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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问题和对策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8:4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区治理的问题和对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区治理的问题和对策

篇1

关键词:城中村;泉州城东片区;状况;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1-17-02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用地的外拓,过去处于城郊的农村逐渐被纳入城区的范围,最终为城市所包围,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脱离了传统的农村生活和生产方式,受到城市生活的巨大影响,但在土地权属、管理体制以及思想观念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城中村”在城市发展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比如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管理存在漏洞、治安问题突出等,严重阻碍着城市的发展步伐。对“城中村”的有效治理,是一项严峻的现实问题,也是一项值得研究的理论难题。

本文以泉州市城东片区中的四个社区:华大社区(华侨大学社区)、城东社区、南浦社区、浔美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访谈调查对象,深入了解“城中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城中村”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城中村”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泉州城东四社区“城中村”治理的基本状况

城东片区是泉州中心市区的重要板块,是泉州市“东进、南下、西拓”城市发展战略中“东进”计划的主战场,自2005年10月开发建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经初具现代化宜居新城的雏形。但是,城东片区作为原城乡结合部基础之上建设起来的新区,存在一些典型的“城中村”。这些“城中村”内部存在很大的问题,影响着整个城东片区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发展与形象。通过对城东片区四社区的访谈调查,了解到这些“城中村”存在的以下主要问题与困境。

(一)经济问题

1、“城中村”治理所需资金不足

“城中村改造最大的难题是资金问题。”[1]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有限,往往会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城市重点建设区重点项目,对“城中村”问题无暇顾及,当资金充足时,“城中村”问题已经变得很严重,治理难度大。华大社区与城东社区处在政府建设目标内,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现代住宅建设,被征用土地居民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对该社区的治理也是街道办重点扶持对象;而浔美社区和南浦社区则没有在建设计划之列,仍然保留着原有的土地与生活方式,“城中村”问题依然存在,并且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就会形成一种现象或者认识“一区得道,鸡犬升天”。

2、社区居民经济来源种类有限,生活水平较低

城中村的经济成分比较复杂,既有农村中的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也有民营经济、外来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因村而异,彼此间差距较大。据调查所得,四大“城中村”基本上不存在第一产业,大部分居民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比较突出的第三产业,以房屋出租、餐饮小店和零售为主,科技含量低。同时限于文化水平与思想观念,居民很难在城市中找到工资较高或者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这就制约了“城中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政策问题

困扰四大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是缺乏统一政策支持。“城中村”的治理是一项新问题,又是一项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土地利用制度、财政制度、投资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虽然许多地方政府要求治理改造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例”,符合坚持实际、因地制宜,但也相应的增加了改造的难度。目前泉州市政府没有明确统一的治理规定,在实践中也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制定的政策往往是领导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或者是朝令夕改式的。同时政府的政策倾向是有特殊照顾对象的,而“城中村”内部治理政策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具体的操作文件或者方针,因此缺乏实用性。

(三)社区管理问题

1、城市农村双重管理体制并存

“城中村”虽然被纳入了城市的管理范围,但是在实际管理方式上仍然保留着农村的管理体制。城市居民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等常规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却承担着各项政治、社会职能、村民就业、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文化卫生等农村居委会式的工作,造成城乡两种管理体制责任不明。很多“城中村”管理机构直接由原来的农村居委会直接改制成社区居委会。同时“城中村”管理者往往与本村村民血缘密切,是村中大族姓成员,这使他们在管理时总是会优先照顾本族居民,容易造成“管而不治”“治而不严”的局面。

2、管理人员自身定位出现偏差

原来的农村村民委员会承担农村集体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拥有对集体实物的管理权,包括土地管理、人口管理、宅基地使用等,有很高的自主性。而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则只是城市基层政府派出机构,政府承担社区居委会管理费用,只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以服务为主的辅工作。因此,一些社区人员特别是原村委会人员就会认为社区居委会只是“上级信息传达站”,没有发挥自身才干的机会,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没有存在的价值。偏差的自身定位难免造成消极怠工、影响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与质量。

(四)社会问题

1、规划不合理,布局混乱

主要表现在四大“城中村”内部存在没有规划的建筑群和违章建筑物。社区内居民有的只是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翻盖,部分用作住房,部分用作出租,用地方式杂多。同时建筑群密度较大,参差不齐,布局十分混乱,容易给居民带来生命和财产隐患;在规划管理上,政府乃至街道办把重点放在新开发建设的新型居民住宅区,而没有把社区内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范围;城中村的绿化建设(华大社区内华侨大学除外)更是无从谈起,严重影响了城市面貌。

2、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交通建设滞后

衡量一个城市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准便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衡量社区建设。“城中村”内居民所需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不足,缺少文化娱乐设施,老人活动、儿童游戏场地和公共绿地等更是不见踪迹,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缺乏,供水、供电、排水系统不完善。同时交通建设滞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调查中,泉州城华北路,作为一条城市主干道,存在很多的问题,如路面磨损严重、立交桥太少、不利横穿马路、违章摩托车过多等等。严重的交通问题不利于居民的出行,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加大了“城中村”治理的难度。

二、“城中村”治理对策分析

“城中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艰辛的过程,需要政府、开发商、居委会、村民等各种组织团体共同努力。

篇2

关键词:社区;问题;对策;公共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十分重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致力于解决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社区作为城市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即作为一种城市管理单元。目前我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城市居民安全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成为社区安全、社会安定、生产安全的基本保障。本文首先即将对城市社区安全管理进行概述,分析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便广大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参考。

一、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概述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大致分为两部分,即社区安全和城市管理。社区安全建设直接体现了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的安全保障建设的提高可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社区安全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为社会机构与各类组织之间的联结纽带,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大众的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大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内的各项事业可由社区安全管理作为基本保障,进而建立起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体制。城市管理是在保障社区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整个社区的平衡发展。城市管理的范围基本包括大众的工作场所、日常娱乐、运动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圈等城市基本单元。城市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社会的暴力伤害、职业伤害、日常伤害以及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意外。因此,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居民提供多样,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践进程研究,可以看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功能也就更为复杂,而经济发展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潜在的危机。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安全也面临更大挑战。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能够从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多样,因此城市管理应当充分重视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认识到社区安全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发展的角度,对社区安全保障功能进行探究。

