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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投资与交易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艺术品投资与交易,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艺术品投资与交易

篇1

佛教艺术品收藏的一路高走并非偶然,熟悉此类别的人士都知道,佛像题材走进艺术品市场由来已久,如果从改革开放以后算起,在国内亦有十余年历史。这十余年大致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年以前,属于市场的拓展阶段。这一阶段,佛像等题材的艺术品只是零星出现在国内的拍卖市场中,且缺少质量上乘的高档次拍品,由于在市场上的规模和影响不大,业内人士只是把它当作一般的杂项看待;流通的数量有限,市场价格较低,也不稳定;其价格与价值有较大反差,同其他门类艺术品相比明显偏低。第二阶段是2004年以后至今,是其快速成长并逐渐成熟和稳固的阶段。藏品内容的丰富,收藏队伍的壮大,价格不断的攀升,使得整个门类都成为艺术品市场上的热点;而尤其突出的是,佛像特别是藏传佛像完全脱离过去人们眼中的杂项圈子,而变成了广受关注的独立品类,各大拍卖公司都将其列为重要拍品,纷纷推出专场进行拍卖,而且均取得极大成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引起了很多人对佛像的关注和兴趣,标志着佛像在市场上步向成熟的开始。而2006年香港苏富比的佛像专拍又将佛像市场的热度推向了,使佛像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得到进一步的稳固。

佛教艺术品之所以前景看好,除了拍卖会的推动作用外,还在于其自身宣扬的佛教思想符合人们的审美意识和情趣追求。佛教艺术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在中国及世界艺术史上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两千多年的佛教文化历史使其拥有近2亿的信徒。作为古老璀璨的东方文化的一部分,佛教文化一直以“祈福大众、传承文明、造福社会”为宗旨,同时佛教文化主张“广纳财源” “广结善缘”,这些观念都与人们追求修身养性、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世界和平的观念相吻合。博大精深的佛法思想,不但给人以心灵的慰藉,梳理人们内心的焦躁与不安,在缓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紧张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可以看出佛教文化与当下提倡的“和谐社会”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对于追求精神生活的人们,尤其是收藏爱好者,在关注佛理的同时,也开始认识到佛教艺术品不可估量的价值与升值空间。

目前佛教艺术品收藏者的结构,既有以金铜佛像作为专项投资收藏的各界人士,也有古玩经营者,还有海内外的收藏爱好者,以及用于供养的僧俗、馈赠礼品者等等。从地区分布看,收藏者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辽宁、山西、甘肃及四川等地区。而北京仍是佛教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核心城市,其自身的发展成熟,极大带动了内地佛教文物,特别是藏传佛教文物的收藏热潮,金铜佛像成为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主流拍品,也成为广大收藏家和艺术品投资者追捧的新热点。在这十余年中,藏传佛教一系,特别是佛像始终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是市场上佛像交易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在近几年的佛像专场拍卖会上,藏传佛像一般都占到了九成以上的数量。

减传佛教艺术品走俏市场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市场中的一些常规收藏品种已不能满足人们的收藏需要,市场需要新的收藏品种来填补。而藏传佛教艺术品本身所蕴涵的宗教神秘感、历史性、民族性迎合了收藏家们日益提高的审美品味,是其得到市场认可的先决条件。早期藏传佛教艺术品经过吐蕃政权瓦解后的分裂割据、战乱等多种因素存世很少,目前留存于世的大都是明清时期的制品。明清两代藏传佛教艺术品制作的数量较多,尤其是明代的永乐、宣德时期和清代的康熙、乾隆两朝,存世量较为可观。

近年,由于受到海内外收藏家的追捧,永宣佛像价格直线攀升,目前永宣宫廷造像的价格基本徘徊在500万至1000万元之间。永宣宫廷造像价格大幅上扬,主要是因为其价格长期偏低,与其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不相称有关。永宣两朝宫廷造像的成交行情在某种程度上引领着佛教文物的行情。其他佛教文物的价格随着永宣宫廷造像整体价位水涨船高,反之亦然。永宣宫廷造像与同时代的宫廷御用品,特别是官窑瓷器价格相较,仍有很大的增值空间。相对于永宣佛像而言,清代宫廷造像的市场价格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具有潜在的升值空间。事实上,收藏界把清代宫廷金铜造像分为三个等级:康熙朝宫廷造像数量极少,价格最高;以六品佛楼造像为代表的乾隆宫廷佛像,规格由13至20厘米不等,小者几十万元,大者百万元左右;加刻“大清乾隆庚寅年敬造”等款识的准宫廷造像,诸如为乾隆帝祝寿所铸的无量寿佛像,仅人民币6万元左右。

篇2

――引自:马克思《资本论》

如果既不用践踏法律,也不用冒着绞首的危险犯下任何罪行,能以低至1元/份额的投资赚得1600%的利润,资本又会演绎出怎样的疯狂?

这种疯狂目前正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下称:天津文交所)真实上映――艺术品份额遭遇暴炒。通过天津文交所的交易系统可以看到,该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件绘画作品《黄河咆哮》(20001)、《燕塞秋》(20002)每份额的价格在3月22日就已分别高达17.16元、17.07元,相比1元/份额的发行价,涨幅双双超过了1600%。更令人吃惊的是,天津文交所第二批上市交易的8件艺术品都呈现同一个走势:每件艺术品3月11日上市首日的收盘价都比首发价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又皆以涨停板报收,这时每个艺术品份额价格较首发价的涨幅已经达到387%。

记者在对艺术品业内人士以及市场交易人士进行采访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并没有对每件艺术品的真实价值进行辨别就盲目追涨,具有非常强烈的博傻性质。也就是说,只要是交易的艺术品,资金就对其进行疯狂炒作,而不管它是否真的值这么多钱。

这种博傻的后果就是:各自价值有所不同的8件艺术品,连续多个交易日都呈现出一模一样的涨停走势。这种难得一见的艺术品投资“奇观”立即在市场掀起了一股风风火火的艺术品投资热潮,并迅速蔓延到股票市场。A股目前相关艺术品概念的股票主要有弘业股份(600128)、东方金钰(600086),两只股票最近一波短炒行情就始于1月中下旬,正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份额上市的时间段。至此,各类投资市场都充斥着强烈的“艺术品”概念。

然而,诞生于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交易还是与以往传统的艺术品交易有所不同:在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软件上,投资者不需要花上百万、上千万的钱去购买整件艺术品的产权,可以视自己的财力,仅仅购买艺术品的“一部分”。

“艺术品股票”面市

自古以来,艺术品就是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而艺术品与证券化的接轨在中国却是刚刚兴起。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天津、深圳为代表的类证券化交易模式,另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模式。前者把一个艺术品“分割”为等量大小的多个份额,投资者可以购买其中一定数量的份额;后者则主要是针对完整的艺术品进行产权交易。与深圳文交所只针对特定俱乐部会员开放的特点相比较,天津文交所是平民百姓相对容易就可参与的艺术品投资市场。

在天津文交所,投资者可以像买卖A股股票一样买卖艺术品份额。这种艺术品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方式几乎相同,都有开户、首发申购、集合竞价、每次买卖至少1手等相似的步骤;当然也在涨跌幅限制、资金托管第三方、退市机制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则。其中,两个交易市场最引人注目的不同之处在于艺术品交易采用“T+0”的交易机制,而股票采用的则是“T+1”机制。(详见表一)。

在与股票市场极度相似的交易规则下,投资者对于自己购买的那部分艺术品的份额容易产生疑惑:“我交易的到底是艺术品,还是股票?”

通常,市场把这种产于天津文交所的新生事物称之为“艺术品股票”,将其操作模式定义为“与股市类似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把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

这种“艺术品股票”面世的最大意义在于让艺术品更贴近了普通投资者,即使你不是富翁,也能参与到艺术品的买卖,因为艺术品都被分成了不同的份额,你只需能买得起其中的几手即可。目前在天津文交所最贵的是《黄河咆哮》,如果购买一手即100份额,加上各种交易费用,也不过2000元左右,这个价格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并不困难。

暴利的诱惑

天津文交所没有想到,“艺术品股票”会受到市场这么热情的追捧,连续涨停的架势让该所不断调整涨跌幅,由最初的15%下调为10%,3月22日起又调整第二批上市交易的艺术品份额涨跌幅为1%,它希望此举能为艺术品份额的炒作降降温。但这显然收效甚微,第二批艺术品份额22、23日又连续“一字”涨停。“艺术品股票”的神话仍在延续,疯狂的暴涨依然客观存在。

回看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数据,我们发现不管用疯狂,还是暴利,都难以形容份额的那种令人狂热的汹涌涨势(详见表二:天津艺术品份额的周交易数据――3月第三周)。特别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自1月26日公开交易以来,1600%的超高暴利就像顶在其头上的一颗巨钻,闪亮得灼伤人眼。

由于3月份的月度数据还需等待,我们可以参考最近一周的公开交易数据。从表二中可以发现,上周交易中,尽管第一批上市的《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因涨幅过大被天津文交所停牌,但三个交易日也涨了52%的幅度;第二批共8件艺术品则复制了同一涨势――14日开盘价和18日收盘价完全相同,周涨幅皆为100.93%。

这样惊人的涨幅和完全复制的走势,会不会仅仅是上周的一个特殊现象?

记者通过天津文交所的全部交易数据发现,上周的涨幅并非偶然,艺术品上市两个多月以来整体走势一直就令人意外的强劲。从1月26日第一批交易的两件艺术品来看,它们在短短三十个交易日里,单位份额的价格较发行价的涨幅均超过1600%。第二批艺术品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8件价格走势一模一样的艺术品除3月11日上市首日都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全部“一字”涨停。截止3月23日收盘,相较发行价1元/份额的涨幅累计达387%(详见图一)。

谁在赚钱

在如此火爆的天津艺术品交易市场,哪些人在赚钱?又有哪些人是风险的最大承受者?

