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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主办单位: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 审稿周期

    1个月内

  • 全年订价

    ¥ 160.00

基本信息:
主编:何勤华
邮编:100073
出版信息:
出版地区:上海
出版周期:年刊
出版语言:中文
创刊时间:1984
类别:政法
收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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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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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介绍 投稿须知 常见问题

外国法制史研究期刊介绍

《外国法制史研究》是由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办,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管的全国性政法类期刊,创刊于1984年,全年定价:160.00元/期,年刊。该杂志以刊登政法科学论文、评价政法科研成果、探讨政法教学规律、传播政法教学经验、开展政法学术讨论、报道政法研究动态、提供国内外政法信息为主旨,引领政法前沿和热难点问题研究,助政法经学者成长。该刊级别为部级期刊,欢迎广大读者订阅。

《外国法制史研究》期刊栏目主要有:专题论文 主题研讨 研究会纪事

外国法制史研究投稿须知

(1)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2)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3)题目和摘要:文章应有明确的题目,并提供一段精炼的摘要,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4)内容要求:文章应围绕外国法制史的相关主题展开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外国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演变、法律文化传承等。同时,文章应具备学术性和独立思考,提供新的观点或研究方法。

(5)结构清晰:文章应具备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引言应简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目的,正文应详细陈述研究内容和分析,结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讨论。

(6)语言要求:文章应使用准确、清晰的语言和专业术语,避免拼写和语法错误。

(7)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8)来稿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属机构)”,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论文,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属机构、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

(9)摘要与关键词采用第三人称表述,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体的研究结果、结论以及重要的数据,中文摘要字数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10)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投稿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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