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12: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对策与建议的区别,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第一,大纲变化意味着什么?是否意味着两者考察的能力要素不同?
首先,我们要明确大纲是复习指导和方向上的建议,大纲变化意味着考试方式变化,具体而言,就是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考点的设计不同,这一点考生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其次,大纲变化意味着考察能力的切入点不同了,但考察的基本能力没有太大变化。例如,两者都要涉及到阅读理解能力的考察,因为这是考察的根本和前提,这一点没有太大变化。第三,基本能力的考察相似,但考察的切入点是不同的,即考点有很大区别。行政执法类主要侧重“理解资料,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而综合管理类则要求“全面把握,准确理解,揭示本质问题”,简单比较,显然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因为只要理解资料,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才可能提示本质问题。以2014年中央机关申论为例,按行政执法类的要求,只要回答出资料涉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农业生产问题即可,但按2014年综合管理类要求,则必须进一步提出本质问题:资料反映的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
第二,执法类是否不需要考虑综合分析能力?如果需要,与综合管理类的综合分析能力有何区别与联系?
前面谈到两者考察的基本能力没有太大区别,都需要综合分析能力,只是应用时两者有所区别。首先,解读申论材料,就是要将纷繁复杂的资料归纳到现象、原因、影响和对策等四大要素之中,这其中必须包含综合分析能力,试想,行政执法类考生如果没有综合分析能力,如何解决由现象到原因的解读;其次,两者应用时区别之处在哪里?行政执法类考生只需要运用综合分析能力理解资料即可,而综合管理类考生则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合理推断或评价”显然重在推断或评价,也就是明确要结果。具体考试中,对于综合分析能力的考察,前者没有题型对应出题,而后者可以通过分析观点、分析原因、分析对策等题目与之对应。
第三,贯彻执行能力如何理解?会单独设计与之相对的题型吗?
这是今年大纲中的着重点,首先,理解的关键在于“理解目标和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完成任务”。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目标是前提,依法行政是原则,完成任务是核心。那么要运用综合分析能力确定目标,要明确依法行政的原则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义、高效便民、诚实信用、行政监督都是要对照的重点,而完成任务自然就是结果。其次,贯彻执行能力的考察可以单独出题,例如,给出一个案例,列出许多对策,对照依法行政的六大原则进行判断,进行对策分析;也可以放到解决方案之中进行系统考察,变成一个侧重点,建议考点重点关注前者,按单独出题进行准备。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很重要,即贯彻执行能力其实属于对策类试题中对策是否“可行”的可行性标准之中的六个方面。这一点,考生要加深理解,也就是在对策的“可行性”分析中,我们强调的是“合法、合理、合情”,那么依法行政则延深了程序正义、高效便民、诚实信用和行政监督等几个方面,请大家注意理解。
第四,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何区别与联系?
关键词 雾;霾;区别;发生;治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 P427.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9-0251-02
自2008年以来,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等多方面原因,人们的活动范围已经超出了城市中原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载力。具体地讲,全国一线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线各省会大城市的石家庄、太原、天津、济南、南京、杭州等其他一些大城市,自当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常出现雾霾天气。
雾霾天气是指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 μm的微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雾霾的源头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废气、建筑扬尘、垃圾焚烧及农作物收获后秸秆焚烧产生烟灰等,雾霾天气通常是由多种污染源混合作用形成。从目前医学临床上的诊断来看,雾霾对人类健康最直接的危害主要是增加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如重金属等有害颗粒物一旦进入呼吸道并附着在肺泡上,轻则会造成鼻炎等鼻腔疾病,重则会造成肺部硬化等。
从国家和民族整体长远利益的大局出发,本文在了解和提高对雾霾天气的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索研究治理当前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性及紧迫性,旨在帮助人们认识到雾霾天气的发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 雾霾天气概述
