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38: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企业税收情况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登记情况:
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4户。至20*年,由于项目开发和销售完结,有两家企业停止经营,另外又有新注册的企业两家。故20*年登记户数仍为4户。注册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21万元。20*年实现销售收入574万元。
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35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344.87万元(营业税340万元、个人所得税2.41万元、印花税1.62万元、土地增值税0.84万元)。
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180.1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169.90万元(营业税156.30万元、个人所得税3.02万元、印花税8.44万元、土地增值税2.14万元)。
二、××市涉外房地产企业趋势分析:
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我市房地产行业,尤其是涉外房地产行业发展呈以下几个趋势:
(一)在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紧缩政策出台后,首先减弱了住宅金融支持度。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金融紧缩之后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产生“急刹车”效应。
(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投资的速度明显过快。然而在缺乏决策层有效控管和指导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相当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的投资增长远远大于销售增长,只是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更深层次的后果则是造成房地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税收自然呈萎缩状态。
(三)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涉外房地产企业中更是100%的为私有性质,且销售和财务人员多为家族成员,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四)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不断规范,我是原有易开发资源逐渐萎缩。新项目开发地由西向东,逐渐由市中心转移向市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或地价相对便宜、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的县级区域,而且时间和项目都比较集中。在这个因素下对涉外分局的税收管理的冲击是最明显的。
三、涉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对所辖房地产企业20*年度和20*年度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展受阻。在涉外分局征管的四家房地产企业中,真正形成一定规模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只有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几家为“项目”公司,规模小,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做完单一项目就陷入半关停状态。新增房产项目不多,部分在建房产项目还因受挫而停工。如招商国际房产公司就已处于停产状态而无税可交。
(二)纳税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少企业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偷欠税收。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地延缓销售收入的视线,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另外还有企业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采取以物易物手段隐匿收入、假“代建”真开发等手段增加税务人员核算难度,达到少缴或不缴相关税款的目的。
(三)纳税客观方面的因素:企业帐务混乱。该行业大部分是私营经济性质,帐务设置不规范,没有专门的税收会计。虽然设置了帐务,但科目不齐全、核算不准确,基本上只将销售(预售)收入费用等进行了登记,而没有系统地核算和调整。另外,财务凭据以白条居多,甚至仅凭经理的一张便条就予以开支。帐务处理上的极不规范,使得税务检查有一定难度。
四、关于房地产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
(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
(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
一、企业零申报情况分析
1、有些乡镇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而注册公司或者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而成立新公司,虽然手续齐全,实质上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会计,有的公司只要目的一达到,公司人员音讯全无,既不办理注销,也不进行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为了申报率只好代其办理零申报。
2、企业人为的调节以达到延迟缴纳税款的目的。有些纳税人当期发生了经营业务收入,但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对实现的应纳税款不申报,待资金宽松时再作有税申报,有个别企业甚至到年底时才一并申报。
3、部分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但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管理检查,外聘兼职会计,完全按照老板的意图做账,甚至做假账。
4、部分中小型企业,不适应市场竟争机制,经济效益低,则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应申报而不申报偷逃税款。个别企业甚至设明暗两套帐进行偷税,应转而不转收入,隐匿、少记或迟记收入,账外经营、伪造或变造记账凭证而形成假账,造成零申报。
5、有些企业确实面临困境,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长期无经营收入,但为保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导致长期零申报。或者是企业改头换面重新登记,新单位成立后老单位仍存在,企业仍是“原班人马”,财务人员对其老单位长期进行零申报。
6、少数税务人员为了申报率达标的原因,迫于无奈在征收期的最后一天,将未申报户、失踪户以及空挂户,在征管系统中进行零申报处理。
二、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零申报企业税收征管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1、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零申报原因进行分类, 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确实没有实际经营的企业,责令其办理注销手续;对失踪户、空壳户转为非常户管理;对没有如实申报,企图以零申报逃避纳税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于不能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征收税款,以堵塞税收漏洞。
2、建立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对连续三个月发生零申报的企业进行巡查走访,深入实地检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加大对零申报企业的控管力度,随时对存在疑点的纳税户进行检查。
3、建立零申报公示制度。各征收单位要对所有“零申报”户名单及附属资料每月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举报。
4、建立信息比对制度。如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对比、与同行业相关数据的对比、当期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的对比等,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评估及时发现申报信息的疑点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从而有的放矢的制定对策,预防税收流失。
