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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8: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篇1

1.1比较安全法学的定义综合文献,提出比较安全法学定义,即以保护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为目的,运用比较学、安全学、法学、社会科学的原理、方法,以全球化的视角,研究不同时空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制度、内容制定、技术规范、颁布实施、效果评价、更新修订等以及它们的相互比较借鉴的一门交叉学科。根据比较安全法学的定义,其具有以下几点本质属性与内涵:1)比较安全法学的指导思想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安全科学、法学、社会学与方法学的理论与实践是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基础,而比较方法与解释法是其研究的基本手段。2)安全法学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具有显著的社会与主观属性,以安全法为客体的比较研究无疑受政治体制、历史与发展、经济文化与宗教习俗等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社会环境因素影响是比较安全法学显著的特征与属性。3)比较安全法学主要研究安全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对象是不同时期、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宗教背景下的安全法现象,包括物态安全法,心态安全法,制度安全法及行为安全法,具体如图1所示,其具有极大的空间、时间跨度及维度;研究范围是不同安全法体系或不同管辖权的安全法体系中的跨时空范围之间的比较和法律法规在各种形态上的比较。4)解释分析、比较分析是比较安全法学的主要活动。既包括对安全法律、安全法规与条例、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与制度及其结构的解释,也包括对安全法现象所形成的基础———政治、历史、经济、文化的解释,挖掘安全法的内在构成,以更好的了解它的本质及其在社会中的真正作用。基于解释分析进行比较分析,其具体活动是对不同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法现象进行全方位的比较研究,比较单元(对象)与比较维度是构成比较安全法学的基本活动要素,而比较单元之间的相似性、联系性与可比性是安全法比较研究固有的属性与基本准则。5)比较安全法学的目的是探索最佳的适合本国或地区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文化和制度;其任务是通过对不同安全法系、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宗教背景的安全法律法规形成与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取长补短,借以发展、完善安全法学。6)比较安全法学是安全科学、比较学与法学等学科融合而产生的一门交叉性学科,是安全法学、比较安全学与比较法学直接相互渗透、有机结合的产物,具有典型的交叉学科属性。

1.2比较安全法学学科分支体系安全法按照法本体层次与性质可以划分为安全法律、安全法国际公约、安全法规与条例、安全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与制度及5个层次,按照法生命周期与活动规律可以分为安全法立法与修订、安全法颁布实施、安全执法与监督、安全法宣传与教育、安全法评价,按照法律社会管理属性可以划分为安全法渊源体系、安全法建设体制、安全法管理体制等。基于上述安全法本体层次构建比较安全法纵向分支体系,基于安全法生命周期与社会管理属性构建比较安全法横向分支体系,如图2所示。1.3比较安全法学理论基础比较安全法学隶属于安全法学,其方法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比较安全法学是比较安全学和安全法学的交叉,比较安全学基于比较的视角研究安全问题,具有庞大的分支学科,同时,安全法律法规的形成与发展受到当时社会的政治制度、历史发展、经济状况、文化发展、宗教背景的制约,为了剖析上述社会与历史等因素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影响机制,其必须得到人类学、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行为学、数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系统科学等的支持,其理论基础源于上述学科理论的综合、渗透与融合。

2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维度、步骤及内容

2.1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维度安全法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比较古今安全法之异同并探寻发展规律,有利于安全法的改革与完善,因此,比较安全法学的第一个研究维度就是时间维度;不同国家或地区因其独特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背景,对安全的认识存在差异,从而产生的安全法律法规也存在差异,安全法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宗教背景对其形成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第2个维度为空间维度;安全法律现象包括物态安全法,心态安全法,制度安全法,行为安全法,因此,第3个维度是知识维度,其维度如图3所示。

2.2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内容综合比较安全法纵向与横向分支体系,结合比较安全法学的研究内容,按照比较的对象进行划分,分为物态安全法、心态安全法、制度安全法及行为安全法4个方面,根据上文提出的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维度,对其比较研究内容进行阐述与举例,见表1。

