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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分析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金融风险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金融风险分析

篇1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22-01

1 农业发展需要农村金融支持

截至2006年10月,我国农村存贷款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而城市占85%左右,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16%,而县以下不到10%。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达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左右。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有72.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的借款占非正式渠道借款的93.2%。

2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我国农村最主要的金融供给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它还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农民储金会。1985年以后的多次改革,使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并且逐渐的淡出农村市场,西部地区的村镇一级基本上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农业银行成为了单独实体,成为了农村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环境的原因却承担不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任务。它具有以下的制度缺陷: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不明确。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依赖所形成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在改革中完全消除。使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成为了官办金融和商业金融的混合体,各级政府的过多介入,使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这些行政或政策性指令的借贷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服务和监督,造成投资失败甚至个人牟利的工具就容易形成呆帐坏帐,由此形成的成本还是落在了金融机构的头上。2003年以前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绝大部分由此形成。

(2)资金的产权不明晰。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设计思想就是以农民合作的形式形成非营利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按照合作制管理民主,进出自由,一人一票和收益分享的原则,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资本来源主要为农民入股,也有理事会、监事会,应该是产权关系明晰,但长期以来条条管理的结果是导致实际上的产权分离,基层农村信用社并没有自。信用社主任是联社选派的,经常更换,人员编制是上面定的,工资、员工管理原来一直按农业银行模式,任务也是上面分的,就是贷款也只行使有限的权利,农民没有真正意愿上的合作意识,合作是靠政府行政强制力量实现的。贷款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农村信用社说了算。

(3)金融机构与农民即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管理意识和制度的沿袭,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来应对农业农村市场,出项明显的水土不服,农民的分散性和小额性信贷特点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的一套信息获取审核模式的不适应要么导致大量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成本而惜贷,要么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如果继续维持这种制度的刚性来消除信息的偏差,在农村产业化的作用上会越走越远。

导致以下内部风险:

第一: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占比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截至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相当一部分农信社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已经陷入严重困境。而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到2003年9月,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第二:资本充足率不高,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以农村信用社为单位计算,2004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不足总社数的30%。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调查,多数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2%以下,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农信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资产利润率低,利息回收率低。农信社应收未收利息居高不下,长期挂帐,亏损增加。经营风险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农信社内部长期缺乏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造成一部分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腐化堕落行为严重,导致大量金融资产流失。2005年10月28日,安徽省界首市代桥农信社职工钻内控制度、业务操作的漏洞,铤而走险携库款27万元潜逃;2004年9月,新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两职工的犯罪行为造成1.45亿元的损失。

3 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鉴于农村金融的状况,有必要采取措施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第一;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农村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一是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法律法规较少,不仅尚未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合作金融法》,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借款人因道德风险而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也缺乏法律规制。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流行。

第二: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第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加大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对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基金;财政对涉农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推动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对接,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推动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

篇2

[关键词]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5.52.01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金融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也贡献着一定的力量。但是地方金融的发展还不完善,在相关的制度建设、金融指导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强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地方金融的内涵

地方金融是一个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机构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基层性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本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还有一些是当地的城乡集体组织,所以,相对应的,对于地方金融的人事任免权就属于当地政府的管理范围,这也是由地方金融的性质决定的。地方金融机构在管理结构和治理方面比较简单,地方政府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但是不进行具体化的管理,所以,管理结构相对简单。我国地方金融主要包括,各地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一些担保机构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各个地区的地方金融也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为国家的金融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自然也会出现一些风险性问题,相比而言,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往往会出现很大的金融风险问题,例如:东部沿海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比较大,这种借贷方式在进行过程中缺乏政府的监督,容易导致当地的金融机构在运行过程中的资金断裂,引发地方性的金融风险;还有许多地方民间集资现象非常严重,这种不良的集资行为给地方金融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整个地方的金融风险。

2地方金融风险的特征

地方金融风险也属于一般的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同样具有金融风险的正常特征,如:金融风险的高危害性,一般情况下,金融风险的爆发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严重的危害,而且会通过经济方面,迅速地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而地方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将会对一个地区的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另一方面,作为地方金融风险,也有着和一般金融风险不一样的地方。

2.1地方金融风险的特殊成因

社会中的一般金融风险就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诸多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经过发展和演变,积累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会爆发,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对于地方性的金融风险,除了和社会中客观的经济状况有关之外,主要还会由于社会经济的转型,造成的一些各种制度缺失以及不规范,和地方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等方面有关系[1]。

2.2地方金融风险的地域危害性

地方金融就是由一定的地域来划分的,由一定的经济状况而形成的地域性的金融机构。所以,所谓的地方金融风险也就是在一定的地域内的金融机构引起发生的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的特性就是严格的地域性,这也是和全国性的金融机构不同的地方[2]。所以,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在发生的时候,动摇的是某一地区金融机构的信心,而且这种风险会向周边地区进行蔓延和影响,所以,会导致周边的地方造成地方金融风险,逐渐扩大影响范围。

2.3地方金融风险可以实施有效救治

地方性的金融风险相比全国范围的金融风险,影响力要小很多,而且在发生地方金融风险的同时,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去遏制它的发展和恶化。全国性的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必然会引起重大的影响,通常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金融风险的变化发展。所以,对于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可以凭借国家的财政进行有效的救治和帮助,很快地实现地方金融的正常化。

3地方金融的风险情况分析

3.1地方金融的信用风险

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情况中,信用风险是一种主要情况,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地方金融机构的贷款人在使用信贷后失去了还款付息的能力,所以和地方金融机构之间产生了违约的情况。这种情况造成了金融机构直接的经济损失,对于数额大的信贷,将对本地区的金融情况带来很大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地方金融在获得发展的同时,面对的金融风险也有所增加,但是,对于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要避免地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也是不可能的。

3.2地方金融的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在地方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预测[3]。在金融机构的各个工作环节当中,都有可能产生市场风险,例如:在进行一些投资的时候,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情况不全面,造成对市场信息的错误判断,在股市价格和汇率等一些具有很大变动性因素的影响下,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从而引发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

3.3地方金融的操作风险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国家的金融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地方金融也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也就会暴露出来一个问题,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在此过程当中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现有的金融理论和知识远远落后于金融发展的速度,所以,地方性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速度就降下来了,同时也会出现许多失误和问题。由于地方金融的业务人员没有提高相应的业务素质,会严重影响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造成一些严重损失。

4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

4.1政府要提高对地方金融的指导和监管

地方金融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点,往往在发展过程当中,缺少统一的指导方针,同时,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缺少相应的监管。在2010年,财政部颁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地规定了地方金融的管理工作和监督方面的工作,也从原则上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处理事务进行了规范。对于防范地方性的金融风险问题,就需要对地方金融的发展做出建设性的指导方针,并不断完善,在风险的发生过程中就进行有效的防范。

4.2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

目前,许多地方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所以会在很大程度上引起我国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地方金融机构应效仿上市公司,及时对机构的业务和管理作出调整和规范,预防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

4.3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相关的风险评价

由于地方经济深刻地影响到地方金融的发展,所以,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受到地方企业和诚信状况的影响非常大。故此,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应给予诚信问题足够的重视,同时,需要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以降低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

4.4地方金融机构要采用相应的预警体系

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可以有效地对地区金融风险进行预防。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确立,可以有效地把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和现状,如果地方经济有问题发生,这个体系的确立就可以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此外,在地方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及时地学习和应用,解决地方金融发展的问题。

5结论

本文解释了地方金融的内涵,介绍了地方金融风险的特征,并对地方金融风险情况进行了分析。针对地方金融风险问题的产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实现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张雪飞.地方金融的风险分析及防范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4(14).

篇3

传统的金融主要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而当今的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依托,提供金融产品进行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所有交易行为的集合。互联网金融市场结构复杂,种类繁多,主要有六种,分别是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融资,信息化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门户。第三方支付主要表现有阿里金融,苏宁金融,京东供应链的金融服务等,主要依托其自有的支付核心开展客户和数据的积累,并集于此开展小额信贷和平台的理财服务,这也是目前发展的最全面的形式之一。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互相借贷,主要有纯线上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以及债权转让模式。由于P2P的发展具有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特点,行业发展也是参差不齐。近年来,我国的网贷平台已达2000多家。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然后对其进行详细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的全方位信息,通过各种各样的数据来获得客户的消费习惯,预测客户的购买能力和购买行为,使金融机构获得更大的利润。众筹融资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众筹融资在我国起步时间较晚,目前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例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交通银行的“交博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提供金融产品的搜索和数据处理服务,通过平台来积累流量,提高投资者和产品供给者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和效率。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995年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诞生了。在这家银行里,没有营业网点,没有柜台,没有ATM机,看不到现金……它完全依赖于互联网。自此以后,网络银行业务在全球开始蓬勃发展。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的也很迅速,主要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以前,互联网仅仅为金融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协助银行“把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以网上银行、金融、证券为代表,互联网与金融还未真正结合,因此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还未曾出现。1997年,招商银行推出了第一家网上银行,接着一些大型的互联网企业利用社交网络,电子商务,云平台等优势技术将其业务范围扩展到了金融领域,形成了第二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互联网对金融的“协助”表现在开始不断地从技术领域渗透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突出事件是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向第三方发放支付牌照。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开始发展至今。很多人把2012年评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因为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为迅猛的一年。P2P网络借贷平台爆炸式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既有传统金融的风险,也有其独特的风险。

