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7:32: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生命存在的基本特征,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纵观;沈从文;人性
一、“生活”与“生命”的二元对立
在沈从文看来,人生表现为“生活”与“生命”的二元对立。所谓“生活”,是指衣、食、男女等人的基本需求。人需要“生活”,但只有“生活”,便与动物无异,是一种生物学上的“退化现象”。人的根本特征全在“生命”,所谓“生命”,则是超越“生活”层面的属于人生高尚理想与情操的活动。按一般的词义理解,生活是指人的一切活动(既包括物质层面的,也包括精神局面的)。生命则是有生物存在的所有特征。由于人存在的所有特征,是通过人的一切活动获得显示的,因而,这两个概念是人的存在现象从不同角度的两种表述。沈从文将这两个概念加以分割与组合,形成他的人生观中截然不同的范畴,在“生命”与“生活”的二元对立中,引入了沈从文的人性观。
二、纵观沈从文作品
贯穿于《烛虚》散文中的生命―― 人性的思辨脉动,与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的人性观相呼应。《龙朱》、《神巫之爱》、《月下小景》等以南方少数民族习俗为题材的作品,正是沈从文对“生命”――人性原始形态的“假设的有条件的推理”。作品中的男女对爱情的选择,没有现代社会有形秩序与无形观念的束缚,不以“牛羊金银虚名虚事”为条件,反映出人物真挚、热情、智慧、忠诚乃至逾越生死的勇敢,这源于“生命”――人性本来的人格特征,构成男女之间情爱不可缺少的前提。但沈从文作品中表现出的不只是一个原始的“生命”――人性形态的现代生存环境中的自在状态。[1]在他的诸多短篇小说的人物身上展现出来,如《贵生》、《黑猫》、《萧萧》等。一方面,现代生存环境限制着他们的自由,但也无法摆脱对环境的依附;另一方面,缺少现性,保留在他们身上的――对爱的憧憬、渴求、最自由的向往等,也总是原始、野蛮、混沌、粗陋的,种种复杂情绪纠杂在一起。基于对处于自在状态的“生命”――人性的反思,沈从文在《边城》、《长河》中奏响了一曲自为的生命之歌。无论是边城中翠翠对摊送对渡船的选择,还是《长河》中老水手、三黑子身上萌生的正义与邪恶抗衡的勇气及对百姓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主义渴望,都显示出与柏子、萧萧辈即相似又大不一样的“生命”――人性内涵。[2]在《过岭者》、《黑夜》、《早上一堆土一个兵》等篇章中,沈从文还从下层士兵身上,发掘着“生命”―― 人性具神性的一面。在小头颅、罗易、老兵等人物身上,集中体现出源于“生命”――人性的不畏强敌、前仆后继的坚强精神以及为阶级、为民族的群体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价值观。从整体上看,这些作品表现出一种较薄弱的质量,但从思想内涵上看,却是沈从文对“生命”――人性表现形态考量的重要一环。
丰富的社会性永远是人性真正优美健全的必要条件。而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由于当地社会环境无法使当地人充分全面有效地社会化,表现在沈从文作品人物身上的人性是贫困和简陋。沈从文“自以为那就是优美、健康的人性”,似乎导致了沈从文人性探索上的“片面”。[3]诸如《虎雏》、《柏子》、《旅客》、《萧萧》、《会明》、《贵生》中人物身上呈现的人性,其外部表现形态甚至是原始的。然而,这种人性的贫困和简陋,恰恰是沈从文意识到并反思的。《柏子》中他们不曾预料别人怜悯,也不知道可怜自己的画外音,《萧萧》结尾隐含一代又一代重复其悲剧命运的人生描写,《虎雏再遇记》中“我”对虎雏不要用于私斗的劝喻,乃至描写柏子与吊脚楼交往时给出的“丑的” 、“神圣的”形容,均可看出沈从文对人物呈现的人性尚不健全的批判意识。
三、结论
他认为,如果人囿于“生活”,而“生活”的必要条件,又是靠不义的行为或坐享其成维持,就必然导致人性的扭曲。“生命”是人的基本特征,也是人性的主要存在方式。然而,所有的“生命”形态又并非等同一律,而是表现出不同的层次。因而,人性的表现形态也具有不同的层次。“生命”的原始形态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契合”,这种契合并非动物的本能反应,而是不受现代社会存在的秩序和观念的束缚,作为人的应对。但这种处于原始自在状态的“生命”或人性,虽不为人生琐细所激发,无失亦无得。却“其生若浮,其死方休”,虽近生命本来,单调又终若不可忍受。因而,“生命”或人性在第二个层次上,表现为从自在走向自为,即人类个体具有认识的理性,既不在“生活”中迷失自我,又能摆脱对环境的依附,获得人生的独立与自由,进而实现自我价值。但这仍不失生命或人性的最高形式。只有将自我与民族乃至人类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为民族乃至人类的独立、自由与完善而努力,即时刻把自己的一点力量,粘附到民族向上努力中。这才是“生命”――人性的最高形式。到了这个境界,生命便有了神性。
沈从文作品中对至善至美“人性”的探究,是他一生的追求。
参考文献:
针对近年来书学界出现的关于书法是什么性质的艺术的一些观点,笔者提出如下认识。
一、书法是“形象艺术”或“形象性艺术”错了
这种说法,都是不解书法基本特征也不解艺术何以为艺术的废话。“形象艺术”、“形象性艺术”不仅说书法不合适,说任何艺术品种也不合适。因为艺术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形象创造,以形象反映现实,没有形象创造,不以生动的形象反映现实,就不是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就在于艺术家以其运用的艺术形式,以该形式可运用的手段进行形象创造,于创造成果上展现出来的技能、功力、见识、修养。由于艺术反映现实的方面,运用的手段、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便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艺术品种。而讲求创造尽可能生动、丰满、有个性面目的形象,则是它们作为艺术存在的共同要求。既然所有的艺术品种都讲求形象创造,就不能以“形象艺术”、“形象性艺术”作为特征来认识哪一艺术品种。称书法为“形象艺术”和“形象性艺术”,既不能表明书法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也不能使书法与别的艺术品种区分开来。
