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金融风险分析范文

金融风险分析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金融风险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金融风险分析

篇1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22-01

1 农业发展需要农村金融支持

截至2006年10月,我国农村存贷款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而城市占85%左右,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16%,而县以下不到10%。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达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左右。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有72.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的借款占非正式渠道借款的93.2%。

2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我国农村最主要的金融供给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它还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农民储金会。1985年以后的多次改革,使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并且逐渐的淡出农村市场,西部地区的村镇一级基本上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农业银行成为了单独实体,成为了农村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环境的原因却承担不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任务。它具有以下的制度缺陷: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不明确。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依赖所形成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在改革中完全消除。使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成为了官办金融和商业金融的混合体,各级政府的过多介入,使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这些行政或政策性指令的借贷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服务和监督,造成投资失败甚至个人牟利的工具就容易形成呆帐坏帐,由此形成的成本还是落在了金融机构的头上。2003年以前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绝大部分由此形成。

(2)资金的产权不明晰。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设计思想就是以农民合作的形式形成非营利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按照合作制管理民主,进出自由,一人一票和收益分享的原则,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资本来源主要为农民入股,也有理事会、监事会,应该是产权关系明晰,但长期以来条条管理的结果是导致实际上的产权分离,基层农村信用社并没有自。信用社主任是联社选派的,经常更换,人员编制是上面定的,工资、员工管理原来一直按农业银行模式,任务也是上面分的,就是贷款也只行使有限的权利,农民没有真正意愿上的合作意识,合作是靠政府行政强制力量实现的。贷款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农村信用社说了算。

(3)金融机构与农民即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管理意识和制度的沿袭,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来应对农业农村市场,出项明显的水土不服,农民的分散性和小额性信贷特点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的一套信息获取审核模式的不适应要么导致大量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成本而惜贷,要么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如果继续维持这种制度的刚性来消除信息的偏差,在农村产业化的作用上会越走越远。

导致以下内部风险:

第一: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占比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截至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相当一部分农信社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已经陷入严重困境。而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到2003年9月,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第二:资本充足率不高,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以农村信用社为单位计算,2004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不足总社数的30%。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调查,多数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2%以下,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农信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资产利润率低,利息回收率低。农信社应收未收利息居高不下,长期挂帐,亏损增加。经营风险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农信社内部长期缺乏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造成一部分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腐化堕落行为严重,导致大量金融资产流失。2005年10月28日,安徽省界首市代桥农信社职工钻内控制度、业务操作的漏洞,铤而走险携库款27万元潜逃;2004年9月,新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两职工的犯罪行为造成1.45亿元的损失。

3 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鉴于农村金融的状况,有必要采取措施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第一;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农村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一是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法律法规较少,不仅尚未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合作金融法》,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借款人因道德风险而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也缺乏法律规制。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流行。

第二: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第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加大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对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基金;财政对涉农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推动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对接,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推动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

篇2

[关键词]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5.52.01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金融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也贡献着一定的力量。但是地方金融的发展还不完善,在相关的制度建设、金融指导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强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地方金融的内涵

地方金融是一个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机构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基层性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本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还有一些是当地的城乡集体组织,所以,相对应的,对于地方金融的人事任免权就属于当地政府的管理范围,这也是由地方金融的性质决定的。地方金融机构在管理结构和治理方面比较简单,地方政府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但是不进行具体化的管理,所以,管理结构相对简单。我国地方金融主要包括,各地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一些担保机构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各个地区的地方金融也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为国家的金融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自然也会出现一些风险性问题,相比而言,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往往会出现很大的金融风险问题,例如:东部沿海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比较大,这种借贷方式在进行过程中缺乏政府的监督,容易导致当地的金融机构在运行过程中的资金断裂,引发地方性的金融风险;还有许多地方民间集资现象非常严重,这种不良的集资行为给地方金融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整个地方的金融风险。

2地方金融风险的特征

地方金融风险也属于一般的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同样具有金融风险的正常特征,如:金融风险的高危害性,一般情况下,金融风险的爆发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严重的危害,而且会通过经济方面,迅速地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而地方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将会对一个地区的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另一方面,作为地方金融风险,也有着和一般金融风险不一样的地方。

