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范文

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9: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

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业;安全隐患类型;控制办法;金融风险预警;监督管理

互联网金融产业根据字面的理解是互联网以及金融服务产业相互结合并同时具有两者属性的新型产业。这一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数据服务中心的数据作为行业运行的基准信息资源。此外,还需要依靠互联网的力量,通过互联网的数据管理平台的信息统计以及相关的传播功能,最终把互联网金融用户的操作终端当作金融控制的手段。想只靠这些来带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远远无法实现的。还需要利用互联网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其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互联网金融行业由于融入了互联网这一新鲜的血液使得其与传统模式的金融行业具有很大的区别。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完美结合使得互联网行业的内容更加丰富,同时也使得金融行业不再单调。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将带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给予金融行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并转变人们对传统行业创新的理念。

一、新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安全隐患分析

1、互联网的网络技术操作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互联网技术是21世纪发展最快的信息技术,但是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所需要遇到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还需要应对金融行业的金融风险。互联网技术网络系统的设计由于金融行业的进入,加大了其工作的难度。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很多困难。比如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整个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需要充分的依赖计算机或者其他移动设备的硬件设施以及软件相互匹配,所以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具有很大的系统风险性。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的融资支付方式是利用互联网金融的多方信用来建设支撑的,所以存在多个错综复杂的网络节点,具有明显的双向互动联通的特点,在进行整个网络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很容易由于一个节点的风险而给整个金融体系的网络带来风险,严重的甚至会使得整个金融体系的网络崩溃。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网络系统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硬件设置的完善,确保数据的全部保存。2、互联网金融行业技术方案设计的不够完善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若金融机构的整体实施技术方案与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所处的环境不匹配,或者满足不了外部环境的考验时,往往会使得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交易系统和外部交互的效率有所降低。大部分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利用互联网的集成方式来实现系统的搭建。但是在选择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解决方案时要同时考虑技术问题以及金融业务本身的发展。互联网信息系统都是相互关联的整体,不是一个单独金融机构。若建设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平台延展性不够,就会使得其被淘汰于技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平台。3、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黑客攻击带来金融行业的风险。目前黑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黑客对互联网系统的攻击使得互联网金融系统发生运行障碍机率增大。致使很多重要的数据被黑客篡改或被删除,这些数据的更改使得金融客户承受了巨大的损失。如何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安全性值得互联网技术人员考察和探究。4、新进入互联网行业的人员对传统的金融行业认识不足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互联网行业的思维理念会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安全隐患。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具有很大的差别性,这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构建时,不能对金融行业的行业内部知识进行充分的理解。使得互联网技术人员的金融知识不足,进而导致对各种金融网络风险认识得远远不足。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并且其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互联网技术人员若不能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容易使得金融行业受挫。5、传统金融业务的特点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由于金融行业的本身属性使得其与互联网行业结合后产生经济风险。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叠加效应使得其加大了金融行业的风险因素。互联网金融行业新提出的互联网产品创新模式等使得金融行业整体防御性降低。互联网的融入使得金融行业的内部消息传播的极为迅速,但是正是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使得其散布谣言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6、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问题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一个新发展起来的行业,正处于业务快速膨胀期。短时间内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加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良莠不齐,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了大大的威胁。互联网金融行业根据大数据引入的理念对金融客户分析其信用类型,并进行归类评测。但是这种模式的发展使得信息的真实度以及全面性有待考察。7、未来法律制定的不确定因素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比较晚,所以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获得了相对较为宽松的法律环境。这使得其目前的发展受到法律制约比较少。但是由于很多法规正在制定中,未来出台什么样的法律还未曾知道。8、互联网金融行业专利竞争危险加剧,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互联网的加入使得金融产品的革新换代速度逐渐变快,各种各样的金融行业产品陆续面世。所以,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专利保护来保证金融产品的安全。但是我国目前在这一方面的布局不是很完善,使得其起不到切实的保护作用。专利保护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处于大面积的灰色地带。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大,使得很多国外企业大量参与到我国的金融行业中来。然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自身专利的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保护意识也不够完善。

二、新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安全风险防范办法

完善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部署,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特征的认识,需要各方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程度,使得业内人员根据市场的走向来调整自身的发展。1、为了避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网络技术操作风险,需要进行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提高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为了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身防范能力,需要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强其风险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互联网金融行业技术的监管部门需要根据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面临的各种技术风险,进行相应的防范,并制定符合规范的行业风险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进行预测,并根据以前发生的案例,制定新的防范措施。2、为了防止技术方案的设计不完善带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部门需要在面对金融技术风险时,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并选择合适的来执行,避免技术方案出错导致金融客户的利益受到威胁。3、为了应对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黑客的侵入。需要利用相关法律政策为主要约束办法来执行。有关部门需要颁布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对于非法侵入金融数据库内部的人员进行惩罚。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防止被入侵。4、为了避免新进入互联网行业的人员对传统的金融行业认识不足造成风险,需要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充分地认识到互联网行业的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扩充自身关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知识储备。充分认识到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相互结合之后的风险因素。并同时避免自己的工作失误,所带来金融风险。5、提高企业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以及处理信息的能力,来减少传统金融行业的特点所带来的风险。虽然金融行业的本身属性使得其与互联网行业结合后产生经济风险,两个行业的叠加也加大了金融行业的风险程度。互联网金融行业机构需要从技术手段出发,收集整理市场的金融信息,在收集的过程中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互联网的金融产业使得金融机构在各种监管体制下所接受到的信息更加的具体化。保护金融互联网行业的安全,提高互联网技术在金融行业应用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实现金融数据系统的建立,进而对于捕风捉影的信息进行筛除,避免恶意信息带来的风险。6、为了避免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的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员的入行标准。同时对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培训,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充分地认识到互联网行业的风险隐患。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晚,发展又十分的迅速,使得其从业人员的风险操作意识不够强。这给互联网金融带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作为互联网金融公司职员更加需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要阐明其风险投入的大小,要根据实际的市场走向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时要加大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的互相监督,使得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机构尽快解体。7、为了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机构的应变能力,避免未来法律的制约。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的设计发展过程中,要设计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总体规划方案,并使得设计方案具有延展性,可以适应不确定因素的制约。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积极的关注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关法律制定,并对企业内部计划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便适应外部的法律环境。8、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利保护能力和完善专利保护制度。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在提出新创意,获得金融收益的同时要形成专利保护的概念,要把专利当作自身抵抗外部竞争的有力工具。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的专利保护预案的同时要控制自身研发创新的周期,保证自身专利的保护策略可以使得企业专利在整个申请阶段都得到有力的保证。国家需要根据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申请专利的流程更为透明化,这样才能切实的保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安全。

三、结论

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发展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但是风险与收益并存,所以需要各部门加大风险投入意识,完善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制度。

参考文献

[1]韩壮飞.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D].河南大学,2013(5):55-57.

