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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防治的原则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3:5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固体废物防治的原则,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固体废物防治的原则

篇1

关于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固废场)的案例主要包括固废填埋和垃圾焚烧两种类型,其主要考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厂址优化选择;

(2) 产污环节和污染源

(3) 现状调查

(4)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5) 环境保护措施

(6) 大气污染源强和渗滤液排放等主要控制项目

此类环评项目关键问题是厂址选择,最主要的是环境影响是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恶臭等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①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②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③全过程管理原则 指对固体废弃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④分类管理的原则 鉴于固体废物的成分、性质和危险性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管理上必须采取分别、分类的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制定不同的对策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规定。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篇2

论文关键词 固体废物 资源化 法律构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意识逐渐增强,我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然而,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相关立法不完善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现就以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浅析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法律。

一、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一)固废的含义和固废的性质

生态和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生态和环境的世界性危机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的焦点。我国的环境问题也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令人们开始重视起来。其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成几何式的增长。

研究我国固体废弃物的立法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固体废弃物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规定,所谓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可见,废弃物的概念是具有相对性的,它只是丧失了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是被抛弃的,并不是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的价值大的特点,这和我国的国情分不开。所以,被人们抛弃的固体废弃物,某些使用价值依然存在,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废物”。固体废弃物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二)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现状

对于这些放错位置的“资源”,我国是如何处理和处置的呢?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置主要是填埋,其次是高温堆肥,最后对少量的固体废物予以焚烧。但是我国固废处理处置水平的落后,导致了相当严重的环境危害,污染事故频发,污染日趋严重。首先,就填埋而言,由于技术落实,压实不到位,很多填埋场未达使用年限就关闭,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这使得土地本就紧张的部分地区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场地。并且,还可能发生隔离不到位,滤液渗透造成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的严重污染。其次,堆肥的危害也很严重。

简单的堆放,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大量的土地被侵占,并且废物中的化学杂质污染了土壤环境甚至破坏了土壤性质。堆肥产生的“污水”也会污染水体、污染大气。而在目前对这些污染水或者气体尚无有效的方式处理。最后,就是现在较少应用的焚烧了。焚烧主要危害对象是大气,污染气体无法控制,而且焚烧产生的渣滓也无法控制。现在,国际上已经基本禁止了焚烧。

目前,我国因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已经引发人们忧虑。除了技术问题的原因,根本原因还在于关于固体废弃物立法理念的落后。还停留在污染防治的阶段,虽有提起回收再利用,但是没有真正重视“资源化”。这种陈旧的理念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避免浪费更多的“资源”,更有效的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弃物,我们有必要从新审视我国固体废物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析

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模式多年以来一直都是由政府一种采取社会福利事业的模式。废物的收集运输、废物的处理处置,都由政府包揽。尽管这种方式在早期符合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在传统的模式下,废物管理由政府负责,即使国家鼓励、支持对固废实行充分回收和利用,但是由于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措施,效果不好。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和收集,主要依靠宣传教育,没有采取其它的有效措施,效果微乎其微。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固体废物具有两面性,如何使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与再利用结合起来成为现在关注的焦点。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固体废物的处理对资源化还没有重视,重点仍是放在减量化和污染防治上的,对资源化还不够重视,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式。改变现有形式成为当务之急,而最有效的保障和依据就是对立法理念进行革新,对现有立法进行优化。

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对回收利用还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指导思想仍以污染防治为主。尽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梨园废弃物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固废的产生量,但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分散,尚未系统性。

首先,固体废物法律规范的效力较低,我国目前关于固体废物防治的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一部综合性法律,其它法律规定虽有涉及,但由于只是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法律效力并不高。其次,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等过程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和其它关于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专门规定,但是仍然缺少相应的子法的支持。就固体废物的再利用而言,并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关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立法应该是一个综合地、完整的立法体系。因为,根据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的方法,要求也是不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立法,仅仅有一些简单笼统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最后,固体废物立法还是处于较“软”的阶段,缺乏强制性的措施。通观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指导性的法律规定较多,强制性的措施较少。众说周知,对于违反者的惩处必须有法律的规定。从法理来说,法律后果在法律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有效的制裁违法行为,那么法律就不能称其为“法律”,不能发挥其应当具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就以废物回收的法律责任为例,在《固废法》中相关额法律责任主要有第74条第3款、4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违反法律行为难以追究,这样就使得法律规定缺乏保障和力度。我国的固体废物法主要是以法律责任追究形式的行政处罚,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较轻,震慑力较低,这是我国固废法的一大软肋,也是我们必须加强、完善的一大方面。

三、国外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制度

工业发达的国家在20-30年前就已经相当的重视固体废物的治理,并且都由单纯的处理向综合利用方向转变。德国对单种物质的回收率设置了目标,美国、奥地利、希腊等许多国家也制定了废物回收计划。

20世纪50年代以前,各国几乎都没有系统的有关固体废物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也不够完善,只是个别规定。但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尤其是70年代以来,各国也开始了对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特别是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思想地指导下,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以德国为例,1994年联邦议员在《关于避免和处置法》的修改基础上颁布了《关于避免、循环利用与废物处置法》(简称《循环经济法》),使垃圾处置达到一个新的标准。在此法中强调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再只是对废弃物进行简单处置,而是让废物成为再生资源,废物再利用,实现物质“从摇篮一一到坟墓一一再到摇篮”的闭合经济的循环。《循环经济法》是目前最完整体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符合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废物管理法。借鉴德国循环经济的理念,世界也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积极出台了符合本国实际的法律。我国的立法也积极学习德国、日本、美国和瑞典等比较完备的国家的经验,帮助和改善我国固体废物相关立法。

尽管有人称德国的循环经济为“垃圾经济”,但德国确实从垃圾经济收益颇丰,因为这种理念尽管源于垃圾处理,但以后逐步渗入到生产和消费领域。

德国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成为各国的典范,而垃圾分类恰恰是我国最薄弱的地方。在此,就以德国垃圾分类为例,汲取经验。德国居民门前垃圾桶上都贴有简明易懂垃圾分类图案,并且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各有分工。这些措施受到居民的普遍认可,人们的环保意识也相应提高。德国还设立了中介监督组织,负责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垃圾分类离不开公众的支持。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可以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德国,地方主管机构为方便居民,在每年年初,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垃圾分类说明”挨家挨户地投到各家的信箱。这些方法使得可再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大大提高,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理量。

四、我国固体废物法律体系的立法构想

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立法。努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吸取西方资源节约、废物减量化、废物循环利用和进行环境友好型处理处置的先进理念,建立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物立法。

(一)固体废物立法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所谓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涵为: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强化管理,实行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资源与环境得到合理持续利用和保护的条件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给联合国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并迅速得到人们的认可。全球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废物进入环境后进行分解处理需要时间,自然资源的补给和再生也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两个方面超过了极限,必然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要想恢复十分困难,甚至不可你装。因此,在固体废物立法中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在环境的承载力内发展经济,废物的最终处理不能超过环境的承载限度,在使用自然资源时,废弃量将到最少;生产中利用效率达到最高,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建立完整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法律体系

处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为了使其更加的有效,规范,我们需要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缺乏相应的子法支撑,不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固体废物的分类尚不明细,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尚不规范,所以,很有必要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几项专门立法。例如:制定一部专门的《包装废物管理法》规范包装废弃物问题。这类法律西方国家早已制定,如德国为了规范废旧塑料包装的生产、销售、回收使用和处置专门制定了《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日本专门制定了《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值得我们借鉴。再例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法》,对危险固体废物的危险性、污染环境的长期性、污染后果的严重性,予以重视。再有可以效仿德国或者日本细化垃圾分类,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学习分别回收的做法等等。我们需要做的还很多。

(三)我国政府、企业、公众在固体废弃物法律中的责任

就固体废弃物的相关立法来看,政府应该起到引导监督的职责。首先,政府需要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就是立法的义务,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法律,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其次,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各种激励措施,积极为企业、事业、商业单位及社区的环保教育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最后,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各级的政府的职责,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审批力度,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限制或制裁。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爱国卫生条例》、《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

病媒生物

是指能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螂等生物(四害)。

防控病媒生物原则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和相关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大力推广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在村、居民(社区)集中点的规划中,设置专门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提高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县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应当组织有效的防控病媒生物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防控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并及时将密度监测结果向县爱卫会(爱卫办)报告。

(四)县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开展农田、湖区、河流、林区的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五)县教育部门应组织全县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课程应当有防控病媒生物方面的内容。

(六)各单位购买的病媒生物消杀药物必须符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防控病媒生物组织管理

在县辖区内的防控病媒生物的日常工作,由县爱卫办具体负责协调。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依照《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成立组织,列支专款,按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防控病媒生物经费与人员

(一)县政府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防控病媒生物工作经费投入。各单位要专项列支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加工生产经营者,各类公共设施、场所管理者,应当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防控病媒生物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应当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防控病媒生物责任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驻凤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及其卫生责任区内病媒生物的防控。

(二)个人应当做好住宅与生产经营摊点内病媒生物的防控。

(三)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病媒生物防控,由其管理者负责。

(四)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防控,由其经营者负责。

(五)房屋拆迁和在建工程工地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由其施工单位负责。

(六)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点(社区),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点(社区)由建设单位在临时管理规约中约定的责任单位负责。

(七)农村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控,由村居委会负责。

防控病媒生物措施

(一)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驻凤各单位应当根据病媒生物的孳生、消长规律,制定防控病媒生物工作计划,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应当组织本辖区内居(村)民参加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水、有机废物,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三)各相关单位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管道、垃圾储运设施、存水处、厕所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地,采取冲洗、消杀、平整、疏通等措施。

(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鼠、防蝇设施(防鼠、防蝇网)。

(五)县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其防控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

(六)环境卫生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场地硬化、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定期消杀等措施,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病媒生物防控。

(七)科研、医疗、生物制品等单位和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法律责任

篇4

1.1废液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包括多余的污水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2]。几乎所有的常规实验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废液污染问题。这些废液的成分十分复杂,有强酸、强碱废液、废标准溶液、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微生物等等,其中包括汞、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

