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国际金融交易,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中国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如外汇交易、石油和铜等期货交易,这标志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正在加快,中国已经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轨道。
近年来,国际市场上的石油、铜、铁矿石等能源类和金属类商品的价格变动激烈,“中国因素”被认为是国际金融市场变动的重要因素,而中国作为需求大国,也开始正面应对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的困扰。
不过,无论是外汇交易、期货交易,还是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都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不同于现货交易的规则。因此,低至场内交易员,高至政府监管者,只有在掌握和熟知金融交易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规则的前提下,才可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市场作出及时准确的分析、判断和决策,政府监管者也才能履行和保证及时高效的监督和管理。
中航油事件和国储铜事件,是近两年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中影响比较大的两个案例,也是国际基金和投行关注较多的话题。 常常有中国的媒体或业内人士问我如何看待这两个事件,由于我不了解其中的交易细节,所以无法指出其错在何处;不过,因为我自己在国际金融市场有过数十年的从业经历,从国际金融市场的通行规则看,我认为,中航油事件的关键因素是缺乏政府监管,因为尽管中航油是一家国有企业,但它远在新加坡,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可以说是处于失控状态。而避免更大损失的办法也非常简单:只需放出一个止损单子即可。因为对于金融交易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懂得阻止损失的方法。
至于国储铜事件,在国际基金界议论很多,我个人认为,事件的关键不在抛售20万吨铜这一行为本身,而是导致这一行为的判断。如果不了解国际市场和竞争对手,不能对市场做出准确分析,就无法避免做出错误判断。
对于国际金融市场,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更为主动和智慧的选择。2005年,中国政府组织了一支庞大的官员团队,前往欧美国家考察学习。
考察团来到英国时曾专门参观了CMC公司,当时我对中国的金融监管者说:“你给我第一张经营执照,我来和你一起做,我来教你的企业怎么做;你也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我完全接受你的监管。”我们进入中国,就是想成为中国政府的合作伙伴。令我自豪的是,CMC已经于2005年1月成为中国银监会批准建立代表处的第一家外资非银行外汇交易商。
【关键词】 国际金融 教学改革 国际贸易专业
《国际金融》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应用理论学科。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国际金融课程提供了认识和理解当今世界货币金融现象的一种重要工具,其研究的内容随着国际金融实践广度和深度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和更新,该课程的教学必须紧密联系当今世界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金融发展趋势而不断改革,从而扩大教学的视角和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本文从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探讨了国际贸易专业《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改革。
一、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体系
中国入世已进入了“后过渡期”,所面临的对外贸易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际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融理论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质养成与创业素质训练于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而且要把这样的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于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中。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使学生系统了解国际金融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二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和政策动态、国际金融理论前沿以及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进程,从而能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解释、论证那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甚至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国际金融事件;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安排一定的国际金融实践环节,增强学生的金融经济意识和操作能力,理解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规则、政策。为此,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要随着经济形势和培养目标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1、夯实理论基础
国际金融是一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应用理论学科,内容上既有宏观理论,又有微观实务。理论的讲授和介绍是每一门学科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国际金融学也不例外。应当主要围绕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资金流动问题,重点研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国际储备管理理论、汇率理论、国际资本流动理论、国际金融危机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等,从而揭示一国经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活动的规律。在对国际金融理论分析介绍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关注我国的金融制度和政策,使得国际金融理论能更好地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以利于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和研究。
2、加大外汇交易实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的比重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需要掌握一定理论知识和技术,能熟练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今后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必须理论与技能并重,使学生在掌握国际金融基本理论框架的同时,加强对其应用能力的培养。要加强学生在企业涉外经营中国际金融实务和技巧方面的训练,特别是在国际结算、国际融资、国际资本运营、外汇风险管理等方面强化指导,使国际金融的教学更好地与国际贸易学科的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为学生将来从事外贸进出口报价核算业务、外贸企业的风险防范及投融资安排等提供业务上的指导。
3、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补充新知识
国际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教科书的更新速度已很难跟上这些前沿问题演进的速度。需要我们专业教师密切关注当今世界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金融发展趋势,在教学过程中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及时补充新的理论和知识,从而扩大教学的视角和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美国次贷危机已对货币金融危机理论、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市场等国际金融教学内容形成冲击。危机后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需要进行修正,新的案例要添加至教学内容之中。而且这场危机使得世界上大部分经济体都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在教学中要吸取此次经济危机的教训,强调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紧密性,客观地分析评价那些远远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衍生工具。
二、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