二、书法是“意象艺术”或“意象性艺术”也不妥
因为“意象”一词,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意思。从审美效果上讲它“有意味”是一种用法,把它作为从现实中感受到并凝炼成意念中的未迹化为艺术作品中的形象,也是一种用法。王羲之就艺术形象创造有“意在笔先”的说法,就有意象的意思;刘勰《文心雕龙・神思》中讲“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章”时,有“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之说,也是这个意思。但是王羲之又有“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等说法,就只是讲书写的审美意味,即笔下写出的既是点画,又还有比点画形质更耐品赏而难以明言的审美意味。唐人张怀讲自己的书法经验时写道:“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孥攫之形;执蛟螭,见蚴Y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入此规模。”是说他并不依照古人既立的法度写字,而是探寻文墨所以形成的奥妙,探索万物所以存在运动、成形取势的基本原理,从大千世界感悟、摄取形体构成规律、生命形象意味,将之置于书写之中,使所成之迹,既在文字规模之中,又有生动的审美效果,这书法形象虽不是客观现实的再现,其构成之理、之法,却全源之于客观现实。简单一句话,讲的只是书者要从客观自然中感悟挥写运动形体构成之理,形成意中之象,而后才能以文字规模化成有形有势的书法之象,而不是说书法是什么“意象”。
不过,成功的书法形象,确有若飞若动种种生动的审美效果,不是具象而有若具象,有人称它为“意味之象”,简称“意象”,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这种审美效果并非书法这门艺术所独有。文学作品都是通过文字描写,读者通过阅读才能在脑海中形成的“意象”,其他如写意画、根雕艺术、奇石艺术,包括大量的抽象画、抽象根雕等都会有不是而似、似而不是的审美意味。将这种效果作为艺术特性来界定它们的艺术品种,则太宽泛,一宽泛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三、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
从艺术品种上说,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一切只以视觉形象展示于人的艺术都是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工艺、建筑、家具、服饰、印染、日用器皿设计等均属之,戏剧化装表演动作也讲造型设计。书法也是以视觉形象展示的,故也属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分两大类:一类是反映现实具象的,称再现艺术,也称具象造型艺术;一类是不反映现实具象的,称表现艺术,也称抽象造型艺术。具象造型艺术,讲求对客观现实反映的真实性、准确性、典型性等等。抽象造型艺术没有这些要求,有些品种却不能不讲求客观现实中所存在的形体构成规律,如整齐、变化、统一、对称、平衡、不对称平衡等规律的运用。这些规律是人从客观自然中感悟、积淀、抽象的,被抽象出以后在具体的艺术品创造中运用。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它们是抽象造型艺术。
在这一点上,书法表现得最为典型。汉文字有一部分是据现实之象创造的,但书写造型却不顾这些而只讲求上述那些形体构成规律的运用和那些规律运用效果给人形成的形式感,这也说明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
书法虽是以抽象造型进行创造的,但它仍要求创造俨有筋骨血肉的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只是其所谓“筋骨血肉”等等,都是意味的显示而不是真实的写照,而其审美意味也正在这里似而不是,激发人的想象,引发人的联想。
这不正可以说明它是意味之象、意象,可称它为意象艺术吗?不行。之所以说不行,一是有类这种意味的艺术品种太多了,不能说明其品种特点;二是这种效果正是它的抽象造型派生的,舍弃它的抽象性而言意象,就是舍本逐末了。认准它是抽象造型艺术,不仅说明了书法的形象特征,而且也能让人知道其形象得以创造之根据、之原理从何而来。没有万象中客观存在之理哪有书写挥运结体之理?没有据自然之抽象,何来自然之理于书写中的运用?
四、称“书法为抽象造型艺术”与绘画上之有“抽象派”毫不相干
有人说:说书法是抽象造型艺术,是对书法艺术的误读。
的确,在俄国人康定斯基以前,世上没有抽象绘画。“抽象派绘画”是他发明的,然而,这“抽象”一词却不是康定斯基发明的,而是人们从哲学用语中借来的。只不过借过来称绘画形象,是说它也有形、有色、有造型,却不是依据客观形象,是说它没有依据客观自然的造型。
书法是不是因为绘画上有了康定斯基的“抽象派”之称,所以人们才把它归类于抽象造型艺术的呢?
不是。事实上,认定书法是抽象造型艺术,这一见识,早在唐人张怀的《书议》中就出现了,该文称:“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以议无声之音,无形之象。”意思是说:书法不是听觉艺术,没有声音,但是它的挥写运动有乐律般的效果;不是再现艺术,不反映现实之象,但是它的造型结构体现万殊形体结构规律,有俨若某种自然生命形体的效果。这种效果不是以具象再现显示的,而是以抽象的点画结构显示的。
