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劳动力市场的功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动力机制
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优势。然而现实是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实现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是指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所必须的动力产生机理以及维持、协调和改善这种作用机理、使之持续有序发挥作用的综合系统。各种动力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原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主动力―政府的引导规划、持续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另外,还需要社会组织的助力。
一、原动力―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导
市场是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原动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现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稳健的经济基础。劳动力资源配置,通常指劳动力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分配,以满足社会经济各部门对劳动力资源的需要。劳动力资源配置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劳动力资源本质上是一种稀缺的经济物品,其总量对于整个经济的发展总是不能够被完全满足,因此就产生如何更高效地使用劳动力资源的问题。市场机制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导机制,它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供求机制、工资机制和竞争机制来实现的,这三种机制互相影响、共同作用来调节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这样,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会随着市场信号而采取行动,最后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差距逐渐拉大,从形式上来看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但从本质上来看,则是除了市场机制以外的、包括政府调控在内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还不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制度,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利过多过大,这直接影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常常被削弱。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经济的调控作用越来越大,从而超越了政府对经济的行政管理作用力。
二、主动力―政府统一引导、规划
政府是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主动力。“增长极”理论与“中心―”理论表明,市场的力量不足以消除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平衡,短期内甚至可能会强化这种不平衡。一体化进程中若完全放任市场运行,则会导致净优势资源单方面流动,各地政府会用政策资源包围市场资源,用行政力抵制市场力。同时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区法治环境与市场制度的梯度差异,增加了法律、政策协调等方面的成本,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来改善这种不平衡,一体化进程就很难进行下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各种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缺乏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需要区域内的各级公共行政主体合作提供。恰当的区域公共产品生产、供给机制有利于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进而找到解决区域公共问题的有效手段,有益于区域稳定、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实现,有益于提高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共同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在经济转轨的时期,政府实际上还需要承担“政府造市场”的职责,主要是营造市场产生和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正因如此,政府往往倾向于不自觉地包办一切,充当“全能政府”。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调控,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市场机制的缺陷需要政府调控来弥补。除此之外,任何扩大政府调控作用范围和政府权力的倾向都应该防止。政府调控的缺陷需要市场机制来纠正,政府失灵必然要求扩大市场机制作用范围。自然秩序与认为秩序的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保障。
三、持续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积极作用
弄清劳动力市场的地位与功能,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性,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步伐有着重要的意义。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是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两个最为关键的组成部分,家庭和企业则是两个市场中最主要的行为主体。供给和需求双方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均衡的产出和价格,保障了国民经济循环往复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一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机制,特别是工资差异能够自发调节劳动力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二是在劳动力市场条件下,由于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用人单位又可以自主用工,所以劳动力供求双方都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双向选择。三是劳动力市场条件下,通过竞争机制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把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企业和部门中去,从而提高劳动力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及整个经济的运行活力。
第二,促进收入合理分配的功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的收入虽然在理论上说遵循的是按劳分配的原则,但由于不存在真正的劳动力市场,加之在团队生产条件下,劳动就具有不可计量性,因此,按劳分配原则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切实的实施,结果造成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现象。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存在,所以在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过程中,通过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和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就可以使劳动者获得相对合理的收入。
第三,加快经济增长的功能。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的质量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而在劳动力市场条件下,优胜劣汰机制的存在必将激励和迫使劳动者不断去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就会变得更为便利化和经常化,这就势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第四,推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功能。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发展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它才能发挥它的全部潜力。培育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对我国充分发挥商品经济的作用,促进生产社会化和社会分工进程,全面推动社会进步有着重要作用。
第五,培养劳动者自我决策、自我负责的谋生意识和能力。因为,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劳动力自然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拥有,所以劳动者有权也应该自我决策,来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自主决定自己的生存方法和方式;另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就业和生存就主要变成自己的事情。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具有自我负责、独立生存的意识和能力
四、社会助力―公共服务的一体化
社会助力体现在有力的组织保证。除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外,还应该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的力量来推动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作为一个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政府和民间的力量缺一不可。历史上曾经形成过江南市镇经济圈,它很大一点上就是得益于当时强劲的民间力量。用民间力量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民间力量来推动一体化的进程,不仅具有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而且不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制约。
根据现代政府理论,政府的存在是基于公民的授权。因为政府是由无数个体组成的,所以也存在逐利的冲动。这种冲动如果有了不受节制的权利,则就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作为公民社会的一个必然要求,就必须要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利范围。作为一种结构性补充,民间社会必须得到健康发育。政府鼓励民众自主提出可持续发展及活化竞争力的计划,政府支持民间的社会主体去尝试完成梦想的可能,并且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的措施―如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来支持这一变迁。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仅仅是一种手段,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寻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才是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根本目的。围绕此目的,政府与学界、政府与民间,按不同的分工与定位,对政策配套、体制调整、资源共享、利益分配等诸多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重大问题,可在理论层面作多角度的研究,以求使我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少走弯路。
参考文献:
[1]徐林清.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2006:26.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欧盟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 劳动力市场培训 公共就业服务
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实践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是针对被动劳动力市场政策提出来的,是缓解失业问题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定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是指,为追求公平和(或)效率,政府有目的、有选择的进行干预,为劳动力市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或提升其自身就业能力的措施。一般来说,被动劳动力市场政策为失业者提供社会补贴和救济金,且不以其必须参加培训为前提条件;而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则是以一种积极支持和鼓励的方式来推动劳动力市场的整合,通过培训使失业者快速重新就业或推动失业者积极寻找工作。欧盟对其成员国的就业政策指南中明确指出,应该发展和应用针对失业者和消极劳动者的积极的、预防性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增加其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其再就业,防止转变为长期失业者。
(一)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内容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一般包括劳动力培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新企业创业项目和私营企业雇员补贴项目等。欧盟国家又将其具体划分为公共就业服务与管理、劳动力市场培训、岗位轮换与工作共享、就业激励、支持就业与康复、直接创造工作岗位和创业激励等七项措施。欧盟典型国家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具体措施的排序,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欧盟各典型国家实施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大多数都侧重于公共就业服务与管理、劳动力市场培训以及就业激励三项措施,其它措施则应用的较少。
(二)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支出占GDP的百分比
实施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必须要有足够资金的大力支持。欧盟大部分国家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支出占GDP的百分比都较高。尤其是丹麦,2008年动用了1.4%的GDP实施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成为了世界上最昂贵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欧盟典型国家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占GDP的百分比,见表2。
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效应分析
(一)有效性分析
笔者通过整理德国、法国、英国、丹麦、荷兰、瑞典、西班牙等13个国家2001~2008年共1248个样本,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对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劳动力市场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量化得出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失业率、就业率和劳动力参与率三个劳动力市场基本指标以及青年失业率、青年就业率和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三个劳动力市场具体指标都有显著影响。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有以下三个: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与失业率存在负相关关系,而且随着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支出的增加,总失业率、青年失业率都明显下降。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与就业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而且随着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支出的增加,总就业率和青年就业率都明显上升。
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与劳动力参与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而且随着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支出的增加,总劳动力参与率和青年劳动力参与率都明显增加。
