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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

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应对措施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企业,有不同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了确保全面有效履行作为委托人的责任。根据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并特别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要求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最具特色的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较广,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与难点,根据不同的难点,给予不同的应对措施,以提高责任审计效果,保证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1]。

一、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经济制度以及一些金融体制在不同的环境变迁改革。各种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的改革应运而生,经济体制对商业银行的政策也逐渐变化,但商业银行作为盈利企业,可能会存在一些人员或资金管理不当,所以中央银行要求对商业银行加大监管力度,对经济审计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促进商业银行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出,对商业银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加强自身内部经济的管理体制,强化对高层人员的监管,开展有效的经济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开拓[2]。对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不断提高,主要加强对高层审计人在任职期间的经营方式进行监管,来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保证银行的稳定快速发展。

二、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经济企业,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商业银行的经济管理责任审计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资源、审计成果、审计对象以及审计任务等方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因此,有经济学者认为,对于如何建设商业银行审计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难点。由于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较为复杂广泛。因此,进行合适的责任审计是必不可少,但在进行经济审计的过程中,要制定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审计证据,并给予合适的评价结论。针对以上的内容显示,对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审计内容、方法、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来进行风险管理。以保证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三、采取的应对对策

(一)完善高层的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对高层的免职、调任以及退休等应该进行严格的考核,并给予及时的补充人员,以填补空缺。同时还要按照中央五部委的要求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纪检、人事部门及审计人员等定期召开会议,在进行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向组织提交审计报告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价和归档,可以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纠正和处理,建立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对任职期间的高层人员进行管理,设立奖惩、升迁的考察制度,加强审计奖罚的规定,让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更好更有效的发展。

(二)完善计制度

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转变,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应运而生。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审计制度,转变审计模式。根据蔡春等人提出的审计关系理论中显示,作为审计委托人应该将审计评价结果报告受委托人的第三关系人,并履行经济责任人的责任,对所发生的经济状况,给予相应的解释和确认。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由该银行的在董事会、行长以及监事会等进行进行审计工作。而且商行内部也要进行审计,且审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实行“上审下”和“同级审”的双重责任审计。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并提高责任审计的质量[3]。

(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些具有专业和综合素质均较强的监察人员进行审计。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只有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才能使审计工作顺利的进行。该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首先要完善审计人力资源制度,对专业人员进行优秀人才的选拔,并进行专业素质的培养,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质量。同时还要提高审计人员的学历,主要发展硕士以上的工作人员,壮大审计队伍,提高人员综合能力与经验积累,强化人员的的专业意识。同时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开展再教育模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能力,加强企业内部间的交流,让审计人员对专项业务更熟悉,使审计人员能够把理论与实际业务变化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语

通过对商业银行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在一定程度上将审计从“对事 ”转换成“对人”的监察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企业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促进了责任审计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付炜.浅议如何写好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J].财经界(学术版),2016,12(25):278-279.

篇2

1.评价指标的确定容易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

商业银行业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经济审计的对象也在不断增加,评价指标的选择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工作人员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量,大部分时间仅仅依靠个人的主观意愿来选择,导致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存在主观性和不科学性,最终得出的结果不能与银行的实际情况相符,增加了银行的运营风险。

2.评价指标缺乏典型性

商业银行的评价指标普遍存在重复性、落后性以及数量过多等特点,工作人员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导致评价指标的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典型性。评价指标应该随着地域、领导层次作出适当地调整,在审计评价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典型、有特点的评价语言,减少常见以及模糊性评价语言的出现,充足的准确性评价指标才能提高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评价的满意度,更好地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3.过分重视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以及非财务指标都会给商业银行的运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商业银行传统的评价指标只要存款上有增加的余额就表示获得了一定的利润,但是由于存款上的数字会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影响,过分重视存款上的数字很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审计工作最大的目的就是了解银行内的管理人才,在审计评价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根据财务指标确定最终的评价结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计评价才能得到最科学的答案。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重视商业银行指标体系的构建理念

(1)明确审计对象是基础

商业银行中同一机构内部不同层次负责人的职责也有所区别,不能仅仅利用一种指标体系对所有人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式过于片面性,无法真实反映各个层次负责人的实际情况,失去了评价指标体系原本的价值。构建具体的指标体系之前需要对商业银行内部的结构有清晰的认识,针对不同类型的负责人指定对应的评价指标。

(2)指标体系中要将关键绩效指标放在重要的位置

关键绩效指标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一切的活动都从内部的利益出发。这种绩效指标不仅是能够有效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以及业务活动,降低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能够对各层次负责人的行为进行准确的评价,负责人在实际的工作中是否遵循了客户至上的原则、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绩效指标在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加强对负责人管理的同时还实现了银行价值的最大化。

(3)综合评价银行的运行状况

单纯凭借银行内部的评价结果来判断经营现状存在片面性和不科学性,不能为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有用的信息。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长远发展,客户以及员工需要对银行的运营方式以及组织能力进行客观的评价,综合不同对象的评价才能得出最佳的评价结果,为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

2.将平衡计分卡作为评价指标构建框架的基础

平衡计分卡财务、客户、内部流程以及学习设定为不同的指标,将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根据被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来得出最终的分数,按照分数来划分级别。

(1)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中利润指标以及会计指标分别占据60%和40%,审计评价主要根据这两方面的内容来判断被审计机构的财务水平。经济利润简单地说就是机构在一段时间内获得的利益,经济的增长、资金的回报都直接反映了决定了经济利润在银行业绩中的评价地位;会计指标主要有净资产收益、资产利润以及公司的存款,通过基本信息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2)客户指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客户成为各个行业发展的关键,怎样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更多的客户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的商业银行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的发展理念,所有的发展计划都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只有保证客户的稳定才有动力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客户指标以客户满意度以及市场的占有率作为主要的内容。

(3)内部流程指标

商业银行与一般的企业存在很大的不同,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运营的过程中多种风险并存,信用风险、竞争风险以及信誉风险等等都会影响银行的经营流程,商业银行的内部流程指标一定要与一般的企业区分开来。

(4)学习发展指标

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增强竞争力,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推出了各种不同的业务,开始重视流程的再造问题。创新能力评价不仅能够给银行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还能引起员工的注意,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经济责任