对于绝对主体――天津文交所来说,它具有双重属性。在发挥“交易所”作用的同时,也成为一家中介机构,相当于A股的“交易所+券商”职能,也就等于赚取了两份收入。

作为交易所,天津文交所可以将艺术品分成等量的多份份额,在其交易所上市发行。而不管艺术品是否发行成功,文交所都要在艺术品审核发行前收取上市费用――目前来看,是发行总价格的1%-2%。按照规定,如果发行成功,上市费由发行商支付;如果发行未成功,上市费则由艺术品持有人承担。通过交易所公开数据,记者发现不同艺术品的上市费用有所不同,大部分画作的上市费用为上市总金额的1%,而唯一的非画作艺术品――天然粉钻(41001)的上市费收取比例翻倍,达2%。天津文交所官网数据显示,这颗天然粉钻的上市费高达48万元,数额十分可观。

由于文化交易市场没有类似A股券商的中介机构,天津文交所还承担了“交易中介”的角色。基于天津文交所的电子交易系统,投资者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买卖,这就需要向文交所上缴一定比例的佣金。据天津文交所官网资料显示,交易为双向收费,单次收取佣金的标准根据交易金额累计程度的不同,范围大致在0.5‰-2‰。如果一位投资者交易金额累计没有达到5000万元,则一次完整的艺术品份额交易需要向文交所贡献“买和卖”两次共约4‰的佣金。从上周交易金额达11412.43万元来看(见表二),若按双向收取佣金的标准衡量,天津文交所上一周便可收40万左右的佣金,随着资金的持续流入,这种交易佣金的前景十分可观。

对于第二个重要主体――艺术品所有权的原拥有者来说,则可以通过类似A股IPO的过程,将艺术品的部分份额推向市场,最终成为赚钱的大赢家。首先,原拥有者会委托艺术品投资公司对艺术品进行上市准备,业内人士认为在对艺术品估价环节上,一般会有所溢价。其次,待艺术品份额正式上市交易,从目前如此疯狂的上涨势头来看,原持有人保留的份额少则翻了四倍,多则已经翻了16倍以上。

我们还注意到,艺术品上市离不开一个关键人物――艺术品投资公司,它起到承销商的作用。从天津文交所公布的10份艺术品发行说明书来看,所有艺术品均由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赞)承销。以天然粉钻的发行说明书为例,记者仅仅找到天津华赞作为发行商的公司名称介绍,完全没有找到该公司的联系方式和更进一步的详细介绍。一切成谜,但一切并不影响天津华赞赚取发行费用。

普通投资者位于整个投资链条的最末端,虽然可以参与艺术品投资,就目前来看也确实是有利可图。但这种博傻游戏的最后一棒究竟会掉在谁手中?以证券投资的长期经验和规律来看,大部分“散户”难逃被套的厄运。业内人士表示,艺术品虽然涨得凶,如果哪天跌下来也是很可怕的,参与里面的普通投资者要注意见好就收,谨防下跌风险。

炒的是什么

艺术品交易的暴利吸引了更多的人投身于“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洪流,然而许多人奋不顾身的同时,却忘记了洪流的途中可能有深深漩涡,尽头又是否会是千尺悬崖?

虽然交易规则与股票市场几乎一模一样,但艺术品与上市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石先生告诉记者:“用于交易的艺术品并不能像上市公司股票那样分红给投资者,毕竟艺术品不能生产利润。”我们投资A股市场,一个普遍的投资逻辑是看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性,而艺术品没有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生产商品获取利润,那么艺术品投资炒的是什么?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价格大幅偏离真实价值的背景下,艺术品投资更多的是一种资金的博弈。

深圳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蔡先生分析:“这其实还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艺术品投资当然有一定的投资属性,关键是价格和价值之间是否成一定的比例。比如同样一幅画,拿到拍卖市场上,到底是值多少钱,那么它分割成每个份额后,应该总市值大致接近这样的拍卖成交价。如果大幅偏离,那说明参与的资金更多的是在进行博弈,寻求流动性差价,因为分割成份额后,就制造了一种寻求流动性差价和炒作交易的可能。”

石先生也表示,“天津交易市场的艺术品炒作本来就不是理性的,现在就是博弈,是一种筹码游戏。博弈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赌,但目前还不能预测到底会疯狂到什么程度。”

“负利率背景下,流动性过剩造成了艺术品市场的暴涨暴利,预计未来会有暴跌的行情。这有点像郁金香的故事。当市场非理性情绪占据了市场主导之后,对风险过度追求的偏好等价变成了一场游戏。”华林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宇表示赞同前两者的看法。他还分析:“同样是资产,艺术品的估值其实很简单,但由于将资产证券化之后,就可能放大了艺术品的风险,同样也制造了一些新的所谓稀缺性。但其实,这种资产证券化的游戏已经不是新游戏。如果将这种暴利的游戏放大,就可能造成击鼓传花的效果。”

显然,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这种艺术品证券化的炒作非常不理性,价格已经大大偏离艺术品本身的价值,炒的的过程几乎完全就是一个资金的博傻过程,只是不知谁会接到最后一棒。

疑虑重重

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代表,天津文交所给予了普通投资者一个全新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新投资品种的诞生通常都伴随着初期暴利的出现,但也潜藏了许多值得警惕、商榷的不足之处,这需要时间来慢慢完善。就目前的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交易来看,确有几处值得共同探讨。

疑虑1:艺术品定价机制

记者发现,在绘画类艺术品发行说明书中,画作并没有被权威机构估值,最后的发行总金额由原持有者和作为发行商的天津华赞共同商议。这个总金额其实就是艺术品上市的首次估价,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准确估值,那么这个发行总价是否合理?同时,发行说明书对画作本身的解释也仅仅寥寥数页,更没有对相关的绘画行业情况进行一个大概的同比对照。

以《燕塞秋》为例,其发行说明书没有显示相关权威机构的一个估价情况,而仅仅是原持有人和承销商机构商议发行总价格为500万元。这样的估价受到投资者的怀疑:如果是有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了估价,应该把它放到发行说明书中,给投资者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而如果没有权威机构估价,那这个价格是谁估的,它合理吗?《黄河咆哮》、《沧海浪涌》等画作也发生了与《燕塞秋》一样的估值信息缺失情况。

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已经进行了近3个月,艺术品发行时首次估价的合理性、准确性受到市场质疑。到底是谁给绘画类艺术品估了价,这个价格客观不客观?目前也无处得知。

疑虑2:天津华赞的身份及资历

天津华赞全称“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它被关注,主要因为身份成谜。该公司负责了目前以“份额”上市交易的全部10件艺术品的发行工作。但在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中,没有看到天津华赞的详细介绍和联系方式。记者在网上搜索的结果只显示天津华赞也许是一家私营民企,规模约在21-50人,而注册资金、成立年份等消息全部空白。信息的不透明,让市场对天津华赞的资历资格也产生了质疑。

疑虑3:发行说明书的过于简单

在天津文交所以份额方式上市的10件艺术品,其发行说明书都极为简单。如果说交易模式模拟了股票市场,但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在严谨程度、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等方面,远远不及IPO的招股说明书。

10件艺术品的承销商都是天津华赞,这让许多民间投资者笑谈:“难怪发行说明书这么简单,一家承销商三个月内10件艺术品的上市业务,确实没有时间来筹备更完善的资料供市场参考。”

疑虑4:原始份额是否限制流通

发行说明书显示了艺术品原持有者保留了多少份额(大约都在10%-20%的份额),却没有显示这部分“大股东的原始份额”有无限制流通。但记者从交易软件上看到,10个艺术品的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的数量都完全一致。既然发行说明书没有限制流通的文字,交易软件上也显示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数量一致,那么投资者就会认为这部分原持有者的原始份额在上市首日就可自由流通。

记者接通天津文交所咨询电话后,对方告诉记者:“艺术品原持有者所保留的原始份额在艺术品上市后,过180天才可以在交易所买卖。”对方还表示,这个交易规则可以在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

诚然,我们也许可以花费长时间的精力在信息海量的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想找的信息,可是这么一条重要信息不能在发行说明书中找到,在交易软件上却得到相反的信息,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艺术品份额交易上市的“匆忙”。有投资者表示,“当然我无意容忍目前交易所这个平台现存的种种弊端,我是希望它能逐步规范起来。”

疑虑5:投资门槛的提高

一些打算加入“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民众突然发现,天津文交所将开户的门槛由原来的5万提高到50万元。也就是说,开通交易账户,投资者需要到招商银行开一张金葵花卡,并存入50万元,才能获取“艺术品股票”的交易账户。

那么这到底是招商银行的规定,还是天津文交所的突然调整?记者致电招商银行总行期货结算部总经理胥继锋,他表示“由五万提高到五十万的事情,是天津文交所的决定”,招行只按照规定执行。对此,有些投资者又迷惑了:如果我找人借钱先凑满50万元开个交易账户,是不是不久后可以再取出来,这个规定的意义到底有多大?天津文交所官网“如何开户”版面中,也找不到相关50万的信息。

疑虑6:规则变动的随意性太大

短短两个多月的交易日,涨跌幅三次调整、开户门槛提高十倍、推出新的交易品种“单有艺术品”等层出不穷的“新招”着实让人眼花缭乱。不少投资者反映,很多规则不仅解释不够详尽,频繁的变动更让他们无所适从。

那么,哪个机构可以监管天津文交所的一举一动,使其更为规范?查阅其官网资料,没有详细说明谁是天津文交所的监管机构,仅仅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起设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的描述字样。谁也搞不清楚,把艺术品以股票方式发行,这种结合两种投资品种特点的天津文交所到底归谁监管?

叫停之忧

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的疯涨,让很多人都产生了“为什么”的疑惑,并提出了质疑“这样的投资品种能不能长久生存?”市场人士表示,供给成为艺术品市场最大的问题,只有扩大市场的供给面,才有可能为炒作降温;现在“艺术品股票”还在尝试阶段,未来如果经过调整还不能健康发展,也有可能被喊停。

对于大涨原因,深圳某私募研究总监石先生分析:“艺术品近期涨这么好,关键还在于天津文交所的交易品种太少。目前的10个艺术品市值有限,而投资者还在不断开户,后续资金将持续流入艺术品市场。过量资金追捧有限市值的艺术品,暴炒是必然。”

也有网民投资者表示,“定价要看是在什么平台上定价,比如大宗商品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价格就不一样。就拿艺术品来说,每个人的估价也会有所不同。天津文交所的价格交易体系与传统的画廊等艺术品买卖市场不一样,它掺杂了更多的投机、心理预期等因素,出现这样的价格波动也可以理解。”

对于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未来,石先生表示可能难以做得像股票市场一样大。他说:“A股最早是四只股票,当时也有暴炒情况,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扩容,市场已经相对规范化。股市是个大市场,但艺术品做得那么大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有几千、几万件艺术品上市,我看就炒不起来。”

现在也有很多投资者担心:“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可能只是尝试,如果做不好,是不是随时可能停掉?”目前也有迹象显示天津文交所有意暂缓以份额方式发行艺术品,在推出两批次“上市艺术品”之后,该所3月22日推出了第一批“单有艺术品”的交易品种。据了解,“单有艺术品”与“上市艺术品”交易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将艺术品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由单一投资者购买;后者则把艺术品分割成多份份额后,由不同投资人共同购买。

天津文交所把新的六件艺术品以“单有艺术品”身份,而没有以“上市艺术品”来发行,让不少人心里打起了鼓:艺术品的份额交易,是不是真有停止的可能?