实践证明,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促进就业的政策。同时,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也得到了国际上很多知名专家的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重供给轻需求,始终以供给方为导向,采取各种措施激活失业者,很少有激活企业的措施,只是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扩张时,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增加,通过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培训,可以满足市场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然而,在经济下滑时,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减少,持续激活失业者会引起劳动力供给增加,同时会导致公共支出增加。另外,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具有挤出效应。雇主为了获得政府津贴,会选择雇佣一个享有政府津贴的失业者,解雇企业的在岗职工。这样,非正规就业人员占据了正规就业人员的岗位,正规就业减少,非正规就业增加,总体就业可能会不变。
其次,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中的激活计划虽然对失业者起到了刺激和激励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弊端,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激活计划,尤其是立即激活计划,对能立即就业的失业者存在不利的影响。失业者为了避免必须参加激活计划,就匆匆寻找一份并合适的工作。第二,参加激活计划的期间,工作搜寻的强度会明显下降,而且失业者希望完成这种技能提升活动,这时的就业机会就明显减少。第三,参加激活计划以后,随着失业者技能的提升,其对就业的期望和要求也会相应提高。
最后,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支出占GDP的百分比偏高,加重了财政支出的负担。虽然GDP基数逐年增加,欧盟各国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支出占GDP的百分比呈逐渐缩小或基本稳定的趋势,但目前的比例仍然较高。
欧盟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为促进就业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于2004年正式实施,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如直接创造就业机会,企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培训、就业服务体系,以及专门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大学生的就业政策等。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存在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新创就业岗位不足和结构性失业严重等问题。截止2010年底,我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4.1%。不论是从劳动力供给、需求方面,还是从劳动力市场方面,都需要借鉴欧盟国家的经验。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120-02
《珠三角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是广东省今后重大发展任务之一。要“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其中“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必要条件。
一、新古典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新古典学派在劳动经济学领域一直是公认的主流学派。该学派有许多代表人物,但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理论框架:第一,强调市场机制以及市场要素在决定工资水平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而将其他影响因素如法律、制度、文化等作为事先给定的因素;第二,对人类行为模式的假设为:经济人、理性选择、偏好独立;第三,对劳动力市场本质的假设:劳动力市场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存在大量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双方都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在市场自由进入和退出,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研究方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大量运用边际决策原则,即在经济人假设前提下,只要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就是有利可图的。二是常常运用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假设条件少,能够推断出精美复杂的经济模型,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致命缺陷:一旦假设条件稍有偏差,模型和预测结果便可能被全部推翻。
根据上述对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简短回顾,可以看出,在其理论框架中,劳动力市场被当做是富有竞争性的、统一的整体,不存在地区、城乡等的隔离现象,这是分析个人和企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MS)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与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假设截然不同,认为新古典学派的竞争性假设无法解释劳动力市场的许多现实(如贫穷、歧视、与人力资本相悖的收入分配等),忽略了劳动力市场职业结构的性质和制度因素的作用。
该理论的特点是:劳动力市场不再被看做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而是被分割为几个不同的市场,各个市场有不同的特点,它们有不同的分配劳动和决定工资的方式;各个劳动力市场是相对封闭的,造成这种封闭的因素是集团因素的联合和制度因素的约束。该理论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第一,侧重从需求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均衡和工资的决定,而新古典学派侧重从供给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第二,强调制度、组织、习俗包括社会歧视对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影响。
最早全面阐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是多林格和皮奥里,他们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有高度组织的正式劳动力市场,有详细的雇佣决策原则,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其需求方生产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工资分配遵循的并非新古典的边际原则,劳动者收入高,升迁机会较多。而次级劳动力市场的雇佣与工资分配则根据边际决策原则决定,市场力量工资和就业决定中发挥主要作用。其需求方为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小公司或行业,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缺乏培训与晋升的机会,一级市场与次级市场之间存在流动障碍。
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新古典学派从劳动力供给角度出发,认为人力资本是主要的决定因素。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从劳动力需求角度出发,认为分割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产业结构的影响,如果企业面对的是产品需求稳定的市场,则企业创造的是一级市场,反之,则创造二级市场。另一方面是制度和工会的影响。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并非能力低,而是因为歧视等制度性障碍,难以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
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夹杂了许多体制性、制度性因素,而且这种制度性分割与西方国家的制度分割存在很大的差别,最明显的表现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三、发展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
发展经济学是以二元经济结构为理论基础的,该理论揭示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以及一体化的趋势。最有代表性的是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
刘易斯模型的主要观点是:第一,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只能维持最低生存水平的、以传统方法进行生产的农业部门,在该部门中,工资不是由农民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而是取决于劳动者平均分享农业的产量;另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的城市工业部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较高;第二,传统部门存在大量过剩的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第三,由于两个部门在生产率和工资方面存在巨大差别,农村劳动力会向工业部门转移,由于农业部门人多地少,即使资本主义部门现行工资不变,农村劳动力供给也是无限的。第四,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生产率逐渐提高,农业劳动力生产将会出现拐点(刘易斯拐点),即农业部门工资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上升;第五,当两个部门的生产率接近一致时,工业部门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此时,农村劳动力不再向工业转移,二元经济结构就转变为一元经济结构。
刘易斯的这一模型,后来得到了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和拉尼斯的补充,故称为“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人口流动模型”。但是却受到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的批评与否定。托达罗认为刘易斯人口转移模型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他提出了自己的模型。其主要观点是:第一,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因素并不仅仅是城乡的实际收入差别,而是转移的预期收入。而影响他们的预期收入有两个因素:城乡实际工资差异以及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第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不能自动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化。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很可能造成城市大量的失业。第三,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有效转化途径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 应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上。
从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可以看出,两种模型隐含着一个共同的假设:城乡劳动力市场是处于分割状态的,各自具有不同的用工机制和劳动报酬决定机制。分割的原因在于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效率存在巨大差别。两种模型重要的区别在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不同。刘易斯认为,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会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这种城乡一体化会伴随资本主义部门的不断扩大和自给农业部门的逐渐萎缩,是农村完全融入城市的模式。其政策含义是加速城市工业部门的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却不注重农业部门的发展。托达罗认为,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倾向于发展农村经济,建议政府应当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主张实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此外,虽然两种模型都隐含着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假设,但是,都将分割归因于劳动力需求因素,没有考虑到劳动力供给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影响。
四、劳动力市场理论演进的启示
各学派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从最初的整体观,演变为分割观,进而演变为城乡分割观,表现为对劳动力市场的理论假设越来越接近社会现实。目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最突出的问题,劳动力市场要从分割走向一体化,关键要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以上理论也蕴涵着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不同路径和条件。新古典学派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劳动力供给方的差异,其政策含义是通过发展教育培训,提高人力资本,减少劳动力的质量差异来增进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将劳动力市场分割归因于产业结构等需求方面的因素和制度因素,其政策含义是通过提高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和制度改进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侧重研究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将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存在劳动效率的巨大差别。其中刘易斯模型主张通过发展城市工业部门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托达罗模型主张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农业与非农业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因此,中国要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可从多个方面同时推进:第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不是以城带乡,也不是以乡带城,而是城乡的协调、同步发展,对于城市问题与农村问题、农业与工业的发展问题不能割裂处理,要有统一的规划和整体的布局。第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农村社区学院,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缩小城乡劳动力的质量差别来增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第三,提高各产业劳动生产率,在深化农业和工业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挥重要的吸纳作用。第四,加快相关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的自由流动,减少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比如,实行更灵活的土地政策,更宽松的人口流动政策以及建立统一、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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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巨文辉.国外劳动力市场分割研究的方向及其特点[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6).
靠发育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目前,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唯一可能出路是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发育。
随着50年代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格局确定下来,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安排把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按照地域、产业、所有制等分类人为地画地为牢,计划之外的生产要素流动成为不合法的现象。其中把城乡人口和劳动力分隔开的户籍制度,以及与其配套的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基本消费品供应的票证制度、排他性的城市福利体制等,严重地阻碍了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在部门间、地域间和所有制之间的流动。
在80年代改革以前,我国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城乡之间劳动力配置的分割,即统购统销政策、制度和户籍制度这一传统体制的三套马车,把城乡劳动力人为地分割开,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几乎从不发生。在这期间,中国的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化的速度虽然较快,但没有以相应的速度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个原因是城市就业的刚性特征。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城市居民的就业在传统体制下得到充分的保障,由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按照整体经济计划和资源配置优先顺序安排就业和岗位。一旦这种就业被安置妥当,一个职工几乎就不再有机会改变就业单位,也没有被解雇和失业之虑。因此,寻求就业者并不面对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只需要具有城市户口,就会自然而然的得到就业安置。
