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思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全面把脉,厘清重点
(一)有效的审前调查
1.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查看往往是审计人员最不会忘,但却是最容易忽视的。最不会忘是因为一般都会看,从而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概况性了解;最容易忽视的是在其中寻找有效的审计线索。不应停留在财务数据的知悉,而且应关注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化,继而追溯数据产生变化的根源。
2.其他审计项目的信息。对其他审计项目信息的把握是关键,一是关注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尤其那些落实情况描述模糊或者未得到彻底整改的项目;二是关注那些特别重大事项的整改;三是关注那些屡改屡犯的项目。
3.审计调查问卷。审计调查问卷是获取审计线索的有效手段,但很多时候调查问卷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固然有被调查人员不愿正面提及一些事项,但也有调查问卷内容设计未有针对性、忽视对方感受等原因。调查问卷内容的设计应该是在对被审计单位了解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设计相关内容,尤其是可能与审计线索相关的内容,如果只是泛泛谈一些单位发展、领导廉洁等问题往往就会形同虚设。
(二)审计过程中信息的沟通
1.重要业务信息的沟通。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经常接触的就是财务资料,即使其他资料也是围绕着财务资料来延伸开的,却容易忽视了一些重要业务信息,特别是一些可能影响期末数据的或有事项信息,而这些被审计单位一般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未决诉讼事项等,而这会对期末数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仅落脚点在财务资料上,对单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信息也不能忽视。
2.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习惯于从自身负责的内容去审视问题,与其他审计人员在审计信息上的沟通较少,但往往很多问题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发现。因此,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审计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尤其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沟通。
3.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往往局限于对于发现问题的意见交换,而忽视了倾听对方对于单位存在问题的看法,由于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与被审计单位是一致的,随着大家对审计认识的加深,一些被审计单位也愿意通过审计暴露出自身的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但是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线索,审计组还是应进行复核确认,不能不加复核直接采信,另外还需权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线索与审计目标的关联性,避免偏离审计目标。
二、针对理络,捋顺思路
审计内容的实施一般按照事先制订的审计方案进行,但关注的重点不应当偏离审计报告披露的热荩笔者从七个方面对审计内容的脉络进行梳理。
(一)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是对期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任期内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确认,但审计的落脚点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数据的列示上,而是应该对财务指标的变化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收入、利润的分析应结合被审计单位具体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分析出数据变化的真正原因,为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其数据是被审计人经营业绩最直接的体现。由于财务决算报表中均含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被审计单位往往按决算报表向审计组提供,但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客观因素的剔除与财务决算报表不完全一致,因此不能直接采用决算报表数据。在客观因素剔除项中除应考虑常规的资本投入、评估增值、技改增加、分红转回等因素,还应重点关注其他可能影响权益的非经营积累增加因素。
(三)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因为对外投资是决策的重要内容,而且对外投资也与经营结果密切相关。近年来,很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是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找出每一项投资相应的决策依据,关注决策权限;再次,应关注控制权的实质,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容易依赖持股比例来判断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是否应纳入合并,但却忽视了实质控制的本质。
(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对考核指标和上缴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审计对完成情况的认定不应依赖计划部门的年度考核文件和财务部门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而是应该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客观反映。
(五)综合绩效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综合绩效评价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横向评价,即拿被审计单位期末指标与标杆指标进行对比反映被审计单位经营状况,此部分应重点关注标杆指标选择的可比性,二是纵向评价,即对被审计单位任期内指标与任期前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此部分往往是审计的难点,因为很多时候指标的变化并非所有的都是直线上升或下降,而是呈现波动,需要对波动的原因进行说明;另外在同一能力下的评价指标,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对指标的构成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找出变化的具体原因。
(六)内控制度建设及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很多时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忽视,其原因是未将其内容与审计内容结合起来,成为为了审计形式而走的过场。内控制度建设审计,并非简单地抽取一些制度去检查,而是应结合审计的具体内容检查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不应仅就事论事而是应从内控上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从根源上进行整改,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内部控制的提升。
(七)年薪情况
(一)审计委托滞后和临时集中交办,不利于整体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安排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一般是每年先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即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计划草案,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机关依据委托书将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由于计划酝酿环节多、过程长,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往往滞后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项目计划下达时间,同时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也造成部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或集中性,特别是在换届时,时间刚性,任务集中,有时不得不暂停正在进行的计划性工作,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果与业务上级安排的时间性较强的审计项目相冲突,就会给审计力量协调带来一定难度,影响了审计部门工作全盘安排的计划性。
(二)先离或先任后审,不利于维护审计制度的严肃性
现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于干部调整工作的敏感性,组织部门大多是在干部已离职,或到达新的领导岗位后,才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即“先离或先任后审”。这样做容易造成:第一,法制严肃性降低,社会威信提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离任者三方面的事,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非常关注的政治性工作,“先离或先任后审”容易给人造成“走过场”、“马后炮”的感觉,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第二,易使干部降低责任意识,产生侥幸心理,推诿扯皮:反正是生米已成熟饭,审与不审已不影响本人的调动和升迁。审计审出了问题,前任已不在原岗位,无法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给前任,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造成新官不理旧账,审计部门反而进退两难。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第三,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易给组织部门造成被动,影响党的形象。由于干部调动或者升迁命令已经下达,审出了一般性问题,也不好改动任职决定,只好权当没问题;而审计一旦审出了重大问题,造成干部任用的失误,会使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陷入被动,影响组织威信。这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相违背,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制度覆盖面有缺口,轮审周期比较长,不利于对审计对象的公平及时有效监督
中央两办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是指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时,有的从制度上留下了审计缺口,一般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原则上应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近一任期年度,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并对特殊审计对象予以免审,如:对任职的单位已经撤并一年以上的、已经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已被提拔使用可能影响审计公正进行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目前大多数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干部离任或转任时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任期长达十几、二十年,任期中从未审计过。这样一方面易使当事人在麻痹中放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积累较多问题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使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风险也随之进一步增大。此外,制度覆盖面的缺口,也对干部监督有失公平,使个别特殊领导干部脱离审计监督。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尚待完善,不利于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两办《规定》虽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但目前由于各地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运用程度不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运用缺乏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使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统筹安排
