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2:2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会化托管服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为了提高档案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必须对档案馆的职能进行准确的定位,这样才能更好的拓展档案馆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中,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工后,不同的组织有着不同的职能,社会分工可以推动社会不断的进步,而且社会分工也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档案馆有着特定的职能,在制定发展目标时,需要对档案馆社会功能进行准确的定位。档案馆是我国重要的服务机构,档案馆的工作人员需要对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提高档案归档的准确性。
档案是一种原始的记录资料,档案馆中收集的资料是对不再发生作用的材料,工作人员需要按照一定标准,将这些档案归档在不同的类目下。档案是一种记忆工具,其在社会中发挥着记忆的功能,在积累档案的过程中,可以增加社会记忆的丰富性,记忆的完整度越高,则社会化程度也越高。档案馆的社会功能在于对档案的管理,也在于对于档案的利用,所以,档案馆中的工作人员应该努力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档案馆是社会中重要的信息媒介,可以通过宣传等方式对人进行教育,可以帮助广大的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就是档案馆的重要的社会功能。
二、档案馆社会化服务的含义
档案馆社会化服务是在政府的指导下形成的,档案馆在建立后,由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比较被动,通过建立良好的服务模式,可以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建立良好的服务体系,可以增加全民阅读的热情以及兴趣。在传统的档案服务模式下,档案馆服务效率比较低,而且社会大众缺乏互动的兴趣,这种模式具有较多的弊端,而且终会被新的服务理念所替代。在现代社会中,图书馆的服务模式越先进,则社会人群的受益面越广,档案馆的效用价值也越高。档案馆服务体系具有多层次的特点,从管理的角度看,档案馆工作人员应该与用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要建立以用户为导向的服务模式,要满足用户的需求,还要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才能提高用户的满足度。在制定图书馆管理制度时,一定强调用户至上的原则,从社会的需求角度,制定发展的战略目标,还有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只有对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才能实现对档案馆社会化服务与功能的拓展。
三、档案馆社会功能的拓展
1、增加档案的丰富性,使档案的记忆功能更加全面。档案馆想要发挥社会化服务的功能,需要建立在具有丰富馆藏的基础上,相关人员要收集更多的档案资料,这样可以满足人们对多元化档案资源的需求。传统的档案馆中,档案收集渠道比较单一,这影响了档案馆服务功能的发挥。档案馆只有具有丰富的馆藏,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现代档案馆获取资源的渠道越来越广,而且档案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档案包括人事档案、病例档案以及诉讼档案等等。这也说明当代社会,档案馆与公众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记录的内容也越来越详细,说明档案资料发挥的价值将会越来越大。
2、提高档案管理的技术水平,扩大档案馆的建设规模。档案馆有着社会化服务的职能,这一服务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由于我国很多档案馆管理制度比较落后,而且缺乏先进的服务理念,使得档案馆社会化功能很难真正实现。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相关人员必须对传统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还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技术水平,将过去松散的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并制定统一的管理目标,还要不断的完善社会化管理体系,解决管理的成本,在社会上寻求更多更有效的技术,加强宣传,实现多方合作,保证档案管理机制的顺利进行。
3、以实现公共服务为运营使命。在档案馆运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听取用户的建议,还要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要增加工作人员公民权意识以及服务意识,要在实现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档案馆是公共服务机构,在实现其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应打破政府的垄断,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追求目标。在实际操作中,改变照章办事的传统方式,从执行规则到实现既定目标的转移,减少行政干预,改变争取领导重视的追求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借助市场力量实现服务目标和方式的变革。
4、改变传统的组织文化,建立新的心理契约。将行政管理转变为战略管理,改变程式化的评估标准,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的档案需求,突出各档案馆服务目标和运行状况的个性和特色,强化各档案馆管理者的色彩,实行透明的、积极的、个性化的领导方式,解除规制和放权,使管理过程如预算、人事、采购等合理化,以所针对的社会公众的认可的、符合其愿望的方式设立评估指标,即明确的绩效标准与绩效评估#项目预算与战略管理。加强档案馆之间和档案馆内部的竞争,把竞争机制注入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中去。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职能;读者服务职能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184-03
1 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职能社会化问题的讨论[1],虽然经历了25年的进程,但就其争鸣主题范畴而言,仍集中在“大学图书馆是否应向公众开放”方面。支持者的主要观点是:由于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而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非常丰富,所以高校图书馆应该加入公共图书馆对外开放的行列。反对者的主要观点是: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要求而展开,人员编制根据服务群体的总量定编。由于馆舍、技术、人力、安全问题等因素的制约,高校图书馆不应该承担社会化阅读这个责任。
在讨论进程中,似乎支持者的观点在逐渐占据着上风。最能显现这一点的是对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两个文献的明确表态。其一,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明文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2]。其二,2005年夏天,“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与会60余位馆长或馆长代表签署了《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以下简称《武汉宣言》)。《武汉宣言》中明确宣告:“大学图书馆的资源应在满足本校读者需求的前提下,努力向社会开放”[3]。前一个文献表明了官方对于“大学图书馆是否应向公众开放”的肯定立场,后一个文献则表明了“向公众开放”的服务主体们达成一致的积极响应态度。
然而,官方的立场是有前置要素的,即“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地向社会开放,《武汉宣言》的“义务主体”也只是我国2300多所高等学校中的60余所[4],仅占我国高校总数的2.61%,难以代表全国高校图书馆的在“是否向公众开放”方面的态度。从具体实践来看,除极少数高校图书馆接待社会读者外,其他高校图书馆都因为种种原因未曾涉足,致使高校图书馆向公众开放举步维艰。就一般读者而言,对于高校图书馆“是否向公众开放”的态度,也是“赞成与反对者持平”[5]。
对此,有些学者则从更深的层次上探讨了这一问题。认为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提法和相关表述,是对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误读。这种思维的简单化和定位的片面性,会引发无谓争论,造成思想混乱,引发高校有关决策者的抵触情绪,造成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服务热情,降低工作起点,制约服务创新,误导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实践,贬损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价值。应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活动和工作表述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可以涵盖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所有形式和内容,以利高校图书馆因地制宜地开展为社会服务的工作,体现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担当、人文关怀和普世精神[6]。
由此,在我国文化界又引发了“高校图书馆服务社会化”这一新的命题。由于“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涵盖内容涉及到高校图书馆众多业务领域,在此,笔者将探讨的范畴限定在读者服务领域,以“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职能的社会化拓展”为题,予以初步分析。
2 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属性及社会化服务职能
关于高校图书馆的属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明确表述为“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7]。这就是说,“一个中心,两个基地”是高校图书馆的本质职能所在。而“两个基地”中“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显然具有社会化属性。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属性的理论依据在于其文献资源建设投入的公共性,即大学图书馆及其文献资源建设的钱来自于纳税人,此类资源本质上应归类于公共资源,纳税人当然有权利享有自己应得的公共资源。而这种资源的公共属性,又决定着高校图书馆服务的公益性,仅管这种公益性的体现方式与公共图书馆具有一定的差别,但归根结底是为公众服务的,是具有普惠意义的。沿着这一理性轨迹分析,从法理上讲,在高校图书馆面前,读者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因而高校图书馆理应对社会开放,接纳社会读者和团体,允许他们查阅馆藏信息资料,为他们提供服务,满足其对信息的需求。从促进社会发展的实际效益上讲,这样既有利于高校图书馆的自身发展,又能节约社会资源。
一、南阳市土地托管现状
南阳市是农业大市、粮食生产大市,农业人口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全市耕地面积1060万亩,近700万农村人口,其中常年外出务工近300万人,农业兼业化、副业化、劳动力弱质化问题突出。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南阳市积极推动土地托管,探索出了一条以规模化服务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目前,培育土地托管组织4826个,包括龙头企业298个、农民合作组织3095个、家庭农场1156个、其他组织形式282个,托管土地面积已达200多万亩。托管农户亩均可增收300元。
