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1:4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妇女权益知识竞赛,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0月19日,全国农村妇女沼气使用知识竞赛展示颁奖仪式在京举行,农业部党组成员、农业部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玉香,中央国家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博慧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
张玉香在讲话时指出,举办全国农村妇女沼气使用知识竞赛是农业部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农业领域推动妇女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农业部推进农村沼气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应用农业科技和享受农业科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国农村妇女沼气使用知识竞赛,不仅使广大农村妇女学到了农村沼气使用操作知识,深入了解了农村沼气建设成效,增强了其建好沼气、管好沼气、用好沼气的决心和信心,还展示了新时期农村妇女扎实的沼气使用知识功底、得体的举止仪态、优雅的表达谈吐、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激发了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增强了用知识武装头脑、用科技发展农业的意识。
张玉香强调,参赛选手要成为沼气宣传员,把掌握的沼气使用知识运用于实践,向沼气使用者进行宣传,让沼气知识在更大范围内、更长时间内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沼气管护水平,确保沼气建设效益充分发挥。各地要积极引导更多的农村妇女主动参与沼气建设,在全国掀起宣传普及沼气安全管理和沼气综合利用知识的新,为农村沼气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国农村妇女沼气使用知识竞赛得到了各省(区、市)农业厅、农村能源办公室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共有28支代表队84名选手参加了分区决赛,参与选拔的农村妇女达1.2万人。参赛选手经过必答、抢答和加赛等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3个代表队获得一等奖,、甘肃省、河南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6个代表队获得二等奖,青海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和福建省9个代表队获得三等奖;的赵艳、青海省的钟海莲、黑龙江省的贺敏、山东省的高维维、河南省的刘志芬、湖北省的江丽华、江西省的郭年秋、贵州省的王迎辉、湖南省的陈晓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庞小燕获得最佳选手奖。
在展示颁奖现场,参赛选手还通过歌舞、快板、相声、魔术、诗朗诵等精彩的文艺节目,展示了以沼气为核心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给广大农民生活带来的喜人变化。
以“三个代表”重量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常熟市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96周年的通知”精神,举行庆“三八”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教职工爱岗敬业,乐意奉献的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活动设想:
1、组织广大女教职工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
2、举行2005·感动石梅巾帼风采石梅“十佳”事例评选活动。
3、2005·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板面展出。
4、举行2005·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报告会。
5、举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
6、组织女教职工“迎着春光,我们相约去踏青”沙家浜一日游。
7、组织部分老师参加教育局举行的网上知识竞赛;文艺会演。
三、活动安排:
1、2月20日至3月10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2、2月20日至3月2日评选2005·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评选。
4、3月7日2005·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板面展出。
5、2月28日组织部分老师参加教育局举行的网上知识竞赛,3月4日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文艺会演。
6、3月12日组织全校女教职工“迎着春光,我们相约去踏青”沙家浜一日游。
一、政府主导,做到妇女权益保障“三纳入”。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履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三个纳入”。第一,将妇女发展纲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落实妇女儿童两个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内容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得到贯彻落实。第二,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五项工程”,解决两纲重难点问题的意见》;协调解决了“两纲”数据库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第三,将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免费婚检等涉及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和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出台了配套实施方案,确保这些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举市而为,构建妇女权益保障“五张网”。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化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发展方向。我市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加强横向联系、纵向衔接,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网络。一是党政维权网。市政府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专门工作机构,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维权协调和联动机制,推动侵害妇女权益典型案件和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法律援助网。司法部门加大涉及妇女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优先指派、应援尽援,2005年以来受理涉及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200多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及4个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为全市妇女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广泛建立妇女维权站和社区律师联系制度,将妇女的维权服务延伸到基层,全市共建立社区妇女维权站228个。三是投诉网。强化维权网络功能,逐步完善了市、县、乡(街道)三级网络;建立首问负责制、主席接待日、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等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在原有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基础上,将妇女维权热线纳入“12345”市长热线,三县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使维权方式更多样、更便捷。四是反家暴网。2003年,市公安局与市妇联联合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坚持做到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的三优先原则,中心成立以来共接警9830次。在社区普遍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五是社会救助网。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权益的维护,招募志愿者队伍组建“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志愿者1237人。依托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建立了妇女健康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家庭暴力案件中受伤害的妇女和特困妇女提供免费服务和紧急救助。
三、优化环境,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四个坚持”。
