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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篇1

所谓“内部审计外部化(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又称内部审计外包,指企业管理层将本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人员实施。内部审计外部化有一系列优点,然而,它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缺点和不足。我同企业能否实现内部审计外部化,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应认真权衡利弊,做出正确的战略选择

二、内部审计外部化优势分析

(一)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保证上市公司审计职能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独立性越高审计效果越好.因为外部的审计人员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没有经济利益联系,他们会以一个客观的态度完成本职工作,不仅不会受制于于公司的所有者同时独立于经营者,外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天然优势使其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更可靠。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定期更换审计人员,减少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建立密切联系的可能性,降低舞弊风险。使审计人员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内部审计

(二)促进内部审计技术改进

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对内审职能没有充分认识因此不太重视,并且审计业务不属于企业的核心业务,管理层通常不会花费过多的人财物在这上面。这就导致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素质较低、审计水平不高。而审计业务属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为争取市场占有率,抢占更多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会不惜重金对内部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拥有独特的优势。通常来讲,外部审计机构的从业人员审计水平较高、审计经验丰富。聘用外部的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不仅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和外部审计人员的配合还会提高他们的审计技术水平,拓宽他们的眼界。

(三)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由于内部审计不是企业的核心部门,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多数企业不会向内审部门投入充足的经费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人员素质不高,会导致审计质量低下,审计失败的局面。由于内审部门在企业结构中的特殊性,它的职责是应该发现企业管理中的漏洞和经营中的?L险,但由于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都与企业其他的部门和人员有联系,这些会使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时反而沉默不语。外部审计机构独立于企业,因此和企业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外部审计人员会客观的看待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审计业务是他们的核心业务,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因此,由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的审计可以有效弥补内部审计的不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节约企业费用

企业的审计业务已由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向管理咨询业务和内部风险管控业务过渡。这些业务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需要懂财会、计算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内审人员的知识架构,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培训费用,这样一来就提高了审计成本。当企业对内部投入的费用高于向外部购买所需服务时,企业会选择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内部审计外部化主要可以降低企业以下的费用:减少雇佣和培训费用。节约软件技术开发的成本。降低成本。会计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服务机构,可以将审计技术开发、审计软件更新的成本分摊到所服务的企业身上,企业在同等成本下可以享受到高效或等效的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争取更多的客户也会降低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费用,使企业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

三、内部审计外部化应考虑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劣势分析

内部审计的独特之处在于在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中发挥着独特作用。虽然审计职能也可由其它许多部门履行,但内部审计之所以独一无二是因为它自产生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职业组织,常常设置在企业内部,非常强调内部控制和风险分析。一般认为,企业内部全职的内审人员能够融入和吸收企业文化并以此来理解经营风险和潜在的战略效果。而且,由于不断地参与企业经营,他们能够理解对控制环境产生影响的各种内部关系。另外,以他们的分析为基础的管理决策的成败关系到他们的前途命运。虽然我们承认外聘人员受到的市场驱动能够提高其审计服务的总体绩效,以有效地增加企业价值,但在分析内审部门的战略优势时,管理层应考虑内审外聘的以下几点劣势: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导致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缺乏责任感;放弃了内部审计自身的资源优势;外部咨询机构可能会丧失独立性;企业会越来越受制于外部审计人员;企业将失去一个颇有价值的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影响问题;会使内部审计职能失去灵活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企业在决定向外购买内部审计服务之前,应该认真仔细地评估自己的需要。内审外聘并不一定将整个内审工作全部交给外审人员,而是将特定的功能或某一部分承包出去,使得企业自己的内审队伍与外部审计并存且互相合作。因此,企业应保留一个规模合适的内部审计部门,并在需要的时候聘用外部人员,将更为经济、有效地满足企业的需要。

篇2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发展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01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0-02

为了与飞速发展的时代相适应,社会组织在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活动中应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以确保其在实践活动中各项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已经成为规范社会范围内各类社会组织行为的重要环节。审计是由审计从业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审计工作的各项工作规范,采用专业化的方式、方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的审查和监督。我国现行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共同发挥重要作用。