(一)传统风险

互联网金融具有传统金融所面临的一些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对于大多数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贷款时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这种信用风险也不例外,尤其是P2P平台的网贷,一旦发生贷款业务,能否确保带出去的钱顺利收回。第二种风险是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就是流动性风险,而流动性中最主要的就是技术资产结构是否匹配。例如余额宝和支付宝的无缝对接里就存在着流动性风险,一旦货币市场出现异常事件,引发货币市场基金大规模赎回的资产变现现象,流动性危机就产生了。

(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以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因此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当互联网收到黑客袭击,计算机病毒入侵等一系列行为时,互联网就会出现漏洞和问题,从而引发技术风险。比如基于互联网的公开性和开放性,在进行电子数据传输与保存时很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而计算机病毒的出现与扩散,使得数据的传输缺乏安全性和可靠性。技术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当今的互联网技术并不是无懈可击的,还不是很完善,技术还达不到很先进和成熟的程度。此外,我国的互联网技术的软硬件与国外相比差距还很大,很多地方都要依赖国外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构成了风险。

(三)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但也仍然无法解决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而这种信息不对称则可以让金融市场处于一种“失真”的状态,使得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业务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额的供给方大多是非传统的金融行业,对金融风险缺乏足够的重视。例如现在互联网上的理财产品铺天盖地,打的宣传旗号都是高利率,高回报,但却对潜在的风险提示不足,未引起客户的重视,一旦发生重大损失,客户只能望洋兴叹,自认倒霉;另一方面,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的身份和信用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出现“劣质驱逐良质”的现象,即服务质量差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取代了质量高的机构。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在进行业务交易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未按规定遵守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或是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在立法方面还不完善。近年来,虽然相继有一些此方面的法律出台,例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等,但这些都是针对传统的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而制定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现在的互联网金融的新型业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导致了风险和弊病的凸显。

(五)权益保护风险

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信息无法面对面的进行,都是通过互联网传输,因此不能准确地核实交易主体的身份,就有可能存在消费者的账号信息,资金信息,身份信息被非法盗取或篡改;同时,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网络融资资金被挪用、占用;交易商暗中操纵交易价格等等,都会导致投资者或货币持有者的经济损失,这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和存在的风险分析后,应及时加强对其的监管,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事前监管是指市场准入监管,即严格审批将要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其目的有二个:一是对一些生存能力差,不符合条件,没有存在必要的机构和组织应当禁止其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使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布局更合理,为互联网金融业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保障互联网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事中监管是指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监管,即加强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动态的了解其业务范围,资本充足情况,产品质量以及资本流动性等等。事后监管是指市场退出监管,即对严重违规操作或即将破产的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的市场退出处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

在不同的金融产品冲击人们的视觉神经的同时,也出现了产品本身透明度不够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产品销售者刻意对客户隐瞒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性,导致后面纠纷不断。这主要由二个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的普通投资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与创新。长期以来,我国的理财产品都是由银行供给的,产品品种比较单调,普通投资者对产品的了解主要集中在股票、理财产品、债券,因此新的金融产品出现时,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二是,运营企业出于销售的需要,在宣传时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这种行为本身大多是非恶意的,但现实中往往容易造成投资人的误解而形成纠纷。因此,首先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明确每一款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避免“浮夸”宣传,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和产品的透明度;其次,在产品的运营方面,也可以加强对投资者的培养和教育,让投资人对于产品本身的原理、特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必要时,可以让投资者到企业实地考察和参观,增强彼此之间的了解,从而让业务开展的更加透明。

(三)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应当成立一个以一行三会为监管主体,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各部门应当定期交流和沟通,明确权责,加强监测,及时预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出现问题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与时俱进地推动金融监管改革。首先监管机构要强化全面监管的理念,推动银证保监管部门逐步实现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其次监管机构要有包容创新的理念,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积极创新,监管的目标不是“管死”而是让其有源源不断的活力;三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督促会员贯彻法律法规和履行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会员合法权益等方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篇4

1.信用风险。它是由于借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消费者)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导致房地产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房地产企业收入来源缺乏稳定性,企业偿还能力没保障;而银行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决策存在问题将面临信用风险,它可能是贷款前对借款人资信审查评估失误造成的,也可能是贷款发放后情况变化造成的房地产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或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还款,以及借款的住宅消费者失业收入减少意外支出增加死亡等原因导致无力还款。

2.流动性风险。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能转换为现金的其他资产,以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满足客户提取存款要求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流动性风险。中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过快,贷款比例失调,又存在经营管理能力较弱,资产质量恶化的状况,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一种是原发性的,即资产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现金和国库券等不足以应付提款需要,又缺乏及时融入现金的手段和渠道,导致流动性不足;另一种是继发性的,是由信用风险带动的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金融中人多以房地产作借款的抵押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银行要处分抵押房地产从中求偿,如果卖不掉房地产而使银行缺乏现金来应付提款等需要,也会形成流动性风险。

3.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由于房地产资金融通中资产结构通常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如果金融部门的负债结构中以活期存款为主,就可能形成流动性风险;如果负债结构中多一些公积金存款住房专项储蓄存款等来源较稳定的成分,结构风险就能缩小。

4.资产质量风险。如果贷款中质量差的贷款(逾期不还的无力偿还的和无法追索的等)较多,贷款银行就面临效益差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资产质量风险与借款人信用有关,与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具体的贷款业务处理(如以什么方式作还款担保以房地产抵押时该房地产是否容易销售对抵押房地产的估价是否过高等)有关。

5.利率风险。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或者贷款利率下降,或存贷款利率同向变动但利率差缩小,都可能带来经营效益方面的风险。房地产资金融通,尤其是住宅金融的期限往往较长,在长时期中利率变化越频越大,利率风险也就更大。

6.通货膨胀风险。由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才是实际的利率,在名义利率不变时通货膨胀会使实际利率下降甚至可能为负数,就使银行面临风险固定利率下通货膨胀风险。

二、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现状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国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有几个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虽然中国各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个人信息档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欺诈风险,银行无法真正核实客户的真实信息情况。由于中国银行连续6次上调人民币利率,其中五年商业贷款利率提高到了7.7%,这使得一些客户提前偿还贷款,但是这也给银行带来了提前偿还贷款的风险。

2.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假按揭就是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的典型。有些房地产商本身并无资金,但是会假借他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巨额贷款。这样下去中国的不良按揭越来越多,银行收不回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假按揭是一个风险转嫁过程,开发商通过假按揭,提前收回成本,变现利润,把包袱和风险悉数丢给银行,自己进退自如,完全占据主动。由于房价估值越高,假按揭从银行套取的资金也就越多,开发商自然倾向于提高价格。假按揭会使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会受到伤害。消费者的贷款最终违约的话,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上会有不良记载,导致其个人信用的负面评价;假按揭还会导致银行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的下降,将对银行经营产生极为严重的恶劣影响;假按揭将造成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严重危害住房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假按揭将滋生职务侵占、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一些房地产商炒作使房地产市场过热。自从2005年开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较快,其中最为明显的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其房价超过了市民能够承受的范围。而这产生的泡沫将会直接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1.完善房地产信贷评估体系。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1)借鉴国外的评估理论和方法。中国由于在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上的滞后,在抵押评估实务中几乎都采用所谓保守原则下的市场评估,忽略了贷款对投资者现金流量引起的种种变化,缺乏科学依据,主观性大。(2)对现有评估方法进行创新和完善。在中国由于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物处置存在着脱钩的关系,因为一般规定抵押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而在这一年当中房地产市场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融资渠道多元化,打破单一渠道。(1)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组织,使广大人民群众也能参加到房地产建设中。不再仅仅依靠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真正让人民管理自己。(2)中国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来励外国企业、资金加入到中国房地产这个大市场中。改变投资者主体的单一化,使市场主体更多元化、国际化。

3.项目管理与期限管理相融合。房地产项目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分类,是房地产项目的管理者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实现生产要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优化配置,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在实际实施以及运作过程中,房地产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和不可移动等显著特点,可能会导致房地产项目管理风险。而贷款期限越长这种风险越大。因此,银行应缩短资金借贷的期限把风险降到最小。

4.高度重视房地产金融风险,增强防范意识。房地产企业要密切注意政府关于房地产政策的变动,要做到积极反应,积极响应。适时调整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方向与策略,促进住房自身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要认真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对市场需求有准确的了解。对于风险较大的开发项目要谨慎进入,仔细评估;对已有不良记录、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型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明显不足的项目不得介入。做到既要把握好的有前景的房地产项目,又要严防房地产泡沫积聚的潜在风险。要逐步建立以房地产金融为目标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规范操作、降低风险、保障运行出发,扩展房产经营业务范畴,有步骤地推进住房自身业务向多元化、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5.依法严格资金管理,推进企业资金良性发展。一要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房产项目的收益评价和可行性评估,利润明显较低及售房压力较大的项目的坚决否定。二要严把项目设计论证关。在设计阶段,要聘请专业人才进行缜密的规划与设计。三要加大项目的风险管理。要对具体项目进行充分的战略研究,制订正确的、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可执行的项目目标计划。也要要建立一支有力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只有具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才能将上层系统的战略目标计划和复杂的工程技术方案同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篇5

【关键词】 房地产 金融 风险

一、前言

2016年春节过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就一路飙升,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对我国房价进行调控,但是效果甚微。中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吸引着一批批投资者进入。自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就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直到2008年我国开始出台各种政策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到近年来逐步放宽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控制,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波动不断。

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且需要大量的投资。房地产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房地产金融为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持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必然会给房地产金融带来风险,因此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现状

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拉动经济的三大马车消费、投资和出口中,投资和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来源,而房地产投资是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产业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非常重大,其中金融产业受房地产产业影响最大。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者客观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其资产、收益、信誉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以及土地储备风险等。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

