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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篇1

要正确处理群众性创建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坚持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公民道德素养与公共道德素养同质同步发展

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公民个人的内在道德素养外化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共道德素养。公民的个人道德素养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道德素养的基础。因此,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推进社会文明,既包括公民道德素质的内在因素,也包括公民道德素质的外在表象的总和,强调的是“两个素养”的同质、同步发展。

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不仅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还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公民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中具有灵魂性的工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就是要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公民在参与创建中启发道德自觉,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自律方式来完善自己。另一方面,从创建工作的传统意义上来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是一个在强调公民内在修养基础上,调动各方凝心聚力的共建、共享美好社会环境的过程。社会公共环境与个人品德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内容涵盖了公民道德建设各个方面,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两个素养”的重要载体。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公民道德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借助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具体抓手,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涵,纳入到各项具体的文明创建活动当中,体现在群众性文明创建的各个方面。引导社会把精神文明创建的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真正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提升“两个素养”的过程,确实推进“两个素养”同质、同步发展。

要正确处理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坚持教行并举,着力推进公民个人道德习惯养成和公共道德环境培育

提升公民道德素养,一方面要抓教育、抓自省,提升个体的内在素养,打牢人的基本素质;另一方面要抓外在的公共道德素养,通过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示范活动,推动道德要求的行为化、习惯化,努力构建美好的道德环境。

公民道德建设重在对公民个人的道德意识的培育。公民道德建设主要以个人内在自觉性为基础,从而达到对社会规范的认可和个人行为的约束。目前,我们的道德教育除公民个人自主教育外,还有来自社会教育的三个方面:一是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每年“公民道德宣传日”开展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等,对推进全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二是通过大众媒体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在现代社会,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大众媒体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是发挥文学艺术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的宣传引导作用。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总是为人类服务,能够给人类带来真的启示、善的感染、美的享受。在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中,充分发挥文艺的宣传教育功能,关键是要把我们道德内涵融入在文艺作品中,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采用多种形式把这样的作品送到群众中去,让公民在欣赏文艺作品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道德教化和教育。

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启发公民道德意识、明确公民道德规范,推动人们去自觉实践道德行为。我们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道德实践,在实践中强化公民个人的道德行为习惯,带动其他公民的行为趋向道德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教育阶段,必须把教育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建立公共道德素养的需要,有计划地推出一些道德实践活动,并使用这些道德实践活动常年化、经常化,使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道德的召唤。

要正确处理集中推进与日常教化的关系,坚持道德制度化方向,深入持久推进公民道德素质养成

道德素质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因此提升两个素养:就必须建立一个长期的推进机制,即道德的制度化。制度伦理是道德建设的方向。在道德建设中,制度伦理有着两方面含义,即制度的道德性和道德的制度化。如何将道德制度化?首先是要将道德的要求纳入到行业守则、村规民约、公民公约等公民日常行为规范中。

规范的遵守,一靠自觉,二靠监督。监督机制至关重要,这是确立社会公共道德秩序的必要条件。完善的监督包括大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从当前情况看,大众监督虽然比较薄弱,但在一些社区、乡村,公民的自觉意识较好,老年人协会、道德评议会等民间议事、监督机构较发达。这些机构在公民道德建设等基层思想建设中发挥着良好作用。组织监督机制应该是健全的、有效的,有些地区对公务人员提升政审中纳入了社区访问一项,一些组织对社会公德意识不佳的组织成员实施惩处,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组织的实质性监督。但组织在对单位、部门、区域的集体违规的监督上还缺乏强有力的制衡性。舆论监督成效越来越明显,但媒体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张口费”、“封口费”事件成为媒体监督的毒瘤。问题的存在,就是改进的方向。因此,只有加强三类监督的横向联系,实现相互协调、功能互补,才能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有效监督机制,创造良好的公民道德环境。

但不论我们做得如何规范,公民道德建设一方面有其自身的重点问题需要突破。在不同的时期,公民道德建设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不同需要,及时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社会力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各项专题性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集中性活动。

同时,在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将会出现一些“短板”,导致公民道德建设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存在薄弱点。诸如随地吐痰、乱穿马路、抢道行车、乱丢乱扔、粗话脏话、插队加塞等陋习问题,往往是我们日常教化难以一时解决的,需要我们有一个集中性、运动式的推进活动,需要我们集中一个时期,开展一个问题的专项整治。这样一个重点一个重点地推进,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突破,扎扎实实,步步为营,以强势推进公民自觉养成,使人们养成并不断巩固良好的道德习惯,破除和摈弃不良行为,促进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其实,开展系列集中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也是我们近年来思想道德建设很重要的经验。

篇2

2006年3月4日,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对价值观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荣辱观是对荣与辱的根本看法,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八荣八耻”继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在价值观问题上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体现了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塑造社会主义公民的精神指导。它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延伸和拓展,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内容的具体化,对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坚定信念,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大好局面至关重要。目前公民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不文明现象随处可见,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反差很大。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宣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以“八荣八耻”荣辱观为内容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学习、宣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按照“八荣八耻”的新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改进创新。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教育和引导人们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理想、道德意识、道德理念和道德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推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八荣八耻”的提出,为我们推进这一进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我省的公民道德建设。要通过组织学习,在全体公民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尤其要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上下功夫,引导每个公民肩负起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引导单位职工自觉遵守职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在单位做一个好员工;引导家庭成员切实遵循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从而打牢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为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篇3

【关键词】哲学;公民道德;方法论;措施

在当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中,不仅需要一种道德理性,更需要一种实体意义上的精神建构,从而为整个国家和民族提升公民的精神气质。因此以哲学视角来阐明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方向和时代趋势,并对当代公民道德建设体系进行审视,从而在当前多元文化冲突下明确公怀道德建设的价值取向,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文化和伦理道德建构指明方向。

一、基于哲学视域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分析

人类道德的发展过程与人类历史一样古老,而且不同社会形态具有不同的道德观,特别是人类社会每一次重大变革,其决策都是以道德作为根基。这也充分说明道德的发展态势与时代的发展相符。公民道德建设只有在世界历史进程中不断完善的优化,才能得到认同。在哲学建构理论观点为中,道德主体在交往互动中不同时间、不同空间和不同人间的联系中,明白自然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从而对道德进行重新组织和构造,充分的体现出了道德认识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存在的差异导致道德主体认识存在不同,因此道德主体需要在认识道德的“本我形象”基础上,完成“自我形象”向“他我形象的”的道德认知转化,而自我、本我和他我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三重意蕴。