改进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建立审计对象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情况,严格落实两办《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委托程序,在每年年底前就应确定下一年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应在领导干部届满、辞职、退休前或有职务变动的意向性考察期间下达,委托的审计对象数量应与审计力量相匹配,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有效衔接,并保证足够的审计力量对每一个项目审深审透;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实际,建立健全审计对象分类审计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规划好五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当年的具体审计工作,减少临时调整和集中交办,力争做到对审计对象至少在其每一届任期内轮审一遍。
(二)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促进降低审计风险
采取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任期轮审等有效方法,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将“先审后离(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目标去努力实现。在现阶段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排除“先离或先任后审”,应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时机和方式。对拟升迁或拟调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坚持“先审后离或后任”,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给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对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或先任后审”,等将来干部监管机制完备了,条件成熟了,再全面推行“先审后离”,使法规规定和实践完全统一起来。
(三)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对审计对象全覆盖的公平有效监督
应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尽量减少制度覆盖缺口,不留盲点,达到用制度约束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审计对象侥幸和特殊化心理,体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公平有效性。加强审计与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等其它专项审计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缩短轮审周期,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任中审计周期的最长年限和任职条件,如:每3年或5年必须审计1次,未经审计不得任用等,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上下统一建立专职机构,强化运行机制,充实审计力量,奠定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和质量提高的基础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高层次的领导机构是由国家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各不相同,且未建立健全。有的是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在审计机关,但具体审计业务由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分担实施,而有的审计机关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机构保障力度相对较强。应上下统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选配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强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从机构、人员、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和公告制度,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
关键词: 高校; 经济责任; 审计; 优化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干部任职前后,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收益性的评估,从而评价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从源头预防高校领导干部腐败,加强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保障高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在现有审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虽已实行多年,但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应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在对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时:一是审计机关受人力、物力制约。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其中涵盖了国家和学校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与经济责任相关的管理水平等内容。但国家机关的审计工作受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制约,缺乏工程管理、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审计人员中能熟练掌握法律、计算机的人才很少,审计机关的整体审计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实现审计全覆盖还需一定的时间。我国的高校遍布全国各地且数量众多,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需要大量的审计资源与之相匹配。而现阶段我国的审计资源与审计对象相比,明显体现匮乏状态。在现有条件下,我们急需探究科学的统筹方法,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最大限度地挖掘审计机关的潜力,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探索切实可行的审计全覆盖路径,推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进程。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进程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门领导经济自律、完善部门职能。我们应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优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实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随着高校扩招的进行,高校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内容日益增多,我们应有效合理的分配审计资源,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审计效率。首先,在高校内部针对审计风险最大、控制力度相对薄弱的环节加大审计力度,其它环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覆盖到每一工作流程中,使不符合要求的经济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的行政行为得到遏制。其次,将审计对象有重点的分类,建立数据库,将个人资料、任职情况等登记并实现时时更新。在此过程中,遵循风险导向理念,对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督。例如:校办企业,校内二级单位等要以重要控制活动为线索进行全覆盖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追求审计|量,而非审计数量。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要与外部审计相结合。高校的审计工作也可以为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针对校内各部门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修缮项目等的审计,审计结果对学校最高领导负责;而对于学校领导层的财务审计,则是由上级管理部门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完成的。作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有效利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部门加强沟通降低双方的审计成本,提高效率,互相利用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有所扩充
以往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对象经济行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而对于审计对象的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没有过多的考虑。我们应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入衡量高校任职人员的述职能力的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审计对象,其审计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例如:对高校院系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单纯地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显然是不够的,应加强领导干部的效益考核。作为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是否带领组织成员提供了有效的教育服务、所做出的教育服务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职位要求等。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优化环境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措施。各大高校领导应从思想上转变对审计的抵触心理,加大宣传力度,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落到实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猎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学校应通过校刊、网站等多方面渠道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引导学校领导干部自律、自强、主动配合。
综上所述,高校办学规模较大,资金量较多,只有将内外部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才能更好的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我们要从完善审计工作的思路出发,探究审计工作的精髓,为逐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管理方略,2009(5):51-52.
