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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责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1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建筑安全责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建筑安全责任

篇1

××××××××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篇2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 (签章)

篇3

关键词: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一、引言

建筑企业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明确指出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下面,就如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想法。

二、我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

近几年来,大渡口区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发展阶段,大力实施错位发展、差异性竞争战略,强力推进“四大工程”,积极打造宜居、畅通、公园、平安、文化和健康“六个大渡口”。大渡口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时候,为此,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考验。

全区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全区建设规模158.40万,2009年达到198.7万,2010年全区施工面积达215.58万,创历史新高。建筑施工面积的不断扩大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压力。

建筑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大,外来务工人员多。全区建筑从业人员1.5万多人,绝大多数在"苦、脏、累、险"岗位作业,既是各类事故中容易伤害的群体,也是违章冒险作业的主要人群,在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外来务工人员占到被伤害总数的80%以上。

三、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存在的几种类型

一是无知法盲型。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首要职责。而一些建筑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要求,违法施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肢解发包或则将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二是侥幸麻痹型。依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和资金有效投入是建筑企业安全的基础保障。但一些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心存侥幸。企业在安全设备设施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能减则减,能少即少,导致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潜水泵、手持电动工具等施工机具或陈旧老化,或带病运行,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没有严格按照“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通道防护常常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边施工边完善,没有在施工前完成,无法有效保证施工时作业人员通行安全。在安全专项费用上资金投入较少,目前全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基本维持在每平米4~6元左右,而实际施工中2000目合格安全网价格就在40~90元一床,每平米价格就为4~9元,再加上脚手架、临边防护、灭火器材、安全防护水平网等等安全设施费用的投入,就远超过实际取费4~6元的标准,实际施工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不足在我区是普遍现象。建筑企业在有限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下,就只能购买质量低劣及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天天赌运气。

三是管理混乱型。依法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而一些建筑企业负责人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不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或安全管理机构有名无实。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常常不在施工现场,只安排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安全管理,项目经理根本就没有履行安全职责。项目管理机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够情况时有发生,按现行规定一万平米以下至少须1人;1万~5万平米至少须2人;5万平米以上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专职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实际上很多5万平米以上工程没有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也不足3人,同时也没有按规定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职设置。不少施工企业的安全员在职不在岗,将安全证件放在工地,人不在工地,挂靠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不少企业照搬照抄其他企业的制度,或者制度陈旧老化,只是用来应付检查,不仅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应,而且与自己的生产实际脱节,安全管理混乱。

四是冒险蛮干型。建筑安全关键是人的安全,依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做到遵章守纪,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随着用工机制多样化,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外来劳动力,这些人员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弱,且大多未受过系统的职业安全技术训练。虽然开展了农民工岗前培训,但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与安全生产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冒险蛮干,时而发生安全事故。

四、落实建筑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几点想法

1、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要求下,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在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内容中的具体标准和细则,按照标准和细则对进入我区的建筑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评级,对评级低或不满足安全生产施工的企业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区内的投标资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处罚等,同时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检查和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确保安全资金提取合法,使用合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用于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必不可少的专项费用,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根据政府规定的新费率,计算出该工程的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进行单独列支,而不应笼统的包含在工程招投标的总额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第三方费用监管,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划入行政主管部门的财政专户,由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同时,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细则,按照细则规定对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为合格按项目达到安全标准和进度按比例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若评价为不合格,则将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措施费退还给建设单位,同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款对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处罚。从而,有效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上的资金投入。

3、必须进一步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全社会建筑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为此,必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建筑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坚持抓好法定培训。把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法制培训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建筑企业要采取形式多样和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要求工地安全教育应采取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知识竞赛、黑板报和图片展览、观看电视录象、召开安全分析会议,以及加强日常安全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强要求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施工作业、不同的施工环境、季节(包括节假日),以及不同的施工阶段分别进行;安全教育还应做到教育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专业安全教育与社会普及安全常识相结合,以及安全技能培训与安全考核和持证上岗相结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的组织人员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宣贯及安全法律教育,通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等形式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素质。