基于认识的观点来看,公民道德建设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这就需要道德认识客体要为道德认识主体的认识创造所需要的条伯,对于“道德目标”与“道德形象”存在差别的情况,要通过认清道德认识管体和道德认识主体,并根据道德主体需要来对道德认识客体本身进行改造和改变,充分的发挥客体的能动性,积极的推进公民的道德建设。通过实践能够有效的实现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统一,公民道德建设需要以实践精神活动为基础,并经过道德实践主体头脑的加工和改造而形成。而且通过良性的互动实践,道德实践主体能够对道德客体形象进行感知,从而更加接近道德的客观实在,加快推进道公民道德建设的进程。

二、从哲学层面把握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道德是对人类生活主体精神结构和无限向上的价值邓向的显示,是人性的内在构成部分,可以说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是中华民族生存方式的转变。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十分艰苦的任务,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当代社会道德现象进行解构,反思当下道德问题的理念、制度和发展方向,针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实事示是地蚝考察和分析,重建道德秩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体系。并通过互动实践,最大限度的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从而培养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公民。哲学作为指导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实践活动的科学方法理论,因此可以从哲学视域来探究公民的道德建设问题。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哲学唯物物中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作为第一性,意识作为第二性,意识是客观存在人脑中反映,而且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对事物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实际工作中需要一切以实际出发,确保主观符合客观。在公民道德建设这个问题上,需要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此来制定科学合理的道德建设路径。特别是当前我们处于大变革时期,经济全球化发展速度较快,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不断碰撞和交流,这有效的推动了社会的快速进步。但由于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较为落后,人民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加,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不断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同时还要重视公民的道德建设,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从辩证法角度看,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着实践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利用客观规律和条件,才能克服遇到的种种困难和挫折,创造美好的生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的精髓。我们应该积极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公民道德建设为己任,将道德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并且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之中。

(三)树立科学道德价值观,全面提升自身道德素质

从价值观角度看,人们以自己的需要为基准,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客观事物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的判断准则。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对社会存在的主观反映。它包括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方面内容,即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而人生的真正价值又在于个人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因此,我们应当树立科学道德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道德素质,从而最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根本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努力开展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培育工作,引领人民形成科学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使个人自觉地践行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家庭责任,并最终促进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形成。

三、结束语: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引领,依托于公民道德教育,将德治与法治并重,不断对思路、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并与时代特征和社会现实有效结合,进一步整合传统的德育资源,从而开创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篇4

江苏伦理学会会长,东南大学党委书记郭广银教授主持开幕式和主题论坛,并全程参加了交流会。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委宣传部长、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组首席专家王燕文作大会主题报告,从加强公民道德问题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当代公民道德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公民道德发展的探索与思考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态势,但是也存在诸多的道德问题,公民道德素质并未随着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升而同步提高,当代中国在公民道德领域存在的问题是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是中国社会“成长中的烦恼”,这些“烦恼”表现在价值共识与价值多元的冲突、道义取向与功利取向难以平衡、道德自主与道德引导的张力突出、道德认知与道德践行之间难以统一等,这都需要从道德理性与道德实践双重互动的结合上作出思考和探索,将培育与发展公民道德,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作为国家战略。王燕文部长的演讲既具有理论深度又充满实践智慧,更多的是为交流会提出了问题和研究任务。会议期间三十多位专家作了主题演讲或专题报告,会议论文集共收录近60篇论文,这些发言与文章聚焦了“公民道德发展”研究的各个方面,或提纲挈领,或细密人微,或形上探幽,或形下究诘。试归结之,专家学者们观点围绕的核心是何谓公民与公民道德,如何成为公民、成就公民道德,关键点是如何建构公民之“公”的伦理,如何生成公民之“民”的道德,公民道德是伦理与道德在公民身份上的合一,涉及的具体研究内容非常广泛,现综述其中主要观点。

一、公民、公民道德与现代文明

概念的清晰是研究的前提基础,大会主题内在要求了公民、公民道德的概念需要放在“现代文明”之中加以把握,学者们在坚持这一立场之下,分别从历史溯源、中西对比、哲学辨析等角度对何谓公民、何谓公民道德展开研究。

美国夏威夷大学成中英教授首先点出了现代文明的特征,现代文明即是全面的现代化,现代化又体现为全球化、专业化和公民化,因而公民对人来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代化身份。江苏省委党校杨明教授从中国本土语境出发,回溯了中国公民身份变迁的历史并认为相对于削足适履地使用西方公民概念,这才是中国公民道德研究与建设的现实起点。中国的公民概念确立经历了一个从臣民一国民一人民一公民的演变过程,直到1982年宪法“公民”内涵才得以确立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一身份标识成为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每一个个体的“元身份”,是人们身份的最大公约数。而公民道德的生成是中国不断追求现代化的自然结果,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详细论述了其意义、方法、原则等问题,并从操作层面提出了20字的具体规范。公民道德的提出凸显了对“公民”这一道德主体的关注,使得道德建设与发展有了最广泛的基础,也体现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思路。

与杨明教授不同,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认为公民是一个西方社会思想史的概念,最初发祥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是能够参与城邦政治活动的人,这从源头上规定了公民概念的政治性,人与人之间在政治参与权上的平等性,同时在西方政治传统中公民概念与臣民相对。公民身份是一种政治身份和法律身份,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群教授进一步指出法律承认的公民仅仅是一种公民资格,要成为现实的公民则需要相应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通过接受教育和个人的行为实践达到好公民的境界,但是我们也应当区分公民的政治教育和公民的道德敦育之不同,前者的目标是培养好公民,后者是培养一个善者,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政治教育目标的前提,好人是好公民的前提,最好的境界是好人与好公民的同一。

尔南大学樊和平(樊浩)教授提供了系列研究文章,以道德哲学之思辨把握公民道德的内涵。他认为从语词结构上公民道德不能一般地诠释为“公民之道德”,而应该诠释为“成为公民的道德”或“作为公民条件的道德”,“公民道德”既是“公民”与“道德”的同一,更是“公”与“民”的同一,其同一体不是道德,而是伦理。公民道德的尖端性难题是伦理之“公”如何存在,道德之“民”如何生成。伦理之“公”既存在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哲学辩证,又在中国社会具体呈现为“计划经济――单位制”――“市场经济――后单位制”的现实形态,伦理之“公”既存在于客观上、制度上的公正、正义、伦理善、社会善,又要求个体将伦理之“公”变为道德上的“公”之造诣。道德之“民”是一个诞生的过程,诞生于伦理,并由“伦理人”向“道德人”进发,最后在“成人”中最终完成。公民道德既是公民与道德的同一,更是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的同一,同一于精神。由此,中国社会期待着伦理的涅磐,精神的日出。

二、公民道德研究的道德哲学立场

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可能演绎出不同的哲学体系,对于公民道德来说亦是如此,不同的道德哲学立场对公民道德的认知与演绎也不相同,进而会导致不一样的实践态度。

