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1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生态多样性的价值,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上世纪90年代初全球旅游总收入就已超过石油工业和军火工业。在2004年,全球国际旅游收入达6220亿美元,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到7.6亿人次,同比增长均达10%;全球旅游就业人数达2.12亿,约占全球就业总人数的7.5%;国际旅游收入占全球服务贸易额的29.6%,相当于全球GDP的1.53%。[1]这组数据显示旅游业是全球最大的产业,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巨大发展。同时,也加速了旅游业的发展,而在进行旅游开发时,也对一些国家的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其中就有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问题。为此,相关部门开展了旅游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本文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出发,提出森林旅游开发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建议以供商榷。
1.生物多样性的涵义
生物多样性(biologicaldiversity或biodiversity)是指生命有机体及其借以存在的生态复合体的多样性和变异体,确切地说,生物多样性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生存环境的总称,包括不同种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拥有的基因,它们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2],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3]。遗传多样性,即指所有遗传信息的总和,它包含在动植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内;物种多样性,即生命机体的变化和多样化;生态系统多样性,即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物圈内生态过程的多样性[4~6];景观多样性指的是由不同类型的景观要素或生态系统构成的景观在空间结构、功能机制和动态方面的多样性或变异性[7]。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核以生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与人类社会持续发展息息相关的最重要因素和人类生活、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衡量尺度[8]。生物多样性对人类有着巨大的价值,傅伯杰等(2001)认为生物多样性的具有利用价值及内在价值,将生物多样性的利用价值分为直接利用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利用价值就是指为人类消费提供的那部分的生物资源价值。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于其维持生物圈的功能[7]。1995—1997年王健民等在《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提出生物多样性总经济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价值、潜在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四个方面,并进行了评估约为40万亿元(如表1)[9]。
从表1可见,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联系的间接使用价值,占其总价值的约95%。这一部分价值也正是生态旅游存在并大行其道的资源基础。例如,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自然生态环境——以景观多样性为基础;生态旅游欣赏的对象是自然景观、自然植被、自然中重要的动植物类群、特定的物种、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和特殊的生活方式——以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文化多样性为欣赏对象。
表1中国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初步评估结果
价值类别
价值(元)
直接使用价值
产品及加工品年净价值
1.02×1012
直接服务价值
0.78×1012
小计
1.80×1012
间接使用价值
有机质生产价值
23.3×1012
CO2固定价值
3.27×1012
O2释放价值
3.11×1012
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价值
0.32×1012
土壤保护价值
6.64×1012
涵养水源价值
0.27×1012
净化污染物价值
0.40×1012
小计
37.31×1012
潜在使用价值
选择使用价值
0.09×1012
保留使用价值
0.13×1012
小计
0.22×1012
合计
39.33×1012
摘自《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1998。
2.森林旅游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森林旅游就是以良好的森林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体,利用森林生物的多样性、多功能,辅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经过科学保护和适应开发,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休闲、度假、保健疗养、文化娱乐和科学教育等旅游服务。[12]
生物多样性不仅为森林旅游提供基础资源——生物资源,又为森林旅游提供美学价值,为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森林旅游得以持续、成功发展的根本所在。但是随着森林旅游的无序、盲目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据我国数次森林资源清查的资料显示,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1973~1976)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00;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1984~1988)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33.73;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1994~1998)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78.63,增长了1.9倍[8][10]。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日益显现出来,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存在不确知性(Uncertainly-Known)的特性,人们还不清楚森林中到底有多少物种,加上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一种资源或一个系统,本身也处在发展变化之中[11]。所以,人们还不能确切评估森林旅游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大小,大部分专家是采用定性的方法来评价。
经营者以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森林旅游,目的是使经营者自己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必然生态系统提供更多的能流和物流,对系统内的生物种类组成、种群数量比例和土壤的外部形态等产生一定的影响。[13]据韩也良(1991)研究,旅游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山体和植被的直接破坏,往往是其基本建筑面积的几倍和几十倍。[14]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生物个体的影响。大量涌入的游客的活动使动植物的繁殖习性变得紊乱,使个体的生命周期扰甚至阻断,影响到物种种群的繁衍进程,改变种群结构,严重的会造成物种的灭绝。
