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范文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

篇1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篇2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篇3

论文摘要: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中,大学生是双重身份的主体:对于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而言,学生是需求主体;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大学毕业生将成为劳动力供给主体。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供求均衡度的计量指标,也是实现各个主体利益的集中反映。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框架下探讨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的关键,以保障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平衡。

一、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

20世纪9o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展,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是为了满足个人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挑战。但是,高等教育供给的数量增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高等教育供给是否能够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确切地说,无论是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求的高等教育供给,其最终结果必须实现大学生个人从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要在就业的劳动力市场上实现配置。实现这个配置过程要求:作为高等教育服务供给者的学校能够在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建起通畅的渠道,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又能够相互了解,以使所有的供求主体利益更加协调发展。这些要求的实现只能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完成,可想而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的健全与否事关重大。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是供求实现的最基本前提条件,就业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高等教育供求伴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化,如果就业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利益冲突就会得到化解;反之,利益冲突就会加剧。

就业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供求的数量和层次结构都有影响,因此,高等教育供求就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作出灵敏反应。我国学者康宁博士认为,由于大量人口涌向高等学校,高等教育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仅仅只从规模扩大来缓解眼前人口压力带来的矛盾,势必导致大量人才出现“无效供给”局面,出现人才过度和人才缺岗的双重浪费现象。以致这种结构性失调供给的人才数量越多,则无效供给造成的结构性浪费越大,最终使生产性成本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和有效益的规模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讲结构就是讲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结构优化;讲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就是讲结构性供需均衡。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它反映着高等教育供给数量和结构达到平衡气象变化。概言之,高等教育供求是通过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来实现,它制约着高等教育供求主体的行为(见下图)。

在高等教育供求实现过程中,劳动力供给者(学生)、劳动力需求者(企业)、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学校)都需对劳动力市场作出应有的反应。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供求活动已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之中,只有这样供求活动才能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否则,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之间就会滋生出难以消解的利益矛盾,演变为利益冲突。因此,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必然是大学生就业市场配置效果的反映,因为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之间存在“联姻”关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配置规律

按照劳动力经济学的解释,劳动力市场是劳动供求双方进行劳动交换而发生的一系列劳动合约的总和,是一种劳动供求之问以劳动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深层反映。劳动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中,作为劳动交换的当事人,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双方的行为是理性的,即以寻求最大利益为其行为的基本动机,并以各自收益与成本的均衡为原则决定各自的供给和需求。在收益与成本均衡点相等之处,双方自愿达成劳动供求数量和工资率的劳动合约。这个收益均衡点就是工资率,即工资率作为一种劳动(小时)的价格,是一种灵活的“看不见的手”,它在劳动供求之间进行利益的分配,同时,通过利益引导,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劳动资源分配。工资率作为劳动供求运动的结果,既显示已有劳动供求状况,同时又引导劳动供求发生变动。调节着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导致劳动资源在各个企业和部门之间的分配作为个体劳动力供给者,他们需要适应市场的安排,因为对社会绝大多数劳动力供给者来说,劳动是唯一的谋生手段。市场配置理论强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将社会的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分配到各个企业和部门中,其结果是不仅改进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且也改进了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境况。正如我国学者付钢战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力市场与企业所有制没有必然的逻辑对应关系,它与行政性劳动资源分配体制主要的差异在于:(1)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资源的分配,是以劳动交换为基础。通过劳动合约形式而实现的;(2)它是一种微观经济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过程中自动进行的配置和改进效率的社会形式,无需任何人格化和行政力量来安排。”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信号,调节着企业和劳动力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从而达到对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力有效配置可以使劳动力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如何能够实现劳动力有效配置,经济学家的诠释如下:

第一,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虽然劳动力市场配置过程是复杂的。但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调节市场中“经济人”的主体行为过程而已。在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出现两个独立的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需求主体指一切用人单位。包括“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供给主体指凡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就业的人。按照“经济人”假设原理,供求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企业就成为需求方,它们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以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为用人原则雇佣劳动者;而提供劳动力个人就成为供给方,他们是以个人收入与福利的最大化为就业目标。王善迈教授对此曾经作出比较具体的描述。他指出:“劳动力供求主体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形与无形的)双向自由选择,供与求相互间展开自由平等竞争,最终以劳动合同形式完成配置过程。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益,约束双方的行为。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决定,并在供求均衡点上形成均衡工资。工资的水平与变动,反过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并引起劳动力在地区、行业、职业间的自由流动。”其实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特殊组成部分。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配置没有本质区别,对劳动力市场配置有着相同的反应,即大学毕业生就是劳动力的供给者,要与企业这个劳动力需求者进行交换,双方的行为均为“经济人”,不过学校作为(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培养者也被卷进这个交易的活动中,因此,依据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就比较有规律可循。

第二,政府干预学派的观点。关于劳动力市场配置,政府干预学派的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予以补充。新凯恩斯主义的供求调节理论认为,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结果。正如罗莫尔(Romer,D.)指出:“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工资粘性就会使市场波动演变为就业波动。”非瓦尔拉斯均衡和配给制度理论是在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供给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理论认为,如果没有适合性的话,失业的存在就是不可抗拒的现实。在研究劳动力供给调节问题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普遍意义的看法。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它强调劳动力的消费和供给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通过预期工资和财富价格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就业数量的变化。同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承认自愿失业,认为市场上存在的寻找工作的失业状态的人只是由于固定工时制的原因,在工作和闲暇两种状态中作出选择。失业表现为市场固定工时工资所带来的效应小于这段时间用于闲暇所带来的效用。瞬时一般均衡理论很好地解释失业的原因,为解决失业问题另辟蹊径,对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此,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可以这样解释,随着社会劳动效率提高,个人闲暇时间增多,“失业”则是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可抗拒的状态。第三,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关于劳动力的配置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2o世纪60年代以美国学者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揭示了人力资源在劳动力市场有效配置中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到70年代,一些西方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筛选理论”、“社会化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些观点提醒人们,如果一味地以数量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供给增加,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是因为教育本身不能绝对地改变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而且还要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首先,筛选理论的观点将教育只是当作劳动力配置的一个“信号”。该理论的代表人物迈克尔·史播斯在《筛选假设——就业市场信号》一文中曾经指出:“筛选假设系指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以便将他们安置到不同工作岗位上的装置的理论。”筛选假设理论把人的属性按照特点分为两类:一类是叫做标识。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永远不变的那些属性,如性别、种族、家庭背景;另一类叫信号,指的是人后天形成的、可以改变的属性,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阅历等。筛选假设理论认为个人受教育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起作用,教育只不过是一个筛选的手段和方法。如果说教育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就是教育有效地把能力不同的人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而已,由此,能力不同的人,工资收入是不同的,教育和收入是正相关的。筛选假设理论强调的是高等教育的甄别作用,当人才不再紧缺时,甄别的信号就不明显。人力资源不可能实现有效配置。其次,社会化理论也是在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代表人物英克莱斯等人认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进行社会化的地方,人的社会化程度与将来的就业密切相关。教育的过程就是要努力使学生进入高度等级化、社会化和世俗化的社会过程。社会化理论更加关注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培训,特别是为大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做准备工作,使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再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M·卡诺依(MartinCarnoy)认为,劳动力市场不是统一的市场,而是分割为二元或多元的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垄断劳动力市场和竞争劳动力市场等。求职者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进入那一种劳动力市场,个人收入多少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层次相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一步强调作为不存在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始终是处于分割状态,劳动力能够进入哪一级劳动力市场完全取决于个人受教育程度;主次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待遇存在本质区别,根据市场分割理论的判断,受高等教育者可能得到的预期回报就显而易见,如果个人希望获得高回报,就必须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必须接受高层次的教育。

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对所有劳动力的配置过程做了一般解释,实现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配置,就是要求高等教育供给要面向劳动力市场。K·辛齐利夫(K.Hinchliffe)在《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在5O年代后期以前的模式中,劳动力被视为同质的。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这种观点不再被接受。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在一系列市场背景下得以解释。每一种市场都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的背景有一定要求,有关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尤为重要。”这说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有明显的差异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就是一种专业教育,它是直接为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劳动力服务的。高等教育供求实现必须面向劳动力市场,高等教育供给需要兼备双重使命:其一,作为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中的生产者要满足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者的要求;其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商品的供给者要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高等教育只有成为完成上述双重使命,对两个市场作出良好的反应,才能使供给达到合理的状态并转化为有效供给。

三、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配置中的调节因素

从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的研究中可以归纳如下三点:劳动力的工资、劳动力市场信号、主次劳动力市场分割。这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能否有效发挥的三个关键的焦点问题,因此,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机制健全与否的因素。

其一,就工资而言,在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配置调节过程中出现扭曲。一直以来对大学生就业的思考中,常常要求大学生要调整心态,降低对高工资的奢求,促进就业市场配置的实现。大学毕业生经过就业市场配置过程中的“博弈”,已经将自认为合理的工资水平降了又降。以致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但是,就业率还是在下降。由此可见,从宏观上,工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起不到调节作用。

