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39: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项目经营风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相应得到了快速发展,房价也因此不断地攀升。但是建筑原材料钢筋水泥价格也在水涨船高,身为房地产企业,对于项目工程经营风险的控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项目工程开发过程中,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融入到房地产开发工程中去,在不断降低工程经营的同时,逐步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不断创新思想,针对市场的把握和房地产需求及相应理念,运用现代房地产开发管理体系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提高房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不受损害。
房地产项目工程经营风险控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房地产项目工程缺乏必要的市场风险意识。但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不断发生变化,以及相关设备资源的短缺,企业的现金流也没有做合理规划,这些都会给房企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涉及到开发商和承包商的关系,他们两者之间就会存在债务风险。这里所说的债务风险是房企项目工程最关心的因素,债务风险也会影响这也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的重要因素。很多房地产企业对市场研究不够熟悉,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手段比较落后,很容易造成经营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风险意识不够重视,也缺乏规避风险的能力,导致项目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工程造价却过高。
其次,在经营风险控制方面,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错误的决策,使得工程投资风险上升。例如,在刚开始招投标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追求造价,严重忽视实际工程开发中问题,最终是的施工进程无法按正常时间进行,导致成本的不断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效益就会下降。
1、房企项目工程的经营成本风险管理
在进行经营成本控制时,为了降低经营风险的概率,房地产企业要根据实时的市场物价信息,及时关注同类建筑的成本波段情况,选择那些成本低且易实施的方案来进行。房地产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用最小的成本去获得最大的价值。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要控制好经营成本风险,使得经营成本风险保持不变而提升价值。例如,在某个开发项目工程,本来这栋房屋原本打算做住宅用,然而通过市场人员的分析,这个地方具备商业潜力。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相应地增加几套商业办公写字楼,减少一些住宅。这样一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成本风险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就扩大了项目工程的价值。还有一种方法提升价值,那就是不断降低经营成本风险。例如,在一栋多层房屋中,原本使用短螺杆桩基,但是开发人员对当地地质实际情况进行了勘探,发现这种桩基不适合,使用了天然深基桩,这能满足其要求。这样一来,成本降低了,但是价值没有变化。但是这栋房屋的相对价值提升了。房地产企业可以对经营成本风险的预算,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能全面提升项目工程的价值。我们要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研究,仔细的分析而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样可以降低经营成本风险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要针对本地区同类型房屋进行调查,以便论证,找出其中一些影响成本以及利润的因素,制定应对方案,克服盲目性。
此外,房地产企业先要进行整个规划图进行设计,制作出项目计划期内的施工费用及经营成本风险水平,根据相应的实际情况,通过计划改变措施,做出降低成本的实施书面规划方案。这就要求项目管理员要熟悉图纸,运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从而使该计划成为降低经营成本风险的指导文件。当施工工作人员把图纸规划好以后,施工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成本计划来开展工作,对影响经营成本风险的种种因素要认真管理,合理控制经营成本风险。要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把施工过程中各种消耗的支出纳入成本计划之中,并及时反馈,对比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异,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在实行成本控制时要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增强施工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2、提高房企项目工程的质量效益
房企项目工程的质量效益是房地产项目工程经营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降低房企项目工程经营风险的重要前提条件。质量效益要求在降低项目经营成本风险的基础上,满足项目工程质量效益要求的一系列活动。这就包括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要树立明确的质量效益目标,来制定出行动方案,积极合理资源配置,按照规定的计划进行实施,实现质量效益目标。
首先,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要市场制度入手,坚持持证上岗的制度,积极把关管控,禁止一切无序设计和施工,禁止越级和挂靠、转包等现象的发生,提高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效益意识,树立责任心。此外,还要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法和机械设备等施工手段的配置、施工顺序和程序都要做出相应的安排,加强审查力度,不断提出修改建议,使得施工进度能够正常合理进行。
其次,在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效益控制中刚开始要进行技术和图纸审查,认真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检查工序施工条件是不是满足相应的要求,进行分批和分项工程实测,对中间产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验收,一旦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最后,严格执行操作,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不断降低经营风险水平,提高房企项目工程的质量效益。