虽然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较发达国家存在发展时间短,发展完善度不够等劣势,但是随着房价的一路飙涨,贷款买房成为大部分购房者的首要选择。虽然我国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把控较严格,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也较低,但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具有隐蔽性强、暴露时间长的特点,且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引起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容易引起银行坏账,总体来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有:欺诈风险、银行存贷期限不匹配风险、提前偿还贷款风险。欺诈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者为最大程度上获得银行贷款,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收入水平、收入稳定状况、个人动产和不动产情况进行伪造欺诈银行的风险,一旦个人住房贷款者无力偿还贷款,银行难以回收贷款;银行存贷期限不匹配风险是指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银行吸收存款的期限长所造成的银行资金不稳定的风险;提前偿还贷款风险是指贷款者提前还款后银行遭受的服务成本损失、提前收回造成的资金闲置以及预期收益减少等损失风险。

(二)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

由于房地产产业占用资金量大、回款慢等特点,房地产企业在投资房地产时会想尽各种办法获得足够投资,在这些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舞弊行为,产生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总体来说,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主要有: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假按揭、企业财务信息造假、房地产企业“超前贷款”等。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表示房地产企业的偿债能力较低,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会存在风险;假按揭是指房地产企业为更快获得贷款,采用“假按揭”的方法获得个人住房贷款替代项目开发贷款以获得开发项目资金导致的风险,当楼盘销售情况差时,会出现不良贷款;企业财务信息造假是指企业为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对自己的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粉饰,使得银行高估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金额等造成的风险;房地产企业“超前贷款”是指房地产企业在不具备发放贷款的“四证”条件下用流动资金贷款来顶替房地产开发贷款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

贷款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银行会大力发展贷款业务。而随着一些大企业的贷款金额大、还款时间长等弊端,同时也为了开拓新的市场业务,银行逐步加大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支持力度。房地产贷款业务的还款率高、还款时间短等特点使得房地产贷款成为各银行的主要竞争业务,因此产生一些恶性竞争手段。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为业绩考虑会放低对贷款者的信用和资产状况的审查严格程度,使得一些不符合银行住房贷款要求的顾客获得了贷款,一旦顾客不能按时还款,所有的风险由银行来承担。同时,房地产贷款业务数量多、情况复杂,如果银行过分依赖房地产贷款业务,一旦房地产市场产生波动,y行所遭受的风险很大。

三、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产生原因

(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是世界公认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典范。它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以及以证券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主要是发放贷款市场,二级市场是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而我国自商品房出现以来,房地产金融市场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商业房地产融资体系和政策性房地产融资体系组成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但是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并没有形成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使得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特别弱。而且我国房地产金融目前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获得房地产投资。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落后

商业银行对贷款的信用风险评定主要采用贷款风险测度法,虽然该方法能从一定程度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但是其还是存在贷款风险度主观性强、科学性差等弊端。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评定和度量等技术上都比较落后,对企业的了解主要依靠财务信息。商业银行在房地产贷款项目中不注重对贷款的事后监督和不确定性因素对贷款的影响,过度重视违约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损失。我国对贷款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对贷款分类级别设置过少,缺乏对贷款损失率的细化。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较为落后的技术方法是导致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过高的重要原因。

(三)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对个人信用的信息披露、使用以及信贷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已有的法律来看,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个人信用风险管理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且我国尚没有法律对个人失信的惩罚制度作出明确的惩罚规定。

同时,我国的抵押制度不完善。我国抵押贷款中有规定是法院可以查封不良贷款人员的房屋等,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拍卖。该规定是以保证不良贷款人员的基本生存底线为基础的,却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这会使得不具有贷款和还款能力的人员想方设法获得贷款,同时诱使已经获得贷款的人出现不按时还款等行为的发生。

四、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拓宽融资渠道

一个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需要发放贷款市场和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相结合,我国目前发放贷款的渠道单一,同时没有建立一个良好的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

前面提到,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因此,为我国房地产金融的稳定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也只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房地产产业发展来改变现状。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的发展,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在国家的控制和帮助下得到健康发展,以后国家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的发展。同时,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也可以通过与地方资金雄厚的企业进行合作等方式实现自主融资。地方企业投资房地产可以通过投资房地产进行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创造新的盈利模式。我国应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积极推进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拓宽。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

住房信贷体系应该具有一定的在社会环境中分散风险的能力,但是我国的住房信贷体系不具有此功能,因此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

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首先要完善房地产抵押贷款担保体系。房地产抵押贷款担保体系可以通过建立政府住宅抵押贷款担保基金组织和社会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组成。通过政府住宅抵押贷款担保基金为购房者提供抵押贷款保障,当购房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让政府住宅贷款担保机构承担其未偿还的债务,保证能够向金融机构及时偿还贷款和利息,降低住宅抵押贷款市场的系统风险水平,降低坏账率,还可以开办社会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来弥补政府住宅抵押贷款不能解决的缺陷。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住房贷款制度将长时间存在并发展,因此,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为降低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提供信用保障。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再加上我国社会情况的复杂性等,我国尚未出现比较成熟的个人信用征信公司。我国应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推动征信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个人信用体系。

首先我国应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个人信用体系中个人信息披露、使用以及信贷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当个人失信时应该遭受的惩罚和惩罚力度,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持。

其次,我国应建立个人信用专管机构。我国的专业个人信用机构缺乏,主要的信用评判是通过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由银行对其信用进行评判,评判的主观性较强,科学性差。我国应该建立非盈利性的可信度高的信用管理机构,如国家信用管理局等。

第三,我国应建立个人信用评判体系。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对能够表明贷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进行长时间记录,并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供信用评级机构共享信息。同时,我国应建立一个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全方位有效评估,避免因为评估失误造成的金融风险。

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时刻存在,但是并不是不能够有效控制的。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目前主要是因为制度和市场的不完善造成的,我国应该加快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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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毛立平,胡.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对策分析[J].市场周刊(商务),2004,0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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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金融 风险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风险

1.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可以转化为现金的资产以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满足客户提现要求的风险。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而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来源是企业存款和个人储蓄存款,这就出现了“短存长贷”的现象,从而产生了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抵押资产多为不动产,不易变现,这就造成了银行信贷资金的不稳定,而且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具有不确定性,若某房地产企业的违约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这就可能会引发流动性问题和人们对该银行前途的疑虑,从而触发大规模的资金抽离或导致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为预防该银行可能出现违约而对其信用额度实行封冻,两种情况均可引发银行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导致银行破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一旦出现房地产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就可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约束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在发放贷款时,银行把房地产贷款当作一种“优良资产”大力发展,在办理业务时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做法,这就可能放松贷款条件。另外,由于存在贷款审查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审查流于形式,对资料真实性审核不严,办理抵押的部门操作不规范,贷后办理混乱,缺少风险预警措施,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在房地产贷款发放过程中违规操作等问题,因此也会导致贷款风险产生。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滑,从而波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尚未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刚刚起步,利率风险问题方才显露。虽然以存贷利率为标志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已经推进,但是目前我国基准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开始,影响利率的市场因素仍不明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随着利率的不断调节而发生变化,受利率的影响,住房贷款将随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例如2010年末房贷利率为6.40%,而2011年二月房贷利率上调到6.60%,个人还贷负担随着利率的上调而有所加重,对经济状况比较差的房贷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购房者会因为房贷利息的增长而还不了房贷,从而提高了违约的比例而引发违约风险。

2.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违约风险

完善的信用分级制度是实现金融衍生创新的基石。缺乏最基本的个人信用征集体系,将造成风险控制手段的局限、目标市场划分不清、对借款人约束力不够等问题。目前,我国个人征信系统还不完善,不能够完全通过该系统反映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监控,因此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违约风险的防控难度加大。

3.宏观调控引发的政策性风险

首先就全国而言, 国家有关部门在不同的时期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会制订和出台一些具体政策和规定,而这些政策和规定会通过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来影响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房地产业的资金运作特性主要有资金垫付量大、资金的占用周期长及资金运动固定等特点,致使房地产业的融资不容易实现供求平衡。最近国六条及国八条的出台,使本来就渠道单一的房地产融资被收紧,房地产业通过信贷融资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没有相应的融资渠道能够进行有效的资金弥补,因而造成房地产企业的严重贫血,加重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压力。

二、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1.实行融资渠道多元化,推动房贷证券化

(1)继续推动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

随着市场体系的日益完善,股份制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来筹措资金将是最佳的融资渠道。同时,鼓励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且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2)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从资金信托的角度出发,REITs是指受托人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将委托人委托的资金以贷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产业以获取收益,并将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行为。从财产信托的角度出,REITs则指房地产物业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将其所有的物业委托给专门的信托机构经营管理,由信托机构将信托收益交付给受益人的行为。与财产形式的房地产信托相比,出于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特别是寻求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需要,资金形式的房地产信托更为重要,它主要面向中小投资者,将他们的资金集合起来投向房地产,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其基金特性则决定小股东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对房地产企业的运行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

(3)积极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

这不仅是金融创新领域的一项成果,而且展示着一个重要的开端。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MBS)的办法进行风险转移,将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转换成流动性高的证券资产,解决住房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在期限上不匹配的矛盾,防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系统风险。MBS的运作模式分为德国模式与美国模式,以美国模式运作MBS需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政府性质的特设机构(SPV)、政府性质的信用担保机构等通力合作,而且需要相关证券发行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目前在我国不具备运作该模式的条件。因此可以考虑以德国模式运作MBS,即依据房地产信贷资产的现金流量、年限、违约率、提前偿还率等指标,将各类指标相近的房地产信贷资产打包出售给商业银行内部成立的一个专门收储房地产信贷资产的机构,并由其进行后续处理。

2.银行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提高分析预测能力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和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来源,及时关注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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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控制对策