“五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县妇联以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及《*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我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扎实有效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县妇联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2006年,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妇联成立了由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妇联、战线妇工委和各单位妇委会也按照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二)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01年我县制定了《*县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2006年《两纲》中期监测评估、2006-2008年《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以及抓住2009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省妇儿工委办对我县两纲进行全面检查的契机,我县都及时对该项指标进行了监测评估,找出了差距。县妇联利用县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这一职能,针对中期监测评估、阶段性监测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此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给各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全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自“五五”普法以来,全县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节、“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都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县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如:2006年我们举办了“两规”知识竞赛,全县3000多名妇女积极参加了此次竞赛,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广大妇女学到了有关节约用水、预防艾滋病、《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等方面的知识;我单位是全县“五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单位之一,2007年我们利用在基层开展的艾滋病综合防治面对面宣传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了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增强了基层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8年我们在县委党校开展了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乡镇妇联主席和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150余人参加培训,增强了广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9年、2010年开展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各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讲座、办培训班、组织文艺宣传队表演、上街分发宣传材料等活动,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亮点进行了重点宣传,还动员组织了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的“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网上知识竞赛、“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领域,全区妇联组织利用这一优势,开展了系列活动。
1、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从家庭平安入手(把家庭学法、守法、懂法作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之一),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通过以点扩面、质量并行、品牌运作、持续深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我县依法治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2、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
3、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如城关镇利用在四个社区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辖区内的家庭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咨询、培训服务,从而增强了家庭成员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网络维权为抓手,开展深入宣传。2007年5月18日,全新改版后的妇女网正式开通,网站新增了“维权驿站”和“资料中心”等栏目。网站及时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公布在网上,把妇女法律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不断深化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宣传贯彻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妇联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还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干部的学法用法,为县妇联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还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列入党校教学课程,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远程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决策层的主流意识,在全县营造了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妇联组织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妇联儿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帮扶、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大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2、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建起了省级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一所、市级留守服务中心一所,为留守孩子们提供了维权帮助、课外阅读、结对资助、亲情关爱、心理疏导、道德实践、亲子沟通、家庭教育等服务。
3、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以及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增强了少年儿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法制帮教工作。
1、发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作用。五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陪审员工作,凡涉及到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家庭暴力等案件,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都亲自出庭参与案件陪审,而且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本着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宗旨,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不但有助于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且还提高了妇联干部对维权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帮扶工作。近年来,县妇联先后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宇司法鉴定所成立了“*县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受害妇女依法进行鉴定,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和审理家庭致伤案件提供依据。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各级法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8所。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亚律师事务所首次成立了“打工妹维权服务站”,服务站以劳动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打工妹自身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组织律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打工妹个案或集体案件的调处工作;免费为打工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多方协调,一方面与县法院联系,为弱势妇女儿童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逾万元;另一方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免费申请律师进行诉讼。据统计,近年来为困难妇女群体诉状33件,法律援助2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有25件,受到社会好评。