【关键词】手机应用 审美体验 人机交互 参与要素
近年来,随着手机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已逐渐成为中国手机产品消费市场的主流。相对于传统的非智能手机而言,智能手机能向使用者提供的功能已经远远超越了简单的语言沟通的概念范畴,在学习、工作和娱乐等方面提供着越来越丰富的功能支持。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在手机应用的过程中,审美体验已经成为整体应用体验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因此不断提升手机所能提供的这种审美体验的质量已成为当下智能手机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和各手机生产厂商的一个新增竞争领域。为了应对手机应用方面的这种挑战,将手机应用过程中的审美体验及其质量,纳入为设计工作中的重要考虑要素,本文力求在对手机应用和手机应用审美体验的概念进行界定后,考察承载手机应用体验的基础参与要素的必要性,最后从构成手机应用体验的客体(手机本身)出发,对手机自身中具有的所有可能对应用审美体验产生承载作用的硬件和基于软硬件的功能要素进行系统的考察和分析。
一、手机应用与审美体验
“手机应用”是一个涵盖广义内容的概念范畴,是指在人与手机的互动过程中,人对手机软硬件及其所有功能进行使用与接触的事件。
手机应用在一般的意义上被认为是APP。APP是英文单词Application的缩写,意思就是“(手机的)应用程序”。而手机所有功能的操作基本都要通过“(手机的)应用程序”进行实现,但APP所包含的“手机应用”的含义是最狭义的,主要指向的是“技术和程序”本身。而当今手机应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特别是“体验感”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被认为是手机应用的主要含义了。这种体验是一种人机交互的体验,在“人”与“机”的交互过程中,能够与“人”产生交互的,不仅有“机”中的APP和APP所能连带控制的“机”的硬件功能,同时,能够与“人”产生交互的还有APP不可控的“机”的硬件部分,比如手机的外部构造。所以才有了前面对“手机应用”的定义。
“审美体验”是一个美学概念,是指人的审美活动的一个阶段。“体验本是人的一种基本生命活动,带有“以身体之,以心验之”的亲历性含义。体验着就是生活着,就是使自己经历过的生活再经历一遍……体验就是沟通主体与客体、人的内在现实与外在现实的中介。”①“审美体验必须以感受为基础,必须通过感受来实现。但它所感受的,并不是对象的纯粹自在的属性,而是对象所蕴含或体现的人的情感内容和人的生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精神与对象相交融、相汇流,达到‘物我同一’的审美境界。因此,审美体验首先是人的一种基本的生命活动,一种自我肯定的特殊方式。”②
而今天人们观察手机应用的具体情况时,会发现手机的“体验”与“审美体验”的普遍性。比如乘坐地铁时,会发现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都在拿着手机划来划去,并沉浸其中。他们也许会把地铁全程的时间都用在与手机的互动上。这是为什么呢?只要稍加思考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如有人是为了玩游戏,有人为了发微博,还有人可能是实在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所以才发掘手机所具有的新功能。至于哪个原因才是主要原因,我们不敢妄下判定,当然,占主导的原因可能也不只是一种。但体验感是不会缺少的。而进一步看,还经常会发现有人说:“我这个手机用起来感觉很顺畅”,或者有人说:“我这个手机的界面是三维旋转界面,用起来很酷”等等。用户往往沉浸其中且乐此不疲。这就是用户从不同的角度所得到的审美体验。
因此,“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是指通过人与手机的互动,人对手机所有软硬件及其功能进行操作使用的同时所得到的带有“美”的感受的全部体验过程。
二、研究手机应用审美体验的基础
为了对手机应用审美体验的现象、特征及本质进行系统的研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所有可能参与应用体验的基础构成要素及其基本特征进行彻底的考察,即要搞清楚能使手机应用体验得以成立的促成要素是什么。
从手机应用实践出发,手机的应用体验从根本上说是属于一种人机交互的体验。具体来说,无论是扬声器发出声音、屏幕的画面,还是可以被触碰的按键,它们要么是从物理属性上属于手机的一部分,要么就是基于手机软硬件的配合所能表现出的功能。而手机所有这些物理硬件及功能与人的互动,就是手机应用审美体验得以形成的基础。在手机应用的过程中,人是应用的主体,手机是被应用的内容和客体。对于应用体验,手机和人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手机,人就没有了体验的对象。而如果没有了具有应用实践能力和审美能力的人的参与,则更无从谈起应用和应用的审美体验。因此,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我们可以把参与该应用体验的基础性要素概括为手机和人这两大范畴部类。