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 安全框架

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方面,国外的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Karne Furst对美国金融市场的商业银行做了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收入从利息收入更多的向中间业务收入转移,开展电子金融服务的银行其负债来源更为广泛,并且其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相对较高。Anait K. Pemlhatur认为,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安全风险。随着银行进入网上银行这一领域,一种具有前瞻性、创新的风险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网上银行的出现,之前的自我监管措施将演变成一种日益详细的审查。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风险管理方法,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管理方法的研究主要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根据现有的研究文献,大多数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安全的局部点(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等)进行研究,本文核心创新就是在现有互联网金融行业实践和理论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安全核心框架,并在后续章节具体分析安全框架的核心元素,从宏观框架的角度来阐述和分析以及解决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安全问题。

一、P2P网贷安全核心框架的内容

(一)P2P网贷技术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如此快速的l展,多样化的IT技术手段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推动力。金融是一个信息密集型产业,信息、技术、制度构成金融业的三大基石,每一次信息技术的变革都对金融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来实现的,一个优秀的平台不仅能吸引投资理财者的驻留、深入了解并参与投资,更是展现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品牌与实力的门户。一个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具备高安全性、稳定可靠、人性化的用户体验、功能完整以及高效简便等特征。

(二)P2P网贷监管措施和业务风险管控

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要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不过支持和包容并不代表放任自流。面对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也是政府应有之义。需要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应当通过适度监管的各项措施将潜在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繁杂,包括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随着这种爆发式交易额的增长,操作不当就可能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从现阶段我国发展情况来看,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良好的业务操作风险控制,P2P平台的交易才会活跃,也才能盈利,才能可持续。

(三)P2P网贷大数据征信体系以及应用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有机结合,重点在于后者。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和借贷交易,核心是信用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一样离不开风险识别、判断、评估和管理。对于当前正在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对征信数据的需求可以用饥渴来形容。国外Lending Club公司充其量也只有几百个员工,大多数英国的P2P公司员工在20-30个人,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线上完成,也就是纯线上的网络借贷。这都归功于国外的征信体系非常健全,个人违约成本非常高,直接会影响到个人在本地生活的所有场景,比如租房,找工作,甚至找男女朋友。在国内的P2P领域,目前仍无法利用纯互联网技术手段来有效进行风控。

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征信数据的使用方,征信数据代表的并不是过去,而是通过过去的记录来进行一系列的模型分析判断他未来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等,从而决定是否给予借款人的借款支持。目前中国的信用数据评估体系五花八门,没有通用的标准,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征信上运用效率低下,还需要自己线下做进一步的征信查询,甚至自己做征信模型,这都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二、P2P平台安全系统的基本框架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需求分析,在系统架构设计中通过人、管理和技术手段三大要素,构成动态的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框架WPDRR模型,实现系统的安全保障。WPDRR是指:预警(Warning)、保护(Protection)、检测(Detection)、反应(Reaction)、恢复(Recovery),五个环节具有时间关系和动态闭环反馈关系。

1.预警:利用远程安全评估系统提供的模拟攻击技术来检查系统存在的、可能被利用的脆弱环节,提供解决方案的建议。

2.防护:保护通常是通过采用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及方法来实现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本文涉及的框架中采用身份认证系统、权限控制系统、边界控制、防病毒网关、传输加密、安全的操作系统。

3.检测:通过检测和监控网络以及系统,来发现新的威胁和弱点,强制执行安全策略。

4.响应:在检测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之后必须及时做出正确的响应,从而把系统调整到安全状态。

5.恢复:灾难恢复系统是当网络、数据、服务受到黑客攻击并遭到破坏或影响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

三、P2P平台安全的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金融P2P平台系统网络拓扑图

以WPDRR安全模型为基础设计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安全系统网络拓扑图如图1所示。

通过以上拓扑图可以看出整个网络系统通过三道防火墙划分为四个逻辑区域,按由外到内的顺序部署。最外层为是Internet区(非授信区),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客户端接入区域。第一道防火墙和第二道防火墙之间是隔离区(DMZ),在此区域中部署RA服务器以及P2P系统的Web服务器等其它第三方应用系统。第二道防火墙和第三道防火墙之间是应用区是P2P系统的应用/DB区,在此区域中部署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第三道防火墙之后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核心系统、中间业务平台等第三方业务系统,在隔离区和应用区的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都会有相应的双机热备方案。

(二)程序代码安全。1.数据库连接信息加密处理。2.有效防止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XSS,客户端脚本攻击等。3.对所有系统核心操作都记录操作日志,以方便数据和操作审计。4.对表单进行RSA加密传输。

(三)数据库安全。1.采用WEB层和DB层分离,内网连接,保证安全的同时也保证了访问速度和稳定性。2.对DB服务器登录权限做严格限制,审核,并做好日志记录,登录用户权限最小化。3.对数据库备份采用 实时的二进制日志备份及定时的全库备份,并异地存储备份数据,同时定期做数据恢复测试。

(四)服务器安全。1.通过对访问行为分析,对恶意访问进行屏蔽过滤。减轻服务器压力,防止注入和跨站攻击。2.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抗大流量网络攻击,并根据攻击流量和手段的变化做实时调整, 最大限度的保证网站遭受攻击时的体验。3.严格限制服务器开放端口,对没有必要的端口只对内开放。4.严格控制服务器登录操作权限,做到权限最小化,并保存详细的操作日志。

(五)基于业务和用户行为的风险控制

通过风控系统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异常交易行为:不常用的IP进行大额的资金交易、半夜进行资金的操作、大量大额的交易、非高峰时期,出现大量的提现操作、短信量爆发式的增长、同一用户在很短的时间内用不同区域的IP进行登陆、同一IP地址短时间内进行大量的访问请求等。针对风控系统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安全措施:

1.增加人工检查,根据人工反馈修改风控规则拦截;比如平台设置的短信监控预警措施:单日平台最大的短信发生量指标与单一短信触发节点上同一用户触发的短信量(用户频繁触发注册的短信验证码)指标发出预警时,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修改这两个指标的值,同时进行用户行为的控制,如限制IP访问等措施。

2.建立“用户行为监控体系”。用户、时间、环境、操作行为、操作对象等构成一位用户的一次行为指纹,用户换操作系统、浏览器、IP地址、非常见时间投资、非常见链接操作等等都会被记录下来。通过上述用户画像,在P2P平台很常见的黄牛党,就可以在用户验真环节被有效鉴别。

3.根据业务特点,设计严格的业务逻辑。比如资金流转中的“同卡进出”业务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4.根据业务特点,对登录账户后的操作进行合理的限制。

5.对账号,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进行脱敏设计,如将身份证、电话号码进行打星号处理,只有完全授权的用户才可以读取完整的信息。

6.多人复核的业务流程设计:①伪造银行流水,收入信息。②跨部门复核的业务架构设计。③有效的权限管理。④“最小化”权限控制。⑤操作审计。⑥异常操作报警。

下面以平台智能服务体系的数据安全保障方案为例来探讨基于业务和用户行为的风险控制方案应用,见图2。平台服务体系的数据安全方案根据客服的服务流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闭环控制。

参考文献:

[1]沈丽,林冬冬.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文献综述[J]. 山东财

经大学学报,2014,(5):15-20.

[2]易欢欢.互联网金融发展与IT技术支撑[J].银行家,

2014,(1):110-111.

[3]新A社《金融世界》,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监管政

策分析[J].互联网天地, 2014,(10):4-7.