三、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时期,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会导致城市内部的发展失衡,整体协调性有待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基本包括:重视程度不足、人员素质不强、管理方法不合理等。

1.重视程度不足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主要体现在社区安全体系还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强,因此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在利益冲突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智利存在诸多问题,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在互动机制上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良好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全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但目前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不够重视,在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中,社区治理、专业治理、自治治理、三者之间都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去进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而不是做到真正的重视社区治理的中体效能,极大的减弱了社区安全的保障性。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将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进而从自治治理、专业治理、社区治理三个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体制方案。因此,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2.人员素质不强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人员素质不强,其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较为薄弱。据调查,我国对社会群众进行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社会群众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这种情况直接体现出我国对于国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的重视不够,因此,导致我国人员素质不强。我国在国民的安全教育的培训方面的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民普遍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较低,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较大隐患。当前我国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忧患意识,导致面对安全危害时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极大降低了日常生活的安全性,缺乏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因此,加强我国国民整体的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安全常识显得尤为重要,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管理方法不合理

我国在社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方法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尽完善,其主要体现在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够明确。社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而社区中又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机构构成。做到有效的社区治理需要做到发挥其综合能力,然而管理方法不合理是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服务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行为没有形成有效的规范形象,导致部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工作质量和自身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不够。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对策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对策基本包括:加强重视程度、强化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方法等三个方面。

1.加强重视程度

针对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视程度。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而对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2.强化人员素质

强化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强化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差距。提高国民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减少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的隐患。强化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管理方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参考文献:

篇3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社区管理改革,建实基层治理网格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建实网格,完善治理体系。一是科学整合,突破“条块分割”障碍。前期我们重新规划调整3大类20个社区网格,社区布局更加合理,组建以社区牵头总览,包保单位、驻区单位企业共荣共建、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打破以往分割管理的壁垒,社区为核,共同治理。依托党群综合服务大厅及各便民服务店,缩小服务半径,20个社区基本建立“15分钟服务圈”,精准快速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用'小网格'撑起社会治理的'大平安'。二是健实网络,强化单元长职能发挥。每个社区网格下完善了“社区—片区—楼院—楼栋—单元”五级网络,明确负责人,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特别是今年以来把单元长选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广泛听取各项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切实把单元长选实选准,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把治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楼栋单元。三是抓好带头人,建立专业化基层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年青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四支队伍建设,特别是着重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利用近期社区“两委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把基层“好班长”选出来,用起来。11个“以村为核”社区平移过渡社区“两委”成员,街道选派9名机关干部到社区担任书记,实行书记工作与“绩效工资”挂钩机制,激发社区书记干事创业动力。同时按照“工作在居住地社区”的原则,调整了52名社区工作人员,增强配齐了470余楼院长,签订正规劳务合同,把队伍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中间力量切实把作用发挥到位。

二、兜底管理,扩充治理覆盖面。一是统筹融合,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为把社区网格内的基层治理工作做实做细,针对社区内执法力量分散、共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促进中心要求每个城市社区设在党群服务中心大厅一楼附近设立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必须办公用品,整合社区工作人员、警务人员、城市执法中队、城市巡管等执法力量,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共同推进基层治理深入。目前来看,效果良好,对于一些单个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联合执法机制下,都能有效的化解矛盾,如店外经营、对抗执法等棘手问题。二是服务为本,主动承接治理职能。社区加快服务职能下沉,统一设置了“党建综合”、“民生服务”、“安全环保”、“社会秩序”四个服务窗口,全权负责事项受理和业务办理,精简机构、优化职能、提高效率,提升基层治理质效。严格落实各项监督职责,明确权限边界,制定监督细则,正在探索建立环卫、绿化、秩序化等外包服务保证金制度和物业公司服务保证金制度,规范监督流程,用好监督结果,充分发挥监督在落实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依托六化,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是社会治理的难点,我们依托六化问题处理,逐步弱化分化矛盾,制定了“六化”管理工作细则、巡查人员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建立400余人的巡查队伍,定人、定位、定责,盯靠片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目前累计督促解决居民关注、矛盾集中的“六化”问题1890条,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做到“小矛盾不出片区、大矛盾不出社区”。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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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校企合作的广告学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室制构建研究——以仰恩大学为例

篇5

【关键词】公民;城市社区;社区管理

公民参与城市社区管理是一种基于新的社区管理目标认识的社区管理方式,公民参与社区管理是不断变化的社区管理的要求。它也体现出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水平提高,参与方式增加,并且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在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公民参与社区管理提供了指导,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城市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公民参与社区的积极性以及社区服务组织建设。

一、我国城市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问题

(一)公民参与的内在动力不足。一是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公民短时期内难以接受角色转变、宣传力度不足。具体表现在参与人员数量有限,覆盖面不高。另外,参与人员的结构不合理,多以中老年离职女性人员居多,在职人员、中青年人员及男性少。二是认同感和归属管差。内在动力主要来源于公民对参与社区管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缺少认同感和归属感直接导致公民参与热情不高。造成认同感和归属感差的原因在于热门缺少对“社区人”的角色定位,更习惯于认同单位和依赖单位。另外,基于工作和教育子女的需求,人们多倾向于高生活质量的社区,使人们不仅无法对社区形成认同感和归属感,甚至由于人与人之间的陌生感反而造成归属感降低。

(二)外部条件欠缺。第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政府加大了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引导力度,但是有关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仍存在明显不足,如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权责、途径、内容都未做出明确规定。第二,配套机制不健全。配套制度是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重要保证,否则即使公民具有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力,公民也无法行使管理权力。以社区公民选举权为例,一些地方的去选取程序存在不合法、过程不透明显现。第三,政府过度干预,造成无法真正实现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当前我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呈畸形态势,具体表现在公民建立各种参与社区建设组织的意识不强、组织建设缺少保障制度,政府过度干预、公民社会组织建立过多依赖政府财政支持,缺乏独立地位。以上三个问题决定了社区组织无法独立进行管理,必须在政府的干预和指导下进行。

二、解决公民参与社区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实现社区服务多元化。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热情不高问题的关键在于社区服务单一,公民素质参差不齐属于只是客观次要因素。因此,社区服务工作者应该通过多元化的社区服务,提高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针对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的服务,如社区居民的素质较高,社区服务应注重社区文化建设、政治生活及环境绿化建设。如若社区居民素质相对较低,居民对社区及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认识不高,则应着重提供教育服务,如开办社区学校,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或针对下岗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辅导中心,帮助下岗人员如何正确择业和就业。另外,社区服务人员还应该成立社区义工队,帮助社区弱势群体。如为社区单亲家庭子女开办心理辅导站。总而言之,通过多元化的社区服务手段帮助居民提高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和意识。