当前南阳市土地托管服务形成了两种土地托管类型:一是土地半托管,也叫“菜单式”托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将农业生产中从种到收各环节的服务项目如深耕疏松、田间管理、秸秆还田、机播、机收、烘干、储存、加工等制成“服务菜单”,农户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服务项目,“点菜下单”、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托管组织与农民结算服务费用。半托管的优势在于,这种规模经营的形式具有灵活性、适应性强的特点,更受广大兼业小农户的欢迎。例如,社旗县盛康家庭农场利用自身的技术、农机优势,发展半托管服务,为周边农户提供机耕、机播、机收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二是全托管,也叫“保姆式”托管,农户与土地托管组织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合同,将土地委托土地托管组织全权管理,实行从种到收全过程、全环节的托管服务。全托管的优势在于,可以打破户与户的土地边界,实现土地成方连片,既增加了耕地面积,还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平整土地、兴修水利设施,实施“六统一”经营模式。“六统一”是指统一耕地、统一配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收购。从而使土地、良种、技术、管理、大型农业机械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机结合,有利于全面实现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经营。例如,方城县供销社整合各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成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和农机专业合作联合社,整合农业机械380台(套),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全过程、系列化服务。
二、土地托管产生的社会背景
所谓土地托管,过去一般称为土地代耕代种,是指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的农户将农业生产的部分或全部活动托付给土地托管组织代为耕种和管理的一种社会化服务形式。在土地托管之前,已有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流转形式,比如小规模的土地流转,通常限于亲友邻居之间,容易造成转入户的惊夺性经营,引发各种纠纷。再如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但实际效果并不佳,原因在于:一是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0%以上的耕地都是流转过来的,可以称为土地租赁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类经营主体有一个特殊问题,土地流转租金的支付是在农业经营开始之前,不但租金成本高昂,资金投入压力也很大,支付了流转租金,农业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捉襟见肘。近几年,土地流转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地区土地租金已经进入“干元时代”,占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成本的60%以上,从事粮食生产已经无利可图。加之粮食价格下降,各地频频出现新型规模经营者退租、转租、跑路事件。
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农外转移是一个渐进性、长期性的过程,存在着转移就业不稳定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障碍。农民对土地流转并不放心,担心流转出去难以按时收回,他们成为隐形失地农民,由此,制约了农地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相比,其优势在于,农户不仅保留着土地的承包啵也保留着土地的经营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户仅是享用土地托管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并照单付费。这是一种“小农户、大雇工”的经营模式,农户支付的仅仅是相当于雇工的工资等费用,并且可以随时收回土地自己经营。土地托管组织避免了土地租金的支出,大大减少了生产成本的压力和经营风险。可以说,正是在土地流转遇阻的形势下,土地托管模式才应运而生。
三、土地托管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稳定了粮食生产
当前由于粮食种植收益低,土地流转容易出现非粮化现象。调研中发现,当土地租金超过每亩800元时,种粮无利可图,很多新型经营主体不得不从事经济作物种植来提高收益,以支付租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非粮化现象。而土地托管以后,无论是半托管还是全托管,农户仍然拥有土地经营决策权,种什么由自己决定,土地托管组织根据农户要求提供社会化服务。与其他经济作物相比,粮食作物市场风险小,收益稳定,大多数农户在与托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时,一般要求种植粮食作物,以回避市场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不仅解决了耕地的非粮化问题,还稳定了粮食生产。
(二)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农户和托管组织的“双赢”
土地托管增加的效益可总结为“三增、一降”:即增产量、增效益、增收入、降成本。增产量,托管后,普遍使用新品种、新技术,单位面积产量得到较大提高;增效益,土地规模经营使土地、良种、管理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机结合,提高了现有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增收入,托管农户比流转土地的农户和自己耕种的农户获得了更高收入;降成本,通过集中采购农资、实施科学管理、降本节耗等多种途径,土地规模经营的要素投入成本和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例如,社旗县盛康家庭农场,托管农户土地以后,亩均增产100斤左右,通过农资集中采购、机械化作业和订单预约,全程生产成本可降低10%左右,亩均收益可以增长30%以上,实现了农业土地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提升。“土地还是那块地,变成土地托管后,全镇农户增收300多万元;农机还是那些农机,高效调配,效益就提高上百万元。”
土地托管组织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其利润来自于多个方面:一是机耕、机收等项收入,二是种子、化肥等生产要素的批零差价收入,三是田间管理提高粮食亩产而增加的收入等。对于农户来说,托管组织收取的服务费用、农资费用都低于市场价格,农户还能从亩产增加中按比例分享农业收入,最终实现农户和托管主体的“双赢”。
(三)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土地托管产生成效的原因在于,目前托管组织不仅是一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农业提前、产后的外部服务,而且是一个全新的农业生产主体,深入到农业的产中环节,代耕、代种、代管,把先进的技术、理念和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生产当中,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不利情况下,土地托管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不仅解决了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而且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深入实施土地托管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加强对“土地托管”的科学引导
土地托管作为农业经营形态的创新形式,是一种适应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和农业兼业化而出现的新经营方式,也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在发展初期,还面临社会化服务不太规范、土地难以集中连片、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制约等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引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土地托管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单纯依靠行政措施强力推进,鼓励土地半托管、全托管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的发展。需要掌握土地托管发展的规模和未来趋势,着力解决好土地托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加大对土地托管的扶持力度
建议对土地托管合作社实行重点倾斜,一方面,把土地托管项目纳入县市农业发展优先扶持资金范围,对土地托管服务达到一定土地规模的土地托管组织,县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贴息贷款等扶持。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托管组织资金不足的难题。结合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等重点项目,涉农项目要优先在土地托管地块实施。国家农业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仓储建设用地等方面向土地托管领域倾斜,促M土地托管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当前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必然加大土地托管的服务成本,降低生产效率。适应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需求,要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和后期经营管理等问题,为土地托管及其他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有效规避土地托管的潜在风险
由于农业容易受到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土地托管经营风险不容忽视,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等,就可能对土地托管组织带来灭顶之灾。因此,要建立防灾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性农业保险政策,加大财政对粮食生产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拓宽农业保险业务范围,提高各类土地托管组织的抗风险能力。引导托管组织将托管的土地全部加入农业保险,以减少和弥补自然风险给托管组织和农户双方带来的损失。
一、对课后托管的界定
欧盟将“课后托管”界定为在义务教育范围外,针对学龄儿童的、儿童定期使用的任何相关安排,以便他们的家长或看护者能够参与就业、培训或其他活动。课后托管开始于上学结束,结束于家长或看护者接走儿童,包括对身体的照顾,社会化活动,玩耍及教育活动,也包括假期的托管。课外托管包括学校组织的托管或由机构,组织、服务团体或注册为保育员或儿童照顾者的个体提供的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托管。课外托管通常但不总是以学校设施或青年中心为基础,并提供娱乐活动或辅导家庭作业。
二、欧洲国家重视“课后托管服务”的原因
托儿服务是欧洲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对于托儿服务,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点逐渐从幼儿(尤其是不到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转向“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原因之一是因为支付得起的、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帮助家长在工作时间与孩子的上学时间之间找到更好平衡,因此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参与。例如在欧盟,提高劳动参与率(2020年欧洲75%的20~64岁人群参与劳动力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政策目标,因为提高劳动力参与可以消除贫困。其次,投资于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儿童发展。除了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放松的安全场所外,课外托管服务还可以促进儿童的社会及教育发展。因此,课后托管服务对于存在学习困难或来自处境不利家庭的儿童尤其有益。
