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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定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5:4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文化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文化的定义

篇1

关键词:消费文化 追梦 抗争

基金项目:本论文属于“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为“世纪之交美国作家对商业文化的书写”;项目编号为2016421Y

一、引言

《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一部半自传体小说。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主人公马丁・伊登原本是个出身卑微,才识浅薄却又勇敢正直的水手,因对偶然结识千金小姐露丝,一见倾心,从而决心发愤自学,成为作家,以获佳人芳心。为了爱情、事业双丰收的远大理想,马丁一路抗争:在自己“文明化”初期,他默默反抗着同阶级家人和伙伴们的误解;在稿子不被“编辑机器”接受,生活贫困潦倒之际,不顾恋人的反对,依旧坚持写作;最后,在认清资产阶级虚伪,萎靡与做作的真实面目之后,马丁还是选择用自己的生命对这个无情的世界进行最后的反抗:摒弃成名后的富裕生活,走向海底的“理想国度”。马丁的一生是抗争的一生,也是悲壮的一生。

一直以来,关于《马丁・伊登》的研究有很多,申利锋曾将其概括为三个视角下的研究:作品的自传性视角,社会历史批评视角,以及文化哲学视角。[1]视角一主要探究故事主人公马丁・伊登与作者杰克・伦敦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者有焦建平,崔雅萍等人[2];视角二则主要探究“美国梦”的幻灭[3],马丁悲剧的根源[4];视角三则是从超人主义[5]、自我存在主义[6]、新历史主义[7]等方向进行分析。

而本文把杰克・伦敦及其创作放在20世纪初期美国社会消费主义日益兴起这一文化背景之下进行考察,从马丁的个人抗争着手,分析马丁这个人物形象,力图借此解读伦敦通过他笔下的马丁・伊登表现出的对社会和时代的理解,从而对当代中国提供借鉴作用。

“马丁生活在19世纪末,正值二次工业革命开展,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之际,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盛行”(林瑜:74)[4]。这正与当今中国的发展现状相符。近年来,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跻身于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与此同时,中国国内爆出大量与炫富,爱富相关的新闻。大众传媒也不再似从前那般,以质量作为评价基准,而一味地追求市场占有率,以金钱为导向,忽视背后的道德价值。因此,深挖马丁的时代抗争对当代中国人民认识自我与社会,重新自我定位,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马丁与资产阶级的对抗,同本阶级内部的抗争,以及马丁的自我对抗这三个方面来展开。

二、与资产阶级的抗争

(一)思想蒙昧期的抗争

故事开端,马丁还只是个普通的水手,他粗俗、无礼却又健壮、勇猛,心地善良。他因机缘巧合搭救了阿瑟(露丝的弟弟),便受邀来到了罗斯家,见到了“仙女露丝”。一个工人阶级突然来到了资产阶级豪华奢侈的殿堂,难免会有些拘束不安,马丁亦不例外。他进屋后“战战兢兢”,生怕自己撞上屋内的饰品;吃饭时又担心发出声音。但“马丁不是温柔的羔羊,他的好胜性格决不允许他当配角(吴劳:16)。[8]”

于是马丁扮演说书人的角色,讲述自己的海上历险记,从而在资产阶级宴会上赢得了权威和合法性。脆弱的资产阶级根本无法抵御他身上散发出的活力(Yung Min Kim:06)[9]。之后,_斯故意弹钢琴,向马丁显示两人之间的“鸿沟不可逾越”,而马丁的想象力,带着他飞向异国的奇异场景之中,在那,马丁是主导者(Yung Min Kim:07)[9],露丝计划泡汤,马丁再次成功地反击了高高在上的资产阶级,夺回了主导权。

虽然马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和“女神露丝”之间隔着万水千山,但是他不甘心,决计同命运抗争,从细微处一点一滴改变从而成为能与罗斯相配的文明人。于是,马丁开始学习刷牙,熨衣服,让自己的外表看起来更加整洁;他开始频繁地跑图书馆借书看,充实自己的内在;还努力参透语法书,从而纠正自己粗俗的发音。可以说露丝是马丁梦想的起源,也是马丁一直以来坚持不懈奋斗的重要助力。在一开始,他能够跨越阶级去爱一个人,并为之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对资产阶级的抗争。他不拘泥于自己的阶级!他的喜欢并非一句空话,他不是一个空谈家,他脚踏实地的用一个又一个的学习计划来接近自己的女神。

(二)思想成熟期抗争

当马丁真正跻身主流文化群体,剥掉其陌生化的面纱后,马丁开始对主流文化的真实感产生深刻的怀疑,抗争的话语愈发强烈(段红玉,段红燕:135)[10]。他起初对露丝“进行反抗”,从原来“在她面前,他不过是个小学生,讲起话来也活像个小学生”(吴劳:111)[8],到开始不顾自己对露丝的爱,决定不学拉丁语来提高自己的所谓修养;他不理会露丝多次的劝诱,成为一名像巴特勒先生一样的律师,而决心将写作事业进行到底。露丝曾在心里思索道“他可变得愈来愈倔强,不肯让她照她父亲或者勃特勒先生的形象来塑造了(吴劳:191)[8]。”

之后,马丁对维护资产阶级社会等级秩序的正统知识提出质疑。他发现书本里的知识大都缺少实用价值”(段红玉,段红燕:136)[10]。在与露丝的一次约会中,马丁就严厉地批评了普莱普斯、范德尔瓦特以及那般英语教授,认为他们的脑袋里没有一点自己的思想,即使这让崇拜正统思想的露丝不解与吃惊。两人对歌剧又起了争执。马丁觉得大歌剧就是骗人的东西。他对露丝说道“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脆就是不喜欢,一句话完了;天底下就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叫我学别人的样来喜欢一样东西,光因为我的同胞们多半喜欢它,或者假装喜欢它。关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问题,我不会赶时髦(吴劳:196)”[8]。马丁有自己的想法,他不会随波逐流追随大众以显示自己的“修养”,他勇敢的同正统思想作斗争。

四、自我抗争

马丁也是个普通人,即使他比常人坚韧,勇敢,自信,可是面对自己阶级的人们一次次的暗示:姐夫的嘲讽,姐姐的劝诱,丽达的诱惑,以及资产阶级的遥不可及的现状:阿瑟家豪华的陈设,露丝的“美丽纯洁”以及编辑们一次次退稿的打击,他在追梦的初期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这时,他的文学之路上的另一个对手,就是他自己,他还需要进行自我抗争。

当姑娘们对他眉目传情时,他想到“他明白,要是自己属于露丝的阶级,这两个姑娘就不会主动来这一套;她们每对他看一眼,他就觉得自己的阶级一把用手拖住了他,不许他向上爬(吴劳:46)”[8]。很明显,即使此时没有人明目张胆地指出他与露丝的差别,他心里仍然涌现出一股无力感。但感伤归感伤,他始终没有放弃,一直憋足了劲儿改造自己,让自己配得上露丝。他学会了打领带,洗牙齿,穿合适的衣服,看更多的书,纠自己的发音,做一切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而使自己与之般配。

为了抓紧一切时间写作,马丁每日只睡五个小时,“闹钟的叮铃声没停,他已经连头带耳地浸在脸盆里,被冷水刺激得直打战了(吴劳:132)[8]。”“镜子上贴着注明了解说和发音的生词表;他刮脸、穿衣或梳头的当儿,把这些表一遍遍用心默记。火油炉上面的墙上也贴着一张张这种表,他做饭或洗碟子的时候,也把它们用心默记在那狭小的屋子里(吴劳:186)[8]。”凭着惊人的耐力,他没日没夜,争分夺秒奋力写作,与时间赛跑。逐梦的自己与那个渴睡、饥饿的自己做着斗争,马丁挑战着自己的生理极限。

当投出去的稿子一次次无情的寄回时,他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你这个傻瓜!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想法,一点也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吴劳:104)”[8] 。此刻毋庸置疑,马丁对自己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一直以来顶着压力创作的马丁,兴高采烈地寄出自己的得意之作后,得到的却是一堆退稿信。纵使自信,乐观如他,也禁不住感伤起来了。可是马丁最终战胜了自己的这种悲观情绪,没有一直意志消沉下去,而是下苦功,读更多的书,写下更多的作品,为自己的作家梦进一步奋斗。

故事的结尾,马丁终于成了知名作家。但此时,马丁已看清了资产阶级虚伪做作、华而不实的真面目,众人的追捧不过是跟风而已,又有几人是真心欣赏?马丁这时也曾自我挣扎过,存过与这世道同流合污的念头,但是本心难违,马丁要的就是那干干净净,以才服人的“上流社会”,既然这个世界并不存在,那便去另一个世界吧!

五、结语

虽然马丁・伊登最终选择自杀这种在外人看来消极的抵抗方式,可他那种不屈不挠,憋足了劲儿奔向梦想的魄力与毅力让人不得不心生敬佩之情。伦敦并没有将马丁的死视为一种自我毁灭而是将它看做一种举措,来反抗表面上文明但实际上极具压迫性且毫无意义的资本主义社会(Yung Min Kim:16)[9]。伦敦将马丁的死视为胜利,将马丁的自杀形容为重生(Yung Min Kim:16)”[9],在那里,“五彩缤纷的光辉,沐浴着他,覆盖着他的全身。”他是那个时代的勇者,物欲横流的肮脏世界玷污不了他的那颗赤子之心。他一路抗争而来,一路高歌前进,他为梦而生,亦为梦而死。既然现实世界里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他就在梦里找寻吧。或许也只有那浩瀚无边的大海,才能收容下@般纯真的赤子。他的存在,激励着我们,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无论经历怎样的磨难,总有如同马丁这般的赤子,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自己的纯真梦想,抛头颅,洒热血,顽强抵抗,畅快淋漓一场。

参考文献

[1] 申利锋.《马丁・伊登》中的伦理困境与伦理选择[J].外国文学研究,2015(3):87-94.

[2] 焦建平,崔雅萍.生与死的转换――论杰克・伦敦与《马丁・伊登》主人公命运的重叠[J].外语教学,2009(2):76-78,82.

[3] 连幼平.共同的梦想,共同的悲剧――试比较马丁・伊登与嘉丽妹妹的美国梦[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研究生专辑,1998(2):205-208.

[4] 林瑜.强者的悲歌――试论马丁・伊登悲剧结局的根源[J].大众文艺,2010 (18):74-75.

[5] 薛晓林.简评杰克・伦敦描绘的马丁・伊登的超人艺术形象[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0(8).

[6] 李怀波.马丁・伊登对生命本质的追求与探索[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6,5(2).

[7] 林国浒.对抗与妥协:新历史观照下的《马丁・伊登》[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9):57-59.

