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39:1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抵债资产风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4-0082-03
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在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时,因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而且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者因债务纠纷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折价抵偿债务的行为。近年来,抵债资产经营管理作为各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保全措施,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抵债资产自身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发现和规避风险仍是各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管理中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抵债资产经营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
从抵债资产经营管理过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收取阶段、保管阶段和处置阶段。相应地,抵债资产管理就面临着收取风险、保管风险和处置风险,这三方面的风险共同构成了抵债资产管理风险。
1 抵债资产的收取价值大大高于其可变现公允价值,价值背离严重是当前收取风险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从收取风险发生过程分析,可分为来源于外部的收取风险和来源于内部的收取风险两大类。来源于外部的收取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1)借款人或担保人故意隐匿资产状况,以低值和可变现能力差的资产抵偿贷款所形成的风险;(2)借款人或担保人用于抵偿贷款的资产产权不清所形成的风险;(3)借款人或担保人重新抵押资产所形成的风险;(4)借款人或担保人虚假破产故意逃避债务所形成的风险;(5)借款人和担保人抵债资产市场价值变动较大所形成的风险:(6)借款人和担保人发生经营困难,用于抵债的资产可选择性差所形成的风险;(7)中介评估机构高估抵债资产的价值所形成的风险;(8)借款人或担保人恶意利用以物抵债作为逃废银行债务或变相牟利的手段所形成的风险:(9)法院或仲裁机构相应判决和仲裁所形成的风险等等。
来源于内部的收取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商业银行内部故意放弃现金回收权以物抵贷所形成的风险;(2)疏于对企业财产调查仅凭企业提供的财产实施实物收贷所形成的风险;(3)选择抵债资产失当所形成的风险:(4)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道德失当所形成的风险;专业知识不足所形成的风险等等。
2 抵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的降低或消失,保管费用的不断增长。是抵债资产在保管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造成风险的形态上区分,可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有形风险主要体现在因管理维护不当,被非法占用。随着时间推移造成自身价值贬值等原因导致的抵债资产可变现价值降低或者消失所形成的风险;无形风险主要体现在因长期不能变现而导致保管费用的不断增加。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越来越不足以抵偿贷款所形成的风险。日
3 处置抵债资产过程的复杂性,是抵债资产在处置阶段所面临的最大风险。目前各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绝大部分采取拍卖的形式,只有一部分采取协议转让和出售等其他处置方式。以拍卖方式处置抵债资产虽然能够体现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而且可以使商业银行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尽可能地避免暗箱操作,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不免面临着多种风险,具体有“假拍卖、走手续”形成的道德风险,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所形成的风险。拍卖机构选择不当形成的风险,拍卖过程人为操控的风险,缺乏足够竞拍人开展竞拍形成的风险等拍卖过程本身的风险。同时在处置抵债资产过程还要面临着相应的法律风险和其他各类风险。
二、抵债资产风险存在的成因
从抵债资产经营管理过程来看,无论是收取风险、保管风险还是处置风险,都与抵债资产自身固有的特性、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以及社会意识密不可分。
1 从抵债资产自身固有的特性来看。首先,抵债资产涉及范围广,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资产都可以用来抵债,而每种资产都有自己特殊的品质和属性,而这些附着在物质上的属性多种多样,其固有的风险也纷繁复杂。银行所经营的业务不可能涉猎方方面面。银行工作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各抵债物的属性。对有些风险认识不清、估计不足,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和手段也难免全部到位。其次,多数抵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很难公平定价或变动弹性较大。在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客观上为一些借款人恶意采用“以物抵贷”方式逃避债务提供了方便,从而造成商业银行的信贷损失。
2 从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来看。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抵债资产的经验。抵债资产经营和管理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的金融业务,各家银行尚未对抵债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的管理体系,也没有形成一支经营和管理抵债资产的成熟的专业队伍,还处在边实践边总结阶段。同时,抵债资产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的防范紧紧依靠银行自身很难做好,需要社会许多行业和部门的合作才能很好地控制和化解风险。