(1)第一类污染物。实验室排放的污染物中包括六价铬、砷、汞等第一类污染物。六价铬主要来自“蚕豆根尖微核监测技术”实验,采用1mol/L的三氧化铬浸泡蚕豆根尖1h,将产生500mL左右的三氧化铬废液;“废水中铬的测定”实验,产生少量的铬标准溶液;“化学需氧量实验”也产生少量的重铬酸钾废液。砷废液主要来自“土壤中砷的测定实验”,采用砷吸收液吸收砷化氢气体,比色后剩余含砷废液近200mL。“化学需氧量实验”中,为消除氯离子的影响,加入一定量的硫酸汞络合,产生少量硫酸汞废液;“废水中汞的测定”实验,产生少量的汞标准溶液;压力计、温度计等含汞仪器操作不慎打碎,也会产生汞的污染。第一类污染物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

(2)酸碱废液。实验室用到大量的酸碱,包括硫酸、硝酸、磷酸、盐酸、高氯酸、氢氧化钠、碳酸钙。如在“土壤中汞的测定”实验中,因玻璃对汞有吸附作用,所用的玻璃器皿需用10%硝酸溶液浸泡,实验结束将产生50L左右的硝酸废液;在“农作物秸秆制备活性炭”实验中,秸秆首先需用40%的磷酸溶液浸泡24~40h,因而将产生30L左右的磷酸废液;在“碱液吸收气体中的二氧化硫”实验中,需用5%氢氧化钠或碳酸钙溶液吸收二氧化硫,实验结束也将产生至少250L的碱性废液。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当pH大于9或小于6时,水中的生物生长受到抑制,致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渔业和农业生产。

(3)其他废标准溶液。测定物质的浓度时,需要配置其标准溶液并将产生相应的废标准溶液。如“废水中酚的测定”和“苯酚降解菌的分离及降解性测定”2个实验均产生废苯酚标准溶液。“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实验”产生废甲醛标准溶液。“水中氮、磷浓度的测定”实验产生氮、磷标准溶液。这些废液的排放对水体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最新研究表明,甲醛已经成为第一类致癌物质,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氮、磷等营养盐则是发生富营养化的必要条件。

(4)有机溶剂废液。实验室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液种类繁多,如“土壤中砷的测定”实验所用的砷吸收液即以氯仿为母液,吸收过程中吸收液减少时,还需添加氯仿,实验产生大量氯仿废液。另外还产生四氯化碳、苯系物等有机溶剂,这些有毒物质通过消化系统传入血液,然后传入肝和肾,诱发慢性肝病和肾病,甚至造成肝肾功能衰竭。

1.2废气

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塑料热解产生的废气、大气实验中未被处理的气体、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的中间产物、泄漏的标气、载气等。包括苯系物、二氧化硫、甲醛、砷化氢、氯仿、四氯化碳、氮氮化物、酚、汞蒸气及各种酸雾等。如果将其直接释放到大气中如果将其直接释放到大气中,废气中的苯、甲苯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严重时会昏迷以致失去知觉,停止呼吸;吸入较高浓度砷化氢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空气中会形成酸雨;甲醛有致癌性;酚对各种细胞有直接损害,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汞蒸气会引起人体消化道、口腔、肾、肝脏等损害,导致人中毒死亡等。

1.3固体废物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有害废物固化处理”实验产生的固化含铬废渣,“混凝沉淀”实验产生的沉淀残渣,分析未用完的多余固体样品(如含汞土样、含砷土样),残留或失效的药品试剂,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如玻璃器皿、纱布)等。这些固体废物成分复杂,涵盖各类化学、生物污染物。若随意丢弃在垃圾堆中,其中的有害组分很容易经过雨雪淋溶、地表径流的侵蚀,渗入土壤,导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还会随天然降水,进入水体,使地表水污染。然后通过农作物、地表水或地下水对人体产生危害。

1.4噪声

实验室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大气污染控制和水污染控制实验过程中各种设备如水泵、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长时间持续85dB以上,如大气污染控制实验通常是连续8h启动。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又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

2实验室环境污染特点

2.1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少,累积排放量大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共开设32个项目的实验以及创新实验、大学生创新项目SRF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根据存在形态,污染物可分为液态、气态、固体物质及噪声。根据种类,污染物可分为有机物,如氯仿、甲醛、乙酰丙酮等;无机物,如各种酸碱、汞、铬、砷等重金属以及氮磷等营养元素。生物类,如各种细菌、病毒。相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实验室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并不大,但是长期累积排放量依然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如“土壤中砷的测定”实验采用氯仿作为吸收剂的母液吸收砷化氢气体,每个样品测定大约产生3mL含砷废液,2个班学生即产生约200mL的含砷废液,长期累积将产生大量废液。

2.2污染物危害大,治理少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涉及水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等4个功能实验室,污染种类齐全,虽然多数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小,但仍有部分实验项目污染物数量大、环境危害严重,产生国家严格控制排放量的第一类污染物。以水质分析中最常见的CODcr分析为例,一个20mL的水样首先加入10mL即0.1226g重铬酸钾标准溶液作为氧化剂,再从冷凝管上口加入30mL硫酸-硫酸银溶液(0.3g硫酸银),若氯离子含量高于30mg/L,还需添加0.4g硫酸汞,即此项目产生总铬、总银、总汞3项第一类污染物,另外此项目还产生一定量的硫酸污染。

3实验室环境污染的控制

3.1健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规定对各类实验室污染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废液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4]。作为高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环保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环境类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措施,建立实验室污染物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而便于操作的技术规范和奖励、惩罚制度。如我校制定了“华中农业大学报废化学试剂、有害废液和动物实验废物集中处理暂行办法”,由专人负责,将污染物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以促进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有据可依。

3.2废物集中管理与处理

实验室污染物种类繁多,但量不大,若每个实验室对每次实验产生的污染物都分别处理,在人力、物力、时间等方面可能存在困难,主管部门应根据污染物的特点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国资设备处对全校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并负责集中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工作,各院系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置工作。要求有害废液用封闭式容器包装,并附有化学实验和主要成分的标记。产生报废化学试剂的单位要书面报告报废化学试剂的品名、种类、数量。报废化学试剂要木箱包装。对有毒、易爆、麻醉品要单独包装和标记。学校采用定期上门和电话预约方式收集报废化学试剂和有害废液。

3.3提高实验老师和学生的环境意识

长期以来,实验人员环境意识不高,致使在实验过程和实验完成后废弃物不能及时收集、分类和集中处理[5]。另外,广大的师生员工也缺乏相应的环保意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实验室的污染程度。因此,在师生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树立绿色实验理念,是保护环境、减少进而消除实验室污染的前提和基础。

3.4建立“清洁”实验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要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理念和要求,全面考察实验分析的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规范实验室环境行为,充分贯彻ISO14001一贯强调的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建立“清洁”实验室[6]。在具体实践中,①可选择低污染的实验方法,一般来说,采用传感器、色谱仪等现代仪器分析常比经典方法污染产生量少,如“甲醛测定”实验时采用甲醛测定仪,污染要少得多,效率却没有降低。②对于可缩小规模的实验项目,科学选择微型实验,用尽可能少的药品和试剂获得有效的实验信息,如在污水COD测定时,所用试剂量按标准方法的一半加入,也可达到满意的教学效果。③对常规实验或演示实验,采用多媒体进行仿真模拟。④成立试剂调度网络,对于危害大、用量少、易失效的试剂实行实验室之间的资源共享,以避免试剂失效[7]。

3.5增加环保资金投入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除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和高素质的实验人员、研究人员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实验环境和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实验结果的质量和实验室的安全,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因此,高校要加大对实验室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用来购买、维护及检修实验室常用的环保设备,如通风橱柜、废物收集设施等。在制定实验室建设经费和科研经费使用计划时,要预留对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建设资金和治污经费或成立专门的实验室环保工作专项基金[6],为实验室污染的有效控制提供资金支撑。

3.6仪器设备、试剂的重复利用

仪器设备、试剂的重复利用是一项双赢的举措,在大量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可节省实验室的费用支出[7]。对某些一次性的仪器设备或者在实验过程中不直接参与化学反应的试剂,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回收利用。如“叶绿素测定”实验经常用到的5mL一次性离心管,要求学生做完实验后洗净控干以便重复使用,可减少塑料制品的固废污染。“蚕豆根尖微核监测技术”实验采用1mol/L的三氧化铬浸泡蚕豆根尖1h来观察其“三致效应”,产生的三氧化铬废液经过沉淀、过滤程序后可回收利用,作为下次该实验蚕豆的浸泡溶液,此项措施可大大减少铬废液的排放量。

3.7实验室污染物防治措施

对于实验室污染物的防治,一般处理原则为: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及固化、焚烧处理等方式,减少废物产生量,提高实验室污染治理率。

(1)废液的防治。常见废液的处理方法包括:①实验室排放的六价铬、砷、汞等第一类污染物由学校负责集中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工作。②含其他重金属离子的废液较少,可混合在一起处理,加碱或硫化物使重金属离子转化为难溶性的请氢氧化物或硫化物而沉淀。③对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液分类回收、集中存放,将酸碱中和,使其pH值在6.5~8.5范围时达标排放。④实验产生的酚、甲醛废标准溶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等氧化剂,使其转化成CO2和H2O后排放。⑤实验用过的有机溶剂可采用洗涤、蒸馏、脱水等方式回收,因有机溶剂具有毒性和挥发性,回收操作需在通风橱中进行。如处理四氯化碳时,将其置于分液漏斗中,用纯水洗涤两次,再经过无水氯化钙干燥、过滤蒸馏操作,收集76~78℃的馏分[8]。⑥剩余的氮、磷废标准溶液可回收用来配制植物营养液,以用于“植物抗逆性的鉴定”实验中菠菜等植物的培养。

