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首先,保监会关注到原先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修订前的《保险法》以及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和具体,特别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市和控制投资基金比例等规定,在证券市场投机严重、波动幅度大、缺乏避险衍生工具的情况下,有效地避免保险公司在股票投资中可能遭到的损失,保证了保险公司资产的安全。但对保险投资审批和核定限制过严,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其次,推出这些举措说明,保险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监管部门有能力对保险公司的庞大资产进行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保险自身发展要求、符合证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引导和监管,让保险公司在宽松的环境下放开手脚进行自主的资金运用。
再次,推出这些举措,也考虑到了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正在提高。《保险法》生效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对投资逐步重视,已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公司内部投资管理体制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熟悉证券市场的人才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允许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以来,保险公司投资人员通过市场锤炼,积累了基金投资经验,基本上熟悉了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风格和投资状况。保险公司已经有能力分析证券市场形势,把握投资证券基金的机会。对国债和企业债券的投资,也具备了更强的把握能力。
关键词:保险公司 绩效管理 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继续并全面深化改革,对于任何企业来说,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经济中赢得发展,就必须不断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而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绩效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型企业的重视,笔者在此将以保险公司为例,探讨一下公司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一、保险公司绩效管理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管理是将员工关心的问题――制定目标、评估、员工发展、指导等与企业的效益结合在一起,它反映了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程度,保险公司业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将绩效考核简单的当作绩效管理。因而,现行的绩效管理实际上只有绩效考核一个环节,绩效评估与完整的绩效管理处于割裂状态。从整个组织的角度来讲,很多无效的绩效管理操作都在于没有按照组织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估的重点,公司在设定具体的业务单位或个体的绩效目标时,没有将其放在整个组织的目标之中。另外,公司将绩效评估仅仅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工具,没有把它视为整个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工具,因而,公司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班子来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仅由行政部门兼管,管理零散且不系统。
第二,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定位的模糊。公司主要表现在考评缺乏明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考评而考评,这样做的结果通常使考评流于形式,管理层和员工都未能充分清楚的了解考核只是一个管理手段,本身并不是管理的目的,因而在实践中,各部门对待绩效考评只是草草应付,甚至把它作为“填表游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保险公司员工流动率相对较大,同部门员工工作年限与个人素质相差较大不同的员工对待同一个问题的认识可能不一样,对待评审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考核中还会出现由于个别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表现不了解而被动做出评定结果的情况,为统一评价标准制造了阻力。
第三,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缺乏合理性。公司设定绩效考核指标时,一定要找出对完成公司目标有增值作用的结果和行为进行考核与管理,使员工在达成个人绩效目标的情况下努力完成部门的目标,最终实现公司目标,达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然而公司绩效指标的设定,要么是脱离实际,要么是不明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第四,保险公司绩效指标设置缺乏战略性。公司在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时,缺乏系统思考,未将考评指标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组织机构、职责规范等有机地联系起来,致使组织的战略目标得不到有效的传递和控制,也未将不同岗位的绩效考评指标放于整个组织的目标之中,未按公司的战略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的重点,使得公司的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存在缺陷,不能体现出公司的战略目标与行业特点。
第五,保险公司绩效考评指标设置缺乏完整性。公司员工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管理者绩效指标的缺失,大多数公司员工绩效指标针对的是基层员工,而对中高层管理者的绩效考评指标不仅模糊,而且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公司员工考核指标的缺失,在绩效考核中主要是考核工作行为,没有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公司对基层员工的考评指标没有体现岗位的差异,经营指标没有和员工挂钩,从而导致所有员工的个人目标不能统一到组织目标上来。
二、提升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对策
笔者从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绩效考核的理论和实践,认为保险公司要想在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过程中获得保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
(一)完善绩效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
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对人的管理来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和合理使用。只有提升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公司人员的管理,使员工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作为公司的一员,能够认真工作、热情招待客人,才会有持续的客户资源,在帮助公司实现效益持续增长的同时,也达到了个人价值与收入的提升。
绩效管理的重点是为公司服务人员加薪、职位晋升、职位变换提供直接依据,为公司员工培训、职业发展等人事决策提供参考。设定此目的,期望引导高绩效氛围与文化的形成,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实现,即为奖金分配、薪酬调整决策提供直接依据;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决策的直接与重要依据,促进人员晋升的规范性、导向性;根据绩效管理的结果,决定公司服务人员职位调整与培训方案。
(二)健全绩效管理,激励员工发展进步
