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拆迁评估风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拆迁),在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市、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维稳办对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仪征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化学工业园区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能为多数被征收拆迁人认可。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前,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人等组成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拆迁人充分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单位和被征收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应当履行听证的,需组织由被征收拆迁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评估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
(三)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牵头,组织维稳、、综治、监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成立属地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对提供的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四)作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的分析研判结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征收与拆迁的目的和范围、拟实施时间和期限、项目范围内住户和单位状况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状况,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符合各项规定的认可材料或批准文件等。
(二)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现场公示后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应当履行听证程序项目的听证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的情况。
(三)对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补偿标准、安置房地点、腾仓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规。
2、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
3、因搬迁给特困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虑周到。
5、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预案是否制定。
(四)明确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风险防范和维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对项目做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第七条项目属地的维稳办要全程跟踪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第八条对已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的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项目属地的维稳办应会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乡镇(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房屋征收与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年终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办发〔〕69号)执行。
关键词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6-0295-02
Risk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ouse 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 of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
ZHAN Hai-bin
(College of Administration,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Xiangyang Hubei 441053)
Abstract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isks that real estate appraisal agency faced in house 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 on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 were showed,and corresponding risk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were also put forward.
Key words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real estate appraisal agency;risk;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城市市区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均面临着拆迁补偿评估。目前拆迁补偿评估业务正成为许多房地产评估机构重要的业务来源与收入来源。但由于拆迁补偿评估涉及到多方面利益关系人,存在着诸多利益博弈,国内有些学者在这些方面已有相关研究[1-2]。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机构不仅面临公司本身评估技术水平以及内部评估人员业务水平不足所带来的风险,同时也面临着拆迁评估过程中受众多利益关系人影响导致的评估结果不合理不公正所带来的风险。该文主要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估价机构如何规避面临的风险。
1 拆迁补偿评估中面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面临的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估价机构本身的估价技术水平不足和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1.1 估价技术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技术水平不足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拆迁评估前的准备不足。主要包括物资准备与人员准备不足导致的技术水平问题。物资准备不足,例如评估前准备的测量器材的数量、类型以及其测量的准确精度是否达到相应拆迁评估测量要求,因此拆迁评估前应充分做好拆迁评估中需要的相关物资准备。二是拆迁评估程序的不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必须遵照拆迁评估业务流程,拆迁评估程序不符合规范也会带来一系列内部风险。三是拆迁现场测量结果不准确。这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事拆迁评估业务时最容易引起最终出具的估价结果不合理的内部风险,并且最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经济纠纷。常见的有以下情况:房屋面积测量不准确;房屋结构确定不合理;附着物现场测量与清点不合理[3];现场调查表填写不规范、不清楚[4]。四是估价机构出具的拆迁评估结果不合理。由于拆迁评估业务量大,涉及到众多的评估数据处理,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进行内业处理时,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在向电脑中输入数据出现的错误;评估确定的估价对象折迁补偿价格不合理。
1.2 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特别在房地产拆迁评估过程中风险防范更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目前常见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因素影响。一是拆迁评估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问题[5]。二是拆迁评估过程中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的责任以及奖惩制度的落实问题。拆迁评估业务一般需要由众多人员组成的估价业务队伍进行,涉及人员多,跨越时间长,一些房地产估价机构由于缺乏完善的责任与奖惩制度,当最终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报告出现问题时,最容易导致估价人员相互推脱责任的情况发生。
2 拆迁补偿评估中面临的外部风险