台湾辅仁大学哲学系潘小慧教授认为在现代文明日渐开放与民主的全球化趋势下,在当代做/成为一个好公民比传统德性伦理学做/成为一个好人更加紧要,而做/成为一个好公民就要关注公共善,从“我们”而不是“我”出发。“我们”的范同是“我”加上“他者”,而且是“多元他者”,“多元他者”包括他人、世界和超越界。从西方哲学史被遮蔽的他者中重新阐发他者的伦理意义,潘小慧教授回顾了列维纳斯、德里达、德勒兹等对他者的研究,并认为当今我们需要的公民道德是一种“心中有他者”或“为他者”的伦理学。

与潘小慧教授的“我们”包含着“他者/多元他者”不同,德国Kassei大学的Philippe Brunozzi教授认为“他者”很难定义,也很难真正作为道德哲学的出发点,“我们”的立场是一个公共的、每个人关注他跟每个人相联系的立场,每个人都考虑到别人,这一立场不是为了证明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而是为了辨识分享的经验,并试图创造我们分享的道德世界。这一从“我们”出发的共享理由在中国哲学的传统中非常重要。

英国约克大学哲学系Christian Piller教授提供了一个修正功利主义的方案,他认为善恶是什么以及如何趋利避害是功利主义的基本考虑,伦理学成了思考善最大化的练习。但是在进行功利考量的时候被认为是社会最大的善往往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善的,对另一部分的人来说可能是恶的,因而在考虑goodness的时候还要考虑goodness for,即对谁来说是善的,要将对社会最大善的考量转向关注人及人与人的关系。对公共政策的评价与制定也应从对谁有益(goodness for)出发,而不是善本身的最大化。

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教授认为我们反思公民道德问题应该从一个更广泛的道德哲学层面人手,即伦理生活与道德实践。伦理生活涉及了认知层面的人是什么,这是对道德知识的理解,尤其是对道德主体的理解;评价层面的人为什么活着,即人生目的问题;规范层面的如何活着,这关联着人的实践层面;最后就是活得怎么样的问题,与“生存感”相联系,生存感的核心是意义感。道德实践也涉及认知层面的是什么,评价层面的应当做什么,规范层面的盘如何做,道德实践要求人要有道德感,使得个人的道德意识“实有诸己”。当下的伦理生活与道德实践要特别关注生存感和道德感。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资源

公民道德不仅是一个理论话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古今中外的公民道德建设资源都能为我所用,对“他山之石”可以加以批判性改造,对传统可以加以创造性转化。

成中英教授是海外知名新儒家代表人物,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一定是中国的,当人们没有历史身份认同的时候,现代化将变得空洞。因而在公民化要求我们实现“公”的权利,促进民主、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传统儒家的资源,要对儒家主动进行现代化转化。儒家的“五伦”与公民道德有点关联的是“君臣之义”,但这显然小够,因而要在“五伦”之外倡导第六伦,成教授称之为“公伦”。儒家能提供给公民道德建设最大的启示是从人的内在性看公民道德,注重内在的价值与意义,将内在性的道德转化为外在性的规范。这样使得公民道德既发挥了德性,又履行了责任,再主张了权利。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姚新中教授从“全球幸福指数报告”谈起,他认为尽管“全球幸福指数”统计指标存在地区差异性以及民族适应性的问题,但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德行导致幸福,行为良好的人更幸福,而幸福与否对公民道德有直接的影响,即幸福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好公民。“全球幸福指数”的五项指标有三项涉及到了伦理道德,即政府廉洁、个人德性以及生活选择的自由度,从中启示我们从公民的幸福促进公民道德的角度要完善制度层面,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培养个体的善恶心;提升公民的选择自由和选择能力。

韩国交通大学洪容教授提供了韩国公民道德教育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在韩国,公民道德教育一直是教育目标设定中最重要的部分,人才教育的本质是使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公民道德教育,具体方法是增加学生的道德性涵养,培养健全人格及民主市民意识,开放多方面的能力。台湾中央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叶光辉教授从台湾对待老龄社会的经验出发,提出了一个孝道双元模型,模型反映了孝道具有公德与私德的双重特征,在个人、家庭到社会的不同层次上具有多元的功能,在现代社会,孝道不仅仅是家庭的私德问题,已经是社会的公德问题,因而从双元模型来看。养老的责任要由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

从整体来看,与会专家学者关注最多的还是中国文化传统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资源意义。中山大学李萍教授通过对200名法律系大三、大四学生的调查发现,文化传统的预制性不容忽视,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植根于生活在某一文化体中人们的意识,因而公民教育要考虑文化传统预制性因素并以文化的本源性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肖群忠教授认为整合社会秩序、培养公民离不开社会教化和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当代中国有必要重建礼义之邦,以再显“礼义之邦”的风采;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另辟蹊径,从诚信的角度思考公民道德建设,“诚”来自于儒家,是发自内心的道德要求,“信”来自法家,是外在的立信,儒法结合才能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湖南师范大学王泽应教授提出“道德殿堂”概念,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的道德典范构成了“道德殿堂”的真实性内容,当下所提倡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道德殿堂”的时代特色,能够为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价值导向和道德教化。

四、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

如何进行公民道德建设或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何者优先的问题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如何操作的问题,更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向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关于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主张从底层设计开始,由基础而建设;二是主张先进行顶层设计,制度或体制优先;另一种与前两种的整体设计不同,而是从具体的现象、具体的群体入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底层设计观点的代表者是中国社科院伦理学研究所甘绍平研究员、清华大学吴潜涛教授。甘教授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前提:把公民当公民看待而非臣民,这又取决于能否把公民当人来看待,是否把人当人看,意味着是否把人作为自由、自主的,具有个体之地位和价值的自我目的者来看待。回到中国社会,关键是要完成三大转换:由义务伦理向权利伦理转换;由血亲出发的特殊的、天然的伦理向普世伦理的转变;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的转变。这是全球化不可阻挡的趋势,中国必须加入这一全球的进程之中。吴潜涛教授认为公共性、公共精神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公共生活成为人之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建设是要成就国家、民族的公民道德,具体做到三大结合:最底线的道德要求与公民道德的其他规范相结合;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与我国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相结合;最后是二者与中国社会的基本价值相结合。

顶层设计观点的代表者是中国社科院伦理学研究所杨通进研究员、孙春晨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王小锡教授。杨通进研究员认为制度层面的完善比个人美德的养成对公民道德建设来说更重要,因为制度的伦理功能大于个人美德,制度保障了人对道德行为的选择,制度是维护道德的中坚力量,同时制度伦理是判断社会道德进步与否的客观标准。中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抓手应是制度创新,具体来说要培育公民社会,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以吏德建设为突破口。孙春晨研究员认为一个和谐、有序、安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必然有助于公民道德品性的培育和整个社会优良道德风尚的形成,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复杂多变,社会怨气较重,信任危机存在,部分社会群体道德败坏,导致了道德状况令人堪忧,亟待以伦理为导向的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道德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王小锡教授认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公民道德的自觉,“四位一体”(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个人美德)整体推进,创制道德实践体系,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机制,治理突出道德问题,关注“特殊群体道德”,切实规避道德风险等措施同时进行,不可偏废。