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规范的提高,内部审计在其组织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审计结论对领导的决策支持作用越来越明显。作为传统审计项目的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支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了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在离任、留任、提拔、辞(免)职、离(退)休、降级、撤职、奖励和惩罚等方面提出意见时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还有待归纳提炼,审计方法还有待提高。本文将对商业银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方法进行探讨。

一、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因行使经营管理权,对经营和管理所在行的行为及结果应当承担的责任。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应全面反映行长任期经营管理状况,以求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全面评价,评价的内容应包括行长任职期间的综合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批及其结果和诚实报告等方面进行评价。

(一)聘期目标责任评价

各级机构的行长在任职期间最直接的任务就是完成当期上级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因此,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应当是行长任期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对商业银行的行长,经营目标通常包括经营效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业务发展指标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经营效益指标评价

银行是企业,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创造价值,因此对效益的评价是任期目标考核首要的内容。经营效益评价应重点考虑投入产出比率,淡化绝对指标,可设计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以及费用收入比等指标。

2.资产质量状况评价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资产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资产质量考核也应该是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资产质产的考核应同时兼顾对历史不良资产化解和被评价人任期内新发贷款质量,可设计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现金收回额、当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以及新发放贷款损失率等指标。

3.业务发展指标评价

可围绕全行业务规模的发展来设计指标,在审计中应关注资产的真实规模水平,防止虚增资产。为避免人为的指标波动,采用日均指标,可设计全口径存款日均新增、各项贷款日均新增、存贷款当地市场占有份额等指标。

(二)内部控制状况评价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具体实施评价时,应将全行的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分类,设计成不同的业务单元和管理活动,分别从五个要素考察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评价可设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某个控制点的差错低于一定量的水平,则定性为控制有效,反之则是控制失效。内部控制评价要兼顾历史和当前的现状,并以当前现状为主,对于内部控制水平较以往有较大进步的机构,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但评级结果的提升不宜过大,因为内部控制有效的持续性还有待观察,这是客观事实的规律,也是审计职业审慎的要求。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对一个行长的经济责任的全面客观评价,还体现在评价要做到当前成果与未来发展潜力的统一,内部审计应关注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内在的体现为资源配置能力、管控能力、发展战略和创新能力,外在的体现就是各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和新兴业务的发展,对新兴市场领域的占有。可持续能力的评价可围绕一个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设计指标,主要考虑优质客户群培育、新兴市场领域的业务发展,如国际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等。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可设计A级以上(含A)公司类及机构客户信贷余额占比、总、分行级个人VIP客户数新增、重要公司及机构客户(含国际结算户)和工资户新增;评价对新兴市场的占有可设计国际结算量新增、贷记卡业务新增等指标,电子银行客户交易量(含手机银行)、电子银行产品交易量等指标。

二、商业银行行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强,审计的内容多,且质量要求高,难度相对更大。如何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对这一审计人员常要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是关键。

(一)建立分支机构经营资料数据库,重视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很大程度体现在被审对象任期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上。因此应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行的有关经营信息资料,建立以支行为单位的审计数据台账,搜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和经济指标,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平时应注意搜集这类信息,可以将这些经济指标以及历年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制成一览表,输入计算机,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随时调用。在业务指标收集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上述经济指标进行横向、纵向、历史、计划的比较分析,才能做到评价科学、准确。充分运用各种已有的数据和资料,能有的放矢工作,减少现场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将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更能发挥审计对业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现任行长经营情况、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它改变了“离任审计”中的审计滞后现象。采取任中审计的方法,因被审人仍在岗位上工作,且在任的时间短,事实清楚,容易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易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任中审计也容易强化被审计人的整改责任,达到以审计促进规范经营的效果。在产生离任审计的要求,内审部门可利用任中审计的成果,只需对其任中审计以后年度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即可,大大缩短“离任审计”所需要的时间,并高效、快捷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也可要报告中反映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被审计人做出理为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应以事实为依据界定责任

在责任认定上,被审计人只对其任职期间分管工作的决策和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责任界定,首先是事实应准确,其次需要在审计评价考虑以下几对责任的界限,一是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重大经营决策和审批若由集体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集体负责,但被审计人在集体决策中表决反对意见的,应予剔除;若由被审计人个人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个人负责。二是区分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对前任过失的遗留问题,现任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现任中仍在继续投入的项目,现任应承担责任,现任有责任整改前任遗留的问题。三是区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在审计评价中,要对单位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被审计人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进行客观分析,作出恰当界定。同时,界定经济责任的各项因素及结论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分析阐述。

(四)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审前非现场的分析,以风险为导向确定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影响机构发展的重要管理事项、重要业务项目、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开展访谈,兼听则明,听取各级员工对行长的定性评价,丰富审计线索,对员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查证,避免出现重大遗漏;加强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对事实要进一步进行核实,争取交给被审计人确认的审计事实没有重大分歧,树立审计人员客观公正专业和形象,从而提高审计结论的认可度,顺利交换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 吴振广,马立平.经济责任审计与业绩综合评价[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2] 林钟高,龚明晓.离任审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篇4

管理咨询审计属于增值型审计工作。它是指审计人员为促进银行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针对特定的机构、业务、产品、流程和管理环节,组织审计或审计调查,并提供分析、建议、咨询或者培训等服务,其目的在于促进业务发展、改进经营管理、增加企业价值。

随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已经开始了管理咨询审计尝试。银行管理咨询审计的内容,既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等业务经营全面审计,又包括管理责任、管理效率和管理行为的管理审计,还包括内控管理制度的综合评价等,主要表现为内部控制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面经营管理审计等。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管理咨询审计,应重点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审计:

第一,从了解观察管理信息和内部控制现状入手,重点深化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审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经过多年的改革完善发展,各级行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但从现代银行管理的要求来看,管理技术和手段仍比较落后,管理信息反应迟缓,管理效益和水平仍然很低,各种管理风险和漏洞隐患仍大量存在,进一步深化银行内控管理审计十分必要。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它与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当前银行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审计,深入研究内部控制审计的理论和方法,提升内部控制审计的层次,要把对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审计情况作为内控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扩大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成果的利用程度。要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查出的漏洞和隐患,认真查找根源,

篇5

[关键词]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加价值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2-0156-02

