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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问题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5:5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非遗文化传承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文化传承问题

篇1

关键词: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开发;利用

现代社会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文化也飞速交融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化有被融合取代的可能。这些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方案,为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帮助。川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是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地域相对比较封闭,保持了传统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的原真。同时,由于发展空间狭小,传播推广的范围有限,加上当地居民外出务工会受到西方健身方式的影响,很多传统体育项目慢慢被现代体育项目取代,传承非常困难,有可能最终走向消亡,不利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所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可以有效保护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原生态的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式的重新整理和开发利用,为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发展由来

四川西部地区与交界,位于青藏高原东南方向的横断山脉,包括1个县级市和4个民族自治县,其内有藏族、羌族、彝族等14个少数民族居住,康巴藏族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羌巫文化等在这里交融传承,地理位置非常独特,蕴含深厚的少数民族人文情怀。岷江、大渡河、金沙江、怒江等途中的知名河流,都从其区域内纵穿而过,还有贡嘎雪山、巴郎雪山、邛崃山脉等众多非常著名的高山雪域[1]。川西地区居民主要以藏族、羌族和彝族为主,其他民族为辅,相互杂居生活,并保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巫教、道教等,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一般为祭祀祈祷活动、当地节庆日特色竞技体育娱乐活动为主。

1.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的主要项目

川西地区内高原冰川峡谷等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各种不同风格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川西地势相对平坦的农业种植区的居民,开展的体育娱乐项目对场地条件要求不高,体育器材制作简单,居民能广泛参与,主要开展比如抱青稞、赛跑、格吞等适合农区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牧区一般都是高山高原地域,主要以放牧牛羊畜牧为生,牧民非常喜欢赛马、赛牦牛、斗羊、跑马射箭等与动物相关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而川西城镇地区由于受到现代体育文化理念的影响,民族特色体育活动极少举办,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少,仅有少部分参与耍坝子、登山、放风筝等休闲娱乐性的体育活动。相较而言,川西广大的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还延续开展如扭棍子、羌族跳莎朗、磨秋、毛古斯等颇具少数民族生活和宗教祭祀气息的体育竞技比赛活动[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体育具有非物质性、独特的文化生存空间、人本性等基本特性,除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还具有体育竞技特征,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1)

1.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特点

川西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着这些少数民族居民,少数民族特有民俗习惯、节庆、祭祀仪式形成了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活动,拥有特定的和民俗背景。特定民俗、时间、空间才能促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独一的开展,如凉山彝族的跑罐子、飞石索等独具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休闲活动[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的性格一般比较粗犷淳朴、勇敢善良,由于所处的特定社会地理环境,当地居民喜欢通过民族文化生活来追求全身心健康和抒发内心情感、释放压力。而开展传统特色体育还能促进当地的居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并能强身健体、增强社会凝聚。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以其特有地方少数传统特色,应大力的发展和外界推广,吸引来自国内外民众的关注。目前,随着现代社会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多的民众喜爱外出旅游观光,而川西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的高原山区美景如画,可以吸引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游客来此游玩。地方政府可以在开发景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把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向前来观光的游客展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推广,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居民的收入。

1.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

传承和开发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特点、传统体育历史文化,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川西政府部门为促进当地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会定期组织当地民众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大小型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的活动,押加和民族式摔跤等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受到了广大民众的热捧,体育部门还会经常组织当地的少数民族运动员长期进行训练和比赛。除了政府极力宣传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文化以外,一些民间旅游企业、组织和宗教系统会尽可能的开发利用当地少数传统民族体育活动和宗教祭祀活动。每当各少数民族进行重大节庆日时,如彝族火把节、藏族的转山会等,当地民众一般会自行组织和参与,他们以强身健体、娱乐身心为目的,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习俗,牵着自己圈养的赛马,聚集在体育比赛场地。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效地传承了我国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如每年五月阿坝州曲谷乡西湖寨羌族组织的歌仙节,目前已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期间,羌寨所有老幼妇女都会前来进行表演唱歌、跳羌族舞蹈等活动,羌族的母系民俗和羌族歌舞、羊皮鼓舞等传统特色体育文化通过这些体育活动得到了传承[3]。

2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目前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2.1政府行为主动性不足,法制规范力度不够

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需要当地政府的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社会民间组织等一起协同努力,合理规划、持续良性发展。我国政府除了制定相关完善的政策法规,设计出整体的规划蓝图,还应引导广大的社会民众积极的参与。据调查,我国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十分重视社会竞技体育的发展,但仅有少部分专门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和法规,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地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发展无法可依,从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保护,不能有效的深挖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资源的发展潜力,更谈不上自主创新。

2.2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

由于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性特点,其发展会受限于社会环境和当地少数民族居民的思想观念改变,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导致其随着传承者的日益减少面临消亡的窘境。川西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受外界价值观的影响,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认识,很难承担起传承和维护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使命。而一些旅游企业宗教组织没有从深层次认识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的文化价值,缺乏社会责任感,开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过程中,只是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用价值,忽略了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保护。

2.3开发利用度低,体制创新不够

经调查,很多负责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的旅游企业负责人,不能完整的认识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仅依托当地优美的自然环境的优势,把登山、骑马、表演、定向越野等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作为主打开发项目,反而忽略了如锅庄、押加、赛马等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使游客慕名而来、扫兴而归。企业缺乏大体育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思想理念,没有从多样性共同发展的角度深挖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潜力,缺少文化、旅游、民生的创新发展机制。