三、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政策举措
欧洲国家正通过不同方式扩大针对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1.首先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计划增加课外托管服务供给
例如荷兰,随着2005年《儿童保育法》的出台,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学位数量增长迅速。儿童保育部门融资结构从资助供给转向资助需求。在2007-2008学年,应家长要求,荷兰政府规定小学必须为学生提供上学前和放学后托管服务。因此,课后托管服务的学位数量在2004-2009年翻了一番,平均儿童覆盖率达到22%。
在卢森堡,课后托管服务在过去几年增长迅速。尤其增长迅速的是一种被称作“活动中心”的特殊托管服务形式。这种托管形式是2005年回应日益增长的儿童保育需求而产生,主要为18岁以下儿童提供托管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活动中心”必须每年提供至少200天,共500小时的托管服务。另外,为了延长这些托管机构的开放时间,教育部还鼓励这些托管机构延长开放时间,以涵盖以下时间段:从周一到周六,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在 2005至2010年间,这类托管机构提供的学位数量从8000个增长到超过23700个,大部分学位都是由上学儿童占用。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芬兰年幼学龄儿童漫长的下午时间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自那时起,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儿童数量不断提高。在一年级学生中,参与比例从40.7% 提高到2011年48%,二年级学生参与比例从22.5%提高到 27.3%。未来比例还将继续提高。政府还制定了“面向儿童、年轻人和家庭福利的政策计划”,强调出台措施,确保为所有年幼学龄儿童上学前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
2.延长学校开放时间,重新组织目前存在的课后托管服务
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另外一条重要政策线是重组目前的托管服务。在大多数国家,学校上学是部分时间。延长学校开放时间,实行“全天上学”在一些国家已经进入政策议程。
英国教育大臣迈克尔・戈夫表示,政府将帮助公立学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像私立学校那样延长到九、十个小时。这些延长的时间可以帮助那些成绩下滑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有人监督的写作业场所,尤其要确保每个学生能很好掌握数学、英语、科学、语言、历史和地理这些核心学科的知识。除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安排戏剧、体育、管弦乐、辩论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品格、自信与活力。
而为了实现机会均等及支持具有特殊背景的家庭,德国政府积极促成“全日学校”的建立,该类学校属于公立性质,就是在一般的教学时间之外,让学生在学校里受到照应的一种辅导措施,尤其是针对小学生而言。德国目前正积极促进全日学校的规划与正规学校密切结合,以期发挥最佳的辅导功能。
以柏林为例,小学的正规上学时间为7:30 - 13:30,若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以在早上6点就先将孩子送到学校,或是放学之后让孩子继续留在学校。留在学校的学生不一定就是接受额外的课业辅导,更多时候是进行一些特殊的活动。
在希腊,“全日学校”自1998-199年起开始实施,开放时间从早上7:00至下午17:00。延长的时间安排包括强制时间和可选择的早餐、午后时段。可选时段供学生选择在教师监督下做作业。教师也可能提供额外课程,如文学,外语,计算机,体育,舞蹈和实用美术及音乐等。具体日程安排取决于参与的儿童数量, 例如,可选早晨时段(7:00-8:00),规定至少有5名儿童参与。2009-2010,有近80% 小学提供延长学校时间服务。
在葡萄牙,2006年起针对6~10岁儿童建立“全日学校”。所有小学现在必须在下午15:30至17:30时间段提供“课程提高活动”, 作为新模式部分,学校应该也为所有儿童提供午餐。
爱沙尼亚教育与研究部2007年启动一项试验项目,支持在54所学校建立“全日学校”,开放时间持续到下午18:00或19:00,旨在支持家长将工作与家庭结合 。该项目非常成功,学校参与兴趣大(申请学校达到所有学校的23%)。
3.统筹各类课后托管服务
在西班牙,几个市正共同努力协调由教育中心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和其他政府机构(如公共体育中心或公共艺术机构)提供课外活动。 尽管这些服务不是新的,但重新思考如何与教育中心协调这些的服务使用是一个新的命题。即使在大多数地方该努力还处于试验阶段,但似乎是一个促进儿童发展与社会融入的新战略。
在保加利亚,由教育部提出一项建立“个人发展和创造中心”的计划,旨在为儿童提供保育服务。在这些中心,为了制定跨部门的儿童保育政策,地方,地区和学区的努力都应该被统筹。政府要求目前的课外服务机构都转为这样的中心。
在列支敦士登,自2009年以来,“日托联盟”(由私人创立)在5个市(共11市)为学前和小学儿童提供白天托管 (结合教学与日托服务)。参与小学和幼儿园与“日托联盟”合作,由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上学前清晨的儿童托管、午餐托管,及下午托管(包括辅导作业)。目标是创造一个与学校形成补充日托机构体系,为4岁到中学开始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托管服务。
四、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政策关注重点
除了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供给外,这些服务的质量与可支付性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重点。
1.质量
课后托管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质量。高质量的托儿服务可能有助于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发展。
课外托管服务的质量可能指不同方面,如卫生与安全,托管规模,儿童―工作人员,提供的活动及家长参与程度等。通常包括组织质量与过程质量两个方面。过程质量指儿童玩耍、学习的托儿环境与体验到的师生互动质量;组织质量指可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托儿机构特征,包括儿童工作人员比例,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课程管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和服务时间长短等。
欧洲国家课后托管服务的质量目前还缺少明确的标准和相关信息。为了评价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现状,基于三个方面制定了质量评估标准――儿童工作人员比,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和工作人员的学历资格。评价结果显示: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呈现多样化,这与托儿服务的公众形象、整个教育体系及社会政策的财政约束等有关。部分国家这三个指标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国。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活动组织者通常拥有相应执照和文凭。
英国。法律只规定了7岁以上儿童的托管要求(3~7岁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3∶1),对于8岁以上儿童的托管立法规定儿童工作人员比,但是政府鼓励托管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最少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建议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0∶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国家托儿服务标准》规定了工作人员的最低学历资格水平为中级(相当于接受过一年的基于现场系列模块培训)和高级(要求接受过两年这样的培训)。
德国。儿童工作人员比平均为10.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23.6人,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职业培训。
瑞典。儿童工作人员比为6~8岁儿童9∶1,9~11岁儿童21∶1,对于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没有相关规定,但平均一个班的托管人数为37人,工作人员获得大学教育学学位的占60%,其他教育程度(高中学历)占40%。
荷兰。《儿童托管法》规定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例为1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4~8岁年龄组20人,8~12岁年龄组30人,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级职业教育。
芬兰。儿童与工作人员比平均为9.2∶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工作人员有大学学历或中等后职业教育文凭。
比利时(法语地区)。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
葡萄牙。儿童与教师助手的20∶1,儿童与教师的比为4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25人,如果儿童有特殊需求,则最大托管规模为20人,教师助手的学历资格是接受过中等教育,而教师通常接受过四年硕士学历教育,此外教学人员还获得其他相关培训。
保加利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2∶1,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30名儿童,规定工作人员的学历为接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拉脱维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3∶1,一个班最多托管23人,工作人员是受过高等教学教育的专业人士。
克罗地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介于20~25:1之间,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28,工作人员要求为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
斯洛伐克。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平均为23:1,工作人员学历要求为中等教育学专业或高等教育。
斯洛文尼亚。儿童工作人员比没有相关规定,平均为16:1,最大托管规模为28人,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其中教师接受过高等教育或大学学历的占50%,辅助人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50%。
2.可支付性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课后托管后服务都获得某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但是各国的实际财政计划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些国家,如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希腊,课外托管服务费用不贵,因为这些服务是作为公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提供。而在其他国家,这些服务被视为私人责任,价格对于工薪家长而言非常高,最明显的案例就是爱尔兰和英国。
具体而言,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收费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免费或低收费
在爱沙尼亚,学校通过“日托小组”提供课外服务。大多“数日托小组”是免费的,只有第二顿餐的成本由家长支付。在立陶宛,由公立学校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尽管机会相当有限,每周只开放2~3小时,但是是免费的。在希腊,全日制公立小学的选修课程都是免费的,大约90%的课外托管服务是在被称为“创造性儿童职业中心”进行。这些中心收费较低,每月20~60欧不等。在丹麦,低收入群体可能免于付费。在芬兰,家长可以申请低收费或免费;在挪威,部分课外服务免费。丹麦的课外托管服务价格相当昂贵,因为每天只涵盖几小时。但贫困家庭或需要额外社会政治需求的家庭可以获得免费的托管服务。
