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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8: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知识产权管理方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篇1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直管房屋等所有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1989年元月11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直管房屋等所有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房管部门直管房屋的登记:

1.现由房管一公司、修建一公司受托管理的中央各单位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于中央各委托单位的、由中央各单位进行登记。

2.现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二公司管理的中央各单位统建和购置的房屋,凡是整幢或整门楼房属于一个单位,单位主张产权并按规定向房管部门补交管理、维修费用的,可由统建和购买房屋的单位进行登记,单位不主张产权或不同意补交管理维修费用以及不够整门的零散楼房,均由房管部门进行登记。

3.现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一公司、房管二公司、修建一公司管理的市级公产房屋,分别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公司进行登记。

4.现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原会馆房屋,除经市政府批准已发还者外,均按市级公产进行登记。

二、房管系统各单位自筹资金购置或建造的房屋,凡是由各单位自行管理的,依房屋所有权性质分别按全民产、集体产进行登记。

三、关于宗教团体房屋的登记:

1.对原纳入国家经租的宗教团体房屋,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88号》文件规定,应发还给宗教团体所有,由宗教团体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对房屋原状已发生变化的,由宗教团体与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产权归属后,再进行登记。

2.对国家经租以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由房管部门接管的原宗教团体房屋,由目前的管理单位按市级公产进行登记。

四、关于拨用房屋的登记。拨用房屋系指房管部门接管房屋产权后无偿拨给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自管自修的房屋。北京解放以后,由房管部门拨给中央或市属各单位使用的房屋,均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五、关于已移交给有关单位管理房屋的登记。经市政府批准,已由房管部门移交给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及中小学校等单位管理的房屋,均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六、关于开发公司所管房屋的登记:

1.现由各开发公司受托管理的单位所有的房屋,由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2.现由各开发公司管理的市政拆迁用房、落实私房政策用房,以及小区锅炉房等,均由各开发公司进行登记。

3.各开发公司已出售给各单位的房屋,凡是买房单位主张所有权并按规定补交管理维修费用的,均由买房单位登记;买房单位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仅保留分配使用权并出具证明的,可由开发公司进行登记。

4.各开发公司已无偿移交给商业、服务业等各单位管理的配套房屋,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七、关于征而未拆房屋的登记。根据《北京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京政发(1982)144号文〕关于“已经收购但暂时不需拆除的房屋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规定,对单位征而未拆的房屋,应移交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接管并进行登记。

八、关于承租单位在直管公房院内自建房屋的登记:

1.承租单位用市财政拨款在直管公房院内增建、扩建、翻建的房屋,由房管部门统一进行登记。

2.承租单位自筹资金在直管公房院内增建、扩建、翻建的房屋由房管部门登记,承租单位投入的建房资金可折抵租金。

篇2

《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关于办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通告》、《关于开展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计划安排》,已经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全民所有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集体所有制房屋,私人房屋,社会团体房屋等。

第三条  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除外国政府、企业、个人及中外合资企业所有的房屋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外,其它房屋均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

第四条  城镇房屋所有权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全民所有制房屋,由国家授权的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的管理单位申请登记;

集体所有制房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申请登记;

私有房屋及其它房屋,由所有权人申请登记;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期限,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析产、交换、调拨、投资等产权转移以及翻建、改建、扩建、增建、拆除等现状变更的,公有房屋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一年内;私有房屋应自转移变更三个月内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或变更登记。新建的公有房屋应在竣工后六个月内申请所有权登记,新建的私有房屋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所有权登记。凡未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所有权证及以发生产权转移或现状变更,但未办理转移变更登记的房屋,其所有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进行买卖、租赁、交换、赠与、析产和调拨,不得翻建、改建和扩建。

设定典权或抵押权的房屋,应自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权力消灭时,应申请注销登记。未登记所有权的房屋,不得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全部房屋塌没或拆除不建的,应自塌没或拆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第六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除继承所有权由继承人一方登记外,均由现所有权人和原所有权人会同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会同所有权人办理。

第七条  申请房屋登记须提交原有的房屋产权证件及下列有关证件:

1.新建、改建、扩建、增建和翻建的房屋,提交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2.购买的房屋,提交买卖契证,单位购买的私有房屋,尚须提交市房地产管理局或房屋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购房的证件。

3.交换的房屋,提交换房协议书。

4.受赠的房屋,提交赠与书,私人赠与单位的房屋,尚须提交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赠与的证件。

5.继承的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

6.析产的房屋,提交析产证件。

7.调拨的房屋,提交批准调拨的证件。

8.他项权利房屋,提交有关方面签定的协议书。

9.拆除的房屋,提交拆除的有关证件。

10.其它房屋,按房屋产权来源,分别提交有关证件。

第八条  公民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使用户籍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别名和假名。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使用单位全称,不得使用简称,更不得以个人名义登记。公民姓名和单位名称变更时,应于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条  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委托专人持加盖公章的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被委托人的名章,代为办理。

私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名章,如不能亲自办理,应出具正式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办,房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条  房管机关依照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和提交的证件,进行产权审查。凡房屋所有权来源清楚,没有争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颁发。