篇3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艺术品金融化;份额化交易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10-0071-04

艺术品金融化是指艺术品成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的标的,或成为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和资产定价的标的。艺术品投资在西方已有数百年历史,艺术品金融化也已有充分发展,各种以艺术品为标的的基金、信托投资计划等可谓种类繁多,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从最权威的艺术品市场指数――梅一摩西指数(Mei-Moses Index)走势可知:2001-2006年世界艺术品投资年回报率为11.3%,远超过同期标普500指数5.5%的投资收益率水平。

相比于西方,我国民间的艺术品收藏虽然由来已久,但是将艺术品视作一项金融资产甚至是资本来进行投资、让艺术品与金融“联姻”,却是近几年才刚刚兴起的。由于艺术品投资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加之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正规流通体系建设起步较晚、金融体系也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我国的艺术品金融化尚处在探索阶段。2011年年初由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简称“天津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就是我国艺术品金融化探索过程中的产物。

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基本情况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是指将标的物等额拆分,以拆分后每一份额的所有权为基础发行份额、公开上市交易。譬如一件艺术品经权威机构鉴定后确定其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那么就可以将其拆分为面值为1元人民币的1000万份相等份额发行上市,此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艺术品份额的发行申购而持有原始份额,也可在文交所内买卖所持份额。

(一)艺术品份额上市流程

天津文交所成立于2008年年底,注册资本为,1.35亿人民币,产业链条包括资产包发行人、发行商、挂牌保荐人、机构投资者、普通投资者等。一件艺术品上市,首先要由资产包发行人提出申请、确定发行商、文物部门进行售前审批、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拟发行上市的艺术品进行鉴定评估,再由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保险公司对该艺术品承保、该艺术品由指定的博物馆托管。最后,发行人对拟上市艺术品进行路演,承销商进场发行(见图1)。

(二)交易规则

天津文交所制定了以下申购、交易和要约收购等交易规则:

1.申购份额按每份1元发行。申购数量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由文交所在发行总量5%的范围内确定。

2.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实行T+0制度:报价方式分为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最小申报数量为100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3.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申购成交价的80%-120%,连续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开盘价的20%-180%:连续竞价期间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时,文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4.份额交易(非上市首日),日涨跌幅限制为15%;单笔申报不能超过份额发行总量的5%;当日份额实时累计净买入量或净卖出量不超过份额总量的5%。

5.要约收购是指单个投资人持有份额比例达到67%、触发要约收购条件时,则该份额停牌交易。要约收购单价不得低于停牌前180个自然日内要约收购人买人该份额的最高价格。

二、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积极意义

一直以来,艺术品投资领域都只面向小众群体。巨额资金投入、较长的投资周期和专业的技术要求、审美要求,将普通大众排除在艺术品投资领域之外。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一经推出就引起众多媒体和投资者的关注,其中最吸引人的一点就是不论在资金方面还是在技术方面,份额化交易模式都大大降低了艺术品投资的门槛,这使得普通大众也能够参与艺术品投资。

艺术品投资市场的流动性一向较差,一方面是因为每件艺术品都有其独特的内涵和外在表现形式,即使是同一位艺术家的作品也会有所差别,这与标准化的投资对象如证券、房地产等有很大差异,因此定价困难,流通交易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艺术品投资者小众化也导致了市场狭小、流动性差。而份额化交易的方法能够扩大投资对象范围,加快艺术品投资领域的资金流动,这样的创新能够从交易形式上解决艺术品本身流动性差的市场缺陷。另外,艺术品上市之前需经权威机构鉴定评估,这就相当于为投资者把关,降低了进入市场的技术门槛,这是促进艺术品市场繁荣、开拓新兴投资领域的一项创新。

三、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交易存在的问题

(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能否解决市场投机情绪过高的问题

价格剧烈波动是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上市运行后的一大特点。从天津文交所最早推出的上市艺术品之一――《黄河咆哮》运行情况来看,从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4月19日,每个开盘日的交易收盘价(见图2)和日涨跌幅(见图3)波动幅度很大,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数次连续涨停、跌停,这种“云霄飞车”式的涨跌无疑会给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博傻理论(Greater F001 Theory)指的是投资者愿意花高价购买某项资产而不考虑该资产的真实价值,因为该投资者预期将会有其他投资者花更高的价格向其购买该项资产。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的10件艺术品,除一颗天然粉钻外,其他9件均为天津一位画家的山水画作。该画家作为当代画家,其作品在上市以后价格一路飙涨,甚至赶上了齐白石等名家的作品,所以笔者认为大多数投资者持有份额的心态就是“博傻”。从文交所的交易规则可以看出,份额化交易与股票交易极其类似,甚至可以说是股票交易模式在艺术品投资领域的复制,而份额化交易本身盘小适合炒作,诸多因素反映在价格上自然就是大起大落。

另外,交易规则中要约收购的部分可以看作是上市艺术品的退市机制。从理论上看这一机制还算完善,但是在现实情况下却缺乏可操作性。零散资金的进入使份额分散化,这就加大了要约收购的难度和成本,况且就现已上市的两批艺术品来看,其价格都比未上市前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若投资者出于收藏或长期投资的目的,很难通过份额化这一渠道来实现。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天津文交所现阶段推出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在形式上和理论上能够提高艺术品投资市场流动性,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可能会起到一些负面作用,导致市场资金的异常流动,同时也阻碍了艺术品本身产权的正常转移。

(二)市场运作规范问题

天津文交所运营至今,从一开始的备受期待和瞩目到后来因为对运行中屡屡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对不

妥,甚至修改交易规则而遭到质疑和投诉。数月之间巨大的反差不得不令人反思:在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的成长期、在艺术品金融化还不成熟的环境下匆忙推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否恰当。

艺术品区别于其他标的资产的唯一性、收藏性等特性。使得不熟悉这一领域的投资者很容易主观认为艺术品是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这种观念给艺术品投资市场带来巨大的潜在非理性因素。份额化交易大幅降低门槛,使原本长期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下的艺术品投资领域在短期内向广大投资者敞开大门,即使在拥有完善交易规则和完备交易条件的情况下,大量投资者的骤然涌人也会给艺术品投资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现阶段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新出现的艺术品份额化投资市场很可能成为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巨额游资的下一个冲击目标。

艺术品作为投资标的与标准化的证券工具有很大不同,所以长期以来艺术品市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市场结构:展会、画廊构成一级市场,也就是发行市场,具有推介艺术家、推出艺术作品的职能;二级市场由拍卖公司构成,即艺术品的流通市场,具有汇聚信息、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另外还有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是艺术品证券市场,作为艺术品市场的重要补充。只有在这种成熟的市场结构下,艺术品的定价、交易、投资机制才能正常运行。当前我国艺术品市场结构尚未健全,市场上赝品、假拍、恶意炒作等行为层出不穷,而且我国的艺术品金融化才刚刚起步,国内专业投资于艺术品领域的基金、信托计划为数不多、运作尚不成熟,艺术品金融化的基础还不牢固。在这样的情形下推出份额化交易,其市场前景以及能否给投资者带来的长期回报值得质疑。

四、对完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社会媒体和相关金融机构应该引导普通投资者树立对艺术品投资的正确观念

事实上,已经有学者研究证实艺术品投资领域并不是投资者的伊甸园,例如,威廉・N・戈茨曼对1715-1986年艺术品投资价格进行研究的结论是:如果单纯出于投资目的,那么艺术品投资市场对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来说并不具有吸引力。所以在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逐步成熟的过程中,在艺术品金融化逐步推广的过程中,不论是对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还是其他艺术品金融化的相关产品,媒体和金融机构都应该引导投资者转变观念,以正常的心态认识并遵循艺术品投资领域的规律。

(二)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登记制度,促进艺术品的资产化、资本化

我同目前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定价、登记做出规定,因此艺术品无法作为一项确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进入资产负债表,也无法以艺术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和抵押贷款。艺术品领域被称为“最晚进、最早出”的投资领域,因为一般要有相当的财富积累以后人们才会买进艺术品,而在遭遇危机时,出于谨慎的考虑则会选择放弃艺术品而保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因此要完善我国的艺术品流通体系、加强艺术品的变现能力、促进艺术品投资市场资金的流动和周转,就必需制定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登记进行规范,为艺术品成为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为艺术品的进一步金融化做好准备。

(三)培养专业的艺术品投资从业人员

英国铁路基金会是艺术品投资方面的成功典范,其每一投资阶段收益率都有不俗的表现。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英国铁路基金会得到了苏富比拍卖公司(Someby’s)专业人员的大力协助。尽管有份额化这样的交易模式出现,但是艺术品投资市场高技术门槛的现实并不会轻易改变,而金融业也是一个极具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领域,因此要建设艺术品投资市场、加快艺术品金融化的脚步,就必需培养一批既具有艺术品赏鉴、评估能力又拥有金融专业知识的人才。

(四)加强对艺术品金融化的监管

天津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之所以引起市场的异常反应,监管缺位是主要原因之一。文交所自身既是份额化交易的主体又是交易规则的制定方,份额化交易与其利益紧密联系,缺乏明确的独立监管部门,这样必然导致交易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要完善监管体制,首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艺术品的金融化进程涉及艺术品和金融业两个领域,这一点有别于其他证券,所以应该由政府设立的独立监管机构同时对这两个方面予以监管,保证艺术品标的本身及其金融化产品的合规性,将艺术品投资市场及其参与者纳入监管体系之中,加强信息披露,防范恶意炒作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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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艺术品份额交易 交易模式 风险防范

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的艺术品并非寻常老百姓可以介入的投资产品,然而近些年,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进入空前繁荣的阶段,在引入了艺术品份额交易后,能将价格高昂的艺术品“分割”成众多小的份额,让普通人通过份额买卖的方式参与交易,也就是说你可以“团购”它的一小部分。

一、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概念

所谓艺术品“份额交易”,是指在对艺术品实物鉴定、评估、保管和保险后,按其价值拆分成相应数量的份额予以发行并上市,采用市场申购与竞价交易方式,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完成份额的交易与划转。投资人可根据市场上份额价格变动情况买卖份额,实现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将文化艺术品拆分后通过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公开上市交易。例如,已经上市的《燕塞秋》这幅画,被分拆成500万份,每份1元,每次交易最少100份。以前买的都是一整幅画,现在你买到的可以是这幅画的几万分之一――这几万分之一可能是画上松树的一个节疤,也可能是画家署名的一个标点。当然,你不能把单独的一个松树节疤买回家,画还是统一保管,你只是象征性地在电脑里得到数字。以前这些名家艺术品在拍卖行里动辄拍出几百万上千万的天价,投资门槛太高。艺术品金融化的潮流,令名家艺术品不再是富豪们的专利,普通老百姓也能投资收藏。

二、艺术品份额的交易模式

目前艺术品份额交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天津、深圳为代表的类证券化交易模式,另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模式。

1月26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将天津山水画家白庚延的两幅作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分别拆分为600万份和500万份,以每份1元的价格挂牌交易。2月底,天津文交所又推出8个艺术品上市,其中有一颗4.34克拉的天然粉色钻石,上市总价为2400万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即将推出的“南黄北齐”艺术品资产包已完成一级市场募集,预计3月中旬上市。不过,天津文交所和深圳文交所的差别在于,一级市场出让对象不同。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一级市场采取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方式,只要开户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每个账户限申购一次。而深圳文交所采取的是定向募集。

艺术品份额交易类似于股票买卖。天津文交所的数据显示,目前每天开户人数超过300人,投资者大多分布在天津、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其中本市的投资者超过三分之一,投资者的开户资金多为十几万元。投资者在天津文交所开户之后,便可以下载一个类似于股票网上下单的客户端用来买进卖出。每天的交易时间和股市一样,9:3―11:30,13:00―15:00。只要投资客接触过网络炒股,对艺术品份额交易就能很快上手。不过和股市交易有所不同的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采取T+0模式,可以当天买卖;此外,该市场每日15%的涨跌幅限制也大于股票市场的10%。便捷的操作与较低的门槛让投资者趋之若鹜,但无形中也放大了交易风险。

三、艺术品份额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

1、涨跌停板制度。艺术品份额交易不仅有日涨跌停板制度,还有月、年的涨停板制度。例如规定日价格涨跌幅的比例均为15%,月涨幅比例为100%,年涨幅比例则是900%。这样可以防止艺术品份额交易的价格涨得过快,也更符合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发现规律。

2、大客户报告制度。交易所引入了大客户报告制度,规定要求投资人在增持或减持份额后,其所持单只份额的比例超过10%或其整数倍的,交易所将向全体投资者予以公告。

3、日常重点监控。交易所还将对一些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日常重点监控。例如,可能对份额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份额;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份额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份额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份额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人的投资决定;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份额市场成交价格;进行与自身公开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份额交易。

