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文化市场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信息不完全 中档消费品市场 退变 需求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074-03
一、引言
一国的总需求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支出以及净出口四部分构成,以上四部分每一部分增加,都会导致总需求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出口的不断增长,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贸易条件指数不断恶化,尤其是前段时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外需下降,使得我国依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面临重重困难,因此,通过扩大内需以促进经济增长便显得尤为重要。有研究表明我国内需不旺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消费率下降,因此,增加消费者的消费量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对此学者们提出了很多办法,比如:在供给方面要优化供给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在需求方面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创造新的消费群体,培育消费热点等等。尽管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很丰富,但是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完全会减少消费,反之,如果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消费者会增加消费,所以采取措施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信息也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相关的研究还不多,而且多集中于商品的品牌化这个角度,在这里,笔者有意从市场结构方面进行探索以期为扩大消费需求,进而为扩大内需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二、信息不完全与我国一般消费品市场的二元结构
1.对消费品档次和市场类型的划分。按照商品的档次,商品一般可分为高档品、中档品和低档品,不同档次的商品具有不同的特征:高档商品一般具有很高的质量,除了能很好地提供主要功能外,还可以提供一些附加功能,可以体现消费者的身份,地位,满足其虚荣心,同时产品价格相应的也很高。中档商品的特征是质量可靠,可以较好地提供商品应具有的一般功能,附加功能少。低档品的特征是质量较差,短时期内尚可提供商品应具有的一般功能。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随着各地区消费水平的不同,同一商品在不同地区所属档次可能不一样,另外,有些商品是不分档次的。
根据市场销售商品的档次,笔者将市场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高档品市场、中档品市场和低档品市场。(1)高档品市场。高档品市场是以销售高档品为主同时可能也有少量中档品的市场,如大商场、专卖店等。高档品市场以销售高档品为主,所以定价很高,另外,高档品市场主要面向高收入者,高收入者对高价格承受能力强,更有甚者,有些高收入者为了体现自身在身份、地位、品味方面的独特性和鉴赏力,刻意追求高价商品,以享受商品的高质量和减少同种商品的消费者,这也是高档品市场价格高的一个原因。值得一提的是大超市也属于高档品市场,尽管消费者可能没感觉到。大超市销售的很多商品是日用品,这类商品本身高档品的比重就较小,品牌化程度和品牌的消费者认知度低,即使消费的是高档品消费者可能也没意识到,另外,这类产品单价较低,价格相对较高消费者也未必能明显感觉到。所以,如果说大商场是服装鞋包的高档品市场那么大超市就是一般日用品的高档品市场。(2)低档品市场。低档品市场是以销售低档商品为主的市场,如面向中低收入者的集贸市场。很少有市场自我标榜为低档品市场,而且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多样性和改变其低档商品出售者的形象的需要,销售者在销售商品的档次上也会选择中低档品搭配,所以低档品市场也有少量中档品在出售。(3)中档品市场。中档品市场以出售中档消费品为主,但也有少量低档品②。中小商场、超市、铺面可能是中档品市场,但还要具体分析:由于高档品市场的价格压制,这类经济实体难以索要高价,这也就意味着销售的高档品的比重不大,而以中档或低档品为主,如以中档品为主,则为中档品市场,如以低档品为主,则为低档品市场。总的来讲,相对于高档品市场中档品市场价格更实在,相对低档品市场中档品市场质量更可靠,可谓“货真价实”,所以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也比低档品市场高。这时如果卖方引入低档品会获得更高的利润,所以中档品市场卖方存在将低档品引入的激励。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中档品市场和低档品市场混杂,难以区分,而且中档品市场是不断地向低档品市场退变的,因此使我国的一般消费品市场呈现出二元结构,即高档品市场和低档品市场占主导地位,中档品市场比例偏低。
