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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传统文化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的传统文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关键词: 新农村文化 农村传统文化 作用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其建设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历史渊源悠久、内涵非常厚重,纵观古今,中国农民一直保持着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生活方式,这种朴实的生活,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繁荣昌盛,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崛起;而作为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针对我国未来发展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建设,其宗旨亦在于如何使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与新农村文化建设二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发展繁荣农村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一、农村传统文化

1.农村传统文化的含义

我国农村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它产生于农村社会,本质是农业文化,蕴含于我国传统文化之中,内涵及其丰富。

所谓农村文化指的是与农村区域的生活、生产方式相联系的、能适应当地群众需要的思想、道德、法律、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文娱活动等的统称,是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反映。

2.农村传统文化的特点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具其自身的特性,这种特性既出现在社会生活的表层,又存在于农民的意识之中。目前,在农村占有主体地位的仍然是传统意识较强的“家庭价值观”、“家族主义”、“平均思想”、“乡土观念”,这些观念是农民思想深层意识下的价值取向,同时形成了以这种价值取向为指导的行为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且对农村文化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出现在中国农村的传统文化中的听天由命、不求进取、自给自足等落后的思想意识是现实社会中农村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沉渣和糟粕,这些与时代相背离的思想应该随着时间的进步而被摒弃,而传统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如吃苦耐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精神则是长期以来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始终存的,能够引导人们积极向上,激发人们正能量。它不仅是我们民族过去的需要,更是我们民族现在、将来的需要。

二、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所蕴含的传统精神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自始至终都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作为文化发展的历史基础的传统文化中,民族精神极其重要,必须将其纳入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发扬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要做到以下几点:

1.增强爱国主义意识

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灵魂与核心,它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共同的价值导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人们的爱国情怀,使每个人都从小就树立起献身祖国、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让爱国主义思想发扬光大势在必行。

2.加强和平共处、和谐共进教育

“和”的思想作为中华民族普遍具有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对中国人民的生活、工作、交往、处世等各个方面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它是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层面上看,其表现为崇尚“合群济众”, “团结就是力量”。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以此,在尊重个性、鼓励个人追求和创造的同时,又必须将个人融入集体、把个人的目标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应该使新农村文化建设形成凝聚力,让广大农民群众发扬和平共处、和谐共进的精神,进而实现共同致富。

3.弘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自强”语出《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为自尊自重,不断自力图强,奋发向上。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以其

自强不息的精神创造了伟大的东方文明。因此,应弘扬农民群众的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文化精神,令其奋发图强、不甘落后,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进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传统乡村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传统乡村文化在新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挖掘传承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利用优秀乡村文化的影响力,有利于新农村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广大农民重振乡村的精神的凝聚,有利于广大农民重新树立对文化的信仰,增强其自身的自豪感。

1.优秀传统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作用

传统文化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根基,它置身与社会文化的大背景之中,传承着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精神,具有较强的渗透力和顽强的生命力,产生于本土,反映着当地的文化、经济、政治的发展历史和当地群众的审美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文化应该传承和发扬下去。

乡村传统文化是团结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它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鼓舞人心、陶冶情操、精华灵魂的载体,也是长久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如河南豫剧具有代表性的剧目,《穆桂英挂帅》、《花木兰》、《朝阳沟》等曲目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勤劳朴实的进取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对农村百姓的社会心理和行为习惯有着深刻的影响,无形中使他们的思维方式、道德风尚、价值取向等潜移默化,潜在的发挥着政治教育作用。

2.优秀传统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作用

传统民间文化源于本土,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优秀的传统民间文化理应传承发展。与此同时,也要切实做好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保护、整理和利用。

民间传统文化,如传统节日中的拔河、长跑、秧歌、舞狮、抖空竹、踏青郊游、放风筝、赛龙舟、花会、花灯等习俗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一直流传至今;在素有“歌海”美誉的壮族地区,“三月三”已成为壮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到农历三月初三那天, 四邻八乡的乡民都会穿上特有的民族服装,赶来参加唱山歌、跳民族舞蹈等歌手和能人的大聚会,充分展示了传统民族文化的亲和力,使传统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承传,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大发展。

具有浓厚乡土气息和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文化,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文化参与的积极性,,农村文化活动的参与率也得到了提高。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普及,使农村文化成为真正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有助于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

