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科研等级划分范文

科研等级划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8: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科研等级划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科研等级划分

篇1

实际操作中,很多科研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主要采用主观与客观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主观法先验因素过多,大多采取简单的打分方式,取打分后的平均值进行评定,并不能真实、完整的反应供应商的情况,不利于考核的公平公正。此时采用客观定量方法进一步分析,就会增加评判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提出采用线性权重的定量分析方法,旨在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寻求一套有效可行的科研单位供应商绩效管理方法。

1.线性权重法

线性权重法是目前定量考核供应商绩效方法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在确定选择供应商所使用的准则或标准后,赋予每个准则相应的得分及权重,并将两者的乘积相加求和,得到综合计算后的总分。科研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根据制定好的考核标准,采用量化的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及审核,同时对供应商数量进行优化处理,不仅可以集中精力对较为重要的供应商进行监管,还能将各类订单进行集中采购,为单位节约采购成本、创造第三利润源泉。

1.1 划分等级

根据供应商绩效考核的各项因素,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以百分制公开打分,打分时需有客观的资料、数据作为支持,在计算加权平均数后,依据供应商得分情况划分其所属的等级,如表1所示。

表1 供应商等级划分表

1.2 指标赋值

评价指标的选取是绩效考核的重点,所以在选取评价因素时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选取最重要的因素,并为每项因素赋予合理的权重,达到真实评价供应商的目的。假设供应商绩效评价需要考虑m个指标,则评价小组要根据这些因素的重要程度,对每一个评价因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并进一步细化为多个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指标权重和为1,即A1 +A2 +…+Am =1。

表2 评价指标

若某一评价因素Cm,其n个细化指标为Cm1,Cm2,…,Cmn,同时每一细化指标的对应得分为Bm1,Bm2,…,Bmn,且其满分和为百分制,权重为Am,那么供应商在Cm下的得分就为:Bm=Bm1+Bm2+…+Bmn,如表3所示。

表3 影响因素Cm的细化指标

1.3 结果评价

由1.2可知,影响因素C1的对应得分为B1,权重为A1;影响因素C2的得分为B2,权重为A2…以此类推,则供应商的最终得分S为:

S=A1×B1+A2×B2+…+Am×Bm

计算出各供应商评分后,就可以汇总所有评分,按等级标准进行供应商划分。此外,还可以按照供应商所属的级别,划分出供货比例。

2.科研单位供应商绩效考核指标

在划分科研单位物资供应商绩效考核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某飞机设计研究院为例,采购的主要物资分为军品、科研试验、后勤保障三类,再根据各类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打分时除按照权重对供应商进行打分外,还应邀请物资管理、使用单位等多部门专家同时打分,客观地对供应商进行考评。以科研试验类为例,该类别供应商绩效考核指标如表4所示,综合三项总体指标Ai,后勤类供应商总分计算公式为:A1×B1+A2×B2+A3×B3+A4×B4。

表4 科研试验类绩效考核指标表

2.1 交货质量指标

交货质量A1反映了供应商提品的质量情况,分值为100分,得分B1=B11+B12,如表5所示。

表5 科研试验类供应商交货质量指标

2.2 交货进度指标

交货进度因素A2反映了后勤类供应商在交货时的快速响应能力,分值为100分,得分为B2=B21+B22,如表6所示。

表6 科研试验类供应商交货进度指标

2.3 售后服务指标

售后服务因素A3反映了供应商产品销售后的相关服务能力,分值为100分,得分为B3=B31+B32+B33+B34,如表7所示。

表7 科研试验类供应商售后服务指标

2.3 辅助指标

辅助指标因素A4反映了供应商产品报价、招投标是否规范等情况,分值为100分,得分为B4=B41+B42+B43+B44,如表8所示。

表8 科研试验类供应商辅助指标

3.科研单位供应商考核等级归类

供应商绩效考评后,就可以根据分类标准,将供应商及时归类,如表8所示。数据库内的供应商,可根据其绩效考核情况作出升级或降级处理,不合格者从供应商库中淘汰;对表现优异但还未入库的供应商,可根据入库流程,经评审通过后,按照其所属类别加入供应商库。

表9供应商绩效考核等级表

4.结束语

在科研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绩效考评机制,实施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将考评通过的供应商按照划分标准进行升级、降级或淘汰,能够使供应商时刻保持合作热情,根据科研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及服务意识,形成动态管理供应商的良性运转体系,从而更好的保障科研生产。

参考文献:

[1]赵潮钢.供应商选择和绩效评价研究[D]. 上海交通大学.2009,2

[2]李毅.SZTX公司供应商绩效管理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0,10

篇2

1、医院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划分:三级,每级分甲、乙、丙三等。

2、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1、医院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划分:三级,每级分甲、乙、丙三等。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2、医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病员开展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救治运输等服务,以救死扶伤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有症状的病员和伤员,也包括不能自理或活动受限有医疗护理依赖的老年人,法医评定有医疗护理依赖或病情不稳定需要长期康复经常观察检查的重度病伤员,或有其他特定的情况和人群,如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来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或口腔清洁的人),最初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娱乐节目,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后来,才逐渐成为收容和治疗病人的专门机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4

三级甲等一般是指三级甲等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划分的医疗机构级别,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实行“三级六等”的划分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三甲医院申报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中国内地民营医院也可以参与医疗等级评定。三级(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医院。甲等是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篇5

关键词:高校;管理;工勤;绩效工资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06-03

参照美国康奈尔大学斯奈尔教授根据价值和稀缺性划分的人才标准[1],可以把高校工作人员划分为如下四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为高校的核心人才,但其他人员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的正常运行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关于他们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必须要详细研究,慎重设计。

一、设计非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注意的原则

1.异质性原则。贡献异质性指的是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不同工作特性,分别设计绩效工资中的报酬要素及权重,以有效地激励各类人员的积极主动性[2]。当前,绝大部分高校对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时,只是简单的套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标准由于设计的初衷和目的有其特殊的针对目标,所以如果简单的搬运到考核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上,将不能真实的评价其工作实绩,也无法有效激励他们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最终体现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上,专业技术人员与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体现互动协同效应[3]。

2.系统均衡原则。高校内部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结构水平应当与这些岗位对学校的贡献一致,亦即系统内部均衡。绩效工资结构设计不仅要考虑同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岗位,也要考虑不同系列的岗位,还要考虑不同系列或岗位的相互关联性和平衡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注意将个人利益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向关键岗位、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一线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系列之间、专业之间的绩效薪酬分配关系,绩效工资既要体现业绩贡献,又要防止差距过大。

3.市场化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劳动力是处在市场中的,所以薪酬的制定必须遵循市场的价值规律,不遵守这个规则,就不可能得到所需的人才,取得满意的业绩。如对工勤人员则应实行市场化模式。主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劳动力的市场薪酬调查结果,比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上同类人员的工资价格并结合学校的办学效益来制定相应标准[4]。

二、设计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管理人员按行政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职务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管理岗位津贴+能力绩效津贴

管理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管理岗位等级(任命的职务)确定,体现职责贡献。

能力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和其职称等级、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管理岗位的业绩绩效。

因管理人员的业绩成绩很难做出量化的测算,故应加大其考核力度,明确职责条件,严格考核程序,明确考核成绩,以此作为能力绩效津贴的重要参考指标。职称和学历是衡量能力的显性因素,且较客观,易操作;资历体现历史贡献,意味着工作经验的积累与丰富,代表着能力或潜能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最终必须体现在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上,教学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具有互动协同效应,通过绩效工资的分配,来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主要研究浮动部分绩效津贴的具体计算方法:

1.依据宽带薪酬理论,能力绩效津贴设1~14共14个档次,确定各岗位适用的津贴档次范围。可设档次间的绩效津贴为等比数列(等差数列类似),邀请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确定公比r。则第i档次的绩效津贴为:Pi=a*ri-1,其中a是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

2.对能力绩效津贴的影响因素赋值:

根据上述赋值可计算管理人员的能力分值:

例:某教师,正科岗位,工作10年(其中科员4年、副科4年、正科两年),均考核合格,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则其能力分值为:

Y =0.5*10+(0.3*4+0.35*4+0.4*2)+4+10=22.4

因管理岗位变动较多,为便于计算,可粗略认为其工作10年中,现岗位(正科)两年,其余8年均为前任岗位(副科)。这样就可近似计算出能力分值

Y =0.5*10+(0.35*8+0.4*2)+4+10=22.6

由此可计算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的能力分值Y,令d=TRUNC (Y/5,0),d即为其绩效津贴档次(TRUNC是取整函数),所得余数保留到今后的累计能力分值中。

3.全校随机抽取样本。设共抽取样本n个,其绩效津贴档次分别为d(i),i=1,2,3,……,n

设S为所抽取样的能力绩效津贴总额(确定量)。

则有

S= ■Pd(i) =■ a*rd (i)-1(1)

以此可计算出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

a0=S/■rd(i)-1 (2)

即得出每个档次的绩效津贴为a0*ri-1。

4.具体运行后,管理人员的累计能力分值按如下方式增加:取得高一级职称等级,其累计能力分值加5;取得高一级学历,其累计能力分值加相应数值;年终考核合格,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年终考核处级优秀,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2;年终考核校级优秀,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3。

5.管理人员绩效津贴档次的变动:当其累计能力分值增加到5时,便执行上一个档次的绩效津贴,同时累计能分力值减5。当达到本岗位最高津贴档次时,为体现出其工作的历史贡献,规定累计能力分值必须增加到10时,才可执行上一个档次的绩效津贴。

岗位变动时,若原绩效津贴档次不低于新任岗位的起点绩效津贴档次,则仍执行原绩效津贴,累计能力分值不变;若原绩效津贴档次低于新任岗位的起点津贴档次,则执行新任岗位的起点津贴档次,同时累计能力分值归零,重新累计。

6.管理人员i的绩效津贴计算公式为:Si=a0*rd(i)-1*t

a0: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r:绩效津贴公比,d(i):管理人员i的津贴档次,t: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率,即当年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与某参考年限的平均业绩绩效(固定参考值)之比。体现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绩效取得情况。这样便把全校的工作视为整体,以学校的教学科研业绩为基础,决定管理人员绩效津贴的发放。

7.如上,计算出所取样本的业绩绩效工资,请专家分析、判断,如有不妥之处,对各项指标的权重、业绩赋值做进一步的修订。以上方案经全校公示,教代会通过,即可实施。管理人员的各档次绩效津贴标准及其参数也应于一个聘期(一般三年)重新确定一次。

三、设计教辅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教辅岗位人员主要指在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大体分为两类:

1.实验技术岗位:它与教学、科研工作密切相关,可参照执行教学科研人员的分配方式。按专业技术职务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专业岗位津贴+业绩绩效津贴

专业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业绩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教学、科研的具体业绩、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业绩绩效,注重长期激励。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教辅岗位的业绩绩效。

2.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岗位:它们带有更多的管理、服务性质,可参照执行管理人员的分配方式。按行政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职务为导向的薪酬类型。绩效工资=管理岗位津贴+能力绩效津贴。

管理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管理岗位等级(任命的职务)确定,体现职责贡献。

能力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和其职称等级、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教辅岗位的业绩绩效。

四、设计工勤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按工人技术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技能岗位津贴+业绩绩效津贴

技能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技术工岗位等级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业绩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其在本行业内所做出业绩的数量、质量;取得的奖励、成果;获得的荣誉称号和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

要引进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和劳动力市场价格,并以此作为工勤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重要参考指标。在把握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以按劳分配为原则,测算每个人的绩效总量,核定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发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学校对学院核拨工资总量,由学院按上述计算方法,自行确定各参数变量,自主发放。使得管理重心下移,调动院系管理积极性,易于实现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师资、工作量分布、科研水平、专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学校按博士点(硕士点)、国家(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情况,提高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核拨给学院或研究团队,由其自主发放,充分考虑到个人激励与集体激励相结合;注重考核激励,加大对考核优秀教师的奖励程度,奖金随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特别奖励,提高激励程度,吸引、稳定特殊人才,使他们能安心钻研、勇于创新。

参考文献:

[1]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0.

[2]徐建挺.从二级包干看高校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J].广州大学学报,2009,(9).

