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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资产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资产评估的资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资产评估的资产

篇1

内容摘要:作为专利资产评估客体的专利权和专利技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具有其特定属性和明显特点,本文比较了专利权的一般属性与资产评估中专利资产特性的异同,以求对资产评估中作为客体的专利资产特性进行全面分析和准确认识。

关键词:资产评估 专利资产

专利资产评估,是评估主体基于专利技术交易、技术出资、技术转让等目的,在专利有效期和有效范围内,以统一货币的量化形式,对专利现值和专利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利定价的行为。作为专利资产评估客体的专利资产有其明显特点

专利权的一般属性

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力。发明人通过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批准,获得专利权。这种权利的产生与物权的自然产生是不同的。专利权又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具有专利的技术发明是无形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专利权的获得是以发明人公开其发明的内容为前提的,而公开了的知识很难真正为发明人所独有,因此,专利权在一方面具有权利的不完整性。而另一方面,对特定的发明,法律以申请时间的先后确定一个申请人获得专利权,而对其他的发明者和使用者进行排斥和垄断。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便拥有同样的技术,也不能够合法的进行利用,因此,专利权具有独占性,且只在专利权批准机关所管辖的地区范围和时间期限内发生效力。

从专利权的以上属性中可以看出,作为特定财产权的专利权,用权本身就与资产及资产的有效利用息息相关。但并非所有具有专利权的技术发明,都可以成为专利资产。只有那些具有无形资产特性,经过法律对私有权的确认和保护,可以作为单项资产进行转让或出售,且能够给专利所有者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专利技术,才有可能成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专利资产。

资产评估中专利资产的特性

(一)法律特性

专利资产明确的法律特性集中体现在其“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可转让性”四个方面。独占性即专利权人拥有独占实施权,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可使用专利,否则会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权发挥效力要受地域限制,各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具有效力,要想在其他国家受到保护,还要在这些国家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在有关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实行专利权的国家,就不能对专利权加以保护,没有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的国家公民,只在本国享有专利保护。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法律保护期限,一般是十至二十年,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就成为全社会共享的公共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保护期限是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十年。由于技术更新周期越来越短会令专利资产价值不断贬值,导致其垄断的脆弱性,资产的时效性在评估中的影响十分巨大。此外,专利资产还具有可转让性 一旦被转让,原发明者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由购入者继承。这也是专利权能够成为专利资产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技术的独创性

以专利技术形式出现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大都是在同类技术领域中的领先技术,往往能够预测技术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技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也会逐渐造就新的专利技术的产生。同时,技术的创新并不是在已经定型的技术基础上进行重复性的劳动,而是对原有技术的创新性突破,专利技术的成果或是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或是有效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又或者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还能够唤起全社会对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整体需求,由此而引起整个社会的技术革命。因此,技术的独创性,在资产评估中的最大意义在于通过提高产品的性价比而提高收益率,同时提高竞争者的竞争成本。

(三)未来收益的预期性

技术资产的最大特性是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收益。专利资产由于其独占性与高技术性的因素,也保证了其高收益的可能性。因此,专利资产的资产价值并不是表现为一种现实的价值,而是通过对专利技术的资金投入和管理,而产生未来收益的一种可能的价值。 专利资产所拥有的获得利益的能力是可预期的,也是不确定的。能否取得未来收益,取决于专利技术的有效利用程度。

(四)技术创新性

一项专利权仅仅提供一个技术构思、验证,或者一个技术成果的样品,都不能够直接的产生经济收益,因而也就不具有资产价值。只有经过技术创新的阶段,才能够真正产生经济效益。 因此,专利技术的资产价值只有通过技术创新的过程,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而这个创新的过程又包含了生产要素的重组,新市场的开拓等重要环节,只有经过与创新过程的结合,专利权才真正拥有市场价值。

结论

做为资产评估客体的专利资产,具有一般意义上专利权的一切属性, 是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的,在智能投入和专利权保护起决定因素的资产形成过程中,通过专利技术的先进性、独创性和垄断性来体现其价值,并能够为其拥有者带来未来经济收益和附加收益的技术资产。

参考文献:

1.张强,赵尊生.高等院校专利资产管理初探[J].科技成果纵横,2000(4)

2.蔡久团,欧阳琪.也谈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J].中国资产评估,2009(4)

篇2

【关键词】资产评估 会计理论 会计视角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的对接基础

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对接的基本结合点。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内在结合、互为需求的制度性基础。但在实践中,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应紧密联系,互相完善补充。

(一)资产评估准则应当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专门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二)应当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资产评估的主要会计依据

(一)资产评估中常会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

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有效完善的资产交易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现时状况、价格变动和技术变革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账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如运用价格指数法测算重置成本时将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账面价值)调整为重置成本。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账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账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账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账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特别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地利用企业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指标以及财务预测数据等,这些企业会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量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其中,历史成本法是传统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资产评估中对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通常有: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等方法。现代计价法成为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如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是重置成本法的运用和发展;市场法、预期收益法由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而来;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三、对失真会计信息的资产评估处理

出于某种现实原因,企业有可能通过虚构收入、关联交易、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或者制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以及虚增资产和漏列负债等手段,虚饰资产和利润,故意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此外,虽非企业故意,但会计信息没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也大量存在。资产评估时,如果对失真会计信息不加注意,处理不当,评估结果不实则在所难免,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看,评估资产价值应了解企业情况,充分利用会计数据,合理选择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的范围,并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明确会计信息的性质,合理界定会计信息调整的范围和合理选择调整的方法。

对失真会计信息去伪存真,及时跟踪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收政策。虚假会计信息的辨别要求评估人员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甄别真伪的慧眼。评估人员需要跟踪各项新会计规范和新的税收政策,并对有关政策的变化进行分析。而且还需要关注所评估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四、评估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

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

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两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篇3

资产评估和会计都是维持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两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但是两者在概念、意义上也有着很多的差别。为了更好的发挥资产评估与会计在社会经济发展之中的作用,需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概念

资产评估的概念。资产评估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进行评估,以一定的标准为依据对资产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专业的评估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公允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资产减值进行统一的评估,一般都是以货币为单位的虚拟价格。但是,资产评估具有不确定性,还具备现实性、市场性、预测性、公正性以及咨询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评估。

会计的概念。会计也是以货币为单位的,与资产评估相比,快的科学流程更加的详细、严格。会计是指对资金进行核算和监督,具备持续性、全面性以及科学性等特点。在进行会计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以凭证为主要依据,还要利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对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的核算和监督。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关系

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对象。资产评估的概念大多是来自会计,与会计工作具有很密切的联系。在我国,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以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为依据设计的,两者的评估项目都称为资产,主要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等。另外,在物价上涨的时候,一般会发生产权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必须重新对资产进行评估,而为了便于社会接受,资产评估的结果会以会计科目的形式进行陈述。

