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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篇1

危化运输安全责任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认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头等大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两责。

2.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年安全生产总结会,并且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会议记录齐全。

3.企业各部门、各生产(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企业设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车队(车间)有专(兼)职安全管理(监督)员。

三、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全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四、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和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技术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

2.车辆结构要符合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等措施;

3.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随车携带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提示卡》,并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4.按照规定安装危险品标志灯,悬挂标志牌;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标准的GPS卫星定位系统,企业建立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标准的GPS监控平台,有监控管理制度。

五、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安全教育

1.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等从业人员要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并坚持岗前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坚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和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3.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六、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坚持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发生责任事故,不仅查找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认真查找管理原因,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

4.积极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企业安全自查和评估工作。

本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遵守以上责任目标。未按责任目标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企业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各持一份。由于本企业发生人动,不影响本承诺书继续履行。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本承诺书条款修订后,重新签订。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二〇XX年X月X日

危化运输安全责任书【2】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对所属车辆相关道路运输活动作出慎重承诺:

一、车辆类型

车辆车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核定载质量(吨):_________________

罐体容积(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二、承运的危险品类别、项别及品名

(一)毒性和腐蚀性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_______)危险性属(囗 有毒、囗 剧毒 或者 囗 腐蚀性、囗 强腐蚀性。在囗内打)。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二)其他危险品(不包括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________)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三)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项别:(________ )。

三、随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根据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著防护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处理等要求,随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有效使用。

四、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活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9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规定、规则、规程的要求,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另外配备押运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情况发生。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聘用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有效,并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专职安全员签订真实有效的安全责任书。

六、认真落实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要求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时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罐体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

(二)为危货车辆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实施有效监控。

(三)严格按企业《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保障公众安全 不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货车辆维修、危险品转运等工作,若属特殊情况确需维修、危险品转运的,首先向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化运输安全责任书【3】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对所属车辆相关道路运输活动作出慎重承诺:

一、企业现有车辆类型基本情况

台数:其中(罐体:箱式:栏板:其他:)

二、承运的危险品类别、项别及品名

申请许可类别:承运货物名称:

三、随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根据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所著防护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处理等要求,随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有效使用。

四、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活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规定、规则、规程的要求,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另外配备押运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情况发生。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聘用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有效,并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专职安全员签订真实有效的安全责任书。

六、认真落实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要求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时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罐体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

(二)为危货车辆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实施有效监控。

(三)严格按企业《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保障公众安全

不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货车辆维修、危险品转运等工作,若属特殊情况确需维修、危险品转运的,首先向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章):

篇2

【关键词】危险货物;管理;对策

道路运输是危险品的主要运输途径之一,危险品在运输时,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后果,给人民、社会、环境造成严重伤害。据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类达1亿吨。随着货运量的攀升,事故数量和危害也在不断上升,给危险品所经过地区的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威胁。因此,如何降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事故风险,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对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省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了系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顿活动,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多头执法,行政效率低下

交通部门的交通稽查与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交警等执法同时存在,都有上路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多头执法在增加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被管理者的负担,降低了交通运输的效率。特别是在普通公路上,由于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不同队伍同时开展执法检查,而这些执法队伍又是区域分割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使过程中很可能被多次拦车检查,造成人为的交通不畅,使危险货物在途时间过长,运输效率降低,造成不必要的多余路边停车,有些检查地点本身就不宜危险货物车辆停车,进一步增加了危险性。同时,政府部门之间在交通管理上的职能交叉问题也比较突出。

1.2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到位

虽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但实际上很多企业的车辆都不足数,且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而且挂靠的现象比较严重,增加了危险性。

1.3 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应急救援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从业人员在紧急状态缺乏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经验。二是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规范,或者虽有相关预案但可操作性差。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就是启动了也不起作用,预案制定的本身就缺乏科学性。而有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同时承担着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很多企业从未开展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必将难以应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四是企业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

1.4 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普遍较低

虽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但目前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低,尤其在企业中缺少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机务管理的专业人才。与现代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智能化要求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专业知识接受不了,连最基本的化学符号都不认识,再加上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不强,只管盲目运输和装卸。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虽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但相当部分车辆没有较好运用,成为一种摆设。押运人员有时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既无应变能力,更无有效地应变措施,只会拿着运单和货物清单办个交接手续,是一个名副其实地陪驾员。

2 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今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2.1 理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的要求,界定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之间在危险货物管理领域职责分工,对目前存在严重的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等突出问题逐步予以解决。按照政企分开、权责一致,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制,解决目前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关于车辆检测、汽车检测站、车辆通行等方面的职责交叉问题,理顺交通运输部门与工商、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职责交叉问题,逐步解决多头管理问题,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措施,实行整体联动,形成管理的合力。

2.2 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与监督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应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质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必须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应严格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性能检测方法和技术,监督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和质量,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信息系统,对车辆实行动态管理。

2.3 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创建健康、有序、优胜劣汰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引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运输方面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维修货物运输车辆的停车场地与设施的配备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劳动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安全运输责任制、安全运输操作规程的建立与落实情况;车辆、设备及设施维修、监测、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立与演练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并正确使用GPS和行车行驶记录仪情况以及GPS或行车记录仪的数据解读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考核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企业,须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4 推进卫星定位系统(GPS)科学使用

目前,浙江省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GPS),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因此,应采取措施,促进全省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的联网监控,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在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到县(市)、市、省的运输管理部门间联网监控,实现监控信息资源共享,消除监管盲点,全面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5 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审验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使用、装卸、运输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统一培训教育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培训教育记录。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形式,督促各危运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内容、人员、时间的落实,使企业成为对从业人员再教育的主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形式及季节变化,邀请安全、交通、消防及化工专家到企业授课,讲解有关危险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及操作技能。企业内部按月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分析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 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和事故施救网络

重视应急管理在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以及减少事故损失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类消防力量组建成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经常举行应急救援演习,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救援,在短时间内控制事故发展。这里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处置各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成功率。一是通过各部门间的协调,研究分析道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和处置方案,并与有关危险品生产、贮存、经营运输单位建立联动程序,完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处置方案,建立适合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增添处置危险货物紧急事故的专用装备,如起重车辆、捆绑式堵漏带等,为处置各类事故、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三是加强对特勤专勤人员的培训,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从不同层次上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救援能力。

【参考文献】

[1]王琳.我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对策研究[D].长安大学,2005.