[8] 杰克・伦敦《马丁 伊登》[M].吴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9] Yung,Min Kim.A "Patriarchal Grass House" of His Own: Jack London's Martin Eden and the Imperial Frontier. American Literary Realism,Vol.34,No.1(Fall,2001:1-17.

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法律地位

现今文化生态环境急速消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艰难,民族艺术后继乏人。因此,保护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当前最急迫的任务。

这项工作如果做得成功有效,对留存民族资源、传承民族文化、延续民族血脉是具有厚重的历史意义的。

一、传承人的定义

文化和文化活动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对于个体或者族群是不可缺少的一种生活需要。民族文化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当前推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过程中,众多专家学者在理论和实务相融合的基础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首先是传承人。但是对于传承人承载的核心精神是什么,怎样认定传承人,学界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认定是对其进行保护的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遗产类别,传承人人数也同样众多。只有众多相应的传承人,才能使这些神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加明确的体现。

二、传承人的基本分类

要认定传承人,首先要将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我们认为,这种划分是基于认为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确定了传承人范围的前提下进行的划分,并没有完全解决认定传承人的问题。应依据传承人主体类别的不同,将其分为本源性传承人和外源性传承人两大类别,然后再对传承人进行相应的细分。

(一)本源性传承

一方面,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是通过本族群内部的传承展开的,这是主要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口传心授的特点,需要一个相对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而这种文化生态环境是经年累月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均饱含了该地域或者族群鲜明的文化特色。

(二)外源性传承

有些民族民间文化仅靠当地的族群是不能够顺利传承下去的。自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世界性的重视伊始,大批专家学者出于专业研究和个体使用的需要和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开始加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行列。采集、整理、加工、改编、技术改进等一系列专业和非专业方式的融合,使得许多濒临灭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新生,从而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传承人认定的制度建构

现阶段我国广泛实施的传承人认定制度主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我们将这种方式称为国家认定制。国家认定制较为成型的以制度化形式开始实施的,应该是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的实施和文化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2007)的公布为标志。此后,全国相当多的省份相继展开了省、地(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

(一)申请备案制

申请备案制度,是指利用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层级保护体系,在各个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传承人自我申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政府最终认可的一种制度。

1.制度背景

政府在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过程中实际上起到的是确认这种项目的存在的作用。我国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众多,且随着时间流逝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可能“再造”,急需一种制度来解决这种保护过程中的矛盾。我们认为,目前实行申请备案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矛盾,提升传承人的积极性。

2.制度内容

申请备案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传承人自我申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政府最终认可。在这种制度构建下,传承人的申报是前提,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是关键,政府最终认可是根本。申请备案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政府有限的行政资源,最大程度地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以发挥传承人自我维护权利的积极性。

3.制度实施的重点

在实施申请备案制度的过程中,必须着重推进两方面的工作。第一,传承人自我申报。传承人的申报材料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第二,政府的认可。必须指出,政府的认可只是一种确权形式。传承人所代表的某个民族或者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群众才是该项权利的最终所有者。第三,通过申请备案制度认定的传承人必须经过专家组评议、评定和无记名投票才能最终产生,然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时间可以为三个月。如果三个月之内无人提出异议,政府颁发证书,确认该申请人的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格。

(二)群众推荐制

国家认定制和申请备案制度暂时没有覆盖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允许由群众公开推荐,政府审查认可,我们将这种制度称之为群众推荐制。

1.制度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应该最大限度地确定传承人以及调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由于种种原因也许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既没有被国家认定,也不愿意自动申请,故应该建立群众推荐制度,以达到更大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2.制度内容

对于群众推荐制度下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方式与前述申请备案制一样。两种制度不同之处在于主体不同,群众推荐制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申请备案制的主体是具备传承人资格的公民。

3.制度实施的重点

篇3

一、教育环境 

(一)社会环境 

“叮叮腔”所在的江苏徐州市,是国家级历史名城,素有五省通衢的江苏徐州是彭祖文化、两汉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南北文化的交融、集萃之地。徐州市共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1项,其中入选国家级名录9项。众多“非遗”项目的开发均来自当地本土资源。政府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扶持,是影响”非遗”校园传承的主要外部力量之一。政府部门及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非遗”校园传承起着无形的推动作用,在政策上、资金上、社会宣传上可以为校园传承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有利因素,为“非遗”校园传承创造事半功倍的积极因素,这些有利因素表面上作用于学校,却在无形中推动了“非遗”校园传承向更深层次发展,促进“非遗”校园传承具有更强的主动发展机制。 

(二)学校环境 

徐州工程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学校注重结合区域文化特征,努力发挥文化传承功能。学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传承作为高校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的突破口,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科研工作。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育教学的探索与实践,是我校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一大特色。学院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教学资源,开展特色课程群建设,实现错位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一条地方高校立足区域文化,加强校地互动,实现文化传承与创新,具有原创性和推广价值的可行路径。为了打造高水平研究基地与交流平台,徐州工程学院整合人文学科的力量,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在2009年和2011年徐州工程学院与徐州市文化局共同承办“中国·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层论坛”,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等领导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120余人出席会议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获批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相关建设成果获得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学院非常注重校地互动、资源共享、特色互补,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新机制的建立,可以使我们共同谱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交响曲,通过三支队伍共商“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得以彰显与传递。在这样的环境下,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徐州工程学院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得到良好的发展。 

二、教师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 

教师作为“非遗”校园传承的主体,应该说是“非遗”校园传承的开发者、实施者、贡献者。“非遗”专业是新兴的专业,“非遗”课程也是新兴的课程,虽然国内越来越多的高校与研究机构开设与“非遗”相关的专业,但是在高校从事“非遗”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很少是“非遗”专业出身。以徐州工程学院为例,从事相关研究的教师主要为文学、艺术学、体育学等专业。教师在“非遗”教学的过程中如何保证有一个正确的“非遗”课程意识、专业的素养等等,这些都将对“非遗”在校园传承的教学实施产生直接影响。对于课程改革有过这样一句话:“课程改革的失败不一定在于教师,而成功一定在于教师。”可见,“非遗”校园传承的成败教师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笔者这几年在工作中的体会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授课方式 

“叮叮腔”的教学采用了1+1模式授课,也就是说一位老师和一位艺人共同完成一节课。“叮叮腔”的民间艺人大都是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农民,语言表达也是地道的铜山利国地方方言。比如目前健在的吴承瑛和孙为荣老人,一位没有读过书,一位是小学毕业,所以在“叮叮腔”理论方面的讲解(比如解说剧本、表演艺术、音乐唱腔方面的理论知识),就需要专业的老师来完成这部分工作。因为戏曲类“非遗”项目地域性和专业性较强,这部分工作由民间艺人担任(唱腔和身段的表演)。教师可辅助老艺人做一些读谱,以及唱词的解释等工作。也就是说教授“叮叮腔”的教师是由两类人构成,一是本校教师;二是“叮叮腔”民间艺人。以校内教师与校外艺人1+1的方式进行教学。 

(二)开设“非遗”选修课程 

2012年笔者在所在学校面向部分专业的同学开设了《徐州“叮叮腔”的传承与保护》的专业选修课。本课程是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指导选修课,也是伴随学校“非遗”保护研究特色化、“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课程建设”群集化而生发的行动研究性课程。即以音乐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为基础,建构以“叮叮腔”为核心的保护知识体系,结合田野调查、排演剧目实践,并呈现开放性、综合性的地方特色活动课程。 

本课程是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地方民间戏曲“叮叮腔”的诠释(“非遗”视野),一方面弥补了传统文化中“小传统”教育的不足。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民族传统,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另一方面增强了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认识到保护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并采取积极行动参与保护(排演剧目、对保护的调研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校园中形成一种宣讲“保护文化遗产”的氛围,激发更多的学生关爱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民族凝聚力。尤其通过本课程排演剧目的学习,激发学生对文化遗产的兴趣,在丰富校园的艺术文化生活的同时,用实际行动来传承文化遗产。 

(三)教师在科研上对“非遗”项目的研究 

课题研究是“非遗”校园传承得以持续有效实施的保障。在上文提到,“非遗”专业是个新兴的专业,大量从事“非遗”教学研究的教师不具备“非遗”研究的知识背景,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他人所取得的成绩来保证自己有一个正确的“非遗”课程意识、专业的素养。“非遗”科研是“非遗”保护的高级阶段,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然后总结归纳成可供同行们参考的宝贵经验,并把这种经验进一步实施到自己的“非遗”保护实践中去。更促进了“非遗”保护在校园里健康有序的发展。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重视“非遗”科研无非是有着积极的意义,以徐州工程学院为例,自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这为学校教师搭建了一个良好的“非遗”研究平台,学校鼓励教师们对地方“非遗”项目进行研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短短的几年间,学校教师已发表“非遗”类相关论文105篇,省部级课题 8 项,市厅级课题103 项,这对徐州甚至周边地区的“非遗”项目的保护做了巨大的贡献。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直接参与“非遗”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使自己更进一步的从社会、历史、传统、风俗等方面更全面的了解“非遗”文化,并且能让“非遗”传承植根于年轻人的意识中,达到校园“非遗”传承的根本目标。以“叮叮腔”为例,2012年,10级音乐系张夏梦同学申请的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下视角下的徐州“叮叮腔”音乐采录、整理与研究》被评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成功结项。张夏梦同学在了解和研究“叮叮腔”之后,把自己的毕业论文目标定为自己家乡的小戏——“淮海戏”,并最终高水准的完成了自己的毕业论文。12级音乐系学生孙亚、张雅文所申报项目《徐州“叮叮腔”老艺人口述史调查整理》被评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学生们在申请和研究“非遗”项目的过程中,能够基本掌握科研的基本操作方法,为自己毕业论文的撰写以及进一步的学习、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学生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 

学生与教师一样,也是影响“非遗”校园传承的关键因素,是“非遗”校园传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学习能力及其学习方式都会影响到“非遗”在校园的传承。学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参与“叮叮腔”的保护传承工作。 

(一)田野调查。2012年7月,学生们就奔赴“叮叮腔”的流泛地开始了第一次的田野调查。这次田野调查也是在1960年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师生对“叮叮腔”进行全面普查之后的又一次的田野调查,经过漫长的半个世纪的空白期,把接力棒送到了这些学生手里。同学们得知后充满了对“非遗”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现有的关于“叮叮腔”发展的文字、图片、音像进行大量的搜集与整理,调查其流布范围、密度及其文化生态等情况,掌握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2015年7月,再一次对“叮叮腔”艺人的口述史做了详细录音整理。然后将各相关类别的资料进行系统的归纳与整理。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 

