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长期投资评估方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国有资产 资产评估 资产流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涉及产权交易的经济行为越来越多。产权交易往往需要资产评估,尤其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是不可缺少的程序。合资、并购、股份制改造等产权交易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但在国企改革的产权交易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是触目惊心的,其中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在资产评估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成为了一项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的旨在以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管理者的角度,审视评估机构对本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个环节,指出每个评估环节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之所在,从而杜绝或减少在资产评估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资产评估前期
本阶段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已经决定进行资产评估至评估机构尚未进驻的这段时间。
1.资产评估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对拟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这是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要求。这样不仅有利于资产评估的顺利进行,更主要的是能对拟评估的资产全面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对配合资产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即使是小型的资产评估也要进行适当的有针对性的学习,了解资产评估的基本常识,学习相关的法律文件。
2.确定评估机构。目前,国内评估机构很多,鱼龙混杂,因此,要根据已确定的经济行为及拟评估的资产选取合适的评估机构。具体地说就是要聘请有相应资质评估机构。比如,企业是上市公司或涉及证券业务的,就要聘请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而对于土地评估,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资格等。不然,由于评估机构竞争激烈,可能出现先揽下业务再出包的现象,企业要多花不少冤枉钱。
3.评估基准日的确定。评估基准日原则上应尽可能选择会计期末或离经济行为发生较近的时日。然而,新出台的能使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之执行日也是应认真加以考虑的,应尽量避免由此产生的减值,而应享有由此产生的增值。另外,如汇率的变动、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等对资产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亦应加以考虑。同时,还要考虑资产评估报告的一年有效期问题,经济行为应在一年内完成。
4.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早已出台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固定格式范本,但不具备强制性,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所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商,添加具有维护本企业权益的追加条款,若无正当理由,资产评估机构当然不应拒绝。约定书的最后一项就是确定评估费用了,如果此项费用高出合理的范围,当然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部分。因此,了解评估机构如何收费也很重要。
实践中一般采取以规定标准为基础,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协商的方法来确定收费金额。企业最好事先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是否有新的收费标准或政策,再了解一下此项业务的收费行情,作到心中有数,在谈判中才能处于有利地位。
二、资产评估中期
本阶段是指资产评估机构进驻资产占有单位开始,至完成实物资产的实地勘察,账面资产的核实确认,进行评定估算的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资产评估的各项工作离不开资产占有单位的密切配合,所以企业正好可以利用此项便利,密切关注评估人员评估各项资产时所用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以及各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及时提出质疑,要求评估机构给以合理的解释。
“质疑“和评估机构所尊崇的“独立性”并不冲突,因为对评估机构还要求其具有客观性与公正性,同时评估工作也要求具有科学性。况且,评估机构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资产评估准则在许多条款中都明确要求注册评估师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既然是沟通,一方对某事项提出质疑,另一方予以答复当属理所当然。因此,要关注评估机构对各项资产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评估结果,以便把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中。对于各项具体资产的评估而言,主要是关注其选用的评估方法和对应此方法而选用的相应评估参数。
1.机器设备评估。机器设备的评估往往主要是采用重置成本法,重要的评估参数是设备的重置成本与成新率。而最了解本企业设备的重置成本与成新率这两个参数可靠数据的人应该是本企业主管设备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与设备采购人员,即使评估机构聘请的专业人员也不见得赶上他们。所以,有经验的评估师往往就此与他们沟通,求得他们的支持,以便评估值更能接近实际。反过来说,企业也应派出得力人员配合评估机构,同时也顺便关注了设备评估中的少评与漏评问题。
2.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尤其是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往往由于金额较大,所以一直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必须对此项评估给予高度的关注。我曾参与一小型国有企业,该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当地政府决定将其整体出售。
房地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有公开市场价值与非公开市场价值。所谓“公开市场价值”是指在以产权变动为前提,被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应该实现的交换价值。而除此之外受到某些限制的则属于非公开市场价值。从保护国有资产的角度来说,在产权主体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房地产评估时就应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来进行评估,这样才能体现该项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所在。
3.长期投资评估。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票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对于前二者,按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与相应计价标准来评估即可。从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来说,我们关注的是其他投资这一项。其他投资是指除了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外的投资,主要是投资主体以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入到被投资企业,从而获得投资收益,比如与其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设立全资、控股或非控股的子公司等。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往往为腐败分子所利用 ,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巨大黑洞之一。许多腐败分子利用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手法转移国有资产,据为己有,对此,投资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同时投资主体在涉及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中也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那么怎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发生呢?从根本意义上来说,长期投资的评估是对被投资企业获利能力的评估,所以对于长期投资的评估方法应是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再根据投资比例计算出投资方长期投资这项资产的评估值。
三、资产评估后期
从资产评估程序来说,此阶段是指评估机构完成现场勘测,初步评估测算后,进入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技术说明,到向委托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的阶段。这个阶段有一个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反复交换意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产占有单位为了防止在资产评估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应要求评估机构提供签字盖章前的资产评估报告草样,对其进行分析,发现有疑问之处,及时与评估机构进行交流。
1.对评估报告做逻辑性分析。包括对评估目的、评估中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选择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分析;对评估范围与评估目的之间的匹配性进行分析;对资产属性作价的前提条件与作价依据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以对评估人员在评估中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方法是否准确、合理进行判断。
2.对评估中运用的价格信息及有关参数进行分析。在评估方法既定的情况下,评估中选用的价格依据和有关参数就成为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因素。因为评估中要求选择在评估基准日时有效的价格信息和取价标准,因而分析中就要关注其出处和有效期两方面。对于使用收益现值法时选用的折现系数和风险系数,要分析研究风险因素构成及技术处理方法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3.对评估计算、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可结合评估报告中所举案例,对评估中的计算公式、成本构成是否准确反映评估方法,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项计算与汇总结果是否吻合,与文字说明是否一致进行分析、验证。
如果国企的管理者与参与配合评估的相关人员认真做到本文所述各点,就可以杜绝或减少在资产评估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前提条件应是:(1)改制中,国企方参与配合资产评估的领导者与相关人员不应与评估的结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2)上述人员应公正廉洁,能自觉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第二条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关键是第一条。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和产权主体研究出合理的委托模式与监督模式及对资产评估事项的配合模式,切实做到从根源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1]李忠信王吉发:国有资产管理新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2]杨友孝: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评估与确认及国有资产流失防控指导手册.北京:北京大学,2004
企业合并后,对于合并双方的不同法人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下称财税[2009]59号文)做出了特殊规定,明确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在合并企业实行限额弥补。其中在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号,下称4号公告)进一步明确,弥补亏损的限额不是总额,是在税法允许的期限内每年可弥补的金额。合并方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申请所得税亏损弥补,填写的《企业合并业务申请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明细表》(以下简称“计税基础明细表”)时,需要确定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并按资产、负债的科目明细分别填列。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填写,则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可辨认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需要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相关原则进行评估确定。根据会计平衡关系,资产-负债=净资产,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公允价值等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等相关准则、指南的规定,确定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一般是以企业整体为目标,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来确定。确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按照资产、负债项下各具体类别的特性,分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来确定的。
二、不同评估方法差异辨析
按具体类别分别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会计平衡关系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以企业整体为目标评估确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二者在数值上可能存在三种关系,即相等、大于或小于。如果二者相等,意味着企业整体全部由可辨认资产、负债组成,并且二者在确定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上也一致。如果二者是大于或小于的关系,意味着企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组合价值与以企业整体为目标的净资产价值在构成范围及价值计量上存在差异。构成范围的差异表现在,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但与整体盈利能力不能分离的无形资产和商誉等价值,因为其不符合会计相关定义,没有包括在可辨认资产、负债组合中。价值计量的差异是由于在对资产、负债项下各具体类别的公允价值进行的评估,其实是属于部分资产评估,与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对以企业整体为目标的净资产评估,选用评估技术方法不同而形成评估结果的差异,本质上仍是由于构成范围不同造成的。对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差异的处理办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按照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计量,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是正数,单独做为一项资产—商誉处理,列入合并方账户。如果是负值,则作为合并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入账时,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范围和账面价值,不增加新的资产和负债,不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在合并方进行所得税务申报处理时,对于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可辨认公允价值的差额,无法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也不宜借鉴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办法,即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的正差额做为一项商誉资产列示,负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处理。以上已经分析得出公允价值差额的产生原因,是由于构成范围差异及由此引起的评估技术计量差异造成的。从构成范围上看,净资产公允价值中包含了不可辨认且与企业整体不可分离的无形资产价值。而可辨认资产、负债项各具体类别,在按其特性选用不同的评估技术分别计量时,并不考虑影响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但不可确指和辨认无形资产的因素。二者在构成范围上的差异以及由此采用评估技术方法上不同造成了公允价值的差异。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从内涵上小于净资产公允价值,这种内涵上的差异是由于附着在企业整体上不可确指也不可分离的无形资产,无法在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组合中反映造成的。基于这种认识,应当采用一种合理方法,将该差额分摊到可辨认净资产的组合中,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在内涵上趋同,可辨认资产、负债分摊后公允价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符合会计平衡关系,满足所得税亏损弥补申报的需要。对公允价值差额进行分摊时,应考虑可辨认资产、负债项下各具体类别的流动性属性和价值内涵,以确定分摊对象和分摊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计量及层次划分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项下的长期投资和各类负债项目,一般都有比较确定的金额或客观的市场价格,以此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比较可靠,在公允价值层次也属于较高级别。对于不包括长期投资的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存在相同或同类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评估结果,没有现存市场价格的单项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其评估结果。无论是市场报价还是以重置价格确定的评估结果,都是基于卖方出售价格或买方购建成本的基础来确定的,没有考虑到也无法计量资产组合在购建完成后,在最佳用途下带来的协同效应。而非流动资产作为企业整体经营能力承载体的投资组合,没有考虑其最佳用途及协同效应,而仅以购建为基础分别确定、并加总得出的评估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显然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内涵。从公允价值层次上讲,估值技术计量属于较低层次,可靠性也较差。因此,对于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应以不含长期投资非流动资产为分摊对象,以其各构成部分的评估价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才能真实反映该类非流动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在分摊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消除,使得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符合会计平衡关系,也满足了税务处理的要求。
三、实务案例说明
一、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特点