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法律建设

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报告中,为保障金融创新,政府部门提出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要求。在2014-2018的五年间,互联网金融在政府报告中从未“缺席”,充分体现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指将互联网、计算机等技术与传统金融机构配合应用,共同开展融资、投资与支付等金融业务。我国互联网金融概念最早出现于2012年,经过数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规范的产品类型,包括支付结算类、投资理财类与融资类三种;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理财产品、融资平台等,如余额宝、阿里小贷。互联网金融具有显著的成本低、效率高、多元化与高风险等特征,各类风险严重阻碍行业发展。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由于其发展迅猛,相关立法存在滞后性,集资诈骗及洗钱等违法现象频发,法律风险较突出,需受到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防范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中,有一般风险、安全风险、特殊风险与法律风险等多种类型。法律风险可以看作是其他风险的关键点,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引发其他风险的主要原因,其关键点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落脚点在互联网金融监管领域,一般风险、安全风险与特殊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均是保障政策法规的实施,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大力惩处,来约束行业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见,法律风险为其他风险的落脚点,政府部门需从法律风险入手,明确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措施,完善政策法规,强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避其他风险的出现,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隐患点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发展阶段,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存在空白区域。互联网金融业属于金融行业的一部分,具备金融行业的风险连锁效应,极易出现多种风险爆发的现象,从而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法律风险出现后,连锁效应会引发其他风险隐患。如果法律风险爆发的领域涉及到境外业务,可能会对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产生影响,因此需加强对法律风险的管控。

(三)爆发点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各类风险均通过法律风险呈现,法律法规是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风险的出现会引发利益失衡,从而触犯法律法规,导致法律风险。例如,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金融机构出现的消费者信息泄露问题,可称之为操作风险。而站在消费者角度,个人信息泄露表示自身的隐私权被侵害,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例,可将其归纳到法律风险的范畴[1]。

二、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控中的不足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不到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远快于我国金融法律的出台效率,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某些领域存在法律空白,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法律监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市场监管不到位。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消费者对金融产品与金融业务的了解,均来自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例如,在我国大部分支付宝与余额宝用户中,很少有人了解其担保公司;且政府部门在担保公司的监管方面存在缺位问题,一旦担保公司出现问题,将会影响金融产品的正常使用,严重时会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2.缺乏市场准入机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股权众筹业务较受欢迎,但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认可该模式,可将其认定为非法集资。同时,网络银行的开通是否需营业执照、网络银行的监管等工作,均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极易导致行业乱象。由此可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严重的市场中准入机制缺位问题,极易引发法律风险。

(二)现有法律法规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存在矛盾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产业,与传统金融存在差异,所以适用于传统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存在矛盾。在《商业银行法》方面,其与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存在矛盾。该法律指出,只有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信托与保险等行业的服务项目,且上述三个领域需分行经营管理。在第三方支付出现后,其业务涉及到证券、信托与保险,这与《商业银行法》相悖。同时,在“一行两会”管理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缺少行业标准与准入机制等问题,影响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在《担保法》方面,其与互联网金融中的融资理财存在矛盾。该法律涉及的担保方式包括买卖、货物运输等传统形式,虽然融资理财也属于网络买卖服务,但《担保法》中并未提及服务双方的担保责任与义务,易引发融资风险。例如,在P2P业务中,某平台提出会为融资人提供本金保障,但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该平台的风险备用金出现问题,则融资人的损失找不到承担主体[2]。在《证券法》方面,其与互联网金融中的众筹资金存在矛盾。该法律涉及的证券包括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等类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并未纳入《证券法》中的众筹资金,极易引发非法集资案件。

(三)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虽然政府部门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其关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具体司法解释与操作细则,并未涉及;针对互联网用户面临的隐私权与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侵害问题,政府部门出台了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相关法规,但并未涉及消费者的财产权;针对互联网刑事案件,政府部门修订了《民事诉讼法》,但由于互联网交易的电子证据具有易改性与易删性,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收集与应用难度较大,不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的建议

(一)营造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环境针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法律风险,政府部门需加强监管,创设健康互联网金融环境,保障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欧美国家的成效显著,可借鉴其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及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创新监管法律与监管模式。欧美国家主要采用分类监管模式,制定市场准入制度与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保障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健康。例如,在第三方支付方面,美国会对金融机构开展资质审查,向符合要求的机构发放相应的牌照,明确其责任义务及享有的权利;欧盟出台的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只有金融类企业才可成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网络信贷方面,通过政策法规的引导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约束,实现市场监管,美国设立金融监管局专门负责P2P的管理;欧盟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约束互联网金融交易。参考欧美国家的经验,我国可从以下三方面开展行业监管:第一,制定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类型,将其划分到不同部门,分别负责支付结算类、投资理财类、融资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工作,避免多头监管或推诿责任现象的出现;第二,制定市场准入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如第三方支付机构、销售基金等机构的许可制度等,结合金融机构信用制度,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水平;第三,开展专项立法,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结合现有政策法规与指导意见,构建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法规,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3]。

(二)推进互联网金融法律建设在传统金融领域,主要通过《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管理,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出现后,政府部门出台了《电子签名法》与《反洗钱法》等法规,约束互联网金融市场。但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相比,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显著滞后问题,并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现状,导致法律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此,政府部门需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促进不同部门的协作。在以往的金融立法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管法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差异较大,涉及多个部门与法律,传统的金融立法模式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就此,政府部门需促进多个职能部门的协作,共同参与互联网金融立法工作,确保互联网金融法律涵盖交易的各个方面,保障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不同部门的协作,可避免职能部门从自身入手,与其他部门的法律存在矛盾,保障互联网金融法律的统一性与协调性。2.加速法律法规的更新修订。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的最新业务与产品,政府部门需出台相关的法律条例,约束其交易流程与手段,避免互联网金融法律出现空白区域,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3.整合政策法规。互联网金融不仅与金融法律法规相关,还涉及刑法等内容,为避免现行刑法与互联网金融存在矛盾,政府部门需整合多项政策法规,合理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界限,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例如,政府部门需从《刑法》等角度入手,准确界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的概念、表现等内容。

篇4

1 互联网金融危机频发,敲响安全警钟

近年来频繁集中爆发的互联网安全事件不仅应验了业内人士此前的忧虑,而且也给年轻的互联网金融敲响了警钟:

2014年春节前夕,拍拍贷、好贷网、火币网等多家P2P网贷平台遭黑客攻击,平台页面无法打开,致使投资人无法登录平台投资和提现,平台负责人随后收到黑客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敲诈信息。

近期,多个P2P平台陆续爆出问题,P2P网贷行业资讯门户网贷之家、网贷天眼及第一网贷等平台都遭受到了黑客攻击。

此外,央行近期对虚拟信用支付和二维码支付的叫停,也可以理解为,考虑到支付流程中的安全问题,比如虚拟信用支付中的本人确认问题、材料真实性问题以及二维码支付中的客户信息安全问题,都已经成为监管机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地带。

严峻的金融信息安全形势,要求金融业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打击危害金融信息安全的犯罪活动。因此,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金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未雨绸缪,勇于应对挑战,对于我国的金融机构来说尤其迫切。

2 互联网金融危机呈现新特点,技术性风险上升

业内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成本不是平台运营成本,也不是客户的获取成本,更不是监管上的投入成本,而是作为平台本身的信誉成本,也就是常说的平台信任度。一旦缺乏了信任度,客户挤兑,资金流逝,平台成为了无源之水,即便符合监管标准,降低运营成本也无济于事。

从用户角度出发,选择一个安全、审慎的平台进行理财、融资、投资是十分有必要的。传统金融之所以没能在金融互联网化上有更多创新,一方面是监管设限,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平台的安全性问题,在一个没有良好的IT后台支撑,没有风险拨备和不良率控制的互联网平台,一旦遭遇平台的信任风险,就将很难再次获取客户的信任。客户的迁移习惯需要一个长期培育的过程,这个过程在遭遇了风险和安全问题后,一般是不可逆的。