(2)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反复的旅游践踏会破坏土壤物理结构,降低土壤层厚度,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地力衰退,从而破坏动植物生活的基础环境。另外,旅游活动在自然环境中造成大量的垃圾堆放,会导致景区土壤化学性质的改变,并阻塞空气和光线,从而造成土壤营养状态的改变,使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特别是不可降解甚至有毒物质的产生,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更为严重。
(3)对森林景观多样性的影响。旅游设施建设过程中大量伐除植物,改变了植被覆盖率或植被结构性质,造成景观破碎度加大,导致景观多样性的降低[7]。
(4)频繁的旅游交通为外来种入侵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便利,另外,大面积建筑物或公路阻隔了两个生境之间物种交换,从而影响到本地的生物多样性。
3.旅游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随着森林旅游活动的开展,其生物多样性面临着严峻考验,而且旅游手段越现代化、旅游密度越高,产生的负作用就越大[15][16]。由于政府过去对环境问题的不重视以及对游客教育的忽视,使得生物多样性迅速衰减,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刻不容缓。
3.1保护措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分为以物种为中心和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两种保护途径[17],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从物种保护开始的,但经验表明,单一的物种保护很少能够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18]。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设法保护物种的生存环境——生态系统和景观。在对森林生态旅游区规划的过程中,应当注重物种生存环境的保护。比如,在较大范围的自然区域内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应注意规划出的游览区和游径区域一旦有较大强度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状态相比较),是否会影响已建立的自然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网作用的发挥。要求坚持对保护区网外缓冲带以内区域(包括核心保护区、生境走廊、内缓冲带)的严格保护,应将人类活动都限制在外缓冲带及以外的范围内,以免由于人类活动区的不科学规划,造成区域内物种基因、能量、物质流通渠道的损坏,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与破坏;其二,应建立相应的物种监测体系,对每个物种建立档案,以便于多样性保护措施的实施。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旅游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1)将森林旅游区分为中心活动区和生态缓冲区两部分。在生态缓冲区内严禁破坏森林资源。
(2)采用高设计标准使园内建筑物风格与周围的自然和文化环境相协调。
(3)把对环境影响大的不适宜商业活动及设施集中到中心活动区或敏感环境区域外。
(4)在上马娱乐项目时要考虑到生态效应,使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
(5)对旅游者普及生态教育,自觉以生态意识贯穿整个旅游活动,并且能够自觉保护旅游资源。
(6)设立醒目而生动有趣的保护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标识牌。
(7)将垃圾分类别(玻璃、塑料、纸品、易拉罐)收集,统一处理。
3.2应处理好的问题
虽然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森林旅游割离开来,而应该借助森林旅游进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通过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促进森林旅游的持续发展。所以在进行森林旅游开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森林旅游应同保护生物多样性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向游人传播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的科学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以达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之效果。为此,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可以在森林旅游地建立动植物标本档案,供游客参观。还可在森林旅游区设置一些解释大自然奥秘、保护与人类息息相关的大自然标牌等教育标志。还可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单、导游员生动解说等,让游客在愉悦中增强环保意识,使森林旅游区成为提高人们环境意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的天然大课堂。
2.依据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开展森林旅游,维护生物生存环境。大部分森林是无效旅游资源,游客一般集中在旅游线路附近,因此应该考虑旅游资源的环境承载力。所谓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旅游资源质量的前提下,某地区的自然环境所承受的最大限度的旅游活动量[19]。根据旅游环境承载力来控制游客量,可以避免对资源的过度利用,避免开发经营后“人满为患”对生物资源造成破坏。因此,旅游环境承载力应加强研究,加强管理监控,采用景区分流、价格分流等有效的人员分流方法,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进行科学管理,提高旅游科学文化品位和生态经济效益,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持续发展的双赢目标。
4.讨论
对于森林旅游区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极其重要的,也是维护其自身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但是,如何分析生物多样性与其环境的关系,如何找出影响生物多样性与发展旅游的关系,如何找出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因素,不但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是对森林旅游区的经营,同样是迫切需要在经营与设计中解决的问题。把保护与经济发展,把保护与持续利用目标相结合,使保护成为一种积极手段。
参考文献:
1.邵琪伟.在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旅游调研.2005,(10)
2.陈灵芝.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对策.见:钱迎倩,马克平主编.生物多样性研究的原理与方法.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13~15
3.马克平,试论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生物多样性,1993,1(1):20~22
4.McNeelyJA,MillerKRetal.Conservingtheworld.Biologicaldiversity.Gland,Switzerland,1990
5.SouleME.Conservation:tacticsforaconstantcrisis.Science,1991,253:744~750
6.NAS(NationalResearchCouncil).Conservingbiodiversity:aresearchagendafordevelopmentagencies.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yPress,1992