第12个“五年计划”期间,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催动了互联网金融服务业的产生和蓬勃兴起。以互联网技术支持的网上理财、线上结算、在线购物、网络众筹等电子商务、e金融服务充斥着我们工作、生活的每个角落。互联网金融带给我们惊喜和机会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风险和困扰,譬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非法交易、网上洗钱、网上走私......这些网络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风险相比,隐蔽性更高、速度更快、扩散范围更广、复杂性更强,危害性也更大。充分认识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特点,对于建立防御措施、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阐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来源、分析主要风险及风险控制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制度缺失

互联网金融业是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产物,且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尚无相应地法律制度、行业规则对其进行约束管控。

(二)网络系统和安保措施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设计存在缺陷,系统死机、数据传输缓慢、客户私密信息外泄等事件时有发生。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极易遭受黑客攻击。

(三)准入门槛低

互联网金融业初期发展速度过快,准入门槛没有政策限制和行业监管,市场竞争激烈混乱,交易主体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业务人员缺乏交易经验,部分金融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行业违规违法行为呈现上升势头。

(四)信用体系不健全

我国企业征信体系整体水平低,数据缺乏,内容更新速度缓慢,部分信用评价结构设计不合理不科学,因此信誉度和公信力不高,应用范围受限。另外,一些企业管理人风险防范意识差,漠视企业信用化建设的重要性,在交易前对合作方的信用状况了解不全面不深入,进而导致交易出现危机。

二、互联网金融业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传统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技术具有远程快捷处理金融信息的能力,但如发生计算机病毒感染、黑客入侵等情况,风险积聚和爆发也会在一瞬间摧毁整个线上交易路径和数据库信息,这属于系统性风险,危害性和损失程度不是传统金融业局部损失可比拟的。

2.技术选择风险/技术支持风险:线上金融业务需要一整套成熟、合理、高效地网络技术系统支持。如果选用的技术支撑系统兼容性不高或设计不合理、技术落后,不足以擎起庞大地金融信息数据的整理、加密、传输等过程,出现数据丢失、信息乱码失真等现象将延误商机,失去市场竞争力。

(二)运营风险

1.操作风险:由于部分金融机构交易程序和交易界面设计不完善,金融从业人员计算机知识贫乏、网络管理和操作技术水平有限、对线上交易网络配置不熟悉等问题都能导致交易过程中不合规操作行为的出现,造成密码外泄、支付结算等错误,增加了安全隐患。

2.信誉风险: 线上金融交易平台以网络技术为后盾,如果技术支持不能给客户提供安全、便捷、准确、及时地服务,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引起客户不满,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失去客户群,使自身商业声誉和经济收益受损,甚至可能导致整个金融行业的崩溃。

3.洗钱套现风险:与银行完善的征信系统相比较,一般金融中介机构信息辨识体系不健全,对客户身份信息、交易目的、财产状况等审核不够有效精准,一些不法组织利用互联网虚拟环境采取匿名注册、开立虚假账户、利用虚拟电子货币等手段进行洗钱套现等犯罪活动,给金融机构和客户造成了巨大损失。

(三)信息不对称风险

虽然网络信息资源具有共享性、广泛性且获取成本低,但网络信息中充斥的虚假内容、病毒程序和恶意链接也防不胜防,人们处在污染的网络环境中很难鉴别和高效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资源,所以互联网信息大爆炸也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实际交易中,交易双方对对方信息的真实程度了解有偏差,双方对交易产品和交易过程的了解也存在差异,可能造成交易无法实现或出现违约,仅2015年就有上百家金融企业因此崩溃倒闭。

(四)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建设进程远远低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现有法律条文都是服务于传统金融业或IT行业的,互联网金融业缺乏严格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使金融交易供需双方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进行商业活动时无法可依,基本权利和义务得不到保护和界定,基于线上投融资活动的跑路、诈骗、洗钱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得不到法律护航。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对策

(一)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查补法律缺失,加快互联网金融业的立法进程和法律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线上金融交易、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等方面的立法进程,明确互联网金融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网络交易各环节合规、合法、安全有效;借鉴国外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和风险防御的法律措施,结合我国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建设。

(二)推进信用制度建设

中国人讲究“诚信”,强调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但是诚信属于社会道德范畴,在制约人的外部行为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确定性。因此,在提高人们“诚信”意识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评价机制和个人信用体系,推广政府主导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优化互联网金融软环境以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几率,促进金融业规范稳步发展。

(三)完善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业具有混业经营的特点且运营模式多样化,而我国施行分业监管模式,两者口径不一致,导致互联网金融部分业态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给违规违法行为的滋生提供了空间。为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规范行业行为,必须创新建立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机制,成立互联网金融统一监管平台或强化一部门为监管主体其他部门配合的协作体系。例如:做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工商局、互联网信息技术部门等多个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防止出现监管交叉或监管空白的基础上,做到适度监管,既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金融创新,又要将各种金融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重视信息披露

互联网金融企业要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按规定向外部用户,包括投资人、债权人、供应商、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提供本企业的财务信息、经营业绩信息、管理信息、风险信息、背景信息、投资信息、技术信息等,让用户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根据自身需要和经营目的理性地做出判断,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和损失;企业由于信息披露增强了自身的透明度,促使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化、合法化,逐渐降低公司风险和行业风险。

(五)加强信息技术研发和投入体系建设

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加大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投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能力;吸纳懂金融、计算机、网络设计、管理运营等综合素质的人才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优化网络金融运营的大环境,堵塞技术漏洞,弥补技术方案设计中的缺陷,通过开发口令加密技术、分级授权技术、身份认证技术等加强对数据库、信息传输路径的安全管理,提高信息系统抗病毒感染和抵御黑客入侵的能力,降低技术风险和系统风险。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业是传统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变革和升级,由此衍生出的经营模式和行业风险带给我们巨大地机会和挑战,总结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风险种类:技术风险,运营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和法律缺失、立法滞后的风险,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防御风险的对策: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重视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技术研发和投入,在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的情况下,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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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金融风险增大的原因

1、经济增长速度快,结构体制不完善。从金融发展至今来看,70年代开始,东南亚的国家经济相继发展,其增长速度相当快。正是由于这种经济发展速度太快,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出现资源效益不佳的状况。这些国家看重的只是经济的发展,却忽略了完善经济结构,因此在发展中没有及时解决结构问题导致风险出现。

2、银行呆账坏账严重。在过去经济发展的几十年里,高速增长的经济使得东南亚各国的房地产价格暴增,这种价格的暴涨恰恰就吸引了各个银行向房地产大量的投资,进而导致银行存在很多呆账坏账,这些呆账坏账的增加也就严重影响了东南亚各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在金融风险来临以前某些金融机构竞相倒闭破产。

3、发达经济国家导致的金融动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本股市复苏,美元持续走强,这两者的发生使得一部分原本已经流入东南亚的外资全部撤离,这些外资的撤离给东南亚国家的货币造成了强大的压力。这种形势下,发达国家的巨资流动便掀起了空前的金融动荡。

4、国际间的金融危机具有广泛和巨大的影响。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各个国家的处理方式手段不同,对其国家的金融的负面影响程度不同。而我国之所以影响程度较低是因为,当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我国政府调控和管理得当。

二、我国金融风险的特征

1、隐蔽性。基于我国的国情,在我国,大多数金融业的倒闭其预期的前兆风险是隐蔽存在的,不像西方国家,商业性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就会直接面临破产、倒闭或者被兼并的风险,其承担风险的主体是很明确的。金融业不同于别的行业,在我国金融业的自有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非常小,其特殊地位也明显可见,这种情形下,我们国家的金融业不管经营的有多差,也不会存在风险自担的问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存在,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不得不更加稳步发展,因此,我国应该针对我们国家这种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实施更加完善的金融制度。

2、累积性。金融风险的存在总是相对而言的,一旦一方发生损失,那么必定有一方盈利,这就是说金融风险并不是针对于某一方面而存在的。在西方国家,由于其风险达到一定边界一些银行就会直接倒闭,因此他们的风险损失一般不会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而我们国家的不同点在于,我们国家基层银行的经营不善是一级一级的嫁接过去,知道转到总行为止,那么这种结果就使得其风险不断的积累。当金融风险从隐蔽性转为暴露时,日积月累的风险带来的不良后果会更加严重。因此,我国应该从金融管理上,一层一层的分批进行金融管理,这样才能避免金融风险的积累。

3、集中性。就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来说,他们的融资方式一般有很多种,这种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使得金融风险分散。而从我国国情出发,目前我们国家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国家银行构成的主渠道,由于融资渠道比较集中主体,那么当发生金融风险的时候,相对于西方多渠道融资方式来说比较集中。正是由于这种集中性,当金融风暴来临时,我国在金融处理的时候能够很集中地进行改善措施,但是这也有一个不利的地方就是,由于风险的集中,致使金融风险来临的时候集中的体系受到强大的冲击。

4、行政体制性。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与国家体制的不同,那么金融业的运行也是不同的。虽然这种存在的经济变化与经济情况不确定的因素带来一定的危险,但从某一程度来说还是可控的。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风是谁决策谁承担风险,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们国家金融风险的形成是具有行政体制性的。我们国家一般会发放一些政策性的贷款,这些贷款如果不能收回也要贷,这就说明其银行的经营自主性不强。那么,我国在管理的时候,应该依据行政体制的特性处理金融问题,在风险袭来之时能有有效地抵御风险。

