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大力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将土地环保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的约束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仅仅需要规划,更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尽可能改变或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力,改变单打独斗的“小作坊式”农业生产现状。三是宣传和激励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提高粮食产量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等,这些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加强生态农业的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农业思想。奖励使用最小剂量的化肥农药,科学管理土壤施肥,改变传统养分管理方式,使用生态有机肥料,奖励秸秆还田,推广低碳、低耗、低污染的种植方式。四是限制高污染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周边发展。高污染工业将导致土壤生态功能的灭失,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目前土地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尤以云南、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等省最为严重,这几个省的有色金属矿山较多,再生金属加工企业园区建设相对发达。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这就意味着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进行环境治理达标,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建立耕地污染补偿修复资金,做到“谁污染,谁治理”。根据不同农区耕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标准化建设,改善设施装备,推进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完备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另外,就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可以说,粮食产量“十连增”的背后是高昂的生态代价,过多使用化肥和农药,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成为长期滞留有毒物质的场所。
土地环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履职尽责。因为中央只是指导和督促,真正还需要地方政府放弃GDP挂帅的思想,为自己负责,为百姓负责,为后人负责。敢于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说“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占补平衡”中要更加关注“占补”质量平衡。土地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落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部门。记得在鄂州市调研时说过: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就需要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加强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建设的同时,严格执法。形成一个上下统一的、牢不可破的土地环境保护体系。
二、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筹资渠道和具体措施
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是完不成的,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染税和相关罚款纳入高标准农田投入序列。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鼓励社区和居民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目前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基本上靠政府投资。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更多的筹资渠道必将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战场,它集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于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相关制度的推动,只要高标准农田建设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当然这就需要有相关制度做铺垫,比如在国家进行补贴和奖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民承包地的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鼓励以联合方式开展生态农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产业;补助农田承包专业大户,补助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允许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省份拿出更多的资金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较少的、耕地面积较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省份。只有形成一个全国的“合力”,才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当然,不能忽视审计在资金筹措中的监督作用,没有良好的审计,很可能即使筹措到了建设资金,也可能成为寻租的机会。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
城镇化仍然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优质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与挑战:
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增多,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成为城镇化的土地征收对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不仅造成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流失,而且造成更多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资本的白白浪费。
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带来的耕地污染,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在农用地向城市用地流转过程中,土壤表面的封闭,造成土壤“呼吸系统”的堵塞,而基本农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也并非个案。在城市边缘地带,城市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增加了土壤中持久性的农化污染源。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直接威胁高标准农田的稳定性。目前还主要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旦不能解决,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益难以真正得以体现。
关键词:高标准;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39
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符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需要增加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且要严格选择规划单位,加大规划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避免低水平设计所造成的问题。规划单位应当充分了解现场勘察情况,尊重生产者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规划工作。
1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
1.1 权属调整阻力大
当中国颁布的时候追求的是“绝对公平”的原则,而且分土地的时候也考虑到土地质量好坏、土地到家庭距离等多重因素,从而土地被认为分隔化、破碎化。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就要打破原有的田块、地块破碎的局面,并且需要在田地增加灌排水设施,在田间修建耕作道路,而这又占据了部分耕地面积,因此需要相应地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地,是生活的根本保障,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到农民的根本权利,因此,开展工作麻烦进展缓慢,这又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大难点。
1.2 建设资金分散
国家农业部对耕地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土部门实行的“土地整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多个部门都已经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但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没有遵守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沟通原则,使各部门之间由于缺少沟通和缺乏协调合作而各自为政,并且每个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家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要求是对田地、田地的小路、田地里面的沟渠等进行系统的整改,从而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而国家农业部门则是把重点放在了中低产田的改造上,以至于项目之间常常脱节,严重导致了重复建设、重置等现象。
1.3 村民阻止施工
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是土地的主人。无论是否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民都有发言的权力,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关键。因为只有当农民了解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际情况,拥有是否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选择权、获得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的话语权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地征询到农民的意见,才能设计出符合实际、满足农民的建设规划。然而这些却没能在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全部实现。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的对策探讨
2.1 制定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制度
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关键就是规划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章制度。由于中国土地宽广、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等诸多原因,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生态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发展前提下需要制定出不同的高标准的农田建设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细化。
2.2 实施土地轮流机制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是耕地规模经营,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表现恰恰也是耕地规模经营,这就说明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进农业现代建设发展的关键。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根据耕地产能对等交换的原则,实现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轮转。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来避免土地分隔化、破碎化现象的出现,杜绝因农民外出打工而使耕地荒废现象的发生。
2.3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的目的是保障r民主体地位不受侵害,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以便农民不再阻止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法规适合当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广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民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和内容,让农民知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对自身利益的改变,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农民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时候,要想提高农民参与的效果,就必须要突出农民参与的具体细节。农民必须切实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对田地进行现场勘测、实施建设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并且表达自己的意见。为保证公众参与的规范性,就必须完善农民参与制度化的条令,对农民在参与过程中所提出的要求、原则等必须作出相关规定。
3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是一件造福子孙万代的事业,对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国农产品产量与质量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只有农民有效地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去,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不阻止施工的时候,才能有效落实、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
参考文献
[1]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9.