3比较安全法学方法论体系、具体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模式

3.1比较安全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作为提供具体科学研究所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律或法则的方法论,一直以来都是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倪正茂提出比较法研究的方法论体系,但仅仅提到比较法学研究应采用的具体方法,各种社会学、心理学方法、逻辑学方法,并未真正建立起研究方法体系,曹莹莹等提出比较安全学研究的专业维、技术维、逻辑维和理论维,基于以上研究基础,结合比较安全法学理论与实践,提出其研究方法论体系,具体如图4所示。其中知识维是比较安全法学研究内容范畴;技术维是比较安全法学研究过程;逻辑维是比较安全法学对象的确定依据,包括时间和空间定位;知识维是比较安全法学的理论基础体系。

3.2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步骤及具体研究方法进行比较安全法学研究实践时,不能忽略法律所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环境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基于安全法律的特点及比较法研究实践,提出比较安全法学研究的步骤:1)提出问题。如“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比较研究”(规范比较),“外国如何确保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功能比较),需要用到的方法为社会调查方法、历史法、文献法等。2)资料收集。①先确定比较单元,待比较的辖区:本辖区、国外的下辖区,在步骤1)所提出的问题中,可以选择具有先进矿山安全管理经验的国家来进行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比较研究,比如中国与美国、日本、德国之间的比较等等,选择安全监管执行效率高的国家进行安全监管关于执行的法律法规比较研究,比如中国与美国、法国、加拿大之间的比较等等;②确定体系,步骤1)所提出的2个问题的体系是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③收集考察辖区资料,对规范比较来说,以法律规范为中心,收集尽可能详尽的法律文件、制度和规则,对功能比较来说,以问题为中心,收集解决问题的各种办法,这些材料应该包括单独或共同构成法律生活形态的一切东西。需要用到的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文献法、调查法、统计方法等。3)描述。对所搜集资料进行研究、整理,并用选定的符号记录下来。并对所收集到的安全法律文化资料进行描述、概括,进行辨伪。4)解释。对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包含2方面内容:①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范和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结构的解释,分别立足于比较单元所在法系、国度、地区,秉承中立、客观、全面的态度,进行法律解释活动;②对特定历史、政治、经济、宗教和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下辖区安全法律法规的产生、本质、发展、功能、形成等内在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需要用到的方法有历史研究法、演绎分析法、解释法、社会心理学方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工程学方法、逻辑方法、信息论方法、系统论方法等。5)并列。确定比较所需的参照与比较的项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比较研究的比较项目有:安全法理学基础,安全法律工作者,安全法律组织机构,安全法律设施,安全法律概念,安全法律规范,安全法律体系,安全立法行为,安全执法行为,安全司法行为,安全监督行为,安全法制宣传行为等等。安全监管执行比较研究的比较项目有:安全法律监督的主体,安全法律监督的对象,安全法律监督的程序,安全法律监督的实效等等。需要用到的方法有结构—功能分析法、层次法、分类法、对称方法等。6)比较。对安全法比较单元相关维度与属性进行比较。按照“并列”环节提出的比较项目分别进行中、外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比较和安全监管执行比较研究。需要用到的方法有比较法、类比法、模型法、仿真法、实验法等。7)结论。对比较过程进行分析与归纳得到比较异同等结果,对相同之处,探究规律,融合发展,不同之处,分析原因,借鉴移植。需要用到的方法有归纳法、演绎法、类比法等。

3.3比较安全法学研究路径比较安全法学核心活动为对比较安全法客体(对象)进行比较分析,以期达到比较异同、借鉴移植与融合发展目的。基于文献,考虑比较安全法学巨大的时空特征、多维度的研究方向与多层次研究目的,以及显著的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提出“以规范比较为起点,以功能比较为主体,以文化比较为辅”的多层次、综合性的比较安全法学比较研究路径(表2),以满足对不同国家地区的安全法学现象与问题的不同目的、不同层次与不同方式比较实践的需要。