(二)学唱排演“叮叮腔”。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的了解“叮叮腔”,更深层次的领悟“叮叮腔”的魅力,在学生通过“叮叮腔”选修课程的学习,基本上掌握了该小戏的唱腔以后,我们又聘请了“叮叮腔”的专业演员帮助同学们排演“叮叮腔”剧目。主要是通过唱、念、做、舞、音乐、服装、扮相等几个方面入手,为其“活态化”的传承做出实际行动。2013年12月16日,音乐系孙亚、梁欢欢、马芯如、张雅文同学排演的“叮叮腔”剧目《梁祝》参加了江苏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传承“非遗”项目汇报演出,她们俊俏的扮相、专业的演唱受到专家学者们的一致赞扬。 

(三)论文写作 

从学生层面上看,如何使他们更深入地学习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知识、技能和审美特征,提高他们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热爱?论文写作无疑可以帮助他们更加深刻的思考这些问题。我校10级音乐班徐达2013年暑假到“叮叮腔”的原发地徐州市利国镇进行了7天的田野调查并跟老艺人面对面学唱了“叮叮腔”。回校后,徐达同学根据自己的田野调查和学唱体验发表题为《探究“叮叮腔”传承与保护中遇到的问题》,文中除了提到政府对“叮叮腔”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外,还提出了几个比较具体的问题,比如:后人演唱与记词记谱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老艺人的待遇问题等等。10级音乐学专业杨海鸥同学也把自己的毕业论文选定为“叮叮腔”的保护和传承方向,最终高水准的完成了自己的学士论文《浅谈“叮叮腔”的保护与传承》。 

四、教材和教法 

教材的继承是优化和完善校园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丰富传承的校本教材,不仅是现阶段高校校园文化遗产的成果,还是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的重要载体。“非遗”校园传承在帮助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在引导学生感受民族文化艺术的博大精深,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所以,传承教材的编写必须紧紧围绕传承本土优秀文化艺术、弘扬民族精神这一原则,要力求体现继承与创新这一主题思想,坚持以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认知水平、接受能力为出发点,注重系统性和实践性的教材,满足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目前使用教材为吴跃华、李爱珍编写出版的书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和笔者撰写的“叮叮腔”的研究报告为使用教材。教材涵盖了一下几个内容: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概述——知晓什么是保护;2.“叮叮腔”的艺术特征——了解“保护对象”;3.“叮叮腔”的田野调查——掌握“保护存见状况”;4.“叮叮腔”保护实践——采取“保护行动”。 

在实际教学方法上,以问题为中心,以研究性解决保护问题为学习取向,以合作教学(师生共同合作)为基本理路,以讲说为辅,排演、调研保护实践为主的课程理念。力争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等各方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并取得学生发展与遗产保护协调发展一整套的建设目标。 

五、结语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教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观其前景,高校应当积极肩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打破单一文本式、学院式的学术及教学模式,通过教师和学生多角度、广泛性的参与,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对“非遗”项目科学而有效的“保护”。 

基金项目: 

本文为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徐州“非遗”项目“叮叮腔”的教与学模式探究》,项目编号:YGJ134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非物质文化视野下的徐州“叮叮腔”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760053。 

参考文献: 

[1]吴跃华,李爱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 

[2]刘娟,钱逍.试论地方高校在“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以徐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为例[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4). 

[3]赵欣,刘佳新.高校音乐专业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模式[J].教学研究,2011,(02). 

[4]张坤.在高等音乐教育中建立“非遗”特色教学”的思考[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05). 

篇4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

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问题,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掌握标准不一致,给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带来一些困难。为了进一步推动从事创作的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与新的时代的群众相结合,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艺队伍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对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1.在本市(包括塘沽、汉沽、大港、郊区、县)深入生活,伙食补助分别按下列标准执行:凡去市区、郊区深入生活,不能在单位食堂和回家就餐者,每餐可发给误餐费三角五分(早餐不补助);去市属各县者,每人每天补助七角,往返时间不足六小时者减半发给,不足四小时者不发。

2.去外省、市、自治区工厂、农村及其它单位深入生活,从离津之日起至回津之日止,每人每天一律补助七角,不发途中伙食补助费,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均按现行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3.去本市或外省、市、自治区工厂、矿山深入生活,凡参加高温、高空和有毒作业、野外作业者,可取得深入生活单位同工种工人的补贴证明,经派出单位领导批准,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发给与同工种工人同等的补助。

篇5

“乌镇原本就有缫丝业的传统。”汉密尔顿说,乌镇女人的智慧和知识都在她们手上,所以这次她请当地人一起加入这件艺术品的创作。

如果要问传统文化和当今年轻人之间的距离有多远,答案恐怕是,“一个互联网平台”的距离。

“O2O”焕发非遗生机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线上线下结合的O2O电商模式为其打造了新市场空间。目前国内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商平台开始运作。此前百度糯米通过其平台推出了非遗有价产品的专题活动,而在去年,国内唯一官方授权的非遗类电商平台e飞蚁也正式上线。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学院李荣鸿教授认为,从非遗传承人和企业角度来看,这类O2O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渠道优势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构建了全方位的线上推广。“他们只需要通过付出自己的手艺劳动,就能够借助线上平台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也能够借助线上平台弘扬自己的手艺文化。”李教授说。

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真正从事这类产品的电商并不多,电商平台很容易建立自己独特差异化优势,并能在天猫、京东称霸下的中国电商市场格局“杀”出一条阳光大道来。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随着人文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艺术爱好者喜欢收藏一些具备传统文化价值的产品。但是很多消费者却苦于很难通过线下渠道找到非遗大师们的作品,互联网平台则打破了这种信息障碍。

“当然,O2O电商平台需要打破的是一个信任问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们很难辨别非遗产品的真假,这就需要电商平台具备足够的权威来确保非遗商品的真实性。”李荣鸿补充道。

打造“线上线下”闭环

互联网优势在于凭借着低廉的连接成本为用户创造连接价值。通过借助线上平台导流,各种线下的非遗展览就得以顺利举办,比如美食节、服装节、非遗产品展览等。对于平台来说,不仅可以收取一定的门票费用,它们在为非遗继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线下展示的同时,也能获得一定广告收益。

对于用户来说,他们通过参加这种线下非遗活动,也能够更深入了解到中国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他们还能够通过线下活动认识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非遗文化社交甚至也可以由此开启。

最后,对非遗文化的继承人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线下活动也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宣传自己的非遗文化作品,让更多的用户了解自己的非遗文化。

那么如何留住用户呢?

目前市场的应对方式是通过非遗文化相关的知识问答、在线教育和数字博物馆等。对于大多数想要学习和了解非遗文化的用户来说,这无疑可以吸引他们回到平台进行二次消费。“在未来,线上教育,尤其是直播教育将会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趋势,非遗文化教育作为垂直细分领域,同样会具备一定的市场空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高峰对《经济》记者介绍道。

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遗文化将在更多领域展现市场空间。中国的传统文化出现断层并非耸人听闻,但是随着互联网平台对非遗文化的推动,中国的传统文化将会得到有效延续。最为重要的是,借助互联网,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非遗文化,既有利于非遗文化的快速传播,对于互联网创业者以及非遗文化继承人和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市场机遇。

娱乐至死的时代

文/本刊记者刘稚亚

伯纳说过一句话,理智的人适应环境,而世上所有的进步都仰赖不理智的人。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乍一看来就像是胡言乱语,然而却在当今的社会中一次又一次地被反复验证了。

《娱乐至死》这本书讨论的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波兹曼认为,这种转换从根本上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因为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媒介不可能传达同样的思想。

电视尚且如此,互联网呢?

在互联网的时代,任何的严肃性都变得没有意义。美国大选中发型飘逸、表情夸张、言语惊人的Trump选票居然一路扶摇直上,成为最为人瞩目的社交网络中的宠儿;英国脱欧公投结束后谷歌搜索排行榜第二位居然是“欧盟是什么”,脱欧结束后就有150万人请愿要重新公投,原因是大部分人只是“投着玩玩的”――“自由民主”仿佛成了一个笑话。我们似乎达到了这样一个共识:政治家、教育家或者思想家原本可以表现才干和驾驭能力的领域已经从智慧变成了化妆术和演技。

原因就在于,长期浸泡在娱乐化世界中的我们,思想结构和认知能力也完全发生了改变。

在18世纪和19世纪,印刷术赋予智力一个新的定义,这个定义推崇客观和理想的思维,同时鼓励严肃、有序和具有逻辑性的公众话语。那时候的阅读和当今的阅读是截然不同的。过去,我们提到一位大师,首先想到的是他们的著作、社会地位和观点,而现在我们提到一个人(尤其是当今炙手可热的“网红”),我们想到的却是一段视频上的脸,而至于他们说过什么,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当然我们也不想知道,当时看过了一乐就行,何必去思考那么多?又费时又费力)。

波兹曼定义了一个“阐释年代”。阐释是一种思想的模式,一种学习的方法,一种表达的途径。所有成熟话语所拥有的特征――富有逻辑的复杂思维,高度的理性和秩序,对于自相矛盾的憎恶,超常的冷静和客观以及等待受众反应的耐心――都蕴含在严肃阅读的“阐释”之中。而现在,碎片化阅读的年代,我们再也容忍不了超过140字的阅读,超过3分钟的视频,“阐释年代”逐渐褪去,另一个时代统治了我们的生活。这个新时代就是“娱乐业时代”。

篇6

摘要:中国京剧与日本組踊同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遗文书起了重要作用。本文将对两个剧种的申遗提名书和申遗确认书进行文本比较,从申遗书的格式和语言、信息传达方式、戏剧艺术的表现形式、历史渊源、代表地域、伴奏乐器、以及申遗确认书等方面对比分析它们的特点和异同。

关键词:京剧 組踊 申遗提名书 申遗确认书

一、引言

中国的京剧与日本的組踊均于201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京剧是中国的“国剧”(National Opera);組踊是日本冲绳县的地方戏,保留了当地的语言和文化思想。本文将对比分析这两种戏剧的英文申遗提名书和申遗确认书,从若干方面研究它们的异同点,最后分析两剧申遗成功的国际影响。

二、两个戏剧申遗文本的对比分析

1、相似点:

(1)格式一致,语言正式:

它们都是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一要求填写的规范申遗提名书,不但格式一致,而且语言表达正式、严谨,语气严肃、诚恳,用的都是陈述句。 然而,京剧的整份申遗提名书是11页,总共填写3545个词,組踊的申遗提名书共计15页,总共填写4569个词。在“辨别和定义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IDENTIFICATION AND DEFINITION OF THE ELEMENT The element constitute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一栏中,京剧用了881个词,組踊用了983个词。在“有助于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的可见性和(被保护)意识以及促进(文化)对话”(CONTRIBUTION TO ENSURING VISIBILITY AND AWARENESS AND TO ENCOURAGING DIALOGUE Inscription of the element will contribute to ensuring visibility and awareness of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o encouraging dialogue)这一栏中,京剧用了380个词,組踊用了698个词。

