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思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全面把脉,厘清重点
(一)有效的审前调查
1.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查看往往是审计人员最不会忘,但却是最容易忽视的。最不会忘是因为一般都会看,从而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概况性了解;最容易忽视的是在其中寻找有效的审计线索。不应停留在财务数据的知悉,而且应关注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化,继而追溯数据产生变化的根源。
2.其他审计项目的信息。对其他审计项目信息的把握是关键,一是关注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尤其那些落实情况描述模糊或者未得到彻底整改的项目;二是关注那些特别重大事项的整改;三是关注那些屡改屡犯的项目。
3.审计调查问卷。审计调查问卷是获取审计线索的有效手段,但很多时候调查问卷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固然有被调查人员不愿正面提及一些事项,但也有调查问卷内容设计未有针对性、忽视对方感受等原因。调查问卷内容的设计应该是在对被审计单位了解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设计相关内容,尤其是可能与审计线索相关的内容,如果只是泛泛谈一些单位发展、领导廉洁等问题往往就会形同虚设。
(二)审计过程中信息的沟通
1.重要业务信息的沟通。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经常接触的就是财务资料,即使其他资料也是围绕着财务资料来延伸开的,却容易忽视了一些重要业务信息,特别是一些可能影响期末数据的或有事项信息,而这些被审计单位一般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未决诉讼事项等,而这会对期末数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仅落脚点在财务资料上,对单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信息也不能忽视。
2.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习惯于从自身负责的内容去审视问题,与其他审计人员在审计信息上的沟通较少,但往往很多问题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发现。因此,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审计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尤其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沟通。
3.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往往局限于对于发现问题的意见交换,而忽视了倾听对方对于单位存在问题的看法,由于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与被审计单位是一致的,随着大家对审计认识的加深,一些被审计单位也愿意通过审计暴露出自身的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但是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线索,审计组还是应进行复核确认,不能不加复核直接采信,另外还需权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线索与审计目标的关联性,避免偏离审计目标。
二、针对理络,捋顺思路
审计内容的实施一般按照事先制订的审计方案进行,但关注的重点不应当偏离审计报告披露的热荩笔者从七个方面对审计内容的脉络进行梳理。
(一)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是对期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任期内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确认,但审计的落脚点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数据的列示上,而是应该对财务指标的变化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收入、利润的分析应结合被审计单位具体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分析出数据变化的真正原因,为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其数据是被审计人经营业绩最直接的体现。由于财务决算报表中均含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被审计单位往往按决算报表向审计组提供,但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客观因素的剔除与财务决算报表不完全一致,因此不能直接采用决算报表数据。在客观因素剔除项中除应考虑常规的资本投入、评估增值、技改增加、分红转回等因素,还应重点关注其他可能影响权益的非经营积累增加因素。
(三)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因为对外投资是决策的重要内容,而且对外投资也与经营结果密切相关。近年来,很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是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找出每一项投资相应的决策依据,关注决策权限;再次,应关注控制权的实质,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容易依赖持股比例来判断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是否应纳入合并,但却忽视了实质控制的本质。
(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对考核指标和上缴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审计对完成情况的认定不应依赖计划部门的年度考核文件和财务部门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而是应该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客观反映。
(五)综合绩效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综合绩效评价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横向评价,即拿被审计单位期末指标与标杆指标进行对比反映被审计单位经营状况,此部分应重点关注标杆指标选择的可比性,二是纵向评价,即对被审计单位任期内指标与任期前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此部分往往是审计的难点,因为很多时候指标的变化并非所有的都是直线上升或下降,而是呈现波动,需要对波动的原因进行说明;另外在同一能力下的评价指标,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对指标的构成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找出变化的具体原因。
(六)内控制度建设及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很多时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忽视,其原因是未将其内容与审计内容结合起来,成为为了审计形式而走的过场。内控制度建设审计,并非简单地抽取一些制度去检查,而是应结合审计的具体内容检查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不应仅就事论事而是应从内控上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从根源上进行整改,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内部控制的提升。
(七)年薪情况
(一)审计委托滞后和临时集中交办,不利于整体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安排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一般是每年先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即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计划草案,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机关依据委托书将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由于计划酝酿环节多、过程长,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往往滞后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项目计划下达时间,同时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也造成部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或集中性,特别是在换届时,时间刚性,任务集中,有时不得不暂停正在进行的计划性工作,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果与业务上级安排的时间性较强的审计项目相冲突,就会给审计力量协调带来一定难度,影响了审计部门工作全盘安排的计划性。
(二)先离或先任后审,不利于维护审计制度的严肃性
现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于干部调整工作的敏感性,组织部门大多是在干部已离职,或到达新的领导岗位后,才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即“先离或先任后审”。这样做容易造成:第一,法制严肃性降低,社会威信提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离任者三方面的事,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非常关注的政治性工作,“先离或先任后审”容易给人造成“走过场”、“马后炮”的感觉,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第二,易使干部降低责任意识,产生侥幸心理,推诿扯皮:反正是生米已成熟饭,审与不审已不影响本人的调动和升迁。审计审出了问题,前任已不在原岗位,无法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给前任,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造成新官不理旧账,审计部门反而进退两难。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第三,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易给组织部门造成被动,影响党的形象。由于干部调动或者升迁命令已经下达,审出了一般性问题,也不好改动任职决定,只好权当没问题;而审计一旦审出了重大问题,造成干部任用的失误,会使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陷入被动,影响组织威信。这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相违背,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制度覆盖面有缺口,轮审周期比较长,不利于对审计对象的公平及时有效监督
中央两办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是指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时,有的从制度上留下了审计缺口,一般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原则上应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近一任期年度,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并对特殊审计对象予以免审,如:对任职的单位已经撤并一年以上的、已经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已被提拔使用可能影响审计公正进行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目前大多数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干部离任或转任时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任期长达十几、二十年,任期中从未审计过。这样一方面易使当事人在麻痹中放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积累较多问题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使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风险也随之进一步增大。此外,制度覆盖面的缺口,也对干部监督有失公平,使个别特殊领导干部脱离审计监督。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尚待完善,不利于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两办《规定》虽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但目前由于各地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运用程度不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运用缺乏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使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统筹安排