篇6

 

1 国家科研信用建设现状

 

科技部提出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 “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体制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的一个创新。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顶层设计出台后,科技部坚持先试行后推广战略,逐步实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并在多方面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1.1 不断丰富科研信用政策体系

 

科技部为做好科研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从 2004年至今,出台了一系列科研信用管理政策。 从 2001 年到 2004 年,科技部经过 3 年的前期调查研究、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三个阶段,在 2004 年 9 月,正式《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作为我国科技信用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随后出台的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10)》中,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 2006 年 11月,为规范科技计划中的信用行为,科技部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明确界定科研不端行为,并加强了科技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

 

1.2 逐步完善和推广科研信用管理

 

2007 年至 2013 年, 科技计划信用的管理和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在科技管理、科技计划等工作中逐步推广应用,各项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均强调要把科技信用作为申报科技业务的重要依据,并在享受有关科技经费支持时考虑科研诚信。 2007 年,科技部联合其他十部委组建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研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2008 年 11 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提出,对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学者建立信誉档案,实行评审信誉制度。2014 年 3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完善科研信用管理”作为 29 条意见中的一条, 作为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的重要举措。

 

1.3 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

 

在项目申报、职称评选等方面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 科技部采用“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在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中,将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与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

 

2 部分省市科研信用建设现状

 

近年来,各省市围绕《决定》及自身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在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 北京、江苏均出台了针对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办法,重庆、新疆出台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浙江出台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上海、山东等先进地区则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和举措。 下面本文将对北京、重庆、江苏三省市的主要做法进行分析。

 

2.1 北京

 

为规范科技计划管理, 北京市科委于 2010 年出台《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附注了详细的信用评价标准。 其主要做法有:一是评价指标融合了原有科技政策,确保了制度的连续性。 在《办法》出台以前,北京市围绕科技计划管理,在立项、验收、评审、招标等环节制定了详细系统的规则,其中许多政策作为此次科技计划信用评价的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原有政策的连续性和科技信用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各责任主体信用级别界定简单化。 北京将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信用级别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良和差等五个等级,各责任主体只要满足相应信用等级中的一个指标或者全部指标即可确认其信用等级,这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各责任主体的信用级别界定工作。 三是积极鼓励开拓创新。

 

为鼓励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拓创新,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只有信用达到良好且有突出贡献者,才可评价为信用优秀, 并在市科委凝练重大科技项目时优先考虑其意见建议。 这是国内首次对科技计划信用的评价对象、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应用规则等进行详细规定,为其他省市出台相关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2.2 江苏

 

2013 年 10 月,江苏省科技厅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在信用记录、评价及处罚方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详细的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江苏的做法与北京相似,都是将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分为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并分别进行记录管理。 确定每一个信用级别的评价标准,相关责任主体只要满足其中一条或全部标准即可确定其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的对应级别。 二是细分信用评价等级。 将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五个等级, 评审专家信用行为划分为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 三是对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者采取“零容忍”. 对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者采取“零容忍”,永久取消其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及获相关认定和奖励的资格。

 

2.3 重庆

 

2014 年 7 月,重庆市科委出台了《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可借鉴之处:一是分工明确,有效建设科技信用数据库。 由市科委发展计划处负责重庆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数据库建设,并牵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各项目管理处室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自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分工,负责记录相应的信用管理信息并录入“信用库”. 二是实行信用扣分制。 科技计划信用记分初始分值为 10 分,当相关责任主体出现科研不端和失信行为时,根据科技计划信用记录扣减相应分值。 三是分别以 3 年或 5 年为期限滚动记录信用分值。 项目承担单位、评审评估机构及专家三类责任主体,当前的信用分值计算方法为初始信用分值减去当月前 36 个月的信用记录扣分总和,而对于项目负责人,则用初始信用分值减去当月前 60 个月的信用记录扣分总和。 相应信用等级由“信用库”自动生成,严重失信者将列入“黑名单”. 四是严惩失信行为。 例如,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恶意注册一些虚假信息, 经审计发现项目负责人挪用、侵吞财政科研经费,或者经举报查实评审评估专家索取或接受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好处,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项目立项、 检查或验收提供便利等,都将一次性被扣 10 分(全部信用分值)。

 

3 我国科研信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综合来看, 部分省市在科技信用管理上不断深入,从出台政策到具体评价都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正式推行的时间并不长,具体成效还难以评价。 仅从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上分析, 各地都有值得借鉴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3.1 缺乏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信用信息的公开与管理。 科技部及各省市虽然提出要建立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并没有落实,因而不利于信用信息跨部门的记录、查询与公开。 全社会信用体系也尚未完善,缺少紧密的跨部门合作。

 

3.2 科研诚信教育及宣传不够现阶段,对科研人员的诚信教育较为滞后。 高校、科研机构等没有专门设立科研诚信教育的学习课程,各组织和机构也较少开展科研诚信道德的舆论宣传,因而在科学界还未形成科研道德、科研伦理及学术规范等科研诚信共识。

 

3.3 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从国家和各省市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科研信用评价机制。 在已出台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的几个省市中,北京和江苏虽然出台了信用评价标准,但只是对责任主体的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分别评价,缺少综合评级,采用的定性评价方法不利于实际操作,且不能鼓励各信用主体坚守科研诚信。

 

科研诚信建设对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提升我国各省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及各省市都要加快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前期调研,分步骤试点开展信用管理,制定详细信用评价细则,规范信用评审程序,建立科研信用共享机制,推进科研信用管理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丽亚,毕京波,宋扬。 关于建立我国科技信用评价系统的几点思考[J]. 中国科技论坛,2006(5):47-51.

 

[2] 张明龙,张琼妮,杨剑。 加强科技信用制度建设的思索[J].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7(9):52-56.

篇7

摘  要   关联规则挖掘是数据挖掘中的一个重要 问题 ,在最近几年被广泛 研究 。本文将粗糙集 理论 及 方法 引入高校教师成长信息,通过属性约简降低属性纬数,然后基于粗糙集理论进行关联规则挖掘,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结论,为拓展粗糙集的 应用 领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粗糙集;关联规则;教师成长;区分矩阵;属性约简   1  引言     粗糙集理论(rough set)是由波兰数学家z.pawlak 在8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处理模糊和不精确性问题的新型数学工具。利用粗糙集理论进行数据挖掘,重要的一点就是基于粗糙集理论的属性约简。通过约简操作降低属性的纬数, 总结 出适用于决策支持的知识规则,是粗糙集理论最重要的应用之一。     关联规则挖掘是数据挖掘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全球范围内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量迅速增大,数据间的关联规则往往过于庞大而难以 分析 ,如何有效的得到有意义的关联规则成为研究热点。本文以高校信息化为应用背景,将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数据挖掘技术应用于高校教师成长过程,得到实际可用的关联规则,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 2  基本概念 2.1  粗糙集理论的基本概念     粗糙集理论将分类与知识联系在一起,认为知识源于有认知能力的主体的分类能力,并用等价关系形式化表示分类。     定义1:粗糙集理论中定义信息系统为一个如下四元组:s=(u,a,v,f),其中u=(x 1 ,x 2 ,…,x n )是对象集,即论域;a是属性集合,a=c∪d,且c∩d=φ,其中c为条件属性,d为决策属性;v为属性a的值域;f是u×av的映射,它为u中各对象的属性指定唯一值。s又被称为决策表。     定义2:在信息系统s中,对于一属性集i∈a,可构造对应的二元等价关系。ind(i){<x,y>∈u×u|νa∈i,有a(x)=a(y)},称ind(i)为由i 构造的不可分辨关系。不可分辨关系实际上就是i上的等价关系。因此,针对属性集i上的不可分辨关系,u可划分为几个等价类,用u/ind(i)表示。     定义3:约简定义为不含多余属性并保证分类正确的最小条件属性集。假设条件属性集c的简约是c的一个非空子集 c′,c和c′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性质:     (1)ind(c,d)=ind(c′,d),不存在c″ c′有ind(c″,d) =ind(c′,d)。     (2)一个决策表可能同时存在几个约简,c的约简的集合记作red(c)。 这些约简的交集定义为决策表的核(core),core(c)=∩red(c)核中的属性是 影响 分类的重要属性。     定义4:信息系统s中关于属性集c的区分矩阵m(c)=(m ij )n×n定义为:

m(c)=(m ij ) n ×n 是代表了区分x i ,x j 的完整信息。 2.2  关联规则     关联规则是在交易数据、关系数据或其他信息载体中,查找存在于项目集合或对象集合之间的频繁模式、关联、相关性、或因果结构,通过分析数据或记录间的关系,决定哪些事情将一起发生。 定义6:设i = {i 1 ,i 2 ,…,i n }是项的集合。包含k个项的项集称作k项集。设d是数据库记录的集合,其中每个事务t是项的集合,且t i。设x是一个项集,事务t包含x当且仅当x t。     关联规则是形如x y的蕴涵式,这里x i,y i,且x∩y=φ。x称为规则的左部或规则的前提(简记lhs),y称为规则的右部或结论(简记rhs)。     度量规则的参数是支持度(support)与置信度(confidence)。支持度是指数据集中的实例同时包含条件属性与决策属性的共同概率,支持度揭示了规则的重要性。置信度表示实例在包含条件属性的前提下,也包含决策属性的条件概率,它揭示了规则的可信度。在粗糙集理论中支持度与置信度可以表示为:

    其中p(x)表示是指x在数据d中出现的概率,其余雷同。support(x y)指x、y在d中同时出现的概率;confidence(x y)表示在x出现的前提下y出现的条件概率。如果得到的规则同时满足支持度不小于支持度阈值和置信度不小于置信度阈值,则该规则有意义。 3  基于粗糙集的关联规则挖掘模型     本文应用基于粗糙集的关联规则的挖掘过程分为三步:数据预处理,属性约简与关联规则的挖掘,见图1。     (1)数据预处理:通过对高校人事数据的初始信息进行数据清洗,缺失值处理,转换及数据选择,获取初始信息表,且初始表转换为粗糙集形式,并明确条件属性集和决策属性;     (2)属性约简:对条件属性进行约简,删除多余属性,用区分矩阵来完成约简和求核,在此基础上生成约简属性集;     (3)关联规则挖掘:输入支持度阈值和置信度阈值,根据数据约简结果,利用粗糙集理论 文献 [6]中的算法,进行关联规则的挖掘。

图1 基于粗糙集的关联规则模型 4 基于粗糙集的数据挖掘技术在教师成长中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在 社会 各方面的迅速普及,高校在近几年来已经掌握了大量的教师信息数据,并形成了相应的教师信息数据库。然而,面对如此海量的信息,高校管理者如何利用,如何从中发现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实际指导意义的 规律 ,特别是如何才能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与社会的需求正确结合?本文用数据挖掘技术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期望能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下面本文就以高校教师成长信息为例(本文以职称教授及副教授作为高校人才成长的标志,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作划分为成长的快慢),说明基于粗糙集的关联规则挖掘算法的实施过程。     根据上述构建的数据挖掘模型,利用启发式属性约简算法对高校教师数据进行约简。首先进行数据预处理,其次求出约简或近似约简,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值约简等减少属性和个体数目,最后提取规则应用于新对象的分析和预测。     1)数据预处理     要用基于粗糙集的数据挖掘方法进行知识发现,就需要首先组织好数据表。本文以某高校教师数据,采用关系数据库模型,经关系数据库的导入及连接并进行抽象、离散化等预处理。将影响教师成长的因素:性别、 政治 面貌、专业、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龄、学历变动、现聘职称、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作为系统的条件属性c,而将教师的成长速度作为决策属性d。通过属性选择与处理后的信息表示如表1所示: 表1  属性离散化表示 字段名称 数据类型 说明 性别 float(2) 1--男,2—女 政治面貌 float(2) 划分为四个等级:1-党员、2-共青团员、3-群众、4派 第一学历 float(2) 分为四个等级:1-博士、2-硕士、3-本科、4-本科以下 最高学历 float(2) 分为四个等级:同上 毕业学校 float(2) 概化为三个等级:1-国外高校、2-重点高校、3-普通高校 现聘职称 float(2) 分为两个等级:1-教授、2-副教授 评定年龄 float(2) 1-[31,35]、2-[36,40]、3-[41,45]、4-[46,50]、5-大于50 成长 float(2) 1-快、2-中、3-慢 学历变动 float(2) 1-是、0-否 专业 float(2) 划分为两类:1-理科、2-文科 教学能力 float(2) 离散化为三个等级:1-高、2-中、3-一般 科研能力 float(2) 离散化为三个等级:1-高、2-中、3-一般    