考察我国的工资变化,我国工资制度中的“体脑倒挂”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现存的工资制度还存在问题,工资制定缺乏根据,存在着行业界限。地区之间差异明显。工资制度一直在改革,但都是针对在岗人员采取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具有推动作用的影响。

篇4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3.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首先,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健全的、全国统一的,运行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平台;其次,通过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使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使困扰宏观经济发展的失业特别是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从而减轻劳动就业方面的社会压力;再次,通过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实行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化的就业机制相结合,实施“就业型经济增长”战略,克服“增长型失业”,改变我国当前就业弹性偏低的状况。

4.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除了解决好上述几方面的目标定位问题外,还必须努力抓好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首先是加强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与管理。再次是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劳动力市场的载体主要是各种职业中介机构,例如职业介绍所等。其建设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地说,一是明确制,即职介所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沟通供求信息,协调供求关系,代表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进行诚信高效的招聘或求职;二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档案管理,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处理,并进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及时的更新;三是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就业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为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创造条件;四是对职介所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信息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快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在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和互补,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最后是培育真正的、成熟的市场主体。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是劳动力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具体地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力的载体—劳动者。其中政府是劳动力市场特殊的主体。这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政府机关用人也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招聘,也是劳动力的需求方之一,但同时政府又是独立于市场之外、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国家机器,代表国家行使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职能。所以,政府应建立必要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以保证其管理和调控职能的公正和高效,从而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

篇5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篇6

89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24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8%;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近5391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

总体而言,2003年一季度全国89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从总体情况看,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求人倍率为0.86.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0.0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3.下图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至2003年一季度全国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2.第三产业依然是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但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第二产业需求比重略有上升。

一季度89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0%、30.2%和67.8%,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4.7和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则分别上升了4.4和2.2个百分点。

3.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 占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地位,制造业需求保持增长势头。

从行业需求看,75.5%的用人需求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 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为 33.1%、24.7%和17.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分别上升了4.0和2.1个百分点;而社会服务业则分别下降了4.2和0.6个百分点。

4.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据主体地位,私营及个体企业用人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3.1%,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两者所占比重之和约为66.7%.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需求比重仅占10.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私营及个体企业的增长幅度 较大,分别增长了2.1和5.8个百分点;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需求比重合计则分别下降了1.1和4.1个百分点。

5.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两大类职业的需求比重和求职比重分别是70.8%和63.2%.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供求关系相对缓和一些,其求人倍率分别为0.95、0.91、0.9和0.83.

6.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所占比重高达68.1%,是求职主体。 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6.9%,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9.6%,其他失业人员占12.5%;下岗职工占9.1%.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占22%.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比重略有下降,下降了2.2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2.1个百分点;而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则上升了3.9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比重有所上升,增长了3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则下降了2.0个百分点。

7.分文化程度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既是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者主体。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单位用人需求看,87%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5%;从求职者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7.5%.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除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求人倍率大于1外,其余均处于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的状态,求人倍率小于1.求人倍率较高的是硕士以上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58和0.94,其余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83、0.8和0.83.

8.分技术等级,用人需求和求职者群体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职业资格四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篇7

改革开放前,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劳动力市场,因此,工资水平完全由政府来决定。工资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工资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企业制度的改革,工资决定机制也相应发生了变革,原先集中在政府劳动部门手中的工资决定权逐步转变为企业决定;同时,伴随着就业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市场逐渐建立起来,劳动力市场劳动工资决定的自由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劳动力市场在工资水平决定方面的作用已体现出来。

然而,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市场在决定工资水平方面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我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劳动力市场仍呈断裂和分割的状态。

就劳动力市场而言,目前大体可以分割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就业市场。而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根据供给者体制身份的不同,又可分割为两大块:一是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工资水平较高,且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工作稳定性。二是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劳动力供给主体的不同,这个市场还可以分为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以城市下岗职工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在这三个市场中,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就业于规范的“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这一部门工资相对较高,工作也较稳定,但很少有福利保障和住房。这个市场和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一起构成了劳动力的主要市场。城市下岗职工多与非正规就业形式相联系,一般就业于小型企业、社区服务或自我雇佣。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较为特殊,它直接连接着城市和农村,农民工的就业范围既包括乡镇企业,也包括城市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一部分国有部门和非正规部门。城市下岗职工所构成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一样,工资较低,待遇较差,没有社会保障,工作亦不稳定,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次要市场。在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之间,劳动力是不予流动的,即使人员是流动的,但身份却是固定的,因而,尽管其间具有某些交叉的领域,但却不存在统一的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

首先看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是国有部门,国有部门的工资决定主要体现在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工资政策上。在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1985、1993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使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初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过,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上看,它并不是由市场决定。可以说基本上还是沿袭与传统体制相联系的行政型工资制度。

在国有企业,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也都经历过多次改革,并先后推出了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在工资决定机制方面也引入了一定的市场成分,如少数企业实行了集体谈判制,但同样没有彻底改变与计划经济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担负着稳定社会的功能,劳动力的流动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于正式工不能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由予以辞退,因此,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上既体现不出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也反映不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就是说其工资还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也是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并不像行政事业单位所表现的那样平均,而是在不同行业之间,工资差距已经有了显著的扩大。这主要体现在以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和以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及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中。有资料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工资水平居前几位的一直是以金融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而工资水平居后几位的一直是以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行业之间的差距已明显过大。工资差距的扩大,说明有各种不同因素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起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竞争因素和垄断因素。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其工资决定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市场表现。在这类行业,由于国家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允许非国有经济的进入,这使得国有竞争性企业面临着来自非国有经济的巨大压力,从而不得不采取“减员增效”或“换员增效”的措施,将一部分职工下岗,大量使用农民工,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以抑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因此,这类行业在工资水平上增长就很缓慢。市场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已有较明显的表现。

然而,同属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以金融业等需求方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其工资水平的决定却完全相反。由于这类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非国有经济的进入受到限制,因而没有或者很少有来自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这使得在这些行业里,旧有的就业制度得到维持,“大锅饭”、“铁饭碗”在一定程度得到保留,在享受着来自行政性垄断的超额利润的同时,享受着较高的工资,而高工资又排斥外来人员的进入,致使工资决定与劳动力市场完全脱离开来而成为垄断工资。

其次看主要市场的另一组成部分――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

的决定

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是伴随着非公有部门的发展而形成的。非公有部门是在计划体制之外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分配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化分配制度,市场双方完全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工资水平。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首先,它只按照自身的实际需求雇用劳动力。由于这些部门是在计划控制之外得到发展的,因此无须承担吸纳超出需求的劳动力的责任。其次,除了市场水平的工资以外,这类部门大多不额外承担职工其他福利保障,也没有收入分享机制,工资水平完全根据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以及符合需要的劳动力的市场供给决定。另外,由于这类部门管理体制中责任、权利和利益较为明确,具有对于特定人力资本进行辨别、度量和监督的激励机制,因而人力资本对于生产效率的贡献比较容易观察到,从而具备了区别劳动者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禀赋而支付不同工资的条件。而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主要是高人力资本所有者,因此,市场经济按人力资本赋予相应的报酬,使得这一市场的供给者――处于知识管理阶层的就业者,普遍获得较高的工资,这说明市场在工资水平决定中的作用得到了体现。

不过,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给者不断增加,他们受市场分割的影响,其搜寻的就业岗位面较窄,主要限于正规部门,即国有部门和规范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而正规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增长比较缓慢,特别是国有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效益普遍不好,工资不高,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屈就;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待遇较好,但仍很难进入,这使得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求发生了变化,并导致这一市场的工资水平开始趋于下降。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市场确是按照劳动力供求状况来决定工资,当大中专毕业生的供给超过所搜寻的就业岗位的需求时,市场的作用会使工资水平趋于下降;同时亦说明,由于从总体来看,我国高学历人数并不多,而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实际是分割的市场使工资差距的诱导机制丧失,从而使劳动力配置的作用降低。

再来看农民工所在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农民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主体,而且,随着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放开,农民工也成为这类国有企业就业的中坚力量。从行业来看,农民工已分布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其中绝大多数都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以及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中。由于他们特有的身份以及人数众多,使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一个最大的市场――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的决定一开始就是市场化的。劳动力市场双方是按照劳动力供求情况来决定工资水平。从目前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来看,它表现较低,这一方面说明了这个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劳动力需求,劳动力市场供给方之间激烈的竞争,使得工资水平的上升受到了大量劳动力闲置的制约,从而表现为刘易斯所说的“不变工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作为低人力资本的农民工,在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收入的原则下,只能得到较低的报酬。

不过,受长期形成的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权利和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是以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等不平等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平等的劳动关系必然反映到工资水平的决定上。由于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劳动力需求,且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使得农民工处于被动的地位。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他们不得不在劳动报酬、包括职业选择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上降低自己的要求,甚至迁就需求方哪怕是无理的要求。而劳动力需求方由于掌握着主动,并利用劳动力市场还不够健全的缺陷,刻意压低工资,这使得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多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事实正是这样。近一年来,媒体不断反映的“民工荒”现象,其本质就是我国劳动保护法规在农民工身上并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农民工为市场所分割,处于城市的边缘,享受不到主要市场工资水平上升带来的好处。