(2)废气的防治。产生少量有毒有害或有异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其排到室外,排出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m,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需配备相应的物理吸附、化学吸收、气体燃烧等处理装置[9],如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可通过碳酸钙、氢氧化钠等碱性溶液进行吸收,而甲醛等有机气体则通过活性炭等固体吸附剂进行吸附净化。同时设置废气监测仪器,废气浓度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3)固体废弃物的防治。实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处理时首先考虑能否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时则根据废物是否有毒分别加以处理。对于无毒废物如碎玻璃仪器、废纸等可集中收集,倒入指定地点后由环卫工人统一运走。有毒有害废物根据其特性分别加以处理,如生物类废物根据其病源特性,分类收集后进行消毒、烧毁处理[10],其中无法自行处置的,则交由校国资设备部门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单位处置。

(4)噪声的防治。噪声污染不同于其它类型的污染,其防治方式包括3种。①降低声源噪音,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11]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②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害者采取防护措施,如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③因实验教学与办公处于同一楼层,实验课尽量安排在周末开设,以减少受影响人群。

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列入国家和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包括猪、牛、羊、马、兔、犬、鸡、鸭、鹅、火鸡、鸽、鹌鹑、山鸡等。

国家和省对观赏动物、竞技动物、实验动物等饲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在畜牧养殖管理及污染整治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政府(含园区,下同)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防治管理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方案,抓好储粪池、沉淀池及沼气池等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养殖场沼气池的建设与利用等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场规划布局、场区建设,做好养殖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及监测、动物检疫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与畜禽养殖污染相关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养殖场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依法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做好禁养区以及其他整治不达标养殖场的关停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财政资金。

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水务、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相关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全区畜禽养殖业按照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农户实行分类管理。

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是指养殖规模达到存栏量100头以上的猪、50头以上的牛或2000羽以上的禽类,或其他畜禽存栏量达到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小型畜禽养殖场是指养殖规模小于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散养畜禽农户,是指为满足自给需要在宅前屋后零星饲养畜禽的农户。

第五条根据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全区畜禽养殖业按照适度规模发展,畜禽养殖场实现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控制小型畜禽养殖场数量,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承包使用功能、环保和动物防疫等条件的,促使其逐步过渡为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治理或关闭。散养畜禽农户的畜禽应进行圈养,并接受畜牧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下列区域为禁止养殖区: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内以及密集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范围内;

(三)辖区内沙河、大汤河、新开河、排洪河、小汤河等河流中下游河两侧500米以内区域;

(四)主要交通干线(G102线、G205线、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铁路)两侧500米以内区域;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禁止养殖区的具体范围由各镇政府商国土资源及规划、环保、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行政部门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下列区域为限制养殖区

(一)辖区境内沙河、大汤河、新开河、排洪河、小汤河等河流中下游两侧500米—2公里内的区域以及中上游两侧500米以内区域;

(二)主要交通干线(G102线、G205线、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铁路)两侧500米—2公里内区域;

(三)北部工业区、临港物流园区和东部循环经济区所辖区域;

(四)行政村、自然村人口聚集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

第八条适度养殖区为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

第九条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关闭或搬迁。

限制养殖区内,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发展畜禽养殖业,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应符合环境承载的要求,合理布局。

散养畜禽农户必须实行圈养,并主动接受畜牧部门的防疫管理,落实防疫、检疫等监管措施。

第十条对现有养殖场的管理

(一)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生猪存栏20头、奶牛或肉牛5头以上和直排河道的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到年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或搬迁工作。

(二)大力规范限养区内小型养殖场,逐步减少小型畜禽养殖场数量,有条件的小型养殖场要逐步过渡为适度养殖场。重点整治好15条河流两侧污染比较严重的小型养殖场,不具整改条件的,要限期关闭或搬迁。有条件的镇、村要安排好养殖用地,设立专门养殖区域。

(三)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干粪、沼渣、沼液综合循环利用的要求,做好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作。重点抓好15条河道沿岸区域畜禽养殖场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广“生态型”、“环保型”、“能源生态型”等不同模式沼气工程,鼓励养殖场采用沼气净化处理工艺,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鼓励养殖场(户)按标准建设储粪池、沉淀池等设施。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业粪便及其它污染物处理要求:

(一)按照各镇的总体规划和适当的饲养密度要求,实施人居环境与生产环境分离,防止养殖场(户)产生的恶臭气体等污染对附近敏感区造成环境影响。

(二)畜禽养殖场不得向河涌或其他环境直接排放、倾倒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废渣和污水、污物。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抛弃、销售和加工病、死畜禽。

(三)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有防渗处理工艺的畜禽废渣储存场所和设施,在运输畜禽废渣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等措施,防止因恶臭和畜禽废渣渗漏、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鼓励养殖场将畜禽粪便作生态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对于禽畜养殖场燃烧工业废料产生有害恶臭气体的污染问题,由区环保部门另作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新建畜禽养殖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对畜禽粪便、废水、废气和其他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储粪池、沉淀池或沼气池等设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新建畜禽养殖场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所在镇政府、园区向畜牧部门提出养殖申请,并提交养殖场规划布局、建设方案及内容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畜牧部门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办理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畜禽养殖场手续不健全的,要补办相关手续,经审查具备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从事畜禽养殖活动;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或关停。

需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需到畜牧部门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新建或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养殖场(小区)在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五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需要引进种畜禽的,应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办理引种手续,并按照规定实行隔离饲养,对经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的种畜禽,方可并群饲养。

第十六条畜禽养殖场出售畜禽,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取得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

畜禽养殖场出售的畜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残留标准,禁止出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药物残留标准的畜禽。

第十七条畜禽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并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

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区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畜牧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并按规定佩带畜禽标识。

第十八条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应包括对畜禽繁育、畜禽免疫、疾病诊疗、饲料及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情况的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第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应按照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畜禽养殖场应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人用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

第二十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泔水饲喂畜禽;

(三)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

(四)使用动物源性饲料废弃物饲喂反刍动物;

(五)养殖场、养殖小区混养不同种类的畜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畜禽养殖场的饲养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畜禽饲养工作。饲养人员应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防护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教育。畜禽养殖场内饲养人员的生活区域应与畜禽养殖区域分开。

第二十二条发生畜禽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畜禽养殖场应及时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并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的防治措施,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对有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畜禽养殖场应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有关行政部门和单位依法采取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锁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为防止疫病扩散,区政府可对疫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易感畜禽,在一定期限内实施暂缓畜禽养殖措施。

第二十四条违反相关规定的,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审批的意见进行畜禽养殖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在禁养区内设置的养殖场等相关违章建筑,由区执法部门进行依法拆除;对带病或不符合防疫等标准的畜禽,由区畜牧部门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二)违反规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由区环保部门依据有关大气、噪声、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三)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区环保部门依法决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除由区环保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处罚款,或者报区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的,由所在镇政府依法纠正或限期迁移;拒不纠正或迁移的,由环保、规划、国土资源、畜牧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畜禽养殖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第二十八条畜禽养殖场未按规定对畜禽实施强制免疫或未佩带畜禽标识的,或未建立畜禽疫病免疫制度的,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畜禽养殖场未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篇6

在管线类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会对城市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等产生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施工噪声扰民等公众投诉问题出现,因此,此类工程的施工环境污染也不容忽视,应加强对此类工程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与控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就属于环境敏感区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重点讨论雨水、污水管线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对策。

2管线工程施工工艺

城市管线工程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与其施工工艺具有直接的关系,不同的施工工艺会产生的不同的环境问题。一般情况,城市管线工程采用的施工工艺因管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常见的管线施工工艺有大开挖施工、顶管施工、围堰施工三种方式。

2.1大开挖施工

大开挖施工是管线工程最常采取的施工工艺,投资较低,施工简易,适用范围较广。管道开挖施工流程如下:管道放样-基槽开挖—基础铺衬-基础夯实-管材运输-下管—接口连接-管道安装-砌筑检查井-闭水试验-沟槽回填-路面建设或表土恢复。

2.2顶管施工

顶管施工是较为特殊的施工工艺,因费用较高,一般用于一些特殊敏感管段或管线两侧施工范围太窄不便施工作业的管段,可以避开或大大减少对敏感区如密集居民点、敏感水域等的环境污染影响,同时地质条件要求管线上不存在大型障碍物等。顶管法与大开挖法和围堰法相比,具有环境污染较小、对沿线环境干扰小的优势,是一种环保型的施工工艺。顶管法施工原理:在管道的沿线按设计的方案设置工作井和接收井,工作井内设置坚固的后座,吊进油压千斤顶以及要顶进的钢管或混凝土管,接好照明,泥浆管,油管等管线,然后用油压千斤顶缓慢顶进,通过压浆系统使管节周围形成泥浆套,管道在泥浆套中滑行,在顶进的过程中通过激光经纬仪测量顶管的方向,边顶进边排土边调整,直至将污水管道顶至接收井内。施工工序:①工作井及接收井、检查井施工;②油压千斤顶吊放就位,轨道安装;③管节的选用、安装;④管道吊放前上好橡胶止水圈,将管节吊放在轨道上,安放环形顶铁,缓慢推进,让接头平顺对接;⑤接头对好后,继续开动液压千斤顶将管节顶进;⑥管节顶进;⑦泥土外运,泥屑由泥水系统随泥浆管排出,在泥浆池过滤土渣并及时外运;⑧管内动力及照明,管内动力主要用来掘进、纠偏、出土及顶进,常选择380V动力电源。由于管内环境潮湿,照明必须采用安全低压照明。常采用变压器为36V安全电压照明。

2.3围堰施工

围堰施工一般在管道穿越水域时采用,也是管线工程中经常出现的,大体与大开挖施工相同,主要不同就是围堰施工需先截留排水,修筑围堰。施工工序:采用修筑围堰(如木桩草袋围堰等)、配合井点降水;开挖采用反铲开挖、人工配合清底,并在基槽内设排水沟、集水坑抽水以确保基槽干燥,开挖完成后及时完成绝层、砼管座及管道敷设,管道敷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覆土。覆土完成后进行渠道修复。砌筑检查井与开槽埋管同期施工。