以上划分等级的标准是根据以往实际经验和需要而确定,按表1的规则概化和离散化原始数据,得到预处理后的数据表如表2所示: 表2  预处理后的教师数据 属性   u c d 性别 专业 政治 面貌 第一 学历 最高 学历 毕业 学校 现聘 职称 评定 年龄 学历 变动 教学 能力 科研 能力 成长 1 2 2 4 4 3 2 2 3 1 3 3 3 2 2 1 3 3 2 2 2 1 1 3 2 2 3 2 1 1 3 2 2 2 1 1 2 3 1 4 1 1 1 2 1 2 1 2 1 2 2 1 5 1 2 3 3 2 2 1 3 1 1 3 2 …                         227 1 2 3 4 3 3 1 4 1 2 3 3 228 2 2 3 4 3 2 2 3 1 2 3 2     2)属性约简     core = {毕业学校,评定年龄, 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第一学历},然后通过 计算 属性重要性,得到性别、专业和政治面貌几乎为零,即性别、专业、政治面貌和最高学历与本决策表的决策几乎无关可以省略。因此得到的约简为r={毕业学校,评定年龄, 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现聘职称, 第一学历, 学历变动,最高学历}。这样提高了后续规则提取的效率。     3)关联规则挖掘     根据上面得到的约简,通过属性之间的隐含关系来挖掘关联规则,给定支持度阈值5%,置信度阈值80%,可得到同时满足支持度阈值和置信度阈值的项目集生成的关联规则有:     (1)(评定年龄 = 1)&(毕业院校 = 2)=>(成长 = 1);     (2)(第一学历 = 2)&(科研能力 = 1 )=>(成长 = 1);     (3)(最高学历=3) & (学历变动=1) & (科研能力= 3) => (成长速度= 3)     (4)(最高学历= 1) & (教学能力= 2) => (成长速度= 1);     (5)(最高学历= 2) & (教学能力= 3) => (成长速度= 2);     (6)(毕业学校= 2) & (评定年龄= 1) & (科研能力= 3) =>(成长速度 = 1);     (7)(现聘职称= 2) & (第一学历= 4) & (最高学历= 3) =>(成长速度= 3);     (8)(第一学历= 3) & (毕业学校= 3) => (成长速度= 2);     (9)(第一学历 = 2) & (学历变动 = 1) => (成长 = 1);     对以上规则的解释如下:     由第一条规则可知:毕业于重点高校的、第一学历是硕士的教师,评职称时在30~35岁之间,有80%以上概率可以断定教师成长快;由第二条规则可知:学历为硕士,科研能力高,则可断定该教师的成长速度快;第三条规则说明如果通过进修最高学历才达到本科,有82%的几率断定教师的成长速度慢;第四条规则说明最高学历是博士,教学良好,则有92%的几率断定教师成长速度快;第五条规则说明最高学历是 研究 生且教学能力一般,则有85%的概率断定教师的成长速度适中;第六条规则说明毕业学校是重点院校、年龄在31~35岁之间、科研能力低,即有81%的概率断定该教师成长快速;由第七条规则说明职称是副教授、第一学历是本科以下且最高学历是本科,则有82%的概率断定该教师成长速度慢;第八条规则表示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学校是普通高校,即有82%的几率断定该教师成长速度适中;由第九条规则可知:第一学历是硕士的、学历提高的教师,成长速度快。     由以上规则可以得出:第一学历、毕业学校、学历变动、最高学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及年龄对教师成长的快慢有显著 影响 。第一学历是硕士的教师,科研能力较高的教师,属于成长速度快的类型;而第一学历在本科及本科以下的教师,在41~45岁才评上副教授,相对来说成长速度较慢(评为副教授的平均年龄是38岁左右);而最高学历是博士,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师,成长速度快;重点高校及国外高校毕业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为10~14年职称就被评为教授或副教授(评定副教授参加工作的平均时间为16年),其成长速度显然高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因此,如果学校希望教师能够快速成长,则在人才引进时就要限制引进教师的毕业学校和第一学历。 5  结束语     粗糙集 理论 作为一种新型的数据挖掘工具,已经很好的体现了它的优势。本文简要介绍了粗糙集理论的基本知识, 应用 基于粗糙集理论的关联规则挖掘算法对教师信息数据实例进行 分析 ,挖掘出人才成长的相关要素,对高校人才引进与培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 文献 [1] wang jue,miao duoqian. analysision  attribute reduction strategies of rough set [j]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 technology, 1998, 13 (2) : 189-193 [2]王国胤.rough 集理论与知识获取[m] .西安:西安 交通 大学出版社,2001 [3]han jiawei , kamber m.data mining concepts and techniques[m] .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2001 [4]白秀玲,崔林,王向阳.一种基于关联规则挖掘的粗糙集约简算法[j]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3;39(10) : 185~186 [5]童舟,罗可.基于rough set 带结论域的关联规则挖掘[j]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6;25(4):166~169 [6]王旭仁,许榕生.基于粗糙集理论的关联规则挖掘研究及应用[j] .计算机工程,2005;31(20):90~92 [7]李静,王建军.数据挖掘在高校教学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 . 科技 信息,2005(08):300~301

篇8

关键词:绩效考核;检测实验室;统计分析

为了促进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科研人员自身发展,许多检测实验室引入了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标准从人员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细化出了几十项的考核指标。但传统的量化方法比较繁琐复杂,不能准确且全面的体现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因此,实验室有必要自行设计绩效考核的标准与分值,采用有效的统计方法进行绩效考核。本文以世界著名的统计分析软件SPSS为工具,应用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等主流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检测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绩效进行全面准确并且快速的考核,来提高检测实验室的人员绩效管理水平。

1.SPSS统计分析系统及应用方法简介

1.1SPSS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SPSS软件已经在我国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是世界上应用比较广泛的专业统计软件。它非常全面地涵盖了数据分析的整个流程,提供了数据获取、数据管理与准备、数据分析、结果报告这样一个数据分析的完整过程,特别适合设计调查方案、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制作研究报告中的相关图表。不仅如此,SPSS软件还提供了广泛的统计分析功能,如交叉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及聚类分析等。

1.2主成分分析方法

主成分分析的显著特色便是化废为宝,其思想是以原自变量的若干线性组合代替原自变量,确保这些原自变量线性组合构成的新变量(称为主成分)彼此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即彼此正交),从而在信息不损失或少损失的前提下消除多重共线性。一般而言,新变量数少于原变量数,从而获得降低维度的额外好处。多重共线性越严重,主成分分析的效果越好。

1.3因子分析方法

因子分析有两个分支:验证性因子分析与探索性因子分析,验证性因子分析是因子分析的本原,最早获得发展,探索性因子分析是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扩展与突破。验证性因子分析的前提是,经由逻辑或经验,影响某种现象的因子数目及因子内容都已确定,但这些因子本身是无法测量的,即不能直接通过调查得到数值,因子分析通过对与这些因子逻辑上有关的变量的调查数据的处理,不仅可以“验证”这些因子与变量的相关程度,而且可以间接获得这些因子的数值――因子得分。探索性因子分析的前提是,与研究问题有关的变量数据已经得到,但这些变量彼此可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因子分析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特殊处理,探寻确定隐藏在这些变量背后的彼此不相关的隐性变量,并间接获得这些因子的数值。

1.4KMO和Bartlett检验

KMO和Bartlett检验是因子分析的前提条件:只有当KMO检测值大于0.7,Bartlett检验的sig小于0.05时进行因子分析效果才显著。KMO统计量的取值是在0和1之间。当所有变量间的简单相关系数平方和远远大于偏相关系数平方和时,KMO值接近1,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较强,原有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当所有变量间的简单相关系数平方和接近0时,KMO值接近0,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弱,原有变量越不适合做因子分析。对于Bartlett检验来说,显著性sig

2.绩效考核的模型分析

为了分析检测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绩效水平,按照实用性、可比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选取指标原则,本文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强度三个方面简单列举了影响绩效水平的6项指标(检测实验室绩效考核可细分出多达几十顶指标,本文由于篇幅所限,仅列出具有代表性的6项指标,见表1)。

工作强度反映科研人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为完成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人员水平表示科研人员的专业进修、学历学位、上岗证书、与工作相关的资格证等资质;工作成果与其它项目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比值;人员纪律表示科研人员的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分配、考勤、协调配合能力等情况;服务意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主动性、工作积极性、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可以根据检测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

以下为搜集整理的2014年某检测实验室40名科研人员的数据资料。构建1个40×6维的数据表(见表2)。

经检验,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因子具有高度的相关性,适合做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则对其进行主成分和因子分析后,得到样本相关阵的特征值与特征向量,见表4和表5。

根据累计贡献率超过80%的一般选取原则,P1和P2的累计贡献率已达到了82190%的水平,表明原来6个变量反映的信息可由两个主成分反映82190%,故选取P1和P2为主成分。

从上述模型可以看出,第一公因子P1,基本支持了X1、X2、X3、X4(绝对值较大的系数),第二公因子F2,基本支持了X5、X6(绝对值较大的系数),该因子得分还有对未来科研人员绩效的预报作用。

从表6和图1可以得出,第一主成分P1与工作质量、工作强度高度正相关。因此,第一主成分P1可以反映影响该检测实验室人员绩效的工作成绩因素。第二主成分P2与工作态度高度正相关,可以反映影响科研人员绩效的工作态度因素。

3.绩效水平的类型划分及区域差异分析

应用SPSS统计分析系统,计算得出40位科研人员的两类主成分得分值,得到各人员的绩效得分情况,见表8。

将F1作为横轴,F2作为纵轴,给出各样品的分布平面图,按照绩效考评常用方法,可将科研人员绩效水平分布图均匀划分为9个区域,如图2所示。

按照上述区域划分结果,可以把该检测实验室40个科研人员划分为5个等级(见表8)。这样,就完成了对该检测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如果检测实验室被考核的人员人数以及考核标准更多,则更能体现该统计分析技术的优越性。

4.结语

根据检验实验室管理原则以及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原理,对实验室科研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应当是全方位考核,不可偏颇于一个方面。应用SPSS统计分析工具,可以较为便捷的对搜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进而划分出不同的绩效考核等级。应用SPSS对检测实验室进行科研人员绩效考核,能够使其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 杨剑.检验实验室管理.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

[2] 何晓群.多元统计分析(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篇9

根据《基本要求》的规定,二级要求的系统防护能力为:信息系统具有抵御一般攻击的能力,能防范常见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危害的能力,系统遭受破坏后,具有恢复系统主要功能的能力。数据恢复的能力要求为:系统具有一定的数据备份功能和设备冗余,在遭受破坏后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恢复部分功能。按照二级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分为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的两个层面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全面衡量,技术层面主要针对机房的物理条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边界、主机安全审计、主机资源控制、应用资源控制、应用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和数据保密性等多个控制点进行测评,而管理层面主要针对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安全管理机构的审核和检查、人员安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测。其中技术类安全要求按照其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分为业务信息安全类(S类)、系统服务安全类(A类)、通用安全防护类(G类)三类。水利信息系统通常以S和G类防护为主,既关注保护业务信息的安全性,又关注保护系统的连续可用性。

2水利科研院所信息安全现状分析

水利科研院所信息系统结构相对简单,在管理制度上基本建立了机房管控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技术上也都基本达到了一级防护的要求。下面以某水利科研单位为例分析。某水利科研单位主机房选址为大楼低层(3层以下),且不临街。机房大门为门禁电磁防盗门,机房内安装多部监控探头。机房内部划分为多个独立功能区,每个功能区均安装门禁隔离。机房铺设防静电地板,且已与大楼防雷接地连接。机房内按照面积匹配自动气体消防,能够对火灾发生进行自动报警,人工干预灭火。机房内已安装温度湿度监控探头,对机房内温湿度自动监控并具有报警功能,机房配备较大功率UPS电源,能够保障关键业务系统在断电后2小时正常工作。机房采用通信线路上走线,动力电路下走线方式。以上物理条件均满足二级要求。网络拓扑结构分为外联区、对外服务区、业务处理区和接入区4大板块,对外服务区部署有VPN网关,外部人员可通过VPN网关进入加密SSL通道访问业务处理区,接入区用户通过认证网关访问互联网。整个网络系统未部署入侵检测(IDS)系统、非法外联检测系统、网络安全审计系统以及流量控制系统。由上述拓扑结构可以看出,现有的安全防护手段可基本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但按照二级要求,系统内缺少IDS系统、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和非法外联检测系统,且没有独立的数据备份区域,给整个信息网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新的网络系统在外联区边界防火墙下接入了入侵检测系统(IDS),新规划了独立的数据备份区域,在核心交换机上部署了网络审计系统,并在接入区安装了非法外联检测系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内容

3.1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总体规划

信息系统从规划到建立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需要做好规划。一般情况下,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划分为计算机系统、边界区域、通信系统的安全设计。相应的技术测评工作也主要围绕这3个模块展开。

3.2测评的要素

信息系统是个复杂工程,设备的简单堆叠并不能有效保障系统的绝对安全,新建系统应严格按照等保规划设计,已建系统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对于测评不合格项对照整改。信息系统安全测试范围很广,主要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物理安全、管理安全六大方面展开测评。本文仅对测评内容要素进行描述,对具体测试方法及工具不作描述。

3.2.1网络安全的测评

水利科研院所网络安全的测评主要参照公安部编制《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条件对网络全局、路由和交换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展开测评。但应结合科研院所实际有所侧重。水利科研院所信息系统数据传输量大,网络带宽占用比例相对较高,因此,在网络全局中主要测试网络设备是否具备足够的数据处理能力,网络设备资源占用情况,确保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冗余性。科研院所地理位置相对分散,因此,需要合理的VLAN划分,确保局部网络攻击不会引发全局瘫痪。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的研究生,这类人群对于制度的约束相对较差,网络应用多伴有P2P应用,对出口带宽影响极大,因此除了用经济杠杆的手段外,在技术上要求防火墙配置带宽控制策略。同时对“非法接入和外联”行为进行检查。网络中应配置IDS对端口扫描,对木马、后门攻击、网络蠕虫等常见攻击行为监视等等。