篇8

一、2004年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状况

2004年全省劳动力市场继续保持供求两旺的态势,供求总量达475.51万,与上年相比,增加134.64万,增幅达39.5%。其中需求236.99万,增加70.95万,增幅42.73%;求职238.52万,增加63.69万,增幅36.43%;求人倍率0.99。

(一)需求

区域。珠三角地区需求177.14万,同比增加51.82万,增幅41.35%;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需求分别为41.87万和17.98万,同比增加13.08万和6.06万,增幅为45.42%和50.77%。

产业。第一、二、三产业需求分别为3.09万、113.25万和120.65万,分别占需求总量的1.30%、47.79%和50.91%。与上年相比,一产业下降0.43万,降幅12.18%,二、三产业分别增加32.46万和38.91万,增幅分别为40.19%和47.16%。

行业。制造业需求87.70万,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需求58.60万,社会服务业需求17.55万,三者合计163.85万,占需求总量的69.14%,同比增加55.37万,增幅51.04%。

单位性质。企业需求206.75万,占需求总量的87.24%,同比增加61.48万,增幅42.32%。其中,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需求居前两位,分别为74.49万和37.09万,占总量的31.43%和15.65%。

职业工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服务业人员需求量最大,分别为85.45万和74.41万,合计占需求总量的67.46%。

性别年龄。16-34岁年龄段是需求主体,达175.89万,占需求总量的74.22%;男性需求69.07万,女性需求108.64万,男性需求比女性少39.57万。

(二)求职

人员类别。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分别为58.91万、53.14万和57.24万,合计169.29万,占求职总量的70.98%。比上年增加37.47万,增幅28.43%。

性别。男性127.93万,女性110.59万,同比增加30.82万和32.86万,增幅为31.74%和42.28%。

年龄。16-34岁年龄段196.80万,占求职总量的82.51%,同比增加66.34万,增幅50.85%。35岁及以上年龄段41.72万,占求职总量的17.49%,同比下降2.65万,降幅5.98%。

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77.24万,占求职总量的74.31%,同比增加34.40万,增幅24.0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61.28万,占求职总量的25.69%,同比增加29.28万,增幅91.52%。

技术等级职称。具有技术等级或职称的为112.16万,占求职总量的47.02%,同比增加45.58万,增幅68.47%。其中具有技术等级的65.99万,具有技术职称的46.17万,分别占求职总量的27.67%和19.35%。

二、2004年广东劳动力供求的特征

2004年广东省的劳动力市场供求运作属于正常状态,但有如下特征:

(一)劳动力市场供求增幅和企业缺工明显。

从第二季度开始,广东企业缺工明显。去年省劳动保障厅两次组织企业缺工调查,7、8月份调查了1138家企业,有普工缺口的395家,缺工企业面超过1/3;11月份,又调查了290家反映有技工缺口的企业,技工缺口人数占在岗技工的18.3%。同时,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而且大幅增长。一是供求总量。03年需求总量166.04万,求职总量174.84万;04年需求总量236.99万,同比增长42.73%,求职总量238.52万,同比增长36.43%。二是流动就业。2004年末本省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总量约600万人,新增量由2003年的47.8万增加到2004年的67.5万,同比增长41.21%。外省在广东就业半年以上的达1600万人,比2003年的1300万增加300万,同比增长23.1%。三是广东新成长劳动力。据劳动力市场的数字显示,新成长劳动力2003年48.05万,2004年58.91万,同比增长22.60%。各类需就业的应届中专、中技毕业生,2003年15万,2004年25万,同比增长66.7%;大专以上,2003年17万,2004年20万,同比增长17.7%。

(二)行业、企业间需求增长失衡明显。

近三年全省城镇年均新增就业岗位95.3万个,大大超过上世纪90年代70万个的水平,2004年创记录达到105.4万个。但在行业、企业间,需求增加不是平均增长。比如,2003年第二产业需求81.66万,同比增幅136.21%,而第三产业增幅只有8.23%;2004年第三产业需求达120.65万,同比增幅49.17%,而第二产业增幅38.67%,比03年大幅下降。需求的变化导致劳动力供求的失衡。

(三)工资、综合福利对供求的调节作用更加明显。

在广东市场就业机制比较完善,市场运作也已规范,因此,工资价位对供求的调控成为主导。改革开放后,广东经济总量二十多年增长了86倍,与此同时,广东企业外来工的工资也在提高,2000年前广东外来工月均工资约在450元左右,2004年底达800元左右,但员工工资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未能合理对应,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比,总体工资水平低100-150元。据组织对有缺工反映的1138家企业调查,有69.42%的企业普通工月均工资(含加班)在800元以下,而11月又对缺工状况没有改变的100多家企业回访调查,有54.70%的企业普工工资在600-800元之间,由于企业工资缺乏吸引力,老员工留不住,新员工又难招。去年据部分企业反映,有30%的员工流向长三角。据四川、江西等地区反映,近两年新输出劳动力有超过50%的流向长三角地区。

(四)劳动力供求结构错位更加明显。

广东企业缺工主要是劳动力供求结构错位,且表现越来越突出。从全省劳动力市场供求数字显示:一是性别错位。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男女工需求严重偏离,比例高达1:4,而劳动力市场男女求职比例为3:2。二是年龄错位。绝大部分企业要求招用18~34岁年龄段,尤其是25岁以下的,求人倍率达到1.16;而35岁以上年龄段的求人倍率均小于1,特别是45岁以上的求人倍率只有0.56。三是劳动力素质错位。对有技术等级劳动力需求去年76.96万,而求职65.99万,缺口10.97万;专业技术等级越高,求人倍率越大,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求人倍率是1.56、1.69和1.88,技师、高级技师是2.32和2.21。随着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经济、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企业对劳动力文化技能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从去年的调查看,有八成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50%的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熟练工。目前我省技能型劳动者约有400多万人,其中高级以上技工(包括技师、高级技师)20.37万人,仅占4.26%。而“十.五”期间,据测算,我省劳动力市场中级工供需缺口约180万人,而高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缺口在100万人左右,劳动力市场技能型劳动力需求明显大于供给。

(五)劳动力区域分流日趋明显。

随着我国长三角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西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改变了过去的“东西南北中,打工到广东”的局面,使劳动力的流向分散,不再像10年前那样大规模流向广东,也不会再现80年代广东的“民工潮”,当时在深圳,一般的企业一个岗位几十甚至上百个人应聘,这样的状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以后难以再现。2000年前在广东流动就业半年以上人员占全国1/3强,2004年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据了解,去年底仅北京(409.5万)、上海(398万)、江苏(1200万)、浙江(369万)、福建(591.1万)五省市的流动人员总量达2967万人,已经超过广东省2200万现有总量近700万。可见,这种分流对广东企业招用工影响很大。据企业反映,近2年36.96%流失的技工和29.81%普工离开广东,分流到其他省。同时,由于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扶持力度的加大,务农收入显著提高,如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创下1997年来的最高点,从而使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导致这些地区的劳动力更多地选择就地就近就业或务农。

三、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几个问题的反思

从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和企业缺工问题分析,有几个问题值得反思:

(一)关于工资调整问题

在目前情况下,企业工资标准是缺工的一个关键因素,员工的劳动报酬要与其创造的产值相适应,与自身的劳动价值相对应。如果低于其劳动价值,将极大地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归属感;如果过高,势必会造成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生产竞争力削弱,企业很难生存;所以调整企业员工工资必须二者兼顾。这里有四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对规模小、产值低、效益差、工资调整空间基本没有的企业,企业缺工问题要解决是很难的,从政府的角度,也很难帮助,这类企业只能逐步退出市场;二是有工资调整空间的企业,但为了掠夺员工的劳动价值,不积极甚至不愿意调整员工工资,价值与工资严重偏离,这类企业,政府应干预,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合理的工资指导价位,促进企业提高工资;三是对混淆员工工资结构,将加班费也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或加班不发加班费,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纠正,保证员工合法工资的权益;四是加强在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提高员工集体谈判能力,通过工会工作,帮助员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关于教育培训问题

人才的培养教育要突出实际效果,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一是培训与市场需求要紧密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完成。目前不少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而市场又缺乏所需人才,这是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体现。因此人才的培养教育要加强规划,要有前瞻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培养的周期一般比较长,要加强对产业结构升级中可能短缺的工种预测性研究,提早制订培训计划,在市场变化中力争主动。二是强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前,我省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其他的一些省份,有技能、具实操经验的人才尤其短缺,而我省已属于经济大省,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快,对人才的市场需求量大,为此我们必须全力搞好技能人才的培养。三是企业内部也要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欧美发达国家投资的企业比较重视员工培训教育,而国内有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一些港澳台投资企业就不太重视,所以这类企业缺口比较大。按规定,企业的培训教育经费投入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不少企业达不到这个标准,由于企业不重视内部员工培训,使企业缺工问题增大,企业的生产效率也难于提高,因此要很好引导企业重视解决这个问题。