在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了现代会计计价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在计量会计要素的时候,应该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且保证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其中,历史成本法又被称为现代计价法,是一种传统的计价法。在发生产权交易或者变动的时候,通常都是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这种方法能够有使资产评估的结果更加准确、真实。

在会计工作中会使用资产评估结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方在进行非货币资产投资的时候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以资产评估湖俄国为依据,确定投资的数额。此外,资产评估结果是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的时候公司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另外,在产权发生变动的时候,资产评估结果是产权变动之后企业重新建账和调帐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区别

前提条件不同。首先,会计工作的前提是企业会计主体持续不变的经营,且在进行资产计价的时候严格遵守历史成本的原则。而资产评估则是以产权发生变动、会计主体发生变动或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为前提的,是在企业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时的资产计价不能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时候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所以,资产评估与会计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计价原则不同。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强调的是在进行特定资产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而在会计工作中进行资产计价的时候强调的是历史成本。在进行会计工作的时候,对资产的计价使用的是净历史成本计价,即以购买时的价格或者生产时的成本减去折旧的价格。而在资产评估中,选定的标准时“可选”和 “可变”,资产评估结果反映的是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或者清算拍卖价值等等,并不能反映出资产的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因此,会计工作中的资产计价反映的是发生过的业务,而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由评估人员在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加以判断和推理得出的结果。

计价方法不同。在进行资产评估之前要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以详细的资料为前提对评估实体的价值进行判断,因此,需要运用供求原则、替代原则以及预期收益原则等对资产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估价,更多的依赖于评估师的判断,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在会计工作中,只需要使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价值,得出的结果更加可靠。

工作程序不同。会计工作的工作程序是确定的,对于同一份工作,即使是不同的人得出的结果也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资产评估工作的自由度比较大,在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评估师的判断进行评估,同样的资产得出的可能是不同的结果,对于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比较高。

资产评估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又被称为重置价值或者现行成本,主要是指在现时条件,按照功能对资产进行充值并使资产维持在用状态所使用的成本。在社会物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全新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是相同的,但是,资产在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消耗或者损坏,要减去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但是这种方法还具有很多的不足,主观性占的比重比较大,不适用于大规模的资产评估。

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的本质是本金的市场价格,是企业资产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贴现现值的总价值。收益现值法的实质就是以收益现值为标准进行资产评估,不是将资产作为一般的买卖产品,而是将资产的投入当作收益能力进行买卖。但是,收益现值法无法预测资产未来的收益率和收益额,而且评估难度较大。目前,在我国主要应用于技术型的资产评估,在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得出的结果比较科学合理。

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指的是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价格。现行市价法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使用,企业之间应该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但是不存在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也不存在垄断或者强制交易的情况,而且交易双方对彼此都有充分的了解,且在独立、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另外,还要考虑到资产本身的再生产成本以及生产能力、损耗状况等因素对现行市价的影响。目前,现行市价法只适用于土地、房屋等资产的评估。

清理价格法。清理价格指的是企业在破产或者停止经营之后,在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权益的条件下,在一定期限内对资产进行便先处理的资产机制,是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价格下拍卖的价格。清理价格能够较快变现,但是,清理价格一般都低于现行市价。清理价格一般被分为强制清理价格、有序清理价格和续用清理价格三种。

资产评估与会计关系中存在的协同性问题

协作性较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出现了问题,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性较差。现在,我国的企业大都没有形成具体的关于资产评估与会计关系的相应制度,导致资产评估与会计在进行协作的时候产生问题,出现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够科学严谨。目前,我国企业或者机构的相关风险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工作不够科学严谨,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只对资产评估进行了表面的观禅,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准确真实的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对资产的内在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导致企业在资产风险过大的时候未能采取妥善的处置,导致资产的损失。

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愈加复杂,因此,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或机构的资产评估与会计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都比较欠缺,限制了资产评估水平的发展。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才能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更好的协作。

如何推动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

要推动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首先,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思想观念的支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技术和思想观念指导方案。其次,还必须保证财务管理措施的执行,推动企业向前发展,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另外,还要加强内部的审计与监督,促进企业的发展。此外,要优化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降低财务处理问题的风险。

篇4

现阶段,学术界愈发重视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据研究,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一种技术性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与合理性。若选择的评估方法不合理,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反之亦然。在实务中,选择评估方法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议题,对评估师的要求相对较高,应从掌握的资料、价值类型、评估对象条件以及评估目的等多个角度出发,尽可能选择科学、合理、规范的评估方法,从而得到正确的结论,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研究背景

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这一问题始终是业内重点研究的课题。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英美等国家就着手研究这一问题,通过测量结果测度,来判断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相关研究证明,下述两个方面是决定评估结果是否正确的主要因素,即:一,实际成交价格和估算价格两者之间的差距;二,估价差异。随着信息经济学、博弈论以及经济学的快速发展,国内外学者日益重视评估过程的重要性,对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进行了深入性探究,并提出了合理的、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在《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这一文件当中,我国相关部门明确指出:“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资产评估师应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当前业内并未出台衡量评估结论是否合理、正确的标准,加大了评判的难度。因此,从参与各方以及评估过程等角度来看,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应由评估报告使用者、监管部门、客户、评估师以及评估机构共同决定,需在规范自身行为的情况下,合理判断资产评估结果,确保其合理性、科学性及客观性。

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以及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专业胜任能力涵盖的要素较多,可将其概括为四点,即评估报告的披露、评估程序的履行、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价值类型的判断。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一种技术性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与合理性。若选择的评估方法不合理,那么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反之亦然。在实务中,选择评估方法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议题,因而对评估师的要求相对较高。从理论的角度出发,虽然是对处于相同状态与市场条件下的资产进行评估,但是最终得到的评估值应该是趋同的,不会因为评估方法而出现差异。然而,因为评估方法的局限性与应用前提有所差异,所以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层次去体现资产所具有的价值的。所以,受价值类型、评估对象状况、市场条件以及评估目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应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以免评估结果不准确。通过分析如何选择正确的评估方法这一问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评估机构或评估师按照实际资产特点及评估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式,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二、国内外文献回顾与评述

在实务中,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确保评估结论客观性、合理性的主因。近几年来,学术界愈发重视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并对此开展了大量的实践研究活动,诸如:

西方杰出学者赛义德奥马尔法鲁克提出下述观点:在财务或会计领域,使用会计数字来估计权益价值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也是衡量估价模型是否合适的重要手段。据研究,剩余收益估价模型因为估价误差较低,所以被业内公认为最佳模型。此外,乘数基础模型、股利折现模型以及现金流折现模型也深受各派学者的青睐。

Ann Wang(王安)and William Halal(哈拉尔)等学者通过开展各项实践研究活动,得出了决策树、净现值以及实物期权的限制与应用价值。通过运用定量模型,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认为实物期权模型应在特点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否则的话将会引起一定的风险,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实务资产投资风险内容较多,包括技术、行业、经济、政治以及市场状况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选择评估模型时,应慎之又慎,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评估实务中选择评估方法的注意因素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往往会受到已有的数据资料、价值类型、评估对象条件以及评估目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评估人员应注意下述几点,具体为:

1.要与价值类型、评估对象状态、市场条件以及评估目的相适应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评估师首先考虑的因素即评估目的。由于市场条件及其他因素的制约,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具有的价值、意义以及对市场条件的要求均有所差异。在这样的情况下,评估师应按照评估对象所处的市场条件及实际特征来选择评估方式,将资产的实际价值客观的反映出来。此外,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还应注重价值类型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以及合理性。

2.选择评估对象时的制约因素

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时,应有顺序、有计划的去选择评估方法。如:为了能够使无形资产充分满足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思路,得到可靠、准确的数据资料,可选择收益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在成熟、健全的市场环境之下,更易获得可比参照物,因此,应选择市场评估法。对于那些既没有经营记录,也没有市场参照物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或相关途径对其进行评估。

3.受经济技术参数及评估方法运用资料的制约

在选择评估方法及相关渠道时,首要考虑的应是经济技术参数是否能够获取、所需的数据资料是否齐全等。如:在选择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对影响企业预期收益因素、所处行业的收益率以及历史收益水平进行分析,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则应分析该项资产是否符合评估条件,以免评估结果不合理、不准确。

四、结论

篇5

【关键词】资产概念;会计学;资产评估

一、对资产的一般性理解

资产是一个被广泛使用而且极其重要的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有不同的表述。例如在经济学、会计学和资产评估学中对资产的表述,由于各学科特点的缘故,其表述各有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它们还是有共通点的:(1)资产必须是有价值的,是所有者的财富或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2)资产是被某个经济主体拥有或占有的有用性和稀缺性资源。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体现的是资产的有用性,不能充分供给体现的是资产的稀缺性。所以对资产的一般性理解是:被某个经济主体拥有或占有的有价值的稀缺性资源,能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二、资产的会计学含义

作为会计六大要素之一的资产,对正确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会计学中资产定义的表述是:“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1]由该定义可以看出,会计上的资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资产是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这就意味着资产必须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的资产。而预期的资产不是由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就不能归结为资产范畴。第二,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这种拥有和控制体现在收益权和处置权上,体现了资产的排他性。如果企业过去能拥有或占有的经济资源,现在已丧失这种拥有或占有,那么该资源自然就不能归于资产范畴。第三,资产蕴含着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即通过对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利用,能够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经济利益。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能为企业未来的现金净流入做出贡献的资源,都不能确认为资产。

三、资产的评估学含义

资产是资产评估学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可以说是资产评估学的基石。从国际上看,对资产评估中资产的描述,较为流行和通用的是:“资产一词指的不仅是客观实体上存在的物品,而且也包含因为对有形或无形客体的拥有或占有所带来的法定权利”。可见国际上对评估学中资产的表述,更倾向于价值评估或预计的未来收益能力。从国内看,比较权威的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著的《资产评估》一书中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2]根据该表述可见,这一定义更接近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对比可知,在对资产评估中资产概念的界定上,国外更注重能带来未来收益的权利,而国内更多的是借鉴会计学中对资产的定义。综合起来,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其内涵应该更加广泛。只要是特定权利为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给其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所有实物,以及具有内在经济价值以及市场交换价值的无形权利,都可以归为评估学中的资产范畴。

四、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比较

(一)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相同点

1.资产都必须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

这就意味着,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必须明确、合法。因为不管是对资产进行会计计量,还是进行价值评估,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资产的归属权问题。因为资产的价值就在于能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所以一项资源要成为资产,必须明确的就是该资源归属于哪个经济主体。只有这一大前提确定了,才能进行会计计量,也才能针对其为经济主体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进行资产评估。

2.资产必须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

能够归于资产范畴的资源,不管是有形还是无形的,都必须能给经济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未来的。但是不管是现实的还是未来的,给经济主体带来的经济利益都必须是可靠的、明确的。该经济利益既可以是现金流入,也可以是非现金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

3.资产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是否作为资产,主要视其能否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定,并不在于有形或无形。像固定资产和存货等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毫无疑问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都属于资产范畴,同时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同样在两门学科中也都属于资产范畴。

(二)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不同点

1.会计学和评估学对待资产的侧重不同

会计学和评估学虽然有很大的联系,但是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其基本假设和确认原则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对资产的侧重点和看待角度有所不同。由于评估学中资产的计量是以未来利益为基础的,在对资产进行评估时,不必要过多地关注资产的历史成本,更多关注的是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而会计中资产的计量主要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即使会计学提出了要以公允价值计量某些类别的资产,但是仍然更多地关注资产的过去,注重历史成本,资产的形成和计量都是以过去为起点。所以不管经济主体拥有或者占有的资产,是不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只要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对经济主体有价值,就应该纳入资产评估的资产范畴。

2.对拥有或占有资产的主体界定有所不同

在会计学中,拥有或占有资产的主体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拥有的资产一般不属于会计学中的资产。而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中介服务,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对资产的主体界定要宽泛得多,不局限于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个人。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资产的评估业务有着很大的发展前景。所以就资产涉及的经济主体而言,评估学中资产的经济主体要比会计学中资产的经济主体宽泛。

3.针对的资产对象不一样

在会计学中的资产通常是指单项资产,即企业拥有的单台、单件资产。例如计提折旧、摊销等会计后续计量针对的都是单项资产。而在评估学中的资产既包括会计学中所指的单项资产,也包括由单项资产组成的具有整体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例如企业整体价值在会计学中不能归于资产,却是评估学中对整体资产评估的对象。

4.在资产的认定范围上不同

资产评估学在资产的认定范围上相对于会计学而言范围更广。根据会计学中对资产的确认条件,能被确认为企业资产的必须能够可靠计量,所以企业自身的专有技术和自创商誉等,因目前尚不能可靠计量就不纳入资产的范围。但是在评估学中,自身的专有技术和自创商誉都是有价值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毫无疑问应该是评估对象,理应纳入其资产范围。可见,有些经济资源,虽然在目前很难对其进行可靠计量,即很难对其进行确切的价值估计,但是不能否认其对经济主体的重要性以及对经济主体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可能作出的贡献。所以像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在会计学中认为仍难以可靠计量的但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社会资源不应确认为会计主体的资产,随着评估理论、评估技术和方法的发展,在评估对象的可控性和合法性得到解决的前提下,都可以纳入广义的评估资产范畴。[3]可以说所有对经济主体有价值的,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都可以列为评估对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资产评估学中对资产概念的界定,应随着评估对象的变化和扩大以及评估方法和评估理论的发展,逐步摆脱会计学资产定义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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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湖北省小型微型资产评估机构问题的原因既有外部的影响,也有内部的因素。

1.评估机构设立门槛偏低现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规定,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中,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以上规定设立条件较低,导致大量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产生。