4、必须进一步健全指导服务与从严监管有机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的同时,依法执法,从严监管,既有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又有利于保护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具有流动性大、施工技术复杂、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受环境和气候影响大,以及施工机械化程度不高等特点。在施工作业中,任何一个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建筑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管,即在安全管理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不同施工作业、不同施工群体和不同施工阶段,实行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和管理,也即要把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防护、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奖罚贯穿于安全监督管理全过程。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关键还在于要做到执法从严,违章必究。尤其是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发现各种违章行为要立即纠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四定"(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要求进行整改,对那些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坚决给予处罚。

5、探索安全监督管理的新办法,努力使安全管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安全管理与资质管理相结合。即通过采取约束和激励机制,将安全管理、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与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审查、资质升级和年检结合起来,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是安全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相结合。即在工程招投标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参与工程竞标的一项前置条件,并在评标办法中设立安全信誉分,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停止其承接工程业务。而对于由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中,应将建设及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安全经费保证、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为一项审核内容,从而保证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安全管理与为企业服务相结合。即安全监督管理应牢固树"以人为本"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为基层、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要督促企业狠抓内部管理和安全基础工作,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并通过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双创"等活动,促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安全管理与推进科技进步相结合。即在安全管理中,要大力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通过依靠科技进步和运用先进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迈上新台阶。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更需要监理人员严谨对待。当前建筑行业市场对于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够,使得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安全事故频发给监理企业带来较多的责任问题,使得监理企业面临较多的风险。所以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加强了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为更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本文结合笔者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责任的认识,谈谈如何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认识

从 《建筑法》来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由施工企业负责。但这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57 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在 《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也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这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另外也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刑法》第 137 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要对施工企业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中关于安全管理方面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审查原则是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在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些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应根据对安全隐患的程度来向施工企业提出有关的整改或暂时停工的要求;如果监理单位发出要求后,施工单位未予理睬而是继续施工,监理企业应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工程监理人员应仔细研究有关的法规、法律、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并以此实施监理工作,并有义务承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理责任;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在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时,会在监理工作中与施工方、建设方以及其他单位存在配合问题,需要通过书面协定的方式反映出来。

三、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如何制度上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

认真开展《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监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有关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负责。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要把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要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严格落实。

四、监理工作中的难点与认识误区

(一)安全管理的授权。监理企业在接揽工程监理项目时,需要结合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设备水平,来选择适宜的工程,工程项目的监理难度应在企业的接受范围内,而不能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承担与自身实力不匹配的工程监理任务,这样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时,监理方将承担较大的责任。监理企业在接受了建设方的监理委托与授权时,应在建设方的监督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从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的到位。建筑工程安全责任监理的目标。从安全监理任务的区分上看,可以根据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监理人员的相关职责范畴来区分。根据工程施工阶段,将安全目标任务分为:招标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施工前准备的安全管理监理;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按照监理人员的不同职责范畴可以分为安全监理员、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职责。

(三)安全管理的实力。当前建筑工程市场环境,监理单位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时遇到较多的困难,要解决这些难题,首先就需要从监理单位的企业形象与自身技术水平上下工夫。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并强化他们的安全管理责任态度,提高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予以坚决的制止。此外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的继续再教育与培训工作,使得监理人员熟悉现行的监理法规、技术规范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精神。确保监理人员在具备全面的专业素质能力的同时,还具能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并时刻保持对安全隐患的警惕心理。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管理,保证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效果。

五、结语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监理具有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的重要意义。新时期下监理单位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视,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有利于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 王斌,唐鹏,王福来.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1).

[2] 梁亦彬.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J]. 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 2010(05).

