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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本质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

篇1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金融监管步步趋紧,中央再三明确:金融要回归本源,要服务实体经济。而在2017年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84号文中,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被列为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文件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这在金融监管趋严的政策大背景下殊为难得。供应链金融在中国不温不火已经发展了十多年,却偏偏在近年来逐渐站上政策风口,这与当前在国内产能过剩、产业亟需转型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逐渐成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破解融资困境、促进产业转型的有力工具不无关系。

二、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本质是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依托发生在某个产业链或者供应链上下游商业交易的真实背景,为链条中的部分甚至全部商业交易参与方提供融资服务,并借助交易中产生的交易信息、物流信息以及资金流转情况,监测并把控融资方信用风险。这种金融服务主要以商业链条中的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为服务对象,围绕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展开。

三、供应链金融特点

(一)核心企业作用

核心企业通常来说在一条供应链中享有最大的话语权,其往往能够掌握整个链条中的信息流、物流以及现金流。核心企业在日常生产中会通过一系列选择标准去主动选择供应商与经销商或下游生产客户,对供应链的组成通常具有决定权。在供应链的环节中,由于核心企业对上下游掌控能力较强,往往会对其上下游有比较多的资金占用。

例如,核心企业向供应商购买原料进行商务条件谈判时,会要求较长的账期,而供应商基于获得大订单的急迫以及??核心企业还款能力的信任,往往会同意对向核心企业的供货款附加一个较长的还款周期,这样就降低了其日常的流动资金的周转率,在生产与采购的生产活动中它就需要动用流动资金进行支撑。此时,供应商对核心企业享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被转让给金融机构从而为企业融得资金,可以是应收账款保理的形式,也可以是应收票据贴现的形式。

又例如,经销商向核心企业进货,核心企业往往会要求经销商预付较大一部分订金,以加速其自身的资金周转。这就要求经销商先行垫付进货订金,如果经销商是中小型企业,其资金实力有限,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也较小,即使支付了进货款也有可能造成整个企业资金链断裂。这时候,金融机构向经销商提供资金时,可以要求核心企业为经销商向其采购的货物提供回购承诺,即倘若经销商无力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时,核心企业将经销商所进货物进行回购。在实际操作中,也有金融机构通过占用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向经销商提供资金。

(二)供应链金融实质:高主体风险与低偿债风险的错配

根据上文所述,金融机构在通过供应链金融产品向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提供融资服务时,其实是基于对核心企业资信状况的判断,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看重的是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有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甚至会占用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而核心企业由于其上下游享受供应链金融服务后,能够进一步延长期账期,提高其资金周转率,变相达到了融资目的,因此往往乐于为金融机构向融资人提供的资金或信用提供信用兜底。这样,偿债风险就从融资人单独承担转移为融资人与核心企业共同承担,金融机构实现了“1+N”的业务拓展,扩大了业务范围。

然而,供应链金融不能仅仅理解为金融机构围绕着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开拓业务并巩固核心企业授信的一种产品。金融机构单单按照“1+N”的模式对核心企业授信去开展业务,将会带来过度授信的集中风险、核心企业行业周期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如果仅仅把供应链金融的本质理解为转移风险,则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主体授信流贷的传统业务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目的是选取企业优质的资产设计融资方案,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这里的优质资产不单单局限于会计意义上的资产(例如对核心企业的债权),也包括融资人在未来大概率能够收取稳定现金流的一种业务(例如融资人与核心企业签署了长期的供销合同)。即使是主体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如果其与核心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则其就很有可能拥有优质资产。因为其对于核心企业的债权或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通常取决于核心企业。换句话说,一个中小企业不太可能是一个实力较强的企业,但是其可能会有一些现金流入较为稳定的优质业务,供应链金融产品就是要为中小企业的优质业务提供资金或信用。因此,金融机构往往会利用核心企业掌握的“三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通过“三流合一”来进行优质业务的识别以及贸易真实性的判断,并实现业务与现金流的监管。

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在中小企业的高主体风险与其低偿债风险的错配。也就是说,金融机构针对拥有高主体风险的中小企业融资人,通过介入其业务流程识别选取出低风险的业务(取决于融资人与核心企业的业务稳定性以及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设计融资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其实在于有效锁定融资企业的优质资产或业务对应的现金流入,从而实现风险隔离,达到现金流特定化的目的,有效降低融资人资金混同风险。

四、供应链金融模式

按照现有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特点,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被分为三类:预付款融资、应收款融资和存货融资。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核心企业往往会配合提供其上下游历史经营数据、物流信息以及财务信息,金融机构以此来进行贷前审批以及贷后管理,并与核心企业配合进行受托支付等资金流转业务。

(一)预付款融资

前文提到,经销商或生产商向核心企业采购原材料或者产成品时,核心企业往往会要求经销商预付较大一部分订金,以加速其自身的资金周转。因此,经销商或生产商往往需要融资以支付预付款。此类供应链金融产品普遍的做法是由金融机构以受托支付的形式向核心企业支付采购款,而后核心企业发货。按照核心企业履行的职责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储管理企业发货,而后仓储管理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指令逐步向融资人发货;另一种模式是核心企业自身承担仓储管理职能,按照金融机构的指令逐步向融资人发货。无论何种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发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金融机构往往会将货物设定质押或抵押担保,作为一种偿债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金融机构在这种业务模式下的核心是控制提货权,一旦融资人出现信用风险,金融机构能够立即控制仓库中待发货的货物,并要求核心企业回购,以降低损失。在预付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的配合至关重要,如果其因生产等原因出现发货不足的情况,核心企业需要就不足部分退还收到的采购款。

预付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其下游以及金融机构能够实现多方共赢。对于经销商或者原材料采购商来说,大批量的采购可以获得更高的价格优惠,同时淡季打款、旺季提货能够锁定价格、规避提价风险。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大量的预收款及有助于增加其流动资金,也有助于其锁定未来销售、提前安排生产、降低产能闲置风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核心企业提供回购承诺实际上解决了货物抵押变现的问题,降低其自身信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此种模式下核心企业介入较深,金融机构能够藉此进一步挖掘核心企业的业务资源。

(二)存货抵质押融资

生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往往拥有大量的存货,经营资金被大幅占用。存货抵质押可以盘活存货所占用的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存货抵质押融资主要包括现货融资和仓单融资两大类。两种业务模式下,融资企业皆将货物交由金融机构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监管。按照接触质押的方式,现货质押又可分为静态抵质押和动态抵质押。静态抵质押通常适合分批进货、分批销售的企业,金融机构收取企业上一批产品的销售回款后会解除下一批产品的抵质押,企业得以将下一批产品进行销售,并将另一批产品进行抵质押,以此企业能?蚴迪只?压存货的滚动抵质押,从而盘活资金。动态抵质押适合库存稳定、货值稳定且产品品类较为单一的企业,此种模式下企业能够以新生产的存货替代拟销售的存货,以解除拟销售存货的抵质押,实现以货易货。

(三)应收款融资

应收款模融资常见于核心企业的上游企业,即核心企业的供应商。前文提到,核心企业向供应商购买原料进行商务条件谈判时,往往会要求赊账,并会要求较长的账期。在该种模式下,供应商通常会以其对核心企业的债权进行融资,通常以保理的形式或者是票据贴现的形式进行融资,按照金融机构是否享有追索权又可以分为附追索权的贴现或保理与不附追索权的贴现或保理。

(四)各模式比较

2012年发生的上海钢贸事件对国内供应链金融行业震动极大,由于存货监管专业化需求较高、难度较大,仓储监管企业承担的风险又往往与预期收益不匹配,国内金融机构对存货质押业务心有余悸。

应收款融资由于金融机构承担市场风险较小,且不需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往往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然而根据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预付款融资模式更为火热,这主要是因为国内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核心企业对销售的关心和支持远高于采购,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又离不开核心企业的支持,因此预付类业务更容易开展。从财务角度来看,预付款融资能够加速核心企业资金回笼,提升经营性现金流质量,因此预付款融资对核心企业的吸引力更大。

篇2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为推动《管理办法》平稳实施,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2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笔者认为,该指导意见的,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进程,更有助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

(一)《管理办法》对资本质量要求更高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银行业资本实力、资本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一些商业银行已经跻身全球大银行之列。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资本净额已达9.2万亿元,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资本质量处于国际良好水平。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更有裨益。因为,要推出符合新监管要求的资本工具,就需要根据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情况、结合资本监管要求以及资本工具创新的难易程度逐步推出。所谓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就是银行业监管资本要求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和资产组合行为,通过信贷活动对经济产生波动性影响。在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信用违约将会显著增加,以风险衡量的资产质量下降,应相应增加计提监管资本,银行信贷行为就变得谨慎,进而形成信贷紧缩;而信贷紧缩将会对经济起到抑制作用。相反,在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相对乐观,信贷资产质量也会得到明显改善,应相应减少计提监管资本,而信贷的进一步扩张对经济将会起到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已现企稳迹象,政策进一步倾向于维护实体经济,以基建为代表的投资也显著上升,社会融资总量保持稳定增长。这就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平稳实施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同样,根据最新资本监管要求,监管资本的分类将资本充足率调整为三个指标: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则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大类。那么,对照资本工具与监管资本对应关系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尚无与其他一级资本要求对应的资本工具。如果无此类工具的创新,按照权威专家的测算,则相当于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提高到了8.5%,比现行要求提高了1.5个百分点。而且,单一的资本补充工具不利于消化和缓解外部冲击。同时,还存在着资本来源单一、过于依靠股本融资等问题,这将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压力。因此,需要通过创新,创造更多的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拓宽资本来源。

(二)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倚重资本工具创新

实际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过程,也是学习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经验的过程。2010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出台《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根据该协议,国际上有关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各自的资本监管要求。比如,到目前为止,至少已有荷兰、西班牙、巴西等国家的商业银行推出了带有转股或者减记条款的一级资本债券。同时,一些银行按照这一协议的规定,已探索发行的符合新监管标准的资本工具,主要包括优先股、或有可转换资本工具以及可减记次级债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对该协议的推动和落实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比如塞浦路斯银行于2011年4月发行了13亿欧元的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转股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期限为永久且5年内不可赎回;荷兰合作银行于2011年11月发行20亿美元永续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减记的一级资本工具,赎回权在2017年6月29日后可行使;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2012年3月发行10亿澳元优先股,期限永续,但受强制和可选转股、赎回和转让条款限制,被称为“过渡式”优先股,或符合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界定的类一级资本优先股,可以作为“过渡式”资本工具的安排。那么,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实践,为我国银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一定会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新型债务类和权益类资本工具,并积极探索通过不同市场发行各类新型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可借鉴境内外金融市场上资本工具发行的最新实践,结合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补充需求,制定新型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资本工具的类型、发行规模、发行市场投资者群体、定价机制以及相关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同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之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时代的悄然开启,要求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内源性资本增长能力,还要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适应未来的发展。由于吸收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功能,以及新发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带有强制转股或者减记条款,鉴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存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所以,必须加强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保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二、银行业碳金融发展之路拓宽