第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执照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共有房屋除由共有人推举一人执所有权证外,其余共有权人各发给共有权执照。共有权执照与所有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填写登记申请书,交验有关证件。

2.测量:按通知日期到现场勘测,有关系人的,应会同监测。

3.审查:依照申请和勘测情况,审查证件,产权属实的,准予登记;产权来源不清,证件不齐的,不予登记。

4.公告:证件不全的,必要时由房管机关进行公告,两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准予登记。

5.领证:按规定日期交纳登记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交纳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三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八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一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一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

工本费、房屋所有权证,每件收费四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二元。

应交契税的,按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经所有人申请和经房管机关批准,可以缓期登记,但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产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2.共有人或关系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会同登记的。

3.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交验证件的。

第十五条  无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或虽有人申请登记,但不能证明其所有权的房屋,视同无主房屋,由政府依法代管。

第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证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所有权人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房屋所有权情况,不得涂改、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件,不得侵犯他人房屋所有权。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3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7年,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知识产权巡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巡讲活动,全面提高我省各级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创新主体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 活动内容

面向18个省辖市,结合各地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围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内容,邀请知识产权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每个市活动时间一天。

三、 活动形式

(一)多元展开。采取组织知识产权巡讲活动与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巡讲活动现场发放活动资料,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巡讲效果,增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显示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二)协同推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知识产权巡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的市(县)组织开展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巡讲,并实现巡讲对象全覆盖。

(三)资源保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在组织开展巡讲活动中,省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各地需求提供授课师资、宣传材料等资源保障,共同做好巡讲活动。

四、 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组织落实,确保巡讲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开展知识产权巡讲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形势,重点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的方针政策,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将活动方案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照片、通讯、报道、总结等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知战办。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 刘xx

篇4

摘要: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制订或即将制订本国或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本文就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战略选择谈几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建立

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韩国、新加坡等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制订或即将制订本国或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等机构也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作了非常深入的研究。面对这种形势,我们也应积极制定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

我们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应包括3方面实际内容: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取得一批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第三,使这些成果产业化。这3个方面缺一不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基本完备,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如果缺少直接鼓励人们用智慧去创造成果的法律措施,缺少在智力成果与产业化之间搭桥的法律措施,将很难推动一个国家从肢体经济向头脑经济的发展,要在国际竞争中击败对手,就更不容易做到。第一个方面的法律体系很必要,但如果第二与第三个方面的法律不健全不配套,会使我国处在劣势的竞争地位,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进程会受阻。

2中国知识产权战略选择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可包含两个层面,即国际战略层面和国内战略层面。

在国际战略层面,我们要注意把握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基本动态,积极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并且针对TRIPS协议执行中的诸多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把发展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自己的战略目标。

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体化,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与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适性。在知识产权法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理所当然应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考虑本国的经济、科技与文化的发展水平,现阶段立法不必过于攀高,而应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协调。

在国内战略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成功与否也决定了21世纪的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终走向。从战略的主体角度来看,可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四个方面。对于四者的关系,要使国家的宏观战略与企业的微观战略相结合,行业间的战略与地区间的战略相协调;国家战略是对地区战略、行业战略和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方略,企业战略是对国家战略、地区战略、行业战略最终落实的基础,而行业地区战略则是联系或指导其他战略的桥梁和纽带。

篇5

外企边缘化的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失落感,与从前外企的优越感相比,落差挺大的。从朋友们谈到的情况看,这种失落感主要来自两方面。

首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快速出台了强有力的4万亿元刺激经济措施。但是,据目前的情况看,受益的基本都是“国字头”企业和本土民营高科技企业,外企只是间接受益,并且效果到目前为止还不太明显。这表明,在中国政府和民间巨大的投资浪潮中,大多数外企确实处在边缘的位置。

其次,近一两年来,在一些竞标中,外企的朋友发现,本土企业的势力越来越强,越来越自信。原先只有外企才有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本土企业现在也有了。有一位在著名外企任职的朋友告诉我,因为他们不具备综合优势,所以只能采取把自己最优势的产品OEM给本土厂商,以贴本土厂商品牌的方式合作竞标。据我所知,在金融、电信等外企传统强势的行业里,本土企业的势力也在快速成长,甚至已经到了可以挑战外企的程度。

问题是,本土企业真的已发展到快要超越外企的阶段了吗?我看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本土企业虽有长足的进展,但是我们至多在几个技术点上比较领先,远不是全面领先。应该承认,总体上看,外企在技术、管理和营销上仍处在领先的位置。

接下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与外企的关系呢?我们的终极目标是要一步步把外企挤出去,最后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吗?虽然有一些人士颇有此宏愿,但我以为有这种情结的人,胸怀不够阔大,眼光不够远大。

以我的观点,我国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机遇期,中国的机会在于率先全面进入信息社会。在这个机遇期内完成我们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必须坚决快速地推行全面信息化。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中完成这样的使命,这是人类历史上不曾有过的事,没有现成的全面解决方案。我们可以独自研发,也可以集成全人类的智慧来解决。由于我们自己技术、管理、营销还有差距,采取后一种策略将是成本更低、见效更快、效益更好的方法。