(二)完善法律法规。社区管理通常需要设立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如上文涉及的心理辅导站、再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法律必须给予社区服务组织合法的地位,保证社区服务组织的权力和义务,合法地位也有助于社区服务组织合法开展商业活动,实现财务独立,减少对政府财政依赖,真正实现社区自治。因此,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为社区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法律保护及制约,社区服务组织才能健康发展,成为社区管理的重要保障。

(三)建立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配套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赋予公民参与社区管理权力,并出台相关法律或政策,明确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权责,加强监督,使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得以落实。

(四)建立选择性激励机制。居委会等社区组织要建立一定的信用制度,如日常事务公开、涉及公民生活及权益领域的社区组织的领导定期向公民代表作述职报告等。以便让公民定期了解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情况。关于这一点,在许多大城市的社区中做得较好。同时,可以适当的建立一些“选择性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针对那些参与意识不强而又有一定想法的公民所设立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使这些公民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又能使这些公民得到相应的奖励,使这些公民到最后能够自发的参与到社区治理的队伍中来。

三、结语

公民作为城市社区的主体,公民也必须成为社区管理的主体,也是社区管理的动力源,这是社区管理的本质要求,是实际应用公共服务理论的结果,更是符合我国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其它主体相比,公民也最容易介入参与管理。因此,政府仍必须解决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障碍,为公民参与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以及完善的配套服务,为公民参与铺平道路,逐步提升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层次与规模。

参考文献

[1] 吴佳顺.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方式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06).

[2] 谢迪.社区管理中公民参与方式网络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1(19).

[3] 向德平,王志丹.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公众参与[J].学习与探索,2012(02).

篇6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16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1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一、垃圾分类事业现状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三、完善我国城市垃圾分类事业的对策建议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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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我国政社关系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的观点,提出“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这一理想架构。通过分析当前现状向理想模式转变的困境,得出“政社职能分开”是理顺当前政社关系,实现理想模式之关键节点。并以社区为例,探讨政社职能分开的具体问题,尝试性地提出解决策略。以期促进政社分开进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 :政社关系;政府职能;政社分开政社关系,即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静态上讲,政社关系主要包括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对社会事务的影响、社会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三个方面。政社关系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具有内在扩张的本能,而社会自主力量的成长易对政府形成约束,二者之间难以达到良性平衡,因此处于长期博弈状态。另一方面,政社关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随环境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十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厘清政社关系现状,针对政社分开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分析原因,并探讨解决对策。

一、我国政社关系发展历程概述

有学者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概况为五种类型:公民制衡国家、公民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政府与社会之间,伴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二者之间力量消涨,职能转化,政社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改革开放之前(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社完全合一。政府以单位制为主导,组织控制“单位人”,以街居制为补充,管理无单位居民。政社合一的关系形态下,管理主体一元化,政府全能;管理方式单线化,采取以单位制为依托的垂直式管理;管理手段简单化,仅采取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社会紧密贴合,社会管理的权力完全集中于政府。

改革开放后(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成为重要的调控机制。基于“市场的发展,使政府管理所面临的是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社会”这一理论假设,二元制的政社关系被提出,即政府与社会相互独立,互不干涉。政社二分的意识产生,并在实践上进行探索,1980 年,全国性社团猛增至1600 个, 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但是,一方面政府不知如何放权;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发育滞后,力量弱小;加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力量不足,决定其难以满足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无法解决其自身产生的消极社会效应。因此,政社关系呈现出“社会依附,政府支配”的特点。

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管理体制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济方面,市场经济发育愈发成熟,力量逐步增强。政治方面,居委会、社团、行业组织的相关法律陆续颁布,创造出良性的政治环境;社会方面,公民意识大幅度提升,我国社会组织较之改革开放初期,已具备一定的自治能力。社会组织虽仍受桎梏,但亦开始独立承担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我国政社关系呈现出“以政府为核心,政社逐步分离”的特点。我国政社关系形态演变,如下图所 示:

纵观政社关系发展至今的数种形态,不难发现,随着社会环境变化,社会管理主体从一元化向二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社会管理方式呈现多样化。但总体上,我国政社关系仍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形态,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与我国长期强国家、弱社会的国情分不开。

二、政社关系的理想架构-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

与传统的公共行政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出现,倡导社会组织功能边界的分化,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的多元化。分别从两种理论出发,我国学者提出过数种理想模式的设想。根据治理理论的观点,治理的目的是有效地反应公共利益的诉求,实现公共利益。治理理论下,理想的政社关系是“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社会合作过程中,起关键性作用,而非支配性作用”。根据新公共理论的观点,理想的政社关系模式是建立一个以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多个权力中心为特征、合作互动的模式。其实质就是使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从过去的“政府垄断”专为政府、私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共同参与的过程。

从我国现实环境来看,我国社会发展的本土化因素不容易忽视。一方面,社会组织从接近真空的状态中发展起来,从计划行政体系中脱胎而出,发展初期依赖行政推动,几乎是城市基层政府用行政力量塑造着社会,社会力量仍不足以独立应对;另一方面,中国人重政府,轻社会的传统观念短期难以改变。

联系我国实际,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的观点,我们认为“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是我国政社关系的理想模式,它是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最大目标,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为多元主体互动合作为基础的,权力分散,权责统一,多元协商,方式灵活的关系模式。

权力结构上,社会管理的权力应分散于社会的各主体,公共权力的运行应具有动态性:从自上而下的权力的实施,到多元互动的权力的运用。管理机制上,依靠多元主体的合作网络的权威,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权威,打破单一中心论。运行方式上,多元主体应提升主体意识,主动提供服务,发现问题,共同推动公共议题的进展与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成熟的公民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在合作网络中,应当作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坚强后盾,为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实现理想模式的关键结点-政社职能分开