3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对策

3.1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川西当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根据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色,制定相对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促进川西少数传统特色体育文化的发展。深入的发掘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鼓励和保护相关的科研立项成果,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现状,并参与其中。同时,地方政府还应想办法解决当地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生活问题,了解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状;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请到学校,把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少数民族文化自信心,鼓励青少年成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中坚力量,使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发展后继有人,从而持续性的向前发展。转变经营模式,不过于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利用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重新评估整合,使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可以参与其中,相互接触了解和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当地的人文景观和独特体育文化特色资源。

3.2提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度

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中挑选一些游客参与度高、竞技性和趣味性强的项目进行适当的修改,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把拥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和现代竞技体育相互结合,打破少数民族传统界限,促进全民共同健身娱乐。采用保护性手段,转变功能,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重点包装宣传,并大力推广,树立川有的特色品牌,进一步促进川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

3.3加强学校教育的宣传和推广

宣传和推广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可以先从学校教育入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尝试把一些竞技性、趣味性强的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统一编入学校的日常体育课程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的同时,也向学生普及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学生也会把自己喜欢的传统体育项目带入家庭和日常休闲生活,并介绍给朋友和家人,有利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的传播和延续。

4结束语

伴随全民健身运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中。应创新发展川西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鼓励更多参与者共同参与,把霸王鞭、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改编创新,更加简单易学、旋律优美,把体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趣味性完美结合,观赏性更强,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川西地区的民众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增添民族特色和自豪感,吸引更多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民众共同参与,使我国社会更加的和谐繁荣。

参考文献

[1]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66

[2]王铁新,常乃军.我国民俗体育研究综述[J].体育文化导刊,2009,32(4):24.

[3]周文秀,孙冲等.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彝族与汉族家庭结构对比[J].川北医学院,2010,5(25):467-469.

[4]陈永辉,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20-22.

[5]董亮.历史传承与现代创新:四川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的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34.

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土族“纳顿”传承及传承人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潮中,“传承”虽然被称为“时尚”用语,但对传承的理论层面及现实的运用仍浮于表层。深入研究“传承”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论及“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意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的工作目标。而且,为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并从2008年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2009年6月,原人事部、文化部共同授予3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可见,“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

关注传承、加以保护,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本文的出发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艺人所具有的独到、精湛、高超的手艺,罕见的绝技和文化表现形式与文化空间中的构想,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这些富有无限创造力的经验与智慧,使非物质文化世代传承、不断流传而奔腾向前。所以,“传承”是核心,是灵魂,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乃是当前和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

据专家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性传承,一种是社会性传承。

自然性传承是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自然性传承又可分为群体传承、家族(或家庭)传承和神授传承。

1.群体传承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大部分的内容和形式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创造和完成,通过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传授的方式,世世代代传承至今的。如青海民和三川土族“纳顿”、玉树锅庄舞、九曲黄河灯会等。群体传承方式大致有三类:一是风俗或礼俗类;二是岁时节令类;三是大型民俗节日活动类。

2.家族(或家庭)传承,是最典型的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这种传承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而且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进行传授。一般传内不传外,甚至传男不传女(也有例外)。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中医等。

3.神授传承以“托梦说”或“神授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种传承现实和理论观点,在我国史诗传承学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的传承则强烈地体现了“托梦说”与“神授说”的传承特征。

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开发产品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纳顿”是土族语,为“娱乐和玩耍”之意,是青海和三川地区土族独有的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其规模之大、气势之雄浑、内容之丰富、历史文化意蕴之深厚以及群众参与的狂热程度,实为全国罕见。每年农历七月十二从中川乡的宋家村、鄂家村开始,至九月十五朱家村结束,长达两个多月,堪称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所以说,“纳顿”应属于“群体传承”类型。因“纳顿”的形式仅局限于土族文化范围内,群众集体参与、集体传承同一种民俗活动,显示了组成这个群体的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同时涵盖了“岁时节令”和“民俗节日”仪式与内涵。

土族“纳顿”包含土族的历史、信仰、习俗、神话传说、艺术形式等诸多文化内容,这些丰富而古老的民族文化元素历经诸多世纪的衍变和发展,以其原生形态或衍生形态传承至今。“纳顿”与重大庙会、重大节庆、祭奠分不开,这样复杂的活动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人来指挥、协调,如选出的某个杰出的会首等。

“纳顿”在整个活动中,是通过一个能够高效运转、分工严明、各司其职的民间组织体系来调动全村上百人参与传承这项重大民俗活动。每年秋后由村民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组织领导(称其为“会首”,会首所辖属的骨干称为“大牌头”和“小牌头”)。这类民间组织由村镇一些德高望重而且热心公益活动的老者和能干、公道的若干人士组成。班子成立以后,由他们负责一年的事务,为次年的“纳顿”做准备,逐一落实各项活动。而众人必须服从领导,不服从管理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纳顿”活动组织管理方式的传承,没有任何固定的传承师傅,都是在每年轮流担任具体工作中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起来的,在实践活动中,一点一滴地逐渐积累而成。普通成员,在一年的工作期间,会接触到“大牌头”处理各种问题的机会,而他们的本职工作可向“大牌头”、曾经担任过重要角色的人咨询,也可向自己家中曾经担任过类似角色的人讨教,也就能够完成各种任务了。一次经历,就是一次深刻的学习过程。在不断的轮流充任各种角色中,完成着它自身的传承,也就完成着属于它的社会化、习俗化过程。