匈牙利托儿成本主要由三个渠道进行资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用户付费。绝大多数课外托管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收费用。家长只需支付餐费。这些成本不能高于家庭收入的20%,大多数儿童都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补贴。此外,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比例正日益提供,费用昂贵。
在波兰基于学校的托管服务是免费的,除了一些辅助课程活动,短途旅行和用餐涉及的费用。在许多学校,家长委员会会捐赠部分经费(每学年从3至50欧元不等) 。
(2)由家长付费,但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浮动或进行价格控制
在德国,大多数城市根据家长收入对儿童托管进行补贴,但是差异很大。德国的“全日学校”可分为“开放式”与“条件式”两种性质。“开放式”是在正规学校开放时间(7:30-13:30)之外由家长视情况让孩子提前或延迟在校,前提是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家庭及教育背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而定;“条件式”则是在一周内至少有四天8:00 - 16:00的正规上学时段,报名者有参加的义务,除了餐费之外,免付其他费用。若有提前或延后的需求,则视家长收入另加费用。
在法国,课后托管服务成本由地方政府规定,通常根据家庭规模和收入按比例增减 。在荷兰,家庭收入最低的家长只需支付8%实际托管成本,最高收入群体则需支付40%的实际托管成本。在葡萄牙,家庭支付的服务费用与收入挂钩。比利时2006年将托儿成本税收折扣扩大到3~12岁儿童。
还有一些国家试图通过设定收费上限对服务价格进行控制。2002年1月瑞典规定了针对学龄儿童的托管服务的最高收费限额。在捷克,立法规定了“学校俱乐部、娱乐性俱乐部以及艺术学校服务”的最高收费额度。因此,尽管收费不是与收入挂钩,但价格非常低。另外,在斯洛伐克,为儿童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俱乐部”是由市政府和公共机构建立,每月收费最多不超过儿童最低生活标准的15%。
(3)发放教育券
在卢森堡,2008年设计,2009年3月1日引入“教育券”。教育券发给0~12岁的所有儿童,不管其家长的收入状况如何,每周为这些儿童至少提供3小时的家庭支持(可以在托儿所、日托中心等进行)。其他时间按照不同的价格收费。21小时托管服务可以获得折扣价格(最多每小时3欧元)。超过21小时的托管服务每小时收费最多7.5欧元。每周超过60小时的托管服务,家长负全部费用。
德国2011年1月了实施了“教育补贴一揽子计划”,目的是促进来自低收入家庭儿童的社会融入。这些家庭能够获得一张教育卡,用于不同的补贴项目,包括上学、日托和在学校或日托中心的午餐等。卡上没有钱,只注明享受的服务种类。该计划由地方当局负责实施。
(4)费用较高,同时没有对价格进行限制
在波兰,由私人运营的课外托管服务为家长提供大量收费选择,可以按小时收费,按天、按月或年交费。对于最低工资收入者,每月参与私人提供的托管服务的成本负担不起,占到有一个孩子家庭的毛收入的30%~50% 。对于一名平均工资收入者,私人托管服务更容易负担,占有一个孩子家庭毛收入的12%~22% ,因此,家长收入及家庭需要托管的儿童数量影响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的可支付程度。
在保加利亚,学校是提供课外托管服务的机构之一。他们由州及市政府预算资助。其他托儿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同;私立课外托管服务价格高于由学校或市政府提供的托管服务。课外托管服务形式的可支付性对于低收入家庭和有很多孩子的家庭是一个问题。
意大利要求家长支付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费用。在2009-2010学年,由家庭支付的课外托管服务平均成本为每年346欧元,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高,每年372欧元,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低,每年291欧元。
拉脱维亚没有对课外托管服务价格进行规定。每所学校或其他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自行制定价格(获得全额补贴的服务除外)。价格根据学校财务状况、托管规模及放学后活动持续时间以及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异很大。
奥地利根据居住地补贴课外托管服务成本各异。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比中等收入家庭(79欧元)花费更多,分别为126欧元和131欧元。因此,从绝对数和相对数来看,低收入家庭都支付了较高的成本。家长支付部分占到公立托儿机构成本的10%。
在罗马尼亚,课外托管成本差异很大,从120欧元到500欧元不等。在2010年,每个家庭总的月平均收入为500欧元,这意味着相当多家庭无法支付课外托管服务 。
一、从罗山市民会馆到华爱社区管理中心
(一)“罗山模式”
罗山市民会馆是国内最早尝试政府委托、社团托管社区服务中心的结果。浦东新区成立以来,一直寻求“在社区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营造一个突破部门分割的体制、从社区需要出发的新的综合性社区发展设施”,1996年罗山市民会馆应运而生。罗山会馆采用了由社会发展局(及罗山街道)出土地和房屋,并承担改建的土建费用,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运用社会捐款投资会馆的主要设施,青年会承担会馆管理的共建方式。会馆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包括“999市民求助中心”、罗山敬老院和市民休闲中心等三大主要服务设施。自成立到2000年11月,参加活动或享受服务的市民已达71.4万人次。罗山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各方协作、社团管理、市民参与”。会馆在政府所提供的场所、资金以及指导下开展服务,与社会发展局、街道、基金会等多方协作。市民参与会馆活动、享受会馆服务,并通过参志愿者活动、派代表进入管理委员会等方式参与会馆的制度建设。管理上则形成了管委会(由参与会馆共建的各方派代表成立)管大的决策、青年会管项目和财务监督、馆长(青年会委派会内骨干出任)负责日常事务的一套较为完整的运营管理模式。并且于2000年,依托罗山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创建了一个与母体有联系的、独立的新社会组织———罗山会馆。
(二)“华爱模式”
但是,“罗山模式”没有就此止步。2002年12月,青年会以“民办非企业”形式,在浦东注册成立了上海华爱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并在罗山市民会馆的基础上,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全市多个区县,先后管理了浦东新区潍坊科普中心、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公益组织服务总社、人民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卢湾区打浦桥街道家庭儿童服务指导中心、打浦桥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淮海社区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探索馆及天目西社区公共体育中心等十余个各具特色的社区中心。如果说“罗山模式”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托管式服务的起点,那么“华爱模式”在以下两个方面向前推进:一是以购买服务为基础的政社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二是以社团托管为基础的社区托管服务的规模化和专业化。
1.购买服务基础上的政社合作推进
第一,免费托管的“罗山模式”。“罗山模式”起步于社会组织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近乎无偿的托管服务。1996年,罗山市民会馆开张,政府以固定资产(馆舍及装修费用)投入和添置设备的形式占了大头,青年会投入47万元现金作为开办费用。根据双方协议,政府以“零租金”将馆舍提供给青年会使用,会馆运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等由青年会承担。1998年,罗山敬老院交由青年会管理,街道也仅对该公房免租,没有给予日常营运补贴,甚至青年会自1998年垫支的50万元开支至今,会馆财政支出的担子全压在了青年会身上。1996年,青年会投入启动资金40万元,1997年投入18万元,1998年投入10万元。1999年,在财政收支基本持平的基础上,青年会又支出10万元发展新项目。一个社区公共设施只是生产社区公共服务的一份资产,要产出公共服务,只有资产不行,而运用资产、获得服务过程中,无论服务效果如何都需要花费。这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评估小组将罗山市民会馆经营过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分类,逐一认定其公共性和经济性,制定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成本类型与盈亏测算一览表的缘起,以期在服务收费与政府补贴之间达到平衡。第二,有偿付费的“华爱模式”。后来华爱托管的社区服务中心,超越了这种无偿托管模式,向政府有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向转变。2005年12月,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办事处将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委托给华爱管理。其中,物业管理通过外包方式由专业公司负责;社区文化服务则由华爱负责,包括对一幢社区中心大楼的管理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等。打浦桥街道除了前期投入设施建设费以外,全额支付华爱在打浦桥社区文化中心的人员工资、办公日常开销、活动经费等,每年购买服务费用达200多万元。华爱则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中心现在365天不关门,每天开班数和团队活动数均在15个以上,每年服务的市民达60余万人次,服务对象涵盖各年龄段人群。2008年,石门二路街道将位于康定东路85号(原为张爱玲故居)的3050平方米的大楼改造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并委托华爱管理,第一年就支付管理费约1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物业管理、活动开展,以及水、电、煤、房租等费用。从罗山会馆的无偿托管,到打浦桥和石门二路社区文化中心动辄上百万元的年度购买费用,说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劳动付出、托管服务过程发生的正常费用的认可及相应的支付,标志着在购买服务基础上政社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这背后则是政府购买服务生态的改变、社会组织地位的提升,以及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化的推进(如上海黄浦区包括打浦桥在内的10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已基本实现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管理运作)。
2.社会组织社区托管服务:规模化和专业化
目前,华爱托管经营15个社区服务中心,2005—2015年,华爱共服务1475万人次,年均达134万人次。截至2016年12月,该年度服务人次已达230多万,服务项目达30多项,同时华爱旗下有全职职工160余人,会员2117人,志愿者4000名。由此可见,华爱走上了专业化服务的道路。第一,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华爱托管的社区中心中,有2家是针对所有居民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家针对所有居民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4家针对老人的养老院/日托,以及4家针对儿童、青年的科技、教育培训需求的服务中心,从而形成了教育、体育、科普、养老、文化等专业服务领域。第二,华爱的专业化服务体现在“六个一”特色上,即拥有一条明确的服务理念、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评估系统、一个专业的培训机制、一直成熟的工作团队、一群有效的志愿队伍、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尤其是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模式,该模式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运用专业化的运作方法,制定流畅的制度保障,打破地域概念,鼓励居民参与,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并有完整的调查评估程序。“政府主导、各方协作、社团管理、市民参与”的“罗山模式”已经更新为“政府采购,委托管理,市民参与,运作精细,职能规范,科学评估”的华爱新模式。第三,服务平台化和中介化的细化定位。在托管众多社区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华爱将自己的服务目标进一步定位为:其一是培训和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专业队伍与志愿人员队伍;其二是组织非营利机构学习交流,共同提高运作能力;其三是为社区提供社区设施管理的咨询服务;其四是评估社区管理设施的使用情况。这一定位显示,华爱正在从单纯的设施托管性组织朝着平台性和中介性组织方向发展,以期为同类组织的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社区设施托管活动的开展服务。