[2]李明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研究[J].企业导报,2016(9):92-93.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队伍;建设;思路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特征,在我国高校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高校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高校的发展与建设,我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仍旧存在着不完善、不协调等现象,应该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解决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机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我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该独立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安排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但是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高校内部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很少,还不到一半,那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比例更少,而且即使设置了,机构也是非常不健全的、配备的审计人员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接受学校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等的整体安排与领导,受到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没有充分的处置权与独立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根据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个单位都要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增强任中的审计力度。我国高校受到干部管理保密性影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程序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常都在领导干部任期满届满、辞职与退休后进行,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滞后性,被审计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升迁得到了提拔,即使查出了审计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能使被审计人与原单位进行有效配合,新上任的领导对那些旧账也不想再管,最终导致不能够得到比较科学准确的审计结论,从而丧失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功能。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措施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历史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审计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在1999年已经初步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审计工作环境也进一步改善。我国在立法方面要做出努力,应该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法》及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清楚审计机关的责任与权限,使得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化,促进审计执法顺利开展;其次我国高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高校教育审计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制,为高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最后高校还应该增强对其认识、进行广泛宣传,从人员、经费及机构等方面给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确保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威,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二)规范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规范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校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高校实际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依据高校实际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根据教育及时展,对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与修改,给高校评价高校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一个科学标准。高校还应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下发给高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好的经济责任告知书,让高校各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还要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严谨、科学原则与态度,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开展评价,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与态度评价。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依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在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与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下,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并且还要拓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高校还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审计力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下,积极建设一支虚拟的审计团队,将“借用”到人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经验发挥出来,另外还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高校的发展主题与内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审计,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内容
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立法之后,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对象与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要求,高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分布的单位业务性质不同,其经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实施细则,保证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能遵守程序规范与细则,这些都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与计划中。另外,还应该依据单位性质及资源数量等等,对审计对象及具体程序做一个确定,对高校中经济业务复杂及资源多的学院部门如后勤、人事等实行任中轮审制度,对那些经费少、经济业务简单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制度,慢慢增大任中审计的比重。调整审计内容,适当延伸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将高校的一些项目如招生过程及收费标准等等作为审计必查项目,还要增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的审计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创新能力等,也能够很好地监督审查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而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高校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从经济责任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到依法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6):49-51,55.
[2]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1-55.
【关键词】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方式;审计监督
一、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从目前领导干部担负的经济责任的重要性和自身出现问题的复杂性上看,有必要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日益贯彻纵深,经济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各部门的第一要旨,领导干部担负着组织、管理、协调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经济责任越来越重,怎样评价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何判断国有资产增值或损益情况,必须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来量化和确定。(2)从目前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局限性上看,有必要通过全程经济责任审计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仅依靠干部考核和其它监督的形式很难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深层次的经济问题进行区分和定性。因此,将全程审计融入干部管理中去,就可弥补干部考核中的不足,达到“水没来,先筑坝”的效果。
二、实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
(1)确定审计对象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一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工作有侧重,部门内领导干部的分工也各不相同,所以在确定审计对象时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轻重主次,各有侧重,从以往工作的实践上看,审计对象应确定任前负责经济工作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干部,任期的正职领导干部及经济部门或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干部,离任的正职领导干部及经济部门或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干部。(2)明确审计内容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地。对领导干部任前、任期、离任审计的内容既有统一又各有侧重,任前重点审计干部过去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中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有无违纪的失职行为;任期重点审计干部分管的重大经济活动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有无隐瞒、漏交、截留、挪用问题,审计所在部门或分管工作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有无虚报、浮夸等在群众中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离任重点审计本人在任期间使用公款公物情况,看是否全部偿还归还清楚,是否登记或办理移交手续。(3)规范审计方法和程序是开展好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领导干部实行全程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一部门的事情,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按程序办事。