根据这两大部类自身特点的不同,本文选择了手机部类作为优先考察的对象。其原因主要是基于对此二者的稳定性特征做出的考察:由于电路和芯片等不变的技术实体共同构成手机这一硬件设备,使得手机所能被表现出来的包括声音图像等在内的功能方式是相对稳定的,即手机本身不具有主观性,其所有的功能表现都有稳定的方式和规律可循。与手机相比,人则具有主观性和情感性的本质属性。这使得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都会在审美方式和审美投入程度等方面表现出差异性。打个比方说,我们虽然可能普遍认为一朵花是美的,可如果有一个人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那他就很可能不会去注意花的美,即便注意到了,与心情愉悦的人相比,去感受这种美的投入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而对于针对手机应用体验的研究来说,人的审美差异性就构成了一个相对不稳定的因素。因此,我们在考察工作的一开始,先把表征稳定的参与客体――手机作为考察对象,而暂时排除人的因素,是有必要的。
三、手机承载应用审美体验的基础要素
(一)手机的外观造型与颜色
当你准备接触一部手机,首先映入眼帘和能够让你产生感受的内容,就是手机的外观造型和颜色。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手机的外观造型和颜色,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从视觉感方面传达出具体的机身体积感;第二,具有具体的造型样式;第三,全部外观颜色由具体的一种或者几种色相构成;第四,外观颜色会表现出具体的色调倾向。
(二)可传达具体握感的手机外壳
当我们拿起一部手机的时候,除了会对手机外观和屏幕显示的信息进行视觉上的感知之外,与此同时,还会通过手与手机的接触,产生具体的握机感觉的体验。对于手机应用的整体体验感受来说,这种握感体验无疑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组成部分。因此,手机外壳也属于促成应用体验得以成立的承载要素之一。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对手机外壳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手机体积感;第二,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温度感;第三,不同的手机外壳会传达出不同的握感舒适度;第四,外壳造型会对使用者的握机方式构成影响。
(三)屏幕界面的可视信息
屏幕界面的可视信息是构成手机应用体验的重要基础性参与要素,可以把其划分为静态可视信息和动态可视信息两部分。静态和动态可视信息又共同包含着如下具体组成要素,即图像、图形和文字。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屏幕的静态与动态可视信息会表现出如下共同的基本特征:第一,表现出具体的亮度;第二,表现出具体的信息内容和信息量感觉;第三,画面内容以一定的效率(敏感度)对用户的操作做出反应变化;第四,静态和动态可视信息中的具体可视图形与图像,总由不同颜色的细分信息,以具体的构图和组织方式组织在一起;第五,其中的文字总表现出具体的字体和字号大小等特征。
动态可视信息又包含着如下具体组成要素:传统的基于线(时间线)性形式的动画元素和基于交互操作产生动态效果的非线性动画元素。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屏幕的动态可视信息,会表现出如下特有的基本特征:第一,表现出具体的动画形式;第二,表现出具体的动画节奏;第三,动态内容可以一定的效率(敏感度)对用户的操作做出反应。
(四)声音
无论是用手机播放一段视频,点击屏幕或是按键,还是当屏幕提示某些操作信息时,手机都可能会发出相应的声音。而声音的质量、节奏和与操作过程的同步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都会对人们应用手机的体验效果产生客观影响。因此,声音是构成手机应用审美体验的客观承载要素之一。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声音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通常表现出具体的音量;第二,通常表现出具体的清晰度(声音质量);第三,通常表现出具体的节奏与旋律;第四,通常表现出与使用者的操作进行响应的灵敏度。
(五)可传达出具体触感的屏幕
对智能手机的大部分操作,都要基于可进行交互触摸的屏幕。而在这一操作过程中,屏幕总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触感。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可传达出具体触感的屏幕,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通过触摸,屏幕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温度感;第二,屏幕会传达出具体的质地感,包括触摸质地感和视觉质地感(亚光和亮光);第三,通过滑动接触,屏幕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摩擦感;第四,屏幕的大小会对使用者的操作体验产生影响;
(六)可传达具体触感的物理按键
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大部分手机,设计有不同数量和功能的物理按键。在对物理按键进行操作应用的时候,必然会让使用者得到具体的触感体验。而这一体验,同样是构成整体应用体验的客观组成部分之一。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可传达出具体触感的物理按键,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通过触摸,按键会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温度感;第二,按键通常传达出具体的质地感,包括触摸质地感和视觉质地感(亚光和亮光);第三,通过触摸,按键通常向使用者传达出具体的摩擦感;第四,通过手机其他要素对按键操作事件的响情况,会让人感受到具体程度的操作灵敏度。