为此,改革以前的城市就业机制有两个特点:第一,就业者面对的机会是均等的,就业的过程大同小异,因而劳动力配置在城市内部是一个一元化的过程;第二,这种就业机会是绝对排他性的,即只要一个人没有本地的户口,无论其人力资本如何,无论企业有何等迫切的需要,只要不是在计划安排之内,雇佣关系就不会发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应该说有所发育。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经历了离土不离乡的阶段之后,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部门转移。由于户籍制度尚未彻底改革,这些劳动力形成了一种流动人口。据估计,这种流动中的劳动力的人数大约在7000万左右。经过了大约20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增长、结构变化以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产生了三种效果。
第一,居住在农村的劳动力不再局限于从事农业劳动,而其就业已经广泛地分布在城乡各种行业中。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超过20%的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出农业,在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等部门就业,其中超过一半转移到本乡以外。按照这个比例,目前农村劳动力的行业和地域分布大致是:农村劳动力总数约5亿人,大约1亿人转移到非农产业,其中约7000万人转移到本乡以外包括城镇地区的非农产业就业。虽然根据我国经济结构转变的要求,这种农村劳动力转移仍然是不充分的,但与改革以前的情况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二,城市职工现在不仅不再享受传统就业体制的"铁饭碗",而且面临着与外地劳动力的竞争。国有企业劳动制度的第一轮改革开始于1987年。当时针对的是固定工的雇用政策改革,第一次动摇了存在了几十年的终身雇用制度,即"铁饭碗"。同时,从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劳动力中的一部分转移到城市,参与了城市就业机会的竞争。虽然这些外地劳动力大多从事那些城市居民不愿意接受的工作,但潜在的工作竞争毕竟已经出现,劳动力市场开始发挥其职能。
第三,国有经济不再是劳动者就业的唯一渠道,国有经济吸纳劳动力的比重大大下降。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需求越来越大,吸收了大量城市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而随着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趋于下降,其就业比重也相应下降。例如,在1978~2000年期间,国有企业雇用劳动力比重从占城市全部就业的78.4%下降到38.1%;城市集体经济就业比重从21.6%下降到7.0%;其他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就业比重则从无到有,2000年达到54.9%。正是在国有经济和传统集体经济就业比重下降这个背景之下,城乡劳动力市场开始形成。
政府还要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要想真正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功能,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解决失业问题,归根结底需要依靠社会总需求的扩大,而农村市场的开拓,对于启动总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目前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的7成左右,而其实现的社会零售商品总额却不到一半。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为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缓慢,导致农民这一庞大消费群体的需求严重不足。而且,农民收入中相当大一部分来自于外出打工收入,一旦这个收入来源被断流,我们不难预期我国的消费总需求的进一步萎缩。
第二,解决失业问题,还要靠劳动力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我们需要问一问,在城市存在失业现象的情况下,为什么外地劳动力反而比本地职工更具有竞争力?原因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外地劳动力愿意接受相对低的工资,而符合雇主降低劳动成本的意愿。靠人为的保护,无异于提高了劳动力价格。如果与增加劳动相比,提高企业的资本构成更为合算,谁又能阻挡得住企业家这样做?结果是事与愿违,劳动力市场上的总需求反而因就业保护而降低了。
关键词:博弈;劳动力市场;逆向选择;招聘;应聘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143-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产生了大批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急需转移就业;同时,我国自大学扩招以来,大学生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供需比日趋下降。在日益复杂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下,招聘者与应聘者之间又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关系。如何使招聘与应聘双方达到双赢的正和博弈,即怎样规避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达到充分就业就成为本篇文章的中心议题,也符合现阶段我国大力促进就业的需要,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如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劳动力市场中必然会出现普通的求职者将优秀的求职者挤出劳动力市场和绩效差的企业将绩效好的企业挤出劳动力市场以及招聘者与应聘者在雇佣过程中双方都失利的现象。因此,分析和探讨劳动力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所引发的“逆向选择”是一件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它有利于实现我国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从而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促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和谐发展。
一、劳动力市场的特征与信息不对称
(一)劳动力市场的典型特征
劳动力市场是由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者与劳动力使用权的购买者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买卖行为而组成的特殊市场。劳动力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通过劳动力使用权的买卖活动从而实现人力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构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但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中买方和卖方是不同的市场主体且具有不同的特性,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买方:招聘者拥有确定的、完全的工作信息,但是,招聘者并不能获得相关应聘者的全部个人信息;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卖方:应聘者往往不能获得相关应聘岗位的充分的、可靠的信息,也不可能将自己的全部信息告诉给招聘者。因此,劳动力市场的典型特征就是工作岗位和劳动力资源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称,其中,不对称信息在双方交易中占主导地位。
(二)劳动力市场的效率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信息呈非对称分布,招聘者与应聘者之间又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关系,这样,必然会导致劳动力市场效率低下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应聘者,他可以通过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来获得与他实际能力不相符合的工作岗位,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扭曲,使本来应该就业的人员得不到就业从而出现非充分就业状态的效率低下问题,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资源的闲置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另一方面,作为招聘者,他可以通过向社会提供虚假的绩效报告来吸引优秀的应聘者,这样就必然会造成优秀的应聘者不能发挥他应有的才能和普通的应聘者得不到充分雇佣以及本来应该根据市场法则遭淘汰的企业而未被淘汰的情况发生,导致整个社会效率的低下和福利的损失。
二、劳动力市场中的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指的是市场的一方不能察知市场的另一方的商品类型和质量这样一种情形。因此,它有时被称作隐藏信息问题。
(一)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的逆向选择
假设一批不同素质的求职者到企业应聘,如果信息是完全的,企业和求职者都会根据求职者的素质高低提出自己的要求从而各种配置都可能实现,达到均衡。但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信息是不完全的,非对称的,招聘者并不能完全知道应聘者的真实素质。在这样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只能根据应聘者的平均素质来招聘员工和规定其待遇。但具有平均素质的应聘者是介于高素质和低素质之间的,所以,招聘方给予平均素质应聘者的待遇要低于均衡状态下给予高素质人才的待遇,而又比低素质人才的要高,结果会使高素质人才放弃应聘,而低素质人才热衷去应聘。这样,劳动力市场上只留下低素质的应聘者,如此反复下去,便会形成低素质应聘者把高素质应聘者驱赶出劳动力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素质的应聘者得到聘用。
(二)招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的逆向选择
假设有一批绩效不同的企业在招聘员工,如果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和应聘者都会根据企业的绩效提出自己的要求从而实现各种组合,达到均衡。当信息是非对称时,应聘者不完全知道招聘企业的实际绩效情况,他只能根据招聘单位的平均绩效来确定企业绩效和要求待遇。由于具有平均绩效的招聘企业是介于绩效好的招聘企业和绩效差的招聘企业之间,对于那些绩效好的招聘企业来说,它的招聘风险和成本在均衡状态下要高于绩效差的招聘企业。结果会使绩效好的招聘企业放弃招聘。这样,劳动力市场上只留下绩效差的招聘企业,如此反复下去,便会形成在招聘过程中绩效差的招聘企业将绩效好的招聘企业驱赶出劳动力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绩效差的企业招聘到员工。
三、改善劳动力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一)市场信号传递
教育是一种很好的信号,它能够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假设对于高素质的应聘者来说,接受x年教育的成本为CH(x)=1 000x,对于低素质的应聘者来说,接受x年教育的成本为CL(x)=3 000x,同时,招聘者规定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即受高等教育年限x=4年)或以上的应聘者待遇为10 000美元/年,而未取得本科学历的待遇为5 000美元/年。此时,对于高素质的应聘者来说,若他接受四年大学本科教育,其成本CH(4)=4 0005 000。可见,对于高素质的应聘者,他的最优选择是接受四年的大学本科教育,获得大学文凭。而对于低素质的应聘者来说,若他接受四年大学本科教育,其成本CL(4)=12 000>10 000,其差额收益为-2 000
(二)建立诚信体制和树立良好的声誉
对于招聘者来说,他对自己的真实情况要比应聘者清楚得多。由此,可能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绩效差的招聘单位把绩效好的招聘单位驱逐出劳动力市场的现象,从而引发市场失灵,因此,绩效好的招聘单位就极想让应聘者相信他们的绩效是好的。招聘单位可以通过建立诚信档案体制和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声誉来规避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一家绩效好的招聘单位可以在社会上定期公开它的绩效报告表,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为自己树立诚实、可靠的社会公众声誉。如果这家招聘单位确实是绩效好的话,这样持续下去,就会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留下一个习惯性的印象:认为这家招聘单位肯定是绩效好的,因为绩效差的招聘单位尽管在一次或两次甚至多次的偶然因素下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但是在这种体制的安排下,绩效差的招聘单位是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规避过去的,也就不可能长久地建立起自己绩效好的良好声誉和诚信体系,从而就不能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诚信声誉。
(三)社会政府部门的政策
关键词:城市化;社会保障;劳动力比较优势
一、我们追求的是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吗?
(一)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再讨论
自林毅夫等1994年提出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理论以来,较长时间对如下观点取得了共识: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适宜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这方面的讨论又热烈起来,有战略理论层面的争论,有产业结构角度的探讨,有从人口学视野的分析(左学金,2000),有国际贸易利益-方面的阐述。大多认为,中国到2015年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低成本比较优势将逐渐消失;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障将削弱我国国际竞争力。实际上,这些讨论较多的是基于劳动力供给数量的绝对比较优势,没有深入分析和重视合理社会保障基础上的基于劳动力就业状况及其质量的相对劳动力比较优势。
林毅夫、孙希芳(2003)对比较优势战略理论做了进一步阐释与发展,并特别突出地强调:遵循比较优势发展有利于要素禀赋结构的较快提升,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相对丰裕度提高,也将促进产业与技术结构升级;比较优势的发挥需要内生于发展战略的制度结构相支撑,特别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经济发展中政府要维护市场的竞争性、规则性(林毅夫、孙希芳,2003)。他们认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在比较优势战略的实施中自然而然逐步形成的,与物质资本相辅相成,对于政府在人力资本投资上的作为涉及不多,基本主张政府实施适应性的比较优势战略。在实践中,政府在落实比较优势战略中对人力资本的提升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尤其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很多形式的社会保障本身即具有人力资本投资性质。
以杨小凯(2001)为代表的超边际经济学贸易理论,对政府实施比较优势战略也有深入的论述,向国成、韩绍凤(2005)将此理论总结为综合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个经济主体的比较优势受技术效率、资源禀赋和交易效率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向国成,韩绍风,2005)。比较而言,综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创造性比较优势战略,依据理论可知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等市场制度内生出技术优势和交易效率优势,以此强化并与外生禀赋比较优势结合,形成有竞争力生命力的综合比较优势。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取决于察赋比较优势、技术比较优势、交易比较优势等多个因素的综合比较优势。在经济发展上,不仅只“听天命”(即利用外生比较优势),更要“尽人事”(即致力于内生比较优势的形成和交易效率的提高),这是综合比较优势理论“不可能定理”所揭示的真谛(杨小凯、张永生,2001)。一个国家虽然具有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禀赋优势,但当劳动的技术比较劣势和交易效率比较劣势足以抵消其禀赋优势时,该国家就不一定生产和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就有可能为其他国家或地区所取代,被排斥在国际或地区分工之外。就我国而言,劳动力比较优势不仅取决于劳动力供给的绝对数量比较优势,更要取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工业化就业性转移(即市场交易效率比较优势),和劳动力的质量提升,或者说就是劳动就业中相对于工资成本的劳动效率提高(即劳动的技术比较优势),后二者直接与社会保障等市场制度密切相关。而我国的社会保障没有充分考虑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潜在优势的发展变化,正可能面临着上述窘境,因此可以说,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挖掘与升华的关键所在。
(二)我们追求的是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吗?