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是指评估人员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披露的相关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作为特殊目的下的评估,它对传统的评估业务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一)评估对象的复杂化 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涉及到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存货等10项相关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如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因此,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其评估对象应界定为资产负债表日有减值迹象的所有资产。
施超在《2007年A股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实施情况分析》中对1328家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科目和公司数量进行了统计,其统计结果如下:
根据上述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以减值为目的的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包括了存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11项,需要注意的是,评估对象可以是各类单项资产,也可以是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同的资产其面临的市场情况、取得收益的现金流的形式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须根据每项资产的具体条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利用合理的评估参数进行评估。
(二)以资产持续经营为评估前提 传统的评估中的资产,多数伴随企业改制、企业合并、抵押、质押、出资、转让、诉讼等经济业务的发生而进行的评估,以上评估主要以产权变动为前提,也即资产评估中的交易假设。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基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这一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的要求,对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的评定估算,财务报告编制依据的假设之一便是持续经营,那么财务报告为目的下的评估也应该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而不是交易假设之下。由于评估过程中价值类型的选择、参数的选取甚至评估方法的选择都会受到评估假设的影响,所以评估师在进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时,应在这一目的所包含的假设条件下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进行估价。
(三)以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规范为评估依据 《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了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以及减值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规范的要求,并在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运用资产评估的技术对需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资产进行公允价值的测算或者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公允价值是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公允价值,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也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为基础,但需要对数据的可靠性进行检验。传统的资产评估只需要遵循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价值类型,利用合理的评估程序进行公允价值的评估。因此,与传统的资产评估相比,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除了需要遵循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
(四)评估方法选择的特殊要求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评估指南》中提出了公允价值的层级,美国会计准则157号构建了三个层次的“公允价值层级”,指南中规定公允价值的层级受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评估数据来源的影响。根据评估数据的来源层级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在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中首选市场法,在市场法无法适用时,可选择估计技术。指南中同时规定“会计准则规定的减值测试不适用成本法”。而传统的资产评估,可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条件以及可收集的评估资料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一般需同时采用几种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验证。
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价值类型选择
评估师根据评估目的确定合理的评估价值类型。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把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价值类型的合理定义和科学确定制约着资产评估目的的实现。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过程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确定,减值测试中公允价值的确定同时受《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的约束,《资产减值》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规定也直接影响减值测试下评估中的价值类型选择。
(一)《资产减值》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规定 《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资产可回收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允价值的合理确定是资产减值测试的关键因素。
对于可回收金额中涉及的公允价值问题,准则规定了企业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2)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3)在既不存在资产销售协议价格,又不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可参照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4)如果按照上述要求仍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应该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可回收金额。由此可知,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建立在定价信息的市场可取得性,在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公平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信息是评估人员的首选。
(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问题 根据上述《资产减值》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规定可知,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类似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类型,即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理性、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这一条件下得到的评估价值是市场价值。从施超对1328家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对象集中在企业在用并将持续使用的机器设备、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这些资产大多为在用资产。如果按照
准则的规定从市场中寻找这部分资产的交易价格,很显然存在一些困难。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二手交易市场除商业用与居住用房地产具有相对较发达的二手市场外,其他的旧设备、无形资产尚没有利用市场法取得其公平市场交易价格信息的客观条件。
当无法从市场中直接寻找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时,准则规定可以利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需要减值测试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如果利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那么未来现金流量是被评估资产的客观的收益,即资产在平均的使用条件下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这种现金流量不等同于企业自身现实条件下的未来现金流量。而《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利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估计资产的价值时,这部分未来现金流量建立在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之上,显然,用这一现金流量评估出的资产价值不是市场价值,而是该资产在企业现有条件下的在用价值。
按照传统的资产评估相关理论,评估目的决定价值类型,通常来看,每一种评估目的对应一种价值类型,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具有减值迹象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会涉及到两种价值类型。首先,如果按照活跃市场中公平交易的价格信息进行估值,则采用的是市场价值类型,如果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利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值,那么采用的价值类型是在用价值;也即同一目的下的评估可能采用两种价值类型。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建立在持续使用的假设之下,并且被评估资产作为在用资产呈现在会计报表中,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理论,该目的下的评估应该采用在用价值类型。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在价值类型选择问题中遇到了与传统资产评估理论相矛盾的地方。
按照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首先满足可靠性的要求,当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信息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相比更具可靠性时,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首选市场价值类型。但当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评估传统理论相悖时,应该如何解决,则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适用性问题分析
《评估指南》指出,在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中,应该首先考虑市场法,在市场法无法进行评估时,可选择收益法进行价值估计,并且规定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不适用成本法。笔者认为,指南对评估方法的选择与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具有一定关系。
(一)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相同或者类似的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运用的基本前提是: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上要有足够多的可比资产及其交易活动。考虑到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中资产大多为在用的机器设备、不动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没有活跃市场的资产,因此利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受到很大的限制。另外,即使存在活跃市场的房地产等,由于评估目的非产权转让目的,而是持续使用条件下的评估,所以从市场上得到的数据并不一定能够反应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市场法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二)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将利求本的一种评估方法,从理论上讲,收益法是最为科学的。对收益法评估结论的科学与否,必须把握三个关键要素,即未来现金流的预测、折现率的确定以及未来收益的持续时间确定。在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中,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专利技术等资产并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资产减值》准则中提出了通过资产组的形式进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用收益法对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这一方法解决了某些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的资产不能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的弊端,因此,利用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具有很好的适用性。
(三)成本法的应用分析 成本法是从资产重置角度评估资产的,其基本思路是先测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可能是功能性溢价)和技术性贬值。《评估指南》指出,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不能使用成本法,在传统的资产评估中,如果评估程序科学、评估参数合理并且评估假设一致的情况下,对同一资产采用三种方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应该趋同,在以成本法为目的的评估中,如果资产在未来的使用中产生的未来利益流入不能达到设计标准或预计要求,可以究其原因来计提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从而得到一个合理的评估结果。笔者认为,成本法不应被排除在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方法之外,就像美国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中阐述的,公允价值的层级应优先选择估值数据而不是估值技术。
参考文献:
[1]施超:《2007年A股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实施情况分析》,《中国资产评估》2009年第3期。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2011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从总则、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企业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根据其要求应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在具体的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及其对选择评估方法的影响分析
从价值评估理论来看,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给投资者带来的效用即企业的获利能力――获得未来现金的能力。笔者认为,决定企业价值的直接因素是企业获利能力即未来现金流量和所处行业风险状况决定的折现率,它们能最终体现投资者的效用,是决定企业价值的“产出因素”,而其他的因素都是通过影响上述两个因素间接地决定企业的价值,是影响企业价值的“投入因素”,其包括:(1)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外部因素,如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经济环境因素、行业经营竞争状况因素和科技发展水平因素等;(2)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内部诸因素,如企业一般财务指标、企业非财务指标和企业独特的不被其他企业所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资源等。
可见,企业价值评估应该视整个被评估的企业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然后充分考虑该企业获利能力,分析影响其获利能力的内外因素,并结合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该评估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2)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在评估实务中,涉及到那些非量化或不可计量的对企业价值具有影响的因素评估时可以用数学的方法间接量化,将其修正为各类修正指标,然后再对其影响企业价值做综合的、全面的分析判断。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价值时需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而我国在现时情况下,由于资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信息渠道尚不够畅通,评估者的实践经验与要求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准外,其他资产评估,可以运用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最常用的两种评估方法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等评估方法在现实评估应用中存在的误区
针对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可以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针对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可以运用收益法。在企业资产和企业价值的实际评估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误区一:因受资产评估行业内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习惯意识限制,会导致资产基础法简单地被理解为评估单项资产时所采用的成本法,而两者侧重点是不同的,资产基础法侧重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经过一定计算分析程序后,可以说用它能够评估整体企业价值,而成本法侧重于企业的单项资产评估,用它所评估每项资产的结果进行简单相加,并不一定能全面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误区二:由于评估报告使用目的不同,被评估单位的主管单位可能会干预影响评估机构,造成评估机构滥用评估方法,混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例如,在现实案例中,被评估单位要实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被评估单位员工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激励,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被评估企业的主管单位往往授意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整个企业股东价值进行评估。然而,在市场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采用资产基础法会造成企业股东价值的评估结果会大大低于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企业股东价值的结果,如果发生在国有投资企业,客观上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误区三: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概念和评估对象概念是不同的,对涉及的评估范围的不同资产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在有些评估机构会被错误地理解为对企业评估对象的部分权益或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另外,无形资产本身的无实体性、专用性、收益不确定性决定了完全套用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也是不恰当的。如果把上述情况混淆,那么评估后得出的评估结果正确性自然不能得到保证。
