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疗资源市场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再利用
中图分类号:TU98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11-0043-02
1引言
随着宜昌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化面积的迅速扩大,城市绿化也驶上快车道。特别是宜昌市面临着生态园林城市贯标,城市绿化更是遵循着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因此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如修剪下来的植物枝条和草叶、清扫下来的植物树叶、更换掉的花卉的量越来越大。对于这些植物废料的处理,目前宜昌市的大多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大多是集中送到宜昌市黄家湾垃圾场填埋处理或者进行焚烧。遇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造成大量倒树等情况,会产生大量树枝,往往雇请农用车运到城郊结合部,其中部分树枝被郊区农民当做生活燃料利用外,剩下的大部分植物废料多送到宜昌市黄家湾垃圾场填埋处理,或者被废弃在城郊结合部。送到垃圾场填埋处理就增加了垃圾场的处理负担,而废弃在郊外的部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总之,宜昌市的现状就是所有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没有得到再次利用。为使宜昌市的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进行无公害消纳、实现再循环使用,笔者结合国内其他大城市的做法对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再利用进行了探讨。
[BT(1]2[ZK(]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处理再利用的形式
2.1覆盖绿化带
覆盖绿化带就是将树木枝条粉碎后的树屑(称之为树枝粉碎物),作为土壤覆盖物,覆盖于绿化带、临街花坛表土上面,可以起到遮盖表土,做到黄土不露天,减少城市灰尘的产生的作用;还可以减少雨水对绿化带土壤的冲刷,减少地表径流,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同时,树枝粉碎物覆盖于表土,也有利于园林植物安全越冬,这也是人类向大自然学习,回归大自然的产物。目前,宜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已经将树枝粉碎物用在西陵一路分车绿带进行土壤覆盖,在沿江大道、东山大道、胜利四路等街道部分园林植物的根茎部也进行覆盖,并取到一定效果。
2.2施入土壤,改善土壤结构
宜昌市土壤多为黄土,粘性强,透气性差,保水性差,易板结,不利于园林植物生长。将树枝粉碎物直接施入土壤中,可以取到改善土壤结构作用,增强土壤的透气性,增强土壤的保水作用,这将有利于园林植物的生长。
目前在新植、补植苗木时施入了树枝粉碎物,在胜利四路临街花坛,东山大道几处临街花坛,西陵二路临街花坛的改造中,都施入了一定量的树枝粉碎物,使用后,土壤保水性明显增强。在胜利四路临街花坛施用后,种植了两季花卉,浇水量比以前没有施用时明显减少。
2.3呕制有机肥
将树枝粉碎物与落叶、废弃的花卉材料、修剪下来的草叶等植物废料与适量的磷肥、饼肥混合,充分发酵后,呕制成有机肥料,供城市绿化使用。目前,宜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在东山花圃建成两个发酵池,将树枝粉碎物等植物废料进行发酵处理,半年后可以投入使用。将修剪下的树枝、落叶、草叶、花卉等植物废料进行合理处理,再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是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国内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处理再利用现状
国内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和深圳已经开始进行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利用工作。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香山公园等单位正在进行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堆肥化处理研究,在北京城区建成了几座大型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工厂。丰台区划桥植物垃圾处理厂、北京市海洋园艺有限公司等分别利用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进行生产有机基质、生物有机肥、园林覆盖物等。而且在世纪坛、复兴门桥区进行了示范。在上海,每年仅行道树修剪至少产生10万t左右的树枝,而深圳2005年一次“麦莎”台风就产生了近2000车的树枝落叶,上海和深圳对这些树枝落叶的再利用工作也在进行中。广州市从2002年开始利用枯枝落叶、城市污泥等有机废弃物资源,研究适合植物生长的营养基质。广州园林基质厂每年处理树枝树叶5000t。生养基质被大量应用到天桥、屋顶绿化和高速公路坡面绿化,不仅解决了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引起的环境问题,而且实现了植物废料的资源化利用,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园林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和营造节约型园林提供了一种实用可行的模式。
4存在的问题
4.1缺少政府部门的支持
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量不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量大,而且产生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一般是公园、广场、市绿化处等园林专业单位及区建设局和部分居民小区等单位,这些单位都有一定的运输能力、消化能力。因此,对于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利用没有引起政府部门和财政的足够重视,政府只是把这些植物废料当成是园林绿化行业自身的问题来看待。而将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进行堆肥化处理成本较高,没有得到市财政的支持。缺少相应的资金支持,植物废料的资源化处理再利用就不能进行。