4结论

篇2

[关键词]安全;生产;检察监督

安全生产关系到生命的存亡、财产的安全、权益的保障,对社会的安全稳定也产生一定影响,历来受到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技术的革新是经济效益的创造者,也是推动时代进步的原动力,而技术的革新必然会存在其自身的不圆满性,带来了安全危机。例如,集装箱物流运输的兴起极大地带动了港口作业的发展,但是,若未形成相应的港口操作的应急保护机制,并在处理具有爆炸性、污染、有毒、易燃、腐蚀、放射性危险品措施不当时,港口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单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是反映经济发展和生产事故关联性的重要指标。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数据,我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约在0.4左右,而西方发达国家多在0.03-0.05之间,日本更低至0.02。对比之下可以基本得出:我国在经济发展和安全保障上并未做到同步。天津港“8•12”特大危险品爆炸事故是为例证。

一、安全生产的法理基础

(一)安全生产的内涵及外延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生产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受损害的事故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事故控制及预防的措施。“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不应作狭义的理解。从对象来看,安全不仅包括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财产,还包括社会公众的生命权、财产权以及外部生态环境。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

(二)安全生产的价值与功能

“安全”被视为公民享有天赋的人权,来源于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法学说和自然权论。法国大革命诞生的《人权宣言》中正式地以法律文件形式确定下来。“安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安全”无论何时都是满足其他需要的前提,如霍姆斯所见“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体现在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上。罗尔斯指出:“正义所关注的是法律规范和制度性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增进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方面的价值。”人们对于正义的追求使得其他目标退居其次,客观普遍正义观被视为一个井然有序的人类团体的基本。生产的受益者相对于生产事故造成后果的承担者来说,相对小众,而将生产成本归利益无关者承担,乃非正当性的体现。法律应当将自然与理性归纳出来的正义集中表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责任规范中。安全生产的价值还体现在为秩序。“与法律永相伴随的基本价值,便是社会秩序。”秩序意味着不同的社会主体遵从一定的行为规则,经营者互不干扰彼此行使正当的权利,管理者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以达到各主体安全平稳进行各项活动,最终实现最高程度的社会效益。秩序相对于安全和正义,更为具体,也更具有操作性。对我们周遭的宏观世界所作的观察表明,它并不是由无秩序的和不可预测的事件构成的一个混乱体,相反它所表现的则是意义重大的组织一致性和模式化。价值层面的公正和秩序为的是平衡生产企业和生产者之间的力量对比,防止企业的无度逐利和挽救生产者的权利贫困。当这种价值体现在立法上时,应当关注法律的实际运行效果,即“运行中的法”。

二、安全生产的立法表现

(一)安全生产法

国家历来注重安全生产,以法律的手段进行规制,自1990年以来,先后确立了《铁路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经2014年修订已日渐成熟,旨在最大限度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初衷。该法从立法宗旨的角度出发,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而从多主体权利义务划分的角度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新的《安全生产法》也从传统定性的行政监管法向社会法过渡,这也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保护,从社会法的视角调和经济发展与个体权利保护间的矛盾。安全生产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技术的、或制度措施,消除社会生产中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各种负面因素,实现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食品安全法

而食品安全生产的法学概念则是为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的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保护的目的,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的不利因素通过技术上或者制度上的措施予以消除。例如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目的上也明确规定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并且将食品生产界定为“食品生产和加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采用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规定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方位监管体制,在法律保护的对象、法律适用的主体、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方面都做了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之于本体之特征,例如规范本身的专业技术含量高,保护对象的特定性,安全监管的强制性等。

