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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篇1

召开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总结经验,各司其职,真抓实干,坚持不懈推进城河治理工作,以城河水环境的持续改善造福于民。

为改善城区河道生态环境,从2008年开始,我市启动实施了引水环通、河道疏浚、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城河治理五大工程。三年来,完成了姚江引水工程,累计调水1000余万方补充城区,曹娥江引水工程全面完工;疏浚城区河道76条、86公里;铺设中心城区截污管网28条、21公里;拆除河道两岸违章建筑194户、1.86万平方米;“五小”行业等污染源整治扎实推进,总体上城河水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在充分肯定了城河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后指出,城河治理虽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但是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尚未全面完成,特别是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率较低,城河水质还远未达标;同时治水长效机制和工作创新探索不够,管理缺位现象亟待改进;城河治理工作同市民愿望和建设一流幸福家园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宜居品质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城河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全面总结前三年城河治理工作经验,坚持不懈、扎实有效地推进城河治理工作,尽快改善城河水环境,造福广大市民。

强调,要按照巩固基础、深化机制、拓展提升的总体思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下阶段城河治理工作。要深化完善城河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年度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区域职责分工,建立“河长制”,形成“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建立有效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城河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加快推进四灶浦拓疏工程、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和截污纳管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早建成早投用;完善水体流动方案,不断加大调水频率,促进水体有序流动。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区域性工业污染、“五小”行业等污染源综合整治,防止污水偷排和违章搭建反弹。要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护水公益活动,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城乡水环境。

篇2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指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结考核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按照《“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办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协调指导组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考核打分,并向市考核办报送了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研究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并已形成书面经验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拟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治”建设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等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县和市直部门视察,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影响和推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陈家金分别对视察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

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按月份排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年的法治建设主题确定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等30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五、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

制定《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系统内确定了1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典型培养,确保项目落实。特别是,为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完善,研究制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前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出台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法治”建设纲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使规划与“法治”建设第二阶段的行动进程和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是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召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法治”建设大培训。举办“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从司法部、江苏、浙江、省厅或高等院校聘请法治建设专家,为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授课,提高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继续举办“法治建设大讲堂”,协调各协调指导组牵头单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莅淄讲授有关法治知识。

篇3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宁可事前挨人骂,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确保我市经济“保稳促调”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大型工程建设、电力等工矿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各有关单位在抓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工矿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工程建设、临水临崖路段、交通运输

企业、出租车、水上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公用设施、市区公共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山塘、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水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山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20日前)。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以下简称各牵头单位)要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广

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期间,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和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年11月份)。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当地乡镇(街道)和牵头单位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及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汇总(附件2、3)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原则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数要相一致);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首先要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发生人员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告诫和强制培训,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因隐患排查疏漏或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采取责任倒查,严厉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程运输等行业(领域)要以开展非事故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针对隧道、桥梁等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结构工程众多、工程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等特点,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大型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科学严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日巡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工点,一律停工整顿,形成“督查一项、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的专项督查机制,全面落实应急保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销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都要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治,确实难以停产整治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治理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重大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重大隐患不演变为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摘牌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举报奖励制、重点单位联系制、信息报送制、定期通报制、挂牌督办制等

篇4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手段。为此,几年来,我们扶余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部门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广泛、脚踏实地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步一个新台阶,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水平,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制化进程。下面,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把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作法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做以介绍。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恢复县制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第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围绕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工作,依照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组织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医药卫生等执法部门,开展各类经常性地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治理活动。自*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打假12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近300万元,捣毁了长春岭土炼油窝点,依法制裁了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税收专项治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偷、抗、欠税行为,尽量减少了税款流失的漏洞。三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制定规范,

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推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具体,管理规范,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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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模式;清河项目区

中图分类号 S15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241-02穆棱市地处黑龙江东部低山丘陵区,地形复杂多变,区内大部分耕地属于坡耕地,严重的水土流失给项目区人民群众带来影响和危害。水土流失治理可使当地的生态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当地群众要求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愿望十分迫切,积极性非常高。穆棱市委、市政府历届领导班子都非常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穆棱市在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中能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寻求水土保持治理新模式和新途径,并积累了丰富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取得可喜成果。1994年6月17日,水利部在穆棱市磨刀石镇召开全国“五荒”(未治理小流域)拍卖现场会。对“五荒”进行拍卖,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中。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进行推广,并出台相应的地方文件规范“五荒”拍卖程序和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由“不抓水保没出路,抓不好水保没退路”提高到“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的高度;抓住机遇,加大治理力度,2000年抓住穆棱市被列为全国退耕还林试点市的机遇,坚持退耕一次到位,逐年分步治理,长期实施管护,加大退耕力度,一次退耕1.2万hm2。多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穆棱市已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在监督执法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坚持每年4月开展执法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加强执法宣传,基本扼制水土保持违规、违法案件的发生,对保护水土保持成果起到保障作用。目前,全市治理保存面积累计达到8.87万hm2,占水土流失面积(15.30万hm2)的58.0%,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连续多年荣获全省水土保持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荣获国家级生态项目区称号,2003年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国家农业开发办公室同水利部一起启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穆棱市积极争取,被批准立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穆棱市第一期工程选择在清河建立项目区。

1 清河项目区的地理位置、区域概况

清河项目区位于穆棱市北部,地处长白山脉向东延伸的老爷岭山脉,地理位置在东经130°25′36″~130°35′59″,北纬44°43′52″~44°54′39″,总面积为204.71 km2,包括穆棱市八面通镇、下城子镇和马桥河镇3个镇的 9条小流域。项目区呈南北走向,形状狭长,南北长约28.4 km,东西宽约10.8 km,属穆棱河流域。