2.中档消费品市场向低档消费品市场退变的机理。一方面,根据上面的界定中档品市场包含少量的低档品,而且卖方有引入低档品的激励,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居民总体购买力弱导致一般消费品市场产品质量偏低,加之政府的监管和信息服务不到位,使得消费者难以区分商品的档次,也就使中档品市场变成经济学中的“旧车市场”,高质量的商品不断退出,因此中档品市场中中档品的比例是不断下降的,退出的中档品一部分进入了高档品市场,其他的则彻底退出了市场。不仅如此,另外还有两方面的原因加速了市场的退变:一是消费者主观上倾向于将中档消费品市场视为低档消费品市场,二是买卖双方讨价还价。(1)消费者的主观认识倾向加速市场退变。由于消费者知识的有限性,搜寻信息需要花费成本,消费者掌握的商品信息是不完全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辨识商品档次,加之我国市场上商品质量良莠不齐,辨别商品的档次更是难上加难,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根据他所认为的市场类型来决定支付的价格,由于中档品市场上中档品的比例高,消费者买到中档品的几率更大,所以消费者准备支付的价格也越高,低档品市场的情况则相反。消费者对目标市场类型的判断主要来源于外部信息以及本人的购买和消费经历,由于外部信息要经过本人的检验,所以判断市场类型根本上靠的是本人的经历。下面将消费者的经历分为两种情况讨论。{1}假设消费者先前购买的商品的效用达到了消费者的预期。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也难以确定买到的是中档品,这是因为:首先,消费者往往很难确切地知道中档品究竟应提供多大的效用,对于首次购买的消费者尤其如此,因此即使购买和消费的是中档品消费者也无法确定;其次,很多商品对消费者带来的益处和危害是无法明确感知的,或者即使益处和危害可以感知,消费者也不知道这是消费商品的结果,也就是说,消费者难以完全感知商品的效用或危害,这样,即使消费者从消费的多种商品中感知到同样的效用,也并不意味着商品就属于同一档次。消费的商品档次难以判断使得消费者难以据此来判定市场的类型。需求强调的是,如果消费者在某个市场多次购买到中档商品,而且他也准确地知道这点,他会认为该市场为中档品市场,但是这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在此之前,中档品市场可能已经退变为低档品市场了。{2}假设消费者先前购买的商品的效用低于消费者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倾向于确定该商品为低档品(即使消费的是中档品也一样)。由于消费者的思维惯性以及谨慎心理甚至可能还包含报复心理,认为购买到低档品的消费者往往容易将购买商品的市场视为低档品市场。而且,如果该商品在其他市场也有销售,那么其他的市场也可能被认为是低档品市场。综上所述,效用达到预期时消费者无法判定市场为中档品市场,效用达不到预期时消费者倾向于将市场视为低档品市场,所以,消费者往往倾向于将中档品市场视为低档品市场,这一认识倾向使消费者在中档品市场购买时出价或者是可以接受的价格更低。前边提到中档品市场本来就是“旧车市场”,中档品不断退出,现在消费者出价更低,加速了中档品的退出,也就加速了中档品市场的退变。(2)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加速了市场的退变。在我国的很多中档品和低档品市场里,讨价还价行为是很常见的,消费者的还价行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很清楚商品的合理价格,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还价,另一种是消费者根本不清楚商品的质量和(或)合理的价格,只是希望能以尽量低的价格,或者希望以其心理价位(尽管此价格可能比合理的价格低很多)购得商品,后边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对于买方来说,无论卖方是否索取高价,还价的结果至少不比接受卖方的初始报价差,因此如果可以议价买方一般都会还价,事实上,可以说讨价还价已成为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在讨价还价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坚持最初的报价毫不让步,买方很可能会退出交易。