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2: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托管运营,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企业商务市场机遇
电信行业转型的方向之一就是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提供面向企业市场的通信增值服务。然而,企业市场本身是复杂的,数量众多的企业由于在规模、行业、地域分布等等的不同,表现在通信方面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
企业用户对于通信的需求,不再局限于电话、上网、企业网站,而是拓展到了统一通信、移动办公、企业协同和客户服务等领域,要求运营商能提供更丰富的、可定制的通信服务。这对于在企业商务市场展开竞争的运营商来说,不论是人力资源配置,还是成本控制都有不小的挑战。
那么,对于有志于开拓潜力巨大的企业商务市场的运营商,究竟应该拥有怎样的“利剑”呢?我们认为,答案就是“通信服务托管”――由运营商建设和管理通信系统,企业根据需要灵活租用。对于大型企业,建设自己的通信系统固然便于统一管理,但面临着庞大的开支和技术快速更新的压力;对于中小企业,渴望拥有可靠的通信服务却往往受限于成本的压力不得不采用廉价而劣质的方案。这一切,都为运营商开展托管式应用打开了市场的大门。在国外,通信服务托管MCS(ManagedCommuni-cationServices)已经成为运营商投资的热点。
通信托管服务简介
针对国内企业的市场需求,上海贝尔阿尔卡特为运营商提供内容广泛的托管式应用,极大地丰富诸如“商务领航”等服务的内涵,帮助运营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客户。这些应用可以依据不同的功能分成几个层次:满足各类企业基本通信需求的托管式商务通信;侧重企业内部员工协同办公的协同会议系统;帮助企业更好与其客户沟通和服务的托管式联络中心;以及满足行业需求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随着技术的进步,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应用涌现出来,为运营商的托管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托管式商务通信
托管式商务通信系统能提供基于IP-PBX、IPCentrex的新型通信业务,通过IP网络承载并融合了Internet的灵活性而产生大量的增值业务,如通讯门户、点击拨号、一号通、办公一体化、虚拟办公、移动办公等,能够为企业提供快速、经济、有效、强有力的通讯一体化解决方案。
托管式协同会议
协同会议系统能实现语音、数据和视频的协同工作,为用户提供了集成语音、视频、数据、即时消息、Presence等强大功能的多媒体会议业务。同时,它具有终端无关性、位置无关性和智能化的通信手段,为运营商及企业节省了大量投资。
托管式联络中心
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拥有一个呼叫中心是无法负担的,而当运营商提供一个大规模的呼叫中心平台时,这些企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地租用坐席,以非常经济的手段获得最适合自己的呼叫中心服务。“托管式联络中心”(MCC-ManagedContactCenter)方案是一个运营商可以按照各种规模的企业用户的需求进行量身定制的增值应用方案产品。我们充分考虑运营商的运营需求和企业的收益,使运营商在运营中得到收益,使得企业降低总体成本。
2006年5月,欧洲某著名电信运营商宣布将在今后的四年中向该国邮政的60,000用户提供托管式通信服务,合同总额超过2亿欧元。阿尔卡特作为端到端系统集成商和主要的设备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IPPBX、虚拟PBX、语音VPN、客服中心和协同办公等托管式通信解决方案。
该国邮政拥有全国最大的企业网,有14,000个办公地点,但是各站点相互独立,没有语音VPN、专网、集中管理或VOIP应用。
在过去的几年中,该邮政企业一直在进行重组和重新战略定位,主要是增加通信服务的融合(语音和数据);优化与客户的界面(邮局、呼叫中心、互联网和销售网络);为零售客户、公司和政府部门提供新的服务,如金融服务和邮购零售业务;发展完善支付处理系统等。为了实现这些战略目标,新的ICT相关技术和新的服务模式如通信服务外包的引入是非常必要的,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总的成本,完成对企业的重组。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向该企业客户建议了一套完全的托管式通信服务解决方案,包括VPN和IPCentrex的能力、协同办公的工具、客服中心以及语音消息服务等等。具体方案如下所示:
*公司内部的电话呼叫通过专网传送(IP-VPN、语音VPN)
*与PSTN网不再直接地连接,往公司外部呼叫通过IP网连接到PSTN
*现有的PBX升级到IP-PBX,并且连接到IP-VPN,不再与PSTN网直连,并提供远程集中管理
*人数很少的办公地点将配备上海贝尔阿尔卡特8640CMM提供虚拟PBX远端IP电话,连接到IP-VPN
*为IP-PBX和虚拟PBX用户提供语音VPN的功能
*员工之间的协同办公:上海贝尔阿尔卡特MyTeamwork/8628MMIC多媒体会和8683VMS语音消息
*客户互动:上海贝尔阿尔卡特8688MRF
*与现有的设备整合:MSExchange、MSLCS、PolycommMCU
这套方案将使得该邮政企业能够从目前的一个离散的的基于传统电话网络迁移到综合、经济的并且具有多媒体业务能力的IP解决方案,从而最好地满足了这家邮政企业客户的需求。
为运营商带来的价值
首先,我们的托管式通信解决方案帮助该电信运营商成功地争取到了这个重要的的企业客户(员工总数达15万),不仅增加了电信业务收入,也为将来向这个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创造了前提条件。
其次,我们的托管式通信解决方案让该电信运营商跟上了最新的技术进步,不仅仅是VOIP的提供,还有其它基于IP的托管式通信业务,如综合的语音、数据、视频的服务、协同办公等。
最后,赢得这个合同之后,该电信运营商可以将这种托管的业务模式拷贝到其它企业客户,包括中小企业。这种全新的概念被称作是“企业网市场三重播放”,包括无限制的接入(固定和移动);通信服务(VOIP、IPCentrex、IPPBX和呼叫中心);宽带VPN和内联网(互联网、内联网、协同办公和消息);IT服务(外包和Web应用)。这种全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理念让该运营商在与其它运营商竞争中处在了有利的位置。
给最终企业用户带来的价值
首先,我们的托管式通信解决方案是一个针对该邮政企业具体状况而量体裁衣设计的,最限度地保留了现存的ICT相关基础设施和发挥其价值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范文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 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 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
2.标的用途 _________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_________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 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 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以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的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转载自查字典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的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10.乙方自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_________(时间)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产权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范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 区 号楼 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 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内,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 %,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 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 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 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 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 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 份,备案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关键词: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072-02
一、养老基金运营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就是围绕养老资金的筹集、管理、运营、支付和监督来设计的,因此,选择养老金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概念和养老保障制度理论体系的基础范畴更能直观地体现养老保障制度的这一特性。养老基金是法定部门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对象、标准、方式和程序筹集、管理运营和使用的专门用于社会成员养老的专门资金形态。它是养老保险和金融体系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特别是颁布了一系列养老基金法规和规章、完善了养老基金管理体制和提高养老基金统筹层次并扩大覆盖面、企业年金制度得到初步发展、养老金待遇的给付方式实现社会化。但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养老基金正常运营的相关问题,导致了养老基金收支形势严峻,财政压力日益增大,不同地区养老金支付能力不平衡问题严重,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金负担增长迅猛。主要问题如下(1)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挪用养老基金的问题突出――“上海社保基金案”引起人们对养老基金监管问题的反思与重视;(2)养老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保值增值没有可靠保障。投资国债很难达到增值的目的,且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容易出现贬值导致支付能力进一步下降;(3)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保值增值,来补充和改善基金的支付现状是通行的做法。但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过分单一且缺乏对养老基金运营的规范监管,养老基金运营过程中被人为操作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养老基金的运行效率低下。
二、中国养老基金运营监管制度的缺陷
1.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目前中国养老基金的监管制度过分偏重行政监管。尽管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都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设计背景和逻辑基础的,但由于路径依赖和制度惯性的原因,这些规定中存在明显计划体制烙印――在养老基金监管体制的安排上过度的注重行政监管。过分的行政监管容易引发行政监管权力的寻租,造成养老基金挪用、挤占、浪费现象严重。因为在行政监管过程中,同样存在由于有限理性、属性、垄断性等原因导致政府失灵,从而可能导致出现行政监管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同样,过分的注重行政监管容易忽略甚至抑制其他监管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专门监督机制欠缺。相关的法规中缺乏这方面的规定。专门的监督制度安排不仅可以给利益相关方提供一个交流与沟通的机会,达到更好的协调彼此立场与想法的目的,从而使养老基金得到更好的管理和运行;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效率。因为,从根本上讲,养老基金首先是参保职工的钱,是用于社会保险对象的专项资金,其实质所有权属于广大参保者。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物质生活,同时养老基金还关涉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理应设置专门的组织平台,让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养老基金管理和监督中去。没有谁比直接利害关系人更关心养老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及保值增值。专门监督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基金的监管效率。
3.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监管效率不高。信息化技术建设的滞后,致使社保、税务、财政和社会中介机构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养老基金的管理者不能定期披露养老基金的管理运营信息,不能保障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因此就没有渠道对养老基金运营进行监督。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对基金管理基本上没有监督,财务上内控薄弱,也是导致养老基金被挤占挪用的诱因之一。
三、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养老基金的信托投资运营的入市,构建养老基金信托投资运营的安全监管制度已成为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
1.监管体制和模式的选择。借鉴外国经验,中国应建立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监管为核心、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和国家监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以建立一个多权分离、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的监管制度。养老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设置具有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控制功能的独立经济实体,建立行政管理监督、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监督、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以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保单位为主体的社会中介监督组织,对养老保险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基金运营管理、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基金周转和调剂等进行综合评价。国家行政和经济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对养老基金的信托投资运营情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性要求。
对于养老基金的监管模式,笔者认为,应该结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总体情况。因此,在现阶段对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的监管应该采用“数量限制”规则,这样更符合中国资本证券市场的实际和养老基金特殊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但在此基础上,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引起的养老保险压力对养老基金资产保值增值的特殊要求,我们应该逐渐引入英美的“审慎人”规则,来克服和弥补“数量限制”规则的缺陷。
2.建立严格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由于养老基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世界上各国基金管理者的选择都很严格。对基金管理者的最低资本金,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都有严格的规定,其目标是允许最好的申请者进入,限制未来的风险和成本。首先,养老基金信托管理机构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并且是实收资本;其次,要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鉴于养老基金的特殊性,在公司治理方面必须有更高的要求,在董事会成员中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最后,其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如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且主要的投资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在业内具备良好的业绩和声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基金管理公司才具有经营养老基金的资格。
在一定的限制准入的基础上,为了确保养老基金运营的安全,提高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管理公司的积极性,使养老基金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率,相应的必须建立养老基金管理人的退出制度。政府监管机构应当负责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予以认定和注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投资运营、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给予监督,对违规违法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要视其情节轻重实行惩罚和注销其养老基金的管理资格。
3.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运用越来越广泛的养老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对于整个养老基金投资监管体制来说,信息披露要求是监管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垄断理论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认为信托投资公司是其经营财物等重要信息的垄断提供者。在没有管制的信息披露市场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信息的垄断提供者,不仅限制信息的产出,而且可以以垄断价格出售信息,让利益相关者都去购买同一信息,这将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而强制性披露则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成本。” 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基金所有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和养老基金的受益人公布相关信息,并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的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建立养老基金收益担保和保险制度。大多数引入职业养老金计划的国家和地区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都进行某种程度的担保。其中,拉美和中欧国家通常采用相对值的形式,即达到所有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的均值或某个收益基准的一定比例。例如,智利规定某个基金的投资收益必须高于全部基金平均收益的50%,阿根廷规定的比例为70%;而另外一些国家规定,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必须达到某个具体数额,如瑞士规定养老基金的名义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4%,乌拉圭规定实际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2%。作为保证,各国养老基金或出资成立中央担保基金,或自行提取一定比例作储备,或由基金管理公司的自由资本作支撑。当储备不足时,国家财政予以支持。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也有可能存在破产和清偿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养老基金可能面临的这些风险,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养老基金保险制度,明确要求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费水平依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等级而定。这样养老基金在实际运营中遇到投资风险造成损失时,可以通过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获得补偿。
四、结论
养老基金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基础性和代表性的制度。完全可以说养老基金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石范畴。养老基金制度作为现代各国普遍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生存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养老基金制度最为重要的是养老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即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现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的接轨,养老基金只有参与资本市场才能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标。采用信托的形式是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最佳途径。
参考文献:
[1]张新民.养老金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68.
