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保险资金出海计划终于有了更广泛的规划。
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放宽了国内保险公司海外投资的上限,允许其运用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以及权益类等产品。按照去年12月末,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保险业总资产约为1.97万亿元。据此计算,我国可投资海外的保险资金将近3000亿。
青睐港股,风险小
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圈定的范围,一直是广为关注的议题。
“保监会不会对具体某个投资领域再做细化限制,这也是监管思路的一个大转变。”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对外宣布,境外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汇率风险,在目前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选择的工具是需要能抵抗住汇率风险的。
据《办法》规定,可投资海外的保险资金包括保险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和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资金。《办法》中可投资的产品包括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证券化产品和信托型等固定收益产品;股票、股权型基金、股权等权益类产品。
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强调,未来保险业资金运用将强化全球配置的概念,看好的境外投资渠道主要是香港H股、蓝筹股。
清华大学金融系副主任朱武祥也赞同投资港股,他的意见是,“港股也是中国的股票,把保险资金投资在香港,对香港和内地经济联动大有好处,这也相应降低了汇率风险。”
此外,《办法》将衍生产品作为风险管理手段,委托人可以授权受托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管理。不过,金融衍生产品仅用于规避投资风险,不得用于投机或者放大交易。
《办法》也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需要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与《办法》同步进行的是,中国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已获准投资国际债券和股票。
国际市场,早铺路
“相对于其他行业的海外投资,保险资金投资显然是有经验的。”朱武祥认为,由多家保险类上市公司组成的海外投资团,将会更多的考虑到公司自身业绩,采取更灵活、稳健、多样的方式进行投资。
事实上,保险资金在2004年就已经改变了“鸡蛋只放在国内篮子里”的命运。
早在2004年,保监会即已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政府允许一些保险公司将海外股票发行筹得的外汇,投资于海外固定收益证券。一些保险公司已在为QDII做准备。去年,中国政府允许一些保险公司购入一定限额的外汇,用于购买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首发的股票。比如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去年也曾获特批购买在香港上市的中行、工行股票,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总共有15家保险公司获准投资海外,获批投资总额度为58亿美元。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上个月末,这些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余额为26亿美元。
但出于风险控制考虑,此前可投资的金额和品种极为有限。而《办法》的是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行为的正式规范,也肯定了此前保险海外投资团的投资行为和策略。“中国进一步放松严格的资本管制,为中国资金进入国际资本市场铺平了道路,也增强了中国从资本净进口大国向资本净出口国转变的势头。”朱武祥告诉记者。
投资者,同受益
保监会还放宽了A股股票投资的限制。7月13日,保监会将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从5%上调至10%,而通过购买基金间接入市的比例则由原来的15%降为10%,权益类投资上限合计为20%不变。此外,还允许投资行业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流通股的成本余额可达到投资股票资产的10%。
受到利好消息刺激,7月26日中国财险大涨近7%,创8.67港元的新高,成为表现最出色的国企成份股;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也分别上涨0.38%及1.37%,后者盘中也创下34.1港元的新高。
关键词: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防范
前言
2007年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2007年11月6日,中国平安和华泰财险率先拿到了资金“出海”资格。目前,已有超过20家内外资保险公司取得QDII资格。根据《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委托人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境外投资比例。截止2008年4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突破3万亿,如按15%投资上限计算,可进行投资的保险资金总额最多可达到4500亿元,数额十分庞大。
由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资金规模大、投资范围窄、投资状况与投保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成因
(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形成机理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QDII可以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很显然,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下,在保险公司购汇和结汇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汇率风险,并可能给保险QDII资金造成汇兑损失。若保险公司是以自有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则汇率风险主要发生在结汇的时候。如果汇率上升,本币贬值,等量外汇可以兑换的本币数量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利益;反之,如果汇率下跌,本币升值,等量外汇可以兑换的本币数量减少,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
若保险公司是在外汇市场上通过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则在购汇和结汇的时候均须承担汇率风险。如果汇率上升,本币贬值,保险公司的购汇成本增加、结汇收入也增加;反之,如果汇率下跌,本币升值,保险公司的购汇成本减少、结汇收入也减少。因此,通过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时,因汇率变动给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表1:汇率变动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汇率变动影响以自有外汇投资购买外汇投资汇率上升汇率下跌汇率上升汇率下跌购汇无影响无影响亏损获利结汇获利亏损获利亏损总体影响获利亏损不确定不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汇率上升时进行境外投资,对保险系QDII而言利大于弊,保险公司有可能额外获利;而在汇率下跌时进行境外投资,则弊大于利,保险公司有可能蒙受额外亏损。