2.1 来源于委托方单位个别人员的外部风险
拆迁补偿评估业务是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待拆迁范围内的估价对象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文件进行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估。委托方主要是拆迁所在地的当地政府一些职能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业务过程中需要经常与委托方相关人员加强交流与沟通。这一方面有利于估价人员更好地按照委托方的合理要求顺利完成拆迁评估业务,但同时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委托方单位的个别人员故意干涉房地产拆迁估价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活动,影响拆迁补偿评估结果的客观合理性。特别是对于工业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由于涉及的补偿金额比较大,并且被拆迁的工业厂房产权所有人在当地一般都有较广泛的人脉关系,因此被拆迁房屋及附着物产权所有人一般通过委托方的一些人员对估价机构的估价人员的估价活动进行干涉,达到提高拆迁补偿金额的目的。
2.2 来源于拆迁补偿评估中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的外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业务中要直接面对拆迁评估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产权所有人。在这过程中,估价人员要与待拆迁范围内的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就估价对象的状况进行询问了解,并且现场进行调查评估也需要估价对象产权人的积极配合。当然在这过程中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一般能积极配合估价人员完成拆迁评估业务,但同时可能面临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产权人对估价人员正常估价活动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对于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其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过程中如果责任与奖惩制度具体落实不到位,就容易滋生房地产估价人员与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勾结,影响拆迁补偿结果的客观合理性。
3 拆迁补偿评估中估价机构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以上所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所面临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分析,估价机构与估价人员在拆迁补偿评估中如果不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风险真正产生,房地产估价机构与估价人员将面临着高额的经济赔偿,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估价人员面临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在我国已有发生。
3.1 内部风险防范措施
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于拆迁补偿评估业务面临的内部风险如上文所述,在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内部风险防范措施。
3.1.1 加强对拆迁评估技术人员的培训。首先,在拆迁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前必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这方面至关重要,因为目前我国许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情况下都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拆迁评估时房屋面积需要估价人员现场测量,而房屋面积的准确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很大,也关系到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多评,亦不能少评;同时现场调查人员的培训内容还包括现场调查的正确流程、现场调查的内容及调查表格的填写规范及填写时字迹清晰的要求等。其次,拆迁评估内业处理人员的培训,包括调查表格数据如何正确输入电脑,输入数据后输入人员至少要对输入的数据与相应的调查表核对1遍,在此基础上由其他内业处理人员进一步复核,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安全保管好输入的数据;出具估价结果报告人员的培训,其内容包括如何正确对估价对象合理定价及估价报告如何正确撰写[6-7]。
3.1.2 估价机构对估价人员的责任与奖惩制度落实。拆迁补偿评估业务一般需要多人共同完成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工作。因此,必须清楚地划分拆迁评估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公司制度,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是外业调查表格的填写规范要求。外业调查人员一方面必须在调查表格上详细规范地填写调查对象的相关内容,同时在外业调查表上填写调查时间、调查人员以及填表人员等相关信息,为防止以后调查表格填写内容出现问题可以追溯相关外业调查人员的具体责任,防止外业调查表格不填写相关调查人员时以后出现问题外业调查人员的相互推脱责任。二是内业处理时相关人员责任明确划分。这主要包括外业调查数据的电脑录入人员和撰写、审核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房地产估价人员的具体责任划分。数据录入人员需要在录入的电子表格上注明录入人员的姓名,而估价报告的撰写人员以及审核人员必须在估价报告转运表上填写相关估价人员姓名,特别在此强调,估价报告审核人员除了在估价人员估价报告撰写好之后认真审核,还必须加强估价报告纸质打印好之后的认真审核,确保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8-10]。
3.2 外部风险防范措施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事拆迁补偿评估时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来自委托方以及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2个方面。首先分析来源于委托方的外部风险分析。目前在我国,拆迁评估机构主要接受拆迁评估对象所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因为拆迁评估所涉及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一般较大,委托方的一些人员不排除可能受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的利益贿赂,为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争取不合理的利益,利用其是委托方的身份,干预影响房地产拆迁评估机构的出具的评估结果,给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能带来严重风险。同时,拆迁估价对象的产权人也可能为了获得更高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通过对拆迁评估业务委托方的一些人员以及估价机构拆迁评估人员进行利益贿赂,这同样也可能会对从事拆迁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带来灾害性的风险。对于此类外部风险,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做好防范内部风险的基础上,对估价机构从事拆迁评估人员进行外部风险防范教育,特别是要制定严格的公司制度,如果由于估价机构内部人员参与虚假拆迁补偿评估现象发生,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出台具体严厉的惩罚制度,对这类不遵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人员要剔除出估价行业,情节严重人员可能要进行刑事处罚。特别要强调,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外部风险防范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身作则,在拆迁评估业务中坚持合法、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不能因为利益驱动而违背职业道德和触犯法津[11-12]。
4 结语
由于我国目前正面临着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征地拆迁补偿评估业务,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评估结果对于地方政府推进拆迁项目顺利完成以及对于社会的稳定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房地产评估行业准则,清醒地认识到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其面临的内部与外部风险,并且为此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以保障房地产估价机构本身以及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1]占辉斌,郭锦墉,詹海斌,等.Shapley-value法在战略联盟利益分配中的应用[J].商业研究,2005(19):35-37.