传统的《国际金融》教学大都以课堂讲授为主,老师将知识灌输给学生,这种方式导致大部分学生兴趣不浓厚,知识掌握不牢固。教学手段是推动教学方法改进的有效途径,应重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如:课程讲义全部制作成powerpoint幻灯片,进行多媒体教学;将教案、习题、案例资料制作成网页,供学生登录学习;鼓励学生登录国内外商业银行网站或财经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在教学方法方面,教师可以运用“四位一体”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教学等多种方法和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1、“四位一体”的理论教学法
所谓“四位一体”方法主要是针对国际金融理论的教学规范,通过购买力平价理论的教学具体阐述“四位一体”法的四个方面。一是讲清楚理论的各种假定条件或约束条件,向学生阐明一价定律和两国之间没有贸易障碍是购买力平价理论成立的假设条件,因此该理论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理论的逻辑推导或数学推导,老师可以带领学生一起根据一价定律推导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的数学表达式。三是分析理论所隐含的政策含义和启示,通过课堂提问的方式向学生说明一国货币购买力的大小与该国通货膨胀率和物价的变动有关,二者呈负相关关系,购买力平价的汇率确定了两国货币的均衡汇率,现行的市场实际汇率乃是以此均衡汇率为中心而上下波动的,因此,以购买力平价汇率为尺度去与现行实际汇率进行比较,便可发现后者偏离正常均衡汇率的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四是运用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通过对案例“巨无霸”指数的分析,进一步说明各国货币汇率与购买力平价汇率偏离的原因,增强学生对该理论的认识,使学生能融会贯通,运用该理论分析现实的汇率问题。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的最大优点是从归纳的角度而不是从演绎的角度展开学习,教师充当导演角色,通过有效控制讨论过程,提示思考线索,提供分析方法;学生充当思考者、决策者的角色,在教师的引导下,身临其位、身临其境地分析并解决问题,做出决策。将国际金融的原理与当前国际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具体实例结合,能使学生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加深对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同时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讲解“外汇和汇率”一章时,可加入2006―2007年美元贬值的原因分析;在讲解“衍生金融工具”一章时,可加入中海油博弈海外市场和巴林银行事件的案例;而在讲解“外汇风险”时,可加入汉莎航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的实例;在讲解“国际资本流动和货币危机”时,可加入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的案例。好的国际金融案例必须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时效性等特征,案例内容应包括题目、背景材料、具体内容、适当的提示分析、相关的思考题等方面。
3、课堂讨论法
除了案例分析外,师生互动的课堂讨论也能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对知识的运用。在教学活动中,选择适当的讨论选题成为课堂讨论的关键。首先,选题应能充分运用《国际金融》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即应涉及国际收支、国际储备、汇率、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货币制度等基本理论内容。其次,讨论的选题要紧扣现实,将金融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有机引入课堂,保持教学的开放性与灵活性,引导学生关注现实,学以致用。例如,在学完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及国际储备后,就可以讨论近年来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及特点及可供选择的调节手段,并就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的管理及巨额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最后,选题要面广、点多,能分割为多个部分,以便于学生划分相应的专门学习小组,集中针对所分配的选题进行准备达到全面参与讨论的良好效果。
4、模拟和实践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开设外汇交易模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模拟及国际结算模拟等金融交易,提高学生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交易的感性认识和领悟能力,让学生在现代化的教学环境中感受国际金融业务的实战氛围,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使其在走向工作岗位时,能够很快适应环境,有效缩短理论与现实的距离。此外,有条件的学校应多开展社会实践教学,其形式可多元化,与银行、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及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金融主管担任兼职教师或开展讲座;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研,了解当今金融环境和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三、优化考核方式
对于突出实践性的企业管理的教育而言,哈佛商学院无疑是全世界的典范,国际金融课程的考核也应借鉴哈佛商学院的成功经验,优化考核方式,使学生通过考试能在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培养和提高。首先,在学业考核上应改变过去书面闭卷考试的单一考核方式,不仅依据试卷和论文来考核学生的知识水平,而且通过课堂参与度来直接评价学生的学业,促使学生非常重视上课前的预习和课堂上的发言,以保证学生能力培养过程的扎实性,严防学习上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其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将学生的出勤情况与所得成绩直接挂钩,以充分体现出按时上课对于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同时也是对学生时间观念和综合素质的锻炼。再次,对学业成绩实行强行分级的制度,按一定比例将学生成绩划为优良中差,一方面给学生以压力,激励学生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间接地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学生的成绩考核,能够拿出有说服力的评价标准,将教学工作搞得更加细化。这样,避免一次考核定论的作法,既能反映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体现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自我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
由于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教学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作为一名授课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该课程的特点,把具有新意的教学思想应用于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李金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用型人才模式的探讨[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6).
[2] 王爱俭:关于优化国际金融学科体系的思考[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1).
[3] 王伟:国际贸易专业国际金融课程教学的探讨[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12).
关键词:碳金融市场;京都议定书;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6-0056-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6.15
一、引言
碳金融市场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总称,由于二氧化碳在其中占绝对地位而得名。这一市场既包括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包括那些开发可产生额外排放权(各种减排单位)的项目的交易,以及与排放权相关的各种衍生产品交易。该市场的产生主要受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推动。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该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交易规模逐年成倍增长。大量资本的介入在推动碳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对环保和气候控制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国的发展程度和水平不一,21世纪以来,围绕温室气体排放权数量和交易的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和谐声音,为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
二、碳金融市场的源起