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不振,国内碳市场试点势必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的推出,特别是《“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过,将拓宽中国碳金融发展之路。

2012年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为2013年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循环经济发展无疑催生碳金融需求,因此也为中国碳金融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同时,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低迷,正好为扩大国内碳需求,进而大力发展国内碳金融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以上海试点启动为“标志性步伐”的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也已经为全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天津、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湖北、深圳鼓励试点省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胆尝试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的碳排放权的交易体制,也在为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碳排放交易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创新性市场化手段,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发展碳市场和相关的碳金融产业。特别是碳金融产业,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虽有所动作,比如在“绿色信贷”等方面有所进展,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为此,下一步在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巨大。

目前,中国几乎已经占据了全球CDM已注册项目和已签发减排量的半壁江山,可再生能源行业在中国乃至全球的碳市场版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3年开始,经过未来几年的努力奋斗,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并积累起经验,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碳金融制度,就可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金融市场体系中拥有相应的“话语权”,甚至力争占领全球碳金融的制高点。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大有作为

2012年12月19日,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经过3到5年的发展,实现进一步完善流通环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主要目标。笔者认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可大有作为。

(一)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资模式。近年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在探索和开展此项创新业务,核心是商业银行向核心企业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活融资服务。一般来说,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再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而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从中寻找出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将信贷资金及时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借助银行信用支持,也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所以,若将供应链金融运行机理应用于农产品供应链生产和营销之中,相信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行机理

首先,构建农产品供应链。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把分散生产的农民与大市场联系起来,使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以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以“订单农业”形式帮助专业合作社与相邻城市批发市场、果蔬等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本地大型企业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扩大本地农产品供应量,进一步推进“农超对接”,扩大本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量,减少中间环节,并降低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毛利率,以稳定价格。

其次,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鉴于农产品供销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所处的核心企业地位,再加上其指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以及信息平台作为供应链支持系统,能上与各农户及时交流信息,下与分销商和卖场以及消费者交换信息和有效沟通,进而能快速反映上下游企业的需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供销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由商业银行统一授信于供销公司给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并有选择地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兑仓”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以及预付账款融资等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农产品供应链所有环节的融资难,并且通过对“物资流、融资流以及信息流”的控制,确保农产品产销平衡,渠道畅通。

(三)搞活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是尽快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新的一年,积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体系,探索并制定出一系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机制及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政策。重点培育一批创新示范企业,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

二是加大对供应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意味着在供应链上环环相扣的每一个企业与流程需要紧密合作、互相依赖,更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参与到整个农产品生产、物流、交易、资金流转与运作的过程中去。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与管理团队,应深入企业内部,发掘潜在需求,为构建农产品生产、冷藏、保鲜链提供金融支持。

篇3

一、线上供应链金融概念研究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兴起,电子商务必将成为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Cronin( 1997)[1]。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实践和研究正处于由“供应链金融”向“线上供应链金融”的转型整合期,而且实践方面超前于理论的研究。李明锐(2007)总结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并指出第三方平台背景下的供应链融资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渠道。Freedman(2008)[2]认为电商小额信贷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而言具有积极的作用,因为电商信贷的网络化服务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融资成本。李安朋(2011)指出网络融资是以网络信用作为贷款的依据,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突破传统的束缚,具有零担保物、利息低、贷款额度宽松、贷款速度快等特点。王敏(2012)[3]给出网络融资的概念:是指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基础上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活动。贷款人通过网上填写企业信息资料,向第三方平台或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金融机构审核批准后发放贷款,是一种数字化的新型融资方式。苏晓雯(2012)[4]认为线上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银行服务平台与供应链协同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仓储管理平台无缝衔接,将供应链企业之间交易所引发的商流、资金流、物流展现在多方共用的网络平台上,实现供应链服务和管理的整体电子化,据此为企业提供无纸化、标准化、便捷高效、低运营成本的金融服务。这种概念的提出还是基于传统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还没有达到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更高层次。随着电商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或者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变得更加广泛与复杂。其中代表性的概念是黄丹(2012)[5]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即:金融业与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实体产业之间,通过信息化协同合作的供应链金融的新趋势和高级阶段,包含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支付、交易融资和物流管理等多个环节,是一种复杂性金融创新产品。这个概念其后得到诸多学者的引用。另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也有学者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概念进行了辨析。郭菊娥,史金召,王智鑫(2014)[6]指出线上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运用理论研究和对比研究等方法,给出了传统线下供应链金融向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演进路径,并从多个特征角度进行了对比分析。

二、业务模式分类

线上供应链金融是一种线上融资模式的统称,其中包含诸多的细分模式。张强(2007)最早提出将仓单质押和电子商务相结合,提出融合仓单质押的电子商务中介型 B2B 运营模式,并对该模式的形成动因、比较优势和参与各方的收益做了初步探讨。李卫娇,马汉武(2011)通过结合企业实践和供应链金融相关的研究,提出了基于B2B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并详细介绍了两种具体的应用模式:电子仓单融资模式和电子订单融资模式。并指出基于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提升融资业务利益相关者的综合经济效益,以及降低融资风险。李更(2014)提出了B2C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四种细分模式:电子订单融资、电子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融资和委托贷款。沈亚青(2014)将供应链融资在B2C领域细分为:网络订单融资、网络仓单融资、电商担保融资。本质上来说,线上供应链金融是由传统线下供应链金融演化而来的。郭菊娥,史金召,王智鑫(2014)给出了线下供应链金融向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演进路径即:传统的应收/预付账款融资演进为卖方/买方电子订单融资;传统的仓单/存货质押融资演进为电子仓单融资。并对电子订单融资模式和电子仓单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在对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分类研究来看,主要有以下五种。吴晓光(2011)根据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在融资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将网络融资分为:以“阿里贷款”为代表的信息平台模式,以“一达通”为代表的直接授信模式和以“金银岛网交所”为代表的仓单杠杆模式。王敏(2012)[3]指出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融资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借助自己的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主体仍然是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的“网贷通”“易融通”“数银在线”等;另一种是第三方平台与银行合作,利用网商的线上信用行为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的融资服务,如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提供的“网络联保贷款”等。云蕾(2013)根据电商在供应链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同,提出基于纯交易平台和非纯交易平台两种类型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顾敏(2015)根据电商企业是否参与供应链日常活动,将“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分为平台型电商供应链金融和自营型电商供应链金融。前者主要以阿里巴巴、敦煌网、金银岛为代表;后者以京东、苏宁云商为代表。两者又可以根据资金来源进一步细分为基于自有资金和与商业银行合作两类。史金召,郭菊娥(2015)根据参与主体、资金来源、目标客户等将线上供应链金融划分为供应链金融web2.0、电商供应链金融、基于电商平台的银行供应链金融三类。其中电商供应链金融细化分类为基于B2B/B2C/C2C的电商供应链金融三种。基于电商平台的银行供应链金融细化分类为基于自营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银行供应链金融两种。并给出了每种细分模式的一般性操作流程,并与国内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对接。其实每一种分类在本质上是相似的,可以总结为:首先根据是否与电商平台结合,可以区分为传统线下供应链金融线上化还是基于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其次基于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根据自营还是合作形式,可以区分为电商自营、电商企业和商业银行合作、商业银行自建商务平台三种形式。

三、风险管理

由于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特性,例如线上企业地域分散度高,基于网络操作等,使得相较于传统的线下供应链金融,其在风险方面有诸多变化。靳彦民(2010)指出电商金融平台推出的融资贷款业务面临着来自法律、政策、监管等多重因素的挑战和威胁。吴晓光(2011)指出由于互联网高度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商业银行网络融资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并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提出了三种控制风险的方法。郭菊娥,史金召,王智鑫(2014)[6]通过分析电子订单融资模式和电子仓单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提取操作环节中银行面临的风险要素,发现针对网商的特性和线上化的特点,银行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风险整体有所增加。然后从严格准入条件、明晰权责界定、提高操作水平、加强监控预警、完善补偿机制五个角度对银行的风险管控提出了建议。刘炎隽(2015)指出基于B2B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存在信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

在实证研究方面,王鑫(2014)在梳理和归纳以往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再针对线上供应链金融,并通过专家调研法,最终构建出含有24个风险因子的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刘宏,吴屏,朱一鸣(2015)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整理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影响因素体系框架,并且运用解释结构模型,总结出了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22大系统要素及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为商业银行进行风险控制提供了理论依据。黄丹(2012)[5]指出对于线上供应链金融而言,信用风险在逐渐向操作风险转化。然后从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的四个交易阶段对操作风险进行风险识别,建立了操作风险关键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风险实时评估模型,并从风险监测、风险防范以及风险损失控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内部控制方案。

篇4

当前,供应链金融在国内发展的如火如荼,各级政府的支持政策持续加码,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参与者都在关注供应链金融。公司在这个领域已经布局探索了多年,并于2019年制定并开始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方案。金融科技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条件,公司的发展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开发供应链金融管理平台。结合近期本人在营销“商票宝”过程中的体会,我想谈一谈对当前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加快金融科技建设。我们做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依托核心企业来服务核心企业产业链上的客户,解决产业链上企业的融资需求,共同推动产业链上企业的发展共赢。要做好、做大供应链金融,我们必须要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动态把握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建立与实体企业之间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要想搭建这样稳定紧密的关系,我们必须依靠金融科技。然而,技术上的突破需要长时间的布局搭建,非一朝一夕,更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且无法在短时间收获成效。因此,建议公司通过股权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方式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平台的搭建,抢抓业务发展机遇。

二、搭建开放的平台。供应链金融要围绕核心企业产业链建立一种金融生态,这个生态里面有核心企业、产业链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这个生态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生态越繁荣,对我们越有利。因此,我们的平台不应仅限于内部业务操作使用,而应该是对外开放的。当前,公司面临着客户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冲击等危机,公司急需要通过自建平台来融入互联网发展的大潮,公司搭建的平台不仅仅是服务于供应链金融,也服务于公司全局,意义重大、刻不容缓。搭建开放的平台,一是可以扩大线上获客渠道,提高公司知名度,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二是可以充分深挖存量客户资源,增加客户粘性;三是可以和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合作,掌握同行发展状况,提高战略研判能力;四是可以更好发挥公司金融牌照优势,提升客户质量,实现协同发展。