关键词:施工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问题
1 认真做好实地踏查和调查工作,慎重投标
注意招标公告信息,选派有施工经验的人做好现场调查和工程量清单核准工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首先由招标单位在国家认可的媒体上招标公告,施工单位应注意搜集相关公告信息,特别是搜集本地区本行业的招标信息,及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购买以后,根据文件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做投标文件。在文件编制之前,应按照文件指定的联系方式积极联系建设单位,派有施工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到实地踏查和调查。了解施工区域的通讯、交通、电力和水资源情况,调查施工人员生活设施能否落实。施工现场应达到通讯畅通,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电力供应方便,生活设施满足需要就可。其次调查建筑材料的价格、机械费、人工费单价,风土人情及社会治安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写出调查报告,交由公司讨论。对不利施工的现场情况要及时沟通,协调甲方给于解决和保证,把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达成协议后把甲方答应满足的条件落实到合同内。技术人员要仔细研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把漏项和计算错误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这些做好以后,开始做工程投标预算,根据工期和资金占用情况充分计算资金利息。按常理,施工利润达到10%即可考虑投标。
2 仔细研究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方面的合同条款
一旦企业中标就需要签定施工合同。一般的施工合同大部分是通用条款。法人或其授权人往往不注意合同条款内容,建议施工单位一定要请公司法律顾问或咨询律师仔细研究工程合同条款,特别是资金拨付比例、履约金和保证金的返回时限,特别是设计调整和变更以后如果出现不利于企业施工情况下应如何给与补偿;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双方的责任,违约后补偿等方面的条款也必须认真研究,把合同条款修订到有利于企业施工、又利于工程建设的情况。
3 中标后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合理使用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员
准备充分才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队进场以前,要派专人到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首先建立项目经理部,落实施工队的生活设施,采购建筑材料,调运或租赁施工机械等。到施工现场确定工程主体的平面位置,签订各种合同,完善开工手续。其二要根据农时特点和材料供应情况,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以后一定要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搜集资金拨付、农时和气候和其它不可预见的信息,及时调整和修正工期计划。
施工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对分包形式的工程要签好合同。首先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除上交必要的工程保证方面的资金以外,还必须有施工启动资金。按常理,工程启动资金应达到合同额的30%左右,如果资金缺乏就要融资或贷款。融资要慎重,必须签好融资协议和进行必要的利益分配说明,防止产生经济纠纷。资金使用不可帐外循环,即使自有资金也要专户储存。申请工程款要及时,避免资金链断掉。在设备配置方面主要是根据工程需要尽量配备自有设备。自有设备不足、运输和管理不便的情况下,就要雇用或租赁设备签好租赁合同。特别注意不能新购置设备,因为这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在人力配备上,合同签订之日起,就要召集人力。为保证临时雇用人员不流失,一种建立基本工资制度,就是在休工的时候也要开工资,保证人员不流失;一种是施工期间加班奖励制度,以保证工期质量。还有一种是包工制度,这种制度可能保证不了质量,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注意资金安全并确保农民工工资。
4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避免窝工,造成工期延误
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性质在工期内合理确定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一般来说,在水田种植区,农田水利中的沟渠工程应集中在秋季施工,秋收前后是最好的时机。建筑物工程避开雨季和沟渠利用期施工,以减少导流费用,但要特别注意在10月末前完工,防止低温影响工程质量。道路工程务必在6月份开始施工到秋收前结束,避开雨季,此时段施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不影响交通。其它工程也要根据农时和天气情况适时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施工时段确定以后就要认真研究施工组织,合理搭配人员,设备和材料。小型建筑物工程建设的关键是备料和材料运输。材料运输受天气和道路情况影响,会出现运料困难,甚至会出现与道路施工争嘴的请况。小型建筑物工程材料运输分两种,一种是集中搅拌混凝土后再运输到工地,优点是不受天气限制,可随时制作混凝土,缺点是如果距离太远容易引起骨料离析,影响混凝土质量。一种是现场搅拌,缺点是运料困难,浪费严重,混凝土搅拌质量没有保证。有经验的施工管理队伍雇用或自制罐车运输,解决了所有问题,但成本较高。所有施工均应根据工序采取流水线方式作业,各司其职,互相制约,避免窝工。例如建筑物施工,可分为材料运输,定位定线、基坑开挖、支模绑筋、混凝土浇筑,拆模、回填等工序。道路工程也要分为土方整形填筑,石料运输,摊平碾压,整形等工序有条不紊进行。
5 特别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保证农民工工资
任何时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都是大事。安全生产方面,首先是根据合同,划清责任,一旦出了事故按合同约定执行。为防止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必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避免人为事故。对于意外事故,则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降低风险。农民工的使用,除考察其技术技能以外也要充分考虑其道德素质,防止进入讨薪陷阱。无论是安全还是农民工问题,都必须以合同约束,哪怕是雇用一天,也要签好协议,明确双方责任,防止陷入工资纠纷,分散企业精力,影响工程建设。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不能以包代管,发现窝工怠工现象要及时纠正,或马上解散工人。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上访仍然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x讲话精神,落实xxxxxxxxx关于农田水利管理的批示要求,全面掌握全省农田水利灌溉现状,切实发现农田水利运行管护中的问题,促进农田水利长效良性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根据《xxxxx关于开展全省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由xxxxxxxxx成立调研组,于6月2日~3日赴XX县开展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
本次采取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问题访谈、现场考察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了XX县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基层同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XX县总耕地面积54.47万亩(该数据来自于农业农村局确权划界数据),总灌溉面积44.25万亩(该数据来自2019年水利统计年鉴),设计灌溉面积36.48万亩,总有效灌溉面积35.46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0.66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80万亩(包括2020年实施的4.31万亩,已完成县级自验,暂未完成市级验收),高效节水面积1.51万亩,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覆盖率达30.0%。全县实际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7.4%。
XX县现有200亩以上农田灌区278座,其中:重点中型灌区1座(走马垅中型灌区),一般中型灌区4座(五渡港中型灌区、白兰中型灌区、上迳中型灌区、迳口中型灌区),200亩以上小型灌区273座。
XX县小(2)型以上水库82座,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10座,小(2)型水库65座,总蓄水量14143万m3;山塘4610座,总蓄水量4287万m3,其中万方以上山塘1022座;水陂922座;机电灌排站401座,装机容量1465kw;机电井354眼,装机容量346kw。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完好率65.2%。
(二)工程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县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财政也积极配套相应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共计投入财政资金2.40亿元,2010~2017年县财政配套资金近千万元。覆盖全县16个乡镇近226个行政村,共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4.0万亩,完成山塘整治171座,水陂改造42座,提灌站更新改造7座,衬砌渠道1210km。2010~2012年及2013-2015年实施了两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2017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和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建设;2019-2020实施了走马垅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灌区总干渠8.55km和左干渠19.18km进行了配套改造。但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