[2] 詹海斌,占辉斌,吴群.江苏省城市地价水平的空间自相关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1(20):102-104.
[3] 张勇.深入研究补偿条例,巩固开拓估价业务[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11(1):1.
[4] 王敦.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中地块编号方法的实践与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1(5):121-126.
[5] 诸葛剑平.企业人力资源混合配置模式研究[J].商业研究,2005(19):154-156.
[6] 王忠郴.当前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刍议[J].企业经济,2006(7):17-18.
[7] 冯书剑.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4(9):5-6.
[8] 古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特征和作用[J].蜀都房地产,2004(A02):25-26.
[9] 王锡光.桂林市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机制的探索[J].中国房地产,2004(4):67.
[10] 杨建华.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机制[J].中国房地产,2003(7):1.
关键词 城镇化 房屋拆迁 风险诱因 风险预防
作者简介:陈百慧、冯迪、王子模,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一、城镇化进程中的主要风险类型
高速城镇化在给社会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风险的不断提高。具体体现为一下几种:
(一)恶性拆迁持续存在
城镇化进程自本世纪以来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基层社会纷纷加快了旧城改造的进程。通过对旧生活区域进行拆迁重建,使得城镇功能得到升级,符合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但由于拆迁问题涉及众多利益人,而且相关利益的协调难度大。特别是某些政府为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拆迁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二)社会底层规模扩大
由于高速城镇化,人口流动也变大。特别是由于土地征收和拆迁,许多农民失去了耕地,不得不转入到城镇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但由于其就业能力的限制,一般多从事于第一产业的工作,国企下岗失业工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民群体、难以就业的知识青年等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正在成为“没有机会的群体” ,导致社会底层庞大,社会阶层差距大。
(三)生态环境恶化
城镇化进程的过快导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发生严重的错位。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的增长,引入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忽略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的社会损失。这些产业结构应该进行淘汰的企业由城市转移到城镇,排污从城市转移到城镇,并且更加肆无忌惮,导致城镇生态环境恶化加剧。
二、社会风险防控之首要对象――房屋拆迁风险
在建立应对社会风险的机制时应该重视如何建立一个应对拆迁风险的机制。由于城镇化最直接的外部表现就是城镇空间面扩大、农村景观转变为城镇景观。人口向城镇移动也促使城镇住房面积增大,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化意味着城镇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即意味着城镇空间规模的不断扩大,这就必须要求通过拆迁等手段来实现城镇空间的延伸。并且通过一系列的旧城拆迁,改变原来城镇的功能结构布局,提高城镇发展的档次,完善城镇的社会生活功能布局、生态环境、城镇景观等。
因而,如果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不能很好地应对拆迁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矛盾,那么城镇化的进行就无从谈起。有效解决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一个预防拆迁冲突风险的机制,正确处理好城镇建设和人民群众个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形成人民群众真心实意支持城镇拆迁、改造和建设工作的氛围,促进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健康和稳定,有利于降低城镇化进程中社会风险发生总体可能性,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着重探讨建立一个如何应对拆迁风险的长效运行机制,对于整个社会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三、拆迁风险之表现及诱因
(一)具体诱因
解决拆迁中存在的风险,就要正视“拆迁难”的问题。房屋拆迁及其拆迁纠纷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拆迁人利益和被拆迁人利益,土地所有人利益和土地使用人利益等等,涉及范围极广,因而调节好这些利益的难度也大。拆迁风险产生的原因具体有以下五点:
1.拆迁工作任务重且追求速度。当前,人口向城镇、城市流动速度快,流入人口对住房需求加大,原城市、城镇人口对于住房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因此房产开发的面积不断扩大。房产开发速度提高,相对应的进行拆迁工作的速度也进行提高,社会拆迁任务重。高速的拆迁,必然导致对部分拆迁利益相关人的忽视,基层拆迁人员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对拆迁补尝的评估,对接、协商和最终的拆迁,使得整个拆迁过程很紧迫 。并且部分开发商为追求效益,造成暴力拆迁和强制拆迁的事件增多,引发集体的社会冲突。
2.拆迁补偿的标准得不到统一。依据拆迁法规的要求,对于拆迁补偿的评估应该以市场评估价格为依据。但是由于中国市场面积达,地区差异也明显,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房产评估的标准难以统一,即使在同一地区,由于环境、观念、习惯的不同,对于补偿标准的认定也存在差异,市场评估价格得不到统一。补偿基准价与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差异,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体评估和个案评估存在差异;二是自行改变房屋用途导致补偿困难;三是装修的补偿问题 。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拆迁补偿在地区间存在差异。
3.被拆迁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当今社会,虽然社会整体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都得到显著提高,但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在基层社会,仍大量存在着法律素养和道德素养缺失的被拆迁人。在拆迁工作中,常常会有一些无理取闹的拆迁户,无视法律关于补偿的规定,在拆迁补偿方面超越法律的政策进行漫天要价,或者是在进行拆迁评估前进行违章建筑,希望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或者是拆迁的决意不清晰,对拆迁补偿甚至是否拆迁存在矛盾,导致今天同意、明天后悔的现象。