“纳顿”的传承形式较为独特,除以上传承方式外,还以民间信仰为纽带进行传承。一般,“纳顿”的组织实施,都是以“地方神”为权威来进行的,“人与神约”,民间认为“牌头”们是为“地方神”跑腿的,各种事务都是为“地方神”效力的。由于信仰的巨大威力,每个人都会遵守“地方神”的意志,按照“地方神”的意志来行使。在实施中出现意见分歧,便以“地方神”的名义进行决裁,使得大家统一在“地方神”的管理之下。

“纳顿”的另一种传承者就是在整个民俗活动中担任歌舞仪式、祭祀仪式主要角色的民间艺人——“法拉”。在土族人的心目中,他们所崇拜的民族英雄能为他们驱邪逐疫、消灾祈福,保一方平安都集于“法拉”一身。在每年一度的“纳顿”盛会上,村民和观众目光中充满了正义战胜邪恶,祈求上苍恩赐农业丰产、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平安吉祥的期望,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这些民间艺人——“法拉”以神奇的舞姿、精湛的表演展示“神”的权威,又承载着村民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使这一古老的文化代代相传,在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具魅力,使其成为青海民间艺术之林中的一朵奇葩,至今仍在影响着土族群众的精神层面。

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在社会转型变革的今天,“纳顿”也面临着种种危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困和落后同样制约着这一地区的发展。今天的土族聚居区的农村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适应现代生活方式,而以往的文化传统(以“纳顿”为例)无助于他们与现代文明交流,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幻想,现代生活方式无疑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这种认识上的变异使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逐渐淡化,物质或精神需求对他们来说已不能使他们满足。从年龄结构和传承关系来看,这一代年轻人的父辈是传承链的中端,这批人思想相对保守,比较认同传统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能热心地参与和投入到“纳顿”这一文化事象中去,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这一代的祖辈处于传承链的上端,这批人有的年岁已高,有的相继离世,已为数不多,而他们所承载的“纳顿”文化精髓也将随他们而去。现在20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处于传承链的关键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这代年轻人大多不屑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承之链无法延续。经过15乃至20年后,当他们的下一代成长之时,“纳顿”这一文化形态趋于式微,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当前农村社会生活的变化不只来自物质利益的诱惑,对传统更具有消解力的是,民间群众文化的创造主体——农民对自身文化的冷漠和淡化,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世界,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受到冲击,如果让他们继续保持原来的生活状态,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说,都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对新生活的渴望,而且也是不公平的。从某种意义来说,保持某一区域的原生文化形态等于保持某种落后的生活方式。例如,土族居住的民和县三川地区,远离城市和现代文明,是一个靠天吃饭的纯农业区,农民的生活只有单纯的粮食收入,均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显得贫穷和困顿。据调查,三川地区的土族青年不甘于贫穷与落后,各村有近半数的人纷纷外出打工,造成“纳顿”这一民俗文化主体的缺失,直接影响到“纳顿”这一民族文化的承袭和发展。过去每年在“纳顿”盛会期间,在外打工、学习、经商的人陆续回乡和家人团聚,共度节庆。如今,过去秉承和延续土族精神家园的农村青年,无法预期回乡参与他们的传统节日“纳顿”。另有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向城市转移,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快了“纳顿”这一农耕文明的衰落,使活态的非物质文化由于缺乏后继传人的秉承和坚守,已出现裂痕,缺乏活力。

要留住历史文化的记忆,首先得留住人,要把背井离乡外出淘金的年轻的传承人留在家乡,就得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才能解决传承问题,只有解决了传承问题,保护才更有意义。尤其要对民族地区担负传承重任的年轻人给予扶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传承人的保护,而不是对“物”的保护上。目前,青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局部地区亦有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在保护工作的规划中要建博物馆、展览馆,而对创造文化遗产的“人”却视而不见,显然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的偏颇认识和短视行为。比如“纳顿”是土族独特的乡土艺术,直接、强烈、细腻地传达他们内心的情感,袒露他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家园。“纳顿”的传承,不像手工技艺性很强的文化类型,也不是靠口传心授而习得的知识和技能,不是靠哪一个人,而是来自群体的记忆,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传承同一种文化形式,组成这个群体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因此,对“纳顿”传承人的保护,要采取文化生态区整体保护的思路,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通过培养和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才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从“政府主导”的层面来说,要制定和完善对传承人保护的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对传承人的保护流于形式。过去通常是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据说某些区县,由中央财政给传承人的保护经费并未如数发放,从中也要克扣一些,真正的保护措施并未落到实处。只有让传承人得到实际可见的利益,在生活中得到社会的尊重,有了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传承者就会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若能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落到了实处。若不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保护就会成为空谈。

综上所述,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核心,是灵魂,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做好传承工作,也就做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锡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C].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马达学.纳顿·土族的精神家园[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04:第6卷(6).