三、平台业务方向探究。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可以探索开展以下三类业务。

(一)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服务。该类业务是市场最广阔,最有发展潜力的业务,公司应当重点推进。该业务是将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结合,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可追溯、多方共识等特点,把企业贸易过程中的赊销行为产生的应收账款,转换为一种可拆分、可流转、可持有到期、可融资的数字债权凭证,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及管理的服务。目前,国内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知名平台有中企云链“云信”、众安科技“众企安链”、联易融科技等。北京金控集团依托旗下“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小微金服平台),联合海淀区政府、微芯研究院等单位,于2020年2月7日正式上线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可以从两个方向拓展该业务:一是围绕公航旅集团上下游客户、公司战略客户开展业务,将原有的业务迁移到平台上,进而达到批量化操作;二是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对接,推动建立政府确权中心,构建政企合作共赢的关系,进一步稳固公司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体系基础。

(二)互联网票据融资。票据作为一种具备包括无因性、要式性、返还性等特殊性质的有价证券,其本身自带融资功能,并且具有适合于进行结构化、相对安全的特点,成为了目前广受追捧的热点资产。国家持续大力支持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我国2020年票据业务量达148万亿元,较上年增逾12%。票据市场前景广阔,各路资本纷纷加快布局,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有京东科技“京票秒贴”、同城票据网、微票宝等平台。开展互联网票据融资业务,一方面要依靠有吸引力的产品,另一方面要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去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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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结构化贸易融资 商业银行授信

一、供应链金融与结构贸易融资:从内涵看结合的必要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1,结构贸易融资同样如此。目前关于“结构贸易融资”的内涵说法很多,其中一种:结构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商品生产者以其已经持拥有或者未来将要持有的商品权利作为担保,以抵押或者质押的方式发放的短期融资”2,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和仓单融资等业务形式;供应链金融内涵的表述更加角度各异、五花八门,自从20世纪90年代末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相关产品以来,近年来各家银行争相推出该领域的一些业务品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供应链金融之所以能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也大多是基于应收账款保理、存货融资等具体的业务形态;供应链金融在融资授信时非常关注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资金支持;结构贸易融资在审核授信时也十分重视供应链上下游的耦合强度及信用水平。二者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很高的相似性,以至一些银行从业人员也对其中的差别莫衷一是。

笔者在研究相关文献后认为:供应链金融着眼点在产业链,它以适合的节点企业为切入点,以提高整条产业链营运能力和降低融资成本为目标,最终使整个产业链受益;而结构贸易融资则是从融资技术上对贸易融资加以定义,将其在理念和技术上和传统贸易融资区分开来。于是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融资的服务对象,是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而结构性贸易融资代表的则是新型的结构性融资技术。也就是说,结构性贸易融资可以服务于单一受信主体,也可以服务于整个供应链;同样,供应链金融在技术形态上可以是结构性的,也可以是非结构性的。

但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有效的供应链金融一定是供应链与结构融资的结合,也就是说,供应链金融离不开结构的设计,必然选择在融资链条中嵌入适当的结构化解决方案。这是为什么呢?首先,结构融资使得供应链金融从本质上区别于传统授信;其次,结构融资能够提供“一户一策”“量体裁衣”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最后,结构融资能够使供应链融资同时满足多种授信理念的融合。

二、结构融资:使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授信

结构化的方案是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银行授信的重要标志。传统贸易融资(银行授信)关注的是企业(受信主体)评级,信用状况良好的大企业更容易锦上添花地获得银行融资;而结构融资则弱化受信主体承债能力,将债项从整体中剥离出来进行独立评估,因而更加重视合约自身履约能力。

图2.中显示的则是结构化的供应链融资安排。银行C在考察了整条供应链后,认为整个产业链的整合强度及参与企业的合作粘度适合构造供应链融资。以原材料供应商B公司为例:在供应链中,该公司一方面要对生产商A预付货款(采购),另一方面又有来自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压力(销售),资金流时常处于紧张状态。但C银行考虑到它与核心企业有长期供货协议,合作关系非常稳定,因此为其提供基于流动资产的结构融资,即提供应收账款合同质押短期融资服务,帮助B顺利实现流动性的周转。与此同时,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方的融资需求也会基于它们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而得到满足。

这种结构化的安排对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来说意味着“双赢”:对银行而言,结构融资实现了高收益与低风险的完美结合——个性化的资金解决方案为银行创造了更大的议价空间,同时供应链金融所独有的物流与资金流的全程紧密控制也使得银行对风险的把控更为有效;对企业来说,债项评级的剥离使得企业融资瓶颈能够有效突破,基于债项现金流,与核心企业有密切合作的中小企业可以凭借其交易项凭证作为质押3来获得银行融资。

三、结构融资:让供应链金融做到“一户一策”、“量体裁衣”

前文提到,结构融资的一大特性就是弱化主体评级而强调债项评级,往往将债项从整体中剥离出来进行独立评估。这种特性使得结构融资的种类得以极大丰富——不同业务交易结构、合约风险点、交易金额、对手方的不同,都会使融资方案呈现很大的差别,“一户一策”、“量体裁衣”真正成为可能。以交易结构风险点的差异为例,银行在构造融资方案时,就可以在识别风险结构的基础上配适对应的风险缓释结构(如物流和资金流的监管与控制),并在债项现金流自偿性的基础上获得还款保障。

近年来,单一的结构化融资产品发展很快,如未来货权动产融资、仓单融资、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这些产品本身就包含了物流控制与回款锁定的安排,它们基于交易对手方信用或未来货权构造还款基础,弥补了主体信用不足。这使得银行在为供应链融资设计解决方案时“有米下锅”,能够依托成熟的基础产品进行改造。但是“有米下锅”并不意味着“随意组合”,如果要做到“量体裁衣”,还是要针对客户需求对产品的进行准确的组合和构造。在上一节中,我们从银行C的角度为企业B构造了一个简单的应收账款保理产品。但是如果B公司希望在与A公司的采购环节进行融资,且在货物销售收到C公司回款之后偿还融资,单纯的应收账款保理就很难满足其需求。在这种情况下,C银行需要将存货、预付及应收账款的结构产品组合运用。其中的技术性和复杂性无疑凸显了产品的个性化,也使得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获得了更大的议价空间。

四、结构融资:结构安排与授信理念

常见的结构贸易融资安排有两种主要形式:基于货物控制的结构融资和基于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的结构融资4。货物控制型的结构融资在供应链融资实务中主要表现为:银行控制企业融资项下的货权、抵押物等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同时提供企业交易项下的授信额度(如未来货权动产融资、存货及仓单融资等);基于交易对手的结构融资在实务中表现为:银行通过受信企业交易对手方的信用作为还款保障,锁定融资风险(如应收账款保理等)。在供应链融资的实践中,这两种形式的结构安排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互相配合,互为补充。

形式多样性的背后必然伴随着授信理念的多元化。前文提到,结构融资本质上是弱化主体评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基于财务报表的分析不重要,如果企业债务负担过于沉重,对银行来说必然意味着未来违约风险的放大,对任何一种贷款的回收都是不利的。授信理念的多元化,一方面意味中银行需要按照债项评级的思路积极地评估交易对手及质押货权等的风险,加强对企业物流资金流的监管和控制;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银行不能完全抛弃传统的信贷审核技术,需要全面基于公司和行业基本面的信息进行信贷风险考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信贷方案。

五、结构融资应用于供应链金融的案例

甲公司是浙江某民营玩具生产企业,它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是国内某知名纺织企业乙公司(提供满足出口要求的特级棉纱、棉芯)。甲公司完成生产后,将玩具出口到位于美国的A公司(图3.)。在这条仅由三家企业组成的简单供应链上,甲公司实力最弱,对A公司的出口业务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且其财务报表不满足银行授信要求;但乙公司和美国的A公司主体资质较好,处于强势地位。甲公司在向乙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时需全额支付预付款;而对A公司的销售回款也有90天的账期。甲公司与乙公司和美国的A公司有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签有5年的购销合同,之前的合作历史记录良好,如何基于结构化的方案解决甲公司的预付账款融资问题?

首先,银行在对甲公司提供融资时会对指定款项用途:专款专项用于预付采购货款;为改善甲公司在供应链中的弱势地位,要求乙公司提供预付款保函,从而保证乙公司的供货质量5;对乙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及甲公司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动态跟踪;A公司销售回款打到融资行指定账户,完成回款锁定。

{1}本文作者系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研究人员,感谢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刘红忠教授、牛晓健副教授、许友传博士和平安银行梁超杰、章登锋的中肯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1.http:///view/1318032.htm。

2.MBA Lib http:///wiki/Structured_Trade_Fina nce, 所谓“贸易”是广义的概念,并不一定是指进出口贸易,因而我们下文中也简称“结构融资”。

3.在银行结构融资实务中,常见的抵押品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常见的质押品包括应收账款等。

4.《透视结构贸易融资》,刘屹东,中国外汇,2010.4.

5.基于预付款保函,如果乙企业提供的特级棉纱、棉芯没有达到甲企业出口质量标准,甲企业可以申请退还预付账款。

参考文献

[1]刘苗苗.供应链金融理论和融资模式的发展演进研究[J].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2(2):105-105.

[2]陈支农.供应链金融面临创新问题[J].改革与开放,2012,1:008.

[3]王梅霞.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经济,2011,4:056.4.

[4]齐芳.结构贸易融资:名为融资实为控制贸易风险[J].国际融资,2007,1:017.

[5]光国友.结构性贸易融资与大宗商品贸易[J].中国有色金属,2011(16):68-69.

[6]经皓.浅析结构性贸易融资在中国的发展[J].中国集体经济,2010(13).

[7]石柏宏.商品交易的结构贸易融资[J].中国外汇,2009(16):32-33.