3 从社会意识来看。不能否认,当前在政府部门、法院和老百姓心中,银行是“财大气粗”的同义词,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出于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保持就业的考虑,地方政府和法院往往倾向于借款人而损害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部分银行内部人员也基于同样的考虑,怠于行使权利,从而错失挽回损失的时机。此外,商业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相关税费过高,甚至于部分借款人的欠缴税费也强加到银行头上,都加大了抵债资产管理中的风险。
三、抵债资产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1 大力完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保证。一是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银行债权。严厉打击通过虚假抵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与监督,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评估体系。提高抵债资产估价的合理性;三是大力发展资产交易市场,扩大资产信息宣传推介能力,为抵债资产处置提供管理和交易信息平台,在提高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同时,力争减少处置成本,谋求抵债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
2 严把抵债资产收取关。严格控制抵债资产的接收,强化现金方式回收贷款。对信贷资产最大限度实现现金回收,尽可能避免实物收贷。一是银行信贷人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特别要掌握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在企业尚存在现金流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收回现金:二是当借款企业确实存在以现金偿还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要积极向保证单位追索。追索的第一选择仍然是现金:三是当借款人和保证人必须以物抵偿贷的情况下,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算好费用成本与价值贡献的经济账,在确保能够产生超值或快速等额价值转变的前提下,确定收取方案。使抵债资产收取工作真正成为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时效、转变资产管理形态、实现价值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抵债资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常态”,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以资抵债形成的抵债资产风险显现。那么,抵债资产对商业银行带来哪些风险?这些风险是如何形成的?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公司治理加强该类风险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拓宽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渠道?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开展分析。
一、商业银行的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这些抵债资产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房地产、土地等为代表的不动产;二是以商业物资、交通工具等为代表的动产;三是以股权、专利权为代表的权利资产。
二、抵债资产风险及其成因
(一)抵债资产收取过程中的风险
抵债资产收取过程中,通常存在实物瑕疵风险、权利瑕疵风险和估值过高风险。
1. 实物瑕疵风险。有些银行由于在收取抵押物前,缺乏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实地调查,未发现房产等不动产类抵押物的瑕疵。另外,有些银行在收取抵债资产时只考虑放贷条件,忽略了商品物资、交通工具等动产类抵押物未来变现的贬值可能。
2. 权利瑕疵风险。该类风险主要集中于权利类的抵债资产,成因有二。一是有些股权类的抵债资产按照法律规定有优先受偿权,即使被银行处置,贷款也难以收回。二是银行的业务人员可能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可能会收取了一些具有地域限制和用途限产等附加条件的资产,导致变现困难。
3. 估值过高风险。商业银行内部缺乏甄别资产价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需要将抵债资产的评估工作交给专门机构,而评估机构由于客观和主观上的原因,往往抬高资产的价值。客观上,可能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选取了不合适的抵债资产,加大了评估工作的难度;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为了节省时间,往往只是对资产进行综合评估,没有针对各抵债项目进行具体评估;评估机构通常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却没有权衡各种方法利弊,选取最贴近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观上,我国在对于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法律法规来约束评估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二)抵债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为了降低损失,银行在处理部分历史遗留不良资产时,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抵债资产几乎照单全收。然而,大部分动产类抵债资产具有“冰棍效应”,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面积的价值“缩水”,在加上高额的管理费,极易造成抵债资产的“负价值”。
(三)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
不同类别的抵债资产在处置时往往涉及多个环节,税费过高问题难以避免。此外,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大部分抵债资产应在两年内处置,但由于相关人员忽视而导致延迟处置,在拍卖环节出现资产严重缩水的后果。
三、抵债资产风险的防范
在商业银行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的背景下,可以从公司治理视角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然而,与公司风险管理相比,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大都表现为“形似”,尚未完全“神似”。由此,可以将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植入银行,加强抵债资产风险管理。
(一)审慎接收抵债资产
接收抵债资产的过程中,主要涉及银行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部门,这些部门的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能够保证资产的质量以及合理的定价。