3.优秀传统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作用

随着时间的沉淀,一些优秀的民间传统文化,渐渐的形成了其特有的文化产业。这种文化产业的形成有助于推动当地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有助于当地文化的对外宣传,提高当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如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每年正月初一到二月初二的古庙会,逛过古庙会的游客都会被热火朝天的社火表演、异彩纷呈的民间绝活所吸引、当地具有特色的传统小吃更是让游客们回味无穷。

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仅是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使农民的收入大大的增加,同时也使农民们的日常生活得以丰富,其对文化的需求得以满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的利益与我们息息相关,由于传统文化是诞生于农业社会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传统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想适应,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小琴,汪静.农村传统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转变[J].南昌高专学报,2011(5).

[2] 任丽娟,郝丽娟.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及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3).

[3] 艾莲.乡土文化:内涵与价值——传统文化在乡村论略[J].中华文化论坛,2010(3).

[4] 吕世忠.中国传统文化与农村文化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0(15).

篇2

农村传统文化历经沧桑巨变、社会变革的历史浮沉,因而是难以泯灭的、稳定的、深层的东西,它自发的左右着人们的各种行为,制约着农民与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是农民世代相传的思想、道德、习俗等文化内容与形式的表现。如何评判农村传统文化,首先得看其折射出来的哲学精神是怎样的。基与此,农村传统文化折射出来的基本哲学精神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因此,农村传统文化应当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品格,充溢着现代创新精神。农村传统文化是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产物,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演变而演变,并在创新中不断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因为创新首先是一种生活,对农民而言,是他们对待生活的一种心态、观察生活的一种视角、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体现着农民始终执著的生活热情、辛勤劳作的品质、热爱家乡的传统美德、对于理想生活的渴望,所以,农村传统文化创新是永无止境、没有穷尽的。农村传统文化创新就是对自身的自我“扬弃”,是在文化的“人本性”无形引导下进行的自我批判和否定,并在批判和否定求得对农村传统文化的新的认识和新的升华。

二、科学精神

科学精神又叫做原理精神,就是干什么事情都要追求根本,求得最根本的原理,是人类在探求真理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种高尚品质,反映了人类崇高的精神追求,激励着人们驱除愚昧、求实创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在农村传统文化中,科学精神是以不自觉的形式存在着,且十分匮乏。原因是两千多年来封建统治形成的以宗法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影响下,农民多重人伦,轻功用的文化观念,宣扬保守,以遵循守旧为荣,阻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只有通过从外部输入先进文化,才能激发其成为以自觉方式存在的精神。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诸如文化“三下乡”活动等,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引导农民积极投身于探索世界奥秘和追求真理的科学实践及认识的活动。通过这些积极的方式向农民灌输先进文化的活动,逐步培养农民崇尚科学的习惯和思维。总之,融科学精神于农村传统文化中,使之成为农村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这不仅是惠及农民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的工程。

三、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人文传统的精髓,其目的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是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淀、凝聚、孕育而成,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人文精神展现人们的气质和价值取向,主张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追求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传统文化就要着眼于现有文化环境和农民的审美情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优者而用之,对一切的新思想、新文化兼容并收,融会贯通,赋予农村传统文化以新的内涵;特别凸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潜移默化的教化、熏陶、陶冶出农民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优良素质,使之转化成当今农民积极向上的意识,不断强化农村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品质。

四、和谐精神

和谐精神包含着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的思想方法和实践逻辑。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就是和谐发展观。“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农村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我们今天所说的和谐精神既扎根于源远流长的农村传统文化,又融进了新时代的文化内涵。和谐精神的产生有赖于良好的农村文化环境。就农村传统文化而言,有精华也有糟粕,恰恰是农村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才导致了农村中不和谐因素。只有传承并弘扬农村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改造、引导以至消灭落后文化,才能使得和谐精神展现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造就新农村、新观念、新精神、新风貌。

篇3

关键词:农村教师 传统文化素养

一、当前我国农村教育发展概况

在我国农村,教育发展较城市比较落后,科技也比较落后,人们的素质较低。我们的父辈、祖辈甚至是没有受过教育,因此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培养农村教师是当务之急。自从一九八六年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以来,我国孩子受教育权利得到了保证。但是对于农村来说,没有专业受过培训的教师,有些教师是临时上阵,观念落后,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正确的教学方法,甚至职业倦怠。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进行了新农村建设,逐渐重视孩子的教育,并且紧抓孩子的教育,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壮大师资力量,因此农村教育事业正在蓬勃发展。