关键词:经营风险 风险分担 特许经营项目
公路经营企业在公路特许经营合同所规范的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公路基础设施及其服务设施,由于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经营者蒙受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由于经营风险存在于项目经营实施的整个过程,且来自于多个方面,因此,对项目经营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能够控制住风险的方法有很多种,风险分担也是其中之一。风险分担就是将风险在合同各方之间进行合理分担,使各方都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获取相应的风险收益,发挥各自对项目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想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降低成本,必须对项目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合理分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效益。
1 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原则
1.1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是指在项目经营中,风险应该由管理某项风险时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一方承担。换句话说,一个主体所承担的风险程度应该和所得回报是相符合的,该主体在风险发生时义务承担了风险带来的损失,那在风险变化时可能带来的收益也应该归其所有。承担风险的主体不能仅仅是承担风险带来的损失,也有权享有风险控制,这是风险分担的策略。风险转移不可能是在接受风险成本大于风险收益的情况下自愿发生,所以这时如果一方承担了风险,并且该方把风险成功的消除了,应存在回报该方的机会。风险承担只有在参与各方从风险分担中都能得到好处的情况下才会有意义。
1.2 有效控制原则
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是处于最有利控制风险地位并以较小代价控制风险的一方,换句话说,参与项目的各方必须有控制分配给自己的风险的能力,哪方更有能力管理风险和减少风险就把风险分配给谁,自身的控制能力应该和分配的风险是相符合的。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中的“近因易控”原则,即“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谁能最方便地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该风险”,其实有效控制原则是一致的。
1.3 风险上限原则
在对风险进行管理之前,一般会对风险进行评估,但在实际的项目中,由于一些意外的变化等原因某些风险带来的损害可能远远的超出预期。此时如果只让一方承担这所有的风险,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一定会影响到其的参与积极性,所以,遵从风险上限原则是必要的。如果让公路经营企业承担其无法承担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时又缺乏控制能力,必然会降低公共设施或服务的效率和增加控制风险的总成本。项目参与方所能承担风险上限与其承担该风险的财务能力、承担项目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因素相关。
1.4 直接损失承担原则
若某风险发生后,一方是直接受害者,那承担风险的就应该是这方,这就是直接损失承担原则。原因就是人们意识到自身的利益可能将受到损害时,会更加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来避免。直接受害者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一定会倾尽全力,如此风险管理的效率一定会得到提高。
2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主体分析
2.1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简介
104国道甄海区段属于104国道南白象至凤山和飞云江大桥至平阳交界段改建项目,总长度11.984公里,是经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225号批准建设的“四自”公路(即“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这个项目是从1999年开工建设的,全线完工并投入运营是在2001年。1999年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利用瑞安市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成为瑞安境内计长10.384公里路段的业主,该公司也顺理成章的成为道路建成后的经营者。在该项目中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的总投资是1.4亿元左右,其中于1999年投入资本金5000万元,后又向银行先后贷款9500万元。
2.2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分担主体
虽然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涉及很多的利益主体,比如投资者、承包商、供应商、贷款银行等,但是在整个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风险承担的主体是公路经营企业。公路经营企业是连接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纽带,将利用各个资源运作项目,同时需要对项目从运营到移交整个过程负责,自然也须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在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是风险承担的主体,承担非系统风险中的运营管理风险、环保风险、信用风险等。
然而,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一般都有比较大的投资经营风险。一般政府要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准入规制和报酬规制,所以市场和政府是影响基础设施经营企业的两大因素。在政府规制框架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约束的波动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这一方面会导致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给公路经营企业和政府带来损失;另一方面又将阻碍对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利用。所以,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在政府与公路经营企业之间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从而保证公路经营企业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较为平稳安全的运营。