4、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的措施处理。一旦规定中的“异常波动”的行为出现,且交易所认为会严重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将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的措施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还可以视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相关投资人提交书面承诺、降低投资人交易佣金等级等措施。

5、“退市”机制。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规定,当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同一标的物的份额比例达到该份额总量的67%时,即可触发强制要约收购。当触发强制要约收购后,该份额立即停牌,同时,强制要约收购人须在5个交易日将强制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划到交易所指定资金账户,否则强制要约收购则为失败。

四、艺术品份额交易在探索中前进

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是文化和资本对接的最佳途径,而文化金融产品则是对接的主要方式。这个过程中必然要金融创新,只有在风险可控、监管体制完善、法律法规都配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文化金融产品创新,如果太过冒进反而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发展。艺术品的证券化、大众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艺术品证券化无疑也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虽然作为新生事物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但它将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冯嘉.艺术品交易又一场投资盛宴[J].中国新时代.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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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权交易所或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简称文交所)的出现,使得艺术品买卖、流通突破了画廊、拍卖、艺博会、基金等传统的模式,由此,艺术品不再以整体权益的方式进行交易,而是将之拆分为一定的份额,投资人根据购买的比例获得相应部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这种方式无疑拉低了投资者的入市门槛,使得投资人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投资艺术品,于是便出现了“艺术品份额化”“权益拆分”“艺术品证券化”等等名词。但是,艺术品一经“上市”便饱受质疑,几乎贯穿了文交所资质、交易规则、监管、作品选择、鉴定、评估以及退市的整个环节,使之看上去更像是某些人追名逐利的闹剧。究竟是金融与艺术对接,还是金融对艺术的“绑架”,其中的风险“赎金”由谁承担?文交所的未来依旧迷雾重重。

上市艺术品的选择、鉴定与价格评估标准模糊

文交所、资产持有人、人三方权责不明确

古代艺术品的交易涉嫌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缺乏全国性监管机构,投资者无明确维权途径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扰乱艺术家的正常市场价位

注册资质和股权构成复杂,无全国易平台

各文交所交易规则不尽相同,无全国统一标准

文交所是什么?

文交所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简称。文交所是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基本功能是什么?

A 艺术品价值发现、挖掘与建构的平台。

B 艺术产权的与交易平台。通过高效的信息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广泛征集卖家和买家,充分发现艺术品的市场价格,提高艺术产权的交易效率。

C 艺术品市场的投、融资平台。设计并开发面向投资人的符合艺术产权交易特征的投、融资产品和投、融资工具,为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支持。

D 艺术品市场主体的孵化平台。提供艺术品市场主体的改制、重组、股权登记托管、融资等相对完善的服务,提高孵化效率,加速其成长,辅导其走入艺术品资本市场。

E 艺术产权登记托管平台。主要是承担艺术产权登记,办理各类文化产权托管,提供交易见证、过户、质押、登记等职能与服务。

F 艺术品资本孵化、服务与资本文化的培育平台。

交易模式有哪些?

A 份额化(最创新,目前最为盛行)

遵照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交易规则,以对艺术品实物的鉴定、评估、托管和保险等程序为前提,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权益拆分化的非实物的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后,投资人通过持有份额合约分享艺术品不断竞价导致的价格变化获取收益,直至艺术品退市。

举例:天津文交所、汉唐文交所、成都文交所、湖南文交所

与传统交易模式的区别:从连续交易中赚取固定交易佣金,而不是像传统拍卖行一样赚取交易价格一定比例的佣金。

B 整体权益

与传统的艺术品一、二级市场一样,通过出售和拍卖一次性购买文化产品的整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

举例:上海文交所、郑州文交所、湖北华中文交所

C 现货远期标准合约(独特的新模式,还未实行)

遵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交易规则,类似于期货,标的依然是现货。

举例:九歌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一再推迟运营时间、至今没有任何标准化合约发售的迹象)

资本来源是什么?

A 国有控股

各省市的产权交易所(中心)、文化传播集团控股,文化艺术产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

主要功能:产权交易(物权、债券、股权、知识产权等)、企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器、产权登记托管

举例:北京文交所、上海文交所、深圳文交所、广东南方文交所、湖北华中文交所

B 民营控股

全自然人出资

主要功能:份额化交易模式,以文化艺术品物权为核心交易标的

与机构投资有哪些

合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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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最早的,只做最好的

问:艺术品份额投资是近年来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你认为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哪里?

汪韶炜:艺术品份额投资是艺术品产权投资的一个创新和补充,它针对性地解决了普通老百姓投资艺术品的3大难题。

一是艺术品真伪评估问题。艺术品投资不怕买错就怕买假,一般人没有足够鉴别的能力,现在造假都是专业化的。到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艺术品需经过3个独立鉴定机构和交易所上市评估委员4关卡的一致认可,艺术品就已经达到市场公认的水平。

二是降低了艺术品投资的门槛。原来艺术品投资很大程度上是富人专利,一般人要分享价值过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艺术品投资回报是很难的,但现在投资者只需要购买部分份额就能参与艺术品投资。交易所对投资者的资金门槛设置为5万元,便于普通投资者参与。

三是艺术品流通变现渠道。变现是传统艺术品投资很大一个问题。比如说一位藏家有齐白石的作品,现在急需用钱,如果到画廊去出售肯定卖不到好价钱,去典当行更不用说了,要等春秋上拍可能黄花菜都凉了。现在有了艺术品份额投资,无论是想买还是想卖,通常在几秒钟就完成了。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艺术品份额投资顺势而生,并推动了艺术品交易所的快速发展。

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是何时开始酝酿?

汪韶炜:早在2008年,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成立艺术品交易所的提案后,我们就展开了认真的调研工作。2009年就开始成立艺交所的筹备组,从去年6月到今年2月,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业务已经空转8个月了。

问:这么说其实你们是国内最早筹备艺术交易所的,但国内现在已经有5家交易所开业,是不是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汪韶炜:我们今年先后调研了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成都文交所,深入了解了他们推出的艺术品资产权益份额交易业务。调研过程中,我们举行了多次论证会,不断完善我们的交易规则与艺术品权益份额转让业务相关规章制度。6月份我们将再次举办艺术品份额投资的机会与风险研讨会。

艺术品份额交易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要做好不容易。众所周知,有几家交易所为了图快匆忙上马,各项制度不健全,经营缺乏规范,使不少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要把交易所建设成政府支持、投资者认可、市场接受的权威交易机构,就不能不在规范和严谨上做足文章。

为了让投资者能尽早到正规放心的平台上交易,我们交易所在确保规范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进度的推进。现在交易所已经接受投资者开户了,第一批艺术品也将在7月份正式上市交易。

在探索中前进,在规范中发展

问: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未来路在何方,国家是否有一些明确的政策支持文化艺术品金融化,将来国家将会怎么管理文化艺术品交易?

汪韶炜:艺术品交易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是必然趋势,规范化运作的艺术品交易所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2010年3月,央行会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9部委联合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宏观金融政策指导文件。其中明确指出:“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文化产业项目,可以优质文化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并专门提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积极培育流转市场,充分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的作用,为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文化部在公布2011年度的目标任务时,明确提出了起草《艺术品交易市场条例》。这将是一个业内规范的纲领性文件,我们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在这之前,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内部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要求自己,做好自我监管,不断去完善相关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交易平台。

问:今年4月以来,媒体对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的报道引发了公众对艺术品份额投资的质疑,如何看待这些事件带来的冲击?

汪韶炜:我非常赞同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教授说过的一段话。他认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特别是天津文交所,在前段过度追捧下又饱受质疑,已站在风口浪尖上,似乎到了一种人人喊打的危局。最近被聚焦热炒的文交所从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需要更多理性的分析与评判。

艺术品份额投资交易是创新交易模式的一次尝试,国际上也是前无古人的,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水太深,摸着石头边走边看,在河里是不能多说话的。天津文交所就是被水呛着了,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被水呛了一口就望水兴叹了。

从过去20年看,艺术品投资回报比股票市场要高且稳定,根据国外的统计数据,优质艺术品投资年平均回报为15%~35%。份额化使得投资艺术品更加简便,是一个良好的投资渠道。

因噎废食不是解决方法,关键是要有信息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要杜绝暗箱作业、艺术品来源及产权不清晰、逃税、拍假、售假、制假等弊端。我们可以理性地去分析天津文教所的经验教训,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通过公开、透明的阳光运作,逐渐消除上述问题,可以有效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三公为本,搭好平台

问:针对之前市场上暴露出来的不规范现象,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在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汪韶炜:我们在交易所的三公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方面措施:一是在艺术品上市交易前就要保荐商提供拟上市艺术品来源历史、艺术品持有人的信息等,交易所将这些信息核实并公开。二是将指定10家权威鉴定评估机构作为交易所认可评估单位,所有上市交易的艺术品需得到交易所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保证公正。三是在艺术品上市发行时,除了保荐商可以有5%的份额战略投资,所有投资者必须经过网络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的方式投资艺术品,原来物品持有人不能保留任何份额。就像买房子一样,既然艺术品持有人同意将艺术品出售,就不能卖掉一半产权等房价升了再把另一半卖出。我们的设想,就是通过相应的规则来推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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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证券;艺术品;市场

一、国内外艺术品市场投资现状简要分析

艺术品不仅具有其收藏价值,相对于其他的投资品种,通常能收到超额的增值回报。目前在国外对艺术品投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企业等机构的资金投入。例如,开立博物馆、美术馆、画廊等。2)建立专门的艺术银行。例如,1980年,澳大利亚设立了“澳大利亚艺术银行”。3)成立艺术品投资基金。例如,20世纪70年代,英国铁道养老基金在索斯比拍卖行的帮助下动用了7000万美元进行艺术品投资。4)开展艺术品银行业务。这是在普通商业银行增设的一项与艺术品有关的业务。例如,德国银行有250家分行在全球公开收藏艺术品,收藏作品超过1万件;新加坡大华银行及星展银行目前已收藏了绘画和雕塑类共2800多件作品,为了指导企业收藏艺术品,银行还特别成立了专门的艺术委员会,来提供艺术品收藏及投资方面的业务。5)推动艺术品保险。例如,在国际业界比较著名金盛艺术品保险,其保险范围不仅包括艺术品失窃后的赔偿,也负责艺术品损坏后的赔偿。6)建立艺术品投资经纪人制度。艺术家们将自己作品委托给艺术品公司,艺术品公司通过艺术品投资经纪人定向地向艺术品投资人(收藏家)推荐购买。

在国内市场上,股票、房地产投资热潮此起彼伏的同时,艺术品的投资在较长时期内仍处于隐性发展的状态,没有获得广泛的市场了解和认同,无论从市场规模、市场地位,还是规范化程度、风险控制、投资品种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显得不够成熟,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市场流动性不足,投资规模较小;市场规范程度不高,缺乏强硬的制度约束;市场风险控制不到位,投资环境不完善;专业化程度高,人才相对缺失。至此,2010年下半年,深圳、上海、天津等地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金融创新”的旗帜下,尝试艺术品“权益拆分”以及“份额化”交易。在2009年9月挂牌的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在该交易所上市的文化艺术品包括书画类、雕塑类、瓷器类等国家管理部门允许并批准市场流通的文化艺术品。当有新份额时,投资者可参与申购新份额,份额挂牌交易后可在市场以高价卖出获利。若希望拥有该艺术品,只要不断买入艺术品的份额触发强制收购后完成要约。