二、农村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

(一)提高农村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的重要意义

1、教育改革的需要

从2001年开始,我国不断进行课程改革。新知识、新理念不断取代陈旧的课程内容,而原来的教师无法跟上时代的要求,提高农村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势在必行。

2、科学本质的要求

科学是丝毫不能含糊的,是严谨的,农村教师因为本身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对科学的探究也无法深入,甚至某些教师传授给孩子错误的知识内容,反而误导孩子的学习,所以需提高农村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让孩子接受正确的思想。

3、农村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三农政策,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的发展,农村的教育自然也逐步提上日程,国家关注学生的发展,努力培养人才。

4、人才培养的需要

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看重孩子综合素质的提高,这包括孩子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等,孩子只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才是21世纪真正需要的人才,而孩子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主要依赖于教育,这就要求教师拥有较高教学素质。

由此看来,提高农村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二)提高农村教育的传统文化素养的措施

对于农村教师传统文化素养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农村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教育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不能急于求成。提高农村教育的传统文化素养,具体有以下几种措施。

1、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老师,首先要自觉加强自身的修养,敬岗爱业,认真教学,做到真正对学生负责,真正使学生学到知识,让身处农村的孩子也能看到一个多彩的世界。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备课,写教案,对每个孩子进行仔细的分析,找出适合每个孩子的教学方法。

2、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这要求教师,要有师德,做到关爱学生,在学生遇到困难时帮助学生,不计回报,无私奉献,如果教书育人者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教师的素养就得到提高了。教师要经常接触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学习其精华,提高自身修养。

3、而国家来需要做的,就是要倡导教师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国家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壮大师资力量,为农村教师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机会,从而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与本领。

4、国家要壮大师资力量,专门培训一批农村教学队伍,针对农村发展现状,培养适合农村教学模式的人才。国家可以开设课程,设置专业,教授专门的教师教学技巧与方法,注重培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这样一来,使农村的教学更加有针对性,师资力量强大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会很自然的走上正轨。

5、现在科技不断发展,互联网走进了千家万户,而农村教学也可以发挥网络的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国家可以鼓励教师建立文化素质教育网站,利用该平台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相互的学习,相互借鉴,以取长补短,通过这样的方法,相信教师可以学到不少教书育人的方法与经验。

结束语: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法的,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教育是不能懈怠的,因此提高教师的文化素养也成为迫在眉睫的事。尤其是农村地区,比较保守封建,教育的发展也就具有较大难度,但是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农村,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未来,提高农村教师传统文化素养是必要的,这其中,教师自身要做的,国家要做的,学生要做的还有很多,未来的道路很漫长,教师们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传统文化的培养以及师资力量的壮大,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我们期待多年以后,农村的教育事业飞速发展,蒸蒸日上。

参考文献:

1.秦磊.农村教师培训实效性评价体系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

篇4

文章编号:1002-7408(2015)10-0052-04

中华民族乃礼义之邦,自古孝行天下。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老年人口的基数不断增大,而如何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亦日益凸显。1999年我国开始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1]2014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亿,该数字约等于整个欧盟的人口总和、美国人口的三分之二。[2]20世纪以后欧美发达国家相继进入老龄社会,其主要依赖社会养老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以美国为例,政府以社会资本运作的方式建设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和老年养生社区等等。我国古代的“养老文明”孕育了人类破解养老问题的“中国路径”――以孝养老。孝道是我国一种古老的养老保险。孝道突出养老为本位,将养老作为家庭的主要职责之一,使老年人得以接受子女的奉养;孝道主张老年人不仅物质上需要帮助,而且精神上要得到慰藉,感情上要有所寄托,从而引导家庭养老实现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的统一;孝道不断地将养老和敬老的观念赋予家庭养老,使得家庭养老从家庭行为转变为社会规范,短期行为变成世代相继。面对当下“老年社会”的浪潮,可通过重构孝道文化以应对农村养老问题,并着力推动传统孝道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现代孝道筑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底色。