三、财政应对措施

1、加强国家对非银行机构的监管。金融风暴的冲击,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关注。由于国际的金融动荡尚未解决平息,那么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金融波动,或者说为了避免公众信心缺失的影响,对于问题较多的投资公司,国家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在清理的基础上态度应该更加坚决,而且要与国家政府各级坚决脱钩,杜绝经营资金财政化。国家在处理这些问题较大的信托投资公司的时候,应该依照国情并且处于原则基础积极地进行改组。对于那些证券经营机构,国家应对此进行干预,使得他们建立健全的财政制度结构,充分发挥国家的作用。

2、明确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加快其体制改革。对于银行信贷资产,国家应进行风险分类,并且予以有效的管理,积极快速的完善国有企业,从根本上理清企业与银行的关系。经过改革,国家就可以解决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得我们国家的企业与银行成为经济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金的运用效率与营运收益出发,各个银行要寻找国家值得贷款的企业,而企业也可以自由的选择贷款银行,这种自由行的解决使得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

3、优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监管力度。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国有企业的发展是由国家对其投资掌控的,而国有企业的发展在遇到金融风险的时候,其导致的结果是非常隐蔽的,也就是上述所说的,我国的金融危险是隐蔽的。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在经营国有企业的时候,更应该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尽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已经在大力提倡国有企业私有化,但是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仍是我们国家的主体,其在金融行业里的地位不可忽视。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其股权的优化至关重要。股权结构的优化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同时减少了从各方面带来的金融风险的潜在危险。在优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应该依据国家现存的金融法律法规,从收益与运作上完善体制,从而加大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

4、对外开放金融管理,增强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其金融管理一般都是封闭性的,那么在金融行业获取相关信息的时候,信息量明显不大。如果国家对金融行业的管理实行开放制度,那么民众对于金融行业的了解也大大增加,在开放性的金融管理模式下,各种隐蔽性的金融风险暴露而出,那么在抵御金融风险其抵御能力也在增强。长达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使得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的工业资本的引进,而是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流入中国,这些大批量的流入更加促进了我国对于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但是,金融资本的大量流入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所携带的危险更大,那么这样一来,如果还是封闭的金融管理体制就不能将更多的金融风险暴露出来,最终会导致金融体系的瘫痪。因此,国家管理应该依据现实需要,再继续吸引科技含量较高的资本流入时,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完善,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对外开放金融管理,增强金融风险抵御能力。

四、小结

篇9

[关键词] 金融全球化 国内风险 国外风险

一、金融全球化的概念

金融全球化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联系日益紧密的一个过程。这个概念强调了以下三个要点:第一,金融全球化不仅是翻越国家藩篱的金融活动,而且也是一个风险发生机制相互联系且趋同的过程。第二,金融全球化在相当程度上更是由无数的微观经济组织基于谋取利益的自发活动,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的逐步一体化所导致的。第三,金融全球化是一个不断深化有着明显阶段性的自然历史过程。

二、金融全球化下我国面临的国外风险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开放将标志着从一个相对封闭的金融体系融入金融全球化中,金融全球化风险将可能导致我国金融风险逐渐增大,主要变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外债方面,我国目前外债负担率基本上稳定在15%左右,从表面来看,外债还没有构成我国的对外金融风险,但目前外债余额中国有商业银行借款比重较高。由于国际商业银行借款通常利率高,期限短且偿还风险相对较大。且国内金融机构作为国际商业银行借款的中介和桥梁,可能会使国内企业的外债风险转变为国内金融机构的债务风险从而诱发金融风险。第二,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方面,我国资本外逃的现象较为严重,资本项目除了1992年和1998年为逆差外,其他年份均为顺差。这意味着国内储蓄过剩,并且还高成本地引进外资。这不仅表明了外资代替内资或排挤内资的问题,也显示出资本外逃的问题。第三,经济发展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加大了国际金融风险可能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很大程度上融入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中,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大幅度提高,主要表现在外贸依存度和外资依存度这两方面。所以,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对外开放度的增加,国际金融风险日益加剧。第四,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降低的风险。近几年,我国货币政策的运用日趋成熟,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央银行采取了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降低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连续多次降低利率等手段,有效刺激了消费和投资,促进了经济的增长。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对宏观经济的控制能力存在着减弱的风险。

三、金融全球化下我国面临的国内风险

1.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第一,负债结构单一,资金缺口大,隐藏着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的负债以单位和居民存款为主,其中居民储蓄存款又占存款的主要部分。国有银行由于有国家信誉为保障,且近几年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人们没有存款风险方面的忧虑,导致存款余额一直呈上升趋势,但还是经常出现较大的资金缺口,主要原因是资金运用缺乏计划性。由于贷款质量差且流动性不足,再超额发放贷款必然导致新的资金缺口。由于负债结构单一且大多是被动负债,因此弥补资余缺口的办法不足,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第二,资本金率较低。银行资本金率为6.8%,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相差较大,且风险权重资产也非常之高。高风险、低资本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十分低下。第三,信贷资产质量差。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金额增加,资产质量恶化,盈利水平降低,经营状况不佳。不良贷款持续增长,银行盈利高估使银行进入了一种无根基的发展模式之中,并且形成了一种不应有的银行热和银行表面繁荣,掩饰了银行业存在的一系列不足,从而使银行不能及时改变不良的发展状态。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第四,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权力缺乏制衡,业务操作缺乏科学规程,监督缺乏严禁的制度,造成了各种金融犯罪活动。银行业作为直接经营货币商品和金融衍生工具创新的行业,应在内部控制上更加严格,但由于管理环节薄弱,以及与金融创新同步的金融监管落后,使金融内部犯罪率呈上升势态。

2.我国证券业面临的风险。第一,股指波动大,股价波动频繁。我国股票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政策取向的变动在市场上得到反映并通过炒作成倍放大。由于政策的不确定和获取政策信息的不公平,市场炒作中追涨杀跌的惯性很大。第二,股票市场过度投机。这主要表现为股市高换手率。换手率用于说明股市种股票交易的频繁程度,一般认为成熟的无过度投机的股票市场的年换手率应在30%左右,如果大大超过这一比率,则意味着股市中投机气氛较浓,存在过度投机。第三,股票市场风险以系统性风险为主。由于政府的过度干预,市场信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股市风险表现为以政策因素为主的系统性风险,而不是主要受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与财务指标等非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因此股价波动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价值。

3.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风险。第一,保险公司的资产实力相对薄弱。20多年来,虽然我国保险行业保持了年均30%的增长速度,但还不及世界前20名保险公司中任何一家资产规模,随着中国的入世,金融市场的开放,我国保险公司规模小的弱点也会日益显现。第二,资金运用效率低。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这样的限制使我国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不到50%,降低了资金的保值增值的能力。第三,缺乏有效监管,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比较迅速,而保险监管组织和制度的建设相对落后,导致监管乏力。保险监管专业人员不够;监管经验尚待进一步积累;监管制度欠完善,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在监管内容上注意市场行为过多,对偿付能力监管上缺乏完整的考评体系。

参考文献:

[1]袁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长春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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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房地产金融在支撑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承担了房地产业的高风险。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金融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稳定和发展的要求,而且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也至关重要。

一、房地产金融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房地产业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楼市火爆、房价攀升、房贷市场增长、通胀率较高、利率不断提高,而且研究目前的市场环境会发现:从2007年上半年房价走势看,1月份至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6%、5.9%、5.9%、5.4%、6.4%、7.1%,总体呈现上升态势。“国房景气指数”为104.99,比8月份上升0.51点,同比上升1.85点。随着房价急速攀升的是住房贷款快速增长,2007年上半年,个人住房中长期贷款增速高达16.15%,前5个月累计新增2253亿元,同比多增2677亿元。我国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7年为13.7%,从1999年起表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超过了20%,近几年有所回落。

(二)房地产金融发展的特点

1 发展时期短,起步快

从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历程来看,房地产是在1998年以后真正进入融资阶段,伴随着个人住房商品化制度的实施以及个人购房按揭的启动,大量的购房者进入房地产市场,短短几年时间,我国用于房地产开发与个人购房贷款余额大幅增长,发展的速度很快。

2 融资比例较高

融资比例较高,是我国房地产金融的一个明显特征。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策略大都离不开“市场――资源――资金”三者之间的资本运作,以银行贷款为主,建立阶段性融资安排,实现低成本融资获得高额利润回报。

3 融资渠道单一

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过程及其资金链来看,房地产金融主要是由银行房地产信贷构成的,商业银行的信贷几乎介入了房地产业运行的全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而其他融资渠道如信托、房地产债券、住房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所占贷款比例很小。

二、房地产金融发展过程中蕴含的金融风险

(一)个人贷款风险

近几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增长疯狂得无以复加。2004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11779.74亿元,同比增长42.46%,个人购置住房时,70%-80%房款来自银行贷款,而对贷款的偿还则依赖于未来收入的预期。尽管我国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良好,但对未来经济发展的良好预期具有不确定性。一旦经济形势或购房者自身等因素导致了未来良好收入预期没有实现,最终的风险将转移给银行。

(二)个别城市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存在市场风险

我国2004―2006年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较快,出现了地区性的房地产热。以上海市为例,2004年上海内环线以内区域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达27.5%。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从而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三)“假按揭”行为凸显,存在道德风险

“假按揭”是指不以真实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和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据某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部门估计,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不良资产,有80%是因“假按揭”造成的。开发商也把“假按揭”作为一种融资渠道。

(四)银行管理风险

如果银行管理人员对房地产风险认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对贷款业务和相关法律不熟悉;或者对信息掌握不充分,对贷款过程缺乏足够控制力。造成决策失误;或对借款人审查不严;或不顾银行整体利益,贷人情款等这些管理上的不完善都会造成风险。