3城市管线工程环境污染问题

城市管线施工,各工序会产生不同的环境污染,不同的施工工艺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会有所不同。城市管线施工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有:管线清表、基槽开挖,破坏表土,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基坑水,土石方在雨水冲刷下产生水土流水;基础铺衬、基础夯实等产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管道安装、砌筑检查井、闭水试验、沟槽回填等会产生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管线施工过程还可能产生环境脏乱等景观影响,管道焊接、检查井结构施工钢筋焊接等产生电弧光污染;对管段区域及周边的文物、居民点拆迁、基础设施的破坏、居民出行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此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也可能污染周边环境。

3.1大气污染

管线工程基础开挖、基础处理、回填等土方工程,以及各材料的运输需要大量的工程车辆和机械,会产生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会产生燃烧尾气等大气污染。土方开挖、堆存产生的灰尘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导致区域空气中的TSP浓度增加,空气质量下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环境。管线工程施工的工程车辆和机械,大部分都是内燃机动力,且由于维护差等原因,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大,主要有CO、NOx、HC(碳氢化合物)、Pb、Hg、IP等和烟雾,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甚至形成一条污染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较大。其中CO、NOx、HC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CO是无色、无味、有毒,人吸入过多CO后,阻碍血液吸收和输送氧而引起头痛、头晕症状。NOx是NO、NO等氮氧化物的总称。NOx和HC均会刺激人的视觉和呼吸系统,引起睫膜炎、角膜炎,严重时会引起肺炎和肺气肿。NOx和HC在一定的地理、温度和气象条件下,经强烈阳光照射时,会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以臭氧、醛类、过氧化产物为主要成分的光化学烟雾,这种二次污染物对环境具有更大的危害。另外,管道、钢筋和钢构件焊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有害气体,焊接废气含有一定的有机废气,如二甲苯等有毒气体,对居民身体健康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3.2水污染

管槽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水,管道试压产生废水,这些废水含有SS和少量的石油类,这些废水若直接排放可能对周边排水渠道等水域造成一定的泥沙淤积等,随意乱排会产生水土流失、沟渠(河道)阻塞以及一定的景观破坏等环境问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一般依托沿线的公共基础设施或居民的基础设施,影响很小。但若随意排放,也会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和环境卫生条件。

3.3噪声污染

管线施工全过程都会产生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设备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水泵、夯土机、砼搅拌机、运输车辆等。噪声会损伤人的听力,影响工作和休息,降低劳动生产率。施工机具的工作噪音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故应注意保养设备、合理操作,使机械的工作噪音维持最低水平。震动污染来源于机械作业,如钻孔桩、预制桩、大型构件装卸和吊装安装等产生的震动。震动对房屋结构的安全和耐抗性及精密仪器的使用造成影响,同时给人的心理造成压力。

3.4固体废物

管线开挖首先是清表,将放线范围内各种杂物清除,产生固体废物。开挖的表土临时堆存日后用于覆土。基槽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作为建筑垃圾用于其它建筑工程的填方或铺路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需分类堆存合理利用,若处置不当,会产生水土流水、二次扬尘的环境污染,同时也影响景观。另外,管线范围内拆除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顶管施工工序过程或钻孔桩产生的废泥浆和钻渣,这些废物必须严格处理,否则会严重影响到市政设施,如下水道的安全畅通使用。比如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含有石油类等污染物,必须严格安全处置。

3.5生态环境

管线施工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场和管线范围内植被的破坏,以及开挖的土石方等在水保措施不当时因雨水等冲刷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泥沙淤塞沟渠、河道等。管线建设离不开土石方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有以下几点:①破坏地面植被和原有地貌,导致地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②弃土、弃渣不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而随意倾倒,加剧了水土流失。③施工中使用的临时便道以及建筑材料,若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遇到暴雨或大风都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3.6出行

管线施工尤其是与公路建设配套的管线施工,其施工会对管线两侧的居民的出行产生阻隔,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3.7其它

3.7.1光污染

夜间施工设备发出的强光和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照明设施以及管道、钢筋焊接时产生的电弧光,影响人们的休息,扰乱人的生物钟节律。

3.7.2对基础设施的影响

管线建设中有时遇电缆、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会给居民生活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作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破坏到水利设施,妨碍农田灌溉等。

3.7.3对地下文物的影响

管线建设如遇地下文物,应首先及时向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施工过程可能因施工机械挖掘对文物产生一定影响,比如事故破损等。

3.7.4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景观环境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管线施工产生的空气、水源、噪声等污染会对景观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时因线形走向需要拆除某些景观,产生新的景观影响。

4城市管线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针对城市管线施工过程,对各环境要素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从选线、施工工艺、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策以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管单位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

4.1合理选线

管线工程对环境保护的首要工作就是合理地选择管线,选择环境最优的管线方案和设计方案。从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进行管线方案、管线设计等的比选。

(1)管线方案的比较和优化。考虑拟建管线周围的环境敏感性,对管线方案进行比较和优化,选择周围环境敏感性最小或是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最优的路线方案。

(2)管线设计与环境保护。合理选择管材,经济环保,提高管材焊接质量等,确保管道的使用寿命,减少管道破损等泄露事故发生。

4.2合理选择施工工艺

合理地选择施工工艺,可以大大的降低施工过程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河流、山体等);敏感目标(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学校、饮用水源等);经济发展水平,投资概算等。管段施工工艺选择应结合实际施工条件综合考虑。比如,水域管段通常采用围堰施工或顶管施工法;遇居民密集区、饮用水源等特殊敏感区,优先选用顶管施工,可以大大避开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一般非敏感管段采用较为经济性的开挖施工即可。因此,合理选择施工工艺,既可节省投资,又可做到环保可行。

4.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3.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于管网沿线基础开挖、基础夯实、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②结构物的拆除、路基的填筑和粉状材料的装卸均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降尘的措施主要是:洒水降尘、覆盖易引起扬尘的部位、加强保洁工作等。③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④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⑤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⑥工程余方应当在及时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土石方。⑦土石方等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选在其下风向。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等大气污染物的作业环节应选择合适的风向。

4.3.2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稳定、良好的运转状态,以减少其尾气排放量。对于必须采用内燃机动力的工程机械,应要求使用工作状态良好的设备,减少排放总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工程机械进行改良。②对于以汽油机为动力的设备,采用汽油喷射系统代替化油器系统,可使CO、HC的排放降低到原来的10%左右。③通过在排气管中安装贵金属铂、钯、铑催化剂,可降低CO、HC污染物排放1%~20%,NO排放降低5%。④在有条件安装配电设备的地方,尽量选用电力驱动,用电动机替代内燃机,将大大减少废气排放量和噪音。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口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上22:00点到次日早晨6:00点之间应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告示求得群众谅解。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将料场、拌和站设在远离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尽量采用噪声较小的施工机械、设备。

(3)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4)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轮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常用的消声器有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穿微孔板消声器等。具体应用应根据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而定。

(5)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吸声是利用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渣棉、毛毡、泡沫塑料、吸声砖、木丝板、干蔗板等和吸声结构,如穿孔共振吸声、结构微穿孔板吸声结构、薄板共振吸声结构、吸收通过的声音,减少室内噪声的反射来降低噪声。隔声是把原发声的物体、场所用隔声材料,如砖、钢筋、混凝土、钢板、厚木板、矿棉被等,封闭起来与周围隔绝。常用的隔声结构有隔声间、隔声机罩、隔声屏等,有单层隔声和双层隔声。隔振就是防止振动能量从振源传递出去,隔振装置主要包括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绝等。常用的材料有软木、矿渣棉、玻璃纤维等。阻尼就是用内摩擦损耗大的一些材料来消耗金属板的振动能量并变成热能散失掉从而抑制金属板的弯曲振动,使常用的阻尼材料有沥青、软橡胶和其辐射噪声大幅度地消减、他高分子涂料等。

(6)施工设备和机具不产生噪音是不现实的。力争减少噪音源、噪音量、降低危害程度是可以达到的。对内燃机露出部分安装有效的隔音罩,对已安装隔音罩的机械,改变动力设备的安装方向在某种程度上可降低噪音5dB的数量,这对于靠近居民住宅的地方是有效的。同时应安装低噪音的消音器。降低排气噪音,可以用电动机替代内燃机的设备,应采用电动机。为了降低机械操作上产生的噪音,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方法,例如在钻孔桩的施工中,钢护筒的打入可采用大型电动千斤顶压入而不采用振动锤打入;钻孔工作采用孔底动力头、潜孔钻或潜孔锤;对于预制桩,采用静压沉桩法而不用柴油锤打入法等;砼浇筑铺设时尽量利用白天,避开夜间施工。混凝土运拌车等待进场作业时,场地应设在远离居民稠密的地方,混凝土泵的位置应尽量远离居民区或采用隔音板、设置围墙等措施。防震的措施一是减少震动的产生;二是开挖临时性的防震沟。一般挖设1m深度的防震沟可减少0.27g的加速度,效果是比较好的。

4.5水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渠或河道。基坑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运输车辆冲洗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机械、车辆等维修应在专门的维修点进行,产生的污水入维修点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施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或农用等。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蝇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化学药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3)以防污染城市环境,对于施工生产废水应汇于集水池,可充分用于消解石灰,混凝土构件养生和稳定粒料的拌合工程等。对于顶管过程或钻孔桩产生的废泥浆,应采用泥浆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钻渣和泥土应运至填埋场处理,废水可经下水道排出,废泥浆严禁不经处理就排入下水道等水体,这会对城市排水系统或其它水域造成一定的破坏。

(4)施工垃圾、渣土等不得撒入水域。

4.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管道施工过程中的清表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弃渣、土石余方充分综合利用,用于其它工程填方;注意临时堆放场的选择,采取遮盖等防尘、防雨措施,以减少扬尘、水土流失。

(2)施工营地布设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及时清运。

(3)施工过程产生的其它固体废物应安全妥善处置,如废泥浆应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4.7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1)管线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管线施工时挖、填土石方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及自然生态破坏,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污染,机械噪声污染等,因此要采取系统的环保措施控制管线施工期的环境污染。