(七)可接受语音指令的语音输入设备
可接受语音指令的语音输入设备现已成为大部分智能手机所具有的设备。对于这一设备的使用体验,同样是构成手机整体应用体验的组成部分之一。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可接受语音指令的语音输入设备,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其应用过程通常与手机其他要素(比如屏幕可视信息)的响应相链接;第二,通常通过其他承载要素的响应效率,表现出具体的输入灵敏度。
(八)振动
振动是基于手机内部机械部件,使各种手机普遍具备的一种功能。手机的振动通常会作为提示和作为对使用者操作的响应而出现。而使用者通过振动的感受来获得的应用体验,同样是构成手机整体应用体验的组成部分之一。
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手机的振动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通常会传达出具体的振动节奏;第二,通常会传达出具体的振动强度;第三,通常可以让使用者感受到振动的传出位置;第四,通常通过与操作事件或是手机其他要素进行响应的配合,让使用者感受到具体程度的操作灵敏度。
(九)摄像头
摄像头是当下各种手机普遍具备的硬件设备。对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通常情况下,手机的摄像头会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第一,可以进行静态图像和动态画面的采集;第二,工作时通常伴随有屏幕可视信息的响应;第三,通常通过屏幕,表现出基于分辨率的具体清晰度水平。
本文对手机中所有可能参与构成应用审美体验的硬件及其功能的要素进行了考察与初步分析,下一步将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对参与手机应用的审美体验进行细分与深入考察,以获得对手机产品发展趋势的预见并指导手机的设计工作。
注释:
①②王旭晓.美学原理[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2:369-370;371.
参考文献:
[1]王旭晓.美学原理[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2.
[2] Jesse James Garrett.用户体验要素[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 Cennydd Bowles ,James Box.潜移默化用户体验设计行动指南[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4] Robert Riemann.交互设计精髓[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
关键词:金融创新;问题;发展趋势;探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在对我国金融创新的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金融创新的基本特征。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基本特征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吸纳性强、前景广阔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吸纳性强
长期以来,我国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吸收外国成果,以更好的满足现实社会的创新需求。吸纳外国创新成果不仅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而且还可以节约创新时间,以快速适应需求。不过在吸纳的过程中,切忌照抄照搬,要严格按照自身实际进行。
2、 前景广阔
虽然目前我国金融创新还处于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尚不具备进行大规模金融创新的条件,但其发展前景还是相当广阔的,具有非常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可以说,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是必然的,必须从现在起,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金融创新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我国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我国金融创新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其发展。归结起来,主要有金融创新主动性不够、金融电子化滞后以及金融创新人才缺乏等几个方面。
1、金融创新主动性不够
对于任何企业部门来说,创新就是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市场需求,采用多种手段提高自身产品等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的创新是被动的,很多创新活动和自身实际出现了脱节现象,这不利于金融创新的推进与快速发展。
2、 金融电子化滞后