2.主管部门监管不严现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担任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条件之一是应当在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是大量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并非专职从业人员,却顺利通过了审批,得以设立成功。

3.评估机构业务单一目前大量的小型或微型资产评估机构主要局限于依靠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进行传统的机器设备、房地产、企业价值等资产评估业务。在传统评估业务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差异性,使得小微型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结构单一、产品易于替代、市场供大于求的过度竞争模式下举步维艰。

4.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小微资产评估机构由于专职从业人员很少,承接业务、执行业务、控制风险等均是同一团队甚至是同一人负责,造成项目利益最大化与评估风险最小化的冲突。另外,小微型资产评估机构对于人力资源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导致员工不断流失。此外,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很多评估程序没有执行到位、复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评估工作底稿不规范,使评估程序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严重影响了评估工作质量。

二、湖北省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出路

1.明确市场定位对于“以生存为第一要务”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而言,业务范围广泛将更好生存。资产评估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市场,长久以来,资产评估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状态,拉关系、给回扣、低价竞争等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资产评估机构没有核心竞争力,不能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没有自己的业务专长,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特色,明确市场定位,打造拳头产品和服务,在差异化市场中立足。

2.开拓新型业务从资产评估服务市场来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管理职能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的评值、评价服务在信息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已经逐步下降。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新的需求不断涌现,新的问题不断产生。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努力把业务范围拓展到经营管理、财务咨询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在咨询和业务领域拓展新兴业务。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把重点放在新业务、新行业、新企业上,不能仅仅着眼于“分蛋糕”,更应该主动“做蛋糕”。

3.建立机构联盟有人认为应该促进小型评估公司的合并,促进评估机构做强做大。但是部分评估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宁愿关门也不愿意合并。合并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实现评估机构的规模扩大,但是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纵观以往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道路,事务所合并后也出现了很多的困难和风险。资产评估协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服务、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比如可以由评估协会牵头,建立小微资产评估机构联盟,发挥联盟优势,办出小微资产评估机构特色,扩大社会影响,带动评估行业发展。

4.完善内部制度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制度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管理制度。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要注重以人为本,关心、尊重、理解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发挥员工的主管能动性,进而提高执业质量。对于评估项目应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构建逐级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评估准则的规范要求实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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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探究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引言

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指的是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导致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利益受损,由此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1]。资产评估法律责任一般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三种,以下文章就这三种资产评估法律责任进行简要的结婚扫。

一、资产评估法律介绍

目前我国与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证券法》、《拍卖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方法》、《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作废)、《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6]第36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7]第47号)等[2]。对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需要参考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具体分析

1.资产评估法律责任中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指的是政府行政部门对违反国家行政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人员进行的行政处罚,或者由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他部门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在所有的资产评估法律责任中,行政责任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如《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3];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多种,如警告、罚款、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暂停执业等,还包括行政拘留、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等。对于资产评估人员的出发主要以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暂停执业、罚款、警告等为主,而对于评估机构的处罚中主要是吊销执照、吊销资产评估许可证、责令停业、罚款以及警告。

2.资产评估的刑事责任

资产评估的性质责任指的是由于评估人违反了刑事发案而造成的一系列刑事法律后果,其体现的是国家对评估人道德政治上的处罚。刑事责任是资产评估人法律责任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因此刑事责任处罚也最为严厉[4]。《刑法》指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资产评估的民事责任

我国《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证券法》第202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都是民事责任追究的相关条例。

资产评估的民事责任追究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首先,要具有客观违法事实。资产评估民事责任指的是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给委托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其中,“损害”这一点一定要具有事实意义。只有当评估人员对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和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和后果,才能够判定评估人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5]。此外,评估人出现了违法情况,如泄露了当事人的商业机密、造价、故意误导、业务漏洞等,也可以对评估人进行民事追责。最后,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却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性质以及处罚的力度。例如,下的财务资料如果是委托人提供的,但是审计机构没有及时发现也没有及时进行披露,最终导致资产评估出现问题。这种案件的性质就应该是共同侵权性质,而委托人违背了诚信原则造成的损害事实,那么委托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为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机构需要负责次要责任和间接责任,评估机构和人员只需要承担第三方责任。

三、结语

综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是资产评估中的三种法律责任,评估人员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按照法律规范办事,才能够避免出现法律风险,获得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乔鸿飞.外资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J].中国外资,2012(22):199.

[2]黄锡生,何雪梅.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究――兼论资产评估法的完善[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20-125.

[3]赵鑫.中国资产评估法律与准则探究[J].现代商业,2014(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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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 资产评估 联系 概念 区别

会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是市场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性行业,会计主要提供的是有关事实判断的服务,而资产评估主要提供的是有关价值判断的服务,在这方面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有关经济领域里面又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

一、概念比较

(一)会计

会计是指使用专业的技术方法对一定资产的运行过程进行全方位,连续系统、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把凭证作为主要依据,把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把会计信息提供给相关单位,帮助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行为。

(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相关的评估工作人员或者是评估机构,使用专业的方法,按照一定的标准或程序,把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在一定时点上对一定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行为。

二、两者的联系

(一)主要对象都是经济主体的资产

首先来说,资产评估的概念还是在会计发展之后才提出的,所以资产评估的很多相关工作都离不开会计。我国资产评估关于评估对象的划分,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来划定的,所以资产评估与会计在各项评估项目上的阐述口径是一样的,同称为资产。类别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等。在物价上涨的时候,如果产权发生交易,历史成本计价不能反映出资产的现时价值,这时候就必须要通过资产评估来对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调整,并把资产评估的结果按照会计科目分别陈述方便社会接受。

(二)会计计价方法在资产评估中使用频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统一用历史成本来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这种使用历史成本的方法称为传统计价法,其他的方法我们称为现代计价法。使用传统计价法的优势就是能够简化手续,保证客观性,并且还有原始数据保留,防止出现人为的对账面记录进行改动的情况。但是传统计价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当货币价值不稳定或者是物价波动较大的时候,历史成本无法真实的反映出经营业绩和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影响会计信息的可用性。所以,在进行资产产权交易的时候,一般采用的是现代计价方法来进行资产评估,因为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作为产权变动的交易价格必须是资产公允的现时价值,历史成本往往无法满足这个要求。产权交易的时候必须要使用现代计价方法对资产的现值进行更加精确的计价,但是目前资产评估中使用现代计价方法的,只有少数企业和部分产权发生变动的资产。因为现代计价方法的操作成本更高,操作的难度更大,只在少部分有需要的地方使用,比全面推广的难度要低很多。

(三)资产评估结果的作用

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如果投资者者在进行资产投资的时候,使用的是非货币资产,那么在进行投资的时候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并根据资产投资的结果,确定投资的货币金额。而在财务处理上,公司会计入账的依据就是资产的评估结果。并且,在企业发生重组或者是兼并等产权有变动的情况下,企业重新建账、调账的依据就是资产评估结果。因此,资产评估结果对于会计计价来说有着很多帮助。