(三)工程管理运行情况
1、中型灌区
2006年,在XX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XX县五渡港、白兰、走马垅、上迳、中村五座中型水库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更为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本水库及灌区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管理维养工作,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水库管理委员会仅负责本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养,并未对灌区的骨干工程进行运行调度和维养。据统计,XX县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合计约200万元/年。
灌区的骨干工程无专人管护,而农户需要用水灌溉,因此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自然而然落在受益主体即所在乡镇。但受人员、经费缺乏等制约,乡镇也仅对干渠规模以上的水闸安排专人放水及除锈等简单维养工作,并未对骨干渠系进行系统性维养。
田间工程根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组负责运行和维养,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效果差,只有在渠道难以输水,田间缺水时才进行疏浚工作,渠系破损基本无人维修。
2、小型灌区
(1)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为乡镇或所在村委。据统计,近年来全县小型水库每年约有100万的维养资金,用于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目前管护情况良好。
(2)山塘和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一般为所在村委,若山塘出现水毁、设备老化、漏水,灌区骨干工程破损、漏水等需要维修加固的情况,管护主体无力负担,村委便向乡镇汇报,乡镇向县水利局打报告,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其维修加固,但因县财力有限,近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多数情况均无法落实维修整治经费。管护主体为村委,但无明确专门责任人,农户的“等、靠、要”思想严重,灌区骨干工程出现淤堵也时常无人清淤疏浚。
(3)拦水堰无明确管护主体,主要在使用过程中,由受益农户进行管护,但如堰前清淤、岸坡固脚等费用较大的维护目前处于缺失状态。
(4)提水灌溉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养由所在村组负责,由村委通过摊派灌溉用电电费,负担基本的养护经费,而一旦出现损坏、老化等需要大修的情况,则村委向乡镇或者县水利局申请维修。
(5)田间工程管护主体为受益村组或新型经营主体,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基本缺失,效果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下拨了维养资金,但维养资金未落实到管护主体,从实际情况来看,维养资金并未发挥应有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
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老化失修,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
1、水源工程病险多。82座水库有4座被列为三类坝,计划2022年完成除险加固;1022座万方以上山塘中已整治171座,需整治760座;922座水陂已整治42座,需整治710座;401座泵站已整治7座,需整治197座。未整治的山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如引水灌溉涵管破损老化、坝体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等,导致山塘蓄水能力差,蓄水量减少,严重影响到灌溉效益。
2、大部分骨干渠系工程未整治。全县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衬砌率35.7%,渠道完好率为65.2%。骨干渠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渗漏、淤积,放水不畅通等问题。限于资金,整体整治达标欠账较大。
3、渠系建筑物损毁严重。全县渠系建筑物自建好以来基本无专门的维修,经过多年运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坏。受限于资金,仅在有上级项目资金建设时才会对项目区内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大部分渠系建筑物损坏后,因无资金来源导致维修不及时,损坏程度逐年递增。
(二)工程建设问题
1、部分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仅仅考虑田间工程建设,并未对项目区的水源工程及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大量存在水源蓄水不足,骨干渠系工程淤积或渗漏现象,无法有效将水引至项目区,导致高标准农田即使建好后无法充分发挥高标农田的效益。
2、部分已建工程不达标。存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导致来年无法进行机械耕种,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影响收成甚至是抛荒现象;存在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影响耕种灌溉效益和耕种效率。例如水陂或分水口等建筑物存在设置不合理、漏设情况,导致局部田地灌水慢,甚至是无法灌水的现象;存在人行桥、机耕桥设置不合理影响农户耕种效率。
3、部分已建工程遭到破坏。存在因其他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投资建设破坏现有灌排工程体系,实施期间缺乏有效监管,相关实施单位未对破坏的工程进行及时恢复或设置临时解决措施。另外,农户机械耕作时不爱护也时常导致已建工程破坏。
(三)工程管护问题
1、管护体制缺失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集体逐步退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置,特别是取消了“两工”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民投入部分急剧减少,管理上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后续没有有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替代原农村集体作为运行管理主体的体制。
2、管护主体缺位
有中型灌区和小微灌区,中型灌区虽设有专门的水库管委会,但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仍存在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等情况。除水库落实了管护,山塘、泵站及机井等水源工程由村委代管外,其他工程均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3、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2017年之前,上级每年会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约120万元/年。自2017年以来,因职能转变等政策原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被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近年来,XX县用于小(1)、小(2)型水库标准化的维养资金约100万元/年,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约200万元/年,上级未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且县级未配套相应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
(四)灌溉水源问题
本次调查到,XX县大部分病险山塘蓄水量减少,水源水量不足;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山塘养殖用水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上下游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矛盾,导致灌溉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地方在枯水季节灌溉水量得不到满足,如铁石口镇的上塘、寨背村,西牛镇的天龙村、源和村,油山镇的新水塘村、坑口村、红米塅村、长安村,大塘埠的大塘村、樟塘村等。
(五)耕地面积问题
根据调查,XX县嘉定镇侵占耕地的现象,据统计侵占耕地面积达500亩;各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现象,其中嘉定镇1700亩,虎山乡1200亩。
三、问题分析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分析
1、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而县、乡镇财力有限,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导致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2、工程管护不到位,加速工程老化、损毁,缩短了工程使用年限。由于缺人、缺资金、管护体制等工程管护问题,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有限,老化失修,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原来只需小维修即可,现在需要大整治才能发挥功效,导致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二)工程建设问题分析
1、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以往项目因无统一审批平台,项目建设存在多头立项、多头审批、多头建设情况,造成工程不能相互衔接、资金浪费。