这个方面主要是从金融工具角度来说明的。金融创新必须是全方位的创新,作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金融工具的创新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电子化、网络化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国外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除此之外,大多数金融机构目前都还是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
3、金融创新人才缺乏
人才的缺乏是影响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金融创新人才缺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金融学校或学院的稀少、教师素质的普遍低下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不重视等表现得较为突出。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
既然我国金融创新有着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那么其未来发展趋势又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拟从微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扩大以及混业经营趋势的增强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微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
技术进步和应用的高速度使得金融创新也日益朝着虚拟的方向发展。微电子技术与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为金融创新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前提。在此基础上,金融创新不仅会在速度上取得较大跨越,而且在质量上也会获得较大发展。
2、 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
各个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肯定会有竞争。为了保持自身竞争优势,金融机构一般会积极推出各种创新业务,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要求,不仅国内的竞争是这样,与国外的竞争也是如此,这样一来,就能有效推动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
3、 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扩大
目前,我国金融创新的范围还只是局限于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几个方面,在以后的发展中,金融创新的业务范围将会不断扩大,覆盖金融行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比如,资产证券化就是未来金融创新业务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而且还可以有效改变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优化过于单一的手段。除此之外,在与国外市场竞争的同时,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如外汇期贷、汇率期权、远期外汇交易等也会随着市场需求而出现。
4、 混业经营趋势的增强
目前,我国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体制,不过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介入以及国内垄断金融市场局面的打破,这种局面将会得到很大改变。比如,对于国内的一些金融机构来说,通过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其合作的方式将会进一步的深化;对于国外的一些外资金融机构而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必须按照中国相关规定进行经营,而其设在本国的母公司则可以实现混业经营。这也是未来我国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
结语:
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各个部门与行业必须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金融体制、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各个方面的创新。可以说,金融创新还是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与用武之地的。本文从我国金融创新的基本特征、我国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可以为以后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某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在具体论述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以后的研究和实践中要加以规避。(作者单位:广西新未来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郭雁,林凡.对我国金融创新的分析与思考[J].决策与信息:下旬2009,10(2):157-157.