三、实行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注意依法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审计部门作为审计监督的执行者,其审计评价结论,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个人的荣辱得失,更重要的是为组织部门全面、正确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所以,审计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其它法规为准绳,既不能随意发挥,又不可含糊其辞,对于一时证据不足、性质不明或政策法规未明确的事项,应只摆事实不做评价,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最终的审计评价应力求科学严谨。(2)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正常处理好几种关系。组织部门作为审计的组织者和干部的管理者,在对审计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时,要注意把握三个政策界限,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划清前任领导与现任被审计对象的责任界限。二是要正确分析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个人责任与领导责任的界限。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解放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之间的关系;工作失察失误与违法乱纪、的关系;因坚持原则得罪人而受到诬陷与设置障碍、干预审计工作等。审计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去伪存真,分清是非,还其本来面目,还要注意把审、帮、促、有机结合起来。(3)要注意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与依法独立审计相结合。实施对领导干部的全程审计,应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和组织程序,而审计的具体实施,则由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地进行,不受个人和其它行政机关的干涉,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同时要注意协调好全程审计中各阶段审计与其它类型审计的关系,以避免重复审计,加重各部门的负担。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作为经济责任评价的法定部门,审计机关必须探索建立一套绩效评价体系。要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状况,以其期初为基数,进行逐年比较,描绘其变动趋势,从而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2)建立外部人才专家资料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时代在发展,审计环境也在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碰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如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对某些事项的评价、环境影响的评价、特定资产的评估、项目可行性评估等,仅依靠目前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已无法作出定量或定性的专业判断和分析。难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使作出的审计结论隐藏审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可以聘请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和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充分整合外部专业力量参与国家审计工作,以保证及时完成审计任务。利用外部人才专家库这个载体,既可以宣传审计,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又可以弥补目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3)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问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作用。创新审计理念也就是在创新审计思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管理使用的全部资金走向为主线,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环节,关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指标和取得指标而付出的成本与代价,从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浪费国家资财,不顾资源与环境承受能力,片面追求发展速度,一味追求政绩的行为,予以问责。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制度,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党内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结合起来,建立起结果通报制度、结果整改监督机制。
二、审计方法创新,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1)实行审前公告,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互相监督。审前公告内容包括审计实施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纪律、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姓名、举报监督电话等。审计组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要在被审计单位醒目的位置张贴审前公告。通过这一举措可以主动接受公众对审计工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透明度,同时也可拓宽审计信息源,为审计提供线索。(2)采取查账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拓宽审计渠道,规避审计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前要向组织、人事、纪检、财政、等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座谈等方式分别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情况反映,并作好记录。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拓展取证渠道;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检查结果等资料,确定重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经济问题一一核实,规避审计风险。(3)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推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工作的融合运用,拓宽审计视野。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已普遍利用审计现场实施软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确定审计疑点,使审计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获取强有力的审计证据,为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奠定合理基础。同时也要加快对于联网审计的探索,以便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大幅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技术质的飞跃。(4)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审计成果的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应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党内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结合起来,建立起结果通报制度、结果整改监督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得到体现。
作者:王晓宜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从当前的内审工作实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作用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究其原因,无外乎人、体制和机制等因素,具体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理解与认识不够,无法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特性。尽管与财务收支、内控等审计类型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程序区别不大,但是在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和审计评价上还是存在不小差异。实务工作中,审计人员因对财务收支审计“驾轻就熟”,往往会习惯性地将经济责任审计按传统套路实施,由于概念不准、目的不清、能力不足造成审计思路错误,最终形成的报告,多以详举例外事项和财务评价为主,篇尾再稍加点缀“述职政绩”,即算完成“大作”,本应重点关注或体现审计对象履职管理思路、决策成效等“软指标”,却常常因“行业不熟、宏观意识不强”而被忽视掉,致使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发现浅尝辄止,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审计结论与实际出现偏差,进而误导报告使用者,或是招致被审计对象不满,甚至回击。
2.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无法胜任内审工作要求,执业能力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不仅要熟悉财务知识,还应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知识,精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但仅就目前而言,内审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不过关、综合能力差,对问题定性把握不准,经常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以偏概全”的审计结果。这些事由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严肃性,也使审计队伍的公众形象暗淡许多。
3.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性,注定让审计实效“打折扣”。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多是因届满、调动、免职等情况下在离任时进行的。尽管一再主张“离任必审”,但在组织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极易使审计陷入被动,甚至尴尬。主要表现在:第一,查出的问题,因离任者已经调离,与原单位没有了经济关系,处理难度大;第二,查出的问题大多拖而不决,最终不了了之,需要追究责任的因顾及到其已调离或提升,往往不置可否,使审计变成了走过场。因人事体制惯性加大了审计工作的负担和难度,使其无法施展拳脚,直接限制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应有作用。
4.经济责任界定难,评价难度大。根据目前管理现状,任何一级的领导干部都未界定其职责范围、管理目标和应负责任的界限,导致评价无充分依据,责任很难确认。对于大多数的审计事项,诸如投资失败、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定性多靠审计人员的职业主观判断。上述问题,除去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导致外界质疑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外,其他均与“人”相关,总体而言,由于“工作胜任能力”、职业素质等原因导致审计质量偏低的,与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有很大关系。作为内部纯业务机构,内审部门既无干部任免权,亦无处理处罚权,有的仅是披露与建议,因而审计人员的能力与素质问题应当摆在首位去解决。唯有当审计质量提升,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品牌后,审计才能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得到明显改善,成为日常监督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思路与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最大的不同在于对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既然主题是监督,那么审计的出发点必然落在任期内的决策是否有效、管理是否规范上,最终得出经济责任是否能够解除的结论。要提升审计质量,就必须站在管理者的视角上做好这篇文章,唯有此,才能找到解决质量瓶颈的最佳对策:
1.谋划全局,充分做好审前准备。必须重视审前调研的作用,多方面搜集素材,了解并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背景、业务特性,避免出现说“外行话”的尴尬;重视审计方案的作用,要围绕经济责任来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打破传统审计的部门分割,切实调配人员,在审计方法上进行创新和改进;要善于与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财务计划等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提前掌握被审计对象的资料信息、举报材料和其他相关情况,降低重大漏审风险。
2.注重细节,抓好审计基础工作。现场工作是审计质量的重中之重,必须严格从精细入手,严格按照内审规范和程序来操作。编制审计底稿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要素齐全,定性准确,描述含糊不清,或有疑义的,坚决要通过底稿复核程序予以完善;审计报告环节,要把握重要性原则,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冲淡报告核心主题,要按照审计发现的责任划分来组织素材;要坚持客观公正,报告字句要经得起推敲,既要实事求是披露问题,又要真实全面反映责任人功绩;要加强综合分析,坚持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的建议,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