2、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未考虑对已有的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原因是《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内容不包含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
3、部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因方案设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导致人行桥、机耕桥、水陂或分水口等渠系建筑物出现漏设、设置不合理的现象,还有因资金的限制,原征求群众意见该设置的渠系建筑物在方案评审时被更改,甚至被取缔,导致与实际生产需求存在偏差,最终无法有效灌溉。
4、其他工程建设导致已建的灌排工程被破坏,因为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管。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主要因为农户对灌排工程保护意识低,部分农户机械耕作怎么方便怎么来,即使发现农户破坏了相关工程,也无处罚措施,缺乏有效监管。
(三)工程管护问题分析
1、考核机制不合理。目前水利工作考核主要针对水利部门,未对地方政府、基层政府抓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灌区管护仅由水利部门监督,无法有效推动,管护难以落实。
2、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管护经费来源缺乏,未建立有效的维养制度。中型灌区虽进行了水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灌区管委会,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小微灌区没有建立统一的管护机构。
3、抗旱保障措施不完善。由于防汛压力大,汛期强调水库等要保持安全水位,甚至是低于安全水位,不让蓄水,一旦到了干旱季节,抗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用水高峰时部分水源工程蓄水量不够,导致无法有效灌溉。
(四)灌溉水源问题分析
1、水量不足。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病险多,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未对其进行加固整治,蓄水能力差;其次是骨干渠道与末级渠系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水、淤堵等问题。
2、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以前很多水源仅作为灌溉水源,随着农饮工程的建设,共用水源需优先保证农饮水安全,导致枯水期灌溉用水水量不足;山塘的养殖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目前还存在许多山塘被承包养殖的情况,山塘养殖对水位有一定要求,干旱季节养殖户不让放水;上下游用水矛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游来水不足,如水源水量不足,渠系淤堵或渗漏导致上游来水不足;二是因为缺乏有效运行管理,上游水浪费严重,甚至会出现灌溉水入河的现象。
(五)耕地面积问题分析
因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
耕地抛荒的原因:1、耕种经济收益低,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农户耕种的意愿低;2、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耕作机械化程度低,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农户不愿种植;3、土质和灌溉条件较差的地方,尽管实施了高标建设,部分农田也流转不出去,无人愿耕种;4、邻近山脚的田地庄稼易遭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极大影响收成,无人愿耕种。5、部分乡镇存在矿产开发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的问题。如嘉定镇的龙舌片,因早期稀土矿条件差,运行管理不到位,尾砂流入农田,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2020年虽采取整治措施,但效果甚微。
四、问题处理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农田水利问题,如有具体问题时,相关的负责部门能提出措施及时解决。近年来关于农田水利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二)工程建设问题措施处理情况
针对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问题,相关部门建议顶层设置统一的项目审批机制,目前并未形成相关机制。
对农户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问题,乡镇和村组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如有损毁要求其对损毁工程进行恢复。
(三)工程管护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 号文,XX县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但近年来由于管理人员与资金的缺失,用水户协会职能已名存实亡,无法发挥效益,现XX县用水户协会已全部注销。工程管理问题目前无有效解决措施。
(四)灌溉水源问题处理情况
水源缺水问题:遇到干旱灾情田间缺水时,积极发动水利、应急部门和乡镇根据需求给农户配备临时抽水机进行抽水灌溉。用水矛盾问题:一般由所在乡镇或村委协调解决。
(五)耕地面积问题处理情况
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在早些年较多,随着县政府要求对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和对农村宅基地的严格审批,近几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控制较好。
针对农户种植意愿低的问题,对种植农户进行精准补贴,鼓励村干部和种植大户承包种植,加快土地流转。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农田的灌溉和农田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促进农业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涉及到了很多的实际的问题,具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只要具有实际作用的农田水利工程,才能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广大农村的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关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对于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健康稳步发展的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1农田水利工程缺乏清晰的内涵
目前,从国家和行业层面来看,没有对什么是农田水利工程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评价指标作统一规定。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口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1.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农田建设的核心内容,财政、水利、农发、农业、国土、扶贫和烟草等涉农部门的项口建设内容中,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各部门、各行业项目实施标准不统一的问题。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颁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国土资源部2011年颁布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1]144号);2012年,农业部颁布《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农业行业标准。以上标准均对农田建设中的农、林、路、渠等建设内容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技术要求,但受部门业务范围的限制,对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方面的相关技术要求相对较粗。
调研发现,各地对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1.3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多数地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项目区规划方而,多数项目区土地属于各家各户,水利工程建设用地由于涉及个人利益问题,协调难度较大,故许多项口区不管现状布局是否合理,都不再统一规划布局,项目建设主要在现有沟渠布置的基础上,对渠道进行衬砌、对排水沟进行清理整治、对调控和配水闸门进行修缮和重新配备等。从考察的部分重点县项目区来看,与非项目区的主要区别是渠道全部衬砌,渠道调控建筑物配套相对完整,但田间布局方面基本没有统一规划和设计,田间灌溉进水口的控制设施不配套,许多应该配套的机耕路、桥等布局不合理,使得农民因耕作进出田块不方便而将修好的渠道压坏。农田水利工程是一个多功能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农田水利工程内涵中所涵盖的各项功能,合理的规划布局是基础。