改进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建立审计对象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情况,严格落实两办《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委托程序,在每年年底前就应确定下一年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应在领导干部届满、辞职、退休前或有职务变动的意向性考察期间下达,委托的审计对象数量应与审计力量相匹配,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有效衔接,并保证足够的审计力量对每一个项目审深审透;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实际,建立健全审计对象分类审计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规划好五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当年的具体审计工作,减少临时调整和集中交办,力争做到对审计对象至少在其每一届任期内轮审一遍。
(二)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促进降低审计风险
采取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任期轮审等有效方法,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将“先审后离(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目标去努力实现。在现阶段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排除“先离或先任后审”,应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时机和方式。对拟升迁或拟调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坚持“先审后离或后任”,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给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对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或先任后审”,等将来干部监管机制完备了,条件成熟了,再全面推行“先审后离”,使法规规定和实践完全统一起来。
(三)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对审计对象全覆盖的公平有效监督
应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尽量减少制度覆盖缺口,不留盲点,达到用制度约束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审计对象侥幸和特殊化心理,体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公平有效性。加强审计与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等其它专项审计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缩短轮审周期,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任中审计周期的最长年限和任职条件,如:每3年或5年必须审计1次,未经审计不得任用等,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上下统一建立专职机构,强化运行机制,充实审计力量,奠定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和质量提高的基础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高层次的领导机构是由国家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各不相同,且未建立健全。有的是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在审计机关,但具体审计业务由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分担实施,而有的审计机关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机构保障力度相对较强。应上下统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选配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强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从机构、人员、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和公告制度,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
关键词: 高校; 经济责任; 审计; 优化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干部任职前后,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收益性的评估,从而评价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从源头预防高校领导干部腐败,加强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保障高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在现有审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虽已实行多年,但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应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在对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时:一是审计机关受人力、物力制约。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其中涵盖了国家和学校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与经济责任相关的管理水平等内容。但国家机关的审计工作受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制约,缺乏工程管理、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审计人员中能熟练掌握法律、计算机的人才很少,审计机关的整体审计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实现审计全覆盖还需一定的时间。我国的高校遍布全国各地且数量众多,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需要大量的审计资源与之相匹配。而现阶段我国的审计资源与审计对象相比,明显体现匮乏状态。在现有条件下,我们急需探究科学的统筹方法,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最大限度地挖掘审计机关的潜力,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探索切实可行的审计全覆盖路径,推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进程。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进程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门领导经济自律、完善部门职能。我们应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优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实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随着高校扩招的进行,高校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内容日益增多,我们应有效合理的分配审计资源,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审计效率。首先,在高校内部针对审计风险最大、控制力度相对薄弱的环节加大审计力度,其它环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覆盖到每一工作流程中,使不符合要求的经济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的行政行为得到遏制。其次,将审计对象有重点的分类,建立数据库,将个人资料、任职情况等登记并实现时时更新。在此过程中,遵循风险导向理念,对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督。例如:校办企业,校内二级单位等要以重要控制活动为线索进行全覆盖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追求审计|量,而非审计数量。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要与外部审计相结合。高校的审计工作也可以为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针对校内各部门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修缮项目等的审计,审计结果对学校最高领导负责;而对于学校领导层的财务审计,则是由上级管理部门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完成的。作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有效利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部门加强沟通降低双方的审计成本,提高效率,互相利用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有所扩充
以往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对象经济行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而对于审计对象的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没有过多的考虑。我们应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入衡量高校任职人员的述职能力的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审计对象,其审计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例如:对高校院系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单纯地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显然是不够的,应加强领导干部的效益考核。作为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是否带领组织成员提供了有效的教育服务、所做出的教育服务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职位要求等。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优化环境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措施。各大高校领导应从思想上转变对审计的抵触心理,加大宣传力度,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落到实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猎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学校应通过校刊、网站等多方面渠道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引导学校领导干部自律、自强、主动配合。
综上所述,高校办学规模较大,资金量较多,只有将内外部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才能更好的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我们要从完善审计工作的思路出发,探究审计工作的精髓,为逐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管理方略,2009(5):51-52.