篇5

关键词:建筑 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讨

前言

建筑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要对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等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为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本文对此展开详细的论述。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意义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一再强调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对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方法、现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涉及到很多的施工工序和施工环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各部门及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相互协作,尽职履职,共同实现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推进管理目标落实到位是施工企业稳定、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追根究底,由于施工企业部分岗位职责以及部门安全职责不明确,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同虚设,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工的劳动条件会改善,职业性疾病以及工伤事故也会减少,不再有相互推诿、职责不清的现象,这对职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

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明确目标。确定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第一步,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可以测量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和内容:1.安全创优目标,即不同工程的创优等级,如省优良、市样板和市优良等。2.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比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检查的合格率、设备的安全率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即按照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的具体目标进行制定,如省优良、市样板、市优良和合格率等。4.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例如杜绝爆炸事故、重大火灾、重伤事故率低于0.6%、杜绝高于10万元的经济损失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等[2]。

第二,分解目标。分解目标就是将目标分解到个人头上,按照专业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将目标逐层分解,让每个生产部门和个人都能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

第三,执行目标。执行目标也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可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责任分解,将责任人的执行情况和分解的责任目标与岗位以及经济等挂钩,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施工阶段或者时间进行实施。

第四,检查总结。检查总结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且要做好相关的记录,给考核提供依据。按照考核的结果兑现相应的奖惩,此外还要结合目标管理的实际完成情况,适当调整下期的目标分解。

(二)对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进行明确

在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施工企业内部要在工程分包合同以及各级经营承包合同中将该内容充分体现出来,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并且检查和监督目标指标和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规定好考核奖惩的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还要针对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制定具体的程序,按照规定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专项、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其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落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内容之中,利用专项的条款将安全管理措施要求、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奖惩规定和考核制度等具体化:

第一,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除了对一些常规性的安全生产内容进行规定以外,还要对一些高危或者特殊的施工活动,制定专门的奖惩考核内容,增强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

第二,对考核制度的执行过程以及执行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在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设施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一些存在于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并对隐患内容以及隐患形成的原因等做好相应的分析和记录,同时还要针对一些安全事故,根据安全责任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也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此外还要针对事故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将处理的结果进行归档,并且对后续的实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施的效果做好跟踪记录[4]。

第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可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施工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从而保证项目生产的安全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要在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书中充分体现出来,利用精神激励手段和一定的物质激励手段,实现奖优惩劣、奖惩并举,将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激发出来。

三、结论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同时还要做好认真的落实工作。施工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明确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此外还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增强个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达到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

参考文I:

[1]刘彦卿.浅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与落实[J].建筑安全. 2005(07):11-14.

[2]常建梅.试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J].建筑安全. 2004(05):07-09.

篇6

凡在莫乎尔牧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萨尔布拉克镇安监办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篇7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XX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 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安全监督员签字: 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

篇8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主体 落实 安全监察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和施行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原则和基本方式、安全监管体制,各级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义务,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都起了极其重要作用,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1.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1.1使用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模型

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总体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管理(或专、兼职安全人员)部门监督管理。

企业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按分线负责的原则,安全管理部门对组织机构、人员、采购、使用、日常运行、档案、应急救援等全程设施监督。

1.1.1设备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模型

1.1.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1.1.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应当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满足从事特种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1.1.1.4复审:

a.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b. 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并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

1.1.1.5体检:

每四年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防止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

1.1.2使用特种设备单位采购模型

a.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b. 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c.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

d.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前告知。

1.1.3使用特种设备单位安装、使用模型

a.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以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b.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技术档案存档。

c.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1.1.4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日常管理模型

a.使用部门应对特种设备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b.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c.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d.按规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得带病操作;

e.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

1.1.5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档案管理模型

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档案应相关规定,健全档案。

1.1.6特种设备报废模型

特种设备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必须予以报废。

1.1.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模型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应在企业综合预案下建立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单台特种设备建立现场处置方案,当发生较大事故不能处置时,应与当地应急机构或地方政府联动,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

2.强化政府对特种设备监督

2.1我国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制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国家质检总局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公安、建设等部门在职能范围内负责有关特种设备的监管。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体制,本法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本地区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

2.1.1国家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管规定

a.特种设备的分类安全监督管理,分类监管是针对按照特种设备本身的特性和使用风险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制度和措施。

b.分类监管体现了科学监管的原则。除了针对不同的性能以外,也是针对特种设备数量激增、监管受限设置的一种监管模式。

2.1.2特种设备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对特种设备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宏观方面,是指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多元共治的全面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微观方面,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因此,必须对涉及安全的各个重要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行之有效的手段。