比如,当评估机构遇到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长期股权投资带来的投资回报;(2)企业的固定资产中还包括位于繁华商业区的房产。如果只是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准确性会严重失实,很难被市场认可。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情况复杂,那么单独运用一种评估方法是不对的,除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为主对企业主营资产进行评估外,还可以考虑包括采用收益法所评估的长期投资的股权价值,也可能包括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商业房产的价值,但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说,企业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是资产基础法,并辅之以其他评估方法。
三、改进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一)企业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分析
资产基础法基本的原理类似于等式“1+1=2”,认为企业价值就是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因此该方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忽略了不同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往往“1+1>2”,企业的整体价值是要大于单项资产评估值的加总。对于高科技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资产基础法仅从静态及受限的动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虽已考虑了企业财务账册在册资产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但资产基础法无法对其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同时也难以比较精确地估算其价值。除此之外,资产基础法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计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行业现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组织问题以及契约、协同效应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
总的来说,资产基础法由于其计算简单、数据容易获得且操作性强,在我国目前实务操作中仍有广泛的应用。相对而言,它比较适用于资产单一的、经营业绩稳定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价值评估和非营利性实体的整体价值评估,其运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果是100%的权益价值。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整体价值,可以用一个公式说明,即企业整体价值=∑单项资产的公允评估价值-企业确认负债额的现值+商誉现值。
(二)企业价值评估运用收益法的可靠性分析
收益法从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使企业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都能反映在评估结果中。笔者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例展开,用以下的公式来说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其中,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股权现金流评估值的方法就是收益法,用资产基础法来分析和评估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以收益法为主,加上其他评估方法为辅所计算总结出的评估结论能够完整地反映企业整体价值,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弥补了单一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不足。
例:杭州某知名城市生活社区网站企业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评估机构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由于该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社区网站聚集人气,从而通过站上推广及站下活动等模式获取盈利,其所有的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域名所有权、商标等,也包括网站人气、点击率和访问量、经营模式、管理团队以及商誉等各项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上述可确指和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也难以估算其价值。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8 036万元,而运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58 694万元,两者相差50 658万元,差异率为630.36%。
从以上评估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而收益法在评估中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反映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其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市场方面也比较认可。
总之,企业价值的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探讨和研究企业价值及其评估方法并作合理运用对于市场交易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J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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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戴书松主编.公司价值评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王海粟主编.企业价值评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价值管理;行为价值;价值计量;决策机制
一、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
国内外关于价值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分析了价值管理的基本内涵,总结了企业价值决策的财务和非财务方法及其基本分析步骤,揭示了企业经营目标、内在管理机制和企业文化对企业价值决策的驱动作用,为企业价值决策提供了初步的分析路径、方法和切入点;同时提出了价值管理的相关考核指标,指出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角度考察企业的价值。企业行为价值分析的研究探讨了人类行为与价值关系问题,对行为价值的本源做出深入的论述,并将行为作为会计基本要素系统地纳入到核算体系中去,并彻底的分析了行为价值本源的问题,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支撑。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揭示企业价值创造的根本目标和根本动因,没能明确影响企业当前及长远价值的主要因素,无法形成计量企业价值的动态模型,这些问题成为建立企业价值计量模型的关键目标,这些研究并没有阐明企业经营目标和企业文化在企业价值决策中的作用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企业的价值决策和组织文化构建过程中加以明确。
二、企业行为价值管理的意义
(一)企业行为价值管理研究意义
1、能够促进价值管理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完善。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状况重视程度的提高,对价值管理理论和方法体系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国资委推行EVA考核的背景下,理论界针对企业价值考核评价体系及其在不同企业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EVA仅仅是用于对企业价值增值进行期间考核的指标,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价值管理有较大区别,本课题将价值管理的理念融入企业的行为价值管理体系,探索将价值管理思想与企业日常管控手段相融合的路径,是对价值管理应用理论与方法研究的一次新的尝试。探讨价值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于完善价值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体系有重要作用。
2、能够推动企业价值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企业价值管理体系的研究,能够解决价值概念界定、价值计量、价值决策以及价值管控等多方面影响价值管理理论与方法具体应用的关键问题,有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明确企业自身的价值所在,了解影响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能够将价值管理的理念与企业的经济决策行为相联系,将价值目标落实到价值管控流程之中,从而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目标,促进企业价值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企业行为价值计量方法
本文在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模型的基础上,选用EVA折现法来衡量企业价值:企业价值等于投入资本总额加上未来各期EVA折现现值,折现率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基于企业持续经营假设的企业总体价值表达式为:EV=TC+∑∞t=0EVAt(1+WACC)t
其中,EV表示企业价值;TC表示期初企业投入资本,投入资本表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上已投资的累计数额;EVAt表示第t期的EVA值;WACC表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
根据推动企业价值增长的动因分析,可以将具体的内容进一步划分为当前营运价值(COV)和未来成长价值(FGV)两个组成部分。当前营运价值(Current Operating Value,COV)。反映的是企业当前盈利能力对价值的贡献,是在现有资本规模下经营创造的价值和资本价值的总和。表示为各期EVA按适当的资本成本率折现,再加上当前投入的资本总额。
COV=TC+∑∞t=0EVAt(1+WACC)t
未来成长价值(Future Growth Value,FGV)。反映的是企业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是未来价值增加的现值。未来成长价值的表达式如下:
FGV=∑∞t=1EVAt(1+WACC)t
在价值规划下,从当前营运价值和未来成长价值两个维度,构建静态和动态的价值计量模型;根据企业在长期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变化因素对项目目标的价值量影响大小,分析对项目投资价值的影响,构建满足对长期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管控的计量分析模型;从企业价值链着手,对价值链上的具体经济行为进行价值分析,设计能够具体量化的行为价值计量方法,对不能具体量化的经济行为,先进行行为价值定性规范,再借用综合评价方法,转化为可量化指标,实现对所有经济行为进行价值计量的目标。
四、企业行为价值管理决策机制
(一)价值规划决策方法
企业价值规划的决策方法由企业价值目标静态优化决策方法和价值目标动态优化决策方法构成。静态优化决策方法的设计思路是:借鉴现有战略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以企业价值规划影响因素分析为背景,引入战略价值、战略成本和战略风险三个参数指标,完成对价值静态决策模型的设计。动态优化决策方法设计思路是:以企业战略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影响因素对企业价值目标的影响进行分析,以价值规划的动态计量数据为基础,通过对影响因素对价值目标的影响差异分析,完成对价值规划进行再优化的模型构建。
(二)长期投资行为决策方法
长期投资决策方法由静态决策方法和动态决策方法两部分构成。企业长期投资静态决策方法,在借鉴已有的决策方法基础上,结合价值管理需要进行完善设计。长期投资的动态决策方法设计,要以对长期投资的动态加量为基础,通过对投资建设期间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实际行为和预期规划之间的差别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构建长期投资项目价值进行再优化的决策模型。
(三)日常运营价值管理决策方法
从企业价值链的各种经济活动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入手,针对价值链的主要活动(原材料供应、生产作业、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和价值链辅助活动(企业基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开发和采购管理),分析各个环节的价值特性;以企业具体经济行为(组织、个人)的价值计量为基础,考虑各种活动和经济行为的价值贡献,以及对企业总体价值目标的影响,从日常经营管理得实际需要出发,针对不同控制环节的具体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价值优化决策方法(如短期决策、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五、结语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关于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行为价值管理相关研究的文献资料,界定企业价值、价值管理和行为价值管理的相关理论,指出企业价值是企业当前营运价值和企业未来成长价值之和,经济行为价值是对企业价值产生增值的企业的经行为的管理与控制,提高行为的价值创造效率,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其后,企业重点研究企业行为价值计量方法,在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模型的基础上,选用EVA折现法来衡量企业价值,企业价值等于投入资本总额加上未来各期EVA折现现值。最后研究企业行为价值管理决策机制,包括影响企业当前营运价值的行为决策方法、影响企业未来成长价值的行为决策方法,最终要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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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时间价值。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资产评估中十分重要,其重要性尤其体现在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本文就新会计准则在评估长期资产价值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这一问题展开研究和论述。
关键词:评估价值;货币时间价值;资产评估方法;长期资产价值
一、评估价值与货币的时间价值
评估价值是根据特定目的,按照法定程度,应用科学方法,通过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和评定估算,以货币为单位而核定的资产现时价格。它与资产的原值、净值不同,也与资产的市场价格不同,它是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运用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值所作的一种评定估算。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推理性。如对某一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时,需根据该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行业发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对该企业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推算,再依照一定的方法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又如用市场法评估某一资产时,在市场上寻求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分析、比较两者的异同,推算这些异同因素对价值的影响,从而确定该资产的评估值。2.变现性。资产都具有变现的能力和特性,但在市场条件下,变现方法不同。其变现价格也不同,相同资产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因评估目的不同,其评估价值也不同。3.时空性。所谓时空性是指评估价值受时间、空间因素的影响,这要从资产本身或市场条件受时空因素的影响来考虑。由于时间变迁,所处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不同,资产在获利能力、市场价格上也不同,在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时空因素的影响特别明显,由于这一特性,评估时要确定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亦有时效性。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资金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时间价值原理正确的揭示了不同时点上资金时间的换算关系。货币时间价值理论是资产评估中计算资产现行市价的重要理论,其基本思想对资产评估结果有重要影响。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的基本思想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把一定数量的货币存放在银行时,经过一段时间。可以取出比原来多出一些的货币,这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又叫资金的时间价值(TheTimeValueofCapital)。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货币在银行的存放可以带来利息。又如,将资金运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可以获得利润,将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可以获得投资收益等等。这种由于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息、利润或投资收益就表现为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的运用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不断周转使用,时间价值不断增加。由于货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时间价值,所以同量的货币资金在不同的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今天的100元和一年后的100元是不等值的(前者大于后者),在进行价值对比时,必须将不同时间的资金折算为同一时间后才能进行大小的比较。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用现值和终值两个概念来表示不同时期的价值。现值(Present Value)是指资金现在的价值,又称本金。终值(FinaI value)是指资金经过若干时期后包括本金和时间价值在内的未来价值,又称本利和。进行现值和终值的换算,有单利(Single Rate)和复利(compound Rate)两种方法,因此有单利终值与单利现值、复利终值与复利现值之称。复利就是不仅本金要计算利息,本金所生的利息在下期也要加入本金一起计算利息,即通常所说的“利滚利”。复利终(FinalValueofCompoundRate)是指一定数量的本金在一定的利率下按照复利的方法计算出的若干时期以后的本金与利息之和。
二、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对选择资产评估方法的启示
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资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资产评估范畴中。其中收益法最能体现货币的时间价值。