我们注意到,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层的立场基本上是有条件的鼓励和支持,即便是在今年的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但是潜台词是要风险可控。否则,一旦出现不可控的风险趋势,监管层必然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由进行更严格的准入监管。

从近期发生的互联网金融安全危机来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已经进入了风险的第二阶段,因为技术力量的不足,在互联网非法攻击面前,平台的抵御能力和用户资金、信息的保护能力正逐步陷入捉襟见肘的窘境。

2014年,互联网金融通过概念和收益的引领,开创了互联网金融元年的新时期,也成为金融新趋势的代名词。在这个初创阶段,互联网金融的平台风险主要是集中在平台的运营风险和模式风险,也就是平台自身的风险,比如部分p2p进行自融、诈骗、频繁债权转让等,在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业务运作中放大了平台的运营风险。

为此,央行、银监会以及相关部门在上海、深圳等地对互联网金融开展了深度的调研,并成立了一些专业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分享运营模式经验和风险,给当时的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打了一剂猛药。在行业性风险的处理中,互联网金融也逐渐形成了一些安全与风控的基本原则,比如P2P行业的“点对点、数据征信、第三方”以及不搞自融,不建立资金池,不非法集资等。

那么近期爆发的互联网金融安全危机,普遍呈现出哪些特点呢?从这一轮安全性风险的溯源来看,大多不是平台的模式风险,而是外部的网络安全性问题,也就是平台在抵抗互联网非法攻击方面的抵御能力和用户资金、信息的保护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是进入了风险的第二个阶段。如果说前一个风险是经验上的不足导致的风险,这一个阶段的风险就是技术上的不足导致的风险。

频繁发生的安全危机无疑正在不断推高互联网金融成本。相关技术分析和舆论解读普遍认为,传统金融的成本集中在线下的人力成本、物理店面成本以及复杂性较高的后台IT成本;而成长初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安全性上的配套资源相对不那么充足,主要的成本在于平台搭建成本和市场营销成本。

我们注意到,随着互联网金融往纵深发展以及金融互联网化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成本差距正呈现缩小的趋势。

就互联网金融而言,安全性问题在短期内将成为一把达摩利斯之剑,为提高平台的抗安全攻击能力,除了在平台流程和数据征信上加强完善外,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不得不在安全性问题上投入更多的资源,包括设备配置、网络维护、人员安排以及应急处理机制。特别是对于部分中小P2P网贷平台,资金实力本来有限,购买宽带、使用防火墙,将耗费巨额成本,往往难以控制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特别是对于非专业IT公司出身的一般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互联网安全问题上碰到危机可能性更大,短期内也会加大平台的运营成本,甚至有覆盖利润的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并非没有成本,在很大程度上而言,中小平台的运营成本将会呈现更大的上升趋势;不仅如此,技术性安全隐患更是风控以外的另一个核心命题。

3 护航互联网金融安全,规避技术风险的任重道远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仅仅互联网与金融简单嫁接,他是互联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金融业务方式重新组合捆绑提供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金融安全的核心工作是风险管理,基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团队及其人员的要求,有着比传统金融更高的技能要求标准;而从国家金融安全的层面看,互联网金融安全或将有更加缜密的顶层制度设计。

近日央行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的表述是:互联网金融应自担风险,而不能转嫁给社会;鼓励充分竞争,反对垄断。结合之前央行的表述,基本可以确定央行以及上层监管的主要着力点在于平台的风险控制,也就是将平台的运营模式和流程控制规范化,更多的是考虑模式上的风险,而不是安全、技术上的风险。

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反思

随着淘宝、微商的兴起,支付宝、余额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兴未艾,成就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时代。互联网金融(ITFIN)是专指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信息通讯和互联网技术来完成资金融通、投资、支付,以及实现信息中介服务功能的新型金融模式。①放眼全球,互联网金融为什么在我国异军突起,其中又存在哪些金融风控隐患呢?

一、异军突起恰逢其时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引发全球热议,为什么在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互联网金融会异军突起?这是全球互联网行业都在沉思的问题。当然,一种经济形式的诞生并非偶然,且与社会经济体制、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一)电子商务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沃土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以淘宝、京东、1号店为代表的一批第三方交易平台应运而生,甚至包括易趣、优步等国外交易平台也纷纷落户我国,在繁荣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今天网络购物已涵盖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药品、房产、汽车、家政服务以及虚拟产品,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消费者只需要一个第三方平台的账户,即可实现在线支付。前瞻产业研究院公布的数据分析报告称,截止到2016年6月网络购物应用网民规模达4􀆰4亿。②这个庞大的消费者群体规模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沃土。

(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发展

在我国大力推进“互联网+”产业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发展,以小微企业发展前沿的浙江台州一地就汇聚了小微企业近80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展的。而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颈就是融资问题,由于流动资金有限、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偿还能力不高,对于传统银行业贷款的高门槛望而却步。而支付宝蚂蚁花呗、微信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先后推出的大众筹资、P2P网贷、第三方平台和电子金融机构以“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服务快捷”等特点迅速赢得了中小微企业的青睐。反过来,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总之,由于我国传统银行业在放贷、质押方面门槛较高、手续繁琐,使得一些中小微企业不得不选择门槛低、申办效率高的互联网金融。这其中不乏政策引导的作用,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二、风控隐患引发深思

目前由于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银行业和社会监管力度不够,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件频发,银行账号被第三方平台曝光等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监管太难风险叠加

互联网金融本身是两个行业的结合,互联网和金融行业都属于高风险行业,两个行业本身在风险监管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难度。互联网是基于万维网技术的,连通全球各地,迅捷、即时连通的优势背后也带来了网络安全隐忧。再看金融行业,目前金融行业诈骗正在向互联网金融转移,比如蚂蚁服务、P2P信贷、APP众筹软件等,都先后曝出过诈骗事件。特别是众筹APP软件的监管难度大,很多公司是以科技公司资质注册的,其资金运转也使用了第三方金融平台,现行法律法规对这一类公司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加之很多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微企或个人采取众筹方式以获取网络资金,其行为本身并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依赖数据泄露

信息尽管互联网金融本身涉及了金融行业,但目前仍然划归互联网行业范畴。互联网行业的最大核心资源即为数据挖掘,通过对消费者行为数据的深度挖掘进行人像描绘,再根据个人不同的兴趣、属性推荐相应的产品。这是互联网实现精准营销的前提,但也同样带来了互联网金融的隐患。由于过度依赖数据挖掘,使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很难保护私密性,信息泄露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可避免的问题。

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措施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很快得到了各界人士的肯定,并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迅速发展。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是经济发展的主趋势,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人们享受了很多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如监管不到位,网络信息技术含量低。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健长效发展,有必要分析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及风险类型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依附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一系列的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安全的互联网环境下,用户通过对电子商务的了解,开始接受和使用。它是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新的金融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1.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系统进行,而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相关系统中,也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和风险,如网络通讯系统的开放性、密钥和加密技术管理也不完善、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的攻击等都会使用户交易时的资金受到损失。所以,互联网金融需要有成熟的计算机技术方案来解决,就必定会有着技术类的风险,不仅来自技术系统内部的风险也有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淘汰性。

2.操作风险

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来讲,互联网金融行为涉及很多方面,比如互联网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客户信息操作风险等。一个金融业务的完成,要经过多个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任何一个主体出现操作失误,都将产生业务风险。因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在虚拟环境下进行,交易各方的信息传达也主要以网络为主,在业务操作规范、操作流程、操作正确性上存在一定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风险。