二、从资产证券化的角度分析艺术品份额交易的特性

资产证券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四类:一是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二是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例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三是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四是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具体而言,它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简而言之,就是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一个独立的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SPV以资产为支撑来发行证券,并用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来支付购买资产的价格。

从广义的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来看,这里可将上述艺术品份额交易看成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其中的艺术品收藏价值可视为实体资产中的无形资产。而从目前国外艺术品投资状况来看,暂未有此类产品出现。下面从资产证券化的视角出发,简要分析艺术品份额交易中所具有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1)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撑。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主要是依赖于支持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和现金流状况,外来的投资者可以完全撇开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传统观念中,艺术品只具有收藏价值,很难看做会产生现金流。但若考虑到将艺术品用在展览等事项中能够收取一定的费用,此时可将此类费用视为其未来的现金流。

(2)资产真实售出。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资产证券化之所以称为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原因。具体是指,融资者将其资产出售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进行包装、重组,以发行证券的方式进一步出售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当融资者售出其资产之后就与资产不发生任何联系了,所有的与售出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中介机构,这就是资产证券化中“资产真实出售”的原则。很明显,如果支持证券化的资产是真实出售的,那么融资者今后的经营业绩将不再影响售出的资产,即使融资者破产也一样。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暂行规则中的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原艺术品持有人的艺术品在交易所若发行成功,相应份额的所有权转移至该份额的投资人,该艺术品发行所获的收益归艺术品持有人所有,收益按照发行上市协议的约定分期支付。此行为可看做是原艺术品持有人将其资产真实售出行为。

(3)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核心是构建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这种交易结构把资产的偿付能力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信能力分割开来,以保证即使原始权益人破产也与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无关。同时,这一结构能使发起人利用金融担保公司的信用级别来改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件,并充分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在《暂行规定》中,说明了发行人有权要求艺术品持有人提供反担保,即表明发行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担保行为,通过发行人的信用级别来对艺术品进行信用增级。

(4)表外融资。 这一方式使证券化资产项目的资产或负债不反映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最多只以某种说明的形式反映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注释中。因为它以正式销售的方式将证券化资产从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并确认收益和损失,原始权益人已放弃了对这些资产的控制权。如果一个企业顺利地进行了资产证券化,将会有效地提高公司财务指标,这对许多企业来说都是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艺术品被拆分成份额进行交易,在二级市场中由于买卖差价造成的资产价值波动,所以实际收入很难在原持有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可以看作是一种表外融资行为。

(5)融资成本低。资产支持证券利用成熟的交易结构和信用升级手段改善了证券发行条件,可以使发行利率相应降低;同时,它不需要其他权益的支持,财务费用较低。因此,虽然其支出费用种类较多,但因其融资交易额大,故其费用比例相对较低。在艺术品份额交易过程中,主要存在交易所的发行费用、商的手续费及保管成本,相对其他融资渠道如艺术品拍卖、设立基金等,融资成本较低。

三、发展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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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性艺术品及其金融化的概念界定

艺术品是蕴含历史文化并以艺术形式表现的特殊、稀缺的商品,传统藏家多是将这一特殊商品视作寄托审美需求、展现文化品位的收藏品,而在经济金融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把艺术品归类为房产、股票之外的第三大投资品,通过低买高卖而获利。本文研究的投资性艺术品即指除沉淀在收藏家手中的纯收藏品之外的,购买后无需追加新的使用价值和附加新价值即可择机出售获利的艺术品。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投资性艺术品的投资功能先于其获得审美享受的使用功能。

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指的是艺术品作为投资标的成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标的或成为金融机构对企业、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和资产定价对象的过程。艺术品金融化是艺术品为载体参与资本运作的一种新方式。

二、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现状

(一)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参与者机构化趋势明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艺术品金融化趋势十分明显。除个人行为外,在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过程中,参与者机构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其一,有投资诉求的企业主体不断增加。目前参与艺术品市场投资的企业主要来自文化传媒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及酒店服务业。其二,大量金融投资机构开始涉足艺术品投资领域。与个人投资者通过低买高卖获取价差收益的投资方式相比,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借助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信息资源更专业地将艺术品标的进行资本化操作。随着投资性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不断推进,我国的艺术品投资市场正经历着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的转变。

(二)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产品不断创新

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最显著特点就是以艺术品为标的的金融产品的出现。目前国内推出的与艺术品挂钩的金融产品主要有: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单和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产品。

艺术品基金按发起人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商业银行发起的个人理财产品,第二种为有限合伙人形式发起的艺术品私募基金。艺术品基金多为封闭式基金,投资期限通常设定为3~5年。基金发起人首先通过自己的艺术品顾问或者投资团队制定投资组合方案,参与拍卖会竞拍购得标的产品,最终以拍卖或协议转让方式退出。

与艺术品基金相比,由专业信托公司发行的艺术品信托产品投资门槛较高,其发行对象为资金充裕、有较高收益要求且风险承受能力相应较高的私人客户,购买起点为100万元。有些艺术品信托设有“超额收益分成”条款,优先受益人不仅可以获得预期收益,还能参与超额收益分成。

相应的艺术品保险业务也开始起步。2010年12月,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联合我国文化部《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定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险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国内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单位,确定了与文化产业相关的11个险种业务。自此,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从馆藏、展览到运输等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产品。但考虑到艺术品确真估值以及出险后评估瓶颈,保险公司目前只向资质好、规模大的机构提供此项保险业务,艺术品个人持有者的保险服务尚未出现。

我国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产品尚处起步阶段,最具代表意义的就是九歌艺术品交易所推出的标准化艺术品交易合约。交易所提供“类期货”标准化合约,交易过程中,买家需支付合约价值20%的保证金,到约定月份再交割标的艺术品。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的出现,综合反映了艺术品市场中供需双方对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走势的预期,为艺术品真实价格发现提供了渠道。与其他较成熟的艺术品金融产品相比较,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投资者需承担市场规模小、交易活动不活跃的风险。

(三)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程度不断加深

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另一特点就是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深化,即艺术品正在实现由商品向资本的转化。这一方面体现在艺术品市场规模的空前扩大。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年增长率为41%,交易总额达到1 694亿元,中国在全球艺术品市场所占份额超过英国,上升至23%①。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化推动了其金融化进程。另一方面是由于金融资本的大量进入,使艺术品市场成为金融资本寻找投资性艺术品的价值洼地,金融市场运用一系列金融运作手法,推动了艺术品市场的价格波动与板块轮动,提升了艺术品市场的资本运作效率。

三、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尚未建立完善的艺术品评估体系

无论是以艺术品为标的组合投资基金还是通过艺术品质押融资,不解决艺术品的确真估值,艺术品金融化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存在公立鉴定与民间鉴定两类艺术品鉴定机构,但均不能出具被法律认可的鉴定估值证书。缺少有效力的鉴定估值就无法确定艺术品的公允价值,各种金融产品真实价格发现功能也就无法实现,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之路将会举步维艰。国家应尽快建立兼具权威性与公信力的第三方艺术品评估机构,确定完善一致的艺术品评估标准体系,为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尚未推广

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通过为艺术品建立科学备案认证资料库,跟踪记录艺术品创作、收藏、交易信息,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艺术品真假难辨、定价无据可依的问题,另一方面可方便艺术品交易流通过程中出现的产权纠纷的解决。我国早在“十一五”时期就将“推广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列入保护文化知识产权议题,但就当前实施情况来看,全国范围内的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并未确立。首先,缺乏具有艺术品市场公信力的认证机构;其次,没有出台相应的登记认证细化标准;再次,艺术品市场还未形成自觉的登记认证意识。以上几点都影响了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完备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秩序功能的发挥。

(三)缺少专门化的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随着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育,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携带资金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但是相应的市场监管与法律法规建设缺位,这一不利因素在金融资本大量介入之后表现尤为突出。艺术品市场涉及的资金量大、专业化要求高、风险程度大,没有专门化的监管机构与法律规范容易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规则失准,给市场的金融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四、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路径选择

(一)通过培育艺术品展会、画廊,保证艺术品发行市场的供给

展会、画廊等推介(发行)场所的建设与发展,不仅会起到发掘具有市场潜力艺术品的作用,还可为艺术家进一步从事艺术创作提供资金与精神动力。只有不断培育高品质艺术品展会、画廊,才能保证艺术品市场中有价值作品源源不断地供给。壮大艺术品发行市场,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源头才有保障。就处于艺术品发行市场的展会、画廊来说,除传统经营业务外,可借力艺术家共同信托计划与艺术品抵押贷款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艺术创作,增加市场影响力。艺术家共同信托计划的组织方式为:展会、画廊寻找有市场潜力的艺术家签约,签约艺术家在共同信托存续期将所创作艺术品交由展会、画廊展览、出售,所得资金则分为三部分使用。第一部分为创作者收益,第二部分为参与计划艺术家共同分红,第三部分为信托计划费用支出。展会、画廊通过艺术品抵押贷款方式扩展经营规模需要典当行、艺术银行提供金融支持。以艺术银行为例,持有大量艺术品的展会、画廊将艺术品保单交予艺术银行,即可借此融通资金,实现规模扩张。

(二)构建分层次的投资性艺术品流通市场,逐步实现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

笔者认为,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要分资本化、金融资本化和证券化三个层次发展。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首先要实现的是艺术品的资本化,即艺术品由传统的满足精神享受的收藏品向创造物质财富的资源的转化。在这一阶段,要引导市场资金进入艺术品市场,以规模化带动资本化。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第二个层次是艺术品市场实现金融资本化,即在经历了艺术品市场第一阶段的规模扩张后,吸引金融机构运用金融资本参与市场运作。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已尝试将艺术品视作分散风险、组合投资的金融资产,也相应创新出了一些以艺术品为标的的金融产品。艺术品市场金融资本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建立产权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期货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横向并存的市场,通过投资性艺术品在这些市场中的交易流通,促进资金的流动,实现艺术品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第三个层次是实现艺术品市场的证券化发展,最终使艺术品市场资金自由进行投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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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艺术品份额投资,就是将一件价值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艺术品以价值标准进行拆分,将拆分后的价值以权益方式进行转让交易。文化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后,投资者以类似买卖股票的方式买卖份额合约。

举例来说,假如一件艺术品价格为1000万元,就可以将它分成1000万份,按每份1元申购。此时可参与艺术品上市前的发行申购,持有艺术品的原始份额。如果以市场价1元/份购买3000份,当以市场价格1.5元/份卖出全部份额时,可获利1500元。当以市场价格0.5元/份卖出全部份额时,即亏损1500元(假设不计佣金)。

普通人也可投资高价艺术品

一般来说,艺术品投资主要有3种方式,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信托、艺术品股票。份额化交易即为艺术品股票,是对现行艺术品市场的一种补充。优点在于其资金和专业门槛较低、投资周期较短、流通性较强,能让更多人有机会进入艺术品市场。

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与股市类似,需在文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网上开户、网上交易,也有K线和技术指标。与股市不同的是,艺术品份额交易采取T+0,当天买进当天就可卖出,而且日涨跌幅度上限为15%,高于股市的10%。为了抑制T+0所带来的频繁交易,交易程序设定了5%的交易量上限。比如,1000万元的资金总量,当日累计买入量或累计卖出量不能超过50万元,超过限定系统会禁止继续下单。此外,如果单一账户收购的份额达到67%,就触发强制要约收购,即必须买下该艺术品。

