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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和预算的区别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12: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财务决算和预算的区别,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财务决算和预算的区别

篇1

关键词:水利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

一、竣工财务决算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竣工财务决算是综合反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源、投资使用和投资效果的总结性文件,它具有正确核定建设成果、考核概预算执行情况、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为管理单位提供核算、管理依据等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是对整个基本建设过程的全面总结,是建设单位向管理单位移交资产的依据。

二、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由于水利工程资产具有分散性,因此必须对工程完工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按照资产类别逐一对每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交付使用资产盘点清单,列明资产名称、数量、地点以及使用部门,为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做好准备。

1、以每一项一类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合同、结算和支出类别为单位编制资产组成的基础明细表。

2、按照前述资产类别,将同一类别的资产归集在一起,然后将组成同一项资产的各项支出合并,组成未分摊费用前的资产组成明细表。3、确定需分摊费用的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道线路以及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均为需要分摊费用的资产;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工器具以及其他投资帐户中的生活办公用家具设备、各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则不分摊费用。

4、分摊待摊投资,需分摊费用的资产确定后,再确定费用分摊比率,将待摊投资分摊计入资产价值,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5、帐务调整工作,在编制资产明细表时,要根据工程费用的类别,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各项投资帐户作必要的调整,以保证各项投资分类的正确性。

6、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资产类别,汇总数据后,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7、其他报表的编制,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各项数据,先将各项投资帐户结转到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然后结帐、对帐。账目无误后,编制决算总表。根据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编制基本情况表等报表。

8、竣工决算报告要保证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要如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是竣工财务决算的一系列报表中最为关键的一张。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对应的概预算进行比较,从而反映出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投资情况。由于实际工作中,项目实际支出与概预算难以保持完全一致,而决算编制中会计科目与项目概预算在口径上又难以充分统一,因而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是整个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编制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分析表的基本要求是:在不违反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会计账簿与项目概预算口径一致。在进行投招标项目价款结算时,应尤其注意投招标文件与概预算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必要时对概预算中被归并和重组的内容进行还原。

(二)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

财务建账方法对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水利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应该按要求作好帐务设置、处理等相关准备工作,因为竣工财务决算看似是竣工之后才需要完成的工作,但是它与前面的工作也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应该为以后的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的编制作好相关的准备。作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是财务决算中工作之一,对涉及到水利基建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和汇总,对各科目核算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概括。要对不同性质的符合财务决算要求的各项经济业务,要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反映。

竣工财务决算从本质来看,有很大一部分通过会计的各项科目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反映。但是会计制度的设置可能与日常的项目的概算或者预算在口径上存在一些差异,不是完全的一致和统一,因此从该水利基项开始建账开始,就应该以项目概算或预算的单项、单位工程以及费用明细等为基础进行成本的核算,同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建立与其可以衔接的分账,从而可以弥补由于会计账薄与概算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以满足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需要。

(三)单项工程中未单列的设备问题

在实际工程中,经常是某一单项工程整体承包给某个单位,如机电工程,签订合同时,是签订一个整体的机电工程承包合同,支付基建工程款时一般是直接计入建安工程投资,其中的设备并不单独核算。这样记帐的结果,在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时,对于接收单位的后续管理就存在一些问题,如若出现其中部分机电设备的毁损报废,如何进行处理。笔者认为在建设单位核算时,可否查阅关于该单项工程的审计资料中有关设备价值的相关资料,将设备从总的工作量中剔出,并列明细帐进行核算,在资产交接时,一并移交给接收单位,以便于其进行后期管理。

(四)不同项目之间的资金拆借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有的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各项目之间拆借资金的问题。如果工程已经竣工面临决算,但这种拆借又不能及时清理,那么这种往来款在竣工财务决算中如何体现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承建的,彼此的拆借也应当是一种单位之间的行为,而且工程一旦竣工交付使用,该项目也就不存在了,而其后续的债权债务要有受让者和承担者,这种后续债权债务清理只能由原有建设单位承担,所以不必反映在各项目决算中。但笔者认为比较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决算中体现这种往来关系。因为如果不体现这种往来关系,借出资金的一方肯定存在节余资金,节余资金不体现在应收款科目而体现在货币资金科目问题不大,但借入资金一方其支出大于收入部分所亏欠的这部分资金如果不挂在借款或应付款项,则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将无法解释。

(五)审核的目的和对象

现在有一种现象审核时,仅对施工企业报送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而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工程及财务管理等等不作审核,审核完全是一种中介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工程审价行为。我们认为这样的审核是不完整的,所以,特别提请大家注意,在做审核工作时,要明确财政审核的目的和对象,就目前来说,财政投资审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技术性的审查评价,确定合理的财政投资额(不一定是核减,核减不是目的,有时要核增)。这里请大家注意,“合理的财政投资额”,既不是工程实际发生额,也不是合理的工程造价,合理的工程造价,是针对施工企业而言的。而我们确定的财政投资额是针对审核的对象---建设单位,即我们常说的甲方而言的。这一点务请大家明确。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实际上是技术性审核的延伸。更进一步讲,财政投资审核最终确定的是财政部门应该给建设单位的投资额,而不是建设单位应该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财政审核时对项目的材料、设备、费用也要包括在内,一般来说这部分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很高,达50-70%,如果都是甲供,而我们不作审核,哪就谈不上全面审核。这也正是财政投资审核与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的很重大的一个区别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字】建筑工程,竣工决算,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的研究,可以不断的深化对该造价控制工作的水平,从而可以更好的为建筑工程服务。由于近年来我国在建筑工程行业方面的巨大发展,以及我国在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的造价控制现状,有必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

二、工程竣工决算反映的内容

竣工决算是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筑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策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

经审查后的工程决算是核对建筑工程造价的依靠,也是建筑项目竣工后编制竣工结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竣工决算,又称“工程决算”,是反映竣工建筑项目在建筑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建筑支出,落实结余的各项财产物资及其他资金,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考核计划和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益的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项目竣工决算的内容,对大、中型建筑项且和小型建筑项目有不同的要求。前者包括:

1、竣工工程概况表。主要反映竣工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建设支出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用以考核计划和概预算的执行,分析投资效益。

2、竣工财务决算表。主要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落实结余的各项财产物资和其他资金。

3、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汇总反映各个单项工程和明细、反映建成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全部价值,作为财产交接的依据。

小型建设项目编制:

1、竣工决算总表。反映竣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和财务情况。

2、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同时应编制竣工决算说明书,对建筑项目工程质量、试生产和投资效益情况,建筑成本超、降原因,结余资金处理意见,遗留收尾工程安排落实措施,以及主要经验教训加以说明。

三、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若干问题的探讨

1、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认识的不足,强化竣工决算作用的认识

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是全面反映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关键,是检验工程建设中不合理开支与违背投资计划情况的重要工作。同时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还是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的的重要工作。在现代工程建设投资建设过程中,建设企业往往忽视了竣工决算工作的重要性。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建筑工程建设企业必须提高自身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工作的认识。通过对竣工决算工作认识的提高加强相应体系的建设,将实现工程决算工作的最终目的。

2、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管理体系,促进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通过上述的论述可以看出,现代建筑工程建设企业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工作开展存在很大的不足。在企业提高对竣工决算认识的同时,建筑工程建设企业应以完善的工程造价决算体系建立为决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根据企业建筑工程施工类型、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管理架构与流程等构建符合企业实际流程的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管理体系。并明确各部门相关工作岗位的制度与职责。通过基础工作的开展为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相关处理工作的探讨

(一)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非工程类费用的处理

现代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工程征地与拆迁等诸多问题。而这部分费用约占总投资的5%以上。而且征地拆迁过程中情况复杂造成了相关费用成本的增加。在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列出实物量、无核考核验收成果将决定工程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决定企业的近估计效益。因此,在建筑工程决算过程中应认识到这部分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以及相关记录信息的控制为竣工决算编制奠定基础。以基础工作的课爱占为工程竣工决算实物量的列出提供信息。

(二)注重竣工决算依据的收集与整理,促进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建筑工程造价竣工决算中的决算资料是编制结算的重要依据。就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许多企业存在资料不全、后补等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发生将导致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存在偏差,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开展。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建筑工程投资企业应从原始资料的收集与分类保存人手,加强原始资料的管理与控制,将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与竣工图、签证单以及变更单等进行妥善保管,以此为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提供完善的信息与依据,促进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三)注重竣工财务决算中的相关注意事项,保障工程造价竣工决算质量

竣工财务决算表是工程造价决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建筑工程项目全部资金来源与占用、支出的重要报表。在工程竣工决算表的编制过程中应注重资金来源中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的区别。采用平衡表的形式来进行资金情况的统计。另外,建筑工程投资企业还应注重项目资本金与介入资金的区别,注重资金占用中交付使用资产与库存器材的区别。通过财务决算表的科学编制为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工作奠定基础,促进竣工决算工作的的开展。

四、准确反映工程造价,做好竣工决算审核

1、掌握完整的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各种签证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化处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是竣工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反映工程实况。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经设计人员签名和加盖设计单位印章、有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签字的方可生效。

各种签证资料包括:合同签证,它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奖罚;现场签证及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如实施工确认签证,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所以必须是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这些签证最好在签证同时计算实际金额.交建设单位签证,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事后纠纷。目前市场上的材料品种较多.由于设计图纸对一些装饰材料只指定规格与品种,并不指定生产厂家.就是同一种合格或优质产品,不同的厂家和型号价格差异也比较大,特别是~些高档材料,进场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价格必须要建设单位签证。签证是结算的计算依据.它必须数据准确。

2、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由于从事预结算工程的预算员对工程现场可能不是太了解,而一些结构较为复杂或装饰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人工地现场核实工程量才能准确无误。有经验的预算人员在编制结算时.往往是先查阅资料,再粗略地进行核算,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一个优秀的预算员不仅要深人工程实地掌握实际情况,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

3、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标准,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预算定额的换算和增补,懂得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竣工结算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预算人员要坚持职业道德标准,爱护自己的职业信誉,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存侥幸心理.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做好结算中的去虚存实,力求竣工结算准确到位。