3.以责任为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和主题。如果审计流程从责任取证开始,以责任评价结束,审计结果将更加具有针对性。以责任为导向,就是以界定、评价责任为重点,在确定的责任评价目标下,决定审计测试与程度与范围,即审什么评价什么,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避免说过头话,既要有所作为,又要有效克服审计包打天下的倾向。从责任人履职行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企业经营绩效、未来可持续发展、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审查,将审计工作的重点落在责任评价上,分清不同的责任界限。
1.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流程尚待规范,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离任离岗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未形成一系列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程序、方法和评价标准无统一标准,审计人员操作时无统一标准的操作流程、经营指标评价体系,发现问题缺少可靠的审计依据,审计评价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不利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领导干部功过是非。
2.审计技术方法简单,科技支撑力量薄弱。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停留在现场检查、手工操作、人为判断的阶段,人力、财力、时间耗费较大,工作效率低,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已远远不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和现代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杜绝与防治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健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信用社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亟需改进和加强
1.完善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有计划、有部署的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经营管理发展的需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系统规划,形成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般为年度计划,是通过文字报告、报表等形式来编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合理统筹安排全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对审计人员的系统培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一是对参加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加强对业务基础知识和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可以采取审计业务规范培训、专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三是对参加内审协会举办各种审计培训,通过后续教育,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拓宽思路,培养创新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建立起专家咨询渠道和专家咨询机制,对专业性强、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事项,建立专业机构的联系,及时地得到高质量的咨询建议或专家建议,以保证审计事项判断的准确性。
3.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开展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适当开展事前经济责任审计,在高管人员任职前对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证经济责任确认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员在任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4.规范操作审计程序,坚持“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在经济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与评价功能。
5.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操作流程。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从工作底稿到审计报告,从审计方案到档案归理,从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到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审计内控执行情况,以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制度,审计部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把审计结果作为选聘和调整干部的考察内容,纪检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对违纪政纪、贪污受贿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及时整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6.积极探索和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科技含量。应组织科技人员开发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适合农村信用社审计系统,将一系列内控制度、指标评价体系用科学科技的手段设计成程序,接入综合门柜业务系统,从业务系统中直接提取数据进行经营指标的分析和风险预警分析,减少审计差错和漏失,提高指标分析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利用全疆联网的非现场预警监控系统,远程监控,及时预警提示农村信用社的违规操作,从操作风险中反映出领导干部的业务管理和内控管理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发挥事后监督系统的作用,网络事后监督系统能实现对综合门柜业务系统中的每笔业务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对大额可疑的交易重点关注,查找原因,及时查堵违规违纪的问题,实时监督领导干部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初步测算为2.2万亿元,首次实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教育部将2013年定为“经费管理年”,教育经费监管的任务十分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规范经济行为、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绩效评估体系和高校经济活动风险预警机制,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一项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尚无先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同步,大体经历了尝试探索、逐步推广和深化发展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尝试探索时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1999年)。这一时期高校审计经历了创业打基础、发展上水平、曲折再发展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为核心,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初步探索,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逐步推广时期(1999年至2006年)。2000年,教育部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2004年,为贯彻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此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先后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0个具体准则以及两个实务指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一时期高校处级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开展,有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还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局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审计新的重点和亮点。第三阶段是深化发展时期(2006年至今)。2006年2月,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写入审计法。200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2011年,教育部为贯彻落实《规定》,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这一时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大部分高校领导已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审阅审计报告,并作出重要批示。在高校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不断改善,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审计经费得到保障,这为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2.组织协调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3.制度健全,程序规范高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实施审计时严格按照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现场实施审计、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审计意见、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推进审计整改以及审计回访等程序,并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意见反馈会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影响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还很不平衡从全国层面讲,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很不平衡。与开展较好的高校相比,有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因为各种原因还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的因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审计覆盖面不够;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介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介入力度不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仍然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层面,审计质量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发展。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还不到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措施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体现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多、账面调整多、承诺整改多、相互警示少的“三多一少”现象。有的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整改责任、时限、措施不明确,未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跟踪回访机制等,造成审计建议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对审计发现问题分析不够深入,仅对表面现象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屡审屡犯情况严重;有的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的现象,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自身有利的,就积极整改,而对影响自身利益的,则消极对待。