一、传统孝道以“养老敬老”为基本伦理准则

“孝”是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但近年来经济的迅猛发展令家庭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紧张局面,有数亿人离开父母到城市打工,将父母留在农村无人照看。与此同时,计划生育政策意味着照顾老人的负担将主要落在独生子女肩上。许多中国家庭面临规模变小及家人分离的状况,正焦虑地寻找新的尽孝方式。在以高度的经济化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模式中,亟待从社会层面树立传统文化中的孝道,重拾中华传统孝道文化的内在价值。

(一)“孝道”的发端

“孝”是我国古代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也是中国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从词源上考察“孝”,《说文解字》中将“孝”字解读为:善事父母者。“孝”作为一个象形文字,下为“子”,上为“老”,表现出跪拜之“子”的意思,凸显出长幼尊卑的次序和礼节。孝的原始含义是崇拜祖先、孝敬祖先,以祈求祖先对其子孙的庇佑,属于人伦范畴。

首先,孝亲源于人类的天性。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即子女奉养父母是人之天性,孝道是社会的天理法则。“罪莫大于不孝”,“非孝者无亲”。孔子进而指出孝敬父母乃源于天性的五种表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其次,孝亲是一切善德的起点。孔子认为:“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后也;忠,德之正也”。人类的善心、善德和善举可通过多方面行为表现,亦可通过多方途经予以塑造,但是皆从孝的血缘亲情中发轫而来。再者,孝道是教化的根本。素质教育以德育为首,而孝道为德行之根本,所有的思想道德教育皆在此基础上而产生。最后,孝敬不等于盲从。孔子在《孝经?谏诤章》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孔子反对一味盲从,反对愚忠愚孝。主张做父亲的若有能谏诤的儿子,就不会陷于不义的行为之中,作儿子的若看到父亲有不义的行为,就应该直言相劝;为人臣子的若看到君王有不义的行为,就应该进言劝止。上述孝道精髓,充分体现了孔子的辨证思想和民主思想。

(二)孝道的内在价值

传统孝道乃在我国古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条件下孕育而生,它是我国传统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产物,有着其合理的内核。传统孝道主张养老敬老,孝老敬亲是中国人伦道德的根本。

1“奉先思孝”、善事父母,民以敬老为德。爱敬父母是孝最基本的内容。孝之爱敬,从何而来?《礼记?祭义》有云:“立爱自亲始”,即这种“爱人”之情来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是一种出自自然人性,发自子女内心的对父母的亲近、敬重。“善事父母”是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这首先指“能养之孝”。孔子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要求“事父母,能竭其力”;在“能养之孝”的基础上,孔子又提出“敬亲之孝”。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如果对父母不是由衷地敬爱,那养父母和养牲畜就没有什么差别。在这里,孔子援“敬”入“孝”,拓宽和升华了孝的内容。那么,怎么才算敬养,怎么才算孝子之行呢?《孝经》中提出了“五备”:“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也,然后能事其亲。”“五备”的要义在于要将父母放在心上,以诚敬的心情做好“生、养、死、葬”中的每一件事。这一点实际上为后世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人文关怀”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导民以孝,以孝侍亲,国以敬老为计。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洪荒年代”有过集体养老。“孝之本宜,恐非限于父母,诸父诸祖亦应善事。”社会处于一种原始、初级的集体养老的阶段,抚养老人是全氏族成员的共同责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养老方式由集体养老逐步转变为家庭养老。这首先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有了相对剩余,私有财产的范围逐渐扩大,从而为人们的“亲亲之私”及养老方式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由于婚姻家庭形式发生重要变化。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了父系社会时期,形成了一种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子女受父母抚育照料并有权继承父母的私有财产,同时子女也须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自此,奉养老人的行为落到了个体家庭之中。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对解决古代中国的养老保障问题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与此同时,孝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转而以“善事父母”为核心内容。

二、新时期农村养老亟待传统孝道的现代转化

面对“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国古代以“导民以孝,以孝侍亲”的孝文化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思想基础,后被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引伸到政治生活中,与礼、义、忠、信并列而成为统治人民的一种工具。“孝道与养老”,二者之间存在内在关联。如何在传统孝道和现代社会政策之间找到融合点,是我们应该理性探讨的问题。每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我们民族给出的答案是“导民以孝,以孝侍亲”,以孝文化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思想基础。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应着力推动传统孝道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现代孝道筑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