第三种路径的研究有很多,中国人民大学葛晨虹教授认为当下社会心态问题重重,这是转型期的特有心态,表明了公民意识的觉醒,道德要求多样化、多元化,但是如果不积极疏导也会带来社会恶果,因而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社会心态建设与疏导非常重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周晓虹教授与葛晨虹教授观点相似,他认为对当代中国来说,除了中国经验,我们更应该关注中国人精神层面的中国体验,中国体验呈现积极与消极同时存在、人格的边际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特点,并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来自于美国波士顿大学人类学系的Robert Weller教授从人类学田野调查出发观察到大型的宗教组织虽然人际关系主要由弱关系构成,但是能够发挥比小型宗教组织强关系更大的社会作用,强关系主导下的组织救助的多是熟人或者具有血缘、亲缘的人,而弱关系更容易救助陌生人,有助于推进更广泛的慈善,这恰恰是公民道德的特征,弱关系的宗教组织有助于推进公民道德的养成。华东师范大学余玉花教授从政务诚信的角度探讨公民道德发展的政治伦理条件,她认为政府的公共信任奠定了公民认同国家的道德基础,因而政府要进行政治制度改革创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坚持诚信的价值取向,方能增强公民国家认同信念。苏州大学哲学系李兰芬教授探讨了企业家的财富德性,生产财富是企业家的身份认定,财富的内涵要从创造财富的主体来规定,因而人赋予财富以终极目的,企业家对待财富应“取之有道”、“回馈社会”。南京大学林闵钢教授主张以中产阶级为道德的中间力量建设公民道德,公民道德基础性、主体性、合法性的地位应归属中产阶级。

五、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

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即是公民道德建设未来要达成的结果,与会学者们认为公民道德同样承载了“中国梦”的内容,因而这也是实现“中国梦”的组成部分。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陈瑛教授强调公民道德建设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公民道德建设比任何经济建设更复杂,也更缓慢,我们要有耐心。湖南城市学院副校长、中南大学李建华教授认为公民的自我认同、群体认同和国家认同是核心价值的基础,公民的政治认同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因而在公民认同推进下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能够为建设公民社会提供精神资源,为人们进入公共生活搭建平台,因此推进公民认同最终要建构核心价值,论证政治伦理基础的合法性,维护社会的稳定。

湖南师范大学唐凯麟教授认为公民道德的目标指向即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文明观,它也必须以公民道德建设为实在内容。南京社科院叶南客教授认为道德体系建构过程与人的现代化内涵指向具有一致性,公民道德建设推动了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同时也促进公民道德建设。这又回到了王燕文部长在开幕式主题演讲中所提到的,“提升人的道德素质、使人们过上有道德的幸福生活,这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追求目标,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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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

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统一部署,居委会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成员责任制,做到责任人措施到位,特别是居委会、社区党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道德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居民群众做表率。

2、全面推进群众性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一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尊重群众的意见,积极探索新的有效形式,通过富有感染力、号召力的实践活动,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情感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把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寓于各种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继续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在活动中更突出道德内涵,强化了道德需求,明确了具体标准,力求取得实效,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想广度和深度拓展,充分利用五

四、七

一、八一等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的宝贵道德教育资源,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增强人们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引导居民自觉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3、认真搞好社区居民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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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实施方案

今年是第十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优化公共秩序和乡村环境,提升人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培养学生从小树立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19年第十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9年4月7日到28日

二、

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三、

活动内容:

1、开展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活动:各班级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为宣传契机,要求队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活动形式以“说普通话”

“不说脏话”等内容开展活动。

2、开展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大对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从“不乱扔垃圾”“比比谁的行为美”等活动。

3、利用星期一的国旗下讲话,以强化师德教育和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守则》、校训等教育为重点,增强师生的公民意识与责任感,使他们成为有道德、有能力、积极、负责的社会参与者。

4、为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办公楼前张贴“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标语,营造了公民道德教育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要求:

各中班拟定活动计划做好班会记录,做到有教案、有落实。结合实际主题活动,毕业班上交总结。

**县第一实验小学

2019年4月

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策划

为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社会公民道德意识,广泛动员师生和参与道德建设。认真组织,力求取得新的实效

二、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把公民道德建设、诚信建设和中华传传统美德宣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进行广泛宣传,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和收看爱国主义教育片,加强了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

2、悬挂标语条幅,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对加强诚信建设和中华传统美德进行广泛宣传。

3、营造师生学好人,当好人的良好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清洁家园系列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的美好家园。

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在全校营造了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公民道德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以道德的力量催出文明行为,以文明行为树立良好公民形象,以良好公民形象促进全面发展。

**县第一实验小学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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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按照《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解决当前道德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加强党员干部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为保障,从基本道德规范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发以后,我局把学习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职责,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把公民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形成一个全体人员关心、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道德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去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纲要》内容,深入地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充分利用标语、画报、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多种宣传形式,形成了有效的道德教育平台,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不断探索机关干部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重视道德实践,为群众参与道德建设提供平台 道德建设溶入在人们的生活当中、行为当中,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当中,我们通过实践的教育,来提高大家的道德素质。近年来,我们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中,进一步地突出道德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我们组织了“文明执法”、“与社区共建”、“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还利用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生动具体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爱护环境卫生、争当文明市民的责任意识等等,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干部职工道德意识的增强,有力地推动了道德建设的稳步发展。

四、解决突出问题,为实际工作提供助推力我局在道德建设的问题上,不仅仅局限于教育宣传,更重要的是关注在群众当中反映强烈的一些不文明的现象、社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讨论,增强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为整个社会文明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道德的认识。

五、完善行为准则,为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提供规范在贯彻《纲要》的过程当中,我局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化公民道德纲要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制度,使我们的道德由完全的自我的一种修养变为由自律和他律、内在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使机关公民道德建设持续地向前发展。总之,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全局党员干部的道德风尚发生了积极的变化,精神世界更加充实,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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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

黑龙江省委历来十分重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文件后,我们立即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以来,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钱运录同志先后两次听取全省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汇报,要求各地各级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北大荒精神,大力宣传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用榜样的事迹和精神引领社会,扎实推进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衣俊卿先后到牡丹江、鸡西等地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基层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省委宣传部把“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作为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十大重点工程”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力度推进。各地、各级宣传部、文明办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指导、组织和协调的职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到有典型、有活动,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二、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方式