五、结束语

总之,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研究,可以有效的提高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行业能够按照进度和相关的要求完成工程,这对于建筑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麻岩 普通等级公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应用研究沈阳建筑大学2011-11-01硕士

篇3

关键词:EPC 工程总承包 财务管理 成本控制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由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整体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由于这种模式可以为业主带来出色的综合服务功能,近年来的国内工程建造市场越来越多的采用了EPC承包方式。在这个新的领域里如何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是财务人员面临的新课题。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EPC工程总承包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以预算管理为先导,提高财务工作的预见性

预算管理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已经得到广泛运用。EPC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数额大,为了了解项目整体的财务状况,统一协调各项目的财务行为,更好的进行财务管理和控制,就要将项目的各项经营数据从财务角度去计量,所以在项目实施初期应该编制项目总预算。按照编制顺序,总预算包括:(1)成本及付款总预算。本预算中工程成本指的是建筑安装成本和设备采购成本。由于实际工作中存在合同预付款以及付款时间差等因素,各期确认的成本金额和实际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的金额往往不一致,为了编制资金收支预算的需要,本预算要求将两者分别列示。(2)费用总预算。费用预算中的费用是指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直接管理费,包括办公支出、差旅费支出、大宗的财务费用支出等。(3)收入及收费总预算。本预算中的收入是指各期按照完工百分法比计算的收入。同样是为了编制资金收支预算的需要,本预算要将各期项目收入与实际收费分别列示。(4)盈利预算。编制盈利预算的目的是了解项目的盈利能力,做为日后考核项目部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5)资金收支总预算。EPC总承包项目资金进出量很大,对资金的管理尤为重要。资金收支总预算可以在项目初期帮助财务人员发现资金链上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在工作中争取主动。资金收支总预算的主要数据可以从成本总预算、收入总预算、费用总预算中取得。

编制上述预算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将各项数据分解至各月份,按会计年度进行汇总。

2.各项预算编制完成后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滚动调整。

二、加强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需求

总承包项目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缺乏资金成本意识,缺少必要管理手段就会造成资金的浪费,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失。为了是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在以下5方面着手:

1.参与签订经济合同

项目前期,财务人员应该积极参与总承包合同以及各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这是做好事前监督的有效方法。合同谈判中尽力争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并统筹考虑资金收支的配比。

2.选择资费低的银行开具各种保函

总承包项目涉及的保函一般为:投保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目前各银行收取的保函手续费及对保函保证金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别,企业可以利用银行间的竞争关系,选择资费相对较低的银行开具各种保函。为了在工作中争取主动,及时释放保证金,保函开具应注明确切的有效期。

3.及时收取工程款,提高资金周转率

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是EPC总承包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总承包方要及早收取各种款项。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方提供保函、工程进度月报表等资料,保持与业主方良好的工作关系,取得业主方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支付工程款,减少项目资金的压力。

施工结束后要积极推进工程结算工作,如有合同中约定的索赔事项,应提供相关证据,保证索赔的实现。结算工作完成后,及时收取工程质保金和索赔款。

4.加强对工程款拨付的管理

除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外,对于分包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制度,坚持按照完工工作量付款。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情况表,要由项目部审定后交项目经理批准付款。付款时要注意扣回预付款和质保金等事项。

对于设备采购款的支付,应由相关人员根据合同的约定及设备的制造、发货、现场服务等实际情况来确定付款时间和金额。对于大型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监造,确保设备的及时生产和发货。

5.项目资金的集中化管理

由于各项目的客观情况不同,在各阶段的资金自给能力也会不同,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综合考虑各项目情况,做到以丰补欠,避免各项目间资金失衡。具体做法是:要求各项目部按月编报资金收支预算,财务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统一安排各项目资金使用。

三、做好成本管理,控制工程成本

EPC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收入就基本确定了。成本控制和管理就成了保证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于成本控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加强设计管理,从源头开始降低工程成本

设计工作是EPC项目的灵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各种设计图纸和文件是采购、施工阶段的主要依据。国内的很多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前身是工程设计院,设计院做工程总承包有着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但也给设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设计工作成本意识不强,会出现“设计该条线,工地忙成片,费用增加千百万”的现象。设计院转型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充分整合内部资源,通过内部激励等一系列手段,充分调动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每个参与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人员树立起成本意识,在设计工作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建造成本,将企业的技术优势最终转化为成本优势、经济优势。

2.加强采购、施工的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控制成本

总承包企业在选择施工分包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环节中,通过招标的形式充分引进竞争机制,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选择报价低的公司签订合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在施工分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项目主要成本就基本确定了。施工期间的重点工作就是对施工单位和设备厂家加强管理,督促其保质保量的如期履行合同。为此项目部应明确内部职责分工,指派专人对施工单位和设备厂家进行监管。在此阶段要切实履行合同,避免因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原因被业主方罚款,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3.加强内部管理,节约日常费用支出

项目部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教育,使每个员工树立节约意识。在工作中采取限额支出等方式对差旅费、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等可控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降低项目的日常支出。

4.加强现场物资管理,避免浪费

总承包工程现场有大量的设备和材料,平时要加强对各种物资的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对于剩余物资要及时回收,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要充分再利用,对于不能重复使用的物资应按质论价出售,保证企业的利益实现。

四、做好税务筹划,降低项目整体税负

由于目前允许企业将设备投资取得的进项税金进行抵扣,所以总承包合同中都会约定工程设备部分由总承包方向业主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税种就包括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了解税务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反复测算,确定总承包项目中各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降低项目整体税负。

例如:A企业取得一个合同总金额为10亿的EPC总承包项目,预计完成该项目的建安分包成本为3.8亿;设备采购成本5.7亿。如何确定总承包合同中建安工程金额和工程设备金额才能使项目整体税负最低?假设项目所涉及的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附加税费。对于这个问题的测算过程如下表:

通过测算可以清楚看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总承包合同中建安施工和设备采购的金额不同,项目的整体税负也有较大区别,由此可见项目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筹划要注意以下三点:

1.在做增值税筹划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项目的情况,在整体上保证企业有必要的增值税税负;做营业税筹划的时候只考虑个别项目的必要税负即可。

2.签订总承包合同时要争取分签两个合同(建安施工和设备采购),这样可以减少双重征税的风险。

3.如果实际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与当初的估计差异较大,应按实际情况重新测算后,积极与业主方协商,力争在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修改建安工程额和设备采购额,从而降低项目的纳税成本。

五、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认真总结财务工作

项目的财务决算是财务工作的总结性文件。通过编制财务决算,可以确定项目利润,并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借鉴。由于计算目的不一样,项目利润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项目利润=项目总收入-设计成本-建安分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项目管理费-工程税金-其他直接成本

2.项目利润=项目总收入-设计成本-建安分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项目管理费-工程税金-其他直接成本-固定金额企业管理费

3.项目利润=项目总收入-设计成本-建安分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项目管理费-工程税金-其他直接成本-按比例分摊的企业管理费

第一种方法适用于作为投标报价阶段的决策依据。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管理费属于企业的固定费用,与企业承揽项目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在做投标报价决策的时候只要考虑项目直接收入和直接成本。

第二种方法适用于制定总承包项目的责任利润。总承包项目在投保、实施、结算的各个阶段都需要企业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服务,项目部应该承担一定数量企业管理费。承担管理费后的利润可以作为项目的责任利润来考核项目部的工作业绩。

第三种方法适用于财务部门内部精确计算各项目的盈利水平。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将企业实际发生的管理费按照统一的标准全部分摊到各个项目上,从计算结果上可以总结各项目真实的盈利能力。实际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时,建议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综上所述,笔者倡导的EPC工程总承包财务管理体系是以预算为先导,以决算做总结,以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并贯穿全过程,同时做好成本管理和税务筹划工作,最终以实现预期财务目标为目的。

以上是笔者对EPC工程总承包财务管理的一点浅见,不足之处请广大同行予以指证。

篇4

摘要:高校校内预算是根据自身组织运行模式及经费管理职责制定的内部“管理型预算”。随着高校财务困境的扭转和高校内涵式发展的需要,校内预算管理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突显。本文将分析目前高校校内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 校内预算 改革建议

摘要:高校校内预算是根据自身组织运行模式及经费管理职责制定的内部“管理型预算”。随着高校财务困境的扭转和高校内涵式发展的需要,校内预算管理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突显。本文将分析目前高校校内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 校内预算 改革建议国自2000年推行“部门预算”制度以来,高等学校按照法定程序对上级主管报送部门预算,但部门预算是对高校整体收支情况的统一规划,不能满足校内各单位利益分配的需要。因此,高校根据内部管理需求编制的校内预算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公平高效地使用经济资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1年以来,随着国家不断提高生均拨款水平,高校的债务困境得到较大扭转,有了较多的财力和精力用于高校内涵式发展,原来粗放的校内预算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经费管理的需要。

一、高校校内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校内预算管理的环境有待优化

目前,高校校内预算管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党委常委会是预算的决策机构,但预算编报时间短,党委并不直接参与预算的编制,更多的是起形式上的审批作用;(2)预算管理办法多是针对政府部门预算,对校内预算管理的细则规定较少;(3)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全校的宣传有待加强。

(二)校内预算管理的程序有待改进

目前,高校校内预算管理程序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校内预算编报的“二上二下”程序尚未规范,尤其是“二下”的方式、内容等有待改进;二是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年中调整预算的小报告多,经费分配的小政策多;三是尚未形成二级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制度,也未开展全校项目的预算绩效考评。

(三)校内预算的编制方法和内容有待完善

一是公用支出的定额分配指标已延用多年未作修改。由于学校分配政策发生变化、国家经费投入增加等原因,很多定额分配办法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需要重新核定。二是会计账务中的有些项目设置已不能满足管理需求。随着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专项种类增多,部分处室的行政办公经费、业务专项经费、二次分配经费混在一个项目中不便于查询。三是对重大的发展类项目尚未设立滚动项目库,存在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申报预算时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四)预算管理软件尚未使用

目前的校内预算报送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如校内基层预算人员报送预算信息不规范;汇总基层预算数据及统计的工作量大;需在财务软件中人工做账下达预算指标,不能直接生成;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分析需靠Excel表格进行,效率不高。