2.1地方金融风险的特殊成因

社会中的一般金融风险就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诸多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经过发展和演变,积累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会爆发,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对于地方性的金融风险,除了和社会中客观的经济状况有关之外,主要还会由于社会经济的转型,造成的一些各种制度缺失以及不规范,和地方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等方面有关系[1]。

2.2地方金融风险的地域危害性

地方金融就是由一定的地域来划分的,由一定的经济状况而形成的地域性的金融机构。所以,所谓的地方金融风险也就是在一定的地域内的金融机构引起发生的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的特性就是严格的地域性,这也是和全国性的金融机构不同的地方[2]。所以,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在发生的时候,动摇的是某一地区金融机构的信心,而且这种风险会向周边地区进行蔓延和影响,所以,会导致周边的地方造成地方金融风险,逐渐扩大影响范围。

2.3地方金融风险可以实施有效救治

地方性的金融风险相比全国范围的金融风险,影响力要小很多,而且在发生地方金融风险的同时,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去遏制它的发展和恶化。全国性的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必然会引起重大的影响,通常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金融风险的变化发展。所以,对于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可以凭借国家的财政进行有效的救治和帮助,很快地实现地方金融的正常化。

3地方金融的风险情况分析

3.1地方金融的信用风险

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情况中,信用风险是一种主要情况,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地方金融机构的贷款人在使用信贷后失去了还款付息的能力,所以和地方金融机构之间产生了违约的情况。这种情况造成了金融机构直接的经济损失,对于数额大的信贷,将对本地区的金融情况带来很大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地方金融在获得发展的同时,面对的金融风险也有所增加,但是,对于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要避免地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也是不可能的。

3.2地方金融的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在地方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预测[3]。在金融机构的各个工作环节当中,都有可能产生市场风险,例如:在进行一些投资的时候,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情况不全面,造成对市场信息的错误判断,在股市价格和汇率等一些具有很大变动性因素的影响下,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从而引发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

3.3地方金融的操作风险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国家的金融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地方金融也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也就会暴露出来一个问题,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在此过程当中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现有的金融理论和知识远远落后于金融发展的速度,所以,地方性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速度就降下来了,同时也会出现许多失误和问题。由于地方金融的业务人员没有提高相应的业务素质,会严重影响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造成一些严重损失。

4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

4.1政府要提高对地方金融的指导和监管

地方金融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点,往往在发展过程当中,缺少统一的指导方针,同时,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缺少相应的监管。在2010年,财政部颁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地规定了地方金融的管理工作和监督方面的工作,也从原则上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处理事务进行了规范。对于防范地方性的金融风险问题,就需要对地方金融的发展做出建设性的指导方针,并不断完善,在风险的发生过程中就进行有效的防范。

4.2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

目前,许多地方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所以会在很大程度上引起我国地方性的金融风险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地方金融机构应效仿上市公司,及时对机构的业务和管理作出调整和规范,预防地方金融风险的发生。

4.3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相关的风险评价

由于地方经济深刻地影响到地方金融的发展,所以,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受到地方企业和诚信状况的影响非常大。故此,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应给予诚信问题足够的重视,同时,需要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以降低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

4.4地方金融机构要采用相应的预警体系

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可以有效地对地区金融风险进行预防。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确立,可以有效地把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和现状,如果地方经济有问题发生,这个体系的确立就可以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此外,在地方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及时地学习和应用,解决地方金融发展的问题。

5结论

本文解释了地方金融的内涵,介绍了地方金融风险的特征,并对地方金融风险情况进行了分析。针对地方金融风险问题的产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实现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张雪飞.地方金融的风险分析及防范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4(14).