(三)关于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升级改造的问题。

根据当前世界企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缺工实际,要使企业缺工问题有效解决,企业一定要加强技术升级改造,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走品牌发展道路,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减少用工量,尤其是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要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至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这样可减少缺工压力,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又可发挥当地劳动力充足的优势,促进经济发展。

(四)关于提高招用工现代化水平的问题。

要加强改进招用工手段,加强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要借助先进的网络和多媒体技术,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实现招聘服务手段的多元化,消除劳动力市场中供求信息不联接现象,同时也要大力推进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科学的方法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也是解决企业缺工问题的好办法。

四、2005年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走势判断

(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劳动力需求有所减少。

从宏观经济的运行来看,预计05年广东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主要原因:一是世界经济保持增长,但不确定因素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特别是国际油价飚升后的走势及其对广东经济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中央宏观调控的总体思路不变。就国家政策看来,宏观调控政策的趋向,财政赤字规模的减少,投资增长速度的控制,仍然是政府高度关注的方向;三是广东社会经济投入增加。广东取消农业税,要减少三十几个亿的收入,最近考虑取消农村的义务教育的一切费用,测试估算增加投入60个亿,另一方面环保规划执行完成也要花费2000多个亿。综合这些因素,省统计局预测,广东2005年GDP增长在11%-12%左右。

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意味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总量会有所减少。按照一般规律GDP增长速度在10%,新增就业岗位约60万个。如果今年广东的总体经济增长在10%-12%,劳动力需求量将比去年减少,供求矛盾也相应缓和。版权所有

(二)产业结构调整加剧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随着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加快,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将会进一步加大,结构性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据预测,到2010年,广东制造业的九大产业中,传统产业占了三个,其他都是新兴技术性行业,对劳动者素质都有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使供求结构性矛盾加剧。

篇9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影响因素,解决对策

一、人力市场理论概述介绍

人才市场,又称劳动力市场、劳动市场、劳工市场、职业市场、就业市场、求职市场、招聘市场、人力市场等,是指劳工供求的市场。“人才队伍总量持续稳定增长;人才的素质逐步提高;人才向第三产业过度集中;人才地域分布仍呈东强西弱态势,我国人才资源配置正处于历史性转折过程中,这是现在我国内地人才发展最主要的特点。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概况

1.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矛盾突出

【1】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参与率高

中国每年将新增劳动力700万左右,同时,农村约有2亿剩余劳动力。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27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2%;城镇调查失业率在7%-8%左右。就业总量矛盾突出,中国将长期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2】劳动力总体素质低下

我国的技能型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在技能型人才中,高级技能人才更为短缺。劳动力总体素质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的需要,“有人没活干和有活没人干”,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也成为制约扩大就业的一个主要原因。

2.就业结构和状况

【1】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

就业结构与GDP的比例严重不相适应,第一产业只占GDP总量的15.2%,但就业人数却占了46.9%。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转移,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非正规就业人数庞大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非正规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目前我国还没有按照这一分类进行的官方统计,但初步估计,中国城镇的非正规就业数量是非常庞大的。

【3】流动就业规模巨大

中国目前流动就业人数大约在1.2亿以上,流动就业的大多数是所谓农民工。其中跨省流动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约占全部流动就业人数的一半;绝大多数流动就业人员进入城镇就业,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近40%。目前农民 工占加工制造业职工总数的近60%、建筑业的80%、服务业的近50%。

三、劳动力市场问题影响因素

1.劳动力总量过剩

我国劳动力总量多,但是其中受过高等教育或者专门职业技术培训的高素质人才不多,所以大多数劳动力只是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但这个产业能吸纳的劳动力是有限的,所以造成劳动力过剩,而对高素质人才有巨大需求的产业却是求贤若渴,招不到符合条件的员工。这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国家应该适应市场需求,多培养高素质人才。

2.劳动力市场存在流动

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就业管理制度及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市场流动。举例而言,北京,上海,天津等都市有着户口准人就业的限制,西部比东部劳动力流动性较差。劳动力市场处于城乡,地区及部门之间相互分割的状态,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3.毕业的大学生当前出现过多状态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毕业的大学生当前出现过多状态。但是目前却出现岗位少,大学生过多情况,另外刚刚毕业大学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因此培养的成本、职业化的成本很高。据悉,今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大约630万人,加上历年未就业的大学生,需就业的大学生接近千万。

4.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性就业机制

受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跨地区就业的比重 相当小;毕业生就业仍处于由国家安置就业向通过市场,实行竞争就业的过渡阶段;在人才的分配上也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国有小企业难以获得搞技术人才。此外,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尚未有效形成,工资分配制度处于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并存的阶段,企业间,企业内部职工之间工资分配仍不能完全反映劳动力价值和供求关系。

四、完善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措施分析

1.改善劳动力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的状况

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同时,技术工人及高技能人才却非常短缺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这就意味着,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对于改善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进而改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主要途径是要尽快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培训体系的建设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可以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改善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

2.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针对我国当前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状况,必须正确定位工会的角色,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要求中国的工会要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角色:第一是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色。第二是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角色。第三是工会在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中的角色。第四是工会在集体合同关系中的主体角色。工会角色的正确定位可以增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3.逐步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

首先是建立高效率的就业促进体系,实现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平等竞争就业。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限制性政策和歧视性规定,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要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平台 ,完善农民工就业的服务工作。其次是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建立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形成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五险合一 ”的基本社会保险框架,健全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是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督调控体系,切实维护农村进城务工者权益。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城乡各类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4.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

【1】在加强劳动力市场立法方面的举措有:建立和完善平等的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建立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平等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劳动者待遇公平分配制度。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制度:包括强化政府责任、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完善劳动仲裁和诉讼制度

【3】在严格劳动力市场执法方面的举措有: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保证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落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对用工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予以纠正乃至惩处,劳动合同公证实行免费服务,加大合同监管、劳资关系协调的力度,把有关法规、政策普及到企业和劳动者当中去。

参考文献:

[1]湛新民.国有企业就业弱势群体形成原因与治理对策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3(1)

[2]姚先国.黎煦.劳动力市场分割:一个文献综述[J].渤海大学学报.2005,(1)

篇10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劳动力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积极推进安徽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对安徽城乡经济和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参考文献:

篇11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建设 现状 原因 对策

一、引言

劳动力市场也称为“人才市场”,指的是劳工供求的市场,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运行机制。劳动力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已基本发育成型,并呈现良性运转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然有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而且素质不高,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制度性分隔,社会保险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等。这些问题给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造成了阻碍。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根据国家的人口统计,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15~65岁的适龄劳动人口就占70%。2014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0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749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0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61866万人,减少109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全国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2.98亿人,比上年末增加94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53亿人,比上年末增加800万人。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93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0万人。

通过调查,可以总结一些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第一,我国的劳动数量多,劳动参与率大。

第二,我国劳动力总体素质低下,劳动平均素质低。

第三,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

第四,人才地域还是呈现东强西弱的趋势。

第五,非公有制的就业人员急剧增加。

第六,人员流动幅度较大。

第七,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

第八,就业率增长很快。

第九,农村劳动剩余量多。

第十,新生劳动力增长快,供大于求矛盾突出。

第十一,劳动力使用成本偏低。

第十二,技能型人才总量严重不足。

中国的就业问题不仅仅在于如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在于如何形成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效率,以便在国际上具有劳务竞争优势。然而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仍处于初级阶段,迫切需要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整顿、调整和完善。正视现有问题,提高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建设,对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参与率高,但是总体素质低下,交易成本过高,劳动交易不方便,市场供求信息不及时不充分不对称,并且劳资双方地位不均等,这些都是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表现。另外,我国劳动力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宏观管理和监督力不够,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完善,劳动力市场还不够规范,还没有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总之,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于其整体规划,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一)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机制不完善导致市场工资率差别过大

提供真实、相对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相关劳动力的市场通行工资率水平,帮助劳动力供需双方进行明智的市场决策,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重要功能。但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这种功能表现却并不令人满意。这一方面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隔离导致劳动力流动不十分通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传递不顺畅,对劳动力市场信息进行搜集以及的专业机构太少。尽管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已经开始正式劳动力市场价位的指导数字,但由于这些调查往往不系统、操作也不是很科学,因而无法成为企业薪酬决策的重要依据,结果导致同种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信号往往差别很大。

(二)劳动力市场城乡分隔严重导致竞争有失公平

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城市劳动力市场又分为不完全竞争和完全竞争两个市场。城市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是城镇就业岗位中不向农民工开放的那部分市场,属于主要劳动力市场。城市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是城镇工作岗位中向农民工开放的那部分市场,属于次要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市场则是完全竞争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难以在主要劳动力市场求职而只能转入次要劳动力市场,失去了与城镇劳动力公平竞争的机会。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竞争更加激烈,导致劳动力交易价格不断压低。当劳动力价格长期低于劳动力价值时,劳动力必然会退出该行业或地区,因而导致了区域性结构性的民工匮乏。

