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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0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

篇1

【关键词】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标准

中图分类号:[TU99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小城镇已经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在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日渐升温的大背景之下,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也将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

在传统城市化的背景下,小城镇建设偏重于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缺少重视和投入,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环境污染。据报道,我国90%以上的小城镇水体环境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8%的城镇河段不宜作饮用水源,50%的城镇地下水受污染,而另一方面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大城市普遍滞后,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约20%的设市城市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全国398个县建成434座污水处理厂,仍有80%的县城为建污水处理厂,据统计小城镇排水管网面积普及率只有40%-60%,不少小城镇没有系统排污管道。当然了,我国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建设远不同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建设,需要更加细致的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分析其特点,并且根据现状达到小城镇建设的相关建设标准,认识到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面对问题找出解决方法,更好的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需求。

二、我国小城镇污水处理现状分析

1.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我国目前有各种规模和性质的小城镇近48000多个,其中建制镇19200多个。随着城镇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镇的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由于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一同排入水体,使得绝大多数小城镇的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已成为区域性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头。小城镇污水治理已成为我国水污染控制的重点,其治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小城镇污水污染不仅仅体现在直接污染了小城镇自身生态环境,而且严重的还会造成区域性环境的污染,对于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经济发展不能够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可以说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具有重要性及迫切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对于已建小城镇污水设施项目的基本情况。我国小城镇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并不容乐观,不仅仅是在其质量上,在数量上都还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2]24号)要求,到201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要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要达到30%。而截止到2010年,县城和建制镇的实际污水处理率与预计目标均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国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推进。

三、小城镇污水设施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国国内已建小城镇污水设施项目基本上是按照按现行的针对城市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在具体的建设方面通过合理的、科学的研究及分析。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规模小水质水量变化大

我国大量的小城镇产生的污水量一般小于2万m3/d,通常在2000~5000m3/d之间,由于各个小城镇的工业布局、地理位置以及经济状况不一样,因而水质和水量变化很大。因此其工艺设计绝不能套用大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厂的经验。

2.运行成本较高

小城镇污水处理往往出现运行成本较高的问题,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执行这项标准时,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很多项目由国家直接划拨经费建设,虽然有国家资金的支持,但建成后高达0.6~0.9元/m3的运行成本还是成为负担,也远远超出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因为运行成本太高,所以在建设中的建设经费难以达到标准,直接影响了工程的建设质量,有些实工程的际运行水量大大低于设计水量,还有不少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很多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都需要不断降低成本,更加有益于其推广和发展。

3.工业废水所产生的的冲击负荷较大

工业废水所产生的的冲击负荷较大是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企业会将厂房选择在小城镇,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在实际生产中这些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有关生产废水预处理的规定,将高浓度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这对小城镇环境的危害是非常明显的。再加上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处于建设初期,规模较小,承受污染物负荷冲击的能力较低。这些工企业用这种方法来降低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4.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

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也成为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常规二级处理工艺是已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多采用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具体特点主要表现在工艺和电气设备相对较多,运营管理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对污水处理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但是实际上小城镇往往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当实际处理水量、水质出现波动时,污水处理系统不能相应地调整运行参数。并且,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旦设备出现故障,难以及时的进行维修,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指导。种种问题导致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难度较大。

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建议

大中城市水污染治理的标准、规范都按国家的一些标准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不能够完全照搬这些方法和经验。大城市和小城镇污水处理有所不同。如果单纯的按照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进行就会非常容易出现诸如污水处理占地面积过大,影响土地的合理利用、增加建设成本、运行费用高和增加管理难度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不适合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小城镇的特点,根据小城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具体可以按照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尽快制定《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现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1万m3/d以上(含1万m3/d)的污水处理工程,而国内绝大多数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小于1万m3/d。近年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小城镇硬性照搬《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往往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大多数(尤其是中西部)小城镇难以承受,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当地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因此,编制适用于小城镇的规模在1万m3/d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极为迫切。

2.明确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明确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直面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存在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弱、资金不足等弊端,不仅仅要面对这些问题和弊端,更要努力建设与小城镇现状经济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工程,真正使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建得起、用得起”。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具体的可以根据小城镇的实际情况而定,结合区域发展的特点,最出合理的规划。

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规划可以以区域总量减排为主,而不是某个具体项目的高排放标准。具体方法是结合受纳水体环境容量,明确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包括合理确定和分阶段应达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构、建筑物的建设标准),达到既保护水体又经济治污的目的。

3.选择适宜的工艺技术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中工艺技术也是非常的重要的,选择工艺技术方面,不简单套用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就是首先要遵循的标准之一,不仅仅如此,还要遵循因地制宜和经济适用等原则。在技术上积极探索,选择适于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工艺技术,带动小城镇污水处理集成技术、管理模式的推广,找到最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发展的方式方法。

4.进一步规范工业废水排放的管理

保障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监管非常重要,这就要求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进一步的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及惩治力度。要求在相关企业内部进行预处理,达到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方可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较小,处理工艺简单,而工业废水成分复杂,纳入小城镇污水处理厂,不但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冲击,增加污水处理的难度,而且易造成“二次污染”。

5.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所谓的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指的是通过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达到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果。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加强社会化服务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单独配置机修、化验、运输等设备和劳动定员投资很大,不仅仅如此具体的利用率也不高。所以说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会更加有益于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长远发展。

五、结束语

“小城镇、大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和建设小城镇的战略定位。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始终要明白不能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正是因为可持续发展的伟大规划,才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发展,通过上述文章的介绍,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我国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还是需要不断地努力和完善。进一步的克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技术上和管理上更加的完善。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差异较大,各地的地域条件、经济水平、技术力量等相差悬殊。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找准主要问题,同时参考国外经验和相应技术政策也是非常的重要的,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政策、法规及标准等,用以指导我国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参考文献:

[1]杭世珺.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反思与建议[J].给水排水,2004

篇2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镇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特别是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来,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加快,到*年底将全面完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目标任务。但是,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工艺落后、处理效果差,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科学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各地要从城乡统筹出发,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地区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县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管网建设与集中处理设施并重,管网先行、处理跟进”的工作方针,按照《*省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要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区域内供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区域,要根据主要污染源情况确定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或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相对集中、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水的地区,应建设市场化运作、兼顾生活污水处理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各地在完成县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要重点规划建设中心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工建设,扩大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覆盖面。

二、加大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一)加快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建设任务。按照率先建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用足用好省级各项补助资金,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列入“811”环境污染整治建设项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于*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他已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二)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建设各项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制度。要严格基建程序,在项目准备阶段,要抓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环境评价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在项目执行阶段,重点抓好招投标与监理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项目竣工阶段,重点抓好工程试运行与财务决算等工作。项目的招投标率和工程监理率要达到100%。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建设施工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落实有关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完善工艺。要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实际,选择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脱氮除磷工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氮、磷等指标超标的,要制定限期治理方案。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落实污泥处理、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

(四)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环保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试运行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当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试运行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试运行阶段废水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期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加强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一)严格实施排水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管,建设、环保部门要严格实施和执行对排水企业的排水、排污许可证制度。通过污水处理厂与排水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排水企业的责任;加强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主要排放口特别是重点工业排放口水质水量的监测,禁止超标污水进入收集管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处理工艺接纳工业污水,禁止接纳超过处理能力或接纳不符合处理工艺的工业污水,以保证污水收集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正常运行。

(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负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依法做好排放污水的申报登记工作。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必须进行限期整治,并按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加倍征收排污费。在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要严格控制纳管排污单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建设,确需建设的应相应削减原有项目的排污量。

(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范要求设置,并安装水量自动计量装置、等比例采样器和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在线监测监控应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监测公示制度,定期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建设、环保部门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运营单位发现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出水水质严重超标、超量,应及时采取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并向建设、环保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污水纳管阀门等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需要停止或部分停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转的,应当提前15天向建设、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同意。当地政府或建设、环保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城镇污水处理厂停运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限产、限排等措施;对于因突发事件或事故造成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停运的,运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尽快抢修恢复正常运行,保证城镇生活生产秩序正常运转。

四、深化改革,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各地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深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部门与运营单位的关系,使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逐步成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鼓励各地以资源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组建供水排水一体化的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制度和项目代建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建设部门与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要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特许经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可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由建设部门与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厂服务合同。鼓励有能力的工业污水处理企业,按有偿原则承担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年6月底前必须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但平均征收标准低于0.80元/立方米的城市,应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加快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补充通知》的要求,于*年底前调整到位。要加强对自备水源单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对自备水源单位,可依据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取用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计收标准与城镇供水的同类用户相同,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协议方式委托银行直接划拨污水处理费。对未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未缴纳排污费的,应当收取污水处理费;已缴纳排污费的,不再收取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将剩余资金优先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

五、加强科研,大力推广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要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科技、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的科技攻关,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工作,积极推广和大力使用节地、节材、高效的经济型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要采取措施,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回用水利用率,鼓励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消防等行业和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回用水,节约水资源。

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置;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六、加强领导,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保障机制

根据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要求,各地要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考核内容。要切实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编制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其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出水水质监测结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的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综合评价考核标准。财政部门要从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出发,加强资金保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地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加快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国土资源、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履行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关的指导管理工作。

篇3

关键词: 民族村镇; 保护整治规划; 基本内容; 作用

中图分类号: TU982.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7-0001-02

1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

工程建设标准是经济建设和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和依据。

1.1工程建设标准的地位和作用

贯彻落实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政府规范市场秩序的手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设工程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权益;推动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促进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开展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

1.2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程建设标准分为以下四级: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s;行业标准Industrial standards;地方标准Local standards;企业标准Enterprise standards。前三者共计5300余项。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属性又分为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法》第18条“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前也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根据工程建设活动的类别、范围和特点,涉及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工程类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等等。