篇3

关键词:船载危险货物 申报管理 法律体系

对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是国家赋予海事部门的法定职责。多年以来,海事部门已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其中,实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审批是一个重要抓手。为了保障申报制度的顺利运行,海事部门对配套的法律体系不断进行完善,但在航运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仍然显得相对滞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监管效用的充分发挥。

有关申报管理的法律体系概述

目前,我国针对船载危险货物申报管理的要求主要是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来实现的,按照经修订的《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7号)和《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该项行政许可名为“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包括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两种情况。遵循这样的划分原则,设立该许可的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危险货物作为调整对象的,包括了《海安法》、《港口法》和《内河条例》;另一类以污染危害性货物作为调整对象,主要是《海环法》和《防污条例》;《危化条例》则相对特殊,只针对危险化学品。

为了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修订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条例》(交通部令2005年第11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7号)、《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8号)、《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等配套规章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从而形成了一个相对成熟的法律体系。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法规调整对象交叉重叠

《危化条例》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定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危险货物的范畴,污染危害性货物的含义则通过《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对内河和沿海两个适用范围做出不同的表述。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以及危险化学品三者的范围存在相当一部分的重合,对于这部分货物而言,法规的适用成为了一个难题。另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也有危险货物的定义,但是范围相对较小,存在着适用海事申报要求的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不属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范围的情况,造成海事申报的许可条件无法满足。

2、许可事项表述不严谨

按照《港口法》,海事部门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的审批,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负责的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审批是相互衔接的两个许可事项。但《海环法》却将两种行为结果混为一谈,比如其第六十七条“……必须事先向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过境停留或者装卸作业”,此种表述容易引发相对人对部门职责划分的误读。此外,《海安法》中也有类似规定,考虑到在当时的体制下,其表述是符合主管机关的职能定位的,但水监体制改革已完成多年,原规定已经不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

3、进港申报执行不便

部海事局在《关于印发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法规〔2010〕118号)中明确了办理船舶进港货申报的主体是接收货物的货物所有人或者人,办理船舶出港货申报的主体是托运货物的货物所有人或者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进出港的货申报主体不同,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了一定的负担。特别是对于进港的大型集装箱船舶来说,办理货申报的主体是数量众多的收货人或人,由于承运人对收货人缺乏约束手段,如果收货人不及时主动申报或者委托申报,那么船舶适载申报也将无法办理,对船舶的进出港造成直接影响。

4、瞒报谎报缺乏定义

现行法律规范未对拒报、瞒报、匿报、谎报、漏报、夹带等名词进行解释,造成了海事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对法规适用出现不同意见。比如,《危化条例》第六十三条“托运人未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与第六十四条“托运人……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为普通货物”意思相近,但法规将两者分别表述,并且对应的处罚额度相差较大,可能会出现选择性处罚的情况,因此如何区分两种情形亟需明确。此外,对于《危化条例》第六十四条中的“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和“将危险化学品匿报为普通货物”两种情形,许多执法人员也存在一定的认知困惑。

5、瞒报谎报覆盖面不全

目前针对瞒报谎报等行为提出管理规定或罚则的法律文件包括《海环法》第七十四条、《危化条例》第八十六条和第八十七条、《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以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通过对这些法律条款进行梳理,可以发现瞒报谎报的适用范围并不全面,对于沿海运输的危险货物来说,除非已经纳入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或危险化学品名录,否则没有依据对其瞒报谎报行为实施处罚,只能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批准的条款进行处罚。

6、瞒报谎报处罚有争议

按照通常理解,瞒报、谎报、夹带等都是基于船载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需要办理申报手续而言的,但海事部门内部对于如何界定这几种行为与未按要求办理申报行为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争议,并直接影响行政处罚的实施。有观点认为这几种行为均属于未按要求办理申报的情形,是对其中原因作进一步的定性,因而应视为同一违法行为,并适用《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既可以依据未按要求办理申报的条款进行处罚,也可以根据具体原因和责任主体对照瞒报或者谎报的条款进行处罚。同时,也有人认为两者属于独立的违法行为,并且责任主体不同,应该分别予以处罚。

7、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瞒报谎报主要发生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中,多数案件的责任都在于托运人(货主或货代)未向承运人说明货物的危险性质,主要原因是为了非法获利。正常情况下,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港的各种费用以及海运费比普通货物集装箱高出许多,而且还需要办理繁琐的行政手续,花费更多的时间成本。尽管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普通货物运输合同时一般都要求托运人出具非危保函,保留发生事故后追索的权利,但瞒报谎报并不一定会发生事故,而且大部分托运人承担损失的能力不强,一旦发生事故,承运人往往难以追回损失。同时,海事部门的监管能力有限,开箱查验率低,加上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与其危害程度完全不相称。因此对于托运人而言,瞒报谎报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获利,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一部分托运人选择了铤而走险。

8、开箱查验受申报时限制约

对存在嫌疑的集装箱实施开箱查验是查处瞒报谎报行为的有效手段。对于进港的集装箱货物来说,开箱查验必然要在船舶卸载之后进行,此时船舶进港的事实已完成,申报的时限也已超过,具备了查处瞒报谎报的条件。但是对于出港的集装箱而言情况就相对复杂,因为在船舶出港后实施登轮开箱查验的可行性不强,所以应选择在申报时限后、船舶出港前进行检查,即必须抓住船舶出港前24小时这个节点,否则就可能会造成违法构成要件的缺失和监管越位,因此对海事部门的执法能力构成了一定的挑战。

9、实施两员资质管理依据不足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经分四批取消了200多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规定了对于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一直以来,海事部门都是采取对两员进行培训发证的方式实施管理,未经培训发证的人员不具有办理申报手续的资格。然而截至目前,只有《危化条例》第四十四条对“危险化学品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做出了从业资格的要求。同时,《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四条关于“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注册认可”的条件涉嫌将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的概念混淆。因此,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可以说海事部门继续实施两员资质管理的法律依据不足。