1.4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乏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具有小而全、项目多、单项的工程量小且分散在田间地头,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困难等特点,致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一直不尽如人意。实际调研结果表明,目前造成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管难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管理部门质量观念不强,认为农田水利项目技术含量低,对规划、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不严;二是工程管理人员人手不够,技术力量薄弱;三是施工队伍素质较低,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落后;四是因为工程建设投资标准相对较低,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参照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支付,故工程的施工设计深度、施工技术力量的配备、施工过程的监理等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使得工程建设质量大受影响,经常出现今年修明年补的情况,不利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
1.5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缺乏长效机制
由于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许多乡镇水利站并入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员编制被大幅度精简,多数过去由乡镇水利站管理的小型水库灌区,现在只有一两人负责水利工作,且业务不固定,很难管理而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造成农田水利设施失管失修,甚至长期不能修复。
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措施
2.1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提供新增用水
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业用水灌排工程体系,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农业灌溉用水量不断下降,为农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水资源保障。
2.2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将农田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和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统筹规划,改造后的灌区骨干渠是“输水高速路”,为区域内河、库、沟、渠补充了水源。农田水利建设注重与周边环境和谐,成为田间风光的一部分,成为区域景点和生态样板。通过实施村域水环境治理和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提高了防洪排涝能力,也为人们休闲活动提供了好去处,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2.3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能够拉动建筑业、机电设备、制造业、安装工程等相关产业的生产规模,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创新之处与不足
3.1创新之处
分析基层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
(1)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阐明农田水利建设的科学规划及合理统筹对当前农业及社会的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及潜在的推动作用;
(2)认真分析农田水利建设所面临的自然、人为等因素的限制,结合国内外及周围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对未来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提出科学性评估及合理化建议。
3.2不足之处
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田水利建设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并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农田水利建设提出的发展建议只是针对当前的现状,仍有诸多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完善。
结束语:因此,为了保证这项利国富民的民生工程健康稳步发展,建议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了解工程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内涵不清楚、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资金和项目缺乏统一规划、建设质量缺乏保障、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加强地区和行业间的交流与沟通,实现经验共享,带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防汛抗旱;重要作用
1农田水利工程对防洪抗旱的重要作用
1.1有效弱化自然灾害对农业活动的影响
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当前我国的北方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特征为干旱少雨且四季分明,因此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将会有效的推动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的产量。而我国的南方地区则大部分会受到来自太平洋暖流的影响,容易出现洪涝灾害,就需要利用农田水利工程加强排涝设施的建设。当前利用农田水利工程能够有效地将自然灾害对农业活动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粮食产量。
1.2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
我国是人口大国,用于农耕的土地资源是比较少的。因此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支持下,发展现代化的农业是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方向。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能够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当前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多样化农业生产模式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
1.3改善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通过实现运转协调和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能够有效的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并在先进管理技术的支撑下,使具体农作环节的作业量有所降低且确保农产品的收成率,强化农业生产的建设力度。科学化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能力使具体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有效的改善,进而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土壤盐碱化和荒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的现象,从最根本的环节实现对土地退化现象的遏制,进而在确保农业生产水平的基础上改善农民的经济收入,并在现代化的水利管理设施支撑下,实现环保、绿色、安全的农作物生产,有效符合当下环境的绿色可持续建设要求。
2无棣县基本概况
无棣县位于山东省最北部,濒临渤海湾,属黄泛平原,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地带,也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滨州市北海新区开发建设的前沿阵地。全县版图面积1601平方公里,辖11个镇、街道办事处、571个行政村,人口4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55万人,拥有耕地99.7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和棉花生产大县。属典型的北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据无棣县气象站历年降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56.8毫米,降水量的特点是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匀。平均年蒸发量为1285.5毫米,年际变化不大,年内各月差异悬殊。年蒸发量是年降水量的2.3倍。其中,春季少雨,干旱多大风,3-5月份蒸发量是年降水量的6.37倍,春旱几乎年年发生,有“十年九旱”之说,夏季雨水高度集中、易涝,秋季蒸发量是年降水量的2.73倍,晚秋再现旱象,冬季寒冷干燥。一年内呈现“春旱、秋涝,晚秋又旱”的规律现象。属海河流域,地处诸河末梢,境内有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和秦口河四条干流河道和青波河等九条支流河道,大部分非汛期缺水或干涸无水,径流全部集中在汛期,靠拦蓄汛末尾水,丰蓄枯用。有簸箕李灌区二干和小开河两条引黄干渠,年均引黄量1.94亿立方米,但由于处于灌区最下游,受上游用水影响大,非适时浇灌期引黄量占有较大比重,跑、冒、滴、漏以及蒸发等损失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低。
3防汛抗旱工程项目
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09年8月,首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于2012年6月份高标准完成了三年建设任务,工程效益十分显著,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除涝面积8.26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496.3万公斤,项目区基本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目标,受益人口39361人。在三年总验收中,以滨州市第一名的成绩被省验收组评为优秀等次。2012年我县完成了中央追加小农水建设资金项目1.2万亩,省级验收等次为优秀。