(二)人民币升值趋势及其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已成长期趋势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截止到2008年7月20日,在汇改整整三年后,人民币升值幅度达到了19%,尤其是最近一年来更表现出加速升值的趋势。而且,在国内外多方因素的影响之下,人民币在接下来较长时间内的持续升值是可以预期的。
首先,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是人民币升值的宏观基础。自2003年以来,连续五年我国的GDP增长率都在10%以上,发展势头强劲。反观美国,受次级债风波的影响,房产、金融、就业等景气指数下滑,经济减速已成定局。在此基础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不断下跌在情理之中。
其次,国际贸易持续顺差及庞大的外汇储备是人民币升值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自1994年以来,除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资本与金融项目为逆差外,一直处于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局面,我国的外汇储备大量增加。2007年末储备余额达到15282.49亿美元,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巨额外汇储备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最后,国际热钱的大量流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美元的持续贬值、国内利率的多次上调都成了吸引国际热钱大举涌入中国市场的原因。据研究资料表明,2007年大约有3000亿美元国际热钱进入中国的楼市和股市。国际热钱的大举进入,引起外汇市场上供过于求,也促使人民币升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币的升值还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而且升值幅度可能较大。人民币的这种持续升值的趋势,给在境外“淘金”的保险QDII产品带来非常大的隐忧。
2.人民币升值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对保险QDII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保险公司购汇成本降低;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因人民币升值而减少。由于目前我国保险QDII资金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自有外汇,所以人民币升值对保险QDII的影响主要在于第二方面,直接表现为保险QDII投资收益由于人民币汇率下调而相应贬值。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我国保险QDII的投资范围仅限于投资香港市场上的H股和红筹股,下面就以港股为例来看看汇改三年来人民币升值对投资H股和红筹股收益率的影响。表2:汇改以来人民币升值对港股收益率①的影响年月人民币升值幅度H股红筹股收益率实际收益率②收益率实际收益率2005.7.21-2006.7.203%36%33%39%36%2006.7.21-2007.7.205%94%89%93%88%2007.7.21-2008.7.2010%-8%-18%3%-7%从上表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在牛市行情中,人民币升值部分抵消了H股和红筹股的投资收益,使盈利降低;在熊市行情中,人民币升值无异于雪上加霜,加大投资者的亏损。总而言之,无论保险QDII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必然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而减少,并进而影响到保险QDII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给投保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显然,人民币升值已经成为我国保险QDII的一个“心腹之患”,不仅降低保险QDII收益水平,还对QDII资金的安全造成影响。
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防范
出于“三性”原则的要求,保险公司在积极拓展海外投资市场和投资品种的同时,应特别注重对汇率风险的防范,尽可能防止投资收益因汇率变
动而“缩水”甚至发生亏损。
(一)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保险资金应当投资全球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者地区货币。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形式及投资品种包括: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但是,出于风险考虑,保险QDII在选择投资品种时,应量力而行,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尽量选择币值较稳定、价格波动较小的金融资产,如蓝筹股、绩优股、指数型资产等,以取得尽可能稳定的收益并回避汇率风险。
(二)利用衍生产品套期保值现行保险QDII政策虽然对衍生产品投资范围规定较为宽松,但对投资目的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保监会明确规定,衍生产品允许用于套期保值,但禁止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也就是说,要充分发挥衍生产品套期保值的功能,但回避其投机风险。目前人民币汇率衍生品主要有两种:不可交割远期合约(NDF)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交易的人民币期货及期权。通过上述汇率远期、期货、期权等合约类型,投资者即可进行套期保值,防范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失。
(三)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首先是投资时机的选择。人民币升值是一种长期趋势,但在特定时间段内,人民币汇率并不排除出现涨跌起落等变化。因此,在汇率发生变动时,做出提前预测,合理把握出手时机,不仅可以回避汇率风险,还有可能取得额外收益。
其次是投资地点的选择。保险QDII是资产全球配置的资金,在风险与收益二者间进行权衡,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在确保汇率风险较小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收益;在市场发生变化的时候,则要注意及时进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外,还应关注各国的经济政策,争取有利的投资环境。
最后是投资比例的选择。一是必须严格控制境外投资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保监会应严格审批各家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度,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安全;二是在投资过程中,应注重分散投资,考虑到安全性,可以多配置固定收益资产、减少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晓.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的QDII产品的汇率风险及其规避研究[J].金融经济,2007,(24).