行业领域:房屋建筑、城镇建设、城乡规划、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水利、电力、电子、通讯、煤炭、石油、石化、冶金、有色、机械、纺织等等。

建设环节: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行维护、鉴定、加固改造、拆除等等环节。

2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概念

2.1标准体系的定义

为了达到最佳的标准化效果,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的、具有内在联系及特定功能的、协调配套的标准有机整体。标准体系一般以按一定规则排列起来的标准体系框图、标准体系表、项目说明来表达。

2.2标准体系的特性

目的性――宏观目标及主题目标的合理设定;系统性――工程建设领域及环节的划分;协调性――各部分协调规划、全面覆盖;层级性――项目属性的层级划分及相互关联制约;开放性――科技发展新成果与工程实践新经验的及时转化。

2.3标准体系的作用

领域合理布局,宏观计划控制,体制稳步发展,项目协调实施,技术政策引导。

2.4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2.5各专业的标准分体系

2.5.1基础标准

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建筑结构术语和符号标准等。

2.5.2通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

2.5.3专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类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

3贵州民族村镇的基本情况

3.1概况

贵州是中国西部典型的山地省份,面积176100平方公里,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平地只有7.5%。民族成分有49个,其中世居有17个民族。贵州有1463个乡镇(其中253个民族乡),13973个村寨,有浓郁特色的民族村寨占有相当比例。2002年6月贵州省民族村镇保护与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以“黔联呈(2002)3号文件”向全省各地下发了《关于公布全省20个重点民族文化村镇的通知》,确立了20个民族村镇为重点保护对象,标志着贵州省民族村镇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

3.2等级及分布情况

到目前为止,贵州有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有1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有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个重点民族村镇。

3.3贵州民族村镇形成的历史背景

贵州是中国古代苗瑶、氐羌、百越、濮人四大族系交汇的地方,又是汉族移民较多的一个省区。各种民族文化在这里形成了复杂的多元文化体系,同时保持着各自不同的文化特征。由于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中部,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差异的特殊地理环境同时受经济与交通发展滞后的影响,从生产生活的方式来看,这一地区都是以自然的农业生态为主。因此以民族村镇为载体的贵州民族文化保存得都比较完整。“大杂居、小聚居”、“又杂居、又聚居”的分布特点,加之地理和历史原因,呈现出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现象。贵州民族村镇的形成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历史背景:军事防御的需要;商业贸易发展的结果;民族歧视的原因。

4当前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技术导则提出的经过

4.1民族村镇保护规划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与不少民族村镇保护相关的法规、条例,2007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由之前的“一法一条例”演变为“一法三条例”。“一法”由《城市规划法》演变为《城乡规划法》,“三条例”则是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之外,增加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住建部2005年7月15日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2010年11月2日又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人民政府2004年9月23日了《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选办法》。2001年1月5日贵州省建设厅、文化厅、民宗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这些法规和条例对民族村镇的开发与保护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它标志着民族村镇的开发和保护己步入长期稳定发展的阶段。

4.2当前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编制深度的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0]25号)中提出了认真编制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在充分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基础上,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原则和工作重点,划定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又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明确保护规则,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必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随意拆建,不得破坏原有的风貌和环境,各项建设必须充分论证,并报历史文化名城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明确: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进一步规定: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是城市、镇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应与城市、镇总体规则同时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应与村庄规划一同编制。其深度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5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的基本内容与作用

5.1基本内容

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保护整治规划、保护整治措施、保护整治规划技术、保护整治规划技术文件、监督管理、附则8个部分。保护整治规划增加了保护整治技术,一是对住宅整治划分院落的整治、房屋的整治、门楼、临街景观建筑的整治。二是街巷风貌保护整治。三是房屋使用功能改造标准,厨房、卫生间应以保证居民基本生活条件为标准进行改造,水、电实行一户一表,供水、下水入户,电话、有线电视入户。有条件的村镇,电力、电视、电信的缆线均设地下,消灭飞线,实行一户一箱(邮政信报箱)。四是市政设施改造对整条街巷整治改造应保持该保护整治区的传统风貌,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街巷的尺度和走向;街巷宽度达到10米及10米以上时,7种管线(雨、污、气、供水、路灯、电信、电力)一次埋设到位;街巷宽5米~10米时,优先布置供水、污、雨、燃气管线;街巷宽度为2~5米时,优先布置供水、污水;5米宽以下街巷,原则上不敷设燃气管线。街巷宽度小于2米时,仅布置供水。在条件受限制地区,雨污水可局部采用合流管。五是供暖、节能改造标准。六是整治材料选用原则和供应,在不影响房屋安全及外观的情况下,提倡使用从旧房上拆下的旧砖、瓦、石材。旧木料的选用从严掌握,对于院落内部,在不影响外观风貌的前提下,提倡使用新型、绿色和生态建材。原则上不选用国家或贵州省禁止使用或在限制使用范围的建筑材料。

5.2作用

一是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规划的延伸,其范围介定为:是指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镇、村。二是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的深度作了规定,由于贵州民族村镇受用地条件限制,村镇用地范围小,特别是历史文化名村,有的只有20-30户,其控规深度不能满足保护的要求,保护规划需要与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村镇保护,三是民族村镇一般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复杂的背景环境,在遗产保护上讲求“整体保护”,保护整治规划强调了整体保护与整治更新理念,重视了保护整治规划的作用,这对当今除名城、名镇、名村以外的村镇保护整治更具有重要意义。

6结语

民族村镇是指历史比较悠久、建筑具有特点、文化具有特色、生态环境好、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村寨和城镇,贵州是多民族省份,拥有48个少数民族,其中世居民族17个,有浓郁特色的民族村镇很多,到目前为止,贵州有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有1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有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民族村镇仅20个,还有许多民族村镇均有一定的保护价值,因此制订贵州民族村镇保护整治规划技术导则,明确保护整治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探索民族村镇保护整治的方式方法,对指导末列入保护计划的民族村镇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景慧.中国民族村镇的保护概念[J].城市规划汇刊,1994(4).

[2] 王景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J].城乡建设,2000(3).

[3] 文伟.民族村镇长沙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D].湘潭大学,2005.

[4] 刘莜.民族村镇的保护和发展[J].城市问题,1999(4).

[5] 李继峰.民族村镇旅游开发中的不谐和因子研究[J].郑州大学学报,2003(6).

[6] 许虹.四川民族村镇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J].成都大学报社科版,2006(2).

[7] 赵中枢.中国民族村镇的特点及保护的若干问题[J].城市规划,2001.25(10).

[8] 罗德启.中国贵州民族村镇保护和利用[J].建筑学报,2004(6).

[9] 常晓舟,石培基,高徽.西部绿洲民族村镇保护开发的实例研究-以河西走廊全国民族村镇张掖为例[J].城市规划,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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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城镇;市政工程;标准规范;管线工程;防灾减灾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6-(页码)-页数

市政工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政工程指的为城镇人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管线、环保环卫、防灾减灾三大块,广义的市政工程还需加上交通、绿化等内容,本文中以下所指的市政工程均指狭义的市政工程。

1.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主要包括三大块:管线工程规划、环境环卫规划、防灾减灾工程规划。其中管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电信、邮政、有线电视、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环境环卫规划包括: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则包括:防洪、抗震、消防、人防规划。

2.小城镇市政设施规划的现状

2.1现状资料严重缺失

在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中,往往会发现现状资料极其匮乏,尤其是地下管线资料,这主要是由于早期政府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随意、 缺少统一规划管理, 从而导致现状市政设施的基础资料混乱和缺失,尽管现在地探技术越来越先进, 但很多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却不愿意投资采集现状资料,这也使得设计人员在后续的规划中不能依托现状的建设情况,而是当成一块空地来重新规划,因而导致规划与现状相脱节,造成资源浪费、重复投资。

2.2标准和规范尚不完善

因为小城镇的市政工程规划与城市的市政工程规划有着较大的区别,所以小城镇很难直接套用城市的标准规范,而目前针对小城镇规划的标准规范尚不完善,这就给小城镇市政规划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目前国家出台的市政工程规划规范大多是关于城市的,能针对小城镇的标准规范很少,目前已知的只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镇燃气热力工程规范》等少数的几本规范,而其它的,例如给水工程只有《城市给水工程设计规范》、排水工程只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供电工程只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等。

2.3科学性有待于提高

早期由于对小城镇总体规划中的市政工程章节的不重视,这部分内容往往由一些规划专业的人员代做,由于缺乏专业基础,所以他们的规划往往是“依葫芦画瓢”,直接套用一两个范本来做,这样的规划成果必然存在很多规范和技术问题,根本无法指导下一步的详细规划和设计;其次由于甲方对于市政工程部分不重视,从基础资料的提供到市政规划成果的审核都未给予足够重视,这也直接挫伤市政规划人员的积极性,间接导致其缺乏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认真调研和设计,多数时候会选择马虎了事,从而无法保证规划质量。

2.4缺乏对小城镇差异性的关注

小城镇与城市差异很大,因此不能按照城市规划的那一套模式和技术策略来规划,而以往的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往往是套用城市市政规划的模式,在其框架基础上做一些精减后来做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而对于小城镇自身人口少、基础薄弱、产业单一等特点缺乏缺乏相应的研究。

小城镇直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地理特征、不同的资源条件等这一切都会影响到规划的模式和技术策略,缺乏对差异性研究的规划必然针对性差、实施性差,最终沦为纸上谈兵。

2.5防灾减灾规划流于形式

首先是内容结构不完善。目前的小城镇的防灾减灾规划结构比较单一,主要包括防洪、消防、抗震和人防四个方面,但如果统一都套用这样的结构就非常不合适,因为防灾减灾的对象不仅仅包括上面的几个灾种,很多地方还应包括防风、地质灾害防护、防风沙等等灾种防护。