篇3

关键词:中学;历史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

中国历史悠久,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种多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教育传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历史学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存在着自然的联系,利用中学历史教育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仅可以推动历史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创新也非常有利。

1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作用

1.1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历史教学中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可以帮助学生创新历史学习方式,将教材和生活充分联系起来,完成“教师里学”到“生活中学”的转变。在历史教学中往往需要利用多种学习方式来了解非物质文化异常,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等方法当前使用比较广泛。

1.2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为了获得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往往需要深入实地进行考察,查阅大量的相关资料,以磨练利用资源的技能和方法,引导教师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同时,在历史教学中教师应该积极利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教学服务。

1.3有利于促进历史和其他学科配合

中学阶段每门学科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一些联系,因此加强历史学科与其他各学科的联系,不仅可以丰富历史教学,同时还能使历史学习效果得到优化。

2中学历史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2.1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目标

教育目标是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对教育活动的展开起到了导向及约束性作用,历史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标主要分成历史教学目标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标。其中历史教学目标主要通过师生共同参与,对相关资源进行挖掘以后了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以提升处理历史信息的能力,加深对历史发展的理解,学会利用历史的眼光来分析历史和现实问题,加深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热爱。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标是指广大师生应正确认识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2.2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开发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问题,从开发的视角来看,可以利用收集的方式获得大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与历史教育教学规律相适合的内容体系。这一过程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历史信息的能力,同时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还能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大量学习资源。从运用的视角来看,主要可以利用专题式和融合式两种方式,其中专题式不需要改变原有的教材结构,只需要设计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系列专题,将历史文化事件融合进去即可。融合式需要深入理解每个章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融入到教材中,使其成为教材的一部分,拓展和延伸历史内容。

2.3提升历史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育能力

要想达成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首先需要提升历史教师的传承引导能力。首先,应对师范专业历史教育专业学生提出新的要求,例如他们必须注意自身对各民族文化艺术的态度,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懂得利用多元化方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了解和掌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课程教学相融合的能力。其次,组织中学历史教师进行在岗培训,提升教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素养,保证培训的科学化。最后,加强教师和民间艺术表演者、民间艺人之间的合作,使教师和这些人员共同实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以提升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与创新的能力与素养。

结语:

众所周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丰富乡土历史、弘扬传统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学生民族自尊心的提升,同时还能帮助学生清楚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可以利用中学历史教育这种手段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促进历史教育教学改革,传承并创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宫敏燕.城市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保护层面的理念建构[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7):161-163.

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交响音诗画《清明》;艺术传播;文化格调;文化特征

中图分类号:J022文献标识码:A

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如果山水建筑是骨肉,文化内蕴便是灵魂。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整体表现,需要靠文化来支撑。城市文化是城市格调的最佳体现,城市的文化格调是指由一个城市的文化品格、文化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力量构成的一种文化状态,它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竞争力、影响力及发展模式。一个城市所具有的文化格调是在若干因素的长期作用下形成的,是文化创新力、文化市场力、文化运行力和文化吸引力的合力呈现。要提升城市的文化格调,除了发展城市文化产业、重视城市环境建设、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和标志、引进优秀文化人才之外,还必须注重城市文脉的传承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直接构成城市形象,直接影响城市的文化格调。因此,要有效地提升一个城市的文化格调,就需要多元化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我们需要通过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整理、创造,融聚社会共同价值观念,整合凝练出能够继往开来的城市个性文化,这个性文化既包括历史积累的传统成分,又包括具有城市个性的现代元素。文化起源本身就是一种创造与创新,通过不断的更新创造而向前发展,文化是整合和超越的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不一样:传播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在传承中加以保护,最有效的传承方式须与现代传播手段联系在一起。应该立足现实,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在与现实的碰撞中寻找答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传播可以是多种多样,但艺术传播是其中最有魅力,也是最有可操作性的,同时也是提升城市文化格调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遗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以及与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或文化场所)这三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表现的形式并非都是非物质的,物质层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保护要通过人格化载体、物化载体、文化空间载体、产业化载体等有形的物质载体来实现。”①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政府一定要发挥主导作用。以重庆为例,重庆要实现成为“长江上游地区文化高地”的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构建十大文化体系,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把重庆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国际大都市,具体需要:1、构建以重庆人文精神为核心的城市思想支撑体系;2、构建城市文化形象标志体系;3、构建城市文化产业体系;4、构建城市文化特色品牌体系;5、构建城市文化传播体系;6、构建城市文化人才体系;7、构建城市文化公共服务体系;8、构建城市文化保护体系;9、构建城市文化研发体系;10、构建城市文化保障体系。②其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就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这关系到重庆人文精神的培育。人文精神对一个地区至关重要,它是地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直接反映大众的文化修养、精神状态和心理品味,能产生无穷的道德约束力和精神驱动力,是一个地域的内在形象和软实力,人文精神还是地区发展的内动力,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关系到重庆实现科学发展的竞争力。

“重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地域风貌和精神内涵代表着重庆人民的精神气质,是重庆城市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精神培育相结合,是城市精神培育的重要路径和实现手段。”③即便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贫乏的城市,也能够并且应该在普通的民俗文化环节中寻找到有价值的资源并进行富有地方色彩的艺术传播。节日民俗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重大文化事象,它紧密地伴随着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在传承过程中又不间断地延续着、创造着、发展着,构成了一部在时间和空间活动上丰富的节庆文化史。关于节日的文化记忆的传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诸于文字的,一种是活形态的仪式表演,美国社会学家贝格森把仪式划分为微型、中型、大型三个层次,最后一个层次的大型仪式便是需要与日常生活区别开来的集体的庆典仪式。④在这里就有可能给各个城市的文化工作和艺术传播留下了余地。尽管例如清明这样的民俗节日不是重庆所独有的,但重庆的文艺传播工作者就以此民俗节日为主题创作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大型交响音诗画《清明》,既注重保护民间节日的活形态,又对这一民俗节日注入了时代的和地域的内涵,从而有效地凸现了重庆同时作为古代重要关隘,现代历史名都和革命英雄之城的文化特征与格调,培育并实践了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重庆人文精神。