社会效益的代表是政府,但政府除了履行政府本身的职责外,也代表社会消费的利益,所以政府在风险分担机制中,其承担的责任和收获的利益需要考虑政府和消费者两方面。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市场上分散风险,比如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等一起分担融资风险;瑞安浙江商场集团可通过保险公司来分散一些项目公司无法处置的风险等。
3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经营风险的化解
3.1 主体对交通量预测过高风险的控制
影响交通流量大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高速公路相关地区经济水平、路段所处地理位置、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和用户对行驶费用的支付意愿等。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很多还不好控制,对交通量的预测是很难预测的。如果车流量远远低于先前的预测,项目就不能按预期的标准生产出产品或提供服务,就不会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经营费用,提供利润和偿还债权人本息。因此,车流量是否准确,对于项目运作的成败至关重要。项目公司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聘请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独立的评估师对车流量进行评估。
对于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还可以在BOT合同中由政府或其公路主管部门保证最低车流量。这种保证,其法律性质实质为其获取相应权利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并不具有金融担保性质,不适用于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是法律允许的。
3.2 主体对竞争通设施风险的控制
对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来说,竞争通设施包括与之并行的同级公路、级别较低但不收费的道路,还包括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铁路、水路和空运等。竞争通设施的出现,会导致交通量分流,降低公路经营项目的收益,给项目带来较大的风险。
竞争通设施风险是来自外部市场的,公路经营企业和政府在评估交通量时应该充分到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已存在的低等级道路,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分流都考虑其中,只有这样,在公路经营项目中这些竞争性道路带来的风险才不会太大。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交通工具,比如空运、水运等,这些交通设施虽然也属于是竞争通设施,有一定的竞争风险,但都不是最主要的风险,因为这些交通方式都有自身的长处和缺点,顾客在选择交通工具时会依据自身的需求,比如效率、成本等。真正对公路经营项目造成威胁的是国道或其他低等级道路改修成与该公路经营项目同等级的道路。
要想控制住该风险,政府必须做出一些承诺。通常来讲,政府都会提供“消除竞争”的保证。比如目前最大的BOT项目是欧洲海峡隧道项目,该隧道能够把英法两国连接起来,英法两国在1987年签订了特许权协议。规定特许期为55年,计划总投资费用是92亿美元,但在后来实际的施工中,该费用已经增加到120亿美元。英国政府要求在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的风险都是私人部门的,但同时它也保证在3年内不设横跨海峡的二次连接设施,有效的减轻了同类项目的竞争压力。政府的该举措有效的控制了欧洲海峡隧道的竞争风险,保证了该项目的收益。
此外,一些政府也会采取经济补偿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政府新建了一条道路,那新建的道路势必会分流原先的道路,这时原项目公司会遭到一些经济损失,此时政府需要对其进行补偿,这种经济补偿的方法,不仅保证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有效的解决了交通量拥挤的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项目公司的损失,控制效果较好。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在正式运营中,甬台温高速公路的开通分流了大量的车流量。瑞安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项目立项时应对竞争通设施做出较充分的估计,或者政府应对特许经营项目作出承诺或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经济补偿等。
3.3 主体对收费标准及收费经营年限风险的控制
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车辆通行费收入,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费的标准是可以调整的,但是即使政府允许调整,经营企业也不能控制它的收费。所以,企业的经营收益和收费标准能否随成本、物价水平等的变化而得到及时的调整有着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经营企业首先要了解项目各相关因素的变动情况,然后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的把相关的情况报告给政府,提出合理的收费标准调整申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营企业的收益稳定。
浙江商城集团路桥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自主经营的公路经营企业,合同规定它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在内的经营年限是30年,所以,企业公路权的经营收费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一般会在公路收费期限届满时,积极的收购或者投资一些经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比如有发展潜力的高速公路、大型和特大型桥梁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实现资金和项目的滚动发展,最大程度的规避经营期限风险。并且,应该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投资一些有发展潜力、利润较高的新兴相关行业,保持公路经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3.4 主体对法律不完善风险的控制
法律不完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公路经营项目进程中,因为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并且该法律正在逐步的完善中,所以法律经常出现变更,可能导致原先制定的合同发生变化,造成项目双方的损失;二是因为法律不完善,造成法律诉讼不通畅,法律执行力不够等,大大增加了公路经营企业成本,减少了收益。