其次是规划深度不够。目前编制的的大多数防灾减灾规划中除了防洪部分内容相对比较详实外,其它的防灾部分更多的只是提出”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性控制条文,而对于现状防灾空间存在问题的分析、防灾工程如何在空间中落实的内容却涉及甚少。

3.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的特点

3.1规划思路的地域差异性大

以我们江苏为例,苏南苏北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差距较大,其各种规划标准以及规划的方式差别也很大。以用水指标为例,由于经济水平的差距,苏北的小城镇人均居住生活用水指标一般取80~120升/人.日,而苏南人均用水指标则普遍取到120~150升/人.日;以污水处理工艺为例,苏南乡镇的工业废水比重较大,城镇污水处理都采用生化处理的方式。而苏北仍以生活污水为主,可以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采用一定生态处理的方式。

即使同处同一个县市,由于不同的小城镇的地域分布不同、地理特征不同,其设计时的采用的思路、标准以及设计时采取的参数也不同。例如:泗阳县地处两种不同的地震动峰值分区上,所以在进行抗震工程设计时,临河镇及以东地区抗震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临河镇以西地区抗震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3.2与上位规划联系紧密

相比较城市,小城镇的市政配套规划方式受其区域定位和地理位置影响更大。主城区邻近的城镇,倾向于与主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共建共享;县市总规划分的组团片区内的几个城镇宜统一考虑市政设施配套;而距离较远或者地势复杂的乡镇则往往难以与周围乡镇市政设施共享,需要独立配置市政设施。

3.3各类负荷波动较大

小城镇相对城市而言,人口较小、产业单纯,用水、用电、用气等各类负荷高峰时与低峰时的差别更大。以用水为例,根据调研,小城镇日用水变化系数达到1.75~1.95,时变化系数达到2.0~2.4,用水高峰值与最低值之间的振幅也随小城镇规模减小而增大,这远远高于城市的日变化系数取值的1.1~1.5和时变化系数取值的1.2~1.6。

3.4规范和标准相对独立

由于小城镇的不同于城市的特点,小城镇所用的标准规范应与城市的标准规范有所区分。目前针对小城镇规划国家出台的标准规范还很少,只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镇燃气热力工程规范》等少数的几本规范,国家也正在抓紧这块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同时还要注意到,各部门、各省也出台了一些针对小城镇规划的规划文件,例如建设部1996年的《小城镇建设策略》、江苏1996年的《江苏省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等等。

4.小城镇市政工程规划的编制的要点

4.1研究区域关系,宏观把握规划原则

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郊区小城镇,市政设施的配置应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并考虑;集中分布或连绵分布的小城镇,市政设施应在城镇区域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实行主要市政设施的联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相对独立、分散分布的小城镇,市政设施应在县(市)域城镇体系市政设施规划指导下,结合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4.2确定合理的规划指标

指标的取值直接决定了后面的设施规模和管网计算,可以说是市政工程规划的基础,因此我们对于小城镇的指标体系,必须在参照国家相应的标准的同时结合小城镇的现实情况和专业发展动向来综合考虑。

近年来随着节能减排、低碳生态等理念在市政工程规划中的贯彻,很多市政规划的指标也应作出一些调整。例如“低冲击开发模式”在雨水工程中的应用,使得在雨水工程设计时,径流系数的取值也发生了改变;节水要求的提高需要我们采用节水设施和运用新技术,这也使得我们在计算管网漏损时的取值相应降低。

4.3近远期统筹考虑

小城镇经济发展弹性大,因此其用水量、用电量等各类市政负荷变数也大,所以市政设施的位置、数量、容量一定要近远期统筹考虑。污水厂、垃圾中转站、变电站等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千万不能出现三五年就需要迁址重建的情况,同时它们的建设规模一定要在满足近期需求的同时,为将来的升级扩容预留足够的备用空间;高压走廊、输水管、高中压燃气管等重要的市政设施走廊必须在规划时选择好合理的位置,尽量减少远期改线的可能性。

4.4因地制宜,探寻适合自身特点的规划体系

市政工程规划切忌模式化,由于每个小城镇有着各自不同的地理特征、资源条件、规划背景,因此其市政规划的思路和模式也各自不同。

例如在水资源较为匮乏的小城镇,要特别注重节水规划,必要的话需要设置再生水系统规划;在太阳能比较丰富的城镇,则需要提高太阳能的利用率,并且在相应的指标体系中加以约束;沿海小城镇由于台风威胁较大,则需要在防灾规划体系中加入防风规划章节;山区的小城镇则需要加入地质灾害防护的重要章节等等。

4.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坚持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划的原则。注意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规划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在环境保护章节编制中,要根据小城镇的土地、水域、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和使用功能,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对具有条件分区的小城镇进行不同类型功能区(如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混合区等)的划分并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

各功能区应合理布局,对在各功能区内的开发、建设提出具体的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在城镇的上风向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内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4.6加强综合防灾规划

小城镇防灾减灾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地震、火、风、洪水、地质灾害等不同灾种设防标准。

较集中分布或连绵分布的小城镇的防灾减灾规划可统筹考虑,资源共享;分散小城镇的防灾减灾规划可以结合小城镇及周围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小城镇选址定点要避开洪水淹没及行洪滞洪区,并应尽量避开低劣的地基岩土(如冻土、膨胀性岩土、流塑性淤泥、地下采空堆填土等)分布区、活动断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多发的高危地区等地段。小城镇布局要考虑防灾减灾的避难空间、人员疏散地和疏散通道。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小城镇建设技术政策.建设部,2006.

[2]吉芳英.小城镇规模与用水量变化规律研究[J],中国给水排水2006年第5期

[3]刘兴昌.市政工程规划[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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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思想。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重点镇建设,拉开小城镇镇区框架,提升城镇建设规模,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今年,全县小城镇建设目标任务为投入14.51亿元,完成40个村庄建设性详规和旧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乡镇重点地段、重点项目建设性详规编制率不低于80%,单体项目建设性详规编制率不低于70%,积极实施91项重点工程项目,全县城镇化率达42%。

二、高起点规划,树立小城镇建设新形象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完善各层次规划。完成博望、新市、护河三乡镇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开展集镇规划区近期建设地块控制性详规及重点地段、重点项目建设性详规编制工作;继续抓好新村庄建设性详规和旧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完成姑孰镇莲云村、博望裕溪新村等村庄建设性详规编制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体系规划、镇区各类管线规划、绿化景观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三、高水平建设,打造小城镇建设新亮点

科学定位城镇功能,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建筑风格的统一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对重点地段、重要建筑群、重点建筑物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突出个性。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处理好小城镇建设、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重点抓好博望镇府前街、石桥镇双桥南路三期、南圩大桥等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博望刃模具市场、塘南专业水产品市场等建设;积极实施石桥垃圾处理中心、护河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积极实施丹阳镇文化广场、新市民俗广场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博望镇新都水郡、黄池西湖花园等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加快以道路为主的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乡镇工业经济发展,构建小城镇发展良好外部环境;注重以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为主的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统筹考虑镇区供水、供电等各种管线的铺设,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综合配套与服务功能。

积极实施新村建设和旧村环境整治工程。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抓好太白镇鑫龙佳苑、丹阳润洲新村等新村新建续建工程。制定我县农村环境卫生规划,建立“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三级垃圾卫生处理体系,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处理工作,大力推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及无动力污水处理系统,逐步改善我县农村居住环境。

四、高标准管理,建立小城镇发展新秩序

(一)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健全从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实行规划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方案评审制度;全面推行小城镇规划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办证制度;建立小城镇规划调整报批审核机制;跟踪管理小城镇的规划执行情况,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二)强化小城镇建设管理。注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小城镇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图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审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有序;实行村镇公共建筑工程、生产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法人或业主责任制,明确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建立规划设计、图审、勘察、施工、监理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依法实施质量强制监督和监理制度,明确套用标准图集的范围及要求。

(三)积极探索农民建房管理新方法、新举措。实行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县指导、乡(镇)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机制;规范农民建房申请报批程序;全面开展农民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农民房屋基础资料档案;构建农民建房管理网络,加强监管及考核力度,建立农民建房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民建房行为规范有序。

(四)加强小城镇环境卫生和文明建设。狠抓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占道经营、交通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优化城镇景观形象,对小城镇主要道路、街道和结合点四周的建筑物立面造型、建筑风格等进行严格把关;积极开展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提高小城镇综合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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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三大问题与商贸服务业发展

(一)要解决农民进城置业安家的资金筹集问题

当前,制度性摩擦矛盾制约了农民进城所需资本累积,阻碍了城镇化进程。一方面,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措施可能加深农民对土地的留恋,阻碍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则要降低农民对土地依赖,提高农民进城的积极性。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得包括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制度创新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以土地制度创新为例,对于中小城市区县扩容以及中心城镇建设,一方面要稳定承包权不变,保护承包权益期内土地经营收益,但可以考虑承包权到期不再延展的创新做法;另一方面为提高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应创新土地经营制度,通过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等,多方面扩大农民通过土地经营获取财产性收入,为进城筹集资金。

(二)要解决农民进城生活可持续问题

要有序、稳妥推进城镇化,除了要解决农民进城资金筹集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进城农民的维持生计和生存保障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就业。伴随城镇化进程,就业形式也由正规就业为主转向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重格局。大多数商贸服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载着城镇化进程中容纳就业的主渠道功能。而与商贸服务业就业相对应的城市劳动力市场是典型的低级劳动力市场,具有工资水平低、雇佣关系不稳定、劳动权益保障差等特点,是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模式。如何有效管理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提升进城农民岗位技能和素质,提高其创建小型企业并获取盈利能力上,成为摆在政府部门面前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要解决农民进城消费摩擦问题