二、加强校内预算管理的改革建议

(一)优化校内预算环境是加强校内预算管理的基础

1.健全预算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财经工作小组的作用。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应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在我国,由于党委常委会不直接参与预算,因此应充分发挥校财经工作小组的论证把关作用,为党委决策奠定基础。财经工作小组还应重点关注校级重大项目的执行,协调相关二级单位的关系。财务处是预算的管理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校内预算岗位,负责预算具体事宜,为学校管理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2.出台校内预算实施细则,使预算管理有章可循。各高校应根据学校的预算管理办法,出台校内预算实施细则,具体规定校内预算的实施时间、程序、编制内容、包干经费定额办法、专项分类及核定办法、预算调整程序、年末结余的管理办法、监督控制办法、执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考评等,使预算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3.加强财务知识宣传,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预算部署会议等机会讲解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利用校报、网站等媒体,加强财务管理宣传;为基层预算员建立QQ工作群,增强联系;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排名,增强财务信息透明度。

(二)规范预算管理程序并严格执行是加强校内预算管理的有力保障

1.规范“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一上”定于每年9月份,预算部署会召开后,各二级单位报送基础数据、收入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预算年度3月初“一下”,财务处下发包干经费和专项支出的控制限额;“二上”时,各二级单位根据“一下”控制限额报送包干经费的具体经济分类科目,修订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二下”时,财务处提交校内预算综合收支草案,经财经工作小组研究、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后,印发正式文件下达校内预算。

2.规范校内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于确需追加或调整的项目,应视情况履行以下程序:(1)年中追加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归口单位填写“校内预算追加申请单”,交财务处办理预算指标追加手续;(2)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项目,可动用机动业务费,但应根据资金限额规定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3)已有预算的指标间调整事项,按重大程度设定审批流程。

3.明确重点项目的管理流程。对骨干学科实验室建设、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特色名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学校应按照项目执行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职责及时间表,防止内部扯皮。

(三)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是加强校内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

1.建立日常经费的定额指标体系。定额指标体系的内容如下:(1)梳理经费支出类型,明确哪些支出需要按定额分配;(2)认真分析历史数据,剔除无关因素,整理出有效数据库,作为测算的基础;(3)采用科学的数理统计方法测算数据,如指数平滑法、聚类分析法、多层次分析法等;(4)加强与同类型同等规模高校的沟通,进行横向比较。

2.合理设置项目,加强专项管理。(1)选择适合自身的项目设置方式。目前高校会计账务中主要有两种设置项目的方式:一是按项目用途设置,与部门不一一对应;二是项目设在部门下。高校应根据自身需要设置项目,并注重项目代码的统一性和科学性,这属于账务的顶层设计,将会对日后的查询和分析产生很大影响。(2)设置合理的账务项目数量。目前高校项目设置数量从1 000到10 000个不等,原因是校内预算管理的精细程度不同,领导及校内各级对财务数据的需求程度不同。项目设置过少,就不能按照职能处室的专项业务类型提供收支数据,不便于年末结余资金的分类管理。项目设置过精,会计核算容易列错项目,而且经费支配灵活性差,日后预算调整工作繁重。高校应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设置合理的项目数量。(3)形成年底清理项目、结余区别对待的管理制度。一般来说,高校应在讨论下一年度校内预算时,同时清理上一年度项目,区别对待项目结余:教学业务费、行政办公费等包干经费宜采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避免突击花钱;职能处室的业务专项经费宜采用超支不补、结余回收的办法,避免经费沉淀,其当年未实现的支出需在下一年度申请预算;一次性的、临时性的项目如未完工,宜采用由归口部门提出书面结转申请,列明结转原因及预计完工时间,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的办法,原则上结转不能超过2年。(4)建立滚动项目库。滚动项目库的建立,能改变以往项目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学论证的状况,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并能考虑到单位长远发展利益。滚动项目库的建立程序是:①职能部门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提出立项申请。应明确项目的意义和作用,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测算经费需求,项目预算要细化到具体类别和名称,说明资金分月支付计划。②财经工作小组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属于学校优先扶持范围,并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库中项目执行顺序。③根据学校财力情况和项目库中项目执行顺序,把项目纳入学校预算。④已纳入库的项目,当年无法安排的可在下一年度预算或年中追加预算时优先考虑。

(四)建立预算分析通报和绩效考评奖惩制度是加强校内预算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

1.建立预算分析通报制度,督促预算执行进度。(1)对校内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分析。由于校内预算是按部门项目下达,不便于了解预算资源分配的流向,应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和占比进行分析。尤其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应分类分析教学、学生管理、科研、行政办公、教辅专项、后勤经费的金额和占比。(2)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分析通报。每个季度由财务处长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各二级单位公布预算执行率排名,对低于时间进度的项目进行红色预警,对执行进度过低的项目可要求书面问题说明或约谈。计划科要重点分析预算差异的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核算部门是否按照预算项目进行报销,及时反馈问题。(3)开展校内预算的决算分析工作。高校普遍重视政府部门预算的决算,对校内预算的决算开展不够。年末,应编制二级单位财务决算,分析决算与预算的差异,单位对预算执行效果自评,对需要结转的项目结余提出申请。

2.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奖惩机制,避免预算管理流于形式。预算是业务活动的价值体现,预算绩效考核应作为学校目标责任考核的一个方面。预算绩效考核可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预算完成率,即把年终决算和年度预算比较,考核项目进展程度;二是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即把年末实施效果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中预计达到的效果进行对比打分。

预算绩效考核的方法是运用一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综合性打分。高校可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设置以下评价指标:预算收入执行率、预算支出执行率、财政拨款专项执行率、三公经费比率、资产创收率、科研经费产出率、仪器设备利用率等。可根据有关指标的性质,确定所评价指标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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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规范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

第三条评审机构在开展中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二章项目评审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项目评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

第五条项目评审程序:

(一)评审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需的资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做出评审结论;

7、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书上签署意见;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2、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第六条评审机构可运用多种评审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评审。

第三章项目预算评审

第七条项目预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的评审。

第八条项目预算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由项目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预算的,评审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编制。

第九条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第十条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主要对项目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预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二)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第十三条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对已招投标或已签订相关合同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进行评审,并据此核定项目预算。

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预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对建设项目概算的评审,参照本章有关条款进行评审。

第四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评审。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决算应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机构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编制。

评审机构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评审。若项目已按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预算评审的,则评审其调整的部分。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第二十一条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设项目资金审查: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三)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四)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第二十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二)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五)对建安工程投资评审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项目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3、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4、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第二十三条设备投资支出评审的内容:

(一)设备采购过程评审:

1、项目单位对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按照执行;

2、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3、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二)设备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1、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入成本;

2、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设备购置成本。

(三)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1、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2、与设备投资支出相关的内容如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等核算是否遵循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3、列入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建设,是否已按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第二十四条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

第二十五条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建设规模的内容,入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六条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的内容:

(一)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汁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二)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三)收尾工程: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第二十七条项目财务管理及会汁核算情况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二)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足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三)审查资金使用、费用列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一)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足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三)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

第二十九条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时,应对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的执行情况。

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

项目各子项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子项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子项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

评审机构还应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评审。

第三十条需要对工程结算单独进行评审的,参照本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

第五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建设类支出项目、专项支出项目、专项收入项目。

第三十二条建设类支出项目的评审,按本规程第三、四章的规定进行评审。

第三十三条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评审内容一般包括:

(一)项目合规性、合理性:

1、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产业政策和事业发展需要;

3、项目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是否明确,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二)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1、项目预算编制程序、内容、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总投资、政策性补贴情况;

3、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4、专项资金支出是否按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拨付、使用;

5、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6、专项支出项目效益及前景分析。

(三)其他:

1、项目组织承担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

2、项目是否存在逾期未完成任务,拖延工期,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3、要求评审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财政专项收入项日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查专项资金收入的征缴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

(二)审查专项资金收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三)对应缴库的专项资金收入,审查应缴费(税)单位足否及时、足额缴纳费(税),征管机关是否应征尽征,是否存在挤占、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的问题;

(四)专项资金收入安排、使用效益评价;

(五)要求评审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项Fj既有收入,又有支出的,评审时应根据收入和支出的相关内容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方法主要采用重点审查法和全面审查法。评审中如有特殊需要,町以聘请专业人才,对评审事项中某些专业问题进行咨询。

第六章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第三十七条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所括项目评审人员要求、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评审报告质量控制、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一)项目评审应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二)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三)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十九条评审机构应建立评审专家库,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第四十条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一条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一)评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稽(复)核部门”,专职负责项日评审的稽(复)核工作;

(二)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汁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冉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三)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负责人应全面复核评审工作底稿。

第四十二条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一)评审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和结果,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二)评审报告经过内部复核后,交评审机构负责人最后审定签发;

(三)评审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签章,评审报告连同相关的审核工作底稿等评审资料应及时完整归档。

第四十三条项目评审的档案管理:

(一)项目评审档案管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

(二)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项目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三)项目评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评审报告

第四十四条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应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评审报告分为项目预(概)算评审报告、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报告,应根据专项资金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参照项目评审报告的一般格式形成评审报告。

第四十六条评审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正文两部分。

(一)封面:封面格式按表填列。

(二)正文。

1、目录。

2、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情况,在项目概况中作详细说明。

3、评审依据。本规程第二章所规定的评审依据。

4、范围及程序。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作说明。

5、评审结论。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应按本规程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审定后项目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结果应按本规程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概(预)算执行审定、核减(增)原因等情况作说明、分析。

6、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7、项目评价。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应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8、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9、签章。评审报告应签署评审单位全称、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

10、评审报告日期。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定并经评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报告日期应与被评审项目单位确认和签署建设项目预(概)算或决(结)算评审结论日期一致。

(三)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第四十七条对已开工项目的预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作重点说明。

第四十八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核减(增)原因进行分析,工程造价审定与财务审查对应关系,未完工程预留建设资金的核定,资产交付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效益评价情况作重点说明。

第四十九条接受财政部委托承担中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评审机构,应当按本规程要求进行项目评审。

第五十条地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地方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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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本建设 财务监管 和谐基建