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开放的水平”。我的理解,这就是在“集成全人类的智慧,解决中国发展问题”这一层次上关于开放的战略方针。这一方针是我们今后处理与外企的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按照这样的方针,外企就不应该被边缘化,而应该被“中心化”,应该想办法集成它们的能力,为解决中国问题服务。

篇6

4月20日--4月26日,知识产权工作者又迎来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暨第七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市按照国家、省、济宁市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出发点,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开展了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曲阜掀起了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热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确定宣传重点,作好前期准备

4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济宁市整规办[2007]1号文件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通知》确定,今年的“宣传周”将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国家、省、济宁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立场和坚强信心;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明显成效;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启示;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二、“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为使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市充分发挥电视宣传覆盖面大、受众多的特点,从4月20日起在曲阜电视台开辟“知识产权栏目”,重点介绍企业自主创新与专利保护案例、山东省著名商标案例、打击盗版案例、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案例,连播10期以上;在4月24日组织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联合召开电视新闻,重点介绍我市一年多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情况。以此来影响更多的人,使其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印象,此举省事省力,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宣传效果。

2、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4月26日上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工商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等5家职能部门及圣阳电源、金皇活塞、兴达矿山机械厂等6家“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在鼓楼大街的“中国曲阜科技城”沿街隆重举行了纪念第七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鸣放、副市长吴霁雯及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到场参加了宣传活动。

篇7

智力资产管理是知识经济时代各国应对市场竞争的关键。知识产权可以给智力资产创造价值的过程带来便利,其获得和管理对企业将创新潜力和创造力转化为市场价值和竞争力至关重要。知识产权对依靠智力资本实现发展的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尤其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并不断累积创新成果;在国际市场中找到更具竞争力的位置;获得收益;向投资者、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展示公司现有的及潜在的价值;获取知识市场和知识网络;开辟新的商业渠道;重新划分已有市场。

该报告考察了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英国和美国9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规、中小企业智力资产管理措施及挑战。报告涉及创意产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制造业,在这些行业中,中小企业与创新、创业及增长密切相关,同时,智力资本管理是其发展战略的关键。通过研究,报告得出了以下主要研究结论,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现实客观

法规改革正在进行

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法规的讨论十分热烈,广泛的知识产权改革正在进行当中。澳大利亚2001年推出了“创新专利体系”,这是申请专利的另一种形式,要求宽松,程序简单;意大利2005年改革了知识产权代码,采取措施提高申请质量和司法体系的专业知识水平;北欧国家十分强调版权,正在进行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英国已经大幅精简了申请程序和诉讼程序;美国对专利法进行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最大规模的修改,并强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这些国家希望其改革可以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促使他们申请和利用知识产权。此外,还推出了几项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措施,解决中小企业在申请和执行知识产权中面临的主要挑战,不过大多数措施还处于早期阶段或试点阶段,未来还需仔细评估。

知识产权通过不同方式创造价值

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方式取决于所在的行业领域和竞争条件。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正式知识产权相比,几乎所有中小企业(高技术制造业除外)更倾向于使用战略方法(即保密、信托)和保密协议。例如,澳大利亚28.3%的中小企业使用保密或保密协议,23%使用版权或商标,仅有8.2%使用专利。在英国,时间领先优势和保密是最受欢迎的机制,即使在知识密集的信息通信行业,也只有少数公司会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此外,创意产业的中小企业都不倾向于注册专利,而是采用注册设计、商标和版权等。

缺少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战略

内部管理中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核心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小企业的一个通病。尽管创新型中小企业正迅速进入知识市场,并开始试用知识产权工具,但本报告涉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没有制定适当的知识产权战略,也没有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或发展模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程度不高主要是因为缺少专业知识和人员。例如,英国只有不到30%的中小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仅有10%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北欧国家71%的企业都没有向员工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此外,寻求外部知识产权服务会受到资金的限制。

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存在其他外部障碍

中小企业获得和使用知识产权的外部障碍主要源于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由于对执法机制缺乏信心,并认为监督和诉讼成本高昂,一些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愿使用知识产权体系。此外,申请成本和时间也是一大障碍。

中小企业在国际上运营时使用知识产权的障碍尤为明显

这些障碍主要涉及成本(特别是法律开销)、多次申请、不同国家监管和技术上的差异、当地知识产权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创意产业中经常使用半正式保护方法(如合同),由于法律制度的差异会增加交易成本,且以后执行起来也会更加复杂。

政策建议具有指导意义

制定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创新、创造价值和提高生产率的力度时应该致力于排除影响中小企业进入知识产权体系的内部和外部障碍。报告建议决策者要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战略机遇

总的来说,中小企业缺少知识产权战略方针会错失利用无形资产创造价值并提高竞争力的机会。目前,中小企业常常仅把知识产权作为防御工具,以后的信息和培训计划应旨在其提高积极利用知识产权的意识,也就是说,要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战略资产,帮助企业制定创新战略。