[2]李明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研究[J].企业导报,2016(9):92-93.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队伍;建设;思路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特征,在我国高校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高校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高校的发展与建设,我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仍旧存在着不完善、不协调等现象,应该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解决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机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我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该独立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安排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但是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高校内部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很少,还不到一半,那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比例更少,而且即使设置了,机构也是非常不健全的、配备的审计人员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接受学校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等的整体安排与领导,受到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没有充分的处置权与独立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根据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个单位都要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增强任中的审计力度。我国高校受到干部管理保密性影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程序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常都在领导干部任期满届满、辞职与退休后进行,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滞后性,被审计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升迁得到了提拔,即使查出了审计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能使被审计人与原单位进行有效配合,新上任的领导对那些旧账也不想再管,最终导致不能够得到比较科学准确的审计结论,从而丧失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功能。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措施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历史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审计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在1999年已经初步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审计工作环境也进一步改善。我国在立法方面要做出努力,应该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法》及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清楚审计机关的责任与权限,使得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化,促进审计执法顺利开展;其次我国高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高校教育审计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制,为高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最后高校还应该增强对其认识、进行广泛宣传,从人员、经费及机构等方面给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确保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威,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二)规范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规范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校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高校实际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依据高校实际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根据教育及时展,对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与修改,给高校评价高校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一个科学标准。高校还应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下发给高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好的经济责任告知书,让高校各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还要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严谨、科学原则与态度,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开展评价,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与态度评价。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依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在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与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下,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并且还要拓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高校还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审计力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下,积极建设一支虚拟的审计团队,将“借用”到人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经验发挥出来,另外还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高校的发展主题与内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审计,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内容
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立法之后,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对象与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要求,高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分布的单位业务性质不同,其经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实施细则,保证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能遵守程序规范与细则,这些都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与计划中。另外,还应该依据单位性质及资源数量等等,对审计对象及具体程序做一个确定,对高校中经济业务复杂及资源多的学院部门如后勤、人事等实行任中轮审制度,对那些经费少、经济业务简单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制度,慢慢增大任中审计的比重。调整审计内容,适当延伸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将高校的一些项目如招生过程及收费标准等等作为审计必查项目,还要增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的审计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创新能力等,也能够很好地监督审查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而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高校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从经济责任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到依法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6):49-51,55.
[2]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1-55.
【关键词】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方式;审计监督
一、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从目前领导干部担负的经济责任的重要性和自身出现问题的复杂性上看,有必要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日益贯彻纵深,经济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各部门的第一要旨,领导干部担负着组织、管理、协调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经济责任越来越重,怎样评价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何判断国有资产增值或损益情况,必须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来量化和确定。(2)从目前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局限性上看,有必要通过全程经济责任审计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仅依靠干部考核和其它监督的形式很难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深层次的经济问题进行区分和定性。因此,将全程审计融入干部管理中去,就可弥补干部考核中的不足,达到“水没来,先筑坝”的效果。
二、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
(1)确定审计对象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一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工作有侧重,部门内领导干部的分工也各不相同,所以在确定审计对象时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轻重主次,各有侧重,从以往工作的实践上看,审计对象应确定任前负责经济工作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干部,任期的正职领导干部及经济部门或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干部,离任的正职领导干部及经济部门或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干部。(2)明确审计内容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地。对领导干部任前、任期、离任审计的内容既有统一又各有侧重,任前重点审计干部过去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中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有无违纪的失职行为;任期重点审计干部分管的重大经济活动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有无隐瞒、漏交、截留、挪用问题,审计所在部门或分管工作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有无虚报、浮夸等在群众中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离任重点审计本人在任期间使用公款公物情况,看是否全部偿还归还清楚,是否登记或办理移交手续。(3)规范审计方法和程序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领导干部实行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一部门的事情,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按程序办事。
三、实行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注意依法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审计部门作为审计监督的执行者,其审计评价结论,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个人的荣辱得失,更重要的是为组织部门全面、正确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所以,审计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其它法规为准绳,既不能随意发挥,又不可含糊其辞,对于一时证据不足、性质不明或政策法规未明确的事项,应只摆事实不做评价,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最终的审计评价应力求科学严谨。(2)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正常处理好几种关系。组织部门作为审计的组织者和干部的管理者,在对审计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时,要注意把握三个政策界限,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划清前任领导与现任被审计对象的责任界限。二是要正确分析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个人责任与领导责任的界限。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解放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之间的关系;工作失察失误与违法乱纪、的关系;因坚持原则得罪人而受到诬陷与设置障碍、干预审计工作等。审计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去伪存真,分清是非,还其本来面目,还要注意把审、帮、促、有机结合起来。(3)要注意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与依法独立审计相结合。实施对领导干部的全程审计,应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和组织程序,而审计的具体实施,则由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地进行,不受个人和其它行政机关的干涉,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同时要注意协调好全程审计中各阶段审计与其它类型审计的关系,以避免重复审计,加重各部门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