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2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2-0234-02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主体的经济活动对没有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主体带来的影响[1]。外部性又可分为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该主体的经济活动给另外主体带来了收益,而自己无法得到补偿。负外部性则恰恰相反。外部性的首次明确提出是在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20 年的著作《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在该书中,庇古认为,外部性的实质是边际个人成本(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收益)不一致所造成的。边际个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会带来负的外部性,边际个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则会带来正的外部性。布坎南的定义则更为简练,他认为,外部性就是指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别人的行为[2]。由于外部性的存在,社会产量会偏离最优产量,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无法达到效率标准。据此,为了避免外部性,庇古提出对自然资源开发、环境污染等外部性较强的行为,政府应进行干涉:对负外部征税,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对正外部进行补贴,以提高其产量。
自然文化遗产是指在自然演进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一些古迹、古建筑、地质地貌、生态景观等。1985年,我国加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公约》, 承认遗产的独特价值,并承诺将为全人类保护好这些珍贵的遗产资源。随着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遗产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人文风貌,成为众多旅游者首选的旅游目的地。遗产的开发保护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方面,遗产作为全社会的宝贵财富,其可持续开发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不仅对遗产当地人有益,还对全体社会公民具有重要价值;另一方面,遗产的过度开发则会破坏遗产资源,带来严重的负外部性,不仅会损害遗产当地人的利益,还将对全社会造成损失。实践中,我国遗产旅游开发在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遗产过度开发、破坏开发等现象。有观点认为,遗产资源具有独特性、不可再生性,为了避免遗产开发带来的负外部性,政府应该加强遗产的保护工作,保证遗产的正外部性。在政府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应停止遗产的开发,为全社会保存好珍贵的遗产资源。
二、自然文化遗产的特性
1.独特性
遗产的形成,是由于地球千百万年的地质运动及人类漫长历史长河中文明的积淀,因此,其分布具有一种天然的分散性,带有浓郁的地域特征。如西北的大漠、江浙的水乡、的雪山等。因此,这些遗产资源作为地理标志,具有明显的独特性,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处遗产资源,正是遗产资源的独特性使其对旅游者产生一种特殊的吸引力,使他们宁愿跋涉千山万水来景区参观游览。
2.不可再生性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主要是指遗产一旦遭到破坏,就会从地球上消失,不复存在。换言之,遗产是无法通过人类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加以恢复的。这一点是从遗产的概念中得出的逻辑结论,因为遗产是在非人力干预的条件下形成的,所以任何企图以人力恢复已遭破坏的遗产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行的。例如,现在我国各地建造的各种仿古建筑,虽然在形式上与已毁坏的原物相似,但其蕴涵的“特殊价值”已不复存在。
3.自然文化遗产的功能
(1)教育功能
遗产既具有悠久的历史感,又具有与广泛事物的丰富联系;既具有外形的可视性,又具有内涵的可感知性。这些特点使遗产成为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综合体,其中很多成为文化符号或民族的精神象征。因此,遗产是不可多得的优质教育资源。遗产教育包含两个层面,即知识层面与精神层面。遗产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同,是一种社会教育;它与书本教育不同,是一种实物教育;它与一般单一定向的教育不同,是一种综合教育。遗产教育的领域涵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它的服务对象涵盖整个社会,包括各种职业背景、知识水平、年龄层次。它实施教育的方式是观赏性的,既可与愉悦的休闲活动相结合,也可与富有创造性的探索性活动相结合。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各国政府,均将教育列为对遗产的基本功能需求。
(2)政治功能
遗产的政治功能是遗产教育功能的一个延伸结果。由于遗产凝聚着与其所在地区、社会和族群的历史、自然环境、精神联系,因此,它既可代表一种社会规范的传承,又可代表一种政治与意识形态延续的合法性。遗产能激发人们的乡土意识、家国意识,一些被视为“圣山”、“圣地”的遗产,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符号或文化政治符号。国际上,不仅将遗产视为一个社区、一个族群、一个国家的“文化象征”,同时,也从政治上视为“国家象征”和“民族象征”。历史上在国家的分裂与统一中,遗产的政治功能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欧盟在处理自身的经济政治整合和过渡时,在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南―北差距、全球环境变化等一系列不确定性的挑战时,深刻意识到,欧盟的一体化进程,不仅需要首脑会议,需要共同条约和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欧洲公众共同的情感基础。这一情感基础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欧洲遗产的再认识。这就需要对欧洲遗产所蕴涵的意义进行重新诠释,以“地方身份”代替“国家身份”,建设与新欧洲相适应的“新遗产”,重绘欧洲大陆新的人文精神地图,从而实现欧洲的统一与联合[3]。
(3)经济功能
所谓遗产的经济功能,并不是指为了遗产的保护而开拓新的资金来源,而是指利用遗产向全社会提供各种文化消费服务。这不仅可以提高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更好地履行遗产保护历史使命,同时还可以提高国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遗产经济功能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一词包含着商业和赢利性质,这一提法曾在国际学术界引起很大争议。但随着人们对遗产教育功能与政治功能的认识,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以遗产展示为中心内容的遗产经济功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遗产作为一项重要的独特的经济资产已毫无争议。当代遗产开发经营的核心内容便是以遗产为目的地的“遗产旅游”。
三、自然文化遗产开发保护辨析
由遗产的特性及功能可知遗产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稀缺资源。即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便面临着经济学中的三个基本问题: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具体到遗产资源也就是:开发不开发?如何开发?为谁开发?