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将陆续推出字画、瓷器、玉器等多个门类的艺术品,初步规定上市艺术品价值要500万元以上,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另类投资将会由小众投资变为大众投资。

甄别艺术品份额投资价值

艺术品份额投资价值或增长潜力如何,主要取决于艺术化本身的投资潜力,主要立足于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判断。

看大势

就当前的大势而言,艺术品投资市场的逐渐形成,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艺术品市场将会持续走高。根据国外的经验分析,当艺术品投资市场形成之后,其消费能力也会随之上升。如艺术品消费市场已相当成熟的欧洲,花费在艺术品方面的约占25%,美国次之,日本也占到很大的比重,而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份额很小。这预示着中国的艺术品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关注投资热点,与时俱进

要关注各个时期的变化,并依据变化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在每个时期,随着关注的热点不同,会有不同流派的作品成为当时的焦点,也会不断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就像投资股票一样,在某个时期总会有一个热点出现。如果抓住热点进行操作,收益肯定要大一些。

基本面分析必不可少

所谓艺术品的基本面分析是根据自身的阅历、积累、题材的内涵、专业人士的建议等对标的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基本判断,进而决定投资与否或者离场时间点等。

机遇与风险并存

目前已经有多家文交所从事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但多小心翼翼,市场也持观望态度。普通投资者对于艺术品知之甚少,天津文交所调查统计,目前来开户的投资者主要有3类,一是长期从事股票和期货买卖的专业或准专业投资者;二是有过收藏艺术品文物经历的投资者和古玩玩家;三是经验较少但是资金较为充裕,对新兴事物非常感兴趣的人。在所有开户者中约一半都是35~40岁的男性。

艺术品交易市场证券化后,也会像金融市场一样有波动,对此要有充分心理准备。

法律法规依据不足,隐藏法律风险

各地文交所都把《物权法》第94条和101条作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我国尚未出台与艺术品权利份额发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份额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艺术品份额的公开发售和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艺术品本身除了拥有财产权之外,还具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等权利。艺术品份额化实际上只是将艺术品的财产权进行了份额化,财产权之外的人身权利显然不能进行份额化分割。目前的做法对艺术品所属的人身权利问题并无说明和交代,艺术品份额交易是否涉及财产权之外人身属性权利交易的问题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公开发售机制不健全,隐藏信用风险

相对于股票发行而言,艺术品份额发售机制缺乏必要的信用保障体系。我国证券市场的机制有利于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下,将劣质证券排除在市场之外。但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哪家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有可能将艺术品发售演变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而沦为滋生腐败、洗钱犯罪的温床。

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存在缺陷。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

交易机制存在缺陷,隐藏交易风险

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非理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

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虽然由早期T+0交易模式修改为T+1的交易模式,但依然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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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正是因为首都之地,才需更加谨慎。前面自由开路者,比如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作为开发区落地的文化创意企业,闯进的同时也面临一些质疑,和所有的新事物一样,曲折是难免的。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下称“汉唐”)副总经理汪韶炜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作为民营交易所,制度的设计和自我监管尤为重要。

《投资者报》:之前成立的天津、郑州文交所等均由于交易规则不完善而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汉唐在风险规避上有何举措?

汪韶炜:交易所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制度的本身,而多元化的投资者更有利于交易所自身的管理,包括交易平台的建立。当然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支持,所以我们一直秉承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搭建这样的平台。

今年以来沸沸扬扬的郑州文交所,饱受争议的内容很多,它的问题不在于股东结构,而是制度的设计。我们也研究了天津文交所的过程,其中的问题也同规则的设计有关。所以制度的建设尤为重要。

从汉唐本身来讲,我们同华夏银行合作,交易资金进行第三方存管。我们提供的是一个平台,就如同运动会一样,裁判不能当运动员,或者说由体育馆自己的人来参加体育馆的比赛,即便裁判来自第三方,也不够公正。

《投资者报》:艺术品从挑选到保荐,再到上市,与其他艺术品交易所相比,汉唐有何特别之处?

汪韶炜:从产品上需要做到有公信力,到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艺术品需经过3个独立鉴定机构以及交易所上市评估委员会4个关卡的一致认可。

就交易所本身而言,同份额持有人不直接对口,交易所本身也不持有任何上市产品份额,不论艺术品贬值还是升值,交易所本身不参与其中。因为一旦持有份额,从心理上肯定是希望上涨,如同买股票一般,买了希望天天涨停,卖了则希望天天跌,这是持有人的必然心理。我们的盈利主要是来源于交易佣金。

此外,在交易规则的制定上,本身没有鼓励艺术品拼命升值,而是制定了严格的退市制度,以防止艺术品价格暴涨暴跌。

《投资者报》:艺术品本身不能创造价值,不能和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同日而语,但是它又在份额化之后上市交易,其中的价值如何界定?

汪韶炜:艺术品和股票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股票的上涨一种是利润本身,一种是企业价值的升值,投资股票有时并不只是为了分红,甚至有些企业亏损,仍有投资者高位接盘,为的是什么?就是企业价值的增值。

艺术品被鉴赏,具有鉴赏价值,人们愿意出这个价格,不然拍卖市场的价格又是从何而来?从市场的角度看,价格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价格没有一个很科学的方法算其成本和利润,股票市场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是真正的价值谁也说不准。

《投资者报》:具体到品种上市问题,目前如何控制艺术品上市的频率?

汪韶炜:和证监会的做法有些类似,如果市场处于过度投机阶段,将会扩容,增加发行量,而市场不太活跃的时候,即便是过会了,也不会上市。目前对于艺术品交易所,国家层面上还没有相关监管机构,而交易所自身也是民营企业,没有主管单位,若要做得更长远,就需要用交易所自身的机制来调控。

而对于交易品种,首先从有形艺术品出发,第二批可能会发行无形艺术品,比如著作权,包括文学书的剧本等,目前已经有产权交易所在进行,但是份额化交易还没有。相对来说,无形艺术品会比较谨慎。

《投资者报》:艺术品交易所在中国本来就是新兴事物,投资人和发行商同样不成熟。在这种环境下,汉唐如何选择发行商,还是会自行培养?

汪韶炜: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不论是份额化还是证券化都是这两年才搬到台面上,所以到现在,我们对发行商没有太多资质上的要求,目前主要是艺术品投资公司充当发行商的角色,其关键就是该公司的人才既要具备金融知识,又要懂得艺术。

目前要求发行商中有三位保荐人,或许保荐人目前不具备很好的资质,但交易所将在半年时间内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譬如给保荐人举办公开课程,之后颁发对交易所有效而对社会无效的证书,这主要有利于交易所对保荐人资质的认定。

《投资者报》:海外艺术品市场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发展,不仅是市场规则和条例已经成熟,而且艺术品投资人也比国内成熟很多,国内玩艺术品投资的大部分是不懂艺术的人。既然中国的很多条件都不成熟,猛然蹦出这么多艺术品交易所是否有些仓促?

汪韶炜:无可否认,艺术品交易所是一个新鲜事物,目前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迟早会有条例出台。从历史上来看,政府的规则永远落后于实践,正如《证券法》也是伴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而不断完善和修订。所以在任何一个市场中,都不是政府先出台条例,然后才有行动。大多情况是先有市场,再有条例。

尽管海外还没有艺术品交易所,但并不是说中国不能先于海外而建立,以往很多新兴事物都是中国效仿海外,其实在某些事情上,中国也能走在前面。据说俄罗斯方面已经有人来中国考察艺术品交易所,且准备在俄罗斯筹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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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天津文交所; 运行机制; 艺术品金融化

一、天津文交所交易规则及其出现的问题

天津文交所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天津文交所只是全国文交所之一,早在2007年,沪深等地就提出构建“文化产权交易所”,两年中均未出现大的突破。突破是在2009年,在144天内成立了3家文交所。2009年6月15日,国内首个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简称“上海文交所”)揭牌;2009年11月16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简称“深圳 文交所”)挂牌。这次文交所之争更是在职能上雷同为“综合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把自己的“综合”定位解释为“一拖四”:和文化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产业投融资平台、企业孵化平台、产权登记托管平台。

(一)交易规则概览

根据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规则,在申购、交易和要约收购过程中有以下几条交易规则值得关注:(1)申购份额每份按1元发行、申购数量为1000份或为1000份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由文交所发行总量5%的范围内确定。(2)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实行T+0制度;报价方式分为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最小申报数量为100份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元。(3)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申购成功价的80%~120%,连续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开盘的20%~180%,连续竞价期间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30%时,文交所可以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4)份额交易日(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15%,单笔申购不能超过份额发行总量的5%,当日份额实时累计净买入量或净卖出量不超过份额总量的5%。(5)要约收购之的是单个投资人持有单只份额比例达到67%触发要约收购,该份额停牌;要约收购单价不得低于要约停牌前180个自然日内要约收购人买入该份额的最高价格。

(二)天津文交所出现的问题

1、暴涨暴跌引导致市场恐慌

天津文交所的首批艺术品在短期内大起大落引起投资者们的恐慌。首批艺术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于2011年1月12日上市之后频频无量涨停,3月17日,天津文交所刚对两只最牛的股票———《黄河咆哮》和《燕塞秋》实行特别停牌,它们在短短29个交易日中,收益率分别高达17.16倍和17.07倍。令人无语的是,在文交所特别停牌之后,这两个“股票”依然表现出强劲的走势,复牌之初继续上涨,而且距涨停仅有一步之遥,收盘才出现放量下跌,跌幅超过10%,一上一下振幅高达20%,而第二批上市的八个品种则不管文交所如何修改涨停的幅度,依然天天涨停,然而在8个月后,《黄河咆哮》单价跌至2元上下,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短期内涨跌幅如此之大难免不引起市场的恐慌。

2、规则频改导致文交所陷入信用危机

天津文交所在短期内频繁的更改规则让其身陷入信用危机。2011年3月21日,天津文交所紧急公告称,“为降低投资风险,本月临时设置上市艺术品月价格涨跌幅限制,以3月18日收盘价格为基数计算,月价格涨幅比例为20%,跌幅比例为20%。”此外,文交所对本月累计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艺术品进行特殊处理。特殊处理的艺术品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 1%。艺术品原来每天的涨幅都可以达到15%,后来调整到10%,如今月价格涨跌幅比例不超过20%,特殊处理的艺术品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根本不利于大资金进出,新规则实际上相当于变相整顿。”不过这已是天津文交所对规则的第N次修改。如此频繁的更改规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天津文交所的信任。

3、资金三方存管缺失导致资金安全隐患

天津文交所投资者的账户缺乏有效的监管。根据规定投资者的账户注册需要客户在文交所网站进行注册并激活招行个人网银专业版的支付中介业务功能才能进行投资交易。这样投资者会收到两个U盾,一个是个人网银专业版的,另一个是由文交所由上海寄出的专用U盾。在进行资金操作时,两个U盾需同时使用才能进行资金的转入或者转出。但是,有一部分投资者遇到不用U盾就可以转移资金的现象,这一现象令客户十分担忧自己的资金是否安全,是否处于监管之下。