政社关系的发展是一个受环境变化影响的渐进过程。以社区为例,要完成当下的政社关系向理想模式的转变,面临如下困境: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2003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破了82年以来几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局限,将简单的机构改革深化到运行机制的创新上。十六大提出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行政职能定位,明确街道承担的职能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 居委会的职能则是居民自治。政府的职能转变不可能一步到位,两级城市基层组织的定位与职能划分亦较为笼统,使体制改革的优势无法体现,使得二者在互动过程中必然相互制约。

2.政社分开的动力不足

对政府而言,对政社分开的积极性缺乏。一方面,基层政府存在大包大揽的惯性。政社职能边界模糊,不知如何放权;出于维稳的压力,亦不敢放权。另一方面,近年来机关精简整编,部分机关通过“官办”社区的形式,弥补行政人员不足,延伸相关职能,使得机关与社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社区而言,由于政府与社区职能界定尚且模糊,社区在脱离政府管制后,面临自我定位的困境,对政社分开亦缺乏积极性。

学界多对政社职能进行宏观探讨,即政府职能转变、政社职能分开的应然性分析。对于政社职能如何转变的探讨却相对模糊。而造成困境的关键恰在于政社职能划分不明晰。政社职能划分面临如下几个具体问题:

①政府与社区履职方式混淆。政府将监管责任和具体落实责任一肩挑。形成一肩挑的原因在于部门利益的制约使政府具有主观偏好与政社职能划分的路径依赖。②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NGO、社区等社会组织力量普遍薄弱,实际能承担的社会职能难以界定。在此现状下,政府哪些职能应该外放,职能应该如何外放,社会应以何种方式承接,都成为政社职能分开面临的现实问题。

③社区经费的依赖性。政府表面上将微观领域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给了社区,但由于没有费随事转,反而加重了社区负担。看似精简了政府的机构和职能,但实际只缩小了政府的组织边界,政府的功能边界没有改变甚至仍在扩大。

四、政社职能分开的对策探究-以社区为例

基于群众自治发展来说,政府职能在于启动社区建设,规划或参与规划社区组织体系的建立。在实践中,政府职能的度的把握是关键。我们尝试性地提出对策以解决政社职能分开面临的问题:

1.以法制和契约规范政府与社区组织间的关系

政府与社区组织在承认双方法律主体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形成了双向约束机制,避免行政专横和职权滥用,提升二者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2.独立社区财政体系,多元社区经费来源

社区建立自主独立的财政体系,增加社区建设经费渠道,减少社区与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的牵涉。有利于二者职能明确划分,促进政社分开进程。

3.优化社会环境,关注NGO 组织培育与发展

在新型互动网状模式的建构中,要求主体多元,各方参与的互动性。NGO组织的发展,是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力量提升、政社之间有效互动的要求,为政社职能的具体划分提供了可能。

4.提升公民社会意识,发展社区自主管理

把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分开,把部门职能与一般社会职能分开,培养社区自我管理组织,提高社区自律水平,提升公民社会意识与自主意识,将大部分公共事务还给社区进行管理。

5.构建合理的协商程序和规则

社区参与能力的平等协商能否顺利展开,关键是协商程序和规则的合理设计。首先,建立一个能够产生广泛代表性的协商主体遴选机制; 其次,保证各方协商能力实质平等,因为协商的意义于在合理化方案,要保证各方基于平等的信息资源和论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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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关键词:居民住宅区;停车位管理;公共资源;合作性治理;扬州市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79-03

导言

随着时代尤其是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汽车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由于地下停车场昂贵的使用费,以及对驾驶技术的高要求,居民大多愿意使用收费少、驾驶技术要求低的路面停车位,这就引发了居民住宅区停车位使用混乱、难以管理的问题。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居民住宅停车位使用问题的研究多停留在停车位归属权这一方面,即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也有不少是从物理技术层面对小区停车管理进行研究,但甚少有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的角度探讨该问题。本研究旨在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角度提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对策。

一、研究的理论基础

1.多中心治理理论。该理论认为,“治理如果仅仅停留在一个层次上是不能获得持续成功的”,只有在权威与市场之外关注公民社会才能实现权力的均衡化发展,只有建立起多中心决策与运行机制才能使主体在协作、竞争的冲突中提升治理绩效。应该说,多中心的治理是先进的,不仅包含合作与责任的理念,也囊括了服务型社会人本、开放、法治、善政的应有之义。该理论指导我们以公共资源理论为基础提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的合作性治理的策略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自治组织理论。奥斯特罗姆自治组织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该理论指导小区居民选出信任的代表组织起来进行小区停车的自主管理,从而增强居民们的责任感,从自身做起避免停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等部门或机构,为了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动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种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该理论能够促使社区基层组织在小区停车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从而更好地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为民服务。

二、研究方法设计

1.文献研究。在前期文献检索中,查阅研究了大量关于小区停车现状及其停车管理以及合作性治理、自治组织理论和社区管理等的文献书籍,为我们的社会实践调查提供理论支持。

2.问卷调查。我们通过文献检索、实地初步走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订了《关于扬州小区内停车问题的问卷调查》。

3.访谈。在调查中,分别对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社区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从不同角度了解小区停车存在的问题以及他们对停车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措施。

三、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本研究对扬州4个行政区的8个典型住宅小区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1 0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973份问卷。

由图1可知,虽然有约76%的车主都接受现在情况下的车位租金或购买费用,但是仍有24%的车主表示不太容易承受车位的租金或购买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车主因避免缴纳停车费用而乱停乱放。

由图2可知,有36.3%的车主认为小区的停车位规划较不合理,9.8%的车主甚至认为非常不合理。随着小区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物业公司为了解决眼前停车位数量不足的问题,把共有道路划为停车位,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车、救护车都很难通过,这严重威胁了小区的交通及居民的生命安全。

由图4可知,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发生停车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下页图5显示,在发生停车纠纷时,物业公司还是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他们会对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车主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并劝导业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若车主对物管的劝告置若罔闻,物管就会在违停车辆上贴警告单,对多次不听劝导的车主则采取比较强硬的措施,比如扣押违停车辆等。但大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是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很多车主反映他们缴纳物管费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服务,因此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下页图6的这些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扬州市住宅小区的业主们所认为的现今出现的小区内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有270人次认为现今的停车难问题是由私家车数量太多引起的,198人次认为是社区停车面积太少而引起,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133人次选择了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安排不合理的选项,另有69人次和54人次分别选择了车主不道德的停车行为和国家法律法规甚少涉及此处。

