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绩效审计的特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般来说,对被审计部门自身的评价标准具有内部性,不考虑项目的外部影响,而社会的公共评价标准则具有宏观性和长期性,关注其对社会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会逐步制定并更详细的绩效评估规则和评估标准,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和审计目的的差异,永远都不可能有一套完全适合某一审计事项的绩效审计标准。绩效审计标准具有项目依存性。审计人员必须为每一项审计任务“量体裁衣”,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具体审计目标,形成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标准。当然每一项具体审计项目审计标准的制定也并非都从原始准则出发,可用已有的多元的规范性绩效审计标准作为基础来源,根据绩效审计的客观性、可比性、可获得和可计量性等一般绩效审计标准制定规则有针对性地来重新建立审计标准。
绩效审计标准具有幅度性或区间性特点
在对审计事项进行判别时,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所使用的标准往往具有惟一性。审计标准的判断一般是“非对即错”,它是对许多审计事项做出对错判断之后形成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结论。而绩效审计是以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对审计事项实现的绩效程度做出评价。绩效审计虽然也关注合规性,也用对与错来评价审计事项,但它不是绩效审计的主要方面。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被审计事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借以披露信息并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
由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复杂性,绩效审计就不能简单用一个“好或坏”、“高或低”、“对与错”来完整地评价一个绩效审计事项。因此,绩效审计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没有一个“绝对高度”。衡量一个审计事项的绩效实现程度的标准往往有一定幅度,是一个区间变量。绩效审计是使用一定可量化的表示程度的各类指标来表达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若干绩效审计事项绩效状况不同程度的综合描述,来全面反映出审计事项的绩效状况。绩效审计可以用不同的绩效档次标准来评价审计事项的绩效程度,可能有些是达到“基本”绩效目标而有些则是达到了“优秀”的绩效目标。
绩效审计标准具有以货币计量外的尺度衡量绩效程度的特点
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一个审计事项的标准常常是以货币计量的违纪违规金额。而绩效审计标准除了货币计量的财务数据外,还需要大量的非货币计量尺度指标。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绩效审计应用的领域是多方面的,特别是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涉及的绩效目标是多样的,其绩效状况仅靠财务数据是无法涵盖的。二是作为一个新型的审计方法,绩效审计所评价的绩效目标也不单纯的仅是资金效益,还包括许多其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和绩效目标。它是以审计“资源”为目标导向,而不是仅以“资金”为目标导向的审计方式。如资源的投入既包括货币资金投入,又包括材料等实物资源、人力资源、时间资源等。而且绩效审计之所以成一种新型的、有特色的审计方法,其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审计方式涉及了对审计项目资金以外的诸多审计项目绩效要素状况发表评价意见并提出优化绩效水平的管理建议。因此必然涉及非财务数据的绩效标准内容。除货币表示的涉及资金的绩效标准内容外,还应包括空间维、时间维、“公共产品”质量维、技术维等多维内容。
空间维的绩效标准。如企业的库容面积使用情况是否节约有效、港口物资吞吐是否合理等,对这些内容的评价都涉及空间绩效评价标准。再如,当我们对投资项目审计时,为了审计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就需要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查,而施工单位往往采用增加工程项目、加大工程量以便加大取费等方法增加概算赚取利益。因为工程量是施工取费的基本依据,因此,要审计项目的经济性就需要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审查鉴证。
时间维的绩效标准。绩效审计会涉及审计事项的工作进度的评价。时间利用不充分或违背时间技术标准,不仅影响项目的绩效,有时还会带来负面的外部效应;同时,时间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时间配置效率就是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方面。例如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中涉及的工程进度安排就是投资审计最基本的绩效审计的评价内容。通过对进度情况的审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绩效审计建议。因此绩效审计必然涉及时间维的绩效标准。
“公共产品”质量维的绩效标准。审计机关通过对占有公共资源的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对公共资源配置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为公共政策的执行和结果提供相关信息,加强责任感,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因此必然涉及衡量“公共产品”质量的绩效标准。如对公共卫生部门提供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的效果评价指标就会涉及医院病床拥有数量、医生拥有数量等反映其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情况的绩效标准。
专业技术维的绩效标准。随着绩效审计在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必然会涉及技术指标问题。许多项目和活动都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标准要求,只有按照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办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才能确保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专业技术绩效标准一般作为绩效审计的中间标准,但在有些绩效审计项目中也作为最终的评价标准。
绩效审计标准中具有统计数据作为标准基础的特点
传统审计运用的是会计数据,除非审计调查,审计一般是不能依据统计数据作为审计评价标准而形成审计结论。而绩效审计本身就是运用数理统计、运筹学原理和特定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项目管理者和经营者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过程。因而涉及大量统计的数据。这些统计数据既是绩效分析的基础,有些又是审计的标准。如企业的销售量、产量数据及建筑工程的土方量等由统计形成的数据,其标准只能是统计上形成的标准。因此评价的审计事项有一定量的数据是需要由统计数据做支撑的。如将审计项目计划指标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判断其绩效时,历史的或类似情况下的统计标准成为判断绩效的审计标准。此外,计划指标往往也根据以前的统计指标,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而制定。
绩效审计标准具有过程性的特点
【关键词】 澳大利亚政府绩效审计;绩效审计