【关键词】哲学;唯物辩证法;思考
长时期以来,我们都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这是恩格斯的定义,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典定义。其实在经典著作中,关于辩证法还有其它的定义,如:列宁就认为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马克思则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我们在学习辩证法的过程中,许多人仅仅是教条地记住了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也没有去深入了解恩格斯的定义。如何科学地认识,如何运用辩证法的理论去看待现实、指导我们的实践更是值得我们反思。
“辩证法”一词来源于希腊文dialego,本义是“谈话”,是通过谈话、辩论求得真理的艺术,在古希腊哲学那里指的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存在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那里,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但是这都无疑对的唯物辩证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上看,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单单看这样的定义可能会产生歧义,自然、社会、思维是三种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所得出的普遍规律也只能是三种具体的科学知识,而非哲学。就这一定义来说,辩证法应该是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思维规律抽象以后说得出的更为普遍的规律的科学。其实对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我们还有更多的理论支点需要了解。但是就这个定义本身来说,也没有完全合乎马克思的本来意思。也并没有真正科学地阐明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法的这种通常定义,是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把辩证法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割裂了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性;而且这一定义也离开了辩证法的批判本质来解释辩证法,这不仅扭曲了辩证法作为哲学理论的反思的特性,而且由此把辩证法当作某些知识的现成结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更是成为到处套用的简单公式。
首先,许多人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去理解辩证法的定义,从而把辩证法理论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这是不合乎恩格斯的本意,也是对恩格斯这一定义的庸俗化认识,也由此造成了对辩证法理论误解的根源。
按我们平常的理解,辩证法是离开哲学“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这两个问题之外的另一个问题,有这样的解释:与本体论相联系的就是“客观辩证法”,与认识论相联系的就是“主观辩证法”而辩证法自然就被解释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理论。这样的定义也有值得推敲的地方。但是更多的是我们总是把辩证法看成一个单独孤立的理论,孙正聿教授指出:“能否把‘客观辩证法’理解为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存在的辩证法?能否把‘主观辩证法’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关于思维的辩证法?能否把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于整个世界的辩证法?”i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谈辩证法时,并没有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谈辩证法的,他们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去定义和解释辩证法理论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而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本身,而旧唯物主义则没有从人的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成为机械唯物主义,辩证法是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同样的规律,他认为18世纪的唯物主义注重的是“内容”,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强调了“形式”而忽略了“内容”,他说黑格尔哲学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头足倒置的形式,但是他却把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联系起来了;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思维与存在是有关联的,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他进一步指出“辩证法就是认识论”这一命题。
旧唯物主义内容上肯定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思维只是现实世界的直观反映,而近代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从形式中研究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在思维的自我运动中得出世界的统一性,是在思维对存在决定作用条件下的统一。以上两种片面的发展学说都没有以现实的角度来把握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要把发展与统一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发展与哲学基本问题结合起来,把发展观点与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更科学地把握辩证法的内涵,才能根除对辩证法简单而教条的理解,这样的辩证法才是的辩证法,离开哲学基本问题空泛地谈论辩证法,就会对唯物辩证法产生偏狭的理解。
教科书式的哲学,被强硬地划分为两个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有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僵化体系,各个部分都成为了相对独立的部分。辩证法也被概括为三大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统一对立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并把统一对立规律看成是核心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现象与本质、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内容与形式,并分析这五对范畴是对立统一关系。试问: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理论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不仅仅是理论家,更重要的是革命家,是用批判的眼光来改造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ii很多人都认为辩证法就是公式,可以用它来解释某些现象,而我们对辩证法的认识也就停留在此。
