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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7: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当前,在继续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优化综合治理的各个实践环节,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和谐的社会氛围。

服务发展大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必须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突出和推进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就是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因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治安政策、各种治安措施都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制定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个主体要切实将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通过具体作为,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形成工作合力。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经济要发展,而且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不仅要保证当前发展,而且要保证长远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的职能部门、机构、人员相互配合、统一行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个环节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以保证各部门运转有序,各项政策和措施科学有效。

协调利益关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兼顾,即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各种关系,又要正确反映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各种不同利益关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求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全面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同时兼顾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协调、相补充、相促进,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良性互动。其中,最重要的是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篇2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enhancement of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roblem has been the community's attention.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irrational factors in China's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Therefore,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nd the main problems of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olicy, and makes some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点;问题;政策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comprehensive management;characteristics;problems;policy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0-0328-02

0 引言

社会治安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并被逐渐提上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被广泛应用在社会治安管理上,对我国社会治安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很严峻,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违法犯罪行为增多的势头,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对其治理工作起了限制和阻碍作用。一味的严打或者宽松化治理并不能有效地进行治理。只有继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等法律体系,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方针和指南,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和指导,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成效。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特点

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中,我国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进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现做如下分析: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是指按照党的政治和组织领导机制所构建的综合治理领导体系。其既不需要设立专门的法定实施机构,也不需要改变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组织管理。其领导体系就是指按照党的统一领导,对社会治理工作由党和政府共同管理,办事机构对其进行具体管理,同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上至省市,下至县区、乡镇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制,以便使得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能够进行明确分工。权责明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为指导和标准,对综合治理的相关管理规范加以明确。在综合治理的区域,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主管人的责任,并且以“系统抓和抓系统”的方式进行辅助。对于国家各个部门来说,要进行齐抓共管,一切治理措施都必须以综合治理方针为标准,对于基层中的各个单位来说,则可以进行群防群治,专心管理好本部门的人员,处理和本部门、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各尽其责。

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控手段要以政策性责任为核心。可以采取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以及一票否决制来进行实施,或者还可以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甚至将个人的政治荣誉和工作成效相联系等方式来提高治安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

第四,社会综合治理政策具有非常广阔的实施主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都是政策实施的主体,对综合治理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其人员和资产的管理,以便进一步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优缺点

2.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优点 政策实施方式在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时具有其独特的优点。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实施机制较为灵活。如果国家对社会治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比较滞后,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率先实行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对其进行指导。

第二,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进行实施可以不必新建实施机制。其完全可以以现行的体制为标准和依托,专门的国家实施体制不必建立。

第三,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来对各个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升迁奖惩进行约束和管理,可以进一步明确其职责,促使其能够严于律己,提高其自身的治安治理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按照政策进行实施比较符合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让政府政策可以先行发挥作用。

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通过相关的指令和措施,可以促使省市县级等各个区域和各个单位的人员能够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

2.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局限性 政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政策具有严格的要求,原则性较强,缺乏一定的规范性措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操作方面有一些不利影响。其次,国家不能要求政策强制执行,使得政策的权威性和实际执行情况仍然和预想方案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基础。再者,政策的实施主体也未进行明确规范,对负责综合治理并进行实施的国家管理和部门以及群防组织的性质和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确定,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缺乏严密的分工层次,管理体系未能有效建立开来。另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投机违法现象频发,人员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给社会治安工作的有效进行带来很大的难度。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3.1 主要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难题,社会矛盾较多,大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缺乏明确的定位。管辖综合治理机构缺乏明确的地位,难以断定其是属于政府还是党委。并且治理工作的连续性较差,缺乏具体的实施和治理计划,权威不足,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治理工作的实践性较差,流于形式,治理效果并不明显。

第二,人员编制不合理,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尽管政府对综合治理的人员编制以及资金投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然而地方资金有限,尤其是对于县镇乡等基层来说,财政更为吃紧,要想加大对人员编制和资金的投入力度,有点力不从心,使得综合治理机制难以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治安防范工作力度不足。有些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较差,缺乏一定的治安措施和治安体系,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经常发生,进一步加大了治理的难度。

3.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建议 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制定来说,一定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治安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政策,涉及到更为广泛的区域,并且对治理措施进行细化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会出现一些变化和调整,对于综合治理政策也要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能够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对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来说,明确各级政府的治理范围和职责,加强对人员的合理编制,并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4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对于社会治理工作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指导和服务下,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工和职责,对人员进行合理编制,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提高治理成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参考文献:

[1]张传玲.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探讨[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06).

[2]卢虎.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毛口乡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J].农村经济与技术,2001(02).

[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J].人民检察,2006(02).

篇3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有党、政府部门发起的,通过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有关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运用一切科学手段对社会环境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的过程,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新时期下,社会中违法犯罪行为在呈现多样性的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进行不断的优化,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从其定义及概念着手,系统性、全面性的了解其治理要点非常关键。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定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进行管制、预防和打击等,以降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概率,在根源上实现对违法犯罪根源的控制与预防,杜绝和化解社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高度的存在价值,必须严格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以保证综合治理的规范性与合理性[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在不断的更新,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主要工作,通过完善与升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来参与管理,才能适应新型社会形势和环境的发展。新社会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陷入瓶颈期,面临着在诸多的问题,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优化和升级,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2.1社会环境问题

过去,政府管理着社会,呈现出政府大、社会小的态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与政府的地位都逐渐提升,进而形成了双面性格局。政府延续了传统的管理职能,在治安管理方面的态度依旧保持积极性,但是社会在治安管理方面却存在消极的态度,二者相互低效,其治理工作的开展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是由于外部社会环境因素所致。