Abstract: In responding to the change of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economic and financial situations, internal audit of commercial banks must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adds value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promotion. Value added internal audit of commercial banks could be fulfilled by carrying out the audit following up strategic decisions, risk-oriented audit, and performance management audit and by improving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To ensure a value-added internal audit,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should change the audit idea, build a scientific internal audit system, innovate internal audit method, and invest more in building internal audit talent teams.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internal audit, adding value

一、商业银行增值型内部审计发展简述

在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2004年制定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II》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工作应该符合经济金融运行的特点,通过独立、客观的鉴证与咨询活动,系统地、规范地评价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通过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意见,间接的为银行增加价值,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2009年将内部审计重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新定义的提出,标志着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这一目标的确立。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内部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的系统评价,促进各管理职能、项目目标、社会目标及员工发展的实现来增强组织的获利能力,并增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该定义不仅强调了内部审计与组织目标的趋同性,更强调了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方向,即增加组织价值以实现组织目标。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将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义为:“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这一目标的提出使得以价值增值为导向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应当注重内部风险的把控及对公司治理有效性的评价,在找出银行经营管理问题的同时,积极的提出改进措施,在提高运作效率的同时,满足战略需求,致力于价值创造力的提高和改善,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已从传统的合规型审计向增值型审计发展,“为组织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的首要目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程序也将成为商业银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向增值型发展的必要性

(一)适应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迫切需要

面对当前新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内部审计应当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从公司全局和战略角度加强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对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提前预警,对重大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切实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实现内部审计职能转型的必然要求

随着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要求也日益严格。传统意义上的内部审计职能已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国际通行的专业框架与实务标准,全面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层次。

(三)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找好自身的角色定位,发挥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目前加强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而风险管控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参与银行的风险决策,不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将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能力同步提升。

三、商业银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实现途径

(一)关注公司治理目标,开展战略决策跟踪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需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密切关注高级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行为。围绕公司整体战略决策、面临的重大风险等问题进行战略决策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业务经营体制、机制与流程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为董事会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二)关注行业风险变化,开展风险导向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应密切关注内部业务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行业性风险。科学的选择高风险的行业进行持续性、重点性审计跟踪,揭示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确保国家金融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商业化运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开展绩效管理审计

绩效管理审计是现代审计的重要标志,是内部审计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也是传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的主要措施。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金融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应当构建高性能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海量多样化的审计数据进行高效分析,探索创建切合大数据关联分析的绩效管理联动审计新模式,形成全覆盖、智能化、一体化的绩效管理联动审计新格局,

(四)关注新型审计领域,完善经济责任审计

首先,通过建立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转变,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其次,实现审计重心由低向高转变,要把审计重心更多地放在决策层面和管理层面,通过分析控制力、执行力、决策力、价值创造等方面的审计结论,作出符合职责的审计评价。最后,建立领导干部的动态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数据库,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时,可以直接从数据库中获取相关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商业银行实现增值型内部审计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的内审组织保障体系

为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向增值型发展,保证审计行为既符合程序规范,又要针对增值转型的现实需要,要建立健全以审计章程、审计管理办法、审计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等为主要内容的一套审计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内容,以统一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度,为增值型审计提供制度层面的支持。

(二)研究科学的审计方法体系

基于提高审计的增值目标与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审计人员要在审计效率、质量、风险、责任之间不断进行权衡,选择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又能规避审计风险与责任,进而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审计方法,从而实现审计目标。应当对现有的内部审计方法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创新,建立起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审计规划、审计实施、审核查证、审计记录、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和审计管理的方法体系库。科学的运用审计方法,以保证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实现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目标。

(三)完善非现场审计技术

完善非现场审计系统功能。及时将成熟的审计方法向全系统推广,使得全行都能使用有效的审计方法,充分发挥非现场审计功能,逐渐实现非现场审计自动化,改进非现场审计运用方式。建立非现场审计远程监控的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规范、有序的非现场实时监控,将审计关口前移,不定期地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和结果进行经常性、连续性审计监督,实现非现场审计协同作业及资源共享,确定风险监管的区域重点和业务重点,实现对被监管单位风险的即时、动态、全面监控,将审计工作由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对重要事项、重点业务及重大风险点的持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核实、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适应业务经营转型的需要,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快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打造出一支结构优化、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新型职业化内部审计队伍。培养内部审计人员树立现代审计理念和大局观,引导内部审计人员将增加组织价值贯穿到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去;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与经营管理部门的岗位轮换制度,定期让内部审计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交流,既保证了向管理层不断输送人才,也将经营管理层的优秀人才引进,为内部审计部门注入新鲜血液。

[参 考 文 献]

[1]马志娟,黄杉杉.对商业银行构建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11(3):22-25

[2]毕翼.商业银行增值型内部审计研究[J].审计月刊,2013(12):6-8

篇6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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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行 绩效审计 效益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志码:A

一、绩效审计的概念

绩效管理是使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在持续交流的过程中能够为银行持续创造价值做出可预见和可评价贡献的一套程序,它是综合管理组织和雇员绩效的系统。经济性是指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简单地说就是支出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包括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简单地说就是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简单地说就是是否达到目标。

二、绩效审计的方法

绩效审计的原理与传统审计的原理是相同的,都是搜集某一经济活动及其相关陈述事项的数据,与既定标准相比较,将结论传递给有关各方的一个系统过程。绩效审计在搜集和评价过程中除运用了财务审计中广泛使用的审阅、观察、计算、分析等技术和方法以外,更主要地运用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技术,并借助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辅助审计。

三、商业银行实施绩效审计的条件日益成熟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内部审计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以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种违规违纪现象不断减少,金融犯罪和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绩效管理、价值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果以及资本的回报要求也越来越高。

四、绩效审计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1、绩效审计涉及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商业银行的业务包括贷款及其他授信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中间业务和财务与会计业务等。各项业务经营的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设备、资金等生产力诸要素开发利用及其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进行的审计,旨在分析评价企业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等经济资源的利用情况,挖掘生产诸要素的潜力,改进要素配置,谋求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以改进各项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2、绩效审计涉及到商业银行各个层面的部门或组织。商业银行各个层面设置了相应的部门或组织,每个部门或组织都能创造价值,否则就没有设置的必要,但是并不是每个部门或组织都能实现利润。

3、在必要的情况下,绩效审计还应涉及到商业银行的每个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如对部门经理、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以及晋级、升职的审计等,均可采用绩效审计的方法。