审计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还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事实为准绳,通过审计查证对领导干部是否履行或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和判断,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后续管理等提供了依据,理应成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转化滞后的现象,很多高校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学校选人、用人机制相脱节,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责任界定不清,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造成审计流于形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还处于探索阶段,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还未能有效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还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审计结果运用还局限在较小范围。4.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完善随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教育教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有些高校还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有的虽然有内审机构,但人员专业结构较单一,未能建立一支拥有财务、审计、工程、计算机等多学科专业背景以及年龄结构梯次合理的审计队伍,造成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大批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转岗、免职、退休、辞职等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覆盖面、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都受到制约。
四、深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规定》的颁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高校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规定》的要求,当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要求高校进一步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规定》第五条是关于审计依据以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两种审计方式的规定,高校应进一步扩大任中审计的覆盖面,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实效性。
(二)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协调沟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原则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而不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更多地支持并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特别是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高校,要尽快建立并使之运转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协调。
(三)落实审计整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审计不整改,就等于没有审计”,高校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时间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高校应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需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避免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五)铸牢基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高要求。高校不仅要配备传统审计需要的会计、财经、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还要引进具备公共管理学、统计学、运筹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员,促进审计人才队伍专业构成多元化。要通过培训等方式,扩展审计人员知识范围,提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计算机审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宏观思维能力,改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要优化审计人员配置,有效利用第三方审计以及外聘专家的力量,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企业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廉政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及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内部审计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不仅发挥了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作用,还实现了在微观上出思路、在宏观上出规范、在经济上出效益、在廉政上出效应。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是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使命要求这项工作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的支持才能得以开展,有了领导的重视,审计部门才能配备开展工作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领导及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批示会对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二,宣传工作是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坚实后盾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正常审计,是每个主要领导都必须面对的,它不仅是对被审计对象个人的审计,也是对其所在单位各项工作成绩的检验。保证审计能够顺利进行,先要做好对被审计单位的宣传工作,只有广大干部职工全力配合,才能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蓄意捏造事实或隐瞒不报都会对审计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完善的审计程序是审计人员的安全带。
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对被审计对象作出评价要建立在客观公正、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任何臆想推断和估摸猜测都会对审计人员产生风险,影响着审计人员的职业声誉和前途命运,而合理的规避风险正是依赖于完善的审计程序:
(1)坚持审计承诺制。审计承诺制是在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时要求其对审计组作出承诺,表明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这对后期的资料核实是非常关键的;(2)实行审计公示制。审计公示是将审计组的来意和目的向被审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表明,同时告知审计组人员的联系方式和住所,欢迎任何人员和审计组进行沟通,是审计工作接纳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审计人员获得审计信息的宝贵途径;(3)工作底稿要经过三级复核,同时要被审计单位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在审计人员编制完成后,首先要主审进行复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最终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负完全责任,只有做到三级复核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人员的风险;(4)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的意见。这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也是对审计公平、公正、公开的最好诠释;(5)做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首先不能毁损,其次不能泄密,最后不能短缺。
第四,抓好现场审计是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心,现场工作成果决定了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1)做好工作底稿,要求详实、确凿,衡量标准就是日后翻看工作底稿时不需要再翻原始凭证。工作底稿上不定性、不表态,仅作事实表述。要充分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资料及其人力资源,必要时可以让被审计单位填自查表,审计人员进行复核,以节约审计时间。
(2)掌握制度是关键,审计人员发表意见和看法要有据可依。比如在做经营决策、内外投资决策、经济担保决策等重大决策的审计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审:看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看决策事项是否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看重大投资觉得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看工程项目、大额物资采购等是否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看勘察、设计、施工及供货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看购进设备、工艺、技术是否先进;看建设项目中有无重大损失浪费和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看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资金运用是否合理合规,资金结余是否真实;看投资回收期和报酬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要实现这些审计目标,都需要相关制度做参考标准,方可以理服人。(3)安全的借阅并归还审计资料。审计工作往往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对审计资料的管理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这些资料大多是唯一性的,比如原始凭证或发票,丢失的话无法弥补,所以完善的借阅程序必不可少。(4)把握好审计进度,审计组长要定期召开座谈会,掌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的方向性、阶段性问题;主审要将好的审计方法通过组员贯彻落实下去,这样可以提高审计效率。
第五,注重被审计单位后期整改和审计报告的结果利用。
(1)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之一是促进企业管理,提出审计意见及发表审计决定只是对审计结果的一个公布,被审计单位拿出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才是审计的根本目的。审计部门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及效果,并不定期的加以关注,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解决,并和被审计单位互动起来,共同促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审计成果的积累,不定期的对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进行抽查。审计部门要注重审计结果的积累,关注企业管理的发展变化,为以后审计过程提供更好的审计思路。
(3)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功过是非的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进入人事档案管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团队合作有助于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28-02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先离后审”滞后效应由于重视不够,干部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目前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大多选择在离任期间,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任期终结的审计方式,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和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如果被审计的领导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通常只着重对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得不透,同时也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问题,因时间过长难于追究当事者责任,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刚实施阶段,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就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致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三是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1.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还存在模糊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对干部认定其经济责任,但并非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只是对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经审计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其“清正廉洁”。