1.1 地貌、地质

地貌属于低山丘陵类型。地势特征南高北低,东西高中间低,海拔高度300~612 m,地形起伏较大,坡度较陡,山顶浑圆,有较大面积的台地,丘陵毗连,地形较复杂。从地质构造看,项目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基岩主要是大面积分布的花岗岩,还有中酸性火山岩及零星的玄武岩、变质岩,土层薄,成土母质均为岩石风化残留物、坡积物、沉积、冲积黄土状亚黏土地,是山洪和泥石流易发区。

1.2 土壤、植被

土壤是水土流失发生的对象。土壤类型不同,土壤的透水性、抗蚀性、抗冲性等也不同。项目区内土壤以暗棕壤、草甸土和白浆土为主,有小面积的沼泽土,暗棕壤主要分布于山间林地和坡耕地,草甸土和白浆土主要分布于山前台地和河谷台地,沼泽土主要分布于河滩沼泽地。垦植之初,坡耕地表土层厚度在30 cm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在6%以上。随着开垦年限的增长,水土流失加重,现在坡耕地有机质含量在2%~3%,大部分坡耕地表土层厚度在10~20 cm。暗棕壤土层薄,渗透性好,结构性差,表土疏松,底土黏重,底土为黄沙或岩石,上部植被一旦破坏,极易产生侵蚀,形成砂石景观,多年耕翻,形成犁底层,透水性差,为项目区主要受蚀土壤。白浆土表土层薄,土壤结构不好,理化性质差,质地黏重,通透性差,容易产生水土流失。草甸土和沼泽土集中于坡度较小的河谷地势低缓地带,有机质含量很高,但由于项目区降水集中,其表土层薄,同样极易发生侵蚀。

项目建设区内林地主要是人工林和次生林,林草覆被率低,林分质量差,由于垦植指数高,缺少林草庇护,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1.3 坡度组成

项目区总面积20 470.80 hm2,土地坡度组成<3°的有3 504.07 hm2,占总面积的17.1%;3°~5°的土地有4 458.92 hm2,占总面积的21.8%;5°~8°的土地有6 606.88 hm2,占总面积的32.3%;8°~15°的4 858.39 hm2,占总面积的23.7%;15°~25°的土地有1 042.54 hm2,占总面积的5.1%。

耕地总面积11 629.57 hm2,坡度组成<3°的2 294.90 hm2,占总面积的19.7%;3°~5°的耕地有3 108.60 hm2,占总面积的26.7%;5°~8°的耕地有3 545.70 hm2,占总面积的30.5%;8°~15°的耕地有2 108.10 hm2,占总面积的18.1%;>15°的耕地572.20 hm2,占总面积的4.9%。

1.4 气象水文

项目区地处中纬度亚洲大陆东部,属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气候炎热,雨量充沛,年均气温在2.5 ℃。多年平均≥10 ℃活动积温2 570 ℃,日照时数2 600 h,太阳总辐射量为115 kJ/cm2,无霜期为125 d。多年平均降水量530 mm,最大降水量730 mm,最小降水量150 mm,降水年内分配不均,6—9月降水量390 mm,占全年的70%以上。夏季降水集中,雨强大,极易造成土壤水蚀。

1.5 人口劳力

项目区涉及穆棱市八面通镇、下城子镇和马桥河镇3个镇,人口2.37万人,农业人口2.36万人,农业劳动力1.40万人。农村各业生产总值2.57亿元,年纯收入7 24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3 056元。

2 水土流失灾害和水土流失程度

2.1 水土流失灾害

项目区是黑龙江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沟壑纵横,每遇暴雨极易产生高强度汇流,形成山洪和泥石流,冲毁房屋,冲断桥涵,淤堵铁路。1991年7月,区内发生洪灾,鸡马公路被冲毁,交通中断,厂矿、林业停产、居民停电,城鸡铁路被泥沙淤泥所埋,运输中断达15 d之久。因水冲沙压,原本平整的沃土布满了沟沟壑壑,部分良田上覆盖厚度超过1 m的沙砾荒漠,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1-3]。

2.2 水土流失程度

水土流失面积为11 099.75 hm2,占项目区总土地面积的54.2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2 769.20 hm2,中度侵蚀面积为3 914.90 hm2,强度侵蚀面积为3 908.73 hm2,极强度侵蚀面积为505.92 hm2。沟壑密度0.74 km/km2,侵蚀模数3 700 t/(km2·a),侵蚀类型主要是水蚀。按照穆棱市水土保持十年规划,项目区属北部低山丘陵中度水蚀治理区。

3 取得的经验及主要作法

3.1 典型示范

项目区内通过3年的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性地提出“复合式地埂植物带”工程,总结出布设“三道防线” 、“层层拦截”、“波浪式作业路”和“坡面工程与治沟骨干工程相连接”等综合治理开发经验,均取得非常好的治理效果。这些小流域通过治理,改善生态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调动群众治理开发水土资源的积极性,对项目区各地产生了良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4-6]。