城镇化进程伴随农民身份向城镇居民身份转变。而正是这种身份转变,农村消费传统、消费习惯转型必然带来消费摩擦增多。消费摩擦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传统农村市场商品结构雷同、价低质次的消费认同与城镇居民消费的差异取向之间的矛盾。二是传统农村即期收入决定当期消费的消费习惯与城镇居民信用消费取向之间的矛盾。三是传统农村“自给+集市”消费模式与城镇居民社区消费模式之间的矛盾。如何有效化解消费摩擦,培育城镇消费文化是摆在决策层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到目前为止,对商贸服务业在城镇化进程中机遇和作用仍没有在战略高度上形成统一认识。发展商贸服务业无论是解决进城农民就业,还是化解消费摩擦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东中西部城镇化进程调研我们发现,东部地区本地新增就业产业分布开始由以制造业为主逐渐向以服务业为主转换。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则在蓄势迎接东部制造业转移高潮,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忽视城镇商贸服务业规划发展,此种倾向很有可能会形成东中西部新的发展鸿沟。

二、城镇化进程中商贸服务业发展机遇

(一)制造业中西部转移的国家战略将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随着东部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商贸服务需求迅速膨胀。以物流业发展为例,我国工业企业中,由企业自营和供应商承担原材料物流比重分别为36%和46%;制成品物流中,由企业自营或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共营的比例分别为24.1%和59.8%,完全有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的仅占16.1%;商业企业中,物流由企业自营和供货方承担分别为76.5%和17.6%。随着制造业中西部转移的深入,我国制造业物流业分离经营、物流业业务整合外包、物流业深度介入制造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将成为趋势。因此,以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颁布实施为契机发展专业物流,在中西部地区制造业转移热点地区或物流节点城市建设集疏运一体化的专业物流平台成为制造业生产区域延伸的一项重要内容。再以生产设备循环消费为例,积极推进循环消费,以《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颁布实施为契机,研究建设区域性二手生产设备集散市场,建立健全二手设备分检、维修、再制造、交易、结算等功能,以满足中西部地区制造业发展的需求。

(二)商贸服务业区域横向转移和地区纵向延伸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调研中我们发现,东中西部横向之间,城市与县城中心城镇纵向之间商贸服务业发展层次、经营水平、管理能力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在相当多的县城和中心城镇中,许多商贸服务供给极度缺乏甚至是空白,正是这种差距为商贸服务业区域横向转移、地区纵向延伸提供了广阔空间。

遵照这种思路,鼓励东部商贸服务企业“西进”参与推进中西部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发挥政策协同效应。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在已有农家店建设基础上,加强在区县商品配送批发中心建设,鼓励中心城镇有实力批发商成为区域三级配送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倡导和推动订单农业模式,集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仓储、配送,商品及生产资料配送分拨、商品及生产资料交易等功能于一体,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互补,充分发挥集群效应、规模效应、示范效应。

拓展完善“早餐工程”,建设广覆盖、多渠道、保质量的中餐标准化供应体系。鼓励餐饮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服务向县区及中心城镇辐射。鼓励餐饮企业完善产业链,向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型,鼓励有实力餐饮企业将经营向上游延伸,试点“农餐对接”工程,采取“农村专业合作社+餐饮企业+市场”及“农民+餐饮企业+市场”等多种经营模式,鼓励餐饮企业进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

鼓励批发零售、餐饮、洗浴等具有连锁经营性质的商贸服务企业服务向地区纵向延伸。比如,据我们调研发现,目前在区县以及中心城镇中,房屋交易中通过熟人介绍发生交易占总成交量比重约为60%甚至更高,而房屋中介发展严重不足是根本原因。因此,鼓励全国大型房屋中介机构服务链条向中西部转移,以及鼓励地级城市发展较为成熟的房屋中介采取连锁经营,将服务链条延伸至区县城镇。

(三)城镇居民社区开发和建设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1、继续推进“双进工程”

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09年12月,已建成735个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确定了111家第四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在社区服务中要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力度,集中改造一批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消费安全的社区菜市场;加快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建设,改变当前区县房地产项目中只重房地产项目建设、轻交付后物业管理的做法,积极发展保洁、保安、物业等服务行业。

2、继续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

在100个低级以上中心城市建设一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基础上,应尽快扩展到全国279个地级以上城市。应丰富家政服务网络内涵,将老人看护、孕妇看护、儿童看护等内容纳入家政服务网络。鼓励地级城市规模以上家政服务企业由服务中介向服务实体企业转变,并推动发展连锁经营,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区县及中心城镇。

3、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08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约有1.6亿,占总人口12%,2050年将达到4.38亿,占总人口约35%左右。城市化进程将改变传统由子女赡养的养老模式,将逐步被社会化养老模式所取代。而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大中城市养老院缺口高达80%以上,而在中小城市、县城及中心城镇缺口更大。在鼓励社区赡养基础上,鼓励民营企业开办敬老院、养老院、老人福利院等敬老养老机构。

4、完善家电维修售后服务和资源回收体系

加强整顿和规范中小城市和城镇中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家电服务维修市场准入机制,加快推进广泛分布于中小城市及县城的“个体游击队”改造,使之成为家电厂商的特约维修网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二手货商品交易市场。截止2009年12月,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已在12个试点城市建设1.3万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42个分拣加工中心,建设10个区域性集散市场。应进一步规范拆解企业经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电子备案系统。

5、培养新兴商贸服务行业

随着中小城市、县城及中心城镇经济不断增强,新兴商贸服务业需求快速增长,如汽车美容服务、汽车救援服务、汽车改装服务等。应积极培育引导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公共交通、养老、殡葬等消费热点和消费难点领域。

三、完善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加快完善商贸服务业规划、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区县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09年11月,全国368个县级市中仅有129个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编制,适时启动区县商贸服务业整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新兴消费模式的出现,尽快制定出相应的部门规章加以引导,如《汽车改装管理条例》,做好部门协调,对汽车改装做好分类管理,尤其是要把小汽车改装业看做创意产业加以发展。要改变“重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轻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的观念,对农产品流通、二手商品市场、餐饮服务、生产资料流通、零售企业、洗浴、保健、物业管理、汽车服务、家政、养老、殡葬等领域行业标准体系以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就业等标准体系要加快研究出台。为加快标准建设步伐,标准体系建设应遵循以行业成熟企业标准为基本框架,由地方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加以完善,并作为推荐标准全国试行,待成熟后由商务部门以正式标准予以颁布的路径。

(二)深化中小城市及县城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据我们保守估计,每年由外出打工汇回县城的资金总额保守估计在1万亿左右,而这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建房,如何盘活县城存量金融是有效化解县城金融困境的有效出路。因此,发挥县城金融承上启下的存量作用,将县城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应是当前在推进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培育商贸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以“建材下乡”为例,凡是农民新建住房,凭宅基地建房证明和购买建材发票,消费额满足一定条件即可申请补贴。但是相对于动辄十几万的房屋建设资本,农民自建住房资金压力相对较大才是抑制建材消费的关键。另外,由于对中小商贸服务企业抵押品限定的单一性,以及抵押品估价过低等,以及不愿接受农村居民提供的抵押品(如没有房产证的宅基地建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导致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障碍无法逾越。应考虑研究制定宅基地建设住宅享受城市居民的按揭贷款金融服务权利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果。继续用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中小城市和城镇倾斜,重点用于信用销售和融资担保。

(三)促进商贸服务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应用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探索推行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体经营的电子注册制,开发规范的电子商务信息评级系统,采集电子商务的电子资金交易账户原始数据。为激励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体经营积极进行电子注册,可以考虑部分免除电子商务税收的优惠措施,并相应提高电子注册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深入研究物联网在商贸服务业的应用,加强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重大专项技术的综合应用研究,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若干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工程进行试点。大力推动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手机支付体系建设试点等。

(四)转变商贸服务业管理机制,鼓励商贸服务企业现代经营模式,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活力

健全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市场秩序,转变现行多种行业设立审批制管理制度,试点实行核准制,包括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汽车救援服务等准公共服务领域,促进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切实降低商贸服务企业经营负担,改善商贸服务企业经营环境。我们调研发现,餐饮服务业企业税费负担大约占企业营业额的8―10%左右。其中除5%营业税及25%企业所得税主要税种外,还包含了残疾人基金、防洪基金等各色各样的地方税费。另外,用水用电同价政策虽然呼吁多年,但地方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再有,银行卡手续费收费过高也是近来商贸服务业企业强烈反映的问题。据相关调研报告显示,银行卡收费在超市行业是0.5%,百货业态是1%,在餐饮企业更高。应抓紧落实《关于做好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适时将用水用电同价政策推广使用全部商贸服务业。协商银联机构,择机出台《关于调整银行卡刷卡费用标准的方案》,切实降低央行卡刷卡手续费。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采取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加强商贸服务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和运营监管,继续做好下放跨区从事商贸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备案工作,创新连锁经营税收征管方法,分类管理商贸服务业,将连锁经营自营店数量作为其从事特许经营的必要条件,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跨区域进行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

(五)大力整治消费“潜规则”,优化消费环境

大量存在的消费“潜规则”正日益成为消费市场“顽疾”。比如,汽车销售加价提车、买车搭售保险等;住宿餐饮业12点前退房制度、包房最低消费额、收取开瓶费等;家电销售不合理二次收费等。应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完善区县刷卡消费基础设施,增加刷卡消费终端数量,促进现代支付手段在城镇消费支付中的比重。逐步试点推广消费信贷、信用卡消费等信用消费模式在区县城镇中应用。

(六)积极开展商贸服务业从业资格,基本技能培训工作

组织编写商贸服务业相关职业技能规范及培训大纲,建立职业技能考核标准。鼓励创办商贸服务业培训机构,加大对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考核,促进由劳动力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七)研究将现有消费补贴政策惠及城市流动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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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目标,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改善和保护城乡水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和《*市城市污水处理规划》(*-2020),科学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每年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各级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列入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积极加以推进。