众所周知,一宗资产为其持有人带来的收益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不断地为持有人带来收益。如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无形资产等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在为企业带来收益。资产持有人总是希望自已持有的资产能够具有较高的收益率、较强的流动性和较高的安全性,从而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收益性一般用资产的平均收益率来衡量,平均收益率越高,资产的收益性越好;流动性通常用资产变现的速度与变现中的损失大小来衡量,变现速度越快且变现中的损失越小,资产的流动性就越强;安全性则用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来衡量,可能性越小,资产的安全性就越高。当流动性和安全性既定时,资产的价值将主要取决于其收益率的高低。按照货币时间价值理论,获得不同时点上的相同数量的收益,其价值是不同的。这一基本思想告诉我们,如果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就必须首先将不同时点上的一系列收益分别进行折现处理,然后再加总,而不能将资产创造的收益流简单相加。总之,凡是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不同资产进行评估,都必然要涉及货币收益的时间价值问题,因此都应该按照上述折现原理对资产为其持有人带来的收益流进行折现,折现后的价值就是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由于长期资产时效性较长,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最能体现其真实价值。
三、货币时间价值在长期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长期资产的评估中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使得资产确认的可靠程度和相关性进一步加强,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一)货币时间价值在长期投资评估中的应用
新准则中规定确定持有到期投资初始成本时,就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按实际利率进行持有到期投资资产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及投资收益的确认。这种按实际利率的计算方法确定投资收益,充分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因为,企业持有到期投资(比如购买企业长期债券)的未来现金流入量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每期的利息和到期的本金,按照前述资产价值的确定原则,这些现金流入量的贴现之和应该等于企业投资该项资产的初始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费用之和),这也是企业利用收益法评估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值。从财务的观点考虑,企业持有到期投资所获得的实际收益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根据这一思路计算出来的实际利率,并确定投资的收益体现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二)货币时间价值在融资租赁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确定的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将最低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如果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就是认为现在所取得的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每期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之和,而不是日后不同时点还本付息金额之和(最低租赁付款额)。这样处理充分考虑了货币时间的价值,如果目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最低付款额的现值,按照谨慎性原则就以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并据以入账。 (三)货币时间价值在评估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中的应用
接受捐赠方确定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则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此时不涉及货币的时间价值问题;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可利用市场化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活跃市场估计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值,此时也不涉及货币的时间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应采用收益法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评估价值并据以入账,此时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应用。
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评估确定与此类似,即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
(四)货币时间价值在固定资产折旧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通过折旧的形式逐期转化为成本或费用的,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取决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和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三个因素。因此对于这三个因素是否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可靠性。前面讨论了在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中如何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下面我们分别分析如何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残值确定中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1.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体现货币时间价值。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从会计处理方法本身看都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但新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允许企业按照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这样使企业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有了比较大的空间。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企业在前期多提折旧额而后期少提折旧额。虽然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总和扣除残值都等于固定的初始成本,但从财务的角度来讲,周定资产每期的折旧额是现金的流入量,企业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前期流人的现金流量大于同期按直线折旧法确定的折旧额现金流量,那么加速折旧法的折旧额所产生的现金流入量的总现值大于直线折旧法现金流入量的总现值。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会计处理从财务的角度分析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的作用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现金流量。
2.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另外一种将货币时间价值直接应用到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的方法原理:由于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是企业的现金流入量,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因此固定资产每期计提折旧额的现值之和应等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所以可以将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看作年金,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的现值=各年折旧额现值之和”确定每年计提的折旧额。较加速折旧法,这一方法更能直接体现货币时间价值,使得折旧额能真正起到补充固定资产价值的作用。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有一定区别。
3.预计净残值的确定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折旧额的影响因素之一,关系到每期折旧额。新会计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这一定义强调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在长期资产评估中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一方面能使得资产评估价值更能反映它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由于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进行贴现所计算的资产价值一般低于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所计算的资产价值。所以也符合谨慎性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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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日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
资产评估,顾名思义就是对资产进行评估分析。而实际上是指专业的机构以及人员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并且最重要的就是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通常意义上评估有评估、估测的含义,在资产评估中的评估,可以从质以及量两个角度进行划分,然而人们会更加侧重于量的评估。而且这里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价值理解就是表明特定的使用者或投资人的所有未来收益的现值。
二、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
(一)合理性的概念。既然要对资产评估的结果进行合理性的分析,那么首先就要清楚地了解怎么样的结果才算是合理。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不仅仅是一个数字上的合理,而是对于整个评估过程中的方法以及遵守的原则是否达到合理。在这个过程当中,要明确资产评估的目的,对评估的条件要有正确的认识,对评估经济技术的参数要进行充分地收集,对评估途径以及方法进行正确的选择及充分的运用;在最后,还要对评估的结果有一个适当性的披露,这一完整的过程才能真正达到合理的资产评估结果。
要保证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合理性,是对于资产评估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结果达到合理,其评估才算是真正称得上一次资产评估。而且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不仅需要评估机构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守公正公平原则,还需要其具有专业的业务水平,能够驾驭整个评估过程,这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以及合理。但是不仅仅是机构以及评估师认为的合理就是合理,还要能让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及社会大众所接受,这样双方都能达成共识,即都明确了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概念,那样才能真正做到结果的合理性。
(二)合理性的衡量标准。在传统意义上,因为资产评估是政府强制推行的,所以政府既是资产评估的最大消费者,也是资产评估的制造者及管理者。由于政府这个特殊的身份,所以经由政府同意了的评估结果自然就是国有资产的交易价格。那自然而然的,政府评判的标准就是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标准。如果用资产评估价值交易价格来衡量结果的合理性,在某种形式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交易价格完全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它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然而事实上,我们并不认为交易价格,特别是一些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交易价格仅仅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它还会包含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约束以及社会等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在内。从传统理论上说,资产评估结果一定是要经过市场检验的,这一点没错,但是如果完全以交易价格来衡量定夺这个合理性,那就会有点以偏概全,由于市场的不完善还是会导致整体结果的准确度出现偏差,所以就需要及时改进。
从本质上来说,资产评估是一种中介咨询服务。就是指在评估时点,评估人员根据手上评估对象的资料信息对资产进行一种评估价值的活动。然而,在现实中评估人员获得的资料也许是不完整的,那么他也要根据这些资料按照自己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以及主观判断去评估价值。很多时候,评估人员也不是特别清楚交易各方当事人的交易动机以及背景情况,而且对于资产的获利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都是要做出预测,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着太多的个人主观因素。尽管评估人员拥有专业的知识以及系统的分析,但是预测分析能和未来达到一模一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光用资产交易价格的结果来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并不是十分的恰当。因为在资产评估实际的交易价格中包含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在中国这个经济市场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资产的交易价格是检验评估结果的重要参照,但是却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三)合理性的范围。资产评估价值不可能要求数字一定要达到精准,它允许出现一些偏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之内。我们要明确所谓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范围,就是指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而且各种资产类型的不同,所要求的合理差异范围就会有所不同。就建筑工程来说,按照招投标报价的行业规定,只要标书价格超过工程预算的5%,那么就会流标。评估方法也就是采用的工程预算法。但是,任何一宗房地产除了建筑工程造价之外,还会包括各项其他的费用,例如土地使用价值、工程费等,成新率以及利润率的计算方式不同或者有些偏差,在最后的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的差异在5%左右则都是合理范围的。然而,在机器设备上来看,对这方面的公开资料比较少,但就市场而言,在二手汽车市场中,由于二手车市场估算价格方法与资产评估中对机器估价方法不同,其误差能达到20%左右。例如,有些大型设备的公司,能够接受的差异大约是在6%左右,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按照设备报价取值的就比较多。最后设备评估价值与最后成交价其差异在6%左右还是会存在的。在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中,差异较大的就要数那些在外流动的应收账款还有递延资产等,因为这些都存在着拖延甚至不交的可能性,评估值与账面值还有收购方最后愿意支付的购买价值肯定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在某市2010年的企业改制中,流动资产、存货等项目的评估价值就与账面价值还有最终收购价格相差25%左右。
三、评估参数的选择
在最终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确定过程中,影响它的因素是很多的。除了受到市场经济、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影响之外,他们在运用相同合理的方法计算时所依据的参数也许会有所差别。我们要判断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主要就是看评估对象参数的选择及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也许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所运用的评估方法公式都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参数的选择,结果就会完全不同,以至于相同的评估对象,相同的评估目的,最后得出的结果却是大相径庭的,这就不禁使人怀疑其结果的合理性。所以对待不同的资产状况,我们就要根据其对应的特征去选择参数。例如,在无形资产中,我们就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净收益、折现率以及使用期限这三个参数来计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结果。而对于机器设备来说,成新率就会是影响它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其他如重置成本或者人工费这些比较难衡量计算,那么成新率的参数选择就成了评估价值结果的最好依据。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要与评估目的、市场状况相适应。在面对一个评估对象时,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它的评估目的,这就会反映到我们接下来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的评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还会受到市场条件的制约,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市场条件的要求不同。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也会影响到评估方法的选择,而不同的评估方法最终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
(二)要受到评估对象类型的制约。对于各种类型的评估对象,我们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其特征以及作用,它的价值性就会不一样,选择方法上就会有侧重。例如无形资产类型的评估,因为无形资产很看重其评估对象的收益能力,所以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就比较能达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是在成熟市场下,能较容易的获得可比的参照物,那么市场比较法也是不错的选择。而机器设备是按照成本去计算价值的,那么就会优先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最好选择多种评估方法。因为每种评估方法最后评估出来的结果都会有少许偏差,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话就能有效的发现问题,发现评估结果是否合理。查看差异较大的那个评估方法,也有利于帮助评估人员找出在评估过程中的失误,帮助最终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以及公正性。
(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原则制约。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评估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可以完全影响着最终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评估人员要根据其评估对象的特征以及当时的市场经济作用来做出专业的分析,从而得出应当选择的方法。而不是依靠个人的主观意识就妄自对评估方法进行判断。所以评估机构应该要有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评估人员也应该遵守规定,对做出的评估结果负责任,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评估过程中方法选择的正确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无论是在社会的经济市场中,还是由于政府的政策影响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制约,又抑或是评估人员的主观意识影响,最终都可能会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偏差。但是只要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我们都还是可以接受的。为了达到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我们都要尽可能的去保证参数的准确性以及评估方法的选择正确性,这样才能使整个评估行业能够健康蓬勃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杰,孟祥军.股权价值评估中流动性缺乏折扣的期权模型方法.中国资产评估,2011.6.