碳金融交易产生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威胁,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设定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目标。1997年有关国家通过《京都协议书》成为具体的实施纲领。规定至2012年,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和加拿大削减6%。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机制,即联合履约、国际排放贸易和清洁发展交易机制。这三种市场机制使温室气体减排量成为可以交易的无形商品,为碳金融的市场发展奠定了基础。其还规定了三种补充性的市场机制来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即联合实施机制、国际排放权交易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根据联合实施机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录一名单中的国家之间可以交易和转让减排单位;国际排放权交易则是附录一国家之间针对配额排放单位的交易;清洁发展机制则涉及附录一国家和非附录一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或直接购买方式来获得核证减排单位。
三、国际碳金融交易的市场体系
《京都议定书》颁布之后,一些国家、企业、以及国际组织为其最终实施开始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的气体排放计划、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交易所、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这些交易体系的建立推动了国际碳金融市场最初的发展。2005年1月,欧盟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该体系由欧盟成员国和政府设置并分配排放配额。此外,欧盟还允许受管制的企业通过使用核证减排单位来达到管制要求。尽管美国仍未加入《京都议定书》,但一些州政府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并联合建立起了限额交易机制。2008年,由美国东北部和中大西洋组成的地区间温室气体动议开始投入运行,并制定了相应的减排目标。所有这些都推动了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的迅速发展。
(一)市场结构
碳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基于配额的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基于配额的市场原理为限量――交易,即由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参与者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配额的买卖。基于项目的市场原理为基准――交易,在这类交易下,低于基准排放水平的项目或碳吸收项目在经过认证后可获得减排单位,受排放配额限制的国家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这种减排单位来调整其所面临的排放约束,这类交易主要涉及到具体项目的开发。这两类市场为排放权交易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以此为基础,相关的原生产品(碳排放权)和衍生产品交易也随着发展起来。
基于配额的市场具有排放权价值发现的基础功能。配额交易市场决定着碳排放权的价值,配额多少以及惩罚力度的大小影响着碳排放权价值的高低。配额交易创造了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当这种交易价格高于各种减排单位的价格时,配额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就会愿意在二级市场上购入已发行的减排单位来进行套利或满足监管需要。这种差价越大,投资者的收益空间越大,对各种减排单位的需求量也会增加,从而会进一步促进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二)市场参与者
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分为供给者、最终使用者和中介等三大类,涉及到受排放约束的企业和国家、减排项目的开发者、咨询机构以及金融机构。
项目开发者与供给者进行减排项目的开发,各种投资基金寻求机会,或购买某个项目的原始排放单位,或直接投资某个具体项目。而技术开发或转让者专门从事减排技术的研究,向项目开发商提供可达到减排目标的技术。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是那些面临排放约束的企业或国家,他们根据需要购买排放权配额或减排单位,以确保达到监管要求,避免遭到处罚。最终使用者对减排单位的需求推动了项目交易市场的发展。中介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对项目实际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核实。已发放的减排单位可以进入二级市场上交易。金融机构通过运用结构性工具为项目融资,或对冲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监管者负责制定减排单位的认证标准和程序,并对所申报的项目审核。在二级市场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者、保险公司扮演者重要角色,如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提供结构性产品来满足最终使用者的风险管理要求,通过对远期减排单位提供担保(信用增级)来降低最终使用者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等。
(三)交易工具
目前,碳排放权中的原生交易产品以及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等衍生产品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1.排放权产品。排放权是原生交易产品,或叫基础交易产品,主要从事远期和期权交易。这些产品在减排量上是相同的,都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度量温室效应的基本单位。
2.衍生产品。这主要包括: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保险/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其原始交易属于远期交易,回报来源于其项目成功后所获减排单位的转让。为提高流动性,有些减排项目协议允许投资者将未来可能获得的减排单位进行证券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是指在原始交易中,由于项目的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人和贷款人面临风险。因此,一些金融机构为项目的最终交付提供了担保,从而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不同的碳金融交易市场的交易工具不同,因此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差价[1]。这种差价及其变化会产生一定的套利空间,因此利用市场差价进行套利的空间加大,套利期权工具等随之产生。项目交易中存在很多风险,因此需要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的介入,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散,有针对性地向项目投资人提供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是指在碳金融交易中,投资银行发行与减排单位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其支付规模随减排单位的价格波动而变化。
四、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碳金融交易市场在近几年发展迅猛。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5年国际碳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100亿美元左右,至2008年已达到1260亿美元,4年时间里增长10倍左右,其中基于配额的交易规模远大于基于项目的交易金额。2008年基于配额的市场交易额为920亿美元,大约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74%,基于项目的成交额为72亿美元。此外,远期和期货交易的二级交易市场也发展迅速,2008年该市场的交易金额为260亿美元,是2007年的5倍,占全部碳交易总额的21%。
(一)基于配额的市场
2008年《京都议定书》进入实施期,碳金融市场主要涉及国家间的碳排放交易开始正式投入运行,全年成交额为2.1亿美元;另一个以政府管制为基础的配额交易机制也在2008年开始运行,全年成交金额为2.4亿美元。此外,由参与者志愿成立的配额交易机制(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新南威尔士交易所)的交易额分别为3.09亿和1.83亿美元[2]。在所有基于配额的市场中,欧洲交易排放体系占绝对地位。2008年该体系交易总量为919亿美元,占配额交易市场比重达到99%,大约占全球交易总量比重73%左右[3]。但从成交量上看,其是目前最重要的碳金融市场,其价格和成交量是国际碳金融交易的重要指标。
(二)基于项目的市场
原始CDM市场交易的对象为Primary CERs,截至2008年其交易额为65亿美元,占全部基于项目交易的90%,发生于发达国家之间的JI项目交易金额为2.9亿美元,此外,自愿市场的项目交易金额为3.97亿美元[4]。从供需结构上看,欧洲是主要的需求方,这主要是与欧盟的严格配额管理有关,在2008年的成交额中,欧洲购买者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超过了80%,其中90%是由私人部门购买。在原始的CDM市场的卖方,中国占绝对的比重。在2002至2008年间,中国占所有签约CDM交易额的66%,而在2008年中国的市场份额占到了84%,远远超过其它发展中国家。
五、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上看,尽管近年来碳金融交易市场的交易金额增长迅速,但目前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依然存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这给其未来的发展带来一些不确定性。