2007年,保险资金的投资冲动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强烈,因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例的上调、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的开闸以及7月《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保险资金的投资欲望得以充分释放。从投资境内股市,到投资公司股权,再到参股海外金融巨头,保险机构的影子可谓无处不在。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今后保险投资收益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曲线房地产投资以及海外投资等,这些都将为保险资金提供一个大展拳脚的舞台。尤其是2008年国有资产重组上市的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仍然继续,都将为保险资金提供股票市场之外的投资渠道。种种迹象表明,2008年保险投资渠道将呈现前所未有的多样化景象。
保险机构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开闸
近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对这类证券的资质、额度和级别等提出了要求。
《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暂限于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投资额度则限于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管表示,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更好地进行保险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其实,保险机构投资于证券化产品的提议早在2005年就出现了。在2007年初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谈及2007年保险资金运用的工作重点时,开展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化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试点的内容就涵盖其中。但与保险机构的债券投资和境外投资相比,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步伐略显踟蹰。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1月底,我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已达到2.89万亿元人民币。按2%计算,保险业可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将超过500亿元。
QDII起航更多保险资金将出海
2007年底,金盛保险作为首家合资保险公司获得保监会批复获取境外代客理财(QDII)资格,并有权投资香港H股、红筹股。虽然迄今已经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也早于2007年7月31日由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但是由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迄今为止尚无保险类QDII产品正式推出。
但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一直被视为出海指南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目前也已在保监会内部进行会签,有望不日出台,而保险QDII产品最快也将在2008年年初推出。一些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目前已经准备了相关投资境外市场的QDII产品报备工作,只要细则一出来,就上报产品。市场专业人士表示,海外投资的放行使保险资金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国内资本市场的周期性对保险资金收益的制约因素作用下降,有利于保险业的长期发展,预计2008年海外投资领域或者种类还将逐步放开。
保险机构委托入市队伍将进一步扩容
放行部分保险机构委托入市,是2007年保监会关于扶持中小保险机构政策之核心内容。此前,监管部门一直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公司限制在拥有资产管理公司的9家中资保险公司,以及友邦资产管理中心,而中小保险公司受资产规模等指标所限卡壳于入市门槛。在中小险商分享A股盛宴的呼声下,监管部门最终决定放行中小险商以委托形式入市。
从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路径图来看,它们一开始基本在一级市场活动,尤其热衷于“打新股”,这与中小保险机构投资谨慎的态度有很大关系。保险资金是长期资金,资金性质决定了保险机构的投资模式更保守、更谨慎。
业内人士认为,在监管部门力挺中小险企的大背景下,2008年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的队伍将进一步扩容,随着这些机构投资能力的逐步增强,它们的投资范围也有望从一级市场延伸至二级市场。考虑到中小险商的加入,保险机构的申购能量仍大有潜力可挖,保险机构作为一、二级市场“主力军”已然成型。
投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将有所表现
2007年底京沪高铁公司的创立,让市场领略到了保险资金在投资基础设施上的魄力。由股权投资先锋平安保险牵头的保险团队,以集体出资约160亿元投资了京沪高铁,占总股份13.93%,成为该项目第二大股东。这是中国保险企业首次联合投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实现了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资上的重大突破。
这只是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小试牛刀”。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国内基础设施项目的与日增多,2008年有可能出现一轮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