一、澳大利亚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1.立法地位明确。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目的主要是为议会服务,检查和评估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质量,也可协助政府公共管理机构提升公共管理水平、确保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为了推进绩效审计,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积极借助议会的力量,寻求立法支持。1997年颁布实施的《审计长法》对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开展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做出了明确规定。
2.审计体制具有高度独立性。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独立于联邦政府,直接对议会负责。联邦与各州审计署之间在业务和行政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通过审计长联席会议制度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3.绩效审计分类细致、涉及范围广泛。根据一次审计中涉及单位的多少,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将绩效审计划分为两大类:特定对象绩效审计和跨部门绩效审计。特定对象绩效审计内容包括:政府机构运营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单位内部用以保证以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相关程序和措施是否充足;以及较之以前年度情况是否有所改进。跨部门绩效审计主要涉及安全领域审计和业务支持程序审计。安全领域审计重在检查涉及全社会的人身、信息以及实物安全的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合理性与效果性,后者则侧重检查基础性的行政管理程序是否满足财务管理的法律要求、是否能够保证联邦机构正常履行其职责。澳大利亚尤其重视后续审计。审计署向议会提交审计报告以后,通过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和落实审计建议的情况进行审查,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执行和落实审计建议,确保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并及时改进措施应对环境变化。
4.审计信息公布制度完备。依照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要求,国家审计署同其他所有政府部门一样,在每一财年末必须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审计长意见、审计署职责、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等,提交议会审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国家审计署网站审计报告、审计发展规划、审计准则等信息,为公众提供获取审计信息的良好渠道。
二、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启示及建议
1.绩效审计急需人大立法监督。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地将审计划分为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也没有对绩效审计的具体实施对象、范围、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立法先行是审计转型的法制保障。2001年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2010年3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绩效审计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北京也在考虑把绩效审计的内容纳入地方审计的立法中。进一步修订《审计法》,明确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是推行政府绩效审计必经之路。
2.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从政府绩效审计的角度,我国目前尚欠缺一套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澳大利亚制定了详细的绩效标准,包括工作绩效、生产率、使用率等标准。另一方面从政府绩效评估的角度,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进行的绩效审计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方式。绩效审计全面考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非仅仅关注经济效益。目前我国一些地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仍然唯GDP至上,在这种以经济效益为重点的政府绩效评价标准下,绩效审计难以切实发挥其监督促进政府管理活动的作用。引入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目标的权重,建立以“民生”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无疑也将有助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行。
3.绩效审计的监督成效急需公开、公平、透明。在当前政府主导模式的审计体制下,我国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审计监督的成效受到政府首长个人意志的左右,当然这也是政府首长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责的必然结果。然而在这种体制下,审计工作的安排同政府首长职责、政绩评价等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加快体制改革,使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和评价政府工作绩效,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让民众参与到监督审计机关和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中去。
4.加强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平绩效审计人员队伍。绩效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在通晓会计、审计、税收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具备管理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学科的知识,对审计人员的学识、经验、思维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要相应引进管理、统计、工程等方面专业人才充实审计队伍,优化审计人员结构。
参考文献
高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建设资金投入加大,基本建设规模加快,办学规模的快速发展,整体实力和办学效益提升很快。现阶段,各高校积极投资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或新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如何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已经成为各级领导、高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开展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投资机制,规范基建工程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认为在高校基建管理中实行跟踪审计是一项十分有效的审计措施,在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义