[2]张新民.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4,(2).
业内人士评价,山东国投的架构在国资改革模式上是一个创新,对山东国有资产未来的重组将发挥重大作用。而对国企改革深有研究的国资委研究中心李保民博士却指出,在探索实践中,国资监管与营运没有有机结合依旧是个突出问题。
所以,当山东国投蓬勃发展的时候,尤其赋予其很大的权力后,其监管与营运的结合应是我们注视的重点。当前,国资监管与营运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具体表现为监管体系不完整和资本运营主体不到位。另外,资本营运方面,国有资产改革强调了落实出资人地位。如果出资人到位的话,就要求把职责落实到人,这个人可以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同时,在国资委的内部也应当落实到人,但是,李保民指出,现在这个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人。所以,理论上非常清楚,但是在实践中还差得比较远。
瞩目:营运框架的建设
目前,在国资监管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是“专门机构监管,授权委托营运”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政府授权国资委监管和营运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国资委委托国有资产营运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理顺出资关系,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的投资人职责。在组织构架上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授权的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代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二层是在国资委授权委托下,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营运主体,如,大型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第三层是国家投资企业,主要有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等等。
虽然理论上的设计已经趋于完整,但是,李保民强调,目前,国有资产监管的“三层架构”或“二层架构”,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中间层资本运营主体“缺位”比较突出。
当前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体系(中央、省和地市)还没有建立起来,多数地市还没有组建国资委;有些地市国有企业已经寥寥无几,组建国资委也无从运作;而有些县区国有资产庞大却无权组建国资委,形成监管的“真空”,或拉大了监管的距离。李保民透露,到去年6月30号为止,地市这一级国资委只组建了52.8%,刚刚过了一半,任务还很重。国资委不组建将会影响整个改革进程。
在探索的过程中,各地的国资委实际上是把过去三个层次和两个层次合到一块儿。现在像深圳等地,把两层次和三层次合到一块儿,国资委同时直接取资公司的角色,直接管到生产经营企业,拥有股权。所以,现在两层次、三层次有交叉。李保民说,我们的倾向性的意见也是交叉,对于一些竞争性比较散的国有企业,我们组建大的集团公司以后,可以通过集团公司来持有它的股权,国资委就是监管。但是对于垄断型或者是特殊行业,直接由大集团公司去运作。但是目前现在这个事情还没有完全明确下来。
除了上述问题外,国有资产的横向监管体系目前还是没有理顺。国有资产在法律监管范围内的主体有财政、税收、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但由于国有资产(尤其是中央企业)的各项权利系统地集中在上面,导致的必然结果是监管真空。这个问题形势仍很严峻。
强调:地位和责任
资本营运方面,国资委强调了落实出资人地位。但是,国资委目前还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具体表现在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职责不统一,不到位。
作为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根据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但是国资委只有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权利,却不能行使政府的行政权。李保民说,目前一些重大决策,国资委肯定说了不算,最起码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比如涉及到铁道体制改革,和铁道部不打招呼根本不可能;涉及到民航重组,涉及到电信重组,肯定和那些主管部门协商,不是国资委能说了算的事。选择管理者更能看出问题,中央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的权力是有划分的,所以现在国资委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出资人,一些责任也根本无法落实到人。
尽管如此,国资委还是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在重大决策制订方面,曾经把重大决策细化成7项。但是,在重大投资方面,重大的投资到底如何划分,多大额度算重大投资仍存争议。李保民说:“就是这个事情,现在各地国资委和集团控股公司打架比较多,到底是5个亿算重大投资,还是1个亿算重大投资,还是5000万算重大投资?需要我们认真做工作,这其实才刚刚开始。”
总结以上问题,在强化出资人地位和责任方面,李博士提出了几点个人意见。首先,要在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的基础上,逐步改变国资委内部的议事方式,从出资人应当从关注特定问题入手,逐步由公共管理部门通常采用的“议决制”改为股东会或董事会的“票决制”。为此,在现阶段,需要按分工合理设置专业委员会及重大决策表决方式,实行权利与责任一致的个人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根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和近来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国资委内部应尽快补充设置相关机构,如,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局;负责协调地方与行业产权关系的综合局;特别是结合当前的情况,还应该成立一个监事局,或者叫审计局,出资人的审计和监督应该加强。李保民解释说,我们现在和有关部门打交道的时候需要综合协调,现在也没有一个归口的机构,也很麻烦,所以,需要有这么一个综合机构。尤其是应该结合我们的新任务,特别是最近国务院国资委给研究中心的三项任务上又加了一项任务,就是研究企业技术创新。这样就需要我们更多考虑这个事情。所以,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尽快建立这些机构。
完善:监管的机制
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国资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且国资委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按照《公司法》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对国资委来说,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科学地选聘代表,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会成员,依法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除了企业内部董事以外,独立公正的外部董事的来源显然是国资委应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我国目前还不具备竞争性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也没有比较充分的独立董事候选阶层,但李保民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人员:一是国内外专家(包括留学归国人员和外国人);二是社会知名的专家学者;三是60~7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退休省部和厅局干部;四是现有监事会主席。这既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也可以制度化地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过渡,其中,重点是董事会制度。
此外,加强监管继续要做的还是把责任主体和法律主体明确下来。举一个例子,MBO的争论持续了很久,去年4月12号颁布了《企业管理权转让的办法》,此外,在78号令里就明确地讲,大、重、上、特这四类国有企业暂时不做MBO。具体说就是,大型的、重要的上市公司还有特殊行业,尽管很小,但是这些特殊的行业,比如造币厂、印钞厂,还有政府的印刷厂都很小也不做MBO。
尽管如此,但小企业要做MBO的后路却并没有堵死,前提是地方的国资委或者是履行出资人的法律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明确。这就出现一个矛盾,一方面说MBO在小企业做,可是这些小企业都在地县这一级,地县这一级又明确说地这一级不成立国资委。这个责任主体和法律主体怎么弄?这是我们当前加快国有资产机构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所以,李保民总结各地的经验,认为有五条出路,可以把责任主体和法律主体明确下来。
(1)北京的平谷县没有多少国有资产,但是成立了国资局,放在财政局下面。了解的情况是,它是一个党组,对外挂两块牌子,也叫国资局,也有局长、副局长,但只是一个党组,这实际上就相当于国资委。在豫北区,也成立一个国资局,放在相应的综合部门里。
(2)广东顺德这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比较快,尽管是县级市,也是县一级的架构,但是国有资产比较多,怎么办?没有组建国资委,把国有资产直接授权县一级的资产管理公司。现在到了国有资本进行调整重组的时候,让它负责,授权它来经营,有点象新加坡的淡马锡一样,淡马锡有四个机构来做,既有监管又有运营。
(3)直接委托授权社会上的一些中介机构,比如一些信托机构、托管机构来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力。
(4)内蒙因为国有资产量不大,只在包头和呼市组建国资委,其它地方不打算组建。这时候就把其他州、地市的国有资产让包头市或者是呼和浩特市的国资委委托管理。
关键词:合资铁路 委托运输 历史沿革
一、引言
1996年以来,为拓展建设融资渠道,铁路与地方政府采取合资建设铁路形式,兴建一批支线铁路、地方铁路,成立了一些合资铁路公司。2003年以后,随着大规模铁路建设的推进,随着铁路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新建的客运专线、干线铁路,亦采用合资铁路公司模式,铁路方大股东作为实际控股方,负责从项目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
如何规范大股东与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避免直接的利益输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上市公司根据诸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治理的要求,近年来逐步规范。在资产所有权人不具备资产营运能力的情况下,委托运输一方面发挥了受托企业的业务专长,另一方面又实现了规模效应,此种模式在交通运输行业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跨地区的企业。委托运输管理作为一种合同契约形式,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双方契约应是平等公开公正的。
铁道部控股的合资铁路公司由出资人代表(相关铁路局)委托运输管理,符合铁路运营管理的现状。合资铁路公司作为资产的所有人,因为其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人力资源等条件所限,无法比照铁路局运营管理所辖线路,铁路局利用管理和人员优势,将合资铁路公司线路纳入全国路网统一调度、营运,合资铁路公司管理机构及人员,仅是负责对公司的宏观管理。随着越来越多合资铁路投入运营,合资公司建设期间、联调联试试运营以及正式运营后,与相关铁路局业务关系越来越紧密,双方经济利益如何划分、资产界限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如何界定,都是摆在铁道部、铁路局以及合资铁路公司面前的难题。
二、委托经营的概念
委托经营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委托经营是信托范畴的延伸和发展。但在具体内涵上又有区别。信托的内涵是资产的委托管理,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代为管理或处理财产;而委托经营的内涵是企业的委托经营,主要以企业产权及其经营权为对象,对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产权关系重大变动的企业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经营管理,目的是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
三、铁路委托运输管理机制的历史沿革