五、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推行绩效审计的困难与对策

(一)存在的困难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1、评价绩效的标准较难确定。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甚至同一项目,会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大不相同。衡量标准的不确定,给绩效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了困难。

2、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由于评价对象的不同,绩效审计不能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和技术。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中可以灵活地选择与被审计事项相适应的技术和方法,这往往导致审计结论的差异性很大。

3、绩效审计人员要对审计证据给予更多的关注。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中必须选择切题的方法和技术,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一般都采取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量的方法,以增加对总体推断的准确性。

4、绩效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绩效审计需要审计人员掌握多学科的知识,包括经济学、法律、财会与工程、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二)解决困难要采取相应对策。

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绩效审计宣传力度,让绩效审计的理念深入人心。广泛开展绩效审计的研究,从理论上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的路子、方法和准则。通过学习和吸收外国和其他行业绩效审计的先进经验。开展绩效审计的试点工作,为绩效审计的全面开展摸索方法、积累经验。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审计分部)

参考文献:

[1]赵连友.国有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理论框架与路径选择.金融管理与研究,2011年08期.

[2]王娜.IT审计对传统审计的撞击.中国审计,2001,10.

[3]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课题组:关于商业银行IT审计问题的研究.金融论坛,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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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增加值; 平衡计分卡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法人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评判和界定的行为。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风险,而且也是被审计人员和委托人关注的焦点。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的关键。就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而言,一方面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财务分析指标为主,尽管有关经济责任的法规已经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入了内部控制流程指标,但尚未形成规范;另一方面,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开始注重社会责任、提出终生学习等概念,如中国石化、中国移动等单位开始每年社会责任报告,审计评价已落后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因此,如何适应形势,改进现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业绩评价模式分析

业绩评价是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参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根据评价指标的不同,可将业绩评价系统划分为三种模式,即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

财务模式是以财务报表的数据、财务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绩效的依据。这种评价模式的优点是财务数据容易取得、财务指标容易计算,通过财务指标的层层分解,不仅可以发现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而且还能从不同的角度判断和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缺点是衡量公司业绩的传统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容易纵,而且无法从战略高度反映企业决策的要求。

价值模式是站在股东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业绩,即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导向,将企业战略与日常业务决策和激励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经济增加值(EVA)。EVA利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只有EVA大于零,经营者才为企业创造了价值,否则经营者不仅没有增加价值,反而侵蚀了原有的价值,考核结果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缺点是EVA的计算仍然是以现行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依据,且需要建立在强式或半强式有效资本市场的假设基础之上。

平衡模式相对上述两种模式,其最大的突破就是引入了非财务指标,通过指标间的各种平衡关系来体现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该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平衡计分卡(BSC)。BSC将业绩评价分为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以及学习与成长等四个方面,财务是最终目标,客户是关键、内部业务流程是基础,企业学习与成长是核心。虽然根据BSC设计的业绩指标考核比较全面,但是如何将总体业绩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平衡计分卡并未提供一套规范的参照指标体系,使得指标的创建难度较大。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通过对传统财务模式、EVA和BSC的比较,可以看出三种评价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又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可以在吸收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各自优势的基础上,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运用BSC的原理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其次,借鉴财务模式中合理的成分完善指标体系;最后,以EVA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在财务层面突出EVA的统领地位,并在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中加以体现,使企业业绩考核更加真实。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步骤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将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在BSC四个维度进行分解,确定战略重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财务业绩维度反映企业的综合业绩,是整个业绩评价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等维度揭示了企业财务业绩的创造过程和实现途径。四个维度分别用一系列的指标来描述,各个维度之间的指标和各维度内部的指标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调整评价维度

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决定了国有企业不仅仅要完成一定的经营业绩,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明确归口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截至2007年年底,已有中国石化等11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可见,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社会责任已具备条件。因此,除平衡计分卡常用的四个维度外增加了社会责任维度。

(三)设计评价指标

战略重点是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方向和关键结点,体现公司战略成功的主要方面。每一个战略重点都对应着一个或者更多的目标,每一个目标能够分解成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关键指标。关键指标是企业运作的考核标准,衡量每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战略目标,从五个维度确定战略重点,对战略重点进行分解确定主要目标,分析影响主要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然后设计出衡量这些关键成功因素的指标,从而最终建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参见表1)。

(四)确定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即可采用经验法确定,也可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本文一级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下面以A=(Bij)5×5为例,说明如何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财务维度(B1)、客户维度(B2)、内部业务流程维度(B3)、学习与成长性维度(B4)及社会责任维度(B5)等一级指标的权重。

首先,通过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两两比较时,社会责任指标赋值最低,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考虑到如何量化社会责任仍然没有明确的操作方法;鉴于学习与成长性指标评价采集的数据不够精细,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所以重要性程度赋值较低;财务模式尽管对企业业绩评价不够全面,但是由于运用时间长且指标体系成熟,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比较时赋值最高。对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性及社会责任等一级指标两两比较后,形成下面的判断矩阵:(五)确定评价方法

对于定量评价指标得分,可采用以下步骤计算:首先,计算各指标的实际值;其次,用各指标的实际值除以标准值,再乘以该指标所占分值;再次,得出各维度定量指标的总分。标准值可采用本单位历史年度该指标平均值或本行业该指标平均值,同一维度中各指标所占分值(分值合计100分)由审计人员依据审计任务的实际情况设定。对于定性评价指标,评价为“优”得95分,评价为“良”得85分,评价为“中”得75分,评价为“较差”得65分,评价为“差”得55分,各单项指标最后加权平均计算出该层面的得分。

综合评价分数=财务维度评价得分×40.31%+客户维度评价得分×20.90%+内部业务流程维度得分×20.90%+学习与成长维度得分×11.07%+社会责任维度得分×6.82%,表示对被审计人履行职责的评价结果。

【参考文献】

[1] 陈宋生.平衡计分卡理论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J].中国审计,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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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依法推进财政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各项收入并按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将所有预算内、外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隐性赤字。

(一)合理编制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细化到各个收入、支出项目。预算(草案)要提交街镇人大机构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实施,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预算执行。按照“先人员经费、再公用经费、后项目经费”的支出顺序安排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监管。