推广有关知识产权手段多样化及战略目标的知识

制定有关增加知识产权知识的政策时应强调知识产权工具的多样性,包括半正式保护方法(即合同)和不同知识产权形式间的相互影响,以支持中小企业制定自身的战略。此外,还应更广泛地收集和推广不同形式的行业标准和优秀做法。

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应制定政策解决中小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问题。知识产权培训应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领域,并以中小企业数量及其商业环境为基础。知识产权教程应包括更广泛的专业介绍。建立知识产权市场提供专业服务,满足中小企业需求。此外,科学、工程、设计和创意艺术等高级教程中应包括知识产权教育、其战略用途及影响。

解决中小企业申请和利用知识产权的资金问题

应制定政策解决限制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及传统行业)利用正式知识产权的资金问题。各国制定的计划应重点解决中小企业首次接触知识产权体系时的障碍,帮助其学习与申请和管理无形资产战略选择和发展路径有关的知识。同时,创建知识产权体系激励机制仅有资金支持是不够的,各措施还应包括足够的信息和服务支持,提高有效性。

使知识产权体系整体上更有利于中小企业

简化程序、减少申请时间。特别是在创新频率高的行业领域,政府应考虑创建快速申请轨道并加快授予时间。然而,为防止审查积压和执行上的困难,需要制定严格的指导方针。这一目标还要通过提高应用程序“质量”实现,如专利检索服务。实践表明生命周期较短、审查程序较为简单的“创新专利”应仔细评估。评估要考虑创新专利的成本和时间优势,也要考虑国际层面上多次申请和不一致的风险。

合理调整费用和成本。知识产权应用中的所有花费都应该得到解决及适当调整。要合理解决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降低成本的诉求及其对申请费用的担忧。

完善诉讼和执行机制。其目的是减少知识产权执行程序中的时间和花费,提高企业在执行机制中的信心,并解决司法体系中缺乏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问题。同时,还要制定政策增加透明度,简化程序,并探索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如仲裁纠纷行政程序和分散调节机制),这些机制更方便中小企业使用,也有助于预防侵权并更容易地解决纠纷。

完善跨境知识产权信息、协调和执法

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应提供更全面的有关国外知识产权体系的信息,以帮助中小企业寻求国际化发展。在国际大背景下,意识到并强调各国知识产权体系的不一致性十分重要。各大国际条约的成员能够很方便地获得国外知识产权信息,而这对中小企业则十分困难,因此,必须创造条件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这类条约提供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信息和支持。此外,国家间半正式保护(即合同)规则的简化和标准化对创意产业尤其重要。

篇8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构成要素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j.issn1003-8256.2013.03.006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从系统论的角度加以认识,即它是一个由很多子系统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该系统既可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整体构建分析,也可以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自身体系加以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个系统结构,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它需要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整合企业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和金融资源等,以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保护和管理为基本内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为基本目标,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并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主体。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要有效地组织、运行和控制知识产权战略各要素,并使其相互之间有机结合,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各要素共同运行环境下发挥作用。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自身体系看,其基本构成要素有战略指导思想、战略实施环境、战略原则、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实施策略以及动态调节机制等。① 本文即拟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构成要素进行初步探讨,以便为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理论指导。

1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也可以称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它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行动纲领与灵魂,是指导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作,确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定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行动方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是企业规划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性观念和意识,表现为企业成员对知识产权战略的文化认同,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从核心决策者、管理者到普通员工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① 实际上,按照战略作为一种观念的认识,战略本身反映了它是人们对于未来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的认识,属于组织文化的一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的确立来源于企业战略和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充分把握。一个科学、合理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将引导企业成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如果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上存在重大瑕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将面临满盘皆输的风险,故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思想的确定。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其领导层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人员应保持密切的联系,切实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建立在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上。除此之外,为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时性,企业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与企业经营战略思想保持一致性,二是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思想保持一致性,三是立足于企业实际,四是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五是具有系统性。基于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通常包括竞争观念、市场观念、创新观念、权变观念、系统化观念、全局观念等。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对于确立企业知识产权指导方针,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认为,缺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很难成功,或者说正确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能够确保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而错误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则很可能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失败。以美国彩色电视机产业为例,彩色电视机专利技术尽管大多由美国企业获得,如RCA公司,但在战略思想上,其采取的却是保守型的防御战略的思想,由于轻易许可日本企业使用,而不是采取主动的进攻型战略,结果反被日本企业占据了竞争优势。

2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环境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环境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所依托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综合。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极强的竞争性和市场性,并且它具有动态适应环境的特性,企业只有在充分研究和把握战略实施环境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企业战略需要的知识产权战略。因此,战略实施环境分析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关键性环节和步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环境大体上包括企业外部的政治法律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技术和经济实力、企业文化、组织构架等因素。

3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原则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原则是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的指引下,立足于企业实际所确立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它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始终,是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合法性、科学性、适应性、前瞻性的重要准则。一般地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原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无论在制定还是实施中,均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与企业战略相一致、服从于企业战略原则。这要求企业在制定与实施时始终以企业战略为指引,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根本宗旨。三是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原则,这一原则也是由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四是实用性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密切联系企业实际,以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客观存在的基础,使制定出的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五是获取竞争优势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获取竞争优势这一核心进行的。为获取竞争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要遵循竞争战略的一般原则和规律,着重于创立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而不在于一时的得失。