3.2 坚持治理开发结合,正确处理“三个效益”的关系

突出生态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定不移地把水保生态效益放在水土流失治理的第一位,坚持综合治理与封育保护结合,人工治理与“自我修复”并举。目前,项目区累计封山育林面积达到1 875.33 hm2,发展水土保持林1 345.41 hm2、经济林46.64 hm2、人工种草138.34 hm2,林草覆盖率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12%提高到现在的28%。项目区内小流域全部得到不同程度的有效治理,拦蓄地表径流达到70%,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使多年不见的鸳鸯、野狼、黑熊等野生动物在不同流域相继出现,再现了昔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向山川秀美治理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注重经济效益,实现以调整保治理“双赢”。始终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以调整保治理,解决水保工程用地减少耕地面积对农民经济收入的影响。发展埂带经济,使农民减地不减收[7-8]。尝试各种埂带植物,寻求经济价值高的固埂植物,增加农民收入,紫穗槐、黄花菜、刺五加、刺老牙等栽植数量正逐年增加,其收入是同面积种植大豆的2~5倍,很受农民欢迎。

兼顾社会效益,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坚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防洪度汛的第一道防线和农业抗旱的根本性措施,整体推进与重点治理结合,快速提高治理的社会效益。

4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投资

实施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水平梯田143.36 hm2,改垄1 921.00 hm2,地埂植物带2 752.99 hm2,复合式地埂植物带1 770.00 hm2,生态修复1 875.33 hm2,治理开发荒坡荒沟,发展水土保持林1 345.41 hm2,经济林46.64 hm2,人工种草138.34 hm2,谷坊1 630座,浆砌石谷坊293座,沟头跌水115处,蓄水池2处,作业路53.30 km。

项目建设总投资2 287.2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 434.5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07.67万元,生态修复17.63万元,独立费用197.95万元,预备费129.47万元,约投资22.88万元/km2。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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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立新,陈英智,董景海,等.论宁安市卧龙项目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局[J].中国水土保持,2011(1):26-27.

[3] 李立新,陈英智.东北低山丘陵区土地资源评价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J].水土保持通报,2004(4):85-87.

[4] 托亚,王柠.呼和浩特市黄土丘陵沟壑区米麻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探讨[J].内蒙古水利,2010(4):55-56.

[5] 王国庆.黄土丘陵沟壑区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的水文效应[J].水土保持学报,2002,16(5):87-89.

[6] 袁晖,余波,杨波.浅论退耕还林与水土保持学的相互关系[J].四川林勘设计,200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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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品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等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无证市场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区商贸旅游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整治对象为3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和无证经营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3家重点市场的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提升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到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

召开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对市政府确定的3家专项治理重点市场,相关镇、街道要逐家制定整改方案,于5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5-8月)

1、自查自改。各镇、街道要在目前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市场基本情况进行再次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建立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组织各市场业主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市场业主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理念,于6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并认真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照整改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集中排查。由*消防大队、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各镇、街道及公安、安监、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认真履职,加强联动,对市场有关行政许可文件和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建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每个市场均要认真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登记造册建档,于6月1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内容包括:

(1)违章搭建中将几个独立市场建筑连在一起;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的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

3、隐患整治。6月20日开始对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对存在无证经营的市场,立即责令其停业。对3家重点市场应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区拆违办牵头,各镇、街道,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

4、推进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隐患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9年9月)

区政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帮助,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五、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或在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查处;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区商贸旅游局:负责参与制订市场消防安全治理方案;配合工商*分局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对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协调浙江食品市场的搬迁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巡查,对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及撤村建居区域内的市场存在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76号)有关规定实施。

区安监局:配合做好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市场或商户无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行为实施打击。

工商*分局:负责规范各类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后,对不具备营业条件的市场依法不予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延期手续,停办场内经营户一切证照。

规划*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建筑物的规划审批情况;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用地情况;做好集体土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和移交,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供电局:负责对市场的电器线路安装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电气线路整改,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协助开展联合执法。

*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场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场依法责令停业处罚;负责对市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负责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等消防设施的推广和相关政策的制订实施;指导辖区市场特别是浙江旧货交易市场、浙江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和市场提升改造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的属地管理工作。

六、加强信息反馈

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信息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和典型执法案例。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6月8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花名册》(附件2)、《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照整改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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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

为加强跨区域河流管理保护合作,建立完善沱江、涪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我县与…签订了《……河长制跨界合作协议书》,与…签订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管理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签订了《全面推进…河河长制工作合作备忘录》,加强了对接合作,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治理工作,形成“河长推动、区域联动、上下互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全面加强部门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共商解决重大问题,把“分头治水”转变为“联合治水”,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

二、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监管的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县内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同时与…、…、…等县区多次切实开展好联合巡查,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机制。我县与…、…、…等地河长制办公室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互通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水、雨情监测信息,定期或不定期会商雨情、水情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探索建立流域治理方法和模式、环境管理与监督、流域水文信息、技术人员交流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情报共享。

(三)进一步深化联席会议机制。我县进一步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和与…、…、…等地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参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坚持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的工作原则,总结联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部署下步工作,研究解决关系到流域生态共建共治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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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并重努力提高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手段。为此,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部门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广泛、脚踏实地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步一个新台阶,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水平,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制化进程。下面,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把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作法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做以介绍。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1996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2000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第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围绕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工作,依照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组织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医药卫生等执法部门,开展各类经常性地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治理活动。自1996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打假12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近300万元,捣毁了土炼油窝点,依法制裁了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税收专项治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偷、抗、欠税行为,尽量减少了税款流失的漏洞。三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制定规范,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推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具体,管理规范,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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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达标年”。上半年,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市整治办的指导下,围绕我市“建设世界田园城市”宏伟战略目标,以“完善、优化、提升、示范”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消除盲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打造靓点。在市文明办、市治理办组织的今年第一次综合测评中,高新区取得六个第一,即总分第一,街道管理、社区院落管理、河道管理、菜市场管理、工地管理测评成绩均列第一名,高新区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制度建设