因为我国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正在逐步的完善中,在法律完善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法律变更的情况,由于法律有其强制性,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公路经营企业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即使是政府也无法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所以为了最大程度的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对于出现的第一种法律风险由瑞安市政府来承担。在特许权协议中,应该明确如果因法律变动而使企业无法履行其重要义务或使其履行重要义务成为非法行为,公路经营企业有权终止其义务。由于我国法律环境的现状,对于法律不完善造成的第二种情况,即发生法律问题时诉讼和执行困难的风险,无法加以有效控制,因而只能在损失发生之后,才能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
3.5 主体对金融风险的控制
在104国道甄海区段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主体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主要为通货膨胀风险的控制和利率风险的控制。
一般来说,现在通货膨胀风险在我国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由于该项目有其特殊性,特许期长达30年,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到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害,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即对通货膨胀风险的控制和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应该规定如果通货膨胀和利率超过一定的范围后,应该适当的增加收费,或延长特许期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是可以建立独立账户,优先支付项目债务利息,政府提供附属贷款,保证偿还债务利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多种货币组合方式规避利率风险。
3.6 主体对不可抗力风险的控制
对于自然不可抗力事件,由浙江商城通过购买营运期内的保险来解决。对于非自然不可抗力事件,瑞安市政府应该承担对公路经营企业做出补偿的责任。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如在经营期遇到不可抗力,经营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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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借助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作为地方招商引资项目,黄海勘探公司与陕北某县属油气田企业――北方钻采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签署了油气开发合同。成立了陕北项目,合同期限13年,县政府按项目年产量收取一定的费用,合同到期后,陕北项目的全部油气资产无偿交给北方公司。
2005年,随着陕西省对地方油气田企业的清理整顿,私营企业、个体户被清理出局,原来属于各市、县的油公司上划到省政府,合并成立了陕西省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二、陕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1.陕北项目的企业工商登记存在缺陷
陕北项目开始运作时,被合作方――北方公司当作一个下属机构,从原油生产、安全环保、销售(拉运、账款回收)、会计核算、缴纳税费等五个环节上都受该公司绝对控制,没有独立自主性可言,也就没有进行工商登记。
到了2003年,随着黄海勘探公司投入的不断增加,双方纳税环节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部分,黄海勘探公司也必须公告这一重大投资项目,接受外来审计,这迫使陕北项目的会计核算逐步从北方公司独立出来,注册了“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实现了名义上的独立,但是事实上,除了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以外,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和销售渠道仍然被北方公司控制。
这是因为,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没有油气勘探开发许可证,导致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既无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无法办理原油销售许可证,在油气生产、销售等环节上仍然依赖北方公司;另外,公司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的部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导致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工商注册和工商年检上存在法律缺陷。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陕北项目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并且,已享受的税收减免部分也存在补缴的问题。
2.油气开发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陕西省对境内油气田企业的整合,原来与黄海勘探公司签署合同的另一方――北方钻采公司被合并到延长油矿股份有限公司,县政府失去了对辖区内油气开采的控制权。这就意味着油气开发合同的履行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确认。如果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不继承或者对原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按照陕西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提前收回陕北项目正在勘探开发的区块,黄海勘探公司将只能被动应对。
3.原油销售价格低,地方政府收费不断上涨