(一)传统孝道转化的现代语境

首先,生产方式的改变引发家庭关系变化。我国古代社会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产方式,春种夏管,秋收冬藏,处理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主要靠经验,而人越老所掌握的知识越多,越值得社会尊重,故而老人在家庭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但在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的现代社会,当晚辈的知识结构、资源财富、权力地位都超越长辈时,他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便会加大,而老人们的地位难免会“边缘化”。其次,民主政治取代封建孝治。在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为要求臣子对自己尽“忠”而鼓吹百姓们行“孝”,“忠孝”也成为当时最高的道德评价标准。而在当今社会中,古时的“父母官”变成了当今的“人民公仆”;那时的“子民”“草民”,而今变成了“公民”“国家的主人”。最后,现代社会生存及养老的压力增大。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增大,子女对父母尽孝的难度提高。大多数家庭人口的“421”倒金字塔结构,使得子女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常常有心无力。凡此种种因素,使得孝道传统日渐失去昔日的约束力,子女们对父母不尽赡养之义务、老而无养、养而不敬的现象屡见不鲜。[3]不少子女在老人还有一点利用价值时,一味索要,无度“啃老”;而老人一旦年高体衰,便视为累赘,甚至虐待或遗弃。传统孝道文化依靠历史的惯性踉跄而行。

然而,孝道养老的延续具备深厚的现实基础。首先,源于情感基础。“养”和“敬”源自人性天良善心,出自人类敬老扶弱本性。对曾经给自己以“身体发肤”,并为后代耗尽生命能量的至亲,予以养敬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人类亲子关系存在,此种珍贵的感情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次,基于群众基础。古往今来,孝道文化在国人的心中具有最重的分量。从小到大,由愚而聪,孝道文化在国人的身上留下了最深的烙印,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中国人的特征、中国的国民文化,“人不能不讲孝,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笃认孝理,愿当孝子,中华民族就是讲孝的民族。”最后,其具备政治基础。政府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并鼓励子女对父母行孝;法律层面上,国家也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以上的诸多因素,皆有利于孝道文化的延续。

(二)孝道的现代性转化

唯有对孝道文化进行现代性阐释,方能实现古代传统到现代规范的转变,使传统孝道获得新的生命力与创造力。辩证吸纳传统孝道精髓,对于建设当代新孝道,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孝道在不同时期的衍化表现出二重性的特征,应适时地对传统孝伦理的局限进行必要的批判,以适应新时代对新孝道文化的要求。[4]以我国古代的二十四孝图为例,二十四孝是一个故事叙事,只有变成了“二十四孝规范”才是社会公共政策。但用古代孝道规范现代社会的运转一定要慎重。某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则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新时代的道德观也需要不断扬弃不断进步,而传承传统文化,更应该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个基本辩证方法,方能得其精髓,滋养心灵,在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和培育现代美德的公共空间。如全国老龄委公布并倡议的新版“24孝”行动标准,节假日经常与父母共度、亲自给父母做饭、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它剔除了一味顺从、愚孝的封建糟粕,不仅包括“教父母学会上网”“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等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的行动准则,还着重于“支持单身父母再婚”“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等观念的突破和对老年人的心理关怀,因而得到了人们的肯定。[5]弘扬孝道文化,不能食古不化。在价值观日益多元、法治水平日益提升的公民社会,我们更应该注意传统文化与时展的有益对接。

现代孝道体现平等性,父子义务对称,其强调“孝”与“慈”相辅相成,强调两代人平等、自由、民主相处。现代孝道体现情感性,强调给予老人物质生活上的丰富和精神生活的富足。情感性是孝道文化的精髓,应特别注意发挥其优势作用。现代孝道体现时代性,强调互助互利共享。孝道文化在根本上是调整代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它应成为调整青老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的良好黏合剂。青老两代的机会和权利,只有不同时段的各自侧重,并无任何一方的独占或舍弃。

(三)孝道养老是国家养老政策的底色

社会化养老不能取代家庭养老,孝道养老是国家养老政策的底色。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主要存在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障模式,并且在实践中表现为土地养老、以房养老、保险养老、医养结合等诸多形式。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生活的寄托之所。以农村土地养老为例,农村的土地除国家所有以外,主要归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农民依赖土地而生存,能否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关乎农民的主要财产收入。然而,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使得土地细碎化,难以形成土地经营的现代化与规模化,加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尚不健全,降低了农民的财产收入,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妨碍了农村养老制度的良性发展。