篇3

传统的金融主要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而当今的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依托,提供金融产品进行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所有交易行为的集合。互联网金融市场结构复杂,种类繁多,主要有六种,分别是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融资,信息化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门户。第三方支付主要表现有阿里金融,苏宁金融,京东供应链的金融服务等,主要依托其自有的支付核心开展客户和数据的积累,并集于此开展小额信贷和平台的理财服务,这也是目前发展的最全面的形式之一。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互相借贷,主要有纯线上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以及债权转让模式。由于P2P的发展具有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特点,行业发展也是参差不齐。近年来,我国的网贷平台已达2000多家。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然后对其进行详细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的全方位信息,通过各种各样的数据来获得客户的消费习惯,预测客户的购买能力和购买行为,使金融机构获得更大的利润。众筹融资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众筹融资在我国起步时间较晚,目前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例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交通银行的“交博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提供金融产品的搜索和数据处理服务,通过平台来积累流量,提高投资者和产品供给者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和效率。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995年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诞生了。在这家银行里,没有营业网点,没有柜台,没有ATM机,看不到现金……它完全依赖于互联网。自此以后,网络银行业务在全球开始蓬勃发展。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的也很迅速,主要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以前,互联网仅仅为金融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协助银行“把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以网上银行、金融、证券为代表,互联网与金融还未真正结合,因此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还未曾出现。1997年,招商银行推出了第一家网上银行,接着一些大型的互联网企业利用社交网络,电子商务,云平台等优势技术将其业务范围扩展到了金融领域,形成了第二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互联网对金融的“协助”表现在开始不断地从技术领域渗透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突出事件是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向第三方发放支付牌照。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开始发展至今。很多人把2012年评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因为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为迅猛的一年。P2P网络借贷平台爆炸式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既有传统金融的风险,也有其独特的风险。

(一)传统风险

互联网金融具有传统金融所面临的一些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对于大多数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贷款时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这种信用风险也不例外,尤其是P2P平台的网贷,一旦发生贷款业务,能否确保带出去的钱顺利收回。第二种风险是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就是流动性风险,而流动性中最主要的就是技术资产结构是否匹配。例如余额宝和支付宝的无缝对接里就存在着流动性风险,一旦货币市场出现异常事件,引发货币市场基金大规模赎回的资产变现现象,流动性危机就产生了。

(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以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因此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当互联网收到黑客袭击,计算机病毒入侵等一系列行为时,互联网就会出现漏洞和问题,从而引发技术风险。比如基于互联网的公开性和开放性,在进行电子数据传输与保存时很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而计算机病毒的出现与扩散,使得数据的传输缺乏安全性和可靠性。技术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当今的互联网技术并不是无懈可击的,还不是很完善,技术还达不到很先进和成熟的程度。此外,我国的互联网技术的软硬件与国外相比差距还很大,很多地方都要依赖国外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构成了风险。

(三)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但也仍然无法解决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而这种信息不对称则可以让金融市场处于一种“失真”的状态,使得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业务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额的供给方大多是非传统的金融行业,对金融风险缺乏足够的重视。例如现在互联网上的理财产品铺天盖地,打的宣传旗号都是高利率,高回报,但却对潜在的风险提示不足,未引起客户的重视,一旦发生重大损失,客户只能望洋兴叹,自认倒霉;另一方面,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的身份和信用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出现“劣质驱逐良质”的现象,即服务质量差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取代了质量高的机构。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在进行业务交易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未按规定遵守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或是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在立法方面还不完善。近年来,虽然相继有一些此方面的法律出台,例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等,但这些都是针对传统的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而制定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现在的互联网金融的新型业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导致了风险和弊病的凸显。

(五)权益保护风险

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信息无法面对面的进行,都是通过互联网传输,因此不能准确地核实交易主体的身份,就有可能存在消费者的账号信息,资金信息,身份信息被非法盗取或篡改;同时,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网络融资资金被挪用、占用;交易商暗中操纵交易价格等等,都会导致投资者或货币持有者的经济损失,这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和存在的风险分析后,应及时加强对其的监管,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事前监管是指市场准入监管,即严格审批将要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其目的有二个:一是对一些生存能力差,不符合条件,没有存在必要的机构和组织应当禁止其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使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布局更合理,为互联网金融业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保障互联网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事中监管是指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监管,即加强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动态的了解其业务范围,资本充足情况,产品质量以及资本流动性等等。事后监管是指市场退出监管,即对严重违规操作或即将破产的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和组织的市场退出处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

在不同的金融产品冲击人们的视觉神经的同时,也出现了产品本身透明度不够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产品销售者刻意对客户隐瞒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性,导致后面纠纷不断。这主要由二个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的普通投资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与创新。长期以来,我国的理财产品都是由银行供给的,产品品种比较单调,普通投资者对产品的了解主要集中在股票、理财产品、债券,因此新的金融产品出现时,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二是,运营企业出于销售的需要,在宣传时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这种行为本身大多是非恶意的,但现实中往往容易造成投资人的误解而形成纠纷。因此,首先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明确每一款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避免“浮夸”宣传,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和产品的透明度;其次,在产品的运营方面,也可以加强对投资者的培养和教育,让投资人对于产品本身的原理、特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必要时,可以让投资者到企业实地考察和参观,增强彼此之间的了解,从而让业务开展的更加透明。