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多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工作思路,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敬刚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指示要“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长助理、管委会主任韩春林专门组织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要求高新区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打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民生”问题。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杜必强多次率队查找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死角和盲点,查出问题40余个,并根据不同情况和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明确了解决办法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建立问题库,及时整改督办、交办事件及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和市上的督办件等,局领导亲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解决问题。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及时向治理办成员单位传达了高新区有关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会议精神,同时通报了市委、市政府近期对部分干部的处理情况,使各成员单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持高度重视状态。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高新区5个街道办事处共调整了4个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二、治理“七乱”行动,取得明显成果

为确保城乡面貌进一步明显改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高新区有针对性地提出“六个一遍”的整治措施,即:所有道路整修一遍、所有社区院落整治一遍、所有广告、商招、店招清理一遍、所有待建土地整理一遍、所有建成5年以上农迁房外立面粉刷一遍、所有公共厕所和社会化厕所整改一遍。集中开展“七乱”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高新区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进行管理,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监察局按规定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察和行政效能的督察工作;城管环保局承担市容秩序、店招广告、市政环卫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扔、乱搭乱建”的整治;经贸发展局负责水域环境的管理,对“河道乱污”进行整治;国土分局负责已拆除尚未移交的闲置土地范围内的裸土覆盖,并对拆迁工地打围管理;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划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的管理并对“工地乱象”进行整治;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街道工程项目的实施、市容秩序管理、院落整治等工作;高新区提供保障经费,切实做好车辆不乱放的治理问题,多次邀请成都市交警一、三、六分局领导深入社区商议协调解决车辆乱停的办法。

在治理“七乱”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80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清除“牛皮癣”1万余处,清理“乱摆摊”8000余次,累计疏淘河道沟渠130余公里,清理淤泥垃圾10余万吨。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及“七进”活动

一是在原有100人的基础上再增加50名“文明劝导员”,2人1组分散到大街小巷对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劝导,同时,向沿街商铺店主、过往路人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行参与城市清洁日活动。1月28日,市治理办、高新区治理办、文明办、团工委、芳草街办、紫竹社区居委会在紫竹社区共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联谊活动”。5月21日,高新区治理办会同文明办、机关工委组织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紫竹广场、肖家河步行街等5个地方设立宣传点,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意识。

四、发挥示范效应、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

为贯彻5月12日全省“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成都高新区选择5个街道办事处、10条 道路、100个院落、1000家商铺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

6月23日,在《成都日报》的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报道中,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芳草街道办事处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办事处,肖家河正街、肖家河中街、肖家河北街、玉林西路、火烧堰、紫荆西路、安远路、新乐北街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

五、打造特色靓点街区,提升城市品牌价值

继续对肖家河中街、火烧堰、玉林西路、紫荆西路等街道的立面、地面、楼面、屋面、店面进行“三维五面”综合提升治理,从“以点带面”的治理思路,带动街区周边的社区、院落环境的综合治理,提升周边整体形象,其中火烧堰、玉林西路成为精品、在全市起到了优先示范。

六、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区品质

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目标,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已完成摸底河(出口加工区段)河道疏淘工作,共清淘河道6400米,淤泥3200立方米,垃圾480立方米;启动肖家河特色水街打造项目,重点打造肖家河湿地公园、大源水系等一批特色靓点;启动了雨污分流工作,重点推进排水接管地理化数据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的水务机制,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七、持续开展出入城通道、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彻底解决盲点、难点问题

围绕加快天府新城和世界一流园区建设,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方针。在对天府大道(高新段)、成灌高速(高新段)、成雅高速(高新段)、机场高速(高新段)四条道路的治理范围的基础上,把途经高新区区域的红星路南延线、成新大件路纳入了出入城通道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

一是拆除成雅高速高架桥下约70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并对机场路以北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清理垃圾和建渣、疏通边沟并修复保坎,铺设人行道,实施道路硬化,同时完成约1.5万平方米的绿化景观建设和平方米的游园建设;二是实施成新大件路三环路至机场路段约1公里道路拓宽改造,并完善绿化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对新南社区西侧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的闲置空地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1.5万平方米;三是对红星路南延线接绕城高速出入口周边大量建渣和垃圾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4万平方米;四是完成天府大道与盛锦一街节点景观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完成天府大道中段人行道铺装8000平方米;五是完成成灌高速接绕城高速出入口两侧和电子科大新校址周边园林景观建设20余万平方米。

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中,以火车南站站后拆违为突破口,以治理“七乱”为抓手,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狠抓不放,从去年起,共计拆除铁路沿线违章搭建约20余处,面积约1.5万余平方米。对体育公园后侧成昆铁路桥下约4500平方米的脏乱差区域进行清理,建设了生态停车场,解决了新北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对新南小区与成昆铁路旁,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闲置地块实施绿化广场建设,设置大型的农迁社区集会场所、林荫树阵、运动健身设施、厕所等多种利民、便民设施;对剑南大道西侧成昆铁路桥下约225亩闲置地块进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将于年内开工。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湿地公园,达到中水日处理能力10吨的规模。

八、强化市政环卫设施维护,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一)强化清扫保洁路段责任到人落实制度(定人、定段、定岗、定时),解决环卫清扫保洁中存在的盲点。同时,为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网络平台对环卫清扫、“门前五包”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按照环卫清扫路段责任制的要求,对道路两侧无人管理的空闲土地内积存垃圾以及长期无人管理的卫生死角等进行综合治理,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中心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试点生活垃圾直运的基础上,今年又在石羊、桂溪涉农街道办事处进行推广,实现垃圾清运无缝对接,减少二次污染。

