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术杂志 政治杂志 知网收录(中) 上海地区 杂志介绍(非官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审稿周期

    1个月内

  • 影响因子

    0.02

基本信息:
CN:31-1854/D
出版信息:
出版地区:上海
出版周期:半月刊
出版语言:中文
创刊时间:2001
类别:政治
收录信息:
查看更多
荣誉信息:
查看更多
期刊介绍 投稿须知 常见问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介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的全国性政治类期刊,创刊于2001年,刊号(CN 31-1854/D,),半月刊。该杂志以刊登政治科学论文、评价政治科研成果、探讨政治教学规律、传播政治教学经验、开展政治学术讨论、报道政治研究动态、提供国内外政治信息为主旨,引领政治前沿和热难点问题研究,助政治经学者成长。该刊级别为省级期刊,欢迎广大读者订阅。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栏目主要有: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投稿须知

(1)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制定本实施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订的,或拟由有关单位自行印发,需报市政府同意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

(3)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发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4)公文起草单位负责根据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明确发布要求;多个单位共同起草的,由主办单位负责。

(5)有关单位在起草公文时,应当同步考虑发布要求,包括公文的公开属性、发布时间、发布方式和发布途径等。

(6)起草单位在报审公文时,应当将本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以下简称《意见单》)附后,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没有《意见单》的,市政府办公厅不予收文和办理。

(7)市政府规章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填写《意见单》。

(8)市政府办公厅按照程序,将公文和《意见单》一并报市政府领导审签。

(9)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印发后,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意见单》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发布”办公室,并提供公文的电子文稿。

(10)“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根据《意见单》要求发布公文,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公文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的法定期限。

投稿常见问题

,地址: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