二、关于“华爱模式”的思考
22日上午10点揭牌仪式隆重举办,仪式上,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长关俊威致欢迎词,并简短介绍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以及动物疫病对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孟晓东针对哈药疫苗的发展战略问题做了大体规划。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处长吴斌生对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在畜牧业的重要性及重要位置做重要讲话。
随后,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长关俊威(左1),扬州大学中国工程院刘秀梵院士(左2),黑龙江省医政药政处处长吴斌生(左3),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孟晓东(左4)一起将手放在启动球上,揭牌仪式正式启动。
哈药疫苗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6月,在国家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中心秉承哈药疫苗“为客户增值、为健康加分”的经营理念,依托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解放军军事医学院、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及重点院校建立的战略合作体系,致力于为广大养殖用户提供专业的养殖技术指导和服务,传播绿色健康的养殖观念。
哈药疫苗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下设兽医社会化服务部、兽医技术托管服务部、动物疫病监测中心三个部门。主要业务包括:为基层兽医防疫部门提供兽医技术服务、开展畜禽日常防疫接种、疾病诊断、疾病治疗及抗体监测服务;针对规模化养殖场提供兽医技术托管服务、养殖技术指导和培训,针对终端客户的化药、消毒剂、疫苗等产品销售及技术指导;动物疫病预警及诊断,建立全国动物疫病监测网络。
哈药疫苗动物诊疗中心医院成立于2014年6月,以动物疾病的预防、检测、诊断、治疗为主兼营宠物保健、诊疗、康复、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及相关服务项目。中心医院下设诊疗室、化验室、手术室、剖检室、护理室、美容室等专业动物诊疗保健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2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摸清撂荒地底数,引导农户复垦复耕、统筹利用,有效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摸清耕地撂荒基本情况
(一)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从2021年3月开始,由各乡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撂荒地情况调查,以村为单位,对全镇所有建制村(包括自然村、组等)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未种植农作物的可耕作耕地(指农户承包耕地和集体所有未发包的耕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逐户清查、逐块核对。对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农户复耕计划等,进行逐项登记造册。
(二)建立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台账。
按照“村有清单、乡(镇)有台账、县(市、区)有总账”的要求,建立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台账(见附件)。4月25日前村级建立撂荒地基本情况清单、乡(镇)建立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台账、县级建立总账,有关情况汇总到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撂荒地台账的动态管理,乡(镇)村两级要实时更新台账清单,有关变化情况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
(三)分类利用撂荒地。
各乡镇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4月25日前各乡镇要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对立地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立地条件差的撂荒地,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三、引导支持撂荒地复耕发展农业生产
(四)鼓励支持农民复耕种粮。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各地对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加大对规模种粮补贴力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种粮面积30亩以上的经管主体倾斜,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五)加快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
我县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鼓励整乡整村整流域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优先重点建设,及时复垦、改造、提升。注重分类完善,对偏远山垄田,加大机耕路、排水沟等设施建设,对零散耕地,加大小块拼大块格田化平整,提升宜机化水平,对缺水旱地,加快建设小型水源、机井、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对受污染耕地,加强监测监管,加快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做好安全利用。
(六)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针对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购置给予补贴。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推广“滴滴农机”服务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七)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推进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防止耕地撂荒。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书面流转合同,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用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充分发挥优势和功能,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实行资金补助,推动服务组织改善承接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九)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乡镇要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推动工作落实;村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
点,确保如期完成调查摸底任务,并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5月10日前各乡镇将耕地据荒基本情况调查报告报送农业农村局。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基本情况、撂荒原因分析、复耕计划安排、推进复耕主要政策举措、工作建议等。
(十)加强考核监测。
将撂荒地调查工作列入年度延伸绩效考核,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调查走过场,没有如实摸清情况的地方进行通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4年来,东阳市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逐年下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014―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连续2年名列金华市各县市第一名。2016年,东阳市更是被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
2014年,葛一军同志被评为浙江省安全监管先进工作者。
受命于危机之时
2012年,东阳市连发3起安全生产事故,其中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这对安全生产形势一向平稳的东阳是个不小的冲击,舆论影响很大。当时,恰巧是东阳市安监局领导班子调整之际,葛一军的上任便有了“临危受命”的意味。
葛一军在基层乡镇工作了25年。“我与安全生产有缘分,在乡镇当镇长、书记时,我是逢会必讲安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葛一军说,“如今做了安监局长,自己更要敢作敢为、勇于担当。”
面对区域性特色产业中存在的安全生产工作问题,葛一军带领东阳市安监人员迎难而上,使一大批安全顽疾得以破解。红木家具行业是东阳市支柱产业之一,从业人数7.5万余人,总产值达134亿,但同时也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较为突出的行业。针对东阳市3 000多家红木家具企业存在的粉尘和消防突出问题,葛一军要求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强势拆除违规违章建筑160多万m2,关停、搬迁红木企业638家,所有企业安装除尘设备系统,其中16家企业还安装了中央除尘系统。
东阳市还是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级市。2015年,东阳市完成了两大集聚区的风险评估,实施萎缩化管理,8家化工生产企业完成搬迁关停,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化工原料经营单位仓库全部搬迁,烟花爆竹经营点从822家减少到99家。通过推广17项先进适用技术和方法,东阳市23家生产企业、7家有仓储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危化品行业连续5年实现零死亡。
工作中善于创新
近年来,葛一军始终以创造性思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他牵头拟定初稿,在金华市各县市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他积极推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委常委会,会商安全生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等做法,在各县市独树一帜。
在葛一军的极力争取下,自2013年开始,东阳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 000万元,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托管及粉尘整治等实施激励政策,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兑现奖励1 900余万元。
东阳市在金华市各县市安监局中率先设置总工职位,落实了基层安监所长中层正职待遇,将安监所人员纳入岗位津贴范围,在8个重点镇乡街道组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一项项政策措施吸引周边县市借鉴学习。