在陕北,油田企业生产的原油必须交给地方的炼油厂――陕北炼油厂,而且必须执行陕西省政府制定的内部价格,这个价格比国内原油价格每吨一般要低300~500元,陕西省整合油气田企业以后,陕北炼油厂也变成了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从中可以看出,陕北的原油从采掘到炼化,都是在一个企业内部完成,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这样的外部单位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地方政府向油气田企业收费,是强制性的,也是比较随意的。黄海勘探公司刚开始介入的时候,合同规定,对出产的原油按每吨59元的标准收费,加上治安费、协调费每吨收费也不超过72元。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地方收费标准一下子提到了每吨550元,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4.采取风险合作模式引入其他社会企业参与油气开发存在新的风险
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自身产量迅速下滑、效益不佳的状况下,停止了投资行为。为了尽可能收回投资,从2006年3月份开始,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在自己现有的可操控的勘探区域内也进行“招商引资”,正如当年北方公司的做法,使社会上的其他企业通过合作分成渠道参与到油气开发中来,由这些企业出资,与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油气总量二八分成”。从经营模式上也对这些企业实行5个环节上的统一管理。目前和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签约的企业有8家,已经投产的油井达到100多口。但是,这种合作模式的合法性有待商榷。
首先,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自身的工商登记存在问题,缺少签约油气项目合作开发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意义上说自己本身就有非法经营的嫌疑,而参与出资的这八家社会企业也不具备油气勘探开发资质,所以,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其次,如果上述结论是合同无效,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直接面临合作合同违约,不但失去了诚信,还可能会承担合同欺诈的责任,合作方极有可能借此而要求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第三,假设这种合作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具体条款的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双方油气分成的结算问题,由于受“五统一”条款的约束,合作方的油气销售全部通过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对外办理结算,与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收入混在一起,但双方毕竟只是合作关系,最终要进行利益交割,而利益交割的形式也有待?x择。
双方利益交割,如果采用利润分配的形式,则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新的合资公司,才能按照股权比例分成,而这样的合资公司目前不具备注册的条件。同时,双方也不具备中外合作公司的性质,没有凭借合作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分享利润的条件。
如果采用提供劳务的形式来分配双方的利益,也面临一些困难:由于这些合作方在本合作行为中处于隐身地位,也就无法提供劳务结算发票;另外,由于合作方均不是油气田企业,无法提供油气田企业特种作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黄海油气开发公司也就不能抵扣这部分税款。而在“五统一”条款下,合作方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已经被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全部代扣,如果不能抵扣生产环节的税款,就会间接地增加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5.陕北项目单井日产少、整体效益低下
黄海油气开发公司所在油田,属于低渗透油田,油藏储量小,分布零散,平均井深980米左右,地层能量相对较小,导致单井日产少。目前,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自有油井280余口,平均单井日产只有230kg左右。
运行六年以来,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累计投资约2.5亿元,累计形成的净利润(包括潜在的利润)只有6300余万元,平均投资回报率仅为4.2%,到期收回投资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可以说,陕北项目是一个投资效益低下、投资风险相当大的项目。
6.其他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生产方面,校产措施不落实,发现了问题不上井核对;在技术方面,作业措施盲目,方案设计简单粗略,无功低效作业工作量大,作业过程监督不力,措施增油效果低下;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章不循,审批程序形同虚设,对合同的风险估计不足,盲目签署,后患无穷;在合作开发管理方面,有的人以权谋私。凡此种种,都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形象和经营管理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三、降低陕北项目经营风险的对策
1.弥补招商引资合同需要重新确认的漏洞
主动处理好和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系,陈述黄海油气开发公司背靠中国石化的事??,反映自身在目前经营中面临的困境,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避免招商引资合同出现变故,巩固目前掌握的勘探开发区块,为绕开合作开发遇到的法律障碍奠定基础。
2.进一步稳固和提升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当地政府不只是无偿享有对黄海油气开发公司的收费权利,同样它也在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份,它对北方公司诸多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无论从利害关系上还是从感情上,和当地政府的这一层关系都值得慎重考虑。
3.对合作合同的解决办法
(1)解除已签约的部分合作合同
通过专业人员的实际调查,对确实不具备开发资质的合作方,要想尽办法予以清理,以防引发更大的风险。
(2)与真正的合作者搞好利益平衡
首先要让这些合作方真正明白并理解这种合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其次要让这些合作方明白,既然合同已经签署,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该完全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权利。黄海油气开发公司一方面要在风险合作合同的执行中,按照合同条款居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应该严格按照分成比例给予合作方及时兑现。
4.公司内部必须遵循严格的管理程序
(1)经营班子分工要明确
经营班子成员应该各负其责,自觉遵守上级单位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清廉公正、不越权,不专权,不以权谋私,不人为影响制度的落实。