1. 甄别抵债性质,界定接收条件。为避免动产类资产的保管与处置风险,对于债务人确实无法以现金偿还的部分,银行客户经理在综合分析以后,申报接收相关的抵债资产来偿还债务。在判断接收的抵债资产是否符合清偿标准的过程中,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听取评估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门考察,组织业务人员对资产进行实地核查,以有效降低资产后续风险。此后,信贷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进行接收审批。
2. 合理确定价格,有效维护权益。判断抵债资产价格是否合理是接收过程的关键。为了防止资产的价值与市场脱轨,特别需要关注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了防止银行内部人员与债务人勾结获取利益,虚增资产价值,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加强对评估机构工作的跟踪分析,防范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妥善保管抵债资产
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债务人提供的抵债资产类型几乎覆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防范抵债资产的损耗,商业银行需要选取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将抵债资产进行分类,采用系统化管理流程和模式,完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同时,在会计期末,需指定会计人员及时计算抵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定期盘点抵债资产,及时、准确记录盘点结果,保证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卡相符。
(三)高效处置抵债资产
1. 恪守制度,慎用抵债资产。一旦接收抵债资产,银行管理部门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寻找多方途径来处置抵债资产,使其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变现。在处置的过程中,由于银行内部控制环节的薄弱,可能出现位高权重的人身兼多职,不相容职位没有及时分离等问题。为了降低这类风险,银行稽核部门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完善相关的管理政策,及时惩处违规人员。同时,需要建立相P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监事会加强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防范债务人与高层人员相勾结的不法行为。由此,银行应及时处理资产处置前的问题,例如,瑕疵没有充分披露,权属含糊不清,债务人有拖欠税费的问题,资产质量不过关,存在破损、被占有以及租用等情况,以免造成法律纠纷而使处置复杂化。
2. 坚持“三公”原则,依法合规处置抵债资产。商业银行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取评估机构。同时,设立资产保全部门,负责对评估机构的考评,每年应对其内部管理、服务水平、职工的工作能力、是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至少一次的考评;只有考评合格,才能继续维持合作关系。抵债资产处置中,可能还会存在潜在风险,比如,一些业务人员没有经受住第三方的诱惑,利用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与风险不对称的劣势,虚增资产的价值,让银行承担损失。由此,管理层需要加大内部风险控制的力度,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营造严谨的工作氛围。
四、通过抵押品线上交易平台拓宽抵债资产处置渠道
(一)抵押品线上交易的兴起
浙银押品信息网覆盖了浙江省200多家银行的抵债资产的信息,其交易物包括交通工具、房产、土地、交通设备等多种类型,为社会公众提供物品种类、所在地、用途、银行业务人员等重要信息,推进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促进后续商谈细节和流程,直到线下交易,具有“广扩面,早介入”的优势,能在提高抵债资产处置信息透明度的同时,有效降低处置成本。
(二)抵押品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困难仍待解决
然而,抵押品线上交易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网络平台没有安全保证,其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受到黑客的袭击,监管部门暂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次,线上交易若涉及第三方支付,银行的技术人员还应遵守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熟悉作为第三方主w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隐秘性。此外,需要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及时更新抵押物的信息,协调好包括债务人和第三方等利益主体的关系,引进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维护平台运作的稳定性,提高抵债资产的处置效率。
参考文献:
[1]刘玲.浅议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J].时代金融,2013(18).
[2]刘遥吴博.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探索[J].新金融,2014(01).
[3]王朋,侯林,石宏伟.公开拍卖:基层行处置抵债资产的有效途径[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4(01).
[4]刘占迎,陈怀明.农发行抵债资产主要风险点与管理对策[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4(06).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结构 财政行为 政府债务 长期均衡
引言