199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这是首次针对非国铁线路如何建设运营出台的一项重要指导意见。强调合资铁路是对传统的铁路建设和管理体制的一大突破,是深化铁路改革的一条新路。根据国家发展股份制企业的政策,合资铁路组建规范性的股份公司,负责铁路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解决铁路建设和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偿本息和自我积累。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特点,铁道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加强统一归口管理,切实做好对合资铁路指导协调、帮助与监督工作。合资铁路的接轨过轨、排空接重、运量分配、设备维修等,由两家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落实。之后,各铁路局相继成立合资铁路管理办公室作为合资铁路管理的机构。
1996年,结合合资铁路建设、运营的实践,铁道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了《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首次明确铁道部对合资铁路实行行业归口管理,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受铁道部的委托,指定专门机构对管内的合资铁路负责归口管理。投资各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合资铁路的运营管理方式主要是公司自管自营,也可与铁路局联合经营,或由铁路局承包经营。公司与铁路局确定联合经营或承包经营时,必须签订协议或合同。两家之间有关运营费用的清算,比照国铁办理。自此,明确了合资铁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铁路运输企业开展业务,运营管理及相关费用清算办法。
1998年,铁道部《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国铁持股单位对铁道部履行以下责任:①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维护国有铁路权益。②对投入合资铁路公司的国有资产,依法确立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和财务关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核算,行使股东权利,并对铁道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③定期分析报告合资铁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涉及合资铁路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公司改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报铁道部审批。铁道部对合资铁路公司的管理仍带有对其下属单位管理的框架痕迹。
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后,随着合资铁路项目的增多,为加强合资铁路工作,规范合资铁路管理,铁道部印发《关于加强合资铁路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由投资各方共同组建的合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铁道部的出资代表要定期检查合资铁路工作,加强对所投资的合资铁路公司的管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合资铁路归口管理、日常工作协调。对铁道部颁布的有关铁路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和电报等,及时向各合资铁路公司转发。按《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制定董监经的工作规定,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程序,使合资公司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2005年后,路网干线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合资铁路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先后成立京津城际、郑西、哈大、合宁、武广、石太客专等等一些超大规模的合资铁路公司。
2008年后,一些项目先后建成投产运营,合资铁路成为全国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新建合资铁路运输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促进合资铁路发展,实现铁路运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铁道部印发了《关于新建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委托运输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主要内容、各方的权责关系、实施程序、监督指导五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规范委托管理提出详细的要求。
2011年,为适应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及加强多元化经营的改革需要,铁道部对《关于新建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了部分条款。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词:养老基金;信托;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4-0256-02
1 国外监管体制与模式简介
纵观世界各国养老基金投资监管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类做法:
(1)适用保险业的监管体制。这是实行基金制国家采用的一种做法。(2)在原有制度框架内进行创新。(3)由独立部门负责监管。这是经合组织国家通常做法。
在国际上对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监管主要有两种模式:
(1)“谨慎人”规则(prudent person rule)的监管。“谨慎人”规则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法,它是在以判例为基础的普通法中发展起来的,其前提是经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体制相对较完善,并且金融监管机构已得到一定程度发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等国都采此模式。该模式特点是监督机构很少干预基金日常运营,只应当事人要求或者基金出现问题时才介入。很大程度上监督机构依靠外部审计师事务所、精算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一些中介组织对养老基金运营进行监管。
(2)“数量限制”规则的监管。该模式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监管制度新立、中介组织不够发达、法律不够健全的国家,如智利、匈牙利等国家采此模式。特点是监管机构独立性较强,会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基金监管机构除达到最低的审慎监管要求外,还对基金的结构、运行和绩效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事实上“数量限制”规则有其缺陷,体现在如下方面:①因“数量限制”规则的使用,使养老基金资产组合受限很严,致“资产免疫策略”或“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在期限匹配的应用上很困难甚至不可能,增加了养老基金资产面临的收益率波动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②因“数量限制”规则过多关注单一资产的风险和流动性,忽视了资产多样化可减小资产组合的风险和价格波动水平;同时,流动性风险取决于整个组合的流动性,而不是单一资产的流动性。③依风险和收益优化理论,因持有高比例的债券和国内资产投资比例之要求。可能导致养老基金资产组合处于有效边界之下,不能实现资产配置最优化,影响养老基金投资业绩水平。④因“数量限制”规则无灵活性,使资产组合不能对经济环境、证券、货币和不动资产市场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导致投资组合的不必要损失。⑤严格的“数量限制”使得投资管理机构和投资管理技能发挥受限,可能导致资产管理行业投资管理技能难以提高,投资技能退化。由于简单的“数量限制”要求,养老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任务是如何符合有关数量资产限制的要求,养老基金管理人之间的竞争将得不到鼓励,养老基金管理人缺乏提高投资管理技能的动机。
国外经验表明,“谨慎人”规则相对“数量限制”规则而言具有明显优势,最大优势是有利于提高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但“谨慎人”规则实施需具备一些基本条件,既包括影响养老基金投资决策的外部环境,也包括影响养老基金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要求。基本条件如下:①有效、成熟的资本市场;②经验丰富的投资经理队伍和监管机构;③有效的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良好的自律意识,④有效的信息披露和较高的透明度。
2 我国监管制度的缺陷
(1)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我国养老基金监管制度偏重行政监管。尽管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都以市场经济体制为设计背景和逻辑基础,但因路径依赖和制度惯性,规定中存在明显计划体制烙印。表现为在养老基金监管体制安排上过度注重行政监管。过度行政监管易引发行政监管权力寻租,致养老基金遭挪用、挤占、浪费现象严重。在行政监管过程中同样存在因有限理性、、垄断性等原因致政府失灵,易导致出现行政监管低效率、无效率乃至负效率。同时,过度注重行政监管易忽略甚至抑制其他监管资源的开发利用。
(2)专门监督机制欠缺。主要表现在法律、规章中缺乏相关规定。这是现有养老基金监管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缺陷。专门的监督制度安排不仅可给利益相关方提供交流与沟通的机会,达到协调彼此立场与想法的目的,使养老基金得到更好管理和运行,并可提高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效率。
(3)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监管效率不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部门整体信息化程度不高,还未形成较完善、可通用、易操作的社会保障信息化操作系统。信息化技术建设滞后使社保、税务、财政和社会中介机构无法实现信息共享,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养老基金的管理者没法定期披露养老基金的管理运营信息,不能保障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知情权,因此他们就没有渠道对养老基金运营进行监督。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对基金管理基本上没有监督,财务上内控薄弱,也是导致养老基金被挤占挪用的诱因之一。
3 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养老基金信托投资运营的入市,构建养老基金信托投资运营的安全监管制度已成必然要求。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指养老基金本金得到维持,基金投资运营具有获得合理收益的保障。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数方面完善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
(1)监管体制和模式的选择。我国应建立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监管为核心、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和国家监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以建立一个各司其职、多权分离、互相监督的监管制度。养老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设置具有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控制功能的独立经济实体,建立行政管理监督、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监督、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以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保单位为主体的社会中介组织、监督组织对养老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基金运营管理、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周转和调剂等进行综合评价。国家主管部门如财政、审计部门、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对养老基金的信托投资运营情况及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养老基金安全性、增值性要求。