虽然目前房地产投资尚属于保险资金禁止投资的范围,但保险公司仍可通过自建物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间接进行房地产投资。2007年11月6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公司在最高授信额度内为平安置业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担保,平安置业是中国平安旗下平安信托的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相信在2008年保险资金曲线投资房地产更会有所表现。
有望分羹无担保公司债、特别国债
2007年开始债市暖风频吹,2008年或掀起一股债市扩容潮,保险公司有望参与对公司债和特别国债等债市新品的分羹。
然而,分羹收益的厚薄仍倚赖于保监会对无担保债的放行与否。目前,身为债券最大买家的保险机构仍不能投资无担保债,而公司债主要采用的就是无担保形式发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保险机构投身公司债的手脚与热情。坊间热传的“保监会将出台关于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公司债的相关文件”,从目前来看,也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至于保险机构固定收益类投资中的“主角”国债,也或将因为今年实施的更加严厉的信贷政策,提升空间较为有限。海通证券目前出炉的投资报告显示,尽管2007年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率升幅较大,尤其在连续加息环境下,去年国债收益率上升较快,但2008年实施的信贷从紧政策会促使商业银行对国债需求有较大提升,需求的增多则使得国债收益率很难上升甚至下降。
【链接】
不断拓宽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1995年6月《保险法》。
同业资金拆借市场――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保险资金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
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中国保监委又出台了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允许保险公司购买铁路、电力、三峡工程等企业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10月,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允许保险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已经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上认购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银行大额协议存款――1999年,保监会、人民银行批准投资。
中央银行票据――2003年7月,保监会、人民银行批准投资。
银行次级定期债务――2004年3月,保监会、人民银行批准投资。
银行次级债券――2004年6月,保监会、人民银行批准投资。
可转换公司债券――2004年7月,保监会、人民银行批准投资。
外汇资金境外运作――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接受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2005年9月11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宣布,保监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4月,保监会批准保险机构通过购汇进行海外投资,保险公司海外投资比例将不低于其总资产的5%。
股票――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保险资金开启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大门。
多种债券――2003年5月30日,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信用等级为AA级的所有企业债券,而且投资于企业债券的资金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从10%放宽到20% 。2005年8月2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险机构的可投资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四大类;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机构季末总资产的比例3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限额占发行额的20%;并为资产支持证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新的金融产品、保险机构参与债券远期衍生产品交易等留下了空间。
中国保监会在2005年正式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之前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重要补充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标志着我国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对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者规范发展、领先一步培养资产全球配置能力创造了难得的契机。
一、当前保险外汇资金的现状
保险外汇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1、三大保险公司海外上市的融资;2、外汇保单业务收入;3、合资公司的外汇资本金;4、中资保险公司引入境外投资者后获得的外汇资本收入,这其中以三大保险公司的海外融资为主(三家海外上市的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60亿美元)。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计,目前保险业有大约100亿美元的外汇资产,符合《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境外投资条件的保险公司约在10家左右。按投资总体80%比例的限制,可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约在80亿美元。