从2014年开始,针对成千上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及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监管能力不足问题,葛一军主导开展了以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并将之列入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容,初步构建了以安全托管服务为主、其他各种形式并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格局。
截至2015年底,东阳市已有1 356家企业实施了安全托管服务,12家中介服务机构的200多名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专业人员穿梭在企业一线,充当着宣传员、指导员、检查员、督查员、报告员等角色。
仅2015年,中介机构就为托管企业服务达7万1 200多次,制订整治方案1 659份,治理隐患6万9 800多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达8万1 300人次,编制应急预案1 459份,单独或多企联合组织开展消防灭火、逃生等演练2 300多次,参演人数达8万5 300多人次,指导企业安全投入6 700余万元。
2015年8月,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后,东阳市即着手开启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明确要求在东阳市从事托管业务的11家中介服务机构将职业卫生管理纳入服务内容,在合同内予以明确并认真履行。同时,鼓励现有中介服务机构取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双资质,以更好地服务企业。
雷厉风行解决问题
东阳市城区有条通往横店镇的老路,沿途有几个沙厂,重型卡车将路面轧得坑坑洼洼,因该路段属两个街道的交界处,一直无人管理,周围百姓出行极不安全。葛一军关注到这一情况后,马上让综合科通知交通局、交警大队、两个街道的负责人到安监局办公室开会。
第二天,与会人员到齐后,葛一军简明扼要地通报了情况,并以安委办名义提了几条意见:“沙厂整治由两个街道负责,重型车整治由交通和交警部门负责,路面整治由交通局负责。请相关单位尽快修复路面,如果不落实,出了问题谁不办谁负责。”会议结束后,葛一军马上带与会人员到现场研究整治方案。一个星期后,3 km的路面全部整治完成。
“他就是这样的工作作风,说干就干,很有行动力。”在东阳市安监局工作人员的眼里,葛一军是个好领导。他经常鼓励下属:“工作上不要患得患失,只要尽职尽责了,出了事故也不会一棍子打死。”近年来,东阳市安监局干部职工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比例在浙江省各县市稳居第一,东阳市安监局开展的周一夜学、全员讲业务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素质。
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要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组织开展公益,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一、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会计信息化现状
(一)组织建设沿袭
供销合作社要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前提是了解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密切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村和农民的联系,加强与基层合作联社的联系。而财务统计处配合供销合作社改革,更好地发挥系统中的行业指导职能,需要及时获取全市供销合作系统各阶层的财务信息,同时建立在了解和熟悉基层情况的基础上。
多年来,传统的市供销总社、区县供销合作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三级组织体系,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运行机制,起到连接供销合作系统与农村、农户的作用。但是在新时期的改革背景下,也显露出在信息时效性和自下而上反馈信息以及主动获取信息等方面不足。根据沪府发〔2016〕16号文的要求,推进服务体系创新,更好履行为农业服务职责。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是供销社系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传统行政架构下的行业体系外,构架新型服务平台的可能性。
(二)会计信息化现状
目前部分企业推出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云会计概念和云会计平台。云会计是指构建于互联网上,并向企业提供在线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和会计决策服务的虚拟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统计处可以借助构建基于会计云服务平台的过程,通过为基层供销联社乃至农户提供免费财务会计服务的方式,政府构建信息化为农业服务平台。一方面以财务会计为切入点,构建传统供销社系统体系外的新型信息体系,同时完成自身的机构和组织改革,更好地发挥行业指导能力,为整个上海市供销合作系统的改革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服务创新,提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平台构建后,通过不断拓展平台内涵,最终成功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政府要求的,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专项托管服务,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会计信息化改革
(一)云平台基本设想
传统的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体系,局限于单体企业或企业集团,考虑利用上海网络条件好、地域覆盖小的特点,运用云会计技术构建网络化的、面向所有供销社成员的开放式免费财务会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利用云平台,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联合各级区县供销社财务部门,整合自身资源,同时引进社会资源,通过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免费服务和管理,搭建覆盖全市各区县并延伸至基层供销社乃至更基层的供销联社和农户的为农业服务网络。云平台的构建过程中,为适应云平台运行的需要,相应地改革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的部门职能、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以及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管理、服务和行业指导模式,从而推动和实现财务管理体系的整体改革。通过提供服务方式,加强和完善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服务和行业指导能力。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云平台信息,还可以为农村金融、新网工程、对农项目基金投资等其他涉农服务,收集数据并提供信息支持和后续管理,为涉农服务和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二)云平台建立目标
1.云平台基本功能
采购市场上适合的云会计系统,包括会计应用软件、应用服务平台及具有存储和数据计算能力的基础设施组建网络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使之能够适用于供销社系统及所属企业、单位乃至个体农户的需求和核算特点。基本要求包括:系统的适用性,既能满足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也能满足中小企业甚至是一家一户农户的需要;系统的可拓展性,一方面是功能上的拓展:从单纯的会计核算向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领域延伸,乃至跨越单纯的财务会计领域向投融资服务领域发展;另一方面是管理范围的拓展,在完善财务统计管理范围基础上,逐渐开放信息,提供社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其他处室管理职能衔接的接口;系统的兼容性,包括与各级政府部门,全国供销社体系及审计、评估、法律等社会中介机构、投融资平台等单位数据对接的可能性;系统的可移动性,能够适应移动办公及数据上网实时查询和处理需要。
2.云平台建立推广
由于平台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巨大,建设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不明,可考虑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作为重点专项,由市社自筹启动资金的同时,申请全国供销总社、上海市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同时引入社会资源,与有兴趣在云会计服务领域发展的软硬件厂商、各科研工作者合作研究、开发和实践。
推广过程可以考虑先行在目前供销社三级体系自上而下试点,实现市社与各区县社及社属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的全面接入。试点的同时利用供销社系统和社属农资、农贸、小额贷款公司等涉农企业,在农村的传统优势进行大力推广,通过提供免费会计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农资及农产品信息推介等方式,调动广大基层供销单位乃至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完善平台建议。
3.云平台目标战略
近期目标:完成平台软硬件设施、内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及系统的测试,基本完成供销社三级系统及社属单位财务会计系统上线,为基层供销联社和农户开展免费会计服务,为软硬件设施的投入进行人力资源的组织、储备。
中期目标:基本完成平台推广,范围上实现上海市范围内80%以上基层供销合作单位的上线,并实现一定数量的农户入网。功能上实现从免费的、单纯的会计服务向财务管理、投资项目咨询等方面拓展。这一阶段平台可以适度考虑开展农资及农产品推广等增值信息服务,从信息的使用者获取相应的中介服务收入。
长期目标:拓展云平台功能,由单一会计功能发展为集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资金营运、投融资服务、社会征信、中介服务推介、农资推广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同r服务的地域范围将向上海市周边地域范围适度延伸,功能范围将由财务统计处的职能范围向社务管理、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开放。最终建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专项托管服务,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一阶段随着各项综合服务的推进,会产生一定规模的服务收入,逐步实现云平台自身盈亏平衡。
长期目标实现,云平台的运营范围将超过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的职能范围,启动新一轮的改革。届时云平台可以吸收外来投资,组建独立的运营实体,而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角色将由平台开发者转化成平台使用者。
(三)云平台组织架构改革
1.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职能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与上海昊元(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同一团队,未严格区别各自的功能定位。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集团财务统计部合一,未能完全体现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作为省级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及服务三农的特点,未能在全上海范围内完全发挥行业指导性作用。要充分发挥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的行业指导性,需要将市社与集团的财务部门独立,单独设计市社财务统计处的职能定位。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财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改革思路:在原有本级核算、社属企业管理与供销社系统数据统计和区县社财务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云平台逐步推进并强化在全市供销系统财务会计工作中的管理、服务和指导功能,具体分为:
(1)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的费用控制与核算及直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利用云平台,结合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全面预算控制能力。由原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分析的事后管理模式,逐步向利用OA系统对预算执行实行实时跟踪,实现全过程预算管理的方向发展,提高预算执行的控制能力和控制效率。
(2)供销社系统会计及统计工作的合作与指导。改变原来的文件下达、上报,报表定期报送等传统系统工作模式。通过云平台统一管理系统财务会计信息,实时管理和收集会计统计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社务管理等其他职能处室在新网工程等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申请、资金管理与实施过程监督和实施结果验收等方面,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3)加强与区县社财务部门合作。整合系统资源,适当引入社会资源,构建为基层合作社、基层农村合作联社乃至个体农户,提供免费财务会计管理、税务服务咨询、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为纽带,在完善现有供销社管理体系的同时,通过提供咨询服务、资金管理等方式密切与区县社、基层联社、个体农户的联系,提供涉农信息的双向交流渠道,为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涉农投资提供信息支持,为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展农村金融打好基础。
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组织构架和工作职责
财务统计处的组织架构应当适应云平台的建设和发展而不断改革,在云平台建设的初始阶段,应考虑设置以下运作单元:
(1)网络运行维护单元。财务统计处的改革围绕云平台建设开展,云平台的运行与维护成为部门工作的基础。该单元的工作内容包含:云平台系统的软件、硬件管理和维护,与软件供应商合作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系统流程的梳理优化,系统信息的安全管理,相关数据接口的维护与升级等。
(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会计核算单元。该单元的工作内容包括市社本级的核算与管理。
(3)系统会计服务单元。是直接为系统内成员提供服务的单元,需要整合全系统财务部门资源。该单元运行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是否能够成功,该单元的工作内容包括: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系统财务部门的资源,构建全网络服务人员库;开展云平台的系统推广及服务接入工作;分配和实施对客户的免费会计服务;汇集并反馈平台客户及其他使用者的意见,改善和加强系统信息服务能力;评价平台运营质量并提出平台阶段性的拓展目标等。
(4)数据分析单元。该单元通过数据分析为全系统的改革发展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投融资服务、征信服务等增值服务提供数据支持。该单元是整个体系的核心单元,是云平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关键,该单元的工作内容将随云平台建设的不同阶段而逐步发展。
随着云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平台功能从单纯的财务会计服务,向投融资管理等方向拓展,未来可以考虑设置资金管理单元、客户推广与服务单元、投融资咨询服务单元等独立的运作单元。
3.云平台人力资源配置
云平台建设最大的难点不在于资金投入等有形资源,而是人力资源等无形资源。对人力资源而言,云平台的建设、推广和管理,从单纯会计服务向综合业务的拓展,对人力资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广度要求从原来单一的财务会计领域人力资源,拓展至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软件维护与开发、市场推广和营运、客户服务与管理、资金管理与金融投资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而深度要求以上各方面的人力资源需要建立不同层级的人才梯队,特别需要在以上各方面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团队管理人才。
财务会计、资金管理等领域的人力资源,可以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统计处牵头,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系统财务部门人力资源,形成全系统的人力资源库。根据云平台建设的发展战略,实行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财务系统的人力资源梯队,适当进行人力资源储备和现有财会人员的培训。全系统人力资源库建立后,还需在用人制度方面加以改革,打通系统内部人员流动的渠道,增加内部人员流动与晋升的通道,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力。
市场营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其他领域的人力资源,除了利用全市供销系统内部相关人力资源外,平台建设及业务拓展的初始阶段,可以考虑在采购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同时逐步组建自身团队。而从长远发展角度,根据云平台建设的发展战略,实行人力资源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人力资源梯队是必然选择。
“两体融合”路径
结对服务:从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等公益性农技推广组织中,遴选优秀农技人员与经营组织结成对子,围绕品牌粮食生产,开展全产业链的技术指导、信息和培训服务。
协同办公:围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统防统治、农机服务等需要多方参与的项目,进行协同办公,共同开展服务。
共建载体:“两体融合”共建农业服务超市,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前、产中、产后全程化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监管、仓储、销售等一系列菜单式、托管式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品牌、产权、金融等生产要素服务。
托管服务:抓住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以及兼业农户的特点,遴选装备优良、技术过硬的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的某个阶段或部分农户之中实施托管,解决农户分散投入成本高、关键技术不掌握的短板,促进节本增效。
基地教学:以经营组织领办的产业基地为依托,由公益组织现场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让农民在基地边干边学边创收,最终培养成为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
产研联合:县农委牵头,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经营组织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农科院皖北分院等科研、农技推广部门联合,对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进行技术攻关,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购买服务:通过定向委托的方式购买服务,由经营组织承担专业化统防统治、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沼―粮”以及“林―禽―草”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的示范推广和应用;通过定向委托的方式,由科研单位承担“减肥、减药、节水”等绿色增长模式以及“藕―鱼共生”、“鱼―菜共生”、“林―羊共生”等生态循环模式的技术攻关;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经营组织打造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和产业生态圈,构建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示范园区生态中循环和县域单元生态大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循环模式。
“两体融合”重点服务内容
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探索建立“畜―沼―粮”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的养殖服务模式。对3家实施主体的养殖环境进行改善,将养殖环节所产生的粪尿进行集中排放,导入化粪池,按比例添加生物菌肥专利菌剂发酵,杀灭病原菌和虫卵,将粪便等废弃物转化成有机肥。同时,通过化粪池加压和预先铺设的管道,将有机肥导入农田,实现有机肥的就地利用。营造经营主体的养殖生态小循环环境。
二是通过基地教学,探索建立“林―禽―草”?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的养殖服务模式。林下种草,草供鸡食。构建以林保湿,以湿护草,以草养鸡,以鸡补肥,以肥促林的“林―禽―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打造“林草栽培长效增收+畜禽养殖快速增效”的双增教学示范基地。
三是通过产研联合,探索建立“藕-鱼共生”、“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流水生态养殖”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的种养结合服务模式。将池塘养鱼与莲藕种植相结合,采用土里种藕、水中养鱼的立体生产方式,构建鱼在水中吸收营养、净化水体、防治莲藕病虫害,排泄物又为莲藕生长提供养分的“藕―鱼共生”生态循环模式,将高溶氧流水养殖?、废弃物收集?、水体净化?、标准化日常管理系统等农机农艺的有效融合,达到养殖水体内部循环净化,实现降本增效、节水节地和零排放,实现资源、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
四是通过共建载体,探索建立“鱼-菜共生”?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的种养结合服务模式。构建饵料投放、放养石斑鱼等、收集鱼粪、物理过滤、生物过滤、微生物调节、消毒杀菌和溶氧调节的集装箱养殖内循环系统,再通过养殖池外排水进入有机菜园,水肥回收、生物处理水、回流到养殖池,构建“鱼―菜共生”的外循环系统;通过贫困户入股参股的形式,打造集装箱养鱼的新型扶贫产业。
五是通过托管服务,探索建立“林―羊共生”?经营主体生态小循环的种养结合服务模式。引进盐肤木优质林木品种,配合生物菌酵素营养液免疫调节技术,替代抗生素,提高山羊肉的品质;创新“林草间作,林下放养”养殖模式,采用生物菌除臭技术,营造优质开放的养殖环境;通过技术集成,创建“林草复合养羊―无臭无抗养殖―羊粪培肥地力”的高效农林牧耦合技术模式。
六是通过协同办公,探索建立“一二三产融合”的示范园区生态中循环服务模式。依托双浮镇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基础设施、旅游要素、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促进产业脱贫、增加农民收入。
七是通过定向委托,探索建立休闲农庄的示范园区生态中循环服务模式。秉承“为城而农、为游而农、为文而农”的理念,集“观光、休闲、农事体验、美食”于一体,让都市人能够“住农家院,吃农家饭,话农家情,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体验返璞归真的生活。突出打造家庭智能微农场、市民微菜园、生态餐厅、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等,申报国家乡村旅游示范点。
八是通过共建载体,探索建立蔬菜产业体系示范园区生态中循环服务模式。建立绿色蔬菜、有机蔬菜和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立蔬菜采后清洗、分级、预冷、保鲜、破碎、杀菌和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示范合作社;探索不同品种的蔬菜保鲜、脱水、加工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延伸蔬菜产业链条;探索建立蔬菜产业扶贫的示范路径。