1.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够。而且对于存在什么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使审计风险隐含其中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审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在对权力的审计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形形,目前仍无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评判,对行使权力应负的经济责任也无法做出规范的审计评价。这无疑又增加了依法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人员无法把握审计风险。
1.5审计业务人员少,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任期审计还可以,一旦遇到离任审计,就可能一下子接到10多个审计任务,经审办就要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特别审计手段落后,一是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接受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二是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近年来,审计资源的不足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干部的调整经常会是成批的,面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要在短时间内对多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当困难。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审计人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突出,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忽视了全面审计,审计取证不齐全,造成审计监督有死角,留下了风险隐患;审计全过程又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更是加大了审计风险。
2思路及对策
2.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要明确以下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期期末的真实性;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
2.2客观灵活地对待先离后审的矛盾,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只有脱离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中审计就是对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不必受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挖掘在体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4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同时也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纵向和横向地比较分析。其次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用语准确,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
2.5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由于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努力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要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内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利他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建立一支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具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稳健的职业态度的审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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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审计机构
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工作,它具有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特点。但从该审计工作实际效果看,其所发挥的作用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在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各方面期望上,还存在诸多矛盾,需要寻求思路,逐步解决。
一、军队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1、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
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2、审计制度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仍处于探索规范阶段,现行法规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都有待进一步提高。现阶段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主要是依据《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试行)》。该标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不同等次的区分度不够,特别是“好”与“较好”界限模糊;二是内容不足,衡量履行经济责任是否“规范”的内容较多,衡量履行经济责任是否“全面”和“有效”的内容相对较少;三是操作性不强,定性有余定量不足,尤其是“好”与“较好”的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四是评价逻辑不一致,“好”与“较好”侧重于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一般”和“差”侧重于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结果。
3、审计力量不足。首先,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队审计职能的拓展,审计范围的增加,审计部门的工作量、难度也随之加大,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逐渐突出。其次,由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状,难以提高审计覆盖面,也使一些领导干部抱以侥幸心理,难以使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应有的约束力。
4、审计资料收集困难,真实性完整性难以保证。当前,由于经济违纪手段隐蔽,审计时间有限,审计成本不足以及审计方法落后,使得审计人员充分收集审计证据的难度增大。加之,用于审计的资料和证据来源大部分都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提供的,其真实性、完整性很难确定,由此而产生的审计风险更为突出。
5、审计独立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有一定权力,且在重要岗位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他们在本单位往往会有意或无意的形成“关系网”、“感情网”,审计部门在审计时,较难得到真实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当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情况时,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便会招来“明点暗示”或“软磨硬缠”,个别的还会出现公开叫板。所有这些,都可能使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原则性、独立性和责任心受到挑战,加大审计风险。并且,领导干部作为权力拥有者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而审计部门和人员作为被领导者处于弱势地位。从理论上说审计部门和人员只能对领导干部有关经济权力进行监督,而领导干部则有可能运用其它权力对审计进行反制。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2、完善法规制度,细化评价标准。
依据现行相关的法规制度,结合客观工作实际,修改、补充、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解决审计实践中,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增设更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使评价标准真正反映领导干部是否全面、规范和有效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用和经济责任履行合法性的同时,应更加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绩效性。量化指标并采用定量评价法,提高标准的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将现行标准的四个等级即好、较好、一般、差确定不同的分值段。其次,将所有分项指标统一到定量评价上来,对标准中的每项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分配相应的分值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每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也尽量采用一些能量化的数据如经济决策效果良好率、经费保障落实率、廉洁指数等;最后,根据每项指标得分算出总分值,依据总分值确定审计对象所处等级。在根据总分确定审计对象所处等级时还可以设定一些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的分值不应低于某数值才能评为好或者较好。此外,应注意设置修正指标。对因国家或军队宏观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出现异常等现象,通过所设置的修正指标进行调整。
3、适当在编制、经费保障上倾斜。
目前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尤其是近几年来军队在军事经济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后勤社会化保障、集中采购等举措在部队已经施行多年,但审计人员队伍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因此决策部门应当考虑适当增加审计部门人员编制,在审计机构设置、经费预算等方面,各级党委应予以充分保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军事经济监督目的。
4、加强军队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
审计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配合与否,因此应当加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审计的作用和意义,并在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责任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尤其是所提供的预算经费收支、预算外费用、往来款项、资产状况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对出具虚假、违规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推行审计承诺制的目的是明确责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