国土资源部的实际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2.7万亿元,同比增幅达到70.4%。这一统计数据直接引致三方面的疑问:其一就是依据理性预期而言,土地出让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存在积极显著正向相关关联。但土地出让金为何背离近几年来愈加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二就是政府的土地财政路径依赖是如何影响政府财政行为的?其三就是依据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如何影响政府近年来所暴露的潜在债务风险?面对以上问题,虽然理论和经验均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但是我国土地供给制度和政府之间天然关联的事实揭示,在城镇土地国有产权背景下,政府承担了土地资源供应者角色,同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及招拍挂出让制度更是直接极大的提高了政府土地收入。进一步而言,历次国家分税制及财政体制改革所引致的地方政府财权削弱和事权强化现实被以经济增长为考核核心指标的官员晋升机制进一步放大。这一现实对政府提高财政收入进而推动经济增长形成直接激励,而当前政府对于财政收入渠道依赖除去常规税收渠道之外,主要依据就是拉动土地出让金额的房地产运行和直接或间接的债务融资渠道,但是在此基础上必然面对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在土地出让基础上的房地产投资结构良性发展和政府债务可控风险运行趋势。然而现实数据显示我国土地出让及政府直接或间接的债务规模和金额居高不下,进而引致其潜在的可持续发展趋势堪忧。因此,厘清以土地出让效率为基础的房地产投资结构与政府财政行为及政府债务运行之间的内在关联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首要问题。
相关文献回顾
既有的关于房地产投资结构与政府债务及财政行为的直接研究文献并不多见,更多的研究体现在政府与土地市场运行角色定位及政府在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中所处的地位与政府行为之间关系等方面。而前者关于政府与土地市场乃至房地产市场运行角色定位更多体现在国外的相关研究上。
(一)国外研究:政府行为与房地产市场运行关系
Goldberg,M.、Chinloy,P.(1990)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分析范式研究指出,政府对土地市场进行干预的主要目的就是克服土地市场运行缺陷并进一步弥补土地市场失灵,而非作为经济利益主体参与土地市场运行。合理的政府干预土地市场方式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就是使土地市场更有效运行进而合理分配稀缺资源;其二是协调土地市场之外的随机干扰因素,借以达到私人和社会费用的合理匹配;其三就是保证土地稀有资源分配能达到社会公平目标。Bralnley(1993)对英国土地利用效能和住房供应及价格之间关系进行研究,其认为土地和住房供应计划直接或间接的提升了住房供应规模,进而抑制了住房价格的非理性攀升且降低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浪费程度。Peng、Wheaton(1994)针对香港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构建了住房供需模型,研究显示政府实行的土地供应限制会形成土地供应规模下降的预期,而这种预期会引致住房市场未来更高租金,预期更高租金进而会形成更高的房地产市场现实住房价格,最终引致更高的房地产市场投资和开发倾向。Hui(2004)的研究揭示,香港政府的土地供应政策和规模对其房地产价格存在正向推动效应。具体而言就是当年土地供应规模越大,其住房价格越高,但土地供应滞后因素与房地产市场存在负向相关关系,也即是说提前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土地供应规模越大,当期房地产价格越低。因而在加入住房因素情形下,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一定影响。
(二)国内研究:政府行为与房地产市场运行关系
国内的相关研究并没有对房地产运行状况和政府财政行为及政府债务风险运行之间关联进行直接研究,更多的研究体现在房地产运行状况与政府财政行为之间关系等方面。杜葵(2003)的研究认为,我国土地制度和土地运行实际均确定了国家政府对土地的一级垄断权,政府是城市土地的实际管理者决定了政府在城市土地运行中的主导地位,因此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进而严格土地流转确保土地增值收益的国有化(张季,2006)。吴伯含(2006)通过构建房地产市场竞争模型并内生化地方政府行为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竞争中行为异化进行研究,其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竞争市场中行为存在差异,中央政府作为外生干预因素存在而地方政府是市场内生化的参与者。因而有必要引进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投资和开发的干预。张涛(2007)针对政府与住房价格之间关系进行研究,其认为对方政府具有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的内在激励,因此在现有的土地制度基础上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土地供给规模及公共和设施建设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进而最终会引致房地产价格上涨。在此基础上,政府还会通过投资更多公共设施强化房地产资产化的异质信念,进而推动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上涨,最终引致土地出让的收入上涨。因此针对政府财政行为和房地产价格之间的政府财政收支逻辑,应当削弱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和公共设施投资计划而影响房地产价格能力,进而缓解房地产价格非理性上涨趋势及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综观既有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在我国土地供给制度、政府财政运行机制及官员晋升激励背景下,我国土地供给制度乃至在其基础上以房地产投资结构为代表的土地使用结构与政府财政之间存在不可忽视的关联。具体而言,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投资结构对政府财政收支及直接或间接的政府债务运行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的影响。鉴于此,结合已有的代表性研究文献和本文研究思想,得出本文研究假设H1:房地产投资结构与我国政府财政行为存在显著关联。由于缺乏关于二者之间直接关系研究文献,这里对二者关联性质不做预测,留待下文检验。在假设H1基础上,进一步得出本文研究假设H2:房地产投资结构通过政府财政行为对我国政府债务运行趋势的间接影响效应显著。
经验研究
(一)模型设定和变量选取的经济学意义
当前,国内一般采用实证分析范式的研究文献均存在一个潜在的假定前提:研究变量之间关系是一种长期均衡的关系。这一潜在假定折射出所研究变量之间平均意义上长期均衡关系,也具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实际经济数据尤其是非实验可得数据产生的现实基础是非均衡的经济过程,因此在构建经验论证模型时应当考虑数据产生的非均衡动态基础进而逼近一般模型中长期均衡性态,这一点正是本文选取DHSY模型理论依据。由于本文研究国内房地产投资结构、对政府财政行为直接影响及通过影响财政行为而对政府债务风险运行趋势间接影响性态,因此本文不仅关注即期也即是短期房地产投资结构对二者直接和间接影响,同时试图关注政府债务和财政行为关于房地产投资结构偏离二者之间长期均衡程度和短期调整幅度和性态。而DHSY模型不仅考虑到短期调整因素同时捕捉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故此契合本文研究思想。结合计量经济学有关理论,首先假定研究变量间一阶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
Yt=α0+α1*yt-1+α2*xt+α3*xt-1+μt (1)
其中μt~i・i・d(0,σ2),本文假定:x=E(xt),y=E(yt)。则对式(1)两端同时取其期望可得:
y=α0+α1*y+α2*x+α3*x (2)
则针对式(2)整理可得:
y
同时令,。则式(3)简化为:y=A0+A1*x。
则可知,A1捕捉变量x与y的长期均衡关系,同时表征Y关于X的长期乘数效应。
在刻画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基础上,本文对式(1)两端同时减去响应变量y的滞后一期因素yt-1,并同时在等式右端加减α2*xt-1,则可得到:
yt=α0+(α1-1)*yt-1+α2*xt+(α2+α3)*xt-1+μt (4)
同时由上文,可以得出:α0=A0*(1-α1),(α2+α3)=A1*(1-α1)。式(4)可以整理为:
yt=(α1-1)*(yt-1-A0-A1*xt-1)+α2*xt+μt (5)
则式(5)即为DHSY模型一般形式。可以看出,当变量之间关系为:y=A0+A1*x时,误差项即为:yt-A0-A1*xt,结合经典计量经济学理论可以知道该误差项捕捉t期响应变量yt关于控制变量xt短期波动方向和程度。通常称式(5)中误差项系数(α1-1)为短期调整系数,表征t-1期响应变量对短期波动偏离调整幅度,系数绝对值越大表明响应变量对短期偏离调整力度也就越大,反之亦反。
本文变量的选取主要依据两个原则:一是已有的相关研究,二是变量自身经济意义。首先,针对我国房地产投资结构因素,文章选取经济适用房投资总额占房地产投资总额比例表征公益性房地产投资结构部分(PREI),选取商业经营用房投资占投资总额比例表征商业性房地产投资结构部分(CREI);其次,选取政府财政收支差额环比增长率表征政府财政行为(FB),因为财政赤字在一定程度上折射政府财政行为,如果持续政府财政赤字表明政府实施积极财政行为,反之则是稳健财政行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捕捉到政府间的财政竞争行为(Qian,Weingast,1996、1997);Jin,Qian,Weingast,2005等)和政府财政收入行为演化(JeanC. Oi,1997;杨瑞龙,2004;周黎安,2004、2007等)。在此基础上,虽然很多学者和机构对我国政府债务总额进行不同统计口径的测算(,2013;钟正生,2013等),但是均没有得出统一持续债务数据,故而文章在现有研究基础上选取我国货币当局对政府债权环比增长率(MAGB)来捕捉政府债务的运行状况,虽然无法捕捉到全部政府债务运行情况,但是结合我国政府债务渠道主要依靠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现状,MAGB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政府债务运行实际。最后,结合实际经济运行状况为了避免遗漏相关重要变量而造成拟合回归偏误,选取经济增长率(g)捕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同时利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与贷款总额比值(DTIR)捕捉金融机构风险因素,最后为了捕捉房地产市场对政府财政和债务行为的反馈效应,本文对房地产开发综合景气指数(REDI)进行控制。在变量选取基础上结合前文DSHY模型设定经济学原理,得出本文的经验论证模型。首先结合文章研究假设H1和H2,给出公益性房地产投资结构对政府财政行为直接影响及通过财政行为对政府债务风险运行趋势间接影响效应方程:
同时给出商业性房地产投资结构部分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直接影响及通过财政行为对政府债务风险运行趋势的间接影响效应方程:
其中,μPREI,t为政府财政行为对公益性房地产投资结构直接线性回归误差项,表征政府财政行为关于公益性房地产投资t期短期偏离;同样μFB,t表征政府债务关于财政行为t期短期偏离;μCREI,t捕捉的是政府财政行为关于商业性房地产投资t期短期偏离。其具体表达式参见上文分析。
在变量选取的基础上,为了使得拟合结果更好地契合我国经济运行状况并结合数据可获得性,选取对应变量2003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的月度数据作为样本观测数据。数据来自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和CSMAR研究数据库。
(二)实证检验
结合前文的分析,对本文的研究思想和假设进行经验检验。首先,结合实证分析范式,为了捕捉房地产投资结构、政府财政行为和债务运行状况并捕捉变量序列基本统计分布规律,本文进行单变量基本统计描述分析,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基本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样本期内政府财政行为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景气指数波动幅度较大,而其他变量运行呈现稳健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样本期内我国政府财政行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性状非平稳现状。同时公益性房地产投资结构、经济增长率及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比呈现近似正态分布,而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部分、政府债务增长率等呈现尖峰厚尾的分布态势。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商业性房地产投资和政府债务增长率更符合金融时间序列分布特征。但整体上看,变量序列在样本期内并不存在异常值,也即是说不存在杠杆值对拟合结论的干扰嫌疑。其次,在基本统计分析基础上,由于变量序列具有时间序列特征,因此结合经典计量经济学理论有必要进行单位根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显示,选择DF-GLS单位根检验最大优势是克服传统的ADF和PP检验功效低也即是犯第Ⅱ类错误概率大的缺陷,尤其是样本容量小的情形下DF-GLS单位根检验功效优于其他单位根检验功效。表第2列为tau值,第3、4、5列给出1%、5%、10%关键阀值与检验tau值对照。由检验结构看除去金融机构存贷比(DTIR)在10%显著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原假设之外,其余变量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原假设。也即是说变量序列至少在10%的显著水平上不能拒绝平稳性分布规律。
在上文分析基础上,结合本文经验论证模型对本文研究思想和假设进行拟合分析,分析结果摘录如表3所示。表3中经验拟合结果表明,政府财政赤字短期增加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短期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影响和长期均衡背离程度的影响,结合经验结果看,房地产投资支出对政府财政支出影响积极并显著,其中公益性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对财政赤字增加影响程度高于商业性房地产投资增加对政府财政赤字增加的影响,但二者调整系数均为(0.93),表明政府财政赤字短期内波动偏离长期均衡的趋势会受到房地产投资增加正向加速作用,具体而言,无论是公益性房地产投资支出还是商业性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均会推动政府财政赤字波动偏离其长期均衡趋势,进一步而言房地产投资增加会加剧政府财政行为失衡状态。