构建健全的绩效管理,能够激励公司员工不断发展进步,因此绩效管理的根本在于对公司基层员工的管理和考核,通过健全的绩效管理,实现了对公司员工的合理考核,以最大程度的激励所有的员工为公司的进步和发展而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所工作的公司实现收益最大化。
保险公司构建健全的绩效管理,能够促进和帮助公司员工职业发展、支持对公司政策与重大举措的评估与动态改进。对公司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的支持主要表现为:帮助保险公司员工认识组织绩效期望与员工个体绩效表现之间的差距;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潜力所在,促使开发自身潜能;使员工明确个人努力与薪酬之间的关系,激励员工积极发挥现有能力。通过对总体绩效状况及员工满意度的评估,可以间接实现对公司政策与重大举措的评估,检验公司政策与举措适应性、有效性,为动态改进提供依据。
(三)提升绩效管理,保障公司持久发展
通过绩效管理的完善和健全,最终实现保险公司持久发展的目标是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通过绩效管理,有效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员工不断发展进步,最终一定会帮助公司在市场经济过程中赢得更多的客户,这也是绩效管理的一个最直接的目标,通过公司收入的增加,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永久的发展目标。这需要公司要根本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与形势,不断的实现发展和追求,实现最终的目标。
保险公司构建有效的绩效管理,能够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的战略管理机制。通过对外部环境和公司自身能力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估,为战略制定提供依据;其次,发现组织运作体系及人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寻求组织优化与绩效持续改进的方法,促进公司战略的实施与实现;再者,建立和发展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平台。传播组织文化,塑造公司的价值观;提高组织学习能力,促进团队的不断发展,为公司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
结 语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保险公司绩效管理过程的观察,从科学的角度思考分析绩效管理中的各项问题,从而从现代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思考保险公司绩效管理的现状分析与解决对策。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如何调动组织与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潜力,持续地提高员工的绩效水平是十分重要的。笔者在借鉴很多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科学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学习和研究,以保险公司为分析对象,对绩效管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试图进一步理清相关的概念,找到一套促使现代企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能力的科学途径。
参考文献:
[1]李达辉.初论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六――兼论系统论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J].成都大学学报,2011(4):86-88
[2]王新建.饭店员工“360度绩效考核办法”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2013(4):53
随着人们保险需求增大,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维护客户权益,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制度越来越严格,监管手段越来越科学,因此,保险公司仅靠价格竞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只能潜心钻研,通过科学管理,用心服务去赢得客户,力争在市场中争取主动地位。
一、当前保险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未能牢固树立
在产险公司一提服务,大家普遍认为保险公司的服务仅限于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相关的部门,保险公司其他人员与服务无关,其实不然,保险公司的服务工作体现在很多方面。包括:保险公司为客户的服务;保险公司内部二线为一线的服务,保险公司内部应形成大服务的格局。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服务意识存在较大差异,需要逐步提高认识。
(二)服务举措缺乏创新
保险公司的服务举措总是局限在:一是为了更多赢得客户,车险产品尽可能打折销售;二是非车险的保险费率打折,特别是大型招标项目保险费率一味下降,保费收取过低,使得市场上非车险业务整体抗风险能力急剧下降;三是为了投保项目中标,总是牺牲保险利益过多迎合经纪人条款。在一些统保或招标项目上赠送多个免费保险条款,无限制扩大保险公司风险,与保险费率严重不匹配。
(三)保险产品缺乏创新、条款内容存在不严密现象
主要表现为:一是产险公司的产品缺乏创新,一些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产品不能将客户需求与保险效益共同兼顾,因此,目前产险市场上保险产品比较局限;二是部分保险格式化条款内容不明确,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内容缺少解释条款,致使客户出险后不能确定是否为保险责任,因此,特别容易造成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纠纷。三是大多保险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快速反应,设计与推出适时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而多是套用或跟随其它保险公司已有的产品,这样做严重制约了新产品的发展,与人们对保险产品的差异化需求相差甚远。
(四)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大部分保险公司不能将保险服务计划纳入公司战略规划来考虑,在服务方面缺少统一管理和统筹规划;二是大部分公司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随意性强,而不是将服务工作当成公司百年大计来抓,保险公司管理末端人员对服务工作缺少落实。三是市场竞争中,一些保险公司仅重视两端,忽视全程服务,即仅对承保、理赔服务重视,忽视提供保险咨询、风险评估、防灾防损等保险全程服务,从而造成市场竞争能力降低。
(五)存在销售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缺乏认识,对保险产品不熟悉,销售人员的推销则成为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的关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部分销售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限制或出于个人利益考虑,经常会误导客户或做夸大保险责任的宣传,客户索赔、退保或领取投资收益时,发现实际情况与购买时营销人员描述的不一样,从而使得消费者产生受骗感觉,从而降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严重挫伤大众投保的积极性,对保险公司的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加强服务重要意义
(一)保险公司之间竞争,赢得客户的需要
目前,我国产险公司中资42家,外资21家,我国保险市场中资产险公司销售的产品都大同小异,国内各家保险公司业务占比最多的是车险业务,大多省份车险业务执行行业自律公约,费率优惠系数使用标准基本相同,因此,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从价格竞争已经转为服务的竞争,只有凭借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创新服务,才能在保险市场中争取主动,才能赢得客户。
(二)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的需要
外部环境上,保险行业从价格战向服务战转化,以服务促业务,以服务促销售深化,以服务促保险公司健康经营、可持续发展,需要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内部环境上,保险公司要实现全面、均衡、创新发展,需要通过实现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三)符合保险市场监管的需要