企业对社会保障负有一定的责任,弱化社会保障的确对企业而言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可以节约劳动力成本,但劳动的生产技术性效率受到制约,劳动力市场交易效率也会下降;而健全的社会保障将给劳动力提供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保证劳动的高效率和技术创新,并促进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我们是追求单纯劳动力低成本的比较优势还是高素质劳动力的综合比较优势呢?我们先来认真分析缺失社会保障的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实际效果,再看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发展的效应。
目前,中国劳动力每小时工资约是0.5美元,而在美国约是16美元,在墨西哥约是4美元。表面上看,劳动力“价廉”对吸引外国投资者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质优”没有持续性制度保障,实际上只能产生恶性循环的后果:劳动者得不到平均水平的工资,必然失去许多技术培训和再教育的机会,生活保障低,技术人力缺乏,进而导致产品技术落后,国际竞争力衰弱。劳动力的低价格最终会与技术等级的低层次接近,在发达国家通过高工资集中优势产业,成为高附加值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制造中心的时候,我国的低价格策略只能不断把淘汰工厂吸引进来。如果“垃圾产业”在中国越来越多,形成规模性集中,导致产业工人生活的长期贫困化。应该说,这是落后的劳动力绝对比较优势,不是我们要追求的理想的相对劳动力比较优势。
如果仅把劳动力看作商品,仅从供求关系上讲,中国的劳动力必然价格较低。但是我们知道,劳动力价格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它既包括劳动力自身再生产的需要,也包括劳动力自身发展的需要;既取决于经济因素、市场供求,也取决于社会因素。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力需求必然也要求增加。我们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社会责任标准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发达国家劳动力价格较高并非完全是其劳动生产率高和再生产成本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发展水平的表现。正是社会的发展要求给予劳动者更好的社会福利、更多的闲暇时间等,而不仅仅限于劳动力自身的再生产(张劲文,2005)。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飞速,而一些外资企业中相当部分劳动者的收入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相应地提高,其发展、工作和生存条件也没有随着社会责任标准的强化而提高,受教育的机会、发展的潜力在许多条件下也被无形中剥夺。
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国贸易受到的负面影响也非常突出。根据公开的统计资料,2004年1月~10月,中国进出口加工贸易累积4371.5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这意味着中国处于全球化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加工贸易有零关税的优势,但由于缺乏品牌价值和基于高素质劳动力的创新内涵,加工贸易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很低,加工贸易占据中国贸易半壁江山的境况影响了整体的收益水平,降低了中国贸易的竞争力。在国际贸易分工中,长期依靠简单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依旧能获得部分利益,但是在长时期将会面临贸易结构的不稳定以及贸易条件的恶化,出现总是落后于人
的绝对“比较优势”陷阱。一些单纯依靠低劳动力工资成本的地区产业层次相对较低,产业升级也很不理想。
2004年开始出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工荒”,也为中国仰仗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的增长道路敲响警钟。“民工荒”是农民工对没有社会保障的低于市场工资水平企业的一种抛弃或反抗的现象,反映出他们对社会保障的强烈追求。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重要问题在于劳动力廉价中的社会责任缺失,我们的主要任务在于促进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升华。
二、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互动关系发展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挥与升华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而实现。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理论研究最早隐含于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理论。庇古福利经济学为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互动在其中有间接论述。他认为最佳效率的生产要素(含劳动要素)配置,可以带来国民收入的最大化。同时,他主张以社会保障等均等化政策来增加社会公平,效率与公平的有机协调可以达到社会福利最优状态。凯恩斯主张采取转移支付形式,实行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设施,刺激有效需求,带动劳动力市场发展,实现充分就业,其理论为制定经济和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了直接理论依据。新经济增长理论(舒尔茨、卢卡斯等人)也特别强调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一些人力资本投资项目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阿马蒂亚・森(A・Sen 1992)主张“能力”中心观,他认为,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来自个人能力的培养,在设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不仅要解决贫困阶层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赋能”,即以教育、培训等形式赋予他们发展的机会。联合国也倡导“发展型社会福利”的新理念。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赋能”政策的实施将改进和提升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与质量,实现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良性互动。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层面来看,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度过了为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期劳动力市场服务,即发挥扶助贫弱、互济难关、培养人力资本等功能的阶段(王诚,2004),纷纷开始市场化或强调效率的改革,提倡“第三条道路”,主张“社会投资”型福利政策。我们必须注意到,社会保障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条件是一定的社会公平,而“一定的社会公平”正是20世纪40~60年代实行的全面社会福利奠定了的,改革只是对政府失灵或者政府过度干预的一种纠正,“帕累托改进”也是建立在以一定的社会公平为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由政府福利性干预与支持,国家不仅可以保证社会公平,更有利于效率的发挥与社会经济发展,还可以逐步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与成熟。二战后各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恢复与繁荣发展,也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特别是日本,它作为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其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转移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947年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4.2%,是典型的传统产业型国家。此时,日本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跳跃式”非农化转移政策,1950年社会保障水平就达到欧美国家平均水平,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7.3%,日本国民的人均GDP仅有905美元,与欧美国家差距悬殊;1975年,日本社会保障水平缓缓上升到17.7%,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迅速下降为13.9%,国民人均GDP更是快速上升到7385美元(国家之间比较,如表1所示)。日本的劳动力比较优势持续了70多年,应该说他们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我国在转型改革与进一步的开放中,要坚持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潜力挖掘与升华,这是由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所决定的。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良性互动将有利于实现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挖掘与升华,但是当前二者关系割裂,没有很好地实现互动,更远未达到良性的程度。
问题一方面直接取决于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长期以来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流动性差;同时社会保障改革严重滞后,城镇基本保障还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更是困难重重。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加剧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落后又进一步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我国改革后较长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中心任务是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重视城市主要劳动力市场建设,而忽视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城市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发育,致使城乡劳动力市场严重分割。进城农民工与在乡农民的社会保障丧失是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大障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流动性受到阻碍,造成劳动力资源严重的非优化不合理配置,市场交易效率低下,影响到国民产值的创造与经济增长的质量,进而也限制了经济福利的增进与社会保障的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大约有5亿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3.3亿人。根据现有的资源状况,农业部门仅能容纳1.4亿左右的劳动力,农村潜在的富余劳动力总量达到1.8亿人以上,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压力很大,即使从事非农生产的1.7亿农民工因为大多没有社会保障,就业也极不稳定。可见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另一方面,在于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二者之间的传导中介固化、互动机制失灵。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等传导中介没有能够有效结合中国比较优势,进而充分发挥应有的双向传导推动功能。比如,城镇化不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工业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手段,它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和提高人民生活及保障水平的重要传导中介。但许多地方政府在城镇化问题上出现了误区,没有充分发挥城镇化作为传导中介的功能,致使互动机制无法有效形成。农村工业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补充,也是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和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合理适用的社会保障将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逐步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而我国农村工业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激励与补贴政策缺乏力度、缺乏针对性。对于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一传导中介更是长期忽视,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导致城乡市场分割、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青壮年或通过特定的社会流动渠道定居城市,或进城打工,大大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为其城市化的青壮年提供了抚养、教育等相关人力资本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农村资源凝结成人力资本的形式向城市转移的过程。而这些人城市化以后实际上给农村带来的是极不对称的回报,农村收益远远低于城市,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基本全部留于城市。因此,城市政府应该以各种方式大力补偿农村、支持农村发展。
如果对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继续忽视传导中介与城乡
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互动机制的建设,长此以往可能制约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挥,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的任务已经基本结束,现在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为城乡劳动力市场服务的时候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或激活传导中介双向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可以进一步增强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三、社会保障与城乡劳动力市场互动机制及提升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路径