(2) 戏剧的艺术表现方式相似:

京剧和組踊的表演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饰演角色的化装和服饰固定,伴奏乐曲固定,舞台陈设和道具小、巧、精,大的舞台背景是通过演员的表演使观众想象出来的,京剧讲究女扮男装和男扮女装,組踊则全部由男性表演,女性故事人物由男扮女装饰演。

(3) 均提及戏剧 “大师”或 “国宝”:

京剧的申遗提名书中两次提到梅兰芳大师,足见他在国际上的名望。組踊的申遗提名书中提到組踊有两位最高级别的大师被日本奉为“健在的国宝”(Living National Treasures)。

2.两个戏剧的申遗提名书的不同点:

(1)内容取舍不同,信息表达方式不同:

虽然两个剧种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但申遗文本的内容首先要做到能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评委们看懂,因此戏剧介绍部分应该避免或者尽量少使用多数评委不易理解的词汇表达。可以看出,京剧的申遗提名书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和“牺牲”:文中没有提及京剧用“生、旦、净、末、丑”来表现人物形象。 但是,文中还是出现了很多音译词汇,如,列举了5个中国人名,以及“Xipi tune”、“Erhuang tune”(西皮调和二黄调是京剧的两个唱腔)①,但是申遗提名书没有详细解释它们,还有“Jinghu”、“Yueqin”、“Sanxian”、“Bangu”、“Daluo”这些让评委们不易看明白的词汇,此外,还列举了三个中国地名(Beijing、Tianjin、Shanghai),当然,列举地名是必要的。

与之相比,組踊的申遗提名书更具可读性,整个文本用了三个地名 “Okinawa”(冲绳)、“Tokyo”(东京)、“Ryukyu”(琉球),一个日本时期的名称“Meiji Restoration”(明治维新)及两个日本戏剧的名称“Nogaku”(能樂),“Kabuki”(歌舞伎),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生僻的音译词汇了。組踊的伴奏乐器是三弦,文本是用“three-stringed instrument”表达的,这样,国际评委们会很容易理解。

(2)历史渊源不同:

京剧的申遗提名书中提到,京剧起源于民间,兴盛于皇室,取材丰富,主题多样,涉及中国历史,政治,传说等多方面,有3000多个剧目,现在经常上演的约100个剧目。

組踊是1719年琉球国王为迎接来自中国的使节首次上演的,它借鉴了中国戏剧和日本戏剧“Nogaku”(能樂),“Kabuki”(歌舞伎),在琉球政府的管理下创立和传播,作为该王国的官方表演艺术兴盛一时,取材多为琉球的历史和民间传说,主题反映的是儒家的忠与孝,现有剧目约100个。

(3)代表的地域范围不同:

京剧,顾名思义,是以北京为基础,说唱用的是北京方言,因此,中国人都能听懂。京剧的申遗提名书中两次强调京剧是“国剧”(National Opera),在北京、天津和上海都有京剧学院和京剧团,影响遍及中国。

組踊是日本冲绳县古老的地方戏剧,演员表演时说的不是日语,而是该地区处于琉球王国时期的语言,在现在的冲绳县,只有老人能听懂,因此,組踊对于保留和传承琉球王国的语言和历史文化有重要意义。

(4)伴奏乐器不同:

京剧通过不同的曲调表现人物的心情和剧情气氛,此外,还做了两个形象易懂的比喻:把京剧中伴奏用的鼓比作乐队指挥,把京胡演奏家比作交响乐的第一小提琴手,这样,外国读者能很快理解它们的作用。相比之下,組踊的伴奏乐器简单得多,只有三弦。

(5)本国官方对申遗戏剧的保护时间和方式不同:

2006年,中国文化部下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将京剧列入“中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China’s National Representative Lis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与之相比,日本对文化遗产较早地采取了保护措施。早在1972年,根据日本文化遗产保护法第71条第一段,組踊被列入“重要非物质文化財产”(Important Intangible Cultural Property),根据该条法律的第二段,組踊艺术家被定为“組踊传承者”(Bearers of Kumiodori), 同年,他们建立了“传统組踊保存会”(Traditional Kumiodori Preservation Society)。

三、两个戏剧的申遗确认书/同意书的对比分析:

組踊的申遗同意书是一份只有一页的日英对照版。 正文只有一句话, “本同意书确认組踊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日本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在完全知晓,自愿同意并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 另起一段,注上“传统組踊保存会”,签名只有一人。

篇7

关键词:非遗文化;职业教育;校园文化;传统文化

21世纪初以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成果(论文)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关键词搜索到的文献数量已达到了32894篇,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这一领域,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使“非遗”这一概念渐入人心。200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对“非遗”所下的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个定义指出了“非遗”的范围,产生方式以及作用。在学校中开展“非遗”教育,让“非遗”在校园里生根发芽,培养更多关注“非遗”、热爱“非遗”的师生,才是“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的真正内涵。

当前,全国很多学校都或多或少安排了各种形式的“非遗”活动,如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基地”,定期举办展示与体验活动,成立以满族传统文化为主的各种学生社团,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研室”,结合“非遗”进行科研立项,等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既丰富了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又充实了课堂,提高了教师的“非遗”素养,值得借鉴。怎样明确在职业学校中推广“非遗”文化,建设“非遗”校园的必要性?怎样吸收已有的成功经验,并且因地、因校制宜,与职业学校的实际相结合?怎样才能充分利用“非遗”文化,做好推广工作?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进一步思考。

第一,职业学校应当认识到推广“非遗”文化的必要性。当前,青少年面对的是一个信息爆炸,文化多元的时代,以手机、电脑为主要载体的网络文化已经充斥了他们的生活,网络呈现的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西方的强势文化侵蚀着我国的青少您。对于“非遗”,青少年知之甚少,根据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有72%的学生不知道,对于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84%的学生不知道,这是一个很严峻的现实。

第二,依照法律规定,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将“非遗”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建设“非遗”校园。《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校园精神、文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群体文化。如云南大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团体)及传承人请进校园,为校园文化表演及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这也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道路。此外,探索“非遗传承五个一模式”,即安排一个“非遗活动周”,鼓励班主任举行一场有关“非遗”的主题班会,出一期有关“非遗”的黑板报,并根据实际,给师生以“走出去”的机会,参观一到两个“非遗”基地,全方位地将“非遗”纳入校园文化之中。

第三,探索建设“非遗”班级,或将“非遗”纳入职业学校学业评价体系。职业学校以技术教育为长,塑造的是合格的劳动者,职校生的优势在于出色的实践能力,“非遗”中有很多手工技艺,如上述的扬州雕版印刷、漆器等,如能将这些内容纳入到教学计划之中,辅以相对应的“非遗”教材,赋予一定的学分,学生在“非遗”传人的指导下,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书本上所学不到的体验,激发兴趣,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这样既丰富了学生的生活,又能吸引更多的学生热爱“非遗”,热爱传统文化。

以上的三点思考,目的在于建立“非遗”传人与机构和学校、师生的合作机制,建立“非遗”进校园、进课堂,学生参观与动手相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非遗”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的新型校园文化模式,多方合力,共同推进“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共同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非遗”素养,提高职校学生的文化认同感。

参考文献:

篇8

一把紫陶百年史 一片冰心在传承

“挑瓦货,走江外。”这句流传下来的老话在当今依然适用。在过去,陶器被称为瓦货。江外指云南红河州绿春县一带。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建水紫陶就是云南瓦货的代表。

建水紫陶能名扬大江南北和其制作、烧成技艺有关。在制作技艺上,建水陶保留了传统的手工制泥工艺。经过24道程序之后的泥才可以拿来制作陶器。

“烧陶的温度在制陶行业中是属于特别高的。烧成温度基本可以接近1200摄氏度。高温烧制而成的陶器敲击起来,声音特别清脆。”云南建水紫陶烧制技艺传承人田静说。人如其名,从说话的语气中就可以感受到多年研制紫陶带给她的平静心态,语调柔婉,语速不急不缓。

经过高温烧制,建水陶比低温陶更容易以最初的形态流传下来,“低温陶使用一段时间可能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热胀冷缩,自然就容易坏掉。高温陶和低温陶在本质上最大的区别是它能更长久、更安全地保留下来。”田静说。

建水紫陶有近千年的历史,一把紫陶壶蕴含着当地人对自然的敬畏。“以前跟着师傅去山上盘泥巴(取土)的时候要带着一点祭品。到了山上先拜一拜山神,感谢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材料可以带回家(做陶)。”田静说,上山盘泥巴是件很慎重的事情,“这种敬畏天地的精神还是应该保留下来的。”

田静在1996年就拜了建水当地的制陶老手艺人为师傅。后来,她考入了景德镇陶瓷学院(现为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习陶瓷造型设计。毕业以后又回到了建水跟随师傅学习。田静现在自己也带徒弟,已经收了70多个学生,有些学生只有十七八岁。

田静最看重徒弟对制陶这门技艺的敬意:“做我的学生的话,对制陶感兴趣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制陶的过程中更要对陶产生敬意。”许多徒弟都跟着田静学了很长时间,最长的有9年。“从我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跟着我学习,一直到现在我和她都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还是师徒。”田静说。

现在的紫陶已经开发出了壶、杯、盆、碗、碟、缸等多个种类,正如田静所说:“将文化遗产融入到现代生活中。”田静制作的建水陶在制作方法上有所改变,这也是很多老手艺人不能接受的。她曾经劝说老艺人:“以前咱们都穿马褂、旗袍和长衫。为什么今天不穿了呢?因为时代不同了。”“做有时代特点的紫陶茶具”一直是她所提倡的,陶器要和这个时代的脚步尽量做到合拍,“我们不是创新,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让建水陶走进更多人的生活”。

虽然做陶器很苦,但是田静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名陶艺家。田静说建水人的文化代码就在这紫陶的一代代传承中。“传承的价值就是人文关怀。无论我走多远,回到家乡以后,我一定要吃一口烧豆腐。不管走多远,我还是会惦记那碗米线。为什么我看到建水陶的时候会感觉亲切得不得了?全世界都有陶,但是建水陶就是建水人的文化代码。我们的基因密码也在陶里。这是我们真真正正的魂。”

作为建水紫陶烧制技艺的传承人,田静觉得自己是在“续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到了我们这一代)要把这个根续上。我是把这条根续上的人。根没有了就什么都没了。所以我觉得无论哪一种非遗文化都应该传承下来。”

“希望有更多的高校学生、老师能考察产区。这些接受过传统技艺系统教育的学生能进驻到地方工作。这样既能有高校的理论设计做指导,又可以结合当地的传统技艺。”田静说,她对下一代继承人充满了信心,“下一代非遗传承人的作品应该可以走向国际的。”