道德教育重在养成、重在实践,通过道德实践可以把每个道德实践的参与者,变为道德实践的受益者。为此,我们在不同时期,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得到熏陶和升华。一是在全省范围组织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近年来,我们围绕黑龙江人形象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参与讨论评说,形成共识,推动了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上水平。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手机短信大赛、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群众的参与热情极高,其中“手机短信大赛”收到短信5万余条,征文收到500多篇,知识竞赛收到答题卡77万多张,创造了此类活动参与人数最多的历史纪录。围绕和谐黑龙江建设,组织开展了“百名和谐之星”评选活动,把评选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100名“和谐之星”的先进事迹在省内各主要媒体进行宣传,获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以迎接北京奥运、迎接哈尔滨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开展“迎奥运、迎大冬、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同时,我们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公民道德知识竞赛和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等项活动,有35万多人参加知识竞赛活动,130多万人参加参与道德模范的投票推选活动。二是相关部门系统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了“职工职业道德演讲大赛”、“文明礼仪伴我行”、“美德在家庭”等道德实践活动。团省委组织开展了“荣辱细节80条”实践教育活动,从小事入手,将80条细节落实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内化为青少年自身的品质。窗口行业开展了擦亮窗口、承诺优质服务等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三是各地围绕日常行为规范,开展了文明礼仪方面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动员群众参与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有力地推进了道德建设。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

我们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百年大计、基础性工程,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从学校德育建设入手,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

人事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从政策制度上保障学校德育教育的健康发展。总结宣传了宋维威等一批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在全省组织巡回报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德育工作。总结宣传了伊春市“四自五爱”工程、哈尔滨市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齐齐哈尔市江岸小学坚强孩子俱乐部、铁力市青少年文学社等基层工作的经验。在全省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选出了76个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真实感人的创新案例,在东北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按照中央关于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回头看”的工作部署,我们组织各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就贯彻中央8号、16号文件和李长春同志讲话精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受到了中央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的人格化,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承载着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取向,体现着与社会发展并行不悖的人生观、价值观,引领着社会风尚。我们坚持把总结、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引导广大群众向先进典型学习,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总结宣传了一大批自觉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完美结合,展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社会正气的先进典型。先后总结宣传了海林林业局第一中学校长崔国胜、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主任医师郝克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孙玉生、佳木斯第二中学教师宋维威、修鞋工孟广斌、孤岛女教师曲凤琴等一大批社会主义道德楷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向先进学习、争当先进的氛围。我们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群体的英雄事迹。先后组织开展了“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先进事迹、“应对松花江水污染”先进事迹、“扑灭大兴安岭、黑河特大森林大火”先进事迹的巡回报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百名和谐之星”和“百名道德楷模”评选宣传活动。特别是“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所到之处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好人报告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引领和带动了社会风气。

五、创新内容、拓展领域、活化载体,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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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在现代城市中,社区是其基础以及细胞,在进行现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还是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社会公德教育是其中主要内容。其能够对社区内的成员的道德水平予以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建设社区文化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以及推动作用,因此,社区内应该开展具有群众性的公德教育活动,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社区内成员的社会公德自觉性。在社区内,只有形成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氛围,社区成员才能够自觉的遵守相关社会公德,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建立起诚心友爱、民主法治以及安定有序的社会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二)深入发展公民道德建设

1.在文化设施方面的投入要予以增加,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社区成员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环境,与此同时还要提供予以配套的硬件措施。

2.想要使群众文化得到极大的发展,这就需要一大批专业技术强以及责任心强的文化工作人员,因此,要进行群众文化工作人员的培养,需遵循四基建设:基本文化队伍的建设、基本文化活动的建设、基本文化阵地的建设以及基本文化活动方式的建设,与此同时对群众文化所需要的软件设施予以建设。

3.对创作群众文学艺术要予以高度重视,因为,文学艺术对于建设公民道德有着促进作用。

(三)动形式并举

群众文化要始终坚持“双百”方针以及紧抓“二为”方向,把握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群众文化的主旋律,这就需要对我国改革开放予以积极反映以及当下居民生活予以积极反映,对人民群众的良好道德风气以及奉献、拼搏精神予以热情讴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些具有一定引导意义的文学艺术作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开始大力呼唤道德,并且迫切的希望我国全面进行民族素质的提升。

二、群众文化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一)调剂作用

群众文化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调剂作用主要是指群众文化所体现出来的一种能够对群众的思维活动、意识以及心理状态予以调控所显现出来的效能。这就需要在建设公民道德的阶段,将实践与教育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将活动作为建设的载体,使群众能够参与进来,这是当下建设公民道德的主要措施手段。在建设公民道德的过程中不能离开榜样的带动,因为,对模范人物的宣传从另一方面起到对道德规范、社会主义的中心价值以及真善美予以普及的作用。

(二)传教育作用

我国一直对建设思想道德非常的重视,无论是哪个国家,何种社会体制,想要国家长治久安,想要社会和谐发展,必须依靠社会全体成员所体现出来的思想道德素质所决定,并且和谐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广大群众和谐生活的环境,也是广大群众进行全面发展的主要基础。对于国家长远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以及人民群众的幸福而言,道德的力量是重要的因素。对于公民道德的培养在于养成,而对于社会风尚的培养则在于培育。

(三)普及知识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到2020年之间所要达成的目标,这也是我国长期的奋斗目标,其在另一层面上能够代表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要矢志不移朝着这个目标奋斗。我们要在二十一世纪的前二十年将所有力量都集中起来,以此建立更高水平的能够满足我国所有人民的小康社会,与此同时使经济得到质的飞跃,民主制度更为完善、文化得到不断的繁荣、科教更为的进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显示群众文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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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群众文化;公民道德建设;作用

一、群众文化的特点

(一)影响力大

群众文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中原因包含三个方面。首先,群众对文化知识的需求较高。为了满足自身文化需求,人民群众会利用闲暇时间不断接受知识,参加活动。而群众文化的发展为人民建立了可参与的平台,因此参与度较高。其次,群众文化抓住了人民从众心理,是其自发参与活动,潜移默化间接受了先进的文化知识。最后,群众文化活动的种类繁多,且趣味性较高,人民在参与时能充分感受到其中的趣味性,因此其影响力较大。

(二)内容具有普及性

群众文化的内容通常浅显易懂,不论年纪大小皆能充分参与其中,体现出其普及性的特点。此外,群众文化的通俗性特点也被广泛接受,文化来源于生活,而群众文化活动也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用人民所喜好的方式传播文化,接受度更高。

(三)活动丰富

群众文化的活动较为丰富,其中所包含的文化内容也得以满足人民的需求,对人民学习知识、提升思想的意愿带来更多元化的平台,且其涉及范围较广,因此能够传播的文化知识也较为丰富。