2010年,保监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提升行业服务标准。保监会颁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对人身险规范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保监会又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质量的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理赔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各家主体纷纷出台理赔服务承诺,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围绕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展开的,只有保险公司建立强有力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保险公司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提高产险公司服务竞争力之对策与建议
服务是保险行业生存的根本,也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只有通过保险服务创新保险公司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树立服务意识,培育服务文化
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做好保险服务。保险公司首先应当建立全流程、全员服务的理念,应充分认识到保险服务是为客户提供营销、产品说明、信息服务、争议处理等全方位的服务。二是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信的良好企业形象。三是保险公司应培育服务文化,以服务文化来引领员工的服务行为。四是倡导服务文化。在公司倡导勇于担当而不是追究责任;倡导互助协作而不是互相推诿的服务文化。提倡创建一流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一流周到的服务。
(二)公司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保险公司应在服务模式、服务支持能力等方面着重加强工作,进一步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一是保险公司应当着力完善软硬件设施,要有运转高效的IT系统,要有高素质的人员,为提升服务能力提供基础保证。二是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员工具备较强的专业力,保证对专业问题看得懂、说得清。
(三)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服务环节间的协同性。加强销售、承保、风险评估等服务环节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实现全流程无缝联接,高效运转;二是优化流程,确保提供便捷高效果的服务。实行客户首问负责制度、理赔单证材料一次告知单等;实行后台集中处理方式,如将理算、核赔等理赔环节集中处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三是规范服务标准。
(四)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财产保险公司;运用分析
一、全面预算管理在财产保险公司
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市场上大部分现代化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逐步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但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编制环节存在问题。其一,企业的预算目标与战略规划匹配程度不高,即财产保险公司将预算管理责任落实在了财务部门中,而财务部门受自身的专业局限,在战略目标分解与预算管理目标联系等方面,无法立足于战略目标来编制预算。盲目追求短期效益目标,缺乏中长期财务资源配置规划,难以合理预计中长期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早谋划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实施过程较为复杂的关键举措和重点工作的实施路径,忽略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背离的主要原因;其二,思想观念不统一,上下博弈问题突出,缺乏自我管理,下级机构为编而编、不为管而管,仅编制保费、利润主要指标,对于利润表内部预算构成存在难以合理预测,比如销售费用管理,管得了过程,管不了结果,制度工具不完善,流程、内容没有固化,预算管理效率不高;其三,在预算指标设计方面,企业较为重视预算指标的经济性和定量化,没有考虑到非财务指标及定性指标的设置,继而影响了预算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性。第四,全面预算要求各部门各层级均参加预算编制,但实际上预算编制主要还是财务部门工作,没能够在公司内部实现跨界与融合,强强联合,用新的理念和思路去做好传统的成本管理,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共赢共生。其次,财产保险公司在预算执行环节存在问题。第一,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纠偏引导,未能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查找制约发展、影响盈利的短板,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缺失基于预算执行偏差归因分析的结果,针对短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改进举措和短期经营目标,相应调整财务资源配置。第二,预算执行过程监管松弛是影响财产保险公司预算执行成效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的预算编制方案缺乏灵活性,对外部市场环境适应程度较低,无法阶段性地反映市场动态及需求;同时,保险业务量的大规模增长,预算管理缺乏弹性控制。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业务赔付等环节,尚末建立对差异化的财务数据统筹管理,各项数据的关联性和协调性不强,影响了预算分析工作的准确性,进而也造成了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最后,财产保险公司的预算绩效考核环节存在问题。预算绩效考核作为全面预算管理的最终环节,它不仅能够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提供经验数据支持,还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产保险公司预算绩效考核与财产保险公司的激励机制结合不足,应在保证薪酬分配对内公平与对外竞争的基础上,让薪酬资源作为公司目标任务的分解的有效工具,实现压力的层层传递与责任的层层落实。
二、全面预算管理在财产保险公司中的应用策略
(一)规范企业的预算管理编制模式财产保险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是一项多层级、系统化的管理体系,它全面覆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各关键环节。企业要想保证预算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就要建立集权性较高的预算管理机制,即制定统一的预算编制流程。在这一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应由企业总部制定全年预算计划,分解到下级分子机构当中,提供预算框架和编制方向;各分子机构基于整体预算目标下编制符合企业总部财务政策和经营目标要求的预算方案,经过公司总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调整和决策以后,形成最终的预算方案,落实下达到各分子机构中开始执行。这种管理模式更能够体现预算管理的刚性控制,也有利于企业总部实时掌握分子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其次,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主要体现在“费差”和“利差”这两方面,还包括其他外部投资收益,因而,在预算编制之前要明确编制主要内容,即财务预算、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将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落实到费用责任中心、利润责任中心和管理责任中心,以保证预算编制内容的准确性。最后,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针对财产保险公司费用项目繁琐、细化难度较大的问题,可以参考作业成本法或联合基数法来编制费用预算,避免编制差异化或预算方案松弛等问题,也能够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针对性。此外,充分利用SWOT分析法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外部环境以及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在战略目标的导向下分解细化预算指标,提升预算管理的全面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为了保证全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灵活性,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要制定有效的预算审批机制,即企业内一切费用的申请、支出、审批、下拨等环节都需要经历严格的审批流程;同时,各预算单位还应当定期编制阶段性的预算分析报告,及时反馈预算计划执行进度和费用支出进度是否保持一致,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的情况下,不断调整和规范自身的工作流程,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控制;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借助信息技术的采集和分析功能,通过建立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数据进行有效采集和分析反馈,重点把握企业资金存量、保费收入以及佣金支出等关键内容,自动生成预算分析报告,在信息共享平台的支持下反馈到企业各层级的预算管理委员会监督系统当中,有效支持企业的投资计划及经济决策。