三、房地产金融发展中的风险形成因素分析

(一)房地产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

估计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一旦市场出现波动,房地产开发商,尤其是中小型的开发商就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导致还款困难,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都转变成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最后损失的将是商业银行的利益。

(二)投资快速增长,投机行为扰乱市场

由于近几年房地产投资的迅速发展,房地产投资成为了一个能够带来巨大利润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乘机进行投资,或者说是“投机”,加快了投资的迅速发展,市场泡沫严重,加大了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三)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开始进入国际上公认的违约风险高发期

随着越来越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进入3-8年的风险暴露期,银行的潜在风险不断加大。原来各个商业银行都把个人房贷作为一个优质业务来发展,个人房贷也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房地产市场一片大好的情况下,风险问题就在无形中被忽视。

(四)银行操作不规范,房地产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完善的规避风险的信贷政策和制度。对开发商信息甄别的手段不完善,评价结果与实际往往有一定差距。房地产信贷资金投向不合理。受利润的诱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倾向于开发高档住宅,与开发普通住宅相比,银行对这类高档产品的过度资金投入隐藏着更大的风险。银行违规投资,直接将银行资金投入到房地产中,这助长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加大了金融风险。

四、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一)构建房地产业多元融资体系

可以大力推动房地产证券化,向社会公众募集开发资金;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组织,吸收长期资金来投资于住宅产业;将保险资金引入住宅融资市场,扩大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引导国外资金进入房地产融资市场,实现投资高效率;鼓励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吸引社会剩余资金投资房地产业;大力推行融资租赁方式,建立抵押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快捷有效的方式解决房地产业资金问题。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程序严格把关

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应对以下内容严格把关:第一,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包括是否拥有合格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取得所开发楼盘的合法使用权,区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和一般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第-,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往的信用记录,包括是否延迟交付楼盘,是否拖欠工程款,是否将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等。第三,向作为企业集团成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时,明确借款人在企业集团中的地位和资产情况,密切关注借款人与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防止借款人资本金明显不足向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借款增加资本金,防止控股公司转移挪用借款人的开发项目预售款。

(三)改革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

在我国,导致开发商贷款不良率高的原因之一是开发商将开发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捆绑销售。在利率市场化还不能起作用的情况下,银行必然以放松对开发商的贷款条件为代价取得住房按揭业务。因此,如果将开发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强行分开,规定同一家银行不能做同一项目的开发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开发商就失去了让银行放松贷款条件的筹码,银行就会提高对开发商贷款的审查力度和风险控制力度,房地产金融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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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层气开发投资金融风险较大的现状及其原因

(一)煤层气开发投资金融风险较大的现状

据高弟在2010年10月发表的《贵州3万亿立方米煤层气开发前景广阔》的数据推算,贵州省煤层气资源总量为3.15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煤层气总量的22%,排名全国第二。可以为贵州省1200万城镇居民供给4500年的总燃气量。但贵州省对瓦斯的利用率仅为12.4%,大部分被作为废气排放到空气中,既污染空气又浪费能源。

贵州省煤层气开发的金融风险较大的问题值得重视,其原因是贵州省中小煤炭企业在煤矿区占比最高:一是贵州民营煤矿由于企业规模一般较小、实力较弱、历史不长,所以金融风险较大;二是缺乏足够的融资支持和投资支持,导致中小型能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金融风险高。当然,金融风险较大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只不过在贵州民营煤炭企业中体现得更为突出。由于贵州省煤矿瓦斯没有进行煤层气产业化和商业化投融资开采利用,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所以导致贵州煤炭矿区瓦斯矿难频发。煤层气资源开发风险事故较多。

(二)煤层气开发投资金融风险较大的原因

1、煤矿权和煤气权没有理顺

贵州省的煤层气矿权基本被中石油和中石化登记,煤炭矿权有的属于中央,有的属于贵州省各地,无法理顺贵州省煤层气矿权和煤炭矿权重叠和分设的矛盾。因此,一要协调理顺“两权”的关系,使“两权”合作或统一,吸引融资和投资资金,便于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二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努力打造贵州煤层气产业,充分发挥中石化、中石油作为投融资主力在贵州煤层气开发利用中的作用。总之,煤炭是贵州省所有,煤层气矿业权是中央所有,两权主体分置,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这是导致贵州省煤层气产业投资金融风险较大的原因之一。

2、所在地银行信贷青睐国企歧视私企

安全经济学研究表明,安全投入总资金规模突破临界点限制才能使安全投资的收益大于安全投资的成本。因此,只有大规模开发贵州煤层气资源(煤矿瓦斯)才可以取得安全设施投资的经济效益。由于开采煤层气机械化程度很高,属资本密集型,而煤层气产业投资融资规模巨大,其银行信贷投资和抵押贷款投资都受到贵州省金融体制的限制,所以贵州省中小能源企业无法取得大规模银行投资融资的资本金。在贵州省,对待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二元分隔的金融体制,互相参股煤层气开采的股份制制度尚未普遍建立,民间又短缺资金,因此无法聚集巨额资金来取得安全投资的经济效益。总之,贵州省金融体制改革没有到位,也是贵州省煤层气产业投资金融风险较大的一个基础性的原因。

二、煤层气开发的金融风险分析和金融风险评估

贵州省是我国煤层气的重要产出分布区。煤层气是煤炭开发中引起矿难的主要因素,严重威胁煤矿的安全生产。随着煤层气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的进步,煤层气已成为一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洁净、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对煤层气及其化工商业化投资融资的金融风险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金融风险的识别和对不同的风险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所采取的金融风险控制管理措施,从而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效率,降低金融风险控制的集约成本。

(一)煤层气开发的金融风险分析

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是一个对各种工具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的过程。贵州省煤层气气田资源开发项目融资规模巨大,应该把贵州省煤层气开发项目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风险控制的关口前移。从非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视角分析,贵州省煤层气开发投资融资项目主要预防煤层气安全经营风险、本益比风险、煤层气投资无效的风险、煤层气相关用户的信用风险、煤层气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和贵州省煤层气投资融资项目决策的风险。

(二)煤层气开发的金融风险评估

在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开发投资融资的金融风险管理理论模式上,建议参照张建平和张伟在《基于综合分类方法的金融风险识别与控制模式研究》的成果,动态收集整理金融风险形态识别的相关数据,选择恰当的金融风险管理的分析工具,进行金融风险的定量测试和回测,形成金融风险程度动态管理的综合策略集成,将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技术、行业专家等进行集成,形成模块化的金融风险管理系统,以便于在金融风险分类分析后选择相应的策略集成,实现金融风险资源的高效益的配置。

总之,只要贵州省地面抽采技术取得突破,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就会变成投资较大、回报期长、效益很好、投资融资的金融风险不高且能变废为宝的支柱产业之一。

三、降低煤层气产业开发投融资的金融风险的建议

贵州省煤层气开发项目要尽量避免和降低金融风险,建议采取如下方式融资:

(一)利用国际CDM项目融资开发煤层气

建议贵州煤层气利用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开发机制),突破资金和技术瓶颈。在贵州省3.15万亿立方米煤层气回收领域,利用甲烷减排的CDM项目融资。CDM项目是贵州省向日本、德国和美国等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融资的有效渠道。因为中国是目前最大的CERs(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提供国。发达国家的资金加技术买走贵州省3万多亿甲烷气体的“排放权”,实现和履行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就温室气体减排配额进行买卖,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CDM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做项目,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承诺。利用CDM国际基金的国际融资方式以解决煤层气金融风险较大的问题,可以转移消化掉贵州省煤层气开发的金融风险。

(二)建立四位一体的金融模式

煤层气开发项目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以贵州省一个储量56万吨的乡镇煤矿为例,大约可采出30万吨煤,而前期投入就需1050万元。与瓦斯治理要求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系统,投入也需要上千万元。贵州省的矿难预防投资方案,应该是煤矿企业为投入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协同筹资的“四位一体”方案。

(三)利用基金管理公司

贵州省应成立煤层气产业开发投融资基金管理公司。这个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云集着许多融资专家。他们精通项目担保融资、设备担保融资、ABS(Asset BackedSecurity)模式、LBO(Leverage Buy-Out)模式、OPM(Other People’s Money)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T(Build-Transfer)模式融资,特别是要大胆尝试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投资融资模式。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贵州煤层气开发产业,该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全力推动贵州煤层气开发产业基金赴港上市或在沪深股市A股上市。

此外,贵州省还可以利用法律的、行政的和财税的其它手段,解决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开发投资额巨大的筹资难题,降低投融资的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①韦艳. 贵州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初探[J].理论与当代,2007年第5期第22―24页

②高弟.贵州 3 万亿立方米煤层气开发前景广阔 [J].当代贵州,2010 年10月下第8页

③张建平,张伟.基于综合分类方法的金融风险识别与控制模式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6月,第29卷,第2期第45―48页

④汤凌霄,郭熙保. 贵州省现阶段矿难频发成因及对策:基于安全投入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12月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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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复杂网络;供应链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F274 文献标志码:A

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抵押资产较少、财务透明度低导致中小企融资难的问题在我国普遍存在。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提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它作为金融创新业务,不仅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新的方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给供应链上的企业增加收入。供应链金融已成为我国银行、物流企业、供应链中的企业拓展经营业务空间、增强各自的竞争力新途径。目前国内深圳发展银行、工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都提出各自供应链金融的相应的方案。虽然供应链金融是多方共赢的融资方式,然而并不意味着供应链金融不存在风险。为了更好的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作用,有必要对供应链风险进行有效地分析和控制。