4.房产开发商违反拆迁政策。首先对于在拆迁补偿方面超越法律的政策进行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房产开发商本着财大气粗以及息事宁人的态度,对部分被拆迁人进行随意承诺和超额补偿,纵容了被拆迁人的不当要求。其次对于始终不愿意搬迁的被拆迁人,被开发商采取断水、断电、骚扰和阻碍通行的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甚至进行入户暴力拆迁和强制拆迁。加剧了被拆迁人的不满情绪,一旦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爆发大面积的社会冲突,阻碍拆迁工作的进行。 5.政府依法执行力度不充足。由于配套的拆迁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且政府的监管力度不足,势必导致政府对于拆迁的执行力度不足。政府不能由于个别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面对个别不愿意搬迁的拆迁户,政府在进行了各种劝说和沟通后仍然不愿意搬迁的,应该予以依法的强制执行。政府要坚持依法强制执行,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人身利益的,更要坚决地执行。依法执行力度不充足不仅削弱了政府的权威,也势必会影响整个拆迁工作的进程,对于地区整体的发展规划进行了阻碍,并且导致地区发展不协调。
(二)具体表现
导致拆迁风险的原因具有多样性,且具有并发性,例如,有与被拆迁人缺乏对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坐地起价,漫天要价导致房产开发商为了可以维持效益,进行随意承诺,但事后却不履行,导致被拆迁人和开发商之间利益关系紧张,并且随时可能爆发双方冲突。由于政府在相关政策执行上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忽视对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导致开发商违反相关拆迁政策,并且损害弱势的被拆迁人的利益。再者,没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尝标准,致使补偿标准差异巨大,使被拆迁人心理落差加大,对政府工作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反抗,拆迁工作的执行就更加难上加难。
而且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政府缺乏一个可以进行依法强制拆迁的依据,使得一些顽固的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不愿进行搬迁,造成拆迁工作搁置,阻碍了地区城镇化的进展。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三方之间由于不合理的拆迁规划、拆迁措施等,容易造成心理失衡。特别是在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之间,开发商会利用自身优势强制进行拆迁,而被拆迁人也会顽固的抵抗,造成群体性冲突事件。群体性冲突事件一旦发生到剧烈的程度,例如引发伤亡和严重的流血事件,政府进行调和的难度愈发加大,甚至由于调解不能爆发社会冲突。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具有可以预见风险、识别风险、划界风险和解决风险的功能,对于拆迁工作的进行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城镇化的进展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建立应对拆迁风险的完善机制
(一)媒体参与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改变涉及根本、非常困难,需要调整相应法律法规才能在本质上改变其关系,而媒体在其中的角色相对较灵活,只要调整应对策略,就能有效影响拆迁过程中的信息平衡,并有效化解其中的社会风险。这种影响力,借助于媒体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对现有拆迁制度中政府、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渠道不平衡的有效补充。媒体应该讲事实,向政府要信息,向公众挖事实,还原拆迁本来面目;正向导,立足过去现在,展望未来发展,还原拆迁真正价值;化风险,合社会智慧,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公众化解拆迁风险。
(二)完善拆迁评估机制
评估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拆迁补偿的数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评估结果决定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是补偿的最主要依据,如果评估的整个机制不完善,即使再好的法律法规也无济于事。所以,在法律已经对房屋拆|评估有所规定的情况下,完善机制,使制度更加完善成为当务之急。
1.对评估机构进行规范。拆迁主管部门应做好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信誉档案,为拆迁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评估机构的筛选和淘汰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那些资质高、信誉好、实力强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应依法开展评估工作,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评估业务。另外,公开进行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机构作为中介组织,是社会服务性机构,不受地域限制,进行评估,可以选择异地资质好、信誉高的评估机构参与,以排除利害关系的,减少对评估工作的影响。
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评估结果事关拆迁双方当事人经济利益的实现,补偿额是评估结果的具体体现,征收人或者被征收人对房屋价格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原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该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的结果负责,并向委托人详细说明评估结果产生的事实、依据和做出评估的理由,如评估时所采用的时间点、计算方法、参考因素等。此外,各地区应成立房屋评估专家委员会,复核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屋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进行复核的专家人选应从专家库中以抽签方式确定。最后,关于评估费用的承担,由作出错误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
(三)政府部门要有所作为
房屋拆迁工作要想I得拆迁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就应保障被拆迁村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批评权以及权益受损后的救济权,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为被拆迁村民参与到拆迁过程之中创造机会和条件,将整个拆迁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做到阳光拆迁、透明拆迁。实践证明,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只要宣传工作做到位,让村民真真切切了解自己的权益,赢得被拆迁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就可以有效的化解矛盾,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下去。