4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

从竞争战略的一般原理看,战略定位是竞争战略的核心问题,它需要研究企业与其面临多变而复杂的环境之间的关系。根据波特教授的观点,战略定位是要在企业使命与愿景指导下寻找适合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佳位置,为此需要选择与竞争对手有别的经营活动或者在完成类似的经营活动上采取独特的方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采取的

战略模式和发展目标的基本定位,它对于把握自身知识产权战略的特征、实施策略具有重要意义。理论上讲,任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都有其战略定位,如果一个企业在制定其知识产权战略时缺乏清晰的战略定位,可能会严重阻碍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相反,正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定位能够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内部自身的优势和外部环境的机遇,避免或降低内部不利条件与外部威胁的程度。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是确立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前奏,需要结合企业发展宗旨,在把握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寻找适合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获取竞争优势的手段和方法,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竞争环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知识产权竞争优势。通常,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可以从以下因素分析中加以确立:企业战略方向和目标、企业自身的经济技术实力、企业市场竞争优势、企业资源及其配置情况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还需要确定企业产品和技术市场及其战略模式选择,例如企业专利战略中的进攻型专利与防御型专利战略就是颇不相同的专利技术战略选择模式。

5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企业的愿景和使命,通过战略期内的战略活动而想要达到的结果”。① 战略目标受企业愿景和使命统领,是对企业使命的具体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是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谋求企业生存和发展。确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一般原则如可行性原则、定量化原则、激励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等。其中可行性原则是指该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经过努力和充分利用企业内外部资源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既不能定得太高,也不能太低;定量化原则是指目标应有量化的数量或质量指标,以便于衡量和评判;激励性原则是指目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高度,是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以便形成一种激励和挑战,释放出创造的巨大潜能;稳定性原则则是指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确立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除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环境有了重大变化,不能随意更改。

企业知识产权目标可以分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分目标、岗位目标等形式,总目标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包括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一般而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目标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技术获得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形成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总目标需要分解为具体职能部门和人员目标加以落实。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也可以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加以衡量,而这些指标也是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评估和验收的重要指标和依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在一些方面需要具体量化为定量指标,如到一定阶段的专利与商标数量、专利实施率、研究开发强度等。在具体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时,应注意目标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否则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难以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另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本身具有系统性,形成了自身的目标体系,应注意目标体系内目标的有机衔接,防止目标之间发生冲突和矛盾。为此,需要注意企业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均服从于企业战略总体目标。

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具有核心地位,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控制和绩效评估中也是关键因素,企业在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时,应先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实现目标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按照严格的程序加以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还应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一致,在企业经营战略目标指引下加以确定。另外,需要强调可行性原则:目标应具有一定的高度,也应具有可行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实质上是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后努力实现的目标,对企业全体员工具有振奋作用和鼓励作用,因而目标不能定得太低。同时,目标也应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否则会因不切实际而无法实现。总的来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是在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之上,依据企业总体战略目标和企业资源与能力状况,并在考虑企业外部环境和竞争形势的情况下,确定可行的奋斗目标。

6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着重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和价值。一般地说,确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和管理环节中处于薄弱但很重要的环节,二是严重制约企业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战略的瓶颈,三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竞争对手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类型,四是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过程看,处于最为重要的阶段。总之,确定战略重点应针对企业急需要解决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而加以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能没有战略重点,但也不能设立太多,否则将使“重点”变得没有意义。

在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方面,企业类型和所处的行业状况、行业规模、行业竞争结构等因素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例如,传统企业和制造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应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制造能力,提高在国际分工和产业链中利益分配收益率,同时也要关注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和价值;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则应放在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通常专利战略、商业秘密战略更显重要;服务型企业则应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置于品牌塑造和建设方面。还如以版权产业为依托的企业,如软件、图书音像出版、动漫等,著作权战略自然是其重点。① 当然,也不能完全将企业所处行业定位作为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主要因素,上述分析只是强调企业所处行业因素对不同类型企业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不同影响。另外,与不同阶段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相适应,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针对企业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战略重点。例如,初创阶段的企业、成长阶段的企业与成熟阶段的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方面显然有别。初创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应是建章立制,建立自己的品牌,逐步形成知识产权文化,形成初步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成长阶段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应当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品牌的价值,将知识产权作为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实现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价值的整合;成熟阶段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则是形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使知识产权成为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并具有实行知识产权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在与国外跨国公司竞争中能够凭借知识产权取得自身优势。这里所谓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是指企业在竞争环境中能够适应环境的变化实施知识产权的动态管理,充分利用企业内外部研究开发资源、市场资源、管理资源等实现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能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是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优势、进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的形成是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结果,对于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水平具有关键意义。从协同创新理论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的形成需要协同支撑效应,建立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运转的支撑体系;从企业动态能力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力的形成和提升需要整合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在实践中,企业在不同阶段均有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点。例如,德国汉高公司知识产权战略重点置于商标注册和保护,奔驰公司则将知识产权战略重点置于汽车制动系统研究开发和专利保护。我国煤炭、煤化工等领域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山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知识产权战略方针是,立足于现有知识产权整体优势,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原则,重点推进煤炭、煤化工、煤电铝和机电成套装备制造主导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扩大在煤炭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优势,创建国家创新型企业。①