[8]刘屹东.透视结构性贸易融资[J].中国外汇,2010(00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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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汽配售后市场 待解决问题 未来趋势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及其发展概况

供应链金融本质上属于自偿性的贸易融资,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它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切入点和中心,通过与核心企业的合作,为其供应链上合格的上下游提供针对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和解决方案。最早在国内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深发展认为,供应链金融业务,首先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理念和技术瓶颈提供了解决方案,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不再可望而不可及;其次它提供了一个切入和稳定高端客户的新渠道,同样重要的是,供应链金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突出,借助“团购”式的开发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收益—成本比得以改善,并表现出明显的规模经济。因此,供应链金融对于银行、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三方而言是多方共赢的业务。实际运行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结论。截至2010年底,深发展已经发展供应链金融客户数7600户,授信规模1755亿元,授信占比32.46%,而其不良率只有0.32%。而各大银行在深发展之后都相继推出了类似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如中行于2007年推出的“融易达”,浦发银行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招商银行“电子供应链金融”,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等。

二、供应链金融在汽配行业的运用概况

汽配行业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井喷而迅速,对我国的经济贡献和社会意义突出。一辆整车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平均高达1.5万个,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采购带动了对150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在售后市场,全国有700多个汽配、汽车用品市场,一般汽配市场拥有500多商户,从事汽配、汽车用品市场服务,大约近100万人左右。2007年我国共有汽车零部件企业200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7580家。由此可见,汽配行业容量巨大,在这个市场中存在着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支持着对出口、国内整车配套和国内售后市场的供应和分销。在整车配套市场,业务发展较为成熟,主要集中在几大整车厂,目前如大众、通用、宝马、丰田等主要整车厂都已经和银行合作对其供应链上下游开展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于出口市场,由于国外供应链金融业务已经发展多年,因此,贸易融资也较为发达,各银行都有相应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而售后市场,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几乎是一片空白。

三、供应链金融在汽配售后运用的主要问题

随着汽配售后市场规模日益增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日益紧迫,供应链金融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创新的融资途径。但如何在这个潜在而复杂的市场开展风险可控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除了对供应链金融在现有业务中普遍遇到的问题进行剖析,针对该市场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分析其存在的独特问题,对于供应链金融在汽配售后市场可持续的展开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对于已经在运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国内许多学者已分别在风险控制机制尤其是操作风险防范、信用体系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抵押登记制度的规范化、信息的对称性、人员和流程的专业和完善化等方面指出了问题所在及相应的解决对策。毋庸置疑,供应链金融在汽配售后市场的运用一样存在上述问题,但除此以外,供应链金融在该领域的普及还需要特别克服以下几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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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

[DOI]10.13939/ki.zgsc.2015.25.103

1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1.1 信用风险

通常来说银行的信用风险,具体是指向银行贷款的个人或者实行交易的人由于某些原因造成的违约进一步对银行造成的损失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中信用风险排在首位。从另外的角度分析,供应链融资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用于加强管理信用风险的技术。在传统授信中银行实施的担保业务包括抵押授信、信用授信以及保证担保授信三种。而要求存在第三方的是保证担保授信,而信用担保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规模和大量资金。一般来说,中小企业是无法轻易得到这两种形式的授信,但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具体面向中小企业,所以银行必须分析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

很多中小企业都具备下列特点:第一,无法充分披露信息,这样就增加了评估企业贷款信用的难度。第二,没有根据比例对授信成本收益进行分配。第三,中小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来说拥有更高的非系统风险系数,很多中小企业缺少完善的结构,决策带有随意性,非常依赖个别客户,造成他们出现了很大的波动性。

1.2 操作风险

由于企业内部缺少完善的政策、人为失误或者内部失控等原因而导致银行出现损失问题,这些损失包括与风险相关的全部支出费用。在对授信调查的过程中,具体操作风险就是人员因素,在供应链融资中企业的交易信息是关键根据,控制风险中的目标便是交易过程中的物流和现金流。所以,调查授信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这样才可以有效避免疏漏和误判。 在设计操作模式时,最关键的是对设计流程积极完善,避免操作风险的出现,同时供应链融资必须对授信支持资产严格控制。

在审批融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对操作风险有效提防,具体包括人员形成的风险、系统风险和流程风险。

在供应链融资中,对物流和资金流有效控制的中心是授信后管理和出账管理,尤其是预付业务和存货业务,频繁进行操作也是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不同的融资产品中,操作风险会通过各种形式积极表现,银行一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整体分析。比如,在应收账款融资中,应收账款质押要求三方比例配合,这样就形成了复杂的业务流程,对应的也会增加操作风险。

1.3 市场风险

所谓市场风险,本质上是由于利率、股票、汇率等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出现的改变,进一步对银行造成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的收款风险具体是由市场风险与生产风险导致的。而供应链金融将控制货物权作为基础,这样就极易造成市场风险。因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以控制货物权作为担保,所以货物的市场价值极容易对市场风险造成影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标准仓单抵押的东西通常是农产品,而季节、国内外需求和国际市场将会使这些农产品出现价格波动。所以,企业频繁变化的价格,进一步对授信额度与质押率造成了影响。

2 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

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的重点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判标准以及明确指标权重并且实行一致性检验。

2.1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判标准

通过识别供应链金融风险,可以科学建立融资风险评估体系,例如存货质押融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其中系统风险包括宏观和行业系统风险以及供应链系统风险,而非系统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变现担保物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在评估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过程中,一线的评估人员应当联系现场调查、历史资料数据,并且尽可能利用一些定量的分析工作实施综合评估。在评估过程中,一些能够采用定量公式进行衡量的指标,则尽可能进行定量评估。通过数据计算这些定量指标之后,就能够设置合理的规则明确不同评分相应的范围。之后在具体评分上映射指标的定量数值。而无法定量的则利用打分方法。在这我们可以利用7级评分方法,就是每一个需要衡量评估的指标,最终按照其风险情况划分为7个等级:风险很大1分、大2分、较大3分、一般4分、较小5分、小6分、很小7分。之后,可以联系事前确定的每一指标的权重加强平均分值,获得具体业务最后的评分结果,这一结构可以在标准的评级上映射。

由于供应链金融体现出的过程性与典型动态性,评估融资分值也必须是动态的。这就需要监管方与评估人在贷款期间,联系业务的变化动态对评估分值积极调整,以便准确对风险进行警示。

2.2 明确评估指标权重并且实行一致性检验

确定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权重可以采取德尔裴法实行专家打分,也就是邀请专家分别估计出各个因素的权重,之后平均求出不同专家的估计并且得到各个指标的最终权重。具体步骤见下:

第一,建立判断矩阵。在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设计上一层指标A是准则,支配的下一层指标是B1,B2,…,Bn,各个元素对于准则A相对重要性即权重斡能够利用标准法赋值。针对准则A,比较n个元素之间相对重要性获得一个两两对比的判断矩阵:

C=(bij)mun

第二,计算相对权重。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元素B1,B2,…,Bn,针对准则A的相对权重w1,w2,…,wn,可以得到向量形式W=(B1,B2,…,Bn)T。对于设计权重,通常利用几何平均法,先按列相乘A元素得到新向量,之后把其每个分量开n次方,再把得到的向量归一化之后就能够得到向量公式:

i=l,2,…,n。也可以利用和法,特征根法等。

第三,一致性检验。要想判断上述矩阵与权重是否科学,需要实施一致性检验。具体过程:相乘判断矩阵与权重系数获得矩阵CW;再求出矩阵最大特征根;之后带人公式 获得一致性检验指标 ;按照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查出R.I数值;最后采用公式C.R=C.I/R.L获得一致性比例C.R的数值。当C.R

3 案例分析

在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设定供应链系统风险指标是标准A,因此可以支配的下一层指标供应链竞争风险指标、供应链协调风险指标以及供应链控制风险指标分别是B1,B2,…,Bn。通过查表获得随机一致性平均指标是0.58,所以得到CR=CI/RI=0.0007小于0.01,可知判断矩阵形成了满意的一致性,获得相对于供应链系统风险指标的权重来说三个指标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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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我国商事立法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不适应性、滞后性和缺乏性,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特性等,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面临着本身合法性风险、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和互联网平台本身潜在的风险等违法性风险。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整合、解释与修改,使之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应当通过立法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以合法资质。此外,也应当区分情况准确适用商法加重责任理念,准确定位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妥善履行相关注意义务。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违法性风险;规制;供应链

一、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是指在进行合法经营行为前提下所面临的来源于法律方面的风险,这是由于互联网主体参与金融活动所带来的先天性风险。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的缺乏或滞后导致的高度不确定性、作为金融活动参与者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以及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市场准入资格不齐全等,由此引起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方面的合法性质疑以及可能在事实上触犯相关刑事法律[1-3]。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法律资质风险

2、违反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各行业供应链环节大量存在没有取得或完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存在超出业务范围经营的违法性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存在较高程度的大量触犯刑事法律边界的违法性风险。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的规制

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违法性风险根源在于当前我国配套法律规范的缺乏、滞后与阻碍。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的缺乏。我国存在部分金融监管法律,近年来也不断酝酿各种规范文件,但是针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说还是十分缺乏,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具有滞后的风险[6]。二是我国传统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具有多样性、综合性、差异性和跨界性等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趋势[7]。三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监管规则难以适应更新换代迅速、具有技术和平台特殊风险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四是我国当下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导致的不稳定性和不明确性使得供应链金融缺乏安全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阻碍性风险。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制:

1、在兼顾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合法资质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经营确定化,消除违反既定法律的风险隐患

首先,应当使整个供应链取得完整的合法经营证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前提和有效避免违法性风险的最有效保障。其次,破除消费者的公众化和不确定性。作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也应当一方面建立会员邀请机制和会员管理机制,尽量是服务对象特定化,避免由于对象不特定而引发的违法性风险;在会员邀请机制构建过程中,通过会员注册、会员筛选和会员确定邀请等一系列程序使消费者确定化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关于人数的规定和限制条件,符合其基本规定。另一方面,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通常为银行),尽量使资金分散化,避免因资金集中引发的违法性风险[13]。

二、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及其规制

(1)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

众所周知,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流程具有快速、隐蔽和高效的特征,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在短时间内以克服相对较小的阻力完成大额融资,这样就为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诱饵与温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本身尚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尚存较大缺陷;金融主体的资格和经营范围均不明确,整个行业也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和约束。虽然第三方支付、股权制众筹等个别业务种类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模糊认可,并分别明确由央行支付司监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和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格局,但仍存在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衍生的各种金融业务,远没有形成完备、有效的监管准则和监管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来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而这实际上也属于互联网金融所衍生的违法性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资金快速流动的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具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点,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资金据为自有或非法侵占;三是利用互联网漏洞进行诈骗财物或通过盗取密码等方式盗窃资产、侵犯商业秘密活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风险除了来自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者可能实施的行为之外,还来自于互联网金融活动普通参与者可能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活动的规制

1、明确准入标准,加强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其根源在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无准入标准、无有效监管。因此,其首要规制措施还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整合梳理以及相应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配套出台。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进行整合,同时按照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泛渠道业务和其他类的分类标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科学的监管规则,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准入环节得到净化,在事前监管上减少甚至杜绝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此外,也应当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得到有效、科学的监管,在事中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进行阻止,在事后对该类活动进行惩罚和追责,从而形成一张严密、有效地阻断非法活动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网。

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参与金融活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为非法活动的工具就在于其流程具有快速、高效、隐蔽的特征。因此,我国应当依据已经确立的法律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信息披露的充分和有效,从而发挥执法上的事前和事中阻断效应。在保障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健康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样注重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适当采用商法加重理念在该领域的司法裁判中的运用①。对此,我国学界并没有引起重视,学者往往将合法经营下的不合法风险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一起讨论,仅仅认为我国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则、明确监管而忽视了执法和司法的运用[14]。我们认为这是一大失误,首先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违法性风险;其次,由于其主观上的认识不同,法律规制的配套措施也应当建立在对不同的权利保护之上。因此,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规制其法律态度应当是否定性评价。