工作建议

1、建立协同机制,增强法规协调性

长期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都将重点放在规则制定上,而忽视了对整个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配套法律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滞后,法律指导严重不足,造成了出台的一些规定交叉重合、互相冲突、衔接不畅,影响了管理效果。因此,建立一套协同推进的立改废释机制十分必要。首先,建议结合三个清单制定工作,对现行法律文件进行后评估,清理与法律法规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其次,应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当上位法开展修订时,必须同时着手准备下位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修改,以避免发生冲突。同时,对于法律要求不甚明确或存在争议的,应及时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权威解读,统一执法标准。

2、实行开门立法,提高法规实效性

立法既要解决理论问题,也要解决实际问题,否则提出的一些管理规定脱离实际情况、难以落实,就会造成监管措施与立法目的的错位。要想避免这一现象就必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主管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具体来说就是立法工作要广泛听取基层执法部门以及航运企业等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在安全管理方面,海事部门与航运企业有着共同的目标。基层执法部门负责直接实施监管,对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最有发言权;航运企业是市场的直接参与者,更加熟悉市场运作的规则和模式,洞悉市场的变化,能够从执行层面感受到政策法规的实际效果。因此,立法工作必须重视基层和社会意见,科学评估监管设想的投入与产出比,在立意与民意中寻求平衡点。

3、归并调整对象,重构监管思路

目前,《海安法》修订已进入关键阶段,建议部海事局抓住机遇,重新审视危险货物与污染危害性货物并行的监管思路,评估将两者合并管理的可行性。从现有定义来看,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范围主要侧重于防污染的角度,覆盖范围更广,而危险货物的定义兼具安全与防污染的考量,更为社会所熟知。因此,建议在《海安法》中增加危险货物的定义,明确将污染危害性货物和危险化学品均纳入危险货物的范畴,并在表述上注意与《港口法》、《海环法》以及《危化条例》的对接,以便于管理和实际操作。同时,为了使海事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能够有效衔接,建议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危险货物定义进行同步调整。

4、加快法规修订,满足形势发展需要

一是对《防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行修订,弱化甚至取消货申报环节,避免取代承运人对货物适运的审查义务,防止货申报发展成为一个实质性的审批事项。二是启动《内河条例》的修订,将内河与沿海的危险货物管理思路统一,并且由于其部分条款直接适用旧《危化条例》的规定,而《危化条例》修订后在法规调整对象及内容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此类条款理应修改。三是加快《水路危规》修订进度,交通运输部已组织起草了新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征求意见,该《规定》包括了船舶运输的章节,出台后将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层级相同,而且内容存在重合,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厘清。

5、明确管理依据,推进两员资质管理

危险货物申报和装箱检查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实施两员资质管理不仅有利于督促两员强化责任意识,也有利于统一行业管理,而且这一做法已经多年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按照依法治国的理念,政府部门的一切行为都应于法有据,因此,建议推动《港口法》进行修订,在法律层面明确赋予海事部门对两员实施资质管理的权力。同时,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将两员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保障,这将有助于提高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从而缓解由于两员流动性过大带来的管理压力。

6、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法律威慑力

首先,积极争取在《海安法》和《内河条例》中增加对于瞒报谎报行为的定义、禁止性规定和罚则,在完成修订前,可通过规范性文件对瞒报谎报行为的性质认定、处罚执行以及开箱查验节点等做出明确要求。其次,与多部门合作建立违法追溯机制,发现瞒报谎报违法行为之后由各职能部门对危险货物生产流通各个环节进行倒查,对违法链条进行深度打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第三是提高对瞒报谎报违法行为的处罚上限,根据所涉及的危险货物数量和危险性质建立一套量化指标,对情节严重的实施重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考虑增加处罚方式,如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公开处罚结果等。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危险货物生产和应用的需求愈发旺盛,通过船舶运输的危险货物品种和数量将保持增长势头,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作为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监管的一个关键环节和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海事部门只有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不断地完善配套法律体系建设,才能保障申报制度的有效运行,使船舶危险品运输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1] 邸锦疆.对我国水运危险货物管理现状的思考[A].2010年中国航海学会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委员会论文集[C].2010年:22-28.

[2] 施滨峰.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瞒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A].2007年中国航海学会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委员会论文集[C].2007年:138-152.

篇4

目前,全市现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2家,其中经营石油4家、液化气3家、液氯1家、爆炸品2家、其他2家,运输车辆394台(自有189辆、挂靠188辆),GPS安装率100%、从业人员1000多人,年运输货物200万吨左右。从运输路线看,长期在我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车辆占60%,其余均在市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前,我市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法规、规章、标准,依法管理各个环节工作。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上,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主要以“三关一监督”为抓手,即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运输车辆准入及技术管理关,从业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准入关, 以及加强对危货装载的监督。通过几年的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本实现了企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经营, 车辆技术条件提高,运输及装卸设施改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规范经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隐患。 

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较小 

虽然交通部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而且挂靠的现象比较严重。真正能提供多品种、大批量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还不多。 

(二)运输设施相对比较落后 

一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折旧年限过长,老旧车辆、带病车辆大量存在,车辆技术状况较差,专业运输车辆少,有的车辆由于年使用年限超过7年定为二级车后,虽然运输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但有不少车辆继续在营运。二是,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专业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维修技术标准和维修定额标准等。目前我市附近还没有专门的定点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厂。 

(三)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一是,掌握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知识的运管人员偏少,而且只限于专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中,而很少对具体在现场管理中的稽查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知识培训。二是,从业人员缺少专业业务知识。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主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对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市外过境车辆监管难度大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60%都是过境车辆。该类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普遍不熟悉我市规定的限行时间段,导致运输车辆在禁止通行时间进入我市,或是未按规定准时驶离。同时伴有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作为从严管控和从严查处的重中之重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对策 