关于养老基金监管模式我们认为应该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总体情况而定。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完善,各类市场中介机构不够发达,证券市场仅经数十年发展,无论证券市场发行、交易规模,证券市场的产品种类,还是证券市场运作和规范程度均处初级阶段。因此在现阶段对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监管应采“数量限制”规则,更符合我国资本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养老基金特殊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要
求。但在此基础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普及人口老龄化趋势引起的养老保险压力对养老基金资产保值增值的特殊要求,在适宜时应逐渐引入英美“谨慎人”规则。来克服和弥补“数量限制”规则的缺陷与不足。
(2)建立严格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这里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法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方可进入资本市场管理运营养老基金。由于养老基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各国对养老基金管理者选择都很严格,对基金管理者的最低资本金、经营信誉、经营业绩有严格规定,目的是允许最好的申请者进入,避免和限制朱来的风险和成本。①养老基金信托管理机构须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且应是实收资本;②要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鉴于养老基金特殊性,在公司治理上应有更高要求,如在董事会成员中须配备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③专业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任职资格,如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且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应是专职的、在业内具备良好业绩和声誉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经公开招标的基金管理公司才具有经营养老基金的资格。
在一定的限制准入基础上为确保养老基金运营安全,提高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管理公司积极性,使养老基金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率,须建立养老基金管理人退出制度。政府监管机构应负责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予以认定和注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投资运营、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给予监督,对违规违法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要视其情节轻重实行惩罚和注销其养老基金的管理资格。
(3)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种运用很广的养老基金投资监管制度。“资本市场的基础是信息披露,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息是资本市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养老基金投资监管体制来说信息披露要求是监管最基本组成部分。“垄断理论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认为信托投资公司是其经营财物等重要信息的垄断提供者。在没有管制的信息披露市场,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信息的垄断提供者,不仅限制信息的产出,还可以垄断价格出售信息,让利益相关者都去购买同一信息,导致社会资源浪费。而强制性披露可大大降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成本。”信息披露目的是将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基金所有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因此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和养老基金的受益人公布相关信息,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键词]运营商;互联网金融;通信管道;发展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1-0089-01
引言
互联网金融的优点备受青睐,并逐渐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与支付方法。互联网将促进金融业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制度要素和技术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发展互联网金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运营商这艘大船而言,转型的路径大多数是围绕自身的业务展开,然而在互联网厂商OTT业务来势汹涌的背景下,跨界寻求机会也成为了方向之一。
1.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应用逐步社交化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将给金融行业带来新的机遇,而且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彩、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有很高的效率。除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一众互联网豪强杀入金融行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也先后杀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是指在传统金融业的基础上与互联网技术进行结合与创新所营造出的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在人们逐渐发现互联网可以满足自己不同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诞生了一批比如像金融超市这种形式的资源整合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体验。早在2013年,三大运营商均“手机钱包”业务,将银行卡、交通卡等生活服务加载到电话卡中,开通近场支付(NFC)功能手机的用户可“刷手机”付费。目前运营商选择借助互联网金融延伸增值收益只是管道增值的一部分,随着虚拟运营商正式运营、营改增政策落地等,运营商转型压力骤增,如何以互联网金融为切入口挖掘自身的用户价值,与此同时扩展其他增值业务避免管道化,成为运营商在转型期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2.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的原因
2.1 随着OTT业务分食市场蛋糕、虚拟运营商批量进入、营改增政策的启动,电信运营商的转型压力与日俱增,拓展增值业务以寻求新增长点的任务更显紧迫。在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无论是银行、互联网巨头还是运营商,所提供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都有一些共同点,用户可以将资金存入公司旗下互联网平台账户,自动认购获得收益,可随时支取、转账或用于支付消费。运营商亟需借助类似互联网金融这样的业态来实现管道增值。在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产业链控制和收益预测方面,运营商也有OTT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发展趋势逐渐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增值通信管道拓发展空间,互联网金融服务将进一步被延伸。运营商拥有海量的用户资源、发达的线下渠道和广泛的消费合作关系,可以将理财和通信上网等业务结合起来,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当前运营商的竞争环境已经大变,移动互联网爆发式增长对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强大冲击。
2.2 运营商大举进军互联网金融市场,主要目的不在于获取理财产品的代销收益,而是为了借此增强用户的黏性和忠诚度,降低离网率。运营商推出的类“宝宝”产品与余额宝、理财通的实质一样,都属于货币基金理财产品,主要优势就是充分利用用户的手机话费实现增值,借此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感,从而提高市场份额。添益宝开启了国内电信运营商跨界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先河,继添益宝之后,安信基金与中联通合作产品“话费宝”正式推出。电信运营商的加入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增添了发展的新鲜血液。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正风生水起,银行、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各方竞合态势纵横交错,添益宝受到追捧表明,单纯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或线上移动支付平台已经难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理财加支付消费的模式正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标配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相比,添益宝开辟了互联网金融新业务模式,既有理财,又有消费支付,特别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场景。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引领整个互联网理财向“支付+理财”的方向发展。
3.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如何增值通信管道拓发展空间
3.1 目前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各方势力都在跑马圈地、排兵布阵,用户争夺战愈演愈烈。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金融市场份额,增强金融竞争实力,互联网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并且这种创新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在发生。对于运营商来说,竞争早已不再仅局限于三者之间,而是延伸至互联网企业、银行等其他阵营。运营商可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客户就可以用这些钱自动地购买其他产品,等于给运营商增加了一个沉淀资金和手机钱包。在做“智能管道”的过程中,除了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商还应该争取更多的增值服务,比如远程医疗等业务。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增值通信管道将有效地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提高了金融业务效率,使金融业务中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业务量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3.2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支付方式从银行柜台扩大到到电脑及手机终端,无需构建物理网点、雇佣大量员工,互联网金融的这一创新降低了交易成本,刺激了实体经济交易的增加。互联网金融方面运营商在资源方面运营商已经拥有了和银行之间的业务交叉,运营商有机会承担一些资金量分散、额度较低的业务;而在三四线城市这些互联网厂商顾及不到的长尾市场,运营商已经拥有自己的网点渠道,可以将一些民生相关业务延伸下去。对于运营商来说,无论哪一种新兴业务,互联网基因的植入都很重要,而寻求与互联网服务商、金融机构等第三方资源的合作是不错的方式,可以让各方发挥各自的差异化优势,共同挖掘市场潜力,做大蛋糕,实现共赢。