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社会调查,本研究发现导致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私家车数量日益增多、住宅区停车位规划不合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以及物业、社区、居委会、居民没有很好的合作。由此,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

1.物业管理公司方面。首先,完善小区“软设施”建设。各小区应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尽快落实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其作用。其次,公开透明收费机制。物业公司应张贴具体收费标准,向业主提供收费依据,在业主不清楚的地方加以解释。再次,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妥善处理业主的投诉,重视业主的需要,以业主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

2.住户方面。首先,提高公共意识和道德素养,避免占用他人停车位。其次,积极配合物业工作。业主们要增强责任意识,相互理解,积极地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改善住宅区停车乱的境况。再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合作性治理的过程中,需要的是四方共同发挥作用。业主在享受成果的同时积极承担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四方治理中的作用,秉持公正的理念,监督物业的工作。

3.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重视业主在停车问题上反馈的问题与信息,主动地与物业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物业工作的同时,发挥桥梁作用。

4.业主委员会方面。对业主委员会来说,首先是要健全内部机制,重视业主们在停车方面的问题与困难,并且与物业、社区取得积极联系,监督物业、社区的工作,同时也要对其他随意乱停车的业主进行劝导,从而共同解决问题。

5.政府等其他部门。除了物业、社区、住户、业主委员会这四方面以外,政府等公共部门也应当充分重视这类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首先,规范收费项目。对于小区的停车费的收取应当明码标价,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对各个小区进行监督,为业主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其次,联合规划部门,对一些停车问题严重的小区进行内部重新规划。必要时可以开发地下停车场,以合理价位租给居民用户。对于周边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小区,这些单位夜间停车场空闲,可以适当向周边小区的居民开放,缓解小区内停车难问题。

对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方案中,不可忽略的一点就是综合上述四方,物管、社区、业主委员会与住户之间形成合作性治理的局面,让小区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参与到停车管理之中。本文认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有必要合作治理小区停车问题。对停车问题有切身体会的业主应积极向业主委员会、社区、物管反映问题,并从自身做起,杜绝乱停车行为。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停车行为,代表业主向社区与物业管理处反映停车问题,与社区共同商讨解决停车问题的解决措施,同时监督物管的停车管理服务行为。社区就要代表基层政府实施对物管的监督与必要的管理。最后,物管要充分负起提供停车服务项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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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97-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少地方将农村人口转移到一个稳定的地区,并实施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目前我国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措施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治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强对治理措施的改进,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目前各个国家政治方针都从原本的统治转向治理,通过“治理”解决人民的需求。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是指无需依靠国家政府的强制要求,而是上下互动的过程,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进步和发展的机制。在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中,首先要明确治理具有互动性的特征,其并非国家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强制管理,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经过协调,互动等,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过程。将新型农村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则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最终目标。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需要政府、居民、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企业平等协调合作,从而推动农村社区的发展。

由于全球关于农村社区治理存在多种不同的见解,本文主要对以下几种理论进行了分析:①社区治理,即主要由当地政府、农村社区组织、居民等共同管理社区内的大小事务,促进农村社区发展的模式。该种方式使农村社区内,各个主体相互促进发展。②自组织治理,该种治理模式主要是保证新型村农社区建设的有序性和活力。③社会资本治理,该种治理主要是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资本存量增加,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模式。④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治理,即通过构建环境、经济、社会等指标体系,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

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中,我国政府对农村社区治理非常重视,主要是由于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普遍存在经济基础差的问题,政府通过大量资金的投入,有效推动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由于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严重的资金问题,且其还处在建设之中,各项事务都比较繁琐,需要所有居民的支持和参与,才能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首先农村社区需要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让居民有目标、有动力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同时通过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让社区居民真实感受到社区的进步和改善,居民才有信心和动力参与到建设中。为了实现新型农村社区的进步,其加强了科技的发展,各个政府部门通过开展多项技术培训,让社区居民提高种植、养殖技术。

但在目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居民收入不稳定、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农村居民青壮年基本都在外务工,居民家庭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在外务工,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相对不稳定,且农村居民所能够选择的行业相对较少,其经济来源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目前主要是由政府承担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的职能,但存在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情况,即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并非居民实际需要的服务,而且很多非政府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在发展期间,会出现资金不足问题,影响农村社区的发展。

三、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阶段及模式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主要是从2006年开始起步,国家政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农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到2009年,我国进入农村社区治理发展阶段,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村社区居民和组织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推动了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到2013年,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趋向于成熟阶段,主要是由居民和社区组织根据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规划地进行发展。目前常见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有:①城市化社区管理模式,如我国深圳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规模的扩张也比较迅速,将城中村、城郊农村基本消除。在城市化扩张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主要是加强城市化社区管理模式的发展,促进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②村民自治模式,该种模式主要是农村社区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进行规划,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促进民主发展。③就地城镇化治理模式,该种模式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城镇化治理模式,将农村划分为农村社区,按照城镇化标准进行建设,并通过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感,推进农村社区的发展。

四、加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措施

(一)加强农村社区民主自治模式的发展

在如今的农村社区发展中,要注重农村社区居民的自我治理,即居民在政府的引导下,完成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工作,使农村社区居民各个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另外,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政府主要起到引导作用,最好让社区居民自主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社区民主自治模式的发展。同时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能,不应随意将工作转移至其他部门。农村社区民主自治模式,需要全部居民参与到农村社区的治理中,因此需要通过对居民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参与感,让居民认识到自己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以及自身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利益关系,使居民更加有动力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

(二)注重农村社区特色经济的发展

经济是农村社区发展中,居民最关注问题。在目前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非常注重经济与生态环境同步发展。农村作为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其应当结合自身的特色实现经济的发展。首先农村社区应当明确自身的主要发展产业,并加强对产业基地的建设,同时通过建设合作社,发展龙头企业等方式,促进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如今人们非常注重生态产品,而很多农村都没有被工业影响,其产品基本都属于生态产品,农村社区要意识到生态产品在如今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发展特色经济的主要方式。旅游业也是农村社区特色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之一,农村自然环境恬静,没有收到城市和工业的影响,受到城市居民的喜爱。