(三)严格预算约束。收入要完整、准确,支出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需报街、镇人大机构审核批准。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实行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财务规范有序运转

(一)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例会制度。各街镇要建立财政管理例会制度,通过财政管理例会,研究和解决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及财政收支管理等相关事宜。财政管理例会的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街镇主要领导、人大领导、纪委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等。例会由主任、镇长主持,定期召开,并作专门记录备案。

财政管理例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安排,预算调整计划,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报批。

2、讨论分析财政形势,包括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收支平衡情况、存在问题等。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开源节流的对策措施,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需要。

3、根据国家、省、市和区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制定有关财政经济政策和建立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4、讨论决定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的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并实行登记制度,由财政所负责统计。

5、研究制定其他有关的财政工作、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建立健全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支持有条件的街镇试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所要在街镇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街、镇下属单位财务核算及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的所有收支都要按规定纳入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部门要督促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或不合法的凭证,拒绝支付和拨款。

(三)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要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规范财政支出的审批程序。

1、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支出原因。

2、实行街道(镇)主任(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监督。

3、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追加与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财政管理例会”研究通过,再由街道(镇)主任(镇长)签批列支。

(四)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各街镇要根据《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财政票据。凡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应税收入不得使用财政票据,按税收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票据使用人在开具票据时,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相符。作废票据要保管完整。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限量供应,核旧换新制度。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管。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接交手续。

(五)规范财政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财政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批备案制度。需开设银行账户的,由街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批准后在规定银行开设账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严禁公款走私人账户。银行账户印鉴实行专人管理,同一账户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如银行印鉴保管人因公因私外出,须将印鉴按不相容原则交由第三人保管,并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外出归来后,也同样应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

(六)健全财政现金管理制度。财政所、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管理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的收入账户,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缴存的,次日必须缴存。任何人不得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经费户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范围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要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按规定需现金支付的日常开支。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本单位人员因公暂借资金,事后须及时结账,归还借款,超过期限不还的,除追回借款外,按规定处理。

(七)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要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专人、专账、专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盘点、清查等制度,并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

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添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财产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审批再购买。

3、所有财产物资必须建账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卡相符。

4、所有财产物资处置必须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拍卖等形式处置。财政所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处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工程建设财务核算,严格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预付款支付进度,工程结算前要留有足够的支付余地。所有建设项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对违反规定未建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出借建设专项资金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严格专项资金、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列入本街镇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经费缺口和发放福利奖金。财政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财务核算,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于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要及时上报区财政局。

2、强化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一是及时宣传政策。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确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严格资金审核。对各类补贴发放清册,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三是及时发放资金。要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所必须加强与区财政局及商业银行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卡,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强化督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与商业银行协商代扣其它款项。

(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加强对本街、镇财政财务的日常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本街、镇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本街镇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

三、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要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清理旧债,切实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清理债务,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一)建立债权债务监管系统,将本街、镇所清理的债权债务数据全面录入该系统,实施动态监控。

(二)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化解债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建立化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及时化解旧债务。严禁形成新的负债。

(三)不得向农户、居民乱摊派,不得向村(社区)和企业摊派支出,不得为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对违反规定举债或提供担保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四、区、街、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街、镇财政财务工作健康运行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建立和健全财政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职能履行的全面到位,管理规范、有序。同时应当接受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同级人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促其经济健康发展。

(一)各街镇要按照本级人大决议组织预算的执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对财政的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决算审查监督。

(二)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街镇财政财务的管理监督。区财政局除加强对街镇财政的日常业务指导监督外,要建立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街镇会计基础工作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健全财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运作。各街镇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和落实,进行完善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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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确定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中,首次将“增加价值”与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一并列为内审的目的,给内部审计职业提出了一个方向性指导,指出内部审计职能已拓展为组织完成目标服务,内审的重点已经向管理审计转化。那么,什么是管理审计呢?

一、正确认识管理审计

自1932年英国管理专家T.G.罗斯的《管理审计》一书第一次提出管理审计的概念以来,管理审计概念在学术界和职业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管理审计的概念

英国的李斯特.R.赫伍德在其论文《管理审计基础》中指出,管理审计是指企业的董事会为了检查了解本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始终健全,以便高效地加以组织和经营,而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的一种活动。就管理审计产生的原因而言,管理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一样,都产生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这种以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管理审计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它就不会有财务审计的必要,也不会产生管理审计。笔者认为:“管理审计是指为了明确一个组织中所有职能部门和经营环节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之处,面对管理人员在实现企业目标和效果方面所进行的客观的、独立的、可理解的和建设性的评价,以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

管理审计的类型

受托管理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控制系统并有效执行;以较低的成本取得所需的资源;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各项资源,取得最佳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管理与决策,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目标,保证如期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

受托管理责任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即股东、投资者等外部利害关系人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另一类是内部受托管理责任,即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层级化的必然结果,内部受托管理责任是对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逐层分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基于内部受托管理责任而开展管理审计的有关问题。

二、管理审计的作用

(一)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基础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受托责任的有效完成

现代企业管理已普遍要求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并分别制定的各个作业单位的具体目标来实现企业一定时期的总体目标。企业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如果都能受控,都能按照规定办事,都能完成计划目标,那么企业总体目标才能够实现。

(二)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对企业的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从而推动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正确评价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可以发现企业效益好、或不好的真正原因,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评价。不但可以减少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经营者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便于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直接约束;而且也可以对经营者形成间接的约束,减少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四)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管理审计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进行,在尚未发生或发生之初就能发出警示或给予适当的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能够防范风险、控制风险,发挥事前的防护性作用。

三、管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现状与存在问题

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的重要趋势,是内部审计发展的较高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虽然仍以财务收支为主要和合规性、真实性等主要目标,但是我国许多银行已经开始了管理审计尝试,实施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评价,主要表现为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对管理审计的认识和实践还很不全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构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管理审计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增加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的难度

管理审计主要是对审计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一般缺乏现成的公认标准可以借鉴,不同的项目,往往具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项目,也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而采用不同的标准,往往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审计衡量标准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带来较高的要求,进而直接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审计人员需要就审计衡量标准问题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交流,以达成双方认可的或无异议的评价标准。这本身就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