建设项目跟踪效益审计的简称是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经济效益审计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指采取跟踪审计模式进行的建设项目效益审计,是提高项目建设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审计。跟踪审计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造价文件等为依据,运用计算机和软件等先进审计手段对基本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决)算等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能够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且促进廉政建设。
2.基本建设项目的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高校对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采取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式,基本都是以事后审计为主,以项目合法、合规性审计为核心,尽管在这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没有很好的体现审计的价值所在,这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方式。实践证明,事后审计往往是对已建好的项目进行审计,很难事先预防和全过程控制。竣工结算审计核减了建设资金,节省了投资,但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建设项目竣工后,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即使发现了决策失误或管理漏洞,但错误已无法纠正;即使查出了损失浪费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仍至腐败,但资金已无法挽回。竣工结算审计方式时间滞后,矛盾突出,所以这种事后的审计监督方式难以满足现阶段高校内部审计的需要。
目前有些高校在新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以学校内部审计为主、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为辅的审计模式,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并进行绩效考核,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3.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
3.1不同的审计时间
跟踪审计将建设全过程划分成若干审计阶段,审计人员介入的时间早,参与的深度深,能及时审计每个阶段。基建项目的决策、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全过程的审计,能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完善基建管理工作,促进基建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3.2不同的审计方式
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主要是在现场进行工作,体现为就地审计方式。跟踪审计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实施先后分别进行。
3.3不同的审计内容
3.3.1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与使用审计
审计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有:建设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的情况是否合规,有无因资金原因影响工期;跟踪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的当月形象进度进行核实,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并计算出金额,签署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议书,通过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切实减少损失浪费。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要充分发挥其在投资控制中的作用,对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督。
3.3.2合同签订中的审计
在跟踪审计模式下,施工合同的条款可避免与合同法相冲突,减少诉讼。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扩大到对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的审计,防止了因为不合理条款使高校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
合同是工程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的依据,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是否在合同中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范围、工作内容、工程价款、竣工日期及保修期限;是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明确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和检验方法;是否明确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明确竣工结算方式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原则等内容;是否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置方法等。
3.3.3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审计
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随意扩大规模,故意提高工程标准,突破初步设计概算的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为挂靠或违法分包,项目经理是否常驻现场,项目经理部是否有效开展工作;工程的进度是否与进度计划一致;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评定;加强签证的程序和内容管理,审核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高校利益。
3.3.4以预防和控制为主的动态审计
跟踪审计不再局限于事后的查处,而是更加注重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有效控制。传统审计范围只涵盖了施工和竣工结算两个阶段,且是一次性静态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则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等阶段,并且对同一项目不同时点多次介入,多次审计。
4.开展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审计方式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
高校建设项目审计方式变革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是开展跟踪审计,它是建设项目在基建工程管理中,所采取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方式。跟踪审计将建设全过程划分成若干阶段或期间,将传统的事后审计程序前移至项目决策阶段,将审计工作贯穿于基建项目全过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审计人员及时对各阶段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改善工作机制,预防风险,使建设项目实施得以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促进基建项目各环节的有效管理,更好地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和效能监察作用是高校审计工作的客观需要。