这部具有独创魅力的音诗画组合,以“清明”为主题的大型交响音诗画《清明》音乐会“追思怀古、吐故纳新”,在对观众进行高雅艺术熏陶的同时,弘扬了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音乐会以“亲近传统、亲近自然、亲近生命”为线索,以音、诗、画为载体,通过交响乐、合唱、独唱、民乐演奏、配乐独诵、齐颂等多种艺术形式,梳理、传导清明与人、世的和谐关系,展现传统节日“清明”的丰富内涵,为市民献上一场人文气息浓郁的艺术盛宴。在音乐会中加入了童声合唱《放牛歌》,童声朗诵、童声小合唱让孩子们在享受艺术的同时,也接受传统文化教育。除了童声合唱,现场还有交响乐《清明祭》、配乐诗朗诵《清明•思乡•春》(马思聪曲,小提琴伴奏,其中包括杜甫、韩愈、朱熹、朱自清等古今文人名篇)、民族女声独唱《风筝》、女高音独唱《清明上河图》、二胡协奏曲《红梅随想曲》、无伴奏合唱《日月共生相思魂》等。清明缅怀的哀思在现场悄然弥漫,从古代走来,经历现代,又走向未来,充盈着静穆、恬淡、舒展的神韵,尤其是原创的交响乐《清明祭》、歌曲《清明上河图》和二胡协奏曲《红梅主题随想》升华了观众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思念之情,营造了观众对传统、自然、生命的敬仰之意,同时呈现并阐释了山城重庆独特的人文和历史内蕴。

《清明》这一成功的艺术传播形式启示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传播设计中,应该注意几个重要原则。

(一)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进行艺术探索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有关“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新的定义中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五大类: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与上述分类相关的文化空间。应该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与特点,对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进行更加有效的多形式、多业态综合开发,可以通过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等“整体保护、统一展示”的形式,开发“川剧戏台”、“故事村”等,在旅游中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劳动人民生活中产生的,又是在物质文化生活交流中一代一代传承下来,而集市、庙会、传统节庆活动是民族民间物质文化交流的传统聚会,也是民族民间艺术大展示、大会演、大交流不可错失的良机和舞台。因此,利用集市、庙会、节庆活动,繁荣、活跃民俗民间文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中国的传统节日丰富多彩,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单把春节、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这6个节日列入名录,至于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从傣族泼水节到彝族火把节,从瑶族盘王节到藏族雪顿节等等,更是丰富多彩。既要在民众节日活动中保持传统节日固有的神圣性,使其合理文化内核或文化基因得以延续,又不可过度商业化娱乐化迷信化。现在的集市、庙会、节庆活动,普遍存在重视物质利益,轻视精神文化需求的倾向。如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集市、庙会、传统节庆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必将使人赏心悦目,显示出浓郁的文化氛围,引导已开发和正开发的遗产在实现其社会价值的同时,逐步实现其经济价值,将我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实现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赢。

传承性和周期性是节日文化空间最突出的特征,文化记忆的形式及其在文化机制中所发生的作用,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但必须保护节日的核心价值体系。传统音乐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传统音乐表演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密不可分,某种表演艺术既可能是民间仪式、节日、庆典等集中的表演行为,也可能是商业化的戏曲、曲艺表演行为,还可能像日常的民歌传唱那样,纯粹是一种社会风俗行为,但它们大都涉及人们在特定文化氛围中开展的特殊的集体文化活动或社交行为,也就是一种个性化的生活方式。⑤

重庆的大型交响音诗画《清明》是重庆市着力打造的几大传统节日文化品牌之一,以传承中华文明,承载历史信息与古雅风韵。《清明》的艺术传播形态既丰富了人们的民俗事象,又提升了城市的文化格调,将清明节的“个体思念”提升统一到“社会缅怀”的轨迹上来,以清明为创作选题,用歌声颂扬品格,用音乐礼赞精神,用诗歌吟诵风物,用现代化舞台手段呈现国画风貌,最终起到振奋时代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

(二)视觉文化传播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新的艺术形态

文化遗产与文化安全密切相关,民间文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牢固性、积累性和继承性的特点,但也需要合理吸收外来文化精华,加强自身的文化的创新能力,增强文化竞争力。《清明》音乐会用交响乐、诗歌朗诵、大合唱、流动画面等艺术呈现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展现“清明”之美与蕴涵于“美”中的文化品格和人文精神。将音乐、诗歌、画面较为圆满地结合,选择了交响乐与民乐、西洋乐器与中国民族乐器相结合的方式来传情达意,投影背景还会根据不同的章节打出相应的画面,令观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营造了一种意蕴悠长的氛围。视觉文化传播的涉入是当代审美文化的普泛性特征的体现。视觉文化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是以独特的传播形态来表现和完成的,广义的“视觉文化传播”意味着不是由单纯纸质文字媒介和单纯视觉媒介传播信息,而是由视听媒介或视觉媒介对广义的可视形象实施传播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和传播形态,视觉文化传播引导现代社会走向一种日常生活审美化或者泛审美化。《清明》音乐会传播的不仅仅是音乐艺术,传播形态强调旋律、文字与图像的互补与互渗,既不妨碍各自独立的艺术价值,又拓展了意义的空间,在互动共生中求得艺术形态的审美增殖。