一、引言
著名的营销学者菲利普・科特勒教授指出:“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他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者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从营销学的角度来看,品牌包含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消费者六方面的内容。从财务会计的角度看,品牌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它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是企业的科学水平、设计水平、工艺水平、研发水平、管理水平和营销水平的凝结。品牌资产是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的,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值和(或者)顾客价值的一系列品牌资产和负债。众多学者认为,品牌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积累品牌资产,它具有潜在性、转化性和增值性。
品牌赋予了产品个性化的意义,为企业实施差异化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知名品牌具有获得较高的溢价的能力,为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创造条件。应该说,品牌逐渐成为了现代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品牌通常是公司所收购的无形资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上市公司在首次发行(IPO)时获得高额的溢价,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的品牌资产价值。因此,公司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把品牌的价值与其他所收购的无形资产分开来记录和报告。如何界定、衡量品牌资产价值,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业界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品牌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是品牌资产货币价值化的过程,其核心内容是从产品的市场效益中分析品牌贡献的收益。
然而,由于现阶段不存在成熟的品牌交易市场,品牌交易更多地还是通过简单、直观的感觉评估其价格,很难解释品牌资产的真正价值。因此,对品牌资产进行财务评估势在必行,但对品牌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却十分困难。目前,国际上通用的非会计方法中最为权威的是由国际知名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公司开发的interbrand方法,此外较为知名的还有溢价法、品牌抵补模型等。本文在借鉴这些非会计方法的基础上,从财务会计学的角度来阐释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从财务会计角度评估品牌资产主要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
(一)收益法。主要考虑到品牌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其价值并非在短期的财务期内立即得到体现。企业在进行一定品牌投资(如广告、公益事业、销售促进等)后,在未来的产品销售或者劳务的提供中就可以增强其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因此它的公允价值一般预测该资产给企业带来额外现金流量的能力,即该资产在时与该资产不在时所获得的增量现金流量的方法。收益法是品牌资产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是从品牌创造的收益内涵角度来考虑的,可以用一些方法进行测算。如将名牌名称带来的特许权收益资本化,又如利用长期品牌计划估算品牌资产价值,将品牌产品获取的预计利润资本化。
(二)成本法。是从品牌的投资成本、重置成本角度对品牌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进一步可细分为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品牌历史成本或投资成本包括:设计费、咨询费、法律费用、登记注册费、手续费、广告宣传费、人工成本、开发成本、侵权和诉讼费用等。历史成本法的可用性较差,品牌的成功归因于公司各方面的配合,很难计算出真正的成本。即使可以,历史成本的方法也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他无法反映现在的价值,因为他未曾将过去投资的质量和成效考虑进去,使用这种方法,会高估失败或不成功的品牌的价值。重置成本法是基于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更改品牌的成本。重置成本法是品牌价值评估的重要方法,重置成本包含的内容有:更改品牌的直接成本,例如企业改变原有企业名称需要的资金投入,对外形象、设计等变更发生的成本;更改品牌相关的营销费用,例如增加的广告宣传费;更改品牌期间往往会减少的利润,这也是重置成本的构成部分。
(三)市场法。基于品牌资产是由于拥有品牌财产的所有权而产生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换句话说,品牌资产是一个活跃市场所能允许的自愿买者和卖者之间交换的品牌财产的总值。这种方法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品牌财产的公开市场交易。这一方法以市场和正常公平交易的参照资料来确定相似品牌的可比许可费率和收入额,并遵循替代原则测算品牌的价值。品牌价值评估市场法的应用步骤是:(1)先确定相似品牌的可比许可使用费交易案例;(2)评价被评估品牌相对于其他类似或竞争性商标或品牌的坚挺程度;(3)将可比交易中发现的有关信息资料与被评估品牌的坚挺程度进行比较,其结果是筛选出品牌的具体许可使用费率或可归属商标的收入;(4)确定该品牌的扩展和发展潜力,将许可使用费率应用到这种发展潜力中;(5)估计代品牌资产的剩余生命期;(6)确定一个适当的能给品牌带来的收入;(7)确定一个能反映购买或拥有该资产带来的风险贴现率。
如果上述各步骤都准确地完成了,该品牌的价值就可以计算。根据被评估品牌当前和潜在的销售额以及对商标坚挺程度的分析,可以确定该品牌的许可使用费率。然后,把许可使用费率应用到所有当前该品牌产品的销售额以及该品牌发展计划所带来的潜在销售额,收入流或现金流就可以予以量化。考虑收入流或现金流的适当增长率、适当的品牌声誉生命期以及贴现率,就可以计算出由该品牌直接带来的未来收益的净现值。
三、运用品牌资产价值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较为复杂,它受到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同一企业而言,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常常会使企业品牌资产评估的结果大相径庭。因此,根据企业的特点以及评估的实际情况与目的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一)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期,有形资产在企业资产总值中占有绝对比重,且数额相对稳定,经营风险也小,这种情况下以历史成本来估计品牌资产价值就有较大的可信性。而在知识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尤其是对于一些高科技含量、高知识含量的企业而言,用历史成本法确定其价值显然有悖于客观实际;对于资本投资很小的咨询公司、服务性企业,由于有形资产比重较小,仅以账面价值评估难免低估其品牌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比较合理。
(二)如果品牌是因为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入账而进行的评估,就要考虑用成本法计价。《企业会计制度》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是自创的,已申请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是外购的,则以买价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如果是一品牌的转让为目的的评估,就应考虑市场法。此时,我们要关注的是转让方式问题,是转让所有权还是转让经营权,是排他性转让还是普通转让。因为市场上对产品的需求是有限的,品牌的过多使用具有排斥性,当品牌的使用者超过一定的规模便会引起市场的现实困难,妨碍企业取得超额利润。如果品牌是因为企业破产、清算而进行的评估,则应考虑收益法。在企业破产的前提下,一般情况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决定品牌的价值,而对品牌底价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是参考同类品牌的市场价格。但是,此种资产的最终价格还是要购买者权衡收益与支出,根据购买方的经济实力、市场和管理环境来确定。由于它是在“迫售”状态下预计的现金流入,因此它通常会低于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
四、总结
(一)品牌资产价值评估不是精确的结果。由于影响品牌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要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以准确地评估品牌的价值。影响品牌的因素有很多,如品牌实力、客户对品牌的忠诚度、品牌的全球化潜能以及创新能力等,但这些因素又不是每时每刻都与每个品牌的价值相关。品牌资产价值评估,不论采用哪一种方法,所得出的品牌价值都具有不确定性,既不是品牌问世时的最初价值,也不是品牌最终的价值,甚至与品牌的实际价值也有偏差。品牌价值既是现实的,又是潜在的;既是精确的,又是模糊的,但他们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品牌价值的合理空间。一方面虽然我们得不到准确的数值,但也可以对同一种方法进行评估的品牌排序,其次考察其位次和相对价值;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比较不同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原因,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改造,以较为准确地评估品牌的价值,有效地检视品牌经营的状态。最后就是让我们确定了品牌资产价值的信念,强势品牌企业的生存和成长的中心,值得企业为之做长期投资。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随着新会计原则的施行,对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自然存在不同的会计核算途径但是很多企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是不能直接兑现成股份流通的,所以这些企业要通过置换股份获得利润一般都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核算。由于现在对上市公司股份置换的顺利实行,使企业掌握的股权变为能够流通的股份了,那么新会计原则中所确定的资产成本核算方法则更多更繁复了,因此如何正确调整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便成了当下必须之行。
1、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
股权投资通常是指通过投资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者以别的形式投资其他企业,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一般是以控制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股份实现的。
1.1成本法的概念
成本法,是指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根据已掌握的股份评估被投资企业的价值预测其再次投资的成本,同时考虑各种贬值因素,将附带损失从成本中扣除后而得到的商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1.2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一方面体现了会计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一方面很恰当的符合了控制型的股权投资的经济本质。这种核算方式一般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控制力强弱的两种不同情况。
2、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权益法
2.1权益法的概念
权益法是指以投资时支付的资产价值计价,然后依靠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利益的变动对投资的价值范围进行调整的方法。
2.2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选用这种核算方式主要取决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当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掌控越多,控制力越大,影响越大时,一般选用权益法核算。可是,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影响力、控制力时,这种方法则不适用,此时应该改用成本法来核算。
3、股权投资中核算方法的相互转换
3.1成本法向权益法转化
当成本法向权益法转化时,成本法下核算的股权投资的所有价值则要作为最初的投资成本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其一,原持有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失去控制力、影响力,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没有得到报价和经济价值不能很准确的核算的出来的,又因为此时不断地投资最后导致公司持股的比例上升,从而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将原持有的股权部分和新增的股权部分作分别处理:
(1)通过投资比较表现的商誉形式,利用应得利润的比例衡量被投资企业持有的净资产的价值份额与原持有的股份价值余额间的差额,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价值份额超过了原持有股份的余额,就不用调整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当原获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超出了被投资企业可识别净资产价值份额时,公司则会出现亏损的状况,此时理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作出调整,并对损亏与盈利进行仔细清算。
(2)对于新获得的股权部分,将之后新增的投资成本与持有的股份价值做比较,股权投资成本多于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持有的可识别的净资产价值的份额的,就不需要调整投资成本了;相反,如果公司的股权投资成本超出了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持有的可识别的资产价值的份额,没有给公司带来正面的经济效益,反而会亏损,则应该立刻对投资成本作出调整,同时应合理计算考虑来取得别的地方的收益。
(3)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可识别净资产价值的波动影响到原持股比例的部分的调整,必须是在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日子起到新进行投资的日期之间。在此期间所持有的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价值份额,应在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其他收益;对于新增的股权投资,也应从投资日起到另一投资日截止,对这一时期公司的利润效益进行核算,应记清亏损及收益,以及合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其二,对因长期投资导致对被投资企业从无影响力和控制力到有很大的控制能力和及重大影响时,应该按照投资比例的转变重新确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2权益法向成本法转化
第一,由于投资期间,对投资企业新增投资金额或其他缘故追加投资,是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相应股权掌控转移到对它的子公司或隶属公司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的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除此以外,因为投资期间削减投资,导致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开始的权益法改成成本法的,应当以改变核算法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基本数据。
4、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利与弊
其一,新会计准则下选用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有利之处是:简化了长期股权核算方法,提高了它的简便性程度,有利会计人员的工作;细化了相关科目的规范对象;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更提高和保证了会计工作的质量。
其二,它的弊端是:核算办法太过注重表决权的比例;处理多重持股和交叉持股时准确度不够,会引发资产泡沫;过度重视清算性股分利润,违背了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原则;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各个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呈现出多元化。股权投资核算规则的优劣,直接就影响着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所以,选择适合有效的核算方法是一个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重中之重,必需要正确处理与调整好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之间的关系与适用范围。
参考文献:
[1]刘玉芝.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探讨[J].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上海.立信出版社.2006.