3.2.2主机安全测评

主机安全的测评主要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展开测评。通常水利科研院所服务器种类繁多,从最多见的机架式服务器到曙光一类的大型并行服务器均有部署,同时操作系统有window系列、Linux、Unix、Solaris等多种操作系统,数据库以主流SQLSERVER、ORACLE为主,早期开发的系统还有Sybase,DB2等数据库。对于window操作系统是容易被攻击的重点,因为二级等保为审计级保护所以重点在于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4个方面进行测评,主要审计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信息的命令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对于LINUX等其他系统和数据库,主要审计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身份标识唯一性,口令应复杂程度以及限制条件等。

3.2.3应用安全测评

水利科研院所内部业务种类繁多,如OA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内部财务系统、网站服务器群,邮件服务器等,测评的重点主要是对这些业务系统逐个测评身份验证,日志记录,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功能。

3.2.4数据安全的测评

数据安全的测评主要就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已及备份和恢复可靠性、时效性展开测评。水利科研院所数据量十分庞大,一般达到上百TB级数据量,一旦遭受攻击,恢复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备份区和应用区应该选用光纤直连的方式,避免电缆数据传输效率的瓶颈。日常情况下应做好备份计划,采用增量备份的方式实时对数据备份。

3.2.5物理安全测评

机房的物理安全测评主要是选址是否合理,机房大门防火防盗性能,机房的防雷击、防火、防水防潮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达标,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以及电磁防护是否符合规定等物理条件。

3.2.6安全管理测评

安全管理主要就制定的制度文档和记录文档展开评测。制度文档主要分为3类,流程管理,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记录文档主要为制度文档的具体实施形式。在满足二级的条件下,一般需要制度文档有《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组织及职责管理规定》、《安全审核与检查管理制度》、《授权和审批管理规定》、《信息安全制度管理规范》、《内部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外部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系统设计和采购安全管理规定》、《系统实施安全管理规定》、《系统测试验收和交付安全管理规定》、《软件开发安全管理规定》、《系统运维和监控安全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账号密码管理规定》等基本规章制度。同时对管理制度本身进行也要规范管理,如版本控制,评审修订流程等。需要制定的记录文档有《机房出入登记记录》、《机房基础设施维护记录》、《各类评审和修订记录》、《人员考核、审查、培训记录》、《各项审批和批准执行记录》、《产品的测试选型测试结果记录》、《系统验收测试记录报告》、《介质归档查询等的等级记录》、《主机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的操作日志和维护记录》、《机房日常巡检记录》、《安全时间处理过程记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审查记录》等。

4测评的方式方法

按照《基本要求》在等级测评中,对二级及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应进行工具测试。

4.1测试目的工具测试

是利用各种测试工具,通过对目标系统的扫描、探测等操作,使其产生特定的响应等活动,查看分析响应结果,获取证据以证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得以有效实施的一种方法。工具测试种类繁多,这里特指适用于等保测评过程中的工具测试。利用工具测试不仅可以直接获得系统本身存在的漏洞,同时也可以通过不同的区域接入测试工具所得到的测试结果判断出不同区域之间的访问控制情况。利用工具测试并结合其他的核查手段能为测试结果提供客观准确的保障。

4.2测试流程

收集信息→规划接入点→编制《工具测试作业指导书》→现场测试→结果整理。收集信息主要是对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设备型号、IP地址、操作系统以及网络拓扑结构等信息进行收集。规划接入点是保证不影响整个信息系统网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方案选定范围进行测试。接入点的规划随着网络结构,访问控制,主机位置等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但应该遵循以下规则。(1)由低级别系统向高级别系统探测。(2)同一系统同等重要程度功能区域之间要互相探测。(3)由外联接口向系统内部探测。(4)跨网络隔离设备(包括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要分段探测。

4.3测试手段

利用漏洞扫描器、渗透测试工具集、协议分析仪、网络拓扑结构生成工具更能迅速可靠地找到系统的薄弱环节,为整改方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5云计算与等级保护

近年来,随着水利科研院各自的云计算中心相继建立,云计算与以往的计算模式安全风险差异很大,面临的风险也更大,因为以往的系统多数为集中式管理范围较小,安全管理和设备资源是可控的,而云计算是分布式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计算环境,这种环境在某种意义上是无序的,这种虚拟动态的运行环境更不可控,传统的安全边界消失。同时,云计算在认证、授权、访问控制和数据保密这些方面这对于信息网络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云安全联盟和惠普公司列出了云计算面临的7宗罪(风险),说明云安全的状况变化非常快,现有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并不完全适应于云计算的模式,如何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云计算的等级保护体系架构是今后研究的方向。

6结语

篇10

关键词:信息安全 等级划分 等级保护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05-0177-01

随着现在高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当前社会对信息系统需求的不断增加,信息系统的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它的诸多应用都给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与此同时,信息系统也成为了威胁、攻击以及破坏的对象。由于信息在网络上的存储、传输和共享等过程的非法利用,导致目前如何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就成为了我们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当前,我们正在有计划的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工作。为了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一定要系统地、深入地研究和学习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和等级保护方法。

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该级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完全由用户自己来决定如何对资源进行保护,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该级别是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该级别是安全标记保护级。除具有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的所有功能外,它还要求对访问者和访问对象实施强制访问控制,并能够进行记录,以便事后的监督、审计。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该级别是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该级别是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个级别除了具备前四级的所有功能外还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管理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管理访问者能否访问某些对象从而对访问对象实行专控,保护信息不能被非授权获取。

2、信息安全等级划分

2.1 按相关政策规定划分安全保护等级

对于我国中央和国家各级机关、国家重点科研部门机构、国防建设部门等需要对信息系统施行特殊隔离和保护的单位机关,均应按照相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等级保护。

2.2 按照保护数据的价值划分保护等级

不同类别的数据信息需要实施不同安全等级的保护,这样不仅能使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得到应有的保证,而且又能缩减一部分不必要的开销。

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具体方法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的最优的选择是全方位划分等级,其最基本的思想为重点保护和适度保护。在此基础上,投入合理的安全投入,运用以下两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方法,努力使信息系统得到应有的安全保护。

3.1 全系统的同一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

全系统同一安全等级安全保护:在一个需要进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中,在组成系统的任何部分,所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全部数据信息,都需进行相同的安全保护等级的保护措施。

当有这样要求,规定所要保护的数据信息,不管处于系统中任何位置,进行任何形式的数据处理都需采取相同安全保护等级是,都应严格按照全系统同一安全等级安全保护方法开展系统安全性设计,设计出要求所需的安全机制。

3.2 分系统不同安全等级安全保护

所谓分系统不同安全等级安全保护:在一个需要进行安全等级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其中所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全部数据信息,应该按照信息在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每个分系统中的不同保护要求的原则,对其实施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安全保护。

3.3 虚拟系统不同安全等级安全保护

络信息安全进行控制。具体的实施措施可以使用路由器对外界进行控制,将路由器作为网关的局域网上的诸如Internet等网络服务的信息流量,也可以通过对系统文件权限的设置来确认访问是否合法,以此来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

3.4 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技术

计算机病毒是威胁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重大因素,因此应该对常见的计算机病毒知识进行熟练地掌握,对其基本的防治技术手段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在发现病毒的第一时间里对其进行及时的处理,将危害降到最低。对于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技术手段,可以通过加密执行程序,引导区保护、系统监控和读写控制等手段,对系统中是否有病毒进行监督判断,进而阻止病毒侵入计算机系统。

3.5 漏洞扫描及修复技术

计算机系统中的漏洞是计算机网络安全中存在的极大隐患,因此,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方位的系统漏洞扫描,以确认当前的计算机系统中是否存在着系统漏洞。一旦发现计算机中存在系统漏洞,要及时的对其进行修复,避免被黑客等不放法子利用。漏洞的修复分两种,有的漏洞系统自身可以进行恢复,而有一部分漏洞则需要手动进行修复。

4、结语

在当前通信与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形势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地研究探讨更加优化的计算机网络防范技术,将其应用到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中,减少计算机网络使用的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的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的目的,使计算机网络系统更好的为人们的生活工作服务。

篇11

摘要:文章将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引入到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基于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内涵以及国际上常见的几种成熟度模型的研究,深入剖析了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并针对设计院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提出了一种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构建方法,可以用于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构建,以评价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及优化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 :设计院;科研项目;项目管理;成熟度评价

自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项目管理引进我国以来,项目管理已经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运用,特别在一些大型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这一系统、科学的管理手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1年5月,中国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正式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C—PMBOK),并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C—NCB),这两者的建立标志着中国项目管理学科体系也逐渐成熟①。

随着组织管理项目数量的增加,产生了以制度保障项目规范运作并实现其目标的需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世界就掀起一股研究项目管理成熟度的热潮,常见的模型已经30多种。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作为一种用来评价项目管理综合能力的工具,可以提供一种参照标准,并以此为标准找出自身不足,找准努力方向,追求最佳实效,以加快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尽管国外已有众多的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但都是建立在外国企业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其关键过程域和关键活动对于国内设计院科研项目来说并不一定适用②。因此需要结合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构建适合的成熟度模型。本文正是希望通过已有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研究分析,针对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提出了一种成熟度评价方法,帮助设计院提升科研项目管理能力。

一、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综述

1.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发展历程对成熟度模型的研究始于1987年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率先提出的基于软件过程的能力成熟度模型CMM③。CMM是对软件开发组织或项目的软件过程能力进行评估的一个层次性的基本框架,目的是指导软件开发组织或项目逐步提高其软件开发能力。类似于CMM的还有用于评估企业信息技术能力的成熟度模型ITMM。

随着成熟度模型的不断发展,又有研究参考CMM模型,以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为中心提出了一些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PMMM),这些模型都涉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设立成熟度标准,模型大多将成熟度分为4到5个级别,最低级别显示刚引入项目管理的状况,中等级别表明已设定了一套标准的项目管理方法,较高的级别则要求组织持续改进,不断优化项目管理。

2.几种常见的成熟度模型

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要素包括改进的内容和改进的步骤,使用该模型用户需要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状态,还必须知道实现改进的路线图。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由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构成,如图一所示。

图一成熟度模型的构成目前成熟度模型总数超过了30 种。典型的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主要有:

(1)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Software Engineering Institute,SEI) 于2001年的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rgration,CMMI)④。

(2)科兹纳(Harold Kerzner)于2001年提出的项目成熟度模型(Kerzner Project Man?agement Maturity Model,K—PMMM)⑤。

(3) 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nagementInstitute,PMI)于2003年提出的组织级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Organizational ProjectManagement Maturity Model,OPM3)⑥ 。

(4)英国政府商务部(Office of Govern?ment Commerce,OGC)于2005年的项目组合、项目集和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Portfolio,Programme and Project Manage?ment Maturity Model,P3M3)⑦等。

二、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问题

1.缺少专业化的科研项目管理组织设计院是以工程项目为主导,一般都设有项目管理办公室,但是其职责仅限于工程项目的管理。而科研项目的管理一般归口于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通常只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验收,对于研发过程难以实施管理,一般由具体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管理。

然而,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往往是技术专家出身,对科研项目一般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管理,普遍对项目管理并不熟悉,对项目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研发团队都是临时组建的,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团队成员分别来自不同的部门和专业,各自都有本职工作。研发团队成员之间的联系纽带比较松散,极易造成项目整体开展的不流畅。

2.研发团队对项目管理的抵触在实施项目管理时,大多数研发团队成员都会表现出对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的抵触。特别是在推行科研项目管理前期,项目管理成熟度低,管理机制经常发生变化,导致消耗研发成员的时间和精力,难以得到研发团队的支持和认可。

3.忽视研发过程的管理

科研项目负责人本身往往只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甚至不惜动用关系、权力等资源去争取立项。但是一旦项目立项成功,却又置之不理,束之高阁,经常直到结题验收之际,才会草草应付。从科研管理体制上,设计院对研发团队的考核评价以及设计人员之间的竞争也主要是以科研项目的数量、经费、级别等量化数据作为比较和衡量的重要标准,这种考核和评价机制助长了重申报而轻研究过程的风气。

4.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科研项目本身就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在项目申报的过程中,负责人往往会避重就轻,回避风险。在项目的研究过程中,缺乏对项目的研究过程足够的风险控制,再加上一些不可控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同时还由于科研项目属探索性性质,以至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不可预见性,使得对科研项目结果的评价也较为复杂。

三、成熟度模型构建方法

1.成熟度等级划分

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水平定义为5个等级,1级为最低水平,5级为最高等级,构成了如图二所示的金字塔结构。

五个等级分别定义如下:

⑴混乱级:项目管理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没有明确的项目范围界定与时间、经费计划。随着项目的推进,计划总是不断变更与调整。没有稳定的项目组织,项目成功主要取决于项目经理个人能力,且成功率非常低。

⑵简单级:建立了一个比较有效的项目管理组织,进行了基本的项目界定,以及时间、经费及质量的保证活动,能够利用项目管理工具进行规划,常用文档已文档化,组织能基于类似项目经验对新项目进行规划和管理。

⑶规范级:步入规范化项目管理,组织更加有效与成熟,项目管理过程得到定义和集成,并形成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团队理解并遵循项目管理过程,项目组织能够进行5大过程、9大领域全面的项目管理。

⑷量化级:已做到能够进行量化项目管理,所有的项目目标如项目质量、时间、费用目标都有明确的度量目标,对所有项目的重要活动进行度量,并建立数据库,通过数据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⑸持续优化级:项目管理成熟度的最高级,达到这个级别的组织已经处于项目化管理阶段,能够从战略管理的高度来规划所有项目,项目管理处于一个不断改进不断优化的过程之中。

2.成熟度模型的构建

在划分成熟度等级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特定设计院的科技研究领域特点,定义关键域,按照图三的成熟度模型构建思路,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成熟度模型。在定义关键域时,应特别关注当前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问题。

3.成熟度的测评

项目管理成熟度的测评是优化管理的前提。项目管理成熟度测评方法总体上可以分为定性测评、定量测评以及两者结合。

定性测评是通过测评对象与模型中的类似关键过程域的部分进行比较,以发现其具有哪些关键过程域,从而找到其对应的成熟度等级。

定量测评是以模糊数学为基础,使得定量的测评方法更加科学,但其缺点是操作起来对使用者的知识水平等要求较高,推广起来比较困难。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测评方法并不多见,采用这种测评方法的成熟度模型主要有OPM3模型。

以上的测评方法各有利弊,定性的测评方法简单易用,定量的测评方法重在原因分析和改进途径,实际应用时应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项目管理成熟度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一把利器。鉴于当前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地需要引入项目管理成熟度。本文在设定五个成熟度等级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构建方法。后续可以基于该方法,为设计院设定关键域及量化指标,构建适用于特定设计院的完整成熟度模型及测评方法,从而实现对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能力的提升。在设计院科研项目管理中应用成熟度时,还需特别注意成熟度的提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着眼于连续的提高而不是一蹴而就。同时,并不是任何设计院都需要达到持续优化级水平才能获取重大收益,每个设计院都有其独有的特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和优化。

引文注释

①熊竹.我国科研院所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5(6):19-22.

②谭云涛,郭波.在科研项目管理中运用成熟度模型的研究[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7):75-79.

③J.肯特·克劳福特.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M].肖艳颖,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④ Humphrey W S. CMMI: history and direction[M] ∥ Chrissis M B, Konrad M, Shrum S.

CMMI: guidelines for process integration andproduct improvement. 2nd ed. Boston: Addi?son-Wesley Professional, 2006:5-8.

⑤哈罗德·科兹纳.张增华,吕义怀,译.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53-58.

⑥吴之明,席相霖,肖文毅等译.项目管理协会.组织级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OPM3[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1-3.

篇12

[关键词] 转基因动物; 科研试验; 安全管理; 管理监督; 法制监管

The Legal System in Safety Supervison about Animal Transgenic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Liu XuxiaLiu Yuanbo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0, China)

Abstract: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are more and more widely applied with fewer obstacles due to the decrease in cost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nd the increase in success rate. This situation on the one hand makes it easier for the production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on the other hand makes it harder for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ince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y has risks in itself and the malicious abuse of it is likely to pose increasing security threats to the human society,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Along with the risks, there are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 of transgenic animals in areas such as new animal variety breeding, biopharmacy, disease research, organ transplant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ndscape ornamental, and gene function research, which mirrors that this technology has great potential values to promote social development. Once the research is to be put into production, the successful regulation of it largely ensures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conduct safety control on transgenic researches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As required by the public,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hould focus on guaranteeing the safety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the safety assessment should follow at least three criteria: firstly, the maturity, stability and precision of transgenic techniques; secondl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imal populations, which determine the diversity of security risks; thirdly, the purposes and methods of application, which may give rise to different safety problems. The three criteria suggest that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is not a problem that can be easily solved by one or two conclusions, but rather a longlasting issue faced by the society. Again, a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the experimental stage is the crux of the matter, a wellestablished system of laws is needed to regulate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relevant research with both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However,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concerning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seems to be inadequate to fulfill its mission, given som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al problems. To be specific,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clearcut enough; the standards for hierarchical management are not strict enough; safety assessment is not brought into full play; there is a lack of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supervision subjects; and there lacks guideline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ese existing problems,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safety control, to adjust the scope of objects for regulation, to overall plan and put on record the inspecting and detecting techniques, and to regulate the system of register and trace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ces and applications of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ies coupled with the tree criteria for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assessment, summarizes and puts forth some tendencies of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namely the clarification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the adjustment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cope, the optimization of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ordinat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enhancement of legal certainty. The innovation of this paper lies in three aspects: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a crossdisciplinary (animal science and law science) study of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related law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what is more, it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a scientific conclusion of the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Chinas current legal system on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last but not least, it objectively puts forward a set of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center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discusses the logical relations among ″deeper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principle,″ ″hierarchical and classified supervision principle″ and ″individual case assessment and regulation principle,″ and explicitly denies the applicability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in China in 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social demand, and safety problems.

Key words: transgenic animals;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st; safety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legal supervision

首例转基因动物的出现早于首例转基因植物,但转基因植物产业进程却超过转基因动物,成为国内外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首例转基因动物为1981年的美国转基因鼠,首例转基因植物为1984年的美国转基因烟草。。转基因动物的产业进程相对缓慢,但国内外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在国家科研基金的支持下,我国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取得了日益显著的成果,为转基因技术领先于世界以及商业化奠定了基础。同时,由于动物基因精深复杂,转基因动物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潜在风险。其利弊关键在于科研试验阶段能否有效防控风险。科学而严谨的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法制监管可以将不确定性和风险降至最低,保障研究试验的科学合理性,防止“基因污染”现象和其他不正当试验对社会和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然而,目前监管法制与技术发展相比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安全监管的应然需要。因此,需要根据技术发展适时调整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安全监管法规,或者根据社会需要的法律趋势升级立法,在立法中做专门规定。

一、 动物转基因的科研试验现状

动物转基因技术是转基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显著的特性和灵活多样的技术路径,在优化育种、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等多个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仍面临理论积累薄弱、技术支撑体系有待完善、转入基因不能按意志整合、安全性不确定等问题[13]。

(一) 动物转基因技术

动物转基因技术是将目的基因导入动物体内,目的基因随机整合或定点整合(打靶)在染色体基因组上并得到表达和遗传的生物技术[2]2170。目的基因的载体或者表达方式包括,慢病毒、腺和腺相关病毒及人工改造的假性病毒等组成的病毒载体[4],质粒载体和人工染色体等组成的非病毒载体,含驱动目的基因表达启动子的表达型载体[5],阻抑原有基因相关序列表达的沉默型表达载体。其中,非病毒载体人工染色体可以克服其他载体的缺点,提高携带目的基因能力及传递频率,将成为重要的转基因载体[6]。运用这些载体或表达方式的技术方法纷繁复杂,常见的包括显微原核注射法、逆转录病毒感染法、载体法、体细胞核移植法、胚胎干细胞介导法、卵母细胞载体法,但这些方法普遍存在时间长、效率低、随机性大、费用昂贵等缺点[2,7]。随着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慢病毒载体导入法、原始生殖细胞法(primordial germ cells, PGCs)、精原干细胞法(spermatogonial stem cells,SSCs)、基因综合打靶技术、RNA干扰(RNA interference, RNAi)、胞浆内单注射法、诱导多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iPS cells)转基因技术等新的高效转基因技术迅速发展[12,7]。这些技术具有克服物种限制、操作相对简便、受体细胞不受生长周期限制[8]、删除超长片段序列、避免基因敲除导致胚胎致死[9]、实现大量制备、精确整合等各自突出的特点。动物转基因技术途径越来越多,但受到的障碍越来越少,成本和技术要求越来越低,成功率越来越高,转基因动物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被应用,与此同时,由技术发展引起的转基因生物风险和威胁却越来越大。

(二) 转基因动物应用

应用角度的转基因动物应该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即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对动物细胞进行整合,目的基因得到正常表达的动物才是转基因动物。随着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转基因动物种类不断增加,突破了原有的动物育种作用范畴。动物转基因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在优化育种、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在优化育种方面,动物转基因技术在抗病(抗病毒、抗菌、抗寄生虫)、改良经济性状(肉质、瘦肉率、脂肪含量、奶品质、产毛)和生产性状(生长速度、繁殖力)方面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10],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各种优化率在10%-40%不等[11]78。生物工程制药有多个途径,而将转基因动物作为生物反应器是一个重要而先进的方式,现已有 100 多种外源蛋白质在不同的动物、不同的器官中生产出来[7],典型的反应器有乳腺生物反应器、血液生物反应器、膀胱生物反应器、家禽生物反应器,其中乳腺生物反应器具有蛋白质提取过程简单、成本低、受病菌污染可能性小的优越性。通过转基因动物生产的药物广泛地包括干扰素(用于肿瘤和其他病毒病治疗)、生长激素(促进伤口愈合及畜禽生长发育)、红细胞生成素(缩短红细胞成熟期,调节骨髓中造血细胞含量)、白细胞介素(用于癌症治疗)、集落刺激因子(用于治疗肿瘤病人化疗后白细胞下降)等[12],具有不耗能、无环境污染、药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生产周期短的优势[13]。疾病研究的转基因动物应用主要是通过适当的转基因动物模型模拟人类的遗传性疾病,通过对疾病的研究攻关为人类做贡献。器官移植技术在医学上已经基本成熟,但是可移植器官数量和超急排斥反应(hyperacute rejection,HAR)问题阻碍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应用和继续发展,定向研究的转基因动物恰好能够通过补体调节蛋白因子基因解决器官不足和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问题。此外,通过改变动物的生长性状可以培育更加环保的人类需求量大的动物以及一些更具有观赏性的动物。转基因动物应用的广泛性和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日益发展的动物转基因技术的推动下,其安全性问题已是法律监管的核心。

(三) 转基因动物的安全

转基因动物安全性取决于动物转基因技术、动物种群特性及应用目的与方式,它广泛地影响着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因此,安全监管角度上的转基因动物是广义的,应该适用于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饲料喂养,或使用过转基因疫苗和激素的动物[14]。转基因动物安全与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需要考虑转基因技术的成熟、稳定和精准程度。然而,当前的技术仍然存在目的基因、载体、基因操作过程、基因副作用等安全性和非预期效应,以及新表达物质的毒性和致敏性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与不可控性问题。其次,动物的种群特性决定了安全风险的多样性。动物转基因技术的载体是高级生命,种群特征明显,可能存在的风险差异性很大,试验与应用均需要个性化的安全管理。而且,因为高级生物存在人类看不见的复杂联系,尽管动物管理起来比微生物更容易,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却更多,尤其是有性繁殖带来的目的基因遗传、漂移、突变是目前人类难以预见和控制的。最后,转基因动物应用的不同目的与方式存在不同的安全问题,需要区别管理。生物育种存在共生动物引起的基因漂移风险,器官移植增加人畜共患病的危险,生物反应器制药提纯存在细菌和病毒污染风险,药物针剂使用存在明显的毒副作用等等,这都要求针对不同风险区别对待。因此,转基因动物安全问题的个别化特性决定了转基因动物的安全问题不能被一个或几个安全性结论所覆盖与解决。尽管不断有证明转基因动物安全的试验研究结论发表[15],但尚不足以否定转基因动物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仍然需要以法制监管为基础,不断完善转基因动物安全体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才能使转基因动物发挥最大优势。

综上可见,我国的动物转基因技术进步的同时,技术难度下降,风险上升,转基因动物应用则随着技术的发展日渐广泛地影响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技术本身和应用却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和不确定性,需要法律法规对其科研试验的管理与监督进行高效科学的规制。

二、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管方面发挥作用的法规规范主要是“一条例、五办法”,即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以下简称《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及质检总局《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价导则》等一般性规范文件,其内容的性质与作用仅是对相关规章的补充,而其自身本应隶属于相关规章,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典型规范。。这些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尤其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而能够指向动物转基因技术科研试验并起规范作用的仅有《条例》与《办法》。

(一) 法律规范初具梗概

农业转基因生物包含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见《条例》第3条及《办法》第7章“附则”第5条。,因此,转基因动物适用于《条例》与《办法》中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一般性规定,当然,也有分别针对转基因动物及科研试验的特殊规定。《条例》第2章对研究与试验做了专门的一般性安全规定,《办法》则规定了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并用附录Ⅱ专门规定了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这些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规定为动物转基因技术科研试验安全监管与相关研究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及法理基础。