(2)内部部门职责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及部门人员职责权限要清晰、要理顺,同时应该建立部门之间沟通机制。经营班子应该明晰如何支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5.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工作
应该调动现有员工的积极性,不回避人事矛盾,在培训和教育方面下大力气,不走形式。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多数员工文化水平较低,又缺乏专业的油气井管护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得当,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黄海油气开发公司必须结合实际抓好培训工作,做实传、帮、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提升员工技能水平。
6.要抓住老井稳产不放松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经营风险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随处可见,如果施工企业不对相关建筑项目中所存在的潜在危机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挖掘,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收益,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经营风险较多,从合同条款到市场变化,都会对企业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带来一定的危害,从而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低下,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企业在开展工程施工建设前,必须要针对建筑工程的经营风险开展合理的评估和分析工作。
1.我国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内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与应用起步较晚,主要是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西方的项目管理理论时未能同时引入项目风险管理理论,加上我国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工程风险管理理论才被引入我国,并逐步得到发展和应用。但其理论研究还有待提高,应用的效果还不是很显著,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
1.1工程各参与方风险意识淡薄。工程各参与方的风险意识淡薄是制约风险管理在国内发展的主要障碍。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已较为丰富,但大多数工程参建单位没有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都不愿在风险管理方面投入必要的资金和精力,宁愿选择风险自留的手段,但自留的风险有可能会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一旦风险发生,将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1.2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的适用性不强。虽然我国已经开展了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但太过偏重于对分析方法的研究,与工程实践结合不紧密,工程风险管理实践只局限于项目的个别阶段,全过程的风险管理还未展开。
1.3风险识别困难、风险评价误差大、风险处理手段落后。我国很多企业在风险研究费用上投入不多,企业中风险管理还未实现完全信息化,缺乏对经验、数据的积累与分析,未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因此,大部分相关企业对工程的风险因素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识别不够全面。
风险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投入很多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风险评价中没有丰富的可供借鉴的历史资料,定量分析较少,定性分析较多,造成风险评价的结果不够准确、误差较大,从而影响到风险管理后续工作的进展。
目前我国的风险管理制度还不成熟,大多数项目在应对风险时采用风险控制、风险自留的处理手段。然而风险控制必须经过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否则一旦发生风险,可能有更大的风险损失。而风险自留只有在风险分析时认为风险发生概率小且损失较小、在项目储备资源限度之内时才可以采用,否则就很危险。
1.4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依据尚不完善。我国已经出台了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由于缺乏针对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定,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在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虽增设了有关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条款,但其覆盖范围有限且属于推荐性,没有法律强制力。《保险法》中虽然规定了工程保险的相关条款,但却没有针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法律,缺乏实际操作性。因此,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1.5工程担保和保险市场尚未形成。工程担保和保险市场的形成还需要有从事此类业务的专门机构及相应人才。国内部分银行已开展一些工程担保业务,但普及度不高,保险公司还不能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专业化的担保公司还没有形成规模,并且对设立专业担保公司应具备条件、如何审批、业务范围与如何监督等还没有明确规定。国内保险公司对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还需深化,工程保险险种还比较有限,且保单形式单一,缺少灵活性,不能满足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
1.6风险管理中介机构发展不完善,相关专业人才欠缺。国内一些保险公司已开展了工程保险业务,但却很少为企业所接受。除了与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关外,还有是缺少工程保险方面的经纪人、人。另外,一些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也缺少对工程保险方面的咨询服务,相关知识也不普及。因此,有很多的业主、承包商投保的积极性不高,培育和发展风险管理中介机构、专业人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关于我国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发展的建议