1.1 雾和霾的概念与区别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雾霾天气是指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 μm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雾霾的源头是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废气、建筑扬尘、垃圾焚烧、农田中的农作物收获后秸秆焚烧等,雾霾天气通常是由多种污染混合作用形成的。但在全国各地区的雾霾天气中,不同污染的作用程度各有差异。
雾和霾的区别很大。霾狭义上是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H2SO4)、硝酸(HNO3)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觉障碍叫霾[1]。霾就是灰霾(烟霾)。当水汽凝结加剧、空气湿度增大时,霾就会转化为雾。霾与雾的区别在于发生霾时相对湿度不大(空气相对湿度通常在60%以下),而雾中的相对湿度达到饱和(如有大量凝结核存在时,相对湿度不一定达到100%就可能出现饱和)。霾广义上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它也能使大气浑蚀,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 km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觉障碍称为霾(Haze)或灰霾(Dust-haze)。
1.2 雾霾天气形成的气象条件
雾霾形成的“源头”包括汽车尾气、建筑扬尘等,而空气中的PM2.5颗粒物等则是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一旦污染物在长期处于静态(主要是指无风状态)的气象条件积聚,就容易形成雾霾天气。
雾霾主要由二氧化硫(SO2)、氮氧化合物(NO、NO2、N2O4、N2O5等,下同)和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组成,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阴沉灰暗。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上海监测的是细颗粉物(PM2.5),也就是空气动力学当量≤2.5 μm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就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
城市有毒颗粒物的来源,首先是汽车尾气,使用柴油的机动车是排放细颗粒的“重犯”;其次是使用汽油的小型车(包括轿车),虽然排放的是气态污染物,比如氮氧化合物等,但碰上雾天很容易转化为二次颗粒污染物,加重雾霾的发生。
1.3 雾霾天气的成因
雾与霾从某种角度来分析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出现雾时空气潮湿,并且相对湿度是饱和的;出现霾时空气则相对干燥,空气相对湿度通常在60%以下。其形成原因是由于大量极细微的尘粒、烟粒、盐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气中,使有效水平能见度10 km的空气混蚀的现象。霾的日变化一般不明显。当气团无大的变化且空气团较稳定时,持续出现时间较长,有时甚至可持续10 d以上。由于雾霾、轻雾、沙尘暴、浮尘等天气现象都是因浮游在空中大量极微细的尘粒或烟粒等影响致使有效水平能见度小于10 km,有时气象专业人员都难以区分,所以必须结合天气背景、天空状况、空气湿度、颜色、气味及卫星监测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得出正确结论。此外,雾和霾的天气现象有时可以相互转换。
2 雾与霾的主要区别
一般相对湿度小于8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80%~9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霾的厚度比较厚,可达1~3 km。霾与雾、云不相同,与晴空区之间无明显边界,霾粒子的分布比较均匀,而且灰霾粒子的直径比较小,为0.001~10.000 μm,平均直径在1~2 μm,因此肉眼看不到空中飘浮的颗粒物。由于灰尘、硫酸、硝酸等粒子组成的霾,其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
3 雾霾天气实况
自2008年以来,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等方面的原因,人们的活动范围超出了大城市中原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载力。因而从2010年以来的数年中,自当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从北方地区的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北京、天津、山东济南直至长江以南的南京、上海 、杭州等城市频频出现雾霾天气。具体地讲,全国一线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线的各省省会大城市的石家庄、太原、天津、济南、南京、杭州等其他大城市及省会大城市以下中小城市雾霾天气的发生日趋频繁。
4 雾霾天气治理建议
4.1 种植较强吸收SO2的植物
由于绿色植物具有较大的叶面积系数,所以对SO2具有较强的吸收能力。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园林公园内或草坪禾草绿地内空气中的SO2含量要比非绿化区少10%~50%。悬铃木、垂柳、银杏、柳杉、红豆树等树木都有较强的吸收SO2的能力。如柳杉种植3~5年以后,每年能从大气层吸收SO2 720 kg/hm2。种植紫花苜蓿1年内也可使空气中的SO2减少10.3 kg/hm2。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如工业技术开发区、园林公园及公路两侧大量种植能够有效吸收大气中SO2的植物,以逐年改善生态环境。另外,建议市民逢年过节,尤其在每年的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并长期在全国各地的省会城市、省会以下中小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坚持落实,可有效避免重大灾(火)害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4.2 严禁焚烧秸秆