5.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作用
5.1跟踪审计对合同制定、执行的把关作用
在基建工程管理中,需签定《施工合同》、《安装合同》、《材料合同》、《设备合同》等一系列合同。无论哪种合同,审计人员都需要逐字逐句的推敲、斟酌,对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可行性、合规性、真实性,作出判断。对合同涉及的专业性强的条款,审计人员进行咨询或通过专家论证。审计人员发现合同条款有缺省、遗漏以及有隐含不公平的地方,应及时提出,经工程例会讨论、达成共识,进行修正。在合同的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的,应严格按相关的制度、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对购进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品牌、型号、材质、色泽等方面要求监理和有关人员对照合同验收后,签章认定,作为审计核算的有效依据。
5.2跟踪审计对材料、设备采购过程的价格把关作用
材料价格对整个工程成本有着相当大的影响,而目前的建筑材料市场很不规范,一物多价、材料采购过程中存在各种优惠如折扣、甚至回扣等现象普遍存在。针对此种现象,跟踪审价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方提前报出所需的材料。审计人员对所报材料有市场信息价的,按规定月份的信息价执行;对没有信息价的材料,审计人员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跟踪审计在监理方把质量关的前提下,通过大量的电话咨询、网络查询、到市场询价,搜集所有材料价格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在三至五家报价的基础上,通过工程例会,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参与论价、议价,最后由甲方综合各方情况进行定价,并经各方签章认可,作为决算价格,计算工程成本。
工程中使用的设备,价格一般比较高,审价员必须在掌握大量价格信息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比质量、比信誉、比资质,使用“质优价廉”的设备。
5.3跟踪审计对设计变更的约束作用
学校每年在对高校财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时,发现常常有超预算的情况,其中基本建设投资超支占相当一部分。究其原因,很多是设计变更引起的。有的基建项目在施工中进行设计变更,在变更中进行施工,导致超投资、超预算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跟踪审计对单项或单位工程的设计变更部分进行具体分析: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是否合理,计算变更部分增加的投资额,如发现变更幅度大,出现超投资现象,跟踪审计应及时向学校发出超支警示,防止随意增加工程成本。
5.4跟踪审计对现场签证的牵制作用
针对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随意性大、不切实际的现象,跟踪审计制定了“现场签证制度”,规定了签证程序、设定签字权限和责任,并实行基建处、监理、跟踪审计联签制,而对数额较大的签证,要求施工方提前申报,跟踪审计等各管理方人员到现场商定。这样使得现场签证有章可循,各方互为牵制、互相约束,使工程成本更加切合实际。
5.5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定作用
跟踪审计要求施工方按月申报工程进度款,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跟踪审计根据施工合同及形象进度的完成情况,审定工作量,并与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相关人员共同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度,使工程进度款不会超支或积压占用。
5.6跟踪审计有利于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
跟踪审计有别于其他的审计模式,在于它的全程性。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审计的局限性,审计贯穿到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可以及时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可以随时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工作进程,真正做到“边建设、边审计、边纠正、边规范”。
跟踪审计的效能监察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6.1跟踪审计可以加强决策阶段科学决策
科学决策是落实高校科学发展观的前提。决策阶段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投资估算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等。建设项目各项经济决策对项目造价以及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决策是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重要阶段。审计计人员能从审计专业和各业务专业提出具体的分析,修正决策者的不足。
5.6.2跟踪审计以审查设计的效益性为重点,确保建设项目选型经济实用
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来支撑,科学的工程设计既要满足功能需求,又要达到经济实用的效果。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关口前移,既可以避免项目决策错误造成损失浪费,又便于后期审计工作开展,切实从源头堵住资金流失,因此,审计设计方案对有效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6.3跟踪审计可促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质量监控,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成本核算,开展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施工和建设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纠正,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和节约工程项目的成本,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工程项目;审计;特点;难点;重点
一、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
工程项目的特点与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从工程项目的特点可以推论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
(1)项目之间经济效益的可比性较低。工程项目具有多样性、单件性和差异性,即每个工程项目都具有特定的实物形态和不同的功能,几乎没有任何两个项目是完全一样的。因此,项目之间的可比性是相对的,不可比则是绝对的。在对项目之间进行经济效益比较和评价的时候,必须注意将不可比的因素予以剔除。
(2)工程项目收入的确定比较困难。工程项目施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施工工期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这期间由于设计变更,施工环境的变化,自然灾害的影响(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工资标准、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动以及利率、汇率的变化,诸多动态因素都会影响项目的造价,因此加大了确定项目收入的难度。