3.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①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区位于车王镇蒋桥社区,投资2556.23万元,建设面积2.26万亩,以泵站提水加管道输水灌溉模式为主,新建提水泵站8座,铺设输水管道37.937千米,维修和新建机耕道路4.49千米。工程已于2015年9月份开工,2015年12月份完工。②农业综合开发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区位于佘家镇,投资1189.86万元,建设面积1.4万亩,其中,3696.5亩采用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维修生产桥9座,新建4米跨生产桥70座、6米跨生产桥5座,规划新建阀门井12座、泄水井2座。工程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5月份完工。③农业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区位于车王镇芦郭社区,投资3000万元,建设高产稳产良田2万亩,以管道输水灌溉为主,新建提水泵站7座。工程于2015年10月份开工,2016年5月份完工。
3.2引黄灌区治理工程
①簸箕李引黄灌区条渠清淤工程。工程位于簸箕李条渠上游,投资337.33万元,清淤工段长5.798千米,动土方24.75万立方米。工程2015年10月20日开工,11月30日前完工。②小开河灌区沉沙池清淤工程。工程位于小开河干渠沉沙池,计划投资170万元,采用泥浆泵施工,清淤工段长2千米,动土方25万立方米。工程2015年10月20日前开工,11月份完工。③小米河中游段清淤治理工程。工程投资65万元,对小米河水湾镇彩屯村至佘家镇刘仓村段进行清淤治理,治理工段长8千米,动土方10.5万立方米。工程2016年3月份开工,4月30日前完工。④幸福河清淤治理工程。工程投资320万元,对幸福河白杨河渡槽至富路大街段、院前街至张塔测流站段、李白祥桥至南陈闸段进行清淤治理,治理河道32.31千米,动土方41.44万立方米。工程2015年11月份开工,2016年4月份完工。⑤辛庄子沟清淤工程。工程投资280万元,对辛庄子沟进行治理,治理河道长度0.8千米,动土方4万立方米,并建设穿涵、排水涵闸等配套建筑物。工程于2015年9月份开工,11月30日完工。
3.3市级“四位一体”标准化方田建设工程
工程位于柳堡镇郭仪村附近,项目区北至海港路,东至小开河,南至王山水库,西至郭仪村,投资60万元,建设方田面积3000亩,工程以沟渠清淤、田间道路整修、林带种植及配套田间建筑物为主,清淤沟渠18千米,整修田间道路7.5千米,修筑田间建筑物4座。工程于2015年10月份开工,2016年5月份完工。
3.4防潮堤衬砌加固工程
①套尔河左岸海堤续建工程。工程投资3002.27万元,自套尔河左岸防潮堤原加固点向上游顺延3.6千米,其中,加高培厚0.87千米,新建防潮堤2.73千米,主要进行临潮侧护砌、防浪墙及工程观测设施建设等。工程于2015年10月份开工,12月完工。②漳卫新河入海口右岸防潮堤工程。工程位于漳卫新河入海口右岸,总投资1200万元,共砌石加固1.1千米。计划动土方7.26万立方米,混凝土0.72万立方米,铺设土工布2.05万平方米。工程2015年11月份开工,12月完工。3.5提水泵站建设工程①王山水库提水泵站工程。工程位于小开河输水干渠26+080桩号处,投资300万元,新建一座8立方米/秒的提水泵站。工程于2015年10月份开工,2016年6月份完工。②三角洼水库提水泵站工程。工程投资130.87万元,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清淤引水渠道500米;二是建设4立方米/秒提水泵站一座。工程于2015年10月份开工,12月完工。
4结论
在完善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整体条件有所提升,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通过农田水利防汛抗旱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全新的技术应用下和国家的政策扶持下,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活动在传统环节所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在不断的发展应用中,还能够为日后的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效的准备,进而推动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吴炳祥 单位:无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参考文献:
[1]邱胜民.浅谈农田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中的重要作用[J].农业与技术,2015,16:63.
关键词:农田水利;存在问题;发展建议
一、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 兴修小型农田水利的主体责任不明晰,群众兴修水利积极性不高
有的认为修水利的主体是农民 ,“谁受益,谁投资”,政府只能是引导鼓励。有的认为修水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还有的认为平时修水利不如到时防大汛、抗大旱。由于职责不明,分布在各乡镇、村的小型水利设施大多数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 ,导致设施提前老损。因此兴修水利口号、动员很多,实际行动很少。又因为近些年种粮效益低 ,农民对从事粮食生产失去热情 ,投工出资建设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因而也受到很大影响。
(二)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没有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一是农田建设投资占水利投资中的比重偏低。按水利部统计数据,1980―2012年农田水利投入只占水利基本建设平均比重的6%,全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根据2006―2015年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全省每年需投资1000多亿元,但目前实际投入还不到十分之一,建设需要与实际投入存在巨大的反差。二是各级政府配套资金难以到位。2005年以来,中央逐步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山东省为例,中央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从2005年12亿元到2009年增加到194亿元,但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尤其是取消“两工”以后,国家投入政策与减负政策相矛盾,投入缺口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相关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巨大。三是水利工程立项艰难,水利项目申报前期费用惊人,专家评审、设计和相关费用基层无力负担,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批到的项目,很多时候也因配套资金难到位而举步维艰,无法实施。
(三)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规划不完善,技术人才缺乏
一是相关水利规划不完善。虽然国家五部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意见》,但目前许多乡镇、村没有水利规划或规划不全。二是建设队伍的“青黄不接”。乡镇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最简单的测量施工也难以实施。
二、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农田水利建设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利用水资源优势和水务一体化优势,确立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不断完善防洪保安、水环境保护、水资源配置和农业灌溉安全体系,发挥即提高产业层次、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景观水平、提高水资源科学利用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是防洪除涝、节水灌溉、河道清淤、圩区治理以及农村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推广有效益的技术项目,搞好技术示范工作。
(一)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
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水产养殖带来了严重影响,水产品大面积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树木的滥砍滥伐,植被的过度开垦导致水土严重流失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水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才能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相辅相成.。
(二)强化防洪除涝工程的管理
防洪除涝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加强建设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首先要解决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来源,一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台的有关水费征收政策,做到取自于民用之于民,三是对通过确权划界取得的水土资源或经营性资产,再通过出租、承包等形式获取收益。其次,要界定工程管理性质,对公益性工程的管理单位做到精简高效,其编制内人员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做好管养分开工作,养护工作通过企业化、市场化机制操作,减轻管理单位的财政负担。再次,要研究制定排涝费收取使用办法,要根据当地工情、水情和种植养殖业及工业经济特点,研究制定排涝标准,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能源费、工资、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等核定排涝费,细化受益面积、保护人口、企业产值、种植养殖业等负担比例,由管理单位向受益个人、受益单位收取排涝费,由县及县以上政府出台政策,建立财政、集体(或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解决排涝费用问题。
三、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建议