4.2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机械性能差,技术不成熟
早在2004年宜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也曾购买过一台树枝粉碎机,在宜昌市环卫处黄家湾垃圾场借用场地,对修剪下来的树枝进行粉碎,并进行过呕制有机肥料工作。但是,这台机械装置的产品质量性能较差,只能对直径在25cm以下的树枝进行粉碎,而且运行成本过高,没有坚持做下去。除运行成本过高外,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进行堆肥处理技术不成熟,操作流程不规范;缺少统一的、相应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再利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等。生产的树枝粉碎物、呕制成有机肥料都只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没有推广开来,最终没能达到实现价值后弥补费用的不足,实现良性循环。
4.3园林绿化植物废料收集、存放存在困难
要进行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处理,首先要有足够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要有存放这些植物废料的场地,要将这些植物废料运输到指定收集处理地点还要有运输工具。目前,宜昌市各公园、广场、绿化处等园林单位及区建设局属于宜昌市市城管局管辖,各居民小区隶属于不同的街办、社区。全市没有一个职能部门能统筹安排收集这些植物废料,没有固定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倾倒、存放地点,造成园林绿化植物废料收集、存放存在困难。
5.1政府部门的支持
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资源化再利用不单单是城市园林部门的问题,它是一项公益性的环保产业,需要宜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政府部门可以要求市直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将全市的植物废料统一收集,划出专门的场地给园林绿化专业单位用于存放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同时,政府在政策和管理方面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对于从事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再利用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支持,政府可以提供免息贷款、免收营业税、给予电费优惠等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以利于形成产业化处理模式,构建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循环利用模式。
5.2建立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中心
宜昌市有几个垃圾处理场,有固废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就是没有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中心。只要选定相当面积的远离城中心的场地,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中心成立并开始运转起来,就能对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进行资源化处理再利用启动起来。
5.3加强科研工作建设
宜昌市在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科研方面还是一个空白,可以采用拿来主义,借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较为先进成熟技术,直接进行园林绿化植物废料处理应用,既做基质,又做肥料。然后,发挥宜昌市园林科研所的技术力量,动手科研工作。完善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废料资源化处理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和指标。根据不同的产品用途划分不同的产品类型,如有的用于改良土壤;有的用于绿化带覆盖;有的用于制作有机肥料等。基质可做成高效营养基质、草花专用基质、坡面专用营养基质、荫生花卉专用基质、土壤改良剂等,在产品中增加碳氮比、碳磷比还可以制成桔柑专用有机肥及各种园林植物专用有机肥等。
5.4完善园林绿化植物废料的收集制度
关键词:医疗改革;医改市场化;医疗保险
一、存在问题
对医疗机构来说,中国医改目前存在三个层次的问题,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赢利性不分、医药不分、管办不分。当前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意见集中在看病贵、看病难、服务质量低、药价虚高、滥开药、回扣红包等方面,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究其根源,是在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医疗机构的主体市场化程度远远不相适应。首先,医疗机构市场化程度低,市场竞争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市场条件下的消费者的选择权,问题的解决可以说是失去了最根本的动力。市场化的结果就是带来竞争,竞争的结果就是要向消费者提供好的服务和有竞争力的价格,否则将无法在市场中立足。没有形成市场化条件下的优胜劣汰机制,医疗机构的发展动力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在这种条件下,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操守也受到很大限制。其次,医疗机构收费体系控制过严,体现不了市场价值,反映不了医务人员付出的工作价值。也失去了价格对供需关系调节的作用。
再次,医务人员的正常待遇偏低。医疗操作行为是一项技术性要求很高、很复杂的工作,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较高,工作环境也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医务人员的报酬待遇相比许多行业却偏低,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比较行为,由此也会产生不平衡的心理。
三、对医疗卫生体制市场化的顾虑及正确认识