三、两者的区别

(一)不同的前提条件

会计学的资产计价发生前提是企业会计主体不发生变动,并且是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中,而且要严格遵守历史成本原则。相比而言,资产评估发生的前提条件则是产权发生变动或交易的情况下,资产计价无法真实的反映企业资产的时候。根据发生前提条件的不同,我们可以知道资产评估不能完全否定会计计价使用的历史成本原则,而且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不可随意以资产评估价值替代资产历史成本计价。如果这样替代的话,不但会破坏会计计价的严肃性,违背历史成本原则,而且会对企业的成本和收益计算产生不利影响。

(二)两者的计价原则不同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特定资产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会计工作中资产的计价强调的是历史成本。会计具有客观性,即资产是以购买时的价格或生产时的成本减去折旧,即净历史成本计价。然而,资产评估计价的标准是可选的和可变的,即资产评估并不反映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只是反映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清算拍卖价值等,资产评估标准随评估目的不同、财税政策不同而进行具体选择。因此,会计计价所反映的是以往发生过的业务,而资产评估是以现在已经发生或未来将要发生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加上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及推理而计算出结果。

(三)两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资产评估需要在评估之前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在拥有详细资料的前提下,对评估实体的价值做出公允的判断。它往往需要运用供求原则、替代原则以及预期收益原则尽可能地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估价,它强调更多的是评估师的判断,这也为评估结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只需要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在原始价值的基础上得出的,虽然会与市场价值有一定的差距,但它在计价中则更为可靠。

(四)两者的工作程序不同

会计工作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同样的工作即使是不同人员,所得结果基本上是相同的。而资产评估工作的自由度会比较大,同样是一块土地的评估,价值可能会相差很多,所以就要求资产评估人员谨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提供交易价格信息,为信息使用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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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 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 市场价格

从资产评估的角度,为交易双方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非市场价值则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都可以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获得,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为资产评估一般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各种技术手段。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五种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不同的计量属性也说明了在会计中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本文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对会计计量属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评估价值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类型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的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是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的指标,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中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二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三)市场价格与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法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可见市场法直接利用了市场交易中的现行市价来进行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新会计准则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时,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也存在联系。市场价格是会随着时间经常发生变化的,市场价格按照时态可分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三种。过去的市场价格在会计中的反映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其发生时买卖双方所达成的按那时的相同商品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参照这一报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作调整的成交金额。这种成交金额在会计上会转化为历史成本,即过去的市场价格转化为会计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获取也要依赖于资产现在或未来在市场上销售时所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即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是获得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四)公允价值的比较不论是在会计中还是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都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重要术语。但在这两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公允价值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表现形式以及涵盖的内容。在资产评估中,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要达到的一般目的,提供的评估价值是否公允是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标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获取公允价值的不同的技术手段。即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标准而存在的,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以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公允价值的显著特点是,其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界定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关于对市场价值的其他补充说明,我国将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为: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而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等等。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市场价值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是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典型的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坐标。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一种,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其他计量属性并列存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

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会计中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也包括了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是由于资产评估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及市场条件,既要提供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处于什么市场环境中的资产,资产评估的第一任务都是要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定位及衡量标准

(一)公允价值的定位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衡量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检验尺度而存在,其定位十分清晰,获取的途径也很明确,三种评估结果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受一个标准检验,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很明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是十分清晰,而且关于公允价值并没有明确其获取的途径。关于公允价值能否作为单独的计量属性及与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本文主要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探讨。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一个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计量属性,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这一观点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多种获取途径和表现形式而提出的,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可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以活跃市场上资产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计量所反映的信息是相同的,都是以资产取得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所以可靠性程度最高;第二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可以使用活跃市场上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项目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无法找到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参考项目的情况,需要通过价值评估来确定公允价值,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前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即此时公允价值也可以表现为重置成本、现值等计量属性。通过上述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可知,资产评估和会计在进行价值确定方面存在着密切关系,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和会计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的获取完全联系在一起了。不论是在资产评估中还是在会计中,公允价值都表现为多种计量属性的复合体。

(二)会计计量属性衡量标准从财务会计的目标来看,财务会计是要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有助于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但目前为止,为实现该目标的会计计量属性方面没有一个可以用于检验的标准,而是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而多个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十分明确。葛家澍、徐跃(2006)指出,市场价格是会计的一切计量属性的基础,是会计计量最公允的估计,其他货币性的计量属性皆衍生于市场价格。这一观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衡量各种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有共同之处,两者都是以资产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合理价格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中,直接利用目前市场价格获取评估价值的市场法是其中最为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也是首选的评估方法。在市场法受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收益法、成本法,但这两种评估方法的运用仍都需要以市场数据为基础。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关系,也说明了市场价格在估价、计量中所起的基础的、重要的作用。在新会计准则中,市场价格(现行市价)并没有作为一个计量属性而存在,但是已经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都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前述已指出: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需要以资产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此外,重置成本的获取以现行的市价为基础(现在重新购买所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值计量下,在估算各种参数时离不开对市场情况、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公允价值首选的获取途径也是在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市场价格,即采用任何一种计量属性所获取的资产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可靠、相关,都应该置于市场接受检验,市场对该价值是否认可应作为检验会计计量结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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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品牌资产 评估方法

人人都在谈论品牌资产。然而,似乎没有人能够给出明确的定义,营销专家和财务专业人员所阐述的观点更是截然不同,这也就导致了品牌资产评估方法难以统一。各种机构基于各自的不同理解,从而开发出了不同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

一、品牌资产的定义

Aaker将品牌资产定义为“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与负债”。品牌资产包括品牌忠诚、品牌认知、感知质量、品牌联想、其他专有资产等方面,这些资产提供给企业多种利益和价值。大多数的市场营销研究者可能会采用Keller教授的观点,认为品牌资产作为该品牌先前营销投入的结果,是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2]。基于顾客的品牌权益是指,因消费者的品牌知识导致的对品牌营销的差别化效应。顾客拥有的品牌知识是建立品牌权益的关键。然而,相对于品牌资产的概念化定义,对品牌资产隐性要素的量化评估显得更为困难。

二、品牌资产评估存在的障碍

有人说,无法度量则无法管理。因而,品牌资产的评估是营销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完善的品牌资产的度量至关重要,却又困难重重。

事实上,在品牌资产的评估问题上最为关键的是要分析每位消费者的行为,找出品牌如何带给消费者特定的感受,从而将这种感受与消费者的行为模式联系起来。消费者态度的转变并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消费者行为的改变才能创造品牌价值,带来品牌财务上的收益。

这也就意味着,专家学者们所青睐的传统测评指标,诸如认知、感知、熟悉,也许并不适合作为品牌资产的度量方法。这些指标能够很好地解释品牌的市场份额,并且能够度量品牌被纳入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可能性。然而,这类指标无法解释消费者的最终购买决定,因而也就无法度量品牌产生现金流的能力,难以为品牌管理者提供具体管理操作方面的指导。