三、检察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

(一)基本定位

根据我国《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有着国家法律监督机构的自我定位,并且以良好地运行检察权来维护公共利益及公民人身、财产权为其根本宗旨,检察机关介入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是其法律地位所决定的。据统计,几乎每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訛譹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安全责任事故调查,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进行初查、研判,及时握掌挪用公款、公物,贪污贿赂、、、等职务罪案的线索、取得及固定证据。

(二)立法表现

2006年年初,高检院、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及授权部门在组成事故调查组时,应当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与。在事故调查组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事故调查组成员和检察机关人员应当依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相互之间密切协作。检察机关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后,根据需要并经调查组和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借阅和复制事故调查组的有关材料和卷宗,可以接触与事故调查有关的人员向其询问和了解有关情况。这一规定首次明确了检察机关介入安全责任事故的参与方式、主体身份以及工作程序,为检察机关有效介入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弥补了检察机关介入安全事故的法律空白。相应地,2007年高检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进一步具体了检察机关在安全事故调查中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机制,同时该《通知》规定检察机关在没有受邀参加事故调查的情形下要主动联系参与事故调查部门,介入事故调查。在没有事故调查组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结果依法依职权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参与调查工作。

(三)检察监督的不足

篇3

一、房屋修缮工程及监管的现状

1、房屋修缮工程面广量大

以南京市为例,经2012年全面调查,1998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共1773个,房屋总数14838幢,总建筑面积4100.25万平方米。其中,南京开展过两轮整治出新,第一轮1998-2002年,出新小区110个;第二轮2006-2012年,出新小区405个。两轮整治共出新小区515个,仅占全部老旧小区总数的29%;整治房屋7932幢,仅占全部老旧小区总幢数的53%;总建筑面积1837.26万平方米,仅占全部老旧小区总面积的45%。两轮累计投资26.19亿元,近49万户居民受益。从上述情况看,南京市规模面积较大老旧住宅小区在近十年得到了整治出新,但大量零散老旧住宅小区还有待出新。其他大中城市情况基本相似,都面临大量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的任务。

2、工程整治内容差异大

建国后,我国住房建设由于受到政治、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特殊影响,过于强调 “节约”功能,面积小、不分户、厨卫公用、无起居室、耐久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严重,同时缺乏完备的后续维修体系。改革开放后,我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屋建设,但因设计、监理、技术和质量等环节存在着的问题,导致工程质量良莠不齐,先天不足。

以上两个历史时期房屋主要问题存在:一是房屋基本功能不全。房屋本体严重破损,隔热防渗问题多,排水私拆乱改,没有安全防盗设施,车位严重缺乏;二是环境脏乱差,绿化、休闲设施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随处可见,基本没有环境可言;三是房屋日程管理缺失。居民没有物业管理消费的支付能力和意识,市场化物业管理在这类小区难以推行下去,房屋管理不到位。第四,居住群体较为特殊。大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基本上属于低收入、老年化群体。该群体具有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成员同住比重较大、住房拥有率偏低且面积偏小等特点,又因居住条件较差、设施短缺、自主修缮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其对住房过度使用,住房老化和损坏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

3、施工现场管理难度大

住房修缮改造工程一般工期紧张、工程量大、工序复杂,与居民和社区的协调难度大,对居民日常生活干扰影响大,工程现场管理难度明显超过新建房屋工程。第一,房屋修缮工程的类型及较多、项目繁多、点多面广、数量大,使用各种材料的品种、规格也多。修缮工程中的计划管理与新建工程相比,预见性、可控性较差,一些隐蔽工程不易发现。第二,外部需要供应、运输、市政设施、供水供电等部门的配合协作,还必须在修缮施工中因地制宜的进行各相关工程施工,各个环节、工序的协调工作多。第三,房屋修缮工程可变因素多,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和环境多变。施工安全防护难度也非常大,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频发。第四,房屋修缮工程是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如果文明施工不到位,不可避免地对小区业主正常生活形成干扰。据今年媒体报道,在南京大锏银小区出新过程中,因工程脚手架搭设时间过长,13户居民家中被盗。