3.信用风险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诚信体系还没有真正纳入到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像一些电商小额贷款机构与P2P等新型信贷平台的信贷数据还游离于征信体制之外,无法实现对征信信息的共享与征信系统的使用。进而导致金融机构对借贷人的信用情况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导致坏账现象的发生,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风险。与此同时,一些自发组织或是依靠市场化运营的共享平台,他们的信用信息还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现实发展需求。

4.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产业,目前尚未有明确的金融立法和监管条例,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互联网金融行业交易主体和交易行为出现问题时,无法可依、无据可循,这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目前,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金融领域准入门槛较低,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参与到金融领域中来,机构数量大幅增加,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应对措施

(一)提高运行环境的安全力度

在硬件方面,加大硬件的抗物理打击能力,大力推进承载力强大的移动终端的研究,保证其硬件环境的安全。在软件方面,加大系统的防病毒、防黑客攻击能力,并完善加密技术,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并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以降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技术风险,保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根据各自所从事的业务性质、面临的风险类别建立对应的内部风险控制与处理机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像其他金融行业一样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创新风险管控技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动态过程和机制。

(三)完善信用体系

要通过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应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的评价与查询、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与反馈。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主要采集对象是掌握互联网金融机构及用户信用信息状况的机构。采集后的信息可用于查询,信用体系管理机构还应建立起信用信息分析模型,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最后π畔⒍韵蟮男庞米纯鲎鞒銎兰邸

(四)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互联网金融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一是要及时补充修订现行金融法律法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内容极少提及,需要补充必要的条款、修订相关的金融法律。二是要加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立法。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滞后,要从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几个方面搭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并加速立法的进程。三是要更新完善互联网金融现有的法律法规。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台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经营范围,使监管有法可依。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会不断产生一些新的问题。这时,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制定相应的法律与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体系来有效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从而达到规范互联网金融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还要逐步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能够主要参与到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中去。进而才能够不断拓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生存空间,促进我国金融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安勇,王小兴,刘丹.金融功能、金融发展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4):2530

[2]刘鑫.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及模式浅析[J].当代经济,2014(24)

[3]尹海员,王盼盼.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体系构建[J].财经科学,2015,05(9)

篇7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对策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金融行业的一种必然趋势,对金融业进行了有效补充,受到了广大金融人士的青睐。本文主要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对策。

1.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当前时期,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中还有诸多的不利因素,所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工作,其实施必要性具体体现在:1.1互联网金融业中常见于盲目的个体决策现象。举例说明,金融机构利用P2P平台贷款给借款个体,这一过程中相关投资需求人并不能正确全面掌握当投资以失败告终后对个体投资人造成的影响程度,虽然该平台非常清晰指出借款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隐患,且投资具有分散性特点,但任何时候网贷都是一项投资风险高的活动。1.2并不是所有风险隐患都会在市场的管控下停止蔓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家现行的风险定价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整体效用不高,因此有的互联网金融业将重心放在了生产风险大且收益也大的产品上,通过预期的高收益博得众人的注意力,进而拓展自身的发展规模,这一过程中对潜在的风险隐患往往只字不提,完全不顾他人的利益。1.3如果互联网金融业的服务对象较多且具备相当的资金规模,那么当出现问题时无法利用市场出清方式来有效处理。倘若互联网金融业从事一些基础性金融业务,那么当难以为继时会对金融系统各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造成极大的阻碍,进而产生系统性风险。1.4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不足.举例说明,当前,P2P网络贷款平台存在品质不一、素质不一的情况,客户资金和平台资金在有的P2P平台中并未按照标准要求予以隔离,这就使得大部分平台管理者携款潜逃;还有的P2P平台通过营销激进模式,把自己生产的风险大的产品提供给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较差的对象如退休干部等;还有的P2P平台将相关法律法规抛在脑后,进行一些不合法的集资及吸收存款。

2.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对策

2.1加强审查力度

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管控作用,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加强审查力度。实时了解和控制市场各类风险,并以此制定详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综合控制金融市场风险,严格审查市场发展动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应重点监管资金流动外部性及风险测评外部性,吸收银行机构的监管措施,落实预期的监管效果。

2.2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一套信息披露制度,同时采用动态监管模式,确保相关监管人员、投资人员和市场主体充分全面掌握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现状,落实透明化的互联网金融体系,避免因信息差异而引起的风险问题,减少欺诈等违纪违法行为,提高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质量及发展水平。并且还加强了相关投资人对互联网金融业的信任度,使整个互联网金融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在现代市场上“发光发亮”。一套健全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增强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市场份额。根据信息披露制度,互联网金融业应将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财务数据和风险信息进行公开化、透明化;此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还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信息甄别机制,对互联网金融业提供的信息予以科学评估,以确保其客观精准,奖罚分明,对于提供的信息失真、有效性低的互联网金融业,应明令禁止其停止运营,或者将其不良行为公布于众,通过这些惩罚来提高互联网金融业严谨认真的态度,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业更好更快地运行。

2.3注重监管的动态性和持续性

在动态监管模式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应持续性监督互联网金融业各项运营指标,尤其要动态化监管第三方支付与大型的P2P网络贷款平台,这样才能防止重大的违约风险。动态监管以灵活性与持续性为核心,所以侧重于对互联网金融业运营现状的定时评估,并确立行业的影响程度与风险水平。除了做好相关的评估工作外,还应动态监管高风险和影响程度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对于一些风险不太高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通过信息披露或者行业自律等手段来加强监管。动态监管工作对财力和人力的需求量大,实施综合化监管会进一步加剧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费用,并且制约了互联网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动态监管除了根据不断变化的互联网金融环境确立具体的监管程度、监管手段及内容外,还要从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角度出发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信息的透明化,减少了交易成本费用,整个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实力得到了大大增强,不过一些风险隐患也随之而来,这就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管作用,将各类风险抵制在萌芽之中,推动金融市场顺利有序发展,奠定金融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张啸骞.基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探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5,06:74.

[2]郑庆明.互联网金融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4,20:72-73.

[3]李振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对策分析[J].财经论坛,2015,18-123.

[4]周学东,李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恰当选择[J].中国改革,2014(04)

篇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经济;风险;防范措施

在市场经济发展逐渐加快,信息技术更为成熟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经济应运而生,和传统金融模式予以比较可知,其在透明度、便捷性等方面是具有明显优势的,而且成本投入也能够大幅降低。虽然互联网金融经济呈现较快的发展趋势,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十分完善,监管制度也没有构建起来,这就使得发展不够稳定。因此要寻找到可行的措施来展开风险防范,进而使得市场经济能够保持良好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所谓互联网金融,即是将互联网技术、传统金融模式切实结合起来,对网络技术加以充分应用,进而寻找到全新金融模式。从广义角度来说,通过互联网金融能够使得资金真正实现融合、共享,同时可以将云支付之类的财务工具充分利用,确保支付条件、信息传递可能出现的冲突切实避免。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创新性

在进入到信息时代后,大家的生活质量有明显的提高,尤其是在科技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之际,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度大幅增加,而这就为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云支付之类的金融工具加以充分利用可以使得金融渠道更为多样,而这正是互联网金融创新性的具体呈现方式。

2.高效性

从传统的金融业务办理来看,客户只能够通过营业窗口来完成业务办理,速度显得较为迟缓。而对互联网金融予以充分利用后,则可使得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计算机操作能够按照标准的流程展开,客户可以在短时间内办理完业务,可以享受到更为理想的金融服务,人力资源的投入自然就可减少。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呈现出明显的高效性。