关键词:风险投资 项目 风险因素
一、风险投资项目风险
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风险投资项目即风险投资支持的对象,风险投资项目从本质上与其他投资项目没多大区别。风险投资项目是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产物,由于其资金来源与投资对象的特殊性,其特点是大多没有抵押和担保,大多是面向高新技术,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金融与科技、资金与管理相结合,投资大但流动性很小的中长期投资,信息不对称,是一种积极的投资,通常是一种投资组合或者联合投资的高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研究的意义在于它是风险投资理论探索的需要,它可以帮助投资者从专业的角度出发,防范因投资而带来的风险和危机,指导风险投资家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依据风险投资风险的系统特征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的理论研究,可以增强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意识,为分析和防范其风险提供有效工具,帮助风险投资机构建立风险防范系统;风险投资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角逐世界经济舞台的需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需要,健全科技投资体制的需要,对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项目风险识别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风险因素的识别方法可归纳为利用不同的方法来识别风险,从风险不同类型来识别投资风险,将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模型化、程序化、定量化,运用公式和模式对项目效率及风险进行评估,做到事前充分的信息搜集和审慎的研究评估,只有这样方可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事先防范,将投资风险度降低。国内外关于投资风险问题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
作为风险识别、评估及防范机制的建设,风险投资项目还存在以下问题:研究内容系统性不够,缺乏对风险投资的各个主体如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项目等面临风险的系统研究。有关风险因素对投资绩效的影响基本上处于理论探讨和定性研究的阶段,还停留在介绍和探讨风险因素研究意义上,现存的不同类型的识别方法、评估指标及防范措施,主观色彩浓厚,缺少跟踪研究,其信度、效度还将经受考验。对风险系统性特征较少反映,缺乏从大量的调查样本中寻找规律,风险控制手法相对单一。因此,有必须采用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分析风险投资风险,有助于对风险投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理论的发展。
二、风险投资项目中风险的产生
传统风险是指人们进行风险投资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及程度,项目风险机制是项目风险产生、发展、转移、分散的机能与规律。其宏观机制是投资风险的外源性机制,微观机制是投资风险的内源性机制,其运行机制即指从项目选择、项目组织、项目激励等运行的角度作用于投资的风险,动态机制从时间与过程的角度作用于投资的风险。
利用分类手段能够揭示风险的属性,它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根据控制角度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根据项目系统要素分环境风险、结构风险和行为主体风险;根据对目标的影响分为工期风险、费用风险、质量风险、市场风险、信誉风险等;根据系统开发进程分为:分析阶段风险、设计阶段风险、开发阶段风险、实施阶段风险和系统转化阶段风险等;根据风险来源分成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根据风险的性质可分为自然风险、人为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损失程度和概率大小可划分为主要风险和次要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结果划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的特征是风险的高概率性、风险管理调整的频繁性、风险出现的规律性、项目风险的可控制性和风险与收益的辩证统一性。
风险投资项目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要是指信息不充分所导致的风险,它包括项目的组织结构与业务流程缺陷所导致的组织型风险、项目人员素质及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素质型风险、项目的定位不准所导致的职能型风险;客观原因主要是指外部环境的异常变化或市场发育不成熟给风险投资项目带来的风险。政策法规不够健全带来的风险、现有的风险资本市场缺乏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机制风险、采用技术或技术的集合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对风险的认识必须上升到系统性的结构层面上。
风险投资风险影响因素一般可归纳为:
战略风险因素。指项目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内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对今后项目的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它包括决策因素(判断和决策失误程度,意识因素和精神素质,特别是风险意识,信息因素)、政策法律因素(政策因素、法律因素和环境因素)其中环境方面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为宏观经济形势、投资环境因素和退出因素。
生产及市场风险因素。它包括管理因素(即管理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及人员配置合理性,企业文化),生产因素(原材料、能源供应及价格状况,中试风险因素,生产技术人员情况,批量生产风险以及外部企业与本项目的协作情况),技术因素(技术的先进性、技术的可替代性、技术寿命的不确定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技术成功的不确定性、技术的适用性、知识产权保护和配套技术的不确定性)、市场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市场的接受能力、接受时间、市场进入障碍、产品竞争能力);
项目融资风险因素。融资风险方面的因素可分为资金供应、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三个方面。主要是指项目资金不能适时供应,或者经营状况不佳(或风险发生)时得不到风险基金持续不断支持,或者是获得资金支持的代价太高,或者周转困难、支付不灵等而导致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人因风险因素。领导者因素(因素、道德因素)、员工因素和政府的因素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予以清除不利因素。
三、风险投资项目关键风险因素的识别
风险识别(Risk工dentificati。n)是指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地、连续地预测、识别、推断和归纳,并分析产生事故原因的过程。必须采取有效方法和途径识别项目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
项目风险识别的原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注重历史数据,杜绝凭直觉管理,持续的风险管理思想,独特的效果评价标准,识别的不完全性。
必须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已有的项目开发经验,建立风险投资项目中风险因素结构方程模型,促进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达到隐形直觉管理的最大成效,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另外,保险是最佳的回避风险的方法,能更有效地发挥风险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从数据收集、变量度量和分析方法角度采用风险识别方法,并使用风险因素与投资绩效关系的概念模型来进行风险因素的识别,从而有效地促进风险投资。
四、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的评估与防范
风险评估也称风险衡量或度量,它是对风险投资某一特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损失的程度进行估计和度量。风险定性评估方法是一种典型的模糊评估方法,快速地对项目风险进行估计并采取防范措施。应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研究项目风险评估的整体情况,应从风险管理过程的角度研究项目风险评估,应从方法加大对项目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
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的防范在于建立风险管理防范体系,进行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内容和编制,并构建动态防范体系,以及进行风险控制。强化风险管理与培训,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和专职的风险管理人员,事先做好防范措施,使项目避免和降低技术风险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蔡莉,熊文.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分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7
关键词:收益还原法;新技术思路;土地评估
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 A
收益还原法(以下简称收益法)是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无论在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还是资产评估,收益法是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收益还原法的技术思路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1 收益法的原理及特点
收益法基于预期收益原理,是在估算估价对象未来每年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估价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点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收益还原法是对土地、房屋、不动产或其他具备收益性质资产进行估价的基本方法。运用此方法在估价时,是把购买估价对象作为一种投资,即购买价款作为购买未来若干年收益而投入的资本。
收益法具有以下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
(1)收益性。投资该估价对象应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或具有潜在的收益。如果没有了收益,则就没有了所谓将收益还原得到估价对象的价值了。例如公共免费使用的建筑,基本没有收益,因此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
(2)预期性。从投资的角度,投资者购买了估价对象后,是通过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来实现投资收益的。因此投资者购买估价对象时必须预计估价对象未来能获取的收益以及收益方式,而其愿意付出的购买价格也是基于这个预期收益来确定的。由此可见,从收益法的角度来看,估价对象未来的收益能力和收益方式都是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要因素。
(3)折现性。未来的收益必须通过折现,才能得到估价时点下价值,这其中涉及到收益法中一个重要参数――还原利率。还原利率除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更重要的是反映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即投资者在该项投资中期望所获得的收益。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还原利率实际上就是内部收益率。
2 收益法技术思路的变化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速度加快,房地产收益形式及收益能力出现了新的变化。尤其是在住宅市场,原有的购买―出租模式已经滞后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速度。表现比较明显的是租金的增长速度较大落后于售价的增长速度,由此造成按购买――出租模式下的投资收益率越来越低,也就是说用租售比法测算得到的还原利率越来越低,甚至低于国债的收益率。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这项投资已经逐渐变得不可行了。但是,近年来住宅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却越发活跃,这其中除了刚性需求,投资需求也占有较大的比例。这种现象反映了投资收益率并不是越来越低,反而可能是越来越高,只是收益形式有了新的变化。
由此可见,住宅房地产市场预期收益能力和收益形式已经改变。虽然从表面上看每年的收益能力降低了,但是住宅投资的主要收益形式已经由每年出租收益改为持有几年后的转售收益,而且这个转售收益的收益能力往往比每年出租收益大得多。这种投资模式与传统每年出租的投资模式最大区别就是持有期的大大缩短。传统投资模式的持有期是长期的,甚至是整个收益期,更注重的是长期稳定投资收益。而新的投资模式持有期一般只有5年,甚至更短,更注重的是短期投机收益,这种投机收益是具有较大风险的,因此其要求的回报率更高。
基于这种变化,收益法的技术思路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将整个收益期分成了两段,第一段为持有期,第二段为转售期。持有期的收益按传统的方法折算还原,然后再将转售的收益另外折算还原,最后将两部分收益的价值相加即得到估价对象的价值。
估价基准日出租出租 出租出租转售
持有期
新技术思路下房地产评估的计算公式:
P=A/(r-d)×[1-[(1-d)/(r+d)]n]+F/(1+r)n
其中:A――持有期内的第一年纯收益
F――持有期后的转售纯收益
r――持有期的还原利率
d――持有期的收益递增比率
n――持有期
3 新技术思路应用于土地评估碰到的问题
按上述收益法新的技术思路,则土地评估中收益法的计算公式应为:
P=A/(r-d)×[1-[(1-d)/(r+d)]n]+F/(1+r)n
其中:A――持有期内的第一年土地纯收益
F――持有期后的转售土地纯收益
r――持有期的土地还原利率
d――持有期的土地纯收益递增比率
n――持有期。
对于空地租赁的案例,这个公式可以直接套用。但是实际空地租赁的案例比较少,而且这种短期投资的形式更少,空地租赁的大部分是长期投资。而土地评估中收益法应用的最多的是已建成建筑物的土地价值评估。对于这类评估,上述土地评估收益法的新计算公式中持有期部份的参数均可以按原有技术思路求取,但持有期后的转售土地纯收益怎么得到?这个是困扰收益法新技术思路在土地评估中应用的重要因素。
4 问题的解决方案
从土地评估的收益法技术思路来看,土地的纯收益等于房地产纯收益减去房屋纯收益。因此转售的土地纯收益也可以用转售的房地产纯收益减去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公式如下:
转售的土地纯收益=转售房地产纯收益-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
转售房地产纯收益=转售房地产价值-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中介费、税费等)
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P房-PMT房/R房×(1-1/(1+R房)n))×(1+R房)n
PMT房= P房/(1-1/(1+R房)m) ×R房
其中:P房――估价时点的房屋现值
PMT房――房屋年纯收益
R房――房屋还原利率
n――持有期
m――总收益期
5 还原利率的差异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还原利率实质上是投资内部收益率,因此对于不同的投资,内部收益率是不相同的。也就是说新技术思路下的还原利率与原技术思路下的还原理利率在内涵上是不一样的,但是其求取的原理还是一样的,求取方法仍采用市场提取法。
通过对广州市10个区域100多个样点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下,房价上涨速度比较快,年平均涨幅达到10%以上,由此统计得到的还原利率也超过了10%,远高于出租的回报率,也高于国债利率等这些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当房地产价格年平均增长率下降时,统计得到的还原利率也相应降低。由此可见,这类型投资的还原利率与房价的年平均增长率程正相关的关系,基本上约等于房价的年平均增长率加上出租的回报率。