2.1.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2.1.2.1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a.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法》有效实施,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防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b.定期召开防范特大事故会议,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工作。

c.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特种设备进行普查,加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e.制定本地区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f.组织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查处。

2.1.2.2建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a.对可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隐患,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b.对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而产生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1.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

a.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b.特种设备经营单位。

c.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d.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2.1.4监督检查的内容。

a.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经营活动、日常使用管理情况;

b.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c.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认真落实本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1.5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主要是使用特种设备的公众密集场所。主要是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体育场馆、公园等。

3.特种设备单位安全主体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督关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上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在生产使用、维护保养、自行检验检测责任感,加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让企业自觉守法,反对 “三违”, 特别是要杜绝违章作业。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履行政府的行政监督职能和行政许可的实施,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监督管理者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不越权,也不能不作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和督促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篇9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公司盖章: 项目部:

签名: 负责人:

篇10

一、管理目标:

1、无较大职工伤亡事故发生,一般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0.5%0以内。

2、无较大机械设备损坏、盗窃事故等其它一般工程建设事故发生。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政府部门制定折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定安全生产的奖罚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5、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处理好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6、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认真落实施工组织方案,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二)乙方责任:

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负责。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的活动中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发生伤亡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三、工作措施:

1、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应可靠,现场配备各种必需的药品,以便急救。

2、班组安全员接受工地安全员的监督和指导,协助各班组长做好班前三上岗和班后下岗检查工作。

3、安全技术交底要到位、全面,各名职工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

4、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应分清责任,并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数额和危害,临时确定处罚数额,以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心。

5、按有关规定提取 %的安全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安全罚款充做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安全部门按有关规定报请公司批准奖励金额。

四、奖罚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奖惩办法参照总公司对与项目部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所奖罚的金额为总公司对项目部奖罚金额的 %。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

篇11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_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_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_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篇12

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单位工况复杂,尤其是大型机械电子、化工企业等的生产系统,其生产设备体型较大,设备与设备之间形成的是一套完整的生产链条,因此关连性比较强。按照生产的部件不同,其自身的功能组成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将会影响到整个生产链条,降低整体的生产效率,并且,一些时候,设备故障还会导致已经成型的部件受到故障设备的损坏,进而无法使用,所以,形成一套完整的生产设备维护与修理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在整体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尤为关键,不仅能够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1]。就生产设备维护与修理来说,安全责任主体可划分为生产设备维护与修理安全管理员、厂级安全管理控制部门以及设备安全检修人员。这三个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依存,存在着十分紧密的管理关系,只有协调好这三方面设备维修安全监管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才能够保证整体的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行。

2设备维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1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

在一些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单位,部分管理人员仅仅关注生产速率,而忽略了设备检修安全的管控,缺少一定的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而造成设备检修安全管理系统在职能上的缺失,令生产设备存在着潜在的故障危机,提高了故障发生效率,因而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

2.2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方法不完善

在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大部分的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单位缺少科学化的构建方法及手段,仅仅是按照传统的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的方法进行,没有真正的切合到实际,因而无法真正的形成合理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建设方案,令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过程变得复杂而混乱,在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的同时,得不到预期的成效,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成本,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2.3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经验不足

在国内大部分的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单位中,对于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还缺少一定的认识,所以在其体系构建的过程中缺少一定的体系构建经验,这就导致在整个设备检修安全责任意识体系构建工作实行时,对一些具体事宜考虑不周全,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后果产生[3]。

3设备维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问题的对策

3.1加强安全主体意识培训力度

加强设备维修安全主体意识培训的力度,形成统一的管理培训格局,这样的格局一旦形成,相关生产单位的安全检修员就会自主在工作中对设备的安全检修给予相应的重视,因此,加强设备维修安全主体意识的培训力度有着必要的作用,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培训:第一部分,坚持安全原则,注意设备安全。在进行培训时,培训时要向接受培训的生产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员灌输“坚持安全原则,注意设备安全”的重要思想,保证其思维形成定势。第二部分,明确职责,保证设备安全。当培训师向生产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员讲解专业性的知识时,需要想让其了解到,其自身工作职责的重要性,以及设备安全得不到保证所带来的危害,树立其今后工作的责任心。第三部分,知识专业化,管理系统化。在培训课堂上,由培训师将专业的设备维修安全管理管理知识教授给学员,保证其自身专业性知识的强化,进而使得这些人员进入工作对设备维修安全进行管理时的系统化[4]。