(三)劳动力市场建设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市场建设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以致引起市场秩序混乱。近几年,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迅速发展,涌现出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为了尽早地占领市场,各种职业介绍机构各自为营,彼此之间沟通很少,有的甚至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搞不正当竞争。而对于那些非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就更不用说了,私招滥招、收取高额中介费等。目前我国起步不久的劳动力市场建设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才使得市场秩序混乱。

(四)劳动力市场法律系统不健全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

中国现处于市场经济初期,整个社会在剧烈变革中,就业矛盾非常突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少数企业仍然无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些不良雇主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恶意拖欠工资、提供恶劣的工作条件等,其原因首先在于我国劳动法立法时间不长,劳动法律体系不完善,难免会存在各种漏洞和不足,其次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未上升到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的时候,劳动执法部门的执行权力显然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五)劳动力市场保障体系和宏观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呈现二元结构。城市基本建立起了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尽管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经济水平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城镇社会保障也存在部门和人群差异。首先,国企、较规范的私企和外企等正规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社保制度,其他的非正规企业则没有完全建立。其次,在正规企业的就业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较稳定,劳动侵权现象较少;而在非正规企业的就业者,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很普遍。此外,在农民与企业的关系上,反映最强烈的是工资拖欠问题,虽然劳动部门每年都有追缴拖欠款、整顿劳动力市场的行动,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建立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保障体系和宏观监督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四、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滞后的原因

(一)机制不健全,基础建设落后

从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的现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看,发挥市场机制在城镇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显得更为紧迫。我国现行劳动力市场总体上呈现出基础设施落后、现代化程度低的状态。市场的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手段不健全,致使市场辐射范围窄、信息迟滞,严重影响着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服务功能。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经济的影响,各地劳动力市场发展也不平衡。

(二)市场分隔影响了市场效率

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配置高效率的重要保证。这不仅使劳动力就业范围得到扩大,而且使劳动力就业质量得到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隔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城乡二元经济及由此产生的一些制度性分隔。在以传统的国有经济部门为代表的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工资体制仍带有低工资、高福利的特点。而在同一经济部门的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对工资的影响较大,工资对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也较为有效。由于市场上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的态势,工资水平低,体制内工人能享受的高福利,体制外的工人却无法享受。这样一来,就工资和福利而言,体制内外的劳动者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阻碍了企业产权重组、就业重组、减员增效的改革。

(三)企业改革滞后,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下降

企业制度改革滞后,不仅使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不能真正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主体,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劳动力的供给。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使企业由原来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转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和劳动用工主体。虽然我国近些年来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远没有达到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劳动用工主体的地步。此外,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下降加剧了农村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劳动力供过于求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点,而农村劳动力供求的矛盾更为突出。

(四)缺乏整体规划及必要的宏观调控

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是国家保证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调控劳动力供需总量,调控劳动力的流向和流量,克服市场机制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然而目前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很不健全,宏观调控乏力,从总体上看,还没有找到调控和引导劳动力市场健康运行的调控方式。

五、完善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对策

(一)大力提高人民素质

人民素质与其现代化和城市化水平是密切相关的。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素质越高,它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水平就越高。提高人民素质,最根本的是要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现在中国的各级政府、企业及不少家庭已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人力资本投资数量连年较快增长。同时,要不断扩大教育的规模,积极发展各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工资机制

完善工资机制,使工资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决定。确保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价格信号”正常发挥作用。利用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率”的调节功能,对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供需进行灵活的调节,是解决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问题的关键所在。改革工资制度,主要改革劳动工资形成机制,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着力于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工资制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打破劳动力市场分隔,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

有关“农民工”劳动关系问题的根源是劳动力的市场分隔。所以,要想彻底解决有关“农民工”劳动关系问题,就要彻底打破劳动力的市场分隔。劳动力流动是劳动力供求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方式。劳动力的流动不仅有助于减少摩擦性失业,而且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劳动力流动的最大障碍可能还是户籍制度,为了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真正体现劳动者和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地位,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

(四)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和功能。将失业保险范围由国有企业扩大到城镇多种所有制的全部职工,将失业保险的功能由目前以救助为主,逐步扩大到对失业人员的救助与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两种功能。二是改革失业保险金的筹集渠道和方法,尽快落实国家已确定的保险金收缴比例和办法。三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各种收费行为。把目前单独设立的各项有关的基金同失业保险金捆起来统一使用,使其与职业介绍、专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等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服务措施更好地结合起来。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立法、严格劳动力市场执法以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使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可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处理规范化。通过劳动管理机构和群众自我维护权利两方面的力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加强劳动力市场立法、执法方面的管理。

(六)调整产业结构,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产业结构时,我们应吸收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先进经验。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产业结构的变化过程的阶段性调整是需要较长的过程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所占的比重由相对下降到绝对下降。伴随着农业进一步下降的发展过程,为第三产业创造机会。第三产业的发展应以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为基础,实现一、二、三产业结构上协调合理,这对于实现总量平衡、扩大就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结语

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有了初步发展,但还很不完善,尚处于起步阶段。劳动力市场运行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诸多问题影响着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和谐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完善迫在眉睫,需要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工资机制,打破劳动力市场分隔,消除劳动力流动障碍,加强劳动力市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等。努力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从而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中国的经济有条不紊地健康迅速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郭增光(1981―),男,河北保定人,本科,2004年6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子专业,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师,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曾湘泉.劳动经济学[M].复旦大学出版

社,2010.

[2] 胡学勤,李肖夫.劳动经济学[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3] 孙志毅.我国劳动力市场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中国软科学,2003(07):158-160.

[4] 孟海涛.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2006.

[5] 郝一光.中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6] 张车伟.失业定义的国际比较及中国城镇失业率[J].世界经济,2003(5).

[7] 李建民.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隔及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J] .中国人口科学,2002.

[8] 胡家勇.转型、发展与政府[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篇12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市场;供需弹性;新《劳动法》

[中图分类号] F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1)12-0048-06

一、引 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据估计,1983年在城市就业的农民数量只有200万,到2007年,这一数字已高达1.37亿①。一方面,对于农村来说,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想提高收入,向城市转移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城市就业体制的制约,只能在城市从事那些工资低、条件差的工作,合法权益也往往得不到保障。由于长期以来城乡行政分割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原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转移的途径和过程来看[1],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的转移;第二个阶段是从农村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个阶段是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和向城镇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劳动力被严格限制在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20世纪70年代末,从实行农业开始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激励效果[2],农业劳动时间大大节约,形成公开的劳动力剩余,劳动力便开始了重新配置的过程。随着劳动力流动条件的放松,城市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张,这种配置最终引起了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并最终形成20世纪90年代的“民工潮”。

对城市而言,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正成为城市劳动力供给的主要来源,城市农民工数量与城镇从业人员数量的比值,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乎为0,增加到2000年的36.9%,并继续增加到2007年的46.7%。一般来说,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不断上升,这将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甚至最终消失[3],可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扩大。这就形成了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即农村劳动力空前流动起来的同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拉大,这说明劳动力流动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有条件的[4]。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相同条件下,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口与城镇就业人口被区别对待[5]。大量研究显示,中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城市劳动力市场[6][7][8],中国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包含了外劳和本地居民两大部分,但这两部分从业人员所属的市场阶层以及在市场阶层之间的流动状况是不相同的,从而构成有中国特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二元社会”。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最早由Doeringer和Piore提出[9],后经Jeremy I Bulow和Lawrence H Summers等人发展[10],指的是把整个劳动力市场划分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第一市场的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工作岗位较有保障、有较多的职业晋升机会,就业的往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型和技能型劳动者;而第二市场的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在这两个市场之间流动是比较困难的,一般说来,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不愿进入第二市场,第二市场的劳动者羡慕第一市场的就业,但第二市场的劳动者无法进入第一市场。如果第一市场的劳动者愿意进入第二市场,他们是能够比较容易地在那里找到工作的,因此如果出现周期性失业时,第一市场的失业率要低于第二市场。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受到制度性因素的影响,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法等;而第二市场则很少受制度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完全竞争的条件,其劳动力供需可以较迅速地由工资变化来调节。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特点还表现在两个市场招聘新职员方式的区别上,第一市场的空缺职位通常不是到市场招聘而是由内部提升来完成;而第二市场则完全是市场招聘。

在我国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劳动力一般并不能进入到比较正规的部门就业,而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城市的一些非正规部门。[11]即使干的是完全相同的工作,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外来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和其他待遇相对也会较低。[12]平均起来,迁移者的工资仅是非迁移者的80%,而且迁移者在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明显差于非迁移者。[13]显然,农民工市场是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

虽然农民工就业差,工资低,但直到2003年以前,中国的农民工市场始终保持着较好的稳定性。企业总可以在农民工市场上找到他们需要的劳动力,而农民工也总能以较低的工资找到工作。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1998年,即使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仍在持续增加,未出现农民工的大量失业,企业也未遇见劳动力短缺问题。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现象在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十分巨大的中国出现,是不可想象的。为此,有些学者惊呼,中国经济发展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14][15]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②。