(三)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应当成立一个以一行三会为监管主体,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各部门应当定期交流和沟通,明确权责,加强监测,及时预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出现问题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与时俱进地推动金融监管改革。首先监管机构要强化全面监管的理念,推动银证保监管部门逐步实现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其次监管机构要有包容创新的理念,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积极创新,监管的目标不是“管死”而是让其有源源不断的活力;三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督促会员贯彻法律法规和履行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会员合法权益等方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篇4

1.信用风险。它是由于借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消费者)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导致房地产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房地产企业收入来源缺乏稳定性,企业偿还能力没保障;而银行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决策存在问题将面临信用风险,它可能是贷款前对借款人资信审查评估失误造成的,也可能是贷款发放后情况变化造成的房地产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或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还款,以及借款的住宅消费者失业收入减少意外支出增加死亡等原因导致无力还款。

2.流动性风险。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能转换为现金的其他资产,以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满足客户提取存款要求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流动性风险。中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过快,贷款比例失调,又存在经营管理能力较弱,资产质量恶化的状况,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一种是原发性的,即资产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现金和国库券等不足以应付提款需要,又缺乏及时融入现金的手段和渠道,导致流动性不足;另一种是继发性的,是由信用风险带动的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金融中人多以房地产作借款的抵押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银行要处分抵押房地产从中求偿,如果卖不掉房地产而使银行缺乏现金来应付提款等需要,也会形成流动性风险。

3.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由于房地产资金融通中资产结构通常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如果金融部门的负债结构中以活期存款为主,就可能形成流动性风险;如果负债结构中多一些公积金存款住房专项储蓄存款等来源较稳定的成分,结构风险就能缩小。

4.资产质量风险。如果贷款中质量差的贷款(逾期不还的无力偿还的和无法追索的等)较多,贷款银行就面临效益差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资产质量风险与借款人信用有关,与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具体的贷款业务处理(如以什么方式作还款担保以房地产抵押时该房地产是否容易销售对抵押房地产的估价是否过高等)有关。

5.利率风险。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或者贷款利率下降,或存贷款利率同向变动但利率差缩小,都可能带来经营效益方面的风险。房地产资金融通,尤其是住宅金融的期限往往较长,在长时期中利率变化越频越大,利率风险也就更大。

6.通货膨胀风险。由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才是实际的利率,在名义利率不变时通货膨胀会使实际利率下降甚至可能为负数,就使银行面临风险固定利率下通货膨胀风险。

二、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现状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国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有几个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虽然中国各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个人信息档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欺诈风险,银行无法真正核实客户的真实信息情况。由于中国银行连续6次上调人民币利率,其中五年商业贷款利率提高到了7.7%,这使得一些客户提前偿还贷款,但是这也给银行带来了提前偿还贷款的风险。

2.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假按揭就是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的典型。有些房地产商本身并无资金,但是会假借他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巨额贷款。这样下去中国的不良按揭越来越多,银行收不回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假按揭是一个风险转嫁过程,开发商通过假按揭,提前收回成本,变现利润,把包袱和风险悉数丢给银行,自己进退自如,完全占据主动。由于房价估值越高,假按揭从银行套取的资金也就越多,开发商自然倾向于提高价格。假按揭会使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会受到伤害。消费者的贷款最终违约的话,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上会有不良记载,导致其个人信用的负面评价;假按揭还会导致银行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的下降,将对银行经营产生极为严重的恶劣影响;假按揭将造成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严重危害住房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假按揭将滋生职务侵占、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一些房地产商炒作使房地产市场过热。自从2005年开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较快,其中最为明显的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其房价超过了市民能够承受的范围。而这产生的泡沫将会直接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1.完善房地产信贷评估体系。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1)借鉴国外的评估理论和方法。中国由于在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上的滞后,在抵押评估实务中几乎都采用所谓保守原则下的市场评估,忽略了贷款对投资者现金流量引起的种种变化,缺乏科学依据,主观性大。(2)对现有评估方法进行创新和完善。在中国由于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物处置存在着脱钩的关系,因为一般规定抵押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而在这一年当中房地产市场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融资渠道多元化,打破单一渠道。(1)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组织,使广大人民群众也能参加到房地产建设中。不再仅仅依靠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真正让人民管理自己。(2)中国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来励外国企业、资金加入到中国房地产这个大市场中。改变投资者主体的单一化,使市场主体更多元化、国际化。