(三)审计证据的较高要求增加审计取证的难度

管理审计必须获得充足的、可靠的、相关的证据以给审计师的判断提供合理的基础。相反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直接影响结论的公正性。与财务报表审计可以依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和对财务报表表达意见所必须的最低的保证标准不同的是,管理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而且审计取证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因此,审计人员一般都需要采取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量的,以增加对总体推断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在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程度。

(四)管理审计实施的内部环境尚不宽松

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局限于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为主的财务审计,管理审计还没有得到广泛的,企业对其管理活动没有实施经常性的审计,有关这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尚未出台,这些都影响管理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的需要

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市场和贸易的国标化、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因素使得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加大,受托管理责任关系也不断深化,对管理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对商业活动的洞察力、审计程序相关知识、管理控制活动之间关系的理解。除需要和审计领域知识外,审计人员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现代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有充分的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对具体业务审核的评估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多是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现代管理知识等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六)管理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正逐步对经济发展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新知识、新技术、新思维对传统的理念形成强大冲击。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大大增强了审计的及时性,事后审计将逐步被实时审计所代替,这与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不谋而合。在我国,企业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我国商业银行和完善管理审计的对策

管理审计代表内部审计发展的方向,我国银行业应充分重视管理审计的和实践,推动管理审计的发展。

(一)随着体制和体制改革的深化,要加快改善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让内审人员有更大的作为,从而充分发挥管理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4号令制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为开展和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内部审计要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把内部审计提高到了管理审计的高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署第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律水平,促使管理审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正确认识管理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为管理审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委托人(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如何激励和约束人(经理层),积极有效地完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以确保股东或投资者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难以全面了解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而管理审计则有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较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了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时,通过管理审计可以有效地判断人的业绩和能力,评价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因此管理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内部应该积极为管理审计的开展创造环境和条件,推动管理审计发展。

(三)加强管理审计绩效准则和审计技术研究,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

推动管理审计的深入开展审计准则是指导审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协会或注册师协会应重视此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特别是制定管理审计绩效准则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对审计取证方法指导,减少审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

(四)不断拓宽管理审计的领域,进行管理审计项目试点,推动管理审计实践的发展。

当前可以重点围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涉及面相对窄一些的项目开展管理审计试点,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可以逐步拓展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和范围,尝试开展管理审计评价等。

(五)不断充实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审计的培训与,使管理审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提供智力支持。

(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委托问题,健全内审机构,强化内审的职能和地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树立内审的权威,这是发展和完善管理审计的有效途径。

【】

1、Douglas R.carmichael,John J.willingham,Carol A. Schaller,“Auditing Concepts And Methods:Guide to Current ory and practice”,Sixth Edition,1996,By the McGraw hill Companies,Inc.

2、Leroy E Bookal Internal Auditor August 2002。

3、石爱中 胡继荣2002《审计研究》经济出版社;

4、王光远1996《管理审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刘明辉2002《独立审计学》(第二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6、刘力云2001.12《关于绩效审计的几点思考》审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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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风险导向审计 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职能在于对各种潜在和现实的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象风险高、审计规模大而审计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如何对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的审计和监督,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概念和方法备受职业领域的关注,引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推进的大势所趋。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及其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不足逐渐凸显出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深入了解企业及其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以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分析评估为导向,在判断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实质性测试来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得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方法。

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相比,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以风险评估为中心,将联合风险作为风险评估重点,采取以分析复核为中心,要求审计人员具有更复合型的专业知识,运用个性化的测试程序等。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现状

20世纪初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到其内部审计之中,但是从总体来看尚处于起步阶段。据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占到了我国商业银行全年审计工作量的50%,专项审计占到35%左右,审计调查等其他项目占到15%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尚处于由内部控制导向转向风险导向的过渡阶段,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仍旧处在起步探索之中。

从风险来看,当今我国商业银行重点关注的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而来源于外部的其他审计风险则被忽视,审计关注层次不够深入,对于风险的评估方法还比较传统,另一方面,我国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知识范围较为狭窄,人员比重中财务人员的比重较大,其他专业领域的人才比较缺失,具备多项专业技能的人才更是严重不足。

同时必须要注意到的是,我国银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着一种传统观念,即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仅仅是银行的监督部门,它无法为银行创造价值和利润。重监督、轻服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当前工作的状态,内审报告仅披露了银行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弊端,至于如何解决则提之甚少。因此,内部审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考建议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降低经营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运用风险导向审计的进程才刚刚启动,其应用程度还相对不成熟。因此,为了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有必要推进现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运用。综合其他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理念

内审工作在开展审计项目,选择重点业务、重点领域制定审计方案时,需要把握好管理层的风险偏好,重点关注容易产生高风险的审计领域,使得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指导和侧重,树立起审计的风险观:一方面,通过审计揭示风险和发现问题,对过于保守或过于激进的经营管理行为起到纠偏作用,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匹配;另一方面,通过发挥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针对风险偏好标准本身的合理性,站在内审的角度向管理层提出对策建议。

(二)提升审计技术方法

商业银行要通过研究运用数学模型、定量分析等方法手段,促使内部审计实现审计技术方法的模块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审计实践中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方法体系、经营风险识别与衡量的评估方法体系、数理统计和系统分析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审计风险控制技术等方法体系,以统一作业标准,保证审计质量。

(三)培养审计人才,提高风险管理技能

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强化审计队伍持续性的学习教育,加强其对新理念、新业务、新产品的学习,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复合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应当健全完善审计队伍的用人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准入标准,促进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享知识和经验。

(四)转变审计思维模式

作为上述对策建议的延伸与展望,我们应当看到当前经济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如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充满了荆棘、试错和风险,加之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联合冲击,银行业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更加沉重的经营转型压力。

面对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面对客户结构、收入结构以及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变化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对象是否也发生了改变,这样的改变是否对内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内部审计的思维模式又该如何充分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是当前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探索与反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肖文玲,宋伟.风险导向审计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J].西部金融,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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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的审计监督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管辖权限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市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项审计机构,或者向有关单位派出审计工作机构。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五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所必需的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由本级政府予以保障。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纪律。

第二章财政审计监督

第八条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督促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本级政府委托,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三章金融机构和企业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下列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一)国有政策性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

(三)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集体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出资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在国(境)外设立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机构,及其设立的下属企业和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情况;

(二)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其分配、使用情况;

(三)国有资产情况;

(四)对外投资情况;

(五)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六)依法缴纳税费情况;