(一)市场分割
目前国际碳交易绝对多数集中于国家或区域内部(如欧盟),统一的国际市场尚未形成。从事碳金融交易的市场多种多样,既有场外交易机制,也有众多的交易所;既有由政府管制产生的市场,还有参加者志愿形成的市场。这些市场大都以国家和地区为基础发展起来,而不同国家或地区在相关制度安排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排放配额的制定及分配方式、受管制的行业的规定、是否接受减排单位、如何认定减排单位经及交易机制等等,导致不同市场之间难以进行直接的跨市场交易,形成了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高度分割的现状。
(二)政策风险
1.国际公约的延续性问题产生了市场未来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京都议定书》在2008年正式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国际碳金融市场高度分割的现状,但《京都议定书》的实施期仅涵盖2008―2012年,各国对其有关规定仍存有广泛争议。目前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在2012年之后是否会延续还尚示可知,这种不确定性对形成统一的国际碳金融市场产生了最大的不利影响。
2.减排认证的相关政策风险可能阻碍市场的发展。在原始减排单位的交易中,交付风险(即减排项目无法获得预期的核证减排单位)是最主要的风险。而在所有导致交付风险的因素中,政策风险是最突出的因素。由于核证减排单位的发放需要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按既定的标准和程序来进行认证,因此即使该项目获得了成功,其能否通过认证而获得预期的核证减排单位仍具有不确定性。从过去的经历来看,由于技术发展的不稳定,以及政策意图的变化,有关认定标准和程序一直都处于变化中,而且由于项目交易通常要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国家,除需要符合认证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项目东道国的政策和法律限制,这就使得政策风险变得更加突出。
(三)交易成本巨大
在目前的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尤其是基于项目的市场中,较高的交易成本也对市场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中也包括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基于项目涉及到跨国的项目的报批和技术认证问题。为此,监管部门要求指定运营机构负责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实,所涉及的费用较为高昂。此外,由于目前缺乏对中介机构(即DOE)的监管,有些中介机构在材料准备和核查中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这无形中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不利于项目市场的发展。
六、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前景研究
总体上看,国际共识的形成以及国际合作的强化将有助于扫清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障碍,对其进一步快速发展以及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在国际合作的层面上,由于各国的利益诉求不同,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可能会存在分岐。比如是否需要对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进行限制?如何确定各国的排放目标?如何设定统一的监管制度?诸如此类问题在短期内很难得出结果,国家间的争执在所难免。尽管如此,这些分岐的存在并不足以改变全球合作的趋势,国际碳金融交易或许将很快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作为一个对管制高度依赖的市场,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存在诸多的缺陷,在根本上源于国际合作的不充分,各国在减排目标、监管体系以及市场建设方面的差异导致了市场分割、政策风险、以及高昂交易成本的产生。因此,要扫清未来发展的障碍,各国统一认识和加强合作是最为重要的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情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从对减排问题的态度来看,全球主要经济体逐渐趋于一致。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许多重要的工业国家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并未签字通过该项合约。不过在随后的几年里,这些国家的态度发生了重要的转变。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定了《京都议定书》。在美国,尽管布什政府拒绝签署该协议,但一些州政府在2008年志愿联合建立了气体排放体系,尝试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美国总统奥巴马积极支持减排,并推动了有关的立法进程,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欧州,欧盟继续延续积极减排的态度。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第二和第三阶段的安排中,欧盟继续逐步加大减排力度,承诺至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0%,并将减排限制扩大到更多的行业。
我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国政府已郑重向全世界宣布:至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
~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大约达到15%;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我国在提出上述目标的同时,还提出要把绿色发展作为我国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体系和学习碳排放计算方法是落实控制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初昌雄,周亚娟.碳金融:低碳经济时代的金融创新[J].金融与经济,2010(2).
[2]McKinsey & Company.Pathway to a Low-Carbon Economy[R].2009.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创新;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4-0036-04
一、引言
美国次贷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再一次让人们把目光聚焦到金融衍生品上,许多观点甚至将其视为导致这场危机的罪魁祸首。随着危机的深入,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大宗商品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在危机前后的表现相差甚远。2008年7月,国际油价每桶147美元,分析人士不断刷新对油价的预测。然而在接下来的约100个交易日里,国际油价下跌逾百美元,2009年1月20日油价盘中跌至32.7美元每桶,逼近四年来的最低点。美元指数结束了长达六年的下跌趋势,从2008年3月的低点70.68涨至2009年3月89.62的最高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则由2007年10月11日的14279.96点一路下跌至2009年3月6日的6469.95点,最大跌幅超过50%。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渐增,我国部分企业由于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而遭受损失甚至巨亏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一时间,舆论的矛头似乎都指向了金融衍生品,国内反对企业参与衍生品交易的声音此起彼伏。
二、案例分析
金融危机的爆发相继引出我国部分企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巨额亏损的事件: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操作石油衍生品合约导致巨亏;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浮亏约40亿元;中国国航、东方航空等航空企业因进行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巨大;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出现大额汇兑损失。 据国资委披露,有31家中央企业涉足金融衍生品交易,但普遍亏损大于盈利。在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同样因为参与外汇澳元衍生品交易,造成高达159亿港元的浮亏。 以下笔者将以国内航空公司参与航油套期保值为例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一)损失暴露
自2008年三季度以来,中国国航、东方航空、上海航空(以下分别简称国航、东航、上航)等国内航空公司陆续公告称,因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造成了巨额浮亏。由于燃油支出在大型航空公司的经营成本中占相当的比重,而航油成本随着油价的波动变化很大,给公司每年的经营绩效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油价波动的风险,国内航空公司陆续开展航油套期保值业务,以控制和锁定航油成本。但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油价暴跌,从而导致上述航空公司所持有的燃油套期保值合约价值遭受了巨额的损失。