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特别是医疗服务是治病救命的服务。医疗服务作为普遍服务,是每一个人,无论贫富,都有权享受的服务。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会不会出现医疗费用大幅上涨,普通百姓消费不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已经成为很大的顾虑。我认为这些顾虑在市场化条件下不但不会成为现实,还会形成很大的改观,更有利于医疗服务发挥普遍服务的作用。理由如下:
第一,看病难是看病贵的直接原因,通过市场化条件下的竞争,高端和高水平的医疗资源紧缺的情况必然得到缓解,医院为了吸引消费者,必须要推出更好的服务和更优惠的价格。
第二,市场的监督是最好的监督,患者的流动将会向性价比最高的医疗机构的方向,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不能漠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市场环境下,要在激烈的竞争条件下保证生存和发展,将会向患者提供好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并由此收到更高的收益和得到更好的待遇。
第三,在市场条件下,差异化的服务体现出来,在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医院的收入也会提高。
第四,在市场化运作的情况下,政府的包袱相对较轻,反而可以重点扶持一些平民医院,由这些医院对困难户和低保户进行医疗救治,能更好地实现普遍医疗服务。而且通过对更多的赢利性医院的税收,政府对平民医院的扶持力度会更大,满足基本普遍医疗服务的目的会更好。当然,所提市场化,并不是一刀切,需要循序渐进。
四、医疗市场化改革的建议
(一)加快市场化的步伐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市场化改革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进程,进程开始的时间越早越好,力度也应该加大。有控制地、适度地加大医疗市场的放开力度,引进更多的民营经济成分,引进更多的外资成分。
(二)谨慎推进县乡镇级医疗机构的市场化步伐
医疗机构市场化的工作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工作,大城市的医疗机构市场化推进工作难度相对较低,而县级医院、乡镇级卫生院的市场化进程的困难则会大得多。如在发达地区进行县乡镇级医疗机构市场化试点工作,循序渐进,通过实践进行检验,尽量降低改革带来的阵痛。
(三)建立平民医院
必须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建立平民医院,以此来为更多的普通民众服务。建立平民医院必须挑选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院作为平民医院试点,享受政府津贴,提供低廉价格基本医疗服务,满足低保、困难人群需求。
(四)放开医疗市场、充分引入竞争
根据完全竞争市场模型, 市场的资源在完全竞争条件下, 会达到优化配置。医疗卫生事业也可以逐步走向商业化、市场化。
(五)大力发展医疗保险
为实现我国全民医保,在保险体系上可以采用医疗救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这样不同层次的网络来覆盖全民。医疗改革的具体操作方面也应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各个层次相对应。在社会救助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保险费由企业、个人、国家、地方政府统筹集资。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主要由个人支付保险费,满足其多方面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国外其他国家医疗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医院既要面对医院改制转型的改革,也要适应卫生服务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借鉴国外的医院先进管理经验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实施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结合国外医疗改革的经验,我们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我国医疗改革要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调整医疗机构的宏观布局和功能定位。引导医疗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或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第二,要大力推进医疗保险、药品流通领域和医疗体制的改革。
第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要引进竞争机制,以实现低廉收费,优质服务。具体实施办法:
①组建“医疗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集团化运作”的机制。以规模效应来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②建立医院和医院之间的竞争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来建立;
③要打破医院内部竞争机制。进行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入选意识、竞争上岗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医疗保险 改革 可持续发展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①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②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确保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医改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政府的责任,向中低收入的患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通过市场化推动外资和民营医院向高端发展,为有支付能力的高收入阶层提供高档服务。