(一)资产的两重性森林生物样性资产由森林生物资产(包括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和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资产)构成。森林生物资产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岳上植,2002.)。生物转化是指导致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质量(遗传价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层、纤维强度)或数量(重量、立方米、纤维的长度或直径)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繁殖的过程,从转化的机理上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主要靠自然力的作用和自身的转化能力实现其再生和转化。林业生产活动只起“催化剂”作用,会经常出现数量不减反增的现象。因此,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应定期地结合评估,以评估促进核算。
(二)价值的多元性森林生物多样性是森林这一综合地域类型中所呈现出来的生物多样性。一般而言。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四类(国家环保局,1998)。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又可分为直接实物价值和直接非实物服务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功能的价值;选择价值是指人们为了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利用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支付意愿;存在价值是人们为确保森林生物多样性继续存在的支付意愿(张颖,2002)。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困难与复杂性。森林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其所体现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当代人提供直接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人类目前及将来所创造的巨大的非直接使用价值,所展现的是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
(三)资产的整体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互统一的整体。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提供木材、竹材和蘑菇及其它动植物产品来源时,释放的是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森林生态效益资源的时候,释放的是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两者的结合点在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同一载体。森林生态资产不能脱离森林生物资产而独立存在,两者相互依存,其价值的形成、消费和补偿过程密不可分。因此,森林有形资产在其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增减变动过程中,森林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发生变动,其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地会发生变化。因而在对森林有形资产的价值确认和计量中,也要相应地对森林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确认与计量。
(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相对稀缺的,这不仅表现在天然存量方面,还表现在生成率方面。同时,地球上生物物种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而各物种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在绝对意义上是不可替代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产生了对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体现在会计上是必须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它超越了进行森林经营活动的林业行业以外的外部影响,即不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的影响,进而会产生不能全部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会收益。公共物品是具有外部经济性的典型例子。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主要是一种无形效用,不能贮藏和移动,生产者难以对其控制,即无法迫使受益者偿付了补偿费用后才能享用其生态效用。因此,森林所提供的生态效益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时,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中的生态资产一般不存在市场,所以应更多地考虑非市场价值的计价方法,实现对其生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分类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确认是指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作为一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记入会计载体的过程。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是选择合理的会计确认标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要能够作为一项资产加以确认,应当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会计确认从理论上讲要同时满足四项标准:(1)可定义性。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给出的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最本质特征。森林中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如药用、食用、纤维、芳香油等)和野生植物资源(如哺乳类、鸟类和爬行类等)。作为林业经营组织来讲,一旦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为其所拥有或控制就能为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它们符合确认的第一个条件——资产的定义。(2)可计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可以通过现有多种计量属性选择达到对其计量的目的,但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自身的特殊性,其计量比较复杂。同时,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科学定价主要通过对其价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从长远来看,随着评估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能够做到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合理计量。(3)相关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于富生等,2000)。显然,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存量和流量信息,从而会影响到他们为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所采取的宏观或微观的经济决策。(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会计信息给予充分信赖。“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能够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3)。真实反映是可靠性的核心标志。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计量结果,可从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林业经营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足以使决策者信赖。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分类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类标准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态分。