各级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治污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集镇建成区达到70%以上。加快已建、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设施建设。从*年1月1日起,*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年底前,其它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10年底前,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至2015年,建成比较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一)确保建设投入。

1.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创新投融资体制。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盘活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存量资产,通过BT、BOT、TOT等多种市场化模式,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本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足额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主要来源,要切实做好污水处理费(包括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与自来水同步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使用自备水源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也可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代收。污水处理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及使用的计划管理,加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3.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在成片土地出让时,必须将涉及出让地块的市政配套,包括道路、管线、污水管网等设施的建设资金,列入出让成本,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建设局制定。采用其它资金来源的道路建设、河道整治等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铺设污水管道,全部建设投资由主体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对引进民资和外资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企业,享受工业园区进区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级财政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10%,同时在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对所辖区域内城镇污水管网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补贴。

4.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享受镇政发〔*〕32号文件规定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各项优惠政策。

(二)加强管养维修。对已经建成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及时接收管养,确保设施完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要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三)做好尾水利用和污泥安全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可在城镇河道景观水补给、工矿企业冷却水补给、市政园林绿化用水等方面首先开展利用工作。结合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要达到10%以上,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5%。

(四)加强运行监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与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要实行“管办”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切实加强监管力度。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投资、收集和处理成本。要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装备水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政府监管部门联网。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制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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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是相对于乡村而言的人类居住地。目前还难以找到符合各学科、世界各地和各不同时代的城镇的定义。一般说来,城镇聚居的人口数量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大,是一定地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有街道等一定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

世界各国划分城镇和乡村的标准很不一致,最常见的是按集聚人口规模划分城镇和乡村。多数国家以100人~10000人为城镇人口最低界线。有些国家还采用人口密度、非农业人口比重、行政地位等级高低等作为划分城乡的参考指标。

我国现行的建制镇标准是1984年规定的。县政府驻地和有2000以上非农业人口聚居的乡政府驻地可以建镇,实际上,现在很多镇的非农业人口规模低于法定标准。1986年,民政部调整了设市标准,规定以非农业人口6万人以上作为设市标准,同时增加了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元以上的指标。

严格地说,只有经国家批准设有市建制的城镇才称为城市,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才称为镇。市和镇的总称才叫城镇或市镇。但在很多不严密的情况下,城市常作为城镇居民点的总称。

“ 乡镇”中的“镇”,是指建制镇,“乡”不够建制镇条件。乡行政中心多数具有层次较低的商业服务和文教卫生等公共设施,并联系着周围一定范围的乡村,习惯上称为集镇,是介于乡村和城镇间的过渡型居民点,属乡村居民点。

城市化不同阶段的特点

城市化(城镇化)是乡村变成城镇的一种复杂过程。对这一过程的理解,不同学科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很难给城市化下个各学科都接受的定义。

课本也没下定义,只指出这一过程中几个方面的变化。衡量城市化水平的指标也有多种,但能被各家接受的是指人口统计学指标,其中最简明、资料最易得、因而也是最常用的指标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课本161页指出:“城市化的进程和特点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

在城市化初期阶段,农业生产水平较低下,剩余农产品有限,在一段时间里,人口增长速度不是太快,现代工业规模较小,技术落后,资金不足。城市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如19世纪初的美国和当今部分欠发达地区。

城市化中期,随着工业化基础的初步建立,建设规模和速度加快,需要大量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大大提高,为非农业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日益可靠的粮食、原料和劳动力。营养卫生和医疗技术的改进,使死亡率明显下降,人口猛增并向城镇迅速集聚,城镇人口比重从原来30%~40%猛增到60%~70%,是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如19世纪的英国和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

城市化后期,人口再生产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阶段,从事农业的绝对人口规模已经不大,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显著放慢,甚至停滞。现代工业因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工业上剩余的大量劳动力调整到第三产业。城市化进入高度城市化后,城镇人口比重增长趋缓甚至停滞,如当今许多发达国家。

课本谈了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要因此产生误解而否定城市化。城市化是现代工业和技术进步的产物,世界城市化发展进程,总的趋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市发展为生产、交换、生活提供了方便,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伴随城市化而来的经济发展,又导致城市人口出生率的下降。

不同类型国家城市化的不同特点

课本谈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城市化的不同进程。前者城市化速度超过后者,除了因为这两类国家分别处于城市化的中期加速和后期缓慢阶段外,还因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城镇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工业发展所需的人口增长速度,即“过度城市化”或“早熟的城市化”。这带来一系列不良的后果,如印度在60年代~70年代较典型,加尔各答住茅屋、草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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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村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提高对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思想认识。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小城镇,大战略"的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的要求的具体措施,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必由之路。对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共享,加强规范管理和集中治理污染;发挥城镇的聚集效应,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有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扩大内需,加速国民经济发展;改善城乡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同志"*"重要思想,以*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改革为动力,加强法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规划和土地管理,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繁荣村镇经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

3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村镇建设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致力于改善居住与生活环境,提供绿化、净化、美化和效能化的发展空间,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社区的精神文明水平。凡重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要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和规划、建设意识。

--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的原则。村镇建设要科学确定村镇的综合定位、发展目标、人口和用地规模,对村镇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进行合理的安排。合理规划人口居住区、工业小区和农田保护区。

--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村镇建设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盲目攀比、重复建设。要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基础较好、有区域带动作用的中心镇,分类指导,稳步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村镇建设要切实解决城乡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进一步加强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景观生态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节约土地,避免资源的过度开发,保持城乡优良的生态环境。

4到*年,我市村镇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全市城市化水平达80%以上,建立起组合有序、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大都市城镇体系,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明富庶、各具特色的城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和治理污染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村村通公路,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全市小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垃圾处理逐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泥砖房全部改造完毕,人均居住面积达2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5平方米,卫星城和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

--加大城乡结合部城市管理力度,中心城区内的"城中村"的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加快旧村改造,城市规划发展区内全面推行农民公寓建设;基本没有土地、不以务农为主要职业的农民,全部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实行城市化管理。

二、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确保村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顺利实施

5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按照加强管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镇级城乡规划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区(县级市)规划分局的外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组织编制村庄规划;负责受理并初审村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监督村庄规划的实施与协助查处违法建设。

6按照《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大*都市圈及山水城市的战略构想,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地理位置、环境资源等因素,适当进行建制镇的行政区划调整,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保证建制镇的必要规模效应和辐射范围。强化对区域发展的协调控制,实现小城镇之间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的*市大都市圈城镇体系。

7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在两年内完成小城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村镇总体规划专项经费,支持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小城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要由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备一定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有条件的镇、村可实行招标编制和修编。按照"省审批到县,市审批到镇,县审批到村"的原则,小城镇总体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村庄总体规划委托所在区或县级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市规划局备案。"十五"期间村镇重点开发或改造的地区,要重点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从2001年起,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

8提高村镇的建筑和景观设计水平。村镇建设要按照"山水城市"的总体构想,糅合现代建筑风格和岭南传统建筑艺术,体现地方特色。坚持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村村民住宅设计方案并编印成册,指导农村村民住宅的建设。

9实行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小城镇、村庄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必须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实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化制度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保证村镇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各区、县级市要逐步推行村镇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区(县级市)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签定年度目标责任状,对村镇规划实施的目标、要求以及建设用地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依法加强管理,推动村镇建设健康发展

10制定和完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法规规章。根据我市村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制定颁布《*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规范我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运作,确保村镇建设健康发展。各级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机构要加大村镇建设管理执法力度,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水平。

11依法建立有利于小城镇经济发展的土地使用制度。在稳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政策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进行合法流转,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和进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小城镇内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

12加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要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省的实施办法,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指标。未经依法批准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3规范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年12月底停止原有《农民宅基地证》的使用,实施新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制度,每户宅基地面积使用最高限额不超过80平方米。城市规划发展区内村镇新建农民住宅,一律由村镇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公寓,不再"一户一地"批地建设,不再发放《农民宅基地证》。对农村房地产实行依法核准登记,用地面积超过政府核准的,经处罚后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登记,违章部分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予以注明。以后统一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建时,按政府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出部分折股进入集体经济统一管理。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小城镇和村庄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工业开发用地要纳入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鼓励小城镇通过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园林绿化等建设用地问题。

15妥善处理集资房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化难为易,依法鉴定,分类处理"的原则,在今明两年把集资房问题处理完毕。对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尤其是建在规划路上的、尚未有住户入住的集资房,由所在区组织力量限期拆除;*年12月前建成的集资房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市容景观,质量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补办各种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准许给予确权发证。部分合法转化为外来暂住人员出租公寓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分期缴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足额后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允许进入市场。

16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要建立起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房屋租赁管理为中心,其他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逐步实行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加快建立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信息网络系统,为公安、房管、劳动、计生等部门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实现管理规范化、效能化。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或租用外来员工公寓,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合所在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管理机构,实施治安、计生、人口等集中管理。

17村镇建设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村镇自然环境优势,营造良好的都市外部环境。制订和修编规划要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对防治污染和绿化美化、生态保护要有明确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造广场、公园、雕塑和标志性建筑景点。加强对水源、园林、古建筑、古树名木以及特、稀物种的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和整治污染严重的行业、企业,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及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强村镇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有毒有害工业固体废料的无害化处理。实现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8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村镇精神文明建设。以卫生、整洁、文明、有序为核心搞好村镇建设管理,认真解决脏、乱、差问题,改善村容镇貌和村镇整体环境,实现村镇净化、绿化、美化和效能化,营造环境优美、生活舒适、设施齐备、安全文明的家园。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村镇的思想文化阵地,称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扫除"黄、赌、毒",逐步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整体素质,提升村镇文明程度。四、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19依法下放管理权限,加快中心镇建设。选择和确定若干个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规模优势的镇,作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中心镇,授予区(县级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用地指标分配、基础设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农村城市化的示范带头作用。市桥、新华、荔城、街口、新塘、大石、南沙等卫星城镇和其他中心镇,要按照中心城区的标准,实施严格规范的城市化管理。