从单个公司来看,中国人寿通过IPO筹集到的外汇资产价值31亿美元,按照去年的年报显示,中国人寿可投资境外的保险外汇投资额度最高可达24.2亿(约188.7亿港元),占全部保险外汇投资资产的四分之一,为单个公司最大投资规模,其资金运用形式目前主要以存款形式存放在商业银行。平安保险是首家获准进行海外投资的保险公司,2005年1月10日,该公司率先获得境外投资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给予其17.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由于人民币的小幅度升值,中国人寿因此对相关资产计提了人民币5亿元的准备,平安保险也为此计提了人民币3亿元的准备。同时投资收益率也一直是困扰保险资金投资的难题。从2001年到2004年期间,保险资金年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3%、3.14%、2.68%和2.4%,保险投资收益近年来一直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意义
结合保险资金的投资现状,笔者认为,此次开放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开放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有利于开辟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使保险资金在更宽的范围、地域和币种上进行组合投资,为保险资金提高收益水平、分散投资风险创造条件。
2、开放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也是我国保险业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保险资金率先进入全球化的国际金融市场,为我国保险业走向世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3、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外汇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有利于缓解央行人民币外汇占款的压力。
4、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相关制度确立了国际化的全托管模式在风险控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关系作了明晰的界定,在风险控制方面为保险公司开展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建立了基本的框架。
5、有利于保险机构在现有的政策规范下,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向国际大型资产管理机构学习先进经验,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从而提高我国保险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比较
总体上讲,《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对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资格的申报管理,包括对委托、托管等相关事项的规定;二是对投资品种的界定,包括具体的投资比例,及对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规定;三是对投资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的投资主体、投资流程、投资品种等进行总体上的规范,而《实施细则》则是对《暂行办法》的重要补充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
(一)《实施细则》与《暂行办法》相比的变化
1、明确投资暂行办法中的具体品种及投资比例、信用评级
《暂行办法》对保险外汇资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总体上的分类,新颁布的《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和解释,其中比较大的变化包括允许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股票,可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参与市场,债券方面允许企业投资有政府信用担保的MBS产品。
2、对具体的投资品种明确相应的投资比例和信用等级
对于每项具体的投资产品,《实施细则》也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规定了相应的投资比例和信用等级,比如结构性存款余额按成本价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5%,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总额按成本价计算不得超过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的信用评级必须在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等。
3、具体交易币种进行明确
为防范汇率风险,《实施细则》还对委托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币种的配置做出了相应的界定,要求限于美元(USD)、欧元(EUR)、日元(JPY)、英镑(GBP)、港币(HKD)等币种,这样的币种配置,与我国现行人民币汇率机制所参考的一揽子货币的币种基本吻合。
4、对托管、委托等规定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暂行办法》的颁布明确了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三方共管的框架,即委托人是钱的所有者,受托人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在它的指引下进行投资,托管人负责保管、清算、监督职能,没有投资操作权,这样达到互相监督、各司所职、相互制衡的机制。而《实施细则》对委托、托管相关具体操作程序,托管银行、受托人的资质条件,以及投资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使规定整体具有更好的操作性。
(二)托管与委托
国内的机构投资者初次到海外去投资,对海外市场并不熟悉,在人员、操作流程上都没有优势,对海外的交易所、银行结算等操作也不熟悉,因此需要一些成熟的国际机构帮助其做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协助他们做好专业上和后台上的处理。鉴于这种必要性,《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对委托与托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对委托、托管概念上及流程上的明确是非常重要的。《暂行办法》与《实施细则》中有关托管与委托分布在各个章节之中,且经常交错在一起,难以分辨,本文拟用图示的方法(见附图1)将大致的投资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说明。