3.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得到应用后可以使得营业网点数量切实减少,资金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的实际投入就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于资金的供应方、需求方来说,在平台中就能够完成相关操作,交易更为简便,而且成本能够大幅降低。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

从我们国家的现状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如果依然采用传统技术的话,大家在投资方面的需求就难以得到满足。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常见的有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贷款等模式,这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从当下国内金融领域的发展来说,创新成为关注的重点,随着科技的成熟,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得到拓宽。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经济刚刚兴起,虽然发展较为迅速,但是出现的问题依然是较多的,因此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寻找到可行的解决之策,进而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真正保持稳健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类型

(一)信息失真

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通过会计信息可以使得金融活动的实际情况清晰呈现,这样就可保证金融执行真正做到位。若想保证互联网金融具有的实用价值能够得到大幅提高,必须要针对金融信息展开严格管控,如此方可使得信息质量能够有大幅提升。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加快了前行的脚步,而且其呈现出明显的开放性,这就使得不法分子获得可乘之机,和管理人员勾结起来对关键信息予以隐瞒、捏造,如此就会导致信息失真发生,对正常决策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旦出现此种情况,互联网金融就难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馈,或是反馈不够客观,如此就会对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1]。

(二)技术的风险

1.系统安全风险

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将网络平台作为基础,然而计算机技术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也要面对不少的隐患。从当下采用的加密技术来看,其完善性、系统性是有待提升的,为了保证操作能够顺利展开,必须要保证加密方法是可行的,软件如果存在问题的话,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就难以避免,这样一来,有些关键信息就会发生泄露。除此以外,TCP/IP协议具有的安全性也是较低的,虽然可以保证信息交互速率有大幅提升,然而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是非常明显的,如此就会导致风险的发生概率大幅增加。

2.互联网金融机构抵抗风险能力较差

我们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程度是较高的,这就为其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数量持续增加,然而时间并不长,没有积累丰富的经验,市场因素会对其产生明显的影响。比如,市场利率、事故等造成的负面影响是较大的,这就导致其防范方向的能力较为薄弱,如果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话,则会使得整个行业的发展受到影响。

3.金融监管不及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虽然是较快的,然而在现阶段依然处于初期阶段,尤其是法律法规并不是非常完善。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角度来说,现有法律对其产生的约束并不大,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是较为常见的。有些金融产品在进行宣传过程中存在着夸大的现象,客户信息被盗也是极有可能的。如果局部事故发生的话,则会使得互联网金融难以保持稳定发展[2]。

(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制度不完善

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构建起来,部分企业就会寻找现行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如此就会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受到限制。从我们国家的现状来看,并未依据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法律法规,这就使得人民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程度损害,互联网金融经济也就难以实现快速发展。因为监督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互联网金融涉及大量行业,这就使得监管力度得不到增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如果缺少法律制度支撑的话,监管工作就难以有序展开,互联网金融面对的风险也就会明显加剧。

(四)缺乏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

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明显增加,然而从当下的实际情况来看,人才缺口是较大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难以顺利展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的话,想要及时进行处理是难度较大的[3]。

三、互联网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风险防控及预警机制

对互联网金融予以分析可知,其呈现出明显的隐蔽性、突发性,其对监管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若想保证隐患防范的实际效果能够大幅提高,必须要构建起切实可行的防范指标,可对大数据加以充分利用,在此基础上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能够从庞大的数据信息中筛选出价值信息,并对其展开全面分析,这样就能够寻找到可能发生的危机,在此基础上寻找到可行的防范措施。在我们国家,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机构已经建立起来,数联铭品是其中的代表,其推出的昆仑大数据平台、银河大数据平台能够为金融行业、政府机构提供专门的服务。对数据平台加以充分利用的话,可以保证信用信息能够真正得到共享,而且可以保证诚信体系能够进一步完善。将这些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使得征信系统更具价值,保证金融监管更具实效性,并可使得非法金融活动能够处于监控之中。对于社会单位来说,对相关的系统予以充分利用能够保证互联网金融实现稳健发展,进而使得市场安全能够得到切实维护。

(二)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

如果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话,非法行为难以得到制止,对于职能部门来说,要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予以整顿,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予以细化,对第三方支付加以严格管控。除此以外,互联网监管体系也要建立起来,并确保其能够真正实现统一,相关部门所要承担的职责得到明确,如此方可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能够真正处于监管之中。法律法规的制定也是不可忽视的,只有规章制度更为完善,展开互联网金融交易时方可真正获得法律支撑,非法交易能够真正得到制止。在对监管制度予以构建时,要确保其呈现出层次性、全面性,如此方可保证制度风险大幅降低[4]。

(三)提升相关专业人员的工作素质

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应该要提出较高的要求,并保证专业人员能够获得良好的薪资待遇,如此可以对高素质人才产生较大的吸引力。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将互联网金融知识作为主要的培训内容。除此以外,网络警察队伍的建设也是不可忽视的,除了要保证其拥有执法能力外,同时应对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有切实的了解,如此方可顺利获取电子证据,对非法行为予以大力打击,进而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能够顺利展开。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角度来说,要通过有效途径来保证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大幅提高,并组建起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如此可以使得风险监控顺利展开,企业具有的应对风险能力可以切实增强。

(四)增加互联网金融交易的透明度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交易过于封闭,较多的信息得不到公布,信息的封闭性将导致许多安全问题的出现,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比如,在一些相关的银行、证券等传统机构中准确透明一些交易信息,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而且还要不断透明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状况、重大决定等。另外,加大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信息的透明度,对交易双方进行网上身份验证、核实,建立一个系统、健全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只有增加交易双方的透明度,才能够好的制约双方依法进行进金融交易,促进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健康有序进行。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速发展,各种金融信息随之而来,但是,其中真假各参。只有增加互联网金融信息的透明度,互联网交易双方进行分析甄别,才能够对这些真实的金融信息进行高效利用,对虚假信息能够不上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5]。

(五)互联网金融安全与技术风险及对策

安全与技术风险是当互联网的金融平台遭受非法入侵导致瘫痪,致使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一种风险。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与技术风险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安全与技术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漏洞存在,使得用户个人的交易信息、敏感信息被窃取与泄露。这种现象大量存在,支付宝支付平台就曾在2013年出现过用户手机号码、个人账户及交易信息等遭到泄露的安全与技术事故。其次,P2P的网贷平台被黑客攻击造成瘫痪。近年来出现了多起P2P的网贷平台被黑客攻击的事故,涉及拍拍贷、好贷网、人人贷等诸多P2P的网贷平台。最后,云计算与大数据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聚集了海量数据,密集的数据使得其泄露的可能性。如果个人信息受到他人恶意篡改与泄露,那么其人身安全、个人权利、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安全将会受到威胁,后果不堪设想。要想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与技术风险进行防范,就要做好用户的保护工作。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生的事物,用户会受到其个性化服务、高回报、便利性等方面的吸引,没有重视隐藏在表面之下的风险。因此,要对用户进行多方面的保护工作。第一,为用户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与产品,特别是多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使用户风险防范的意识得到提高。第二,构建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资讯平台,对用户的疑难问题进行专业回答,防止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的操作不当与理解错误造成的多余损失。第三,开通用户维权的多种渠道,帮助用户解决由于企业违反合约带来的互联网金融损失问题。与此同时,增强行业自律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出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应加强约束互联网金融,增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自律性。第一,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行业协会,不断加强互联网协会、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彼此之间的合作,使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得到维护,防止不良竞争对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第二,要出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自律规范,提供给当前市场环境中多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统一行业规范与标准。第三,发挥互联网金融相关行业协会对多个互联网金融公司交流与合作的推动作用,使不同公司之间做好技术与信息的彼此共享,进而提高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对风险的防范能力。第四,聘请互联网和金融方面的综合型人才,减少出现风险的概率。第五,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对自身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使用户能够更加公开透明地对投资渠道进行选取,有效避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违约行为。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经济的发展有效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复杂性,导致了较多的交易风险。通过进一步实践探索,总结了互联网金融经济风险防范途径,要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要重视结合互联网金融经济风险因素,科学制订更加完善的防范手段,才能进一步保证互联网金融经济不断发展,以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文禹,刘丽娜.互联网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对策[J].中国市场,2020(33):193-194.