3.2完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方法

在企业内部培养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时,首先要制定严格的规划与切实的目标,所制定的目标不要太大,要符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或者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制定一个目标,并且向着这个目标进行努力,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构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设备维修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观意识,不要强制执行,以免造成“不良反应”,进而影响到整个体系构建过程的最终成效。

3.3注重经验积累与学习

上文提到在国内大部分的机械电子、化工等生产单位中,对于设备检修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体系还缺少一定的认识,因此,这些相关的生产单位要注重对经验的积累与新理论的引进,结合国内外成功的设备维修安全为主体的责任意识体系构建经验,丰富自我,弥补不足,并在构建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和完善,只有如此,才能够保证其所构建的设备维修安全为主体责任意识体系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进而带动企业的整体化发展和进步。

4结束语

篇13

一、 凡进入我公司签定协议合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网络,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工程负责人就是安全责任人。

二、 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场前进行上岗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杜绝“三违”现象,职工安全“三级教育”率达100%。

三、 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检测率达100%。各种机械、器具,不准带病作业;特种,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率达100%;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必须听从工程总包方有关责任人的同意指挥调度。施工中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对其他工种造成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四、 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严格按规范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运作。严禁冬天电炉取暖及明火操作,确保安全。

五、 坚持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有上岗安全证)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台帐记录,重大事故立即报告领导。

六、 在施工中或建筑工地的区域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家属区。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工地。进场工人发现不带安全帽、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经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权给予200元-2000元/人次的处罚。做到无死亡事故,无急性职工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事故等发生。如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工地,发现后按安全法及地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 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由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由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工艺上要求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需向建管局、环保局申报批准后方可。

八、 本责任书在签定的协议,合同中作为附件同等生效。

甲方: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篇14

一、当好煤矿安全“片警”,监察责任落实下去

办事处成立初期,我们集中分析了辖区煤矿的安全形势,摸清了安全生产“底子”。从表层上看,辖区煤矿大型矿井多,现代化程度高,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大量存在。其中50%以上的矿井有瓦斯异常区和高瓦斯区,大多数煤矿的煤尘具有强爆炸性,爆炸指数大多在35―50%之间,有的甚至达到55%以上;煤矿平均采深达到500―700米,有一部分已达到近千米以上,高温、冲击地压大,矿震频发,95%以上的矿井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煤矿处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一方面大幅超产,导致生产条件恶化,另一方面煤矿需要的采掘工人由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大量农民工所替代,此部分工人比例高达60%以上,有的达到80%。

面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从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片警”工作方式受到启发,并大胆借鉴美国的主管安全监察员方式,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决定》和省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了以突出“一岗双责(执法监察和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主管监察管理办法,将办事处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监察责任分解到科室,再分解到具体的监察员,每人主管一定数量的煤矿,量化责任,当好“片警”。主要内容体现四个方面:一是界定范围;二是界定职责;三是量化要求;四是考核细致。

当好主管监察员,切实树立新的监察理念,发挥“两个作用”,实现“两个转变”,做到角色转换到位。即发挥检查煤矿安全的监察员作用,发挥监督、督促煤矿落实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督战员作用;由行业管理向国家监察转变,由企业的安全检查员向检查企业安全的监察员转变。

二、创新监察机制,安全执法严起来

(一)抓住煤矿安全的“主干”,专项监察求实效。一是监察企业的安全责任制。领导是安全管理网络的对接点,而责任制则是联接线。在主管监察员执法过程中,重点对煤矿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进行监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我们对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面监察,发现董事长、总经理竟没有相应完善的责任制度。对此,我们依法做出处理,提出了严肃的整改意见。在处理一起事故时,主管监察员发现机电副矿长替采煤副总在不完善的安全规程上签了字,依法追究了其本应由采煤副总承担的责任。通过对实行煤矿安全责任制的监察,促进了企业管理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意识明显增强。