关键词:建立健全 公路征地拆迁 社会风险 管理机制
Abstract: highway land ac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work is a basic work of the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the aim is to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urban modernization management,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asic management work to improve highway land ac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both fundamentally improve our highway land ac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work progress, speed up urban construction,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untry and the demolition of the masses, and can better reduce and prevent the risk of events , prompting the commencement and completion of highway land ac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work smoothly.
Keywords: establish and improve highway land ac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立健全评估机制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对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公路征地拆迁的社会风险事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只要能够注意从源头上消灭引发这个事件的根源,合理疏导、解决公路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种种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能预防和减少各种公路征地拆迁中的突发风险事件的发生。在应对公路征地拆迁的社会风险事件的时候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风险评估入手,防微杜渐,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前评估和预防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资源的浪费。
对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处置和管理决策等各方面的评估,这样才能更好的调整和改进措施和策略,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顺利的完成:
(1)风险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效益风险,即可能干扰组织实现特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风险;二是结构风险,即可能破坏组织的运行规则、程序和制度,一旦显化为危机便导致组织系统故障或失灵的风险;三是形象风险,即可能对组织的品牌、声誉和信用造成损害的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是避免效益的损失,和避免政府形象受损的有效措施。(2)社会风险成本评估。(3)对征地拆搬迁工作的评估。
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责任机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责任机制,对于遏制公路征地拆迁的社会风险事件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复杂程度,更加需要加强政府在社会管理、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为此,通过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责任机制,增强为民执政的责任感,对促进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有效遏制公路征地拆迁中的利益最大化倾向和腐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无疑显得尤为重要。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原则;协调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
3.完善公路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预防和监督,既预防了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又限制了政府权力的滥用,还能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公路征地拆迁法律行为中,从而使相对人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公路征地拆迁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对社会风险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应该借鉴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公路征地拆迁方面立法的经验,发扬我国实践操作中成熟、合理的部分,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更细致、科学、合理。
4.建立健全公众的参与机制
公众的参与,会使得一项行政决策能够最大程度地兼顾各方面需要考虑的利益,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接受性,避免决策失误的损失和减少政策执行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公众的参与本身就是对公民主体地位的一种肯认,使得公民在政府的施政中没有被客体化,体现了现代民主国家一种对人的尊严和尊重。在现代各国,如何增强征地拆搬迁的合法性,并在行政过程中保护被征地拆搬迁户的合法权益,取得其认同和配合就成为了一项重大课题,征地拆搬迁中的公众参与就成为迫切的需要。