本文从剖析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入手,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关键词】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人不断增加,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高校内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众多高校伴随着深化改革,财权下放,使高校有关负责人(指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下相同)的经济决策权越来越大,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也随之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审计对象、部门、行业的巨大差异,至今未建立较为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效果。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元化,难以制定统一评价标准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其审计的对象既涉及教学、科研(院、系、所)和教辅单位(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等)等事业主体单位,又包括服务性部门(校医院、饮食中心、后勤中心等)等盈利性资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随着学校的教学、科研、经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带来了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加之学校规模不同,使得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类型增多,财务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既有“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也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同时,由于高校负责人要履行的经济职责不尽相同,且经济责任目标难以用价值尺度去量化考核,要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去衡量,几乎无法实现。
(二)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造成责任制缺失及可操作性不强
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尤其是对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来明确其责任、义务。缺乏科学健全、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条款,审计评价的可控性、操作性难以把握,审计评价往往只能泛泛而谈,讲“性”多,讲“量”少,审计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缺少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分析,容易造成审计评价不准确
高校审计人员惯于从审查“财务信息结果入手”开展工作,这样容易使审计工作局限于会计信息,而忽略了管理过程中其他重要信息。从管理控制要求来讲,审计需要关注管理过程及资金活动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若只对经济结果进行审计显然审计人员无法全方位地获取审计信息,分析提炼信息,进而无法全面准确评价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现有会计信息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审计评价要求
根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一般都包括: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各种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上述所有的经济责任评价无不依赖高校财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而从经济责任评价角度,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诸多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具体表现为:一是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准确反映高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更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和净资产状况。二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设寿命周期,以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依据,难以确认责任人任期内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五)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用以比率指标为主评价方法,且以财务指标为主,但有关内部控制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指标较少,例如收入预算完成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专用设备利用率,而涉及到有关高校治理和管理舞弊控制的指标较少。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指标通常是单独使用,没有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缺乏系统性,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此外,指标体系在设计的过程中不够科学,如资产负债率主要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而将其作为不具有盈利功能的党政部门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从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现实的高校经济责任中,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目标的不同,管理体制的不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负责人经济责任的鉴证手段,它的审计重点是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部门负责人有着与之职位相应的经济责任范围。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研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分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类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内容。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体系
针对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制尚不完善的情况,笔者认为应从签订负责人经济责任书制度开始,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若干个责任中心,对各个经济责任中心明确其经济责任和工作目标,特别是应完善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权及重大投资决策权的责任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同时,按照经济责任的内容,分类分项将经济责任细化为不同的模块,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报表制度(如财务收支表、固定资产表、制度建设表、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表、业绩情况表等),既能揭示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又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内容和评价依据。
(三)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审计评价真实性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然而许多问题在结果上无法得以反映。这就要求高校对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负责人的审计,加强过程管理。重点关注经营活动及资金流转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如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对外签订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未经审计后结算工程款;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完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补充高校经济责任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
新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记录任期经济责任的需要。审计人员应当利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契机,研究完善针对经济责任考核的经济责任信息,建立与“账面资产、账面负债、账面权益”有所不同的“责任资产、责任负债、责任权益”、“责任业绩”等经济责任的概念信息,运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等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准确的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根据现行管理体制,探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
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四个方面综合构建:资金使用、经营控制、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客体属性与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模式,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共性指标”,即资金使用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经济控制权(对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及其遵纪廉政(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与审查。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两大指标群组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既兼顾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共性,又突出了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个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还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的科学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框架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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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
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
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新晨
五、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做到全盘考虑、集散有度。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有其严肃性,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但并不是说这些计划和任务一定要由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去完成。在制定计划时就要考虑结合利用各种审计资源,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有交叉的,由综合部门制定计划时统筹考虑,合二为一,指定同一部门完成,并且要求都按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程序实施,在审计时兼顾领导干部责任评价所需的经济指标。一方面防止对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给被审计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综合利用审计力量和审计成果,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二是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防止“审、用”脱节。针对“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功能弱化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由离任审计逐步转向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并重,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应根据干部管理需要,提高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例,并通过建立各成员单位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办法等,更好地发挥审计结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综合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