(三)注重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农村社区居民的个人收入越来越好,但集体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导致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设得不到居民的支持,因此需要让农村居民认识到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加强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够使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得到保障。要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根据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建立有领导性强、规划性强等特征的领导班子,带动居民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其次还需要注重对社区闲置资产的利用,很多农村社区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集体资产,其可以通过租赁、拍卖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另外通过对特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也能够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如旅游业。农村普遍存在素质能力不强的问题,传统的经营理念不适合农村社区的发展,应当注重经济创新,如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完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一个居民的基本权利,我国目前非常注重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由于农村社区资金较为紧张,在建设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时,需要把握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并可以结合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特点,对农村社区进行规划。首先要保证电力、网络、水质等基本服务的完善,针对不同的公共服务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使资金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还需要加强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即根据居民的需求改变社区公共服务不完善的问题。

(五)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

首先应提高政府对农村社区居民社会保障的支付比例,使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得以提高。如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彩票的形式募集资金。另外可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运用机制。针对失去土地的居民,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需要根据失地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居民相应的补偿,并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培训,让居民可以在其他的行业寻求发展道路。农村社区还需要加强对养老托残制度的建立,使老人、残疾等得到社会保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城镇化率成为我国提高经济的发展方式之一,但如何对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进行治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需要注重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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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综述

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旅游活动场所,以乡村特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风情等为旅游资源,以满足旅游者各种旅游需求的生态旅游形式。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就是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来,把全体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开发、管理、监督以及受益的主体。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近年来,学者们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呈明显上升趋势。从论文的研究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意义和内容研究、模式研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等方面。从研究方法上看,不断结合多学科进行研究,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不断多样化。

一.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研究内容

(一)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意义内容方面研究

郑群明、钟林生(2004)分析了参与式乡村旅游的经济学意义,认为社区全面参与旅游开发,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方文华,王力峰(2008)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不仅可以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质量,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利,还可以有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和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2]。王琼英(2006)构建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型,提出以表演者、决策参与者、投资者、资源环境保护者身份参与乡村旅游[3]。于笑云(2007)阐述了乡村旅游对社区经济、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影响,指出乡村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范围应贯穿旅游发展全过程,包括规划与决策过程、利益分配、环境保护、文化维护和教育培训[4]。周丽洁(2009)认为社区参与是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能促进社区自身的良性发展,要让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规划与开发、经营与管理、利益分配和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体[5]。郭凌(2008)对社区参与的主体、方式和目的进行了解析并以 “决策”与“分享”两大基本因素为核心,以参与决策的充分性、文化延续的稳定性、环境资源保护的有效性和当地居民生活改善的明显性为支撑框架来构建有效社区参与体系[6]。向富华(2012)认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本质是维护社区居民权利,并依据社区居民的3项基本权利,提出9种参与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的支撑体系由政府、村委会、企业、社区居民等4方的行动体系构成[7]。

综上可见,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具有重大的意义,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延长农民的收益期;促进社区自身经济、文化、环境的良性发展;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社区居民应该参与乡村旅游的全过程,包括经营决策、环境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

(二)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研究

郑群明、钟林生(2004)在结合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四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开发模式:“公司+农户”模式、“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股份制模式、“农户+农户”模式和个体农庄模式[1]。廖珍杰,张丽娟(2009)按开发经营主体和利益相关者不同进行分类,认为目前国内乡村旅游存在的社区参与模式主要有个体农庄模式、“农户+ 农户”模式、“公司+ 农户”模式、“公司+ 社区+ 农户”的模式、“政府+ 公司+ 农户”模式、“政府+ 公司+ 农村旅游协会+ 旅行社”模式和股份制模式这七种模式[8]。邓阿岚、李庆雷、郭喜梅(2009)提出民族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分阶段模式,分为发展初期的打工式参与、发展中期的自主经营式参与和发展成熟期的监控式参与,强调社区参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9]。徐燕(2011)依据社区参与模式理论资料总结中国乡村的社区参与模式有居民自发型,动员型和互动合作型,认为总体的趋向是以居民为主导,政府合作、各种社会中介组织支持、各种利益相关者支持配合的方向发展[10]。王敏娴(2010)在常见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方式基础上提出“政府+农户+NPO”模式和“政府+农户+企业+NPO”模式,其中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意为非营利组织,例如乡村旅游协会,主要起到自律、管理、监督和协调的功能,前者模式适用于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依托城镇客源的乡村社区,后者模式适用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旅游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11]。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进行了研究,不乏一些创新的模式,但如何选择合适的社区参与模式,应当对当地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当地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标准。

(三)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社区参与问题逐渐显露,学者们渐渐把目光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过程所遇到的困境,以及如何走出困境的对策研究上。

黎平(2005)认为传统观念的抑制和相关组织与个人对其的漠视是山区居民参与旅游的障碍,并提出了几点解决思路,包括政府正确引导、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对居民进行教育培训[12]。彭敏,付华(2007)分析了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状况极不平衡和初级特征明显的现状,提出了加强认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必要性,并深刻挖掘其内涵,大力提倡社区参与.扩大专题交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加强社区居民的培训,在把握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这几点建议[13]。方文华,王力峰(2008)指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机制不健全、乡村旅游管理体制不畅,提出对居民进行相关旅游知识培训,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保护村民利益[2]。陈丽华、董恒年(2008)分析了贫困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必要性和主要障碍,并提出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思路,包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加强社区居民的培训以及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14]。李玉新(2008)在分析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主要障碍基础上提出了以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措施[15]。樊忠涛(2010)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存在参与渠道单一、参与层次低以及不规范参与等问题,并提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创新机制[16]。张文磊(2012)认为经济利益分配是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最主要和最敏感的问题,选取了3个较为成功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典型案例,对它们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比较,提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利益分配原则和架构[17]。

(四)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证研究

保继刚、孙九霞(2003)对阳朔遇龙河风景区规划的社区参与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要给居民提供参与旅游规划、旅游发展决策的机会、对居民进行教育培训等建议[18]。梁军、郑硕飞(2008)对井陉县于家村居民对乡村旅游意向进行调查分析,得出大多数村民对旅游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有较全面和客观认识,愿意为当地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调查基础上提出于家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环境系统维护措施[19]。何喜刚,高亚芳(2009)分析了甘肃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的可行性,并根据发展现状归纳出甘肃乡村旅游4大主要社区参与类型是城郊休憩型、新型城镇型、景区覆盖型、交通节点型[20]。明跃玲(2010)调查湘西德夯苗寨,了解到该地社区成员参与积极性高,参与程度低的现状,认为应通过更新传统观念、 发展民族教育、 挖掘民族文化的内涵等方式培养社区成员参与乡村旅游的主体意识[21]。周杰、陈志永(2012)对贵州出现的三类典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朗德模式、天龙模式和西江模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提出民族村寨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需要村民从单方治理、参与管理过渡到共同治理角色[22]。焦慧元(2012)分析秦皇岛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23]。陈岚雪,唐雪琼(2012)阐述了咪依噜风情谷社区参与的主体、内容以及模式,并提出从引导机制、决策机制、利益保障机制以及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构建彝族社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24]。