3.项目管理与期限管理相融合。房地产项目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分类,是房地产项目的管理者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实现生产要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优化配置,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在实际实施以及运作过程中,房地产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和不可移动等显著特点,可能会导致房地产项目管理风险。而贷款期限越长这种风险越大。因此,银行应缩短资金借贷的期限把风险降到最小。

4.高度重视房地产金融风险,增强防范意识。房地产企业要密切注意政府关于房地产政策的变动,要做到积极反应,积极响应。适时调整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方向与策略,促进住房自身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要认真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对市场需求有准确的了解。对于风险较大的开发项目要谨慎进入,仔细评估;对已有不良记录、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型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明显不足的项目不得介入。做到既要把握好的有前景的房地产项目,又要严防房地产泡沫积聚的潜在风险。要逐步建立以房地产金融为目标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规范操作、降低风险、保障运行出发,扩展房产经营业务范畴,有步骤地推进住房自身业务向多元化、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5.依法严格资金管理,推进企业资金良性发展。一要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房产项目的收益评价和可行性评估,利润明显较低及售房压力较大的项目的坚决否定。二要严把项目设计论证关。在设计阶段,要聘请专业人才进行缜密的规划与设计。三要加大项目的风险管理。要对具体项目进行充分的战略研究,制订正确的、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可执行的项目目标计划。也要要建立一支有力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只有具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才能将上层系统的战略目标计划和复杂的工程技术方案同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篇5

【关键词】 房地产 金融 风险

一、前言

2016年春节过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就一路飙升,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对我国房价进行调控,但是效果甚微。中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吸引着一批批投资者进入。自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就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直到2008年我国开始出台各种政策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到近年来逐步放宽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控制,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波动不断。

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且需要大量的投资。房地产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房地产金融为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持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必然会给房地产金融带来风险,因此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现状

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拉动经济的三大马车消费、投资和出口中,投资和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来源,而房地产投资是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产业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非常重大,其中金融产业受房地产产业影响最大。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者客观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其资产、收益、信誉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以及土地储备风险等。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

虽然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较发达国家存在发展时间短,发展完善度不够等劣势,但是随着房价的一路飙涨,贷款买房成为大部分购房者的首要选择。虽然我国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把控较严格,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也较低,但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具有隐蔽性强、暴露时间长的特点,且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引起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容易引起银行坏账,总体来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有:欺诈风险、银行存贷期限不匹配风险、提前偿还贷款风险。欺诈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者为最大程度上获得银行贷款,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收入水平、收入稳定状况、个人动产和不动产情况进行伪造欺诈银行的风险,一旦个人住房贷款者无力偿还贷款,银行难以回收贷款;银行存贷期限不匹配风险是指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银行吸收存款的期限长所造成的银行资金不稳定的风险;提前偿还贷款风险是指贷款者提前还款后银行遭受的服务成本损失、提前收回造成的资金闲置以及预期收益减少等损失风险。

(二)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

由于房地产产业占用资金量大、回款慢等特点,房地产企业在投资房地产时会想尽各种办法获得足够投资,在这些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舞弊行为,产生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总体来说,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主要有: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假按揭、企业财务信息造假、房地产企业“超前贷款”等。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表示房地产企业的偿债能力较低,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会存在风险;假按揭是指房地产企业为更快获得贷款,采用“假按揭”的方法获得个人住房贷款替代项目开发贷款以获得开发项目资金导致的风险,当楼盘销售情况差时,会出现不良贷款;企业财务信息造假是指企业为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对自己的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粉饰,使得银行高估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金额等造成的风险;房地产企业“超前贷款”是指房地产企业在不具备发放贷款的“四证”条件下用流动资金贷款来顶替房地产开发贷款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