全国各地粮食作物主产区小麦等作物的收获季节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即5月11日至6月10日),水稻等作物的收获季节一般在当年的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止(即10月1日至11月20日)。建议在全国各地粮食作物主产区的地区严禁秸秆焚烧,甚少有3个方面的益处:一是秸秆直接还田,相当于给后茬水稻作物增施1次基肥,既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和改进土壤的理化性质,又可以培育田间有益的天敌昆虫,抑制害虫在水稻生育期为害,如卵期寄生性天敌有稻螟赤眼蜂的幼虫可抑制稻纵卷叶螟的发生与为害[2]。二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旅游航空事业的发展。民用飞机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可以免受地面秸秆焚烧后烟雾的干扰而顺利到达目的地。如上海某国际旅行社(公司)在2014年5月下旬组建好一支约有30名市民的旅行团到海南省三亚市进行7 d左右的观光旅游,于5月24日11:40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登机起飞,在飞行过程中因未受地面烟雾的干扰影响,3 h后于当日15:00顺利到达三亚市凤凰国际机场。三是粮食主产区在此方圆数十千米范围内可以不受烟雾的干扰影响,绿色植物可以照常进行光合作用,且可以起到保护现有生态环境的作用[3]。
2000年以来,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如粮食补贴制度直接付给种粮户本人等政策)连续贯彻的前提下,笔者建议粮食作物主产区的各省市政府在地方财政允许的情况下,筹集一定资金向种粮农民倾斜,对其给予补助,促进秸秆焚烧。这样对国家、社会及种粮农民三者均有好处。
4.3 推广环保型机动车的使用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投放(推广)环保型大型公交客车及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
国家从2010年以来重新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新的治理环保方面的政策法令,并纳入全国各地省会城市的考核指标。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即5月1日至10月31日长达184 d的世博会园区的参展时期,上海市政府花大力气在园区全部采用环保型大型客车(充电式的公交车,即新能源车,下同)作为交通车辆。此举措有利于减少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在全国范围内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个表率作用。2011年起,一线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两地车辆公交公司率先投放(推广)环保型大型公交客车,以方便市民的出行。2012年下半年起,北京、上海两地环保型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2013年3月,杭州市环保型小轿车也进入了家庭市场使用行列。这对向大气中停止排放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同时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研究气象学专业中有关雾霾天气的发生。从国家和民族整体长远利益的大局出发,建议针对雾霾天气的发生,探索研究治理当前生态环境的措施,最重要的是推广环保型机动车的使用,应放在国家主要的战略位置来看待和考虑[4]。
5 结语
针对雾霾天气的发生,治理生态环境的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应由国家层面出台环保方面政策法令或具体措施,如对单位或个人积极种植能有效吸收SO2的植物(树木)实行物质奖励制度;对购买环保型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的市民(包括农民),以当地政府对小轿车市场价优惠25%~35%比例来计算。力争用10~20年时间,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减少或杜绝雾霾天气的发生[5-6]。
6 参考文献
[1] 王润清.雾霾天气气象学定义及预防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7):44.
[2] 毛艺林.雾霾环境对设施农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河南农业科学,2014(7):76-79.
[3] 赵秀娟,蒲维维,孟伟,等.北京地区秋季雾霾天PM2.5污染与气溶胶光学特征分析[J].环境科学,2013(2):416-423.
[4] 彭应登.北京近期雾霾污染的成因及控制对策分析[J].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2013(3):233-239.
学员问:最近有个推进会,要给领导写个讲话,要求总结今年以来的成绩并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我想把最近给上面汇报的一个材料改一下,因为内容也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落实的要求。我想请教一下,汇报材料改讲话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有什么区别?