二.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看,学者们不断引入相关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采用定量分析工具调查研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方法不断创新。

汪芳、郝小斐(2008)以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雕窝村为例,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该地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情况进行了评价[25]。笪玲、张述林(2009)以重庆市近郊乡村的璧山县为例,运用PRS模型分析都市近郊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特点,并提出该类区域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策略[26]。代则光,洪名勇(2009)认为旅游者、开发商、社区居民、政府是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利益相关者,社区旅游的发展实际上是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平衡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通过交易、协调、利益让渡和责任分担而进行社会建制的过程,并运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社区居民与政府、开发商的博弈[27]。徐福英(2010)运用产权理论的相关原,对当前我国乡村旅游社区参与过程中存在的产权主体不明确、 产权边界模糊、 价值衡量不准确、 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分,并提出相应对策[28]。杜宗斌、苏勤(2011)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居民旅游影响感知和社区归属感的结构方程模型,得出社区参与对旅游感知、社区归属感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以浙江安吉――著名的乡村旅游地为例,运用Amos7.0软件对模型进行假设检验,探讨了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建议[29]。曹兴平(2012)将文化绘图工具应用于文化乡村旅游产品规划和管理及社区文化资源管理,认为文化绘图有利于组织整合嵌入乡村社区的文化资源,可有效解决社区参与中社区本位的缺失问题[30]。时少华(2012)从“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3层权力结构分析工具出发,分析景区并购事件中主体权利运作策略,提出事件中矛盾冲突疏解的路径是经济分化程度与社区记忆的提升[31]。

三.结论与建议

国内学者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经历了从缺失到凸显的过程,并日渐成熟,最初研究大多集中在阐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意义,探讨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内容等理论问题,近几年来,学者们逐渐开始关注并研究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并出现了许多实证研究,引入相关理论和分析工具,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不断增多。但与国外相比,仍有不足,因此,仍应加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学术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促进方法和理论的进步,以科学地指导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践工作。

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明确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必要性,社区居民应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管理的全过程中,而在实践中,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并不高,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利益分配问题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关键影响因素及解决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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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治理视角下的政府公共危机处理 协同治理视角下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及其改革探索 风险社会理论范式下中国“环境冲突”问题及其协同治理论 城市环境责任的逻辑 协同治理视域下的我国智库发展及其资本提升 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研究 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下的京津冀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研究 药品安全从行政监管走向协同治理的路径审视 我国城市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措施 浅谈城市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协同治理视角下城市多民族社区中居民参与存在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新媒体背景下高职院校危机协同治理研究 基层协同治理推进路径和生成逻辑 国际旅游岛建设过程中的公共危机协同治理初探 刍议如何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 治理城市环境污染的建议 分析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探讨 城市环境治理的发展模式与实践措施 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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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赵喜亮,等.中美环保产业对比分析研究〔J〕.中国环保产业,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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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照顾:城市养老模式发展的新取向 论发展社区照顾推进养老服务 基于志愿者服务视角下的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究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城市管治视角下的养老社区运行研究 日本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日本城市社区养老服务 公共服务视角下的社区教育 从机构照顾到社区居家养老看我国老年福利服务政策的转变 阐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特点与作用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探析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社会企业视角下的社区养老问题研究 社区差异视角下的养老支持分析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视角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述评 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的城市社区福利服务 社区冲突视角下的城市社区治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讨 探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绩效视角下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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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转非;安置型;社区治理

一、和合家园社区治理现状

和合家园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计划修建安置用房142万平米,用于安置龙兴镇和石船镇的失地农民,分三期,合计安置3.5万人。一期安置5429户,约1.4万人,已于2012年7月份入住,二期安置3906户,9000人,已于2013年7月入住,三期安置1.2万人,于2014年7月入住,小区业主全部都是农转非人员。

初期,两江新区管委会采取了政府、居委会少干预,主要靠引入市场上比较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依托其专业化管理能力,来进行安置型社区治理的模式,于2012年3月引进了重庆助友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种管理模式的现实表现却不尽人意。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根本不能收齐物业费,一直亏损,在一些社区事务管理上,“安置民”根本就不理物业公司,我行我素,破坏社区环境; 另一方面,“安置民”对物业公司也不满意,还发生过。最后这种模式没能成功。

现在,和合家园采取了两江新区龙兴石船管理会和龙兴镇镇政府、居委会联合治理的模式,该模式相较于主要依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要行之有效一些,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物业费大部份能收齐,但还是有少部份人不愿意交,而且物业费收取很困难;二是,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仍不满意;三是,物业管理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现在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只能是一种过渡模式。

二、安置型社区治理问题成因分析

(一)矛盾的长期积累

在征地、赔款、安置的各个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积累了这样那样的矛盾。政府在这一系列活动中,主要是采用了传统的“领导式”管理模式,统包统管,而不是以“服务”为主的治理模式,这就导致一方面,一些矛盾长久得不到解决,只是暂时被堵住了,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另一方面,政府什么都要管,又管不过来,“安置民”一有事不满意,不管是不是该政府负责,都去找政府,基层政府苦不堪言,疲于应对,还得不到好评。现在龙兴石船管委会与龙兴镇镇政府接管和合家园的物业管理就有这个原因,政府花尽心思想把安置型社区治理好,但结果却不令人满意。

(二)“安置民”市民价值观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

政府对“安置民”价值观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也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新市民”培训课程,取得了一定的的成果。但要“安置民”的价值观一下子从中国发展几千年形成的“小农意识”转变为市民价值观,这还需要一个慢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很多价值观念上的冲突。政府目前在安置型社区治理过程中就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一下子对“安置民”要求过多,也导致了一些矛盾。