2.1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适应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管理。《担保法》虽然有担保业务的相关规定,但缺乏针对工程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目前,工程保险发挥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作用,但缺乏对建设工程各方参与保险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今后的有关立法中,需考虑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内容,在有关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相关条款,以及研究制定各种相关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以利于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2.2培育发展工程担保市场,积极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并能够强化建筑市场的守信机制,有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除了现行的银行担保外,还应当积极发展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发展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也应允许开展担保业务。工程担保公司的设立,国家应尽快制定审批要求,确定业务范围,规范运作,并进行有效监督,形成竞争机制。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建设工程保险经纪人、保险人和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应积极引导、扶持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2.3适当采用强制性措施加快风险管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当前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应强调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促进风险管理观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推广。如在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增加风险管理报告的要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需包含风险管理的内容、拟定相应的制度。另外,应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明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有了充分的自,为了回避风险较少损失,必然会积极运用科学与灵活有效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
2.4加强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协会对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视。目前,我国的相关行业协会对于风险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涉及的很少。有关行业应发挥其优势,组织相关机构进行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与培训,加强国内外信息交流,尽快建设我国风险管理信息中心,为项目风险管理提供服务。
2.5建立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企业首先要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企业内部应注重相关资料和经验的积累、分析,掌握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规律,并进行记录归档,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资料库,为今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依据。承包商应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做好风险识别阶段的工作,以便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3.结语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经济活动,其涉及面较广,因此风险也较大。从探究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角度建议和完善我国的项目风险管理制度,既能减轻项目各参与方的风险损失,保证工程项目顺利的进行,也能满足我国建筑行业走向国际化市场的迫切需求。
参考文献
[1]王雅秋.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与防范[J].社科纵横,2008(04).
关键词:风险控制成本控制 项目管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 X820 文献标识码: A
一、经营风险控制
1、熟知图纸,报价准确合理偏低,前期与业主沟通时要注意业主对造价的要求,工程承包的范围,对工程质量及工期的要求,对材料的品牌、档次要求,甲供材有哪些,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决算采用的定额及计费标准,人工费调差方式等。
项目上的应该注意事项主要是清单漏项、低价中标的子目、可能亏损的清单项目(考虑替换材料、变更工艺做法)。
2、我理解的编标的流程,和跟标的处理原则:
根据招标图纸及投标答疑文件编制技术标、商务标;以招标图纸及投标答疑文件为主,结合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济标;
3、与业主合同等谈判时需注意:
施工合承包范围如何约定;开竣工时间如何约定;质量标准如何约定;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关于工期顺延的情形约定;关于材料采购的约定;关于竣工验收、结算的约定;关于保修条款的预定;关于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的约定。
4、与业主去沟通施工方案、材料问题时,提前准备,提出问题的时候也要准备好有利于我们的解决方案;必要的时候可以准备好深化建议方案或材料小样。
5、项目中标后要对项目成本与投标价进行两算对比,我认为两算对比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工程投标价(合同总价)/成本造价+公司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成本及管理费用包括:装饰人机材直接成本、水电人机材成本、总包费、办理施工许可证、脚手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员工资、普工工资、办公费用、交通通讯补贴、房租费用、后勤保障费用、设计费、业务费用、审计费、维修费用、不可预计费用、工资年薪、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