根据国航2008年11月22日的公告,公司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2008年度为实际燃油采购量的50%±10%)于2008年7月订立,期限最长至2011年。公司选择了在获得按固定价格买入燃油权利的同时,授予对方以更低的固定价格卖出燃油的权利,从而节省了期权费的支出。但截至2008年10月31日,按照当时燃油价格、套期保值合约所约定的对方卖出价格,以及合约约定的到期前对手方可能向公司卖出的燃油量,所测算出的合约公允价值损失约人民币31亿元。此后,国际油价继续下行,国航分别在11月赔付588万美元燃油套期保值,12月赔付5280万美元。到2008年12月31日燃油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损失扩大到了74.72亿元,这也直接导致了国航2008年的巨额亏损。东航采取了与国航类似的期权交易,根据公司2008年年报,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于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损失为人民币64亿元。尽管上航套保数量较小,但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其套期保值合约的公允价值损失也达到了0.98亿元人民币。
(二)造成损失的原因
由上述案例可见,国际油价的大幅下挫是导致几家航空公司遭受巨额损失的直接原因,但深入分析后,笔者发现在进行套期保值时,其在管理和操作上存在明显的失误。
1.企业没有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的原则进行操作。套期保值一般应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现货交易与衍生品交易的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标的相同、交易数量相等、交割月份相同。由于部分衍生品合约交易条件设置标准化,交易数量和时间无法与现货市场完全匹配,也应尽可能做到相近原则。国际上各航空公司通常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对风险的好恶程度选择交易品种和数量,相对比较保守的航空公司,更多的还是采用传统的期货和简单的单期权工具。而国航、东航则选择在买入一定行权价格的石油看涨期权的同时,卖出一定行权价格的石油看跌期权。显然此策略并非一个简单的套期保值策略,而是试图将航油价格锁定在一个较宽泛的波动区间内。[1]这种做法表面上非常合理,节约了风险管理成本,但由于卖出看跌期权的交易所承担的风险是无限的。当油价下跌到行权价格以下,并不断创出新低时,损失也将不断扩大,这将企业置于一个无限的敞口风险之中。此外,随着金融危机转变为经济危机,航空市场萎缩,原有的预期用油量远超过公司的实际用油量,这也使套保的数量与现货市场不匹配。同时在时间结构上,相对于现货市场,几家航空公司的套保期限显然过长。
2.企业对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了解加大了交易风险。我国航空公司接触航油套期保值仅几年时间,对其中的规则并不完全了解。同时,由于国内几家航空公司不具备参与国际期货交易市场场内产品交易的资格,因此选择了场外的SWAP、期权、期权的期权等组合产品。这些产品通常透明度较低,且较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具体计算实际的盈亏和头寸,加上经验方面的欠缺,因而较容易产生亏损。并且国内没有明确的机构和法规对此进行监管,加大了损失的可能性。此外,国内的航空公司,在套保交易时很多都采用了NYMEX(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WTI(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期货)作标的,该产品因为实物交割量偏低、金融投机交易量偏高,其波动性大,因此以其作为套保工具的成本和风险也相应更大。[2]
3.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不明确。套期保值业务是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的重要金融工具,所以应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但部分企业却将其作为盈利的投机行为。在现实中,有部分企业在这些金融交易上的盈利甚至超过了其主营业务,这就增加了企业潜在的风险,一旦市场出现反转必将遭受巨大的损失。
(三)分析和评价
国航、东航事件之后,国内各界对企业参与衍生品交易产生质疑。笔者认为,尽管这些企业在决策和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失误,需要进行深刻反思,但不能仅以此就断言企业不应涉足衍生品交易。为降低运营成本的波动性,企业进行套期保值是正常且必需的商业行为,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这个层面而言,衍生品交易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此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势必会不断放开包括成品油在内的多种原材料价格形成机制,这将大大增加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而套期保值作为一种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式应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接受和运用。套期保值自身即是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利用衍生品市场的收益弥补现货市场的损失;而当价格发生有利变动时,衍生品市场尽管发生了损失,现货市场则会获得收益。如国航2008年11月份发生实际赔付588万美元,但当月现货采购成本较预算节省约4115万美元。
2009年上半年,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回稳,国际油价开始回升,至2009年6月30日国际油价为69.89美元每桶,较2008年底的44.60美元每桶上涨56.70%,各航空公司航油套保公允价值损失也开始大幅转回。据国航公告,参考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合约数量和价位以及2009年下半年实际交割对仓位的影响,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估算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油料套期公允价值时所采用的主要参数数值为基础,预计如果2009 年纽约WTI原油收盘价较08年12月31日分别上涨40%、60%和80%,也即分别达到62.44美元每桶、71.36 美元桶和80.28美元每桶时,公允价值转回可分别达到约42亿元、51亿元和58亿元人民币。但其最终效果仍取决于后期国际油价走势以及实际交割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国际油价为79.36美元每桶。
综合而言,套保的效果要由期货和现货的盈亏合并计算得出,强调任何某单一方面的盈利或亏损都是对套期保值不正确的理解。
三、启示与建议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荣誉主席梅拉梅德曾说过:“衍生品的使用效果决定于使用者。” 金融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关键还在于如何运用它。笔者认为,不能因为个别失败的企业案例就否定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甚至因此停滞整个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企业应从主观上正确看待金融衍生品交易,加强管理;金融机构应加强创新研发,积极拓展衍生品市场;而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在制度、法律以及监管等方面进行改进,规范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环境。
(一)对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建议
1.加强对各类价格的分析预测能力。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企业必须正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为进行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是对未来可能影响到本企业的商品或金融价格进行分析预测。从我国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亏损事件中可看出,危机前后市场价格的大起大落是导致亏损的最直接的原因。因此提高对价格的分析预判能力是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即使是专业的分析人士、研究机构也不能准确预测所有的经济事件和价格走势,这也正是风险所在。所以,作为企业应更多的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关注本行业、本企业动态,从而使相关决策更加合理可靠。
2.加强主业经营,避免投机心理。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它的主营业务,企业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金融衍生品交易只能作为一种工具,发挥为企业的主营业务保驾护航的作用,帮助企业稳定收益、对冲风险,从而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但由于金融衍生品高杠杆、高风险的特性,运用不当不仅不能避免损失,反而会放大风险,甚至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企业不能抱有投机心态,将金融衍生品视为赢利的工具。企业应掌握金融衍生品的特点,熟悉市场运行规则,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品的选择上,应本着审慎的原则,尽可能选择简单便利、风险相对较小的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避免使用不易理解和复杂的结构性产品。