4、工程管理、安全质量问题突出

由于没有将修缮工程纳入正式工程监管体系,尤其是政府监管缺失或不到位,在工程组织管理、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相关主体行为不规范的情况较为常见,直接导致大量安全质量问题的产生。

工程管理不到位。第一,招投标的违规。主要工程招投标方面往往忽视施工企业的资质、人员素质和管理过程等方面存在着的隐患。某市在2010年出新小区工程招标,个别区采取划小标段规避公开招标的作法,出新小区66个,整治房屋649幢,共划分施工标段179个,经事后审计检查出符合的127个标段,不符合的52个标段,不合格率29%。这种利益的袒护,暴露出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监管体制的混乱和工程招投标程序的不规范。第二,发包转包的违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禁在工程发包过程中肢解分包。分包转包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工程成本不断提高,下游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风险失去控制,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现场安全隐患多。根据调查发现,虽然建设部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但很多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的施工现场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如现场布置、消防管控、临时用电、脚手架、有毒有害材料的堆放和废料处理等,达不到文明施工的要求,成为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普遍存在施工人员赶工时、赶进度或超负荷工作的现象,容易造成过度疲劳施工;或缺乏对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成为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同时,施工人员资格考核与备案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不力,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三、完善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管体系对策

(一)制定地方性房屋修缮规定

其一,明确房屋修缮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要求,明确安监部门对小区出新负有监管职责,发挥安全生产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应制定地方性法规,细化房屋修缮安全管理细则,使房屋修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其二,加强房屋修缮专业资质管理。房屋修缮工程情况复杂,特别是房屋的翻修、原有结构加固拆换或地基基础加固补强等,较多取决于实际工作经验。修缮工程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熟悉各类新旧建筑,了解建筑的损坏规律,掌握勘察、鉴定、检测、翻新、加固、补强、纠偏、改建等等修缮专业技术。其三,制定房屋修缮技术规范。对房屋修缮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强调修改旧的标准和出台新的标准均应为强制性标准,以提高技术标准的法律效力。南京市目前正在结合实践,邀请高校、规划设计单位等专家,研究编制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南,该指南具有一定普适性。

(二)成立房屋修缮工程监管机构

从当前房屋使用的现实情况看,我国城市大部分房屋将进入常态化的维修、修缮期。上海住保局专门成立房屋修缮管理处、房屋修缮事务中心,杭州住保局也成立类似内设机构,在专门负责老旧房屋修缮政府监管工作。但绝大部分城市依然没有此类机构,导致房屋修缮处于无政府监管状态,导致大量质量安全问题,状况堪忧。考虑到房屋修缮工程在质量安全上的重要性,具有一定的政府职能(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应当出台对房屋修缮专门管理机构的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房屋修缮部门的设定条件、具体工作职责、监督执法人员的数量、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要求、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等。主要职能包括,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的程序,强化修缮企业的资质管理环节、招投标环节、施工许可、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监督等环节对安全生产的把关作用。

(三)明确修缮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第一,业主承担房屋修缮连带的法律责任。业主具有房屋修缮的法律义务。根据《物权法》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业主对房屋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承担义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业主应当承担房屋修缮的义务,应担当类似于建设单位的角色,承担对房屋修缮安全质量的法律责任。

篇4

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工业机器人技术培训总结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我有幸参加了在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2018年度高职“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现将本次实践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企业实践为4周,课程分为参观考察专题讲座、专业讲座、专业实践、案例演练五个类型。第一周的主要内容为参观考察长虹科技馆、长虹精密、多媒体、空调、技佳精工、模塑公司,听取了长虹企业文化、生产运作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业4.0与中国20125、嵌入式软件开发等专题讲座。通过这一周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生产现场管理、应急管理,学习了安全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掌握了安全知识,知晓了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提高了安全技能,增强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了解了长虹企业文化的发展过程,长虹企业文化的理念,长虹企业文化的工作体系;了解了当前中国企业面临的环境与问题,世界范围内竞争对企业的挑战 ,互联网经济对生产运作系统的影响,认识了生产运作系统,优化和改善生产运作系统, 运作理论在服务行业的应用案例,新经济环境下生产运作的新策略;了解了信息、信息载体、信息交互及方式在人类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以及第四次工业革命——人类社会进入“人—机”互联互通的新时代,认识了“中国互联网+” 及“中国制造2025”以及中、德、美、日四国工业发展异同及优劣势比较,对新时代企业发展的认识,第四次工业革命与我们的距离。让我了解到了许多在学校未涉及到的专业领域,开拓了视野,为后续的学习打下基础。