(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下列资产投资或者以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政性资金;

(二)政府融资;

(三)社会公益性资金;

(四)其他国有资产(资金)。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对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下列事项:

(一)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二)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情况;

(四)资产交付情况和投资效益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监理等单位与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制订审计项目计划,并告知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如审计机关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应当以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决算编出后,应当书面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办理竣工财务结算手续。

审计机关应当在收齐决算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对建设周期较长、投资数额较大的建设项目,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计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作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应当作为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监理等与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各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对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运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产兴办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以下审计监督:

(一)预算经费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各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事业性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三)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机关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属单位和财政性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延伸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收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以下审计监督:

(一)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情况;

(二)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资金的筹集和划拨情况;

(四)采购效益情况;

(五)主管机关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采购人、使用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与政府采购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对下列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一)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二)运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产兴办的国有及国有占控股地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经授权对其他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政府指令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机关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主要负责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清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并向本级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及所在单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决定。

第三十条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作为考核、奖惩、任免、聘用有关人员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可以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机关。

第七章社会公益资产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审计机关对下列社会保障(福利)基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一)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

(二)救灾、救济、扶贫等社会救济资金;

(三)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四)其他社会保障(福利)基金、资金。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及社会公益性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福利)基金、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公益性基金、资金进行审计,应当向本级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第三十五条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对接受财政补贴的单位或者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第八章效益、环境审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本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情况进行效益审计,并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后应当作出审计判断,向本级政府提出效益审计报告。

效益审计报告可以作为政府决策及管理的参考依据,作为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单位进行环境审计,审查被审计单位在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环境管理责任方面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评价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机关应当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条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的会计报表审计、验资、验证、资产评估、工程预结算、税务等业务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合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执业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结果。

第十章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

第四十二条财政、税务和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和有关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账户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会计资料;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的上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第四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开发、设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软件,应当留有审计数据接口和必要的工作空间。已投入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没有设置符合标准的数据接口的,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机关要求的数据转换成能够读取的格式输出。

第四十五条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需要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

第四十六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计算机系统,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阻碍。

审计机关审计专项资金,可以延伸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与专项资金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十七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应当出示审计机关审计调查通知书。

第四十八条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和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的公款时,应当出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查询通知书,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执行,并提供证明材料。

第四十九条审计人员收集的有关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计证据应当由有关单位、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者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据仍可以作为审计证据。

第五十条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有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严重违法嫌疑或者上级机关交办事项需要立即审计的,经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实施审计。

第五十一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改正;必要时,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对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责令其保持现状,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资产转移批准手续;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五十二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审计机关的行为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或者协助执行的有关部门应当于九十日内执行完毕,并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披露违纪问题。

第五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定期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并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重大审计事项终结后,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公报、公告、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闻会等形式公布审计结果。

第五十六条审计机关有权对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问题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监察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收到审计机关的移送处理书后,应当在二十日内通知审计机关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应当将案件有关材料退还审计机关,并说明理由。

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案件有关材料及时退回审计机关,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被审计单位有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所列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作出处理的单位或者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五十八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审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建议由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

(二)拒绝、拖延、阻碍审计或者调查的;

(三)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及情况不真实、不完整的;

(四)拒绝作出承诺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九条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更换;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或者更换的,应当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审计机关发现开发、使用有舞弊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条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三)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四)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的;

(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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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行;内部审计;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7-0135-02

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其实质是一种特殊的货币经营管理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比例中,自有资金所占的比例是非常低的,所以银行经营的风险性也比其他行业要大得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日趋完善,银行也渐渐的脱离了政府的保护,竞争环境日益严峻。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国外的金融市场对我国的金融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经营将面临着更大的风险。面对这样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银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

银行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客观、公正、独立的监督、咨询活动,能够及时、准确的找出银行管理过程的薄弱环节,并且能够及时发现经营风险,改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重要保证。近几年,随着人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银行的内部审计体系建设方面日趋完善,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与缺陷,亟待我们共同解决。

1 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内部审计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全面展开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具体是指银行展开的内部审计活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其他程序,以确保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是客观、公正的。国外比较发达的银行管理体系中,内部审计拥有很大的权限,其地位也非常高,而且部分银行为了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在银行内部成立审计委员会,直接负责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而有些内部审计部门更是直接对银行的董事会负责,受其直接领导。我国现阶段的内部审计建设,还没有达到这一程度,管理体制还处于层层分设的阶段,受上级银行以及本级银行的双重管理,这就导致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强,特别是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是由分支银行直接管理的,这就更使得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展开工作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独立性被进一步削弱。

1.2 内部审计力量不足

力量不足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内审人员在素质、数量上都没有办法满足目前银行全面开展审计工作的需要。据有关调查统计显示,现阶段我国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只占到全体人员总数量的1%左右,而国外这一统计数据则是5%左右。二是内部审计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务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工作人员不但兼具统计、审计、会计、管理等相关知识,还要有很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对金融市场的判断能力。但是就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1.3 内部审计工作技术相对落后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已经成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目前,计算机网络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银行信息管理系统之中,覆盖了银行业务的许多领域。但是部分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层面,使用计算机也只是停留在核对、检查、计算的层面,仅仅是将手工操作转移到计算机上来,并没有充分发挥出计算机运算、处理、信息传递等功能,这就使内部审计工作缺乏一定的系统性与高效性。同时,部分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方法仍然停留在主观判断与现场检查阶段,并没有利用科学的风险预测、分析、控制方法开展工作,随着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化日趋复杂,银行经营所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多,如果不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银行将难以应对这一局面,必然陷入经营的困境。

2 加强内部审计的建议

2.1 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展开的重要保证,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强,那么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展开就无从谈起。对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设,我们可以对国外成熟的商业银行体系进行借鉴,那就是内审部门要受总行的垂直领导,在总行权利机构之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受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对该委员会负责,并且领导下属的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员调动都由审计委员会统一进行管理。这一模式,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展开工作,不再受各级行长的干扰,内部审计人员也不会因个人利益的考虑,在工作中畏首畏尾。同时银行出台相关的文件,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限,以制度的方式来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2.2 加强内部审计力量的培养

(1)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就目前我国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内部审计展开的现状,我们全方面考虑,相应的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同时必须要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要通过严格录取考试,才能进入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新录用的内部审计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资格,对于已经在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应鼓励他们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提供便利条件。