贷款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银行会大力发展贷款业务。而随着一些大企业的贷款金额大、还款时间长等弊端,同时也为了开拓新的市场业务,银行逐步加大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支持力度。房地产贷款业务的还款率高、还款时间短等特点使得房地产贷款成为各银行的主要竞争业务,因此产生一些恶性竞争手段。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为业绩考虑会放低对贷款者的信用和资产状况的审查严格程度,使得一些不符合银行住房贷款要求的顾客获得了贷款,一旦顾客不能按时还款,所有的风险由银行来承担。同时,房地产贷款业务数量多、情况复杂,如果银行过分依赖房地产贷款业务,一旦房地产市场产生波动,y行所遭受的风险很大。

三、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产生原因

(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是世界公认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典范。它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以及以证券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主要是发放贷款市场,二级市场是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而我国自商品房出现以来,房地产金融市场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商业房地产融资体系和政策性房地产融资体系组成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但是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并没有形成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使得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特别弱。而且我国房地产金融目前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获得房地产投资。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落后

商业银行对贷款的信用风险评定主要采用贷款风险测度法,虽然该方法能从一定程度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但是其还是存在贷款风险度主观性强、科学性差等弊端。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评定和度量等技术上都比较落后,对企业的了解主要依靠财务信息。商业银行在房地产贷款项目中不注重对贷款的事后监督和不确定性因素对贷款的影响,过度重视违约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损失。我国对贷款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对贷款分类级别设置过少,缺乏对贷款损失率的细化。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较为落后的技术方法是导致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过高的重要原因。

(三)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对个人信用的信息披露、使用以及信贷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已有的法律来看,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个人信用风险管理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且我国尚没有法律对个人失信的惩罚制度作出明确的惩罚规定。

同时,我国的抵押制度不完善。我国抵押贷款中有规定是法院可以查封不良贷款人员的房屋等,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拍卖。该规定是以保证不良贷款人员的基本生存底线为基础的,却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这会使得不具有贷款和还款能力的人员想方设法获得贷款,同时诱使已经获得贷款的人出现不按时还款等行为的发生。

四、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拓宽融资渠道

一个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需要发放贷款市场和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相结合,我国目前发放贷款的渠道单一,同时没有建立一个良好的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

前面提到,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因此,为我国房地产金融的稳定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也只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房地产产业发展来改变现状。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的发展,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在国家的控制和帮助下得到健康发展,以后国家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企业的发展。同时,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也可以通过与地方资金雄厚的企业进行合作等方式实现自主融资。地方企业投资房地产可以通过投资房地产进行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创造新的盈利模式。我国应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积极推进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拓宽。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

住房信贷体系应该具有一定的在社会环境中分散风险的能力,但是我国的住房信贷体系不具有此功能,因此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

建立和完善住房信贷保障制度,首先要完善房地产抵押贷款担保体系。房地产抵押贷款担保体系可以通过建立政府住宅抵押贷款担保基金组织和社会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组成。通过政府住宅抵押贷款担保基金为购房者提供抵押贷款保障,当购房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让政府住宅贷款担保机构承担其未偿还的债务,保证能够向金融机构及时偿还贷款和利息,降低住宅抵押贷款市场的系统风险水平,降低坏账率,还可以开办社会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来弥补政府住宅抵押贷款不能解决的缺陷。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住房贷款制度将长时间存在并发展,因此,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为降低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提供信用保障。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再加上我国社会情况的复杂性等,我国尚未出现比较成熟的个人信用征信公司。我国应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推动征信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个人信用体系。

首先我国应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个人信用体系中个人信息披露、使用以及信贷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当个人失信时应该遭受的惩罚和惩罚力度,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持。

其次,我国应建立个人信用专管机构。我国的专业个人信用机构缺乏,主要的信用评判是通过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由银行对其信用进行评判,评判的主观性较强,科学性差。我国应该建立非盈利性的可信度高的信用管理机构,如国家信用管理局等。

第三,我国应建立个人信用评判体系。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对能够表明贷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进行长时间记录,并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供信用评级机构共享信息。同时,我国应建立一个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全方位有效评估,避免因为评估失误造成的金融风险。

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时刻存在,但是并不是不能够有效控制的。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目前主要是因为制度和市场的不完善造成的,我国应该加快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赵文清,钱周信,贾慧敏.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J].技术经济,2005,04:52-54.

[2] 毛立平,胡.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对策分析[J].市场周刊(商务),2004,09: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