针对这种情况,作为对策,卖方往往在一定的价格范围内先索取高价,然后接受买方还价直至底价,这种策略比一开始就报底价获得的利润要高,而且往往是最初索取的价格越高,最后的成交价格也越高。结合中档品市场,卖方会对中档品和低档品都加价,但加价的幅度往往不一样,很有可能低档品的加价率高于中档品,这是因为,由于消费者难以辨别低档品和中档品,对低档品索取和中档品一样的价格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另外,很多消费者反而以价格高低来判断商品的档次,即通常人们常说的“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对此,卖方采取的策略可能是对低档品索取和中档品一样的价格,甚至是更高的价格,以误导消费者。当然,中档品也可以加价,但是中档品和低档品都要以高档品的价格为价格上限,显然中档品的加价空间小于低档品的加价空间。低档品的加价率很可能高于中档品的加价率使整个市场可接受的平均降价幅度超过了中档品可接受的降价幅度,又是因为消费者无法区分商品档次,即使交易的商品是中档品消费者也会要求卖方按平均降价幅度降价,卖方无法接受,买方则很有可能退出交易,因此中档品难以成交,而且质量越高同时也是价格越高的中档品能接受的降价幅度越小,也就越容易被挤出市场,随着中档品的不断退出,市场可接受的平均降价幅度越来越大,买方要求的降价幅度也越来越大,如此又会进一步加速中档商品的退出,同样也就加速了中档品市场的退变。
也许有人会问中档品市场因同时销售中低档两种商品会退变为低档品市场,那么,高档品市场是否会因为同时销售高中档商品而退变为中档商品市场呢?答案是不会。一般来说,高档品同时又是名牌产品,为消费者广泛认同,拥有很大的正的品牌效应,以至于共同销售的不熟悉的高质量中档品也可能被认为是高档品,如果消费者发现二者质量基本相同时更是如此。中档品品牌化程度低,部分低档品具有负的品牌效应,二者共同销售,中档品也可能被当作低档品。
三、二元市场结构对需求曲线及消费量的影响
如果消费者信息完全,同一商品消费者在哪个类型的市场购买都没有关系,因此,消费量不受影响。但是事实上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场的二元结构迫使消费者要在高档消费品市场或者低档消费品市场来购买中档消费品,而这会减少中档品的消费。在二元市场结构中,由于信息不完全,消费者有降低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即保留价格)的倾向:如果消费者从低档品市场购买中档品,由于消费者对其质量或档次存在疑虑,对于每一单位商品,消费者都会降低他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由此导致需求曲线下移。如果消费者从高档品市场购买中档品,由于认为商品加价幅度很大,消费者会刻意压低自己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比如某消费者在进入高档商场前认为某商品值500块,在进入商场后发现商品标价500块,那么,他可能认定这个商品不值500块。所以需求曲线也会下移。相反,在一个完善的中档品市场(市场中低档品极少或者没有)中消费,消费者会认为商品货真价实,因此,愿意支付的价格也高,对应的需求曲线位于在低档品市场和高档品市场消费所对应的需求曲线上方。
d1为消费者在低档品市场或高档品市场购买中档品时的市场需求曲线,d2为消费者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购买中档品时的市场需求曲线,d2在d1上方,并且d2比d1更平坦,即需求弹性更大,原因在于:在低档品市场和高档品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和商品的档次或质量关联性相对较弱,因此,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反应也不是充分的,中档品降价销量可能不会增加很多,涨价销量可能不会减少很多,甚至可能出现涨价多销降价少销的现象;反观中档品市场上的中档商品,价格变动导致销售量变动幅度大:先看降价,因为商品货真价实,所以降价会导致销售量增加得更多。再看涨价,单从商品货真价实这点来看,涨价导致销量下降的幅度可能较小,但是同样由于货真价实,中档品市场上销售的中档品相互之间的替代程度要远大于在高档品市场和低档品市场销售的中档品与其他商品(包括各个档次)之间的替代程度,所以在中档品市场销售的中档品涨价销售量下降的程度可能会很大。
由于d2在d1上方且比d1平坦,所以d2与供给曲线s1及s2的交点A和B必定位于d1与s1及s2的交点C的右边,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购买中档品比在低档品市场和高档品市场购买的量更大,因此完善中档品市场可以扩大内需。另外,除非供给曲线是水平的,否则,d2与供给曲线s1及s2的交点A和B必定位于d1与s1及s2的交点C的上边,即对应的价格更高,这说明,只要消费者确切的知道商品货真价实,即使价格高一些,也会增加消费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剩余的变动是不确定的,这取决于供给曲线的斜率,如果边际成本随着产量增加上升的幅度越大,即供给曲线越陡峭,那么消费者剩余越小,比如,DAp1的面积小于DBp2,甚至可能小于在低档品市场和高档品市场购买时,例如随着s1绕C点逆时针旋转,DAp1的面积不断减小,最后可能小于ECp3的面积。