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本性与影像化生存。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些内容独特而内涵丰富的个性化博物馆,图片资料、录音带、光盘等现代影像媒介兼具艺术与传媒的双重身份,是保存和传播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像川江号子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单纯的被动保护是保护不下来的,必须让其文化内涵实现现代转型,把它们和视觉艺术传播进行有效结合。产生川江号子的生态已经发生了变化,原生态的川江号子已不能满足当代人的审美需求,因为任何历史上形成的文化艺术都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以渐变的表现形式才能得以持续传承。我们可以对川江号子整合包装,保留老船工的原生态歌喉,请知名导演将川江号子打造为集音乐、歌舞、现代舞台技术为一体的大型实景演出,或拍成旅游短片,或者在朝天门两江交汇处设计“川江号子水道”,拉动体验“川江号子”的旅游热,提升重庆的外部人文形象,为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新的生命。通过典籍的整理传承自己的文化,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首部综合性著作《川江号子》于2008年5月出版,全书近300万字,系统地介绍了川江号子的特征与形状,包括图片、文字、影响等内容。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转化中要注意本体性危机的问题。

(三)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艺术传播的地域特征

地域文化特征是中国城市文化的一种突出的品格。这就要求充分揭示本土的文化内涵,展示其文化特征和风貌,同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强化对本土遗产的文化自觉。地域性是城市文化最典型的特征,地域性差异明显的城市文化或者说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对城市的生存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差异性这种城市文化特色其实就是一种识别标志、认同标识,它增强市民凝聚力、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促进城市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城市的精神内涵,是促进城市延续传承的根本。我们要辨析城市文化地域性差异形成的原因,认清城市文化地域差异对于城市的重要意义,努力维持城市个性,理解城市内涵,继承城市传统,维护城市灵魂,以保护个性,求得城市的最大发展和社会的最大和谐,提升城市的文化格调。

《清明》特别截取了重庆这座英雄城市的情感高点“红岩精神”,来观照历史,呼应现实。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红岩文化以及具有重庆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打造重庆文化高地的基点。《清明》音乐会中二胡独奏《红梅随想》,时而雄壮时而如泣如诉的乐曲,诉说着对以“江姐”为代表的革命志士的讴歌和追思,宣传了重庆的人文精神。人文精神首先是一种历史传承,是一代代先民的传统意识和心理状态的历史积淀和反映,更是当代人的精神面貌,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和时代特色。城市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逐步发展而成的,由于地理位置、生产生活方式等的差异,历史地形成了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地域文化又有着不同的特色。作为地域的中心,城市承载着其所在地域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这是城市文化产生认同感、归宿感的基础,也是城市个性形成的根本原因。城市文化的地域性差异是城市应保存的有价值的文化内涵,是城市市民对本民族与本地区和本城市的历史、传统、及其载体的一种成熟的看法及行为表现。虽然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使当代生活具有更多的共同性和世界性色彩,但这并不能完全取消各个地区的独特文化,相反还刺激了各地的城市文化向更具有地域性的现代化方向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的性质虽然是保护性的、社会公益性的、传世性的,但遗产可以统一规划,多层次、多渠道、多办法进行保护性开发,同时加强传播力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导项目推广,提高人们对于艺术传播的关注度,促进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要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从单一保护向全面保护,从静态保护向活态整体性保护转变。历史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根基,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标识,一个城市不能被代替的个性内容,就在她的历史遗存之中,一旦失去了历史遗存,与历史中断,就看不清自己的城市性格轮廓而陷入迷茫,只有不断去发现、确认、抢救、保护、发展、传播、创新历史文化遗产,才能延续文脉,传承历史,提升城市的文化格调,融入现代,使城市发展走向未来。(责任编辑:郭妍琳)

① 吴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化保护与传承》,《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

② 李炳仁《文化强市:重庆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必由之路》,《重庆行政》,2007年第3期。

③ 牟延林《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风貌、精神内涵及城市精神的培育》,《重庆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④ 王霄冰《文化记忆、传统创新与节日遗产的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⑤ 廖明君、杨民康《传统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艺术》,2008年第1期。

Artistic Communication of Inheritance of No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Promotion of Urban Cultural Style

LIANG Xiao-mei

(Center of Chinese Poetics Research, Southwest China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篇5

关键词:客家民俗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连城游大龙 传承模式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1-0093-03

为探讨非物质遗产保护背景下客家民俗体育在福建闽西的发展情况,2011年12月-2012年5月,笔者在福建省连城县进行了总计近5个月的田野调查。调查发现:福建省连城县是客家人聚居和发祥之地,客家民俗文化积淀深邃、源远流长,不仅物质遗产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相当丰富,其中被誉为“天下第一龙”的连城姑田游大龙,从明朝一直沿袭至今。2008年7月“闽西客家元宵节庆(连城)”(其中姑田游大龙)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2月6日姑田游大龙以791.5米成功挑战世界吉尼斯纪录。在清末,民国年间,姑田有12条龙,其中5条最具特色,即邓屋的龙“老得好”,中堡的龙“长得好”,华坑的龙“高得好”,下堡周、黄两姓的龙“画得好”,城兜的龙“抬得好”。但是,由清代、民国时期的11个村12条大龙逐步减少到现在只有剩下中堡华、江两姓交替游1条龙,致使沿袭几百年的姑田游大龙活动濒危境地。姑田游大龙深刻地联系着连城人民独特的生活方式,是福建闽西连城人民智慧的结晶,是闽西历史发展的见证,是闽西文化的根基和主要组成部分。为此,有必要从整体的角度对姑田游大龙进行整理和挖掘。