第二周的主要内容为参观考察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技馆和长虹制造公司,听取了单片机在家电中的技术应用、自动化行业分析及现状专题讲座,电气控制原理及实践、人机交互及实践、系统设计及实践、离线编程及实践的专业讲座及专业实践。通过这一周的学习,我了解到了长虹只能制造发展的情况,包括发展背景、核心规划、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实施成果;智能制造在企业生产中的应用包括推行智能制造的背景、对智能制造的理解、智能制造推行与应用;电气控制部分主要涉及到了配线规范、上电调试经验分享、元器件介绍及选型、电气设计流程、人机界面介绍、控制器介绍、机器人介绍,其中包括了PLC编程规范及相关视频。让我较全面地了解了自动化行业的整个发展情况以及对智能制造有了初步的认识,对机器人电气控制部分有了大概的了解。

第三周的主要内容是与工业机器人相关的硬件初步认识及相关软件的应用,包括工业机器人示教器、ABB机器人软件应用、系统设计、离线编程的专业讲座和专业实践,以及垛型计算相关的案例演练。具体为工业机器的作用、系统构成(本体、控制柜、辅加电机、PCK、串口、PC等)、机器人坐标系的定义、示教器的组成及使用、机器人视觉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软件、计算机、采集卡、摄像机、镜头、光源、工件等)、ABB Robotstudio软件的使用,包括软件界面及基本操作以及圆、圆柱、圆锥、码垛、工作站的设定、程序编写思路设计;工业机器人实训台设备的使用特点包括设备特点、设备构造及规格、电气控制说明等。通过本周的学习,我掌握了软件ABB Robotstudio软件的基本操作,了解到了工业和机器人实训台设备的使用特点。

第四周的主要内容是案例演练,分为了视觉码垛、工件装配、抛光打磨,主要是分组进行相关练习,我们组主要是进行通讯、坐标系、抛光打磨部分的任务。有些部分需要与机器人联机进行调试,有的项目可以只用软件进行。本周主要是对上周练习软件的继续学习和巩固,在学习的过程中查漏补缺,与同组的教师学员一起遇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也感谢培训单位和培训老师对我们学习的辛勤付出。

本次企业实践时间虽不长,但内容安排紧凑、形式多样,加上老师们专业的指导、教练示范、讲解以及我们的动手实践,不仅提高了我们的业务水平,而且也为后续学习机器人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大家认真倾听,认真记录,认真思考,收获很多。在学习工业机器人仿真软件的时候由于不熟悉仿真软件的操作环境,在对工件坐标系的创建、运动轨迹的仿真、操作窗口的意外关闭等内容经常出错,大家一次次地请教老师,直到把问题弄明白为止。这次培训我看到了他人的长处,也发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技能的缺乏,特别是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还有教学方法、教学理论方面都有待加强,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实践、应用到实际操作过程中,才能深刻理解和掌握。因此,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来说,就应该把实践教学环节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从学生一入学开始就不断地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等到毕业时就能够在短暂的培训后马上进入正常工作,给企业就能够带来稳定和及时的利润,职业教育的目标也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篇5