为什么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可以自动达到供求均衡,而2004年以后则交替出现“民工荒”和失业等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如果说中国的城市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么,为什么2004年在全国会出现大面积的“民工荒”,反之,又如何解释2008年大量民工失业呢?农民工市场,甚至城镇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法》③是引起2008年底农民工大量失业的原因吗?它是否加剧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本文试图提供这些问题的一个解释框架。

二、中国农民工市场均衡模型

影响中国农民工市场的供求因素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被称为系统性因素,包括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系统性因素对第一、第二劳动力市场均产生影响;另一部分可称为非系统性因素,主要包括国家与农民工相关的制度与政策等。

在决定农民工市场供求的诸变量中,工资水平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外生变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营状况确定合适的工资雇佣员工,农民工则根据工资的高低做出转移决策影响劳动力的供给,当供给和需求相等时,农民工市场达到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农民工做决策所依据的工资水平,并不是同一个工资水平。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是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他们对工资水平的了解途径主要是熟人打听、媒体报道等,消息来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农民从做出转移决策到成为农民工市场的一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影响农民工供给的工资水平是前一段时期已有的工资水平。此外,农民工的迁移决策还受到迁出地农业收入的影响,只有当转移后的工资收入大于转移成本和不转移的农业收入之和时,农民才会做出转移决策。因此,农民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工资水平和农业收入的差额作出反应,差额越大,转移的农民工越多,从而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也越多。不同的是,企业由于更接近劳动力市场,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状况迅速的调整劳动力的需求,所以,企业决策所依据的是当前工资水平。在t时期,我们可以近似认为企业根据t时期的工资作出需求决策,农民工根据t-1时期的工资作出供给决策。

假设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迅速调整需求和工资水平④,在具有线性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条件下,

t时期的供给:QSt=γ+δ(Wt-1-R) (γ,δ?酆0)(1)

t时期的需求:QDt=α-β・Wt (α,β?酆0)(2)

其中Wt-1和Wt分别表示t-1期和t期的工资水平,R为迁出地区的农业收入水平,δ、β为t时期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弹性,γ和α分别表示t时期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与工资水平无关的其他因素。

当农民工市场均衡时,有:QSt=QDt(3)

由(1)(2)(3)可得⑤,

命题2:若δ?酆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大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水平,若δ=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等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保持单位震荡,若δ?刍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向均衡工资水平收敛。

由命题1可知,初始工资水平与均衡工资水平的差距越小,工资Wt初始状态距均衡工资越近,反之则越远。给定外部环境及供需的工资弹性,(W0-)又受转移当地工资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⑥,R的大小甚至可以改变工资的初始状态与均衡工资的相对位置。W0和的差反映了t 时期初始状态时的劳动力供求缺口,而其相对位置则表明此时的供求关系,W0?酆,供大于求;W0?刍,供小于求。

命题2表明,是否偏离或收敛于均衡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工资弹性,只有当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时,劳动力市场才会自动的收敛于均衡的工资水平,从而自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否则,工资会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甚至偏离幅度越来越大,引起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大的波动。

以δ?刍β为例,图1给出了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 与需求曲线D。给定初始工资W0(这里假设高于 ),顺着箭头,我们可以在S曲线上读出下一期的供给量(第1期)将为Q1,为使市场出清,第1期的需求量必须也为Q1,而这当且仅当工资水平在W1时,方能做到(向下的箭头)。现在,根据S曲线,工资W1会导致在第2期产生Q2的劳动供给量,且为使市场在第2期出清,按照需求曲线,工资必须定在W2的水平。重复这一推理,工资与均衡工资的偏离不断减小,劳动力市场也自动回复均衡。由于这一过程是在无明确起始点,连续的时间序列中进行的,因此,我们总会观察到相对均衡的劳动力市场。

δ?酆β和δ=β过程与δ?刍β类似,只是δ?酆β时,工资路径虽是震荡的,却是发散的,导致劳动力供需缺口越来越大。

三、中国农民工市场的均衡与波动

根据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以及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情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划分为三个阶段,如表1所示。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实行之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出现,但由于制度的限制,加之此时改革开放刚进行不久,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不足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并且,农业效率的提高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这些因素都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的积极性。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数量还很少,城市劳动力市场主要以本地劳动力为主,表现为一元劳动力市场。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3年底,随着农业改革效果的显现,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⑦。与此同时,区域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和城镇地区转移,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城市开始出现二元劳动力市场,即以城市当地劳动力为主的第一劳动力市场和以农民工为主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但此时城市劳动力市场大致处于稳定状态,即转移的劳动力基本能在城市找到工作,企业也能够以一定的工资在市场上找到需要的劳动力,政策与宏观环境的变化只影响工资水平,并不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波动⑧。

第三个阶段是2004年以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继续稳定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农民工市场开始出现波动。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2008年,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

农民工市场,甚至城市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我们尝试用农民工市场模型来解释这个问题:

在第一阶段,农民工市场尚未形成,城市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双方分别是企业和本地劳动力。双方均根据现期工资做出供需决策⑨,工资水平能够迅速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从而达到均衡。

在第二阶段,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改变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形成中国独有的农民工市场。在此阶段,由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农村尚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具有无限供给的特点,即劳动力供给的工资弹性δ 小,而作为农民工的需求方,城市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产业,劳动力成本占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对工资较为敏感,即劳动力的需求弹性β大,由模型可知,当δ?刍β时,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会自动趋向于均衡工资,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均衡。即使在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只要不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劳动力市场仍会自动趋向于均衡。随着企业技术推进,对熟练工人与技术工人的需求增加,需求弹性变小,由于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是整个农民工群体的一部分,对他们的需求弹性变小意味着整个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β变小。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收入提高,加之2002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使得从事农业生产变得更加有利可图,对农民工来说,务农和进城务工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农业收入的提高使农民对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更加敏感。并且,随着多年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可供继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大大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条件和待遇都有更高的要求⑩,这些都改变了中国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使供给弹性δ变大。

供需弹性的变化最终改变了δ和β的相对大小,到第三阶段,当δ?酆β时,Wt随时间推移偏离均衡工资水平,引起劳动力供需的失衡,导致了始于2004年的“民工荒”,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又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失业。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术工荒”和“熟练工荒”,而2008年的大范围农民工失业主要是无技术和非熟练的农民工失业呢?首先,对“熟练工”和“技术工”来说,供给更加富有弹性,而需求则更加缺乏弹性,也就是说,其δ比普通农民工大,β比普通农民工小,因此也就更有可能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从而引起供需的失衡,所以“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工荒”和“熟练工荒”;其次,对“技工”和“熟练工”来说,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进入城市第一劳动力市场,而只能属于农民工市场的一部分,和其他农民工一起竞争工作岗位,即使“熟练工”和“技工”更容易引起供需的缺口,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挤占”普通农民工工作岗位的方式继续工作。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影响最大的首先是从事简单劳动加工的企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幸存,对城市农民工市场而言,这表明普通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减少,而“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需求的变化则较小,其结果是使大量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失业。

四、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1995年的《劳动法》相比,新《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引起热议的主要有四方面[16]:一是机构之间的派遣工作,二是试用期,三是补偿金,四是无固定期限合约。

从企业的角度看,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用工成本的增加使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增加,将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企业不得不减少用工数量以降低成本。与此相对应,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用工成本占所生产产品总成本的比例比较低,所受影响要小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城市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劳动力主要集中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市场则主要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新《劳动法》主要影响农民工市场而非第一劳动力市场。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作为理性决策的主体,企业的最优反应是减少雇佣劳动力的数量,用资本替代劳动,这将降低农民工市场的劳动力需求量,而新《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诸多限制则降低了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值得注意的是,新《劳动法》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影响是不同的,技术工人和熟练工由于早已达到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并且对企业来说,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本身就比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更加缺乏弹性,因此,新《劳动法》对他们的影响比较小。与此同时,新《劳动法》看似保护了收入最低的那部分非熟练、无技术农民工的利益,但由于企业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弹性较大,最终结果可能是这些最底层的农民工受到最大的冲击。

从农民工的角度看,新《劳动法》使得农民工在用工市场上的相对地位提高,降低了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在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低于劳动力市场均衡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时,由于我们尚不能确定新《劳动法》对δ和β的相对大小的影响,因而也就无法确定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均衡的影响。但如果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超过了劳动力市场均衡时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将会引起劳动力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的缺口,导致农民工的失业。

从长期看,为了应对新《劳动法》带来的用工成本的变化,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将加强技术改造的投入,技术的进步会进一步增加企业对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的需求,降低对这部分工人的需求弹性,而长期农民工的供给弹性变化有限,需求弹性的降低最终会导致需求弹性β小于供给弹性δ。在供需缺口存在的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的周期中会加剧“技工荒”和“熟练工荒”,供给大于需求的周期中由于“技工”对普通农民工岗位的“挤占”而加剧普通农民工的失业。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在我国城市具有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的条件下,农民工市场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由于农民工的供给受上期而不是当前工资水平的影响,而企业则是根据当前工资状况决定劳动力的需求,这就有可能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农民工市场是否可以通过工资的自动调节达到均衡,取决于供给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大小,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能够自动达到均衡,是因为与需求弹性相比,供给弹性比较小。随着各种影响弹性因素的变化,从2004年开始,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其表现为先是2004年开始的民工荒与技工荒,接着又是大量的民工失业。