7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策略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最终体现为采取一系列的实施策略。这些实施策略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战术”、计谋、技巧和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践中很多企业已摸索出一些基本的战略实施策略,如企业专利战略实施策略、商标战略实施策略等。不过,这些不同的战略实施策略都有其适用环境和条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情况采取灵活的实施策略。

8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动态调节机制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动态调节机制体现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权变效应和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性。动态调节机制是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存在协调各组织构架内部关系,与企业内外部信息情报,市场环境、技术环境、竞争环境、社会环境等保持足够的弹性,并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反馈系统,使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始终保持与企业内外部环境适应的内在调节机制。动态调节机制反映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开放性、动态性和过程性,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保持足够的战略柔性的重要基础。

上述因素构成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结构要素。这些要素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完整的、内在的系统。

参考文献:

[1] 陈昌柏著:《知识产权战略》,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版.

[2] 冯晓青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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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 有效管理

随着经济进入飞速发展的阶段,中小型企业逐渐成为我国所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性经济社会中,影响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知识产权。但是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整体管理水平较低,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缺乏一种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制定符合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多方面配合,才能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述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构成要素

企业知识产权就是企业为获得并确保市场竞争优势,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取得最大经济利益的手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有其基本结构内容,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计划、知识产权法及战略调节机制等。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管理目标

企业拓展研发部门和市场营销管理部门必须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部门确定目标的过程紧密结合。拓展研发部可根据研究结果和技术的进步申请知识产权战略的立项,知识产权战略部门依据此立项,通过互联网检索相关文献资料,与此同时,市场营销管理部门应调查相关市场的信息并随时向知识产权部门反馈信息,确保知识产权申请过程的完善。

二、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一)申请获取知识产权后不能很好的维护和运用

当前许多中小型企业往往到了发觉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市场被严重扰乱甚至挤压、在快要失去市场时才想起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不注重知识产权维护

直到今天我国很多中小型企业都没有树立完整的品牌意识,不重视知识产权的维护工作,对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不过问,滥用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行为不重视,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措施还任其发展。

(三)中小型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缺乏

一项数据表明,在1999年我国拥有大约一万余拥有专利的工作人员及平均13万中才有一个清楚专利的人员。国内拥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非常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企业内部业务联系起来的专业人才不多,致使大多数专利申请之后却无人管理,知识产权得不到充分利用。

(四)技术创新能力不高

在近三十年的发展进程中,中国渐渐成为了制造业大国,享有“世界工厂”的美誉。但是大部分的产品是made in china (中国制造)而不是made by china(中国创造),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十分有限,企业只会一味引进国外技术,造成企业在技术引进上产生依赖性。

三、知识产权管理落后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方面

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在知识产权管理的方式不正确导致相对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没有一定的战略部署。在多数发达国家中,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受到极大重视,认为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在我国由于过去体制的惯性思想,企业转向知识产权管理的时间较短,其次就是过去的成果管理体系仍然影响着多数企业的发展方向,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带来巨大影响。

(二)制度方面

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使多数中小型企业不仅缺乏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还会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因而生产出一些假冒、伪造的产品,在企业发展中运用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制度方面的原因,只有完善制度改革才能有效解决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四、建设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政府要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政府应多与发达国家就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多沟通多交流,了解国际社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政府行政机关应多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进行沟通交流。企业应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企业的良好发展对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不断完善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领导必须增强知识产权管理理念,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社会环境相契合,最大程度增强企业的核心战斗力。此外,设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增进相关专业人员,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体系完善手段。

(三)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保护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进行综合保护,综合保护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分析是否存在被侵权的可能性,制定有关计划减少侵权所带来的利益损失,在发现有侵权的行为时,必须做好举证工作,将侵权证据妥善保管,务必采用有效的、简单的解决方案;其次就是企业自身产品侵权的可能性,相关部门必须对专利信息进行有效分析,避开不必要的风险,确定企业自身是否有相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五、结束语

中小企业若能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将在企业发展前景、制定发展目标上起到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应用和保护,从而提高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

参考文献:

[1]于涛.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3,(6):18-22.

[2]刘希宋,于雪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特征和本质[J].科学管理研究,2008,26

[3]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本问题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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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Management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陕西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7312

国内刊号:61-1414/N

邮发代号:52-119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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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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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技术与创新管理》(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西安科技大学;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主办的刊物。办刊宗旨:以宣传国家科技、产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己任,报道高校科研管理、科研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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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围绕我县龙头支柱产业、重点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提高县域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推进创新型*建设,提升*对外开放形象,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把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大幅度提高全县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综合保护水平,将*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县。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在全县建立50个知识产权基层工作站,同时发展、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5家,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覆盖

——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专项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