二、群众文化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群众文化的种类丰富、有趣,能够吸引人民的注意力。例如,赛龙舟旨在向人民传播中国传统端午节的知识等。此外,群众文化的自发参与度较高,真正做到将人民群体作为传播主体,能够有效地提升公民道德建设,发挥着其重要价值,具体体现如下。

(一)反映真实情况,促进公民发展

群众文化活动的参与度较专业文化活动的参与度高与其活动的广泛、普及息相关。但也正因为其参与度较高,活动较为丰富,且与人民的生活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公民对文化的掌握及运用情况能够被直观地展现出来,通过对其进行研讨,能够了解道德建设中缺少的因素。组织者能够针对其状况进行设计活动,促进人民的道德思想得以有效发展,是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基础。

(二)促进文化传播,培养公民道德意识

群众文化活动能够引发人民自发参加,用有趣的方式向人民转播文化,从而用独特的方法影响着人民的思想。此外,群众文化能够有效地展现出群众中榜样人物,经过群众的互相监督、互相鼓励,能够自发将榜样人物作为行为标杆,根据模仿与竞争心态提升自己,从而培养公民道德意识。

(三)宣传文化教育,普及文化知识

道德建设需要人民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意识,但传播之前需要人民具备优良的文化底蕴,通过群众文化活动能够有效地向人民宣传文化教育,激发人民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普及文化知识的目标。宣传文化教育是培养人民文化意识的基础,群众文化活动是一种社会性文化活动,健康、文明且积极、向上。并且其以人民为主体,通过自发设计、策划来开展相关活动,达到满足自身文化需求的目的。因此,群众文化的普及性较强,能够渗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能够有效地向人民宣传文化教育,结合人民的学习兴趣及基本需求,加强其文化教育。例如,举办“学雷锋”活动、宣传雷锋知识,加强人民对乐于助人的深入理解,从而将其运用入生活之中;开展“好少年”评比活动,使得青少年踊跃参加,使得文化宣传教育充分深入至各年龄阶段,展现出有效的教育意义。群众文化不设门槛,活动种类多样,可以成为人民教育的一大途径。很多管理人员有效利用群众文化活动的特点,将传统文化及先进知识与活动进行融合,用有趣的方法引导人民接受文化的教育。组织者在充分考虑人民的思想政治素养及文化面貌的基础上,组织与之相关的活动,使其接受更多的文化知识,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养,规范行为,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例如,可以组织书法比赛、剪纸活动,用行为号召人民进行参加,了解传统文化的人民可以通过参赛有效传播传统文化,而传统文化知识掌握较少的人民能够通过参加活动更多了解知识。

(四)加强人民团结意识,提升社会凝聚力

团结向上是我国优秀传统美德,亦是民族精神。只有人民之间团结向上,社会凝聚力才能有效提升,民族才能得以发展。首先,群众文化活动能够有效促进人民的沟通与合作,使得人民的团结意识被充分激发出来,促进其感情沟通,加强其合作意识,调整人民的心态,使其凝聚在一起,构建具有凝聚力的社会。其次,部分活动会将人民分组进行,例如赛龙舟活动,只有同组参与者共同努力,整组才会取得胜利。同组人民会互相鼓励、互相监督,激发出人民群众的团结意识,使其真正意识到团结向上的含义及重要性。一旦人民养成了团结向上的习惯,社会凝聚力将有效提升,对其道德建设也有着推进的作用。

三、结语

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和谐发展、民族繁荣富强的基础。群众文化能够有效把握住人民的特点,用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活动来激发其学习动力,并通过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逐步引导其提升思想道德素养,丰富文化知识含量。群众文化为人民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教育氛围,促进人民自觉性,提升其思想道德素养,最终促进公民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1]周玉玲.群众文化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价值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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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建设 道德中国 紧迫性 路径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傲立于世界的大国。那么国民的素质要与大国的形象相配套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快速发展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道德滑坡现象。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威。正是着眼于这一点,十报告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全局出发,对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作出部署,强调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充分体现党对建设道德中国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一、我们面临的道德考验

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状况主流是进步、光明、向善的,但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社会舆论放大效应等原因,在一些时段、一些领域和一些人群存在的局部道德滑坡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有些道德问题还相当突出。

(一)我国社会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第一,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于一些时段。我国社会道德领域受到普遍关注和产生广泛争论问题的时期,集中表现在改革发展的节点时期,比如,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初期、实行商品经济制度的初期、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等。新的政策特别是新的制度体制推行的初期,常常也是新旧社会规范(法律、行政和道德等)冲突的时期,旧规范往往失范,新规范尚待建立。

第二,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于一些领域。一是在生产经营领域。一些经营者有见利忘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在公共领域。表现最为普遍、最为突出的是职业道德的问题和公共秩序失衡的问题,它们都严重地危害着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着健康的社会风气。三是在少数国家机关和执法部门内部。一些国家机关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虽然只有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它败坏了党和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第三,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于一些人群。一是一些官员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少数官员弄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腐化等。这些人的败德行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最大。二是一些企业和商人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诚信缺失、坑蒙拐骗、制假贩假等。三是一些文化名人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沽名钓誉、抄袭剽窃、低俗炒作等。四是一些公民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不守公德、见危不救、以怨报德等。

正是这些局部的、少数社会成员的败德现象,无形中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道德压力和心理暗示,进一步加剧了人们评价社会道德状况的悲观、消极情绪。

(二)出现道德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道德发展滞后性的原因。道德的发展轨迹和经济的发展轨迹是同向的,但决非简单同步。旧的道德观念将长久地影响人们,而新的道德观念转换成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行为规范,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优秀传统道德相承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既是宣传思想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艰巨任务。

第二,体制机制不完善的原因。表现在我们的法律监督效率还不够高。比如,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商人道德上的缺失,其主要原因还是制度上的缺陷。再比如,屡屡引发国内外关注的社会诚信缺失的问题,虽然表现为一些企业和商人的败德,但深层次的重要原因是社会诚信等信用体系依然缺失。

第三,个别司法机关不秉公办案带来的原因。特别是个别案件的判决混淆了是非曲直,突破了道德底线,严重地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

第四,法治和德治还不完全相适应的原因。社会上确实存在重法治轻德治的倾向,甚至有人对德治很反感,认为德治就是人治,德治是法治的对立面。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当前败德行为的代价低,并与违法行为代价低的情况交织在一起,这是导致许多道德问题持续产生的重要原因。

第五,社会舆论放大效应的原因。部分媒体尤其是网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偏离正确的舆论导向,热衷于对一些道德失范问题过分夸大炒作,严重影响了公众对道德建设的信心,增加了社会道德建设的难度。