只有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才可充分体现其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政府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卫生服务市场的参与者,通过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监督和调控有竞争的卫生服务市场,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约束医疗费的上涨,引导医疗市场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2.1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降低医疗保险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整个医疗保险的基础,是职工应普遍享受的医疗保障,也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体现社会公平性的宗旨。只有全民参保才可使医疗费用在全民中分担,降低医疗保险风险。同时降低医保道德风险,提高医保抗风险的能力,使医保能够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2 建立第三方购买制度,约束医疗费用的上涨
在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参保者在寻求医疗服务时,比如:大额门诊、门特等还必须缴纳全额医疗费,然后再向医保机构报销。这样就导致了一个相当严重的后果,即这些参保者在就医时还相当于自费者。若有拒付,则由患者自己承担,医保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在于控制病人,而不是控制医院的行为。本来,民众缴纳保费给医保管理者,是希望他们成为自己的经纪人,代表自己同医院讨价还价。但是,现在的医保管理者成为民众的“婆婆”。
几年的实践证明在市场体制中,政府要想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完全有新的招数。就是让医疗保障管理者扮演好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角色。把医疗服务中传统的医生-病患的双方关系,转变成为医生-病患-付费者的三角关系。当人们把医疗费用预付给医疗保障机构之后,医疗保障机构就可以以集体的力量,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购买者,从而有能力运用各种手段来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约束医疗费用飞速上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
2.3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统筹规划医疗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我本来只关注各方面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议论,但看到不少人一边倒地把医疗卫生问题归咎于“市场化”,就忍不住谈点个人看法:简单拿“市场化”说医疗卫生的事,如同雾里看花、似是而非;简单否定“市场化”,回归“政府主导论”,可能是为纠小错而犯大错。
这些年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竞争”等价值取向本身没有错,改革虽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但总体上还是有成效的。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主要还是改革不彻底,当然政策措施仍有必要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今日之医疗卫生体系,说其“商业化”,似乎不为过,医院也罢、医生也罢,确实到了“认钱不认人”的地步;但说其“市场化”,那完全不尽然。让我们用“市场化”的一些核心标准如“市场主体”、“产权”、“独立法人”、“准入”、“开放”、“竞争”等套一套,看看我们的医疗卫生体系到底“市场化”到了什么程度。
就“市场主体”、“产权”、“独立法人”而言,目前医疗卫生资源还是高度垄断的,医院产权名义上清晰但实际上要么“天下一家”、要么“内部人控制”,政府职能方面仍然是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医疗卫生领域目前的病症,就好比20多年前国有企业的病症。据统计,虽然我国公办医院的数量约占医疗机构总数的1%左右,但拥有的床位、设备和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仍占到全国医疗资源的90%以上,多渠道办医的格局还没有形成。换言之,数量占99%的民办医院拥有不到一成的医疗卫生资源。说到底,医疗卫生体制改来改去,医疗卫生资源绝大多数还“姓公”,这与“市场化”的企业改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医院虽然“姓公”,但到底是谁的却说不清楚,是院长的吗,是卫生部门的吗,是市政府的吗?全是似是而非。
就“准入”、“开放”、“竞争”而言,社会资本和行业外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门还是敞开的,但民办医院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劳动用工和人事制度、职称评定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还不能与公办医院一视同仁,政策上存在许多障碍和歧视。现在办个小诊所还算容易,但办大医院就很难了。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上还是高度垄断的,所谓竞争只是公办医院与公办医院之间的竞争,公办医院与民办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只要政府不真正做到“管办分离”,就必然会存在所谓“亲爹后娘”的现象。
总之,现在的公办医院,房子是政府盖的,设备是政府买的,医生的工资是财政发的,面向老百姓的高额收费也还照收不误,这是什么样的“市场化”啊!因此,不存在所谓“市场化”过度的问题,而只是没有真正意义上“市场化”的问题。我认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仍然是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市场机制、强化竞争。