九是通过以奖代补,探索建立品牌粮食示范的县域单元生态大循环服务模式。建立1个省级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区,在样板区内建设10个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示范主体;集成推广控肥、控药、控水、统防统治和生产标准化、资源节约化、服务专业化的“三控”“三化”绿色增长模式;突出发展优质强筋麦、优质中弱筋麦、高端白酒专用小麦、太和板面专用小麦和特需人群专用粮食等,坚持消费导向、市场导向和特色导向的生产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
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不同生动的案例解读,向我们阐述了“协同”是改变世界的力量,他告诉我们无论是职场、社会、家庭还是人生,不是只有“赢与输”两个选择,他存在一种第三个选择——协同。
协同的理念让我们对生活与工作中的很多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让我们能够更好的读懂生活,更好的去驾驭工作。
在这本书中,作者也有有关销售的阐述,他认为传统的销售必将总结,传统的销售也将向第三选择进行转变,具体转变过程如下:
传统的销售(讨价还价)——顾问式销售(试图建立一种双赢的结果)——协同销售(共同创造价值无极限)。
协同性的销售思维带给我这位营销人很大的触动,并促使我将工作中的众多案例来为史蒂芬.柯维先生的观点做背书。
笔者一个朋友的公司是从事传媒销售的,他们常用的销售模式是“顾问式销售”,他们会对公司重点关注的几个行业进行研究,并将他们购买以及亲自做的“调研报告与行业研究”派发给自己的客户,并经常组织行业的销售人员一起探讨、交流;交流中获得客户更准确的需求。由此,他们总是能够制定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媒介组合并赢得客户认可。
这家公司还整合了市场调研、电视媒介、户外广告、地面推广等多个业务模块,来保证与核心客户的协同作业,以此来创造企业与客户的更大价值。
很多人认为,上述案例多是公司层面的,对于销售人员不具备推广意义;那么,发生在我身边的案例也许可以帮你看到更大的“协同”力量。
当前的孕婴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首先是同一品类的供应商繁多、产品同质化严重;其次是,渠道竞争激烈,孕婴店扩张迅速,小的孕婴店配送成本高、容量低、销售不稳定,大的孕婴童连锁机构门槛高进入难。这让很多孕婴童品牌及其销售人员苦不堪言。
这个行业当前普遍采取的销售手段就是折扣、返利与本品买赠,从本质而言就是拼价格;这就是史蒂芬.柯维先生书中所阐述的传统销售方式。这种销售基本上没有赢家,企业毛利在下滑;渠道客户在拼促销,利润同样没有保证;消费者不是购买了“价物不符”的产品就是购买一堆没有使用价值的促销品;多输局面是常见现象。
同时,我们也很高兴的看到已经有一部分厂家的销售人员协助渠道制定促销方案、规划陈列空间、梳理产品品类、培训店员等方式提升促销效果、门店坪效与经营盈利。我们将其称之为顾问式销售。这一销售模式建立了客户信任,带来了双赢;但仍未能实现买卖双方的价值最大化。
在这个行业,笔者发现有极少的一部分销售人员开始采取“协同思维”模式与孕婴童渠道商进行合作,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甚至赢得了很多大的连锁机构的认可。
他们采取下述几个方式:
1.培训提升服务品质:企业送店主、店员去参加“营养师培训”,以此来提升店长与店员服务于消费者的能力,赢得了渠道认可,提升了品牌在终端的推介力;对消费者实施“特殊人群护理”培训,提升准妈妈与妈妈对自身及孩子的护理,提升了消费者粘性。
2.帮助渠道商实施社会化媒体营销:社会化媒体是一个新鲜事物,同时已经成为品牌推介自己的主渠道,但是很多母婴渠道商由于接触面窄、无专业培训不会使用,于是他们帮助渠道商做贴吧、论坛,帮助客户建立百度百科词条,提升网络搜索率,甚至还帮助客户进行微博、微信营销推广,积极应对电子商务带给实体店的销售影响。
3.店面托管服务:有一些母婴渠道商因为经营时间短或者孕婴童连锁机构扩张快,出现了一些经营与管理问题,遇到了一些发展瓶颈,企业的销售人员依靠自己在工作积累的品项规划、店面布局、陈列呈现、促销方案设计、销售技能等母婴连锁店管理的方方面面的能力,帮助合作伙伴进行店面销售诊断与整改管理,更有甚者展开了对一些大容量、大产出店面的门店托管管理。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上述案例成功实现企业与渠道的“协同”销售,成功的关键在于销售人员找到了与客户的“协同点”,即通过在帮助客户获得成功的基础上赢得自身的成功。
当然,我们工作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是没有形成协同销售的案例。
有一家媒介一直向我公司投他的广告,但是对我公司而言,这家媒体的吸引力又不大,所以一直未能形成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因为都是朋友,我就与他们的销售人员沟通,我公司今年的工作重心是大客户拓展,如果他们要做读者俱乐部或者行业论坛之类的活动我公司可以投入一些费用进行赞助。
[关键词]玉米 成本 收益 服务体系 补助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302-01
近期,为了全面掌握今年我市主玉米成本与收益情况,我们通过走访农产品成本调查户(以下简称:农调户)和农产品加工及收储企业,并结合农业、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资料,重点针对农调户关于玉米种植成本与收益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详情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从全国来看,今年北方地区干旱属于阶段性、局部性干旱,作物生长关键期降水及时,北方旱区干旱缓解及时,干旱影响总体轻于上年。并且今年全国种植面积较去年增加2.9%至3820万公顷,因此玉米产量无忧。国家粮油信息中心9月产量预估显示,新季玉米的产量为2.29亿吨,较上年度的2.16亿吨提高6.02%,从供应端来看,玉米国内产量创造新高。
今年,我市玉米播种面积162.61万亩,同比增加3.95%,产量66.14万吨,同比减少17.09%,局部地区玉米存在绝产现象;受经济形势和进口农产品影响,下半年玉米价格低位波动;种植成本略有提高,种植玉米亏本,农户种粮积极性不高;当前市场观望情绪严重,粮食收购成交量较小。
二、成本与收益情况
通过对全市18户农调户调查,数据显示:
产量434.94公斤/亩,同比减产8.13%,今年春季干旱,部分地区播种及出苗收到一定影响,玉米成熟期雨水过大,部分地区受涝,受天气影响,利津县绝产5万亩;总成本910.14元/亩,同比增加15.72%,主要因为农资、土地成本、人工有不同程度增加,再加上灌溉费用增加幅度大,今年受旱情影响普通浇灌2至3次,每次电费或者机械费为50元/亩;净利润为-188.17元/亩,同比减少520.51元/亩,降幅为156.62%。减产之年,价格又低位波动。进入9月份价格在0.8元/斤左右(农户出售给粮食商贩价格),同比降幅较大。近三年我市玉米种植成本与收益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3~2015年东营市玉米种植成本与收益情况
三、粮市行情
全国范围看,国内收购商收新玉米价格在0.80-1.00元/斤,而去年收购商价格在1.1-1.2左右,每斤价格降0.20元,大幅下降17.4%左右,今年收购价明显低于去年,而且跌势未止,还有下跌空间。主要原因,一是需求方面:养殖户补栏水平依旧偏低,饲料终端需求依旧疲软,深加工企业下游产品始终处于弱势,市场消费不畅,企业采购节奏较缓,多数企业仍持观望心态;二是政策方面:今年国内玉米市场“很受伤”, 2015年9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东北三省一区价格统一,都定格在2000元/吨,收购价格较去年降低220-260元/吨,降幅在10%左右,政策性支持减弱,令本就低迷的玉米市场更是熊途漫漫。
我市,今年上半年价格维持在1.1元/斤,随着9月份玉米陆续开始收获,价格一度跌至0.78元/斤(由于我市玉米总体品质低于省内及国内主产区品质,所以价格略低),近期受极端雨雪天气影响,运输困难,再加上养殖业玉米用量暂时增加,价格为0.9元/斤,长期来看应该会有所回落。据山东华誉饲料有限公司宋经理分析,近期我市玉米价格低位徘徊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前几年由于玉米作为饲料加工及淀粉加工主要原料,用量较大,再加上近几年国家收高价收储玉米,导致国内玉米价格一直高于国际市场;二是由于国内玉米价格过高,饲料及淀粉生产企业陆续改用进口玉米、大麦、玉米酒糟等替代国产玉米,玉米需求量有所减少;三是国内玉米储备充足,加之国内玉米丰收及玉米进口量增加,供过于求,导致近期国内玉米暴跌,虽然近期价格有所上涨,但仍不看后期行情。
进入9月份以来我市玉米价格低位震荡,部分农调户一定程度上存在惜售现象,大多数粮食加工企业随用随收。据山东华誉饲料有限公司宋经理反映,该企业作为中型饲料加工企业,存储量也只保持在保证十天的生产用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规模化水、产业化水平低。通过调查,由于当前农村土地归各户所有,每户种植面积少,再加之地块分散,很难规模化、机械化化生产,造成生产效率低下,资源利用率低,部分农户期盼土地流转,腾出时间外出打工。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土地规模化;二是可以通过发展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来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三是鼓励发展既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制关系,又保证土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
为了推进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维护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0〕1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政发〔2**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我市依法审批登记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扶持意见:
一、扶持对象。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包括:养老院(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福利院、孤儿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
二、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优先划拨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可参照工业用地相应标准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若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则需按新用途补足土地使用费用;对征用或者使用集体所有的非耕地建设社会福利设施的,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三、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市政府酌情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四、减免社会福利机构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费用;免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
五、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用电、用水、燃气、供暖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其中用电价格须经省民政厅和省电力公司认定后执行);其相应配套费的减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减半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有关部门对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排污等费用,应予以减免。
七、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壮大福利性、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发展养老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部门要及时审批、加强管理。各级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安排启动资金。对接收三无、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政府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按照收养老人数给予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积极为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提供信贷支持。
八、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