此外,委托/托管的操作模式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外汇资金的委托比例,外汇资金的委托比例是指委托给境外专业投资机构的外汇资金额占我公司外汇资金总额的比例。笔者认为该比例的确定应主要参考以下几个因素:a.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b.保险公司整体业务对外币资金流动性的需求;c.对利率(或汇率)及拟投资品种未来走势的预期;d.受托机构的资产管理能力及历史业绩。
四、对保险公司外汇资金运用的一点思考
1.首先是加深对保险业务性质和保险资金运用性质的了解。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的经济活动,而现代保险业的功能正在由专门提供保障服务转为既提供保障服务又提供资金管理服务。而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两大支柱之一,通过保险资金的运用,来创造最大价值,以弥补单纯依靠保险业务而可能导致的偿付能力不足,同时在当前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的格局下,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正愈来愈多依赖投资业务。因此毫不夸张的说,保险资金运用正在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经营的生命线。
2.其次是做好资产负债匹配,保持充分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匹配工作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重大。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思路正在从对静态的偿付能力指标的监管向对动态的资产负债匹配的监管转变。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应顺应这一监管趋势,外币资产的配置应首先建立在对外币负债的详尽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外币负债的期限、币种等因素进行安排,在保持充分的偿付能力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收益。
在沪港通开通一年零十个月之后,保险资金迎来入场的机会。
9月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下称“《监管口径》”),正式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投资港股通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
这是保监会继2007年和2014年以来,关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又一新规。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仪式在香港交易所举行。沪港通的正式开通,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继QFII之后对外打开的第二扇门。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参与沪港通试点则打开了进一步对接国际资本市场的又一条通道。
保监会《监管口径》之后,香港交易所的官方微信账号“沪港通”对此表示了欢迎,认为随着沪港通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内地投资者参与到沪港通这一机制之中。
自保险机构于2006年获准以自有资金购买外汇投资海外以来,香港资本市场一直是险资“出海”的主战场。不过,从目前来看,各家保险机构的海外投资比例远未及上限。海外投资需要在外管局核定的QDII额度范围之内投资,能获得QDII额度的保险机构仍属少数,且额度有限。
截至2015年末,保险业境外投资额约360亿美元,境外投资实际占比不到2%。不过,今年以来险资“出海”热情飙升。截至今年4月,险资海外投资规模已超过400亿美元,其中股票是占比最大的投资品种,占比达42%,接近五成。近日几家上市险企都在中报会上表示,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海外投资力度。
从沪港通的情况来看,从5月开始,资金流入的力度遽升。香港交易所数据显示,5月、6月通过港股通流入港股的资金,分别增至268亿港元和440亿港元, 7月,虽然净流入降至近百亿港元,但8月又飙升至547亿港元。
在沪港通升温之际开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意味着所有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都有机会分享其中的投资机遇。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沪港通取消总额度限制以后,港股将成为境内险企又一个重要的资产配置领域,在“资产荒”之下对完善保险资产配置以及提升投资收益率有所帮助,而且对于大中小型公司提供了同等的投资机会。
也有保险投资人士表示,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参与沪港通主要在于对接国际化市场。10月1日,人民币将正式纳入SDR(特别提款权),人民币国际化正渐趋渐近。保险机构通过沪港通“练兵”,软硬件都准备好了吗? 灵活资产配置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开展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当年11月17日正式开通,总额度为5500亿元人民币。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认为,保监会允许险资参与沪港通已酝酿了很长时间,此次开闸应该没有刻意挑选时间点,主要还是考虑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应对今年的资产荒。
2006年险资海外投资试点以来,香港资本市场一直是保险资金最重要的海外投资领域。不过,根据规定,国家外汇局对于保险机构境外投资付汇实行的额度管理,归入QDII管理,保险机构进行直接投资和境外资金运用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时,需要事先在外管局核定QDII额度。未批额度或超出额度,则不允许投资。
这意味着,保险机构进行海外投资时,除了必须在保监会批准的投资比例内,还要在国家外汇局核定的QDII额度之内。
早在去年以来,诸多保险机构就在感叹QDII额度不够用,这也是目前海外投资占比不高的原因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40家保险机构获得QDII额度308.53亿美元,比去年底的311.53亿美元减少了97亿美元。