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公路征地拆迁的首要关键就在于公众参与。他在 2010 年 1 月23 日发表的文章《拆迁制度需要开门改革》中指出,“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开的信息来看,中央改革拆迁制度的思路仍然局限于公共利益的界定等法律技术层面,而没有充分关注公民参与等制度建设……无论是对于公路征地拆迁本身还是相关制度的形成,公民参与都是让人民放心、让中央省心的决策机制。要让新的公路征地拆迁制度体现公民参与精神,制度改革过程本身就需要有效的公民参与。”笔者在此,很认可张教授的观点,但是要付诸实践恐怕还有些困难,因为这关系到承包商、政府、被公路征地拆迁者之间力量失衡,在权力主导的体制之下,被拆迁户始终处于劣势,无论是“拆迁”还是“搬迁”,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非法拆迁恐怕还会以各种方式或明或暗地存在。虽然公众参与一再被众多学者专家强调,但是要想真正实现和做到公众参与,就要使公众和被征地拆搬迁户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行政行为得以实效主要是以力服人和以理服人的相结合,一个合理的行政行为才能让社会地接受。所以在征地拆搬迁中应该坚持并且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5.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
在 2008 年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出“以租代征”、开发区擅自设区扩区、未批先用三类违规违法案件3万多件,涉及土地 330 多万亩。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使政府早日推出市场资源配置领域,着重于宏观经济的管理,降低政府的寻租空间,改善政府与企业、公众的利益关系,形成基本和谐的“官民关系”。6.加强风险的组织管理机制的建设
一方面要完善社会风险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为增强这些机构的社会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尽快建立社会风险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做好社会风险管理的统筹协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和应用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与技术。公路建设部门涉及的各建设工程项目中既有公益性项目,又有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规模都比较大,涉及面较广。这些项目的实施,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资源的有效整合,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公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资金挪用、占用不能及时补偿到位,很容易成为社会风险事件的导火索。因此,涉及国计民生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保障的同时,也应作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对建设部门的资金和人力支持,加强建设部门人员的专业培训业是当务之急。同时,在社会风险事件发生以前,政府应该加强与公众和媒体沟通工作,做好政府信息通报规定、危机处理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及责任追究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
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首先需要加强同级人民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同层级或同一层级各人民政府之间协调,避免出现条块分割这种多头分散监管体制的弊端:每个监管机构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动,结果导致各监管机构的不合作,且容易出现监管“真空”。作者认为,建立健全公路征地拆迁的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关键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因此,通过设立以属地政府为核心的统一应急决策机构,,对各职能部门的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实现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联动。在公路征地拆迁过程中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督查、促进,由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所在区政府配合,拆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办理拆迁手续,拆迁公告,各房屋产权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国土、房管、城管、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密切配合,保证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李经中编著:《政府危机管理》,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3。
【关键词】房地产拆迁;评估;应对措施
1 房地产拆迁评估特殊性分析
1.1 对象特殊性
房地产拆迁评估的估价对象较为复杂,种类多且数量大。一次拆迁中往往会同时遇到住宅、店面、办公楼、车库等不同物业类型,一次拆迁中往往会面对大量的房屋,少则一、二栋,多则成片乃至一个小区,这些房屋又属于不同的业主所有,在一次拆迁评估中,估价结果既要有整体价格,更要有分户结论。
1.2 市场特殊性
拆迁人在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来实施拆迁改建项目,经济利益来源于改建项目,而不是拆迁房屋的本身,更不是双方一致的经济目标。这样特殊的交易条件和交易过程,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开市场”不相同,其形成的拆迁补偿价格很难是公平价格,由这些特殊的交易条件决定的拆迁市场也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的公开市场。
1.3 原则特殊性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包括合法产权、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等。
第一:就合法产权来看,一般评估中指的是拥有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而在拆迁评估中,评估对象除产权房地产外,还包括部分可以进行补偿的但不具有产权的房地产,如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零杂空地等。
第二:就合法使用来看,拆迁房有许多存在着实际用途与产权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拆迁补偿中牵涉到房屋用途确定时,除合法原则外还要同时遵循当地拆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地方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如“营业执照面积原则”、“规划部门同意变更原则”以及“规划法出台前变更默许原则”等,产权用途为住宅,但却有可能按商业用房类型来进行补偿。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它是指房地产估价中,在合法原则前提下,在各种可能的利用方式中,选择其中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来确定估价结果。一般来说,等待拆除的房屋是不具有以下价值的,比如说:转换用途、装修改造、重新利用等,虽然从理论上讲,拆迁评估中没有绝对排除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但实际上在拆迁市场中它却真正难以应用。