4、股东结构不明晰难以获取投资者信任

天津文交所的股东结构不明晰引怀疑。天津文交所天津文交所第一、二大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前者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后者成立于2009年3月17日,且这两大股东均以房地产业作为主营业务。第三大股 东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是开发建设于家堡金融区的主体公司,作为股东的天津新金融曾明确表示,不会干涉文交所的业务。这样的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企业所控制的天津文交所,其真实目的是什么引人怀疑,难以获取投资者的完全信任,也一定程度上阻碍的资金的进场,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

二、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分析

(一)交易机制设计不科学

1、交易机制过于灵活不利于普通投资者

天津文交所采用T+0交易机制,即当天买入的份额在当天就可以卖出,相对于T+1的交易机制,这样的机制下资金可以非常灵活进出二级市场,同时也给投机者与炒作者带来便利,也可能导致热钱的涌入从而产生泡沫。天津文交所对于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涨跌幅限制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从初期只有日涨跌幅限制到后来的月涨跌幅限制以及特别停牌处理等规则看出,这都是天津文交所的抑制炒作手段而不是去引导投资者合理投资,在一个不合理的交易机制下,无论如何抑制都是不合理的,过度的抑制指挥造成市场冷清,如果不采取措施又会被炒作直至崩盘。对于艺术品金融化这样一个特殊领域,想让艺术品金融化要文交所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只能更改合理的交易机制并且对普通的投资者外加以合理的引导。

2、交易规则频改导致文交所缺乏公平性

“交易规则朝令夕改”成为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重要罪状。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空白造成文交所“各自为政”的现象,频改甚至临时变阵的交易规则,本质上就是文交所自己制定游戏规则自己坐庄。任何一个交易规则的变更都会造成一部分人的收益与另一部分人利益的受损。每一次规则变更都应当进行严谨的论证与探讨并且要经过上级部门审查还应当听取投资者们的意见并提前发出通告。交易规则过于频繁的更改令文交所缺乏信誉,失去其权威性和公平性。这样一个文交所如何令广大投资者放心的将资金投入艺术品金融化的市场中,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

(二)进退机制无法起到目的功能

1、入市场门槛过低无法其到筛选功能

天津文交所入市门槛较低,交易份额每份1元,按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 (每份份额1元)进行申购。合格投资人标准(自然人)投资人的开户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整,虽然也制订了高风险领域投资标准等,亡羊补牢也没有制止市场的疯狂。有5万元存款、申购1000元就可以交易,可见,文交所的初衷是将交易渗透到平民之中,难以想像5万元资金、1000元份额会是专业交易者。艺术品金融化不单涉及金融行业还涉及到了艺术品行业,这就要求投资人既得具备艺术鉴赏、评估的能力同时还得拥有经融行业上的一定专业知识,这一要求对于现在大多数普通投资人或者大众来说都是极其苛刻的要求。但是天津文交所的准入门槛如此之低,这有可能导致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市场的投机者大于投资者。这不仅仅是天津文交所的特有现象,在全国其他的文交所也有类似的现象,鉴于天津文交所的混乱现象,大部分文交所都有所抬高了其准入门槛,但这并没用从根本上改变文交所的混乱现象。

2、退市机制过于苛刻造成艺术品退市难

根据收购规则“经过每一个交易日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阶段,如单一账户收购的份额达到67%时,就触发强制要约收购,该账户有权利也有义务收购其他份额。要约收购人支付余款后,即获得该件艺术品的持有权,该艺术品将退市。”这是天津文交所发售份额产品最初制定的退市规则。而此后一系列事实却证明,艺术品股票在退市机制上存在严重缺失,导致份额化产品极有可能出现价格一再炒高但却难变现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单个的持有者想收藏某件艺术品时可能需要从成百上千个人手中收购份额,最后的份额拥有者就有可能把价格抬的极高,这就导致了现有的退市机制是基本不可能实现一件艺术品的变现。并且一件艺术品退市1年以后又可以再次上市交易,这就意味着同一件艺术品可以无限期的炒作。

(三)筹资机制不明晰导致文交所缺乏公信

天津文交所是一家私企控股的股份公司,这一点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性质不同的。天津文交所最初分别由3家法人股东和5位自然人股东投资创立,其中还包括天津市金融办等有关政府监管机构,最终的控股权却落在大股东一家地产商手中。冠以“交易所”的机构一般是社团法人,应不以盈利为目的,除此以外的机构应称为企业法人或财团法人,而天津文交所明显属于后者,其经营的最主要目的正是盈利。资本家是以利益为重,谁也无法保证文交所在一个缺乏监管的环境下是否会利用便利或者其他手段损害投资者从而获取非法利益。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全国的文交所的不统一性,大多数文交所并不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机构,而是地方政府监管下的企业或机构。

股东结构的不明晰导致投资人无法完全信任交易所,尤其是其控制权在私人企业或集团的手中,这一定程度上限制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度,同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进入市场的资金。

(四)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文交所不规范行为

目前,正在兴起的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尚没有全国统一的监管机构,艺术品份额话交易虽然有类似股票的交易平台,文交所却没有受到证监会监管。并且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不完善导致很多问题并没有法律的依据。并且由于缺乏统一监管,各地文交所交易规则不一,每次买卖的数量、日涨跌幅限制、发行机制也有差别,规则的更改也是随心所欲没有规范的更改流程。其次,地方政府对所设立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或者文化产权交易所确定的监管机构尚处于临时状态,并且较为单一,要么由文化部门归口监管,要么由金融办归口监管。文化部门熟悉文化艺术,而对金融知之不多;金融部门监管对金融熟悉,却对文化艺术品知识有限,而文化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市场其实质是文化与金融的结合,需要由两者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有效地监管与推动。监管机构级别越高,机构越长期化、越稳定化,文化艺术品金融化发行与交易就越有公信力,公信力越高,艺术品份额价格越有支撑力。

资金的存管方面,天津文交所与招商银行开展的是中介支付业务,其资金托管只是类似于三方存管,但实质是有区别的。客户一旦买入艺术品份额后,资金便会通过支付中介平台转入文交所在天津设立的企业账户里,而转入文交所账户的资金,招行就没有权限再监管了。可以说一旦购买份额,便与招行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我们的证券、期货行业的资金都有三方存管,购买股票后有相应的机构来监管保证金的去向,而当客户买了艺术份额后,资金却是处于无监管状态,就有出现挪用资金现象的可能性。证券行业实行三方存管业务,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证券公司恶意挪用客户资金,当年很多证券公司破产都与挪用客户保证金做自营业务有关。如今,证券投资者购买股票后,由证监会下属的中登公司负责对投资者的股票买卖进行监管,而资金则由开户银行负责监管,证券公司只是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无法支取资金。同时,对于没有购买股票的盈余资金,证券投资者可以获得活期利息收入。而在未建立三方存管制度之前,客户的账号与证券公司的自营账号完全混同起来,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公司资金在一个账上,挪用资金现象层出不穷。艺术品股票交易的资金监管也应该参照第三方存托管的方式,以防文交所发生挪用客户资金,尤其是在神秘股东控制的文交所,客户资金是注册资本的数十倍,如此高的杠杆率和客户资金监管存在的猫腻,很可能带来挤兑风险,危及地方金融稳定。

三、完善文交所运行机制政策建议

(一)确定文交所的属性及完成其定位

作为一种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金融创新模式,政府必须适时从法律上确定文交所的属性是否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继而确定监管机关,适用明确的监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更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交易在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条件下正常进行,确保建设一个健康的交易所。

(二)应当加强对普通投资者的正确引导

社会媒体和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普通投资者引导,树立对艺术品投资的正确观念,风险和收益的正相关关系在艺术品投资领域也一样成立。在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逐步成熟、艺术品金融化逐步推广过程中,不论是对于艺术品金融化交易还是其他艺术品金融化的相关产品,媒体和金融机构都应该引导投资者转变观念,以正常心对待,认识并遵循艺术品投资领域的规律。艺术品金融化是艺术品投资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份额化交易模式又是金融化的一项创新。天津文交所推出的份额化交易虽受质疑,但却在我国艺术品金融化的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且在其运营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和缺陷也将为后来筹备成立的交易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三)完善法律法规及其交易制度

尽快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等级制度,促进艺术品的资产化和资本化。目前我国尚没有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定价、财产登记做出规定,因此艺术品无法作为一项确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录入资产负债表,也因此无法以艺术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和抵押贷款。要完善我国艺术品流通体系,加强艺术品的变现能力,促进艺术品投资市场资金的流动和周转,就必须指定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登记进行规范,为艺术品成为流通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及艺术品的进一步金融化做好准备。继续完善交易制度,配合监管部门形成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制度体系,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相应的标准,使这种模式能够健康平稳的发展下去。在现有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下,要引入机构投资者,这样可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群体,这有助于市场的活跃,同时也有助于市场的平稳运行。继续研发资金结算系统,为不同地区的投资人顺利便捷地开通投资托管渠道建立基础

(四)培养专业的艺术品投资从业人员

英国铁路基金会是艺术品投资方面的成功典范,其每一投资阶段收益率都有不俗的表现,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得到了苏富比拍卖公司专业人员的大力协助。尽管有份额化这样的交易模式出现,但是艺术品投资市场高技术门槛却不会轻易改变,而金融业也是一个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领域,因此要建设艺术品投资市场,加快艺术品金融化的脚步,就必须培养一批既具有艺术品鉴赏、评估能力又拥有金融专业知识技术的人才。

(五)加强对艺术品金融化的监管

此次天津文交所推出的份额化交易之所以引起市场的异常反应,缺乏监管是主要原因之一,文交所自身既是份额化交易的主体又是交易规则的制定方,份额化交易与其利益紧密联系,但却缺乏明确的独立监管部门,这样必然导致交易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要完善监管体制,首先要明确监管主题和监管内容,艺术品金融化涉及艺术品和金融业两个领域,这一点有别于其他证券所以应该由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对这两个方面给予监管,加强信息披露,防范恶意炒作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因此,艺术品金融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成了投资者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在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当然,也不能否认艺术品金融化在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上是一种积极的探索,但是必须是在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之下不断前进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倪进.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金融化发展的若干问题[J].艺术百家,2010(5).

[2]王勇,李姗姗.当艺术遇上资本,艺术品金融化前景如何[N].中国文化报,2011-1-13.

[3]西沐.金融化:中国艺术品投资的突破口[J].艺术市场,2009(7).

[4]麦晓聪,陶田:《金融危机下的艺术品投资》[J].商业经济,2010(10).

[5]吴凡.艺术品投资的2月过山车[J].中国新闻周刊,2011.04.11.