而原技术思路下的还原利率是基于稳定长期投资的内部收益率,还原利率不高且稳定,通常比无风险投资收益率稍高一些,风险大的投资还原利率更高。
因此,对于上述公式中的还原利率有所区别,其中持有期的土地还原利率属于短期投资内部收益率,风险较大,还原利率较高,而且与房价上涨幅度密切相关。计算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中所用到的房屋还原利率是整个收益期的房屋还原利率,属于长期投资型的,风险偏小,还原利率不高。
6 举例
某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新房,购买价格120万元,使用年期70年,一次性付款,购买后即出租,每月租金2000元(假定为净收益),预计这套房子5年后可以170万(实收)价格转售,估价基准日类似房屋的重置价为30万元,房屋还原利率为7%,持有期土地还原利率为10%。现要评估这套房所在土地的价值(评估时点为购买房屋的日期)。
求解:
房屋年纯收益= P房/(1-1/(1+R房)m) ×R房=300000/(1-1/(1+7%)70) ×7%=21186
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F房-PMT房/R房×(1-1/(1+R房)n))×(1+R房)n =(300000-21186÷7%×(1-1/(1+7%)5))×(1+7%)5=298930
转售的土地纯收益=转售房地产纯收益-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1700000-298930=1401070
土地价值=2000×12/10%×[1-1/(1+10%)5]+ 1401070/(1+10%)5=960933
7 需要注意的问题
从上面的例子可见,计算得到的地价非常高,约占房地产购买价格的80%,主要受以下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1、房屋重置价
从上面例子中的参数可见,房屋重置价仅占购买房地产价格的25%,五年后转售时房屋的纯收益也仅有29万左右,因此当房价已经涨到170万时,计算得到转售的土地纯收益达到了140万左右,即使经过折现,这部分贡献给予土地的价值达到了87万左右。由此可见,房屋重置价的确定对土地价值的影响比较大。只有确定合理的房屋重置价才能还原得到合理的土地价值。从价值理论来看,房屋重置价不仅仅是房屋的建设等费用,还应包括一定投资利息和利润。
另外,当房价在增长时,是否房屋重置价也应该是随之变化?变化规律如何?这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2、预期房价增长率
从上面的例子可见,五年后房价从120万涨到了170万,涨幅达到4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左右。由于房价的大幅增长,导致土地纯收益也大幅增长,从而测算得到的土地价值比较高。也就是说,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土地价值,是一种投资价值,是基于预期未来房价有一定涨幅情况下的土地价值。由此可见,预期房价的增长率对土地价值影响非常大,预期房价的增长率越高,土地价值越大。
但是,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比较大,而且政府宏观调控频繁的情况下,预期房价增长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S].北京: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 NO.1:50.
关键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21-02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
近些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长迅速,据相关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的国有资产共计11.58万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达到了3.84万亿元,占全部国有资产的33%,而作为国有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的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就有2.73万亿元,占国有资产的23.5%,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资金将逐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国家对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特别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快速增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总体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为中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奠定了较强的物质基础。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面对日益扩充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各级各部门结合财政、财务管理改革的要求,在如何加强事业单位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但当前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仍不容乐观,尤其是一些地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了较大损失。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启动和深入,在经济活动中的承包、兼并、联营、租赁、股份经营及合资等形式相继出现,形成了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处于错综的组合配置之中,资产所有权也相应复杂化,再加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资产所有权不清的问题较为普遍,国有资产的流失较为严重。
事业单位资产流失现象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的价值估量不足和产权归属不清等方面,许多事业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的“非转经”审批手续,更没有进行客观的评估,单位投入经营的资产没有回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无从谈起;在资产处置时不进行正确的估价,随意变卖、处置甚至无偿调拨给各企业使用,人为造成单位资产流失;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对所拥有的名誉、商誉、专利权、知识产权、著作权、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进行估价,没有入账,也造成了资产的流失。
客观形势要求资产所有权必须界定,资产权属必须明确,因而对资产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势在必行。而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和公正性的活动,在产权转让、单位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手段,因此,做好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理论体系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及要素
资产评估一般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资产价值的经济活动。具体来讲,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相关数据资料及特定目的,遵循适用原则,选择适当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是一项动态化和市场化的社会经济活动。
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中一般涉及基本要素,具体包括资产评估的主体、客体、依据、目的、原则、程序、价值类型和方法。所有要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素间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是保障评估价值合理、科学、公允的重要条件。
(二)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法规依据
早在1991年,国务院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年,原国资局印发了实施细则,这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在以后的十几年间,资产评估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和投资者利益、规范国企改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完善,为保障中介机构能独立、客观执业,国务院办公厅2001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又相继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体系、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当前国有资产评估的法规依据。
(三)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程序一般包括八个环节,首先要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然后由双方签订评估业务的约定书,再由评估机构编制评估计划,并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和收集评估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定估算,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最后把工作档案整理归档。
资产评估的方法通常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1)收益现值法,将被评估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的预期收益用适用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2)重置成本法,在现时条件下重新建造或购置一项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该被评估资产的各种陈旧贬值(含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现时价格;(3)现行市价法,按市场现行价格为价格标准来确定资产价值;(4)清算价格法,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对单位或资产进行价格评估。
四种评估方法各有利弊,分别适用不同的情况和条件。收益现值法在未来年限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将难以操作;重置成本法简便易行,但成本增加与价值增加之间未必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很难反映市场真实价值;现行市价法如遇到同类物品交易实例太少,将会使评估结果缺乏参照;清算价格法的运用容易出现价格低估的情况。
(四)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事业单位对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1)经批准对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的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后,该部分资产的流向、用途等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因而,不需进行资产评估,也不会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下面列举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的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1)涉及股权投资的资产评估。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评估方法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单独采用收益现值法或现行市价法;对于非控股的长期投资,一般应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2)所投资企业原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时需评估的资产范围。事业单位所投资企业原股东比例变动时,需要对占有单位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如果原股东或新吸收的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增资或出资的,对其追加投资或出资的资产也应进行评估。对于事业单位所投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扩股的,无需对该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只需对其股东增资新投入的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3)事业单位转让产权(股权)时,需要对所投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4)收购非国有资产时需评估的资产范围。事业单位收购整体或部分非国有单位产权时,需对非国有单位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事业单位收购非国有单位部分资产时需对拟收购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5)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需评估的资产范围。事业单位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对非国有单位用以偿债的资产进行评估。
Accenture研究结果显示,由于业务流程外包的推动,可以为企业大幅节省成本:财务外包,包括总账、应收、应付等,可以为企业平均节省25%~45%的财务运作成本;IT外包,包括硬件基础设施维护外包、软件系统外包,平均可以为企业节省15%~30%的IT运作成本。正因为如此,在企业推动业务流程外包的多种驱动因素中,节省成本是主要的动因之一。
成本动因的业务流程外包的决策机制比较简单,即:如果外包费用小于节省的成本,原则上外包可行。但简单的表面仍需要缜密的思考,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减少决策风险,有必要进行仔细的定量测算;同时,利用测算结果,还可以增加与外包供应商议价的能力。在这个测算过程中,财务投资评估模型是一个比较好的工具,它从现金流的角度,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测算与比较。
下面我们以某快消品企业IT硬件外包的决策过程为案例,管中窥豹来看看财务投资评估模型在企业外包决策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外包还是自购
某快消品企业业务发展很快,每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达30%,2008年预计销售收入10亿元。不过该企业现有的IT硬件设备已经老化,满足不了业务需求。因此,管理层决定,必须在2008年初进行IT硬件设备更新换代。老李作为公司的IT部总监,这件事情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首先,老李对投资总额进行了估算。按照经验数据,快消品行业信息化建设总投资,一般为销售收入的0.5%~2%之间,同行标杆企业的水平为1.7%,硬件大约占20%。这么算来,公司2008年硬件预算约340万元(即10亿×1.7%×20%)。
老李知道,现在IT外包很普遍,既省心又省钱,那外包是不是适合自己公司的现状呢?这笔钱怎么花才更值?外包还是自购?这个账怎么算?这可愁坏了老李,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人,他就是公司
财务部总监老钱,和老李是多年好朋友。
算算这笔投资账