(一)对危货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和出台必要的强制措施,今后凡申请办理和换发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其车辆,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装GPS系统,否则将依法吊销企业及其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二)通过法制建设逐步规范危运市场秩序 

在国家对危运管理工作框架性法规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这个子行业的特殊性,应尽快出台一套适合危运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市场进入、退出、安全监管及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运输、托运、装卸、仓储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确保危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加强运输企业管理 

《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成为当务之急。评估应包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八项制度。通过评估来规范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清理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有效控制事故的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素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为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创造条件,有计划地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促进企业的整体运输安全质量与经营管理水平。 

(五)强化巡查,确保规定落实 

应强制规定途径我市过境的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经由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过境。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白天不得进市区内行驶,确需进入市区的,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且进入市区速度应控制在60公里/小时以内。 

参考文献:   

[1]刘敏文[等]编著.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教程.2008年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篇5

一、提高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保障

我司运输车辆主要涉及业务为危险品货物运输,一旦危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危急人员生命安全,更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14年,为进一步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我们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做为工作开展的首先任务,具体从以下二个方面做足功课: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员工工作责任意识强,会更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我司而言更是如此,培养员工工作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成为我们本年度工作落实的重点,我们通过员工座谈会、安全知识宣讲会、宣传专栏、案例教训宣传册等多途径,切实宣传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要求员工时时讲责任、处处讲责任,并在实践工作中,按照各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性。同时在系统内部掀起了“讲奉献、比责任”的活动,号召广大员工向优秀员工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的爱岗奉献的精神,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超”的氛围,为我们完成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目标责任奠定思想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完善。制度是我们实践工作开展的规范依据,加强制度完善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更能够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年度,我们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或修订了39项安全规章制度,如:防患排查、行车事故、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检查、费用管理、承运货物交接台账管理及出车日志,车辆GPS定位监控与应急响应,定期安全例会等管理制度,并及时办理车辆与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情动人,以制度管人,以理服人,切实规范了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科学化目标的实现。此外,我们还根据各类运输货物事故教训和经验,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如:《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追究制度》等,提高了防范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加强学习、注重培训,努力提高内涵建设

2014年,我司十分注重激发员工的学习力度,努力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员工的学习热情,积极提升自我内涵建设,如:每周抽时间进行理论安全学习,结合上周实际工作进行总结,取长补短,发现问题会上提出进行分析讨论,对不掌握的技能进行理论演练,温习爆破操作安全规程、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学习,加强了一线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有力的促进了员工内涵素质的全面提高。

此外,我们十分注重员工培训工作的开展,如除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外,根据管理与实际情况,我们还积极开展每个季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实现了员工“四个转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由粗乱、被动到精细、主动的转变,此外,公司还从拨出职工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用来加强员工从业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其它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与上岗资格证的人员实行奖励,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如:公司执行董事曾国胜同志通过自学与培训,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与中国爆破协会、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三、加强宣传,形式多样,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14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开展的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如:我们组织开展了“五好员工”、“安全文化五进”、“三高管理者”等活动,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撰写安全广播稿等形式倡导安全文化,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上,公司工会在生产月中还组织各从业人员家属召开座谈会与邀请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抢答赛,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片等活动,从而达到“人人学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目的,以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案例教育广大职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促进我司车辆安全生产运输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目标责任

2014年,我司危险货物运输实现了全年安全事故零记录,违章交通事故零记录的“双零”佳绩,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实现了安全、规范、高效、有序,完成了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目标责任。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强是关键,具体而言主要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出车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本年度里,我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为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我们坚持出车前车队队长必须对车辆的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火星熄灭装置,导静电接地带、车辆底盘、制动、燃油等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后方可执行配送任务。此外,我们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力度,每周组织驾驶员驾车到修理厂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车辆保持清洁,定期更换配件要汇报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执行按章操作。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加强对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的按章操作教育力度,坚持出车前和出车后要接受上岗安全教育与安全提醒,督促各上岗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并完善好车辆日常检查登记。不能疏忽大意,接到运输工作任务后也是要考虑好人员搭配和运输车辆及路面情况后才进行分工,每次行车前都要开上几分钟的安全运输会方可出车,要求危货驾驶员在行车时要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押运员对装卸和押运卸货时要按照押运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的分开配送,通过严格执行按章操作,养成规范的行为准则,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20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我司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

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危险运输安全保证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617—XX)《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20xx年月日

危险运输安全保证书【3】

我保证认真吸取XXXXXX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行车工作,确保XXXXXX的行车安全,我保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停车场、行业部门的安全管理。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参加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不超范围经营、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行驶禁危险品通行的道路。

4、不发生翻车事故、群伤事故、火烧车事故、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日常车辆和设备的检测工作,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以实际限速为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把车交给不合格的人驾驶、不边开车边打电话、不私装GPS开头和破坏、不故意屏蔽、不违章违规操作、不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8、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牌照号:

篇7

关键词:油槽车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0序言

石油及石油制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常有爆炸、燃烧等灾害性事故的发生。一个爆炸能够发生,必须满足爆炸的三个条件:

(1)存在可燃物质,如: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等,并处于爆炸极限浓度之内;

(2)有充足地含氧量;

(3)存在点火源,且点火源所释放出的能量大于该爆炸混合物的最小点火能量。

在石油及石油制品储运过程中,如油库、 油罐、输油管道、油轮及油槽等场所,特别是轻质油品,如煤油、汽油、航空煤油,因其电阻率较高,更易积聚电荷,发生静电灾害事故。

1油品特点

油品属于化学品,特别是轻质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其主要的特点有:

(1)爆炸性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油品的爆炸性极强,因其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油品的敏感性高,对热、火花、撞击、摩擦、冲击波等敏感,极易发生爆炸。

(2)易燃液体

轻质油品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度,其液体、液体的混合物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易挥发。沸点低,闪点低,挥发性强。随着温度的升高,蒸发速度加快,当蒸汽与空气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极易发生燃烧爆炸。