(三)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考核环节的约束作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其利润及收入的核心就是企业下属的各个分支机构,因而,在预算绩效考核环节应当将考核对象设置为各利润责任中心。企业要编制完善的预算绩效考核指标,指标内容选取方面尽量突出企业的经济效益、业务规模及服务质量这几个方面,以保费计划完成率、综合成本率、利润达成率、销售成本费用、市场占有率、续保率、服务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在兼顾财务指标的同时考虑到非财务性指标,以保证考核成果的客观公正性。另外,将预算绩效考核与企业人员的绩效利益直接挂钩,有效调动内部人员的工作热情,也能够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的执行成效。
【摘要】中央银行200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第一次将保险业发展问题列入其中,报告在总结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从受托资金范围、投资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三个方面分析了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相关的几个问题。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56.6%。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却呈下降趋势: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资金余额的增加和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回报的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迫切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弥补;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投资性寿险产品的发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不但要化解过去累积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潜在风险,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竞争,如不尽快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将使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影响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由保险公司同属一集团、控股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资方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经营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便于监督和控制。而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模式已与其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投资运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寿两家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设立,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界来讲是新生事物,由于现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对保险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面临若干新问题,很多问题尚处于探讨阶段。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受托资金的范围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其业务定位,即可以经营的受托资金范围,它包括委托对象和资金性质两个方面。在国外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保险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被视作投资性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委托对象看,欧美主要保险集团的投资公司不仅接受母公司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本身的保险资金运营,还为外部客户服务,委托管理其他客户资产;从管理的资金性质看,除保险资金外,还涉及养老金、共同基金、不动产、现金管理和股权管理等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国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发展还表现为受托管理养老保险金的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出现支付危机,政府主办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资金供给日益不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来鼓励发展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并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体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计划和年金产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础,其负债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资本市场的长线稳定投资者,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在内的综合服务,可以满足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资产规模,分散风险,还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范围虽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做以下考虑:第一,按照现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毕竟是保险集团内的企业,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狭义的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可以拓展到广义的保险资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
1.自有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团内的自有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通过承保业务和其他负债业务筹集的资金,以解决大型保险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急迫问题。2003年上半年,仅中国人寿的保险资金运用总额就超过2000亿元,这部分资金由集团的投资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创造了条件。