按存在形态可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为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物资产是指森林中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栖息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个体基因,包括林木资产、林副产品及以森林为依托生存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森林生物资产在价值层次上主要表现为物种多样性价值和基因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主要表现的是直接使用价值。森林生态资产是指森林生态效益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有机物质的生产、的固定、的释放、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水土保持、净化污染物等。森林生态资产在价值层次上表现的是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表现的主要是间接使用价值和和部分直接使用价值(如旅游观赏价值、科学文化价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样性所表现出来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也归属于森林生态资产。
(三)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核算在实践中的应用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目前主要可侧重于森林物种多样性价值方面的核算,特别是其中植物和动物多样性价值的核算。虽然森林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但目前人们对每个层次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相对而言,物种多样性最明显也最容易测定。而森林遗传基因多样性多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它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就目前人们的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看,要做到完全掌握森林中有机体,即动植物和微生物的DNA中的氨基酸的排列次序及其结构还是比较困难的。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测定比遗传多样性的测定更困难,因为系统的边界都是模糊的。同时,对于物种多样性,也部分受到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对于其中的微生物多样性测定与确定比较困难,所以物种多样性目前主要着重于植物与动物多样性的测定,特别是其中的裸子植物、被子植物和脊椎动物。因此,一般来讲,目前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核算主要是以物种多样性中的植物与动物价值的核算为代表,暂不考虑基因及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的核算。
三、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一)森林生态效益的概念及特征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就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其具有几个重要特征:(1)外在经济性。外在经济性在林业中是最普遍的现象。当森林生物多样性发挥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和保护物种及基因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的时候,这种生态效益却被非林业经营部门乃至全社会无偿地享用,而不必为此付出相应的费用。(2)非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效益的发挥,意味着森林生物资产的减少。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减少森林生态资产。(3)模糊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直接效益随着木材、蘑菇、动物毛皮等的出售而实现,并可用货币直接计量。但森林生态效益没有物质载体,无法对其效益进行准确的计量,只能通过估计来反映。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确定具有模糊性。
(二)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林业会计中核算的收益部分只是对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进行确认,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效益外在性不予确认,使得大量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游离于会计循环之外,严重阻碍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效益的发挥,危及了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经营组织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部产生的影响,会计上应反映这一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将森林生态效益外在经济性作为收入要素纳入核算体系(温作民,2003),从而进一步转化为林业经营组织的环境效益,真实地评价其业绩。根据财务会计的收入定义,收入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显然,森林生态效益外在性部分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传统财务会计确认收入的流入和流出概念不能满足将森林生态效益完整地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要将森林生态效益作为收入要素纳入会计系统,其确认可以根据其标准进行:(1)符合定义。符合森林生态效益定义,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2)可计量性。据有关部门测算,森林生态效益是其经济效益的13倍。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森林生态效益每年都要进行准确的核算。(3)相关性。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提供了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非木材价值的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和决策者对森林生态功能重要性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可以为林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决策或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与准则提供依据,适应新时期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4)可靠性。模糊性虽然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难度,但是只要是估计的合理,仍然具有可靠性。因此,凡是符合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能够用货币计量,并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的效用,都可确认为森林生态效益。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尺度计量包括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就货币计量而言,其计量单位笼统地讲就是货币,由于货币能把经济业务全面、综合地反映出来,所以货币成为会计统一的计量尺度。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应同时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两种形式。