由于基本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少则2至3年、多则3至5年,在这一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总投资目标的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既有明显界限,又相互有机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基建财务管理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即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概算)、勘察设计与预算、招标投标、施工过程、竣工决算等各阶段全过程的管理。对于高校来说,除了建设周期长这一特点外,还存在建设资金来源复杂的特点,建设资金有来自政府拨款的、有自有资金的、有利用银行贷款的、有利用捐款的等等。这就对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结合基建工作的几个阶段,从财务管理与监督的角度,就如何构建和谐基建作一些探讨。

■一、基建概、预算阶段的监管问题

根据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看,对项目投资总额的概、预算不准确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项目投资总概算漏列、错列、多列现象严重,造成未能准确计算从筹建之日起到竣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全部投资额,存在许多建设项目决算突破投资概算;而有些项目剩余资金较多,导致资金的浪费或闲置。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投资概算时,项目规划、设计不够全面,项目投资计算方法不正确,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漏项等问题。如有些项目只列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不列设备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再如基建部门进入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安装支出、设备处的配套设备支出,财务部门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保卫部门的安全保卫消防配套支出及新建项目的环境绿化等附属配套支出等也未列入。二是项目设计突破投资计划,设计者未按计划投资额进行设计,致使施工图预算连锁反映突破预计投资计划。三是项目实施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项目规划或设计要求的改变引起费用增加或减少,致使突破概算。四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如地基处理所需费用估计偏低或旅工不能顺利进行引起费用增加等。五是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不善,不注意费用控制,招投标工作不当导致造价居高不下等。

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理清项目投资总概算的涵盖内容

项目投资总概算是确定一个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指标。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投资总概算时,充分、合理、正确、完整地计算项目投入总概算是至关重要的。前期工作没有做好,到了后期也很难补救。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必要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中建设成本组成范围,逐一对照,确定项目投资总概算的涵盖内容,明确预算编制的范围组成。

(二)完善申报立项的范围

由于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是由几个部门多项支出组成,可根据国家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涵盖内容,将建设项目分别建设支出、设备支出、其他支出编制总投资额申报立项,或分别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配套设备、新增固定资产购置等,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

(三)及时跟进,做好调整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的实际支出额与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进行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计划(预算)目标值的偏离额,进而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加以控制,逐步完善统一的项目预算控制。

■二、建设过程中财务核算监管问题

(一)准确使用会计科目

基本建设投资按其构成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器具投资和其他基本建设投资三部分。现行制度规定配套设置六个会计科目,便于核算投资支出的全部内容。即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实际支出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反映设备、工具、器具实际购置支出的“设备投资”科目;反映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实际支出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科目。对于这六个会计科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分别组织核算和监督,是建设单位会计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由于“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科目不形成本单位交付使用资产,在此仅对前四个会计科目中比较容易混淆的内容进行说明。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时,严格按照进入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列入本科目。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二级科目“设备”与组成项目投资成本的一级科目“设备投资”完全不同。此处的“设备”是指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不包括应由“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2、“设备投资”科目,与交付使用资产中的“设备”含义截然不同,两者在核算上有很大区别:前者是成本科目,只核算应计入基建成本的设备采购成本;后者是反映交付使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价值,核算时不仅要包括设备的采购成本,还应包括设备的建筑成本、安装成本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等。“设备投资”明细科目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列示。

3、“其他投资”科目,应重点明确其列支的关键是:构成投资完成额,但需要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各种其他投资支出。如:建设单位购置的在建设期间使用的办公用房和为生产使用时购置的各种现成房屋、无形资产等。

4、“待摊投资”科目,是指按规定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性质的支出,虽然本身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确是交付使用资产形成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与基本建设有着密切相关的支出,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待摊投资进行核算及合理分摊。

(二)规范“待摊投资”摊销问题

1、正确领会“待摊投资”科目的含义,按项目设账管理。认真学习《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充分理解制度内容。“待摊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在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讲解中明确了“待摊投资”结转时点,即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会计分录应为借“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

2、确定“待摊投资”的后来分摊比例。严格按项目设账,分清建设项目与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不同。在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按一定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单项工程总造价,共同构成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可以采用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即按照设计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总额,依据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预定分配率,进行合理分摊;也可以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即按照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总额,依据应分摊待摊投资,计算出实际分配率,进行合理分摊。分摊后的待摊投资支出全部归并于各单项工程总造价。

(三)加强绩效分析,完善日常监管

以有关的基本建设法规、政策、制度为指导,以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计划和概预算等为依据,分析评定基建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成本计算的绩效。具体来说:一是检查基建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分析影响进度快慢的原因,做好基建投资完成额的分析。二是分析基建支出最终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内部结构,具体分析投资额的结转完成情况。三是分析资金来源总量、构成、进度等,确保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利用在建工程分析,计算在建工程占用率。

■三、基建财务决算阶段的监管问题

(一)及时做好竣工工程的验收

对已经竣工的工程应根据合同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基本建成但尚有少量收尾工程的,要督促抓紧做好收尾工作,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工程全部验收使用以后遗留的少量收尾工程应纳入竣工结算。工程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以后,要及时要求审计,进行财务决算,转入固定资产。

(二)配合审计部门,及时对项目决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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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审计 工程结决算 财政评审

一、财政预算管理监督职能缺位

《预算法》就是对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进行的规范。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决(结)算评审,是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基础性工作。“两权分离”的制度,使财政预算管理放弃了工程决(结)算评审,放弃了国家赋予的职责,削弱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势必造成财政监管职能缺位。

二、不利于结论的公正和廉政建设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是行使审计监督权,包括对财政投资评审结论实施审计,监督纠错,保证结论的公平公正。财政评审过后,审计再行使监督职能,这种制度设计才是合理的。但由于”财政部门负责评审预算,审计部门负责竣工结(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依据”,这就必然使审计结论成为终审结论,这种制度设计在不能对审计结论实施二次监督的情况下,能保证审计决定的正确性?如果审计结论有错,难道只能将错就错?如财政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只是照单付费?例如,审计机关作为业主单位修建办公楼,财政预算1000万元,而审计机关的结算结论是1500万元,财政部门是不是应该直接认拨1500万?可不可以?显然是不合理的!它不能从制度上保证审计结论的公平公正。同时,不利于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不利于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因为事实上,工程建设项目与一般的专项项目没有本质的区别,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财政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从预算到决算(工程项目涉及结算),是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包括预算、追加减预算(工程项目涉及变更等调整预算)、决算、决算批复,向本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但对工程结决算,审计机关的工作前置,一次终审,财政付费模式,实质上由审计机关取代了财政机关对工程项目的预算追加减职能,审计机关变成了工程项目财政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也实质上赋予了审计机关的绝对权力,这是制度设计的缺陷。失去监督的绝对的权力自然不利于结论的公正和廉政建设。

三、混淆了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两权分离”的制度模式,割裂了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关系,是对二者关系的错误认识。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固有的内在链条,依据《预算法》赋予的财政职能,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算、决(结)算审核,为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与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评审结论是财政行政管理单位核拨款项、办理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的重要依据。财政评审机构是财政部门收回原委托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资金监管职能后于1998年逐步成立的机构,是为政府投资把关的重要机构。目前,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审计部门也专门内设基建工程审计机构。但二者不可等同,更不可相互替代,它们有着各自应行使的职能。简言之,财政是管理部门,审计是监督部门,财政评审是事前管理,内部监督,而审计是事后监督、外部监督。职能的差异和评审工作特有的专业性导致了二者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的区别。即使现在审计机关为了及时取证,提高审计质量,实施“全过程审计”,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全过程及时监督,但其本身实质也是事后审计,须在财政执行预算管理后行使审计监督,而不是审计代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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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高校贷款;风险;监控

高校贷款具有期限长、金额大、利率低以及贷款保证形式单一、还款资金来源渠道窄等特点,高校使用贷款资金要承受宏观方面的政策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以及微观方面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贷款规模过大风险、高校内部管理失控风险等多方面的风险[1].为了确保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高校贷款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监控高校贷款风险。

一、提高高校贷款的风险防范意识

1、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高校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从国情实际出发,从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出发,从扎扎实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既要敢于开拓进取,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实现高校的快速发展;又要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确保稳健发展。特别要摒弃“银行是国家的,贷款是银行的”、银行的贷款“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白用谁不用”的错误思想,反对一切追求奢华、超标准的浪费行为,防止脱离实际大搞建设。

2、必须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

贷款高校必须制订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高校总体规划为基础,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高校实际偿债能力确定贷款项目及适度的贷款额度。贷款项目和额度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经高校最高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不得超出预期偿还能力,贷款前应制订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和措施,以保证高校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3、必须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

高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贷款高校作为贷款主体,必须承担还贷责任。高校的校(院)长是高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偿还贷款负有法律责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明确规定:“在今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高校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高校领导要本着对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提高风险意识,完善决策程序,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诚信观。

4、必须坚持效益第一的思想

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政府不应也不可能全部包揽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高校建设发展资金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2].但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高等学校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实体,高成本、有偿性的贷款资金只能作为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必要补充,而不能成为高校筹集建设发展资金的唯一渠道。各高校必须充分认识到贷款的高额利息支出对现有教育资源产生的负效应,应始终坚持效益第一的思想,切不可把利用贷款作为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要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动脑筋、想办法,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度资金,通过自有资金的有效运作,减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成本。

二、完善高校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

1、加强高校贷款的预算管理

(1)应将高校贷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要求高校预算编制必须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即高校编制预算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能超越财力可能安排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在高校无贷款业务的情况下,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事业收费,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弥补收不抵支的资金缺口,这时规定高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是有道理的。这种预算收支平衡的关系是:预计收入数=预计支出数。在这种关系式下,当高校向银行贷款时,银行贷款投资的项目只能在借入款项、暂付款和自筹基建科目中反映,在财务综合预算中得不到体现,违背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和及时性原则,不能对基本建设支出做出客观、及时的反映,这种当年支出、以后年度反映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严重影响高校财务报表的质量[3].实际上,制度上的规定和实践上的运作结果是有差异的。虽然编制预算要求收支平衡,但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绝对等于支出是很少见的。年度收支数不等才是普遍现象。在财务决算中,年度现金支出数额并不一定等于财务决算支出数额。它们之间的数量平衡关系是:年度支出数=暂付款期初数+年度现金支出数-暂付款期末数。将高校贷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既是实际操作的需要,也是保证高校财务信息客观、真实的必然要求。