20改革户籍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人口政策,放宽"农转非"的适用范围和准入条件,落实征地"农转非"有关政策,使农村人口相对向城镇聚集。对于在小城镇有固定住房、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可按省的户籍政策申请办理城镇户口。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中,被征用土地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农转非"户籍的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城市规划发展区内耕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村的农业人口逐步成建制转为城市户口,按城市人口进行管理。

21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制和旧村改造。对中心城区内完全或基本被城区所包围的行政村,逐步撤销村委会,建立居委会,村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公司。户籍、治安、教育、计生、环卫、市政建设等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村原有集体土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一次性自动转为城市市区土地,性质为国家所有,其土地使用权归属原则上不变,并按历史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登记手续,合法建筑核发国有土地的房地产证;如该土地房产进入市场,则需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因建设开发需要征用这些土地的,按市政府制订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有关区要遵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逐步升温,不出乱子"的原则,分别选择若干条行政村先行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铺开。对"城中村"的旧村改造,各有关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积极实施。"城中村"改制和旧村改造要列为"中变"、"大变"的具体任务,逐步把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成为文明社区,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轨道。要结合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同步推进,抓紧抓好。

22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和小城镇失业、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今后,凡征用农村土地,按"农转非"实际人数和缴交标准,从土地补偿金中首先交缴农村和小城镇失业、养老社会保险金,以保障征地后农民的生活出路。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3深化城乡结合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城中村"转制,把城乡结合部二元化管理体制同步改为城市一元化管理体制,并强化各项城市管理措施。城乡结合部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按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有关街道编制标准满额配置,街道经费按编制内人员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对半拨给,使城乡结合部的街道在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相对充裕的基础上,有效实行城市化的属地管理。

24拓宽村镇建设的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村镇建设管理的投入,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小城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出让金和租赁收入,要大部分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小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按工程投资总额5%缴纳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对适宜市场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资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市政设施可向外商和社会转让部分股权,回笼建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城镇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私人购房、供房的贷款业务。

25实施市政作业行为市场化。对市政工程的施工和养护、园林绿化、环卫清扫、公厕保洁、垃圾清运等作业行为逐步引入市场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积极探索实施城镇供水、排污一体化经营的模式。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村镇建设

26各级领导要把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作为贯彻总书记"*"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三年一中变"和"2010年一大变"的工作,确定加快村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我市发展村镇建设和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开展"金羊杯"先进城镇和"穗花杯"优秀新村竞赛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水平。各级主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亲自指导、参与村镇规划建设和"城中村"改制、改造等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果。

27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加快我市中心城市建设的高度关心和支持村镇建设工作。要理顺村镇建设管理体制,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对村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转变作风,从坐等审批转变到主动深入基层,提供指导服务,一头抓好制定和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一头抓好监督检查验收。要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具体的管理工作和管理权限要依法尽量下放,充分发挥基层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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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是相对于乡村而言的人类居住地。目前还难以找到符合各学科、世界各地和各不同时代的城镇的定义。一般说来,城镇聚居的人口数量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大,是一定地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有街道等一定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

世界各国划分城镇和乡村的标准很不一致,最常见的是按集聚人口规模划分城镇和乡村。多数国家以100人~10000人为城镇人口最低界线。有些国家还采用人口密度、非农业人口比重、行政地位等级高低等作为划分城乡的参考指标。

我国现行的建制镇标准是1984年规定的。县政府驻地和有2000以上非农业人口聚居的乡政府驻地可以建镇,实际上,现在很多镇的非农业人口规模低于法定标准。1986年,民政部调整了设市标准,规定以非农业人口6万人以上作为设市标准,同时增加了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元以上的指标。

严格地说,只有经国家批准设有市建制的城镇才称为城市,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才称为镇。市和镇的总称才叫城镇或市镇。但在很多不严密的情况下,城市常作为城镇居民点的总称。

“乡镇”中的“镇”,是指建制镇,“乡”不够建制镇条件。乡行政中心多数具有层次较低的商业服务和文教卫生等公共设施,并联系着周围一定范围的乡村,习惯上称为集镇,是介于乡村和城镇间的过渡型居民点,属乡村居民点。

城市化不同阶段的特点

城市化(城镇化)是乡村变成城镇的一种复杂过程。对这一过程的理解,不同学科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很难给城市化下个各学科都接受的定义。

课本也没下定义,只指出这一过程中几个方面的变化。衡量城市化水平的指标也有多种,但能被各家接受的是指人口统计学指标,其中最简明、资料最易得、因而也是最常用的指标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课本161页指出:“城市化的进程和特点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

在城市化初期阶段,农业生产水平较低下,剩余农产品有限,在一段时间里,人口增长速度不是太快,现代工业规模较小,技术落后,资金不足。城市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如19世纪初的美国和当今部分欠发达地区。

城市化中期,随着工业化基础的初步建立,建设规模和速度加快,需要大量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大大提高,为非农业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日益可靠的粮食、原料和劳动力。营养卫生和医疗技术的改进,使死亡率明显下降,人口猛增并向城镇迅速集聚,城镇人口比重从原来30%~40%猛增到60%~70%,是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如19世纪的英国和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

城市化后期,人口再生产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阶段,从事农业的绝对人口规模已经不大,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显著放慢,甚至停滞。现代工业因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工业上剩余的大量劳动力调整到第三产业。城市化进入高度城市化后,城镇人口比重增长趋缓甚至停滞,如当今许多发达国家。

课本谈了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要因此产生误解而否定城市化。城市化是现代工业和技术进步的产物,世界城市化发展进程,总的趋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市发展为生产、交换、生活提供了方便,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伴随城市化而来的经济发展,又导致城市人口出生率的下降。

不同类型国家城市化的不同特点

课本谈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城市化的不同进程。前者城市化速度超过后者,除了因为这两类国家分别处于城市化的中期加速和后期缓慢阶段外,还因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城镇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工业发展所需的人口增长速度,即“过度城市化”或“早熟的城市化”。这带来一系列不良的后果,如印度在60年代~70年代较典型,加尔各答住茅屋、草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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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开局之年,2011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之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抓好灾后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主要工作目标

完成市、县和县等地的3400余套城镇住房重建任务;9月底前,2011年5月。完成县和其余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收尾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90亿元,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完成50%以上的新村建设规划,启动并基本建成新村(聚居点)5000个。全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34.7万套(户)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250亿元,新增个贷100亿元。全省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10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300亿元。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95%。

二、努力推动灾区发展振兴,加快完成灾后重建收尾工作。

一)做好重建住房分配安置及入住后的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城镇住房和城镇重建工作。加快推进“5.12地震重灾区余下的城镇住房重建和重点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收尾工作。

二)加快城镇重建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城乡重建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统筹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进一步完善灾区农村聚居点和相对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三)推进全省灾后重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大力强化重建工程质量和保修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充实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基础数据信息库。

四)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重建设施设备的能力水平,认真抓好灾区镇乡灾后重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专业人才培训。加强技能培训。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划。

一)协调好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制定《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工作。认真抓好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抓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全面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四大城镇群的区域规划编制工作。至2011年底。四大城镇群补充完成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规划。

三)县城和3万人以上的城镇要按照城市标准编制规划,加快城镇规划编制步伐。抓好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要统一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要进一步提高城镇控制性详规覆盖率,根据城镇发展需要,编制完善城镇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探索覆盖市、县全域的总体规划编制,将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分别纳入市、县总体规划。

四)力争3月底形成初步规划成果,抓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编制。配合中规院加快规划编制进程。5月底完成规划任务。

四、增强综合承载力,加快新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布局村庄,一)加快推进新村综合体的规划建设。要把新村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村落特色,优化民居设计。完成5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县和10个整体推进县新村建设规划,抓紧启动其它县(市、区)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加快编制以镇乡为单位的新村建设规划,完成50%目标任务。

各乡镇必须配备1名乡镇规划设计管理员负责新村建设管理工作。二)抓紧配备乡镇规划设计管理员。要按照省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编办【124号)等文件精神。

生活污水处理率设市城市要达到75%县城达到2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到87%县城达到30%三)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

力争申报12处国家遗产。完成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四)抓好世界遗产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园林城市(镇)创建活动。完成4处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大熊猫栖息地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争创12个国家园林县城,申报12处国家湿地公园。

五、加快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攻坚战。

构建覆盖城镇全域的梯次保障体系。以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总结推广成都市“按需建设、应保尽保”做法。筹集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22万套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在全社会住房供应中的比重,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以民生为根本、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关键、以创新为动力,二)抓好棚户区改造。总结推广、等地改造经验。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变12.75万户棚户区居民(职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三)推进农(牧)民住房改造。结合成片推进新村建设、牧民新生活和秦巴地区、革命老区、彝区综合扶贫开发。完成2.58万户牧民定居点建设和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四)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力度。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监管手段和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完整。缴存总额达到1400亿元以上,贷款总额达到700亿元。总结推广攀枝花市试点经验,进一步做好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六、努力改善人居发展环境,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持续治理“五乱”消除“盲点”死角”切实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水路)河道、铁路沿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增添环卫设备。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城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边远乡镇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面达到80%以上。村庄风貌塑造要同步推进。力争全省城乡风貌塑造资金投入达到150亿元。三)抓好城乡风貌塑造。全省18个设区城市、80%以上的县城、60%建制镇(乡)要完成主要街道和江、河、湖岸及其它重要节点的风貌打造。

深入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和“七进”活动,四)继续深化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效应。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提请省人大力争今年出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五)加强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抓好队伍建设、舆论和社会监督等机制建设。

七、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调控政策。

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一)认真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川府发【32号)精神。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缓解供需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完成商品住房投资1500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5500万平方米。