同时,分别将经验论证模型(6)代入到(7),并将模型(8)代入到(9)中可以得到房地产投资结构通过影响政府财政行为进而影响政府债务风险趋势的效应,结合模型(6)和(7)本文可以得到公益性房地产投资对政府债务影响间接效应为0.0614(α62*α72),结合模型(8)和(9)得到商业性房地产投资对政府债务间接影响效应为0.0042(α82*α92),经验结论表明,公益性房地产投资和商业性房地产投资的增加均会引致政府财政行为进一步推动短期政府债务的扩张,也即是加剧政府债务偏离均衡状态,但是公益性房地产投资通过政府财政行为引致政府债务失衡的幅度小于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通过政府财政行为所引致的政府债务失衡幅度,同时公益性房地产投资通过财政行为所引起的政府债务扩张幅度(0.0614)高于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通过政府财政行为引致政府债务扩张幅度(0.0042)。整体而言,样本期内我国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均会直接或间接的引致我国政府债务背离其长期均衡趋势,加剧我国政府债务失衡状态,同时也会直接或间接引致我国政府债务扩张。同时,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会加剧我国政府财政状况失衡程度,公益性房地产投资支出对财政赤字增加的推动作用高于商业性房地产投资支出对政府财政赤字增加的推动作用。而本文这一经验结论是在控制宏观经济增长、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及金融机构风险等因素的情形下得出的,并且这一结论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和政府财政及债务运行实际和一般理性经济直觉。
研究启示
本文通过构建DHSY模型给出了房地产投资结构与政府财政行为和债务演化关系的直接经验论证结果。经验分析显示,样本期内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不仅会加剧我国政府财政状况失衡程度,也会引致我国政府财政赤字增加。同时,我国房地产投资支出增加均会直接或间接的引致我国政府债务背离其长期均衡趋势,加剧我国政府债务失衡状态,同时也会直接或间接引致我国政府债务扩张。整体上,本文不仅分析了不同房地产投资结构对政府财政行为和债务演化的影响性态,更是从实证角度给出了房地产不同投资结构对政府财政行为和债务演化影响程度的量化结果,因此具有较强的现实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陶然,陆曦,苏福兵等.地区竞争格局演变下的中国转轨:财政激励和发展模式反思[J].经济研究,2009(7)
2.杜雪君,黄忠华,吴次芳.中国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J].财贸经济,2009(1)
一、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基本情况及其损失预测
截至20****年末,×行××省分行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余额××亿元,占资产总领的11.64%,预计损失额××亿元,损失率高达78.97%。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主要集中在表内应收利息、待处理房改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历年亏损挂账、待清理接收资产、待处理其他应收款等方面。
(1)表内应收利息××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13.52%,按95%的损失率测算,预计损失××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16.27%。表内应收利息是年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以来累计形成的历史挂账,其中2****年底以前形成的占79.08%。
(2)待处理房改资产××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2.35%。这部
分资产是住房体制改革后形成的已售公房的实际损失,占风险性非信货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2.98%。
(3)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货类资产总额的3.92%,预计损失额××亿元,损失率50.52%,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2.51%。从抵债资产结构看,房地产所占比重达78%。
(4)历年亏损挂账××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42.63%,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53.99%。
(5)待清理接收资产××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13.25%。这部分资产主要是1994年以来×行陆续接收的从人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划转的资产(其中×行划转企业贷款本息××亿元,占85.26%),由于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档案资料短缺,清收难度较大,预计全部形成损失,损失额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16.77%。
(6)待处理其他应收款××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4.26%,主要包括各种跨年度待处理垫款、挂账和非业务性暂付及应收款项,如待处理结算损失、垫付的诉讼费等。预计损失额××亿元,损失率62.32%,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3.36%,
另外还有待处理拆借垫款、以前年度担保垫款、案件纠纷垫款及持处理投资等共计××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总额的××%,这类资产的形成时间大约在年之间,情况复杂,预计损失额××亿元,损失率××%,占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预计损失总额的××%。
二、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的形成原因
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产生时间长、项目情况复杂,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非信贷类资产风险是信贷资产风险的延续和最终体现。从××省的情况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行贷款质量最差。截至20****年末,×行××省分行不良贷款余额××亿元,不良贷款占比29.69%,高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个百分点。大量的不良贷款导致了大量的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具体表现为:20****年末应收利息余额中,贷款应收利息占××%,其中××%挂账时间已超过两年;抵债资产本身就是贷款无法正常收回而接受的不良资产;信贷资产质量差导致资金收益率低下,直接造成巨额经营性亏损。
(2)制度性、政策性因素是形成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的重要原因。(略)