2 现阶段房地产拆迁评估存在问题分析
2.1评估市场秩序混乱
根据我国有关房屋拆迁制度规定,房地产拆迁评估机构必须具有拆迁评估资格,并且需要有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然而现实中很多城市在进行拆迁中容忍一些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进行评估,例如,房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一些审计机构。这就使得一些机构为了获取利益做出违规评估,从而损害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造成拆迁评估市场的混乱。
2.2 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
过去房地产拆迁机构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虽然经过改革,房地产拆迁评估机构独立门户,但房产拆迁评估机构却依然受到房产监管部门的影响,未能完全独立于房产管理部门单独进行评估。
在具体操作中,会有一些拆迁评估机构为了获取拆迁方的长期合作,进而屈从于这些部门,从而丧失自身的独立性,进而使拆迁评估成了一个多方利益的争夺焦点,评估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公司。
2.3评估方法的缺陷性
在正常评估操作中,评估机构应该根据勘察情况,慎重的确立朝向、成新、楼层等评估系数,选择合理的预算方案,进行精确的评估。但是在现实房产拆迁评估中,大多是以基准价格为准,结合区位、交通、成新等系数进行评估,而这种评估方法本身就存在很大漏洞。
3 针对房地产拆迁评估问题应对措施分析
3.1建立完善的市场评估制度
首先,评估机构需要完善自己的制度建设,对评估方案,评估策略进行有效实施,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也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公开、透明、公正的招标制度建设,避免受拆迁方或其他诸多方面的影响。
其次,拆迁机构应该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正当的程序选出比较合适的拆迁评估机构。
最后,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拆迁规定,履行自己的监管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信誉档案制度,对所有的评估机构进行备案并进行信誉等级划分,以此来约束和提高评估机构的评估信誉和评估质量。
3.2坚持公平性原则
在拆迁评估过程中,既要坚持拆迁机构和评估机构的地位的平等性,又要把握拆迁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
首先,在评估过程中,要保持评估的独立性,不能受拆迁方或其他机构的影响,要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估报告,按照评估程序,依照相关法律,对房产拆迁进行公正透明的评估。
其次,在拆迁评估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拆迁双方之间的关系,平等对待双方,不能因为地位差异,而动摇自己的评估策略。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拆迁中受到严重损失,主动配合拆迁机构工作,避免加重拆迁机构的负担,保障拆迁评估的正常实施。
3.3完善评估策略
(1)对拆迁房地产进行客观评价
根据我国房地产拆迁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按照房屋的实际价值对被拆迁人员进行补偿安置。这种规定,需要拆迁评估机构在拆迁中对拆迁房屋进行全面的分析评测,包括房屋位置、标定地价、重置价格、房屋用途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最宜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成本法是房地产估价的最基本方法,它是以重建或重置的思路求得房地产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评估原理建立在重置成本的理论基础之上。
(2)明确评估时间点
在拆迁评估中,对拆迁房地产和安置房屋进行评价时,需要确立有效的评估时间。拆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在评估中要充分考虑拆迁时点,具体包括拆迁日期、拆迁证件的发放、开拆时间、拆迁完工以及安置等拆迁时间点。
4 房地产拆迁评估中估价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4.1 风险因素
第一:技术风险。在拆迁过程中,为估价行业广为接受的基本估价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估价理论角度来看,这三种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来支撑。
第二:人为风险。由于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业务规模大、收益丰厚,受利益的驱使,估价机构和人员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在不能了解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时,盲目估价,忽视了估价专业技术和服务的内在价值,导致估价结果与事实不合。
第三:系统风险。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政策的变化是估价人员不可预期的,而现行的城市房屋估价政策、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善。
4.2 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加强估价机构和人员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加强估价机构和人员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习成熟的拆迁估价模式和做法,建立完善的技术规则,使估价人员的估价技术有据可依。由权威机构对房地产拆迁估价技术以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
其次:提高估价机构和人员素质,公正对待房屋拆迁估价工作。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房屋进行的估价,由于涉及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估价机构和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地对估价项目做出客观、合理的价格评估,对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
最后:建立多层次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监督机制。
建立房屋拆迁估价监督机制,就要建立和完善估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它是在估价机构内部为减少机构面临的风险而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求该模式从获取估价任务,选择估价业务开始,一直到项目完成向用户提供估价产品,估价报告的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检验、核查、验证等措施,保证估价的真实可靠及科学公正性。房地产工作人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公正对待房屋拆迁估价工作,保证我国房屋拆迁估价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