这主要是由森林生物多样资产的特点和森林生态效益的特点决定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两重性、价值的多无性、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的外在经济性、模糊性等特征,一方面反映了对其价值计量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即使它们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得以计量,但在其计量结果的公众认可度上目前仍存有争议。因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完全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为了满足提供森林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会计信息,使其具有较强的可理解性,应当尽可能多地考虑运用非货币计量尺度。在非货币计量形式中,可同时使用包括实物计量、劳动计量、混合计量等多种形式。运用货币计量形成一些财务指标,运用非货币计量则会形成实物指标、劳动指标、技术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文字说明等,从而提供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是一项广为流行的会计惯例。对于一般实体资产来讲,在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较小的情况下,其历史成本与其价值的差异是较小的。然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却是森林生物多样性一个致命弱点,这主要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大部分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的。少部分是由自然力和人力作用形成的。因此,它们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另外,它们又是有生命力或活动力的,其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只有在交易的那一刻才能暂时相对固定其价值。因此,如果仅按目前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来计量,它们的价值计量会偏低,违背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原则,不能达到为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不应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而应包括面向市场、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在内的多种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的会计计量属性,从狭义上看,其表现形式有: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历史成本固然可以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有时为了管理或决策上的需要,要求会计可以提供以公允价值反映的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象森林生态资产一类的历史成本原本就没有,用公允价值反而可以更可靠地反映它们的真实价值。在这些情况下,用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计量也是可行的。当然,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是公允价值的确定避免不了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怎样提高和增强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是一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从目前我国会计现实来看,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尚不具备(张心灵等,2004),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可以选择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之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具体计量时,应分别不同资产及不同阶段加以考虑。森林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森林生态资产的初始确认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森林生物资产及森林生态资产报表日计量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如实际市场价法、费用支出法、旅行费用法、替代花费法、机会成本法或条件价值法等,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评估取得。从发展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主流(黄世忠,1997),那么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将来应主要选择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即采用“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模式。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局:《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3]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会计研究》1997年第12期。
[4]温作民:《环境外在性的会计核算》,《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11期。
[5]于富生、黎来芳:《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上海会计》2000年第8期。
[6]岳上植:《森林资产的特殊性及其确认与计量研究》,《会计研究》2002年第11期。
首先要明确生物多样性的含义,各国学者对生物多样性的含义有不同的说法,这里引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在1995年发表的《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估》(GBA)中给出的定义,即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和它们组成的系统的总体多样性和变异性。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遗传多样性(或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二、我国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经济因素分析
1、由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共产品性质及其外部效应等原因,造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级主体收益的不一致,进而造成其有效供给不足。
Pigou提出,经济的外部效应是一产品或者行为施加给社会某些成本或效益,而这些成本或效益不能在该产品市场上得到反映。生物多样性所包含的大量生态效益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性质,会产生相当的外部效应。为分析的简单起见,假定国际、社会、个人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相同的边际成本,显然,由于生态效益的公共产品性质和外部效应的存在,国际、社会、个人三者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边际效用是不同的,考虑下图:
显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全球的边际效用大于国家,国家的边际效用大于个人。因此形成三个不同水平的均衡点:个人均衡A点,社会均衡B点,国际均衡C点,显然国际均衡C点的保护数量是最高的,个人均衡保护量是最低的。从社会看,如果要求个人增加保护数量达到社会均衡数量Q2,显然在Q2上个人边际成本P2大于边际效用E点,因此,社会应当对个人提供至少曲边ΔABE大小的经济补偿,使个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外部效应内部化,这样个人达到社会保护量Q2才在经济上具有可能性。同理,国际社会必须对一国提供至少ΔBCD的经济补偿,这个国家才有相应的激励把保护量提高到全球水平Q3。