5、建立定期辅导制度。由于一些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加之纳税意识不强,忽略对一些小税种的纳税申报,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土地增值税预缴或随意调整收入时间,直接作无税收申报,都是造成异常零申报的原因。因此,税务人员可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监督纳税人正确申报,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减少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或纳税意识淡薄造成的零申报现象,正确维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权益。
6、完善考核制度。将零申报率纳入各分局及税收管理员目标考核内容,规范税管员执法行为,对弄虚作假、片面追求征管质量“六率”指标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
关键词:税收;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财政收入
1.引言
为了详细了解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各项情况,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税收的影响因素、税收如何影响财政收入、重庆市不同类型企业所缴纳的税类差异。
2.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这里以重庆市的国有税收收入和地税税收收入分别为被解释变量,选取了地区生产总值(GDP)、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三个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用回归的方法分别分析它们对两种税收收入的影响情况。
选取的原始数据为从1996年到2014年的国有税收收入、地税税收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的数据。
2.1国有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去掉,只分析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预算支出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设回归模型为:Y1=B0+B1X1+B2X2+u。
其中Y1代表国税税收收入;X1代表重庆的地区生产总值;X1代表重庆财政预算支出;X1代表商品零售价指数。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分析结果见表1。
由该结果可看出:
可决系数R2值为0.998,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97,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方程显著。F值为3364.187,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以上表格也反映出每个变量的t值和P值都表现为显著,说明每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税收收入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所以正确的模型形式为:Y=-398695.889+724.052X1+0.021X2。
2.2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设地税税收收入模型为:Y2=B0+B1X1+B2X2+B3X3+Ui。
商品零售价指数以及财政预算支出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结合以上分析结果将地区生产总值与地税税收收入做回归。
设模型为:Y=B0+B1X+ui(其中Y代表重庆地区地税税收收入,x代表地区生产总值。)
其分析结果见表2。
由该结果可知:
可决系数R2值为0.985,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84,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表明方程显著。该表反映出F值为1125.083,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从P值和f值看,地区生产总值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显著。因此,该回归模型的方程和变量均显著。
因此回归方程为:Y=-1388459.269+891.286X。
经济意义表现为: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说来地税税收收入增加891.286万元。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主要是受到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正向影响。
2.3综述
综上可知,国税税收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财政预算支出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次之,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收入影响非常小。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这两个因素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很小,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
3.税收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
由于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影响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分析重庆地区国民税收收入以及地税税收收入两种税收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的税收收入对重庆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
以下对各种类型的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性进行研究,了解它们的相关性,以了解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各种类型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矩阵如表3所示。
该表格体现了1996年-2014年间财政收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相关系数。从该结果可以看出每种税收与其它类型的税收相关关系都比较强。其中也可以简单看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两项税收属于国民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三项税收同属于地税税收。这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的确存在差异。财政收入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系数比它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系数更强,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即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更加明显。
4.税收类型与重庆市企业类型关系分析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具有很大影响,为进一步探究重庆市各个类型企业主要缴纳的哪种类型的地税,即了解缴纳的各类型地税在不同类型企业中的分布情况,以下对各类型地税收入与企业类型进行分析。
4.1构成情况
4.1.1税收类型构成
由于在数据收集阶段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和屠宰税数据缺失,因此此处不将这两者纳入分析范围。最终确定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这几种。
4.1.2企业类型构成
根据统计不同类型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分别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非内资企业(主要有: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以及乡镇企业)的税收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企业类型与税收在结构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里采用以上13种类型的税收作分析。
4.2对应分析
根据分析,可得因子平面图如图1(图中数字1~11分别表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