木版年画里看历史 老手艺的新发展

年画作为传统民俗的载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中国近代以来,木版年画的兴盛地在杨柳青。而作为中国木版年画的起源地,开封虽不璀璨夺目,但这里的木版年画更加原汁原味。

1980年出生的李力是开封木版年画博物馆副馆长。5年前,他从父亲任鹤林老先生手中正式接下传承开封木版年画的重任。

“各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大抵起步时间趋同。改革开放以后,各地传统美术的恢复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我的父亲也经历了那个时代。”提起开封木版年画的发展史,李力娓娓道来。

20世纪70年代末,李力的父亲从兰考文化馆回到开封,参与开封朱仙镇年画出版社的恢复组建工作。在经历了80年代“以丰养欠”的艰难生存之后,出版社在1989年再次“停摆”。“已经是总编辑、副社长的家父怀着对年画的执着,毅然决定自己成立工作室,延续挚爱的事业。这一年,我9岁。”李力说。

相较于杨柳青木版年画成熟的产业链条、完善的人才储备,开封木版年画无论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数量,还是从业人数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与日俱增,这并不阻碍开封木版年画重新走上上坡路。

然而很快李力发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般完美。

他发现,包括自己父亲在内的许多对艺术抱有严谨态度的老先生们,在面对着质量粗糙的作品充斥市场、鱼目混杂的从业人员以非遗的名义把控群众对传统技艺理解等现象时,显得着急、无奈。

名义上,开封木版年画市场的从业群体有15家企业。但真正意义上能够掌握技艺的师傅数量也就是个位数,他们的徒弟也不超20名。也就是说,在李力眼中,半数左右的企业缺乏专业水准。而随着人们对非遗作品鉴赏能力的提高,有关部门对于非遗市场的乱象也有所察觉。

为此,他呼吁人们要反思简单粗暴式开发非遗。他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让更多人了解木版年画,激活我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了解就没有喜欢,没有喜欢就没有技艺传承,没有技艺的传承何谈文化传承?”

今年已有67岁的任鹤林老先生,在近期参加文化部组织的高级研修班时,与班上许多有名望的老前辈达成共识:目前国内年画的质量问题不容小觑,将看似无法总结的技艺标准化迫在眉睫。

篇9

第一次接触“民办非企业”这个词就是在文化部的这份《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看到的——“从事京剧、昆曲、地方戏曲等民族民间艺术表演项目和歌剧、舞剧、话剧等艺术表演项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可以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文化行政部门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民营剧团在以往经验中除了向文化部门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就是向工商部门申领执照,“民办非企业”与这些有什么不同,对民营剧团的发展有什么特别的作用,在仔细研读了相关规定和文章后,真正体会到这条政策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有长远的意义,可以说充分利用好“民办非企业”这一组织形式、确切地说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对民间艺术保持原汁原味、对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从这定义中就会发现,与大家熟知的事业单位很相象,最大的差别在于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属于事业组织的范畴,即以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律、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或组织。简而言之“民办非企业”实质上就是民办事业组织,如民办的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等我们都有所耳闻,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却知之甚少。

在我的印象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经过多年努力和市场的洗礼,有相当一部分发展态势良好,以福州为例,近200个民间职业(闽)剧团年演出场次超过三万多场,观众达3000多万人次,单个演出团体年最高演出场次达450场,从业人员达6000多人,年营业额亿元以上,演出戏点遍布五区六县二市城乡。这些剧团以民营企业身份经营基本没有问题。虽然民营职业闽剧团占全市民营剧团的90%,但仍有10%的民营表演团体从事其他非市场主流的艺术门类,如评话、伬唱等,它们市场虽小,但作为民间艺术的瑰宝同样亟待保护与传承,虽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但作为企业可能难以为继,从业者往往依靠对艺术的热爱、对保留一种艺术门类的责任感而执着坚持,从其经营目的和实际状态,这些民办艺术表演团体都适于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目前,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共计469个表演类项目,各省市县也公布了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项目更是五花八门,数量庞大,这其中相当多的表演项目缺乏广泛的市场基础,经营能力有限、传承需求却很强烈,“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恰恰解决了这一矛盾,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需要出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为主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促进艺术传承与文化传播。由于所从事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国家会在税收等方面对民间组织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优惠政策,使这些民办艺术表演团体可以低成本运营。

即使是那些市场发育相对成熟的艺术门类,也仍有在国办剧团和民办企业之外的选择需求。仍以闽剧为例,国办剧团近年在全国性比赛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剧种的推陈出新方面的成就尤为突出,比如把西洋乐器引入地方戏曲伴奏,甚而从推广的思路出发尝试用普通话唱闽剧,这些尝试让原本略显“土气”的地方戏曲高端大气上档次,但却一定程度失去了原汁原味。2012年举办的“金源杯”闽剧折子戏大赛,主办方就明确提出了要寻找原汁原味的传统老闽剧,因此大赛主要面向民营剧团,这也算从细微之处折射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是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民营剧团虽然接地气,但地方戏曲演出市场多缘于各种民俗活动、节日庆典、婚丧嫁娶,请戏的目的首先是为神佛献礼,会偏爱几出老戏码,而剧团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也乐于老戏老演,甚至一味迎合订戏人的要求,保留一些糟粕,降低艺术追求,从艺术传承的角度来说也是变了味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一部分热爱传统艺术的从业者和投资人,以保持原汁原味的传统艺术为目的,既致力艺术的传承与推广,又能在市场独树一帜。这类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也特别适于申办民办非企业,走民营事业组织之路。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于它的民间性质、非政府性,主要表现在举办主体的“非政府性”和资产来源的“非政府性”。值得注意的是这“非政府性”仅排除了国家机关和财政性经费或国有资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因此事业单位是可以利用非财政经费与企业、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合办民办非企业,这就给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非遗文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更大的空间。众所周知国有艺术团体在艺术人才、文艺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民营剧团中来自民间,在保持原汁原味上有一定经验,还有民间一些老艺人是艺术传承的瑰宝,如果国有剧团能以一定方式与他们组成艺术研究、艺术培训、艺术教育的机构,对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有着特殊的意义。《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组织国有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业务辅导,并鼓励其参加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活动,组织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职员到国有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学习培训,大幅度提高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艺水平和创作能力。”联合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尤其国有艺术团体现正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民办非企业单位也为改革方式提供了一种可能和思路。

篇10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进步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诸如丝绸之路、京杭大运河等“文化线路”或相关类型遗产也开始进入世界遗产申报的进程,相关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线路遗产究竟如何以适当的策略提交世界遗产申报,提高成功的概率,是日益值得我们关心的问题。因此,本文在简要回顾“文化线路”保护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研究,就文化线路作为特殊类型申报世界遗产的策略作了简要分析,在遗产认定、价值阐释、比较研究、真实性与完整性阐述、遗产构成的筛选与组合策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Abstract

The nomination of Cultural Routes as World Heritage has increasingly been a focal issue in the field of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in China, with the projects such as Silk Roads and the Grand Canal on the Tentative List of World Heritage.This essay analyzes the strategy of Cultural Routes projects nominated as UNESCO World Heritage by discussing the topic of identification, criteria interpretation, comparative analysis, statement of 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 selection and combination of the sites.

关键字

文化线路,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名录

中图分类号: I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文化线路是近年来出现在国际上的新遗产类型。1993年,西班牙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线路作为第一条文化线路类型的遗产登录世界遗产名录。从1994年起,经过近十年的探讨与发展,文化线路的概念于2005年正式以“遗产线路”的特殊类型进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1]的修订文本中。并在不久之后由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协会提出的《文化线路》[2]得到正式定义,标志着这一概念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成熟:

“无论是陆上、水上,或是其他类型都有实际的界限,并且也因其服务于一个特定而明确的目标而自身具有特殊的动态和历史的功能而呈现特点,都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来自并反映人们的互动行为,以及民众、国家、地区或大陆间在重要历史时期进行的多维、持续及互惠的货物、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的交流;必须要在时空上促进受影响文化间的交流,使它们在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上都反映出来;必须要集中在一个与其存在有历史联系和有文化遗产关联的动态系统中。”[2]

由于文化线路项目通常具有跨地域、跨学科的特征,且构成遗产地的要素众多,因此,相比于单个或单组遗产,在主题方向、范畴和规模、要素组织筛选等方面呈现出复杂的多的可能性,为文化线路的价值评估、遗产认定、比较研究和最终划定保护范围都增加了难度。然而,对于这样复杂的遗产类型申报世界遗产,依然有规律可循。

基本工作流程:在准备申报文化线路之前,首先需要通过一定的工作流程完成对该文化线路基本认识。参考《文化线路》与《操作指南》的相关内容,其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这些步骤(图 1)。确定其时空范畴及交流内容,时空范围即对文化线路上的交流活动持续进行的起讫时间及覆盖空间的定义;交流内容则可能包括贸易、宗教、军事等活动内容。确定这些多维度交流内容的相互关系,分辨出哪些是线路形成的起因,哪些是由此产生的其他活动,并认定它们各自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范围。考察文化线路所产生的“跨文化的整体意义”,即在其穿越的时空范围内产生的文化间交流,是否产生了不同区域或文化之间的互惠关系,以及这些互惠结果对各文化区域的影响,这也是文化线路的核心价值所在。分析文化交流的动态性,指出文化线路产生的最初动力、维持线路上的交流活动的必要条件及其历史变迁、最初动力引起的其他交流活动、以及所有这些动态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及其影响。

图 1 文化线路保护与申遗的工作流程

在形成基本认知后,结合与其他同类文化线路的比较研究,确定遗产项目的主题和价值要点,筛选适用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至此,才能有的放矢地认定遗产要素,并通过真实性、完整性的评估,来检验遗产要素对遗产价值的表达是否准确和充分。

遗产标准的价值阐释:由于文化线路往往以系列申报的形式进行,根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系列申报中所有组成项目的遗产地都必须同时符合申报标准。[3]因此,文化线路申报世界遗产时,应关注在活动内容、遗产类型、物质形态、遗产价值贡献等不同层次的进行组合,侧重文化线路整体的价值阐释,并选取同时符合所有遗产地的遗产价值阐述申报标准。对于未能体现在所有构成遗产地的标准及其价值,也应当相应地做灵活调整,以达到系列申报的要求。

因此,在文化遗产的六条标准中,强调体现对人类艺术性、技术性等创造力的标准(i)[ 代表人类创造性天才的杰作。],和需要遗产反映人与自然之间挑战与应战互动关系、对遗产所在自然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标准(v)[是一种传统人类聚落、土地利用或海洋利用方式的杰出典范,代表一种或多种文化,或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尤其是当这种环境在不可逆的变化影响下变得十分脆弱的时候。],因为文化线路多元化构成的特点,都很难成为合适的标准。