1.开不开发
遗产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人们面临着单纯保护和在保护中开发两种行为选择。有观点将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截然分开,将“开发”与“利用”排除在“保护”之外,从而引发“保护与开发相对立”的潜意识。我们认为这样的“保护”观念是不全面的,遗产应在保护其独特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开发。一方面,遗产资源的教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告诉我们遗产需要开发,开发的核心是以遗产展示为主要内容的遗产旅游;另一方面,遗产本身的稀缺性也要求遗产资源应配置到其最有价值的用途,遗产展示将满足全社会更多人对遗产价值的需求。因此,遗产的开发与保护是辩证统一的,不应使两者对立,彼此取代,而应努力协调,相互促进,要做到以开发促保护,以保护助开发,两者形成良性互动,使我国遗产开发保护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2.如何开发
遗产的独特性与不可再生性决定了遗产开发可能带来的负外部性。解决负外部性的根本途径是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由开发主体自己承担遗产开发带来的外部社会成本,促使其将遗产开发置于合理的范围。普通物品的收益公式是B=PC+M,而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它的收益公式则是B=SC+M,SC=PC+EC,其中,B是收益,SC是社会成本,PC是开发主体个人成本,EC是外部成本,M是利润。实践中遗产破坏现象的产生,正是由于忽视了开发过程中造成的BC外部成本,既负的外部性,只考虑了开发主体的个人成本PC,从而使遗产过度开发。因此,实践中遗产开发应在计算PC个人成本的同时,还应计算外部成本EC,将遗产开发带来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如此才能保证遗产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3.为谁开发
遗产是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其开发的目标不仅要满足遗产所在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满足全社会及全人类对遗产特殊价值所造成的正外部性的需求。因此,遗产开发不能具有盲目性与片面性,要站在全社会、全人类的高度指导遗产开发。另外,遗产开发在满足我们当代人代内公平的基础上,还要满足当代人与后代人代际公平的需要。遗产作为自然与人类历史文明的积淀,当代人也是从前辈人手中继承过来,因此,我们更有义务将遗产所蕴涵的特殊价值传递到后代人手中。遗产在人类社会中的不断传承与沿袭,才是遗产可持续开发的真谛。
参考文献:
[1] 黄亚钧.微观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344-345.