谷语老师答: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需要将汇报材料转换成领导讲话稿。提供如下建议:
一、关于转换问题。在汇报主题和讲话主题一致的情况下,汇报材料是可以转化成领导讲话稿的,关键要把握好二者的区别,认真加工处理,才能做好装换文章。
二、关于汇报材料与领导讲话稿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汇报材料的对象是上级领导,而领导讲话稿的对象则是本单位或本级的干部职工。
(二)功能不同。汇报材料主要是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的问题,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领导讲话稿的对象则是用于向干部职工传达政策、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安排部署工作,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语气不同。汇报材料因为用于对上汇报,语气一般比较谦恭;领导讲话稿面对的对象一般是本单位或本级的干部职工,为了推动某项工作落实,语气则显得比较强硬一些。
三、关于汇报材料转换成领导讲话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转换角色身份,找准自身定位,能从汇报人变成了主讲人、领导者。
(二)要注意转换语气口吻,通过遣词造句,能由谦恭的语气变成要求命令的语气。
一、概述
竞业禁止是本公司的特定人员在职或离职后,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受到一定的择业限制,禁止从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禁止和约定禁止。法定禁止在我国即指公司法对董事和经理的竞业禁止行为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这是本文的法律依据之一。
约定竞业禁止,是指公司与员工之间约定形成的竞业禁止。《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事项。因此,普通劳动者并不必然受到竞业禁止规定的限制,即双方遵守的是约定规则。
法定竞业禁止强制性强,一旦从业即违法,但约定竞业禁止则需满足约定的条件才可构成,且与商业秘密关联。以下本文试从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转化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达到明确法律适用之效果,并就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二、两者的区别比较
将公司法竞业禁止(简称“前者”)与劳动法竞业禁止(简称“后者”)进行比较,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理论基础不同。前者是基于诚信和忠实义务而构建的,旨在维护公司与董事、经理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而后者主要是基于契约自由原则,是否订立竞业禁止,禁止的内容及期限,都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
2.有无补偿不同。在我国,前者一般没有补偿。后者则必须有补偿,否则该约定不生效,劳动法对此予以了肯定。因此,补偿费的认定对后者十分重要。这里有两种情况:(1)名义上有较高的补偿,劳动者实际没有得到补偿。(2)补偿不充分。如果法院断定劳动者领到的补偿额过少,应当认定竞业协议或条款无效。这一点区别于前者。
3.适用主体不同。前者仅适用于作为商事主体的公司与董事、经理,这里的 “经理”仅指总经理,不包括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后者不要求主体的商事性,且扩大到单位的一般人员,通常是涉及企业秘密的特定人员,如从事程序研发的设计人员等。
4.后果不同。违反前者的义务后,行为人承担的是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或承受归入权,对于两种责任的适用顺序,由作为受害方的公司进行选择。违反后者的,一般通过违约金、赔偿金来补偿公司损失,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还是违约责任,单位亦有选择权。
5.此外,两者对人员离任后的竞业禁止要求不同。
三、两者之间的联系与转化
综上,两者虽然存在着明显差异,但仍有着天然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主要体现在:
首先,两者在适用对象上的重合性。董事等高管人员也是单位职员,只是身份较为特殊,所以公司法赋予其限制更加严格的法定责任。若董事等与公司对此有特别约定时,仍然受约定约束,此时应按《劳动法》规定对行为进行处理。
其次,这种联系还体现在对董事等离任后的竞业行为的规制上。
1.关于对离任董事进行竞业禁止的必要性。我国劳动法明确禁止了离职人员的竞业行为,但公司法只规定了在任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 未涉及离任董事的竞业禁止。实际上,离任董事往往掌握或了解企业秘密,如果对他们的竞业行为不加以规制,不但会挫伤公司对董事等高级职员进行智力投资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各国的做法。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未规定离任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但同时对公司与董事之间签订的有关董事离任以后的竞业禁止约定均予以有条件认可,并辅以严格的规制措施,即:竞业禁止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方能生效。
综合我国台湾地区判例及学说,判断竞业禁止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有四个具体标准:企业须有特别利益存在,如营业秘密、公司客户信息等;受雇人在原企业之职位,即应以知悉该特别利益为限,而不能广泛到所有员工;竞业禁止之内容与期限不超过合理范围,应以一般社会观念加以判断之;须有对受雇人的补偿措施。
3.现行相关法律缺失下的对策。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但亦未限制公司和董事等就其离任后的竞业行为进行约定。公司为防范风险,可与董事等就其离任后的竞业行为进行限制或禁止性的约定。但这种约束仅具内部效力,此时已不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而转由劳动法调整。
由此导致的后果有二:其一,公司应当对董事等做出补偿,否则得依劳动法规定,此种约定不生效;其二,一旦董事等离任后发生特定行为,公司可要求其承担责任,此种责任不再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责任,而转化为劳动法上的违约或侵权责任,从而实现两种竞业禁止的转化。
4.应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对离任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的规制。董事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对一般的劳动者离职后的择业权利,劳动法尚加以规制,更何况是董事经理这一类高管人员离职呢?法律应当对这一内容有所体现,否则容易纵容离任董事非法侵害企业秘密,甚至导致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