2)易流动扩散。油品具有流动和扩散性,轻质油黏粘度较小,易流动,有蔓延和扩大火灾的危险。

3)受热膨胀性。油品受热后,体积膨胀,液体表面蒸汽压力同时随着增加,部分液体挥发成蒸汽。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时,常常会出现鼓桶或挥发现象,如果体积急剧膨胀就会引起爆炸。

4)带电性。油品为非极性物质,在管道、储罐、槽车、油船的输送、灌装、摇晃、搅拌和高速流动过程中,由于摩擦易产生静电,当所带电荷聚集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静电火花,有引起燃烧和爆炸的危险。

5)毒害性。油品易挥发、易分散、蒸汽易吸入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的内脏器官和系统有毒性作用。轻质油品挥发性强,分散性好,空气中存在的浓度高,易吸入肺部,导致中毒的机会越多。

2油槽车装卸运输特点

2.1装卸运输品类繁多

汽车槽车运输的特点是一次运送能力小,运费高,但灵活性较大。它适合于运输量较小,运距较近的情况。运输油品种类较多,重质油、轻质油、油,液化气等。

2.2危险性大

油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就拿轻质石油来说,由于它具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因此,油品的运输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危险,比如着火危险,爆炸的危险等。

2.3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多

油品运输是一个附加值比较高的业务,也是危险性比较大的业务,稍有不慎即会给企业、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灾难,这就要求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规范管理与运作,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各种设备,危险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各类危险化学品操作培训持证上岗。

2.4专业性强

油品运输不仅要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严防超载、超速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发生,还要根据油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

(1)业务专营,资质从严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及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同时还规定,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5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2)车辆专用,设备齐全

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交通部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对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设施做了特别的规定。

(3)人员专业,知识武装

油品运输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从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3管理与措施

一般企业经营油品大多为轻质油,经营方式装卸、运输、储存,主要以运输为主。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从经营场所、驶乘人员、运输工具、作业人员等几个方面入手,制定相关管理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企业油品安全装卸和运输,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国家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失。

3.1安全规章制度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全体员工熟悉油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油品的基本特性、安全技术等专业知识,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达到独立上岗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油品装卸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车辆检查制度》,《储油基地动火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点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活动例会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旨在保障企业油品储存、装卸、运输的安全,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2运输车辆

油品运输车辆全部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人员应急急救箱等;定期由安全运输管理部门对油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验;运送油品的车辆严格执行禁止通行的区域;运送油品的车辆严格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运送油品车辆,保证安全行驶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3.3驶乘人员

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车辆或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所有驶乘人员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驾驶执照或上岗资格证,装卸作业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油品运输,严格二人制度,即除驾驶员以外,配备一名押运员,使之押运油品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超载、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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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化;安全;化工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078

1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愈加重视信息化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进而投入更多的资源来促进企业信息化,通过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又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在企I管理中,安全管理日益成为核心目标之一,尤其对于化工类企业,安全管理更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如何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也成为化工类企业实施信息化的关注重点。

化工类物流企业主要的业务是仓储和运输服务。由于化学品其自身所具有的剧毒、爆炸、腐蚀等高危特性,使得整个业务操作过程,必须以安全为基本,所有操作和流程必须满足安全要求才能进行。

2化工物流业务基本情况调研及分析

21基本业务情况

化工类物流企业以危险化工产品的仓储、运输以及相关的增值服务为主要业务,主要业务部门为仓储部、运输部、安全部,按照国家、地区、行业以及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完成业务操作。

仓储部负责危险化工产品的仓储管理,在仓储的入库、储存、出库过程中,增加对货物的安全性要求及操作流程,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规定的货物,停止当前业务操作。

运输部负责危险化工产品的运输管理,在装车、运输、卸车过程中,增加对货物操作、运输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对于符合要求、规定的货物,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安全部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定、安全应急措施、业务安全评估、货物安全评估等工作,对不满足公司安全要求的业务,安全部有权行使一票否决权,以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

22基本信息化情况

主要的信息系统包括业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系统、运输跟踪监控系统,覆盖了业务流程管理、安全管理、仓储安全监控、运输安全管理等内容,行业中普遍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以及安全管理和监控体系。

业务系统主要主要包括:接单、审核、仓储接单、入库、库存调整、出库、运输接单、装车、卸车、客户交接、合同管理、商务结算、安全管理等内容。从接单环节开始的安全审核,到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具体安全操作规范,直至最后的出库和客户交接的整个业务过程中,都加入了安全管理的步骤,切实在系统中体现了业务的安全管理要求。

视频监控和现场监控系统组成了仓库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视频监控对仓库库内、库门、库外等主要地点进行24小时监控,辅助完成防火、防盗、车辆识别等安全管理,监控视频信息长期保留。库内安置的大量温度、烟雾、液体、气体等传感器,基于物联网技术,组成了第一线的安全预警、报警系统,及时提示仓库内可能出现及已经出现的险情。

运输跟踪监控系统,通过车载移动计算平台,连接运输车辆的CAN系统,及时获得运输车辆的各种运行状态,进行及时的提示、预警和远程管理。在此基础上,结合成熟的GIS系统,对运输车辆的线路、位置、道路视频进行实施监控,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线路、速度进行运输,减少运输安全隐患。

3信息化安全情况分析

31安全法规

为了加强和规范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我国先后出台了《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方出台的地方性安全法规,从不同层次、角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

32业务需求

业务需要尽量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在接受客户的储存、运输业务时,需要对货物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审核;在业务具体操作中,分为存储和运输两部分。

(1)存储

存储前要根据对仓库的用途、储存能力、安全级别、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分类;在实际操作中,危险化学品货物的存放,要满足仓库定品定量和禁忌性要求。

(2)运输

运输包括装载、卸载、运输三个过程,装、卸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对运输资质、运输线路、时间、区域进行审核,同时运输的货物要满足定品定量和禁忌性要求。

33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对风险出现的影响和可能性进行分析。影响可以分为:可以忽略、较小、中等、较大、灾难性等5个级别,可能性分为:几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罕见等各级别。

根据风险的级别分别对其进行赋值,并计算出该风险的风险值,如表1所示。

风险分析主要是应对2~4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小风险发生时的损失。化工类物流企业的风险主要来自:货物、人员、仓库、车辆、容器。