二、建设道德中国的路径选择

尽管面临道德挑战,但中国社会道德打不垮、压不垮、骂不垮。因为中华民族有着崇德向善的悠久传统,对高尚道德的强烈呼唤始终伴随着社会前进的脚步。

(一)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是道德建设之本

国家者,积人而成。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既是觉悟、也是义务,道德大厦的建设需要每个社会成员添砖加瓦。如果每个人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人人修身自律,躬行实践,积小善而成大德,那么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一定会提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道德中国一定能实现。

(二)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是重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思想状况事关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未成年人处在确立基本人格,培养基本素质的关键阶段,抓住这一时期做好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使未成年人得到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锻炼,打牢全面成长的核心基础。一要注重基本道德规范灌输,强化养成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教育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启动“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把孝心培养教育融入生活,引导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二要健全“三位一体”道德建设网络,强化体验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光靠老师和家长用嘴巴说,最主要是通过孩子自身的生活体验,让他们在体验中体会成功,感受挫折,逐渐养成正确认识和分析事物的能力。三要加强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育。“道德者,行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青少年普遍参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阵地建设则是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等各类教育基地的建设,不断挖掘教育内涵,探索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服务。

(三)法制建设是道德建设的坚强保障

良好的社会公德形成、巩固、发展始终离不开法治机制的保障。首先是立法上保障。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看,以法促德是一条可以借鉴的经验。在公德建设中,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公德建设方面的立法,使社会公德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可选择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一些急迫问题,作为立法重点项目,争取早日制定施行。比如学习借鉴国外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尽快制定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为救人者撑腰,让救人者免责,保护施救者,严厉惩处被救助事后反诬者。二是加快推进道德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必要的机构和公民道德信用记录,让失德失信者受到应有的约束和惩戒,切实发挥道德信用的约束力。其次,在执法(司法)层面,行政和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承担起维护和引导社会道德的责任。在实践中,对一些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案件要严厉处理。法律本应弘扬真善美、制裁假恶丑,对此类行为要严厉处理,才能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因为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建议要对诸如此类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大大地化解了。

(四)需要党和政府的积极倡导和强力推进

公民道德建设重在人们自觉养成,但同时也需要党和政府积极倡导、大力推动。坚持把公民道德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建设之中,使之与党和政府各方面工作相融合、相协调。应善于把公民道德建设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之中,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利益导向、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善于把公民道德建设任务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善于把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警示、教育功能,以赏罚分明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善于把公民道德建设任务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坚持以文化人,推出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善于抓好学校德育,把公民道德建设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积极探索符合当代青少年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方式方法,科学有效地把公民道德建设内容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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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学校为主阵地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以学校作为“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的主阵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的各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开设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使在校学生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学校也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配合,促进“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任务;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切实受益是“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乡妇联整合多方资源,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今年“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乡妇联、乡团委及XX乡中心学校联合举办了主题分别为“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万三讲’活动、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感恩、礼仪、诚信争创和谐校园”的演讲比赛,演讲内容紧紧围绕“感恩、孝道、诚信”,寓教于乐,让青少年儿童在娱乐中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2.抓住奥运会契机,加强未成年人奥林匹克教育。

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为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奥林匹克精神传传达给我们团结,协作的信息。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未成年人容易受周围环境、事务的影响,变得冷漠,残酷。乡妇联抓住奥运会在北京召开的契机,通过开展“微笑迎奥运、文明庆城运、弘扬‘五四’精神”为主题的倡议活动,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奥林匹克教育。

3.建设关爱家园,爱护特殊儿童。

乡妇联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措施:第一,发挥各方力量,在全乡形成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即: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依法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着重对有问题苗头的留守儿童进行对口帮助;以群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予以亲人般的关怀;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利益的犯罪行为。第二,及时调整人口管理体制,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第三,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

“留守儿童”档案,配备“家长”,设置“亲情电话”,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也能得到生活上的温暖,同时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节假日期间,镇妇联走访、慰问艾滋病患儿,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献出片片爱心。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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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民道德 公共道德 公共领域 价值期许 践行维度

作为公民公共生活的重要调节体系,公民道德规范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引导作用。以2001年国家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标志,更是将这一规范体系的内容系统化、建设明确化。但是,伴随着社会文化转型的不断纵深推进和生活领域的多维拓展,公民规范体系与公民行动之间、社会价值支持与价值期许之间的错位愈益明显。这使得生活领域变迁过程中,公共领域的探求和与之相应的公民道德体系更为丰富化与价值匹配化的研究成为必要,同时使得由之而来的“公民”与“道德”的对话成为可能。这种对话绝非“公民”加上“道德”的概念叠加,而是一种整体性的视野关照和视阈融合性论述,它不但对于理解今天的公民道德状况具有必要性,更凸显出公共领域拓展下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现实针对性和公民道德研究的理论深入性。

一、公民伦理规范的双重意蕴:

“公民的道德”与“(公民)公共道德”

一般来说,公民道德是指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和国家事务中,用以指导其行为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和原则要求。作为一种公民性要求和公共性准则,这个概念本身蕴含了公民道德的两个要义。其一,公民道德的主体“公民”是概念理解的切入点,因为它界定了道德主体的身份属性,由此可以区分出私人交往领域中的私人性道德和一般群体性道德。而且,由于“公民”这一概念本身还内含了政治、法律和伦理在内的多重指向,是作为政治概念、法律概念或伦理概念而有着不同使用的,所以,如果说政治和法律上的公民概念解决了公民的所属,即,公民是什么的问题,那么伦理上的公民概念则指出公民应当怎么样的问题。其二,承接上述要义,指出了公民道德的话语背景,为概念的理解界定了场域和实质性指向,即现代公民道德更多指导的是我们的公共意识和公共行为,因此是一种公共道德体系和公共道德话语。理解和践行现代公民道德需要我们对当代道德生活的这种主题转换有必要的认识。

虽然上述概念对公民道德做出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也指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着力点,但是生活领域的变迁和公共领域的拓展,公民道德领域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思考,都使得我们对于公民道德在一般性理解的基础上,要更进一步地趋向其在现实境遇上所折射出的复杂内涵。如前所述,通常的理解认为:公民道德不属于私人道德领域的范畴,而是公民在参与公共生活和国家事务中所应有的公共性准则及对于公民自身的要求。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公民活动所处的不同社会分域及其对于公民行为的影响和塑造,却并不局限于公共性生活空间中,而是仍然有着与之交错的私人领域中的活动痕迹和个体道德范畴属性,尽管这种私域中的活动和个体道德范畴属性不但与公域有着重要联系,甚至直接受到公域中公民活动的严重影响。《纲要》中所着重指出的“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正是这种私域活动和个体道德范畴属性的表现。毫无疑问,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作为公民道德,不但是公民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公民在公共人际交往中所必备的道德要求。但是,公民首先是作为自我意义上的个体而存在,公共空间中的活动背景和公民身份的赋予,并没有也不能先入为主地侵蚀和掩盖公民个体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此外,尽管公民的经济行为也是在市场这一公共空间中交易完成的,但作为交易完成手段的资本和交易目的的满足自我需要,却更多是个体意义上的,在不关涉该过程对于社会产生的道德影响下,也同家庭和个人职业一样,同属于私人领域中的公民个体行为。由此,我们不能忽视公民道德中那些具有显著意蕴区别的道德层次或方面。