6、经营上的关键方面:
对外经营,如与业主方建立建立良好关系,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大家共赢;对物经营,如降低材料成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控制各种材料浪费,尽量让材料得到最大利用。
7、(1)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漏报项目的风险;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
(2)、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是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误差;
8、测算保本点:成本造价+公司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装饰人机材直接成本、水电人机材成本、总包费、办理施工许可证、脚手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员工资、普工工资、办公费用、交通通讯补贴、房租费用、后勤保障费用、设计费、业务费用、审计费、维修费用、不可预计费用、工资年薪、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
9、对项目经营、进度、质量三者之间的把握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合同约定,合同中如果有工期风险的,需重点把握;确保结构安全,我们不偷工减料,但是要考虑合理用材,绝不因材料或工艺质量问题而返工;根据业主经济实力考虑经营力度,不能落得最后业主都说做得好但是没钱支付的尴尬境
10、不懂得建立个人品牌的人是维护不好集体品牌的。要求都要建立自己的个人品牌,只有做人做好了才能做好事。
11、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流程,关键在于前期的告之,我们的流程是不能因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而改变的。在与供应商洽谈的时候就要坦诚向对方说明,以便对方早做计划。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会有客观原因使得流程周期变长,对于紧急的事项,项目部需提前汇报。确实延误的,需如实向供应商说明情况,取得理解。
12、决算和审计过程中资料要完整、递交要及时。所有资料要有关联性,形成证据链,资料手续要完善,具有时效性。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或者在具备基本完工条件时即提交竣工报告,以减少工期罚款的风险。
13、关系到项目施工中风险控制上最主要的工程资料有“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
二、控制施工成本
1、如果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得好,控制方法运用合理、及时,将使工程项目经济效果较好。
对人工费、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控制。是以施工预算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
建立资源消耗台帐,实行资源消耗的中间控制。由于材料成本是整个项目成本的主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应对材料成本予以足够的重视。
2、要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相应的基本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期下,控制成本越少越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省钱是不行的。
3、在项目前期,根据合同约定及投标预算,对材料、人工、费用划出红杠线。根据项目进展适时进行调整。原则是不能突破红杠线。
三、对业主等参建各方要诚信服务
1、公司的管理流程对项目管理有一定的限制,在流程与工程进度等发生矛盾的时候, 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以确保工程进度为主。
2、在和业主、下属、班组和供应商的关系中,我按照这样的原则处理:诚实正直,表里如一,说道做到。在施工中认真的解决业主、下属、班组和供应商的困难,为其协调矛盾关系,解决问题。
3、诚信、正直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品质,保持良好的心态,赚取阳光下的收入。做事先做人。
4、项目经理应该从以下几点为客户服务:
深化设计、工程造价、材料知识、新材料、新工艺、成品化安装等服务
5客户满意了,感觉通过我们公司装饰给客户单位整体形象及利益得到增值,对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有很大的帮助,也对工程竣工、付款的顺利有好处。
6、因为客户的满意,再有工程还会让我们公司来做,实现双方的利益共赢。
四、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1、产品化生产、打包管理已经是今后项目中一个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成为新的盈利点和卖点。
2、通过深化设计,可以对不合理的方案设计进行更改,更有利于项目部施工单位的二次经营空间。
3、当项目利润和公司声誉形象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确保公司形象,项目利润放在其次。不能因为项目利润把公司的形象破坏了,有时项目利润会有损失,但对公司的形象得到了提高,也可能会为下一个工程作为铺垫。
4、工地上树立及维护好品牌形象:
5、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时会有矛盾,特别是抢工的时候:
不能因为抢工就忽视工程质量,要保证工程质量,
6、我自己认为质量创优施工细节的把握方面还不足,我准备通过强化质量管理,进行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出现的质量细节把握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消除细节质量隐患,使工程细节质量达到创优标准的要求。
五、团队的团结和合作精神
1、我首先得对别人付出,别人才会对我付出。
2、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个人都有其优秀的方面,发现其优点进行放大。
3、营造项目团队文化,譬如说利用业余时间开个沟通会或者组织去户外进行集体游玩,使得大家相互充分了解,加强团队队员之间的关系磨合。
4、对于团队成员适度的斗争会促进和便于管理者进行控制,要是为了企业发展良性的“斗争’。
按照《亮剑》里的一句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5、团队合作上:最重要的是团队磨合方面不足,项目管理团队是新成立的组织,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协作一般需要依次经历初创期、磨合期、规范期、成熟期等阶段的磨合。
参考文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第二版)何皎皎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