由该因子平面图可知:11种类型的企业之间距离不大,总的来看区别不大,但仍然可以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编号为2、3、4、5、6、8、10、11的样品,即政府从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这几种类型的企业收取的税收主要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中对样品11(乡镇企业)收取的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第二类:编号为7的样品,即内资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种类主要是耕地占用税。第三类:编号为1和9的样品,即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它们缴纳的税类主要是印花税、资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最后分类结果中可看出车船税和烟叶税没有与任何一种类型的企业距离较近。由于数据收集阶段车船税和烟叶税的部分数据已经缺失了,因此此处不对这两种类型的税收进行归类。
5.结论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税收风险管理 相关探讨
经笔者调查,现阶段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诸多税收风险,如:营业额与法律规定不相符、会计核算规范性不够等,这种问题都是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层出不穷的关键因素。笔者将分别从: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原因、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如何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三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原因
“营改增”实施背景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许多影响,最为突出的则是税费的增加导致动产租赁抵扣难度增加。动产租赁一般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材料租赁。“营改增”后,原有资产进项税无法抵扣,且动产租赁利润较低,使得一些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通常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主观原因,一类是客观原因。
(一)主观原因
税收风险出现的主观原因是由于房地产企业自身过于追求暴利,这也是导致税收风险最关键的因素。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通常会在土地容积率以及用途方面做文章,从而导致实际信息与用户掌握的信息不一致。
此外房地产企业在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法促使其财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从而引发税收风险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无法对土地证增值税进行准确核算,为了谋取暴利,企业会通过偷逃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二)客观原因
造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客观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税管员自身素质水平提出较高要求,但目前部分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用的税管员,缺乏一定税收管理知识与经验,在实际税收管理中缺乏自己的见解,对于税收管理风险无法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长此以往,很容易引发税收风险的出现。
此外,房地产企业部门联动效率的低下也为企业税收风险的出现带来了影响,众所周知,税收管理涉及的内容相当大,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十分紧密,当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在开展税收工作时未及时与工商、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导致许多涉税信息无法实现共享,这种情况也为税收风险造成了可乘之机。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
如何识别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目前,房地产在税收风险识别过程中可以应用多种分析法,如: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对照分析法、开发进度比对分析法、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逻辑推理法等等。
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对照分析法都是由中央出台的一种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必须与地方政府的措施配合实施,通过对企业实际申报纳税情况的比对,与市场发展的趋势来判断是否与自身企业发展状况充分吻合,如果不吻合,则应对其原因进行调查,并加大风险应对力度。
开发进度比对分析法主要应用在施工项目当中,自施工项目开始到竣工全过程,首先根据企业施工规划及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竣工等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对于每一个施工阶段应缴纳的税额规划好,通过监管工作来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何实际税额与预算税额不一致,就必须找出相关原因,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所谓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房地产企业施工成本费用与同类型企业历史数据进行对比,从中找出不合理之处,将其列入到风险监控范围内,以此促进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逻辑推理法主要理由内在逻辑与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分析,经分析发现数据与数据间不符合相关逻辑,就必须将其列入到风险监控内部。
三、如何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
综上,笔者对房地产税收风险出现的原因及如何识别房地产税收风险进行了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究竟如何应对税收风险,是许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注的,笔者将就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建立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
为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将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引用进来,换言之加强建设、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企业可利用信息技术来构建一个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获取更多的信息,该系统应具备多种功能,能对税收风险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为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指明方向。此外应加强地区经济发展与行业税收入库匹配度监控分析,分行业按月及时监测预警,利用税收风险指标和模型识别重点行业风险,及时发起任务消除隐患。完善引导式应对办法,整合“一户式”分析数据来源信息查询,建立和完善推送任务应对策略。组织各级风险管理团队直接应对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团队应对的优势。
(二)企业合理选择材料供应商
为了加大进项抵扣金额,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严格选择,以免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较难取得,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在采购大量建筑材料时,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招投流程执行,依据供应商的规模、报价及产品质量等,综合选择适当的供应商。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招标工作的可靠进行,房地产企业还要要求偏远地区的杂货店和个体户等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充分提高科学化管税水平