(2)预算的收支平衡不等于决算的收支平衡,编制赤字预算是违规的思想应该突破。由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对暂付款数额的调控达到对支出数的调整,财务决算所显现的收入与支出的大小关系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出现年度收入大于年度现金支出的情况,就可以通过减少暂付款而造成收入小于支出的“赤字”现象;同样,当年度收入小于年度现金支出数额时,也可以通过增加暂付款数而出现收入数大于支出数的“正常”现象。只要高校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未超过高校财力编制的预算都是合理的。在目前高校普遍向银行货款融资办学的情形下,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含国家财政补助拨款)和借款规模合并编制综合财务预算,其编制原则可以采用“现金流量平衡”原则,即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相平衡。这种编制实际上仍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只不过“量入为出”的“入”不能仅理解为收入,而应理解为现金流入:“收支平衡”中的“收支”应理解为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这种平衡关系可表示为:预计收入数+预计贷款数=预计支出数+预计还贷数。通过这个平衡关系,可把贷款资金纳入高校预算管理范围,及时、客观、真实反映高校当年的借款规模和支出需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贷款与还贷的资金差额体现在高校负债的变化上,贷款数大于还贷数则负债增加,贷款数小于还贷数则负债减少。收入与支出的差额体现在事业基金的变动上,收入大于支出则事业基金增加,收入小于支出则事业基金减少。另外,除将年度贷款本金变动情况编入预算外,年度贷款利息预计支付数作为财务费用也必须编入预算。且在利息支出上可做适当区分,用于已建成项目的贷款利息可计入预计的高校财务费用内,用于在建项目的贷款利息则可计入预计的自筹基建经费内。

2、合理确定高校贷款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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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01

交通运输业是关乎我国改革开放顺利实行、经济建设全面开展、人民生活稳步提升的基础性产业。交通事业单位是担负着公路水路建设发展的事业部门,对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交通专项资金多用于基本建设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因此,有效的资金使用制度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滋生,保证重大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从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提高交通财务管理效益和交通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交通事业单位的职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概况

1.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概况

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和通过交通运输部门举借的政府性债务资金等。交通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管理。按照部门职能划分,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和执行交通资金预算,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和项目计划,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实施项目计划,编制交通资金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评价,以及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规范的投融资机制。

2.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环节

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专项资金预算环节,包括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获得财政专项。第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第三,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竣工决算审计、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等。第四,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二、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财务管理工作薄弱

目前,一些交通事业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核算方法上只注重基础性的会计核算工作,忽视了经费预算、使用、分配以及资金的运作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因而难以适应部门工作开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预算编制质量不高,编制与执行存在偏差

对于交通事业单位而言,编制部门预算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预计预算资金消耗量,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冗余,从而更好地实现事业发展目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预算编制不够细致,缺乏对各个环节实际需要的客观考虑,这就导致部门预算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难以发挥应有的约束力。其二,预算编制缺乏目的性,在预算编制中往往难以与部门的事业发展目标完全一致,难以反映单位重点项目。很多单位为了争取足额资金,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往往不分轻重缓急,好几个项目名称或今年以这个名称申报,明年再换一个名称,很多项目资金无法真正用到所需之处,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第三,一些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指标下达以后,或将项目任意下马,或将项目内容进行变动,或将项目实施时间随意延长,这就导致部门预算流于形式,无法为实际财务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作用。

3.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不明确,使用效益不高

虽然多数交通事业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大多为总括性质的规定,对哪些开支能在专项中列支,哪些不能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时,只能靠财务人员的理解和职业判断去审核监督。一些单位还存在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情况,如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违背专款专用原则,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4.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

交通事业单位项目众多,情况较为复杂,专项资金下拨到单位,单位对专款规定的项目实施完成后,有时会结余一部分资金或者由于项目下马也会导致资金的结余。如果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处理,年复一年会导致单位账面上的专项结余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的结余资金是构成单位银行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单位却不能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因而导致资金沉淀,无法发挥最大效应。

三、加强交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1.增强单位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交通事业单位应明确财务部门不是单纯的核算部门,其职能应定位为对单位资金使用的决策、控制和全面参与,对各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与监督。财务部门应规范专项资金的申请、批复、使用、报销结算的全过程,并完善相应的操作流程从而更好的指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另外,单位财务人员要实际参与项目所需资金的规划和统筹过程中,特别是对待重点项目的资金支出管理,财务人员需要全程参与,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状况,从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

交通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可以拓展思路,借鉴先进经验,采用更为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一种新型的预算编制方法是通过表述任务、目的和目标来解释资金的用途。这是一种基于项目的结果来配置资源从而实现特定目标的方式。这种编制预算的方法区别于传统方法,不是简的将预算执行率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依据,而是在预算编制时更多的考虑项目最终实现的“结果”,从而更加合理有效地安排预算资金。

3.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对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核与监管作用

会计集中核算不仅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重大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从而促进项目顺利开展,而且还可以加强对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审查和财务监督。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对专项资金的财务日常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统一。因为各交通事业单位的每一项开支都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的严格审核,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不合格的票据不予入账,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专项资金的随意列支问题,保证了专款专用。

4.实施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专项资金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交通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产生的结果与既定的绩效目标相对比,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找出目标没有实现的原因,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有利于衡量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5.减少专项资金结余

对于已经完工的项目或者是在一定时期内仍未实施的项目,其专项资金必须上交;对于公路、港航、场站等交通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沉淀数额较大,时间过长或建设项目在计划年度内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的,其专项资金也需要上交,以便资金的盘活和统筹安排使用。

参考文献:

[1]李奇.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分析.非盈利财务研究,2012(01).

[2]周岚.浅议林业事业单位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当代经济,2010-1.

[3]宋向红.强化事业单位财务资金使用之我见.商业经济,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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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会计 报表

前言

企业内部报表视为适应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而编制出的不对外公开的报表,它与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有着本质性区别,却又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化的不断改革与深入,对于企业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财务分析作为企业的内在行动因素,也越来越重要。利用传统的分析方法,不仅工作量大,产生误差的几率也很大,更重要的是完全丧失了时效性,使财务分析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1、财务报表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与深化,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状况与需求设计一套报表,来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发展和经营。其具体要求是:首先要具有可理解性,报表所提供的企业财务信息必须要清晰易懂,能够让使用者所理解;其次,财务报表的上所呈现的信息与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会误导报表使用者,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带来麻烦;再次,要保证报表上所呈现的信息是全面且完整的,能够直观的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企业经营情况的全貌;最后,财务报表的统计、分析与制作,都是通过电脑来完成,加快了工作速度与效率,以便于管理者能够及时的得到企业的数据资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的做出决策。

2、资产负债分析表的设计

资产负债的分析表一般是在月末进行编制的,其反映的是月末财务状况的报表,从中体现出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全貌。根据报表的格式进行数据的结构和差额的分析,了解本期的期末数与年初的实绩数、年度预算差异情况,结合其它表分析原因。同时进行结构分析来了解债务与资产间的相互关系。通过该表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及财务状况发展的趋势。

财务的指标是有资产负债率的。它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集的,并且与行业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企业的风险度如何。负债是由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构成的,根据结构分析来判断它的合理性。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实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的高低,根据实收账款的周转率分析,判断出实收账款总额的合理性。

用电脑软件EXCEL中电子表格设计报表,在电子表格中的每一个单元格都可以设置电脑程序的函数和加减乘除公式。在表中输入年初实绩收取的数据和年度预算数据后,在其他单元格设置公式,以后每个月在第二栏期末实绩输入数据,第三栏的平均值和第四栏的结构分析就可以自动的计算。

3、利润分析表的设计

利润分析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和本月经营成果的报表。它把该经营期间的收入与相关的营业费用进行配比,然后计算出税后所剩的净利润。利润表是企业中的重要报表,通过对企业的利润数据进行结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日后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企业经营业绩的综合体现。

通过分析表的所完成比率可以清楚的知道每项指标所完成预算的程度;通过对企业的结构分析,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利润分析表中财务指标有销售的收入与利润总额之比的销售利润率,该指标反映的是一元销售收入可以带来多少利润。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的获得更多的销售利润,才会使销售利润率保持不变。销售利润率可以分解销售税金率、销售期间的费用率。销售的毛利润指标是企业利润的来源基础。

4、费用报表设计

在内部报表中费用报表是费用细目最多、使用率最高的。通过表1可以知道各项费用项目所增减的程度,从其中找出费用增减的原因。还可以了解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重,分析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所构成的比例,加强费用的控制,节约费用的支出。在报表的制作时,管理费用的多少可以根据企业中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增设。费用分析表与利润分析表的制作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

5、产品销售分析表的设计

通过表4可以分析出每项销售品种所完成的预算销售的百分比和结构,分析出哪些产品是企业适销的产品。表2主要是对累计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的需要该表在设计时可以增加本月实绩数完成情况的分析。

6、存货成本分析表设计

企业对存货控制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存货是一个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品和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等。存货的成本控制就是对企业原材料采购的成本控制。通过对存货成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本期增加”栏可以知道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并且与计划成本比较分析正负差异的原因。同时从“本期减少”栏分析出原材料耗用的方向;是投料还是出售。二是对企业的产成品成本进行分析,从产成品期末的金额中了解产品的成本情况并且与计划成本比较分析出差异的原因。同时从“销售减少”栏中数量金额与上述销售分析表对比分析生产损耗情况。

总结

企业内部会计报表的目的不仅能够说明企业短期内的经营成果,还能够通过对会计数据的分析来进行企业经营质量的评估,从而使会计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功能得以展现。企业的内部会计报表远不止这些,其设计方法也是千变万化的,企业内部报表的制作,可对企业的经营以及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和了解,同时反映出企业的资产能力及盈利能力,概述企业目前的经营全貌,以便企业能随时调整自己的定位,为企业长足健康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蓓,崔荷求.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现状及对策――基于政府性投资项目[J].财务与会计,2011,(12):32-33.