(3)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工程项目计价方法具有多样性,计价依据具有复杂性的特点。不同时期、不同的项目、项目的不同部分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而计价依据除设计文件外,还包括消耗量依据、单价依据、费率依据、价格调整依据等诸多方面。这一特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工程造价方面的必要知识,才能有效地开展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工作。
(4)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相对性。工程项目计价具有模糊性的特点。工程造价的确定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涉及政策、方法、依据等各个方面,不同的人计算出来的造价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同一人两次计算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工程造价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承认一定幅度差异的存在,是进行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前提。由于很多因素(如: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或索赔项目)长期难以确定、变数较大,因此,审计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认定也只能做到相对准确。
二、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难点
由于上述特点的存在,使得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非常复杂,相对其他类型的审计项目具有较大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价标准的确定
工程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选择必须遵循客观性、可比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原则。评价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可供选择的标准众多,但在不同情况下选择最合理的评价指标,却是相当困难的。
可供选择的评价标准主要有:
(1)行业标准:政府统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公布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又可分为先进水平、平均水平)。
(2)企业标准:企业工程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的平均水平(参与指标计算的工程项目分类越细,范围越大,数量越多,计算出来的指标就越具有代表性)。
(3)预期标准:按照企业现有技术、管理水平和中标当时相关资源的价格水平,项目应该达到的经济效益水平。
(4)调整后的预期标准:根据施工期间的客观情况变化对预期经济效益调整后的经济效益水平。
从上述标准的特点来看,由于行业标准无法及时公布,存在时差,因此,只能作为参考标准。企业标准可用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预期标准特别是调整后的预期标准作为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标准较为合适。
从考核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指标来看,由于企业可能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向项目经理部下达不同水平的责任成本预算或收取不同比例的管理费用,如果使用项目的利润总额和利润率作为考核项目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则项目之间缺乏可比性。为了增加项目之间的可比性,经济效益指标最好采用毛利和毛利率指标(毛利=收入-成本-税金,毛利率=毛利÷收入×100%)。
2.收入的确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计价方法多样性、计价依据复杂性和造价总额模糊性的特点,影响工程项目收入的因素复杂,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收入确定的难度相当大。
工程项目收入大体可分为两个部分:合同内收入和合同外收入。由于合同的约束,承包商和业主不会有太大的分歧,合同内的收入一般比较容易确认。合同外收入主要包括变更、索赔、奖励等。由于工作量增减造成工程价款的变更,承包商和业主双方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虽然收入可能不能及时确认,但一般情况下都能计回;施工组织措施的变更增加的费用,业主一般不予支付,但如果承包商事先能够征得业主同意,也有可能得到部分补偿;合同中一般对奖励和惩罚都有明文规定,比较容易确定;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价格变动是通过价格调整来解决的,调与不调、调整的范围和调整的幅度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往往存在较大争议,确定比较困难;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但困难的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因为事件的责任归属(即应不应该索赔),是工期索赔还是工期、费用索赔以及索赔费用的计算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往往久拖不决。
3.影响效益因素的分析
影响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因素是复杂的,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项目经理部愿意将其掌握影响效益外部因素的资料和盘托出,但其全面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不易确认。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企业内部客观因素容易获得准确、全面的资料。由于对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内部主观因素事关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管理业绩,因此,他们往往设法隐瞒,资料不易获得,应当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
三、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
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应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审计内容的重点,二是审计工作的重点。
1.审计内容重点
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应该根据审计的目的来确定。
在施工企业,一般都对项目经理部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审计部门通过对项目经济效益的认定,为项目的中期兑现(工期较长者)和最终兑现提供客观依据。因此,确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水平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首要任务。
内部控制制度是项目经理部做好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保证。对项目经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效果情况的审计,既是作好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需要,也能对健全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促进作用。