危险化学品货物天生具有各自不同的危险属性,需要针对业务范围内的每一类危险化学品分析其风险点,制定具体的安全及应急措施;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防止由于操作失误而引发的风险发生的情况;仓库、车辆要严格执行定品定量和禁忌性规则,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容器需要避免容器中同时出现多种危险化学品,并确认容器的完整性,防止泄漏、腐蚀、污染等事故发生。

4信息化安全方案制订

41总体方针

安全是化工类物流企业的第一关键因素,确保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同时,在确保业务操作的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业务顺利进行。

42安全策略

安全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管控,做好充分的应急措施。在业务起点、交接点、操作过程中,增加安全管控环节,作为业务是否继续进行关键管理环节。如果遇到业务与安全发生冲突的情况,需要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安全具有决定权。

系统改进实施中,先梳理安全管理流程,再结合现有业务系统流程,确定安全管理点的取舍、位置、要求。

43信息化安全对象

信息化主要是对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设备、设施、操作流程进行监控、管理、规范。

431仓库

所有的仓库操作必须通过系统进行管理,并进行下列安全方面的增强。

(1)为仓库增加安全信息属性,记录仓库存储的危险化工品种类、数量、安全应多措施、安全设备、安全设施等内容。

(2)在入库操作过程中,增加入库危险品货物信息的审核、批准过程,与仓库中已有货物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并满足仓库对储存货物的种类、数量要求。

(3)库存期间,增加仓库巡检功能;业务系统连接仓库的现场传感器,及时获取传感器上传的预警、报警信息,并依次进行后续操作。

(4)在出库操作过程中,增加对危险化学品的复核环节,复核满足安全、委托要求后,记录实际出库的货物信息。

432车辆

车辆承担这危险化学品的具体运输工作,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情况、车辆状况、驾驶员状况等复杂多变,出现风险的概率很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管理。

(1)增加车辆运载能力的信息,在装车前进行货物车车辆信息的审验,确保危险化学品有正确的车辆来承担运输任务。

(2)增加车辆监控,实时监控把车辆状态、位置信息、监控视频等内容,确保车辆状态完好,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区域进行运输。

(3)交货时,与客户进行运输单证和客户委托信息的审验,确认货物正确交接,客户及时对签收单进行签字确认。

433人员

人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也是各项安全措施所要保护的目标,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保护。

(1)增加人T安全相关信息,记录具体人员的安全资质情况,能够承担的业务操作内容等,确保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

(2)在入库、库内巡检、出库、装车、卸车等操作中,增加移动设备及应用,提示操作人员相关操作信息、要求,并实施审核待进行操作是否执行,操作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提示。

5信息化方案实施

51安全人员

安全管理规定和信息系统的顺畅运行,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推动、管理,因此需要建立信息化安全组,由公司领导作为组长,安全部领导作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仓储部、运输部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的核心业务管理、操作人员。

信息化安全组,负责推动整个信息系统安全升级项目,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于安全因素进行判断。

52安全技术

在技术选择上,以先进、成熟、稳定为标准,选择了移动计算、物联网、GIS等技术,实现仓库、车辆、人员、系统的有效互通、互联、互动。

实施中先以仓库、车辆、移动计算设备为点进行实施,单点实施成功后,再进行各点与业务系统的联网,形成最终的信息安全网络。

53安全管理

在信息系统安全升级项目调研、开发、实施、后续支持及改进等各阶段,除了对信息系统的改造,还要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应急措施等进行相应的改进,以配合信息系统的改造,并以新修改的各项安全规定,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多轮次、全面的安全管理讲解、培训。

6结论

化工类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升级迫在眉睫,需要进一步加深对企业业务、信息系统和安全的需求了解,采用可靠的技术,通过信息系统来完成企业安全管理的提升。

安全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改进的循环过程,不存在一次完全解决的方案,需要在一次改进、升级后,进行新一轮的观察、分析、建设、实施的安全升级过程,形安全不断提升的良好往复过程。可以成立信息化安全组,作为一个长期性组织存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问题进行管理,并推动信息系统不断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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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2012年1月,为强化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公司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与基层各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共签订24份,真正做到目标到班组,责任到个人,各尽其责,形成层层落实的局面。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公司制定的《201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截止到9月份,共开展了27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149人参加培训了并通过了考试,其中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有15期,共79人参加;承包商员工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共12期,共70人参加。

2012年9月份—10月份,安全保安部主要面向操作部及其外判单位的员工,共开展四期“危险货物作业安全培训”,共7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员工对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的认识,提升员工对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公司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外部培训。2012年3月7日至12日,何志钊和杨家威到广州参加《全国第五十四期危险货物运输岸上管理人员培训》;2012年4月16日至25日,何志钊、梁顺夫、周炯炽和陈晋江参加惠州市2012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并考取了《初级安全主任证书》;2012年4月至5月,公司一线部门组长级别以上人员以及后勤部门主任级别以上员工,共26人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取了《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2012年6月4日至8日,何志钊到陕西西安参加港口设施保安复训。

三、制度建设及修编工作

2012年度1-8月份,安全保安部共出台了8部安全制度和7部港口设施保安制度的编制工作以及修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见表1)。

9月份,新的两部制度《安全费用管理办法》和《外来单位入港施工(作业)管理暂行规定》正发往各部门征求反馈意见,10月份定稿呈公司审批。

 

 

表1

类别

制度名称

备注

《8 安全员巡查管理规定》

《9 防台风人员安全守则》

《1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2 桥边安全守则》

《13 现场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14 清洁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5 闸口安全守则》

《16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已试行

港口设施保安制度

《1 各部门港口设施保安职责》

《2 保安声明签署制度》

《3 保安信息、保安事件报告与调查制度》

《4 保安员巡查管理规定》

《5 港口设施保安教育培训制度》

《6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7 港口设施保安限制区域管理规定》

已试行

 

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12年1至9月份,安全保安部组织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3次联合检查和1次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重点对码头一阶段设施设备、起重机械、电气安全以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共发现36处安全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