在此分析前提下,一方面,公民行为的范围和性质使得我们在关注“公”的核心要义的同时不能忽视“私”的交错存在与影响,公民活动的公共性不能也不会遮蔽公民个体的存在意义和价值考量;另一方面,无论是对于生活领域的已有划分(肇端于康德,延续于黑格尔,成型于阿伦特,完成于哈贝马斯),还是对于社会伦理的分域看待,都既回应了公民主体不同的道德实践领域,又使我们在分域中进一步看清公民的不同行动指向和权利义务界限。因此,我们不妨以此为依据,将公民道德区分为“公民的道德”和“(公民)公共道德”两个层面的意蕴。如果说这是研究建构上的合理方便之举,不如说是公民道德与其生活领域交互作用下的理论话语反映。

所谓“公民的道德”,指的是公民道德中更为侧重公民个体行为意义上的规则和要求方面。它既与纯粹的私人领域中的个体道德有所区别,又兼具私域与公域交错下的道德实践表征。之所以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私人领域(尤其是传统私人领域)中的道德个体并非都具有公民的身份,并且私域中的道德实践囿于范围与性质之故而上升不到公域层面;另一方面,“公民的道德”则既是首先作为个体意义上的道德主体在私域中进行的道德实践,本身就是自然而合情合理的,又由于公民身份的缘故而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和国家事务之中,具有公域中道德实践的特征。但要指出的是,在公域的意义上,“公民的道德”也主要是公民个体在日常公共生活空间中的道德实践,它侧重的是一般性道德规范,是基于日常生活世界和日常价值批判上的规范,且更多地体现了公民人际间的道德认同和遵守。而且,在看待兼具公域和私域层面的道德表征时,还牵涉到重要且复杂的道德评价问题,如一个在个体道德修行或个体道德生活中有所欠缺的公民,可能只是其私人生活领域之内的事,也可能会影响一般公共生活空间中的其他人,但其却可能是一个有着公民理性和公共行动能力的人,是一个在公共领域中能自觉意识甚至体现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当然,这是一个需要另有所论的问题,也是一个如何进行道德情境化识别的问题。这里,该意蕴层面上的公民道德,若从其所产生的功能上来看,则主要是社会风化层面的普遍改善和提升,以及公民日常生活领域中基本素质的养成。在此意义上,“公民的道德”似乎是一种较为“弱化”意义上的公民道德,尤其是与专注公共事务、追求公共善和公共利益的“公共道德”相比,更是如此。

三、对话中的公民道德的

践行与提升维度

公民与道德的对话不是一次性的,更非当下即时性的,而是一场持续性的探讨与反思;从对话的场域到内容,都以公民主体之“在”为前提,以道德维度之介入为主线,以视阈的宏观审视和分域透视为方法,而以形上的价值期许和形下的道德践行为旨归。我们常说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就在于公民与道德作为可以对话的双方,不但各自统摄和折射出具有复杂意蕴的价值载体和价值评价体系,而且有二者的交互作用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考量。作为对话可以预期的效果和功能,我们着眼于当代公民道德的稳步改进和提升,而寄希望于价值关照下的真实践行。在此,我们无意给出所谓的可行性和确定性路径依赖,而是本着反映公民与道德对话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原则,做出具有理性和合理尺度的理解。

首先,公民道德的践行与提升,需要健全和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法律保障。事实上,关于如何引导公民德性和价值规范方面,制度、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论争一直都在进行。而三者之中谁都不能单独成为决定力量,而应在其致力于关注的共同目标上相互配合,协调应对,发挥不同调节手段的合力作用。在公民道德建设的旨归上,作为强约束手段的制度与法律,毫无疑问将给道德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持,即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实施和相关环节作出规定与安排,使得公民道德的教育和建设本身提高到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的地位与高度,甚至可以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作出道德督促和道德评价。从三者的互动角度而言,道德和法律、制度都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规范形式和调节手段,它们在调节方式上虽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但却又体现着彼此间强烈的互补性。这又进一步决定了法律和制度不仅可以而且应该为道德建设提供支持和保证,并可让道德本身经过法律化和制度化过程,即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中,转化为相关具体的规则与条文,在长期的推行和贯彻中促进公民道德的养成。因为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有效推行总要靠相关的载体和施行方式才能可视化、具体化、可评化与可持续化。客观地说,这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之一,也是值得当下的理论工作者和制度执行者认真对待和反思的课题。

而以公民道德的提升为目标导向,以公民与道德的对话为逻辑思路,那么,通过实施完善的制度与法律手段,对于公民的意义而言,最主要的就是有效培育和构建其在当代的公共理性和公共人格。正如众所周知的,公民个体无论是其道德认知和道德意愿,还是其道德选择和道德行动,都根本性地来自于公民个体自身的道德理性和道德意志,即公民内在的理性和人格才具有道德催生的决定性作用。因此,通过包括制度和法律在内的外在手段的引导和推动,其根本着力点即是如何达至公民道德理性和公共人格的真正养成。之所以这么说,有两个关键的原因。其一,从“公民”与“道德”对话的分析逻辑中可以看出,公民是作为道德主体而与“道德价值体系”之间进行有机互动,并在这种视阈交融性的阐释中逐步揭示出公民道德这一话语体系的多重意蕴,因此,在公民道德践行和提升的维度考量中,就不能只关注外在的规范和引导,而忽视对作为道德主体的公民自身在道德话语中的存在样态以及应当如何存在的问题。其二,如前文所述,“公民”与“道德”的对话并非是在静态的时空中进行的,而是兼具历时性、共时性和变动性的特征,即“公民”与“道德”对彼此的审视都从二者本身所承载的文化背景和意蕴变迁中走来,直至立足于当代的公共领域,从而揭示出为什么要在当今的公民道德建设中去着力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和公共人格。因此,可以说,“公民”与“道德”之间的对话,在其深层逻辑上,正是实践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对话,并且,经由这种对话所达成的实践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公民与道德之间在价值理解和实际践行中的有效融合,从而使得公民道德建设这一系统工程的推进成为可期可求的现实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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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提升全民文明素养活动。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聚焦市民公共文明行为的养成,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经营等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好人”等先进典型引领和评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弘扬身边好人和善行义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深入推进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