初步建立省级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二)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房地产企业清(退)出机制,坚决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及时上报决策建议。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全省力争增加10个以上的扩权县(市)达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标准,基本建成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实现全省房地产交易数据与省级监管系统联网。

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四)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公布前。可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但各地政府不得再实施行政强拆。条例》公布之日起,各地不得再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力争年内出台实施。五)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配合做好《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八、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企业和人员的市场准入清出,一)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实行市场准入清出与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规范、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360亿元,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86万人,实现建筑劳务收入98亿元。

把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量大面广的住宅工程、安居工程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二)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突出加强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检测和抗震设防监管。按照“一岗双责”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纠各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大型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模式积极转型,三)积极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创新发展。要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成立资产多元化的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和设计集团,开展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努力形成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格局。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四)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工作和墙体材料革新,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积极推行绿色建筑,大力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精装房建筑,减少资源浪费和碳排放。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节能监管体系,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争申报成功1个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力度,力争推广使用散装水泥55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41%以上。

完成《烧结自保温复合砖应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新编和《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80项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五)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监督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的覆盖范围。

建立招投标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六)继续抓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和造价管理工作。加强中标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动态管理,遏制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做好造价咨询企业评价工作,抓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工作。完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补充定额的编制。

培育健康规范的代建管理市场,七)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制。加快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的管理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行为。

九、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和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突出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深入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二)大力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大力加强系统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广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成果。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管理的联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大力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努力维护好建设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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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城镇;规划;问题分析

1 当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小城镇规划重视程度偏低

从近年来我国发展起来的城镇模式来看,大都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盲目开发,盲目投资的行为。在发展的途径、发展的目标、发展的措施等方面都存在跟风现象,尤其是当今房地产发展处于鼎盛时期,各地掀起了房地产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促进部分当地人就业问题,但从长远来看,此类盲目建设、发展规划不明确、不从实际出发的行为必然会自食其果。

1.2 产业结构不合理

总体来讲,我国小城镇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整体素质不高、档次低,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规模小,缺乏聚集力。近年来,许多小城镇产业发展中都没有充分考虑和发挥小城镇的中心功能和特色优势,盲目模仿城市的产业布局,但是企业规模、技术装备、产品质量、人才素质、政策环境等方面均普遍低于城市工业企业,在对资源和市场的竞争中小城镇的工业明显处于不利地位。

1.3 工程项目多规模小

在我国小城镇建设中,尤其是在南方乡镇中,因风俗以及地域环境因素的限制,城镇规模大都比较小,居住相对不是特别集中。因此,在小城镇建设中工程建设规模较小,如校舍的改建,村道的修整等,大都是下规模性质的工程,投入小,工期短。另外,在工程的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上不统一,在规划、设计、施工、选料、管理等环节上的标准不一,不仅增加了工程管理的难度,也对施工单位提出了高要求。

1.4 资金短缺限制当地经济发展

由于资金短缺等客观原因的限制,当前我国诸多小城镇在各类基础设施上投入不足,且在缺乏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基础设施分布不均衡,功能不完善。如城市道路质量差、城区排水布局不科学、绿化面积偏少等问题是制约着小城镇快速发展的重要阻碍。其一,难以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另一方面难以满足社会经济之需,一定程度更损害了当地的形象。这些因素综合之下,必然阻碍这当地社会经济的的快速发展,更加阻碍了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与发展。

2 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建议

2.1 立足现实科学规划发展

求真务实,立足现实从实际出发是发展的重要前提,亦是我党一贯坚持的原则。在小城镇发展的道途中,首先,要认真分析与总结本地的主要资源或优劣势,根据当地的现有经济条件结合当地的交通、设施、产业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发展的蓝图;其次,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在发展规划上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之功,而应具有超前意识和战略眼光为小城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2 发展当地经济建立特色产业

小城镇建设的目的在于促进小康社会的发展,提升当地经济的发展,简而言之在于提升当地人均收入,改善生活环境与质量。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发展当地的企业,通过促进企业的发展来增加当地人的就业。①政府相关机构应当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发展壮大;②乡镇企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特色经济,不断扩大就业与当地紧密结合,互相发展。

2.3 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小城镇经济发展

小城镇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任何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改造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正是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快融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是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扭转依赖财政拨款的思想,不能停留在这一管理与发展的理念;其次,充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政府提供信息与政策上便利,鼓励民间资本的投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开拓小城镇资本融资的快捷之道。但是,在发展多方融资的道路上,一定要控制了市场规则,禁止违法操作,地下操作的行为,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的发展以及人们合法利益。

2.4 健全管理体系提升发展质量

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是保障国家和百姓利益的重要基础,在对建筑质量管理上首先可以建立以政府机构为主的组织,成立一个由建筑学方面的专家为主体的专门的考察机构,同时设立质量检查小组,制定质量验收标准。对设计的环节以及后续的施工环节进行监督考察评定,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保证设计的质量化;其次在成立监督机构和考察小组时,更要制定和完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到细化细节、量化环节、具体化以及可操性,以保证制度运行的可用性和可信度。同时要规范设计人员的行为、职业道德、职业原则,跟踪服务、反馈信息及时更正与处理,更要做到事前计划具体到位,事中控制措施有力,事后总结有效。

2.5 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由于小城镇建设工程对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生活的重要性,在未来工作政府和建筑企业以及社会都要进行通力的合作。首先政府要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其次企业更要提高对质量的重视度,提高自身的认识;再次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其中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因为这项工程最终是人们来享受的,如果有质量问题也必将对自身造成危险。及时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就一定能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2.6 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技术和技能

在小城镇工程建设中,建设人员、设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等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不仅影响着工程的进度,更不利于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未来保障小城镇工程真正利于民,应不断鼓励高素质、高学历、高技术人才加入到小城镇工程建设当中。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招标,为小城镇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3 总 结

小城镇建设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是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保证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质量,不仅是政府要考虑的首要问题,社会和百姓要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积极献言建策。小城镇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更是实现向更高的目标奋斗前进的过程,应当调动每一个成员的创造性、创新性,使之不断的、主动地开拓进取,但是这一目标要在运行中不断地提升与完善,要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成效。

参考文献

[1]新玉言.新型城镇化――格局规划与资源配置[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02-01.