2、由于经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未能完全体现在经济系统中。
生物多样性具有多种经济价值,而其中除了有明确市场价格的直接使用价值外,其他大量经济价值很难以精确的市场价格加以衡量。而由于计划经济和观念上的影响我们长期没有把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体现出来。
3、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主体保护和利用的成本和收益不一致,经济利益分配不合理。
从区域主体看,显然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西部与东部都存在生态保护收益的不一致。上游地区、西部地区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环境可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而造成的负的外部效应大部分不由他们自己承担,而转移到下游和东部。而如果要求上游地区、西部地区放弃短期经济利益保护生态环境,虽然对下游和东部地区产生较大的正外部效应,但是他们自己并没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他们没有激励来保护生态环境,1998年的大洪水就是其长期发展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几点经济对策
1、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协调各级保护主体的收益,使保护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具体来说,我国应当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依托,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际上现有的“生物多样性基金”。“生物多样性基金”可以在经济上对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进行一定的补偿,同时此基金还可以促进相关机构在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投资。
2、引进绿色GDP概念,建立能反映生态资源成本和生态质量的新的核算体系和市场制度,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合理利用。现有的GDP核算体系一方面掩盖了单一的经济增长引发的生态破坏对人类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损害,另一方面,它没有将生态资源包括生物多样性的损耗纳入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成本核算。
关键词:城市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城市的建设意义重大,城市绿化建设中维持良好的生物多样性能够维持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城市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经济、社会、自然相复合的人工生态系统,有着自身的生物多样性特征,但在当前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城迅速发展,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的背景下,生物多样性格局也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因此,认识到维持城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在城市绿化过程中改善当前城市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项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紧要任务。
一、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实现价值和主要影响因素
(一)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含义
城市生物多样性是指城市环境中由数以百万计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基因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中包括四大部分内容,一是物种的多样性,即具有生命的动植物、微生物不仅在数量上极大丰富,同时还包括了其种以上的高级分类,如门、目、科、属的丰富程度,即分类群的多样性。二是遗传的多样性,即基因的多样性。指主要种内的不同群体之间,同一群体内不同个体之间遗传变异的总和。城市生态系统中各种家养动物、栽培植物、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五种都具有十分丰富的遗传多样性,从生物学角度来看,物种的遗传多样性越丰富,该生态系统对于环境的适应性便越强。三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即城市生物圈内的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化。四是城市生物景观的多样性,即由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或景观要素构成的空间结构、时间动态和功能机制方面的变异性和多样性。城市生物景观的多样性是较生态系统多样性更高、更为宏观的等级单位。
(二)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价值
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可以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进行讨论,直接价值方面,城市的动植物可以直接被用作食物、药物、工业原料和能源,由此表现出它的生产使用价值和消费使用价值。间接价值方面,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储存太阳能,从而形成食物链之中能量的来源,为其他物种生存提供能量,同时,城市植物在保护水源、维持大气内循环,减轻旱涝灾害威胁、调节城市气候,防范水土流失等方面有着突出的效果,此外,城市中的工业生产、交通运输业、周边乡村有机农业的发展都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污染,城市生物的多样性能够最大限度的吸收和分解污染物,为城市人群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外部环境。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于生活、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的生物多样性还可以通过构建“绿色生活”、“城市公园”等形式介入到人类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当前城市绿化工作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生物多样性重要程度认识不足
城市绿化工作中对于生物多样性问题的认识不足是造成当前城市绿化工作缺乏科学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以往的城区绿化中,不少城市将重心放在了重要景观的设计和布局之上,单纯从美学角度考虑城市的绿化、美化问题,如人工景观、人工林的建设,街心公园植物色彩的搭配,冬季绿色植物的种植等等,而忽视了生态学角度的合理配置问题,更没有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探讨整个城市生态系统食物链和物种的传播问题。同时,当前的城市绿化工作中普遍存在追求高速度的绿化效果,园林部门只求尽快的将辖区“变绿”,而忽视了所种植植物的营养条件、成长需要、管理细节等问题。在绿化树种的选择上,缺乏有效的论证工作,仅凭经验办事,造成绿化树种单一、群落结构松散等等,直接后果便是导致整个生态链条的脱节,如无法有效吸引昆虫传粉和鸟类栖息,生态平衡被打破,绿化树种对抗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急剧降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差,更无法为城市生态提供优质服务。总的来说,在以往的城市绿化中,人们往往将注意力放在“美化”层面而忽视多样性,这样的绿化行为也许短期内可以大规模的实现“造绿”目标,但“造绿”的实际效果却往往无法令人满意。
(二)盲目引进外来物种,忽略本地原有野生物种