目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时间不长,对风险已有的研究不多:杨晏忠认为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上企业进行融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徐华认为不同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存在不同风险类型。赵忠等利用分析融信用风险的特点,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构建了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杨凤梅等分析了我国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两种风险: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提出了建立战略联盟控制风险;刘娱利用SPSS中的因子分析方法提取出了影响供应链融资风险的关键因素并提出风险防范机制。

综合现有的研究发现: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供应链金融存在风险性、分类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尚没有文献从复杂网络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尤其是从整个供应链金融网络系统角度研究风险及控制。供应链金融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中小企业都会选择与核心企业连接,这可能导致风险集聚,因此本文从复杂网络视角对供应链金融网络拓扑进行分析,从供应链金融网络结构角度研究供应链金融系统风险形成、传播及控制。

1 复杂网络理论与供应链金融网络

复杂网络可以看成由一些具有独立特性的并与其他个体相连接的节点的集合,这些个体可以视为网络中一个节点,节点间由于某种关系相互连接视为网络中的边。复杂网络在现实世界中无处不在,例如电路网、万维网、供应链网、社会网络等。由于这些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真实网络的拓扑结构特性不同于以前研究的简单网络,节点众多且它们的关系复杂,故称为复杂网络,它与规则网络以及随机网络存在不同的统计特性,最为著名的有小世界效应和无标度特性。

在供应链中占绝对优势的核心企业往往对上游的供应商先货后款,而对于下游的销售商往往又先款后货,因此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往往存在流动资金压力,传统的银行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要求苛刻使其贷款无门。供应链金融是为了解决供应链中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它是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依托,将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整合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的信息并对资金流、物流进行控制,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的融资服务。当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自身信用无法达到所需资金银行融资标准时就会寻找链上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充当担保的角色,银行依据该企业与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的稳定性、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在本文中把供应链上的企业看作节点(没有考虑物流企业和银行),当某个企业寻找核心企业以获得银行融资时就认为这2个企业之间有边相连。例如,在供应链金融中,发电厂A的往往要求燃料供应商B先货后款导致这些供应商资金吃紧,这时B就会需找核心企业A,以他们之间发生的业务向银行申请融资,A和B之间就存在边相连。事实上燃料供应商B也是炼油厂C的上游企业,可以以炼油厂为C为核心向外辐射。在这当中,一方面可以为其上游原料供应商或进出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另一方面可以为下游的汽油、柴油、PVC等石化企业的经销商提供供应链融资。炼油厂的供应商以及销售商同样可以作为核心企业为其更小的供应商、销售商提供不同额度供应链融资,一直迭代下去就会形成一个以中石化、中石油等为总核心的,不同级别供应商、销售商参与其中的供应链金融网络拓扑,以总核为中心建立供应链金融网络的子网拓扑结构,如图1所示。

如果往外部拓展,一级经销商、零部件生产商也可以成为其上下游企业的核心企业,依次迭代下去一直到最小的销售商和供应商,最终形成整个供应链金融网络拓扑。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的融资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别,它改变了银行对单一企业主体授信的方式,而是对供应链上的各个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等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授信方式不仅链条环节长、参与主体众多、参与主体动态变化,而且各个环节之间环环相扣、彼此之间相互依赖,这决定了供应链金融风险更为复杂,相互之间风险传递会风险更具破坏性。因此可以借助于复杂网络理论,从系统的结构角度分析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2复杂网络视角下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2.1供应链金融网结构特点与风险

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只要从贷款企业自身资质、业绩、财务特征、担保方式等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决定是否贷款以及贷款的额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违约对于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几乎没有影响。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某个达不到融资要求的中小企业只要在供应链中找到核心企业,银行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不用对该企业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直接对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新的中小企业不断加入网络,企业得到有效发展或破产后退出网络,新加入的节点选择度大的节点(核心企业)进行择优连接,基于退出机制的供应链演化模型研究表明这种网络是服从幂律分布,具有无标度特征。从直观上看整个供应链金融网络中,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与核心企业进行连接获得银行的信贷,这样在供应链网络中大部分节点度比较小,而少数核心企业有较大的度,所以供应链金融网络是具有无标度特性的。研究表明这种网络结构具鲁棒性和脆弱性的特征,具体来讲,当节点度很低的节点出现问题时,由于与其相连的节点很少,网络具有很强的鲁棒性保持稳定。当核心节点出现问题时,由于它连接的节点较多,受影响的节点较多,整个网络可能崩溃。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一旦核心企业出现信用问题,风险就会不断传导、放大和反馈,最终导致风险涌现。更为严重的是当核心企业地位发生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隐瞒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信息,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进行供应链融资,这样银行面临巨大的风险。从供应链金融网络结构特点分析可以看出:处于供应链金融网络中的核心企业连边过多,一旦核心企业受到风险的冲击,整个网络中受影响的企业会增多,网络的稳定性受到威胁。

2.2网络中邻居节点的差异的程度与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网络某个节点直接连接的节点称为邻居节点。邻居节点的差异指的是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某个级别的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时受信企业生产产品、所属行业、经营活动等的差异。供应链金融的质押物主要有存货、应收账款、提单等,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如果某个核心企业所连接的节点差异度非常小,那么它所面临的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产品存在无差异。一旦突发事件对某个行业产生冲击,邻居节点就会产生相似的冲击,那么这些质押物的价格可能下降甚至无法变现,这样不仅受信企业面临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核心企业在巨大担保风险下也会陷入困境。因此供应链金融网络中邻居节点越相似,整个网络面临的风险就越大。

2.3供应链金融网络风险传播

在传统的企业融资中,即使企业因破产无法偿还贷款,受影响的也就是这家企业,银行的损失也是有限的,在供应链金融中各个环节之间环环相扣、彼此依赖,风险会在会在网络中传播,使得与风险企业不相关的企业产生风险。依据SIR模型,假设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的企业有3种状态:A无风险企业;B与风险企业有相连,有风险威胁;C是无法抵抗风险而破产。假设有风险企业将风险传播给无风险企业的概率为α,从状态β变成状态C的概率为β即受风险威胁而感染风险破产。若α=1,在一个平均度为K的供应链金融网络中,破产而无法偿还贷款的的节点就会将风险传播给K个邻居节点,接着由这些邻居节点将风险传播给.K(K-1-2E\K)个节点(E为这K个邻居点之间连边数目)。随着风险的传播,一方面网络中受风险威胁的企业越来越多。风险会在整个网络中涌现,另一方面在风险传播中企业受到风险威胁后可以通过自身的免疫(采取有效的措施规避风险),使得企业不会因为风险而倒闭变成A型企业其概率为1-β,β的值缩小不仅可以治理本企业面临的风险,而且可以有效的阻止风险在系统内传播。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节点的度越大风险传染的速度越快,范围也就越大,整个网络系统遭受的破坏也就越大。

3 复杂网络视角下供应链金融风险治理

3.1绘制供应链金融网络的拓扑图

从以上的对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中可以看出,网络的内在结构决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不同于传统的融资风险,如果不能识别供应链金融网络的结构特性就不能从系统的角度去理解、治理来自系统的风险。供应链金融拓扑图可全面展示供应链金融网络中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风险传播路径以及对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稳健性起着关键作用的节点。因此绘制供应链金融网络的拓扑结构图并应用复杂网络的相关理论对风险进行分析、治理可以弥补传统对风险认识的不足,这将有助于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树立系统的风险分析与管理思想。由于供应链金融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涉及整个供应链上大部分企业,不同的银行只能获得自身提供融资的企业间联系情况,因此数据的积累与分析是一个难点。对现有数据的掌握分散,无法直接对系统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必须对这些零散的数据从全局角度进行整合,而这并非是一个银行或核心企业所能完成,因此由必须由专门的系统风险管理机构来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网络中的数据,并进而绘制供应链金融网络拓扑图,从而有效的评估系统风险,制定必要的应对策略。

3.2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风险控制

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不同的节点失败对网络系统的冲击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节点感染风险传播的范围也是不同的。在供应链金融网络中,核心节点的度较大,如果核心节点自身出现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的稳定性,而且核心节点可能会把风险传染给更多的邻居节点,所以在风险治理的时候应该采取目标免疫的方式。银行要对供应链金融网络中的主体——核心企业的基本状况、市场地位、供应链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严格的评估,确定是否具有核心企业的资格以及风险承担能力,建立以信用评级为核心的准人体系对核心企业进行跟踪评价以减少共谋融资的可能性。在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固有的高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银行往往将这些风险利用核心企业信用捆绑、担保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可以借助自身主体地位的影响力对借款企业的还款战略、借款动机、风险收益比率进行分析以拒绝不合理的授信担保,在已经授信融资的中小企业出现风险时,可以借助核心企业自身雄厚的资金以及风险处理能力,帮助中心企业治理风险,从而减少潜在风险传播的可能性,维持网络的稳定性。

3.3合理安排供应链金融结构授信

结构授信就是银行关注的是供应链系统的真实交易背景,分析供应链的交易关系和各个参与主体的经营特征,确定授信额度。从上面分析知道,一方面核心节点的邻居节点的越同质化,当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型企业受到冲击时核心企业帮助邻居节点治理风险的能力有限,系统将面临巨大的危机。另一方面核心企业的度越大,核心企业自身的风险破坏性以及风险大范围的传递会使整个网络风险增加。银行在结构授信的过程中要分析核心企业与邻居节点真实交易、参与主体交易的特征以及邻居节点的数量,对于核心节点邻居节点数量太多以及邻居节点同质化的要减少授信和授信额度,银行通过这种有意识的减少核心节点的度和邻居节点的同质化的结构授信可以有效的减少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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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保险;发展分析