3、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应当尽到妥善注意义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作为重要参与者,互联网金融平台方应当谨慎选择金融销售者,尽到注意义务;在自身信息披露完善的情况下,督促和建立金融销售者的征信情况和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应当按照具体类别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15]。

三、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1、基于不作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2、基于法律关系定位不准确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第三方机构往往通过与用户间的互联网金融协议约定,普遍将自己的服务限定在提供资金支付渠道范围内,也就是只按照用户的意愿进行提供资金划转和信息保障相关的服务,而与理财业务购销本身无关①。事实上,这种协议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这种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②,且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责任的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此类条款轻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重则无效③。因此,在本质上这类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着被否定的命运。二是事实上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还存在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消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等情况,因此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以此类协议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是违约的违法性风险。以支付宝公司为例,其实质上是在没有获得相应销售牌照的前提下,将基金销售嵌入余额宝,事实上消费者的一切活动也直接而且仅仅与支付宝公司发生关联。因此,在法律事实上,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面临着责任承担风险。

3、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产生的责任承担

在商事司法实践中,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相比,各国(地区)一般都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设定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这也就是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之所以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苛以相对严格的责任理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商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事认知能力,从而理应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二是商行为具有较强的营利性,基于公平原则,也应当苛以较强严格责任[16]。对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优势一方,自然在整个金融活动中应当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上文中提到的诸如资质审查、信息披露,以及可能构成的表见、广告宣传等角色,甚至是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角色适用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

关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问题,供应链自身应当扮演主角。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妥善尽到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破除不作为产生的违法性风险

首先,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要妥善承担其注意义务,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者的资质和信用,切实做好金融活动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的详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资质不全带来的威胁和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可以通过自己掌握大数据的优势,利用自有平台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利用互联网金融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行动。其次,做好内部员工培训和审查工作,维护互联网金融网络环境安全,在技术漏洞和人员管理环节尽到符合其角色要求的注意义务。最后,应当注意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妥善解决其提出的质疑和解决其安全顾虑与隐患。

2、应当对第三方机构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方面,我国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范中明确供应链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边界;另一方面,供应链自身也应当在消费服务合同中明确并准确界定自己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对于其法律地位,应当根据第三方机构公示的服务协议,综合考虑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资质、商业模式、盈利方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合理、准确拟定并建立供应链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多方法律关系混淆不清

首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同时提供给消费者中介合同与互联网金融消费合同两份合同,避免合同不全导致的合同关系混淆。其次,合同应当具有可选择性的复合选择模式,不能只是同意或不同意协议的单一选择模式,同时不得在条款中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最后,供应链应当对于电子化的格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责任划分条款,以醒目化或直接与消费者在线聊天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并保存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

此外,我国法律应当在互联网金融活动别审慎地适用商事加重责任理念。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并没有形成实力稳固、市场完善的金融环境,在此情况下我国应当兼顾金融创新与安全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尽到妥善注意义务之时,应当对法律所保护的各种利益进行准确衡量,除非发生重大偏向,不宜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赋予其过高义务。

参考文献:

[3]陶震.关于互联网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6):74-76.

[5]李真.互联网金融体系:本质、风险与法律监管进路[J].经济与管理,2014(5):54.

[6]汪振江,张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14-115.

[7]叶旺春.互联网金融与现行监管规制[J].科技与法律,2014(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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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由旺财谷与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联合主办的“2015互联网金融与供应链管理行业峰会”在北京举行。作为今年科博会系列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上“互联网+”备受热捧,峰会受到金融、实业、科研等众多行业专家和从业者高度关注。

核心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有的平台企业基于核心企业开展业务,有的平台则将目标群体定位于中小企业。以核心企业为主的供应链金融具有需求低、收益低、安全性高的热点,但同时也面临着与银行、传统金融机构争食的局面;而围绕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虽然需求大、收益高,但伴随而来的是高风险。这两种模式孰优孰劣?

全民财富合伙人文世韬认为,供应链金融应以核心企业为基础。他说:“供应链金融通常是通过小的资金撬动大的应收账款、货物,其前提是认为买卖是安全的,或者供应链是可控的。但是真正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发现,大型企业、核心企业的条件和配合程度并不尽如人意,导致其账款难以收回。这时,作为中间企业,不光能起到资金撮合的作用,还可以在物流撮合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因此,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有一定市场前景的。”

而1号链互联网供应链兼容风控平台创始人高胜涛则认为,以核心企业为依托的供应链金融,对产业介入性不强,这类业务更适合金融机构开展,而不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此,他提醒第三方金融企业及供应链平台:“要另辟蹊径,否则掉到银行的坑里,可能以后就没你什么事了。”

未来会怎样,现在怎么做?

经历了爆发式发展和问题平台的不断曝出,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当前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稳步发展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而服务于实业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对这一点的认识则更加深刻。很多企业不但意识到当前需要对自身的发展情况有正确认识,而且还要更多地从长远的角度,通过对行业未来发展情况的理性判断,来规划当前企业的发展之路。

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董事长徐朝军认为,供应链金融的业务规模非常大,而且都有明确还款来源,安全性很高,是金融行业里最优秀的业务之一。“应该站在更高角度、更长远的时间,来确定企业的战略定位、发展模式、实现路径。”徐朝军说。

旺财谷创始人曾克庆表示:“别人发展很快,我们很淡定。3年过后,今天喧嚣的这些人,95%可能都不存在了,但我相信我们一定还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现在才刚刚起步,将来会涌现很多万亿元级别的公司。这是一场很长的马拉松,当前充其量是马拉松的前100米。”而对于用户思维,曾克庆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很多同行都在做刀尖上舞者,认为一切以拥有尽可能多的用户数量,以如何方便用户为核心即为用户思维。而我认为,以用户安全为先才是真正的用户思维。单纯实现让用户一次性、很简单地就把钱划走,这样的体验非常快捷,但这不是我们的选择。”

创业工场创始人麦刚则将互联网金融自下而上分为4个层级:第一底层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货币体系,以比特币为代表;第二层为债权创新,以P2B、供应链金融为代表,它的本质是债权的产生、判别和转嫁、转售等;第三层是股权融资创新,以众筹平台为代表;第四层是股权融资创新,以雪球为代表平台通过提供跟踪交易、在线投资组合等进行的股权配资、社会化投资,都是股权融资方面的创新。

对于供应链金融未来的发展,麦刚认为:“P2P行业供应链千差万别、百花齐放,有一些模型或趋势可供参考,但是各行各业的真正业态、上下游供应链关系、博弈关系等都是千差万别。而众多业态中,容易产生大机会的是那些两头比较分散的业态,生鲜行业是非常典型的场景。某些大宗商品也存在这样的机会,但它的供应链平台模式与生鲜行业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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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业;物流业;物流金融

一、金融业与物流业的理论联系

金融业对物流产业发展的支持,从广义上讲,就是充分运用各种金融产品或服务,实施对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一种高效率的整合,通过对供应链中的货币资金运动进行合理调节,促使资金运行得以提高的一系列相关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就是银行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为整个供应链提供的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物流商、目标客户、金融机构是金融支持物流产业中的三个主体,物流商、金融机构共同为资金需求企业提供融资。金融业支持物流产业发展这一现状对这三个主体都非常有益。

1.狭义的物流和货币流联系

对于一个健全的商品经济来说,物流和现金流是伴随着商品交易而平行发生的。这里的物流简单是指商品或者说物品的地理位置的转移,现金流是指货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流动。我国民间有句俗语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对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极其简单的描述,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物流和现金流的关系是如此的紧密。物流和现金流的平行关系只存在于商品经济中,在物物交换的古代是不存在现金流的,这非常容易理解,物物交换中是没有一般等价物的,既然连一般等价物都没有,就更不用说现金流的发生。

2.广义的物流和金融联系

以上讨论的是简单的商品交易行为中所发生的物流和现金流,随着商品交易范围、交易规模等的不断扩大,交易的频率不断加快。这就变相地促使了一部分的社会资源开始向中间环节分配,这就形成了物流业和金融业的产生。随着信用创造机制的出现,物流和现金流在时间上的平行关系被打破,也就是说当商品发生转移的时候现金流并没有发生或者商品流和现金流的规模并不相等,这样的交易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如:赊账交易,分期付款,金融租赁等等。

一方面,金融业信用机制的产生促进了物流业发展,对于商品交易者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在不存在信用机制的前提下,根本不能占有该商品,也就不会发生商品的流动;然而在金融业信用机制下,商品交易的参与者就可以利用自身信用,在不兑付同量现金的前提下获得该商品的使用,这样使得原来不会发生的商品流动,在信用机制下也会发生一定的流动。

另一方面,物流需求的不断变化迫使金融业不断创新其发展方式;政府对物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银行业为主要参与者的供应链金融已经初露端倪;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于核心企业的财务,信誉分析,在坚持风险第一位的原则上,为处在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提供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业与金融业相结合的产物。

二、金融业对物流业的促进作用

金融业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中心环节,与经济体中的各行各业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金融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业越来越强大;金融业信用创造机制可以扩大经济增长规模,也可以刺激经济活力,相当于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物流业是商品使用权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即商品由卖方在空间上成功转移到买方,买方才能够使用该商品;发展物流业则可以降低商品交易的成本,提高物流业效率可以节约经济成本。金融业对物流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下分析。

1.物流金融扩大了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

物流金融,指的是物流业务中含有金融服务,两者相互渗透。也有学者认为物流金融贷款是指:在企业的实际生产中或是物流相关业务发生时,为降低风险、减少成本,企业利用物流商获取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并且物流商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物流监管等服务。

物流金融其本质就是物流商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而为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过程。合作前物流公司的一些传统业务包括:运输、仓储、保管、包装、配送等,与金融机构合作后就增加了结算、资金融通、保险、监管等衍生业务。物流金融是一对一的服务,所以不存在关联担保,且业务流程简单,参与主体特定,因此备受广大企业主的欢迎。

2.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稳定物流企业赢利

供应链金融指在商品交易发生过程中根据预收、应付、应收、预付账款及存货融资衍生的各种组合投资,金融机构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实现资信良好的关联方的责任捆绑。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切入点,并与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形成合作联盟,从而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或是核心企业提供贷款。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有: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供应商、分销商。目前,供应链金融在能源、汽车、钢铁等领域已经泛得到广应用。

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图

上图中实线表示的是信息流和物流,虚线表示的是资金流。我们可以假定一种情况,如果是核心企业的上游企业即供应商有融资需求,则可采用下列融资方式:存货融资、原材料融资、池融资;池融资指的是融资企业不需要提供任何的抵押或者质押物,只需将日常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集成后,形成相对稳定的资金流动池,通过一揽子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资金融通方式。为保证供应链资金平衡,金融机构可以牵头,由核心企业作为上游企业融资的连带方,物流企业提供物流监管服务,而上游企业则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者质押获得贷款。

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不再是该业务的主要参与者,然而物流企业的作用却是无法替代的。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做出的物流运行情况报告,对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方向及未来的规模都有重要的影响。供应链金融可以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业务体系,为物流行业业务的稳定性提供了保证;再有供应链金融可使金融机构扩大盈利。然而,供应链金融同样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一旦供应链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整个供应链的融资体系的风险就会扩散。

3.金融业可以提升物流业技术水平

物流业转型期已经开始,现代物流业的建设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金融业可以做的有很多,包括:为物流企业的技术升级提供资金支持,通过金融创新工具实现物流企业的风险分散,通过金融租赁等手段可以帮助物流企业迅速更换基础设备。(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曹丽霞. 物流业与区域经济增长互动关系研究[D].长安大学,2012.