究竟应该以上述何种模式为重点和发展方向,目前学界仍存有较大争议。社会养老论者主张限制或控制各地区的制度差异,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个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负责的统一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计划。家庭养老论者则主张家庭依然是我国养老的基石,应从制度伦理建构入手,建立家庭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养老保障模式。[6]亦有学者主张,养老要全部推向市场,或者让国家全部包揽。若全部推向市场,老人的心理需求并未得以满足。以“孝道”中的子女给老人端茶倒水为例,通过市场虽然亦能实现,但其难以产生感情满足和精神慰藉的效果。若国家全部包揽,更不现实。据统计,我国老龄人口已达两亿,养老市场资金缺口是22万亿,若国家全力承担,必将是沉重的负荷。[7]个人认为,社会化养老,更多地借助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参与,其根本的目的就是对传统家庭养老的补充或更新,是对功能弱化的传统家庭养老的一种强化,而绝对不是取代家庭养老。目前家庭养老不仅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也是大部分老年人意愿和实际的选择。无论采取何种制度安排或规定以构建一个以何种养老方式为主、何种养老方式为辅、何种养老方式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模式,皆应在弘扬农村孝道文化前提下,实现农村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非正规养老三者的有机结合。古代中国的“养老文明”彰显了人类破解养老问题的“中国路径”,以及这一路径的先进性。天伦之乐具有普适性,无关乎古今中西。同时,天伦之乐也是社会化养老无法取代的。黑格尔认为,古代中国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但是,孝文化在当前农村养老中功能弱化,这突出地表现在尊老养老观念淡化、家庭伦理道德淡化、不尽赡养义务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

三、以现代孝道筑强国家养老保障体系

(一)将孝道由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

无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都必须借重现代孝道。我国古代以孝为计破解养老困局,国家以弘扬孝道文化来鼓励家庭成为养老主体。当下传统孝道的价值在市场逻辑等因素之下悄然变化,社会政策与孝道观念不能相互照应。在农村养老的问题上,社会政策与孝道观念需要相互补充,以应对已出现和未来将会出现的各种难题。原为养老理论支柱的孝道文化,现在要从一种家庭伦理上升为一种社会伦理,为养老社会化提供文化支撑,促成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一同协力解决养老困局。这既是一种逻辑的推衍,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和精神面貌是社会发展状况的晴雨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重塑传统孝道文化的应用,采取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以孝养老、政府调控、社会力量辅助多条腿走路,积极探索农村养老的非正规制度和正规制度的结合,真正使农村老人老有所养,保证我国农村老人衣食无忧和安度晚年。未来的养老制度体系建设应充分重视现代孝道的导向作用,建立一种以现代孝道为依托,符合中国国民心理需求,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照顾护理、精神慰藉几个方面需求的全面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二)强化法治意识,为孝立法

孝道在古代属于家庭伦理范畴,而现在发展到了“为孝立法”的阶段。孝亲是人类的天性,但是要自觉地尽孝道义务,尚赖于后天的养成教育和法律的规范。以法助孝是行之有效的道德教化手段,尚需将现代孝道精神贯彻于养老立法之中,使道德和法律相互作用与相辅相成,如韩国颁行《孝行奖励资助法》,而美国法律则通过法定监护人制度保护老人的财产,并使其接受强制医疗。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财务、个人和医疗,因为这跟老人以及一些有特殊精神病或者其他物理疾病的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8]我国在此方面较为欠缺,现行社会中的大部分敬老院,若欲入院首先被要求体检,长期患病的老人不能入住,精神疾病的老人亦不能入住,即使入院也往往对老人缺乏治疗。我国法律欠缺强制性养老规定,老年人监护监督制度和政府监护制度亦亟待构建。目前在我国,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将孝道以法律来约束规范,为年迈的父母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执行起来仍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新条款的规定较为笼统,对应该如何看望并未做出界定,也未对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提出具体的惩罚措施。