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组织内部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自行审计实践活动,是各类社会组织内部成立的一个独立性、专业性的职能部门,以督促、调节内部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职责高效开展业务为目的的审计行为。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主要在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管理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二者在着眼点和发力点上具有一定的区别,现将其辨证关系分析如下。

1.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第一,对象相似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是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为审计内容,而且在审计活动实践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为审计实践的着眼点。第二,审计证据统一性。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审计人员都将被审计单位各种形式的证据作为审计的证据,所以审计工作实质上是对被审单位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第三,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一致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从业人员在实践审计活动过程中,都要将客观性作为工作态度以及标准,所谓客观性实质上是要求审计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1.2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差异

第一,审计主体不同。外部审计主要是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或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组织的整体财务信息进行核查,在审计结束之后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某个职能部门进行的实践活动。第二,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审查被审组织财务信息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内部审计则将公司的风险控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审计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第三,审计的范围不同。外部审计业务开展的范围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契约的规定展开,例如:财务信息层面的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层面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根据组织生产、经营、服务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展开业务,业务范围具有广泛性。

2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必要性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审计工作发挥实效性作用的关键,具有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开始意识到审计的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然在内容和范围上有一定的交集,但是在具体实践策略与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保证外部审计能够清晰了解审计范围,必须由内部审计提供一定的资源作为基础,使外部审计能够在内部审计协助下提升审计效率,将审计实践中的摩擦有效解决。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的需要。

第二,通过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含义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分析可知,外部审计在专业性上优于内部审计。因此,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有效协作,能够使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增强内部审计的专业性,促进内部审计向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提升内部审计整体水平。由此可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促进内部审计继续发展的需要。

第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AICPA)审计标准公告第六十五号要求明确指出:审计师在针对企业财务管信息实践审计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集中的了解与分析,这一要求强调了外部审计师应该对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IIA)内部审计准则也强调了独立审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任务的过程中要充分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分析,避免重复审计现象的出现。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是各项专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发挥其分工协作和相辅相成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二者呈现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必须以整个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审计机制为基础。但是,现阶段受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经济背境下,我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环节上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 缺乏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

伴随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时代悄然来临,终结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受到时间和空间双重因素制约的时代。因此,有效的协作必须建立在现代化的交流平台与交流机制基础之上。但是受到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历程的制约,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与外部审计从业人员没能形成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是由于审计人员在主观上没能积极地进行沟通,使沟通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层面没有建立高效的交流平台,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依然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2 职责定位不清晰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应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但是现阶段,受相关政策方面的制约,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职权定位方面责任不够明确、具体。一方面,在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应始终发挥审计实践工作的主导作用,但是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发挥,进而阻碍了二者通力协作的功能;另一方面,外部审计的专业性没能充分地展露,使审计实践活动呈现了一定的不规范性。

3.3 引导机制问题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这句老话,对审计工作依然起效,审计工作若想高水平地完成预期目标,必须在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之下进行,无论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是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无不体现监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而且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工作。但是,纵观我国审计工作的实践过程,审计委员会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在具体引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方面并没有发挥实效性的作用,使二者没能在统一的宏观指引下形成相辅相成、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因此,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过程中,宏观层面的引导机制存在问题。

3.4 审计人员缺乏良好的合作意识

经济全球化的高速发展,使良好的合作意识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精神和推动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整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背景下社会范围内广泛关注的话题。就我国现阶段审计实践工作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相互依存关系,使我国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发挥不足。但是现阶段,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处于两种工作环境,其从业人员一般只是对自身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进行关心,形成一种不合作的发展态势,这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关系的有效建立。

4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对策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是推动我国审计实践水平进步的重要保证,从宏观层面上讲,也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有序进行的需要。根据我国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下4个方面的对策。