随着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加深,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选择引进外来植物物种进行城区美化,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本区域、本城市的动植物种类,提高了绿化的效果,但是,现实中存在的对外来物种未进行科学的论证而盲目的进行引进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不良反应,一方面,一些外来物种并不适应本地区的土壤、气候、生态环境等客观条件,种植之后无法有效地成活,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一些外来物种在本地的无限制繁殖也对本地的原有植物带来了严重威胁,它们所带来的病菌和有害生物在本地生态链中没有天敌,因而迅速的繁殖,给当地物种带来了灭顶之灾。
与外来物种盲目引进同时发生的是原有野生物种保护与利用的欠缺。一方面,外来有害物种严重威胁者本地原有野生物种的生存,另一方面,人工植被的大量使用和城市空间的分割不合理使得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护功能较差,加之园林规划部门忽视本地物种的重要性,对一些自然生成的植被进行人为的铲除和破坏,使得原有的城市野生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被迫中断,土壤肥力下降,土地退化严重,反过来又影响了外来物种的存活。
(三)将城市生物多样化片面理解为植物种类多而杂
由于传统的城市绿化规划没有科学的论证依据作为指导,从而使得城市绿化工作中对生物多样化的理解存在误区,一些规划部门将“生物多样化”简单的理解为动植物种类的繁多,认为植物种类越多越杂乱便是越生态,但殊不知植物之间也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如蔷薇属花草木与很多种草本花卉和山楂树共同种植能够相互促进成长,但却不能与核桃树种在一起等,如果不能理顺、认清这些不同植物间相互促进或相互影响的关系,则会导致城市绿化中所种植的物种虽多、种类虽杂,却根本起不到各自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因为相互之间的抵触和不良影响导致双方皆无法正常成长生存。生物多样性的实现需要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条,该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分都不能出现问题,植物种类繁多、复杂只在数量上看似满足了多样性的要求,但实际会对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三、城市绿化中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分析
(一)合理规划布局,建立城市绿色生态网络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在于城市规划部门站在全局的角度对本市的绿化工作确立一个全面、系统的思维。具体来讲,应当在今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整体优先和生态优先的原则,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城市绿化建设系统的重要环节来做,加大力度将城区内外的各种绿化带、绿地、城市公园作为整个城市绿化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体化的大绿化格局,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的水源、河流、山地、丘陵、道路,尤其是一些直接影响到生物群体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地段和关键节点应当建立相应的动植物“栖息地”,增加城市整体的生物联系性,减少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动植物生存、分布和迁徙的阻力,给城市各种生物更多的自由生长空间。此外,不同城市之间及同一座城市的不同位置的环境条件都各不相同,因而城市绿化过程中应当将加强绿化特色性建设作为增加和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绿化规划部门通过构筑具有城市地域性植被特征的多样性格局。充分发挥地方植被的独特作用,形成完善的生态系统,以丰富城市的绿色生态网络。
(二)实施科学配置,充分发挥绿化植物的作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植物种类的选择直接关系到生态系统的建立是否科学。因此,要最终达到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应当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应当根据功能选配植物,除了传统提倡的“草、灌、乔结合,常绿落叶兼顾,慢生速生并存之外,还应重视所种植物在整个生态系统中所发挥的作用,如能否为昆虫、鸟类、食草类动物提供食物,能否为蜜蜂提供蜜源,能否为鸟类提供栖息场所,能否维持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等。在做好绿化城市、美化环境的同时,能否保障所种植植物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应当关注各种城市生态园林在规划设计时既要体现主要功能,还应考虑生态学上的科学性。例如生产型园林应当尽量利用各种庭院、城市垃圾填埋场、城郊空地,建成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园林系统,观赏性的园林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观赏性强的植物资源,主要建立在城市内部、植物园区、景观大道旁,抗逆型园林应当建立在城市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如工厂区、车流量大、污染重的主干道旁,以实现城市绿地的主要作用。第三,充分利用乡土植物和古木名树,为园林规划设立标尺。古木名树与乡土植物的生长延续经历了长时间的外部自然环境的考研,因而可以将其作为当地气候环境的风向标,重视和利用乡土制度和古木名树,能够有效的推进具有区域性特色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格局建设,营造长期稳定的城市绿化格局。
(三)更新管理观念,城市规划行为尊重自然选择
针对以往城市绿地规划中忽视自然生态原则,盲目建设管理的情况,今后的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坚持以尊重自然为原则,更新管理观念,尊重自然的选择。首先,对于外来物种的引进问题,在引进指出应当有绿化规划部门协同有关科研机构对本地区的自然环境现状和希望引进的物种自身属性进行全面的评估,不仅包括该物种对于城市绿化的作用,还应包括今后一段时间内外来物种的适应情况、与本土物种的协调情况等,防止盲目引进带来的外来物种无法适应本地自然环境和有害生物的入侵。第二,应当依据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物种相生相克原理,大力推行生物天敌进行病虫害防治,减少人为使用农药化肥的次数和数量,以此防范城市自然环境的次生污染情况发生,也保障城市生态系统的物质与能量的自我平衡。
四、小结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关系到城市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必须予以全面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城市是一个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其绿化过程也应放在生态保护的角度进行讨论。因此,在城市园林建设工作中强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将城市绿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对促进城市的今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波.城市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途径[J].浙江农业学报,2009,01:71-76.
[2]高强,黄勇强.浅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J].山西建筑,2007,35:346-347.
1、直接经济价值,也叫使用价值或商品价值。是人们直接收获和使用生物资源所形成的价值。包括消费使用价值和生产使用价值两个方面;
2、间接经济价值,生物资源的间接价值是与生态系统功能有关,它并不表现在国家的核算体制上,但它们的价值可能大大超过直接价值。
3、潜在利用价值,保护生物资源可以为人类社会带来日益增长的利益,这种效益因地域和物种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4、伦理价值,有些动植物物种在生物演化历史上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有助于开展研究生物演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