现在人们抱怨就医难、看病贵,往往不明就里,把全部怨气往医院身上撒,认为是医院的“市场化”行为引发了种种问题,这也是有失公允的。实际上,“就医看病”的问题,是一个涉及到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体制的复杂问题,具体可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谁来给我们看病?这是医疗服务的提供问题,具体又涉及到医院、医生、医药、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谁来为我们“埋单”?这是医疗保障的问题,也即钱的问题、经济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个方面分得并不是那么清楚的:政府或单位既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都是政府或单位办的),也是“埋单”者,患者个人基本上是不花钱的。这是一种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福利制度。国外以英联邦国家为代表,至今仍有相对多的国家采用的正是这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并不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不高,但最大的好处是覆盖面宽、社会公平性好。那时人们在就医看病方面的烦恼和后顾之忧,可能确实不如现在这样多,故而不少人对那种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体制还是很怀念的。问题是,那种体制纵然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是不可持续的,国家和单位负担不起。正因此,我们才改革,把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分开,使提供医疗服务者和埋单者成为一种市场关系、契约关系、激励制约关系。在医疗保障方面,我们引入个人负担机制,以减轻国家和单位的负担,并增加个人责任和自我约束激励。在新体制下,单位(或国家)和职工个人把钱交给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代表职工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这是一种典型的、但比较复杂的“三角关系”,如果加上药厂和药商,则是一种“多角关系”。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体制。改革这些年来,要说有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在社保机构与医院、患者与医生的市场博弈中,后者总是赢家。社保机构和参保职工希望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为此针对医院设置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等许多制约性的规定和办法。但实践中,医疗总费用上去了,患者个人负担加重了,但医疗服务质量却不见得提高多少,确实是国家和社保机构“上有政策”、医院和医生“下有对策”,“外行玩不过内行”。国外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招数是充分市场化、充分竞争。你这个医院捣鬼了,今后我就不选择你了,你没有病人客户源了,也就生存不下去了。但我们的情况不是如此,医疗资源高度垄断,许多城市的大医院、好医院是“孙二娘开店独此一家”,你不找我找谁?因此,不是“市场化”过度的问题,而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是垄断没有打破的问题,是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就是对现在的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作一个彻底的“翻盘”,回到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一体的服务体制来。也即不再搞什么社会医疗保险了,把钱直接交给医院好了,由医院直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这恐怕正是“政府主导者”所期望的。这样,医院和医生“花钱”肯定会仔细多了,但又会有效率低下、服务不足等许多别的问题出来。总之,没有一种十全十美的制度,选什么样的制度取决于我们更看重什么罢了。就我个人观点,还是搞社会医疗保险好,关键是同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
近一、二十年来,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倒退了吗?没有。虽然我们对医院多有微词,但不能否认的是,虽然费用上升了,但我们在享受医疗服务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更多的便利,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也大为改善,恐怕没几个人再愿意回到从前,除非他喜爱“短缺”。想想20多年前托关系买彩电的往事吧,那时你是“上帝”吗?这一切正是市场的力量。当然,现在医生的出路多了,不当医生可卖药,卖不成药可造药,故而收“红包”的胆子也壮了。这好比是“打开窗户飞进来几只苍蝇”。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医德医风建设确实是一个新课题。这正是我们的政府、我们的行业协会大有可为的地方,而不是忙着加盖公章证明某种牌子的牙膏好用。
我的结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的提供,主张单纯的“市场主导论”和“政府主导论”都是片面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两者的互补结合。在国外,在类似的公共或准公共服务领域,通常体现所谓“二八律”(或“三七律”),即“二成”为政府直接举办(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等,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主要服务于穷人),“八成”为通过市场提供(政府可以是购买者)。“市场”和“政府”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公共卫生是一种公共产品,一般医疗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确实存在所谓“市场失灵”问题,这决定了政府必然应在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的提供方面承担重要职责。但“政府主导”不是简单的“政府主办”,而是建立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基础上的“政府提供”或“政府购买”。
【关键词】 医疗服务市场 供给短缺 要素流动 市场机制
一、引言
