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1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筑安全责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 (签章)
关键词: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一、引言
建筑企业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明确指出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下面,就如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想法。
二、我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
近几年来,大渡口区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发展阶段,大力实施错位发展、差异性竞争战略,强力推进“四大工程”,积极打造宜居、畅通、公园、平安、文化和健康“六个大渡口”。大渡口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时候,为此,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考验。
全区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全区建设规模158.40万,2009年达到198.7万,2010年全区施工面积达215.58万,创历史新高。建筑施工面积的不断扩大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压力。
建筑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大,外来务工人员多。全区建筑从业人员1.5万多人,绝大多数在"苦、脏、累、险"岗位作业,既是各类事故中容易伤害的群体,也是违章冒险作业的主要人群,在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外来务工人员占到被伤害总数的80%以上。
三、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存在的几种类型
一是无知法盲型。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首要职责。而一些建筑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要求,违法施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肢解发包或则将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二是侥幸麻痹型。依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和资金有效投入是建筑企业安全的基础保障。但一些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心存侥幸。企业在安全设备设施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能减则减,能少即少,导致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潜水泵、手持电动工具等施工机具或陈旧老化,或带病运行,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没有严格按照“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通道防护常常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边施工边完善,没有在施工前完成,无法有效保证施工时作业人员通行安全。在安全专项费用上资金投入较少,目前全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基本维持在每平米4~6元左右,而实际施工中2000目合格安全网价格就在40~90元一床,每平米价格就为4~9元,再加上脚手架、临边防护、灭火器材、安全防护水平网等等安全设施费用的投入,就远超过实际取费4~6元的标准,实际施工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不足在我区是普遍现象。建筑企业在有限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下,就只能购买质量低劣及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天天赌运气。
三是管理混乱型。依法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而一些建筑企业负责人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不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或安全管理机构有名无实。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常常不在施工现场,只安排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安全管理,项目经理根本就没有履行安全职责。项目管理机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够情况时有发生,按现行规定一万平米以下至少须1人;1万~5万平米至少须2人;5万平米以上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专职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实际上很多5万平米以上工程没有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也不足3人,同时也没有按规定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职设置。不少施工企业的安全员在职不在岗,将安全证件放在工地,人不在工地,挂靠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不少企业照搬照抄其他企业的制度,或者制度陈旧老化,只是用来应付检查,不仅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应,而且与自己的生产实际脱节,安全管理混乱。
四是冒险蛮干型。建筑安全关键是人的安全,依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做到遵章守纪,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随着用工机制多样化,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外来劳动力,这些人员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弱,且大多未受过系统的职业安全技术训练。虽然开展了农民工岗前培训,但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与安全生产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冒险蛮干,时而发生安全事故。
四、落实建筑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几点想法
1、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要求下,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在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内容中的具体标准和细则,按照标准和细则对进入我区的建筑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评级,对评级低或不满足安全生产施工的企业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区内的投标资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处罚等,同时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检查和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确保安全资金提取合法,使用合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用于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必不可少的专项费用,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根据政府规定的新费率,计算出该工程的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进行单独列支,而不应笼统的包含在工程招投标的总额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第三方费用监管,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划入行政主管部门的财政专户,由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同时,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细则,按照细则规定对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为合格按项目达到安全标准和进度按比例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若评价为不合格,则将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措施费退还给建设单位,同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款对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处罚。从而,有效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上的资金投入。
3、必须进一步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全社会建筑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为此,必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建筑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坚持抓好法定培训。把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法制培训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建筑企业要采取形式多样和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要求工地安全教育应采取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知识竞赛、黑板报和图片展览、观看电视录象、召开安全分析会议,以及加强日常安全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强要求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施工作业、不同的施工环境、季节(包括节假日),以及不同的施工阶段分别进行;安全教育还应做到教育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专业安全教育与社会普及安全常识相结合,以及安全技能培训与安全考核和持证上岗相结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的组织人员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宣贯及安全法律教育,通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等形式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素质。
4、必须进一步健全指导服务与从严监管有机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的同时,依法执法,从严监管,既有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又有利于保护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具有流动性大、施工技术复杂、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受环境和气候影响大,以及施工机械化程度不高等特点。在施工作业中,任何一个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建筑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管,即在安全管理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不同施工作业、不同施工群体和不同施工阶段,实行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和管理,也即要把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防护、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奖罚贯穿于安全监督管理全过程。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关键还在于要做到执法从严,违章必究。尤其是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发现各种违章行为要立即纠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四定"(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要求进行整改,对那些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坚决给予处罚。
5、探索安全监督管理的新办法,努力使安全管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安全管理与资质管理相结合。即通过采取约束和激励机制,将安全管理、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与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审查、资质升级和年检结合起来,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是安全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相结合。即在工程招投标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参与工程竞标的一项前置条件,并在评标办法中设立安全信誉分,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停止其承接工程业务。而对于由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中,应将建设及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安全经费保证、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为一项审核内容,从而保证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安全管理与为企业服务相结合。即安全监督管理应牢固树"以人为本"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为基层、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要督促企业狠抓内部管理和安全基础工作,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并通过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双创"等活动,促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安全管理与推进科技进步相结合。即在安全管理中,要大力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通过依靠科技进步和运用先进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更需要监理人员严谨对待。当前建筑行业市场对于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够,使得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安全事故频发给监理企业带来较多的责任问题,使得监理企业面临较多的风险。所以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加强了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为更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本文结合笔者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责任的认识,谈谈如何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认识