发达国家经验告诉我们,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的教育、培训与卫生医疗等保障,一方面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与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弥补劳动力市场失灵,提高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与市场交易效率。同时,成熟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服务,也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有利于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也有利于激励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技术创新积极性。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与劳动力市场的良性互动将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技术创新,推动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与市场交易效率。这样,劳动力资源禀赋的外生比较优势,结合内生的人力资本与技术优势和市场交易效率优势,形成厚实强劲的综合比较优势,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与升华,进而持续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我国需要强化社会保障的供给,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一方面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增强内生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这样,在劳动力禀赋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我国就可以更好地实施比较优势战略,强化综合比较优势。中国劳动力丰富,劳动力素质结构也是多层次的,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卫生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投入。这一方面有利于持续高质高效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输送健康的一般劳动力;另一方面更有利于加速一般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成为适合现代知识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知识与技能的知识型劳动力,以为经济结构的提升创造充分的人力资源优势。
中国比较优势的根本在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这不仅可以体现在劳动力资源丰富上,同时可以体现在劳动力质量上,二者相对应的产业层次不一样,前者主要是简单粗加工型的劳动密集产业,后者主要是强调一定技术、质量型的劳动密集产业。由此可以发现提升人力资本的水平,有利于中国比较优势的进一步挖掘与升华,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可持续的健康的经济增长,是我国日后长远发展的前途所在。从这个视角可以理解通过社会保障“赋能”增加人力资本积累,不会削弱我国比较优势与国家竞争力,相反可以产生“质优”性正相关效应。以完善社会保障挖掘与升华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路径实现的优越性,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高质高效的供给,挖掘劳动力比较优势。社会保障通过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等传导中介,有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一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高质高效的非农化转移,抑制城市初级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成本的上升,保持中国工业制造品在世界贸易领域里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保证消费总量的稳定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持续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有利于人力资本的提升,促进劳动力比较优势升华。加强与完善人力资本性质的社会保障,尤其是教育培训与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提高劳动力文化、技术等综合素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只要效率的提高快于成本上升,劳动力比较优势就可以保持,人力资本性质的社会保障的积极效应远大于成本方面的负面影响。这样,不仅在简单加工型的传统产业上劳动力比较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而且在新型的强调技术与创新的产业上劳动力比较优势得到深化与升华。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教育信号;甄别;配置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2005JKl01)
作者简介:韩秀华(1976-),女,北京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241,2;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5―0071―04
收稿日期:2008―05―08
现代社会是在庞大而结构精致的组织中运行,它有着细致的分工,纷繁复杂的职业种类,职位明确的等级结构。整个组织犹如一张巨大的、动态的网络,劳动者在梯级职位和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占据一个位置,并以某种规则在一定范围内流动,在这一过程中,教育甄别筛选的“配置效应”减少了劳动力的盲目配置,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教育经济学为劳动力甄别配置研究提供了切入点,其中筛选理论认为教育信号体现了生产率的高低,对劳动力具有筛选配置效应。其基本观点是:教育筛选出高生产力者,对劳动生产率具有确定作用而不是像人力资本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具有提高作用。筛选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学历反映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学历是进入某些行业的敲门砖。这套理论包括信号理论(spence,1973)、筛选理论和过滤理论(Arrow,1973)。信号理论认为教育提供了可免费观察到的生产率信息,雇主可根据这一信号选择合适的雇员并给予其适当的报酬;筛选理论认为教育过程揭示出高低不同的生产力层次,确定了个人的生产性特征,教育所改变的不是个人的生产能力而是分配能力――教育使人进入好的行业,得到好的职位,获得好的收益;而过滤理论更把筛选直接看成过滤,既然过滤出来的是高生产率者,进人大学本身这一行为就能带来额外的高收益。
这些理论都认为劳动力具有异质性,并把它归因于天赋能力的不同,教育的作用在于把劳动力按能力划分群体,使雇主节省劳动力选择成本,根据教育信号观察个体的生产率并给予不同的劳动报酬,同时劳动力能够通过教育信号,传递自己的生产率信息,以获取相应的收益。这个互动过程体现了劳动市场和劳动力的双向选择,劳动力配置也是在这一过程中完成的,当然它是动态的,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
本文主要研究教育如何对异质的劳动力进行甄别筛选,通过建立模型说明教育在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应。第一部分建立教育对劳动力的甄别配置模型;第二部分讨论教育的甄别配置作用;第三部分研究劳动力市场与教育信号;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教育甄别配置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及政策含义。
一、模型的建立
(一)几个必要的假设
筛选理论把教育看作是甄别器,劳动力异质性源于天赋的非均质性,教育通过甄别筛选,将劳动力归入不同的生产力群体,这一过程较为复杂,其对应关系有赖于众多因素,且需要在理想的环境中进行才是有效率的。因此,教育作为甄别配置器发挥作用,建立在下面假设基础之上。
假设1:基础教育的同质性。教育是教与学的互动过程,天赋不同的学生对相同质量的教育做不同的回应,能力强的学生会有更好的成绩,但是面对不同质量的教育呢?很难说一个天赋很高的学生在缺乏必要的教学设施的学习环境中、在低质教师的教育下能取得骄人的成绩,尤其是天赋处于中上等或中等的学生极易被低质量教育漏选,失去更多的教育机会,从而被划归低生产力群体。因此,基础教育的同质性在教育的筛选功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假设2:准确有效的甄别手段。目前最重要的筛选手段是考试,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标准化分数作为依据进行筛选。此外,加分和面试也在筛选中发挥一定作用,加分的基础是所取得的各种奖励和特长,包括各种竞赛得奖以及专业证书或专业等级,面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这些可以看成是对考生的总体评定或是对某一专长的认可,也是考试手段的补充,使教育筛选更准确有效。
假设3:教育选择约束仅存在于个人能力范围。教育选择的基础是学术成绩,无论是他选择还是自选择,都存在着约束条件。在理想环境下,教育选择约束除了个人能力外,不涉及其它因素。教育成绩是进入高层次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能力的约束是个体不能进入更高层次教育机构的唯一因素。
假设4: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在竞争中,劳动者身上的生产率信号能得到充分利用,教育对劳动力的配置功能发生作用。当市场存在分割时,劳动者由于主观特征受到歧视,成为其进入好的劳动市场的障碍,即使教育筛选是成功的,配置功能也会失效。因此,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是教育作为甄别配置器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
(二)模型的建立
在完美环境下,教育机构通过考试等各种手段,依据个体的学术成绩进行甄别筛选,对教育成绩好、生产能力高的群体进行更高层次教育,使其得到好职业职位的敲门砖,对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也进行阶梯式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在我国有职业高中、中等专业、高等职业、大学专科等职业教育。劳动力市场中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受教育程度也有着较为明确的要求,可看成是教育与劳动市场相互调整的结果。个体在教育层次的选择上是被动的,学习成绩约束着个体教育选择,个体选择的自由度在于根据自己的教育成绩和能力选择收益最大的教育层次。通过筛选,劳动力接受不同层次的教育,并在学业结束后获取不同等级的职业职位,实现劳动力的最初配置。
在教育机构进行选择的同时,个体也在进行着主动的自我选择,兴趣及个性特征主导了教育类别的选择,因此,教育专业的选择总会与一定的职业偏好相关联。由于不受学术成绩的约束,教育专业的选择有着较大的空间,决定了个体对所学习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教育的类别是平行的,不存在教育程度的高低之分,只是掌握不同的专业技能,从事不同专业的工作。
自我选择是甄别筛选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是劳动力的自我配置,如果个体对自身有更多的信息,自我配置会更有效率。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会通过教育机构分数评估体系所具有的反馈机制,得到关于自身能力及其它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如了解自己在成绩序列中的排名、在与同学的接触中了解自身的能力特长、在各种课程的学习中了解自身的兴趣所在等,使个体找到在经济系统中适合自己位置。因此,自选择和他选择是相互修正、相互检验,并处于不断的调整中,教育所体
现的信息也随之变得更为准确,其甄别配置也更为有效。
通过他选择与自选择,教育层次提高与个人特征明晰化同步进行,即随着教育层次的提高,个体生产率特征不断明朗化,生产技能的专业化不断加强,个人搜寻工作意向更为明确,岗位和劳动者的对接更为具体,使个体对劳动力市场有较为充分的信息,了解自己在求职者大军中的位置,找到自己最初的定位点,也为劳动市场根据教育信号配置劳动力提供了依据,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初步配置。
二、教育的甄别筛选配置作用
对于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人而言,受教育的层次和类别是其生产率的主要信号,成为进入劳动组织以及工作阶梯的主要依据。小学是全民义务教育,其甄别功能即使有也是潜在的,没有体现为明确的筛选,学术成绩的高低不做为进入哪一所学校的依据。到了小学毕业升学到初中,其甄别功能已经显现,教育成绩不佳的学生虽然会接受初中教育,但好的学校会排斥成绩不好的学生。成绩的高低使学生分为不同的群体,不过这时的群体划分是不固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新的分化组合。教育作为甄别系统,将学术成绩做为评价指标,初次显现了它的甄别筛选功能。
基础教育阶段为教育的甄别功能奠定了基础。九年制义务教育使基础教育数量――接受教育年限是没有约束的。政府提供教育经费保证所有的适龄儿童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且边远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还能得到政府补贴(,为其接受基础教育提供了经济保障;小学和初中是免试入学、免试升学,学术成绩不成为是否接受教育的影响因素。
甄别不发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却是以这一阶段的教育成绩为依据的,个体也以成绩为基础选择接受教育的层次和类别。每一阶段的成绩都是评价学生的依据,它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阶段性的连续性测试。在九年中对个体的总体评价作为甄别筛选的依据,划分出不同的学生群体,进行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教育。
基础教育结束后,一部分学生进入劳动力市场,一部分学生进入普通高中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各种职业学校。这样同龄人出现了分化,这种分化对其以后进入的工作岗位具有重大影响。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初中毕业生以及初中甚至小学未毕业就更早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基本只能进入差的劳动力市场。
接受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中教育,相当程度上意味着是否接受高等教育,从而决定着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走向和在职位阶梯上的位置。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分为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它们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具有不同的身份。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有资格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干部的身份接收,意味着他们拿到了进入某一劳动力市场的门票,而职业高中毕业生则被需要干部身份的用人方拒之门外。这样接受不同的中等教育也就被配置到了不同的劳动力市场。
经过甄别筛选,能够进入高等院校并能顺利毕业的学生,有了进入绝大部分劳动力市场的资格。我国好的劳动力市场,除了专业技术性非常强的一些工作岗位,对学历的要求基本是大学本科,并有一些大学专科,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强的岗位可能学历要求更高一些,如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等。大学以上学历在配置方面也发挥作用,不同学历在技术领域的纵向岗位不同,学历越高,岗位越重要。最明显的事实是,国家机关对不同学历公务员所确定的最初级别不同,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不同学历教师所评定的最初职称不同,与此相应,他们的最初工作岗位也有差别。
教育的不同层次和类别决定了个人在求职大军中所处的位置,决定了获得工作岗位序列的位置,决定了在整个劳动力市场这个网络中的定位点。教育层次对劳动力进行纵向配置,使其在梯级岗位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教育类型则是对劳动力进行横向配置,使其在平行而又各异的岗位中从事不同专业技能的工作。教育,以其层次和类型实现了对劳动力的甄别配置功能。
三、劳动力市场与教育信号
事实上,劳动力市场中的求职和招聘活动,就是信息传递过程。雇佣行为发生之前,需要充分搜寻信息以降低雇佣决策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发生在雇佣双方,雇佣方不了解求职者的生产能力,求职者同样对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没有完全信息。但企业(包括其它用工部门)有更多的公开信息,求职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加以了解,而个体信息则封闭的多,那么,如何获取求职者信息,得到高生产能力员工呢?