篇11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目前的预算会计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现行预算会计在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方面存在不足,例如现金制、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会计科目不健全、会计核算方法不足、会计报表体系不科学等。

(一)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一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具体如下。

(1)部分存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库存材料是大宗购入进入库存的并陆续耗用的物资。对于数量不大的办公用品,随买随用的,按购入价值直接列为支出。

(2)无形资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在历史成本模式下,软件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历史成本而无法计量。

(3)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面。主要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4)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存在的问题。

二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在现金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三是行政运行成本无法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政府部门核算的支出不能涵盖其全部的成本信息。在现金制下,资产按照取得时的费用作为支出,不能客观反映政府部门运转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成本。政府部门在现金制基础上确认支出,支出项目基本上只反映行政单位流动资产的耗费,对固定资产的耗费反映不足;只反映有偿取得实物的耗费。

(2)没有为专项资金设立支出类一级科目。专项资金支出目前是在拨出经费和经费支出的明细科目核算,导致明细核算相当复杂。

(3)缺乏行政运行成本科目,不能准确地计量机关运行成本。

四是政府的财务绩效无法确认、计量和报告。由于现金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

(1)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府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实际耗费与效率水平,不利于对政府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也不利于政府内部的效率改进。

(2)预算会计只反映国家财政预算的收支活动和收支情况,至于这些收入是否合理,有无遗漏流失,支出是否合规、是否有效益、效果等,则得不到反映。

(3)预算会计仅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对于基本建设投资以及来自这些投资所产生的权益等,则未包含在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对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基本建设投资的效果、经常性开支的成本效益等,也没从会计角度进行评价。

五是提供的预决算报告难以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求。

(1)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设计存在缺陷。从总体上看,财务报表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披露国有资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债务收支预算等会计信息,也没有提供反映政府绩效与成本的信息。从报表结构上看,财务报表项目设置不科学。例如,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项目既在收入支出表中列示,又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明显的缺陷。预算会计过分强调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忽视了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所应反映的必要信息,只侧重披露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对报告使用者范围适用过于狭窄,未能提供政府绩效和成本报告,对资产和负债报告也不充分。

(二)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一是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三是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四是单位财务决算敞口以及部门决算对预算调整问题。由于诸多方面的局限,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审批与监督检查工作一直难以深入进行,绝大多数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长期敞口。重预算、轻决算,财政决算审批权限形同虚设,财政监管缺位。

二、目前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两种观点

针对现行预算会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将现行预算会计拆分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接受,但新的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究竟该如何结合存在不同看法。实务界主要赞同通过修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来提供两套信息,即方式一;理论界主要赞同新设统一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即方式二。笔者认为方式一和方式二并不冲突,在某些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一,在其他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二。以方式二为主,以方式一为补充。具体而言,在会计制度设计上选择方式二,按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分别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两套制度;在报告环节选择方式二,分别提供政府预算会计报告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分别满足内外使用者的不同信息需求;在日常会计核算时选择方式一,通过设计一整套包括预算会计科目和财务会计科目的科目体系,一套人马,一套核算系统,一次录入数据,一次编制分录,通过计算机实现两套账自动生成;在会计基础的上选择方式二,政府预算会计仍采用现金制,政府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应计制,以提供成本、绩效等信息。方式一和方式二的整合运用要求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要适度分离和整合(制度上分离,核算上融合,报告上分离),以最低的改革成本,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选择分设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选择维持目前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划分来设计新会计制度是为了不增加工作量和与行政管理体制相衔接。

三、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新思考

(一)整体思路

笔者构建的政府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组成。一是建立专门用于追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支持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防范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对预算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超支等道德风险行为,以强化财政支出过程对合规受托责任的履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建立应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明细账户的设置应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相匹配;在具有较大财务自的支出机构中,应根据部门预算的内容和预算执行的各环节,建立拥有一套自我平衡账户体系的机构预算会计。二是建立独立于政府预算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关注和追踪政府活动的长期结果和影响,客观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情况,促进和完善政府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之上,适时建立政府成本会计,对政府履责所耗费的公共资源进行归集、分摊与核算,它不但能为成本管理与控制提供支持,而且能为外部绩效审计、评价以及绩效预算拨款等提供相关成本信息,最终促进政府绩效性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新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能够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受托业绩。构建满足这一要求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要解决会计模式选择、应计制会计基础引入、会计对象确定、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形式、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构建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建立以预算收支为核心的政府预算会计和以政府及其单位的整个财务活动为核心的政府财务会计,从政府会计的组成体系、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要素和会计科目、财务报告体系等整个会计确认、计量、核算与报告方面进行规范。政府财务会计侧重反映政府及其部门一切财务活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分支,服务于财务管理。政府预算会计侧重核算和报告预算收支情况和结果,服务于预算管理。

1.重构政府财务会计

一是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财务会计应采用修正应计制,采用与企业会计相似的确认原则与计量方法,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业绩。应计制应逐步引入,先短期项目再长期项目,先会计、后财务报告、再预算,先修正应计制再完全应计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主要还是依赖现金制信息,至少是修正现金制信息,如何克服现金制的不足,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

(2)综合运用多种计量属性。例如固定资产计量引入重置成本,以衡量政府持有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较准确地反映维持资产再生产能力所需的物质补偿。无形资产计量引入可变现净值,以实物资本保持概念为基础,日常会计处理采用现行售价计量属性,能使计价在时间和方法上保证一致性,会计信息对各利益方更相关、更有利于财务决策。政府投资引入现值,侧重于计量未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充分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价值。自然资源和或有负债适度引入公允价值,有助于反应其真实价值。

(3)各会计要素确认的关注点各不相同。①政府资产的确认主要关注非金融资产。绝大部分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仅要求确认金融资产,以反映政府清偿负债或承诺、或者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的能力。但金融资产仅是政府受托管理国家资源中的极小部分,大量政府资产以非金融资产的形式存在。非金融资产源于各届政府项目的产出积累,以及祖先遗留或战争中获取,对其合理披露是评价政府资源管理绩效和产出效率的前提。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并披露更广泛的政府资产,以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整体情况。需计提折旧的资产还须考虑折旧。②政府负债的确认主要关注推定义务。目前多数国家仅确认法定义务,如应付工资等。而社会福利引致的巨额未来支出承诺、政治承诺事项、环境负债等导致的推定义务,因其产生时尚未发生法定义务,往往未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确认为负债。推定义务的处理可以考虑披露成本和绩效评价的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在表内或表外确认或披露政府推定义务。③政府净资产主要关注政府履责能力的持续性。政府净资产为负表示政府现有资源无法履行当前和未来的义务与责任,需要通过征税等方式补充额外的经济资源。而净资产能否真实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持续能力,有赖于政府资产与负债确认的合理性与对称性。④政府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责资源耗费的补充,它表示能实际为政府带来的可支配经济资源。政府不能采用应计制确认收入,政府收入的可支配特性决定了政府只有在其有权动用该项资源时才能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取得收款权利就应确认收入。⑤政府费用应与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配比,其合理地确认与计量是正确评价政府履责成本、政府行为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为了全面反映政府资源的总耗费,应按照应计制的要求,将政府所有的付现成本和非付现成本都确认为费用。增设运营成本科目,反映成本核算情况。

二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改进。

(1)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会计核算应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专款专用、满足财务管理和全面性等一般原则。

(2)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应涵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和税务部门、承担政府资产负债的管理部门的经济业务活动,包括政府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预算,具体包括财政支出形成的资本金、政府债务的发生和偿还、政府债券的发生和收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和财务活动、与政府预算紧密相连的税收征缴、国库缴拨、政府代管性质的社会保障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是财务报告的改进。

(1)明确财务会计目标。财务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结果的总结,是进行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新的财务报告目标应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业务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加强部门财务管理。

(2)新设会计报表体系。目前会计报表体系基本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相关的明细表、附表和附注组成,已不能适应政府部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需要,应新增一些内部会计报表,例如成本明细表、绩效相关报表、统计报表等。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披露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以及政府运营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编制部门财务报告,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各级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乃至国家主体政府财务报告。

2.重构政府预算会计

一是预算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分阶段选择会计基础。政府预算会计仍应以现金制或修正现金制为主,反映政府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应计制将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当预算系统处于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现金制或修正应计制,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

(2)预算的计量。预算会计旨在追踪拨款及其使用,即追踪和记录涉及财政拨款及其使用的营运事项,它覆盖拨款、拨款分配、拨款增减变动、承诺、核实/服务交付阶段的支付义务,以及现金拨付。各国预算会计模式存在很大差异。多数发达国家通过预算会计对支出周期各个阶段的交易进行会计记录,至少在承诺和付款阶段有此记录,要么由支出机构,要么通过集中控制程序进行会计记录,这两种预算会计都是不充分的。

二是预算会计核算的改进。

(1)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新的预算会计系统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密切相关,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口径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当然,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也要考虑到会计技术和方法的内在规律。预算收支执行核算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2)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或事业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首先,要求预算会计的收支计划,必然根据综合预算的要求,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活动的完整情况,不能是有的收支反映,有的收支不反映。改进各个部门的支出预算按“两类三块”的支出结构编制方法,两类是指基本支出预算与项目支出预算,可以采用新的分类标准,例如经济分类。三块是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在一定的人员编制与工资性收入政策下,人员经费是固定成本与不可控成本,而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是可控成本。实际工作中应将内容完整作为规范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是规范部门预算的关键环节,核心是与日常公用经费相对应的工作任务的确定。大多数财政部门在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时,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定额本身,而对与定额所对应的日常工作任务的划分则重视不够,进而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相互混淆。

(3)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是规范预算会计的努力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是指公共支出项目决策时,必然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公共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由于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财力的矛盾的,项目的选择只能按先急后缓,优先安排急需的公共服务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项目绩效为目标,将分配财政资金与提高预算绩效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预算报告的改进。预算报告是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的实际与预算的比较财务报表。报告期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和该期间预算的比较时政府受托责任的组成部分。预算报告可按两种方式编制和提供:将法定年度预算的会计主体按预算基础编制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对外提供;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必要的补充信息对外提供。考虑到我国目前预算弱化、预算的核算和报告不充分等,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提供是一种更为可取的办法。预算执行情况主要通过预算与实际对比表实现。该表按照与预算相同的确认基础来确认实际收支,并与预算收支相比较。