4.1 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

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搭建一个能够实现二者信息互动的交流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能够时时实现沟通与共享,使审计流程以及审计人员的交流变得更加顺畅。在构建信息沟通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将协调原则贯穿始终,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独立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有度”的沟通。虽然二者实现了信息互动,但是必须保证二者互不干涉对方的工作和影响对方的实践行为。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实践活动中,应该针对各自工作的具体情况,互相提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整改意见进行交换,进而促进二者工作效率的提高。

4.2 明确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职责定位

若想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必须保证二者在职权定位上具有一定的明确性、规范性。外部审计的职责主要定位在对组织财务信息方面的审定与核查,对于组织提出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不在微观上对被审组织的具体实践行为实施管理。内部审计应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外部审计的各项审计行为,详尽真实地报告内部审计的进行与实施情况,主动强化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在收到外部审计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时,应热情对待,根据组织内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使外部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能够在本单位内部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4.3 强化监管部门的引导工作

审计监管部门应在宏观的角度对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实践工作进行有力的指导,一方面督促内部审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促成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合作,对于内部审计不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管理;另一方面,需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要以地位上的优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忽略。同时督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时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应的审计情况,监管部门同时具有提出风险、阐明观点的义务。

4.4 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合作意识

协作的实质是合作,合作的关键是从业人员的合作意识。在实现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有效沟通交流的基础上,逐渐培养审计人员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意识,同时应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责任意识,使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得到全面的培养,促进二者的协作。另外,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在审计技术、方法、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应加强合作,发挥叠加和乘数效应,使审计工作从业人员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变革传统理念、整合先进工作方法与技术,实现自律和监管的共赢。

综上所述,为保证内部审计及与外部审计共同发挥审计体系的作用,达到审计体系构建的目标,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按以上论述的措施开展工作,以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通力协作,全面促进我国各类社会组织能够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主要参考文献

[1]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2015(1).

[2]王霞,吴岚,李亦琴.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策略研究――以LD公司为例[J].财务与会计,2015(10).

[3]刘文磊.煤矿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以神华集团上湾煤矿为例[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4(3).

篇3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

一、引言

内、外审计在对公司的财务监督以及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尽管这两种审计有着截然不同的责任,但两者审计职能的一致及审计工作的交叉要求双方需要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来共同开展审计工作,以避免审计工作的重复,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目标。近几年来,尽管许多相关的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二者进行相互协作,但由于各个企业面临众多的实际问题,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本文立足于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对策。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和必要性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存在着基础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其关注的关键问题是控制、风险管理与治理过程。

外部审计的含义是指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它是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部分组成,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经济管理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是审计的不同分类,但同属于审计的范畴,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的相同之处,内、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为二者的协作提供了基础。其联系具体表现在:一,同为公司的治理,IIA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二,审计职能一致,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的三方面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具有的。三,审计方法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函证、监盘、重新计算、分析程序、审查抽样等方法。四,工作成果上可以互相利用。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可以相互借鉴对方的成果,可很大程度上提高自身的审计效率和质量。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的审计协作是十分有必要的。虽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属于审计体系,但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是不同职业性质的审计形式,二者之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区别体现在:一,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前者是一种双向独立,独立性较高;后者是单向独立,独立性较低;二,审计目标不同:前者主要是检查公司运营以及审计报告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后者的目标在于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三,业务范围不同:前者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后者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主要有经营审计、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等。

这些区别将二者分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形式,但二者并不能孤立的存在,双方需要相互协作,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安然事件后美国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加以强调,法案规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披露与评估责任给内部审计带来了契机, 并与外部审计一样, 需要对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问题格外关注,这使得两种审计职业之间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审计。这就要求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或对机构人员的过度需求,从而降低总的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效率。

其次,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可加强公司治理。2002年7月23日,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良好的内、外部审计协作加强了双方沟通与业务合作,同时也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得内、外部审计可以切实有效的实施起来,这对公司的治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国出台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内部审计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结果,降低审计成本;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四项目标。相关准则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要求了我国内、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建立积极有效的沟通协作关系。