关键词:人文地理;教学;世界遗产
引言
1998年,北京大学正式增设世界遗产这一课程,随后多所高校均开设此课程。此后,对世界遗产的研究成为教育领域中的热点。对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总结发现,在教育领域中,世界文化遗产的功能以及其实现的途径主要源于对其本身的探究。就世界遗产来讲,综合性较强是其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其与多门学科存在联系,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与旅游产业的联系最为紧密,所以对旅游教育这一学科的研究最多。但是在其余学科中,对世界遗产在学科的作用研究相对较弱。就世界遗产这一素材而言,其与世界接轨,其在教育领域中的研究将直接影响部分学科是否发生改变。
就整体以及个体的世界遗产、空间分布以及景观特征来讲,地理学与世界遗产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分析两者的内容以及广泛性来讲,两者同样存在很多相同之处。就世界遗产来讲,按照定义,在地理研究领域中,世界遗产是极端性非常强的研究内容。其主要原因是在评选世界遗产时,需要全球最为权威的部门以及最权威的专家进行考证,然后给予批准获得的。在地理的研究中,世界遗产相似内容的存在使其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这就要求人们在地理教学的过程中与世界遗产相互结合,进行教育的开展。在本文中,以人文地理与世界遗产相似的知识为基础对人文地理在教学中世界遗产的作用以及发展方向进行具体探究,为以后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以及提高学者对世界遗产的重视程度。
一、世界遗产在人文方面的表现
1、文化景观、双重遗产以及世界文化遗产
在《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将世界遗产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自然遗产以及文化遗产。就后者来讲,其主要涵盖建筑群、遗址以及文物等方面的内容。如果世界遗产在自然以及人文要素都与《公约》中的相关标准相符合,那么就称其为双重标准。
为了将自然环境以及人类文化之间的和谐凸显出来,世界文化遗产增设了“文化景观”。就本质而言,世界文化遗产涵盖绝大部分文化景观,剩余的则为双重遗产。换而言之,文化景观是双重遗产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种。因此,为了避免出现重复,在《世界遗产名录》中,除了双重、自然以及文化三方面之外,文化景观将会被重新列出。就当前世界文化遗产来讲,大部分属于文化遗产。在2012年之前,963项世界文化遗产中,涵盖28项双重遗产,725项文化遗产。
2、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
在《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里不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联合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来讲, 其涵盖的内容同样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
二、人文地理学与世界遗产在知识方面的共性
1、世界遗产组成的阐述
在2011年,《世界遗产与年轻人》出版之后,国内出现多个有关的书目,主要有《世界遗产》、《世界遗产学》等多个书目。这些书目的出刊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中学所学的《世界文化遗产荟萃》的科目,为学生的学习奠定扎实的基础。对以上著作进行总体归纳发现,他们在内容框架方面主要涵盖概述、分类的介绍、具体的例子、如何保护等多个方面,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概述。就概述内容而言,其主要涵盖《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来源以及本书大致内容的介绍。
分类以及举例。在第二部分中,主要将世界遗产进行类型的划分,并通过具体例子进行介绍,主要包括文化景观、世界自然遗产等类型。
介绍及举例。在本部分中,主要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本内容进行具体介绍,在介绍的过程中选取合适的案例。
保护以及利用的具体方法。在本部分中,主要对世界遗产当前所遇问题以及如何保护利用进行具体分析。就世界文化遗产来讲,物质类的遗产类型主要涵盖皇宫、广场、园林、当代都市、乡村等多个方面。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品,其可以是表述的,也可以是口头传说的,也包括社会风俗、表演艺术、传统手艺等方面的内容。
2、人文地理与世界遗产在知识方面的共性
①研究对象具有互相涵盖的性质
在各种类型的遗产中,除了双重遗产具备文化遗产的文化要素标准之外,大部分的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品都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分析上述的分类可知,在世界文化遗产中,基本上涵盖了所有非物质以及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要素。因此,对于人文地理来讲,其研究对象为多种人文现象。对于当前已经出版的有关人文地理的教材来讲,其在人文要素方面主要涵盖地名、语言、聚落、民俗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与世界遗产中的很多类型都相同,但是两者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在历史长河中,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人类自身创造的一种文化现象。但是对于人文地理来讲,其对当前主流的一种文化现象更加注重。对于前者而言,其要求在文化现象中,具有最丰富、最优质的内涵,但是对于后者来讲,其主要对实际的使用价值更为注重。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档案式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一、世界范围内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提供了前提条件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开创了遗产保护体系。1989年通过《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1998年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届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了《伊斯坦布尔宣言》。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首次较为详细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2004年,我国以缔约国的身份加入《公约》,2005年10月20日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2006年2月9日《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实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省相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良性运行保驾护航。截止2012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21.02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11年省级财政共投入约20亿元,有力地保障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况堪忧,迫切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式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活态的,由于其自身特性的限制和自然环境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况十分严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损毁、流失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世代代人们生活的积淀与文化底蕴,与所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生态依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受到巨大冲击,不少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大部分古艺术处于人亡艺绝的境地,不少民俗文化处于解体、瓦解、崩溃并急速消失的现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正处于一个生死存亡、急剧濒危的危险情形之中。重大自然灾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破坏巨大。