——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抓好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产业化,在全县扶持和培育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2年,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件以上,年授权量达到1000件以上,其中企事业单位申请量占40%以上,发明专利比例达30%以上,涉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全县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2年拥有注册商标2000件以上,其中省、市著名商标达8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5件。逐步形成以新能源、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以及特色农产品生产为主的知识产权集群。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建立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局、*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质监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加快优化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在全县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重点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创造优势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并引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开展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平台。

(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入支撑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300万元资金作为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并随县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资金专项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试点示范、表彰奖励、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专利转化实施及产业化资助等。

2.加大金融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信贷支持,将金融机构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化的信贷资金额度;该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指标。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对创新活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权质押融资业务。

3.强化税收、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其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制度,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针对县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分类、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文献检索利用等方面的知识,有重点、有层次的培养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科技人员。围绕县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和方法,打造一支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人才队伍。

(四)健全县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县文体和新闻出版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逐步建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3.探索建立企业维权、行业自律、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自律和保护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管理者沙龙、科技人员沙龙等活动,探索通过协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逐步在全县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制定协会会员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1.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和“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重点做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在三年内使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100%受训,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60%以上能够得到培训。针对我县农业现状,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业主、农业龙头企业普及专利保护、原产地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集体证明商标、特种蔬菜栽培技术保护知识,培训面达50%以上。

3.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在学校开设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讲座,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小制作、小发明等科技活动,鼓励学生把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加以保护,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在县内认定30所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六)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的良好环境。

1.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追求成功,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动得到鼓励,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肯定,创新财富得到保护。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2.优化政策环境。做好经济政策、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联动。在县委、县政府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政策中,要加入具体的知识产权内容;在县科技杰出贡献奖、县科技进步奖评定的政策规定中,加入具体的知识产权指标。

3.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将年度专利申请量等知识产权具体指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道)的考核目标,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实施及产业化等作为考评内容,把知识产权奖励纳入县委、县政府科技奖励范畴。县科技(产业)计划项目,要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判据”的方针,将知识产权贯穿于计划管理全过程,在项目立项、验收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等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审查的作业流程,企业新产品研发要明确知识产权的产出目标。在技术创新中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对职务发明人的“一奖两酬”制度。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龙头支柱产业知识产权促进计划。以“一龙头两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指导,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编印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办法示范文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借鉴;指导县内重点优势企业采取“突围”和“包围”、自创和并购等各种策略,有效规避他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指导企业实施好“走出去”战略;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和技术研发机构的考核评定中,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鼓励把科技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尤其是申报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鼓励优质产品及时注册商标,培育著名(驰名)品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及时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战略。力争三年内培育13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建立专项资金。

(二)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促进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冬草莓基地、优质枇杷基地、二荆条辣椒基地、成都麻羊基地和农业园区,以精细蔬菜、高效养殖、优质果品、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支柱产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实用新技术的专利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优质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包装外观设计、商标注册、集体证明商标、原产地标准化认证等。提高县内农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登记的数量,打造*农产品著名品牌,利用知识产权策略打开国内外的市场销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三)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计划。发挥科技三项费、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孵化资金等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对专利转化项目立项上优先安排,科技经费资助上重点倾斜,重点支持“一龙头两支柱”产业等领域发明专利项目的转化实施,并积极倡导通过专利许可方式转化专利成果。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县专利数据库,在网上免费宣传、推介专利成果,促进专利的转让、转化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和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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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 困境 对策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在21世纪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而更加深入与突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进入周期性经济衰退时期。为鼓励科技创新,美国近年制定了“拜杜法”,还先后4次颁布了《技术转移和发明者保护法案》。这些举措对美国摆脱经济乏力局面,维持大国优势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为缓解经济长期低迷状态,近年提出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基本国策,出台了《产业技术能力强化法》(陈昌柏,2006)。曾经说过:“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如今知识产权已经上升为国家级战略高度,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实力高低的主要衡量指标即是知识产权。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份文件高屋建瓴,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具体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要求;凸显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具体规定了九个方面的措施和七大工作任务。

现代企业不仅是创造知识产权的原动力,而且还是具体管理、运用知识产权的实践者。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越来越突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高低将直接关乎国家未来的竞争实力与国际地位。因此,加强并不断深化对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不仅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高度的现实价值与时代紧迫性。笔者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展开本课题的研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正当性

(一)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吴汉东,2009)。知识产权是国家授予的合法垄断权,知识产权一旦获得批准,就会在市场上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任何企业和自然人都不可以侵犯。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人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了然于心,一方面可以从容地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详实的证据支持。如果发现有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行为时,企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因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二)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增加现代企业财富

知识产权目前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资产,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财富。它与有形资产一样,能给企业创造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富积累。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就很难做大做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困境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紧密,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可以跨越国境流动,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国企业随着中国经济在全球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正不断占领国际化战略高地,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伴随着海外市场的拓展,我国企业在国外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例也大量出现,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大幅提升。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比较晚,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屈指可数。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突出问题,落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严重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与美国、日本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缺失