而由于文化线路通常都能够更典型和更完整地阐释人类价值交换过程和成果,因此可以充分考虑侧重人类价值交流在艺术和技术发展阶段方面的物质体现的标准(ii)[ 反映了某一文化区域内、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建筑或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发展方面,重要的人类价值互换。],如建筑、技术、纪念性的艺术作品、城镇规划或景观等。文化线路有时可以理解为“动态的文化景观”,并与文化交流相关,因此也经常能够选取标准(iii)[反映仍然存在或已经消逝的某一文化传统或文明的独特的、或至少非凡的见证。],如反映古代文明之的重要商品贸易,或跨越文化区域的等,突出强调遗产对文化传统或文明的见证作用。物质遗存较多且保存状况良好的文化线路,如圣地亚哥朝觐线路、格夫拉达·德·乌马瓦卡线路、印加之路等,可以通过标准(iv)[是一类建筑或技术全体或景观的杰出典范,展现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阶段。]通过具体的建筑或技术类型来表达遗产所反映的时代文化特征。最后,可适当考虑以标准(vi)[与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事件、生活传统、思想或信仰、艺术和文学作品有直接或有形的关联。]强调遗存与历史、文化、精神、情感等非物质要素方面的直接联系,但必须提供遗产与之有直接或物质关联的证明。

真实性与完整性:文化线路要作为“遗产线路”申遗时,需要阐述构成申报项目的遗产要素的筛选原则与方式,以说明遴选出的遗产要素能够真实、完整地地反映遗产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遗产要素之间的价值联系、遗产要素与文化线路的价值联系、以及遗产要素对整体项目的价值贡献都需要得到充分阐释。

在真实性方面,遗产要素与线路的关联性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考古报告、文献资料等进行阐述,或通过能建立起关联性的相关非物质遗存来证明。在完整性方面,除了可从文化线路的意义与价值、遗产要素的构成、遗产地本体的保存状况阐释遗产地的完整性之外,还应该对文化线路的背景、内容、跨文化的整体意义、环境、动态性等方面,对是否充分具备反映这些特征的遗产要素进行阐释。

比较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应从申报工作的前期阶段就开始应用。针对一般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要求“明确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或尚未登陆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中是否有与申报项目类似的”,和“解释申报的遗产项目在其国家的和全球语境中的重要意义”;对于系列申报,则应对系列申报中的选点进行比较研究。其目的并不是与其他同类遗产在物质遗存保存程度的方面比较孰优孰劣,而是通过对文化线路的自身特色和特殊价值进行挖掘,参考ICOMOS的主题研究框架,合理定位遗产的时空-地域、主题和类型等特征,从中找到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所在。

文化线路的比较研究需要从整体和内部两个方面进行。整体比较研究可以在同一文化主题的线路之间——如宗教线路、贸易线路之间;或在同一文化区域、在时间跨度上——如同在亚洲地区的某个时期;或在同一形态类型之间进行比较,如铁路线路、沙漠路线、山区路线之间的比较。文化线路内部比较研究,则需要阐明构成线路的遗产地有明确的筛选标准与具体范围,且都经过足够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地列出相关遗存,并阐述筛选遗产地构成的原则,并针对每个遗产逐一阐明比较研究的结论,强调遗产地对文化线路整体的突出普遍价值有不可替代和或缺的贡献,而所有构成遗产的要素之间也形成了相互关联的整体。

遗产要素筛选与组合:尽管一条可以被认定的文化线路一定有其突出的文化遗产价值,但并不是所有文化线路都有可能符合世界遗产的标准,也并不一定适合以文化线路的类型申报世界遗产。应该选择既能够符合文化线路标准,又能够达到世界遗产要求的项目作为“文化线路”类型申报,其他的文化线路项目可以改变遗产类型进行申报,或作为国家或地区级别的遗产项目进行保护。

当遗产项目确定以“文化线路”类型申报世界遗产时,还需要进一步决定纳入申报范围的遗产要素如何筛选与组合,以选择最佳的申报策略。在一条较为典型的文化线路中(图 3-A),通过调查统计和研究发现得到的全部相关遗产要素通常共同分布在文化线路沿线,与主干线的距离、规模、类型都不尽相同,相互之间又由于分属不同的文化区域再次分为若干个较为独立的区段。每个遗产要素本身承载的价值、对整体价值的贡献也有所不同。选取的时空范围越广阔,遗产地之间的差异性也越明显。由于世界遗产的构成要素必须共同符合至少一条标准的要求[1],因此选择过大的时空范围或者过多的遗产地也会增加申报的难度。根据现阶段对文化线路的定义和保护管理要求,可以通过时空定义、背景、内容、作为整体的跨文化意义、动态性、环境、形态,以及管理和研究情况等方面认定遗产是否能够作为文化线路进行申报。

图 3 文化线路遗产构成与申报策略分析图

因此,文化线路申遗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以下几种组合方式:即在最理想的条件下选取所有区段各类要素作为整体一次申报(图 3-B);选取最有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典型区段单独申报(图 3-C),这种方式也可能由于不同段落申报条件的成熟阶段不同,而形成不同批次的系列申报;选取其中主题线索最突出的某类遗产要素构成系列申报的方法(图 3-D)。这些方法各有优势和劣势,需要谨慎考虑和灵活选择。

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申报,都需要在对文化线路遗产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整理和研究之后,才能够开始决策过程,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在决策过程中,则要考虑到同类遗产比较研究的结果,尽早避免可能与现有世界遗产项目重叠的策略。

最后,在能够适用多种组合策略进行申报的时候,申遗的动机与目的则将成为最为关键的因素——既包括当地社区发展经济的要求,也包括当地民众对未来申遗成功以后生活方式的愿景等。而这些合理的动机与目的也都能够作为申遗文本进行阐述的理由,体现出公众参与的过程、当地社区的支持与意愿、以及国家及当地政府对申遗项目的推动是深思熟虑与具有远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World Heritage Centr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Paris, 2008.

篇11

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的沣峪口老;由坊,历经清末到民国的战火硝烟存活至今,是我国仅存的几处百年老油坊之一。200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营老油坊的高让让、高飞父子次年也被省、市两级政府认定为陕西省非遗“老油坊榨油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然而好景不长,在成功申遗后的第四个年头,老油坊的命运便发生了转折。为了配合区政府新农村建设方案的实施,老油坊将被建成博物馆。但在博物馆的规划里,传承人生产榨油的场所却没了踪影。百年“活化石”的院落将被拆作一堆瓦砾。申诉无果的情况下,高让让、高飞父子从2012年10月开始,不得不当起了“钉子户”-……

要“遗产”不要“非遗”

钉子户,一个听起来格外倔强固执,甚至有种决绝意味的名词。然而不管它给人怎样的印象,终究掩盖不了它弱势群体的本质。在这个行政命令高于一切的年代,所有钉子户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黯然离场。音乐人左小祖咒没能改变结果,高让让和高飞父子更加不能,哪怕他们是非遗传人。

拆毁文物驱赶传承人,让高家父子和众多非遗保护专家痛心疾首。只是有一点让人感到迷惑,在这一事件里,当地政府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立场?一面是强调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先后认定老油坊为非遗项目,以及高家父子的传承人地位;4年之后便一改初衷,开始拆毁文物驱赶传承人。

据长安区文体广电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在传承人和多位非遗保护专家的呼吁下,文体局曾向区政府和区城建局提出过意见。“但得到的答复是‘哪些该拆,哪些不该拆,我们心里有数’,从此,我们也不好管这事儿了。”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难道不是应该由文化部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吗?然而现实再次让我们意识到,在发展经济为主的大背景下,无论文化的口号叫得多响,始终都是“虚”的,“文化”再次被迫为“经济”让路。

修建博物馆不是不好,但因此而将传承人“驱逐”,是否有些功利和不近人情?非遗保护专家、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傅功振说得好:“非遗保护应该讲究整体原则,不能仅仅把油梁、榨油设备等个体看成了文物,它与传承人一起构成的整体才是完整的文物。我们不能‘割裂’着保护!”

难道不能想想折中的办法吗?比如聘请高家父子为博物馆工作,向游客介绍老油坊榨油工艺?然而,要“遗产”不要“非遗”的举动实在让人质疑修建博物馆的真实用心——是为了保护历史,弘扬传统文化,还是扣着“传统文化”的名义圈钱?

“人造文化”的联想

从当地政府的规划上看,博物馆将是一个现代化的建筑群。它包括了“沣河乐园”、创意饰品店、老街酒吧等部分。其中的“非物质文化活态展示区”有“门架、展厅、保护展示、生活辅助”4个部分,但传承人生产榨油的场所没了踪影。

让人不由得想起了当前的“古镇热”。从丽江到凤凰,从周庄到乌镇,古镇的热度一年高过一年,一大批“人造古镇”也随之应运而生。看着用颜料勾画出来的“青砖墙”,看着水泥浇筑的“飞檐翘角”,看着一片片崭新的“老瓦”、复古风的地板砖、仿瓷涂料……古镇就这样从新变古了,古董造假,岂不也是如此?

无论博物馆还是古镇,都是为了发展旅游,都是打着“宣扬传统文化”的旗帜,然后在规划之后,真正的老建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干净整洁,漂漂亮亮的“新古典”建筑。有人笑言:要毁了一个地方,就让它成为旅游景点。在这个经济挂帅的年代,多少真正的古镇老建筑经历了数百年风雨没有倒下,却因为旅游开发而彻底走向末路……

无论保存得是否完好,一律推掉重建!这也许就是当今对古建筑最常见的规划方法。理由也很充分:都快成危房了,不拆还能怎么?再说了,钢筋水泥结构再加点复古装饰,既漂亮又结实,更容易整体规划。于是,那些破屋老楼自然拆得理直气壮。

长安区规划的博物馆也没能免俗,拆掉真文物,修个假古董。只可惜了那些传统手工艺,就这样被“规划”掉。诚然,古建筑的修缮、复建都相当费钱,当然没有新建省事儿省钱。可是,如果没有实力修复,至少不要打着传统文化的幌子堂而皇之地做着摧毁它们的事情。老百姓不是傻子,这样的“人造文化”忽悠得了谁呢?

别让技艺淹没于尘埃

对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如今学术界比较认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抢救性呆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王智认为,老油坊能够活态存在100多年,生产性保护无疑是最适宜的。

然而事实已成,一句“博物馆不能榨油,你们得搬走,回迁已经是不现实的了”就决定了“非遗钉子户”再怎么折腾也无力回天。2012年的年尾,高家父子终于离开了守护多年的老油坊。在他们搬离的第二天,老油坊的院落轰然化为一片瓦砾,只留下了榨油的主屋。现在,高让让已在距离原址几公里外的自家后院,重新建造油坊。他说:“毕竟不是在老院落榨油了,感觉不一样。几代人在沣峪口老油坊榨了120多年的油,到我这儿却被迫离开了,想起来还是会觉得苦涩。不管怎样,还是要把技艺传承下去。”

在被迫与老油坊这块“文化招牌”割裂之后,古法榨油技艺如何传承便成为高家父子目前的最大问题。说实话,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早已有了比古法榨油更为先进、高效和卫生的榨油方法。高家父子坚持榨油为生,究竟能维持多久还是个未知数。而他们所传承的“老油坊榨油技艺”,有何特殊之处?在当前时代,除了作为历史的记录之外,还有什么价值?