四、完善中档品市场的思路与意义
1.完善中档品市场的思路。完善中档品市场关键在防止中档品市场向低档品市场的退变,保证中档品市场货真价实,具体的思路是:首先,因为厂商有向中档品市场引入低档品的激励,而且缺乏公信力,所以中档品市场应由政府新建或者指定某市场为中档品市场,政府要明确向厂商和消费者通告市场的类型。其次,政府要规定市场的价格上限和质量下限。(1)由于中档品和高档品的界限无法精确划定,所以价格上限的作用并不是要刻意排除高档品,而是要通过卖方的“自我选择行为”部分抵消卖方的信息优势:政府规定了市场的最高价时,卖方仍然愿意进入市场交易,这就证明了卖方可以接受的价格一定是位于政府规定的最高价之下,消费者即使对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一无所知,也不会支付超过最高价的价格,当然,卖方也不会索取超过最高价的价格。如果没有最高限价,消费者对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又一无所知,同样的商品,成交价就可能会高于前边政府规定的最高价,消费者福利受损。(2)在较短的一段时期内,政府的最高限价对应着商品的一个特定的质量水平,也就是说决定了这个市场商品的质量上限③,政府规定的最低质量要求和这个质量上限偏离的程度,也即是质量区间的长度和质量上、下限一起决定了可以进入市场的商品的种类、质量档次和数量。(3)政府确定价格上限和质量下限时应遵循“在商品的种类、质量档次、数量能够较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前提下,规定尽可能低的最高价格和尽可能高的最低质量要求”这样一个原则,以提高中档品市场商品的性价比。需要说明的是,政府确定价格上限和质量下限绝不是求最优解的问题,尽管在相关条件给定的情况下,确实存在最优解。原因在于:只要规定了中档品市场的价格上限和质量下限,市场的价格区间和质量区间就确定了,因此这个市场的商品的成交价格和质量的匹配性就优于没有规定的一般市场。因此,即使政府确定的价格上限和质量下限偏离理论上的最优解,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仍然可以提高,这也就降低了政府发展中档品市场的难度,提高了政策的可行性。
再次,政府要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以保证达到最低质量要求,为了降低社会的检验成本,可以考虑由政府和厂商对拟进入市场产品在出厂前进行联检,反正厂商无论如何都要对自己产品进行检验的;另外,为了防止低档品的卖方存侥幸心理,滥竽充数,可要求卖方支付进入市场的检验费用;还有,为了防止市场内商品的质量下降,政府应对已进入市场的商品不定期抽检,对达不到标准者严惩。
2.完善中档品市场的意义。完善中档品市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扩大商品的需求。一般来讲,中档商品的消费量应该是最大的,根据上面的分析,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中购买中档品消费者会增加购买量,因此完善中档品市场对扩大内需意义重大。(2)提高市场上商品总体质量水平。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上购买中档品,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水平更高,这就可能使一些在市场退变过程中被彻底逐出市场的高价同时也是高质量的中档品得以继续留在市场上,进而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质量水平。(3)在扶植品牌成长的同时,减少品牌化的代价。在论述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讨论一个相关问题:之所以要完善中档品市场根本上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消费者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而商品的品牌化战略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前边提到“商品品牌化可使商品的购买行为不受市场类型的影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只要走品牌化道路即可,发展中档品市场毫无必要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首先,品牌效应的发挥不能完全脱离市场类型。品牌商品向消费者传递了一个信息:该商品的档次或质量比较高,但是这个信息能否被消费者所接受可能还是要受到市场类型的影响,在商品容易被仿冒的情况下尤其如此。