(三)安置型社区非就业人数偏多

政府前期开展了一系列就业培训,也涌现了一些就业典型,但能提供的岗位还是不够。目前,安置型社区主要有以上下两类人群没有就业,一是,60岁以上不太适合继续参加工作的人,二是,还有很大一部份40岁到50岁的“安置民”未就业。拆迁把他们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但是因为年龄、劳动技能的缺乏,再加上拆迁款让他们短期没有太大的生活压力,很大一部份40岁到50岁的人未就业。这部份未就业“安置民”以前就是左邻右舍,远点也就隔个村,彼此相互都认识,空闲时大家就聚集在一起,也讨论拆迁、物业等问题,一有哪点不满意,大家就一起去找政府、找领导,给政府造成很大的压力。

三、安置型社区治理模式改进建议

(一)更好地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政府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不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就让社区自己去管理,更好地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政府只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和基础实施建设。在村委会变为居委会后,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让“安置民”自己来选举居委会负责人,让那些党性觉悟高,真心为“安置民”办事的人来为安置型社区服务,提高社区的凝聚力。让“安置民”自己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让那些有正义感,有服务意识,有服务能力,愿意为社区出力的人来组成立主委员会,让他们来选择物业公司,而不是政府来指定一个物业公司,这样就能更好地选择“安置民”所需要的物业,即使有不满意的地方,“安置民”也不会来埋怨政府。

(二)进一步促进就业

要着重帮助那部份40岁到50岁未就业的“安置民”就业。一是,多给他们提供就业机会,例如把物业公司收费、扫地、保安、花草维护、水电工的工作给他们,在中国的“熟人文化”下,“安置民”对社区物业的不满意要少很多,而且物管费的收取也会更加容易;二是,坚持技能培训,培训一些他们能快速上手的劳动技能;三是、要强化未就业“安置民”的就业意识,让他们发挥预热,做更多对社会有意的事。

(三)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活动

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活动,落实这方面资金投入,增加“安置民”的社区意识,主人翁意识,把心思放在构建和谐社区上来,而不是一天去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场地、设备,引导大家文明跳坝坝舞;在社区图书室里要有最新的报纸和多一点养生读物,让大家多关心国家大事和养生问题;和外面的单位(如高校)加强联谊,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文艺演出;开发一些适合老年人参加的运动(如门球),帮助老人们打发时间。

四、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继续,安置型社区还会不断增加,如何更加有效的治理安置型社区,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要面对和探讨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关系政府和“安置民”的事,也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关系我们每个社会公民的事。

参考文献:

[1]何利松.农转非居民安置型小区物业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J].区域试点,2010(05).

[2]朱扬.安置型社区和谐管理长效模式的构建[J].重庆第二师范学报,2014(04).

篇14

关键词:社区消防; 消防设施 ; 消防监管;安全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ommunity fire situation and the risk of fire, that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daily management of some unreasonable problem, in recent years, residents of fire has an increasing trend of the important reasons, on the basis of this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community fire.

Key words: community fire; fire; fire supervision; safety counter

中图分类号:D6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住宅小区的建设迅速发展,小区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也日趋复杂。发展的同时,由于社区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使近年来居民火灾呈不断上升的态势。当前,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是消防工作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构筑小康社会消防安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分析社区消防现状,并提出防火对策对当前居高不下的居民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消防现状及火灾危险

1.新建社区规模庞大,布局复杂,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源,提高了消防管理工作的难度。目前,城市社区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庞大,社区的布局和功能越来越复杂,很多住宅小区成片开发,占地数万平米甚至十几万平米,而且,开发商为了满足居民的需要,提供多功能化的服务,在社区内建有大量相应的配套设施,如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宾馆、医院、健身休闲中心、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天然气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供气瓶组等危险物品场所,这些都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困难。

2.消防设施不完善,管理混乱,增加了火灾扑救的难度。一些社区,尤其是一些较老的社区,由于历史的原因消防设施很不完善,室外消防管网没有形成环状,消火栓数量不够,消火栓位置布局不合理,供水管径偏小,压力偏低,且年久失修,消火栓被埋压和圈占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很多消防车道的出入口被取消、上锁或设置了障碍物,使消防车无法迅速到达起火部位。有的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搭建的简易小房大多耐火等级不高,并且造成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增加了火灾扑救的困难。

3.消防监管不到位。现阶段,消防部门把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精力放在了重要机关、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对社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兼顾较少,也未形成监督管理的有效经验和措施;另外,虽然《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公安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社区消防监督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基层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单位工作量大,人员少以及消防业务水平欠缺等问题,造成社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不少漏洞,使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存在困难。

4.居民消防知识欠缺,消防意识淡薄。现阶段,居民对家庭装修的投入越来越大,档次越来越高,装修过程中对美观和舒适性考虑较多,对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很多家庭装修采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安装多层防盗门,大量增加了家庭的火灾荷载和逃生困难。并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家用电器被大量使用,用电用气越来越多,但居民对日常用电用气的安全常识很是缺乏, 火灾发生后也没有基本的扑救常识,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或一些常用的灭火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在火灾中还缺乏自救逃生的知识和能力,使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二、防火对策及建议

1.严把规划设计和审核验收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于新建的城市社区,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热、民用燃气等的规划和具体的建设方案,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单位应针对不同建筑的火灾特点,依据有关消防规范,搞好建筑防火设计。消防监督部门要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密切配合,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从积极的方面预防火灾的发生及其蔓延扩大。并严格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不予批准和验收,做到“防患于未然”。

2.大力改善消防设施,加强管理。政府部门应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建设之中,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社区尤其是一些较老社区消防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社区消防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为住宅小区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加强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作用。公安部门要增强派出所警力,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工作。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和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把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和记录,组织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发现并查处各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4.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消防素质。社区消防重在宣传和教育。社区管理部门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以及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利用广播、报刊、标语、板报等宣传媒体和载体,经常性的开展一些居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置消防宣传画廊、社区消防图书室以及开展消防文化广场活动等。社区消防办公室还可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咨询和投诉。同时,应深入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用电用气、初起火灾的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基本常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以期丰富群众的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总之,近年来社区消防工作在各级政府尤其是公安消防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由于近年来社区建设发展迅速,从总体上看,社区的消防管理工作与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为建设和谐社会还需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王荷兰,吴美文,吴佩英.我国城市公众消防科普教育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