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尚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改变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因而也无法确定是否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新《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可能超过了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从而加剧了农民工的失业。

从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出发,探讨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政策含义是:

篇13

关键词:扩展;劳动就业;渠道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1日

2011年度,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全国117个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监测城市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招聘人员累计2,068万人次,进入市场求职人数累计1,956万人次,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约为1.06,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05;《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末,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两组数据表明:中国城镇用人需求持续升高且高于求职总人数,而另一方面,城镇就业困难和失业登记人数同样也持续升高,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达4.1%。当然以上两组数据只是对城镇就业情况的统计,还不包括各大城市农民工用人荒与农村失业人口持续攀升的情况说明。从上面两组数据我们对中国目前劳动力就业问题可以略窥一斑,一方面就业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人口失业率同样不断提升。当有一部分人吃不上“蛋糕”时,我们首先往往想到的是如何把“蛋糕”做大。就业这块蛋糕是由目前我国总体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发展国民经济是我们需要长久坚持的中心,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然而,如果不能在短期内有效地解决目前社会就业问题,不但会造成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也会最终影响社会经济总量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总把目光紧盯在“蛋糕”的总量上,我们应该综合考量就业“蛋糕”结构、分配等因素,才能更科学地解决目前劳动力从业与就业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社会就业市场需求存在;另一方面闲置、失业劳动力存在,如何让两者更科学合理地融合,这就涉及到劳动就业渠道的问题。面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问题,扩展劳动就业渠道是一条快速有效的举措,也是我们理应探讨的要点。下面将从社会各个层面分析劳动就业渠道的扩展。

一、构建合理的产业发展结构

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统筹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使未来产业结构更匹配劳动力市场的构成状况,最终形成劳动力就业市场中市场需求与劳动力的契合度。2012年4月,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2012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显示:83.2%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6.6%、14.3%、12.9%、8.9%、5.7%和4.8%。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4.3%和11%,二者合计为95.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1%、23.6%、16.2%和10.5%,四项合计为76.4%。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就业需求集中在传统的以制造业、建筑行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中,而原本对劳动力吸纳最多的第三产业的需求甚少。

第三产业就业需求的涵盖范围广,吸纳量大,基本上可以覆盖不同文化、年龄、技能的劳动力群体。例如展销、餐饮、配送等行业可以吸纳大量低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群体;而新兴的电子服务、网络、文化产业可以吸纳高文化水平的劳动力群体,比如目前就业困难、领域广泛、文化水平高的大学生就业群体。从目前就业市场需求分析来看,第三产业远远没有达到应当具备的劳动力吸纳水平。当然目前第三产业的发展也逐渐蓬勃而起,但是相对于第一、第二产业,相对于目前中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甚合理。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还要注重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比如劳动力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国家要相对进行政策、资金的扶持与鼓励。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也是协调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的最佳杠杆。

二、合理统筹区域经济发展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涵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东、中、西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是城乡统筹协调。这“两个统筹”可以相应解决两个劳动力市场的协调。首先东、中、西三个区域劳动力市场需求严重不平衡。东部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就业机会、居住环境、社会福利水平较中西部高,因此吸引各层次劳动群体去东部发展,创造机会。但是东部地区虽然经济总量大,就业需求大,但总不能避免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导致东部一些城市失业率偏高。而部分中西部城市,尤其是地域偏僻、经济发展落后的西部城市,一方面留不住高水平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安置不了大量的低文化水平的本地劳动力群体,造成双重矛盾。而这种现存的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势必会影响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造成恶性循环。合理协调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一方面将东部发达地区资源耗费大、就业需求量大的传统制造行业尽快向中西部欠发达的地区转移,以解决当地低技能劳动力群体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尽可能创造吸引人才的社会就业环境,留住高水平人才,缓解东部发达地区的就业压力。这种协调会形成两利的局面,促进我国劳动就业市场区域性不平衡问题的解决。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更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城市极速的发展势必侵占农村资源,最严重的当属土地问题的紧张。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城镇化盲目扩张的问题。城市需要发展,需要农村土地资源,然而土地是农民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些城市盲目扩张,引进的一些发展项目在占用农民土地资产的同时,并没有相应解决当地农民就业问题。当地农民失去土地,资产转出却在当地找不到谋生的手段,只能去城市寻求适当的工作机会,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也给城市就业市场带来压力。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考虑具体实施的情况,综合考量各种问题。在占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同时,兼顾当地人口的就业问题,这就需要国家调控这只有形的手加强把控,严格审批农村用地,严控发展前景小、只占资源不解决就业的发展项目;另一方面,农村目前的发展状况同样堪忧,大量劳动力迁出,土地资源占用浪费情况严重。加快新农村建设,集中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种植方式是有效可行办法。

三、着重关注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群体

农民工就业问题矛盾重重,涵盖社会问题复杂,这是我国长期关注并坚持改善的问题。目前,农民工就业市场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方面各大城市频频出现农民工荒的局面;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劳动力资源闲置。协调农民工就业市场需要从权利保障、技能培训、当地安置、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解决,这是一个长期过程。

目前,大学生群体就业难已成社会公认问题,难以解决也亟须解决。同样是来自《2011年度全国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的数据,从用人单位的要求看,87%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重为39%;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为23%;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5%。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占41.2%;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占24.7%;大专以上学历的求职者占34.2%。这说明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供小于需,存在大量闲置的高素质劳动群体。大学生就业问题涵盖许多矛盾,比如专业设置与就业需求脱钩,教育水平与单位实际用人水平不符,大学生就业指导缺失等,这些矛盾也是需要长期并且从根本上解决。但我们从劳动就业这一角度来看,必须关注大学生就业群体,不仅因为目前矛盾凸显,也因为大学生群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大,不容社会忽视。

四、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自九十年代以来,民营经济一直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据统计,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所吸纳的劳动力占城镇就业增量的80%左右。在农村地区,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在民营经济中实现了就业。我国民营经济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近1.5亿人,约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30%。在2,8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在民营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中实现了再就业。在高校扩招以后,越来越多大学毕业生加入到求职队伍中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日趋严峻。据国家人事部以前公布的调查结果,2005年民营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占58.3%,超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比例。然而,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民营经济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减弱,仅从大学生就业选择来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涌向党、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部门,民营往往成为最后的选择。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提高民营企业的薪酬福利,规范民营企业的制度规范,提升民营企业的声望,引导劳动群体就业观念。

五、逐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劳动力市场发挥协调劳动者就业供需关系的作用。我国过去曾经长期使用“统包统分”的劳动力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渐引进劳动力市场观念,但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在协调供求关系、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明显,是劳动市场供需双方的粘合剂和剂。目前,一些就业中介组织遍地而起,在引导当地劳动群体就业方面效果显著。另外,一些大型猎头公司、就业网站等新兴就业渠道蓬勃发展。然而,目前劳动力市场还存在诸多风险与制度漏洞,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劳动市场的作用。面对目前劳动力就业矛盾凸显的社会问题,国家应当建立劳动就业公共服务部门,指导就业困难及失业人员上岗,发挥国家公共服务功能。

就业问题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关乎国民幸福,关乎社会稳定;就业问题存在于每一个发展时期,也存在每一个经济发展体中。因此,解决就业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必须从经济发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各个社会层面统筹考量,协调缓解。根据目前我国实际发展情况,从协调产业结构、统筹区域经济、关注矛盾凸显的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群体、发展民营经济、完善劳动力市场等五个方面努力,尽可能快速有效地缓解就业问题,使就业水平契合目前总体经济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梁鸿飞.略论民营经济的就业吸纳效应.中国中小企业网.

[2]文中数据均来自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统计分析报告.