[2]秦海芳. 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发展物流金融研究[D].河南工业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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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在早几年就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尝试。在P2P领域,草根投资、银湖网、积木盒子等均通过供应链金融占领市场。同时,众多传统企业也将目光瞄准“互联网+供应链”。其中,家电巨头海尔布局互联网金融,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占60%以上。五粮液于今年5月“杀进”医药供应链金融。此外,蒙牛、梦洁家纺等纷纷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布局。

供应链金融是啥?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封闭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条中发现信用。在传统方式下,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提供的数据印证核心企业的信用、监管融资群体的存货、应收账款信息。在云时代,大型互联网公司凭借其手中的大数据成为供应链融资新贵,蚂蚁金融、京东、苏宁等都是典型代表。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多种模式,将其拆解如下:

1、基于B2B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国内电商门户网站如焦点科技、网盛生意宝、慧聪网、敦煌网等,B2B电商交易平台如上海钢联、找钢网等,都在瞄准供应链金融,往金融化方向挺进。

如找钢网在2015年上线胖猫物流及以“胖猫白条”打头的金融服务。“胖猫白条”针对优质采购商提供的“先提货,后付款”的合作模式,意味着找钢网在供应链金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脚步。截至目前,找钢网已经积累了接近4年的客户交易数据,垂直的数据风控能力是找钢网做供应链金融的优势。

2、基于B2C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B2C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一号店等都沉淀了商家的基本信息和历史信息等优质精准数据,这些依据大数据向信用良好的商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以京东为例,近年来,京东频频加码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其金融业务的根基。京东通过差异化定位及自建物流体系等战略,并通过多年积累和沉淀,已形成一套以大数据驱动的京东供应链体系,其中涉及从销量预测、产品预测、库存健康、供应商罗盘到智慧选品和智慧定价等各个环节。

京东供应链金融利用大数据体系和供应链优势在交易各个环节为供应商提供贷款服务,具体可以分为六种类型:采购订单融资、入库环节的入库单融资、结算前的应收账款融资、委托贷款模式、京保贝模式、京小贷模式。京东有非常优质的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个人消费者、精准的大数据,京东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水到渠成。

3、基于支付的供应链金融

只想做支付的支付公司不是好公司。支付宝、快钱、财付通、易宝支付、东方支付等均通过支付切入供应链金融领域。不同于支付宝和财付通C端的账户战略,快钱等支付公司深耕B端市场。以快钱为例,2009年开始,快钱开始探索供应链融资,2011年快钱正式将公司定位为“支付+金融”的业务扩展模式,全面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快钱与联想签署的合作协议,帮助联想整合其上游上万家经销商的电子收付款、应收应付账款等相应信息,将供应链上下游真实的贸易背景作为融资的基本条件,形成一套流动资金管理解决方案,打包销售给银行,然后银行根据包括应收账款等信息批量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授信。

4、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

传统的ERP管理软件等数据IT服务商,如用友、畅捷通平台、金蝶、鼎捷软件、久恒星资金管理平台、南北软件、富通天下、管家婆等等,其通过多年积累沉淀了商家信息、商品信息、会员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基于这些数据构建起一个供应链生态圈。

如老牌财务管理ERP企业用友网络,互联网金融是公司三大战略之一。数千家使用其ERP系统的中小微企业,都是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上参与的一员。汉得信息与用友的模式略有不同,汉得的客户均是大型企业,而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对象,将会是其核心客户的上下游。

5、基于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一些综合性第三方平台,集合了商务、物流、结算、资金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如国内上市企业的怡亚通、苏州的一号链、南京的汇通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阿里巴巴一达通等,这些平台对供应链全过程的信息有充分的掌握,包括物流掌握、存货控制等,已集成为一个强大的数据平台。

像国内上市企业怡亚通,创立于1997年,是一家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其推出两天两地一平台战略:“两天网”是指两大互联网平台(宇商网+和乐网),而“两地网”,即怡亚通打造的两大渠道下沉供应链平台(“380”深度分销平台与和乐生活连锁加盟超市),而“一平台”即怡亚通打造的物流主干网(B2B+B2C物流平台)。怡亚通纵向整合供应链管理各个环节,形成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并通过采购与分销职能,为物流客户提供类似于银行存货融资的资金代付服务,赚取“息差”收入;同时,针对需要外汇结算的业务开展金融衍生交易,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赚取了巨额收入。在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产业基础上开展金融业务的模式,是其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

6、基于SaaS模式的行业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金融

细分行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提供商,通过SaaS平台的数据信息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国内零售行业的富基标商、合力中税;进销存管理的金蝶智慧记、平安银行橙e网生意管家、物流行业的宁波大掌柜、深圳的易流e-TMS等。

以平安银行生意管家为例,生意国内首个免费的SAAS模式供应链协同云平台,是平安橙e网的核心产品。橙e平台将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传统优势推向更纵深的全链条、在线融资服务。“更纵深的全链条”是指把主要服务于大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紧密合作层的供应链融资,纵深贯通到上游供应商的上游、下游分销商的下游。“在线融资”是指橙e平台为供应链融资的各相关方提供一个电子化作业平台,使客户的融资、保险、物流监管等作业全程在线。

7、基于大型商贸交易园区与物流园区的供应链金融

大型商贸园区依托于其海量的商户,并以他们的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作为基础数据,这样的贸易园区有很多,如深圳华强北电子交易市场、义乌小商品交易城、临沂商贸物流城、海宁皮革城等。

以浙江的银货通为例,浙江的“块状经济”历来发达,“永康五金之都”、“海宁皮革城”、“绍兴纺织品市场”、“嘉善木材市场”等都是知名的块状产业聚集区。而这些产业集群的特征是,其上下游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但却具有完整的上下游供应链。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货通在“存货”中发现了信用,首创存货质押金融,是国内首家基于智能物流、供应链管理的存货金融网络服务平台。同时,其相继推出了“货易融”、“融易管”、“信义仓”三大服务系统。截至目前,银货通通过动产质押,实际实现融资超10亿元,管理仓储面积超10万平方米,监管质押动产价值25亿元。

8、基于大型物流企业的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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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它已经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这么多年来不可否认的事实,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的制约因素,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进而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制约因素;对策

一、供应链融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

(一)供应链融资模式

供应链融资模式是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中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解决了上下游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而且通过打通上下游融资瓶颈,还可以降低供应链融资成本,提高核心企业及配套企业的竞争力。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

由于中小企业有优质的信用资源,供应链融资通过对整体产业链的认识,对企业进行授信,打通了上下游企业的融资脉络,降低了融资成本,实现了银行、中小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多方共同赢利。实践经验表明,供应链融资模式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有较大帮助。同时也弱化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本身的限制。银行不再单纯只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是更多的去关注其交易对象和合作对象,关注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链是不是稳定以及目标企业所处的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水平是不是在上升。另一方面也缓解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造成的影响。正是在供应链的作用下,将许多企业集中在一起,也方便了银行收集正确且有效的信息。因此供应链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制约因素

(一)中小企业自身经营不稳定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很大,由于信誉问题,通常很难找到可靠的信用保证人,从而导致贷款人面临很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银行贷款也有一定的困难,导致供应链融资模式没有很好的实施前提。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供应链的成员之间以及银行企业之间并没有相对可靠的信用保证。一些相对落后的经营理念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不能及时获取一些促进其发展的有效信息。除此之外,在企业资产较小的情况下,产权问题导致企业在融资的时候符合规定的自身能够担保的资产非常少。以上这些因素给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供应链整体潜在风险较大

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没有抵押和担保的一些流程、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等特点,中小企业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和供应链稳定性,减少了应付账款的拖延时间,同时也延迟了应收账款的期限,并且对此提供担保,让合作对象能够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中小企业往往会使自身发展面临更多的资金约束,经常会有资金短缺的状况发生。同时,核心企业基于个体理性的财务策略出发点,往往以损害上下游企业财务利益为代价,供求双方没有采取一致行动的动机倾向,导致供应链整体潜在的整体风险较大。

(三)法律与市场体系不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缺乏一些关于供应链融资相关的法律,关于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政策环境、优惠税费、监督管理、产权交易等方面都非常欠缺,从而使中小企业得不到真正的政策信息和融资优待。因此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实施没有得到足够的法律保障。由于古往今来的一些历史原因,导致没有一个公正的平台给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来竞争。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政府在法律法规上对于中小企业的考虑有所欠缺,从而中小企业实施供应链融资模式都会受阻。最后,由于近几年的经济一直不稳定,处于动荡不安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对货币市场的调控来稳定国内经济。然而正是因为这样,通过对货币供应链的调控使得各金融机构的放贷规模非常不稳定,中小企业往往会是第一个受到牵连的。

(四)信息技术相对滞后

供应链的协调运行建立在各个节点企业高质量的信息传递和共享的基础之上。在国内由于科技发展的缓慢,电子商务发展与其他国家对比也相对滞后,因此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包含的信息技术的含量偏低。在供应链融资中,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小企业在单证、文件传递、出账、赎货、应收账款确认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来进行精确的确认,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失误,此外,企业在物流和银行技术应用水平方面的出发点不一致,造成目前还没有实现供应链融资所要求的信息流共享,物流、资金流与商流的对接这一系列的过程。这一环节的现象不仅严重降低了供应链融资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银行获取不了可靠的信息来进行贷款。

三、建议与对策

(一)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迎合市场需求

中小企业首先要转变在盈利后将全部利润分配的短期化经营理念,积极参与供应链融资的相关业务,这就需要企业加大利润向盈余公积的转变,提高资金投入,注重企业的长期规划与发展,不断提高与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提高自身在银行的信用等级,获得更多的授信额度。其次,中小企业应着重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提高自我监管力度,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推广供应链融资模式。最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预防管理者凌驾于内部控制的事项发生。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创新产品的种类,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合作,迎合市场的需求,制定好战略计划,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按规定完善财务信息,提高财务报表质量。