(2)管道基槽施工中,两侧应修雨水导流槽,将冲刷的泥水引至沉淀池,既可防止大规模水土流失,又可净化水源。另外应做好基槽基坑水的抽排工作。

(3)管槽开挖产生的弃方,应加强临时堆存的防水土流失等措施。开挖的地表熟土或腐植土挖出堆放一边,在施工完毕后再进行回填,弃土尽可能都利用起来造地等。对弃土、弃渣要按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或合理利用,例如填筑路堤、加固河堤等。

(4)落实水保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布置施工红线的位置、范围,在开挖土石方时尽量减少对地面植被的破坏,对因开挖而造成的地表要进行植物防护或石砌防护,并对受扰动的地面逐步恢复其植被。

(5)保护耕地。选线时尽量避免占用大量耕地;选择取土坑和弃土、弃渣堆放地点时,尽量不占用耕地;施工驻地、料场等地点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复耕。

4.8出行、光污染等

4.8.1出行

采取分段施工方法,保证居民的日常生活秩序。选线时要尽量绕避城镇居民区和较大的村落,特别是学校和其生源主要所在地:留有一定的通道方便居民的出行。

4.8.2光污染

管道焊接、钢筋焊接等产生的强光对人的眼睛伤害极大,在施工组织计划时应将钢筋加工场地设置在距居民和工地生活区较远的地方,若没有条件,应设置遮光围墙,必须在现场焊接的钢筋,在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套筒连接。施工机具的灯光及照明设施在晚上会造成强烈的光污染,应尽量减少在夜间的施工。

4.8.3基础设施

尽量避绕重要的基础设施,对需要拆除的基础设施,原则上采取“先通后拆”的原则,以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

4.8.4保护景观环境

选线时绕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路线应与沿线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协调,并且合理保护和利用;必须穿越时,应考虑选取合适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要及时与相关文物部门联系,保护文物。

4.9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4.9.1环境责任

有效的现场环境管理可以带来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的制度以及相关的建设合同也要求企业必须重视环境管理工作。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首先,中国已经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制度,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另外,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目前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其中有四部环保的专门法,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9部相关的资源法、30多项环保行政法规、600多项地方性法规以及264项国家环境标准。当然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并不完全都针对施工现场活动,但是都与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有着直接与间接的联系,搞好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是法律所赋予的责任。从另一方面来看,正因为存在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施工企业更需要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系统的管理,才能保证不触犯国家的法律,保证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9.2现场环境管理

有效的现场环境管理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其中包括现场的总包、分包,承包商场外总部机构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计单位、业主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现场经理或项目经理可以主要针对现场主要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及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来做好现场环境管理。明确与所管理现场有关的环境问题;通过熟悉与现场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完成上述两方面的工作。此外,现场经理还可以利用过去现场环境管理的经验,必要时可以咨询专家来实施这两工作。可以征询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的意见,明确现场管理所可能面临的环境管理问题。将收集的相关资料整理成现场管理的专项环境管理文件便于分发、查阅和指导。

4.9.3制定相应的施工环境监测计划,委托专人负责环境

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纪录。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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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 X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14-1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我国为了快速进行经济建设,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以提升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国际地位,加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技能减排技术落后,制造业普遍采取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导致我国忽视了由于经济而带来的环境代价,环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致使我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都在大力发展经济,并没有过多关注环境问题,而工业忙于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无暇顾及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方面,我国民众也淡漠对待环境的污染,致使从容了环境污染的发生和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1 乡镇环境污染与治理

1.1乡镇环境污染情况及成因

乡镇普遍存在着“脏乱差”现象,由于居民素质偏低,以及生活方式落后,垃圾乱倒、烟煤燃烧、散养禽兽、塑料袋乱飞、污水乱流的现象比比皆是,不仅对乡镇的容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还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1.1.1乡镇工业污染

乡镇工业大多数规模小、布局分散、对于环境保护的投资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薄弱,主要从事的行业都是一些重污染企业,例如:造纸业、电镀、农药化工、有色金属、印染、水泥、制砖等等,排放的都是一些污水、废气、固废,而且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越来越多,对乡镇的环境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破坏了当地的环境。

1.1.2乡镇农业污染

由于乡镇农业生产依靠化肥、农药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因此在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的过程中,对乡镇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每年夏秋两季秸秆焚烧也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更甚者,农民为了在耕作中降低生产成本,使用的农药、化肥造价低廉,高毒、高残留,不仅导致农作物吸收这些农药,土地、大气也吸收了这些农药,因此,对于人体食用、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都十分不利。

1.1.3乡镇生活垃圾等固体污染

由于乡镇管理松散、有相对广阔的空地,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都向乡镇转移,造成了乡镇的堆积污染,同时,垃圾部分有害成分也对空气和土地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1.2乡镇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2.1宣传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素质

环境保护与治理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参与,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参与环境的保护。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有环保意识,养成绿色环保习惯,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带动更多的人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

1.2.2引导乡镇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要做乡镇企业园区规划管理,改变“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落后分散局面,调整乡镇产业结构,集中开发乡镇工业,集约化经营,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可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共赢,使得乡镇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2.3鼓励乡镇发展生态农业

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现代化要求了,因此,必须鼓励乡镇发展生态农业。要积极的向农民宣传普及生物防治害虫的方法,鼓励农民用天然肥料。

2 城镇环境污染与治理

2.1城镇环境污染情况及成因

2.1.1城市空气污染

城市由于发展速度比较快,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人口发展迅速,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空气污染源。同时我国能源消耗量稳步增长,造成了工业废气、工地扬尘和煤气燃烧污染。这些造成是城市大气污染60%的来源。

2.1.2城市垃圾污染

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也不断增长,目前我国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堆放量就已经达到70多亿吨,不仅会对土地造成污染,还会影响空气质量,今后由于垃圾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还会增加。

2.1.3城市水污染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我国水污染更加严重。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导致水体污染。近年来,由于科技因素,我国的工业废水经过治理有所减少,而生活污水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2.2城镇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备,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步伐,针对上述的城市污染问题,制定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2.2.1鼓励城市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

由于许多城市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治理城市水污染刻不容缓,所以城市要制定出改善水质的计划,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保障水质优良,是城市地表水达标。

2.2.2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工业生产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制定出一个排污标准,明确规定建筑工地和工业生产所排放的超量固体废物是违法行为。另外,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通过采取排污收费的方法和超量加重排污收费相结合的手段来治理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固体废弃物。

篇8

1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可行性讨论

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就是要通过物业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活动,实现单个企业所无法完成或者很难实现的要求。

1.1有利于保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获得较好的处置效果危险废物物业化的处置设施一般都拥有较完备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管理力量,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独立运作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和处置条件,认定和扶植一些专业化的集中处置企业,才能使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有强大的技术和设施保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环保部门创新工作机制,由环保部门牵线搭桥,引导处置企业进入废物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实行物业化管理,针对不同的危险废物进行现场处置。这种做法不仅避免了废物产生企业因找不到合适的处置企业而使危险废物外流,而且明确了处置责任,确保了处置质量,也便于环保部门随时进行监管,值得借鉴。

1.2有利于准确定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服务对象,明确服务范围与很多废物产生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处置企业一样,很多处置企业也常常处在“吃不饱”的状态。这种状况一方面容易导致危险废物外流,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积极探索这方面工作,尝试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进行危险废物的物业化管理试点,明确由不同处置能力的企业分别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由持有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全程为企业服务。处置单位除负责填单、处置、转移等工作外,还承担了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现场清理、清扫工作,有效地控制了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减少进入环境或需要处理的废物量[3]。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不仅是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效益的具体要求,也是危险废物科学化管理的需要。产生量小的危险废物产生者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仅存在规模效益的问题,也会因为处置设施的增加、技术管理人员的增加导致企业运行成本的增加,同时,危险废物产生者自己处置也增加了管理部门的管理难度和社会管理成本。黑龙江省产生危险废物来源主要集中在废矿物油、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等五类重度危险废物,总量占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的75%。对于辖区内生活、科研、教学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产生量较少的企业的危险废物,以及产生量较少或没有能力自己处置危险废物的中小企业考虑较少,离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和零排放的规定相差甚远。通过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可以掌握和控制危险废物的流向,从而便于监督管理。

1.3有利于危险废物营运企业实现专业化和市场化危险废物处置实行物业化管理,有利于向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与传统的产品制造业有很大区别,在其发展与运营过程中没有产品产生,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对社会和环境的重大责任。只有使废弃物处置企业走产业化经营之路,也就是发挥各企业现有的处置设施的作用,使各企业自建的处置设施在处置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同时,鼓励和允许各企业依规定条件将自己剩余的处置能力和设施向其他单位开放,接受并处置其他单位的与自己的处置条件和能力相配的危险废物,即开展委托处置、有偿服务,市场机制直接贯穿危险废物收运、处理、处置和再生利用的全过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才能不断地创造社会价值,调动它的积极性,使其走上良性的发展道路。

2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建议

2.1全面推行管理制度,制定法规,加强监督管理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当前关键问题是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各项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完善和及时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值得信赖、具有知识与经验以及能力的政府部门执行。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落实政府职责,积极引导。国家、地方部门都应有不同的职责,分别代表国家、省或地方相关层次执行规划与管理计划,同时不同部门应配备相当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会涉及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行政代处置、排污收费、经营许可、转移联单、排污权交易、委托运营费用,以及其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费用的收取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同步考虑。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督管理,防范非法倾倒、遗弃危险废物,避免污染事件的发生。