(3)内部控制不力,违规经营直接造成大量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略)
(4)对已经形成风险的非信贷类资产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使风险进一步加大。(略)
三、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行××省分行各类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历年亏损挂账、表内应收利息,待处理房改资产、待处理其他应收款等共计××亿元,占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总额的××%,这部分资产只能通过盈利逐年消化。比较而言,在各类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中,最具处置价值的是抵债资产。如果处置及时,手段得当,可以有效避免“缩水”效应。但是,目前在抵债资产处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截至20****年末,×行××省分行累计接收抵债资产××亿元,已处置××亿元,待处置××亿元,平均处置率仅为14.49%;抵债资产余额中,入账时间超过一年仍未处置的有××亿元,占待处理抵债资产余额的××%,20****年该分行处置变现率仅为××%,尚未处置的抵债资产,尤其是接收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部分资产,处置变现率将更低。
抵债资产长期大量闲置,自然损耗不断增长,风险也越来越高。究其原因,一是抵债资产本身有缺陷。二是缺乏及时处置抵债资产的积极性。在各级行业务经营考核计划中,利润指标是中心指标,而抵债资产处置变现的损失率高,使处置行承受着巨大的财务压力,为了实现当年的利润目标,基层行存在减缓抵债资产的处置进度或不及时处置抵债资产的现象。在核算中有的甚至将已处置抵债资产的变现损失挂在抵债资产科目中,使当期损益反映失实。×行××省分行20****年末亿元抵债资产中,有××亿元为挂账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三是处置手段单一。只能采取协议处置或公开拍卖等手段,不利于抵债资产及时变现。
抵债资产变现率低的根本原因是入帐价值与市场价值严重不符。目前抵债资产接收时一般采用重置成本进行评估,即以重新购置该类资产需要投入的成本为基础,而对该抵债资产本身在当前市场上的被认可程度考虑不够。处置变现时则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抵债资产,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在市场价格疲软的情况下,采用重置成本法的评估价格要大大高于处置时市价法的评估价格。产生抵债资产入账价值高估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力求高估以抵偿更多的债务;法院钊决时主要以企业评估结果为依据;有的机构为了最大限度从账面上减少不良贷款而高估抵债资产价值。另外商业银行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缺乏税收及收费上的优惠政策,处置成本高,也是抵债资产变现率低的原因。以房地产为例,在接收和处置变现过程中,仅税款一项就大约占到变现价值的20%左右,而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时所涉及的税金全部免征。同样是处置不良资产,早处置可以多收回,但银行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手段;拖了多年之后,待处置资产已经进一步“缩水”,才将政策和手段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当前的政策和制度在事实上鼓励拖延处置不良资产。
四、强化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管理的一些想法
基于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高,潜在损失严重,已经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化解风险。
(1)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加强风险性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考虑在政策上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处置手段;从实际出发调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有关税费政策,同时在政策上支持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鼓励商业银行在发展中解决历史问题、消化历史包袱,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2)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非信贷类资产的管理。(略)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审计
农村信用社为了收缴其信贷资金、减弱经营风险,因此存在较多的抵债资产,只有良好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才能避免新的资产风险的产生。本文将对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抵债资产审计方法及管理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存在的抵债资产风险分析
1.价格风险
由于价格接收的不合理,造成接收价格与变现价格之间差额的风险。农村信用社接收的多是面临破产倒闭的厂房及设备,这些资产的实际利用价值小,而评估机构由于受到利益的影响,在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师,产生评估方法不当、估价过高的现象,而信用社由于受到企业多方面的制约,在接受时又以少抵多。另外,在诉讼案件时,法院为了加快案件的执结率,通常也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强行说服或者裁定信用社通过评价直接抵债,却没有考虑到信用社应付的诉讼费、处置费及过户费等。
2.资产风险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乡村企业及农户,而农村的企业大多租用集体土地作为厂房,而企业的房产经过以资抵债后,其所占的土地同时也被抵押,但是由于没有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用途,因此信用社只能采取租赁的形式占有集体土地,并支付租赁土地的费用,难以实现以资抵债的实质。其次,抵债物中时常存在非法占地建房、欠缴土地出让费或者未结清工程款等情况,造成抵债物合法性的风险。这些资产经过抵债后,信用社需承担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责任,造成抵债资产的缩水。另外,由于有些信用社没有在相关抵押登记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实地调查抵债物情况,而盲目接受借款人并不具备完全处分权的资产,最终产生纠纷。
3.资产费用