(二)发展产业集群,缓解融资困境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供应链本质上是一种信誉链,因为集群内企业间关系的维持是以承诺、信任和相互利益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困境。产业集群的形成使内部企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单个企业追求个体利益的同时也有助于群体利益的实现,具有较强的规模和范围经济作用。基于产业集群的供应链思想,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集聚在一起,相互交易必然产生信息的集聚,供应链融资中的企业信息比较畅通,银行容易随时掌握和控制潜在风险,降低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位于融资链上游的大企业使命是将中小企业的边际信誉度提高到与大企业等同的水平,使边际信誉度不断提高。

(三)构建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提高融资效率

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既能帮助中小企业破解融资瓶颈,又能为银行拓展金融产品提供新的方法。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的结构化运作,能够加快供应链中各个企业现金流的流转速度,使企业在合理控制财务成本的前提下更快的发展业务。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共享有效资源,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及时做出或调整相对应的生产经营策略,实现链上企业现有资源的高度且有效率的整合、优化配置的资源,实现其价值最大化。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不仅能为商业银行与供应链各企业间提供共享平台,而且可以借助这一平台实现相关资信评级、业务操作、信息查找等功能。所以构建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对企业和银行都有不可小觑的作用,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服务平台。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对称

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对于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至关重要。能够让供应链上企业了解上、下游各节点的生产计划,以及各自的需求,再配合对市场需求的预测,能够准确及时地对自身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不足之处进行调整。使中小企业能够了解各个合作伙伴的信息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去给予自己的帮助,信息共享平台配合供应链多层次结构为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升了许多空间。如果一条供应链上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企业也是另一条供应链成员,那么银行就能够寻找到有利的客户资源,银行能够通过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进行新客户开发,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供应链融资实现了从中小企业生产的静态考察向动态经营考察的飞跃,中小企业不再是高风险客户群体,,而是变成了和大企业风险水平相当而收益水平更高的客户群体,其风险防范方式实现了从实物担保向供应链中物权控制的飞跃,实现了从管制大企业融资向关注与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的飞跃,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前景广阔,将成为银行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和增加利润来源的新领域,同时供应链融资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由于其在我国处于起步初期,仍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而这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赵英.浅析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方向与对策[J].财经界,2015,(3)

[2]戴英.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1)

[3]廖美玲.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风险防范问题研究[J].武汉金融,2012,(5)

[4]张丽.基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供应链金融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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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互联网时代,不管是制造业还是零售业,对于供应链管理的重视性和需求都是直线上升的,商业全球化意味着供应链全球化,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需要实现社会化协同。价值在于创新供应链商业模式,调整供应链结构,优化供应链流程,共享供应链信息,标准供应链物流,最终实现供应链价值传递并增值,构造竞争优势群和保持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协同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就是对供应链整体战略及各环节的业务流程、关键信息、物流配送、资本资金、相关商流要素所进行的重构优化管理。

本质是提高核心竞争价值而进行的相互交互和彼此协调的组织行为,供应链协同管理可以有效突破传统企业管理的组织界限,建立了跨组织双赢的业务流程结构,实现供应链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什么是协同管理与供应链协同体系?

协同管理是一种开源、创新、敏捷、融合的管理体系,就是对系统工程中各个分、子系统进行空间、时间、功能、结构、流程等重组重构,实现“同步-关联-合作-竞争-协同”的溢价增值作用。

供应链协同管理的本质就是针对供应链整体战略及各环节的业务流程、关键信息、物流配送、资本资金、相关商流等要素所进行的重构优化管理,是为提高核心竞争价值而进行的相互交互和彼此协调的组织行为,供应链协同是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重要工具和重要手段,目的为了应对竞争加剧和环境动态性强化在于有效地利用和管理供应链资源。

供应链协同的主要价值是创新供应链商业模式,调整供应链结构,优化供应链流程,共享供应链信息,标准供应链物流,最终实现供应链价值传递并增值,构造竞争优势群和保持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协同管理有效的突破传统企业管理的组织界限,建立了跨组织双赢的业务流程结构,实现供应链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供应链协同通过将供应链各个不同环节的组织结构、增值环节(如研究开发、资源整合、模式创新、集中采购、离散制造、流程制造、市场营销、渠道网络、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具有特定优势的相关交互企业组织起来,以整体协同管理为目标,以专业协同技术为基础,以业务信息共享为手段,以物流运营标准为支撑,从系统工程的战略高度出发,有效促进供应链的内部、外部协调一致,在保证供应链整体效益价值的同时实现各参与企业“局部效益”,开创“多赢”的局面。

那么,构建供应链协同管理的意义在哪?

首先,供应链协同管理可以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供应链协同就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供应链企业协同合作可以明确的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而客户需求是供应链驱动的首要要素,更是供应链协同的主要目标和主要方向,确保了供应链协作的方向性。

其次,供应链协同有效提升行业整体价值。供应链协同可以有效实现企业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协同各参与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及其它相关资源的整体性,增加行业客户的融合性和参与性,创造行业价值最大化。

再次,供应链协同构科学建企业生态平台。供应链成员在业务交互中,与上下游企业进行良好的业务关联,供应链协同所创造的平台价值,是个体企业无法体现的,需要借助供应链整体协同才能实现。

最后,供应链协同可以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供应链协同管理是一个不断持续改进的过程,在供应链企业不断的协同过程中,供应链的结构、流程及盈利模式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带来了商业模式的改变和创新。

供应链协同管理体系还面临四个问题

传统的供应链管理只是业务流程的集成,供应链通过流程串联,这种结构的供应链注线性关联,缺少灵活性,只限于流程性关联,从而影响了整体供应链的价值传递和相关增值,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传统商业模式陈旧造成盈利能力下降

供应链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方法,成为引领供应链竞争优势的核心驱动因素。

目前,我国企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导致利润率下降,各行各业发展面临的市场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均面临经营模式雷同、产品及市场同质化等问题,行业需求结构明显分化,仅仅依靠降低成本已经已经无法取得竞争的需要,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供应链商业模式创新,通过业务拓展向供应链高端延伸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供应链商业模式通过不断试错和实践逐渐从模糊的概念到清晰的业务模型及具体的实际应用完整呈现。

组织结构层级复杂管理协同难度加大

供应链的各个成员是处于供应链不同价值环节的实体,上下游的业务关系注定要存在利益分配冲突,商业行为会导致各企业间对抗行为,而且不同企业的价值观、企业文化、组织结构、战略目标来不同带来对对方企业的行为不理解或者不信任。

供应链成员在协同合作中,牵扯到较多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所以采取相关保护和防范措施,合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导致供应链信任与亲密程度很低,供应链整体协同效率大大降低。

业务流程不畅带来整体运营成本增加

部分供应链企业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不能区分,导致业务流程不清晰,核心业务流程受到职能管理的制约,导致流程顺畅出现制约。

同时,核心业务流程不是以客户、市场为驱动,整个流程不顺畅,导致研发、生产和营销不匹配,整体效率低下,流程人为分割,各自为政,造成浪费现象严重,不利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信息孤岛不对称带来市场反应的降低

传统供应链管理仅仅关注单一节点最优,而未思量对整条供应链的协同,导致供应链效能失调从而形成信息孤岛,信息共享同步性较差,仅仅根据单一内部预测和不完整的需求确定管理方法目标,从而产生供应链的“牛鞭效应”。

同时,传统企业内部信息化水平较低,业务流程和信息传递失衡,使整个供应链无法实现敏捷反应,不确定性增加和预测准确度降低造成管理频频失误。

供应链协同体系怎么建设?

为了解决传统供应链管理的相关不足和管理缺陷,通过对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进行协同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供应链整体的协同能力。

供应链协同体系的建设是生态型圈层建设,从企业战略层面、执行层面到企业的组织层面、技术层面等需要全面的协同才能实现有效合作,通过在跨职能、跨维度、去结构、去中心上实现了供应链协同,整条供应链才能实现高效率、高可视、低成本、低风险的提供相关产品和相关服务。

供应链协同体系建设的主要方法如下:

供应链战略目标协同体系

供应链战略目标协同体系是指供应链协同体系运营的战略目标是否具有一致性,既有整体战略的统一目标,也有个体企业的协同目标。供应链战略目标协同体系建设,本质上是界定整个供应链的战略方向、业务聚焦和各参与企业的利益平衡关系。

协同的重点内容包括:供应链战略的职能集成化、响应敏捷化、服务柔性化、渠道网络化、价值知识化、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利益平衡化等。确立供应链战略协同目标,还应建立战略的沟通协商、平衡制约、合理退出、管控监督、综合评价等机制,让参与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权责利,确保供应链协同战略目标的实现。

供应链组织结构协同体系

供应链组织结构协同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结构优化有传统“竞争-博弈”竞争模式转变为“合作-整合”模式。

供应链组织结构是供应链组织在职、责、权、利方面的动态结构构成,其本质是供应链成员为实现供应链的整体目标在业务范围、个体责任、相对权利方面所形成的分工协作结构体系。供应链组织结构必须随着供应链战略调整而进行相关协同,供应链组织结构协同主要包括组织协同和结构协同。

供应链组织结构协同强调建立科学的供应链结构,通过结构优化实现结构层次清晰、科学分层管理,明确供应链结构协同的要求、责任、权力、利益,因此组织结构协同体系可以提升参与企业的软实力,促进供应链管理的溢价增值和竞争优势。

供应链业务流程协同体系

供应链业务流程协同体系是从供应链企业内部到供应链各参与企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由于各种供应链生产要素的需求变化导致供应链业务流程需要进行调整和迭代,因此,业务流程协同成为供应链协同的重要组成。供应链业务流程协同重构成为供应链价值增值重要手段和方法。

供应链企业在产品研发、集中采购、生产制造、渠道网络、物流配送以及售后管理等方面重构业务流程,对协同流程进行全面优化,突破供应链流程管理的瓶颈,采取符合供应链实际情况的最佳做法,把整个供应链建成一个动态、规范、平滑、高效的流程管理体系,并通过对供应链现有流程进行重新整合实现供应链的高效运作,以流程带动信息、物流和资金在供应链内无障碍地流转,使协同业务流程管理发挥真正的效果。

供应链信息共享协同体系

供应链信息协同体系是指通过信息数据驱动传递为基础实现数据信息的有效传递、实时共享同步的协同体系。

数据驱动的信息共享协同是供应链管理成功与否重要支撑条件,供应链各环节的正常运营是基于供应链各节点介业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没有信息传递和共享的供应链,各个企业成为彼此孤立的信息孤岛,只有高精确度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保证需求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失真、不离散,才能够有效解决供应链中的“牛鞭效应”、信任问题和迭代问题,供应链参与企业通过以信息共享为工具,以优化供应链绩效为目标,进行协同决策,不仅摆脱了各节点企业单一目标分散决策所造成的供成链整体效益协调问题,也解决了传统集成式供应链管理中核心企业制定主导决策所带来的诸多问题。