因此,笔者认为,仅靠公司的临时对策,仅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从根本出发,我国公司法在借鉴他国立法的基础上,尽快明确我国公司法对于董事经理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对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合同进行有效的引导和规制,从而使公司法律制度更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陈玉杰: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研究.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年6月
[2]郑启福:竞业禁止的法理分析.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6月
[3]吴红瑛:董事竞业禁止立法建议探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4月
[4]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二).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1980年出版
关键词: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对策
设施农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具有高效益、高投入等特点。近年来,在国内外发展的速度很快,引起了专家学者和全社会的热切关注。
1 设施农业与传统农业区别
设施农业在产品供应、生产条件、生产方式都与传统农业有所不同。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设施农业可以充分地利用太阳的光热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第二,设施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农业中受到资源和外界因素的影响,加强了资源集约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农业系统的生产力,增加了产品的产出量,提早了产品的上市时间,满足了市场的需求。第三,设施农业打破了传统农业中季节和地域限制因素,具有高产量、无污染、高效益等特点。
2 国内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的设施农业基本上都是以农民自主投资的方式发展,小型设施居多,所以,在发展的规模上很难突破。
2.1 规模小、科技水平低
国内的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小,科技水平较低,国外设施农业采取的发展路线是“高投入、高产出”的模式,这与国内相比正好相反。国内温室的设施结构简单、规模小、水平低,对环境的控制能力也很低。多数设施是面积较小的日光温室,大型温室还没有广泛应用,落后的温室设施阻碍了国内设施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发展。
2.2 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国内的设施农业管理水平不到位,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在国内的温室中还没有建立起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大部分温室在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上都是按照计划管理方式和经济体制操作。设施农业发达的国家在拥有先进技术和实施的基础上,还有一套完善的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管理机制。在国内,依然以粗放的管理手段和经验为主,高效、权威的管理机制仍未建立,经营方式主要以个体农户为主,进而导致机构庞大臃肿,管理效率低下,并且在管理方式上非常混乱,严重地浪费了温室能源,产生运行管理费用高等问题,影响了温室发展和产品利益。
2.3 设施机械化程度低
设施栽培的机械化程度很低,在综合设施技术中设施农业机械是最薄弱的环节,制约着设施技术的发展。由于设施农业机械的配套水平低下,因此,导致机械生产无法推广。设施生产中仍以人力为主,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特别在低矮的大棚中,设施机械还是空白,现有的设施机械结构大,在边角地带根本无法作业,导致生产效率低。
3 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对策
3.1 加强设施农业的科学技术研究
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就是提高设施农业的科技含量。首先,要开发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环境的新型温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次,研发配套的设施技术及装备,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水平。最后,研发温室的各种先进技术,减低温室消耗,节约成本。对于研究产品的后加工处理技术,有助于提高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要科学选择研究新品种,改变依赖进口品种的局面。
3.2 提高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
目前,国内现有的温室都处于半自动和人工控制的状态,为提高生产率,应大力发展自动化控制的温室。自动化控制温室主要包括自动化生产和环境控制,温室自动化控制技术是多方位的综合性技术手段,应向综合化、网络化等方向发展,进而推动设备农业发展。
3.3 加大农村设施农业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设施农业将发挥巨大作用,对农民增收、结构调整、生产力等将有重大的影响。但从总体来看,农村的设施发展水平很低。由于农民的收入低,购买力差,导致设施装备的水平低,因此,阻碍了农村中设施农业的发展。对于农村基层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应普及推广生产科技知识,组织专家到生产一线进行指导,抓好科技的示范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已成为农村势不可挡的趋势。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水平的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的发展应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技术和设施体系,实现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文中分析了设施农业与传统农业区别,并根据实际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国内设施农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对策。总之,设施农业的发展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中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