中国是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而我国对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承受能力均较低,灾后重建恢复速度也较慢。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脆弱性、敏感性,容灾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则很难恢复。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灾民的生活环境遭到破坏,安置不到位、不及时等因素都容易让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陷入失传的危险。自然灾害既破坏了当地民众的生存空间,也毁坏了文化空间,两个空间的变化,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巨大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矛盾尖锐。在古村落保护过程中,一面是具有悠久历史又现实岌岌可危的文物建筑,另一面是生活在近乎是危房的文物建筑中渴望改变生活又经济拮据的居民。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因为一些操之过急、非理性或是利益驱动等因素,还来不及考虑好文化该怎样安放、怎样传承,村落就已经拆掉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的地方为了发展房地产业,对城市中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甚至城区大肆拆除,无不对文化遗产的生存构成了巨大威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式保护具有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越来越大,对其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缺乏。一些地方政府试图通过申遗取得更大经济回报,博取自己执政期间的好成绩,忽视了申遗成功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重经济利益,轻本身文化内涵”等问题普遍存在。“成龙捐楼”事件折射“徽派古建正烂掉”保护之忧,敲响了古建筑保护的警钟。由于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使得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呈现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最具资格、最具品位、最具权威的阐释者,但多样的古村落面临着被贫困、落后缠绕的现实。自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后,海南东方市江边乡白查村最近又入选首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古村落保护最难的是从官方到民间更多想到的是如何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在保护落后的东西”,对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不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无形的,由于形成环境的差异,每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特殊的,其保护保存的方法都大相径庭,对其保护不能照抄照搬任何一种模式,每一个项目都只能采取特殊的、具体的方式去保护。在一些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卖给开发商,被开发商歪曲、滥用。从云南石林的天天“三月三”,到民俗村里的随意“拉郎配”,一些开发者只看到了遗产之中的经济价值,对于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开发过后的文化遗产形式与内涵分离,文化遗产中蕴藏的风俗、信仰反而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快速消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已形成“倒逼”压力,迫切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正确科学的保护。
(作者: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档案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档案学理论基础研究与应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地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9—0091—04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域的文化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形成了具有整体性的中华文化,构成了既有统一性又具有多样性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人文价值与地理特征存在差异,传统文化在一致性的前提下,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因此,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充分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特征,因地制宜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地域文化之中,使其在传承发展中更具本土文化特色,形成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区域,保持其原始的土著文化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特性
地域文化“是指生活在特定区域的人群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人文心态、民族艺术、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①。地域文化是一种特色文化,是以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特征为标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文化。这种文化源远流长,这样一种传统地域文化的存在,非常明显地制约和影响着当地百姓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特定的地域环境之下,存在相似的地理条件与自然条件,当地的生产资源、经济发展、历史动因、天气状况、水土因素和自然环境都决定了该区域的文化发展特点。地域文化在古行政划分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我们目前认可的几种划分方式:“一是以地理相对方位为标准划分,如东方文化、西方文化、江南文化、岭南文化、西域文化、关东文化等;二是以地理环境特点为标准划分,如长江三角洲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岛文化、大陆文化、高原文化、草原文化、绿洲文化等;三是以行政区划或古国疆域为标准划分,如云贵文化、巴蜀文化,齐文化、鲁文化、秦文化、晋文化、楚文化等。”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融共生,共同发展,在相互依存的文化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方面,也使地域文化特征更为凸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与地域文化密切相关。
不同地区因其生存环境与生活习惯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特征,在中华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区域,也就产生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形态。每个地域因为地理因素的差异,出现了农耕、渔猎、游牧等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融合的文化发展态势。每个民族因为生存环境的不同,保持着自身的生产方式和审美品格,构成了多元化发展并且有独特民族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著名学者袁行霈在《中国地域文化通览》一书的绪论中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多源同归,“在这种自然环境中形成的中国文化,明显地呈现出地域的差异,这些差异乃是统一的中国内部的地域差异,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呈现了丰富多彩的面貌这是我们对中国地域文化的一个基本认识”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的文化多样性,地域性正是其多样性的一种表现。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现与发展总是与某地区的传统人文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成为一种感情的纽带,密切传承者与地域文化的联系,使人们找到强烈的文化归属感;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独特的自然资源联系在一起,这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成为带动地方文化发展的重要渠道;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有的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其产生与发展都有独特的背景与条件,在自然环境制约下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地域、风土不仅决定着艺术的方向,而且更宽泛地决定着文化的方向。民间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之说,正是对这种文化地域差异的明解。”④