[2]李铁.城镇化是一次全面深刻的社会变革[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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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同志在全县城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城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城镇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城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部署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的城镇工作。城建工作事关市民生活质量,事关沙洋形象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城建工作意义重大。等一会,爱国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爱国同志的意见抓好贯彻落实。我先讲三点意见:一、正确分析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城镇建设工作近几年来,我县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兴工富县”战略的推动下,城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现有建制镇13个,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到29.37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增加到19.8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1.32,其中沙洋城区建成区范围扩大到12.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万人;后港镇建成区面积达到5.2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3万人。(二)城镇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城镇经济快速发展。沙洋城区作为全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发挥科教、工业、信息、交通等优势,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后港、十里、纪山、马良为代表的集镇也发展迅速,农村经济前沿阵地的作用日益明显,城镇已经成为我县农村产业化聚集的载体。(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城镇功能逐步增强。近年来,沙洋城区先后完成了洪岭大道改建、津源大道建设、松林路改建、踏平湖综合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后港镇注重水乡园林特色开发,规划对东湖、西湖进行综合开发。20__年底,全县城镇道路总长达133.8公里,排水管网总长125.3公里,分别比1996年增加了近1倍;吃水难、行路难、乘车难、住房难、入厕难等问题基本缓解。与此同时,全县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到20__年底,全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3.4平方米,比1996年增加1.2平方米。后港镇在我县各镇中“一枝独秀”,不仅在第二届“楚天杯”创建活动中获得“楚天杯”,还在20__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我县城镇面貌这几年发生的较大变化,群众有目共睹,各级领导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与县委、县政府抓城市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态度密不可分;另一方面,城建系统的干部职工克服了城建资金投入少、建设任务大的压力,克服了城市管理与环境建设的矛盾,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不懈努力,功不可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城镇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规划实施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严肃性、合法性、权威性不够,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的水平还不高。二是城市基础设施依然滞后。特别是城市交通不畅、停车难问题突出(一方面找不到地方停车,一方面乱停乱靠现象严重),城镇污水和垃圾未经处理,部分地区环境面貌难以根本改善。三是行业改革的力度还不大。在打破行业垄断、加快事业单位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进展还不够快。四是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仍未理顺,还存在管理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等,对此要在今后改革与发展中努力加以解决。城镇是区域经济的龙头,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工业化的载体。城镇的建设与繁荣关系到实施“兴工富县”战略的起始与战略的终结目标,加快城镇经济发展,又涉及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当前,全省各地正以“楚天杯”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大城镇建设力度,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正视差距,挖掘潜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牢记城市建设的根本是让人民满意、让人民受益,坚持按经济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把满足人民群众当前利益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努力完善城市生态与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建设档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促进城市协调发展。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兴工富县”战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发展步伐,尽快把沙洋建设成现代化的滨江园林城市。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着眼长远,注重特色,切实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城镇规划是政府对城镇建设发展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城镇建设管理的依据。必须高度重视城镇规划工作,加强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城区建设规划的管理。城市只有一个部门规划,认真抓好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近期建设和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规划要达到规定的覆盖率,20__年之前各镇都要提高达到100。要强化对城郊结合部,包括沙洋经济开发区的规划控制。沙洋城市规划的审批范围由规划区范围内延伸到规划范围外4公里范围以内。今后,这些地方的规划,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高度集中城市规划管理权”的要求,由县规划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对城镇的地下管网严格审批其主体设计方案、配套设施方案、绿化方案,确保建成一批精品工程。二要加强对村镇规划的管理。认真分析和把握村镇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先基础设施建设、后房屋建设,适时引导农民新建住宅向中心村和中心镇集中。结合农村改厕、改水、改路等工 程建设,加强环境整治的规划设计,美化镇村环境。三是要加强对我县境内国道、省道和县道两侧建设的规划控制。要严格执行《沙洋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两侧规划红线和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沙政发[1997]16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公路两侧征地建房联合审批制度的批复》(沙政办函[20__]3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207国道、荆潜路及县道两侧建设的审批管理(审批权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是确保规划的严格实施。突出规划的强制性,围绕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严格实施城镇规划“四线”(道路红线、绿化区域绿线、水体蓝线、文物保护紫线)管理制度,把最好的地段留给公益性建设。要实施“阳光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由建设、计划、财政、国土、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城镇规划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城镇重点地段和重点项目规划设计的批前听证和批后公示制度。加强城镇规划监察,依法处理未经审批或不执行规划等违法、违章行为。五要加强对规划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时代在发展,城镇规划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变化。我们负责城镇规划工作的规划管理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都要不断地学习规划新知识,接受新观念,研究新形势,这样才能确保观念不守旧,设计不落后。(二)加快产业聚集,优化经济环境,增强城镇经济实力推进城镇化,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是基础。各镇要树立产业兴城、产业强镇的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行业。一是突出抓好工业项目建设。围绕市场需求,以开发优势资源为重点,多上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经济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多培育一些有规模、有效益、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扩大城镇经济总量。沙洋要发展以革基布、华溢纺织为龙头的纺织工业、以秦江化工为龙头的化学工业、以洪森公司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业、以江汉石油仪表厂及沙洋机械厂为龙头的机械制造业;后港镇要围绕“建新型建材城,创绿色食品镇”的发展思路,发展以荆乔水产为龙头的水产产业,以巨星粮油为龙头的双低油项目,以蛟龙蛋制品为龙头的家禽产业;马良要围绕石头做好文章,发展壮大建材工业。要把项目做大做强,做深做细,引导企业由粗放经营向精细加工转变。二是突出抓好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沙洋经济开发区、后港科技工业园的建设步伐,努力营造板块经济特色,发挥载体的集聚效应。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园区环境,降低企业的入园成本。要创新管理体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园区安家落户。三是突出抓好第三产业发展。充分挖掘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积极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努力加快房地产、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发展步伐,尽快提升餐饮、宾馆、商贸、旅游、交通运输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城镇品位,增强城镇服务功能以城镇道路、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标志性工程,形成山、水、城一体的城镇景观框架,由此塑造和展示沙洋融历史传统、地方特色、生态文明与时代精神为一体的,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城镇形象。一是高标准建设沙洋。沙洋城区按照“适度改造旧城区、重点建设新城区”的思想,加快老城区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和上档升级,加大西城区开发建设力度,年内要启动汉津大道街景改造,抓好汉津大道配套改造、平湖路改造、洪岭大道长林桥建设、洪岭大道与汉津大道交汇口红绿灯改造工程等,继续配套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管道天然气,加大通讯、电力网络建设改造力度,认真抓好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与此同时,各镇也要根据各自实际高标准的规划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组合。二是高标准完善区域交通网络。进一步优化对外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同国道、省道、县道的交通联系,着力构建“纵横交错”的大交通格局,确保信息进得来,农副产品出得去。三是高标准建设园林景观。要以创建滨江园林城市为目标,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环境。采取征地植绿、拆房建绿、租地栽绿、拓荒种绿等多种形式,高标准实施景观林地工程、道路(河道)景观工程、公共绿地工程、庭院绿地工程。要加快园林绿化工程实施步伐。各镇都要因地制宜,合理划定绿化 空间,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会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风景林地,围绕城镇干线和水系等建设绿色走廊(如沙洋要抓好一江一河一湖、后港要抓好长湖等),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的自然生态与优美环境。(四)“以人为本”,加强城镇管理,塑造良好形象城镇管理是城镇建设的延续和发展,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几年来,我们一直强调城市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但是我们城市管理还是停留在低水平上,管理措施不够得力,人员素质不够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必须要抓住“三个关键”。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市民素质教育。市民是城市的要素,也是城市建设的主体,还是城市形象的代表。市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形象的好坏。因此,要加大对市民宣传教育力度,要着力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自律意识,使城镇管理成为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以创建文明城镇活动为载体,引导和组织广大市民参与城镇管理,整治脏乱差现象,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形成“人民城镇人民管”的良好局面。在市民中认真开展“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以此达到以高度文明的市民形象来塑造高度文明的城市形象的目的。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常规管理。在落实好“门前三包”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城建、公安、工商、卫生等城市专业管理队伍的职能和职责。街面要做到(经营)活而(秩序)不乱、管而不死,城市客运出租车和三轮车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对城市客运经营权进行竞价拍卖出让。同时对扰通秩序、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管理,严肃处罚。条件成熟以后,我们将考虑成立城市综合执法机构,赋予城管队伍综合执法的权力。三是持之以恒地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城市管理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城市管理人员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建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监管。城市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把人性化管理融入到严肃的执法行为中去,既要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温情,又要体现法规的严肃性。(五)着力经营城市,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城镇快速发展近几年,建设局在企业改革中迈出了一定步伐,但在经营城市方面还显得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要彻底打破政府拿钱,部门办事,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维定势;要真正建立起多元化的经营城市模式。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城镇投融资体制。坚持管理与经营城市并举的理念,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源,采取招标、入股、拍卖、特许经营、转让资产权益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步伐。放开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即园林、环卫等方面的管养、维护走向市场;自来水公司改制要引入市场机制,在做好职工身份转变的基础上,借助外来资本提升营运效益;垃圾、污水处理引入市场机制。此外,规划设计院、市政工程公司等经营性单位要全面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城镇用地的供需矛盾,在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同时,适度扩大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政府要在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基础上,放开搞活二级市场,逐步健全土地市场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招标和拍卖的比例,完善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和定期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提高耕地占用成本,引导城镇建设利用非耕地资源和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四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城镇常住户口的入户条件,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鼓励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进城镇落户。同时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配套政策,实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建设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建设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是全县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一定要抓紧进行。在认真清理核定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基础上,实行编制总数控制、经费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总数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调配系统内部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要下决心、下狠心精简机构和人员,坚决做到该由财政承担的公共事业由财政承担,不该由财政承担的经营性事业全部推向市场。(六)抓好“楚天杯”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城镇建设上新台阶省政府已决定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楚天杯”活动。全县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一要对照考核标准,尽快找准差距。“楚天杯”创建考核涉及内容很多,包括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创建周期内城市设施水平的增长、环境面貌的变化、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等。后港镇要尽快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准差距,迅速整改。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创建“楚天杯”工作作为建设新沙洋、展示新形象的一项任务紧抓不放,后港镇和县建设局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县里将尽快组建“楚天杯”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定期检查、定期督办,严格奖惩制度。三要围绕创建目标,分步抓好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每个阶段都要组织模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各镇要积极借鉴后港镇的发展经验,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步伐,有条件的镇也要参与到“楚天杯”的评比活动中来,并要争取获奖夺杯,以进一步推动并促进我县城镇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三、加强领导,增强合力,努力实现我县城镇建设工作新发展加快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各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合力共为,确保推进城镇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各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城镇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注重对推进城镇化相关基础工作的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出台政策,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建立推进全县城镇化目标管理制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紧盯不放,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收到实效。(二)要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发展合力县建设局和各镇建设环保所要切实履行职责,从管行业向管市场转变,从对企业负责向对公众和社会负责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沙洋城镇整体竞争力的高度,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需要,服从规划指导,服从组织协调,真正形成强大的城镇工作合力。(三)要注重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推进城镇化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各镇的领导和建设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加强城镇化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领导城镇、驾驭城镇、经营城镇和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志们要特别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提高,尽早成为城镇工作的专家内行,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同志们,加快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事关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意义十分重大,任务非常艰巨。各镇党委、政府和建设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城镇化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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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乡村休闲旅游区、生态产业集聚区、城乡统筹示范区”目标定位,大力推进平原绿化造林工作,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镇整体绿化水平,努力构建市“后花园”,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创建主要内容

根据省级森林城镇评价指标和富盛镇森林生态体系现状,以整个行政区域内森林生态圈建设为范畴,以建成区为中心的生态圈建设为重点,同步推进富盛镇生态圈建设。

(1)森林绿地建设:建设区域内各部门、单位认建认养基地和纪念林基地;对景观效果差的绿地进行完善改造和面积拓展,开展大面积森林绿地建设,合理布局新增休闲绿地;开展绿地片林建设,建设休闲植物园、休闲片林和特色片林。

(2)林带林网(生态廊道)建设:对区域内主要河流进行清淤绿化、主要道路进行乔木林带改造,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林网林带进行改造,特别对重点道路、河流进行全面绿化和提升改造,并建设一定比例的高标准绿色通道。

(3)绿化示范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10个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

(4)森林生态建设:山区积极营造生态林,加快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力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阔叶林改造工程、重点公益林保育工程,提高现有森林林分质量;开展森林保护性开发,发展乡村旅游、森林休闲旅游,建设休闲型水果采摘、观光基地。

三、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

收集资料。完成省级森林城镇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成立组织。成立创建省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镇经发中心农业线负责相关工作。

宣传发动。召开全镇森林城镇创建动员大会,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森林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规划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

规划编制。结合全镇森林生态建设实际,完成县富盛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专家通过论证。

建设实施。根据森林城镇建设规划把建设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努力完成森林城镇创建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3)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

自查总结。对照标准要求,对前阶段创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针对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提高。

提交报告。向省关注森林组委会提交省森林城镇创建申请报报告。

迎验准备。做好资料整理、验收准备等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关注森林组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四、几点要求

(1)统一领导,共同创建。森林城镇建设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耗资较大的系统工程,要打破机制、体制障碍,在创森工作中形成统一认识、统一领导的良性机制。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人员、责任、经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班子着力抓、各级部门配合抓、全镇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