依据相关规定,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动物研究、试验活动必须依照一般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科研试验单位应该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由它负责单位研究与试验安全的自主管理工作。全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实质评价,农业部设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程序工作。安全评价要求从生物学特性、生态环境、病原体影响、遗传变异、序列资料、表达效果等多方面,评价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相关的受体动物、基因操作、转基因动物和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并将危险程度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科研试验的实验室研究(Ⅲ、Ⅳ等级)、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四个阶段均需依次申请评价《条例》第13条规定:中间试验,是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环境释放,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生产性试验,是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下一试验阶段或者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见《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下,《办法》规定了相对具体稳定的安全管理措施,风险等级要求不同的科研试验采取不同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紧急预防措施,并特别通过附录Ⅳ对实验室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中的措施做了专门规定。

尽管已有可适用的法律,且相关法律关系的要素存在并相对明确,但随着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转基因动物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总数增多,安全风险增加,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焦点,对安全监管的法律也提出了挑战和新的要求,而目前安全管理法规自身的不足亦愈加明显地暴露出来,可能难以应对并良好地完成规制任务。

(二) 法律法规面临挑战

无论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现实需求的角度,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法律都面临着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是技术发展要求制度趋时更新应对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由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和立法时代背景等因素导致的现存需要解决的问题。

1.技术发展提出的要求

首先,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需要明确。由于语言存在模糊性,对于要求确定性并能够被有效实施的法律来讲,需要克服的第一难题即法律语言的模糊。因此通常的法律规范中,立法者会本着高度性、基础性、普遍性、特色性等基本要求为规范确立原则,并以此作为所有法律规则确定的本源,以及应对语言模糊或新情况的适用准则。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与监督作为规范的一块重要内容,存在着法律规范语言模糊的共性问题,也存在着自身诸多的特色问题。因此,需要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背景下确定一般性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针对动物转基因的特性确定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原则,以应对不断发展的转基因技术。

其次,监管对象的范围需要调整。转基因动物技术发展迅速,研究范围越来越广,已经超出品种改良等单纯的农业应用领域,生物反应器制药和器官移植等方面的科研试验比重越来越大。然而,相对于转基因动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安全监管法制建设却明显滞后,仍主要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的初步体系。其监管的主要对象是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对农业领域以外的应用研究没有涉及,对安全监督的规定也非常有限,因此监管的范围过于狭窄。其他方面的研究与试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只能参照《条例》和《办法》进行规范,缺乏针对性,不利于对动物转基因研究试验进行有效监管。故而,需要调整监管范围,规制尽可能多的风险。

再次,监督检测技术需要统筹备案。《条例》和《办法》侧重于科研试验单位的自我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安全评价的检测技术标准未明确规定。动物转基因技术不断地推陈出新,转基因途径越来越多,分类越来越不明确,迫切需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明确安全评鉴的检测技术标准。然而,正因为转基因技术途径日益复杂化,监督主体和评价机构难以有效监督与评价。技术发展带来的监督需求与技术发展带来的监督难度形成一对基本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在未来的安全监管规范中对安全管理的监督系统化,明确能够检测转入基因的基本技术标准,要求超出基本标准范围的科研试验单位提供可检测技术。由监管主体对报备的技术进行统筹分类规范管理,通过检测技术管理将所有潜在风险掌握在可监测范围。

最后,登记追溯管理需要制度规范。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并未规定对转入基因、转基因动物及其产品进行追溯管理,而追溯管理在国内外很多领域的安全管理中已经广泛应用。对一种具有较大潜在风险又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影响广泛的技术的安全管理,应该符合社会制度运行一般规律的基本趋势,建立科学有效的登记追溯管理制度,以便及时获取对管理进行监督所需的信息。目前对转基因动物登记追溯管理的研究已经存在,并且与网络时代的特征相结合,趋向信息共享与公开,为安全管理的监督、应急预案启动、责任追究、信息对称及公众参与奠定了基础。然而,追溯管理融入科研试验研究安全管理需要由法律制度予以确认,并落实成为一种规范。

2.已有法规中的不足

第一,存在诸多模糊性规定。受法律语言与立法时代背景中动物转基因认知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条例》与《办法》关于科研试验的规定中存在着诸多模糊性规定。例如,安全等级划分中Ⅱ、Ⅲ、Ⅳ级所述的低度、中度、高度危险,即使结合有关安全等级的规定仍然非常抽象,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农业部可以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进行技术检测,但检测能力的要求和标准却并不明确,专职人员资质如何确定,检测设备和手段参照的标准有无统一标准和最低要求,相应的检测机构该具备怎样的安全控制措施,等等均不清楚;确定安全等级的规定中存在很多“一定”、“一般”、“更严格”、“严重降低”等充满不确定性的语言,又无细化的补充性规定;各环节的试验年限按世代间隔周期确定,却未明确世代数标准;安全证书审批中要求单位提出区域监控方案,虽涉及多种控制措施,却并未规定控制措施的相应要求。这些模糊规则的存在既使得监管主体适用法律困难,相关标准和操作程序变成隐性规定,又使得科研试验单位在安全管理中面对隐性规定无所适从,公众对相关规定不能高效关注,妨碍管理监督类信息对称。

第二,监管主体间缺乏协调规范。现有法律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研究单位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科研试验的安全评价和管理工作。各个管理评价主体和监督主体相对确定,但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却并未在法律规范中明确区分,主体责任中重管理轻监督;若试验单位未申报而进行试验,则什么部门负责对此进行安全监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随机区分与应对既易成为隐性规定,也易成为监管疏漏的法律缝隙。虽然建立了部级联席会议,但由于农业部在监管体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其他部门的影响力有限,缺乏对农业部进行平衡与监督的力量。因此,在安全监管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农业部单方决断,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监督管理措施有可能缺乏科学合理性。

第三,安全评价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安全评价本身是服务于安全管理和决断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能否继续进行的,但因为现有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的一些疏漏,安全评价并未充分发挥作用。《条例》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转入下一阶段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法》规定申报前应该取得所在省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但却没有规定知会或获批于县级主管部门,使得县级主管部门对动物转基因试验具体情况难以知情,相应监管也即难以到位;申报后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下一试验阶段或颁发安全证书,但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安全等级如何变化,法律规范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法律规定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安全等级为Ⅳ,但未明确等级Ⅳ是否合格,能否继续试验或者获取安全证书。因此,安全评价仅是一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管理措施,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对相应的审批却没有实质性影响。

第四,分级管理标准需要细致化、严谨化。分级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但目前的规定和实施情况存在许多不足。首先,四个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并不明确,缺少客观判断标准,容易因参与者差异得出不同的评价结论;其次,分级管理的安全评价因素中未涉及针对转基因应用目的个性安全问题的预先分析,对基因操作安全性评价中转基因技术特性的危险考察未涉及关键资料见《办法》附录Ⅱ“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第1章第2节第5点和第6点。,安全评价难以反映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真实危险程度,不能为安全等级划分提供全面而准确的参考依据;最后,尽管区分了安全等级,但Ⅱ、Ⅲ、Ⅳ等级在一些安全控制措施上并未有效区分,实际上造成了分级管理的无效用状态。例如Ⅱ、Ⅲ等级都采取生物隔离措施,Ⅱ等级要求试验地选在转基因生物不会与有关生物杂交的地理区域,Ⅲ等级要求防止有关生物与试验区内的转基因生物杂交、转化等,而实际上这两项规定所要实现的生物安全状态是一致的,没有根本区别。而等级Ⅳ的安全控制措施则规定“除严格执行安全等级Ⅲ的控制措施外,对其试验条件和设施以及试验材料的处理应有更严格的要求”见《办法》附录Ⅳ“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第2章第3节和第4节。,但具体严格到什么标准,更加严格的标准应该由谁制定,审批应该按什么标准进行,均未提及。更为矛盾的是等级Ⅲ控制措施中的修辞已是最高要求,造成等级Ⅳ的控制措施与等级Ⅲ没有区别,分类没有特别的意义。因此,分级管理还需要更加科学严谨的标准。

第五,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有待科学规范。现有法律采用以科研试验单位为法律规制对象的法律逻辑,赋予试验单位权利,要求其履行义务,试验申报审批程序实行单位自行评价、自行技术审查,Ⅰ、Ⅱ等级实验研究实行“自我批准”,科研试验通过审批以后实行自我安全管理,表明单位自律是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一个法律现状见《办法》第17条和第20条。。而《条例》明确规定的相应监督管理主体,《办法》未以其为规范对象,未赋予其科研试验中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也未规定其应尽的监管任务,甚至在监督管理与安全监控中,它们也只是接受相应报告的被动对象。监管主体存在,职责明确,却仅侧重被监管主体自律,这是法律体系内在矛盾的体现;应急管理在规范中则显得过于简单,《条例》规定主管部门有采取应急措施的职责,《办法》却没有规定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更没有应急预案制度,《办法》附录Ⅳ要求对扩散区追踪监测直至不存在危险,然而对存在什么危险、如何证明、谁来监督、有无最少期限均未做规定;尽管实验室、试验及操作安全控制措施规范相对完备,但仍有许多值得斟酌推敲的规定。例如,一些规定中用“消毒”一词,却要求达到防止转基因生物残存、逃逸与扩散的作用。要求基因操作时着工作服,但对于工作服材质、样式、有什么特殊性要求、在实验室试验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等具体及一般性要求均未提及。操作间及材料转移均要求有一定的设备,但是在操作规范中却未明确设备、器皿在科研试验中何时必须使用及发挥什么作用。因此,在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等方面还有待于进行更多的体系化的科学规范。

综上所述,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法律规范初具梗概,但规则中存在很多不足,又面临着技术发展提出的许多新要求,法律应如何调整来应对国内外社会趋势和各个阶层的压力,化解生物风险和社会风险,成为社会焦点―安全争论―解决途径的主题。

三、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进展趋势

基于对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现实需要,根据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体系未来的发展趋势,结合动物转基因技术发展和转基因动物应用中的安全风险,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一) 确定监管原则

原则作为贯穿于未来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规范的基本准则,必须具有高度性与切实性,既有普遍指导性,又需密切与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相关联。按照这一基本要求,结合国内外实践与国际公约促进的国际趋势,本文认为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基本原则应该包括:(1)“审慎预防原则”。强调事前风险防范优位于任何补救措施,“凡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或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地方,不能把缺乏充分的科学肯定性作为推迟采取防止环境退化的费用低廉的措施的理由”(《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面,审慎预防原则在《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及许多国家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获得广泛接受,成为各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的首要原则。(2)“科学深入原则”。以科学严谨的态度,采用科学原理支撑的技术方法,逐个环节进行危险程度的安全评价,不断积累数据和经验,继而层层递进相互关联地进行整体性安全分析,并以此进行安全管理及监督。科学深入是审慎预防原则下推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良好进行的重要原则。(3)“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分级监管指对转基因动物科研试验进行安全等级划分,并对不同级别采取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措施。虽然《办法》实行分级评价,但并没有规定明确、详细的监管措施。分类监管指根据转基因动物科研试验的不同技术与不同应用领域采取不同要求的监管措施。基于转基因动物生物反应器制药和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研究试验的自身特性,亟须建立与此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分类监管原则可以使不同研究应用领域的监管措施有的放矢,更具有针对性,使动物转基因研究试验的监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4)“个案评价管理原则”。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中的受体动物和基因来源、载体、操作、功能及技术目的各不相同,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评价与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监管的基本作用。同时,因为“实质等同原则”对转基因食品各种主要营养成分、主要抗营养物质、毒性物质及过敏性成分等物质的种类与含量进行分析测定,若结果与同类传统食品无差异,则认为两者具有实质等同性,不存在安全性问题;若无实质等同性,需逐条进行安全性评价。与“审慎预防原则”在逻辑上存在不可相容的矛盾,且与其他原则逻辑脉络不同,不符合国际趋势和公众态度,可能遭遇贸易措施,妨碍相关产业的国内外市场布局,故而应该在我国监管原则中予以排除。

(二) 调整监管范围

尽管目前农业领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其他领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也正不断凸现出来[16]245。因此,完善我国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需要将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农业用途之外的应用领域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依据不同用途调整对实验室研究与试验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当然这种调整需要立法准备,而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是系统繁杂的工作,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立法活动中必须高度重视与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监管制度体系的衔接与协调,秉持并发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因此,需要制定动物转基因的相关法规,或以现有农业法规和规章为基础,顺应国情需要和国际趋势,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扩展到一切应用领域,完善并强化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基本规范。