三、品牌资产度量的方法

度量品牌的方法纷繁复杂,并且每一种方法都会因为评估目的的不同而各有优劣。品牌资产的相关文献主要确定了以下两种评估途径:

第一种方法以结果为导向,例如顾客所愿意支付的溢价。这种方法可以精确地量化品牌所享有的品牌资产,但该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无法洞察品牌资产的驱动力何在。

第二种方法以品牌传递给顾客的效用来度量品牌资产。这种方法试图通过测量所谓的“相对差异度”来量化特定品牌所具有的品牌资产的程度。较高的相对差异分值表示特定品牌出色地满足了顾客的需要,从而为研究顾客的这种认知提供了视角。

品牌资产确定了一个品牌的健康、实力及其财务价值。持续连贯的品牌资产度量可以帮助营销人员预测品牌资产的变化趋势,在一定的行业范围内反映品牌的战略里程。以下本文将对全球范围市场调查所形成的一系列适用的品牌资产度量模型进行归纳总结。

1. Interbrand模型

Interbrand作为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品牌咨询公司,是品牌评估的先驱。Interbrand公司认为,应该以未来收益为基础评估品牌资产。品牌资产价值等于品牌收益乘以品牌强度,并且,品牌强度越大,在对其未来收益贴现时,将采用较低的贴现率,从而可以计算出品牌的现时价值。品牌强度由以下7方面的属性来打分,合计为100分:

(1)市场:具有市场上行趋势的品牌,可获得较高评分。

(2)稳定性:成熟、稳定的品牌可赋予更高分值。

(3)领导地位:居于领导地位的品牌得分更高。

(4)趋势:品牌的自身表现及其抵御竞争者的能力越强,得分越高。

(5)覆盖范围:品牌行销通路越广,得分越高。

(6)支持:获得持续投资和重点支持的品牌可获得较高评分。

(7)保护:受商标法保护或受到其他特殊法律保护的品牌具有更大的市场价值,因而获分更多。

2. 品牌资产十要素模型(Brand Equity Ten)

David Aaker教授提出从5个维度来衡量品牌资产,并提出了这5个维度的10项具体评估指标。品牌资产的十要素模型的评估因素以消费者为主,同时也加入了市场业绩的要素。

品牌忠诚度:(1)溢价能力(2)满意度或忠诚度被感知的品质或领导力:(3)被感知的品质;(4)领导力或受欢迎程度品牌联想或差异化程度:(5)被感知的价值;(6)品牌个性;(7)企业联想认知评估:(8)品牌认知;市场行为:(9)市场份额;(10)市场价格和分销。

3. 电通模型(Brand Asset Valuator)

由Young&Rubicam广告公司提出的电通模型,其评估框架基于消费者认知,采用消费者调查问卷来评估品牌的4大因素。调查中由消费者从以下4个方面对品牌的表现进行评估:

(1)差异性:品牌在市场上的差异化程度;

(2)相关性:品牌与消费者的关联度;

(3)美誉度: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程度;

(4)品牌知识:消费者对品牌所具有的内涵的理解。

该模型在前两项维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品牌强度因子,品牌强度等于差异性与相关性的乘积;并在后两项维度的基础上形成了品牌高度,品牌高度等于品牌地位与品牌认知度的乘积,是对品牌现有实力的度量。

4. 品牌资产引擎模型(Brand Equity Engine)

品牌资产引擎模型由国际市场研究集团(RI,Research International)开发。该模型认为,品牌资产由功能性利益(绩效表现)和情感性利益(亲和力)所组合构成。

品牌资产引擎模型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问卷,得到每个品牌其品牌资产的标准化得分。在得到品牌表现能力和品牌亲和力这2项指标的标准化得分后,进一步分解得分,以了解各因素对品牌资产的贡献。那些对品牌资产贡献最大的因素就是品牌资产的驱动力所在。

5. 品牌资产建立者模型(Equity Builder)

Ipsos ASI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强调情感性构成要素,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从消费者的认知和熟悉程度、社会认同度、与消费者生活的相关度以及优质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等6大方面构建了品牌的态度资产指标(attitudinal equity)。然后,再结合消费者的参与度,计算出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指数。与品牌引擎模型类似,品牌资产建立者模型同样解决了品牌资产如何转换为品牌价值的问题,也即品牌资产的驱动力问题。

6. 品牌动态金字塔模型(Brand-Dynamics Pyramid)

华通明略咨询公司所开发的品牌动态金字塔模型认为,消费者与品牌之间关系的形成是一个五阶段的过程。这个模型的重要前提在于,顾客的终身价值提高了其在金字塔中的层级。

首先,品牌必须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地位(presence)。其次,品牌必须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关(relevance)。第三,品牌的绩效必须达到消费者的要求(performance)。第四,品牌应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advantage)。第五阶段,品牌与消费者建立了情感纽带,消费者高度忠诚(bonding)。

7. 优胜品牌模型(Winning Brands)

优胜品牌模型由AC尼尔森咨询公司所开发。与其他从消费者态度角度评估品牌资产的方法有所不同的是,优胜品牌模型首先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观察,从消费者购买频率及其所支付的溢价的角度来评估品牌资产。

优胜品牌模型用于衡量一个品类中所有品牌的资产,并揭示在此品类中,什么是品牌增长的推动因素,以及各品牌的相对重要程度。结合品牌绩效信息以及对品牌和市场的认识,此模型可以用于为实现最大品牌资产和获利能力制定恰当的策略。

四、总结

尽管上文对品牌资产的评估模型进行了总结,但必须指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品牌资产的评估形成统一的观点和方法。上述模型中的任何一个单独的模型都无法为品牌资产的正确评估提供全面完善的答案。

以上这些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应该予以进一步的重新考量。在评估过程中,可以将多个模型相结合加以全盘考虑,把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如Y&R的电通模型,以及业务绩效方法如Interbrand包括进来,或者根据具体行业而对其做出优先选择。

参考文献:

[1] Aaker, D .A. Managing Brand Equity: Capitalizing on the Value of a Brand. The Free Press, 1991.

[2] Keller, K. L . Strategic Brand Management: Building, Measurin g, and Managing Brand Equity. Prentice H all,

1998.

[3] cim.co.uk/MediaStore/Brand_eGuides/eGuide7.pdf

[4] Aaker, D.A. (1996a), Building Strong Brands, The Free Press, New York.