二、地域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文化多样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文化最生动形象的呈现,它在民间以独特的方式存在,长期口耳相传,从而形成文化经典,体现着某个地域独特的文化特点。
(一)特定的地域环境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风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定的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在自然环境制约下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著名史学家、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曾经谈道:“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穷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之区别,而影响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精神。人类文化由源头处看,大致不外三型:一游牧文化,二农耕文化,三商业文化。游牧文化发源在高塞的草原地带,农耕文化发源在河流灌溉的平原,商业文化发源在滨海地带以及近海之岛屿。”⑤由此可见,地理环境承载了不同的文化发展,孕育了不同的民族精神,形成不同的文化特色。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有着不同的地貌特征,不同地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风格与民族品质。各种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独特的地域特征。如:山决定了山歌的存在,江南水田决定了田歌的存在,黄河决定了黄河号子的出现,草原决定了内蒙长调的存在。陕西的信天游,“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有时人们在距离遥远的两山之间对话,需要扯开喉咙大声呼叫,因此常常把声音拉得很长,调子高昂,从而影响到信天游的旋律走向”⑥,形成了具有高亢之感、粗犷质朴的宽音域和跌宕起伏的旋律;而新疆由于地形原因,民歌主要由游牧生活中的牧歌演变而成,普遍带有呼唤性音调,民间音乐表演也多有载歌载舞的特征,具有很强的感召力,颇能体现新疆民歌中热情奔放的情绪。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音乐因地貌特征不同而形成各自特点,是与地域文化中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风情密切相关的。
(二)特定的自然条件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形态
不同地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的差异性也会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例如以材料选择为基础的民间雕塑艺术在各个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征,形成了丰富的民间雕塑文化——木雕、竹雕、石雕、玉雕、砖雕、桦皮雕、骨雕、陶塑、泥塑、面塑、酥油塑,等等,材质选择的不同也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差异,丰富了民间雕塑艺术的表现形式。不同地域自然资源的差异成为艺术表现不同的基础,也使同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具有不同的艺术特色和鲜明的地域特征。新疆盛产玉石,玉雕艺术历史悠久、题材广泛,基于不同的选材形成了独特的艺术特征。同样是玉雕艺术,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的玉雕与河南南阳的独山玉雕风格不同。即使选择相同的材质,同一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在不同地域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例如同为泥塑,河南浚县的泥咕咕造型质朴可爱,成型之后吹之呜呜作响,色彩绚丽颇有民间特质;同样地处中原的淮阳泥泥狗色彩均以黑漆为底,品红、品黄、白色、绿色彩绘于上,色彩未经调和,纯度较高,造型更为夸张;陕西凤翔泥塑装饰华美富繁,色彩艳丽喜庆,汲取古代石刻、年画、剪纸和刺绣中的纹饰自成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与自然资源的密切关联,在材质选择不同但艺术形态相同的雕塑和纤维艺术中表现最为明显。我们在探讨雕塑艺术的同一性过程中,更要关注其不同的地域特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更具特色。
(三)特定的地域风俗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发展
不同地区特定的生活风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体现,紧密地传承了一个地域人们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民俗风情。就剪纸艺术而言,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剪纸风格不尽相同,这与当地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民间艺人造型审美取向密切相关,在各地的地域传统风俗文化基础上形成了形态、风格各异的剪纸艺术:北方地区的剪纸艺术风格呈现粗犷有力、造型夸张的特点,具有北方民族的豪迈之风;南方地区的剪纸艺术风格则表现为玲珑秀美、优雅精致,一如南方隽秀的风物;西北地区的剪纸风格具有凝重之感,古朴浑厚、刚健有力,承袭了秦汉时期雄浑的艺术风格;关中平原地区的剪纸则体现了中原文化的包容与宽厚,形成淳朴中见秀丽、简练中见精巧的艺术特征。剪纸艺术的地域传统文化特点在题材方面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北京的剪纸多为风俗题材,表现岁时节令、婚丧嫁娶;河北蔚县剪纸以戏文人物和花鸟走兽居多;陕西剪纸根植于淳朴的农耕文化,意在祈福或吉祥,题材通常是抓髻娃娃、鱼戏莲、十二生肖或陕西十大怪等;宁夏剪纸艺术主要依托于伊斯兰文明,剪纸风格有着强烈的宗教内涵;内蒙古和林格尔剪纸依托于草原文化,审美取向中展现出草原文化的独特气质。
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沃土,在传统民俗风情基础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了地域性的特征,也成为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体现了不同种群与民族的创意和才智,包含着丰富的精神文化资源。每一个民族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反映着该民族的特色,呈现出鲜明的传统文化价值。不同地域在文化交流过程中,成就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也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融性与共同性原则。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本身有着很强的地域性,并且至今存活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其申报形式也往往立足地方,以独一无二的区域特色为标志。因此,非物质文化遗存恰恰为我们考察地域文化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视点。”⑦反观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也应成为我们研究该项遗产的重要着眼点。我们应在地域文化视角下,透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形成原因、口述历史及文化源流,多角度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三、地域文化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由于不同地域和民族的文化模式、文化形态、文化观念不同,导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千姿百态、多种多样。就像生物的多样性是世界存在发展的前提一样,文化的多样性也是人类发展兴盛的重要前提。我们应在地域文化视阈下重新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多角度、多方位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一)积极保护具有特征的地域自然环境