篇12

解决了变现和分享

我们不妨把艺术品“股票”看做是艺术品金融化的又一个尝试。所谓艺术品金融化,其含义是在艺术品领域融入金融的手段和工具,使金融与艺术品投资相结合,实现两者相互促进发展。

应当说,艺术品市场非常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把金融投资的一些理念融入艺术品行业,可以扩大市场想象空间,激活市场,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市场,快速提升市场活跃度。

最近几年,艺术品金融化亦被寄予厚望。天津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艺术品“股票”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其模式简以言之,是把单件艺术品分割成等额股份,由投资人认购,股票可在交易所买卖。模式形同股票市场,等于把企业的股票买卖模式植入艺术品行业。它对投资者的意义在于投资手续简单化、便利化,提高了流动性。

过去投资者对艺术品往往难以下手,首先因为艺术品是非标准化产品,价值难以评估,主观性较强。其次是投资购买颇费周折,时间成本高,鉴赏要求高,不易于完成交易。再次即使购买回来,退出又是一个难题,需要较长的周期。

如果说份额化交易模式是个创新,那么,其创新体现在,尝试为小额资金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分享市场的机会,同时尝试解决艺术品流动变现问题。众所周知,艺术品属于高端投资领域,投资亿元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艺术品变现速度慢,且如果没有充裕的闲置资金,根本不敢投到艺术品上。这是一般投资人在艺术品投资上面临的两大难题,此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两个问题。

致命的缺陷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这个模式存在一个缺点,是其本身无法解决的内在缺陷。因为艺术品股票把本可以存在的投资者与艺术品情感交流割裂开,艺术品股票模式缺乏支撑投资回报的基础。

艺术品投资有一定感情黏度,这可能是其他投资领域所不具备的。

过去十几年,中国艺术品市场参与人数不断增多,而离开的人很少,因为无论藏家还是投资者,接触艺术品以后都会投入一定的感情,最后对艺术品充满感情,无法割舍,从中获得艺术享受。许多人更愿意自己来参与操作。以在线交易方式完成艺术品投资,把艺术品本身的魅力与投资者割裂开,消灭了艺术品的魅力。

艺术品投资基金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但毕竟涉及人数有限。现实中人们可以通过鉴赏会、投资者大会等方式实现投资者与所投资的艺术品建立情感交流,投资者既可实现收益目的,又可以获得艺术享受。这也是为什么艺术品投资基金能够发展得好、前景更乐观的重要原因。

艺术品股票存在一个致命缺陷,是模式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让我们来比较一下艺术品股票和企业股票。企业股票有企业利润作为价值评估基础, 哪怕不在二级市场交易股票,持有股票本身即享有企业利润分配权。企业源源不断的利润是股票价值的基础和保障。我们不禁要问,艺术品“股票”投资者是否具备这样的基础呢?艺术品“股票”拿什么回报投资者?换句话说,投资者的收益来自何方?

艺术品股票缺乏这样的基础,艺术品价值虽然有一个自然增长率,即时间价值,它随着时间流逝而自然增值,但是,谁也无法判定这个自然增长率到底有多高。也就是说,投资人只有把股票在市场上卖出后才有收益,如果不交易,收益根本无法体现。这无异于设计了一个游戏,只有投资者源源不断地加入才是保证市场运行下去的基础。万一没有人愿意投资了,原来的投资者怎么办呢?那可能的结果是:无期限地持有下去,直到有人来接手,或者是把作品拿到拍卖会拍卖分钱,估计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目前解决艺术品投资期收益问题的途径不多,出租收费、有偿展览、复制品出售等方式是其选择项,如果此项工作开展顺利则可以成为艺术品日常收入来源,部分解决艺术品股票的利润问题。但这些业务开展在国内还不太成熟,收效甚微,不过,前景值得期待。

三点思考

当前,艺术品份额化作为一种新的投资模式,其未来发展有三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其一,上市交易的艺术品的质量是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控制不好,必成为炒作的平台,一旦变成了击鼓传花的游戏模式,其结果必定是灾难性的。我们恐怕难以理解,本来线下交易每平尺只1万元的艺术品,上市后如何就成为百万千万呢?

篇13

轰轰烈烈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一年之间大厦倾倒。

证监会公告称,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研究,河北、安徽、江西、四川、陕西、大连、青岛、厦门第二批八省市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至此,通过联席会议验收的省区市达16个,已近全国36省区市半数。据悉,尚未验收的省区市绝大部分已完成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正准备报送检查验收材料。

2012年12月底,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了最终的清理方案:决定以实际买入成本价,协议受让投资人所持有的份额化资产。此外,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多数文交所亦在此前采用回购投资者持有文化艺术品份额的方式进行清理。

至此,全国清理整顿文交所工作已然接近尾声。但作为艺术品份额化的始作俑者,天津文交所的上市品种仍在进行交易并未停牌,且并未出台投资者所关注的“清理”方案,而是在近期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同时对《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进行修订。

天津文交所创始人、股东之一雷原说:我觉得最终可能会保留下来,就像股票交易所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家一样,毕竟整顿的目的是为了发展而不是扼杀。”

份额化交易存与亡

眼看曾轰动一时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如今“忽喇喇似大厦倾”,作为这一交易模式“创始人”的天津文交所,却在清理整顿之后,变成了最后的“幸存者”。

所谓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方式类似股票,即将艺术品权益拆分成份额后公开发行、持续挂牌交易的方式。

根据天津文交所的上述《暂行规则》,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产品有可能转变为协议转让交易模式,即让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万份,最终份额化的艺术品将通过要约收购、竞拍等方式退市。

对于急切盼望份额清退方案出台的投资者来说,转让协议的方案让他们很难接受。

对于投资者而言,协议转让的方式很难达到艺术品最终退市的目的。首先,目前大多数艺术品份额的价格远远低于投资人当时买入价格,按照这样的价格转让投资人将承受巨大损失;其次,规定转让的申报数量不少于5万份,少于5万份的散户没有解决方案;第三,要达成要约收购,单一投资人的持有量必须达到67%,但是现在最大份额的持有人都不超过10%,更多的大份额仅持有5%-6%,离要约收购的条件相去甚远。投资人称:“哪有投资人愿意付出那么高的成本进行要约收购,收购了整件艺术品拿去拍卖,拍不了高价怎么办?一开始天津文交所对艺术品的评估就存在泡沫。”

201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已经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明确禁止,但天津文交所一直不愿放弃自己的创新阵地,曾向专利主管部门提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专利申请。

雷原透露:“天津文交所对自己开创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得以保留很有信心,文交所在今年还为其上市的多件艺术品购买了巨额财产综合保险,包括苏绣《富春山居图》、崔如琢《林峦醉雪》、翡翠“福豆”及翡翠珠链,保险金额分别为3795万、5405万、3450万、7360万元。”

回购方案各异

与天交所不同的是,作为首批开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之一的深圳文交所,在整顿中率先执行了按成本价进行回购的方案,随后各地文交所纷纷效仿。回购份额这一清理方案得到了联席会议的肯定,称此方式“妥善化解了风险”。

汉唐文交所也采取了这种解决方案,将在2013年完成与投资人签署《份额化资产转让协议》,以实际买入成本价支付投资人资金的工作。以上市的“冠中版画”为例,份额发售总数量为340万份,保荐商持有66万份,向投资人发售274万份,每份价格为1元。若是最初中签申购成功的投资者,按照1元每份的价格回购;若是上市后买入的投资者,则按照实际买入成本价回购。

据一位汉唐文交所的投资人透露,汉唐文交所执行董事郑惠文对于以实际买入成本价回购艺术品存在异议,他曾向投资者提出五种方案,包括拍卖、将上市品种交由基金公司负责逐年退出、转板香港市场、采用T+5交易模式及将书画类上市品种拆分为单幅作品作为交易品种,但这几种方案均遭到投资人拒绝。

此后在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之下,汉唐才采取以实际买入成本价回购的方案。但郑惠文表示,自己对于目前回购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不知情。

然而,回购工作并非由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执行,而是由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的第三方工作人员操作,此举是为了确保回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障投资人利益。

不过,文交所的份额回购方案并非均采取实际买入成本价回购,如泰山文交所的方案是按照买入平均价回购。

篇14

《中国经济信息》综合报道

据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对于天津文交所投资者的诉求给予了官方的答复。文件中提到,“我们已与天津市政府进行沟通,督促其妥善处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份额化产品的善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继续督促天津市政府做好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清理整顿工作。”

原本淡出公众视野的文交所又重新获得关注。证监会督促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天津文交所份额化产品的“善后”问题。投资者认为,“善后”一词已经释放出了要“处理”的明确1信号。

天津文交所是目前仅存的还在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全国的交易市场清理整顿中显得尤其特殊,而天津文交所份额化交易的退出,就意味着这一轮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退出历史舞台。

天津:坚守到最后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也即将估值后的文化艺术品进行等额拆分,每份额1元,拆分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上市交易。

2011年股市的低迷,反而放大了天津文交所的造富效应。天津文交所演变成了“证交所”, 其交易异常活跃,《燕塞秋》与《黄河咆哮》疯狂上涨,多次逼近停盘。曾从1元上涨至17元,涨幅超过1600%。各地政府群起效仿纷纷开办文交所,并推出份额化交易。但随之而来的高位跳水,让尾随而来的投资者叫苦不迭。

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37号)先后下发,对交易所清理整顿作出规范。由此掀起全国范围内清理整顿类证券化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以来,全国文交所都相继退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众多文交所先后提交整顿方案,湖南文交所、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郑州文交所等采取了“回购”等方式进行了善后处理,并不再开展份额化交易。

然而,距离2012年6月30日这个提交整顿方案的最后期限过去2年,全国仅剩下天津文交所依旧在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更没有整顿方案,投资者如何“善后”等给出明确说法或者方案。

最早开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发行产品和募集资金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天津文交所,成为“赖账”最久的文交所。

大而难倒

事实上,艺术品份额化产品的走势,与荷兰的郁金香事件极其相似。据资料显示,1637年,一种叫“Switser”的郁金香球茎价格在一个月里上涨了485%。一年时间里,郁金香总涨幅高达5900%。1637年4月27日,荷兰政府决定终止所有合同,禁止投机式的郁金香交易。

到1636年底,虽然人们大都知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投资已经变为投机。

通过文交所的交易使得艺术品不到一年之间从上涨十几倍到下滑一半以上,这一涨跌幅度对于一件艺术品的投资周期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就实际结果来看,其被腰斩的局面证明了它目前仍未能引领艺术市场以一种创新模式发展。

尽管天津文交所此前发行上市的艺术品份额仍在交易中,但是交易量相比此前已经大幅萎缩,若比较其2011年刚上市的盛景已有“天壤之别”。进入7月份以来,该交易所两次“关于艺术品份额特殊处理的警示公告”,皆因跌幅达到最大限制要进行“特殊处理”。

据悉,天津文交所开户人数近5万人,在全国文交所中规模与影响都是最大的。迟迟没有解决份额化交易的问题,一种解释是,“投资人投资于该所的资金少则几万元,多则几百万元。在当时情况下停止交易,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市场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指出,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价格泡沫太大,如果退市无法补贴投资人。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天津金融办人士已向其证实,针对天津文交所的整顿方案已数易其稿,但因情况复杂,仍旧未最终确定。

转型艰难

艺术市场分析专家梅建平以“切糕现象”来概括文交所的投机经营。他将问题主要归结为四点:第一,没有考虑清楚谁是合适的投资者;第二,向广大公众进行集资这项功能开展得过早;第三,信息披露草率,特别是利益输送没有披露出来,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小的损害;第四,在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后,没有做到及时保护投资人利益,成为一次“很不成功的尝试”。梅建平认为,可以重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然后再起步。

深圳文交所是最早寻找转型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文化国有产权文化企业上市、孵化文化版权艺术品、银行与文化产业基金一站式创新服务等业务。

上海文交所与深圳文交所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在服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文化版权交易和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等方面联手促进发展;湖南文交所在业务上做出一系列创新尝试,推出《魅力湘西》门票收益权项目;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的“文交所+电商”的新模式艺术品网上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并正式挂牌首批邮币交易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