(2)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复合型的内审人才。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网络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层面。这就客观上使得在知识结构上过于单一的审计人员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银行也必须加强内审队伍的素质建设,丰富他们的知识结构,培养出符合现代银行发展的内审人才。一是对目前从事内部审计岗位的工作人员全面展开培训工作,单位可以将这些人员分批次展开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要包括审计、内部控制、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以及风险管理等知识,不断丰富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框架。二是聘请知名专家到银行内部展开培训工作,这些专家可以是信息管理方面的、项目控制方面的,也可以是风险管理方面的,以此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体系,培养出一批既懂审计技术,又懂计算机网络技术与风险控制技术的复合型审计管理队伍。

(3)完善激励机制。一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各项制度的落实,银行可以将内审人员的升职、任免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与内部审计人员的年度考核联系到一起,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为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二是探寻绩效审计方法。我们可以将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财政审计结合到一起,以此来提高银行金融资产运营的效率。必须坚持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控制全面、系统的审计方法,以推动内部绩效审计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2.3 加快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了整个社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把握这一社会发展趋势,加强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要利用好计算机的强大功能,对银行的各种信息进行全面、精确的审查,同时对会计报表、汇总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内部审计部门要逐步建立自己的数据库系统,使审计信息能够在银行系统内部得到充分共享。

3 总结

综上所述,作为银行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监督银行的经济活动,保证银行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能够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因此,加强银行内部审计与控制对于我国银行事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我们可以从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内部审计力量的培养;加快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银行内部审计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赵荣保.银行内部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3).

[2]尹颖.浅析如何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J].经营管理者,2009,(10).

[3]韩煜,权静.对我国商业银行内审制度的思考[J].宜春学院学报,2005,(S1).

[4]季炜.如何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J].企业导报,2011,(13).

[5]杨东.浅谈基于内部审计的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策略[J].时代金融,2011,(21).

篇14

关键词:内部审计;增值功能;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6-0025-01

一、应肯定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否有增值功能,即能否对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发挥作用,对此在国外的认识是比较明确的。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颁布的《内部市计实务标准》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明确提出了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另如,2004年10月,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在其《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提到,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审查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以及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分散战略提供建议,从而为组织增值。但在我国,对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人否定其增值功能的存在。如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咨询机构认为,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不能为其增加价值。尽管银行内部审计活动并不直接参与银行的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它对银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证和咨询功能,对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是不可缺少和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和肯定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并积极利发利用,以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开发利用

(一)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提供增值服务

1、评价治理环境。好的治理环境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提供了文化、结构和政策基础,直接关系到治理的效率。内部审计通过评价总体治理结构和政策、评价治理道德、评价市计委员会的活动、评价风险管理结构与政策、评价内部审计的组织与结构等措施,以达到优化公司治理环境的目的。

2、评价治理过程。治理过程是支持治理环境的具体活动,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是:评价舞弊控制和沟通过程、评价薪酬政策及其相关过程、评价财务治理过程、评价与战略规划和决策相关的治理活动、评价治理业绩的计量。

3、评价治理程序。治理程序是关系到治理过程效率的至关重要的步骤和实践,它是利用评价内外部治理报告程序、评价提升和追踪治理问题的程序、评价治理的改变和学习程序、评价支持治理的软件和技术等手段来达到优化治理程序的目的。

(二)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提供增值服务

国外最新研究认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新内容。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可通过提供鉴证和咨询服务来增加组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部审计师可通过评价风险管理过程、评价关键风险的报告、检查关键风险的管理等措施,就公司风险管理活动的效率向董事会提供客观的建议,促使关键的经营风险得到恰当的管理,确保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师可以通过为风险的鉴别和评价提供便利、指导制定应对的风险管理措施、协调企业风险管理活动、强化对风险的报告、维持和开发适合银行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协调制定有待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战略措施等,更好地为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比如,在美国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纽约银行和国际城市银行,其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的审查主要集中在战略风险、网络风险、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近年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也以“参与风险管理,提供独立评价和建议”为内部审计重新定位,并写进了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其参与风险管理明确写人内部审计章程,以有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提供独立的评价和建议,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对于风险的控制作用,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但是,为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损害,内部审计师要注意不能设置风险偏好和对风险管理过程施加影响,不能代为决定风险应对措施,也不能按管理者的意图执行风险应对措施和承担风险管理的责任。

(三)在商业银行遵循管理方面提供增值服务

所谓遵循管理,指的是在各部门及雇员遵守法律法规、银行发展战略以及内部规章制度方面的管理。合规性、遵循性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在这里无需赘述,需要强调的是内部审计在保证商业银行按所设定的目标经营,确保遵守银行内部的政策和程序,忠实于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等方面具有效率评价和持续监测作用。

我们必须认识到,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中提供的增值服务,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要以遵从和遵守为基础,良好的遵从、遵守可帮助风险管理的实施;公司治理围绕着风险管理和遵从、遵守而展开。把这三者进行有效的整合将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增值功能、实现增值目标提供更大的空间。而内部审计通过深入参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可以达到促进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持续支持和保障组织整体价值提高的目标,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内部审计自身价值的提升。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实现增值服务的基础工作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关于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认识和开发仍然不够,因而也未能充分发挥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巨大潜在价值,需要重新定位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三者的关系,切实保证内审工作成为银行整体价值提升的持续支持和保障。在现阶段,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努力:

1、树立学习型内部审计工作观念。为了与本行发展战略保持一致,真正使内审工作参与到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遵循管理环节中来,树立全新的以增加组织整体价值为目标的审计价值取向,内部审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树立学习型内部审计工作观念。这种学习不仅是单纯的业务技能的学习,而且包括审计理念、思维方式的锻炼与学习。商业银行的风险由于其自身内外部环境的特殊性而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不确定性因素的认识和掌控,是对风险管理人员思维模式的测试和挑战。内部审计人员想要成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专家,就需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模式,需要不断学习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而且这种学习应是随着银行管理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研究还极不成熟,尤其缺乏实证研究,迫切需要商业银行内市从业人员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理论研究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建设起到指导作用,将相关研究向纵深方向拓展。建立学习型的内审机构,树立学习型的内审工作观念,对于推动理论研究、指导现实工作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