(1)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公益性,确定各级政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各级地方政府小型农田水利新机制的建立,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2)推动乡镇农田水利规划修编,以规划为主线,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拟订出分批改造计划。特别建议完成一次全国性的山塘河坝清淤工程,全面提高农村防汛抗旱能力。
(3)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整个水利建设投入中的比例,整合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农村各类涉水资金,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率。
(4)农田水利建设面广量大,除了小型农田水利、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外,还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排水、水土保持、农村治污,以及在有水土资源条件的地方,需兴建一批新的农田灌排工程等,目前都存在缺乏建设资金投入的问题,急需加大投入。农田水利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必须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5)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比新建各项工程更为重要。目前,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已刻不容缓。农田水利工程,如小型水库、农田机井、灌区末级渠系属于县、乡或村所有,过去都由乡水利站进行业务指导管理,管理水平低。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水利站撤消,改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管理,管理力量薄弱。在目前土地以家庭经营承包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下,依靠乡、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来管好、用好农田水利设施,难度很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农田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经费保障和机制问题,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对公益性部分将其工资和养护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提高管护效果,充分发挥已建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
(6)是普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重点发展投资大、效益高的喷灌、滴灌、雾灌等节水灌溉模式以及地埋管道、软带微喷等经济实用的节水灌溉模式。
(7)是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是当前最受农民欢迎的民心工程之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投入力度 ,扩大范围 ,提高标准 ,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
城镇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十分繁琐、巨大、系统的工程,牵涉多个部门,涉及各级地方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民间资本、农民工等多个群体的利益。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投资期长、政策复杂、牵涉利益主体多等阻碍,民间资本参与项目的热情遭受削减。
关键词:
民间资本;城镇化建设;经济
一、影响民间资本参与热情减弱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项目投资周期较长。
城镇一体化建设的内涵十分广泛,涉及城市农村建设用地有增有减项目、低效土地整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多个项目。以城市农村建设用地有增有减项目为例,项目从立项、实施到验收合格一般都在两年以上。项目立项和验收的程序十分复杂。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农民聚居区的房屋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配套建设、农户房屋拆迁、复垦还耕、竣工测量等多个环节。项目的庞大、繁琐,决定了投入项目的资金多、投资回笼慢、价值实现周期较长,这影响到投资者对投资回报的准确判断。较长的投资周期严重削弱了民间资本参与项目的热情。
2.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
民间资本投身城镇一体化建设实践中民间资本参与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项目,他们选择的投资模式是不同的。民间资本亲身实践的几种模式各有利弊。第一,民间资本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出让收益的模式。该种模式对于民间资本参与精准扶贫项目是很有吸引力,但目前在某些省市此做法已经被禁止。第二,民间资本就地使用集体土地模式。笔者认为此种模式具有局限性,首先是选择此类模式的民间资本的主体具有局限性,主体局限在有用地需要的民间资本范围内。其次是项目区域具有局限性。项目区域大多位于具有明显“口岸”优势的农村地区。民间资本就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模式投资回报周期较之其他几种模式则更长,民间资本在实施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需对就地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后期开发后才能形成投资回报。第三,民间资本取得建设用地指标模式。第四,村社组建现代化农村土地公司形式。该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农户、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申报实施项目,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和矛盾,弊端在于农户、村社缺乏雄厚的资金实力。笔者认为,选择此种模式的民间资本获取投资回报的稳定性更高。因此,在目前民间资本的实践探索过程中,民间资本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多样性,不确定性增加。
3.金融、政策环境的制约。
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一次性投入较大。我国金融环境形势严峻。国内严峻的金融环境使得民间资本融资困难,很难发挥金融在城乡配套改革中的杠杆作用。国际、国内严峻的金融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延缓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进程。(区)县国土资源局在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大的政策背景下纷纷制定了本区域内投资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政策文件。以成都市某县为例,该市规定民间资本需投资20万元/亩的整治成本,资金打入国土资源局与民间资本的共管账户内由该局主持实施精准扶贫项目,民间资本取得20%的投资回报,这严重影响了民间资本投资实施城乡统筹项目的自主性。有些县乡两级政府进行捆绑式的模式,民间资本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需附带投资实施当地相关的项目。各地严峻的政策形势使得民间资本参与城镇一体化建设的途径受到限制,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参与整治的积极性。
二、民间资本权益的双重保护问题
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反复强调农户是精准扶贫项目的主体,在项目启动前实施中实施后都需始终允许农户自由进入退出,保障农户的根本权益。但在项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受到地方各级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间资本等的侵害。农户的权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农村土地怎样发展的权益。从表面看,农户放弃了原有破旧宅基地、院坝地、林盘地,几乎免费得到了集中聚居点的新居,还耕的区域农户可以继续耕种。但实际上,农户放弃的是对原有宅基地、院坝地、林盘地、承包地永久的发展权。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进程中,一方面面临着赚取“超额利润”的指责,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在各地被“绑架”危险,民间资本的权益同样面临着被侵害。国务院、各省市“产村一体化”理念的提出,是前瞻性考虑的重要体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本不属于民间资本投资实施的范畴,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正常运行,侵害了民间资本的利益。
三、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精准扶贫项目农户集中聚居区的房屋建设不同于城市房地产项目开发。我国的各种体制存在着城市和农村的双轨制,农村的农户集中聚居区建设长期游离在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外。主要存在以下困境:第一,硬件设施过时。第二,农户房屋产权难以落实到位。精准扶贫项目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大多打破了村组的界限,农村传统的宅基地使用政策和房屋产权发放政策制约了农村房屋权利证书和土地权利证书的及时发放。这对小区内部分农户子女的上学、就业带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伴随着农民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入住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农户要求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三,新型农民社区物业服务滞后。第四,新型农民社区的社区管理机构尚未完全建立。第五,一些小区建设问题容易引起矛盾。在笔者的走访调查中出现小区居民反映较多的事情是新型社区工程质量、软硬件设施、房屋权属等困境。上述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稳妥的解决,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四、展望