其次,房地产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管税水平,税管员在税收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此房地产必须将重点放到人才的招聘上,采取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其专业知识与实际能力进行测试,秉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构建一支专业的税管队伍。对于在职的税管员,企业应定期开展培训,帮助老员工巩固相关知识,并学会新的管理方法。企业还应将激励机制应用其中,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让他们知道税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通过以上策略来促进企业管税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结束语
基于“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风险,为了使房地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构建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将差别化风险策略应用其中,促进企业科学化税管水平的提高,严格选择供应商,通过以上措施来促进房地产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一、试行大企业管理的初衷
1、将分类管理新理念运用到税收征管中,解决“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无锡国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征管户数有2900多户,2003年完成涉外税收收入45.79亿元,今年的指导性计划是55亿元,占全市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中70%的税收收入是由5%的大企业贡献的,大企业在税收贡献中的突出位置不言而喻。而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一贯的做法是不分大小,同样对待,“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对大企业情况了解不够、税源变化监控不力、纳税服务不到位等状况。2002年国税总局在上海国际税收会议上提出了分类管理的新理念,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大企业管理的现实性思考。经过多次讨论,以分类管理理念为引导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在无锡国税国际税收工作中实行,把大企业管理放在突出位置,进行专业化管理,集中最优势资源对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和最优化服务,把大企业管住管好,是我们的初衷之一。
2、适应税收征管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需求,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在近年的税收工作中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大问题,如何加强税源税基监控、提高征管水平,保证国家税收足额按时入库,成为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必须研究的问题。过去的粗放型、低层面的税收征管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征管形势,尤其是大企业,对税收、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成为我们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通过深入企业、强化分析、实时监控、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提高征管工作质量。我们试图通过实行大企业管理,探索一条税收征管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路子。
3、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管事制”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也是我们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管事制”下我们对纳税人的服务往往浮于表面,对企业并未产生较大的影响。加强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为其提供个性化、贴近式服务能够更好地加强税企沟通,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适应无锡外向型经济发展,解决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统筹发展的问题。无锡地处“长三角”经济开发区、沿江开发区,近年来招商引资热势不减,外商投资蓬勃发展,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抢滩落户,日资高地、韩资板块应运而生,世界500强企业在无锡设立了50家公司。这些大企业大多具有跨区域经营、整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兼有专门税收筹划等特点,我们的国际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在涉外税收中尝试大企业管理,就是要探索一条集日管、审计、反避税等多项外税特色工作于一体的立体式管理方法,着力统筹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试行大企业管理的具体实践
年初,我局把大企业管理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和省、市局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外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具体做法如下:
1、周密制定前瞻性目标。试行大企业管理,首先我们确定了“税收管理现代化、基础管理规范化、税收服务客户化、管理人员专业化”四大前瞻性目标。一是突出信息化手段在大企业管理中的运用,实现大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突破传统的重点税源户管理方法,摒弃“人海战术”、“手工作业”等管理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大企业的各项经济税收指标进行采集、筛选、对比、分析,达到监控税源的目的。二是强调大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效应,强化基础管理。针对当前大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基础管理着手,加强税收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对大企业的征管质量。三是确立“客户化”服务理念,提高对大企业的服务水平。四是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增强干部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局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2、努力实行一户式管理。大企业管理的核心就是“一户式”管理,围绕“一户式”管理的总体要求,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设立大企业管理专门机构。市区涉外税务分局成立了大企业管理科,专门从事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大企业的业务扎口。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及新区均设专人负责大企业相关管理工作。大企业管理机制的确定,使我们有能力保证按照一户式的要求对大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如,我们市区涉外分局大企业管理科配置四位同志,征管35户大企业,每人管9户左右,而过去他们人均要管100多户企业,相比之下,大企业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充分的人力来做好这项工作。二是锁定大企业管理对象。我们在现有征管格局不变、税收收入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选定了80户外资企业作为涉外大企业管理的对象。在大企业的选择与确定上突破了传统重点税源户的选择方法,借鉴了国际经验,采用了综合标准。如世界500强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投资规模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外国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投资二个以上的关联企业、在我国境外具有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与避税港有联系的较大规模的企业、特定行业的跨区域(国)性经营企业等都是大企业的首选目标。三是建立“一户式”电子台帐。我们依托大企业数据平台,把大企业的详细资料纳入“一户式”电子台帐,加强了对其的基础管理。在大企业“一户式”电子台帐中涵盖了我们能够采集到的该企业的各种信息数据,分基本情况、税收政策、国际税收、纳税情况、评估分析等几大模块,各大模块都有十分详细的企业数据,这些数据有的是从现有的软件系统中调取,有的是税务干部深入企业后获得的动态情况,有的是通过大企业信息系统自动分析提示的监控数据。这些数据不仅为我们加强基础管理提供了依据,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分析、预测、监控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平台。如纳税评估模块中包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及测试、纳税评估分析、税务审计情况、企业损益分析、增值税金及税负分析等内容,为我们做好大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十分有用的信息。