地域自然环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温床,为了传承与保护具有地域性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注重对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开展基础性的保护工作,培养其生存土壤,构建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自然环境。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当地群众,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生态博物馆等,形成民间保护机制,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需的生存空间和原生环境,鼓励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坚持,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气候,营造原生态文化的小氛围,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持与发展。其次,以民间团体为单位,加强地域文化的研究。“诸如吴越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湖湘文化、闽文化、赣文化、蜀文化、中州文化、三秦文化、三晋文化等有代表性的地域文化,近年来在古籍整理和研究、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研究、文化艺术研究、民风民俗研究及地域文化综合性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为地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广泛采取了实物收藏、文字音像记录、保护和培养地方特色文化创造者和传承者等多种形式,保护有特色的地域文化,对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进行地毯式普查,对濒危文化实施抢救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⑧最后,积极引导非遗传承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专业培训或引导民间艺人拜师收徒培养传人,发扬传统的“师徒制”、“父子制”的民间传承方式,各级各类学校可将带领学生“走出去”和将民间艺人“请进来”的方式有机结合,促进区域文化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二)加大力度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
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逐步提高,人们对非遗资源开发的热情高涨,许多非遗资源被形成产业化的发展,对自然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要加大力度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在保护独特的自然资源过程中,首先要积极培养一方百姓的乡土文化观念,树立正确的态度对待本地的非遗资源,而非单纯地对经济价值的追求,实施全方位的立体保护,将视角放在技艺、技巧和人对人的传承之上,而非物质产品本身;其次在对本地资源的开采方面亦要注重对传统的传承,学习古法在特定季节手工开采,进行保护性的开采而非破坏性的损毁;最后,在培养百姓传统文化观念基础之上,政府要积极引导,并实施必要的监督,配合文化部门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切实投入专项经费开展非遗保护,避免非遗传承中的唯利是图现象。
(三)主动保留、恢复富有特色的民俗风情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破四旧”运动对传统文化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许多基于传统文化基础上的流传已久的风俗活动戛然而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当前,我们要积极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的精神环境,“恢复其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尊重当地历史上所形成的民俗,使其在自由的文化环境中自然地生长,而不是人为地横加干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文化的眼光来看待民间习俗和艺术,而不是动不动就以封建和迷信来断定它们”⑨。首先,要进行民俗与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积极进行调查研究、采集整理,进一步挖掘传统的民俗文化,对各地域、各民族的节令民俗活动、婚嫁民俗活动、祭祀民俗活动等进行归纳整理与思想传承,营造积极的民俗文化氛围,对目前保存完好的传统文化风俗进行重点保护,对于一些民间工艺技巧以及民间演艺艺人要有目的、有目标地进行保护;其次,要进行民俗庆典活动的开展和推广,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在旅游文化推广基础之上进一步开发潜在的地域文化资源,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最后,要积极地培养民众的传统文化信仰,在民俗活动中培养年轻一代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豪感,推动民众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扬弃地继承民俗活动中的传统文化观念,肥沃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精神土壤。“要适当地进行文化的调试和重新建构,使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法在非遗中迸发出活力,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要让看得见的文化展示场景进入到看不见的文化的心态世界,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文化形态和文化心态的统一,这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暨民俗文化的发展策略应该开创的必由之路。”⑩
综上所述,只有在地域文化视阈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才能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属性,形成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立足于地域文化视角,共同承担,共同推动,逐步形成完善的保护机制,从而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关键词: 中国文化遗产 文化生态 保护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虽然中国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数越来越多,但近年来与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的负面新闻也在与日俱增。长城被破坏、敦煌莫高窟壁画脱落、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残破、孔府孔庙孔林被淹、黄山、泰山建索道以及张家界武陵源、九寨沟游客过多等新闻频频传出。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一、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中国文化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中华五千年历史进程留下的无数历史文化遗产,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和魂,是创造美好生活的不竭动力。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1.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乡规划。必须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