新医改自2009年开始以来已经历经四年,改革力度在逐年加大,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四年的累积投入达到22427亿元。目前已实施的医改主要有两方面的政策,第一是对相关药品调价政策,目的是控制过快上涨的药品费用,第二是推行试点对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前一阶段这两个政策的着力点在于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降低患者就医费用。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患者就医费用在增加,医药费用、检查费等费用仍然维持在高位,各地医院不时发生的暴力事件也反映医患关系依然紧张。看病就医,依然是群众生活中的一个难题。
对于目前中国医疗服务市场的状况,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医疗服务市场过度商品化导致的,表现为财政投入少、公立医院趋利性明显、政府没有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等。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卫生医疗服务的投入,只要投入增加,看病贵的问题就能解决。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增加政府投入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市场的问题吗?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如何理顺医疗服务市场?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着重分析了医疗服务市场中非市场化的机制。
二、医疗服务市场问题及非市场化机制分析
我国推行市场化改革后,虽然很多领域的价格机制仍然不畅,但是价格反映市场信息的作用已经显现出来,医疗领域也不例外。医疗资源高价格集合了医疗服务市场上的信息,反映了市场状况。高价反映的就是资源稀缺,从供需关系上看,是因为相对于民众的医疗资源需求而言,医疗资源的供给相对较少,其价格就升高了。进一步讲,医疗资源的需求是具有刚性特点的,需求量不会因为价格引起较大变化,并且需求比较稳定。那么导致高价的力量就是供给因素,也就是因为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而导致该资源的非均衡高价。
目前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多供给少,市场力量会引起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但是涨价趋势并不会一直持续,医疗领域的非均衡的高价,必定会吸引更多要素进入该领域,行业内部的竞争加剧,生产效率就会提高,从而医疗服务的供给就会增加。供给增加,其价格就会下降,最终价格逐渐趋于均衡。目前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非均衡高价是存在的,为什么没有吸引更多要素进入?原因在于要素流通渠道是阻塞的,要素流动不畅,就达不到有效配置,生产效率不高,从而最终形成了供给总体不足的状况,从医疗服务质量的角度来看更是如此。为什么要素流通渠道是阻塞的?本文认为原因在于,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中存在非市场化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市场流动性较弱和相关价格信号失真。
1、医疗服务市场的流动性较弱
(1)医疗服务市场存在对社会资本准入壁垒。在国际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社会资本在医疗服务市场中的作用。Mary Foley在分析和预测2020年公私合作的医疗保健系统时指出:我们在为2020年设计有效率的医疗保健系统时,必须使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本办医资源充分竞争,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和日益增加的慢性病疾病负担。
近年来民营医院发展迅速,其占医院总量的比例已由2005年的17.2%提升到2011年的38.4%。目前国家政策是鼓励社会办医的,没有对社会资本的歧视,但实际中,社会资本要进入医疗领域依然要面对进入壁垒。虽然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非盈利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领域,但对盈利性医院的准入依然存在政策限制。审批时,民营资本在办理经营许可证时,政府卫生行政机构都对其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与此相反,政府在新建医院时,管理机构都会一路敞开绿灯。另外,我国对医疗机构实行等级管理,医疗机构的设立还是要服从政府的区域医疗规划。
(2)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性较弱。由于筹资制度的不完善,公立医院要通过营业收入维持生存和发展,医疗服务商品化较为严重,在市场上是与民营医院一样的竞争者。然而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在筹资、土地、财政税收政策上面临着与公立医院不一样的待遇,导致两个主体在同一个市场上无法平等竞争,拥有政策优势的公立医院已经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形成某种程度的垄断。例如高端医疗服务市场中,公立医院为了抢占该市场,纷纷兴办特需医疗。这一部分的社会需求应该由民营资本来解决,而不是挤占本来就短缺的国家卫生资源,靠政府投入。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目前医保制度并不对民营医院开放,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医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但是无形中成为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护性政策。
(3)人力资本难以运转流动。医院最为重要的资源是医生,我国医生管理属于“定位管理”,而国际上的医生管理普遍属于“自我管理”。医院实行封闭式的医生管理体制,严格限制医生的执业自由。医生一旦离开了他所供职的医院,在其他任何诊疗机构内,都不具备诊疗资格,等于是被取消了处方权和诊疗权,这显然限制了医生作为一种极具价值的人力资本进行合理配置的可能性。同时公立医院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拥有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的资源,并且拥有体制内的上升通道,民营医院则没有相应资源。医师管理体制导致新设立的医院很难获得优质医师资源,很多新设立的民营医院只能聘用公立医院的退休医生来解决优秀医师短缺的问题。