[2]牟泽涵.互联网环境对金融经济增长的影响[J].商业文化,2020(17):32-33.

[3]高正嘉.互联网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8(12):464,466.

[4]张继东.互联网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8(4):311.

篇9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042

在如今互联网时代的推进作用下,金融领域正逐渐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在当前金融抑制、金融行业同质化竞争以及互联网金融法律不全等现实环境中,金融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金融创新作为驱动金融行业发展的前进动力,通过与互联网的充分结合,金融行业又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生态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模式迅速席卷了整个中国,成为了现代金融行业里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同时也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生态平衡。

一、互联网金融常见的法律风险种类

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可分为商业信息泄露风险、隐私侵犯风险、借贷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直销风险和网络虚拟货币风险等多种类型。

(一)商业泄密隐藏的法律风险

对于网贷平台来说优质的借款人就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而P2P网贷平台为了使信息得到平衡,通常会在网上会一些优质借款人的具体营业信息,以获得更多投资人和出借人的信任,这样以来,网贷平台无意间就泄露了自己的商业信息,同时也给其他的竞争者提供了宝贵的信息。

(二)侵犯隐私隐藏的法律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存在于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之间。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2013年上半年,据部分网友反映支付宝有一些用户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余额等)在谷歌网站上被曝出。经过相关调查后支付宝回应,“支付宝对相关的个人信息已经加强了安全防护,在正常情况下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够再抓取到支付宝的用户信息,出现这场事故也不排除是因少数用户主动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到公共网络上的缘故。”在如今互联网发展膨胀的时代,借助大数据的手段虽然可以帮助金融业挖掘出更多具有价值意义的信息,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与个人隐私保护形成了巨大的冲突。在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以后,更加明确提出对个人隐私和公民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保护消费者以及投资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具有法律责任,一经发现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情况,法律部门会严格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借贷之间存在的法律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借贷之间利率比较大时产生的,据网贷第三方服务平台在2013年对所有网贷平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将近35%的网贷平台每年的收益增长率超出了23.5%。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虽然可以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自己的利率,但也不得超过普通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的四倍,一旦借贷利率超过法律限度,超出部分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于网贷平台的高利率约定将存在不可兑现的法律风险,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集资隐藏的法律风险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一些网贷平台采用秒标或天标的形式为自己的母公司融资,这些情况通常会在一些刚上线的平台上表现尤为明显。对于那些没有资格吸收资金的网贷平台在未得到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时,常常冒着法律风险来进行非法集资。另外众筹平台也存在着一些变相的捞取大众资金的法律风险,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1.在法律上没有获取资金的资格;2.通过一些网站媒体对公众进行融资宣传;3.向大家承诺一段时间以后会有丰厚回报;4.融资对象没有特定标准。而这些犯罪行为往往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众进行集资诈骗,不顾及法律后果。

(五)互联网直销潜藏的法律风险

互联网经济主要用刺激网民眼球的方式来达到营销的目的,因此它也经常被称为眼球经济,许多互联网的行业在业务扩展到金融业以后,其销售模式多少也会触及到法律的边线。例如百度在2013年年底就打着零风险的口号,大力的推行百发基金这个项目。从销售宣传形式上来看这些互联网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与现行的销售法规和证券基金法都产生了明显的冲突,而在有关法律规定中也明确指出,任何销售机构都不能向投资者承诺基金的收益,也不能打着基金没有风险和100%安全等禁用口号。

二、互联网金融法律当前面临的管控问题

(一)创新发展的管理政策面临着不可预测的风险

在如今互联网金融不断冲击的环境下,国内多家银行都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严密的布局。但这些过程也促使了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许多互联网企业从中也获得了不少丰厚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也为有些银行带来了政策方面的风险,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失去优势。一方面在政策上缺少了支持,互联网企业通常会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向碎片化理财的方向进军,并结合消费理念将业务范围扩大到金融行业,从而使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商业银行在多重政策的监管之下,在经营许可、客户认可以及市场准许等多方面都受到了强烈的管控,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的金融创新领域失去了很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自己的职能任务分工不明,由于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理财、电商以及实时通信等多种创新业务认识并不明确,而导致有关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也十分不合理,此外对业务的重叠部分,监管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二)转型过程面临着法律落后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法律法规滞后,导致无法及时的解决。其中突出的表现为:其一,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没有推出,大多数监管部门仍然沿袭传统的监管方法对现在的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其中的依据也多半是适用性的法律条文。另外由于监管法律在互联网领域的制定意图、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后果方面相比于金融领域都有极大的差异,所以监管部门在处罚互联网金融违规违法的行为时也难以做到公正的处理,其二,相关的法律规定难以实施,虽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提到了有关网络交易和金融销售的管理措施,在其规章制度中仅仅只是强调了一些交易规则,对网络金融方面并未提出一些具体的保护方案。致使客户和银行信息都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如今互联网金融具有十分广阔的业务范围,而现有的网银信息保护制度已经无法覆盖这些开放性的业务,因此电子金融领域缺乏统一的认证标准,缺少对法律文件和网络用户身份识别认证的完善系统。

(三)互联网与金融的叠加风险对控制体系的冲击

由于《商业银行法》对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使得风险控制在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之间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从而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由于金融与互联网行业自身的结构特点和操纵模式以及信用监管机制带来的影响,使互联网金融发展道路上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对于信息化银行的管控要求来说,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制度已经不能再为银行的安全做出保障,所以现在急需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管理控制体系。

三、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

为了让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使市场秩序得到稳定,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同时考虑到当下互联网金融与监管法律的不对称现象,本文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提出了几条预防控制措施。

(一)实施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制度

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其中监管主体众多,导致监管效率提不上来,因此在不断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程中,还需要各监管部门之间积极地配合、沟通工作,另外对于互联网企业有关业务,监管部门还可以实施第三方支付许可证、中间业务许可证以及基金销售许可证等准入制度,进而使消费者得到相应的知情权,加强社会群体对互联网金融机制监管。此外对p2p融资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作形式和资金去向还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在互联网企业稳定发展之后,再适当的放宽其准行条件。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几年所公布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可以看出它们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十分重视,同时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工作也正在不断的进行强化处理,而这些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也需要通过不断的进行革新和完善,使复杂的网络反洗钱工作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我们需要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征信制度,并建立一个信用数据库来综合分析p2p融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所有交易人的交易数据。同时还要联合互联网金融机构与银行机构,使资金的存管权交与第三方管理。同时对于反洗钱调查工作还要单独建立一个有效的数据库,针对一些大额度、复杂以及跨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数据逐个的进行排查,严厉的打击有关洗钱的犯罪活动。