2.其他资产。指保险法颁布前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和不良贷款等,有些保险公司这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前,本来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理应受母公司委托管理这些资产。
(二)企业年金
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近几年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呈膨胀之势,发展空间诱人,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主要的参与者,保险公司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将是最具竞争力的管理者。(1)企业年金计划对养老金产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险公司介入管理。因为,养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养老基金方面的优势。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基于工资、年薪、红利或股权发生的缴费,目的用于受益人的养老,其缴费率的厘定应当与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关联,这点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相近。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将受益人缴费阶段和领取养老金阶段统筹安排,为参保人设计和管理终身养老金计划。(2)企业年金与保险资金在性质上相似,可以满足投资运用安全性和稳定的回报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人身份运作企业年金,符合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分离的原则,使运作过程更加透明。
待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逐步弱化,成为保险集团控股的一般意义的资产管理公司时,其受托资金范围可进一步拓宽。
二、拓展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
投资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自主确定的,有赖于保险投资政策的放宽,但它是探讨公司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现有资产增值,预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资的是基本目标。但投资过程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风险和收益是投资的两大要素,投资者要在风险给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给定的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保险资金和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其投资运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险费收入形成的保险资金具有负债性,最终要用于赔付。保险投资要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满足流动性的要求。要满足以上要求需要运用投资组合方式,其核心是将资金投资于两个或多个风险资产上,建立起多证券或多资产的组合,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就要求:第一,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同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金融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等。投资渠道的狭窄导致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购买国债1080.8亿元,占比18.6%;购买金融债券403.5亿元,占比6.96%:投资证券投资基金313.3亿元,占比5.4%:回购业务620.4亿元,占比10.7%;购买企业债券183.1亿元,占比3.16%。保险资金运用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占70.6%。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会产生不良后果:(1)利率风险高。银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供应充足,带动协议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和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2)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出不同,保险投资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由于期限、费率的厘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这样使资金运作所强调的重心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人寿保险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资金尤其需要长期的投资工具匹配,而现有的投资渠道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长期资金作短期投资使用,导致投资效率的低下。(3)加剧保险资金的风险积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如果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会使其失去控制风险的动力。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按照现有的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担当所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资渠道,改善资产结构,是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收益的一个必要条件。
(一)扩大企业债券投资
企业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有以下特点:(1)可选择的种类较多;(2)具有偿还性,与股票相比,收益相对稳定,并可以按期收回本金,投资风险相对较小;(3)流动性较好,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转让以收回本金。企业债券盈利性可能高于国债,但比国债风险大。企业债券的特点使其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较好途径。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购买铁路、电力、三峡等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2001年3月,又允许购买电信通讯类企业债券。以上批准购买的企业债券及其回购业务,都对投资比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所面临的企业债券投资条件和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一方面,今年6月2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使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有所扩大,而且投资比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大的政策环境看,本年第二季度《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发展债券市场是深化金融结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并提出了发展债券市场的四大措施:增加债券市场供给,特别是增加企业债券的供给;改善市场条件,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债券评级体系;完善债券托管和结算体系。这些政策变化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扩大投资企业债券创造了条件。丰富的债券品种、完善的债券结构和健全的债券市场运用机制,将满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短期债券和10年期以上长期债券的需要,使其可以逐步降低银行存款、国债投资的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保险资金对资信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