3.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协调等。

一是会计基础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应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通常,预算会计以现金制为基础,财务会计以应计制为宜,两者的会计基础不一致。财务会计采用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可以采用承诺制+现金制,使用承诺制旨在对预算的执行加以控制,防止预算超支,而使用现金制旨在反映预算执行的完毕。事实上,如果采用现金制,财务会计将完全融入到预算会计之中;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现金制;财务会计采用修正应计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时,预算会计仍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因为预算资源主要是财务资源,而完全应计制对应经济资源流动观念,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的流量,不需要对实物资产加以确认和反映,因此,预算会计没必要采用完全应计制。为了降低改革成本,大部分会计账户可仍采用现金制,期末通过数据转换或调整方法编制部分事项应计制的财务报告;对部分会计事项,例如折旧,采用应计制核算。

二是会计要素的协调。由于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的基本原理不同,两者会计要素的设置也不同。原有预算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以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为目标,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而政府财务会计需要提供政府部门所有的公共财务资源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要素设置应有区别,它不但关注资源流量,更关注资源的存量及其状态,而政府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流量,对两者共同部分加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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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建设;工程决算;造价管理;决算编制;管理与控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地域结构复杂,人财物消耗大的特点,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计价不可能一次确定,必须在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造价必须待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才能确定,而每一次计价的侧重点又各有不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管理方法研究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编制竣工决算的作用

(1)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联系。随着公路建设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新技术的大量运用,使建设项目投资估、概、预算与市场竞争形成的工程价格有较大差距,完全用市场定价来确定工程项目造价,缺乏一整套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且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受筑路材料价格的影响,其工程项目报价的差异性较大,因此编制竣工决算可以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两者能够互相进行对比分析。(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作为建设项目完成后从工程投资控制角度形成的成果,是工程估、概、预、决算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同时满足不同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需求。(3)是造价管理的基本手段。政府主管部门,作为投资宏观控制的主体,需从中得到的是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即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监督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对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的合法性的判断,但需以其使用的必要性及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为基础;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多次计价的最后一次确定造价,需要了解的重点是项目过程管理计价的必要性、合理性,并为造价资料的积累提取信息;建设单位则需从中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4)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费用形成,考核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批准的概(预)算对比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从而达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使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为进一步修订计价依据和建立造价数据库积累造价资料。(5)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竣工决算的编制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关系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从不同的侧面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费用支出情况的反映,工程结算是从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 “量”、“价”、“费”的分析,以建安工程费用为重点,以签定的合同为基础,以实施工程量、合同单价及合同相关条款为核算依据,工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竣工决算是在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工程结算及其它有关工程资料为基础按一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的。竣工决算全面反映了竣工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全过程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设计概算执行的结果,是公路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是编制单位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其次审核部门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造价部门编制,建设单位造价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决算,社会审计。最后编制依据不同:结算按合同,由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决算按整个项目,包括技术、经济、财务等,在结算的基础上加设备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拆迁费等,形成最后的固定资产。

三、公路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工程资料。合同登记表是在合同签定后即可着手的工作,而设计变更、工程索赔、项目调价等内容是对施工管理工作过程的记录,支付登记表则是对最后一次支付的反映。工程合同及工程决算等进行了一系列比较。在对相应的工程数量进行的比较中,以达到前者控制后者,后者检验前者的目的。要通过对决算的编制达到规范管理,加强管理的目的。(2)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工程项目从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分类两方面考虑,从建设项目的分类来讲,分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公路竣工决算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执行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地方行业法规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其适用范围――是“政府或国有经济组织投资的公路工程新建和改建项目,分别对权限管理、项目管理、合同段信息、业主数据、施工单位数据、数据分析进行预算和编制,审查其他有关费用的合理性,以堵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不合理的费用进入工程决算。通过对编制竣工决算的分析,可直观地了解本合同段内工程量的变化情况,考察设计与实际符合情况,了解费用支付是否有多支或漏支的情况。(3)竣工决算应达到的深度控制。所谓“量、价、费”粗略的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工、料、机消耗量,工、料、机单价,工、料、机费用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费、利润等。第二层次是工程量、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和工程费用。目前工程实施中,计量支付是以合同为基础,按第二层次来进行的,因此,工程决算也反映到这一层次就可以了。(4)竣工决算表格设置应具有适用性。对于不同规模的工程,涉及的工程内容不同,因此在表格内容的设计上,尽量使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同时对表格的内容允许根据项目特点做适当扩展,增加或减少其中的部分项目、栏目内容,以适应不同的工程。(5)批准的概(预)算与决算的对比口径问题。由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章、节、细目划分与概(预)算的项目表中项、目、节的划分不对应,为真实反映实施过程的费用形成和规范过程管理只能按合同工程量的模式形成工程决算,同时也形成了决算与批准概(预)算在细节上对比的困难,可以探索采取一个较为折中的方式,对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适当归类汇总,使其达到概(预)算项、目、节中相当于“目”的层次,进行一一对应、分析比较,对“目”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归纳。(6)配备足够数量相应资格的造价管理人员。《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明确规定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做好工程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这就要求建设管理单位配备一定的造价人员,以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规定,收集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分析整理各种造价资料;通过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情况的确认、登记,监督工程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执行情况;调整工程决算动态控制目标,编制工程造价动态分析报告;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全面加强工程造价的决算管理,使管理者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使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

四、结语

本文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管理的意义入手,明确的提出了公路工程竣工决算以及公路工程结算的定义,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最后提出了加强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编制方法。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为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高竣工决算水平,加强和控制造价管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郝庆华,姜云花.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管理方法研究[J].山西建筑.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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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参照行业相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决算审计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工程项目建设审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项目,涉及到工程项目资金、财务信息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从微观上来说,我们应该审查项目大概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从宏观上来说,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工作是否严密与完善进行审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并对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评价等。因此,我们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可以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状况进行规范化指导,理清楚整个项目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状况,有利于更好的发现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促使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并让资金使用绩效得到客观且准确的评价。这样,我们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可以有效提高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质量,改善工程项目的基本管理效果。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分析

1、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审计

完整性审计是指包括对项目建议书编制至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时期所有资料的审计。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工程预算、各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招评标资料、各种合同及协议书、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

2、财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审计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生产费用与建设成本以及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建设项目之间是否成本混淆,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账外账”等违纪情况。

3、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投资计划是否按项目批复概算全额下达,建设资本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专人、专项管理,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基建收入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核定项目总投资,审查项目投资中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建设,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或因管理问题导致概算超支的情况。审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其他相关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的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超概算的情况,并分析原因。审查批复概算其他费用中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5、审核现场签证工程量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如:(1)在审核现场签证工程的前期是否能够预测到签证的内容容易受到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合同变更的影响;(2)在现场进行签字会出现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与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双方交流意见必须肯定、明确,不能含糊或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作为交易的依据;(3)在建设工程的审核现场,其签证工作的内容是否可能包含在预算的定额内部,凡是在定额中存在明确规定的项目,则禁止再次计算现场签证内容。

6、审核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如: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某些阀门安装定额子目,已经包括了法兰安装,在工程决算中,计算工程量时有无重列现象;还要注意定额所套用分册,同样是法兰阀门安装工程,如果套用《工业管道工程》定额,其定额子目当中则不含有法兰安装,法兰安装需要单列定额子目;若套用《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其定额子目当中就含有法兰安装内容。

7、审核竣工决算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及协议等内容编制

(1)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及协议的有关规定;(2)审核施工单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给建设单位提供的优惠,在工程决算时是否又重新编入工程决算造价。

3审核竣工决算执行的定额、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第一,审核是否执行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新文件,确保执行的文件最新。如税金的调整、人工费的调整、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的调整,每年各地区都会根据本地实际状况作不同程度的调整,审核时需要了解决算是否执行了最新文件。

第二,审核费用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取费标准的套用与工程类别是否相符。如工程类别可划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可分为道路、桥涵、隧道、机械土石方工程及管道、人工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又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工程。

第三,审核取费基数是否正确,不应作为收费基数的独立费用是否放在了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率。如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日期为11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土方工程为11月15日至下年4月15日,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审核时需考虑工程实际是否应该计取相应取费。

第四,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审核费用,其审核漏项或者计算等过程是否真实地依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有的审核项目存在冒算或者高套现象。如“五险一金”等需要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进行,而尚未取得劳动保险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不予支付以上四项费用。

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几个问题

1、会计核算缺乏规范。

会计科目不准确,建账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建设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的现象。会计核算、记账条目设置不就明确,使其账目区分不准确、详细。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善。由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国债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乡财政拨款和村街自筹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是以其他形式投入施工单位,未能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凭证,进行账务的处理,造成了项目核算建设成本的不完整。

2、建设资金缺乏规范管理。

未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有关通知规定,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要在同一账户上进行核算和管理。实际建设当中有的建设单位并未将建设资金进行账户的统一管理。施工单位的垫付工程款不合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要求,项目在批准开工前,可支付一定的前期工作费用;计划任务书批准后,可支付相应的必要性施工费用;施工单位确定备料周转金后,备料款项可按照合同要求让建设单位拨付一定的款项。且施工条件不充分的,是不能拨付备料款的。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有些单位并未按照条件施行,使得预付的工程款支付过度,占用了较大比例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不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价款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实际建设过程中,又的单位并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使得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不具约束性。建设单位管理支出不规范。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支出进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的管理办法。有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严重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使用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未按计量支付工程价款,不按工程进度进行建设资金的拨付。

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善的具体措施

1、审核工程量、单价、费率等

(1)工程项目的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应该来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工程项目的领导与管理者必须从思想与行为上给予充分的重视与大力的支持。这是因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审计机构会承受巨大的风险与 压力,如果工程建设项目的领导不给予足够的支持,就很难推动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不用说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了;(2)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与业务能力,还需要具备工程设计等方面的经验。因此,我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的审计职能部门必须尽快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让这些审计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一些专业审计知识与技能,从而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强化对这些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及时更新他们的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并重视对工程项目竣工的审核工作,选择施工的最佳方案,更好的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3)充分发挥出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泛,会遇到的法律法规也是非常多的,且工作量庞大与复杂。鉴于此,我们就应该在组建审计工作组的时候,就把现有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与考核,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每一个审计人员的优势与特长,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来参与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中来,让审计人员的结构做好最优化配置,理清项目各个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选好工程项目的主审,确保审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最终提高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效果。

2、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工程结算结果的可靠性

安排专人对相关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若缺少部分结算资料,需要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全资料,之后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和发包方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审核签发制度,对有关文件做好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承包方的结算资料,并要通过总监的审核。监理单位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根据相关程序审核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特别要注意对隐蔽工程的审核,并重视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只有在严格程序的限制下,确保相关单位按照制度审查,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3、严格规范管理程序

选择信誉好的监理企业和技术强的监理人员,加强对监理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重视做好现场巡查抽检、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性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坚持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旁站监督制度,保证施工质量。要坚持好周例会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重视工程变更,避免工程事故的产生。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若出现合同内容外的某些因素造成的变更、签证和工程延期问题,建设单位要按规范做好记录,收集资料,以利于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

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的注意事项?