三、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

我国在《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相关细则,就目前状况来看,虽较前几年而言,双方的协作有很大进步,但仍未系统地建立起积极有效的内、外部协作关系。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一,没有建立起明确的协作机制,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缺乏相应的保障,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双方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二,我国存在相当多数量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内、外部协作的问题。三,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导致内、外部审计协作的支持机制缺失。内、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需要相应的执业环境、专门的协调机构以及审计人员本身的专业水平等多种条件予以支持。但许多企业领导者意识不到内、外部审计相互合作的潜在优势, 常常会隔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桥梁。四,内、外部审计人员相互协作的意识不高,各审计群体只关心自身的审计目标而没有考虑长远的沟通协作,同时也不愿为合作承担责任,使得内、外部协作工作无法开展下去。五,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独立性相对较弱,其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强,有些公司内部控制环节薄弱,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在与内部审计人员合作时有所顾虑,从而阻碍了双方协作关系的建立。

四、针对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有效机制。

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应由相应的机制提供保障,有效的合作机制是内、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在考虑如何促进内、外部审计协作时,我们应从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协作机制着手。

1.完善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机制。内部与外部审计师总是通过交换所需要信息进行合作,面对面的会议交谈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交换审计文本记录、采用相同的审计技术与方法以及合并相关审计项目计划等协作机制也是建立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的,这些都要求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

2.加强协作性工作支持。由于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之一,其自身独特的地位使得它较之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内部情况,获取企业相关信息时更加便捷。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外部审计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内部审计提供相应的帮助,此时,内部审计应做好外部审计的助手,协调审计工作的执行。协作性工作支持的加强,是内、外部审计合作的进一步体现

3.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一方面由于审计成本和审计目标的约束,内、外部审计不能对所有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另一方面,外部审计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深入地参与组织的运营程序,也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去跟进审计建议,所以内、外部审计应分享影响当前组织的运营程序效果的信息,提出审计发现以及后续跟进建议时,双方应积极的关注,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进一步审计。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不仅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进一步延续,而且可很大程度上提升审计效果。

(二)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内部审计的管理。内部控制作为组织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御能力、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最终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的终极目标,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意义,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环节,它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三)提升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取得高层管理者的理解与支持。审计委员会和首席财务官对内部审计投入的重视程度是决定内部审计能在多大程度上与外部审计师合作的主要因素,双方协作的开展需要高层管理者作为支撑的桥梁。让高层管理者明白内、外部协作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增加对这方面的重视,为内、外部合作提供支持的平台。

(四)树立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执业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的合作意识。协作的意识是双方实现有效合作的必要基础,而协作意识的建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内部审计应积极发挥审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主动与外部审计协调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换相互协作的意见;其次,外部审计人员应以信任和诚意对待内部审计人员,尊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尽力获得内部审计的支持与协作。

(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其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可通过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审计人员来公司进行培训或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外出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很大程度程度上消除外部审计师在使用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资料时担心其客观公允的顾虑。

(六)进一步完善内、外部协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在内、外部协作上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是框架上的指导,所以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审计业务指南的方式,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流程,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机制。

五、总结

在经济迅猛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已成为每一个企业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同为公司治理的基石,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互补充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的相互协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支持性平台、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协作意识,从而使内、外部审计建立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以增强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S].2013

[2]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下半月),2015(01)

[3]张俊,耿慧敏.浅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8)

[4]傅黎瑛.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02)

篇4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注意沟通:一是知识沟通,注意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专业知识,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讨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审计工作措施;二是审计范围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三是审计工作底稿沟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必要的范围内交流相关工作底稿,以便在审阅后相互评价工作量,利用对方工作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审计结论和管理建议沟通,外部审计通常应就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重大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五是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沟通;内部审计应与外部审计探讨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缺陷,并及时提请对方改正,以降低审计风险。

篇5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注意沟通:一是知识沟通,注意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专业知识,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讨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审计工作措施;二是审计范围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三是审计工作底稿沟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必要的范围内交流相关工作底稿,以便在审阅后相互评价工作量,利用对方工作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审计结论和管理建议沟通,外部审计通常应就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重大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五是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沟通;内部审计应与外部审计探讨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缺陷,并及时提请对方改正,以降低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