[5] 209.85.129.132/search?q=cache:Rrih9nee7vAJ:省略/kuniverse/kmailers_universe/mktg_kmailers/HowStrong.htm+Brand+Asset+Valuator+YR&hl=zh-CN&ct=clnk&cd=14

[6] Market and Media Research 209.85.129.省略/default.asp%3FtrID%3D280+EQUITY+ENGINE&hl=zh-CN&ct=clnk&cd=4

[7] IPSOS MORI 209.85.129.132/search?q=cache:-cLM_KW50k8J:省略/researchspecialisms/advertising/equitysolutions/equitybuilder.ashx+Equity*Builder&hl=zh-CN&ct=clnk&c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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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数字版权管理

节目资料具有巨大的资源价值,备受众多国际媒体的重视,他们对节目资料的版权开发收益已占总收入的20%至30%。相比之下,我国保存的节目资料数量并不少,但版权开发收益却还不到1%。

节目资料的核心价值是内容资产的版权,没有版权的节目资料没有开发利用的价值,无法进行市场交换。因此要高度重视内容资产的版权确认,实现节目资料的深度开发,从根本上解决内容资产产业化的瓶颈。媒资管理工作的初级阶段应侧重于收集、保存,同时注重版权的确认转变,这是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今后数字版权管理应成为媒资的一项重点工作,即从侧重实体到实体和知识产权并重,保证库存节目版权清晰。

2.做好媒体资产价值评估

媒资评估已成为媒体变革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一般企业市值的75%以上源于无形资产,内容资产作为一种可辨识的无形资产,是媒体无形资产的最重要部分和最具开发潜质的财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2011年品牌价值95.75亿元,在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上排名第119位,在所有入选的广电媒体中排名第4位广电媒体对内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势在必行,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评估,就没有开发。随着传媒产业经营的深入发展,内容资产可以作为经营性资产进行投资、产权转让、上市融资,无论是资本层面还是运营层面,内容资产的价值评估对传媒发展都至关重要。内容资产评估可以扩大媒介自身的影响,强化品牌形象,也有助于摸清家底,加强成本管理。

(2)在库存资料的数字化信息组织过程中,需要根据价值评估结果对各类内容进行不同的价值定位。国家财政部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从市场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中进行选择。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媒体资产评估的目的都是使宝贵的历史积累转变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财富。内容资产评估是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前提,也是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如果以库存节目资料投资,与社会机构合作发展数字新媒体业务,首先需要对内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3)内容资产评估可以促进电视媒体内容产业链的变革,促使一次投入、一次产出的定制模式向重视文化产品持续价值和衍生价值的整合营销模式转换。目前,越来越多的媒体认识到媒资价值评估的重要意义。2007年,广电总局规划院调研组对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加油!好男儿》、《我型我show》、《创智赢家》、《舞林大会》四档真人秀节目的产业价值链进行了跟踪调查和评估,四档节目产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直接参与者所获得的直接经济回报评估值为39亿元。随着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当新的市场竞争、行业调整和资本运作各项挑战相继而至的时候,媒体必须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自我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内容资产为核心的媒资评估势在必行。

3.搭建节目交易平台,推行有偿使用

音像资料的使用和开发成为媒体新的经济增长点。应制定具体的收费办法,推行节目资料的有偿使用。为进一步提升媒体资产节目资料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增强成本意识,更有效地保护几代电视人辛勤劳动的结晶,确保媒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内容资源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有偿使用调控节目资源是必由之路。这一举措对细化成本核算,鼓励节目原创,提高节目资料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是媒资管理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媒资内容的产业化要求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节目资料交易平台,这是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的谋划和业内各单位的积极参与,需要高层决策者的支持,更需要媒资从业人员踏踏实实地去真抓实干。目前,中央台和江苏台等媒体以战略眼光积极地尝试推行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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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

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乎行业前途命运的根本性课题。多年以来,很多评估人习惯于告诉外界:之所以要评估,是因为根据某某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必须进行评估。然而,众所周知,法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行业存在的基础如果仅是若干法规或文件的条文规定,则该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将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知道,以公司设立为评估目的的业务是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法中对股东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对资本制度的选择曾经产生很大的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应仅要求对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行股东评估(即股东内部协商评估),并主张将法定资本制变更为授权资本制。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公司法坚持了独立第三方评估的要求,认为这比较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部分采纳了授权资本制的内容,实行较为宽松的法定资本制。尽管继续坚持了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资本制,但很多专家也认同以资产信用为基础的资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是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因为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该制度更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法定评估”之一的以公司设立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法规依据在未来是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那么,资产评估的固有基础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上层建筑总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来适应经济基础持续发展的要求,这是一个动态的发展与适应的过程。公司法要求对股东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行独立评估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该规定是与我国现阶段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协调的。

因此,从表面上看,资产评估似乎是因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产生,然而,深究其实质,我们就会发现,资产评估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并非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资产评估具有深刻的经济学基础。

二、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分析

笔者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深刻认识与系统分析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经济学原理。新制度经济学是当代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学理论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占据了最为显著的位置。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研究资产评估,可以奠定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基础,明确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上世纪中后期以来,以罗纳德·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威廉姆森(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掀起了一场革命。经济理论的三大传统柱石是——天赋要素、技术和偏好,新制度经济学家向人们证明,制度是经济理论的第四大柱石。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分析制度问题,不仅提出了交易费用等革命性概念,而且对经济学分析的一个重要前提——人的行为特征作了重新界定。简而言之,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作为当今最为重要的经济学领域,其主要分支学科有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

(二)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罗纳德·科斯教授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先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新制度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费用;二是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所花费的费用。最后,交易费用概念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和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制裁的费用,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

亚当·斯密时期的经济学家们在构造经济学模型时忽略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但现代经济学家们再也不能忽略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了。据道格拉斯·诺思教授估测,1970年美国交易部门构成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另一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估计交易费用占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的80%。这包括了全部第三产业以及第一、二产业的监管费用,诺思认为,这些交易费用是决定一种政治或经济体制结构的制度基础。

因此,现代经济运行中,研究与解决交易费用的问题是重要的课题之一。由上述交易费用的分析,不难发现,资产评估作为现代服务行业,在产权交易与资源优化配置的各主要环节中,都能够有效发挥节约交易费用的重要作用。在产权交易过程所涉及的各主要环节,如交易前期的价格谈判、价格确定,交易实现中的交易条款设定,以及签约达成以后的签约调整、违约赔偿等环节,优质的估值工作都能够发挥重要或者辅助的作用,其中,有的作用是资产评估自身功能所直接决定的,比如发现并达成交易价格,帮助订立交易条件、违约赔偿等;有的作用则是在资产评估服务过程中派生出来的,比如交易谈判,度量、界定产权和提供交易条件等。高质量的资产评估能够有效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评估是降低交易费用的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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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企业 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 质量监控 评估团队

在社会经济活动者,投资者一般寄希望于遵从独立、客观性的资产评估中介结构,以其专业、公允的资产评估结果为矿产企业与投资人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评估意见,以此满足各方的需要。影响资产评估的因素众多,有内外因素,也有评估阶段性的因素,这些环节都会因一些差错而影响一个企业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一、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

资产评估业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新型行业,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评估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监管不力等,造成许多资产评估听凭利益的摆布,无法衡量其公允的价值。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债危机,大批矿产企业因爆发财务危机而破产重整就是明证。