以资抵债涉及的费用较高,大大降低了抵债物的偿还能力。一是接受资产的费用过高。根据对信用社资产所有权的统计,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十多项,占抵债额的约20%左右;二是保管资产的费用大。信用社在保管抵债资产时需要支出维护维修费及保管人员工资等费用,是一项不小的开支;三是后期处置资产的费用多,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应支付交易税、评估费及拍卖费等。虽然收回抵债资产能够保证信贷资金损失,但是实际上支出费用很高,降低了抵债物的偿债能力,给信用社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效率
1.严格审查收取的抵债资产
首先,审计中应注重审查所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符合条件,凡是国家明令禁止不能流通、转让及使用的资产,及长时间无法变现的伪劣、变质、缺乏使用价值的资产,不利保管、储存的资产都不能作为抵债的资产。其次,审计中应注重采取抵债资产方式的清收贷款是否在不良贷款范围内,正常的贷款不允许收取抵债资产。
2.审查抵债资产能否得到良好保管
在审计中,应注重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及时落实登记,保管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采取妥善的保管方式、是否定期核实账目。另外,在审计时还应注意是否存在没有经过批准变擅自使用的抵债资产。当前,很多农村信用社中规定其收取的抵债资产不允许自用,必须加快处理变现的速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自用的,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构建审批权限进行专项报批程序。因此,凡是需要信用社自用的抵债资产,应加强对其报批程序的审批,同时要注意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的行为,以免损毁抵债资产,降低其价值。
3.注重审查抵债资产的作价及处置方式
在对抵债资产进行审计时,首先要注意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抵债资产作价,要根据诉讼执行、破产分配及协议偿债等多种方式来认定。由于诉讼执行而获取的抵债资产,是由法院来判决、核定其作价,银行和债务人若协议偿债,抵债资产的作价需要经过双方面的认可,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评估价格主要是拍卖底价、双方协商价格、转作经营资产及变卖价格的依据。另外,若由于债务人破产而获取抵债资产,则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作为作家标准。同时还要加强对抵债资产的处置,以避免收入不能冲抵贷款的风险。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
1.加强确立管理责任制度
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范围办理抵押资产的手续,切实落实贷款制度。信用社应掌握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严格办理清收、登记、保管及清理的手续,实行谁放款、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处置结果和自身利益的挂钩,实现终身追求责任制度。另外,对于抵债资产要实现专人管理,严禁乱借乱用现象,防止资产的恶意流失,以确保抵债物品和存储管理逐步趋向正规化。
2.加强抵债物品的获取标准
农村信用社在获取抵债物品时,应本着易变现、善管理、可保值的原则,不能盲目不顾原则的进行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方式仅是农村信用社用于收回贷款、盘回资金,尽量减少损失的最后一项手续与决策。因此,农村信用社对于以物抵债业务应该慎重,在做好一切工作仍然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应将盘活资金与以物抵债工作相结合,以最大程度减少贷款的损失。对于拒绝付债的个人或者企业,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抵债资产的处理活动,对于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信用社需保留继续追偿剩余债权的权利,信用社也应依法对债务人或者抵押担保人签订有效还贷保证书,不能错误地将抵债认为是还债行为,以此提高债务人以物抵债变现还贷的自觉性。
3.严格登记抵债资产的管理工作
当前,信用社抵债资产的登记工作不尽完善,有些抵债物品没有相应的管理说明。因此,信用社在对抵债资产进行登记时,应分类进行。建立抵债资产的报告表。主要以产品数量、产品价值及产品管理费等反映出抵债物品在每个阶段价值的变化情况,以利于监督财务状况,减少由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
对于接受的抵债资产如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应视实际情况而放宽登记条件,经过调查、合适符合标准的,应及时给予审批,以免影响信用社的资产收益。信用社应该将抵债资产视同自己的财产来转让变现,并按照规定实施处置及债务管理,以减少抵债资产造成的风险。
4.充分发挥《物权法》的优势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既加强了物权在金融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又保障了银行面对风险的基本利益。过去,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将原本已裁定给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仍然在其名下登记并进行查封与冻结,再由第三任提出诉讼,造成抵押资产不能顺利执行。但是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自法律文书生效起便产效力,解除了原有在法律生效与权属登记中间的间隙,有力保障了农村信用社依法执行抵债资产的处置工作。根据《物权法》最新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本该办理登记却没有办理的,需处分不发生效力,登记费则由买方承担。这对农村信用社在清收不良资产时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物权法》的价值在于鼓励交易、保障融资效益。
参考文献:
[1]聂锐,蒋华: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处置中的“博弈”分析[J],技术经济,2005(9)
[2]陈丽丽: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亟待加强[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8)
[3]常迎迎: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做好农村信用社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0(3)
[4]曾立洁: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与金融审计[J],审计与理财,2006(6)
[5]陈韬:农村信用社资产抵债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09(10)
[6]王书生:农村信用社以资抵债的风险与防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