[3]2012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篇14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就业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8-0087-04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要素买卖双方从事交易活动的场所和空间,其具有通过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来实现劳动力在各种社会用途之间的分配并且协调就业政策的基本功能。中国劳动力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力的流动而逐步建立和发育起来的。

在中国,对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劳动力市场交易双方的特殊性,雇佣者和求职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的发生,并导致资源错误配置(郑伦卫,2003);(2)存在于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影响着实际就业水平,在消除信息不对称方面,信誉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郭艳茹,徐钧,2004);(3)信息障碍是影响中国劳动力匹配供需能力的主要因素,信息不充分不仅会导致失业时间延长,而且会增加劳动力供需双方的风险,对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也会产生消极影响,从而使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无法实现(高谋洲,2003);此外,近几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较多,大多数学者都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它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加大交易成本,降低市场效率,制约就业市场的发展,从而对毕业生的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中国劳动市场的现状

劳动力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是,在全部生产要素市场中,中国劳动力市场仍处于不完善和不健全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阻碍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力供给总量持续增加

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①总量不断增加,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因素:

1. 人口增长高峰惯性的作用。1996-2006年间,中国人口数由1996年的122 389万人上升到2006年的131 448万人,增加了9 059万人,年均增加人数约823.55万人。经济活动人口②也由1996年的69 765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8 244万人(见表1)。如此巨大的劳动力资源供给,给中国就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2. 劳动力参与率较高。劳动力参与率是经济活动人口(包括就业者和失业者)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率,是用来衡量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状况、反映劳动力供给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劳动力参与水平的提高,加剧了中国劳动力供需矛盾。1996年末,中国劳动力参与率为57%,之后逐步上升到2006年末的59.52%(见表1)。

(二)劳动力需求量增加,但增加幅度逐渐下降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的能力有所减弱,就业弹性在降低。所谓就业弹性,就是经济增长每变化1个百分点所对应的就业数量变化的百分比数。在同样的经济增长速度下,就业弹性越大,所能够带来的就业岗位就越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少、越弱。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GDP就业弹性系数为0.303,90年代为0.104,21世纪前5年就业弹性系数为0.105,显然,中国就业弹性在逐步下降③。1996-2006年,中国的就业弹性由1996年的0.14下降到2006年的0.07,每年净增加的就业机会由885万个减少到575万个(见表2)。可见,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带动的就业增长的能力在减弱。

目前中国劳动力供求缺口拉大,总量供大于求,而且许多专家的研究表明,在未来数年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将持续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这使得中国的就业压力更加严峻。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是由英国詹姆斯・莫里斯(James・A・Mirrlees)和美国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在信息经济学中所提出的重要理论,用以说明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于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重要影响。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如斯彭斯(Spence)等就把这一理论引入了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领域。由于信息在双方的分布是不对称的,这种不对称严重阻碍了劳动力就业市场基本经济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不对称造成劳动力市场运行效率低下

信息不对称具体表现为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1. 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雇主和雇员是一组最基本的关系,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1)雇员和雇主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例如有些雇员为了更好地包装自己,制作了精美的推荐材料,将个人优秀的一面凸现出来,而将薄弱或不足的方面进行“包装”;而某些雇主,为吸引优秀雇员,也将单位的情况进行“包装”,制作了漂亮的宣传海报,许以丰厚的待遇,很多雇员难以掌握其完整的信息,签约后才发现上当受骗。(2)雇员和雇主之间信息不畅通。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如岗位、人数等,由于公布渠道问题,使得很多雇员不能及时了解。

2. 雇主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雇主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体现在用人单位的发展状况、对人才需求的量、质的情况,政府未能充分掌握;政府依据规划制定的当地经济发展的计划、作出的相关策略,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充分了解,彼此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二)信息不对称使社会运行成本加大

1. 劳动力市场上的人才高消费现象。人才高消费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和使用上,不切实际地盲目招揽和囤积高层次人才,从而造成人才闲置和浪费的不良现象。产生人才高消费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雇主与应聘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人才高消费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就业市场中,雇主对应聘者的真实信息掌握的不多,和应聘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大多数就业市场中,当雇主要招聘一名雇员时,他并不了解这个人的生产能力,即使在雇用后也不能立即了解他的能力,雇主对求职者缺乏了解,缺乏完全的信息,为了使雇员能快速胜任工作,就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这就意味着,雇用一个人是一项投资决定,又由于雇主并不能完全了解求职者的生产能力,因而雇主的决定就成了一种风险投资。为减少风险,同时又能简捷、经济,雇主对应聘者学历的要求就提高了,于是也就出现了需要中专生做的事就要求大专生来做,大专生能做的事就要本科生甚至研究生来做,从而导致人才高消费现象的发生。再加上当前人才市场供求失衡,雇主掌握着较大的选择自,致使这一现象愈演愈烈。

2. 劳动力为获得有利信号,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膨胀。信号传递理论把教育作为一种显示个人能力的信号,能为雇主发挥判断雇员能力的信号作用,从而使得雇员的资源得到合理、优化的配置。于是越来越多的雇主把受教育程度当作录取员工的先决条件。一般情况下,雇主根据雇员的教育程度支付工资,这应该是一种均衡,也没有效率的损失。但问题是,毕业文凭基本上只能作为一种有“缺陷”的衡量工作能力的尺度和信号,与其他所有市场信号一样,以文凭作为衡量尺度也会带来“统计歧视”的负作用,实际上,“重文凭”是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雇主所作的一种不得已的次佳选择。

由于高等教育文凭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信号作用,个人为获取将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有利信号,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逐渐膨胀。同时,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无限需求也使得职业技术教育出现门可罗雀的现象。这种高等教育结构的失衡,不但使得稀缺的高等教育资源严重浪费,而且造成教育系统资源配置失衡,使得整个教育系统效率低下。

三、优化中国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传播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政府方面

在不对称的劳动力信息市场,由于其自身的不完善和盲目性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失灵――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因此,政府应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指导,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从而保证信息能被如实、充分的传递。具体包括以下3个方面。

1. 政府要建立一整套制度以鉴别和评估各种资质认证,如劳动力需求方的身份认证、信用水平认证,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认证、从业资格和水平认证等。权威的评估和鉴定是政府传递教育信息的重要方式,可以解决劳动力市场中许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政府应成立一个专门的信息部门,由其负责把包括各个学校、各个企业、各种劳动力市场的准确信息建成数据库,并随时更新,做到准确、快速地为劳动力市场中信息需求者传递所需信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减少信息误导的情况。

3. 破除劳动力市场人为分割的制度壁垒,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当前劳动力市场是一种体制性人为分割的市场,因户籍、人事、档案、住房、保障等制度的不合理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这也使得大量的人才囤积于大、中型发达城市而不愿到一些落后的城市或县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发达地区人才高消费、欠发达地区人才短缺的现象。所以,应改革传统的人事制度,使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成为劳动力市场主体,并加快户籍、档案、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一体化的劳动力自由流动体系。

(二)劳动力市场方面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保证信息传递的顺畅、准确和真实,劳动力市场要充分发挥其中介、协调管理及信息沟通的职能。

1. 劳动力市场必须具有对各类文凭、证书评估鉴定的机构。这种方便企业鉴定的做法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鉴定成本,并对造假、伪造者起到震慑作用,为信息的准确传递创造了条件。

2. 做好协调和管理职能。劳动力市场作为中介机构,掌握的信息相对较为充分,在充分考虑双方要求和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它可以作为双方利益的代言人,一方面向应聘者介绍用人单位的情况,另一方面向企业推荐应聘者,让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双方的相关信息能得以充分的沟通,促成双方的合作,达到“双赢”。

3. 改善劳动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首先,要求就业市场参与主体充分公开自己的相关信息,提供真实的市场信号,减少私人信息或隐蔽信息,并对提供误导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其次,改善信息传递机制,提供真实的市场信号。如利用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供求的详细情况。

(三)企业方面

企业要有适合本企业的信息识别方法。很多企业仅通过阅览毕业生简历的简单方法来判断其能力的高低,或一味追求高学历,这样会助长虚假信息的泛滥。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现实情况,采用看简历、面试、笔试、试用等一系列识别劳动力信息的方法,与应聘者进行更多的了解与沟通。例如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采取了实习或是试用的方法,先给雇员3~6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段时间里,通过观察、试用来测试其能力,最后才决定是否雇用。

(四)求职者方面

求职者一是应该摆正心态,认清形势,根据现实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确立适当目标;二是要尽量充分收集就业信息,掌握求职技巧;三是应充分公开自己的相关信息,以减少私人信息或隐藏信息,向雇主传递有效的信号。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立法步伐,建立一套使提供真实信息者受益、武虚作假者付出代价的制约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企业及求职者的违约成本,使中国的就业体系及其发展真正建立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注释:

①劳动力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劳动能力人口的总称,是反映劳动力供给状况的重要指标,其是指16岁及以上的全部劳动人口。

②经济活动人口指在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③数据来源:cyx.smehen.省略/ArtPaper/Show.aspx?Id=910。

参考文献:

[1]陆宗祥.论劳动力市场与政府就业政策选择[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论文,2003,(5).

[2]杨青松.试论劳动力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影响[J].理工高教研究,2005,(2).

[3]骆,杨樨.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经济学解读[J].商业时代・学术评论,2006,(11).

[4]高谋洲.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信息障碍及对策[J].攀枝花学院学报,2003,(4).

[5]陈瑛,张锦.劳动力市场中企业信誉不确定时的就业者策略选择[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1).

[6]曾之光,沈士仓.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J].人口与经济,2003,(6).

[7]郑伦卫.劳动力市场的非对称信息问题研究――湖北荆门市专业技术人才市场的实证分析[J].图书情报知识,2003,(8).

[8]孙丽文,孟海涛,孙玉梅,李娜.从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看中国就业[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The Perfection of Employment Information Mechanism of China's Labor Market

Li Xia1, Li Ji2

(1. School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233041, China;

2. Bengbu Institute, Bengbu 23304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