高家父子的坚守让我们看到一种力量,但也从中看到了问题。不只是“老油坊榨油技艺”,还有很多别的非遗传统技艺也都面临这样的问题。由于缺乏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只能无奈地失传。老油坊不在了,但未来还要继续。古老的技艺传承至今不易,如果已不合时宜,那么只能与时俱进。

篇1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高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046-02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各高职院校的竞争形势也愈演愈烈。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已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当务之急。云南省作为民族文化大省,其独特、多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给本省的高职院校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必将为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活力和支撑力。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界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种历史的符号记忆,也是体现民族个性和民族精神的“活化石”。然而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冲击。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来说,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学习和研究民族文化和民族教育的有利资源,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合成为一门特色课程,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高职院校应当认识到自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独特地位,充分发挥保护与传承文化的桥梁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高职校园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意义

高职院校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场之一,是职业教育的“地方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土性”的完美结合,云南地区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挖掘、整合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总结区域内传统民族文化特点,不断丰富和完善特色课程建设。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以云南省傣族慢轮制陶技艺为例,云南有长达四千余年的制陶史,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景洪曼斗寨、勐罕曼峦站寨、勐海曼扎寨及勐龙寨等地均保留着较为完整的傣族传统制陶技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传统的傣族陶器已开始走向衰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针对这一现象开设了陶艺设计与制作课程,课程中强调民族性与地方区域文化在教学实践中的融合,针对市场需求进行课程内容设置、调整,以期适应社会需求从而打破了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作坊式”传授,取而代之的是高职院校的“课堂式”教授。高职院校已成为本土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

(二)非物质文化对高职院校发展的意义

1.文化传承是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高职院校,从其出发点来看都是基于知识的传授,它们只是在实际的教学中侧重点有所不同。针对民族文化丰富的云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较好的课程来源,与普通的文化传承相比,它与高职教育的结合更加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着浓烈的本土化气息,而且它本身也有很好的实践性把它开发成特色课程,不仅提高了学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更重要的是丰富了高职院校的课程内容,提升了其核心竞争力。

2.非物质文化是丰富云南省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重要手段。校园文化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途径和内容是与大学生的道德情操、知识技能、思维方式、心理素质和文化结构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的。我国的高职院校具有本土性的特点。所以,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不仅要反映学校的教育理念,还要反映出地方文化特色。我国的高职院校大都起步较晚,缺乏深厚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作为云南省的高职院校,最大的优势就是民族文化底蕴的深厚,高职院校应该基于这种现实,积极整理本土的优秀文化资源,提炼其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文化自觉。

3.非遗传承人成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师资力量的短缺是高职院校面临的最大困境。在少数民族地区,提高高职师资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师资队伍的多元化发展,根据地方特色,提高兼职教师的比重,聘请一些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高职院校中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通过这些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的言传身教,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直接的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内在价值,不仅最大程度的培养了优秀的传承人,而且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师资来源。

三、高职院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

(一)特色课程的开发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首先应该考虑其是否具有可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民俗文化,其自身所内涵的价值丰富,并不缺乏其教育功能。而现有的课程很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满足企业和学习者的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笔者认为,应该在课程开发阶段综合非遗传承人的意见,考虑此专业开发的可行性,然后对社会用人单位进行市场调研,制定课程目标,借鉴国内与此相类似专业的经验,确定课程门类,并确定其课程的具体课时分配。随后,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授课方式。在课程实施环境开发上,要充分利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优势,与当地的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和合作,使课程开发更有实践性。

(二)社团活动的开展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高职院校的社团形式各式各样,但却少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似社团的出现。开展此类社团能够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例如:围绕这些非遗文化进行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和学术交流活动、定期的出版一些刊物和报纸、借助暑期、寒假等假期,深入到非遗所在地区去进行实践活动。还可以组织学生走出课堂,从而加深对非物质文化的理解。

(三)理论研究的深入

目前学术界更多倾向于理论上的研究,“非遗”热的兴起无疑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研究课题来源,同时高校学者的加入,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高职院校应该将理论研究与现实运用相结合,建立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同时与周围的社区、学校联合设立研究场所,不但学校的科研工作者要加强其研究,还要让更多的研究机构学者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举办广泛的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是高职院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最直接的传承桥梁。各高职院校可每学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同时,各高职院校还可以相互参观,也为各校提供交流平台,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当然高职院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交流不应单单停留在单个地区举行,还应主动与其他地区的高职院校多进行沟通和交流,借鉴其优势,提升自身水平。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快捷性,开办文化论坛等网站,让学生不受时空和地域限制进行交流。

四、总结

总体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发展密切相关,如果能够将两者很好的结合,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还是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这种理念不仅能调动各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办学的积极性,还在习得技艺的同时传承了民族文化。这将是云南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一次独特并创新的尝试,最终使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得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R].2000.

[2]黄明东,刘光临.西部高等教育要走特色发展之路[N].光明日报,2004.

[3]傣族慢轮制陶技艺[EB/OL].2011-10-02(6).

http://.

[4]雷久相.用优秀的校园文化提升高职核心竞争力[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

[5]黄艳芳.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6]李重阳.浅谈地方大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地位和作用[J].科教文汇,2009.

篇13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党的十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提出文化兴国、文化兴邦的文化发展要求,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出,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人民群众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展的主要群体。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更是共同向全国民众发出:“非议传承,人人参与”的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倡议。作为中华民族的珍贵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承、积淀的历史文明发展符号,更是高度浓缩了一个民族伦理价值观、道德观和民族精神,无数勤劳人民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精湛技艺和文化硕果,充分展现出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人们的思维方式、道德情操、价值观念,乃至风俗习惯、和文学艺术等诸多方面的丰富内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众所周知,“非遗”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特点,与人们生活密切相连、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形态下,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进行文化传承,是极具代表性的民族历史文化积淀和典型文化遗产代表,主要包括有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传统手工技能等方面内容。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从2004年起,我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早期的缔约国之一,2006年国家分别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保护,并从2006年开始确立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国定“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的确立意义重大,这不仅是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国际规范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列,更是通过立法保障,呼吁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关注和保护,让更多人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做贡献,展现民族文明觉醒的重要表现。截止到2014年12月,国务院共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53项,其中包括民间文学(30项),传统技艺(29项),传统戏剧(4项),传统音乐(15项),传统美术(13项),传统舞蹈(20项)和曲艺(13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2项),传统民俗(15项)和医药(2项),另外,从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了解到,国务院分别从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公布第一、二、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目,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加已有1219项之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著名文学家、艺术家冯骐才先生曾论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物质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共同宝贵的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而无形的文化,往往比有形的文化更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包含着深远的意义和价值”。在亚洲,我国邻邦日本、韩国和欧洲法国等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效突出,经验值得借鉴。日本政府早在1950年办不了《文化财保护法》,第一次提出“无形文化”的概念,开始注重对诸如戏剧表演、工艺技术、著名建筑和各类民俗文化等方面的保护,并建立出“人间国宝”的法律制度,经政府认定后的大师级别的艺人、工匠、技工人才,由国家保护享受每年200万日元(约14万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钻研技艺,培养传承人。韩国则借鉴日本的经验,在1964年启动“人间国宝”工程,众多技艺传承人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和保护,在国家大型节庆活动的不间断下,开设诸如刺绣、农业、钱币、泡菜等方面的民俗博物馆,大量“非遗”项目被开发成商品,并以民间传统艺术为资源,吸引游客,大力发展当地旅游业。法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本国乃至欧洲产生巨大影响。早在1967年,吸收大量民俗歌舞、民俗舞蹈和具有代表性的手工艺品列入传统博物馆进行保护和展示,并在全国划定90多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实行整体性地文化保护,首创德“文化遗产日”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的在全国活动,在法国的积极影响下,其他欧洲国家纷纷举办“文化遗产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高新科技技术迅速发展下,随着商业化功利性目的地突出,原本生命力旺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酷的断层与失传的考验,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已迫在眉睫。当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笔者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西方文化、新兴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多元文化冲击,削弱了青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2)社会公众普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情况,认知度较低。(3)市场经济环境下,低收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直接影响到技艺无人继承的残酷困境。(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体宣传蜻蜓点水,不够专注、持续和针对性。(5)高校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艺术教育理论研究和培养。作为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大学生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力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需借助高校独有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发挥学生个体特点和群体优势,实施高校“青年保护文化遗产”计划,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以积极融入人文艺术教育课程,提高青年的文化自信

作为先进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继承者,大学生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和无限充沛的学习精力,通过有针对、有选择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接,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课程中,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艺术教育课程的“横向”宽度和“纵向”深度,有计划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和综合文化素质培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优秀因素进行改良和创新,提升文化遗产在青年学生中的认同感,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民族文化自信心和爱国情怀。

(二)以文化学术科研为基础,构建青年的文化自立

高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理论研究为基础,通过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发展,建立文化理论研究体系,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快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深化文化遗产在高校青年群体中的命脉延续,让文化遗产在高校的学术科研中落地生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地位,加强对民族优秀文化的“文化自立”,向青年群体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和价值意义,让更多青年担负起保护文化遗产的重任。

(三)以传媒宣传平台为载体,唤醒青年的文化自觉

在全球多元文化背景下,立足本土非遗文化,通过微博、微信、学校官网,以及Facebook等国内外多媒体宣传平台,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传媒接受方式,对非物质文化进行定期、持续,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将蕴含中国的文化中独有的中华民族精神价值通过形式多样的视频、图片、新闻、专访等传媒方式呈现出来,增进青年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新认识,建立对民族文化的深厚情感,引领学生全面了解文化遗产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精华,唤醒民族的文化自觉,逐渐形成学习和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以延伸丰富实践活动,增强青年的文化认同

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优秀的文化遗产活动对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有深远持久的影响,高校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实践活动,以“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的学习精神,通过参与喜爱的文化遗产项目,积极联结与民族文化的情感纽带,将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色的文化特点无限放大,真正增强青年学生对民俗文化的认识,提升青年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民族团结,让更多学生发自内心的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最大限度地维护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文化遗产。