3.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融入全球经济的程度不断加深,各类价格的决定将更加市场化,政府对价格的管制也会逐渐放开,我国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竞争也会加大。我国企业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和历史等原因,对价格缺乏敏感性,对风险管理认识不足。因此企业应从战略上将风险管理作为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一套全面而有效的内控机制,加强成本管理和风险预警。[3]在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的同时,努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4.加强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事实证明,人的因素是诸多问题的关键。要做好风险管理,最终还是需要懂金融、善管理的人才。因此,应适当加大投入,培养和引进相关方面的人才,从而带动整个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对金融机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建议
面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这块大蛋糕,我国的金融机构应加大创新力度,适时调整完善交易技术、交易规则和风控手段,丰富业务模式和盈利途径,加强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提高服务水平、营销能力和研发能力,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提升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金融危机的爆发,一方面给我国的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有太多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另一方面,也为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作为国内的金融机构,应该把握机遇,通过海外并购、引进人才等手段,吸收国外金融业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经验,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也必然会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对政府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者的建议
1.正确引导。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原本应该是其自身的市场行为,相应的风险和收益也应由企业承担。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体制的特殊性,加上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国内企业对衍生品交易并不熟知,因此政府在其中仍需要发挥重要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一方面,政府应鼓励企业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避险保值,不能因为几个亏损的案例就视金融衍生品为“雷区”,导致企业不敢涉足;另一方面,还应建立严格的制度和规范,限制投机易,尤其是国有企业,国资委代表国有股份应有自己规范的行为。
针对央企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导致巨亏的事件,2009年8月下旬,国资委曾向6家大型外资银行和投行发出了一封法律函,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和追索权。[4]国资委的这一举动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表明作为央企实际控制人的态度,对外国投行在业务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起到震慑作用,保留行使追索的权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挽回损失。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如有损相关企业的信誉可能面临巨大的诉讼赔偿风险,我国企业在未来购买衍生品时可能要面临更高的成本等。[5]因此政府要重在引导,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企业行为,让企业真正熟悉了解市场规则,实行问责制度防止道德风险。
2.鼓励创新。有保值需要的境内企业之所以舍近求远,参与境外投资银行提供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我国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大大落后于国际市场,国内金融机构产品开发设计和市场营销能力也处在较低层面,对参与境外场内衍生品交易的资格又有严格的限制,因而企业在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上受到很大限制。[6]同时由于语言理解、外汇波动风险等因素,企业参与国外市场面临更大的成本,场外市场通常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且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涉足的企业就更容易遭受损失。
从宏观层面上讲,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基础比较薄弱,还存在许多制度性、结构性的问题,并且由于有关方面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认识不足,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而我国要完善市场机制、争取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以及参与国际金融领域竞争,就必须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推行,同样需要一个相对健全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与之配套。
因此政府应将建设金融衍生品市场提高到战略高度,结合我国实际制定远近结合的发展计划,大力鼓励金融创新,为加快发展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各种政策支持。相关部门应加大研究力度,培育适合我国国情、高效率、创新型的交易品种与筛选机制,发展适合不同产品特征的衍生产品,为市场发展提供动力与活力,推动我国衍生品市场产品种类的丰富和结构的优化。[7]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的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实践中着力探索兼顾效率与安全的市场主体组织模式。还必须推动投资者结构优化,大力培育专业化机构投资者,建立健全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制度安排;通过信贷、税收等方面政策的调整,提高非金融机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的积极性。
3.加强监管。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决不能忽视监管。金融危机的事实证明,对于衍生品品种、交易机制、交易情况等方面的监管缺失,可能会给金融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不可预知的危害。因此,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与规范迫在眉睫。
2009年以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各相关部门纷纷下发文件通知,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控。与此同时,央行也在酝酿推出对场外衍生品交易进行全面监管的办法。但总的来说,与我国衍生品市场和金融创新的滞后相对应,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体系仍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中,还没有专门就衍生品交易信息做出强制性规范或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对企业套期保值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要求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但实务中多数套期保值行为因为不能有效区分,通常只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8]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从原来侧重强调“管得住”转变为在规范前提下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全面发展,应突破传统的危机导向的监管方式,更加注重政策的前瞻性与预见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大政策衔接,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监管部门应根据市场的发展和变化及时对市场规则、监管手段乃至监管组织模式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全球化的视野,密切关注金融衍生品市场与其他金融部门、实体经济乃至国际金融市场之间复杂、微妙的联动关系,从而有效防范风险的跨部门、跨境传递。
参考文献:
[1]从林.由国航、东航燃油套期保值大幅亏损引发的思考[J].商业营销,2009(8).
[2]叶海蓉.航油套保梦魇[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11-21.
[3]毛旷怡.也谈国有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管理[J].经营管理者,2009(14).
[4]李雁争.国资委要求央企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监控[N].上海证券报,2009-7-9(2).
[5]袁朝晖.衍生品交易爆亏蚀案央企强硬维权外资银行两难[N].经济观察报,2009-10-23.
[6]于左.解密中信泰富和中国国航衍生品亏损原因[J].中欧商业评论,2009(2).