要全面了解辩证法,我们还得回顾19世纪的历史,19世纪是自然科学和资本主义发展都得到了较为迅猛的发展,资本家的富足和工人的贫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的理论旨趣还在于改变工人非人的生活状态,以达到人的自由和解放。辩证法理论本身也是批判和革命的,它不应该是约束人、禁锢人的思想的,而本身就是属人的,是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论。教条式的规定辩证法只会让我们记住了它而丢失它的批判本性。
而我们要真正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实质就应该引进实践的观点,哲学的本质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学说,有许多学者也提出实践辩证法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辩证法的根本使命,既不是用辩证法说明世界是怎么样,也不是用辩证法说明认识的辨证运动能把握自在世界,而是要运用辩证法理论自觉地在实践的过程和实践结果中实现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实现改造世界与人的发展的统一。”iii我觉得从实践出发来定义的辩证法更合乎马克思本人阐发辩证法理论的本来意义。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释和解决。而实践本身即使革命的和批判性的。
理解实践就是理解人,实践问题根本上展现的就是人的问题,当代哲学更多的是关注人自身的生存、发展的问题。许多的学者把实践作为本体论的概念。实践辩证法进一步引申为生存辩证法,他们认为生存辩证法的真实基础就是人的本源性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即实践活动,也就是说:“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自觉的理论表述”iv马克思就是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追求和创造一个比现存世界更好的人的真正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生活,辩证法理论所要表达的就是人的解放和对人的永恒的价值关怀。
哲学教程告诉我们: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这对于我们学习过哲学的人来说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不假思索的加以接受,然而当我们深入进行研究时,觉得这一常识是有待进一步考究的,我们需要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好好反思。
纵观辩证法的发展历史,我们得出了辩证法发展的三个阶段: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得出的是: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而是一切辨证法的共同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古希腊朴素辩证法就是把世界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认为一切东西都是在运动和变化,产生和消失的。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更是把联系和发展作为其基本的观点。恩格斯认为,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唯物辩证法当然也是把世界看成不断产生和消失的过程。
相对于古希腊朴素的辩证法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科学性表现在:19世纪的自然科学而已从过去收集材料的阶段发展到整理材料的阶段,从实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在认识广度和深度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时期的科学已不再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既成事物,而是当作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再用静止、孤立的方法而采用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世界;唯物辩证法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的成果,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结合,既唯物又辩证的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把主客体统一起来了;以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辩证法理论本身也其科学性的又一表现,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是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而不断在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不仅看到了总画面,还看到了各个细节,朴素的辩证法只是在总体上承认,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的变化,在不断地产生和消失,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本性来说是革命性的,但却被其体系所窒息。马克思把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而且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去理解的,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和消亡的。马克思也正是以此理论来批判现实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和建设提供伟大的理论武器。可以说,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正是哲学的活的灵魂。哲学不是僵硬的教条,而是在批判中不断创新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哲学与时代同进步。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哲学的教科书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定义、体系和特征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可以得出,对于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我们的教科书所阐述的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我们只是教条的接受了这些理论,我们对唯物辩证法没进行更深刻地思考,并没有透彻的了解辩证法,更没有以创新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辩证法,所以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更好更全面地掌握辩证法,从而更好的解释和改造世界。
注释:
i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6.
ii 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57.
iii 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125.
iv 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6.
【参考文献】
[1]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
[2]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
[4]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