(三)在法律范围内赋予老人更多权利

古代在弘扬孝道文化的同时,出台了一些优待礼遇老人的制度,包括对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救济帮助。以古代鸠杖制度为例,鸠杖在先秦时期乃长者地位的象征,汉代时70岁以上的老人持有国家授予的鸠杖,出入官府衙门,不受限制;行走王土,食宿均有照应;做小本营生,一律免税务;身份地位受国家保护,有胆敢欺凌拄鸠杖老人者,以蔑视皇帝罪论处,严重者处以死刑。当尊老爱老慢慢地演变成一种国家制度时,鸠杖成为古代敬老养老的标志。在我国,老年人达到一定年龄时,可以申领到优待证。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可在许多方面享受到优惠和照顾,这正如手持鸠杖可享受诸多“特权”。如果说“孝”是中国未来生活的基本价值,还需要在国家政策和社会规则的层面上有所回应,包括每一个立法的改革都应考虑在法律范围内赋予老人更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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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新农村文化建设;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040-02

一、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的内涵

(一)黑龙江省传统文化精神的基本构成

传统文化精神是人们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性。黑龙江省传统文化精神的形成根源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发展历史,充分体现了黑龙江人的精神风貌、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其基本构成如下:

首先,以中原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由于过去很多迁客骚人被发配边疆,为黑龙江带来了中原的文化和风俗,所以中原文化是整个黑龙江文化发展的源头。黑龙江文化发展始终以中原文化为样板,并把学习中原地区的古代文明作为自己的文化追求。这种情况不仅在古代如此,而且到了近现代时期,随着各种移民浪潮的出现,黑龙江省对中原文化的吸收更加明显。所以,黑龙江文化精神是在传统文化精神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含了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要素,如中原文化的勤劳勇敢、爱国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永远感召和凝聚着我们要自强不息,这些要素在黑龙江文化演进的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和核心作用。

其次,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原生文化。黑龙江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所以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文化占有独特资源优势。黑龙江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满、蒙古、达斡尔、朝鲜、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等民族居住地。这些民族的文化形态,在发展中不断交融,形成一个多元一体的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特色。这些民族在建设家园、征服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创造和发展了自己的历史,也将自己的民族文化发扬和传承下来,并为黑龙江的文化积累了丰富的内涵,其主要特点是粗犷纯朴的人格、强悍进取的精神和追求奢华的行为取向。这些内在精神都已成为黑龙江人的安身立命之本。

最后,以俄罗斯文化、朝鲜文化和日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外来文化。在近百年中,黑龙江文化的发展都是与外来文化的侵入和融系在一起的。这里既有俄罗斯文化的逐步扩张,也有日韩文化的冲击和渗透。如19世纪以来,黑龙江省受到了俄罗斯文化全方位的影响。俄罗斯文化的传入为中国和俄罗斯之间关系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食品、服装、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黑龙江人们的生活习俗,并且在哈尔滨留有很多俄罗斯风格的建筑。这种文化传播增添了中国民间文化的多样化和艺术性,也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黑龙江人的生活内涵。

(二)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关系

首先,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源泉。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具有广泛的群众根基。将 “中国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俄罗斯等外来文化”等内容注入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能够增强农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激发他们进一步投入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热情,塑造农村文化新风尚。

其次,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对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的合理扬弃。黑龙江省的传统文化在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形成,既有适应时展需要的文化精髓,也有落后于历史时代的粗陋文化,广大农村是传统文化保留最为完整的地区。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首先要鉴别传统文化的良莠,只有积极汲取优秀可用的传统文化,合理抛弃封建糟粕,才能在传统与现代的激烈碰撞中,构建繁荣昌盛的新农村文化。

二、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探析

(一)以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为核心引领新农村文化建设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古代圣贤几千年经验、智慧的结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历经五千多年而不衰,正是在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奋发向上、自力更生、不畏牺牲、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黑龙江文化精神的核心和源头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黑龙江省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

首先,以集体主义精神为核心。集体主义精神是黑龙江传统文化的灵魂。黑龙江省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多种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合,再加之地域辽阔、人口稀少,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互帮互助,形成了重情重义、亲如一家的集体主义精神。新农村文化建设需要农民群众的集体参与,因此需要广大群众团结一致,形成凝聚力。其次,以艰苦奋斗为要点。艰苦奋斗是黑龙江人一贯的作风。由于历史上黑龙江是一个资源丰富但却少人开发的荒芜地带,是艰苦奋斗的北大荒人用自力更生的“铁人”精神和百折不挠的“闯关东”精神造就了今日的北大仓。如今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仍然要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的精神传统,不断充实新农村文化建设内涵。最后,坚持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中华民族素有自强不息的进步史,黑龙江人一贯秉承了这种精神传统,在荆天棘地的荒芜之所开发出了物产丰富的粮食重地。农民朋友就是要保持这种不畏劳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无私奉献精神,这种文化传统依然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和亮点。