四、求真务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紧密结合。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推动人大和相关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更高层面上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1、借助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2、充分利用民主渠道,督促各部门、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
3、利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反映各种侵权案件和问题,监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紧密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县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维权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城关镇四个社区建立了基层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了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健全了由维权协调机构和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等组成的司法保护网络;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强化了社会救助手段。目前有1名妇联干部担任了法院特邀陪审员,1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全县妇联组织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接待工作。县妇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执行首问责任制,由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接待工作,保证事项能妥善得到解决。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做好调解、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8件,调处359件,调处成功359件,调解成功率达97.6%。
三是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妇女自主创业培训班、家政培训班、妇女小额信贷等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妇女创业就业。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按照省、市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们结合凤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下大力气培育创建了一批发挥妇女主体作用、体现新农村特点的3个巾帼示范乡镇,35个“巾帼示范村”,354户巾帼示范户,其中岳张集镇岳张集村被评为省级巾帼示范村。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应广大农村妇女的需求,我们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实用、实际、实效的科技培训,8月23日,我们通过市妇联邀请了市农委有关技术人员,到城北乡举办了无公害蔬菜的栽培和管理培训班。24日,又到古店乡举办了养猪技术培训班。第三季度全县共举办种植、养殖、缝纫裁剪、电脑等实用技术培训班期,参训妇女人次。
认真开展巾帼文明岗自查。7月份重点对2005年度申报的“巾帼文明岗”和“三八红旗集体”进行初步检查,从自查情况看,比较好的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保险所和医保办,其他单位也能按要求进行补差补缺。
实施“降消”项目,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8月16日,召开“降消”项目工作调度会。传达了安徽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的通知》,并就我县2005年“降消”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周德林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为进一步了解我县“降消”的实施情况,加强对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和质量的检查和督导,8月28日~9月8日,县妇儿工委与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所深入17个乡镇,对全县实施“降消”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每到一个乡镇,通过现场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妇联认真做好降消项目的宣传等工作,安排各村书写壁字,制作横副,对降消项目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开展预防控制结核病宣传活动。为了控制传染性结核病的发生与蔓延,8月18日上午,县妇联与县卫生局在县疾控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各乡镇妇联按照县妇联的安排,及时与卫生院联合召开各村妇代会主任与防疫员工作会议,针对结核病症状、成因、传播渠道、危害、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与说明,并动员大家积极做好广大群众的宣传工作。
围绕“家”字,深化家庭助廉、平安家庭等项工作。为了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各家各户,共同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县妇联、县纪委精心组织、认真筹备,于8月15日下午,组织参加市“农行杯”筑反腐防线树廉洁家风演讲比赛决赛。我县参赛选手古城小学的郑瑞娥和县畜牧管理局的章祥珍分别获二、三等奖。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凤妇字13号《关于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根据淮妇字25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推荐了35户省级示范家庭、55户市级“示范家庭”,通过示范引导,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此外,我们还申报了尚塘中心学校为省级百所示范家长学校,城北乡双湖中学为全国示范家长学校。
继续实施春蕾计划。我们逐步尝试在捐资助学的形式上有所突破,通过多种形式来吸引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关注。8月22日,县妇联主席袁萍和县计生委主任宋效良前往新集镇看望安徽省优秀春蕾女童、新集小学四年级学生陈荣,详细询问其学习、生活情况,并分别为她送来500元助学款。第三季度全县共救助贫困女童12357名,接收春蕾救助款15357元。
以法律宣传年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权培训班。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也是全国妇联提出的“法制宣传年”,为使广大妇女了解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内容,9月15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在大山镇、东风湖农场等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权培训班,就《妇女法》中政治等六大权益,维权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理论及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讲解,使参训人员受益匪浅。为进一步摸清广大妇女对《妇女法》的认知状况,我们发放了《妇女法》认知度调查表100多份。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中行杯”妇女法知识竞赛,我们发放竞赛试卷500份,并组织一个参赛队参加比赛,取得了较好的名次。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积极参与侵害妇女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第三季度,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共41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3件、民事案件29件、商事案件4件。其中当事任一方或双方为妇女儿童的共18件。四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4起,其中婚姻家庭类5起,人身权益类5起,社会福利类1起,劳动权益类2起,其他类1起。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性人才的培养,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完善女性人才库建设,把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纳入其中,便于宏观掌握我县女性人才情况,以及时向党委、政府推荐女性人才。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素质,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县妇联与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于9月21-28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县、乡、村理论科技知识培训班,县直各妇委会主任、乡镇妇联主席、部分村妇代会主任近70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班授课内容既有文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新农村科技知识讲座等与妇联工作密切相关的课题,又有妇联工作业务知识的专题辅导课,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运动发展史、家庭助廉、家庭教育等,还有女性保健知识等讲座,这些学习内容实在具体、适时管用,很受大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