篇9

关键词糯玉米;标准化生产;推广;湖南澧县

糯玉米在澧县种植历史较短,2000年及以前只有零星种植,农户自产自销。2001年湖南威尔曼天然食品基地有限公司在澧县金罗镇进行规模种植开发,因多方面的原因产业开发失败。2003年,澧县农科所开始引进多个糯玉米品种进行品比试验,最终选择适应当地种植的紫糯1号品种作为开发目标。2004年在澧阳镇共示范种植3.3 hm2,获得较高的产量,玉米商品品质较佳。自2005年起澧县农科所与湖南博尔特天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对糯玉米进行产业化开发,主要产品为速冻糯玉米穗,上市后供不应求,产业开发取得初步成功。2006年生产基地得到进一步拓展,选择自然资源好、环境质量佳的区域进行种植,并大力推广糯玉米标准化生产技术。产业化运作模式日益成熟,做到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品牌销售。2007年开发的产品“粤旺”牌速冻糯玉米穗通过审核,获得A级绿色食品认证。2008、2009年除进行推广单作种植外,还加大间作套种推广力度。

1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1)产地环境。澧县糯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位于澧阳平原,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向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过渡的地带,热量丰富,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16.7 ℃,年降水量1 200~1 900 mm,无霜期272 d,生产季节长。种植区域无城市污染,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空气清新,水质优良,生态环境佳。

(2)栽培管理。①选用优良品种。选择种植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糯玉米品种[1];②中耕。改善土壤通透性,调节土壤水分状况,灭除杂草,避免使用除草剂;③合理施肥。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实行有机、无机相结合,以施用有机肥为主,尽量控制和减少化学合成肥料的施用[2];④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优先采取农业、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技术,有限制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3];⑤采收。掌握好采收时间,严格按照适合加工标准的成熟度进行采收,采收后及时送加工厂。

2产品加工

湖南博尔特天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为糯玉米产业联合开发单位,生产上该公司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规范化实施。速冻糯玉米穗加工工艺流程:适采剥苞叶去须切段、分级洗涤蒸煮冷却冻结低温贮藏。具体操作要点如下:

(1)适采。适期采收为授粉后23~25 d,采摘下来的果穗要及时加工。

(2)采收、剥苞叶、去须、洗涤。均为人工完成,在此过程中,应防止损伤籽粒。洗净后剔除缺粒、虫蛀、顶部不整齐及过老过嫩的果穗。

(3)切段、分级。将果穗按照商品分级标准切成规定长度,分为3级:18、16、14 cm。

(4)蒸煮。蒸煮时间为90 min,温度控制在200 ℃左右。

(5)冷却。蒸煮完毕,取出后急速冷却,用10 ℃的冷水淋洗10 min,使果穗中心温度迅速下降到25 ℃以下。捞出放至铁丝网上,用电风扇吹干表面水分(约30 min),以防速冻籽粒表面结霜。

(6)冻结。置冷冻库冻结,温度为-35 ℃,时间8~10 h;若用快速冷冻机,在-45 ℃条件下,经30~45 min即可。

(7)低温贮藏。将经过速冻后的果穗装箱,转入-18 ℃的冷库中保存,随售随取[4]。

3推广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合作双方成立糯玉米标准化生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及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各生产基地实施项目点分别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5]。

(2)选择项目实施区。为实施好该项目,选择澧县生态环境良好、生产水平较高、交通相对便利的10多个乡镇(澧阳镇、车溪乡、涔南乡、大坪乡、张公庙镇、澧南镇、澧澹乡、小渡口镇、金罗镇、王家厂镇、雷公塔镇)建设糯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

(3)实行技术和物资结合。农科所组织技术人员制订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编写《糯玉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通过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宣讲、印发科技资料等多种措施培训种植户。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地巡访,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一对一指导农民技术员掌握技术要领,手把手给种植户传授操作规程。开通技术热线,为种植户提供全天咨询服务。

加工企业在产前以出厂价为种植户提供良种、肥料、农药以及地膜等多种农用物资,对购买物资所需资金先行垫付,并配送物资到村到户。

(4)采取订单生产。糯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全部种植户均与湖南博尔特天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生产出来的合格产品全部按保护价收购。

(5)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一是禁止向农产品产地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二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投入品;三是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四是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保证可追溯性。

4效益分析

套种糯玉米,1年种植1茬,每茬可产鲜穗3.15万个/hm2,均价0.50元/个,年产值可达15 750元/hm2,另产秸秆15 t/hm2;单作种植糯玉米,1年种植2茬,每茬可产鲜穗4.05万个/hm2,均价0.46元/个,年产值可达37 260元/hm2,另产秸秆45 t/hm2。目前澧县已建立糯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133.33 hm2,2009年度生产速冻糯玉米穗963.8万支,创产值1 011.99万元。糯玉米标准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保护和改善了种植区域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种植户与加工企业的双赢,推动了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5参考文献

[1] 白建荣.墨江县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发展的对策[J].云南农业,2010(4):8.

[2] 杨斌,崔虹.蚕桑标准化生产的推广应用[J].江苏蚕业,2008(3):17-19.

[3] 朱水华.山区无公害茶园标准化生产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7(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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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4年,*县生产总值达到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全县经济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活力较强的好形势。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运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实现这一增长付出了很高的代价。如资源的大量消耗,资源短缺的压力逐步加大,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经济平稳运营难度加大,环境污染严重等,已成为*县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大障碍。目前*县人均淡水资源量低于联合国确定的1700立方米用水紧张线。人均耕地接近联合国规定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森林覆盖率24.3%,水土流失严重。高能耗高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县十一次党代会制定了建设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因为我们用能源消耗翻一番支撑了前一个GDP翻两番,再实现GDP翻两番,以*县现有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已经远远不行了,因为外部资源不仅受市场价格、运输能力、安全保障等问题的制约,而且受全社会资源有限性和先进地市对重要资源的垄断性的影响,不改变现在的经济增长方式,上述目标很难实现。因此,只有从自身做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

3.发展循环经济是全县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口、环境、资源与工业化加快、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我们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要考虑到未来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不仅要考虑本县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也要考虑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无论从国内资源储量、地球资源储量看,还是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相互统一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看,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是行不通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4.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人是最宝贵的资源。我们要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讲求生态效益;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更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要做到这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二、*县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生态规律,从县情出发,围绕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国土整治、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产业链、物流网、健康城、生态县,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产业共生互动,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重点,集中治理;优先建设对全县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和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客观规律,依靠科技进步,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合理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发挥综合治理的整体效益。

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资源*发区的生态环境实施抢救性和强制性保护;对两江两河、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生态良好地区实施重点保护与管理,防止发生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与退化。

坚持依法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力度,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有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保护区、治理区、受益区的利益关系。

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坚持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技术的创新,实行治理与保护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监测网络和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和水平。

3.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使绝大多数企业建立起绿色供应链管理机制,形成“资源利用一绿色产业一资源再生一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创建一批健康集镇,建成库区重要的清洁生产基地和生态屏障,完善制度保障,加大教育宣传,使生态文明意识广泛深入人心,建设渝东北区域性生态经济强县。

分阶段目标:

第一步:以资源合理*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到*7年,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供需矛盾初步缓解,形成一批资源*发和加工产业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为3吨标煤。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止,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80%和80%。循环型产业快速发展,建成1—2个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和2—3个生产示范企业,搬迁白鹤工业园区。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政策体系框架,全民生态意识明显提高。

第二步:以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为重点,建成循环经济基本框架。到2010年,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耗降为2.5吨标煤;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100%~95%。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10%的小城镇达到生态城镇标准,60%的镇乡街道推行无公害化农业生产,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展清洁生产,生态旅游比较发达,基本建成绿色消费体系。生态政策体系比较完善,形成全民爱护生态、保护生态的社会风尚。

第三步:以建设循环型社会为重点,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理念,健全循环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发达的循环经济,建成3—5个生态工业园区,3-5个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完成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以科技为先导、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循环经济。生态建设大见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65%。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物多样化得到恢复;65%以上的小城镇逐步实现生态化、园林化,把*县建设成为“山水园林风格、帅乡文化品位、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一颗璀粲的明珠。

三、*县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及主要任务

1.实施“三大工程”,建设生态乡村。一是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发展生态农业。按照生物链规律组织农业生产,延长产业链。将绿色理念置入从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种子选育、作物栽培、保水施肥、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形成“种养一加工一运销”配套的产业链。对农作物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有效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积极发展生态食品,推广应用低残留、高效、无毒农药和生物防治,推动一批乡镇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排放。广泛*展柑桔皮渣综合利用,如制造芳香油、果胶、橙皮苷和发酵饲料,降低皮渣污染。加快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白色污染。完善水利设施,增强供水能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喷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技术与设备,提高用水效率。二是实施青山绿水工程,发展生态林业。坚持绿化与美化结合,造林与*发结合,继续推进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坡造林,加强封山育林和水系源头保护,禁止滥垦乱伐、陡坡*荒,保护天然林资源;调整林业结构,促进森林生态功能和产业功能的协调发展。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山体上、中、下部统一规划,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以荒山绿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为主的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加强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使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积极发展工业原料林、用材林、花卉苗木、森林食品,配套发展木材、果品加工工业。充分利用丰富的速生林竹资源,积极发展竹制家具、建材装饰产业链,减少木材消耗。

三是实施富农工程,发展生态养殖业。加强林地、荒山荒坡、草场资源保护和适度*发利用,稳步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建成一批优质畜牧产品基地。加快牲畜宰杀机械化,推进养殖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打造畜禽养殖加工一粪便、污水一有机肥一优质无公害蔬菜循环链条,实现生态养殖。合理*发利用河流水域及大中小型水库水面,建设库区优质水产养殖基地。组建大型水产集团,实现水产养殖的育、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充分利用库区水资源优势,适度发展水面旅游,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

2.突出“三大建设”,打造清洁生产基地。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发展天然气化工产业、水电产业和大型机械化煤厂,因地制宜*发沼气等新能源;利用火电厂粉煤灰和脱酸石膏,发展新型建材;淘汰落后的水泥普立窑、机立窑,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综合治理。二是清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广煤矸石、粉煤灰以及其他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废渣一建筑材料循环圈。加大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关破力度,从源头上节能降耗。实施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和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淘汰落后用水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推进中水回用,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城市景观用水、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和工业冷却用水。做好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推进环保技术*发及成套装备的产业化,着力培育一批环保骨干企业。三是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环保型链接项目,推进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完善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加快汉丰城区污染企业搬迂工作,到2010年完成主城区污染安全隐患企业搬迁治理。