比如,很多人在大商场的专柜购买昂贵的品牌包,但是同样的商品在地摊上即使打折销售,一般也不会有人购买的。其次,品牌商品的性价比可能并不高。商品成为品牌商品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广告宣传,一是通过消费者的良好口碑。在前一种情况下,宣传的成本会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而产品的宣传本身实际上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效用。这就好比彻夜排队购买球票一样,没有人(包括售票方)从球迷的排队行为中获益。在后一种情况下,尽管品牌化并未产生额外成本,但商品一旦成为品牌商品以后,买方就可能通过提价来获取更高的利润,但是对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品牌化途径的成本较小。无论采取哪种品牌化途径,品牌商品的价格一般都相对较高,进而性价比可能不高。品牌化虽然使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但是事实上消费者为此是要付费的,然而,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上的商品的品牌化可以部分的避免这个问题:在中档品市场上,商品比较容易通过消费者的好口碑来实现品牌化,这是因为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消费者需求会增长,而产品种类又较少,这样消费者消费各种产品的机会都可能增加,即增加了认知的机会,加之产品质量较高,因此比较容易形成好口碑。厂商也愿意更多的通过这种途径来实现品牌化,相应的就会减少广告宣传。而且,由于中档品市场规定了价格上限,可以较好的抑制好口碑的商品提价,不仅如此,中档品市场的价格本身也存在着下降的趋势:首先,由于商品的质量有保证,商品价格的横向对比更有意义,市场竞争机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迫使卖方降价;其次,中档品市场中商品具有较高的需求价格弹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驱使卖方降价。另外,厂商还可能因以下原因而减少以广告宣传来实现品牌化:首先,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上商品货真价实,信息不完全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大的降低了,消费者对广告宣传的敏感度也会相应的下降;其次,中档品市场的厂商数量和产品种类较少,消费者容易对比商品,受广告的影响减小;最后,如果厂商因广告成本而提高了商品的价格,由于中档品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提价会使销售量大幅减少,进而使广告增加的销量大打折扣。所以,采用广告宣传来实现品牌化效果可能并不好。综上,在中档品市场上商品品牌化更多的是通过良好的口碑而不是广告宣传来实现,而且还存在着抑制品牌商品价格上升的机制,所以在完善的中档品市场品牌商品的性价比仍会很高。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科基金(SJD09790009)]
注释:
①通常,消费品分为生活必需品和耐用消费品两类。本文中的“一般消费品”指的是除耐用消费品以外的消费品,为免引起歧义,没有使用“生活必需品”这个概念;之所以将耐用消费品市场排除在外是因为,一般来说,耐用消费品价格较高,占消费者支出的比重较大,使用期限较长,所以消费者愿意努力获得相关信息,另一方面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限制,耐用消费品行业进入壁垒高,厂商数量相对较少,产品品牌化程度高,消费者获得产品信息相对容易,因此,耐用消费品的信息不完全问题远不及一般消费品突出;最后要说明的是,现实中,很多的消费品市场其实是综合性的市场,既出售一般消费品又出售耐用消费品,但是由于消费者对耐用消费品的信息比较充分,因此,本文假定出售耐用消费品与下文提到的市场的档次无关,而将这种综合性的市场看作是不出售耐用消费品的一般消费品市场。
②对于消费者认知度较高的品牌商品,如果不存在假冒,消费者在哪个市场中购买都没关系,即,商品品牌化可使商品的购买行为不受市场类型的影响,消费者一般会选择价格最低的市场购买,因此,在中档品市场甚至是在低档品市场也可以看到一些品牌商品的高档品就不足为奇了。由于这种情况毕竟不多见,所以对市场类型的划分影响不大。
③质量更高的商品会因为无法索要更高的价格而选择不进入这个市场,但这和“旧车市场”模型中高质量汽车退出市场完全是两回事。
参考文献:
曾国安,胡晶晶.1990年以来中国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实证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6(1)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