四、研究结论

篇14

关键词:王国维 戏曲 研究方法 考据

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被公认为中国戏曲研究上的里程碑,为中国戏曲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此书不但为研究中国戏曲提供宝贵资料,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以历史考据为根本的研究方法更为后代学者提供了借鉴,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陈寅恪先生曾说王国维的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宋元戏曲考》等是也。”就我看来,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是客观历史依据和主观个人情感的统一,是理性与感性的交融。但客观依据又与个人情感相矛盾,理性与感性也时有冲突。

先说理性的一面,《宋元戏曲史》追根朔源,将中国戏曲的发展脉络纵向展开。以年代为纬,从上古中国戏曲的萌芽开始,层层探源,从先秦之巫乐到汉代之角抵;从唐朝的歌舞戏到宋代的滑稽戏,将中国戏曲从滥觞到成熟的过程叙述详尽。中国戏曲研究在古代曾长期受到冷落,研究范围窄,研究成果很零散。在漫长的封建时代里,戏剧只是作为一种娱乐工具而存在,文人雅士不屑于对戏剧深入研究,故而成果较少。可以说王国维是中国戏曲研究的先驱者。许多生僻和久远的概念,早已被人遗忘,王国维先生却再度提出和定义,填补了文献上的空白。作为开拓者,要说清中国戏曲发展的脉络是很艰难的事,王先生引经据典,以翔实的史料和古代典籍为依靠,用考据的方法将许多鲜为人知的概念解释清楚,务求究其本源。开篇首章叙述上古至五代之戏剧,年代追溯久远,许多概念模糊不清,是前人从未涉及的领域。王国维先生于是率先对这个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解释,他分别从两个方面来阐述。首先,从中国戏剧发展的内在因素来论述,他认为中国古代戏曲最初起源于远古的“巫”和“巫见”。对于这个概念王国维先生在书中是这样阐述的:“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楚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如此,则明神降之。在男曰‘巫见’在女曰‘巫’。”静安先生在此只用寥寥数语就给中国戏曲的起源问题下了定义。这个定义既非凭空想象更不是武断臆测,而是有史料为证,王先生在这段话中引用了《楚语》中的解释,为定义中国戏曲的起源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史料支持,增加了可信度。给这个模糊的问题下了结论,同时也将“巫”和“巫见”这两个崭新的概念呈现在世人面前。对于这两个新的概念,作者又更进一步的扩展开来,指出两者的功用和区别,并将与“巫”相近似的“灵”和“保”等概念推出,加以细分,指出其对后世戏曲的影响。将一个复杂的问题由本探源,层层解析。作者为了将起源问题阐释清楚,先后引用了十几部典籍,务必使每一句话都有史可依,每下一个定义都出自认真考证,可见王先生治学之严谨,学识之渊博。王先生于本书的第五、六、七章分别考证了宋官本杂剧的段数和金院本名目以及古剧之结构。此三章的考证需要花费大量精力,作者煞费苦心并最终做出判断认为中国真正之戏剧起于宋代。此三章的论述几乎纯以考据为主,由此可见王国维先生以客观考据为指导的治学理念。其次,在纵向论述中国戏曲发展脉络的同时,王先生在横向上论述了异族文化对中国戏曲发展的影响。中国戏剧从中华文明的母体里萌芽产生,但要发展和成长更需要外界给予充分的养料。对于异族文化对中原戏剧的影响,作者在书中是这样表述的:“盖魏齐周三朝,皆以外族入主中国,其与西域诸国,交通频繁,龟兹、天竺、康国、安国等乐,皆于此时入中国;而龟兹乐则自隋唐以来,相承用之,以迄于今。此时外国戏剧,当与之俱入中国。”如作者认为《拨头》一戏出自西域,或出于拨豆国或由龟兹国传入中国。作者在此引用了《旧唐书》、《乐府杂录》以及《北史》里的可靠资料,从史料里寻找依据,从内外两方面将中国戏剧的起源问题阐述清楚,指出中国戏剧在其萌芽阶段,就是多种文化交融的结果。以文献考据为基本方法,以宽广的文化观点为基本原则,以一种独特新颖的视角来说明中国戏剧的起源问题,带给人们一种全新的观念。而客观考据则是王先生论述问题的基石。

再说其感性一面,《宋元戏曲史》一方面体现了王国维先生史学家的客观冷静,另一方面也展现了他文学家的感性气质。作者在第十二、十五章以充满感情的笔墨,以诗人的热情来评论元剧和元南戏之文章,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元代戏曲的赞赏和喜爱之情,其对元剧的独特见解更是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王先生认为元曲其妙处在于两点,先来看这一段话:“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故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王先生认为元曲之佳处在于自然,并将元曲尊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这种观点已经带有较浓的主观色彩。接下来作者又说:“明以后传奇,无非喜剧,而元则有悲剧在其中。”王国维先生在这里直接把元代戏曲和明清戏曲区别开来,认为悲剧是元代戏曲的特色。可见元曲中含有悲剧,被作者认为是其第二个佳处。王先生更推举出关汉卿的《窦娥冤》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为中国悲剧之最,认为这两部剧“即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在这里,王先生运用西方的美学观点,将中国戏曲放在世界大范围中进行比较,将西方戏曲和中国戏曲相互对比,亦带有主观色彩。

在对元曲做出总体评价之后,王国维又分别对元曲的文章以及元剧作者谈了个人观点。他认为元剧文章之妙在于有“意境”,元剧文章“写情沁人心脾,写景在人耳目,述事如其口出。”在这里,我们已经能够看出作者对元剧的激赏之情溢于言表。紧接着作者更是以激情飞扬的文字评论元代曲家,我们来看这一段话:“关汉卿一空倚傍,自铸伟词,而其言曲尽人情,字字本色,故当为元人第一。白仁甫、马东篱,高华雄浑,情深文明。郑德辉清丽芊绵,自成馨逸。均不失为第一流。其余曲家,均在四家范围内。唯宫大用瘦硬通神,独树一帜。以唐诗喻之:则汉卿似白乐天,仁甫似刘梦得,东篱似李义山,德辉似温飞卿,而大用则似韩昌黎。以宋词喻之:则汉卿似柳耆卿,仁甫似坡,东篱似欧阳永叔,德辉似秦少游,大用似张子野。”在这一段对元代曲家的评论中,王先生从冷静客观的学人转变为激情喷发的诗人,作者将元曲作家和唐宋诗人作对比,更加直观生动,短短几行文字就将元代曲家各自的特色及其在文学史中的地位概括清楚,即突出了本书“史”的特色,又很好的阐明了个人的观点,是史论的完美结合。让人读之精神振奋,时时为作者的情绪所感染。虽然这些评论仅仅是王国维先生的个人观点,但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其独特新奇的评论方式让人不得不信服。仔细阅读此书整个第十二章,可以看到王先生情绪波动起伏的痕迹。前半部分评论元曲之佳处,作者好像悠然品茗,乐在其中,情深而内敛。至于评论元曲文章之妙,则先生赞赏之情已溢于言表;直至谈到元代曲家,作者的感情已像飞瀑奔流,激情迸发,写得畅快淋漓。王国维先生在此强烈表现出了文人的情感。

上文从《宋元戏曲史》中看到了王国维先生治学中主观和客观和谐的一面。全书以历史考据为根本的章节约占9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王国维先生的治学态度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上,感性以理性为依托。总体看来,作者在主客观一致的问题上处理得较好。但有时,两者又不免矛盾,王先生的一些个人观点就我看来还值得商榷,如谈到元代戏曲与明清戏曲之优劣时,王国维先生明显有抑明清而扬元代的态度,先来看他的一段话:“北剧南戏,皆至元而大成,其发达,亦至元代而止。嗣是以后,则明初杂剧,(中略)尚似元代中叶之作。至仁宣间,而周宪王有镦,最以杂剧知名,(中略)其词虽谐稳,然元人生气至是顿尽;(中略)此后唯王九思、康对山海,皆以北曲擅场(中略)虽有佳处,然不逮元人远甚。(中略)此戏明中叶以前,作者寥寥,至隆万后始盛,而尤以吴江沈伯英、汤义仍显祖为巨擘。沈氏之词,以合律称,而其文则庸俗不足道。汤氏才思,诚一时之隽,然较之元人,显有人工与自然之别。故余谓北剧南戏限于元代,非过为苛论也。”从上文所引的文字看来,王先生认为元代戏剧贵在自然本色,明清戏曲则过于匠气,不如元代戏曲之真实自然,因而鄙视明清戏曲,而独好元曲。王先生的话有合理的成分,但对明清戏曲的鄙弃不免偏激,对明清戏曲的评价有失公道,带有作者本人的主观偏好。在王先生看来,作品是否自然有意境是评判其优劣的最重要标准,这种评价方式依个人喜好来定,以至于连情辞俱美的汤显祖也被贬低了。在元代戏曲与明清戏曲孰优孰劣的问题上,不同的人存在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欣赏角度,王国维先生的观点虽有道理,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另外,王国维先生由于受到叔本华悲观思想的影响,似乎有一种以悲为好的观念,将悲剧看成是戏曲创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将戏剧中是否含有悲剧作为判断一部戏剧优劣的主要标准,认为悲剧是元代戏剧能够代代流传,成为经典的根本原因。并以此作为评判依据,认为明清之戏剧不如元。这个观点深深带上了作者的主观烙印,含有悲剧因素只能说是元代戏剧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其区别于明清戏剧的主要标志,但不能作为一部戏剧优劣的评价标准。这与王国维先生本人的审美观念以及哲学理念有关,作者将这种独特的评价方式运用到学术著作中,并非人人都能接受,但他的评论仍然极富个性,读之使人获益颇深。

上文从理性和感性,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了《宋元戏曲史》的研究方法,王国维先生在考据方面力求客观准确,对文献上存疑的问题决不会妄下定论,从而能够看出王先生作学问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更是一种令人敬佩的学者风范。在文献考据方面作者力求客观,表现出理性的一面,在文学评论上,王先生则给出自己的见解,个人的喜好和偏爱表露无疑,在比较元明清戏剧的优劣上明显的带上了个人的主观烙印,把握不够全面。综上所述,王国维的这部《宋元戏曲史》是理性和感性的统一,感性评价建立在理性依据的基础上,体现了学者做学问的可贵品质,而其过于偏激的评价方式,以及依据个人偏好来判定作品的优劣,又是其主观不遵循客观的表现,这部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宋元戏曲史》是王国维先生智慧的结晶,总体上说,王国维先生的《宋元戏曲史》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戏曲研究资料,其以历史考据为基础,文史交错且融合文化观念,以纵向分析主,横向评价交叉其中;以理性分析为主导,感性评价为辅的研究方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参考文献:

[1]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2]叶长海.宋元戏曲史导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3]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长沙商务印书馆,1940.

[4]解玉峰.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之今读.文学遗产,2005年02期.

[5]文必芳.西方实证方法对王国维学术研究的影响.燕山大学学报,200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