(二)深入推进公厕示范管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三星级标准对直管公厕进行改造和管理,并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公厕的监管,督促其免费开放;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加油站、公交客运站、医院、大型卖场等社会公厕的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公厕管理方式,利用原城区垃圾中转房改建成公厕,完善了市政设施,方便了市民生活。

(三)整合机制,实现环卫清扫和园林保洁一体化。计划从今年起将公共绿地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委托给该区域的环卫公司实施,实现工作一体化,解决因管理交叉出现园林保洁不及时的局限。

(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办法》、《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对景明路、孵化园北干道等破损道路进行修复,调整、更换人行道彩砖。

九、强化工地管理,源头治理扬尘

(一)推行“四共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即:共同审批、共同验收、共同奖励、共同处罚。联同规划建设局针对即将开建工地,召集建设方、施工方负责人召开“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会议”。传达规定和要求,进行“政策交底”。待开工条件完善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开工条件的项目,给予办理《渣土开挖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许开工。

(二)推行“四坚持”制度,形成全面控尘治尘局面。即:坚持治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全天候24小时跟踪执法制度,坚持滚动洒水降尘制度,坚持工地规范化管理跟踪检查制度。

(三)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制度,形成专业化防尘治尘局面。由专业环卫公司配备专职人员对工地出入口实施全天候动态管理。同时,对施工工地运输车辆超载冒载的监管,确保道路整洁。

(四)并继续推进道路、绿地及空地扬尘治理“三大工程”。完成永久性景观化植绿约33万平方米、空地临时植绿60万平方米,对2700余亩待建土地进行了1万5千米打围和平场覆盖处理,对府城大道1000余个行道树裸露树池使用高分子盖板覆盖,对辖区内1000余米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出动2万余台次洒水车进行了日常和应急洒水降尘保洁,彻底解决道路、绿地和空地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着重制度建设,切实调动工地及环卫公司治理扬尘积极性。制定了《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物业化管理经费补贴考核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管理奖励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将部分建筑垃圾处置费作为补贴用于奖励先进工地及环卫公司,做到了收放自如、奖惩逗硬,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管理难问题。

(六)积极探索治尘新方式,通过社会化建绿方式,对已征待建地块,通过委托承担公共绿地维护管养企业实施固定绿化建设和建苗圃。对工地待建地块委托专业公司,开展现代农业种植,既管理好了空闲地,消除了尘源,又节约了财政资金。

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良好市容秩序

(一)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及“7.16”工作制。从年初开始,采取守巡结合、错时执法的方式,开展“夜间集中整治行动”。每天晚上8点-24点,由处以上领导带队,对神仙树南路、神仙树北路、新光路、肖家河北街等夜间商贩集中的点位进行整治,出摊占道、流动商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又开展了“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对商家越门占道经营、游动商贩、橱窗牛皮癣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针对大世界、神仙树商贸中心、紫荆电影城周边商招店招未规范设置、材质档次低等问题,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实施提档升级改造。加大非法户外广告和商招店招清理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已发出景观容貌督办件6份,拆除各类非法户外广告15块、拆除非法布幅广告40余处、清理“牛皮癣”广告400余处、整治招牌47余处、拆除非法设置指路牌10处,拆除面积约420平方米,营造出良好市容环境面貌。

(三)创新商招店招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道主体作用。按照街道办事处“提前介入”的管理模式,根据《成都市商招店招设置规范》要求,做好前期规划和方案设计储备,报城管环保局审定后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商招店招设置审批和验收(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或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利用建筑物20米以上立面设置商招店招审批除外),经审批和验收合格的商招店招资料报城管环保局备案。同时,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对店招商招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查处不规范设置的商招店招及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宣传广告、布幅标语,清理橱窗式牛皮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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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镇场管办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制订实施意见,围绕工作目标,健全长效机制,狠抓治理落实,通过近半年的强力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成绩

(一)狠抓阵地建设

1、配齐配强场管队伍。今年2月中旬,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治理工作实际决定对场管队伍进行调整,由一名副镇长任场管办主任,两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任副主任和抽调了两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场管工作队伍,新组建一支8人组成的城管巡查队,直接由场管办管理。

2、增加清扫保洁人员。针对场镇人口流动量大,场镇战线长,街面破损严重,保洁难度大,居民卫生意识差的实际,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彻底改变保洁难的问题,配备场镇保洁员11名,其中新增4人,实行定员定段定责任,白天不间断保洁,晚上8—11点进行清扫,新增保洁经费2万元,政府支付保洁队伍的经费__到5万元。新增农村保洁员46人,确保每村每条硬化路上有保洁员,厂矿、单位保洁人员41人,使全镇各类保洁人员__到100人。

3、落实镇级联动。一是建立和完善镇、村、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保洁机构。二是加强对口联系,镇级领导、村(社区)领导,单位部门对口联系一个村(社区)、一条街的机制,进一步落实镇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度,实行目标任务分片包干,长期监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测评、考评、共建、共管的协调机制。

4、加强硬件设施建设。①环卫所重新购置8台手推车,配置环卫雨衣和环卫工作服装。②新增垃圾池135口。③维修公厕2口。④维修垃圾场下水管网70m。⑤设置车辆禁放警示牌5个,治理责任区域牌6个,市场划分标识牌3个。⑥设置临时停车点3个。⑦投资2万余元,重新打造场管办的上墙资料,对外展板及两台锁车器,7把两轮车锁车器。⑧新建临时停车场1000平方米。⑨投资1万余元购置城管队伍春、夏服装共计24套。⑩投资2.5万余元,疏通500m河道,1800m下水道,清理淤泥13200余立方,铲除牛皮癣1453处,清洗门面1685间。