虽然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有若干年,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许多企业仍然没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常常流于形式,缺乏切实有效的实施措施。在四川省近期调查的212户高新技术企业中,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占26.88%;将知识产权工作归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的企业占66.04%;而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仅占7.08%(张阳,2007)。由于缺少专业化管理,很多优质科研成果最终只成为低质量的专利,其中蕴含的巨大价值被白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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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以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为基础,以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为重点,以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方向,以全面提升*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为建设科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调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策统一、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有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专利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研究与开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努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提高区域经济的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三)坚持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的原则。立足*区实际和产业特色,切实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三、发展目标

(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初步建成。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遍建立,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企业试点工作,每年扶持、培育10家左右专利优势(试点)企业。

(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区专利申请年增长率稳步提高,发明专利申请和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在支柱产业拥有一批核心专利技术。专利实施率和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区企事业商标申请和注册量有较大增长,指导、推动、培育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推进和发展以软件网络领域、创意设计领域、媒体传播领域为重点的版权洐生产业在*区的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品牌带动的重要内容、重要举措、重要基础条件,是对科技创新的有效支持。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

要积极帮助和扶持获得国家授权并进入转化实施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加强对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帮助和指导,积极培育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

要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的创造、拥有、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区级科技立项、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初审等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要积极引进人才,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和能力,突出抓好专利人、成果推介人和专利评估人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水平和专利服务水平。要加大奖励力度,大力表彰优秀发明人、优秀创新人,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以点带面,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调整和充实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逐步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政策导向。

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重点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瓶颈问题。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投资融资、人才引进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优先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重点工程的评价标准之一。凡获得政府资助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必须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增加资金投入。

要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必要的经费,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优势企业培育、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的投入,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性投入、企业主体性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的知识产权投入新格局。

(四)完善激励机制。

要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立激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利用的有效机制。出台有关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专利技术的申请、实施和产业化,提高专利技术的转化利用率。

(五)健全服务体系。

要建立健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重点帮助骨干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信息查询和分析系统,对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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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制度的有效建立和贯彻,依赖于一定的条件。这是考虑用知识产权法保护传统知识所不能回避的问题。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其核心价值在于界定人们因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当人们考虑将该制度延伸到传统知识领域时,不得不回答后者与知识产权既有客体间是否具有共性的问题。

障碍

我们认为,这两者是否同质固然应该予以考查。但是,更需要注意到,即使传统知识和既有知识产权客体相同,也不能证明它就应该在知识产权范围内受到保护。因为,知识产权制度从来就不是,现在也不是保护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唯一工具。例如,科学发现一般并不受知识产权保护;所谓“公有领域”之中的智力的成果实际上也不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其实,用知识产权保护新的客体时需要解决的更关键的前提条件是客体的确定性和主体的确定性。这两者是成功协调利益关系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就客体而言,众多的概念虽然都各有道理,但都无法准确在界定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传统知识到底包括哪些传统成果,它和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文明成就的界限何在。而这种边界的极度模糊性必然使得通过财产权制度来理清权利义务关系的目标落空。

至于主体,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仅就学者们提出的各种建议而言,至少包括以下几种:国家、民族、社区和个人等。而事实上,任何一个主体都很难被确认为某一区域内传统知识的唯一的所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有关部门起草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的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国家应当然地被规定为唯一的主体,我们认为这种具有浓厚国有制色彩的构想是需要审慎对待的。

作用

我们无意否定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传统知识方面的价值。相反,正是由于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客体之间的深刻的内在联系,使得知识产权法成为传统知识综合保护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原则上,传统知识中任何一项可以被特定化,能够确定具体主体的成果,如果符合法定的其他条件,都能够直接地为知识产权法所保护。例如,民间舞蹈可以受到邻接权的保护;传统标记、地理名称可以受到商标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传统医药、工艺可受到商业秘密法的保护;等等。知识产权法对传统知识的保护还常常以一种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当地人合法地利用它进行再创作时,有关成果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知识所有者虽然并非知识产权权利人,但是,其利益在以下方面 得到了间接的肯定:文化渊源的确定、完整性的尊重、文化影响力的增加,以及特定情 形下分享经济利益的机会,等等。当然,对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所有人利益的局限性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实践

事实上,传统知识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它的保护需要依赖综合的手段,既需要法律的调整,也需要政策扶持。略加分析就不难发现,许多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例如,人权保护、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及文化市场管理等法律制度。

另外,还有一些专门法律对保护传统知识也具有重要意义。例如,1997年5月20日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2000年9月1日实施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等。

从性质上来说,上述诸种法律多属于公法,其作用方式主要是通过国家支配公共资源,维护、促进传统知识成就的存续和繁荣。

尤其不能忽视的是,传统知识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议题。在这个领域中的国际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各国以及相关的国际组织进行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例如,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制定的《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以抵制非法利用和其他不法行为的国内法律示范条款》、1992年6月5日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1995年联合国的专门工作组发表的《保护土著人遗产的原则和方针草案》、2001年11月3日在联合国 粮农组织大会通过的《国际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条约》,等等。

改造知识产权制度以满足保护传统知识的需要有着巨大的困难。具有300年历史的知识产权法律是工业时代的产物。经过不断的修补,已经成为一部服务于现代工业、信息社会的严密的法律机器,其“制度上的禀性”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保护传统知识的主要手段。就算是把这部机器交给了传统社区或者它的人,往往也很难有效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