(二)以少数民族文化内涵丰富新农村文化建设

黑龙江省主要有赫哲族、鄂伦春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等10多个少数民族,各个民族均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资源和优势。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既要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优势,也要及时借鉴少数民族文化精神的优秀成果。这里包括语言在内的口传文化、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关于自然和宇宙的民间传说、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展开对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的追溯和学习,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档案、以及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使少数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文艺创作、影视、出版、科研、文化旅游、艺术制作等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动员农村居民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起责任和义务,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配套,发挥黑龙江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优势特长,丰富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涵,提升农民朋友的生活品味。

(三)以外来文化艺术品格提升黑龙江农民素质建设

文明无法以单一的色调存在。黑龙江异域文化的渗入使其呈现出多样性。黑龙江地处中国的边陲,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历史事件、异域民族的混杂,其地域性格显然有别于中原及南方各地。黑龙江的文化精神对俄罗斯文化、日韩文化均有不同程度的借鉴和学习。黑龙江省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结合农民实际,开展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活动。例如,保护和学习俄侨文化、犹太文化,挖掘朝、日等国文化;在适当的时机组织观看国外电影文化,了解宗教文化、文学、音乐舞蹈文化、戏剧戏曲文化,从而在生活方式、礼仪社交、风土人情等方面感染和丰富农民朋友。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和历史传统充分发扬外来文化的积极作用,提升农民素质和品格,让他们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和熏陶,从而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品位。

三、发扬黑龙江传统文化精神,加强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制定可行的文化发展政策,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

在经济建设中,素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说。正确可行的文化政策可以引导人民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进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对此,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应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积极引导农民,形成一套奖励机制。由于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如民歌、舞蹈、手工艺等由于长时间无人问津,很多都在不知不觉的消失,因此,不仅要鼓励传统文化活动,而且要对传统艺人给予积极支持,大礼振兴传统文化艺术。第二,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设施是进行文化活动的场所和载体,也是新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所以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群众自助为辅,完善农村的艺术表演设施和场所、以及学习阅览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第三,在积极建设文化设施的同时,还要对原有的文化设施、古建筑和外来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修缮和保护。在黑龙江省农村有很多原汁原味的古建筑和民间文化遗产,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积极传承和保护。

(二)树立正确的传统文化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民始终是主体。精神文化建设不同于物质活动,只有农民在主观上积极认同,才能乐于践行。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精神文化建设却相对落后。当健康的文化生活缺位时,难免使一些低俗文化乘虚而入。所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适时开展一些健康的、有益提升农民素质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活动、传统文化学习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文化观,结合地方特色开展符合当地群众审美情趣的传统文化活动。如东北秧歌、二人转、健身操比赛、国学普及、黑龙江六大精神传承等活动,让农民朋友在参与中充实内心、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

(三)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制,拓宽筹资渠道

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实践证明,一个地区在经济建设中注入的文化内涵越多,其产品的附加值就越大,经济效益就越好。所以,在文化建设中投入资金,并不是无利可图的。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主要应通过以下渠道获得:首先,政府积极扶持和投入资金开展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娱乐氛围;同时,带动文化企业自身扩大积累,运用股份制、金融信贷等资本市场,加快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另外,还可以在提高农民朋友认识的情况下,鼓励农民自筹资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让人们认识到只有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不断提升精神生活的质量,方能达到生活的新境界。

(四)大力打造和地域特色相符合的旅游和文化产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在节假日选择乡村休闲旅游和度假,这就为农村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黑龙江省可以结合传统文化特色,打造出各具特色的旅游自然景观让旅游者能够选择或是参观古村民宅的农家游,或是结合地方实际游览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等。很多偏远山区因为旅游产业使农民生活富裕起来,不仅发展了文化事业,也积极促进了农民增收。这不仅有利于新农村文化建设,也为农民的文化生活增添了色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