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中,有这么几个注意事项:(1)由于相关固定资产规定中并没有提及相关的价值标准,因此,企业的一些资产与周转材料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区别管理与核算;(2)我们应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这就需要我们获得相关项目的建设批准文件以及其他一些进度报告资料等。我们还应该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它们的实际使用状态,并尤其关注是否存在少列资产或多列资产的现象,避免出现应计入资产而未计入资产的情况;(3)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该对一些固定资产的采购情况通过发票与合同等来进行确认。我们还应该做好工程量的调查核实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变更调整情况,全面核对财务资料和计价项目,并努力处理好三个关系,加强廉政建设,从而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依法、公平、高效开展。?

结束语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建设所有环节的内容之一,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只有规范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以及审核过程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竣工结算的内容,进而实现对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整体控制。

参考文献

篇14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171-02

卫生监督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搞好科研也是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一环,而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卫生监督类行政事业单位科研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当前这类专项资金管理普遍存在不规范、粗放、低效等问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其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内审部门作为单位内设的“免疫系统”的第一道防线,在卫生监督业务监督控制系统中是必不可少的。以往专项资金管理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大多属事后审计,等发现问题时已错失了纠正的时机。如何破解卫生监督科研经费管理薄弱环节及内部控制问题,遏制违规行为对内审部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2008年7月《审计署2008至2012 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探索跟踪审计以来,跟踪审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创新方式。跟踪审计,就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的行为,它是一种动态的、全过程参与的,把事前和事中、事后审计三者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尽管目前跟踪审计多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但从其特点看,只要是连续分配和使用的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都可采用这一方式。把科研经费作为标的进行跟踪审计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不失为专项资金管理的一种新尝试。

一、跟踪审计的特点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模式,既有审计理论的各个要素,又具有其特性,与其他审计模式的本质区别是,它通过提前介入和及时反馈来实现审计的“免疫”本质。跟踪审计独特性主要是与传统的事后审计相比较而言,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介入时间点不同。跟踪审计不是在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后集中进行审计,而是依据项目的进度,从项目有实施意图时就介入,然后对各个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分别进行审计一直持续到项目结束后。跟踪审计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提前介入,主要体现为发现和纠正问题的及时性,以便发挥审计的预防、规范等作用;(2)审计过程的形态不同。传统事后审计审查的资料主要是账目或者凭证,缺乏对项目动态过程详细的记载,因而也就不能有效识别整个项目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而跟踪审计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能及时的获取一手资料,变被动为主动,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3)审计内容不同。传统的结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审查资金收支问题,而跟踪审计的内容涵盖项目的各个部分,如在科研经费跟踪审计中就涉及到整个项目全过程的各方面,包括预算、资金的收支、资产管理、进度、效益等全方位,以及各阶段、各环节之间的相互联系,要求审计人员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看问题的能力;(4)审计的作用不同。跟踪审计不仅体现了审计的监督职能,还体现了其服务职能。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创新的审计模式,在揭示各种问题、查处各种弊端的同时,更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适当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发挥跟踪审计的服务功能。

二、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严重不符

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造成预算不真实。在项目立项申请时的预算编制直接由项目课题组来预测编制,财务部门并未参与编制,由于很多科研人员不具有财务知识,往往是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划分,项目预算往往精确性低,预算项目不细、编制粗糙、随意性大,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经费偏差较大等问题比较普遍;在预算下达后,由于科研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性差,审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无法做到实时、过程跟踪检查;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对项目论证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如:项目研究方向、实现目标、检查评价标准等规定不明确,导致根据项目目标任务书,无法评价投入及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科研资产管理、监管不到位

由于科研项目分属不同课题,资源往往独享,重复购置的情况很普遍;故意化整为零,以耗材、拆分项目等方式逃避招标及审计监督;盘盈、盘亏、报废等后续处理工作缺失;科研项目结题时或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变动时,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无交接手续,造成资产严重流失。

(三)项目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人员费用支出比例较大,有的人员费用占全部项目支出的80%;设备支出较多,且不能证明与项目直接相关,如有的项目设备费支出占项目支出的90%以上。

(四)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造成科研经费隐形流失

采取虚构经济事项签订合同的方法或以外协费等名义将科研经费转至其他单位、甚至转至课题组成员控制;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将未纳入预算的支出或按规定不允许发生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开支。

(五)项目结题不及时、不规范,科研项目转结率较低

由于对结题项目经费重视不够,很多科研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后不主动结账,管理部门也没有强制措施,造成结余资金变相成为课题组“小金库”,随意支出与项目无关的个人消费类支出,甚至开销日常家庭费用,造成科研经费大量流失。

三、科研经费跟踪审计的具体程序

一般而言跟踪审计包括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科研经费全过程跟踪审计也就相应分为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结题阶段三个阶段(见图1)。

内审部门比较适合作为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体,源于其具有以下几点优势:首先,熟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到审计依据明确;其次,了解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数量、成员、经费和一般支出内容等情况,做到审计判断准确;第三,可方便地查阅会计核算资料和项目相关资料,做到审计时间及时。

首先由内审部门组建审计组,通过调研编写出审计方案,然后发出跟踪审计通知书,召集课题组负责人、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审计组成员参加,审计组要求按阶段分别报送审计资料。其中立项阶段审计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审批文件、项目预算书(含预算调整资料),项目立项相关各类协议、单位及项目组制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如采购招标资料,固定资产清单,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说明,为完成科研项目所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执行期财务报表、账簿、凭证,项目中期考核及验收资料;结题阶段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绩效报告等。跟踪审计可对科研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和重点,在实施阶段,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要求其自行改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通报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

四、科研经费跟踪审计的审计关键点

对科研经费出现问题比较多的环节是进行审计监督重点要关注的,可将其确定为关键点,在跟踪审计中作为动态监控的重点,关键点设置并不是局限于以下各点,以下只对主要的几个关键点进行分析。

(一)立项阶段审计关键点

1.审计人员重点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逐项编制预算,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2.加强对科研合同的审计。合同签约前审计主要包括:支出是否列入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是否到位;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有无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的形式规避招标;订立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合同签订中审计主要包括: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复核,对签约现场议定的条款进行监督等;合同履行中审计主要包括:对履行期间所发生的项目内容和价格变更进行审核和确认,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等。

(二)实施阶段审计关键点

实施阶段是跟踪审计监督的关键环节,也是最有效最难控制的阶段。此阶段的审计重点是以项目预算为依据,审核各项明细支出。主要内容有:(1)人员费支出有无支付给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和代领现象,是否直接拨付至领款人个人账户;(2)购置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是否与预算批复一致,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否明确了固定资产归属及办理相关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等;(3)招待费、差旅费和办公费是否符合预算开支范围、使用标准,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票据是否正规、真实,支出内容是否合理;(4)会议费是否有会议通知,票据日期是否与会议召开日期一致;(5)审核外协费支出协议,协作研究内容、经费分配以及产权归属问题等条款是否真实合法,协作单位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能力,是否与项目组成员有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凭合法有效凭据办理转拨手续,有无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的现象;(6)专家咨询费是否根据咨询形式以及专家职称级别执行相应的补助标准;(7)预算变更调整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手续等。尤其对支出金额大、超预算的支出项目如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敏感性支出项目可随时跟踪,及时查阅相关会计凭证及支出依据材料。

(三)结题阶段审计关键点

项目结题阶段主要审查经费决算表是否经过财务、科研部门的审核,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与财务核算资料吻合;是否及时办理结账手续,结余经费是否按立项部门的规定处理,是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同时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建议。

五、对科研项目跟踪审计配套制度的优化建议

(一)改革科研项目课题机制

由于课题负责人权力过大,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这些情况都是现行的跟踪审计制度无法进行监督的。因此,改善目前的课题机制,有利于增加对科研经费审查的效果。如可以考虑引入财务人员专业性人才,实现课题组成员多元化,以便处理课题组中的一些非科研问题,这样有助于科研人员全力从事自己的工作。而最为重要的是,财务人员可以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财务数据和报表,便于日后审计的进行。还有可在课题组内部设立技术咨询人员来辅助审计监督工作。另外,可以限制课题负责人的权限,将课题负责人的权力限制在与科研相关的领域内,同时对其财权进行适当的分散。如一项资金的使用,要经过多人参与并同意,避免科研经费使用变成“一言堂”,没有经过审查就随意流失。

(二)优化组织管理

成立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或后勤部门等部门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为非实体部门,对科研经费分为预算编制、审核、执行、项目核算、项目评估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审计部门在每一环节都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在项目立项阶段,课题申请人向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指派科研部门提供项目相关咨询,从科研经费使用角度考虑,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具体需求信息。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同时指派财务部门从财务管理和审计等角度指导对课题申请人按立项部门意见和财务制度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对于不合理、不可行或难以控制的预算项目,建议申报人员加以修正、调整,既利于通过立项部门审核,也便于今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