关键词:国家规划矿区 评价思路 矿产资源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44-02
一、引言
划定重点区域并对其进行重点管理,对于加强统一规划、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示范作用、从整体上带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初期,为了保障国家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我国开始着手研究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局和国家重点矿山建设问题,其中划定国家规划矿区是关键手段之一。1986年10月,《矿产资源法》正式颁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规划矿区的管理制度,并在1994年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提出国家规划矿区的具体概念,它是指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而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1996年,在对《矿产资源法》修订中重申了该项规定。
自国家规划矿区管理制度提出以来,我国共划定了144个国家规划矿区,其中一半以上为计划经济时期划定,多数管理主体已经不存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对这些矿区进行调查和重新评价,为新时期国家规划矿区划定提供依据。目前我国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围绕着国家规划矿区的划定与管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与管理工作,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国家规划矿区的资源现状评价、国家规划矿区划定必要性与论证研究以及管理政策与制度等方面,但关于对已有国家规划矿区调查评价思路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
基于此,本文拟在系统梳理已有国家规划矿区划定背景、名录、资源总量以及总体勘查开发现状的基础上,总结目前国家规划矿区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这些问题,结合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研究提出国家规划矿区调查、核实以及初步分析与评价指标体系,以期为新一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国家规划矿区的划定提供参考。
二、国家规划矿区现状
(一)1998年前划定的国家规划矿区
从1989年开始,到国土资源部成立之前,国家计委、地质矿产部,会同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冶金部、化工部,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家规划矿区的研究工作,经论证程序后,在全国范围划定了86个国家规划矿区(表1),其中有色金属矿产国家规划矿区49个(含2个石灰岩矿),冶金及辅料矿产国家规划矿区27个,磷矿国家规划矿区9个,钾盐国家规划矿区1个。主要目的是通过国家集中统一规划,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治理改革开放以来矿业井喷式发展带来的系列问题。
(二)1998年之后划定的国家规划矿区
1.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要求,促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煤炭资源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论证研究工作。2004年9月,两部委《关于设立首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同意设立东胜矿区等19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2006年1月,在首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基础上,又了《关于设立第二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设立胜利矿区等26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
从省份分布来看,山西、内蒙古和陕西数量最多。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有4个、16个、23个和2个,占总数的9%、36%、51%、和4%。从资源情况来看,目前4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保有煤炭资源量达7036亿吨,占全国煤炭保有资源量的70%。
2.稀土和铁矿国家规划矿区。2008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启动了稀土和铁矿国家规划矿区划定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反复研究和专家论证,于2011年公布了名单,共划定了11个稀土和2个铁矿国家规划矿区。11个稀土国家规划矿区均位于赣州市,总面积2534平方公里,预测稀土远景资源量约76万吨,其中中重稀土资源储量约71万吨,进一步开展工作后,可望使我国中重稀土探明资源储量由86万吨增至157万吨,增长82%。截至2010年,区内共有探矿权46个、采矿权96个,矿业权总面积488.5平方公里,稀土保有资源储量14.1万吨,稀土氧化物产量3445.0吨,集中了江西省全部产量。2个铁矿规划矿区分别是攀枝花矿区和白马矿区,面积共约467平方公里,预测钒钛磁铁矿远景资源量共计136亿吨,区内已设铁矿探矿权8个,采矿权3个,面积约151平方公里,产能1683万吨/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多年管理实践与发展,针对国家规划矿区的工作主要以划定和实施管理为主,在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现有调查评价工作缺少针对国家规划矿区的系统调查与分析
近年来,在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等重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中,缺乏针对144个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工作程度、资源潜力、矿业权设置和资源开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二)1998年之前划定的86个国家规划矿区底数不清
国土资源部成立之前划定的86个国家规划矿区,距今已逾20多年,伴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多数管理主体已经不存在,初步调查发现,目前这86个国家规划矿区在行政管理上处于真空状态。同时,有关矿区的具体坐标范围,以及矿区内的资源家底和勘查开发利用情况也不清楚,迫切需要开展一次摸底和核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三)新形势下国家规划矿区管理亟待完善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明确指出“取消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国家规划矿区审批”,目前亟需在矿产资源法框架内,梳理研究以往国家规划矿区的管理经验,提出新形势下国家规划矿区的内涵、管理程序、各方权责以及动态跟踪评估技术方法。
四、国家规划矿区评价思路
在对已有国家规划矿区评价之前,首先需要调查和核实其存在与灭失情况以及相关指标体系。按照国土资源资源管理工作新定位和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矿产资源管理的实际需求,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调查”的原则,本研究初步设计调查与核实内容主要包括5大项,分别是矿产资源潜力与储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程度、生态环境与绿色矿山建设、矿区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其中前3个指标又包含8项具体指标,各指标调查与核实的具体内容如表4所示。
根据上一步国家规划矿区核查和调查取得的数据,将矿产资源潜力与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发利用情况等指标通过进一步组合和计算,分单矿区和同矿种矿区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价。对单个矿区从静态保障年限、勘查程度比例、大中型矿山比例和主体矿种开采总量几个方面评价,对同矿种矿区从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比重、设计开采规模占全国比重、大中型矿山占全国比重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保留与否的重要参考标准(表5)。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提出的国家规划矿区调查核实与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不仅适用于已划定的国家规划矿区,同样适用于新设国家规划矿区,对于新时期国家规划矿区划定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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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张玉韩,董延涛,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北京 101149;侯华丽,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北京 101149,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