期权交易,是期货合约选择权交易的简称,表示一种权利的买卖活动。交易者通过付出一笔较小的费用,便得到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交易者能够在合约到期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事先订立的价格和数量选择是否购买或出售相关期货合约,但不必负有必须履约的义务。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期权可以转让。超过规定期限,合约失效,买主的权利随之作废,卖主的义务也被解除。期权分为商品期权和金融期权,金融期权又分股票期权、利率期权和外汇期权。
中国自1995年引入期权交易以来,其交易历史不过短短十三年,总体风格还是比较谨慎保守的。这种特性一方面使中国免受诸如九七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动荡灾害,一方面又使国内对金融衍生品这一领域的创新力度不够。综观利弊,现今我国期货交易有向开放化转变的趋势。以2006年新《证券法》出台为证,总则中加强了一条“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为将来搞期货、期权交易留下了伏笔。果然,一年之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成为规制我国期货期权市场的主要法规之一。
再观目前实际的中国金融市场,对期权的需求可谓日益增大。就个人投资者而言,金融期权逐渐成为人们投机行为的对象之一。中国银行自2003年推出个人外汇“期权宝”和2005年推出“两得宝”以来,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追捧,市场反应非常强烈。由此可见,期权在中国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
二、金融期权的风险种类及成因分析
(一)金融期权风险种类
1.信用风险: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即由于交易对手破产或者无法履约而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由于汇率、利率等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金融期权价格波动的风险;
3.操作风险:又名运营风险,即由于人为错误、欺诈、内部风险控制不当所导致的损失风险,也是现今法律法规主要规制的对象;
4.流动性风险:即合约持有者将合约转让变现的风险;
5.结算风险:又名交割风险,即交易对手在交割期限届满时无法按时付款或交货,以此所造成的风险;
6.系统风险:政治、经济、社会等大环境引发的普遍性经济萧条低迷的风险,一般而言,此类风险是经济学上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所无法回避的风险;
7.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立法后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而引起的对交易主体缺乏有力的制约和保护的现象。且由于金融期权的创新性,即使有相关法规出台,也因为没有经过时间和案例的考验而缺乏稳定性与说服力。
(二)金融期权风险成因
1.金融期权的杠杆性特征
杠杆性是几乎所有金融衍生品的特性。对于期权交易而言,投资者只需花很少的一笔权利金费用即可进行交易。然而,这种“四两拨千斤”的特点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到期交割时必须承担的100%的盈亏风险。大多数缺乏投资经验、风险意识不足的投资者,往往只关注权利金的大小(即目前付出的成本)以及未来可以产生的巨大收益,却偏偏对风险抱着侥幸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总之,金融期权这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惊人放大倍率,票面价值远远大于实际价值的特性,是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本前提之一。
2.期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自治协议很可能脱离真实的资本运作
3.对于金融期权而言,理论上,根据民商法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协定价格以及合约数量做出任意规定,只要双方都接受即可然而,这种天马行空式的极具想象力的游戏规则却很可能偏离真实资本的运作,产生出巨大的泡沫效应。
4.金融期权的决定性因素本身波动剧烈频繁
金融期权诞生伊始即是为浮动汇率制下的基础金融工具规避风险,针对股票、债券、外汇风险分别发明了股票期权、利率期权和外汇期权。可以说,金融期权诞生的前提就是基础金融工具价格走势的扑朔迷离。
5.投资组合的专业性强,每组交易的组合条件都不同,制定针对性的法规难度大
金融期权交易的投资组合千变万化,每一种投资组合的前提条件都不同,如何划定能覆盖这所有组合的分界层面,如何应当是经济学家与法学家共同合作的任务。
6.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存在风险隐患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象是期货合约,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在交易结果发生前,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衍生品交易的记录,财务报表不会反映潜在的盈亏状况。这使得高层管理信息获取存在严重滞后,为交易监管提供了严重的时间障碍。
7.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交易的市场。由于价格的不透明度以及缺乏交易所的规范规制,其往往是严重投机行为的交易场所,因此场外交易也是风险成因的重要组成因素。目前场外交易在我国还没有合法地位,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条例、意见和通知中都明确规定,期货交易(包括期权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严禁场外交易。
8.游资恶炒
部分学者认为,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疯狂繁荣跟部分国内游资炒作不无关系。以温州民营企业的剩余资金为代表的国内游资,由于没有合理的投资渠道,加上其逐利的本性,一旦出现任何获利机会,便蜂拥而上,造成极大的不安定隐患①。
9.投资误导
一些所谓“股评家”等出于某种目的在媒体上信口开河,其不负责任的言论为民众接受相信,最终使得广大投资者收益受损。
10.投资组合设计不当
如前所述,金融期权获利投资组合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计算结果,一般投资个人往往无法精确计算出最佳盈利点与止损点,从而承担了一定的由于投资组合设计不当造成亏损的风险。
11.投机过度
以卖出看跌期权为例。而一些情况下,在投资者在卖出的同时,手上很可能是没有该买卖标的物的,这种投机方式非常危险,因为一旦价格走势背离预期,期权卖家需要用市场价把标的物从市场上买回,再以协定价格高买低卖给期权买家。尽管理论上的风险无限性仅仅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真的出现,加上杠杆倍率,期权卖家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用市场价把标的物买回,再用协定价格售出。纵观国际市场重大期权亏损事件,实力雄厚的财团最后多是被巨额逼空导致破产的。这种高风险性投机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同样是法律需要规制的重点。
12.恶债连锁反应
这里主要针对银行而言,银行如果过于为眼前获利机会所诱惑,放贷规模扩大化,放贷对象信用要求逐年降低,加上银行加入购买各种金融衍生品之行列,一旦负债者无力还贷,或金融衍生品资金断裂,银行面临倒闭危险,企业和个人的存款无法追回,导致一系列经济萧条。
13.投资者对这一新型金融衍生品的了解不够,风险估计不足