监察管企业的管理者。一县属煤矿,班子不团结,事故连续发生,我们通过主管监察员掌握和分析情况后,果断向当地县政府提出了更换企业负责人的执法建议书,一周之内撤换了包括矿长、书记在内的3名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很快得到扭转。

监察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以生产技术、安全系统和装备设施为主,开展专项预防性监察。针对落实难的问题采取巡回监察、针对薄弱时间阶段采取夜间突查、针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跟踪督察、针对问题多的矿井采取驻矿蹲点监察,在重大生产环节上把好关。如开拓布局的监察,对其设计图纸,一查3年,重点查当年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煤矿在起初开采布置时,一个采区竟有9个头、3个采煤面,主管监察员对这种过于集中的开采方式提出了意见,督促进行了调整。

(二)敢当“黑脸包公”,从严执法不留情。作为办事处负责人首先要带好头,从严执法,为主管监察员做出榜样。主管监察员发现了一矿使用的8600米运输带是非阻燃皮带,但考虑到办理处领导曾在该矿挂过职,矿长就是他的同学,就向办事处作了汇报。办事处毫不犹豫对该矿下达了限期整改的决定。仅此一项企业投入资金940万元,而当时正值煤炭销售旺季,停一天产就减少收入400万元。该矿以现代化矿井、各种保护齐全为由迟迟不想更换,最后“官司”打到分管省长那里。但办事处坚持原则,最终促使煤矿更换33条皮带,新上23套束管监测系统、24套负压二次降尘设施。事后,该矿负责人说了句心里话“这样才感到安稳多了”。接着,我们以此为突破口,对辖区所有煤矿的31906米非阻燃皮带全部进行了更换。

严考核。我们在对辖区煤矿实行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实行“煤矿安全行为不良记录”制度,对查出问题做出现场处罚的同时,由主管监察员给予分值记录考核,达到一定分值者责令停产整顿,以此促进煤矿提高日常安全生产的自律性。许多煤矿企业将此种做法推而广之,对企业区队科室和员工也实行了安全诚信管理。严格考核还要严禁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能给予上限处理的,就高不就低。对一煤矿监察时,依照有关条款,给予一次性罚款7.5万元;一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一人的机电事故,对直接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年产千万吨矿井,因一起事故责令停产整顿9天,减少收入9900多万元。

(三)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监察中我们也发现,有些问题是煤矿尤其是地方煤矿因不会、不懂造成的,我们在做出执法监察的同时,发挥主管监察员的专业技术优势,为煤矿安全生产中适时“补位”,集中开展“3A(三个全面)”服务活动:一是所有主管监察员到煤矿开展业务讲座;二是对所有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三是所有煤矿开展对所有职工进行瓦斯煤尘爆炸现场警示教育。

推介安全经验。泗河煤矿是一个年设计能力40万吨的地方煤矿,与兖矿集团北宿煤矿同为薄煤层,有着相似的复杂地质条件,而苦于无法找到安全可靠的开采方式,生产一直不正常。主管监察员就带领泗河矿一帮人到北宿矿“问诊求药”,就连带有企业“机密”的全部生产技术资料无条件地拷贝给泗河矿。泗河矿矿长说,有了办事处监察员的这一“红娘”,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走了好多捷径。

架通政企之桥。作为监察员有保持与政府机构和企业双重联系的条件。对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反映,努力取得解决的措施。有的县乡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给所属煤矿压产量指标,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证,我们给当地政府提出建议,说明由此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使之及时予以纠正。

(四)善借企业内力,创新安全机制。办事处二十几名主管监察员所辖区域煤矿的企业安监员有上千名之多,作为一名主管监察员无法做到班班在现场,盯住所有的作业地点;同时作为企业内部的监察也无法达到国家执法监察的力度。我们注重发挥企业监察员与主管监察员两个积极性,形成互补效应。

打好。企业内部安监员长期工作在煤矿现场,掌握的情况会更细致、更全面,但由于受工作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往往存在执行不下去或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况。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要当好企业安监员的“后盾”,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搞好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