通过个人能力可以改变的特征便可成为衡量生产能力的信号(Spence,1973),这样代表生产力特征的有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得到的奖惩,担任过的职务等几方面。对于初次就业者来讲,只有教育背景以及与之相关的方面作为生产能力信号,教育层次传递个人的基本能力信息,包括天赋和学习能力。通过教育筛选出的就业申请者至少有应付考试的能力,在职业培训中也应有强的接受能力,较快掌握生产技能,节省培训成本并能很快进入岗位角色,使潜在的高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效率。
教育类型传递着专业技术信息。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教育专业与职业有着更强的关联,对教育专业的选择基本决定了未来的职业范围,这也许是因为接受过某种教育的人具有从事某种职业的品质。首先是具备了专业技术品质;其次,也许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个人的职业品质,在教育类型的自我选择上约束较少,体现了个人兴趣和职业意愿,意味着个人品质与职业要求有更多的契合点。
如果把公开招聘视为理想劳动力市场的话,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用的启示。招聘广告中对求职的要求主要分为几大类:(1)学历,(2)专业,(3)职业证书,(4)工作经验,(5)个人特征及能力,(6)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是每个职业岗位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是某些职业的必备条件,如注册会计师、医生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等等。
这里可以看到劳动力市场对教育信号的利用。对于初次就业者,教育是第一位的要求,雇佣方通过教育信号排除掉不需要的人,再通过面试及其他方法,如心理测试等考察其他个人特征和能力,筛选出符合要求者。假如没有教育信号,在茫茫人海中无从识别劳动者生产力特征,劳动力配置则是高成本而低效率的。
对于再次就业者则要考察其工作经历,体现了教育信号作用的有限性。生产力随着工作的实际展开才会有准确的测度,其各种能力和个人特征才会有充分体现,如是否具有组织管理、公关沟通等能力;是否具备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等个人品质等,而这些都会通过岗位的变动、职位的升迁等经历加以考察,这样,在再次就业的群体中,工作经历显得尤为重要,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超过了教育信号的作用。
四、我国教育筛选配置分析
在我国,教育的甄别配置功能在劳动力市场起着基础性作用,学历确实是进入好的劳动力市场的敲门砖。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对初次就业者有着严格的学历要求,只有接受过
大学教育求职者才有资格报考全国统一的公务员考试,不同学历的入选者被确定的职务级别高低不同,处于不同的职务阶梯并对以后的晋升产生一定影响;科研院所中不同学历被赋予不同的职称,并与一系列福利待遇相关联,在专用性强的技术领域教育类型基本确定了就业领域;企业公司对教育信号的运用前面有较为详细的分析,在此不赘述。但是,教育的甄别筛选功能发挥理想作用是建立在一定条件下的,当检验前面的假设时可以发现:我国的教育甄别配置功能存在部分失灵。
(一)基础教育的异质性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的存在以及教育投资以地方为主的教育投资政策,城乡教育投资存在差异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不对称,在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产生教学质量的不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师资力量的差异,由于农村生活的艰苦和低工资,农村教师长期处于短缺状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么大班上课,使每个教师面对更多的学生,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要么降低准入标准,让学生接受不合格教师的教育教学。这两种情况都会降低学生的学习成绩:较小的班级规模对班级成绩有正效应(Krueger,1999),教师能力的高低对学生成绩有显著影响(Hanushek,1992)。
教育机构甄别筛选暗含的假设是同区域城乡教育同质性,不同区域教育的异质性,承认中心区域与边远地区的差异,对边远地区的高考录取分数相对要低一些,就考虑到了这种差异,但是城乡教育差异被忽略了。实际上,城乡二元经济下,城乡间的差异远大于城市间的差异,对一种差异有一定的补偿机制,而对另一种更大的差异则熟视无睹,教育的城乡异质性被忽略,甄别筛选机制部分失灵。
(二)教育选择存在多重约束
当教育选择除了教育成绩还有其他约束条件的时候,甄别筛选功能将得不到完美体现,恰恰我国的教育选择对一部分学生而言存在着多重约束。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1、经济约束。这里指家庭经济条件对教育选择的约束。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择校费问题,家庭经济条件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选择机会,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是选择好学校的机会较少,成为教育选择的经济约束;二是分数差额补偿费问题,教育机构在实际筛选过程中,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分数进入补偿。三是学费问题,我国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它教育包括各种职业教育都是自费教育,高等教育更是实行了产业化,学费数额占普通家庭收入比重过高,尤其对农村学生而言,大学学费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能承受之重,经济也便成了重要的教育选择约束条件。
2、区域约束。我国教育存在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出生地决定了教育资源的获得,经济发展的区域和城乡差别投射到教育领域,形成教育质量的不同,经济落后地区的学生接受低质基础教育;同时招生名额,尤其是高等院校招生名额与所在省市高等院校数量而不是与学生数量有关,使全国范围内的高考升学率不均衡。这样在高等教育入学的区域分割与基础教育的异质性共同发生作用,把接受低质教育的高能力者划入低能力群体,同时把一部分高质教育中的相对低能力者划入高能力群体。
区域约束使学生所获取的教育资源与出生地有密切关系,与天赋能力的关系被削弱,教育的甄别筛选功能被弱化并部分失灵,使后续的劳动力配置发生扭曲。
(三)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利用教育信号,使其甄别配置功能高效率发挥作用。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其市场主要是竞争性的。我们虽然不能说教育的甄别配置功能达到了理想状态,但至少,它有着较高的效率。大学毕业证书,不管它有什么样的内涵,确实是好职业的敲门砖。首先,高等教育使农村劳动力摆脱了户籍束缚,可以享受到城市居民待遇,最重要的是有了获取好的职业职位的资格;其次,被教育机构纳入高生产率群体并得到社会及经济组织的认可,好的劳动市场对其敞开大门。这样,高学历群体跨越了劳动力市场的进入门槛儿,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内部劳动市场”,其门口高悬警示牌:低学历者勿进。但在内部它是竞争的,教育层次、教育类型以及个人特征发挥主要作用。
对于城市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劳动力而言,劳动市场也是以竞争为主的。这一群体的就业序列处:于高学历劳动力与农村劳动力之间,难以进入高学历人员形成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又不屑于进入农民工市场,并且由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农民工也无法与他们处于同一平台竞争。教育层次决定了他们的职业阶梯,而教育类型也在很大程度上定位了所从事的行业,教育的配置作用与高学历劳动力市场中的教育配置作用相似,只是分为不同的两个劳动力市场。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即使这一群体在教育培训上取得成绩,如取得成人高等教育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也无助于进入高学历市场,除非进入正规教育机构,成为国民教育系列的高学历者,或由于各种偶然因素已经在这一市场中占据了一个位置。
由于存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教育对农村劳动力的配置功能是部分失灵的。首先,农村户籍的求职者。即农民工被视低生产技能,即使他们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但只要在户籍意义上不是城市居民,城市劳动力市场就有许多限制,一些行业和岗位禁止农民工进入,与城市中相同生产力者相比,求职序列排位要靠后得多。其次,由于农民工大多只能从事非熟练工种,教育对生产力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于熟练工种,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认可较高教育层次劳动力的高生产率,在招收工人时有最低学历要求,优先录用高学历者,但在职位阶梯和收入方面体现不出教育层次的差异,对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不尽如人意。
五、结论及政策含义
在完美环境中,教育一次又一次在更高层次上对劳动力进行甄别筛选,划分出不同生产力和不同生产技能的劳动力群体,使劳动力异质性一次比一次清晰,教育提供的生产力信号更为准确,雇用方可根据求职者的教育层次和类型寻找所需要的人员,教育在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把劳动力输送到劳动力市场的同时也实现了初步的配置功能。但在现实中,我们期望的完美条件并不具备,基础教育的异质性使教育的甄别功能部分失灵;教育选择的多重约束更使天赋高的个体无法进入更高层次教育,被划分到低生产力群体;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存在使配置效率不尽如人意。
尽管有种种的限制约束,教育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甄别配置器依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建立在教育成绩、教育机构的选择和个体自选择基础上的劳动力的甄别和初步配置,职位和劳动力对接要艰难得多,劳动力的配置效率要低得多。
这一劳动力市场体制基本框架的主要构件为:“一个核心机制、四个支撑体系”。
一个核心机制是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市场就业机制,其基本内涵是:从法律上和实践上真正树立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主体地位,在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下,形成企业自主用工、个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就业格局。
四个支撑体系就是充分体现政府在市场经济中重要职能的就业促进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监督调控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从而保证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行。
“**”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措施
根据总体目标,“**”期间要努力构建四个体系:
(一)市场化的就业促进体系
市场化的就业促进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就业目标的主要手段。“**”期间的基本目标是:有效缓解劳动力市场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力争实现充分就业。
主要措施:
1、完善创造就业岗位的政府责任体系。
加强政府责任,一手抓就业岗位的创造,一手控制就业岗位的流失。重点发展的区县和行业,要新增一定量的就业岗位;结构调整任务重的行业,要控制岗位总量或保持现有就业岗位。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网络,加大促进就业工作的力度。
制定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外贸政策时,充分考虑本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提高劳动者素质。
完善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为特色的社会化培训网络的运行,特别是要抓好市场结合、机构资质、网络招标、技能鉴定等四个环节,实现职业标准、培训能级、实训设施和培训教材等四个提升。通过培育一批中介组织寻找培训需求,进一步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缓解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
3、强化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指导服务。
在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贷款担保等方面形成一整套服务体系,促进非正规劳动组织和小企业的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就业。
积极鼓励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在吸收就业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以及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税收等优惠。
4、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灵活就业形式。
增加市场就业的弹性,实现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组织多样化和劳动关系多样化。
推行小时工、季节工、劳务工、弹性工时、阶段就业等灵活的就业形式,并且逐步解决这些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收入分配、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
改进招工、退工规定,改变过于刚性、繁锁的手续,制定既比较灵活又保证秩序的办法,以与多样化的就业形式相适应。
推动劳务型公司的建立与运作,规范各类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人员权益。大力开拓境外就业渠道,促进对外劳务输出。
5、实施针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托底政策
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组织公益性劳动,进一步完善保护性就业的措施。
(二)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础。“**”期间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并按照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形成各尽其能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独立于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格局。
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
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发展,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将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从业人员的所有状态,贯穿劳动者一生,并逐步把外来从业人员也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
建立社会化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后,获得医疗、生活保障和康复的权利。建立社会化生育保险机制,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均衡企业间生育费用的负担,提高妇女的就业竞争能力。
2、探索各类基本保险之间的有效贯通。
形成对劳动者各种就业和生活状态下保障之间的相互衔接,适应劳动者在本市城乡之间流动的要求,制订城乡养老保险之间转移和衔接的办法,实行中心城区、小城镇及农村之间的一体化运作。
扩大补充保险的规模和范围,发展单位补充保险和个人补充保险。设立多种补充保险项目,增强劳动者对不同风险的抵御能力。对工资水平较高的单位,规定其按一定比例,参加补充保险。
实现制度创新,探索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的结合,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增强保险制度的活力。通盘考虑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整体效应,形成各层次保险的互动格局。
3、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发展和劳动者的合理流动,加大向非公有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扩覆力度。
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拓展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通过企业转制中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在财政预算中确定一定比例、以及发行彩票等多种方式,扩大基金总量。结合资本市场发展,探索基金增值渠道和基金运营管理新模式。
规范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扩大补充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渠道,增强基金的收益性。
(三)法治化的监督调控体系
法治化的监督调控体系是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的保证。“**”期间的基本目标是:构筑劳动力市场预警反馈系统,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主要通过法制手段予以调节和监控,确保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