供应链信任机制协同体系

供应链信任机制协同是指为了供应链能协同运作而制定信用准则、规范及契约交易的基本制度,是供应链有效协同的前提和制度保证。

供应链各企业间的合作前提是以商业信任和企业精神为基础的,要实现供应链协同管理就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和信任机制建设,这样供应链的运作安全才能得到保证和提高。信任机制的建立有效降低了企业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耗费,并减少摩擦与矛盾、谈判与协商,从而大大调高了效益,降低了成本。

供应链信任机制协同规则主要有企业愿景、诚信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价值准则、程序原则、办事原则以及利益分配和风险分配规则等,因此,各企业应积极参与供应链信任机制协同修改的制定、选择、执行和奖惩机制,确保供应链信任机制协同体系的有效监督和执行落实。

供应链财务结算协同体系

供应链财务资金结算协同体系就是要以现金流精益化协同管控为核心,密切衔接供应链相关业务流程,把有限的资金资源在供应链各个环节进行最优配置的过程。

资金管理作为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正逐步成为贯通供应链各业务领域的重要管理手段,供应链资金管理能力的高低也成为影响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资金结算和现金流的动态状况统筹安排资金,形成引导供应链业务流程提升的倒逼机制。

在财务结算资金协同化管理总框架下,以供应链资金预算管理协同为核心,以现金流量动态管控为重点,以财务、业务流程融合为支撑,以资金筹集和帐期管理交互为基础,掌控供应链企业的融资、营运资金管理、资金结算等关键性环节,实现财务结算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和财务资金结算全过程的可视性、可控性。

随着供应链体系的建设,应用资金管理协同平台,利用资金池,对全供应链的资金协同统筹管理,资金统一筹集调配,统一运营管理,统一风险控制,信息共享对称,利益高度协配,构建高效的供应链财务资金结算协同体系,保障了供应链的稳健持续发展。

供应链金融资本协同体系

供应链金融资本协同是围绕产业供应链和金融经营协同的融合,它的增值收益主要来自于产业支持下金融业务的经营成本和产业组合稳定现金流支持下的资金成本节约。

高效的供应链金融资本协同是供应链企业创造增值溢价价值的重要途径,通过优化债务资本结构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开展资本技术化、科学化运作实现资本溢价增值,拓展企业金融工具和手段迭代,推进金融资本盈利模式创新,寻找供应链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提升供应链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效益,把金融资本占总体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控制在合理区间,通过资本管理计划优化,在保证企业资金链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资金的低效沉淀,以资金运作产业化为目标,确保企业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动态平衡优化关系,制订存量资本运营原则和资金运作措施方案,争取金融资本在供应链的整体运作的协同效益最大化。

供应链物流支撑协同体系

供应链物流支撑体系系统是指在供应链互动协同管理范围,相关企业在协同条件下物流体系运营的相关管理。供应链协同采购整合、制造整合、渠道整合、信息整合都需要物流支撑体系的重构优化支撑才能实现,供应链参与企业要考虑整体物流成本的有效归集和合理分配,不仅仅要降低某项业务的单一成本,还要有效降低供应链总体成本。

传统渠道的物流服务体系大多是产品导向按照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调拨、末端分仓配送的物流路径,随着供应链协同整体需求,协同物流支撑体系通过优化整个物流运作,使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配合流动实现高效优化,并实现整体性、系统性的创新管理,通过对仓储库存和运输配送过程的协调,发挥物流资源的组织协同效应,大大降低供应链的整体物流成本。

供应链线上线下协同体系

供应链线上线下协同体系主要通过信息技术与物流配送网络的支撑实现全渠道的需求订单、便捷支付、物流配送之间的有效融合交互衔接,使整个供应链的采购、计划、生产、流通、服务等业务过程更加协同高效。

线上线下协同体系主要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数据和线下业务流程数据共享集成共享实现数据结构化,通过数据协同业务实现供应链生产要素高效匹配,以需求数据为基准,通过数据协同产生新的增值方式,可以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打造以线上、线下资源融合控制为核心的供应链协同体系,通过线上资源和线下资源共同培育和合作、向上游延伸与品牌商合作、与同业战略合作联合采购,向下游联合线下实体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差异化有协同的多渠道体系。

供应链需求预测协同体系

需求预测协同体系是驱动整个供应链业务的源动源头和核心要素,需求预测协同体系是预测目标、预测工具等多个要素组成的系统服务体系。

是根据供应链企业现有的基本状况、运营特点以及影响发展变化的众多因素,通过运用理论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研究来判断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

需求预测可以科学高效优化库存管理,降低供应链的运营成本,显著提高运作效率,对于供应链战略的总体设计和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需求预测协同是柔性制造和按需生产的基础、是连接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桥梁,供应链的各环节运营都需要需求预测的相关数据配合支持,如供应链的销售计划、制造排产计划、财务资金筹集管理等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都直接或间接受到需求预测协同的影响和制约,因此,供应链需求预测协同体系可以有效保障供应链的成败。

供应链产品研发协同体系

供应链产品研发协同体系是供应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研发与供应链协同构建了产品与供应链同步化设计的框架和流程,从而确保产品和供应链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客户个性定制化需求导致产品研发的需求模式发生了变化,产品研发的需求由传统的产品功能驱动向客户驱动转变,产品开发也从内部驱动转变为客户驱动,产品开发的由内部被动设计转变为供应链协同设计,供应商协同参与产品设计已经成为必然趋势,通过构建分布式、多组织、分布式异地设计中心、供应商联合设计的协同平台体系架构,从而达到快速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研发效率,提高协同研发的战略价值。

供应链采购管理协同体系

供应链采购管理协同体系是基于供应链管理协同的需要从传统的采购模式向现代采购模式转变,即采购战略从传统交易向战略合作转变、采购需求从库存需求向订单驱动转变、采购范围从定向内部向协同外部转变。

在供应链协同条件下,采购管理是以客户或者订单驱动进行的,从用户需求驱动开始直到延伸到整个供应链,这种驱动模式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降低采购整体成本,形成供应链协同下的采购管理理念。

传统采购模式下,供应商只关注价格等主要因素,并且与采购方是交易关系,而基于供应链的采购关注采购综合总成本,并注重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因此,在供应链协同采购的影响之下,企业中的采购管理模式不断得到优化创新。

供应链库存管理协同体系

供应链库存管理协同体系将库存管理嵌入整个供应链之中从点到链、从链到面的分布式协同库存管理体系。

供应链库存管理协同的目标是基于供应链的总体战略,以降低库存整体成本和提高响应能力为目标,通过对流程上各个库存节点管控协调, 将各环节库存合理分布,保持供应链整体库存管理成本最优。供应链库存管理与传统库存管理相比,不仅是维持生产销售的措施, 而且是供应链的重要平衡机制,消除供应链管理的不规则需求波动,保持供应链总体供需平衡。

传统库存管理只考虑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供应链协同管理实现整条供应链各环节库存的动态平衡,及时准确地预测供应链各项异常变化带来的需求,供应链的库存管理协同使供应链上各企业间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整体动态库存的科学分配。

供应链制造管理协同体系

制造管理协同体系是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将线性流程工作变为并行离散工程,实现供应链内部、跨供应链体系的各个工序、工位、环节、流程的生产模式,最终实现资源优化利用的目标。

供应链制造管理协同是以产品为对象,通过服务型制造、敏捷制造、智能化制造、云制造等模式,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涉及的数据集成到进行数据应用,将各类生产要素进行优化整合,使制造环节各个流程可以高效协同,同时,制造管理协同将间断式、孤岛式流程管理转变为集成化管理,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

协同制造管理是提升制造环节的需求敏捷性、缩短生产周期、提高制造效率、实现协同协作开发的重要手段。供应链制造管理协同模式,简化传统制造模式,通过制造协同的优化实现制造模式的创新,形成完整的管理控制闭环。

供应链销售服务协同体系

销售服务协同体系,是以满足终端客户消费需求为核心,以销售渠道战略协同为前提,以销售服务资源共享为主导,以销售信息充分共享为基础,对主要供应链销售渠道和终端用户实施的销售服务运作方法。

销售服务协同不是传统的渠道体系优化,是供应链升级迭代协同运作创新的转变,满足了客户驱动的渠道融合和客户交互,提升消费理解与敏捷反馈,是供应链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一体化的直接体现,建立销售服务协同体系是供应链协同的重要手段之一。

篇14

    1.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及产生原因分析

    1.1我国供应链融资的产生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这之后,很多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浦发创富”以及兴业银行的“金芝麻”等。[2]

    1.2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原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供应链融资市场存在着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盈利空间。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呈现资产轻、抗风险能力差、变现能力弱等特点。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其基本要求。这种情况导致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只有12%的流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雇员少于20人的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只有2.3%来自于银行贷款。这种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实践表明,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帮助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商业银行更好的融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从而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多方共赢的局面。

    2.我国供应链融资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性金融海啸影响,全球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央行银根紧缩,商业银行收紧信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主旋律,但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却逆势而上,发展迅速。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启动线上供应链融资系统,2009年该系统正式投产。2010年9月9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布,该行推出的线上供应链融资正式突破1000家用户,并协助40多家核心企业有效实施供应链协同战略。2011年8月10日该系统与中铁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正式直联对接上线,首批78家企业在线成功办理了业务。可以说,供应链融资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企业运营的三大核心环节:采购、经营及销售主要有三种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2.1采购环节———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商业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这种业务模式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收益。[3]

    2.2经营环节———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信贷款的业务。在这种模式下,物流、金融、仓储三种产业进行结合,有效的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组合、互动与综合管理,降低了在动产质押中所蕴涵的风险。

    2.3销售环节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商业银行损失的责任。3.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3.1操作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既要对授信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监控,又要对授信企业进行甄选和协调。同时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业务流程环节多,决策链条长的特点。这些复杂的业务环节都需要银行从业人员对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商业模式、主营产品特点及经营规模等要素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营此项业务会加大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3.2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还未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3整体风险供应链融资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风险共担的融资模式,其信用基础是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情况,随着融资工具不断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所以供应链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但同时也加大了供应链的整体风险。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金融创新型业务,现有的监管机制难以全面、合理、有效地约束此金融创新产品。而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又包含了商业银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多种主体。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尚需完善,以达到对整个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机构全面监管的目的。

    4.中国供应链融资融业务发展的对策

    4.1应稳健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创新型业务,整个产业链还没有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更进一步的培养。所以应该稳健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盲目扩大运营范围,并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