4.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增值通信管道的发展及挑战
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巨头级互联网企业的入局,让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呈现白热化的竞争态势,尽管如此,运营商涉足该领域还是有其自身的优势。翼支付在金融领域有所突破,添益宝的发行又为翼支付探索互联网金融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用户开通添益宝后,翼支付帐户余额即可自动理财,存入翼支付帐户的资金不仅可以随时体现与消费,还能获得收益,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理念创新,不断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改变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也密切了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合作。从未来发展的预期看,我国互联网渗透逐步加深的势头不可逆转,网络消费供需面持续积极向好,这些都将推动网络货币市场、在线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的应用人群在未来较长时间实现较为稳健的增长。
5.结束语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改变了我们的生存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各种余额理财产品忽如一夜春风来,运营商也借此东风加注互联网金融市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使得金融更具多元化、便捷化,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影响。特别是运营商入局互联网金融增值通信管道拓发展空间,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越,徐超,于品显;互联网金融:缘起 风险及其监管[J];社会科学研究;2014,3
我院妇产科门诊收治绝经后妇女取环有36例,均采用其方法无一例失败。绝经后妇女取宫内绝育器(IUD)前1h 给阴道后穹窿置卡孕栓1mg,前半小时肌注阿托品0.5mg 改善生殖器官条件,提高取环成功率,减少患者痛苦。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1月—2010年12月来我院妇产科门诊要求取IUD的绝经后妇女36例。其中外院取环失败者10例。36例妇女身体健康,无生殖器官恶性肿瘤及炎症,年龄45—65岁,品均年龄47岁,置环年限10-25年,平均置环年限13年。绝经后取环年限1-13年。
1.2 方法 详细咨询既往使用IUD情况:进行妇科检查,排除妇科疾病;B超检查,确定IUD位置。
36例妇女均在取IUD前1h阴道后穹窿置卡孕栓1mg,前半小时肌注阿托品0.5mg。
2 结果
36例妇女中,未用宫颈扩张器顺利取出IUD者25例,用宫颈扩张器至4.5-5.5号顺利取出者9例,另2例因IUD嵌顿,用宫颈扩张器扩至6号任未取出,将露出宫口的部分IUD不锈钢丝剪短后抽出。36例均一次取器成功,且患者痛苦小。术后予口服抗生素及止血治疗。
3 讨论
绝经后妇女因卵巢功能逐渐衰退,雌激素水平下降,使阴道变短变窄,阴道壁变薄,宫颈口紧闭,缺乏弹性,难以扩张[1],子宫萎缩又加重宫内绝育器对子宫内膜和肌壁的损伤及嵌顿而造成取环手术困难。
卡孕栓又名卡前列甲酯栓,为F2A的衍生物,其药理作用为收缩子宫平滑肌,同时软化和扩张宫颈[2]。由于它的使用较其他方法简单易行,同时药物不进入宫腔。我们对36例取IUD者均在术前1h阴道后穹窿置卡孕栓1mg。同时手术前30min肌注阿托品0.5mg。其中25例不需用宫颈扩张器可顺利取出,9例使用宫颈扩张器亦很顺利进行,说明使用卡孕栓使宫颈软化及扩张较满意,同时加用阿托品以解除因平滑肌痉挛所致的疼痛,为进一步准确的宫腔操作创造了条件,同时避免了机械扩张宫颈给患者带来的疼痛和并发症,避免了使用雌激素所带来的胃肠道不适、阴道出血、乳房胀等副作用。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营业线;汽车吊;预应力混凝土梁;施工封锁;安全卡控;
Abstract: Xiliao River Bridge is a prestressed concrete beam bridge, Across Tongliao the West Liaohe River, The Bridge has a total length of 597.9m,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advantage of the railway line,By using the large automobile crane Railway Prestressed concrete beam is directly to the installation position,The technology and safety control points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siness line;Crane;Prestressed concrete beam ;Construction of the blockade;Safe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工程介绍
西辽河特大桥为预应力混凝土梁桥,跨越内蒙通辽市西辽河,大桥全长597.9m,桥墩为双线圆端形桥墩,桥台为双线耳墙式桥台,本桥已在架梁施工前完成了墩台的施工,桥墩台垫石为平面,未预留支座及安装落梁措施的预埋孔位。桥梁采用32m跨度梁全长32.6m,支座至梁端300mm,单片梁重113.78 t,高2.5m,梁缝为10cm,吊装允许悬出长度≤2m,桥梁位于平坡。
施工现场位于干涸的河道内,地势平坦,地表土质为粉砂土,桥梁距地面高度为7.88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既有桥梁西侧河道进行便道铺设,形成架梁便道,采用300t和130t两辆汽车吊进行梁体协作架设施工。
二、架设工艺流程
本桥采用汽车吊架设,梁体由梁场用平板车配合火车头运输到施工现场,封锁时间内由机车推入现场,停在既有运营线路上,用已稳好的300t吊车和130t吊车配合将梁体直接由平板车上吊装架设于墩台上,以此类推来完成本桥的架设施工。
三、施工封锁
本次施工因为要利用既有运营铁路线路作为停放运梁车的停车点,施工封锁成为必要的施工准备工作,工点施工采用利用封锁时间进行卸梁,随后进行架设。
由铁路局调度所安排机车作为梁体进入区间的动力,采用机车由通辽北站牵入施工现场的运行方式,由通辽北站驻站联络员进行登消记。封锁前1小时派驻站员到车站请令,在行车登记簿上登记。通辽北站及北西线路所均设置驻站员。采用对讲机和移动通信工具进行联系。封锁命令下达后由通辽北驻站联络员通知施工现场,并按调度命令通知机车进入施工现场区间,在每个封锁时间内将6车运梁平板车牵入封锁区段,进车时间约8分钟左右。封锁中由安全员负责检查和落实封锁标志,封锁完成后撤除封锁标志及封锁用品,开通线路。
由于既有线施工封锁受到时间的控制,本架梁方案按照80分钟对整个封锁期间进行实践的控制,具体如下
架梁时间安排表
四、吊装施工
1、吊装施工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钢(铁)水包过满不吊,简称“十不吊”。
2、用于吊装的机械及设备,工具应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其质量状态完好。由设备负责人对其设备的检定合格及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吊车作业前,必须进行试吊,操作司机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吊装。进行试吊时,吊车要缓缓起吊,并检查吊索、吊具及梁体情况,检查是否有变形,断丝等不利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起吊,待处理后继续作业。每次挂钩时,应确认其是否牢固,避免脱钩。正式起吊时,先缓缓起吊,待吊起10至20cm左右,见吊装稳定性良好方可再以正常速度起吊,落梁时也必须缓慢下降,同时保证梁体吊装过程中的动作平稳。
3、在梁体两端各拴两根引导绳,起吊时每侧5人拉牵引绳,防止梁体摆动,保证梁体在空中稳定。施工时进行统一的操作指挥,协调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吊装过程中,将钢丝绳与梁体接触处采用汽车外胎配合方木使用来保护梁体。
4、吊装用钢丝绳的确定:钢丝绳:采用Φ43mm钢丝绳,采用35吨卡环连接。该钢丝绳的抗拉强度满足架梁的要求。
5、吊点
a、吊点的确定
为保证吊装过程的稳定性,按照设计位置设置吊装孔,作为吊点(mm),
如图所示:
b、吊点的加强
为保证吊装时混凝土梁的梁体不受破损,吊装前必须做好加固.采用整体捆抱梁体的方法,在棱角与钢丝绳接触部分采用汽车外胎保护梁体角隅部分,并加垫木方。
c、吊车吊装示意图
6、墩顶支座安装及落梁处理:
按照技术测量的中心,进行连体落梁施工。首先在梁体从火车上吊下落于地面预铺枕木垛上后,用人工及25t吊车配合,将支座上螺栓拧紧固定于梁体上,将支座下板螺栓事先放于垫石预留孔中,待吊梁下落距垫石100mm左右将下螺栓稍微紧固,最终落梁以前,采用干硬性砂浆将垫石找平,所采用的干硬性砂浆的水泥、沙子(过筛去除过大颗粒)来自九局拌合站,采用东蒙P.0 42.5水泥、阜新中沙。干硬性水泥沙浆拌和时加的水比较少,配制砂浆 按水泥:砂子=1:2.5配制干硬性水泥砂浆、加水量以砂浆手攥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干硬性水泥沙浆用于垫石顶找平、预留孔填塞采用C40细石混凝土。
钢板及支座放置平整、位置尺寸均满足施工的精度要求,按照划好梁体边线及梁端线进行控制测量。架梁前固定支座安在北西线路所方向,活动支座在通辽北站侧,梁体落梁后将预留孔内用干硬性砂浆填塞,采用钢筋棍等物体进行捣固,待7天后,将螺栓紧固。并将围板等部件组装完成,完成支座安装。
7、防梁倾倒措施
每孔梁的第一片梁体架设完毕后,采用100×100木方(或枕木)支顶加固,加固在梁体下方以防止梁体受到第二片梁体轻微碰撞时第一片梁发生倾斜。
两片梁都架设完后,将两片梁体之间用直径20mm钢筋临时焊接连接,同时采用100×100木方(或枕木)支顶于梁体下方,加强梁体稳固。上部采用钢丝绳将两侧的栏杆预埋U型螺栓拉结,将两片梁连接成一体,钢丝绳中间采用导链拉结。直至梁体横向焊接牢固后撤除。
五、安全卡控点
1、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根据各工种进行安全教育。驾驶员、起吊司机应携带所需证件,应熟悉掌握起吊操作规程。
2、在施工中选择最佳的吊车位置,按照吊车最佳吊装能力的位置为支点进行施工。必须将吊车支腿支撑牢固,并由吊车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架梁安全。
3、吊装所用的钢丝绳使用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其质量情况,不得有毛刺或者粗细不匀的现象存在。用于吊装的设备,工具应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其质量状态完好。
4、架梁时机械设备管理单位设专人统一指挥,参与指挥人员通讯工具配备齐全,保证沟通及时。两台吊车要协调统一,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信号标准,密切与吊车司机配合。架梁现场两侧设专人进行防护。作业现场严格防护,减少施工干扰,与施工无关的人严禁进入现场。汽车司机没有防护员的指挥不得进行作业。
5、同时配备挖掘机及推土机一台,在施工部位100m范围内,避免汽车因发动或者传动部分故障而进行处理,保证既有线的列车的行车安全。
6、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装作业标准,梁体上严禁浮搁料具,严禁站人。
7、起吊前对吊车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吊装状态良好及支腿稳定,认真检查钢丝绳及吊点位置,确定钢丝绳挂牢,吊钩必须处于在梁体中心位置起吊,严禁斜吊,吊钩挂稳后,方可起吊。
8、在正式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吊装。进行试吊时,吊车要缓缓起吊,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吊索、吊具及梁体情况,检查是否有变形,断丝等不利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起吊,待处理后继续作业。
9、正式起吊时,先缓缓起吊,待吊起10至20cm高以上时,再以正常速度起吊。落梁时也必须缓慢下降,梁体未放下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10、吊装过程中,要平稳施工,在梁体吊装位置上要特别注意牢固性,严禁吊梁磕碰高压线杆、桥墩以及其它建筑物,并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起落吊竿及吊转施工中,梁体、吊臂及倾倒半径10m范围内不得站人,任何人员严禁站在吊车旁或起重物下,应远离吊车及起重物。
12、起吊梁必须待梁落稳后,并确定位置正确后方可摘钩。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佩带安全带。
14、6级和6级以上大风天禁止进行架梁作业,雷雨天气禁止进行吊装作业,同时电器设备防雨罩。
15、吊装时在垫石上的吊装人员必须当梁稳定后再靠近梁,不能站在梁端外侧靠进梁和梁片两中间等空隙部位。
16、充分作好施工前准备,施工的前一天,要专题方案会,进行细致工作安排部署,向每名参战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各组作业人员要互相协调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
六、结束语