3、着力打造智能化平台。我局确定大企业管理的思路后,对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探讨,经过充分的调研,并征求了各方意见和建议,确定了“站在高起点,打造高平台,创出高水平”的大企业管理方向,同时决定开发“无锡市涉外大企业税收分类管理一户式信息系统”。2003年10月,我局以市区涉外税务分局为开发基地,成立了业务需求编写组、技术开发组,开始了第一阶段的软件开发工作。2004年2月,软件开发初步成功,我局完成了全市80户大企业的初始化信息录入,并开始了软件的试运行。这个集中了我局业务骨干的智慧与技术尖兵的智力大企业管理智能化电子平台,试运行期间得到了省局外税处领导的肯定。系统突出体现了三大优势。一是集中优势。它集成了CTAIS、反避税软件、所得税软件、出口退税软件等多个系统的数据,可以高效率地收集占有信息,解决了大企业信息归集问题。二是智能优势。该电子平台首次具有了税务专家系统功能,能够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智能分析、增值利用。如系统能根据回归性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原理进行税源预测与统计分析,为税收分析提供素材。系统对一些重要指标(如税收负担率、行业利润率)设计了警戒线,如果突破警戒会以不同颜色提醒管理者重点分析,为税源监控提供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效率优势。由于进行了大企业数据的归集,该系统能够节省搜集信息的时间,如对大企业审计前的案头准备工作可以从原来的1到2天缩短到2个小时,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提高软件的适用性,从整体上优化、完善软件功能,充分发挥其涉外大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5月,我局又决定启动大企业管理系统第二阶段的开发工作,并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由张群星局长任组长,蔡俊宝副局长、曹建伟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国际税收处、征管处、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软件开发领导小组,专门立项开发、升级“无锡市涉外大企业税收分类管理一户式信息系统”,预计今年9月升级版将上线运行,届时,该系统将更好地为大企业管理服务。
4、全面实施个性化服务。确立“纳税人就是客户”的服务理念,根据大企业实际情况,为纳税人量身定做服务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一是通过对大企业开展“调查问卷”活动,了解纳税人目前办税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对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什么要求等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约服务、纳税提醒辅导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政策直通车服务、局长接待日服务等。二是开展“阳光办税,诚信服务”活动。今年4月税法宣传月,我局邀请了全市80户大企业及各级政府有关领导来局参加了国税局“阳光办税,诚信服务”信息会,公开了我局开展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重要信息,同时向与会大企业推出32项服务举措,包括八种宣传方式、八种软件服务、八种硬件设施、八种联系方式,服务项目一应俱全,为大企业精心制作了一道服务大餐。三是设立“纳税大户室”,专门为大企业提供咨询导税、政策解析等服务,并公示服务投诉及涉税维权电话、税收政策及征管业务咨询电话、大企业专用通道电话等等。四是建立大企业税收联系制度,定期举行大企业税收政策与有关征管规定的咨询会、通报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试行大企业管理的思考
试行大企业管理,是我局在国际税收管理领域的一个新尝试。通过半年来的试运行,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抓住了税收征管中的重中之重,对占绝对税额的少数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抓住了税收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对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数据的增值利用程度。利用大企业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种实时数据、分析数据,加强了对大企业的税源税基的日常监控。三是促进了日管水平的提高,目前纳入大企业管理的单位共有80户,均有专人负责,税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了管理中,对大企业的分析更精到,管理逐步由粗放型转到精细型。四是提高了税务干部的责任性和创造性,较好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然而我局大企业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性阶段,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想通过大企业管理,探索一种税收征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更好地强化征管基础建设,更好加强对税源税基的监控。
1、以大企业管理为主线,探索一条集日管、涉外审计、反避税于一体的立体式管理方法,着力统筹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目前大企业管理还只停留在大企业管理部门,而涉外税收工作的特点,要求我们外税各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特别要加强在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所得税汇缴、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和管理等工作上作好衔接,做到内部信息适时共享,外部情报及时通报,以大企业管理为主线,将国际税收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整体的管理效能。
2、以现有的大企业一户式管理软件为基础,不断丰富、提升大企业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的内容和功能。将更多大企业动态信息数据纳入信息系统。如企业的投入、产出比,相关行业的平均税负,水、电煤、气用量等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都将被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强大的分析功能,帮助我们寻找企业的薄弱环节,排查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税收风险。
3、建立行业分析师制度。加强行业分析,能够使国税部门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行业经济指标、动态情况、发展前景等,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信息,为其它中小企业的税务管理提供一个参数,从而抓住税收的主动权。因此我局将逐步建立行业分析师制度,大企业管理部门要履行自身的职责:一是注重日常的行业资料搜集,建立行业数据库,包括行业的基本现状、发展前景、存在问题与机遇,以及该行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如生产、销售、利润等指标。从中了解和熟悉行业的普遍性情况与发展趋势。二是深入大企业,掌握企业动态,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电子台帐,包括企业的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盈利状况、纳税情况、发展动向,从中掌握大企业的个性与特点。三是将企业特点分析与行业分析、区域经济分析结合起来,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小到大,研究企业和行业的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切合实际的分析与预测,提供决策依据,防范各项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