(三) 优化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评价是对动物转基因实验室研究与试验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与预测,量化危险性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作为安全控制措施和审批应用的基本依据。动物属于高级生命体,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暗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其安全评价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在已有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并有所突破。目前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标准模糊,需要针对技术特性,包含但不限于从目的基因、基因载体的安全性,转基因插入序列、位点、序列拷贝数,插入基因副作用、非预期效应、新表达物质的毒敏性,获取动物的健康状况、营养成分、转基因成分暴露水平,以及对人体健康、自然生态环境、野生物种不良影响等多个方面制定更加具体的客观性划分标准,减少主观描述性用语。同时,根据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领域实行标准化分类评价,并鼓励科研试验单位提供高于标准的个性化安全评价方案,反映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真实危险程度,为安全等级划分提供全面而准确的参考依据。当然,安全评价管理更需要程序上的完善,在风险防范、试验和安全许可证审批上切实发挥作用,通过法律的制定与修改,明确细化安全评价结论的影响,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制度的功能,与协调监管体系相结合,以实现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在科学安全的基础上稳步进行。

(四) 协调监管体系

随着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范围调整,需要相应地调整或建立主体确定、职责明确并衔接良好配套的监管体系。该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但不限于监管主体、监督检查制度、登记追溯制度、安全控制措施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

在监管主体体系建设上,可以向美国学习,通过规范性文件如《生物技术协调管理框架》(Coordinated Framework for Regulation of Biotechnology,1986)。将所有可能的监管部门进行梳理,明确职责及履行职责的条件和阶段,规范监管主体职责衔接中的工作行为,使联合工作行之有效的同时,为制定并实施超越目前仅重视技术研究和安全监管的全面的国家转基因发展战略布局奠定主体框架基础。改变农业部门绝对主导的局面,优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分类对待、主次有序、有机协调、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的基本模式。“分类对待”即根据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不同应用领域来实现差异化监管;“主次有序”即根据不同研究领域,将主要监管权责赋予与之最相关的部门,而其他部门取得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职权;“有机协调”指主要监管部门与其他参与部门有效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不同监管部门共同监管的合力作用;“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指按照转基因生物的不同安全等级,进行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划分。这一松中有紧的模式既能避免权力过于分散,又能防止权力高度集中,是保证动物转基因安全监管科学高效的基础之一。

建立实体内容与监管主体相一致又具有程序性内容的监督检查制度,需要解决过度侧重科研试验单位自律与轻视主体监督职责履行的矛盾,既要将科研试验单位作为义务主体履行其安全管理义务,也要将监督主体作为义务主体履行其监督检查的义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在各科研试验单位进行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各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实地管辖原则,即只要科研试验在本辖区进行或可能对辖区产生影响,科研试验就需要经过省级部门批准、县级政府接受,并知会可能受影响的其他辖区管理部门。监督规范中必须明确监督检查的基础条件、程序及检查的技术、设备、措施等基本标准。省级管理部门对单位提供的监督检测技术进行实质性验证并建立数据库,由中央管理部门进行全国统筹,利用网络技术实时更新,并开放给各级行业监督部门使用,但各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使用技术,做好监督记录和技术使用登记,以确保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安全。

欧盟通过法规指令确立了转基因食品及饲料的可追溯制度,要求投放市场的转基因产品或者转基因生物必须满足可追溯的条件,为其他采用过程监管原则的国家提供了安全监管与公众参与的立法经验。虽然可追溯制度更多用于产品安全管理,但在科研试验阶段针对可追溯性进行专门技术操作,能够在产品上市时更有效地落实可追溯制度。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对动物转基因可追溯技术予以确认,成为科研试验单位在转基因开发研究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技术性义务之一。中国实行过程监管,更加需要从宽泛的角度在科研试验阶段为可追溯制度确立基础,对转基因动物、转基因动物产品以及转基因成分饲料喂养的动物等与转基因技术相关的应用范围的可追溯性操作在科研试验阶段进行翔实规定,而非一句带过见《条例》第17条,《办法》第8条及附录Ⅱ“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第4章第7节。。需要由统一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动物转基因技术与目的基因进行登记建档,敦促科研试验单位履行可追溯性技术任务,并将相应的转基因动物纳入溯源数据库,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公开。

《办法》附录Ⅳ采用基本标准和操作程序相结合的分级管理安全控制措施为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形成、更新和完善确定了良好的体例,但作为未来法律分级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该更加科学具体,细化安全级别划分与安全控制措施的比例关系,重新厘定基本概念,提出不同安全等级的物理、化学、生物、规模等控制措施的最低要求等。然而,随着监管范围的调整,依据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针对动物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动物应用,分类建立并更新安全控制措施才是完善动物转基因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核心内容。分类管理的安全控制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应用领域危险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有区别地设置安全控制措施,提高安全控制措施的效用性,增强安全管理风险预防的效果,也使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更有效地贴近技术本身,结论和预警具有更强的可靠性。

动物转基因技术多种风险以及高等生命种群的不确定性因素等特点决定了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危害具有潜在性、突发性和不可逆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由于试验具有不可预测性,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更大,更容易引起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未来的安全监管法律中的应急管理必须是一个活的机制,科研试验单位和监管主体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能够对转基因动物安全风险预警的应急预案,以防止损害发生及扩大。科研单位应向监管主体进行预案备案,接受监督检查。同时,明确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的基本标准和法定操作程序,规定违反标准和操作程序的肇事单位与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危害和损失的救济预案,以督促和保障应急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 规范法律语言,增强法律确定性

尽管语言模糊性是法规的天然缺陷,但并不意味给法律规制带来的不确定性不可控制,因此,需要在承认法律语言不确定性无法彻底消除的认识下,尽可能通过经验和手段规范法律语言,增强法律的确定性,用法律语言的严谨性无限趋近地化解转基因技术认识的时代限制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中的体现及其引起的不足。需要通过语言学规范法律语言运用,合理利用语境分析模糊的法律语言以确定含义,增强法律语言本身的确定性。至于无法从语言学层面消除的不确定性,则是因为语言不确定导致的适用不确定,需要借助法律实践加以矫正。要用严格的法律文件审查筛查出未生效法律规范中的隐性规定并加以修正,用及时的司法解释明晰适用中不明确的“一般”、“适当”、“严重”等模糊词汇所体现的标准,当然,如果因为法律不确定性在试验审批、公众参与等方面引起可能的新型行政诉讼或公益诉讼,应该开放这一救济通道,将法律规定的不确定转化为司法的确定。

动物转基因技术及其科研试验方兴未艾,且从社会发展、国际竞争等多重角度考虑,国家难以拒绝且需要继续支持基础技术研究,不断积累科技实力。因此,完善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将是国家基于技术风险与收益综合考虑的必然决策,也是完善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管理法律的重要内容,更是预防意外和不正当试验的必要法律门槛,从而使人们能够容忍或接受日益趋新且不断拓展应用范围的转基因技术走进商业领域。

[参考文献]

[1] 孙振红、苗向阳、朱瑞良: 《动物转基因新技术研究进展》,《遗传》2010年第6期,第539547页。[Sun Zhenhong, Miao Xiangyang & Zhu Ruiliang, ″New Advances in Animal Transgenic Technology,″ Hereditas, No.6(2010), pp.539547.]

[2] 陈青、曹文广: 《动物转基因新技术研究进展》,《中国农业科学》2011年第10期,第21682175页。[Chen Qing & Cao Wenguang, ″Progress in Research of Animal Transgenic Technology,″ Scientia Agricultura Sinica, No.10(2011), pp.21682175.]

[3] 许建香、李宁: 《转基因动物生物安全研究与评价》,《生物工程学报》2012年第3期,第267281页。[Xu Jianxiang & Li Ning, ″Biosafety Assessment of Genetically Engineered Animals: A Review,″ Chinese Journal of Biotechnology, No.3(2012), pp.267281.]

[4] D.Bouard, N.AlazardDany & F.L.Cosset, ″Viral Vectors: From Virology to Transgene Expression,″ British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Vol.157, No.2(2009), pp.153165.

[5] F.RecillasTarga, ″Multiple Strategies for Gene Transfer, Expression, Knockdown, and Chromatin Influence in Mammalian Cell Lines and Transgenic Animals,″ Molecular Biotechnology, Vol.34, No.3(2006), pp.337354.

[6] 王洪梅、武建铭、刘晓等: 《转基因动物制作技术及其基因载体研究进展》,《家畜生态学报》2011年第3期,第69页。[Wang Hongmei,Wu Jianming & Liu Xiao et al., ″Research Progress of Transgenic Animal Preparation Techniques and Gene Vector,″ Journal of Domestic Animal Ecology, No.3(2011), pp.69.]

[7] 左珂菁、苗向阳、谢青梅等: 《转基因动物技术的研究进展及应用》,《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0年第3期,第560566页。[Zuo Kejing, Miao Xiangyang & Xie Qingmei et al.,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Transgenic Technology in Animals,″ Progress in Modern Biomedicine, No.3(2010), pp.560566.]

[8] A.Herpin, P.Fischer & D.Liedtke et al., ″Sequential SDF 1a and Binduced Mobility Guides Medaka PGC Migration,″ Developmental Biology, Vol.320, No.2(2008), pp.319327.

[9] O.Singer & M.Verma, ″Applications of Lentiviral Vectors for ShRNA Delivery and Transgenesis,″ Current Gene Therapy, Vol.8, No.6(2008), pp.483488.

[10] 余大为、朱化彬、杜卫华: 《家畜转基因育种研究进展》,《遗传》2011年第5期,第459468页。[Yu Dawei, Zhu Huabin & Du Weihua, ″Advances of Transgenic Breeding in Livestock,″ Hereditas, No.5(2011), pp.459468.]

[11] 周丹、安玲、马艳娇等: 《转基因动物的研究进展及其在畜牧业上的应用》,《现代畜牧兽医》2010年第7期,第7580页。[Zhou Dan, An Ling & Ma Yanjiao et al., ″The Research Progress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Their Application in Animal Husbandry,″ Moder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No.7(2010), pp.7580.]

[12] 郭俊清、徐进、李建正: 《基因工程药物研究概况》,《畜牧与饲料科学》2011年第7期,第9495页。[Guo Junqing, Xu Jin & Li Jianzheng, ″Research Survey of Genetic Engineering Drugs,″ Animal Husbandry and Feed Science, No.7(2011), pp.9495.]

[13] 邱志芳、章孝荣、陶勇: 《转基因动物在生物制药工业中的应用》,《生物技术通讯》2005年第2期,第213216页。[Qiu Zhifang, Zhang Xiaorong & Tao Yong, ″The Application of Transgenic Animals in Biopharmaceutical,″ Letters in Biotechnology, No.2(2005), pp.213216.]

[14] M.Bonneau & B.Laarveld, ″Biotechnology in Animal Nutrition, Physiology and Health,″ Livestock Production Science, Vol.59, No.2(1999), pp.223241.

篇13

【关键词】电子元器件 制造成熟度 工艺成熟度

1 引言

风险与不确定性广泛存在于装备领域科研项目中,以“拖进度、涨经费”为主要特征的项目管理风险是世界各国在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和装备采办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降低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和装备采办中的风险,美国国家宇航局(NASA)和国防部(DoD)在其科研项目管理和装备采办过程中引入技术成熟度(TRL)评价方法。在装备研制过程中,作为对技术风险的一种度量方法,技术成熟度评价已经获得了装备领域重大项目管理和采办的广泛接受,但是,技术成熟度作为一种衡量方式还存在一些应用上的局限性。TRL评价仅仅是从技术能力满足目标产品性能方面度量成熟度,只能度量技术风险的一个维度,而无法给出与技术风险有关的完整信息。

2 制造成熟度发展概述

技术成熟度评价方法在装备项目中的广泛应用,能够深入判断技术和设计满足目标需求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项目需求,降低了技术风险,但是,随着科研项目从理论设计转向实际生产时,由于对目前制造领域的技术条件没有系统的分析,由制造问题而引起的风险逐渐显现出来,而这是在实施技术成熟度时没有考虑在内的问题,为了弥补技术成熟度评价的局限性,也为了更全面地评估科研管理和项目采办过程中的风险,因此,制造成熟度(MRL)概念应运而生,目的是弥补技术成熟度在由技术向生产转化时,对技术转化能力的一种评估。

3 制造成熟度评价技术

3.1 制造成熟度等级划分

MRL是用来度量一项技术或工艺是否达到了向装备生产转化,或者确定一个装备研制项目是否达到了进入下一阶段的判断指标。自从开始研究制造成熟度以来,各研究机构已经了多个版本的制造成熟度等级手册、评价手册、等级指南草案等。通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制造成熟度等级和评价不断完善,2010年,美国国防部制造成熟度手册将MRL分为10个等级。