经济效益的确认当然是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首要任务。但是,项目的经济效益水平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高或者低,为了能够回答这一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对影响经济效益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只有通过分析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因素,发现项目经理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的审计建议,为提高项目后期经济效益指出努力的方向,才能达到提高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
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目的,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有3个方面,即:确定经济效益、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和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因素。
具体来说,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有:
(1)项目经济效益的认定:
1)项目收入的确定:包括合同内收入、变更收入、索赔收入和奖励收入等;
2)项目成本的确定:成本是否与收入相匹配,有无多列、少列、重列、漏列,属于当期的费用是否在当期计入损益。
(2)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效果。
(3)影响经济效益因素的分析(包括:主观、客观、内部、外部):
1)项目投标决策是否科学,投标报价有无漏项,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2)施工组织措施是否科学、可行,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3)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增加收入、降低成本)采取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和经营措施与实际效果,或因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
4)变更设计、价差调整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5)可索赔因素及实际索赔情况对效益的影响;
6)不可索赔外部因素的影响。
以上仅列出了分析的主要方向,实际情况却是千差万别、复杂多样的,要根据下述审计工作重点的确定方法和审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分析的重点。
2.审计工作的重点
以上虽然明确了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但是审计人员并不需要对所有方面平均用力,应该通过一定的方法确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工作重点,以便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确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重点的方法主要有:
(1)通过内控制度的了解、测试和分析,对内部控制的弱点进行重点审计。
(2)通过成本项目的节超分析,对节超较多的成本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3)通过分部分项工程盈亏对比,对亏损较多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审计。
(4)通过对安全、质量、工期、协作队伍、材料、机械各项管理工作的初步了解和分析,对相对薄弱的管理工作进行重点审计。
综上可知,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对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要求较高。了解、分析、掌握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难点和重点,是做好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难点和重点,才能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才能有较好的审计效果。本文在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难点和重点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仅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策略作了简要的论述,并未涉及属于技术问题的具体审计方法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从而为提高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质量提供参考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明辉.审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一、小额贷款公司特点
(一)法律地位及其组织结构
1、从法律地位上看,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具有放贷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知,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准金融性质的公司制企业。它具有银行业放贷功能,以自有资金和合法融资为其资金来源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又具有一般公司制企业的特点,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2、从组织结构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结构简单,内控相对薄弱
我国各省的金融和工商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2008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2011年11月6日浙江省政府又出台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由原20%扩大到30%,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股东结构上体现为股权较为分散,无绝对控股股东。在组织结构上,一般采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模式,相对比较简单。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较短,不像商业银行那样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由此,小额贷款公司在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就会显得薄弱。
(二)经营业务的特点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发放贷款,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包括不得对外投资。可见其经营范围狭窄,而且要受当地人民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和工商部门多方面的监管。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经营的地域性强。不得跨省经营
在同一个省份内,各市区县也要按政府拟定的名额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区域只能限制在其所在区域,不得跨区经营。