主要措施:
1、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在就业促进、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劳动力市场规范等方面,加强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
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形成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形成人大、社会力量与群众团体为一体的多方监督群体,提高监督效果,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2、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理顺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能进能出的就业机制。
适应新经济组织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进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强化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大依法劳动监察的力度,重点规范单位用工和社会保险费缴纳。逐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社会化方式,保证仲裁机构审理争议的公正性,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要求,规范多重劳动关系形式。
3、完善对非本市城镇户藉劳动力的管理和调控。
对本市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征地劳动力,逐步改变政府安置就业的办法,引导他们通过劳动力市场,实行市场就业。同时,与之相配套,制定特殊的社会保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有序引进高素质的外来人员,发挥他们对**建设和发展的积极作用。完善对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沪就业的管理。
4、构建劳动力市场预警反馈系统。
构建失业预警和社会保险基金监控体系,提出科学合理的、符合**经济发展情况的失业及社会保险基金警戒标准,以及相应的政府调控措施,实施对劳动力市场运作状况的有效监控。
完善失业调查统计体系,提高宏观调控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加强基金监管,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监控和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预测,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的实际,制定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增强政府对市场的指导作用。鼓励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逐步形成合理的市场工资率,防止工资分配不合理的过分悬殊,并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完善欠薪保障制度。
(四)网络化的管理服务体系
网络化的管理服务体系是劳动力市场有效运作的载体。“**”期间的基本目标是:使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服务网络覆盖全市、贴近群众,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并通过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发挥出社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
主要措施:
1、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在全市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多功能的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增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相互融合、功能齐全的服务功能,实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和各类社会保障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以社区为依托,健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使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服务贴近群众,为群众提供快速、高效、方便的服务,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
2、改进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方式。
积极培育为劳动力市场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开发、劳动保障咨询等多方面建立起多层次的服务网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公益性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切实体现三大功能:一是对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者,通过信息引导实现竞争性就业;二是对就业有困难的劳动者,通过职业指导实现帮就业;三是对特别困难的劳动者,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保护性就业。
建立以中高等职业学校为主体、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的培训机构为辅助的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使职业培训与劳动力市场更加紧密地结合。引导企业内部职工技能考核与社会化职业资格鉴定有效衔接,实现技能培训社会化。适应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的趋势和“科技兴市”的目标要求,形成培训与职业需求梯度结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3、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一、德令哈市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3月,德令哈市三镇一乡(尕海镇、柯鲁柯镇、怀头他拉镇和蓄集乡)总人口为25737人,其中,怀头他拉镇3031人,尕海镇4516人,柯鲁柯镇16270人,蓄集乡1820人。总人口中,男性14772人,女性10965人;总人口中,所有劳动力人数为16645人,其中,男性劳动力9966人,女性劳动力6679人。综合以上数据,德令哈市劳动力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男女劳动力人数基本持平:劳动力资源分布不均衡。
二、德令哈市劳动力资源现状对就業工作的影响
劳动力资源状况决定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劳动力资源问题关系到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尤其对就業工作带来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力资源丰富,带来就業的总量矛盾比较突出,就業总量矛盾不减,甚至有所上升。一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一个人口出生的高峰期;二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高经济增长与低就業增长的模式,特别是正规部门创造的就業岗位明显减少。第二,劳动力素质偏低与择業要求过高的矛盾,带来就業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产業结构升级,大都需要专门的人员,对劳动者素质特别是专業技术要求比较高,许多劳动者难以胜任。第三产業特别是服务業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業机会,但由于传统就業观念的影响,以及在这些领域存在的劳动与报酬不相称的实际问题,致使许多岗位难以招用到人员,由此造成了有岗位无人干、有人无活干的局面。从市职業介绍中心近几年来组织介绍就業的情况看,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業,往往出现招用不到人员的问题:有些国有集体企業的苦脏累险岗位,主要通过使用农村劳动力来补充,也出现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现象。第三,劳动力资源丰富,直接影响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劳动力总量过剩,造成了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的不平等,用人单位在用人上选择余地、自主性要远远大于劳动者。这种主体地位的不平等,使不少用人单位产生了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用人观念。一是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情况,往往以签合同、高工资、缴保险等为条件,但在实际执行上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在城镇招不到人员就招用农村劳动力。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降低成本的手段,许多企業,职工身份界限仍然存在,既有合同制职工,也使用大量的所谓“临时工”,同一岗位上,身份不同,各项待遇大相径庭。不少企業特别是非公有制企業中,不签合同、不缴保险、加班加点、压低工资甚至拖欠工资等侵权现象加重,而许多劳动者迫于工作、生活需要,只能忍于接受这一切。三是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措施不够健全,对老职工、伤残职工、就業困难人员等弱势群体往往一推了之,引发矛盾。第四,劳动力资源分布不均,劳动力市场不健全,影响了劳动力区域间流动就業。下岗失業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分布都相对集中,本地难以解决其就業问题,需要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就業。而目前劳动力市场还不健全,以及受区县之间跨度比较大、恋乡情结等因素的影响,劳动力在市内区域间流动以及跨省市外出就業上还不顺畅。第五,农村劳动力比重较大,统筹城乡就業一体化的任务重。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在文化素质、技术水平、择業能力、权益保护等各方面都还存在不小差距,统筹城乡就業,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不论农村力实现就地消化,还是向非农产業转移就業,在技能培训、就業观念转变、就業引导和服务等方面,需要花费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对策
优化富余劳动力资源配置促就業是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核心。坚持政府调控、市场配置,特别要注重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業再就業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富余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前,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劳动力市场,因此,工资水平完全由政府来决定。工资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工资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企业制度的改革,工资决定机制也相应发生了变革,原先集中在政府劳动部门手中的工资决定权逐步转变为企业决定;同时,伴随着就业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市场逐渐建立起来,劳动力市场劳动工资决定的自由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劳动力市场在工资水平决定方面的作用已体现出来。
然而,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市场在决定工资水平方面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我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劳动力市场仍呈断裂和分割的状态。
就劳动力市场而言,目前大体可以分割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就业市场。而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根据供给者体制身份的不同,又可分割为两大块:一是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工资水平较高,且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工作稳定性。二是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劳动力供给主体的不同,这个市场还可以分为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以城市下岗职工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在这三个市场中,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就业于规范的“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这一部门工资相对较高,工作也较稳定,但很少有福利保障和住房。这个市场和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一起构成了劳动力的主要市场。城市下岗职工多与非正规就业形式相联系,一般就业于小型企业、社区服务或自我雇佣。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较为特殊,它直接连接着城市和农村,农民工的就业范围既包括乡镇企业,也包括城市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一部分国有部门和非正规部门。城市下岗职工所构成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一样,工资较低,待遇较差,没有社会保障,工作亦不稳定,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次要市场。在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之间,劳动力是不予流动的,即使人员是流动的,但身份却是固定的,因而,尽管其间具有某些交叉的领域,但却不存在统一的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
首先看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是国有部门,国有部门的工资决定主要体现在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工资政策上。在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1985、1993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使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初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过,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上看,它并不是由市场决定。可以说基本上还是沿袭与传统体制相联系的行政型工资制度。
在国有企业,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也都经历过多次改革,并先后推出了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在工资决定机制方面也引入了一定的市场成分,如少数企业实行了集体谈判制,但同样没有彻底改变与计划经济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担负着稳定社会的功能,劳动力的流动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于正式工不能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由予以辞退,因此,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上既体现不出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也反映不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就是说其工资还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也是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并不像行政事业单位所表现的那样平均,而是在不同行业之间,工资差距已经有了显著的扩大。这主要体现在以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和以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及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中。有资料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工资水平居前几位的一直是以金融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而工资水平居后几位的一直是以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行业之间的差距已明显过大。工资差距的扩大,说明有各种不同因素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起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竞争因素和垄断因素。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其工资决定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市场表现。在这类行业,由于国家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允许非国有经济的进入,这使得国有竞争性企业面临着来自非国有经济的巨大压力,从而不得不采取“减员增效”或“换员增效”的措施,将一部分职工下岗,大量使用农民工,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以抑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因此,这类行业在工资水平上增长就很缓慢。市场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已有较明显的表现。