篇11

关键词:经济增长;环境污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0 引言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EKC)是Grossman和Krueger在1991年提出,他们在对42个国家的经验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大多数的污染物与人均GDP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即环境质量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不断恶化,在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逐步得到改善[1]。

图1 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库兹涅茨曲线示意图[7]

在EKC提出来以后,不同的学者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一部分的研究成果证实了EKC存在。Panayotou的研究表明,二氧化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典型的倒“U”关系[2]。吴玉萍等对北京的实证分析,得出北京的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着倒U关系[3]。马树才和李国柱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工业废弃物排放量与人均收入间存在倒“U”型结构[4]。

而另一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则表明,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并不一定呈现标准的倒“U”形关系。谢贤政等对安徽省的研究表明,经济增长和工业环境污染指标之间表现为线形相关关系、不是EKC。沈满洪和许云华对浙江省的研究(2000年)也表明,浙江省工业三废排放量、人均工业三废排放量与人均GDP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呈“N”型,即浙江省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环境变迁不同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工业化时期的特征。

1 沈阳市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概况

沈阳市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同时也是中国七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中国最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之一。2010年4月,沈阳经济区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第八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沈阳市近些年经济增长迅速,GDP总量由1995年的673亿元增加到 2010年的 5,017亿元;人均GDP由1,995年的10,017元上升到2009年的54,654元。特别是2003年国家实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沈阳市GDP及人均GDP的增长率都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GDP总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人均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

沈阳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也给沈阳环境带来了压力。特别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第二产业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自2007年开始,第二产业重新成为沈阳主导产业,而且所占经济的比重逐渐增大。现在,沈阳市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已由1995年的7.6:42.3:50调整为2010年的4.6:50.7:44.7。因此,通过对沈阳市EKC的研究有利于沈阳市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作一个全面的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 研究数据选取及模型建立

2.1 数据选择

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个指标来反映沈阳市环境质量水平;选取人均GDP来反映经济的发展状况。采用工业废水、废气污染排放总量是基于以下考虑:虽然按照国家要求,工业废水、废气应该做到达标排放,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并没有能够做到完全达标排放,企业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因此,选用排放总量更能反映工业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来讲,本文选用的是工业固体废气物的产生量而非排放问题,因为并没有准确的数字反映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而且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利用过程中极易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采用产生量更准确也更能符合现实要求。

表1 沈阳市1993-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人均GDP

数据来源:1995-2011年《沈阳统计年鉴》

2.2 模型建立

参照已有的研究文献,研究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关系的计量模型有多种形式[5,8-10]。本文同时选用对数模型和多项式模型对数据进行拟合检验,最后在所得结果中选取拟合程度更好的作为最优结果。模型如下:

LnY=β0+β1lnX+ε (1)

Y=β0+β1X+β2X2+β3X3+ε (2)

Y表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产生量),X表示人均GDP,β0、β1、β2、β3为模型参数,ε为随机误差项。模型(1)中β0、β1都不为零时,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在模型(2)中,β1、β2、β3的不同取值,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具体关系如下:

1)当β1≠0,β2=0,β3=0时,环境状况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线性形关系;

2)当β1>0,β2

3)当β10,β3=0时,环境状况与经济增长之间呈“U”型曲线关系;

4)当β1>0,β20时,环境状况与经济增长之间呈“N”型曲线关系(即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

5)当β10,β3

6)当β1=β2=β3=0时,环境状况与经济增长之间为一条直线,即环境状况不受经济增长的影响。

3 实证结果及分析

在EXCEL及Eviews软件系统的支持下,根据沈阳市1995-2010年的统计数据,对主要污染物排量及人均GDP进行回归分析,所得计量结果见表2。

表2 沈阳市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计量模型模拟检验结果

从表2中可以看出,工业废气排放量与人均GDP的拟合程度不强,R2只有0.381;但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等三项指标都与人均GDP的拟合程度都很好,R2都大于0.7,能够很好地解释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

3.1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与人均GDP的关系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与人均GDP的三次函数模型中,β10,β3

“九五”期间,沈阳市对环境保护保持了高度的重视,把环境保护作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在执行国家实施的 《“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中,加大了对污染源达标的监管力度,要求一些重点企业要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一些造纸、钢铁等污水排量大户进行技术改进,同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关闭了一些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在《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项目中,积极治理流经沈阳的浑河河段。到2000年底,辽河流域97.6%的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先后建成日处理40万吨的北部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10万吨南部污水处理厂,使得沈阳工业废水防治取得有效进展。但是污染达标率比较脆弱和不稳定,从2004年开始,污水排量又缓慢上升。监管力度降低是造成反弹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新污染企业的出现和现有企业的偷排也是反弹的重要原因。

3.2 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人均GDP的关系

工业废气排放量和人均GDP基本呈三次曲线关系(R2=0.381),但拟合程度并不高,因此在拟合曲线上也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变化趋势。但在图6的年际变化中,可以看到1996-2004年,工业废气排放量一直较平稳,在2004年后出现较大波动。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人均GDP的三次模型中,β10,β3

3.3 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与人均GDP的关系

由于α1、α2都不为零,根据模型(1)可知,工业固体废弃物与人均GDP之间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也即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但由图5可以清楚地看到,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正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而且还尚未出现拐点。

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是由于产业结构的原因。虽然近些年来,沈阳市顺应时代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并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力求将沈阳打造成东北的金融中心。但沈阳长期以来是以第二产业作为主导产业,2010年,沈阳的三次产业结构为4.6:52:43.4,2020年三次产业的结构预期也依然是以第二产业为主,结构比为4.2:52:44。另一方面,沈阳市虽然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加大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但是主要投资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方面的防治,而在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防治方面力度并不大。2001年,污染治理资金为4839.4万元,废水、废气方面的资金分别为2319.3万元、2404.7万元,固体废弃物的资金仅为95.8万元;2002年8688万元的污染治理资金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三方面的资金分别为5573.5、3592.7和324.8万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防治始终投资不足。

4 结论和建议

4.1 结论

本文通过对沈阳市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首先,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标准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即倒“U”型曲线,只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本文中,只有工业固体废弃物与人均GDP之间呈倒“U”型关系,而工业废水、二氧化硫均与人均GDP之间呈“三次线性”关系。其次,环境状况并不一定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自然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环境政策的变动、技术水平的变化等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对沈阳市而言,政府有效的环境政策、投资等措施将成为改善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4.2 建议

第一,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环保投入要占到国民总值的1%到1.5%能有效控制住环境污染;达到3.0%时,能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根据2008年的统计数据计算,沈阳市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达到2.0%,仅能够控制环境污染,若要改善环境状况,必须再继续加大投资。长期以来沈阳市在工业“三废”上的投资比例不够合理,绝大部分的资金被用于治理废水和废气,在固体废弃物防治的投资上只占全部投资额的很小一部分,使得固体废弃物污染日益严重。

第二,推进技术创新。沈阳市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三次产业比例维持在3.4:50.5:46.1的水平,仍然以第二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因此通过技术引进、吸收和加强自我创新,能够在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沈阳市生态环境。

第三,推动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政府通过建立科学的资源、污染排放的产权市场和交易机制,形成“排污者支付成本、治污者赚取利润”的利益导向,并且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环境价格体系,使市场真正引导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彻底改变环境资源被长期无偿使用,环境保护完全由政府负责的局面。

第四,继续深化改革现有监管体制。首先,加强地方法规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的标准,同时在不同现有法律抵触的情况下,授予环保局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其次,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制度,防止一些部门为了追求短期、局部利益而不顾长期、整体利益。现实中,一些部门为获得短期经济效益,而对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保护。第三,扩大市民在环境事务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沈阳市现有的监管体系,由于督查力量不足,使得一些非法排污企业“一查就关、一走就开”,难以根治,而广大市民作为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健康,有动力、也有效率去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第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做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真正做到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Grossman G M,Krueger A B.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J].NBER Working Paper,1991.

[2] Panayotou T.Economic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 [J].Paper prepared for and presented at the Spring Seminar of the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Geneva,March 3,2003.

[3] 吴玉萍,董锁成,宋键峰.北京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水平计算模型的研究[J].地理研究,2002,21(2):239-246.

[4] 马树才,李国柱.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关系的Kuznets曲线[J].统计研究,2006,23(8):37-40.

[5] 谢贤政,万静,高亳洲.经济增长与工业环境污染之间关系计量分析[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5):144-147.

[6] 沈满华,许云华.一种新型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浙江省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增长与环境变迁的关系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0,4(4):53-57.

[7] 白婷,徐波.关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特征及原因分析――以陕西为例[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26-32.

[8] 张成,朱乾龙,于同申.环境污染和经济增长的关系[J].统计研究,2011,28(1):59-67.