(二)落实宣教机制

1、党政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单项考核,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先后召开治理专题会12次,现场会7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

2、加大宣教力度。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大会,制定了全镇的整治宣传方案,通过印发《重拳出击,整治城乡环境行动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告》、《告全镇人民书》、《场镇公约》、《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书写标语156幅,固定标语30幅,办专栏8期,出动宣传车28台次,发放镇治理办工作人员联系卡10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10个,大型钢架宣传展板一个,便民广告栏3处。组织千名学生到场镇进行文明劝导及百名镇、村(社区)干部和单位干部深入到场镇和农村逐家逐户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落实门前四包。建立健全了镇与社区、单位、部门、厂矿负责人的责任机制,社区与住户、门市业主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明确“四包”范围,落实“四包”责任,镇治理办与镇爱卫办每月进行考评,评出“清洁”与“不清洁”,每季度镇纪委、镇目督办、治理办对辖区单位、企业、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分别授予 “流动红旗”与“黄牌警告”,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单项考核。到目前,已有一家中心级单位被授予“黄牌警告”,其单位负责人已被诫免谈话。

4、组建信息平台。通过镇党委、政府的社会调查,决定组建一支由老领导,各级代表,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老同志作为城乡环境治理宣讲员,场镇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让他们对城乡环境治理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组建一支文明劝导员队伍,进社区入农村进行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劝导,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对环境治理做出每个学生应尽的贡献。

5、加强文明素质培训。镇治理办在村(社区)、单位、部门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

的意义、新风倡导工程、八荣八耻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文明素质培训,参训人数__1万余人次,表彰文明单位6个,卫生单位8个,文明家庭15个,文明新风好居民26人,见义勇为好公民3人。 (三)加大五大秩序整治力度

1、强力整治市场秩序。场镇共有大小街道12条,商家1500余家,治理前乱摆摊、乱占道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农贸市场两通道占道十分严重,百姓怨声载道,加之撑杆搭蓬、固定蓬甚多,导致行人拥挤,小偷频繁,治理办通过宣传发动,批评教育,划行归市,归点,强力整治的原则,纠正违规占道经营150余家,现场处罚一家,拆除场镇各类蓬架250余个,临街灶台15个。场镇所有固定摊位一律在门市内经营,流动摊一律在指定地点或农贸市场内经营。水果、粮食、竹市场一律在规划区域内交易。通过强力整治骑门摊,占道经营在一周内彻底治理完毕,目前场镇市场规范有序,获得百姓一致称赞和好评。

2、严管交通秩序。全镇共有过境班线车35辆,农客车9辆,三轮车27辆,两轮车300余辆,平均每天车辆流动在100台以上,车辆在场镇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十分突出,治理办通过宣传,现场锁车、处罚,规范停车点,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加大巡查力度,使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得到规范。整个上半年共纠正各类违章车辆160余台次,批评教育220余人次,现场处罚80余次,对故意顶风作浪,目无法纪、损坏锁车器的3人分别移交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强力整治非法客运的三轮车,已割蓬12辆,自行切割11辆。目前,我镇车辆停放有序,非法客运三轮车基本杜绝。

3、整治卫生秩序。针对场镇基础设施差,保洁难度大,镇治理办一是增加保洁人员;二是提高保洁人员待遇;三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实行定员定时定地段;四是落实单位治理卫生死角责任;五是增添基础设施,新建垃圾池,更换手推车;六是组建文明劝导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进行劝导、监督;七是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4、整治治安秩序。落实治理办、派出所、法庭、司法、综治办五家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对辖区治安秩序进行摸排、专项治理。组建了场镇治安巡逻队和各村的治安巡逻队,确保了全镇平安,震摄一批蠢蠢欲动的人。

5、治理建筑秩序。为确保建筑工地不乱堆、乱码,镇治理办采取一是打围作业;二是及时清运;三是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四是主动缴纳占道费,尽量不占或少占公共区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治理决心不大,由于只顾及场镇,未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位重视,导致连续通报批评。

2、治理办监督力度不够,城管队伍责任意识不强,自我约束力差,环卫队伍保洁效果不够理想,农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保洁效果差。

3、各村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领导重视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4、场镇战线长,缺乏交通工具,导致工作相当被动。

5、场镇基础设施差,群众意见相当大。

6、环卫车已坏,无法清运垃圾。

三、20__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对治理成果进行巩固,确保不反弹。

2、进一步组织两支队伍加强学习,逐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3、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设备。

4、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场镇基础改建工作。

篇11

福建省龙海市地处闽东南沿海,与厦门接壤,是福建对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口岸。“十一五”期间,龙海市财政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地方财力持续增强,极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财政收入大幅攀升。不断深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源跟踪监控和稽查,勤征细管保障收入质量。五年间,全市财政收入迈上两个大台阶。第一个台阶: 2007年财政总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达到23.1亿元,比2006年的18.75亿元增加4.35亿元,增长23.20%;第二个台阶:2009年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大关,达到31.34亿元,比2008年的27.73亿元增收3.61亿元,增长13.02%,平均每年增加收入3亿多元。财力的增强,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15年保持全国百强、福建十强县(市、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财政支出惠民利民。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公共财政的亲民、恤民、富民的人性化倾向日益显现。五年来共投入社会保障资金共计6.22亿元,强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完善城乡低保、特困户救济、计划生育、医疗救助等制度,健全惠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资金监管成效突出。开展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实施政府采购1551宗,节约资金1012.3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益1438.24万元。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财务大检查活动,有力地规范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扎实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试点工作,落实强农惠农资金31.84亿元,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得到国家部级和省级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各级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资金监管工作经验得以在全国推广。