4月至6月,安全保安部组织在操作部和机械工程部中,开展两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共查处了安全问题18项,并有效地落实整改。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安全生产宣传

为响应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31日,安全保安部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一阶段码头区域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向广大员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同时已电邮形式把安全生产知识材料发给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5月23日,安全保安部在一阶段码头生活区组织操作部、信息科技部、机械工程部等9个部门及港务发展等3家承包商员工开展应急疏散及灭火演练活动。全体人员在保安员的指引下全部成功撤离,接着进行灭火演练,各员工积极参与了使用灭火器灭火的实操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应急反应能力。

(三)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7月19日,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在综合楼一楼培训室拉开帷幕。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志全、副总经理陈耀中以及各高管出席了本次活动。何志钊高级经理、余锡鹏工程师、林家贤助理经理以及许国强组长担任顾问组成员。竞赛活动由公司各部门代表强强联合,共组成4个小组。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由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和IT部组成的“铿锵三人行”夺得了本次竞赛的一等奖。

最后,董事总经理徐志全为获奖的参赛小组颁奖并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各参赛者的表现非常优秀。同时,希望通过本次的竞赛活动,使公司员工更多地了解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将安全生产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 

(四)港区交通安全检查

为加强港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6月至9月,安全保安部组织开展3次港区交通安全检查,对进出我港区的车辆进行测速。检点在纵一路和纵二路的作业车辆,共检测出16 车次存在违章行为,并对其超速和违章行驶的车辆进行教育和口头警告。 

   六、港口保安工作

  (一)港口保安培训

2012年,为提高了保安队伍的专业技能素质,港口保安组指导保安公司负责人制定月度保安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保安员岗位业务培训”。 通过理论学习、指导示范、情景模拟等方式对保安员进行系统的队风队貌、安全纪律、文明用语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了保安员的执勤能力。9月份,为提高我港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开展了“金属探测仪规范操作的培训”,使各保安员系统学习如何利用金属探测仪辅助进行探测检查。

    (二)港口保安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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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苏州港港区货物(船代)报备审核制度。凡具有资质的国际、国内货物(船代)公司需在苏州港各港区(张家港、常熟、*)从事货物(船代)业务的,从即日起均要到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备手续,填写《港口货物(船代)报备表》和提供相应报备材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备材料齐全有效后,签发报备表(报备表附后),并予以公布和告知港口码头企业。同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已报备的货物(船代)公司实施科学、规范的监管,建立正常的会议制度、检查制度和培训制度,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实施严格处罚,以确保港口码头货物运输、堆放、装卸作业安全生产。

2.建立交通运政与港政管理协调监管机制。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在近期组织对辖区内从事港口货物(船代)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尤其是张家港、常熟、*三市,市运管处要加强指导督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法规意识,注重业务中各环节的严格把关,自觉地履行安全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杜绝漏报、瞒报货物品名的事件发生。对管理不严、制度不力、责任不清,存在明显问题的要责令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取缔经营资质。交通运管部门要及时将监管情况和动态情况通报给当地港政管理部门,港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实施港政管理的同时,也应主动地将从事港口货物公司的服务经营情况,特别是违规违纪的情况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监管制机,形成合力,以进一步规范港口货物(船代)经营市场。同时,各港政管理部门还要加强与海事、安监、边检、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3.规范港口码头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各港口码头企业应高度重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和堆放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应针对事故的教训和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业申报、货物检查和审核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现场监管的力度,加大安全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安全。根据对港口货物(船代)实施报备审核制的要求,码头企业应根据当地港口行政部门公布的已报备的货代(船代)企业,与此签订安全协议(承诺书),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特别是对危险货物的要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如:提供原始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证书、装箱清单等,做到及时了解品名、种类、理化特性,有效制订防范措施。同时,各危险品作业码头企业应加强业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品名、理化特性、岗位操作指导书和应急防范处置措施,防患于未然。

篇11

【关键词】运输生产安全;危货运输;精细化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基础支撑。使《危规》适应我国道路运输业快速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因此,道路运输行业在对危货的管理特别是直接承担的运输上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和社会瞩目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迫切性

1.要加强领导,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经常化管理,建起保证安全,杜绝事故的长效机制;2.要严格“一票否决”,落实安全责任制,把指标分解到基层,将责任夯实到人头3.要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对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引起共鸣,4.要消灭事故于萌芽,根除隐患于未然,落实安全于源头,特别是“四抓”、“三关一监督”、“三防三品”、“五不出站”、“三勤三检”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等一整套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常规措施和危货运输的特殊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与强化,发扬与光大。

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性

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危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警惕,充分认识加强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组织力量深入危货道路运输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危货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时要督促引导危货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车辆调度和运输任务;五是严格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六是进一步完善危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强事故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1、危险货物不能当成普通货物运输,因为它具有易于发生事故的特性;

2、危险货物不是任何运输企业都能运输,特别是个体运输户,更不能承担运输,因为它需要具备特殊的运输条件和掌握危险货物性质的能力;

3、危险品货物不是任何车辆都能运输,根据不同的危险品,需要配置不同装置的专用车辆,并且对技术状况的要求更加严格,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4、危险货物绝不能与普通货物混装,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严禁危险货物混装运输;

5、危险货物自身稳定性处于一定的临界点,在储存和运输中,要有严格规定和特殊要求,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要我们能够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居安思危,不断以实践“三个服务”为理念,强化措施,开拓进取,就一定能不辱使命,确保我市的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培训宣传工作

高度重视《危规》的培训学习工作,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通过集中学习,全面准确理解《危规》的各项要求;要切实加大对《危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危规》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广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危规》实施的必要性,了解其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危规》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以《危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始终绷紧安全这个弦,为促进我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更大地努力。

三、以动态化监管为手段,全面建立安全监管台帐

以贯彻落实部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年审换证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市场准人条件动态监管机制,提高运输安全监管系数。确保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符合要求,严禁超载、超速、超疲劳的“三超”违章驾驶和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严禁私雇乱聘驾驶人员的行为。