1 客家民俗体育概述

《辞源・客家》中说到:“汉末建安至西晋永嘉年间,中原战乱频繁,居民南徙,宋末又大批南移,定居于赣、粤、闽等省交界地区,本地居民称之为“客家”。客家是汉民族一支重要而特殊的民系,闽西是中国客家文化的发源地。关于“民俗体育”的概念由于个人的观点和立场不同,或是研究领域的不同,导致学者们对民俗体育的理解存在各方面的差异。至今民俗体育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和以及研究宗旨,这里将闽西客家民俗体育界定为在闽西客家人的民俗活动中产生,依赖当地的民俗节日发展,并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长期流传的,具有闽西客家地区特色的,与健身、娱乐、竞技、表演有关的体育活动形式”。

2 连城姑田“游大龙”的调查分析

2.1调查区域基本概况

姑田镇坐落在福建连城之东部,中部沿溪两岸自西向东为狭长的丘陵地带,可谓山岭重叠,峰峦纵横,溪源密布。全镇面积325.2平方公里。姑田全镇14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街道居民委员会,人口21159人,绝大多数为汉族。镇区距连城县城区有34公里。姑田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炎暑,夏无酷热,这里土地肥沃,山清水秀,风景优美,资源丰富。优越的地理位置加上便捷的交通,素有“东方门户”之美称,故商家云集,经济发达,在明清时期已被誉为“金姑田”,即姑田三宝:“大龙”、“宣纸”、“西山字”。其中当地出产的宣纸历史悠久,闻名海内外,曾是清代奏折上疏的御用纸。姑田人民为了祭拜各路神明,在纸乡姑田,建有各种寺庙。其中客家公王第一庙,始建于嘉靖元年(1510年)。此外,还建有关帝庙、公王庙、观音庙、碧岭庙、土地神等。连城姑田这些优越的条件都为姑田游大龙的产生、发展和流传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2连城姑田游大龙的历史渊源

姑田镇“游大龙”活动的起源在资料与族谱的记载上大都是改革开放后重新编撰,原始记录大多失传。因此,对其起源还需综合村民口述、地方志以及族谱等加以考证。经过调查,无论是文字记载还是村民的口述都大致认同一种起源,即姑田游大龙起源于明朝年间,相传邓屋八世祖邓应公明代出任潮洲府检校,后定居于潮,其弟邓恭公仍居姑田邓屋。后来邓恭公的子孙常到潮州去探望梓叔,邓应公的子孙也常有回姑田祭祖。两地宗亲关系自不待言。明万历年间邓恭公子孙在潮州看到有人舞龙,便将其画成图样带回姑田仿制,“龙”便在姑田邓屋出现。

2.3连城姑田游大龙的传承内容

传承内容是任何文化实体在传承过程中的传承主体。若无传承内容这个主体的存在,任何传承方法和传承模式都是空谈。姑田游大龙的传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连城姑田游大龙的扎制工艺

制作材料以衫木板、毛竹、牛皮、连城宣纸为主,其制作材料虽然简单,但制作工艺精巧、工艺流程复杂,所以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的家族传承方式来传承。大龙的制作主要包括备龙板、备筋骨、扎龙头、扎龙尾、扎龙腰、扎龙爪、扎龙蛋、糊裱、画龙、剪贴、题字、装灯、备龙棍、备插袋、备插袋布15道工序。姑田扎大龙的技术和工艺是历代相传的,龙总是自己扎,自己糊,自己画,自己擎,一代接一代,大人制大龙,小孩则制小龙、游小龙,群众参与性强,具有典型的地域标志性文化。

大龙的制作程序是很有讲究的,先是备好龙板,一般采用衫木板,龙头、龙尾和龙腰板都有不同的尺寸要求。龙板两头各凿一个5厘米的圆洞,用来连接龙腰时穿插龙棍使用。接着用竹篾制成大龙的筋骨,然后按照设计好的规格分别扎好龙头、龙尾、龙腰(每节一拱)。其中龙头龙尾的篾圈规格与龙腰不同,且龙尾要配上活动翅,扎两个大爪。龙爪只有四个趾,不能扎五个,据传扎五个趾会冒犯天子,俗称天子是五爪金龙的化身。整条龙扎好后,接着有扎龙蛋、糊表、画龙、剪贴题字、装灯、备龙棍、备插袋等工序,这样一条龙才算制作完整。

(2)连城姑田游大龙的习俗

姑田游大龙从表面看似乎并非难事。如果要深入了解这一民俗活动的全过程,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从头到尾不但要动用浩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它的步骤部署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就习俗来说,“姑田游大龙”活动一直保持着“开天门”迎接“公爹”(“公爹”人称地方上的保护神)、祭龙仪式的习俗。通常年三十子夜(年初一的子时),本地有“开天门”的习俗,由龙头组成的锣鼓队,迎接“公爹”(人称地方上的保护神),大的用轿子抬,小的用手抱,放置不同地方,整夜都是人声喧嚷,灯火通明,直闹到天亮。正月十五这天最为隆重,铳按一定规则的作为指挥的信号,当日接的是“出案公爹”,先驾到龙头处,随后是到龙尾处,此时擎龙腰的人在近龙的腹部开个开关自如的孔门,并装上蜡烛和“油香”。其次是祭龙仪式,摆香案、点龙烛、作揖、行叩礼。主祭人是辈分大、福气好的长者,衣着整齐,虔诚肃穆。祭毕燃放礼炮和神铳,随后才出龙、游龙,最后烧龙。闽西客家民间对于“龙”都有共同的崇拜。