篇12

一、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讲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协调共赢,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治旧控新,监建并举。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要求,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能力。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积极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保护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着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境保护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履行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落实排污单位的治污责任。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以上。其中,到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和变量等"三量"台账。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减排。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关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加快推进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县城要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推进云山水厂建设。,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分别达到85%、95%和100%。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到年,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磐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1、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突出加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2、加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监管。理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污染物处理系统。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到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7家。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物能循环利用。

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

5、加强放射源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环境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企业和消耗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可持续淘汰。

(四)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到年,县城实际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达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实施脱氮除磷改造和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加快推进收集管网改造,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的集中处置率。启动磐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新渥·冷水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鼓励其他集镇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磐安东北台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实施台口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

3、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编制并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4、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建成县城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制造、销售至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到年,完成"示范整治"村庄150个,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8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新建3-5个畜牧生态养殖示范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年,完成20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集镇和规模村庄实行"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和偏远山区农村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年,完成20公里农村河沟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6、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六)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到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5%以上;完成120公里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和6000平方米省道边坡复绿;"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土地整理、复垦要科学规划,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到年,确保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2、继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备用金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到年,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进一步推进"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文溪和县内其它重要骨干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推进乡镇防洪堤建设。到年,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0公里。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和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4、积极开展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到年,力争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交通长廊。

5、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封育、改造、补植力度,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能力。继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七)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巩固提高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成果,力争在年前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努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八)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推进环境监测机构和执法监察机构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水平。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体系的覆盖面。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落实十一项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磐安县制造业产业导向目录》和《磐安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引导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禁止准入区,要依法落实保护性措施,禁止实施破坏性建设项目;对限制准入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建设规模,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重点准入区,要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对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确保环境功能达标。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三)注重强化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建设各类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危险固废、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到年,县城建成固体废弃物收集中心,配套设立社区固体废弃物回收点。加快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五)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继续加强县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管网络。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土壤、主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增加对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空气殊污染因子的自动监测。继续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扩面工程。新建、扩建项目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作为环保"三同时"的重要内容。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

(六)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以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强化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应急技术储备。

(七)推进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努力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废水回用、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着力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完善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体系,扩展和提升"省特色中药材资源合理利用及人工繁育技术平台"合作项目,推进珍稀濒危物种自然生态系统等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

(八)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提升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

(九)健全环境保护激励机制,用好用足各项经济政策。把环保信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与高污染行业的扩张。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对超标排污单位,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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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 策略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农业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循环经济理念运用于农业经济发展系统中,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变革,从农业生产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角度,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环境优美”为总体思路,按照生态学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达到资源的低开采、低消耗、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有利于解决资源、环境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单环式”反馈模式,依靠的是高强度开采消耗资源、高强度破坏生态环境,而循环经济是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多向循环式”反馈模式,通过构建农业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的循环体系,使得一个生产环节的产出成为另一个环节的投入,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在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系统,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作为指导,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自然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废弃物的排放量,实现 “投入品―产出物―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为载体,倡导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遵循生态学规律,构建物质和能量循环流动通道,使生产的各环节、各产业链条之间建立互补的共生关系,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并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实行集约化经营,带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树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使农民真正认识到农业循环经济必然替代自然经济和传统经济,让广大民众意识到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尽快实现传统农业经济观念向农业循环经济观念的转变。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要树立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观、价值观、生产观、消费观和生活观。在发展观上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等原则运用到农业产业升级的具体实践中,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贯穿于产业发展的各环节,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经济增长模式;在价值观上将自然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自觉维持良性的生态系统,要体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在生产观上要求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消耗和废物综合利用,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布局,合理延长产业链,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经济增长模式;在消费观上树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消费观念,大力提倡各种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减少废物最终处理量,注重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生活观上尽量减少环境污染,限制将不可再生资源作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的消费,注重对垃圾的处理,推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推广节水、节电、节能等技术。树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农业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物质与能量的良性循环,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发展的模式。

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必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场农业变革,使农业从传统生产方式转变为新的生产方式,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但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缺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所以,着手制定资源循环利用、开发安全优质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禁有害化学品的滥用对改变传统的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农业发展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参与主体在循环经济中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法规与标准、行业市场准入机制,实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规,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定与循环经济基本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如《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废弃物处理法》等。抓紧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衔接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快《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及实施,明确循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指导原则、规范体系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为调整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依据,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通过法律法规以确定循环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明确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权利与义务。尽快制定并颁布农业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制定乡村环境清洁标准和农业清洁生产标准,建立公众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执法机构组成的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注重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创新

农业循环经济是对传统农业经济的根本变革,其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技的基础上,使农业发展始终同最新科技紧密结合,才能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技术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开发、运用与推广,大力开发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提高农业经济生产过程中各种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推广低消耗与低污染的新型科技,开发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的新技术,推行绿色生产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开发废弃物再生利用、再生能源利用、农用水合理回收、生活垃圾资源化等循环利用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农相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率,重点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沼气开发、科学施肥、生物防治、绿色栽培、健康养殖、节水灌溉、抗病虫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等层面开展集成创新研究。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快农业知识更新的速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业循环经济专业人才,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市场化和集约化的道路,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将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纳入中长期科技规划,确立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原则及工具、方法,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实施农业科技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农业科技研究,实行农业循环经济。

四、加大农业循环经济资金投入

制定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投入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实现从传统农业经济向农业循环经济的飞跃。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增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乡村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发展规划中选定的建设项目,应在资金上有选择地给予必要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类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村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的设施条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资金,积极探索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低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财政贴息等方式对有利于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对那些技术含量高、资源利用率高以及对环境污染小的农业循环经济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创新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采用倾斜性的金融政策措施,建立起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进入农业循环经济领域的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以促进农村循环经济资金投入的稳步增长。

综上所述,现代农业所造成的农业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向我们发出了严重警告,循环经济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业循环经济是以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强调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目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农业发展模式。以推动资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清洁消费为切入点,推动农业生产技术模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构建以生态农业建设为基础的农业循环经济体系。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农业资源以及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地节约资源、保护耕地、遏制生态环境恶化,拓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和谐发展,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郑学敏、付立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J].经济问题,2010(3).

[2] 刘芳:关于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35).

[3] 刘浏:发展生态养殖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J].农业经济,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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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畜禽规模化养殖在各地蓬勃兴起,成为农村致富的亮点和提高畜产品质量的切入点。然而,养殖规模化程度的提高也随之带来了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急剧增加以及病原微生物的滋生,污染环境,影响人、畜健康,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畜禽养殖污染现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加强养殖环境治理,实现养殖生产与粪污排放无害化处理同步进行,是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安全生产,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1.畜禽养殖业污染成因

畜禽规模化养殖促进了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量超出自然承载消纳能力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引起畜禽规模化养殖产生污染的主要因素表现在:

1.1农田耕作中农家肥使用率低带本文由收集整理来畜禽有机粪肥富余 农田耕地是消纳吸收有机肥的最直接有效途径,养殖业从根本上说离不开种植业,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饲料,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料,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化肥在种植业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严重冲击了有机肥的使用量,使得有机肥利用率降低,造成种植业与养殖业良性生态循环脱节,畜禽粪便剩余,引起环境污染。

1.2畜禽养殖场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 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畜禽养殖生产的一部分,与养殖生产同样重要,但人们往往对养殖业环境污染认识不足,一些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缺乏科学论证,场区布局规划不合理,建设中没有配套的粪污加工处理设施,生产与排污不能同步进行,粪便、污水得不到及时的无害化处理,集聚成灾,造成环境污染。

1.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规模不适度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本地的自然、经济条件等因素,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以地定畜的原则,即根据土地环境容量(保证土地环境安全的畜禽粪便的最大吸纳量)确定饲养数量,保证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有足够的土地消纳,减少污染,增加土壤肥力,实现农牧业的良性循环,而一些地区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中强调做大产业,追求规模,导致相对狭窄的土壤无法消纳大量的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2.畜禽养殖业污染危害

畜禽养殖场排出的废弃物中含有多种污染物,主要包括畜禽粪尿及养殖污水中存在的大量病原微生物,以及粪尿分解产生的氨、硫化氢、吲哚等有机物。据测定,每头生猪年排粪尿918公斤、每头牛年排粪尿1.752万公斤、每只蛋禽年排粪27.38公斤、每只肉禽年排粪8.25公斤。因而从环保角度来看,一头(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一个畜牧场、养殖小区就是一个污染场,饲养规模越大,污染越严重。畜禽规模化养殖对环境污染产生的危害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污染空气 畜禽粪便分解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弥散在空气中,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给畜禽的自身生长和人们生活带来危害。

2.2水体恶化 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水,无序排放使地表水受到污染,进入河流极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使水质恶化,藻类过度生长,导致水生生物毒害,鱼类大量死亡,威胁水产业的发展,污水渗入地下还可导致地下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难以治理恢复,造成持久性的污染。

2.3危害农田生态环境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用于灌溉农田,使作物徒长、倒伏、晚熟或不熟,甚至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粪便中的高剂量的微量元素,作为有机肥料长期播撒到农田中,将导致磷、铜、锌及其他微量元素在土壤中的富积,对农作物产生毒害作用,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使作物减产。

2.4传播疾病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畜禽粪便、污水也是蚊、蝇良好的滋生地,病原菌、寄生虫大量繁殖,如得不到有效防控,散布在环境中就会传播疾病,由动物传播给人的疾病有几十种,这些人畜共患病的载体主要是畜禽的粪便及排泄物。

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控模式

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控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进行综合治理,目前,主要推行下列4种治理模式:一是场区建造粪污处理设施模式。养殖场(小区)建设要考虑周边土地的粪污承载能力,场内配套建设符合减排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采用干清粪工艺,粪尿干湿分离,存放在固定储粪池中,充分利用农田、林地、果园、菜地对经过沉淀发酵的畜禽粪污进行消纳利用,实现种养区域平衡一体化,储粪池的建造要注意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恶臭气味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二是沼气配套模式。利用畜禽粪便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是解决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的有效方法,不仅能提供清洁能源,而且沼渣可以直接肥田,沼液还可以

用来养鱼,形成养殖与种植和渔业紧密结合的物质循环生态模式。三是有机肥加工模式。在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利用生物工艺和微生物技术,将畜禽粪便经发酵腐熟后制成复合有机肥,进行产业化开发。四是微生态养殖模式。利用锯末、秸秆等原料作为垫料,添加微生态制剂制作发酵床,在发酵床上养猪,微生态有益菌将猪床上的粪便降解,使猪舍免清粪,免水冲洗,猪场没有粪尿排出,也没有冲圈产生的污水,养殖环境无臭味,实现粪污“零排放”,达到清洁、环保、生态养殖的良好效果。

4.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建议

畜禽养殖治污减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农业源污染控制,净化养殖环境。

4.1倡导标准化规模养殖理念 畜禽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是标准化生产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畜牧业发展,一手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广泛宣传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增强畜禽养殖户清洁环保养殖意识,推行退户入园,发展园区养殖模式,由分散饲养向集中养殖转变。充分发挥畜牧技术支撑机构、产业技术体系和行业协会的技术优势,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增强养殖户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养殖过程中降低资源耗损和污染负荷,实现源头减排,提高末端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