四、以车辆技术性能监管为基础,切实规范车辆技术档案

要求所有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通过车辆技术档案建立健全,强化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监管。促使各运输企业主动落实“定期维护,视情修理”的强制性技术管理要求,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护理,保证危险晶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五、以提高防控能力为根本,开展预防性应急演练

坚持“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两手抓,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范控制能力。用短训的形式对驾驶员、驾校的教练员进行轮训学习通过轮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驾驶员及业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级别分类

实施对一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每年深入企业实地安全检查不少于8次;对二类企业实施指导管理,实地检查不少于6次;三类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实地检查不少于4次;对每个企业的每一次动态监管的情况都要详实记载,并留存档案。既要有具体的分类管理办法,也要制定出责任明晰的工作制度,对企业的动态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七、加强道路危货运输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

为不断提升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维护道路危货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充分发挥GPS定位系统动态监控功能,实现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管理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

1、切实提高对实施GPS安全监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对道路危货运输全过程实施GPS动态监管,是保障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的重要管理手段。因此,各级运管部门和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必须切实提高对实施GPS安全监控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动态监控水平,确保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安全运行。

2、严格实施道路危货运输车辆GPS安全监控

道路危货运输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企业运输车辆实施GPS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主要负责本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的全天候实时监控,通过监控及时发现超速、超时、离线及异常情况报警信息,及时处理和消除各类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GPS监控管理制度,明确人员专门负责,熟练掌握GPS监控各项功能使用,对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控,全面做好监控信息处理和预警提示、GPS运行系统和车辆终端维护、监控数据的保存和分类统计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立即按要求上报企业负责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切实维护动态运输安全。

八、强化危化运输安全管理

一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与标准化达标工作相结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是严格落实车辆GPS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四是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不漏报、不谎报和不瞒报。

五是强化安全例会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文明意识,预防各种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实用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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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行我省的江河、湖泊、水库、水渠的机动和非机动农、副、渔、渡船。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公安、水产、农业、水利、林业、社队企业等部门和贯彻执行。

要有人分管农副业船、渔船、渡船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交通、公安、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督促各船舶单位搞好安全生产。

第五条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农业、水产、社队企业等管理部门和。负责所属的农副业船、渔船、渡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公社、大队经营的参加社会运输的农副业船由县(市)社队企业局负责安全管理。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用船、农渡船、农副船由农业管理部门和、生产大队负责安全管理。渔船由各级水产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渡船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省渡口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须经同意并报县(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各种船只须经航政部门检验、丈量、发给航行证方可航行,凡需参加社会运输的农副业船、渔船。船只的驾机人员和驾长需经航政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可驾船。

第七条船舶必须按航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载货、乘人。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第八条经有关管理机关批准,装运危险物品船舶应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并在指定地点装卸,未经批准,不准装载。

第九条不得在主航道上张设定置渔具捕鱼,渔船在长江、淮河、湖泊等主要河流作业。以保证航道畅通无阻。

第十条航船舶遇大风、大雾、洪水急流以及其他恶劣天气,应立即停航靠港。

篇13

关键词: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包装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内容

(一)对出口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检验。政府间协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特殊要求实施检验。

(二)受理报检的出口危险化学品应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品种,报检审核的单据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的单据外,还包括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对出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

2.检验货物中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二、 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的问题

(一)瞒报、误报、漏报危险化学品

部分危险化学品常常被当作普通货物出口,主要由于报检单位或报检企业瞒报、误报或者漏报所导致。另一方面,由于检验检疫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检验监管能力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到一些物质可能具有的危险性,而将其作为普通出口货物进行监管。比如钢屑,其本身很普通,但由于在对其进行加工时添加了屑油,导致油类物质沾在了钢屑上,进而钢屑成了危险品。

(二)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的编制质量较低

要求出口企业在报检时提供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是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的新规定中的一个大变化。当前,企业编制安全数据单和危险公示标签样本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企业自身组织人员进行编制。但由于大部分企业缺乏掌握GHS及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因而编制不够规范。

二是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编制。但由于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掌握尺度不尽相同,也造成编制质量不高,同时,各地区编制的样版也不统一。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编制。相对来说,这种编制方式确保了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的编制质量,但花费较高,中小企业一般不愿意采用这种途径进行编制

因此,企业在现实中使用的安全数据单及危险公示标签样本的可信度并不高,而且还经常出现篡改、改项等现象,也就无法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公示信息真实的体现出来。

三、 加强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责任意识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职责赋予了检验检疫机构,各经营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加以重视,并依照规定严格执行。

首先,企业要不断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配套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出口产品的实际情况,落实各项检验监管要求。其次,检验检疫人员要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顺利出口。然后,企业与检验检疫机构要增加相互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企业自身要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自身的检验和控制能力,并积极与国外合作方保持密切联系,促使他们提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二)对标准法规体系进行完善

在出台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有关部门,如质检、交通等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覆盖所有的产业链环节,各个环节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企业创造了违法的机会,也给某些企业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困难。因而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产业的发展更加健康。

(三)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检测技术

首先,要重视化学品的分类鉴别和评估,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促使企业或检测机构依据TDG以及GHS的标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的分类定级检测,同时还可以进行危险化学品必须的理化项目检测。其次,要对检测方法进行深入研究,组织骨干技术人员对检测技术进行攻关,开发检测方法,实现对我国大宗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测鉴定。再次,要探索快速检测的手段,既要保证检测质量,又要缩短检测周期,提高出口危险化学品通关效率。然后,要加强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技术指导,促使企业的检测实验室充分发挥作用。最后,还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确保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国际标准。

四、 结语

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维护了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出口国的安全,树立了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严格检验监管的良好形象。因此,无论是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还是相关检验监管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加强监管,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检函〔2012〕16 号)

[2] 潘建新,朱真新.创建危化品网上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水平 [J].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07).

[3] 崔路,丹阳.欧盟REACH法规的延续――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的影响和应对 [J]. WTO经济导刊,2008(10).

[4] “日本REACH”袭,我国出口再遇考验 [J]. 国内外香化信息,2009(03).

篇14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