铁路桥梁吊装施工是铁路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既有运营线路临侧施工成为新建、改建铁路项目的安全施工卡控重点。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既要保证营业线的正常运营,又要创造必要的施工作业环境及条件,只有做好、做足施工准备工作,不断加强和线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沟通,做到施工有监控,生产赖运营,才能保证铁路建设更加安全稳定地发展。
在探讨创新服务的时候,多定义创新服务为建立一种“新的服务”,也就是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服务“新组合”引入现有的服务过程,使服务体系发生变革。创新服务是产品的延伸,也是增加产品附加价值以及建立忠实客户群体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有效手段。具体到托管业务而言,创新服务并不是摈弃传统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而是综合了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内容,根据客户特点定制服务流程,对托管运营进行“个性化”和“流程化”并重的设计,以达到既服务专业化,又节约运营成本,畅通信息渠道,挖掘更多客户价值的预期目标。
创新服务的基础——客户分类管理
托管客户的分类管理应从外部性因素和内部性因素两方面考察。其中,外部性因素主要是指宏观经济、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公司客户的自身特点等方面,为托管行的不可控因素。内部性因素是托管行自身基于客户的分类对于流程的梳理,对托管行是可控的。根据保险资金托管的运营特点和保险公司的自身特点,对保险资金托管的客户分类可包括客户贡献度、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特征两个维度。
保险托管客户贡献度
基于保险客户给银行带来的收入和成本的分析, 这里提出如下客户贡献度计算模型:
客户贡献度=托管业务收入+托管沉淀资金模拟计价收入-托管运营成本
其中,各要素定义如下:
托管业务收入:托管产品所形成的托管费收入
托管沉淀资金模拟计价收入:托管产品所形成的沉淀资金带来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托管沉淀资金模拟计价收入=托管资金日均存款×(托管沉淀资金内部转移价格-托管沉淀资金付息率)
托管运营成本:根据客户的需求核定运营人力成本和系统成本。
在此基础上还可参考如下指标作为辅助的贡献度指标:
托管资产规模:主要指托管的资产总额,考察方法以同业占比为主,主要考察托管资产规模在工、农、中、建、交行及中小托管银行中所占份额。
托管资产种类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运用于下列形式:a.银行存款;b.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c.投资不动产;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各类资产由于清算路径、账户管理、业务性质的不同,相应会有不同的运营模式和流程。
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特征
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国内保险业市场存在大量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往往涉及到在多地上市或者需要满足其国外母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些都需要托管行依据其独特的信息披露方式,设计相应的运营模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模式的选择。资金运用模式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有:资产管理公司、内设投资部、委托第三方等三种模式。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运作的模式,是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运作。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活动。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运作的模式,是指保险公司自己一般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或部分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只有针对不同的资金运用模式设计托管方案,托管银行才会更紧密地契合到保险资金运用的整个流程体系之中。
客户分类管理矩阵设计。本文根据“客户贡献度”和“客户资金运用独立性”两个维度来构建托管客户分类管理的矩阵。每个维度分高、低两级,由此可将整个客户群分成4组。其中,本文设定客户资金运用的独立性越高,需要管理的委托成本越大,需要越严谨的托管运营流程及风险预警、绩效评估系统来支撑。
Ⅰ类客户:通常是对托管行贡献度最低,采用内设投资部或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的小型保险公司。托管资产规模较小,客户本身对托管的理念理解还不够深入,无法提出专业的托管需求。对这类客户,应采用基础的流程进行标准化服务,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客户关系。
Ⅱ类客户:对托管行贡献度较高,但托管资产的运作相对简单或者托管资产的运营流程简单。这类客户多托管资产规模较大,托管品种单一,对绩效评估、管理会计信息需求较低。因此,从运营上来说仅以基础流程标准化服务为主。但由于托管费收入较高,可能是部分资产托管的大型保险公司,具有很高的增值潜力,应切实保证服务的准确性和专用性,配置业务较为熟练的客户服务人员。
Ⅲ类客户:该类客户托管的资产创造托管费收入能力较低,但可能采用委托专业机构投资的运作模式,从托管流程的广度来说,服务内容较为全面,需要延伸服务流程。应该说这类客户对托管行来说是创造价值相对较低的客户,应特别注意操作备忘录和协议的签订过程,力争在运营前期理顺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确保流程化服务,降低运营成本。
Ⅳ类客户:这类客户贡献度高,资金运用的独立性高,多是国有大型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金运用,资产规模大,是托管行应投入大量专业技术力量满足需求的客户。对这些客户应制定一对一的服务方案,前、中、后台合理维护客户的忠诚度,允许在流程化设计的基础上添加个性需求。这类客户是银行获得持续利润的基石,银行要将主要资源投入到保持和发展与这些客户的关系上,持续不断地向他们提供超期望价值的服务,力图长期保持双赢关系。
保险资金创新服务的难点
多家托管行的运营问题。2009年初,监管机构在《保险资金托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允许一家保险机构按不同的产品和资产种类在不同的托管行中托管。主托管行应当履行委托人全部托管资金的比例监督、数据汇总和报送等职责,辅托管行须协助主托管行履行职责。但由于目前各家托管行在会计核算和估值方面采用的系统、方法和标准不同,会在客观上导致主托管行汇总的表格不符合会计的可比性原则;主托管行需要对辅托管行的数据进行汇总,但主托管行对辅托管行数据真实性无法负责,因此会影响汇总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在投资监督方面,主托管行负责集中报告,这也会对监督报告的时效性产生影响。
主会计方和会计主体的探讨。根据目前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托管中托管行职责的描述,托管行在会计核算业务的职责应为“复核”。而未来随着社会分工趋于细致化和多样化,在会计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承担主会计人职责,承揽保险公司外包的会计核算业务也是以后托管业务发展壮大的道路之一。这对托管行的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客户核算、估值及绩效考核的差异性。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估值标准虽然都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但在准则框架下,具体操作却有着各自不同的核算、估值原则和标准。现在各托管行对不同保险机构的核算、估值原则采取的是一对一的服务,即:托管行按照保险机构的需求,在不违反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向不同保险机构提供不同的核算和估值服务。不同的核算、估值原则,加大了托管机构对核算和估值系统的需求压力,进而减缓了托管行寻求托管服务系统一体化的进程。
保险客户的投资监督问题。《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中要求“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监督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协议约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保监会报告”。关于保险境内外证券类投资资产监督业务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对托管行职责界定上要求较模糊;二是对保险公司监控指标所必需的数据提供责任要求不够;三是监督标准不一致,导致计算口径不同;四是缺少统一的调整期规定;五是投资监督发现问题后,报告路径及程序尚不清晰;六是对于保险公司境外投资,要求“境内托管行监督托管人,确保保险资金托管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托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托管业务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国托管业处于起步阶段,各家托管银行对清算、核算的分工较细,托管服务尚未形成统一的流程。虽然近些年在托管行业中不断涌现出优秀的技术人才,但这些人员往往专长于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对托管业务缺乏全面性把握。因此发展托管人才战略,培养大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成为托管行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保险资金托管创新服务体系设计
创新体系下的流程一体化和关键服务差异化
针对保险公司客户,应尽量将客户同质化的需求和托管行的职责流程一体化,以获得流程一体化的低成本竞争和批量控制风险的优势。对于目前托管银行系统一体化程度低的问题,应创建集托管账户管理、清算、核算、风控、绩效等职能一体化的系统,以高效率的完成托管业务流程化改造,尽量少的减少托管运营过程中的效率内耗。其中的关键点即是保证信息流的连续性和可比性。此外,对于风险预警、绩效评估等关键服务领域,应按照保险客户分类原则,力争满足客户差异化的精品服务需求。下面,笔者将以托管运营的信息流为线索,试图设计满足流程高效率和服务差异化并重的创新服务体系。
公司行为信息。公司行为(Corporate Action,简称CA)是由公司发起并对公司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有影响的事件,例如:分红派息、要约收购、更名、发行新股、召开股东大会等。随着证券投资日趋全球化、标准化,投资者对及时、准确、可信任的公司行为信息数据的需求日益迫切。托管行必须保证提供公司行为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在目前的托管运营现状下,托管银行可选择两家以上的外部信息提供商,根据保险客户需求,自主研发信息校验系统,针对保险客户持有的开放式基金、股票、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等各类投资品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自主研发的保险资金托管网上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向保险客户进行信息,按照托管协议、操作备忘录等条款要求,确保及时完成公司行为信息的收息、确权等各项工作。
账户管理系统。从“托管”一词的定义能看出安全保管资产是托管职能的首位,对于保险资金运用中的账户管理职责,无可厚非是托管行的基础服务职能。保险资金可参与投资的市场包括沪深交易所内市场和场外市场。账户体系构架如图2所示:
作为整个托管业务系统的重要信息源头,托管行应建立整合场内、场外各类账户信息的全方位账户管理系统,切实改变场外业务账户信息手工操作,同一类账户信息在清算、核算、投资监督、绩效评估系统,多头维护、效率低下且风险点较多的业务现状。
交易指令过滤库——投资监控。保险资金的投资监督包括监管机构政策和保险公司投资指引两个层面,是保险资金运用链条中有效降低委托成本的手段之一。按照投资监督与投资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业内普遍将保险资金的投资监督划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托管银行应建立交易指令过滤库,在清算指令接收之前,对交易指令是否合规进行筛查,将不合规指令反馈至指令发送方,或转为人工干预处理,从源头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当然,事前监督主要是以场外资产投资为主,对于场内业务的事前监督工作,鉴于目前国内的交收制度尚缺乏可操作性。
清算资金划拨。清算业务作为传统的托管主要业务之一,本已属于比较完善的系统建设领域,保险资金托管业务一体化系统设计则更注重清算系统产出数据的可用性。即清算系统不光能保证各项资金划拨、交易匹配等基础业务,更要能提供管理有用信息。