互联网在在我国已经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也快20年了,互联网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也逐渐的加深加快。从理论上讲,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保险购买、承保等销售服务过程的经营活动。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2008年之前的萌芽阶段,其次是在2011年之前的探索阶段,最后是2011年后至今的快速兴起和发展的阶段,从数据上看,2014年我国就实现了互联网保费收入860亿元,发展形势非常可观。

一、互联网保险现有发展模式

(一)官网销售模式

官网销售模式是指保险企业建立独立经营的互联网销售平台,以门户网站作为销售平台,在展示企业的品牌的同时,拓展销售渠道,实现线上下资源的有效整合。这种销售模式在2000年前后相继出现,我国的几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相继建立起自己的官方网站营销平台,这几大保险公司也借助网络的力量得到快速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这种官方网站销售形势,从PC端延伸到了移动端,并借助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渠道,不断实现业务升级,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是指保险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保险销售的模式,所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也就是保险企业不建立官网销售平台或者在建立官网销售平台的基础上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借助第三方的平台优势,拓展业务范围。当前第三方植入平台有淘宝、京东、苏宁等主要的综合平台,也有慧择网、中民保险网等专业的保险销售平台等。通过第三方平台,保险企业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得互联网发展的优势,首先是可以在客户数量和消费习惯上的深入挖掘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其实是企业可以通过平台的发展获得更多地发展机遇,尤其是在创新方面的发展机遇。

(三)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是专业的只针对线上保险需求,不见了线下机构的保险销售企业,销售的整个过程都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目前单一的互联网保险销售企业比较少,目前发展较好的是众安保险,也是全球第一家互联网保险销售企业。由于面临着来自于传统保险销售企业的巨大竞争,专业的互联网销售企业主要销售互联网交易相关责任险和保证险等,同时也兼顾销售传统保险。但是目前受制于自身发展规模有限,行业标准未定,其发展方向和未来路径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二、互联网保险对保险行业发展的影响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给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的影响,无论是从商业发展模式还是从保险业务的发展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契机。

(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给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能量

互联网保险巨大的发展潜力来源于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急剧膨胀和发展,截止2015年,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6.6亿,网上银行的使用人数也达到了3亿人,我国巨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使得互联网相关的产业成为了新的市场增长极。首先是互联网的新思维和新方法有利于保险行业和企业打开思路,利用新的营销模式或者产品形式逐渐的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满足消费者在高度碎片化条件下对于保险品种的需求;其次是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的消费形式和行业业态产生了许多传统保险行业中没有的保险需求,例如网络游戏的财产问题,网上消费赔偿问题,信用卡支付宝盗刷等问题。这些新问题带来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可以促使保险行业向着新的方向发展。

(二)互联网保险催生新的保险模式

新的商业模式的产生需要有新的市场环境,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环境就是由互联网影响的发展而改变的。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保险行业的业态和要求已经发生的了深刻地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这源自于当前人们的保险需求的不断多样化。其次是在保险服务方面,保险服务更加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在互联网环境下,保险的销售和服务过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保险尤其注重保险的销售和后期跟踪服务,但是受制于时间和地域的差异,部分服务并不能很好的满足,现在保险的销售过程就可以根据受保人的要求,制定非常个性化的保费缴纳收取方式。最后是销售更加的精准,和前面提到的服务一样,保险产品的销售将随着大数据分析的不断推进变得更加的细致和个性化,在市场不断细分的情况下,保险行业的销售模式有可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三、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虽然互联网保险在当前的市场中发展迅速,为保险市场的繁荣铺平了道路,但是没有任何一条道路会是一帆风顺的,互联网保险市场同样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需求行业类引起关注。

(一)技术风险

互联网保险高度的依赖于互联网这个工具发展,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是与技术风险相生相伴的,因此互联网风险也同样会影响互联网保险市场。首先是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是威胁网络线上交易的最大敌人,因此无疑也会严重影响到互联网保险经营,通常的形式也就是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其次是信息安全问题,当前个人信息的价值越来越被人关注,信息安全也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因此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

(二)金融风险

保险是金融行业的一部分,新的行业风险与传统的金融风险叠加,可能为保险行业带来更大的更新的风险。保险行业的交易过程没有银行交易的过程繁复,因此在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方面也没有传统金融行业有保证,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这种不确定性就不断增加。

(三)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特征是的互联网的风险会在网络内成几何增长,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一行业间关联性风险,一旦出现风险,极易引发大规模资金链条断裂,导致关联性或流动性风险。二是与消费者相关的风险。互联网消费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能力,如果出现市场风险,恐慌情绪和挤兑风波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有可能导致保险业出现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 陈琳.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与风险管理对策研究 [J].甘肃金融,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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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金融风险

Abstract:Thisarticleembarksfromtheclassicaltheory,uncoordinatedandthefinancialrisk’srelationshasconductedtheresearchonthe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thoughtthatthe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willbeuncoordinatedthroughmanykindsofwayinitiationfinancerisk.

Keywords: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financialrisk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问题最终会集中体现于金融。那么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与金融风险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关系呢?本文将结合经典的金融风险理论,就这一问题展开初步的分析。

1从马克思经典假说看

1.1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生产过剩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产业同构及重复建设问题,会导致商品生产的结构性过剩。经济领先区域经济之所以领先与其产业结构领先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分不开的。经济落后地区在缩短与经济领先地区的经济差距的过程中,必然要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当经济领先区域的产业升级速度不能维持两个地区之间的产业结构差异时,必然会出现产业结构的叠加。产业自构必然会引发大量的重复建设问题。而产业的同构与大量的重复建设必然会导致商品生产的结构性过剩。

其次,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需求相对不足,使得生产过剩问题更加严重。第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导致消费需求的不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必然会导致经济领先区域与经济落后区域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在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的情况下,其对于已有产品组合的消费需求会趋于饱和,由此制约其消费需要,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较低收入水平会制约其消费需求。第二,从投资需求角度看,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虽然有大量的资本集中,但是由于产业升级的缓慢,资本流入到生产领域的量在产业趋于饱和后就会增长缓慢,投资需求开始不断萎缩,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政府将比较稀缺的资源集中配置在其认定的高利润率的“关键性产业”中,这必然导致本地原本就稀缺的资源对于其他“非关键性产业”而言更加稀缺,进而制约了“非关键产业”的投资需求。

1.2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金融过剩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导致经济领先区域的金融相对性过剩。根据前文的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会导致资本从经济落后地区持续的流出,同时还会阻碍资本流入经济落后地区。而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金融资源的大量集中,在国家“一刀切”式的宏观调控下,很容易产生金融的过剩,形成信用的过度膨胀。

其次,对于经济落后地区而言,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大量的金融资源被投放到“关键性产业”,而根据“资金软约束”理论,在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这些产业很有可能产生“资金软约束”现象,进而导致金融的结构性过剩。

2从凯恩斯理论角度看

凯恩斯指出,经济危机发生的内在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亦可通过这些途径导致金融风险。

首先,从消费需求角度看,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区域间贫富差距增大会导致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在经济领先区域出现的劳动力总量相对过剩及结构性不足,亦会导致区域内收入的两级分化,进一步制约需求的扩张。

其次,从投资需求角度来看,对于经济领先区域,在旧有产业趋于饱和的情况下,投资需求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产业升级,而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阻碍其产业的升级,进而阻碍了投资需求的扩大。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会阻碍“非关键性产业”的投资需求,而另一方面,优质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也会制约该地区的投资需求。

3从周期性的金融内在不稳定理论角度看

首先,按照明斯基的理论,金融风险的产生源于经济周期中的某种变换,而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情况下,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赶超战略为这一“变换”的产生带来了契机。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投资机会出现了,大量的资金因而汇集于“关键性产业”,在资金软约束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信贷泡沫。

其次,经济落后区域为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偏好于高新技术的发展,而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引进的途径在本区域内形成技术的创新,而这亦会带来新的“变换”因素,进而导致多方面的风险暴露。其一,如果自主开发,那肯定要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业,而风险投资业的特点是集高风险、长期性、专业性于一体,这与经济落后区域优质劳动力及资本缺乏的现状是冲突的。其二,如果从经济领先区域引入,由于经济领先区域资本充足,在以此基础上进行的技术创新多以服务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为目标,当然这也符合产业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化规律,如果经济落后区域进入相关的技术,则会导致资本对劳动力的过度替代,使原本就稀缺的资本更加稀缺,而劳动力就业状况则更一步恶化,进而对金融体系产生冲击。

最后,稀缺资源向经济领先区域的持续涌入,也会加大经济领先区域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稀缺资源在经济领先区域的持续集中,一方面为银行过度信贷埋下了伏笔,另一方面,经济领先区域内有可能形成“被提前的经济繁荣”进而导致过度的投机。

4从货币主义视角看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会导致我国“一刀切”式宏观调控的失灵。在全国统一货币供给调控下,东中部地区经济对货币调控的反应要快于西部地区。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金融机构往往将资金从西部地区调往东中部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使用,很多微观经济主体通过股票市场投资等渠道将资金投向东部地区,这将首先导致东部地区不动产、金融资产价格迅速上升,引发新一轮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会波及到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原本稀缺的货币供给显得更加稀缺,此时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调控又将陷入两难境地。

其次,地方政府出于竞争的需要,对商业银行强加以准财政的职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这双重委托的矛盾,进而加大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最后,从引进外资角度看。对经济落后区域而言,希望能尽量引入外资来满足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毫无疑问,无论从投资的硬环境或者软环境来看,经济落后地区都无法和经济领先地区相比,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往往不得不采取其他措施进行补偿,而这些措施往往会导致整个国家利益的损失。而陈秀山(2006)的分析更指出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必然导致其区域资源缺乏、市场狭小,如果其选择将经济发展的基础主要依赖于对外贸易,则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