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实施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5亿元,有力地保障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2009至2010年共落实补贴资金3181.27万元。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2009至2010年共评审项目100个,节约财政资金1.52亿元。

回顾“十一五”成绩明显;展望“十二五”任重道远。

广培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好财政政策的“引子”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深度推进县域财源建设,主攻工业支柱财源,巩固农业基础财源,培育第三产业新兴财源,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财政经济良性互动。

篇12

一、大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采取“六个一遍”措施,治理“七乱”成效显著。按照“六个一遍”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8000余台次、人员1万余人次,清除“牛皮癣”1万余处,清理“乱摆摊”8000余次,疏淘河道130余公里,清理淤泥垃圾10万多吨,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大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及“七进”活动。增加了50名“文明劝导员”,积极组织开展了专项活动。1月28日,会同市治理办、区文明办等在紫竹社区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联谊活动”。5月21日,会同区文明办、机关工委等部门在紫竹广场、肖家河步行街等设立5个宣传点,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得到了社会广泛参与,有效提高了市民的公共卫生及环保意识。

(三)打造特色靓点街区,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对肖家河中街、火烧堰、玉林西路、紫荆西路等街道进行了“三维五面”综合提升治理,启动了5个街道办事处、10条道路、100个院落、1000家商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6月23日,《成都日报》对肖家河、芳草街被列为市示范街道办事处,肖家河正街、中街、北街、玉林西路、火烧堰、紫荆西路、安远路、新乐北街被列为市示范街道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持续开展出入城通道、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彻底解决盲点、难点问题。拆除了成雅高速高架桥下7000多m2违法建设,实施了成新大件路三环路至机场路段拓宽改造,完成了天府大道中段人行道铺装等工作,先后完成园林绿化景观建设27万多m2。以火车南站站后拆违为突破口,将体育公园后侧成昆铁路桥下脏乱差区域改建成生态停车场,解决了新北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对新南小区与成昆铁路旁约1.2万m2的闲置地块实施了绿化广场建设。

(五)强化工地管理,源头治理扬尘。建立了“四共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落实了“四坚持”制度,形成全面控尘治尘局面。推行了工地物业化管理制度,形成专业化防尘治尘局面。实施了扬尘治理“三大工程”,完成植绿93万平方米,对2700余亩待建土地进行了打围和平场覆盖,覆盖树池1000余个,道路硬化1000余米。制定了《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办法等,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管理难问题。探索了治尘新思路,对已征待建地块,引入社会资金建绿,消除了尘源,节约了财政资金。

(六)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良好市容秩序。开展了“夜间集中整治行动”,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对大世界周边商招店招实施了提档升级改造,加大了非法户外广告和商招店招清理整治力度,营造了良好市容环境。在新北、新南小区等夜间烧烤集中地段,由街办牵头划出一块空地,用于夜间商业活动,有效缓解了市容秩序压力。

二、强化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

(一)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对景明路、孵化园北干道、元华路等沉陷破损路面及人行道实施维修约1800m2,更换路沿石约500m2。对108座桥(涵)进行了管理维护,并对新接桥梁进行结构性检测。对天府大道沿线50米范围既有建筑景观照明实施统一控制改造并实现全面亮化。4月1日,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市场化管理现场会在高新区召开,高新区的做法得到了市城管局及各区(县)的肯定和好评。

(二)顺利推进了中和辖区的市政设施管理。组织人员对中和辖区市政、环卫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中和辖区1500余盏路灯设施老化、破损严重,大部分电缆故障且敷设不合格等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处理,亮灯率从60%提高到97%,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将5座城市桥梁纳入日常管理。

(三)环卫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管委会审定价格,与10家环卫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从今年2月1日起,将环卫公司合同经费普调12.5%,提高了环卫工人工资,稳定了环卫队伍,保证了环卫作业质量。在石羊、桂溪等涉农街办新安装果屑箱1700个,试点了生活垃圾直运,实现了垃圾清运无缝对接,减少了二次污染。按照三星级标准对直管公厕进行了改造,并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公厕的监管,督促其免费开放。

三、大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一)大力实施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增建污水管网200米,整治小流域800米,疏淘淤

泥300方,完成了金牛支渠锦城学院雨污分流工作,全面关闭了金牛支渠的排污口。(二)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和执法。完成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19件、试生产批复8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6个、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48件,受理审核排污申报40余份,办理排污许可证30家。出动执法车辆103台次,执法人员315人次,检查企业191家次,有效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受理和处理环境污染投诉71起征收入库排污费554.2万元。完成了160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6条小流域入境断面月度例行监测。

(三)污普城考等工作顺利推进。完成了117家企业、3家污水处理厂数据收集、整理和相关报表的填报,污普质量名列全市前茅。完成了年度环境统计和“城考”等工作任务。利用平面媒体和4·22地球日、6·5环境日,大力开展了环境宣传。

四、强化林业和园林管理工作,推进天府新城建设

积极开展了春季植树造林宣传,完成义务植树13万余株,护树2.1万株,为年目标任务的72%。完成新增绿地28万余平方米,为年目标任务的93%。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城管环保工作将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努力营造清洁、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争取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测评“三连冠”。

一是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民心工程。重点抓好一、二环路及高新大道广告、商招、店招清理整治、待建土地植绿、扬尘整治等工作。

篇13

淡水河、石马河(以下简称“两河”)污染整治在2012年底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效,然而两河的水质仍然处于劣V类,距离2020年“两河”水质优于地表水IV类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