(一)人员素质低

目前,资产评估中缺少相关素质人才进行公允计量的判断,他们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养已经难以适应发展日新月异的社会的需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市场经济促使部分财会人员走向利益的极端,在经济利益面前,他们没有坚定自身的职业道德,而选择向“罪恶的金钱”低头。从目前调查可知,我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缺乏职业理想和从业道德,在某些时候,一些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在面对国家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很好的坚持职业道德,做出违反我国法律和会计职业要求的行为。

(二)组织结构与相关法律建设滞后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推动矿产能源企业的起飞,大批大型的矿产企业纷纷抢占市场份额,在这一波企业并购、狂欢的浪潮中,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例如资产评估制度,许多资产评估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自然在人事、利益分配及评估结果都要受制于主管部门,难以作出独立、客观、公允的评估结果。在法律建设上,没有一部资产评估法,也缺少统一、规范的资产评估准则,这就造成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主管部门的不同,评估时所采取的技术标准不一,评估结果也就无从比较,难以给予公众一个有效的评估结果。

二、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质量监控体系

08年的金融危机已经让矿产企业明白不注重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有效性,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对此,需要改变企业先前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借着这一个危机,将其转化为我国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改革,逐渐和国际资产评估系统接轨,加速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步伐。

(一)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地位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像西方权力部门中的“司法”,在执行职权上,应保持独立性。在法律上,确保资产评估结构与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法律具体规定;在行政管理上,各个行政机构应当放权自身统辖的资产评估机构,让其回归市场,由市场决定;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由于资产评估涉及范围众多,例如物价、土地、商标、建设、财务、信息等方方面,为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能力与独立地位,就应当实施分类管理,在此前提下,有我国的资产评估协会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

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方法,我认为应当从矿产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监控上进行着手,健全相关体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体系。在采取全程质量监控体系之前,应当做好物质、人才及组织上的准备工作。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机构首要推进会计核算电算化,这是目前最规范的会计体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做好事前事后工作,在会计资金运行时,认真审核,出票时,严格把关,这样就可以做到监控会计资金;最后将相关会计核算的信息进行会计公允价值计量,通过内部的规则将它在一定时间内准确公布于社会。其次,做好企业会计系统的安全保密控制工作,任何事物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它的成功运行为企业带来多到的受益,而是要慎重的考虑会计信息的安全问题。

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涉及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事前监控。事前监控主要是联络、计划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明确评估项目业务基本事项、签定业务约定书、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制定评估工作计划。事中监控。对于一个资产评估项目而言,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灵魂,具体包括: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评估培训、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和整理、整理评估工作底稿、评定估算、出具评估报告、四层跟踪监控。事后监控。事后监控主要是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归档的工作,在这一阶段中,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机构提出评估时的一些技术、管理上的不足,进而通过讨论,以此弥补其不足,不断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监控体系。

资产评估是最有效的矿产企业内部监督手段之一,这在推动企业现代化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促使建设国家化的矿产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成型和建立关键,为完善银行矿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凤元,符建华,易晓微.分行业公允价值相关性实证研究――基于A股市场面板数据[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3

[2]崔劲.抚今追昔 开拓创新――回顾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历程[J].中国资产评估.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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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森林、资源、评估、行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重要标志是:1996年和1997年由原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这三个文件为我国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理论指导,客观上推动了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业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现状分析

市场的需求,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践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拓展,都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现状还不能适应这一发展需求,具体表现在:

(一)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机构缺乏

当前,全国范围内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有三类: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由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依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林业科研院所设立的专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其他机构,如近年成立的物价鉴定机构。

1、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又有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数量极少。

森林资源资产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和特性,要求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人才具有丰富的林业知识,熟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评估面积小,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可以独立完成,但收取的费用少,考虑作业成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愿承接;如果评估面积大,评估机构无法依靠机构自身的资源完成,就需要外聘当地林业系统的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雇佣人员配合工作才能完成。但林业的各类调查所关注的重点及调查因子,与评估机构计算价值量时所关注的重点及计算因子不同。

2、对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的质疑。

依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林科院所设立的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在成立初期为当地的林业经济发展和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对评估行业的规范,法律法规的健全,其机构本身的法律地位和所出具评估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受到了质疑。虽然评估服务机构具有相当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但整体来看规模不完整、区域性强、行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机构独立性差、风险意识薄弱、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技术相对不足。因此,虽然上世纪90 年代后期的极少数省份成立了一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但能坚持从事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质业务的很少,主要从事行业咨询服务。

(二)对复合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化人才的需求量骤增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森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向价值量的转化过程。评估业务质量的高低受制于实物量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价值量转化过程,对立地的条件、地利因素等把握的经验和能力,取决于资产评估人员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

由于森林资源所具有的众多特点,例如地域辽阔,功能多样,结构复杂,管理困难等,因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除具备一般资产评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还需要熟悉林业生产经营过程,掌握林业的方针政策。这样复合性的人才,在目前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人员之中少之又少,成为制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瓶颈,随着国家林业政策对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视与大力扶持,对相关的专业化人才需求程度也大大提高。

(三)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的完整性相对滞后

我国林业的改革与开放与其他行业相比相对滞后,造成了林业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规模小、结构复杂等特点,市场交易案例的价格因受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不具备可比性和参照性。

市场发育不充分直接表现为,森林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有着较大的落差,造成对林农利益的侵害和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在有些地区,评估结果如反映森林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却不能被市场认同,反之,参照当地市场交易价格的,又不能反映森林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因此,不同的评估机构对同一项目的评估结果往往会产生较大差异。

(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标准和和方法不够科学

森林资源资产因评估目的的不同,所采取的评估方法和技术标准就有所不同,现实评估业务当中经常会出现因多家评估出现结果差异性大的问题,从而导致精准度难以保证。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引导、整合现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形成统一管理

目前,我国评估行业多资格并存、部门分割的现状制约着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暂行规定》的制定和下发,为打破这一现状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要利用这一契机,在现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基础上,从政策上加以规范、引导、整合,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才资源,统一管理,才能从源头解决管理混乱的问题,为了使评估机构具有权威性,评估机构都必须获得省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才能成立,从而规范评估行业,形成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 深化体制改革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社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市场体制为依托,才能扩展业务范围,实行行业自律,让评估行业充分利用现有林业政策和市场资源,进一步深化体制内容改革和创新,保证机构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 依法依规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高质量的评估推动林业交易价格的理性回归

评估机构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要依托相关林业政策和法规,加强林业调查和林业经营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做好实物量调查和价值量计算工作,通过切合实际,认真细致的评估工作,推动林业交易价格的理性回归,打破区域限制,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森林资源资产要素市场,实现评估与林业要素市场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随着《暂行规定》的颁布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结语

《暂行规定》其目的是为落实中央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促进林业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如何加强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管理。在本文中,作者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现状分析为依托,分析了当前市场条件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不仅促进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的进步,也有利于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魏远竹.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