2、贷款业务资金来源渠道有限,资本规模不大,总体经营规模较小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 “只贷不存”,资金来源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目前江苏、浙江、内蒙和四省等省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将资本金与融资额的比率由1:0.5逐步提高到1:l。)。各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限额往往也有限制。从2012年上半年全国5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来看,平均每家实收资本8082万元,意味着平均对外融资不足5000万元,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平均不超过13000万元。与对资本充足率要求较低(目前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为10%)的中小银行相比,也显得资本规模极小,总体经营规模也相对较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薄弱。
3、贷款对象分散、单笔金额小、期限短、平均年利率远高于商业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放贷时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例如浙江省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83家,注册资本总额370亿元,年末贷款余额约14万笔,总额560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约225万笔,总额1826亿元;小额贷款的覆盖面超过10万户,其中向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等贷款发放比例近60%。这些贷款期限大多数在6个月以内,多为解决客户的现金流短缺之急。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区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由于客户往往缺少抵质押物,大多数客户选择了保证贷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实际执行的年利率大多在20%左右。
(三)从其会计核算上分析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8年12月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的财务会计核算实施办法,由各省财政厅自行制定。因此,从全国范围来说,暂无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准金融企业,业务上只贷不存,不得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诸如票据贴现、信托、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核算内容主要是围绕“资金投入-发放贷款-收回贷款”这一资金循环过程展开,其会计核算内容具有单一性。
与一般企业相比,其会计核算方法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除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外,核算重点在于贷款、利息收入、贷款损失准备和抵贷资产等与贷款业务相关交易和事项,特别是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与一般企业完全不同,需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按不同的比例计提,例如,正常贷款计提比例为0、关注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贷款计提比例50%、损失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在会计科目设置上,按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外科目是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无关联,用以记载不涉及资金运动的重要业务事项的科目。如:抵押有价物品、质押有价物品、已核销贷款呆账等科目均为表外科目。在记账方法上,表内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法。在会计凭证使用上,以单式凭证为主,并以大量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此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分期、期限短、笔数繁多,且外部监管要求严格,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要做到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并按规定提交和报告业务信息,必然要做到会计核算系统的高度信息化,并与业务管理系统紧密相联。
二、小额贷款公司审计策略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上述特征,使得其审计工作有别于普通企业的审计,为了提高审计效率,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其审计策略大体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充分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和确定恰当的重要性水平
在风险评估阶段,必须结合上述的法律地位、组织结构、经营业务的地域性、经营规模、贷款业务特点等方面来分析,作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环境及其内部控制调查和评估工作,从而充分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确定恰当的重要性水平,为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提供有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关注由于其组织结构简单,内控薄弱所可能导致的舞弊风险。对舞弊风险的失查,可能导致整个审计工作失败。
(二)在实质性审计阶段,则要把握好以下审计重点与审计方法:
1、股东资格和注册资本合规性审计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一般都要求管理规范、信用优良且实力雄厚,其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和盈利能力要符合规定。如浙江省明确规定主发人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应以货币出资,且由发起人一次缴足。因此,审计过程中要通过查阅、询问和调查等方法,审核公司股东资格和注册资本出资情况等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2、贷款业务的审计
贷款业务的审计,主要涉及贷款、利息收入、贷款损失准备和抵债资产四个方面的审计。
对贷款业务的审计目标重点要放在其合规性、完整性上。要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检查、催收”等关键环节的内控测试工作,分析其薄弱环节之所在,检查其是否存在操作风险,诸如在发放抵押贷款时,是否有员工与客户串通,抬高抵押品价值,从而达到多贷款目的的情形,及其可能产生的审计风险。严格审查各项贷款业务是否符合合规经营的监管要求,是否存在向股东贷款、以及“搭便车”的状况。这里所谓“搭便车”,是指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大,而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可用于贷款的资金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出现一些关联方借助小额贷款公司的渠道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这种舞弊现象,是明显违反监管规定的。
贷款利息收入的审计目标,重点是在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上。在收入确认方法上,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时,应该关注是否按贷款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来确认利息收入;关注利率是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是否有异常波动;如果出现低于正常的平均利率的情况,往往预示着可能存在账外经营、收入不入账、以及“搭便车” 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