2、医疗领域价格机制不健全导致市场信号失真
(1)医疗服务价格管制。我国为了实现医疗服务的“广覆盖”,将医疗服务价格限制在低水平。医疗服务价格是对人力资本的定价,虽然国家多次调整标准,但是多数价格仍低于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技术劳务价格和价值存在严重背离。国家对医院的补偿较少,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的收费标准无法弥补支出,就要通过医生进行创收,医生依靠自己的技术也得不到相应的工资,就会通过药品销售和检查收费增加医院和自己的收入。总之,当存在医疗服务价格管制,且最高限价低于均衡价格时,若监管机构无法解决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则必定会产生“以药养医”和“以设备养医”的现象。红包、高价药方、多重检查等,其实质是对人为压低价格的补偿。
(2)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扭曲药品价格。1999年开始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目的是要降低成本,促进公平交易。但是在我国实践中,招标者只招不采,不负责采购和付款,只负责定价,和药品采购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而要用药的医疗机构是和药品采购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却无权确定药品采购价格。药品市场的买主和卖主之间不能进行正当、合法、公开的交易,由集中采购形成的价格就是非均衡的。而药品企业为了卖出药品,就会采取隐形竞争,通过“二次议价”给医院让利,医院和医生能够通过买药获得较高收入,这种利益驱动医院和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违背了基本市场价格形成规则,扭曲了药品价格。失真价格的根源在于价格是人为制定,不是经过市场供需力量形成的。失真的价格体系扭曲了医疗服务市场,大量的资源投入到隐形无序的竞争中,并没有促进医疗服务供给的增加,反而造成了效率损失。
三、政策建议
上文分析,由于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非市场化机制,导致了要素流动渠道不畅,从而很大程度上导致供给短缺,最终导致我国医疗服务陷入价格高、供给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的局面。由此,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点就是要理顺医疗服务市场机制,使市场作用得到发挥,增强市场活力,从而推动供给的增加。
1、提高市场竞争程度
(1)鼓励社会办医,降低进入壁垒,提高市场竞争程度。我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应建立基于政府控制和自由市场竞争之间的准市场机制,建立准入性的竞争医疗体系,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推行“非禁即入”的政策,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就应该对社会资本开放,审批过程中对民营资本应该平等对待。同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2)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首先是要继续加大公立医院的改革力度,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同时限制公立医院的盈利性,应该让由社会资本来满足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尤其是高端需求。其次减少在土地、融资、财政、税收政策上对社会资本的限制,减少对非公立医院的干预。另外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3)促进人力资本流动。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实施,使医生成为自由职业人。同时非公立医院在职位评定、人才培训等方面应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科研立项上也应一视同仁,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通过这些促进人力资本自由流动的措施来实现人力资本优化配置。
(4)大力建设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能够实现医联体各单位双向转诊,在整合供给方力量基础上,引导需求合理流动。医疗联合体建立后,患者的检查结果各医院都承认,从而降低重复检查的费用,同时患者也可以在各机构中得到联合体内部的医师资源,缓解大医院消费拥挤导致的看病难问题。
2、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体系
(1)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化。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直是迟缓的,人为压低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医生凭借技术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并且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以药养医”和“以设备养医”的形成和发展。深化改革,必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化。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医疗服务价格,构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最终使医疗服务中的人力资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改革药品集中采购,理顺药品价格。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政府部门间接调控、引导市场价格形成的价格管理形式。取消政府定价权,药品价格基础应该由药品购销双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企业定价、医院购买、患者选择,都应该有自。但同时,政府应该制定药品基准价格,供患者参考和医保部门制定参保收费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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