2.2治理观念问题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具公众性与服务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以治理观念为基础,治安管理人员的治理态度不诚恳、不严谨,使得治理效果远不及预期,治安管理效果平平。同时,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管理理念相互矛盾,公共管理是通过大众来参与管理,而现行的管理将管理的执行者界定为党委和政府,与公共管理背道而驰,二者在观念上格格不入,制约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3制度上的问题

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将其管理的关键点设定在户籍、身份证件方面,构建身份、户籍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社会中的违法犯罪分子[2]。但是,新社会体制下,社会中的身份、户籍制度变得相对宽松,对违法乱纪人员的约束程度被弱化,是导致社会治安管理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例如,现代社会中利用他人户籍或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的现象很多,就业信息填报、社会中多元化的活动组织中都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性,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身份、户籍制度的约束效力逐渐被削弱。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的构建

3.1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治安管理意识

提高治安管理意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构建的思想基础,是影响社会公众行为的关键。新社会背景下,社会环境与格局的不断变换,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也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为关键的问题[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党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治安管理意识的灌输,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呼吁公众投入到治安管理工作中来。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宣传页、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来大力宣传治安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不同的渠道来引起公众的关注度,调节好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治安综合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地区,可以借助网络平台、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治安管理的宣传,并将不同类型的治安管理的案例进行视频播放,可有效达到宣传的目的。在农村地区,可以以村为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页或播放公共宣传短片等的形式,来增强村民对治安管理的重视,共同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3.2构建新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质量

构建新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应实现软硬兼施,将软法作为工作的主线,利用硬法予以辅助,是人性化的充分体现。与社会治安相关的法律,《刑法》、《形式诉讼法》等都属于硬法的范畴,硬法的数量不多,以强制力相对较弱的软法为主,利用软法中的意见、政策、办法等内容来约束相关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应开通热线专区,24小时全天候服务,能随时掌握社会安全信息,以便做出紧急应对措施。另外,社会治安管理队伍应随时待命,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可能进行评估,一旦接到通知,可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可有效降低社会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威胁。同时,2008年总书记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为此,应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大型的公共场所、繁华地带应加派治安管理人手,对抢劫、群殴、纠纷等事件予以严格处理,加大惩处力度,以警示他人。

3.3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具备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参与治安管理的各部门、人员,以增强治安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一旦出现治安管理质量问题,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法直接找到相关责任人,影响问题的解决效率。为了解决此项问题,应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将治安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落实到个人,可大大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例如,禁毒监督人员的职责,应依法监督涉毒人员的行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构建禁毒的网络建设工作,对涉毒人员的心理、思想进行了解,在禁毒工作中做好尿检、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强化自身的责任感。

4.结束语

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的基本要求,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可有效保证人们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稳步发展。为了构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提到日程上来,呼吁公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根据新时期社会环境中的安全现象,来赋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新的定义,不断的融入新的治理方法与要素,促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行效率更高。 [科]

【参考文献】

[1]游祥斌,李祥.反思与重构:基于协商视角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58-62.

篇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措施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油田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油田企业持续有效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职工群众根本利益。近年来,油田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不断改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油田企业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作为油田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做好各项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和谐的历史责任。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角度来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履行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载体。维护企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把维护企业治安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真正做到未雨绸缪、绷紧政治弦,履职尽责、保一方平安。从落实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角度来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不好,企业安全没有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都会受到威胁,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受到冲击,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企业建设,严厉打击威胁和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守好第一道防线,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感,为企业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家和”良好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一)抓住当前国家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企业治安工作。从当前国内及油田治安环境来看,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法治建设,油田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正是“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时机,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做艰苦细致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创造一个良好的油区治安环境。要持续严厉打击各类涉油犯罪,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推动油区治安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要眼睛向内、加强管理,针对目前企业基层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在个别职工身上存在的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现象,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要结合中石化《员工守则》的学习贯彻,切实用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行为规范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约束。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加以制止。同时,对那些利欲熏心、顶风而上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严惩,决不能姑息纵容。

(二)抓服务民生服务生产的有效载体,切实维护企业治安秩序。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共同愿望,是平安企业建设的基本要求。要本着有利于减少犯罪、有利于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感、有利于促进油田和谐稳定的原则,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要深化信息预警,及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的苗头现象和不良因素,及时做好超前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防监控设备的资金投入,分阶段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要健全完善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对治安问题较多、治安状况相对较差的区域,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要积极探索治安防范工作新机制。按照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职工群众、依靠职工群众的有效方法,规范发展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开创治安防范工作新局面。

(三)要扎实做好维护企业大局和谐稳定工作,积极营造“心齐气顺劲足家和”的良好局面。当前,企业治安稳定工作还是很脆弱,各种潜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仍然比较多。企业要做到思想教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到位,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到位。对大多数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以关心、关怀为主,关心职工、维护各个群体人员的利益。同时,对极个别无利益诉求、挑事闹事的人,要毫不客气、有效处置。

三、落实责任,切实夯实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

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领导指挥前移,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在落实责任制上狠下功夫。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共同抓,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要加大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要在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油田,必须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各个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条块结合、区域行业单位家庭平安建设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企业治安保卫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找准在平安企业建设中的位置,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既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深入扎实地抓好企业平安建设。

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抓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离不开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综治队伍。企业治安保卫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处理应急事件和紧急问题的能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善于超前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问题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同时,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事。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系列会议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构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格局,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为我县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为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格局,结合我局实际,一是切实做好林区草场安全防范工作,通过运用各种手段,着力提升区草场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治水平。二是着力宣传普法政策,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科学规划、整体防控;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