然而,同属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以金融业等需求方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其工资水平的决定却完全相反。由于这类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非国有经济的进入受到限制,因而没有或者很少有来自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这使得在这些行业里,旧有的就业制度得到维持,“大锅饭”、“铁饭碗”在一定程度得到保留,在享受着来自行政性垄断的超额利润的同时,享受着较高的工资,而高工资又排斥外来人员的进入,致使工资决定与劳动力市场完全脱离开来而成为垄断工资。
其次看主要市场的另一组成部分――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
的决定
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是伴随着非公有部门的发展而形成的。非公有部门是在计划体制之外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分配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化分配制度,市场双方完全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工资水平。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首先,它只按照自身的实际需求雇用劳动力。由于这些部门是在计划控制之外得到发展的,因此无须承担吸纳超出需求的劳动力的责任。其次,除了市场水平的工资以外,这类部门大多不额外承担职工其他福利保障,也没有收入分享机制,工资水平完全根据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以及符合需要的劳动力的市场供给决定。另外,由于这类部门管理体制中责任、权利和利益较为明确,具有对于特定人力资本进行辨别、度量和监督的激励机制,因而人力资本对于生产效率的贡献比较容易观察到,从而具备了区别劳动者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禀赋而支付不同工资的条件。而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主要是高人力资本所有者,因此,市场经济按人力资本赋予相应的报酬,使得这一市场的供给者――处于知识管理阶层的就业者,普遍获得较高的工资,这说明市场在工资水平决定中的作用得到了体现。
不过,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给者不断增加,他们受市场分割的影响,其搜寻的就业岗位面较窄,主要限于正规部门,即国有部门和规范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而正规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增长比较缓慢,特别是国有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效益普遍不好,工资不高,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屈就;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待遇较好,但仍很难进入,这使得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求发生了变化,并导致这一市场的工资水平开始趋于下降。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市场确是按照劳动力供求状况来决定工资,当大中专毕业生的供给超过所搜寻的就业岗位的需求时,市场的作用会使工资水平趋于下降;同时亦说明,由于从总体来看,我国高学历人数并不多,而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实际是分割的市场使工资差距的诱导机制丧失,从而使劳动力配置的作用降低。
再来看农民工所在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农民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主体,而且,随着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放开,农民工也成为这类国有企业就业的中坚力量。从行业来看,农民工已分布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其中绝大多数都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以及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中。由于他们特有的身份以及人数众多,使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一个最大的市场――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的决定一开始就是市场化的。劳动力市场双方是按照劳动力供求情况来决定工资水平。从目前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来看,它表现较低,这一方面说明了这个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劳动力需求,劳动力市场供给方之间激烈的竞争,使得工资水平的上升受到了大量劳动力闲置的制约,从而表现为刘易斯所说的“不变工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作为低人力资本的农民工,在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收入的原则下,只能得到较低的报酬。
不过,受长期形成的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权利和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是以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等不平等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平等的劳动关系必然反映到工资水平的决定上。由于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劳动力需求,且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使得农民工处于被动的地位。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他们不得不在劳动报酬、包括职业选择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上降低自己的要求,甚至迁就需求方哪怕是无理的要求。而劳动力需求方由于掌握着主动,并利用劳动力市场还不够健全的缺陷,刻意压低工资,这使得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多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事实正是这样。近一年来,媒体不断反映的“民工荒”现象,其本质就是我国劳动保护法规在农民工身上并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农民工为市场所分割,处于城市的边缘,享受不到主要市场工资水平上升带来的好处。
在循序渐进地促进国有企业传统劳动就业制度向市场化的劳动就业模式转型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分析就业体制的症结,以认识并保持基本制度内容的连续性。
(一)渐进改革中的国有企业劳动就业制度延续了传统就业体制,强化了隐性失业
虽然国有企业在传统体制框架中所扮演的多重角色极其承诺的多重社会功能,使初期的经济改革获得了较为稳定的制度保障,且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目标的内在要求,促进了经济转型的分步骤发展,但社会功能目标(如全面就业、社会稳定)的有效实现往往以经济功能目标的严重受损和丧失为代价。国有企业在此间所承担的大规模吸纳劳动力的重任,却成了改革后期国有企业自身改组难以卸除的重负。
在这一时期,传统计划体制本身的弱点,决定了对劳动者的就业仍然通过中央计划整体的板块式的手段去完成,因而,在不改变资源配置功能的条件下又孕育了就业结构与生产结构的新一轮失衡,造成企业劳动力资源结构的配置错位与使用的效率低下。
1996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国有企业劳动总量的过度供给即隐性失业率达到20%,绝对量达2000万人。非国有企业虽然在不断吸纳劳动力,但由于工资和福利的差距及农村劳动力的不断涌入,并不足以吸纳国有企业过多的劳动力,而且计划配置劳动力的机制和劳动力的“铁饭碗”制度没有根本打破,从而延续了原有计划体制下的用工制度,强化了隐性就业,加大了改革成本。
(二)渐进改革中,国有企业劳动力就业机制的缺陷造成企业冗员沉淀与需求扩张并存,导致就业陷阱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全部资源配置都是以企业为单位在市场中实现的。市场机制自发地引导生产要素在企业内外不断地流动和重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力配置结构总是能够适应企业生产技术结构的调整变化。但是在改革途中,国有企业中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在企业内存在着大量的过剩劳动力(冗员沉淀),其容量已远远超出生产的合理需求量;另一方面,企业仍感某些岗位或工种的劳动力不足,对劳动力的需求继续扩张,不得不从企业外部雇用劳动力,理论界把这种企业内部总量劳动力过剩与企业对劳动力需求扩张同时并存的现象称之为“就业陷阱”。其成因在于,由于传统的制度安排,企业内滞存的大量无效劳动力挤占了企业中本应有的职工规模,致使能够提供有效劳动供给的、企业真正需要的人员不足。因此,即使在企业劳动力普遍过剩的背景下,企业仍然存在实际缺员现象。
(三)渐进式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板块分割和双轨运行
以市场机制为特征的经济改革对传统体制的冲击,形成了整个经济新旧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劳动力就业格局及其运行机制是渐进式经济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也裂变成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两大块,整个就业领域表现为典型的双轨运行特征。
板块的裂变使农村劳动力和城镇非公有部门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成为超前的一块。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着这些部门劳动者在工作岗位的进入与退出,使劳动供给与劳动需求行为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实现了高度的对称性,双向选择与收入导向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就业规则。而作为劳动需求一方的非公有制企业,亦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动机约束下,按实际生产需求自由决定雇佣和辞退劳动者,表现出显著的市场行为特征。显然,这种市场就业机制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作用。而对国有企业的劳动力存量部分,市场机制的作用远小于前一板块。在国有企业内部,由于缺乏劳动力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容纳冗员的稳定就业环境,致使“双向选择”的劳动关系难以确立。虽然在劳动用工方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和优化劳动组合,但由于失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而无法将大量冗员推向市场就业;在大部分企业经营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只能导致企业工资制度的二元结构,妨碍了工资激励功能和调节功能的发挥。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滞后,劳动者的流动缺乏安全保障,使本已出现的企业劳动供求行为的市场化倾向无法进一步发展,最终导致企业内外部二元劳动力市场的板块分割和双轨运行。
(四)传统劳动就业制度的惯性造成企业冗员退出原有体制的心理障碍与思维锁定
首先,传统的就业体制在其长期的历史延续过程中,塑造了一种刚性极强的利益分配格局,它与就业相互联系,主要由企业承担社会保障职能,为就业的劳动者提供生老病死的一系列无风险保障。与原有就业制度相比,市场调节的就业制度是高收入的诱惑与失业风险的陷阱同时存在。这种制度变迁所产生的反差使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对原有制度眷恋不已,真正退出原有就业制度的观念难以迅速形成。
其次,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流般的向城市的流动这一态势也强化了城市劳动者对失业风险的不确定性预期。同时,由于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对社会稳定目标的偏好,为减少因制度变迁而引发的失业对社会的冲击,缓解社会矛盾,主要采取的是以企业内下岗、放假或内部发展第三产业就地吸收、消化冗员的措施,并过多地从政策上硬性限制农民工流入城市以保证城市工人就业,相应地给城市职工过多的再就业承诺和经济补助,这也使得企业职工不愿彻底摆脱对企业保障的依赖,而无法真正建立起风险性、竞争性的市场就业制度。
第三,在传统集权体制下,职工就业与住房、医疗、退休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内容一样,都表现为一种劳动者的计划权利,在新体制建立过程中,这种过去传统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计划权利必须通过一定的|初偿,即付出交易成本,才能使其完全脱离国有经济部门。由于它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牵制,使企业冗员尤其是已下岗失业职工与原企业脱钩的问题上设置了一个绕不过去的障碍,这也是改革中国有企业冗员过多早已存在,但又不能马上进行劳动力的体制外分流的根本原因。
二、解:推进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政策及措施
(一)建立公开失业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内外二元劳动力市场向统一劳动力市场的转型
目前,我国市场就业机制缺位的客观现实,给予企业内外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合理性,但这只是在沉重的就业压力下的一种权宜之策。因此,逐渐实现按市场要求来配置劳动力,并发展成一个全国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就业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我国对劳动力资源存量的调整存在很强的刚性,表层原因是条块分割、部门所有所导致的劳动力产权转移困难,实际上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传统劳动就业体制下的对公开失业机制的人为压制所导致的。由于不允许公开失业存在,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资源存量的流动,企业的破产、兼并、联合等重要途径和手段,都因遇到企业职工的安置难题而无法有效实行。如果通过建立公开失业机制,健全失业保障体系,以此来调节启动以劳动力为核心的资源存量合理流动,则不仅有利于企业改组,而且可以使产业和产品结构真正得以调整,从而在生产和需求协调的基础上搞活国有企业,优化经济结构。实施公开失业机制,在企业经营自确立的条件下,赋予经营者完整的用工权,使他们可以根据经营效率吞吐企业劳动力;同时,也赋予劳动者择业权,使之提高劳动的积极性和流动性,并从中形成对经营者的制约力量。另外,公开失业机制可以直接、现实地反映着市场上的劳动供求关系,并为调控这类关系的政府和市场机制提供了施展余地。对于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劳动力网络的形成、促进再就业工程,稳定社会秩序,均具有显著作用。
(二)完善劳动力市场机构的服务职能,构建加速推进市场化的进程
在劳动力就业制度的渐进改革中,由于缺少更加现实、有效的内、外部市场间的沟通与衔接机制,大多数国有企业仍然无法向社会排放冗员,社会无法形成一个完整意义的劳动力市场,显然,在向完全市场化就业模式演进的道路上,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使之构建成为一个人力资源社会化管理的可操作平台,以弥补就业制度改革过渡时期运行机制的缺位,填充国有企业与市场之间的隔离带,有效连接企业内部劳动力调剂市场与外部完全就业市场。这一人力资源社会化管理平台,与目前各种劳动力市场机构(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相比,功能更齐全,服务范围更广,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化的档案管理、职业培训与开发、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人事、失业保障等方面。
(三)制订客观、现实的政策与措施,消除失业者再就业的路径依赖,搞好就业服务
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政府不能将充分就业的宏观目标混同于具体的再就业承诺,这会给失业者造成心理依赖,削弱其内在的激励动机,并且在再就业机会面前过多地挑剔职业。因此,政府应放弃对城市劳动者的无条件再就业承诺,通过加强劳动力供求的市场调节力度,创造竞争就业的制度氛围,强化劳动者的失业风险意识,通过劳动用工的双向选择,促使劳动者在这种强制性的变迁趋势中改变原有就业观念。利用市场机制给劳动者带来的激励效应,强化劳动者人力资本投资观念。做好迎接制度变迁的心理准备、技术准备。同时。政府应在创造宏观经济就业机会基础上,尽快建立就业制度变迁的正式制约,以经济手段建立失业保险、贫困救济机制,从制度安排上降低劳动者创业、择业、流动的物质成本。
(四)完善社会化保障体系,构筑劳动者市场化就业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