因此,2013年2月6日,第十二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产生伊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两河”整治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要把“两河”污染整治继续列为本届五年任期监督工作的重点,同时引入第三方对“两河”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以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两河”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诊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实现“两河”2020年整治目标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也为全广东省其他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提供经验。

引入第三方对人大督办的政府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估,这在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中是第一次,是新时期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一项扩大公民、社会有序参与的具体举措。

人大监督更客观

“2013年‘两河’水质大部分指标达到或优于阶段性的整治目标,没有达到目标的主要就是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这三项……”这次第三方评估,主要是对2008年以来“两河”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和总结,并对去年10月份以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工作做得好不好,得由人民来评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表示,今后重大的民生问题,政府工作做得怎么样,人大监督效果如何,应更多地请独立的第三方作出评价,由人民群众去评判。

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大监督模式。此次,在全国率先对流域水环境整治成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使得人大的监督工作能够更加客观、科学、准确,更加有说服力。

陈小川介绍,第三方评估是一种有别于国家机关包括人大、一府两院内部评估的外部评估形式 ,这种做法在国外被普遍运用,因其独立性,比内部评估更能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更能客观评价和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能做到评估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从而使评估结果更具公信力。这种科学性、客观性和公信力表明,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政府专项工作成效的评估,应更多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它不但能够较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国家机关专项工作的成效,还可以为国家机关有关专项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过程透明,必须充分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评估结果一般都要向社会公布。”华南所研究员曾凡棠介绍,第三方评估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公开性和社会性,它必须将政府的专项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等原原本本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这种公开性和社会性,能较好地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社会的公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反映出来,对政府工作形成较强的监督压力和社会压力,从而能更有效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推动重大民生问题的有力和有效解决。

评估排名促整改

“‘深莞惠’三市‘两河’污染整治工作评估结果为:深圳第一、惠州第二、东莞第三,综合得分分别为93.87分、90.65分和88.29分。”

评估排名退步,面子上挂不住。“评估的结果指出了东莞的不足使我们警醒。”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景辉介绍,历年来,虽然东莞高度重视石马河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历史欠帐多,整治工作离既定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这次第三方评估为东莞开出了一份详细的诊断书,使得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到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更加清楚明确监督工作的着力方向,也倒逼东莞借助两河整治的契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尹景辉表示接下来,东莞将以这次广东省人大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考核为动力,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学习深圳、惠州的经验,找准差距,再鼓干劲,以监督实效、找准监督重点、措施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东莞市人大的监督水平。

从这次评估的结果来看,深圳排名靠前,但也存在很多的不足,比如重点环境工程完成情况和环境管理情况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恩表示,“评估结果将鞭策我们要更加重视两河污染整治工作,也告诫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选民也指出,评估结果让惠州看到了兄弟市之间的差距。接下来,针对这次评估报告发现的薄弱环节,惠州将有针对性地深化“两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巩固治理的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的成功。

“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了深圳、惠州、东莞三市的整治工作。”陈小川认为这次第三方评估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三市的整治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和排序,量化打分和排序给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构成了很大压力,倒逼三市认真按照“两河”整治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进行对照检查,逐一落实各项整治工作。

为全广东省跨界治理提供宝贵经验

“污水收集管网堵塞,进水浓度不高,截污系统粗放;在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之前,严格控制流域内供水量,继续严格实施流域限批……”

以上是将近25万字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总结出的部分治理经验、建议和存在问题。

据了解,自2008年“两河”污染整治开展以来,广东省初步探索出跨界河流污染的治理模式、制度机制和技术路线,而此次的第三方评估,更进一步对上述工作经验进行了系统、全面、科学的研究和总结,对全广东省其他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具有重要借鉴示范意义。

此外,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广东初步探索了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机制和评估方法,制定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细则》,同时创建了自查自评、现场监测、现场核查、评估考核、总结提升的第三方评估方法。

“这套考核指标体系、机制和评估方法,为全广东省其他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工作考核提供了借鉴。”陈小川介绍,在广东省人大环资委的组织下,华南所充分征求和吸收了深圳、惠州、东莞三市的意见建议,使得制定的这套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篇14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取缔私采滥挖山石资源非法行为为重点,规范矿山开采行为,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因非法采矿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辖区山石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期稳定。

二、重点区域

“三区两线”(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范围内周边可视区域、私采滥挖易发生区域、已取缔关闭矿山(重点为山头地区已关闭矿山)、群众举报区域及区行政交界区域。

三、方法步骤

全区私采滥挖山石资源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7月初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清理,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违法行为(7月1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山石资源开采现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要立即依法处置,并逐一登记在案。

第二阶段: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7月2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各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7月31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连同清查汇总表格、建立的长效监管机制文件,于7月31日前书面报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其间,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坚决取缔私采滥挖山石资源非法行为。对清查出的无证开采行为,要立即予以取缔,责令责任人限期毁闭现场、恢复地貌,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持证矿山依法开采活动。对现有持证矿山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要责令企业立即退回界内,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退回或屡纠屡犯、符合吊销采矿许可证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坚决取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责令责任人限期恢复治理。对不具备安全、环保基本条件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关闭。

(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私采滥挖山石资源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山石资源开发秩序长期稳定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私采滥挖山石资源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集中时间,认真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清查不留死角、处理不留后患。

(二)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维护辖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公安、安监、工商、环保、供电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能,共同承担维护矿业秩序稳定的职责。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监管职责不到位、部门推诿扯皮、问题处理不彻底等造成专项治理任务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