3.2 影响制造成熟度的因素

在装备由设计转向生产制造时,制造风险将变得尤为重要,不成熟的制造工艺用于生产,将会导致成本上升、产品性能不稳定、可靠性不高和难以按期交付等问题。为了全面完整地识别由产品制造引起的风险,美国国防部制造成熟度评价方法中将涉及制造的风险因素划分为技术和工业基础、设计、成本和投资、材料成熟度、工艺能力和控制、质量管理、制造人员、设施和制造管理等9大制造风险因素,每个风险因素通常还包括若干个子因素,通过综合考虑9大制造风险因素及其子因素,形成了对应每一级的MRL评价准则,作为制造成熟度评价的依据。

4 电子元器件工艺成熟度评价研究

在我国,针对制造成熟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对制造成熟度进行描述、评估,迄今为止仍未能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标准对项目制造成熟度进行度量和评估,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探索和实践。

电子元器件是一切电子信息系统和装备控制系统的基础,其性能和可靠性直接影响整机装备的功能,是装备发展的基础。制造成熟度评价方法将涉及上述九大因素,每个制造风险因素还包括若干个子因素,对于如何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制造成熟度评价准则,则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程。因此,本文将着重于研究探讨电子元器件工艺成熟度评价技术。

4.1 工艺成熟度等级划分

工艺成熟度(Process Readiness Level,PRL)将着重于评价产品从设计开发到最终产品实现的工艺能力水平高低的研究,工艺成熟度评价的对象是工艺,即产品制造工艺水平的高低。工艺成熟度评价着重于产品的可制造性,产品能不能批量生产,产品质量和成本能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最终能不能投入市场满足客户需要等。

工艺成熟度等级是度量工艺成熟度的一种量化的表示方法。工艺成熟度和技术成熟度是相互关联的,两者都是识别相关风险的。标准技术不成熟和设计不稳定都将影响产品制造工艺,如果产品技术不成熟或设计不稳定的话,工艺成熟度就无从谈起。因此,在每一个工艺成熟度等级定义中都包含了相应的技术成熟度等级,也就是说当工艺成熟状态达到某一等级时,其技术成熟状态必须达到相应的技术成熟度等级,其定义如下:

PRL 1:工艺基本原理被发现;

PRL 2:制造工艺概念得到确认;

PRL 3:工艺方案被确认,工艺方案的可行性得到验证;

PRL 4:具备生产出原理样件的能力,该原理样件通过了试验室环境的验证;

PRL 5:具备生产出样件的能力,该样件安装到分系统级样机,并通过了模拟使用环境的验证;

PRL 6:具备生产试生产件的能力,该试生产件安装到系统级装备中,并通过了典型使用环境的验证;

PRL 7:具备小批量生产的能力,生产线能力得到验证;

PRL 8:生产线可接受的量产和可生产性水平得到验证;

PRL 9:全速率生产能力得到验证。

4.2 工艺成熟度等级详细定义

工艺成熟度等级仅给出了一个粗略的等级划分标准,还需要针对工艺成熟度每一级定义制定一套具体的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在工艺成熟度评价过程中,起到提示的作用,启发专家从哪些方面考虑问题,从哪些方面来评价工艺成熟度,但又不局限于这些问题。一般来说,工艺成熟度等级的第1,2的技术不足以定义一个制造过程,因此,从3开始,其评价准则如下:

PRL 3:工艺方案被确认,工艺方案的可行性得到验证。

PRL 3等级是对产品生产工艺路线的制定,并且制造工艺在实验室环境下得到验证,并评估关键部件的当前工艺方案的可生产性;

PRL 4:具备生产出原理样件的能力,该原理样件通过了试验室环境的验证。

当工艺成熟度达到4级时,技术成熟度应该达到相应的等级之上。此时,应该已经具备生产样件的原材料;关键工艺得到确认并在实验室环境下得到评估;解决可生产性不足的风险降低措施得到确认;

PRL 5:具备生产出样件的能力,该样件安装到分系统级样机,并通过了模拟使用环境的验证。

当工艺成熟度达到5级时,表明产品已经进入工艺开发阶段。此时,材料消耗定额已经确定,对工艺装备、试验和检测设备的选择及鉴定原则和方案的制定已经完成,但过程能力不足,产品成品率低。

PRL 6:具备生产试生产件的能力,该试生产件安装到系统级装备中,并通过了典型使用环境的验证。

当工艺成熟度达到6级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性能、数量、进度满足生产要求,对产品特点、结构、特性要求进行了工艺分析及说明,对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识别,以及质量控制点的合理设置,特殊过程工艺试验和检测项目的正确性,过程能力满足要求,产品成品率处于一般水平。

PRL 7:具备小批量生产的能力,生产线能力得到验证。

当工艺成熟度达到7级时,产品初始质量水平得到验证,具备小批量试生产能力,工装、检测和测试设备在生产环境下得到验证,工艺流程得到验证,过程能力充分,具备工序控制点精度保证及质量稳定性控制的能力,产品成品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表征产品工艺水平的关键指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所有设计要求得到了满足。

PRL 8:生产线可接受的量产和可生产性水平得到验证。

当工艺成熟度达到8级时,产品生产过程能力非常充分,产品成品率处于行业高水平,表征产品工艺水平的关键指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设计稳定,很少或者没有设计变更,制造工艺充分得到理解而且控制在相应的质量水平,生产线达到要求的稳定水平。

PRL 9:全速率生产能力得到验证。

工艺成熟度达到9级时,产品生产过程能力绝对充分,产品成品率处于行业最高水平,表征产品工艺水平的关键指标处于行业最高水平,生产线运行达到要求的质量水平之上,稳定的生产。

4.3 关键工艺特性确定

工艺成熟度评价准则仅给出了一个宽泛的评价指标,而最终能够指导评定专家展开工艺成熟度评价工作的是根据这个评价准则,以具体产品为评定对象,通过识别产品的关键工艺,制定关键工艺特性判定细则,最后根据该关键工艺判定细则进行工艺成熟度评价工作。

所谓的关键工艺特性是指在特定的工艺方案中存在影响产品功能性能的不稳定制造工艺、制造过程控制的不确定性及生产过程不可检验项目等决定该工艺方案的关键工艺参数的总和称为关键工艺特性。

4.4 评价实施

工艺成熟度评价过程的实施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4.4.1 识别关键工艺特性

这一阶段主要是项目负责人根据产品使用环境和功能确定基本工艺特性清单,然后被评定方根据产品工艺流程及工艺特点提供初始关键工艺特性清单,向评定专家组提供被评价项目的关键工艺特性初始清单,评定专家组针对基本工艺特性清单和关键工艺特性初始清单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关键工艺特性清单。然后,被评定方根据最终确定的关键工艺特性制定关键工艺评价细则,提交评定专家组进行评审、修订并补充形成最终评价细则。评审专家组最终根据确定的关键工艺成熟度评价细则进行评审工作。

4.4.2 评价关键工艺的成熟度

评定专家组按照工艺成熟度评价准则和关键工艺评价细则逐级、逐项评价每一项关键工艺的情况,深入了解该工艺研究与应用情况,分析工艺原理的掌握程度,掌握工艺攻关的完成情况,搞清亟需突破的技术瓶颈,并按工艺成熟度评价细则,评定其工艺成熟度等级。评价的依据是工艺成熟度评价准则、关键工艺成熟度评价细则和相关关键工艺的基本数据。该阶段主要包括关键工艺成熟度评价、关键工艺成熟度评价结果协调和完成工艺成熟度评价报告等工作。

5 装备研制阶段对电子元器件选用要求建议

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性能与可靠性是整机装备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据有关资料统计,某航天产品在初样研制阶段发生的32项重大质量问题中,15项是由电子元器件质量问题引起的,特别是在装备总装测试过程中发现的13个重大质量问题中,有高达8项是由电子元器件引起的,电子元器件在整机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电子元器件工艺成熟度等级定义贯穿于装备研制的整个阶段,因此,应在立项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初样阶段、试样阶段和整机定型阶段的各个阶段过渡前进行电子元器件工艺成熟度评价工作,并将其作为立项论证、转阶段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图1所示,立项论证阶段时的工艺成熟度应至少达到三级,方案阶段转初样阶段工艺成熟度应达到五级,试样阶段工艺成熟度应达到六级,整机定型阶段电子元器件的工艺成熟度等级应至少达到七级。

6 结束语

对电子元器件工艺成熟度的评估,可对军用电子元器件承制单位的工艺水平做出评估,从而为装备用电子元器件的选用提供依据。通过对产品工艺成熟度的评价,可以有效地识别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及时了解产品工艺的行业水平,有利于企业找出工艺控制能力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对工艺投资的决策,并且可以借鉴同行业的经验及各评定专家的意见,改进和提升本单位的工艺水平。

参考文献

[1]OS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program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joint service/industry MRL working group[R].Manufacturing Readiness Level Deskbook,2010.

[2]马宽,王声,刘瑜,周少鹏.制造成熟度及其在我国航天的应用研究[J].航天器工程,2014,23(02),132-137.

[3]高原,高彬彬,董雅萍.制造成熟度管理方法研究[J].制造技术与机床,2012(03):30-36.

[4]余斌.航天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体系研究[D].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9.

篇14

[关键词]英国 金融危机 成本分担 RAE 高校基金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5—0089—04

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政府都是高等教育财政的主要来源,而且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大,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问题也会愈加突出,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高等教育经费不足是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

英国政府曾经近乎全额承担高等教育经费,其高等教育财政状况令人艳羡。直到1998年,英国才开始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2008年以来欧洲经济前景的持续不容乐观,英国政府加大了成本分担格局的调整力度。英国政府的改革措施以及英国高等教育采取的应对之道,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机制的研究将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反思意义。

一、变革:以经费变化来调控高校发展方向

(一)改革教育福利,学费收入取代经常性财政拨款成为最主要经费来源

虽然政府的拨款是大学经费来源的主渠道,但是政府的财政能力难以满足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因此多方筹集教育资金成为大势所趋。

1998年英国实行成本分担之后,学费收入占整个高等教育经费的比重虽然开始上升,但是2004至2006年,高等教育来自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种经费大致可以占到所有大学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绝对数量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虽然2007学年经常性财政拨款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为36%,但是2008年之前,英国政府的财政支持始终是大学经费的重要来源。比如英国公立大学,其经费来源从1945年以来,政府拨款在大学总费用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呈上升趋势,并且政府原计划到2008年大学经费总数增加到95亿英镑。但是,由于金融形势的不容乐观,财政赤字不断加大,2011年3月18日,HEFCE(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宣布该地区所属130所高校的拨款总额为73.56亿英镑,与上一学年相比减少了5.73亿英镑,是自1997年以来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出现的最大降幅,包括牛津、剑桥在内的约百所大学受到削减拨款的影响。并且英国政府在后来四年继续减少约40%的财政拨款。英国财政研究所分析认为,这意味着英国政府将大量撤出高等教育投资,同时也意味着英国大学学费必然出现大幅上涨现象。以剑桥大学为例,每个学位成本是1.8万英镑,一旦政府补助减少后,每年学费将涨到6000英镑到1.2万英镑之间,给英国家庭和学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压力。

虽然近10年来英国对高等教育的拨款一直减少趋势,但这一次引起的震动无疑是空前的,新的拨款方案令22万年轻人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引起学生和教师的强烈不满。在英国政府正式采纳布朗报告上涨学费之后,全英学联(NUS)和英国大学与学院工会(UCU)发动了大学生和大学讲师的游行示威,抗议学费上涨到6000至9000英镑的成本分担措施。但是英国政府加大私人经济在高等教育中作用的决心依然坚决。

(二)强化科研和教学经费的拔款比例,倡导高质量的高等教育

英国政府对高等教育下拨的经费主要分为四类:教学经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以及其他经费。科研和教学经费是英国高等教育拨款的主要内容。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0—2011学年,在拨款总额被迫削减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政府大力加强高校科研的承诺,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力保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划拨是根据科研质量、签约合同和发展科研能力的需要等因素进行拨款。这样的科研经费分配格局充分体现了英国政府对高校科研的期望和要求,其目的在于促进大学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从而提高英国的科研创新能力。

划拨教学经费的具体方法是:按学科领域来划分课程,分为11个学科门类,学生分为两个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按照培养方式分为两种模式(全日制/三明治制,半日制),并把非全日制的学生折合成全时学生再加上全时学生数,形成44个用于不同资助目的的委员会基金分配平均单位,用以分配教学经费。2011年英国政府在财政预算减少的情况下,重点突出了以医学为代表的重点学科,包括医药、牙科、临床科学和兽医科学,其教育经费分配权重为4,远高于其他三组(权重在1—1.7之间)。

(三)科研评估(RAE)的导向作用日益显著

从总体上说,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拨款的依据主要是政府制定的办学方向、拨款原则和对各高校实际情况的评估结果。政府制定宏观的办学方向和拨款原则,通过控制拨款的标准和强度来实施间接调控,并鼓励大学自主分配自己的经费。高等教育基金会每3—4年进行一次科研和教学水平的评估,其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高校所获得资金的多少。为了兼顾平衡,在基金委员会的基金中,通常都设有专项基金,用以某些特殊的专业、课程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