关键词: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技术 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当今社会发展的速度真可谓是日新月异,高科技的不断发展刺激着机电行业的不断变更,不断地冲击着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的传统模式,老旧的传统模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一些具体的工程实例分析研究这些问题,对建筑机电安装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进行浅谈,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而提高施工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水平。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大的概念,涉及到的学科和专业较多,包括工业、民用、公用工程中的各类设备、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虽有它的固有特征, 但其通用性也很强。其施工活动从设备采购开始、涉及到安装、调试、生产运行、竣工验收各个阶段,最终是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为目标。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 涉及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新兴技术。大型工程对吊装、装配、检测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 这就需要不断更新施工技术及施工设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与建筑构筑物相比较, 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对质量评估方法、工程验收和售后服务手段的区别。但由于建筑机电的施工安装技术工种、材料的多样性和工艺的复杂性,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各施工单位及相关工程单位有丰富的施工经历和经验。机电安装工程贯穿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 主要部分在结构工程结束以后开始施工, 并在装饰工程开始以前基本结束, 所以对整个工期有重要影响;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对工程竣工后的使用功能有着关键作用,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在建造过程中形成的,从质量特征的序列来看应是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美观和易维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所需要的设备、器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例如:其固定方法应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详图或指明的标准图集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或按随设备、器具供应的产品技术说明等要求执行;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随意更动或减少安装固定用的零部件,也不得减小零部件的规格尺寸;遇到有带电导体的设备器具,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带电导体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使任何情况下发生对地放电现象。

2.对于被安装的设备、器具和材料,其规格、型号和性能,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在安装就位前要认真检查核对。

3.由于布线系统敷设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施工关系密切,所以布线系统的敷设应注意:敷设方式、敷设部位、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布线系统的固定:方法、各类具体固定用器材及其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例如:要注意布线系统的导管埋入和预埋件埋设,做到既保持位置、深度正确,又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

4.关于导电连接方面。导电连接包括:电线、电缆、母线本体的连接,以及与设备、器具间的连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何种工艺,连接的质量判定方法是:

带有接头或接点的导体电阻值必须等于或小于不带接头或接点的同样长度的导体电阻值;对有绝缘层的导体连接后应恢复绝缘护层,其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来的绝缘强度。

5凡是非带电的可接近的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接地必须可靠,不能因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而中断。另外接地的末端支线不允许串联连接。

6.整个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可能为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抗干扰接地等所共用,也可能分别设置。

必须注意的事项:如整个建筑物共用一个接地系统,则要审阅不同专业的相关图纸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的规定,以满足最小值的要求为准;如果是分别设置的,则要在敷设时保持不同接地导体的间隔距离,更不能直接导通,以免相互干扰。

4.建筑机电工程的发展

1.机电安装工程的发展现状: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体系对于减少重大伤亡事故,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的预防和推动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工程规模逐年递增以及建筑施工队伍迅速膨胀,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建筑行业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稳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好转。

2.建筑机电安装施工技术工程的发展愿景:

从施工用电、建筑机械和设备到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和管理等安全技术标准的颁发和实施,促进和推动了现场防护及安全管理逐步走上了标准化的科学轨道,大大提升了施工现场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保安全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在制定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国标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适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需要,制定和颁发16项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标准。各地区、各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企业的细化实施标准,从而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形成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其次,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与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与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和农民工生活环境相结合,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本质安全;要与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素质相结合,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对施工生产一线的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素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努力开创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5.结语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机电的存在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奉献之大,机电安装工程在建筑行业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机电安装技术施工来讲,只有采取上述措施,周密组织,施工全过程井然有序,才能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转换层模板支撑系统、钢筋密集复杂量多以及在高温天气、高大结构、高坍落度、高用量、高等级混凝土的条件下混凝土浇筑等施工难题,保证转换层的支模系统稳定可靠,混凝土温差控制严密、无裂纹产生。只有根据自身的施工特点,本着安全、高效、优质的原则,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质量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下去,抓好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才能增加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这样,才能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江正荣编著, 建筑工程施工计算手册,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