核算、估值系统。尽管各家保险公司在原则上都遵循《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但在一些具体方法上诸如:债券实际收益率的计算、结构性存款的核算、成本结转的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托管行在核算、估值问题上应投入大量的专业人员,调查研究,为保险客户提供多种方法的选择,满足重大客户多准则、多系统的对账服务要求,为交易后的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把准数据关。
资金头寸预测服务。资金头寸预测服务是根据客户持有资产的公司行为信息,资金划拨指令,财务核算信息及各类资产交易信息,向保险客户提供预测期内资金头寸的服务。这项服务可以帮助保险客户更好摆布资金头寸,更专注进行投资决策。该功能需要整合清算系统、核算估值系统和外部市场信息,以提供准确的预估头寸信息。
托管报告服务。托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托管人应声明其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任何损害产品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此条是托管人对自身合规情况的声明。二是托管人应说明报告期内管理人在投资运作、产品价值的计算、产品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是否存在任何损害产品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若管理人未遵守有关规定,托管人应说明发现的问题,托管人就此采取的措施及管理人的改进状况。此条是托管人对管理人的合规运作情况发表意见。三是托管人按照客户分类管理要求,针对保险资金各投资组合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发表意见。
保险资产绩效评估报告。绩效评价是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投资管理人实现既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进行投资活动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鉴于托管行绩效评估从系统采购到人员培训均需耗费大量的精力,因此,可按照客户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可选菜单项式的绩效评估服务体系。
提供创新服务的内部制度安排
加强稽核部门控制力度。稽核部门是银行托管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托管银行应加强稽核部门的控制力度,建立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对保险资金托管创新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的贯彻执行,切实避免疏漏,重复、忙乱、差错等各类情况的发生。
建立健全规范的授权制度。托管行授权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资金托管创新服务要注重建立和分析具体的业务流程,针对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设计专门的授权岗位。授权人应充分、及时、有效行使权力,切实履行内控职责。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是做好托管业务评估及审计工作的关键。在提供保险资金托管服务过程中,托管银行应切实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持内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确保内控机制顺利运行。
以人为本的内控制度。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胜任能力和诚信度是影响托管行内部控制环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托管银行应建立以提高员工素质和敬业精神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养;创造公平、择优的用人环境,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离任稽核制度,健全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机制。通过教育与管理、激励和约束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托管行以人为本的内控工作水平。
加强品牌管理,树立托管服务品牌
痛苦抉择
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传统品牌的销售方式。在网络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时代,线下销售渠道强大的传统品牌,一番痛苦抉择后,纷纷触网。
这些行业内传统品牌有以下共性:生产标准化,产品力求规模效应,线下有完善的销售渠道,有数量众多的线下销售终端,有庞大的线下销售人员及管理团队。
在电子商务时代,这些传统品牌的网络销售面临着众多困惑:相同产品,如何协调或区隔线上线下的零售价格?如何实现线上+线下>2的增量销售效果,而不是简单的线上对线下需求的存量替代?网络销售如何既增加销量又扩大品牌影响力?网络销量一定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
没有一种网络销售渠道模式能够全面满足传统品牌在价格管控、增量销售、强化品牌、利润最大化等方面多维度的目标。不同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模式,有各自的优劣势,其中取舍的关键在于传统品牌企业网络销售能力的积累和决策者的核心目标。
三大电商渠道建设模式
1. 网络经销制
传统品牌与网络批发/零售商签订经销合同,企业与网络批发/零售商之间是单纯的商品买卖关系,这与线下的经销商赚取批零差价模式没有本质区别,网络销售渠道仅是线下渠道的补充。网络经销制又分为多家分销和独家经销两种,品牌越强势越倾向采用多家分销制,反之则采用独家经销制。
2. 网络代运营托管制
传统品牌与网络零售平台(包括淘宝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签订网络直营旗舰店入驻协议,同时将网络旗舰店的运营(包括店铺装修、客服接单、仓储发货等)外包委托给专业电商托管公司运营。电商托管公司获取月度托管服务费及销售佣金,销售佣金一般按网络零售额的5%~10%比例提取。
3. 网络零售直营制
传统品牌组建网络销售部门(事业部或独立电子商务子公司形式),与天猫/京东等各大网络零售平台直接合作,开设网络直营旗舰店,自主负责网络旗舰店的装修、定价、客服、售后、促销推广等日常运营工作。部分激进的财大气粗的传统大品牌企业直接建垂直B2C零售商城(如海尔电器/百丽鞋业等),采用全方位网络零售直营制。
利与弊
1. 网络经销制
对传统品牌而言,这是最简单省事的网络渠道建设模式。传统品牌传统销售渠道(批销渠道、商超渠道等)建设和管理经验丰富,网络渠道的销售本质与传统线下渠道一致。采用网络经销制,企业可以借鉴移植其线下管理经验。
但是,网络经销商因经营成本低、销售区域无边界,价格战是其获取销量的常用手段,其销量主要来源于线下存量需求的转移,这非常容易激发线上和线下渠道的矛盾,也容易引发网络经销商与企业的矛盾。网络经销制,传统品牌难以掌控线上零售价格,无法发挥网络短渠道销售控制优势,不能获取网络零售价值链上的利润,更难以起到传统品牌在网络上的品牌传播和维护作用。
2. 网络代运营托管制
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各地电商代运营公司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仅在电子商务之都杭州(淘宝所在地)就有数百家电商代运营公司。
传统品牌采用网络代运营托管制,本质是借鸡生蛋,将“客服、零售仓储、发货”等粗活外包,自己掌控网络旗舰店所有权,掌控品牌、价格、推广等核心资源,并能获得零售价值链中的多数利润。
不利之处在于,电商托管公司鱼龙混杂,优秀的、有实力的不多,难以找到合适的电商托管公司;一旦签订托管合同(一般是1~2年),在托管期内,传统品牌的网络销售必受制于人,且必须付出不菲的电商代运营托管佣金。
3. 网络零售直营制
如同设立线下直营门市部或专卖店一样,传统品牌在淘宝天猫/京东等销售平台上设立网络旗舰店,有利于全面掌控网络零售价值链,肥水不流外人田,有极强的价格控制力,真正发挥网络零售短渠道优势!能够兼顾品牌建设和销量之间的关系。
弊端有:传统品牌的管理层不熟悉电子商务运营,缺乏忠诚的网络运营队伍,难以解决电商运营文化和传统管理文化之间的冲突。传统品牌自己建站销售的直营模式,因引流成本巨大、独立网站维护成本过高等,弊远大于利,不宜提倡。
进与退
1. 服饰鞋包、日化用品、家纺家具、家用电器类的一线传统品牌,基于战略发展之目的,应不遗余力地组建网络销售部门,采用有渠道掌控力、零售利润最大化的网络零售直营制(但不必自建独立网站销售),应尽力突破网络运营人才、文化、机制的瓶颈,锲而不舍、知难而进!因为,今天不走电商之路,明天将可能无路可走!
若因电商运营人才不足问题,不敢仓促采用网络零售直营制,权宜之计可采用代运营托管制,一旦时机成熟,必须早日采用网络零售直营制为主、托管与经销为辅的渠道模式。
占有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在线下已经建立完善渠道的杭州女装传统知名品牌“蓝色倾情”“秋水伊人”“江南布衣”“衣香丽影”等已经前后组建电商销售部门,进驻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直营旗舰店,并取得不菲的业绩。
2. 专注于核心业务,习惯于非核心业务外包的外资品牌,应首选网络店铺代运营托管制。
外资品牌企业管理等级森严,日常运行机制规范有序(不轻易设立电商子公司,不轻易打破工作流程),职员高薪高效精简,擅长并专注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核心能力的打造。外资品牌习惯于将“市场调查、批发零售、仓储配送、销售服务”等非核心职能特别是非知识密集型活动外包,网络零售同样被定义为非知识密集型活动,采用网络店铺托管制成为必然。
外资企业的普通雇员年薪动辄数十万元,朝九晚五晚上不加班、周末不接工作电话的潜规矩蔚然成风,这与电子商务公司里的客服、设计、物流人员数万年薪、没日没夜地工作之现象形成鲜明的反差。不同的管理机制、工作流程、企业文化、员工结构,决定了外资品牌企业(也包括部分国内大品牌)难以实施网络零售直营制。事实上,宝洁、联合利华、飞利浦、惠普等著名外资品牌企业以及国内美的、联想等著名品牌的网络销售大多采用外包托管制。
对一些国内二、三线传统品牌而言,因企业的品牌建设能力不足,电商运营人才稀缺,网络销售最好采用借鸡生蛋一体化电商运营托管制,即将网络旗舰店的装修、客服、推广等功能全方位外包。要充分相信电商托管公司的专业运营能力一定比自己做得更好。如果电商托管的旗舰店获得了预期中的成功,在电商运营人才引进及运行机制准备到位的前提下,中小品牌可以终止外包托管,自主运营网络品牌旗舰店。
3. 对一些饮料类生鲜食品类等传统品牌而言,可采用简单易行的网络经销制。
服饰鞋包、日化用品、家纺家具、家用电器等产业,电子商务是对传统线下渠道的颠覆,应该以零售直营制为主。
但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网络渠道都仅仅是饮料类、生鲜类传统品牌线下广渠道的补充,因为饮料单价便宜、重量重,顾客即时消费为主;生鲜类保质期短、远程零售配送成本高且品质难以有保证。天猫超市和京东超市的蓬勃发展,与饮料食品类传统品牌的网络经销制模式密切相关。
服饰鞋包、日化家纺类品牌旗下的一些库存/过季商品,也可采用网络经销制一揽子打包给网络经销商销售。
京格庄(化名)是一家拥有36家门店的全国性西式快餐连锁,其中,公司总部所在地北京就有23家门店。
在2002年年底正式“迁都”北京前,京格庄的李老板已在东北某市开了好几年的西式快餐厅,最鼎盛时,曾同时经营着3家直营店。但之后,由于当地市场容量及经营模式等限制,规模再也难以突破。
深思熟虑后,李老板决定卖掉老家的3家西餐厅,带着这些资金和几名核心团队,来到市场潜力更大的北京重新创业;并打算通过连锁加盟,快速扩张。
接下来的两年,李老板和他的团队稳扎稳打,通过自有资金的循环滚动,到2004年年底已经开设了4家直营店,且各店赢利能力都非常好,初步在北京市场站稳脚步。当然,这两年里,他们还干了两件更重要的事――标准化;有意识地培训后备管理人员。
2005年年初,京格庄决定以北京为中心开展连锁加盟。
标准加盟,问题重重
加盟之初,京格庄也是采用最典型的单店加盟模式――加盟商开设一家京格庄餐厅,根据经营规模向总部缴纳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加盟店由加盟商自己负责运营,总部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支持。
到2005年年底,4家加盟店先后开业,其中北京3家,深圳1家。京格庄总部指导这些加盟店选址、招聘、装修、培训、配送设备,直至顺利开业,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然而,经营半年不到,加盟店就开始不断出现各种问题:
1 个别加盟商自认为很了解西餐,加盟后常常“自主创新”。比如,违反总部标准化的产品操作流程,按自己的套路做,导致一些食品的色、味和标准相去甚远;
2 新招聘的加盟店员工,很多没有西餐厅服务经验;而京格庄总部刚开始发展加盟,培训体系尚不完善,培训不充分,直接导致许多顾客满腹怨言,总部督导不得不四处救火;
3 更让人头疼的是,深圳加盟商自认为山高皇帝远,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居然干起来“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比如,尽可能少地采购总部配送的核心主材,选择在当地采购一些质量低于标准的原材料,导致核心产品的品质常常不达标;再比如,根据自己的喜好而不顾西式快餐厅的定位,引入一些当地很受欢迎的火锅系列。总部虽有督导,但鞭长莫及,有限的几个督导总不能大老远地一直往深圳跑吧;
4 加盟商的个人素质和管理能力一般,而加盟店员工,尤其是中层的素质,也与总部期望有相当距离。当然,这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关。除非你花高价去挖行业中那少部分的高素质人才,否则,你只能慢慢培养吧。
每个问题都令初涉加盟的京格庄头疼不已。在经过一年的运营之后发现:加盟店的利润率竟然只有直营店的1/5!