(3)连城姑田游大龙的动作和艺术风格

姑田游大龙时推时挤,时走时伏,一身都要运动,通身用力,穿梭在大街小巷、村外田野间,可以说是一项很好的体育锻炼活动,这也充分体现了姑田人民吃苦耐劳,英勇刚毅的精神品质。姑田大龙的龙头高度为2.4米,长7米、大直径0.8米,龙口大张,内含一颗直径为0.6米的大红龙珠,大有吞云吐雾,威震山河之势。就姑田大龙的龙头就有十几人分班侍候,龙头上结有四条棕绳,两前两后,由四个人向东南西北四个不同的方向牵拉以保持平衡。龙腰则边走边“驳桥”(即联接),“驳龙”时要选择特殊的地点,平路不行,一定要选在斜坡处。龙驳好之后,桥与桥间用短绳子系在一起,伴随一声叫喊“起脚”顿时全部举起,此时动作一定要一致,不能有偏倚。每节龙腰由每户精装后生撑举,撑举者脚迈稳实八字,时推时挤,时走时伏,沿每家每户门前而过,随后再向村外田间尽情舞弄。若执龙者体力不支,旁边随时有人顶替。龙尾则跟在龙腰之后边走边停。大龙所到之处,不论远近,家家户户点松明,鸣礼炮,祈盼与神龙相会,祷告新年红红火火、风调雨顺。十四夜当晚也是游龙技术的,龙头由外到内,由大圈到小圈,缩小到龙头咬着第三节的龙腰,名曰“咬三胯”。此时的龙姿一层高过一层,犹如一座光彩夺目的宝塔,令人赞叹不已。随后龙头又由内向外,由小圈绕大圈,龙尾进入最中间,此时犹如一个盘绕的大龙,多彩多姿的场面令人流连忘返。第二天,继续游龙,游到最后庵门口逆时针由外向内绕圈子,圈子由大到小,叫“龙头入囊”。然后龙头顺时针由内向外绕圈子,叫“龙头出囊”,此时龙腰边游边拆“桥”至拆完,随后龙尾和龙头一起拆。最后是烧龙,拆龙动作要快,先卸龙头,再卸龙腰、龙尾,成堆燃烧,龙珠留作纪念。抬龙板的人对龙板爱之如宝,他们抬着龙板争先恐后地跑回家,相传谁先到家谁最顺遂。

3 闽西客家民俗体育的传承模式

3.1全面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资料数据库

普查工作的开展是保护客家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目前关于客家姑田游大龙的文字记载较少,只有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开展普查,将各种民俗文化事项记录在案,才能保留客家姑田游大龙活动的原真性,才能为政府制定和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提供科学而有效的依据。为此,全面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资料数据库迫在眉睫,意义深远。普查就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流行中的各类民间舞龙的分布情况,舞龙的形态、优秀的传承人,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进行分级分类,规范建档。

3.2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加大资金支持

政府的支持力度是民俗体育得以传承和发展的有效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供给,二是经济扶持。前者是“搭架”,后者是“输血”。就姑田游大龙而言,从1980年恢复姑田游大龙开始,仪式的举办都是由华氏和江氏族人自发组织的,资金也是村民按人口比例筹齐,姑田镇委员会只是在管理上给予了适当的支持。由于大龙的规模、数量及制作工艺等要求,每年活动都受经费的限制,导致无法充分表现这一优秀民俗的应有魅力,特别是在规划、抢救、保存、整理、传承等方面经费制约较大。为此,要让优秀的民俗体育活动得以传承、发展,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在保护传统民俗原味的情况下,完善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政策。此外,政府还应鼓励民间资本在政策的指引和保护下,合法、有序地进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并取得民间资本参与者、被保护对象、文化部门和社会等多赢局面。

3.3以传承人为主体,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和培养

客家民俗文化的传人是客家民俗文化的主体,但是,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老一辈掌握技能者多相继离世,掌握该项活动技艺的人已屈指可数,尤其姑田大龙的扎制工艺人才匮乏,现在的扎制高手都年事已高,年轻人对扎龙和游龙技艺兴趣不高,且工艺技巧讲究的是言传身教、口耳相承,鲜有文字记载。现在姑田游大龙的传承中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呈现出传承人年龄结构老龄化,这对姑田游大龙的传承与发展是相当不利的。“今天,我们在传承民间优秀文化时要特别注意以人为本,传承杰出人物及其接班人”。因此,对客家民俗体育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是当务之急。首先,为避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致使民俗体育活动失传,应给予传承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其次,通过对传承人学习培训的组织,提升传承人的责任意识。再者,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参加各种民俗类的技术交流会,与全国各地的民俗专家,传承人进行技术交流。同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为民俗体育提供理论支持,培养高素质的后备人才。

3.4以旅游发展为契机,发挥产业推动作用

每年的连城客家元宵节庆活动都会引来全国各地的游客,若将客家元宵民俗体育活动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商业包装,以商业带动客家地区的发展,将会带来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就姑田游大龙而言,首先,可建玩耍龙灯棚区,以表演的形式向游客展示耍龙灯,也让游客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其次,可建立大龙制作及作品展示区将其姑田大龙制扎成工艺品拿到展示区出售并当场制作演示,可吸引游客当场亲手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