而一个事实是,其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连续17个月未批复QDII新增额度。因此,此次开闸沪港通,使得险资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港股以及间接的海外投资,不再受到外汇额度的限制。
国都期货公司期货股指分析师武猛认为,险资参与沪港通,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避免了外汇额度申请问题。此外,沪港通的投资范围比QDII更广,且股票无锁定期,投资更加灵活。
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秦岭曾在2014年中国财富论坛上谈到,沪港通不限投资类别、额度、无排他性、无锁定期、通道和托管成本更低,为国际资本双向流动,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也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跨市场配置灵活性。
光大证券报告估算,险资获准参与沪港通,将为港股市场带来约2500亿元新增资金。武猛则估算,以目前的资产体量,若港股投资占权益类投资的5%-10%,则简略估算2016年底流入港股的资金处于1008亿-2016亿元范围。 聚焦估值洼地
“如果用水管来比喻的话,那么香港代表的国际市场的管子可能是方形的,而内地市场的管子则是圆形的,两边阀门结构及水压也是不同的。沪港通恰如一个连接转换器,它的挑战就是要在不改变两边水管形状的前提下,把两边的市场有效有机地连接起来。”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曾这样形容沪港通。
A股与港股所存在的相对估值洼地和估值优势,正是沪港通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众多投资人士认为,沪港通中长期将推进A股与国际估值接轨,今年突然出现大量内地机构投资港股,也正是因为港股估值相对处于洼地。
在国内固收市场收益率下行和A 股市场行情转弱的影响下,国内险资面临收益与成本倒挂的压力。今年上半年全行业平均实现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94%,比去年7.56%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下滑明显。多位受访投资人士认为,港股市场的红利回报水平叠加人民币贬值带来的相对汇兑收益,险企的投资回报有望提升。
今年以来,香港恒生指数上涨9.2%,恒生中国指数上涨3.6%,大部分在香港、A股市场同时上市的标的仍保持A/H股溢价。武猛认为,目前A股和H股的溢价指数接近120,处于较低位置,短期内不会对A股资金面构成影响。但若后期港股投资价值凸显,且险资总规模增长,或在资金面上小幅推动港股。
目前,险资的股票投资仍主要集中于A股市场,即使在经历了2015年A股市场的动荡以后,险资对股票的投资规模仍然继续保持增长。一位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相对单一的资产配置组合和相对单一的市场,很难做到稳定收益。沪港通为保险机构做好资产配置和资产组合管理提供了新的投资市场。港股的波动性跟A股不一样,波动的方向也不是1∶1的关系,多元投资渠道可以适度分散投资组合,改善保险行业的资产配置。
对于保险资金来说,通过沪港通能够更便捷地参与H股市场,加强在低估值、高股息、A/H股溢价显著标的的配置,可以更低的成本获得高股息。国信证券研报认为,本次政策的影响重在存量股票资产的替换效应,更多向具备“低估值、高股息”的价值股切换。
武猛认为,保险资金追求稳定绝对收益,港股配置上会青睐具有A+H股中具有折价优势、低估值、高股息率的蓝筹股。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11月沪股通开通后至今年8月10日,沪股通净买入金额超过10亿元的股票共有18只,主要分布在白酒、银行、证券、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而白酒、银行等行业本就是险资一向青睐的A股重仓品种。诸投资人士认为,险资未来配置港股要参考A股的投资策略,考虑整体的权益配置策略和思路。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认为,参与沪港通的险企需要对于A股和H股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和认定,对于在原本各自封闭市场里进行流动性套利,是一个结构性的机会。 投资能力待考
此次险资获准参与沪港通,是面向所有保险机构,这意味着大中小型保险公司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不过,《监管口径》同时强调,保险机构直接开展沪港通股票投资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运作。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港股通试点股票。
一位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表示,此项监管规定为不同能力和条件的保险公司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解决方案。“有股票投资能力的可以自己投资,如果没有能力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也可以投资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相应的资管产品,大小公司的待遇其实是平等的,同等获益。”
目前,获批的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的专业子公司共有12家,有40家保险机构获得QDII投资额度。去年保监会批准了6家险企和1家保险资管公司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今年又批准了信诚人寿和国华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
近年来,继大中型保险公司陆续获得海外投资资格之后,一批中小保险公司开始成为获批境外投资资格的主力军。尤其是2015年以来,又以平台系公司为主。从目前险企获批的QDII额度来看,平安额度最多,有71.9亿美元,平台系公司生命人寿额度高达44.09亿美元,比位居第三的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35.5亿美元还高出8.59亿美元。
政策待遇平等、同获额度和资格,并不意味着能力趋同。参与沪港通,险企的海外投资能力和水平如何,需要实绩来验证。
武猛表示,之前一些险企特别是大型险企通过QDII参与港股积累了相关经验,沪港通对险企开闸后,这些公司的资金反向流入的通道也打开了。在他看来,大型险企由于综合实力雄厚,相较中小公司在海外投资能力的软、硬件建设更有优势,为以后更广泛地对接国际化市场可以有更充分的准备。
《监管口径》同样体现了监管层“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要求保险机构投资沪港通股票,应当与托管人确定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