目前,金融期权在国内往往不是投资机构的主营业务,很多基金经理只凭一张简单的报表就做决定,也没有良好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三、相关现行法规对风险的弥补防范措施分析及未来相应法规构建
笔者认为,金融期权的风险防范应该分成政府、交易所、行业协会与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这几个部分来规定相关义务,具体如下:
(一)政府的风险防范控制义务
1.开放资本市场力求“稳”,脱离本国经济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负债增长的战略是危险的②之所以放在第一点,是因为只有政府先把大环境做好了,才有下面交易所和投资机构进行改进的必要和可能。新兴国家过早放松管制,容易被投机者钻空作乱。笔者认为,金融市场的谨慎不犯错是比创新更重要的前提,在吃不准新产品的风险程度的情况下,牺牲创新而确保安全稳定是可取的做法。
2.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积极履行职责目前新《证券法》第九条、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明确赋予了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明确的职权及监督范围,为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希望尽快出台《金融监管合作法》,促进国内各个部门之间以及国际金融管理部门的合作,信息快速公开流通,及时防范风险跨国蔓延。
3.立法对金融期权的协定价格与合约数量做比例性的规定,确保不让期权合约内容脱离资本真实情况太远
4.改革现行会计制度,加入期货、期权的记账机制该条建议针对上述风险成因第五点,即期建议专门记录期货期权交易的未来交割账目,使交易在没有被结算之前即有所登记,使高层管理者阅读账目时心中有数。
5.期权交易应专门在有期货经验的期货交易所内而非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以充分利用期货交易所的第一手期货交易管理经验。
6.对风险控制系统不足的交易所和金融机构进行管制,严重的予以剥夺其从事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格2004年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是我国目前立法重视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点证明。但实践中究竟是否真的能如此过硬的实施,仍是个有待考察的问题。
7.立法限制游资
关于海外游资,与上述第一点建议相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海外开放仍然应以谨慎态度为主;对于国内游资,中央政府应当颁布条例限制游资的炒幅,以期既能达到适当利用限制资产的目的,又把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之内。
8.投资误导需要承担责任
既当某些专家或权威人士在媒体上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误导百姓投资之后,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这点也体现在新《证券法》上,该法这次的出台专门强调,新闻媒体做新闻报道一定要真实,不能散布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同时服务机构中的咨询机构应该规范自身的工作。如果是带有广告性地进行误导的话,投资者可以起诉。
9.立法禁止投机过度,对卖空期权的额度进行严格限制此点是各个国家立法的重点规制对象。但是何谓“投机过度”,卖空期权的协定价格和权利金超过标的物当日收盘价百分之多少属于需要限制的区域,则仍需要权威的经济学家提出建议。对于过于专业的风险测算,笔者认为可以直接把经济学家的权威提议上升为法律,术业有专攻,毕竟金融法是经济学色彩浓厚的学科,需要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合作才是。
10.规制场外交易
根据世界各国立法来看,完全限制场外交易也并不可取。而由于场外衍生金融业务对信用要求极高,一般只规定资金雄厚,达到一定规模的交易商才允许成为市场交易主体。此外,行业协会、民间评级机构等也都在场外交易市场中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二)交易所
1.规定投机行为的交易规模、交易额上线、最大止损点、保证金制度和场内交易当日结算无价差制度,对交易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大批量进入者进行调查,建立大户报告制度。这一点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已明确提到。
2.确立金融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机构,通知义务。07年修改后新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强调了期货交易所组织结算、通知结算结果的义务。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以及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同一时间可能会有几十万投资者参与,传统由期货公司逐一通知的方式显然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状况,遂规定由双方约定通知的方式,并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由期货公司的交易系统强行平仓,以及时降低客户的交易风险。这使风险控制的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条例》执行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投资者方向判断错误,而盘中又出现剧烈波动,一旦亏损达到10%,投资者则会被盘中平仓。所以投资者应该有意识的去保证金监视中心查看账户头寸的盈亏。该条款的作用还在于提醒投资者明确并重视期货市场的风险。
3.开始第一笔交易前,交易者必须缴纳高额保证金。保证金主要是针对期权卖家而言。韩国市场规定,在开始第一笔交易之前,交易者必须先缴纳500万韩元的保证金,并根据市场走势随时追加保证金。
(三)行业协会
对于行业协会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参见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由期权期货业行业协会建立储备基金和赔偿准备基金,基金钱款来自每位结算会员申请会员资格是所缴纳的费用。这样使得行业协会自身能有完备的风险协调体制,应对不测。
(四)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
鉴于巴林银行案得到的教训,投资机构首先应当确保交易与结算严格分开,严禁越权交易。其次,应当重点规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笔者建议可建立自动风险预防对冲机制,超出预警范围的交易由系统自动对冲,且确保风险控制程序不受管理层左右,有自动、独立运作的机能。另外,风险评估系统由非风险责任承担着输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信息要客观独立公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就是对投资机构风险设置的管理规定。对个人投资者而言,首先应尽量减少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头寸,其次,应对市场风险,最好是经过经济学理论上的专业精确的测算,用投资组合控制金融风险,在同一中基础资产上同时建立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部位的组合期权等策略,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注释:
①国内游资对经济的影响及其引导.
②倪克勤.当代世界的金融危机与金融衍生品工具市场的发展.国际经济金融.1997(9).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