老钱听了老李的倾诉,呵呵一笑:“这件事情,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放心好了,财务上有成熟的投资评估模型,我们一起来算算这笔投资帐。”“财务投资评估模型,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有两大类:一类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包括回收期法、会计收益率法;一类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包括净现值法和内部报酬率法。相对而言,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是一项资本决策,影响的时间长,此时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从理论上讲,在固定资产更新的决策判断中,如果是互斥的投资项目,应采用净现值法。而我们公司的现状就是要么自购,要么外包,这是互斥的决策,因此我们用净现值法来进行评估是最合适的。”
所谓净现值法,是指根据―项长期投资方案的净现值是正数还是负数来确定该方案是否可行的一种投资决策评估方法。若现金流入的现值大于现金流出的现值,净现值即为正值,表明投资不仅能获得符合预定报酬率的期望利益,而且还可得到以正值差额表示的现值利益,这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反之,若现金流入的现值小于现金流出现值,则表明投资回收水平低于预定报酬率,投资人将无利可图。
老李似乎听出了一点门道,迫不及待地问:“那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老钱说道:“不用急。我们要先搞清楚目前你所面临的事情当中,最基本的现金流是怎么来的?如果外包的话,影响现金流出的项目主要为‘外包费用’,影响现金流入的项目主要为‘节省的硬件资源投入’,包括硬件投入成本和维护费用。另外,由于所得税的关系,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外包费用也会对现金流有影响,净现金流可正可负,为方便起见,我们将其放到现金流入项目。”(如表1所示)
由于IT资产贬值快,采用的一般都是快速折旧方法,最后也没有什么残值,假设可以使用5年,如表2所列数据,用年数总和法来计算,接下来五年的折旧分别是113.33、90.67、68.00、45.33和22.67万元。
“接着我们就可以具体测算了,由于外包费用的计价方式不一样,因此有多种评估方式。”老钱说到。
评估方式1:外包费用按金额总额进行结算
假设每年外包费用总金额一样,即与业务量增长不挂钩。不过这种情况,业务在不断增长,外包费用却不涨,常理上说不过去,因此这种方法很特殊,不常用。
测算的结果是:当每年的外包费用=148万元时,总净现值NPV=0,即为外包成本的临界点。当外包费用小于148万元,如外包费用=120万元时,NPV=85万元,外包可行。
评估方式2:外包费用按单价进行结算
时至今日,经历了若干次的讨论与修订,《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终于与大家见面了。这是资产评估行业里程碑式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领域中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革命。
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实际是与我国的资产评估同时兴起的。1991年91号令第三条即已经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等情况下需进行资产评估,已将企业作为了资产评估对象,但是,91号令的第七条仅认为“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即作为资产评估法律文件的91号令还未重视企业作为交易对象时与企业单项资产之间的差异。因此,资产评估一开始的企业价值概念是以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来替代的,而企业整体资产被认为是企业各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此种导向造成了评估实务上的偏颇。由于企业价值的评估演化成了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于是严重地影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定位,并限制了企业价值评估方式方法的发展。其偏颇与限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估价值,评估师的大量工作变成了审计工作;2、由于企业的每项资产必须分别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为控制经营成本,设备、房产、土地等单项资产评估往往聘用不了解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去完成,因而严重影响了评估的执业水平。同时,企业的房产和土地的价值评估业务似乎应该必须由专门的房产价值和土地价值的评估人员来承担,从而导致企业整体价值被肢解,影响了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3、由于评估往往仅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为准,造成了对账外资产的忽视和遗漏;4、由于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加总后不一定能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价值不能用来作为发行定价的参考,证监会实行了另一套股票发行定价机制,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来设立公司。资产评估行业错失了巨大的证券发行市场;5、同样是因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加总后不一定能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只能做为委托方完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手续的文件,而不能为企业股权交易提供有用的定价参考,不能满足股权交易市场的有效需求。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革命性之一,即在于其从根本上扭转了对企业价值概念的认识,澄清了企业价值评估所指的对象,即“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此概念的引入并非是我国独创,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早就对企业价值作出了上述的定义。如《欧洲价值评估准则》指南7中指出,评估师应当将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评估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即企业的整体价值,另一类是评估权益价值(equity value)。
由于企业价值中有股东权益创造价值与股东贷款创造的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理念也将国际上已成熟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引入了国内。
这里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即企业整体价值中由全部股东投入资产创造的价值,本质上是企业(法人实体)一系列的经济合同与各种契约中蕴含的权益,其属性与会计报表上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相减后净资产的帐面价值是不相同的。而引入股东全部权益和部分权益价值的意义,在于明确地将股权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对象,而非过去将净资产这样一个会计科目作为评估的对象,同时其隐含了部分股东权益与全部股东权益之间并非一个简单的持股比例关系,部分股东权益还存在着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革命性之二,在于罢除了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垄断地位,强调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也是企业价值评估适用的方法,而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两个方法甚至是更为适用的方法。同时,指导意见对各种评估方法的使用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
在收益法方面,具体规定有:1、提出采用收益法可使用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两种具体方法。 未来收益折现法往往适用于成熟的企业,其收益通常是稳定的和可预测的。
2、提出了预期收益可以采用多种口径,包括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收益或现金红利等,打破了传统上只用净利润作为预期收益的传统观念。
3、提出在预测过程中委托方、相关当事方和评估机构应相互配合和沟通。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提供委估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评估机构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确信其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收益法的参数。区分了资产评估收益预测与审计盈利预测审核时中介机构的责任。
4、提出折现率和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要求应当考虑利率、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及委估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
在市场法方面,具体规定有:1、提出采用市场法可使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明确指出市场比较案例的来源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市场上可收集资料的买卖、收购及合并公司。改变了以往实务界认为资本市场尚不活跃,无法收集交易案例的传统观念,为市场法的使用提供了新思路。
2、提出具有可比性的公司应当是属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公司,同时要求对参考企业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其与委估企业报表具有可比性。
3、提出选择、计算、使用价值比率应考虑的因素。
在成本法方面,具体规定有:
1、提出成本法评估的范围,应当包括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此规定真正从企业拥有权益的角度揭示出评估对象,而非以往将评估对象对应为会计科目。
2、提出企业价值评估中所采用的成本法,其实质就是资产基础法。并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可以根据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
3、提出长期投资项目是否单独评估的原则,是根据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程度,而非委估企业其是否为控股单位来确定。
4、 给予了评估机构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工作量完成的可能程度来确定评估方法的选择机会。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革命性之三,在于引入了国际上一些成熟的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与方法,使中国的企业价值评估能够尽早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外投资人在国内投资时,往往不相信国内评估师的胜任能力。虽然因限于我国对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资格限制,仍聘用国内评估机构进行企业价值的评估,但同时聘请外资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由于过去我国对企业价值评估没有一套成熟的方法体系,一些国内评估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途径,因此常常遭到外资机构的质疑。国际企业价值评估概念与方法的引入,能够使中国的评估师武装起来,从而从容地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所引入的先进概念与方法包括:
1、财务报告的分析、调整和利用;2、在采用收益法时,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3、持续经营前提下企业价值与清算前提下企业价值;4、企业存在多种经营业务状况下的分别分析的原则;5、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6、股权流动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革命性之四,在于评估报告与以往的相关规定有了质的区别。指导意见从评估报告使用角度出发强调了评估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的重要性,并且对报告应披露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未对报告形式进行任何的规定。与91号文相比,指导意见增加的报告内容包括:
1、评估报告使用者;2、价值类型和其定义;3、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4、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前述三项均是基本准则中强调的重要内容。在指导意见中提出披露此三项内容的要求是对基本准则的呼应,也映证了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的作用。在披露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时,指导意见强调披露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调整情况,评估方法选取过程和依据,重要参数依据来源与形成的过程,以及运用评估方法时的逻辑推理过程和计算过程。这些披露要求强调资产评估应当利用经济学、管理学、逻辑学等知识,对所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资料进行合理分析、推理和计算。指导意见始终强调资产评估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经济类学科,以还资产评估的本来面目;同时对资产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任何带有革命性的观点,必然是创新的,也必然会与旧观念发生冲突。指导意见(既然具有革命性,则必然带来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
1、一些新的概念如何理解和定义,如有形资产、溢余资产、控股权、少数股权、价值比率等。希望尽早能出台相关释义,帮助广大评估师对指导意见形成正确的理解;2、指导意见的实务操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如溢价、折价、流动性等因素的考虑,必然需要大量的案例数据作支持,而国内的数据和相关研究却相对匮乏。希望进一步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
3、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一直是困扰准则制定工作的难题。如在报告披露方面于91号文的衔接、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结论如何满足《公司法》关于投资注册资本金的规定等。
4、价值类型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基本准则将价值类型作为重要观点提出后,实务界仍处于茫然的状态,不少评估机构不理解价值类型具体的含义,更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结合国内资产评估业务的价值类型研究,定义不同种类的价值类型已成为目前资产评估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美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最早制订于1987年,至今已经历了十几个年头。欧洲在2000年也将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纳入价值评估的准则体系。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吸取了国外多年研究的经验,并结合了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探索,应当说具有较高的起点。我们期待着具有革命性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将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带入辉煌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