从 《建筑法》来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由施工企业负责。但这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57 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在 《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也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这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另外也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刑法》第 137 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要对施工企业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中关于安全管理方面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审查原则是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在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些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应根据对安全隐患的程度来向施工企业提出有关的整改或暂时停工的要求;如果监理单位发出要求后,施工单位未予理睬而是继续施工,监理企业应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工程监理人员应仔细研究有关的法规、法律、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并以此实施监理工作,并有义务承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理责任;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在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时,会在监理工作中与施工方、建设方以及其他单位存在配合问题,需要通过书面协定的方式反映出来。
三、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如何制度上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
认真开展《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监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有关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负责。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要把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要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严格落实。
四、监理工作中的难点与认识误区
(一)安全管理的授权。监理企业在接揽工程监理项目时,需要结合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设备水平,来选择适宜的工程,工程项目的监理难度应在企业的接受范围内,而不能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承担与自身实力不匹配的工程监理任务,这样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时,监理方将承担较大的责任。监理企业在接受了建设方的监理委托与授权时,应在建设方的监督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从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的到位。建筑工程安全责任监理的目标。从安全监理任务的区分上看,可以根据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监理人员的相关职责范畴来区分。根据工程施工阶段,将安全目标任务分为:招标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施工前准备的安全管理监理;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按照监理人员的不同职责范畴可以分为安全监理员、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职责。
(三)安全管理的实力。当前建筑工程市场环境,监理单位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时遇到较多的困难,要解决这些难题,首先就需要从监理单位的企业形象与自身技术水平上下工夫。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并强化他们的安全管理责任态度,提高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予以坚决的制止。此外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的继续再教育与培训工作,使得监理人员熟悉现行的监理法规、技术规范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精神。确保监理人员在具备全面的专业素质能力的同时,还具能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并时刻保持对安全隐患的警惕心理。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管理,保证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效果。
五、结语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监理具有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的重要意义。新时期下监理单位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视,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有利于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 王斌,唐鹏,王福来.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1).
[2] 梁亦彬.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J]. 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 2010(05).
关键词:建筑 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讨
前言
建筑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要对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等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为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本文对此展开详细的论述。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意义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一再强调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对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方法、现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涉及到很多的施工工序和施工环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各部门及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相互协作,尽职履职,共同实现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推进管理目标落实到位是施工企业稳定、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追根究底,由于施工企业部分岗位职责以及部门安全职责不明确,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同虚设,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工的劳动条件会改善,职业性疾病以及工伤事故也会减少,不再有相互推诿、职责不清的现象,这对职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
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明确目标。确定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第一步,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可以测量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和内容:1.安全创优目标,即不同工程的创优等级,如省优良、市样板和市优良等。2.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比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检查的合格率、设备的安全率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即按照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的具体目标进行制定,如省优良、市样板、市优良和合格率等。4.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例如杜绝爆炸事故、重大火灾、重伤事故率低于0.6%、杜绝高于10万元的经济损失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等[2]。
第二,分解目标。分解目标就是将目标分解到个人头上,按照专业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将目标逐层分解,让每个生产部门和个人都能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
第三,执行目标。执行目标也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可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责任分解,将责任人的执行情况和分解的责任目标与岗位以及经济等挂钩,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施工阶段或者时间进行实施。
第四,检查总结。检查总结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且要做好相关的记录,给考核提供依据。按照考核的结果兑现相应的奖惩,此外还要结合目标管理的实际完成情况,适当调整下期的目标分解。
(二)对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进行明确
在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施工企业内部要在工程分包合同以及各级经营承包合同中将该内容充分体现出来,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并且检查和监督目标指标和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规定好考核奖惩的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还要针对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制定具体的程序,按照规定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专项、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其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落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内容之中,利用专项的条款将安全管理措施要求、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奖惩规定和考核制度等具体化:
第一,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除了对一些常规性的安全生产内容进行规定以外,还要对一些高危或者特殊的施工活动,制定专门的奖惩考核内容,增强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
第二,对考核制度的执行过程以及执行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在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设施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一些存在于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并对隐患内容以及隐患形成的原因等做好相应的分析和记录,同时还要针对一些安全事故,根据安全责任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也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此外还要针对事故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将处理的结果进行归档,并且对后续的实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施的效果做好跟踪记录[4]。
第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可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施工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从而保证项目生产的安全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要在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书中充分体现出来,利用精神激励手段和一定的物质激励手段,实现奖优惩劣、奖惩并举,将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激发出来。
三、结论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同时还要做好认真的落实工作。施工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明确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此外还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增强个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达到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
参考文I:
[1]刘彦卿.浅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与落实[J].建筑安全. 2005(07):11-14.
[2]常建梅.试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J].建筑安全. 2004(0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