怎么办?
变革:加盟商出钱,总部出入
2006年年底,京格庄高层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盟商和加盟店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说到底,其实都是人的问题;如果能有一个信得过、能力强的单店管理团队,许多问题将能迎刃而解。最终,会议决定:在以后开展加盟时,采用新的托管加盟方式;同时,和原有加盟商进行托管加盟合同的谈判。
所谓托管加盟,就是加盟商出钱,总部出人。具体来讲:加盟商出钱负责店面租赁、装修、购买设备、办证等先期事宜,待店面硬件达标之后,由总部派遣单店运营团队,全面负责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商仅能派驻财务人员;托管团队的人员工资由总部支付,保证其受总部的控制;总部年终按一定比例,和加盟商进行利润分红。
接下来的2007年,所有托管加盟的门店,业绩较采用“标准加盟”方式的加盟店有了大幅提高。在此业绩刺激下,北京地区50%的加盟商以及天津、深圳的2个外埠加盟商在这一年纷纷和总部签订了托管合同。
由于实行全托管,京格庄吸引了很多没有西餐经验、甚至没有生意经验且整体素质不高的投资者,加上自身长期的品牌积累、强大的单店赢利能力以及宣传力度加大,2007年下半年,京格庄开始进入到招商黄金时期,想要加盟京格庄的投资者络绎不绝。
托管加盟托出来的问题
然而,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加盟热潮,京格庄总部却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008年5月,加盟期满的深圳加盟店高薪挖角深圳托管团队,另立山头,打出“深格庄”品牌,开始在全国开展加盟。
这无疑给了某些当初热捧托管加盟的京格庄高层当头一棒!总部团队开始反思是否还开展托管加盟?下一步又该如何开展?
1 人才危机带来经营风险。
不难想象,一旦企业进入快速扩张期,实行全托管运营,需要有多少人才,而且是熟练的高素质人才?如果派些新手去托管运营,何谈保证单店赢利?
京格庄一开始希望通过稳步扩张,在发展中逐渐培养人才。而超乎意料的加盟热潮,让京格庄总部不得不考虑自己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否适应未来的托管加盟战略。答应加盟商实现垒托管,不是等于自设牢笼?
更要命的是,一些外埠加盟商常会有意识地在店内安插自己的人,排挤托管团队成员,干扰日常经营活动;而经营业绩一旦不好乃至项目最终失败,加盟商则会将责任全归于盟主。
2 托管团队不愿长期外派,工资成本高涨。
托管团队的员工此前都长期生活在北京,大多数人也希望未来能进一步在北京谋求更大的发展。托管外地加盟店,需长期驻扎,很多人都心不甘情不愿。
由于托管团队是按照北京的工资水平发放薪酬,加上各种补贴,每月工资远远超过当地同等职位的工资水平。以郑州加盟店为例,改签托管合同后,中层职位的总体工资支出上涨了40%。和前期未挖掘的利润相比,这些额外支出尚可承担,而一旦企业进入成熟期后,这些费用即会变成一笔巨大的开支。虽说托管团队是由总部支付工资,但羊毛出在羊身上。
3 容易引起财务纠纷并被放大。
托管团队全权管理加盟店,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和钱打交道,采购些东西、做些宣传、甚至投放点电视广告等等,“常在河边走”,总会被加盟商认为“会湿鞋”,何况总部并不能保证每个员工都绝对那么干净。一旦有一家托管店的一个员工“湿了鞋”,就会马上传到所有托管店加盟商耳朵里。
这种财务上的怀疑,被加盟商不断放大,进而使其他管理事宜也被怀疑。
4 对托管团队,尤其是店长的素质要求提高。
托管一家加盟店后,托管团队就开始面临着“两个婆婆”的局面。虽说托管团队直接归总部领导,但你在人家的店里,人家又是老板,总不能直接无视他的存在吧?遇到个开明的、好沟通的还好,一旦碰到那种本身素质不高、又喜欢指手画脚的,可够托管团队喝一壶的,店长不得不
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来和加盟商沟通。
比如,京格庄天津店托管团队根据总部要求,花大力气上暂时不赚钱的新品,却遭加盟商抵制。最后,店长不得不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做解释工作。
因此,对于托管团队,除了要求具备丰富的岗位经验和技能外,还得有足够的耐心和沟通能力,以及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这些说起来容易,但在实际经营中,常常让很多托管团队成员抱怨不已。
5 续约难,挖角时有发生,甚至另立山头。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交纳高额加盟金后,加盟商每年还要交纳广告基金、权益基金等费用,同时,到年底还得出让一定的利润分成比例给总部。时间一长,加盟商自然心有不甘。
于是,一些加盟商就开始打起来托管团队的主意,许以托管团队高额的薪酬待遇,毕竟这部分工资支出和加盟商交纳的各种费用比起来还是要少得多。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大多数外地加盟商在加盟期满后都选择了不再续约,同时,托管团队也被挖角。
2008年年底到期的5家外地加盟商中,有3家没有续约;即使就在总部眼皮底下的北京本地加盟店,也有1家加盟店不再续约,还挖走了2个中层管理人员。
前文提到的深圳加盟店更离谱,不仅不续约、挖角,还另立山头,成为京格庄的直接竞争对手。
6 不能充分利用加盟商的当地资源。
除了借助加盟商的资金之外,加盟制度的一大便利就是借助加盟商在当地的人脉、媒体以及其他隐形资源,迅速地打开市场。
但实行托管加盟后,加盟却变成了简单的财务融资。由于不参与实际的具体管理,加盟商不知道能利用自己的哪些资源、如何利用,无形中增加了单店的经营成本,比如税收。
7 利益捆绑松散,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下滑。
在典型意义的加盟模式下,虽然出现了前文提到的很多问题,但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加盟商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非常强烈,要追逐最大利益。而托管加盟模式下,托管团队只是职业经理人,这两点意识普遍而言没有加盟商强烈。尤其是托管时间一长,可能会显出管理疲态,不知不觉间淡薄成本意识。
再次变革
继续托管?――以上问题怎么办?
改弦易辙?――怎么改?
经过反复斟酌,最终京格庄决定:在北京市场,继续以托管加盟的方式抢占份额-而在外埠市场,则转变为以地级市为主的区域直接特许模式,由加盟商自己负责运营,总部仅提供协助和支持。
北京地区回归直营
企业做加盟,主要是借加盟商的钱和其他隐性资源。对于2009年年中的京格庄北京市场来说,这两者都不缺了:经过多年的发展,京格庄在北京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政府关系、门店备选店址、同行业人才等单店经营必备资源;在北京地区拥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相当的品牌知名度,加上单店赢利能力强,管理起来非常方便,京格庄对加盟店都有着绝对的控制力。
因此,这年8月,京格庄宣布:今后在北京市场不再发展加盟店,已有的托管加盟店要尽可能逐渐转向直营。
用李老板自己的话讲:托管加盟时,主要是因为缺钱;现在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嘛把捡钱的生意让给别人去做啊?
外埠加盟:从单店托管到区域直接特许
1 所谓地级市为主的区域直接特许,即:一个地级市,只允许一个加盟商开店;该加盟商可以只开1家赢营店,也可以开2家或多家直营店,但他不能发展下级加盟商。
李老板认为:连锁餐饮品牌,包括麦当劳、肯德基,都很难做到全国各店面口味完全一致,因此,北京餐厅和上海餐厅的口味可以略微不同,但北京市内各餐厅的口味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品牌就会大打折扣;而同一区域仅允许一个加盟商开店,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几家店面同一个口味;
2 提高入盟门槛,仔细甄选加盟商,宁缺毋滥。如今的京格庄和几年前比,品牌知名度更高、体系更加完善,可供挑选的潜在加盟商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明显提高。严格的把关,为给后面的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 成立专门的培训学校,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同时,通过完善企业的培训体系,最终做到所有加盟店的员工必须持培训结业证方可上岗;
4 加大督导力度和奖惩力度。随着企业督导部门的完善以及自身品牌的逐渐强势,京格庄扩充了督导部,并要求督导在更加强调“导”的作用时,严格根据总部规章对加盟店进行奖惩。
你适不适合搞托管加盟?
京格庄用7年的时间,完成了从直营到托管加盟再到“直营+区域加盟”标准加盟模式的一个轮回。这其中,托管加盟只是企业发展的一个过渡形式而已。
那么,究竟哪些行业或企业适合托管加盟呢?
1 有强大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
任何采用托管加盟这种模式的企业,首先面临的就是人才问题。如果你没有强大的人才培养能力,搞托管加盟无异于自缚手脚。
2 希望稳健扩张的企业。
一是在企业发展初期,才人需求相对缓和,总部可以采用托管加盟的方式,更好地保证加盟店的成功率。二是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不盲目高速扩张,这种企业仍能借助托管加盟实现滚动发展。
3 人才依赖度高、但短期培养或招聘难的行业。
尤其是在一些以服务技术为主、而不是以产品为主的行业,如足疗业,采用托管加盟能够有效地保证服务的质量和体系的标准化。
当然,这又回到了前面两点:有足够多的人才;或者能耐住寂寞,逐步稳健扩张。
4 单店投资比较大、管理比较复杂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