(三)制定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和行业准则

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过程中,需要充分的结合政府监管和行业规定,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安全稳定的发展。而政府在界定互联网金融业的经营范围时也需要制定一些监管制度,给网络金融制定一个规范的国家标准,从而是市场经济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并建立相关的保护协会和维权机构,然后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体系,倡导群众多建立一些行业协会和自律机构,给消费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例如在2013年就有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联合成立了一个千人俱乐部,还针对身份识别、资金安全、消费者保护、合法经营以及金融风险控制方面了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给互联网金融行业搭建了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四)健全互联网金融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当按照现在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对于那些资产庞大的p2p网贷以及众筹平台,由于其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需要在当地的执法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公安部门提取相关的备案证明,从而使企业自身得到国家信息安全部门的安全保护。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的安全教育工作,让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有一个全面的认知,逐渐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对集体诉讼和多元纠纷等各种调解机制进行优化,并将责任制度简化落实,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篇10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与社会经济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后,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而诞生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金融行业的认识,并支配着股票市场的变化。然而,互联网金融存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漏洞。而虚拟环境下参与进来的公司并不受到央行的监管。所以,它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信息对称、交易效率高等优势的逐步认识,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内容与发展模式上,也得到不断的丰富与创新。首先,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筹建自己的商务平台。其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逐渐发展出自己的基金和理财服务。最后,通过联系担保机构,使债权转让等活动由线下转到线上,使得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2 互联网金融的含义、种类及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将资金支付与融通过程借助网络工具与互联网技术实施的行为。时至今日,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几类模式,分别是第三方金融、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网络化金融、众筹以及P2P借贷。这几种模式涵盖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业务。相比而言,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等优势,但其风控与监管等管理较弱,信用风险与技术风险相对较高。

3 互联网金融存在两缺失、三风险

3.1 监管缺失

随着移动网络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普及率与纵深程度也逐渐加深。近年来第三方支付,依托网络购物、线上营销等平台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使得社会上的一部分资金从线下转到线上,脱离了国家对金融体系的管控。统计数据表明,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传统信用行业产生极大的冲击。而金融机构的线下向线上转变策略,以及互联网企业向金融行业渗透等现象,也共同在金融控制的法律体系下构筑了一个真空地带,致使现行法律难以覆盖互联网金融业务,难以对参与借贷关系的机构主体及其参与方式进行合法性认定,难以对全球化、虚拟化和频率极高的金融行业进行有效监管。

3.2 法律缺失

在2014年3月,央行对二维码以及虚拟银行等行为采取了抑制手段,然而却遭到了市场的一致抵制,致使关于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办法》以及《指导意见》等都无法推进实施。这表明,随着科技发展,市场对未来发展方向已经做出了自我选择。然而,为避免金融风险,仍需在适度前提下,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监管和引导。可无论是先发展后监管,还是在监管下发展,都无法兼顾效益与安全。这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法律不完善所导致,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市场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所导致的金融体制更深层的弊病。

3.3 资金风险

首先,互联网金融中不仅在监管、法律等方面存在风险,而且资金本身也会产生风险。一旦涉及互联网,则资金就可以以交易币等形式存在。而显示资金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关系,将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的资金风险。其次,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具有激烈的竞争关系。所以会采取贩售用户信息等方式将信息资源变现。这些灰色或黑色的产业链会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寻求商机。

3.4 操作风险

网上银行缺乏系统性与专业化的管理措施,在绩效考评、内部审计以及管理和保障等方面,仍有诸多漏洞与不足。不能对金融业务进行系统性与统筹的管理。并且,其内控措施具有滞后性。而服务提供商与信息技术外包共同构成第三方风险,使保密信息容易泄露,使银行名义能被盗用等等。此外,B2C等网络支付形式,为方便消费者支付,其密码设置与技术加密都稍显不足。还容易被截获各类资金业务相关信息,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互联网金融的支付链条完全由数字化信息所构成。

3.5 信息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以后,黑客对网络的攻击就带有经济性目的。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黑客开始逐渐出现有目的金融犯罪现象,并且以组织作案为显著特征。而间谍软件、病毒与系统漏洞等,也为黑客的攻击创造了充足的条件。其中,病毒木马能通过嗅探程序,将用户在互联网上所留信息窃取,使网银安全受到威胁。此外,相比PC端而言,移动互联网终端在软件安全环境上也比较缺乏,而用户的安全意识也比较薄弱。不仅对网络经济造成损失,同时也阻碍了移动金融的发展。

金融业务的外包是管理相对缺乏的环节,而黑客一般也将外企业作为首选攻击对象。而工作人员的失误以及信息系统的不稳定等现象,都会导致内控风险,造成经济损失。

4 对策和建议

4.1 建立明确的金融监管机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业态与产品也逐渐向多元化创新,这就导致相应的监管体制逐渐无法适应新行势与新问题,出现监管空白与监管过度现象。甚至还有可能催生监管套利。因此,应对分业监管的当前现状进行重新审视,精简机构以避免套利现象的产生。以功能性监管取代过去监管方式,进一步消灭规制俘虏现象与寻租现象。同时,加大公共政策的改革推进,改善基础设施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以功能性视角,促使各项规则与政策在具体实施中能保持连贯性与稳定性。

4.2 推进互联网金融的立法步伐

我国于2015年7月,正式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管制的基本法,随着近半年来的推行实施,各监管领域的细则也相继完善。宣布线上金融从此脱离野蛮生长。基本法强调参与借贷活动的双方,对风险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共同承担责任。使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严格控制信托产品、保险与理财等的发售。不允许拆分项目融资期限,大力推进网络实名制认证,防止借款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融资。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又为网络金融的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如此一来,刚性兑付期将不再成为P2P发展的障碍,而P2P平台上一些信托、保险产品等也会相继消失。经过大洗牌之后,网贷行业的规范性将大大增强,充分降低金融风险,并使网络金融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4.3 加强门槛准入和资金管理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监管机构的管理呈现出前后反复以及滞后性特点。从而导致不少企业在监管空白区域游走,使套利现象滋生。故而应严防金融风险,建立准入标准,将监管底线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紧密跟踪线下、线上的销售行为,确保其具有一致性,严防套利。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建立等级机制,使得线上资金能得到严格的管控。并对进入平台的企业资质进行考核,使准入门槛提高,增加限定条件,确保网络金融的安全。此外,还应加强参与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教育,使其对网络交易的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同时对线上融资的整体数据进行搜集统计,并对资金在网络借贷中的流向进行监控,建立有效监控机制,且对资金流动方向予以正确引导。

4.4 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者概念,应视主体在投资过程中是否具有专业性来进行区分。故而,企业或者非专业的消费者都应当纳入保护框架中。目前,互联网数据范畴内仍没有足够的法律予以规范。故而,应从出售、加工、传播与收集等方面,在挖掘互联网金融价值的同时,缓解个人与商业股在数据权利上的矛盾。并优化金融纠纷处理机制,使金融问题的处理成本降低,处理效率提升。由于网络金融具有广域、小额等特点,所以导致纠纷时间频发,且大都因为小额度事件所引导,处理困难程度较大。建议针对这一特点,加强行政调解力度,并建立专门负责金融事件的督查机构,在金融交易过程中实现线上仲裁。

在国外普遍采用冷静期制度,保护互联网金融行为中的消费者权益。由于互联网支付的便捷性,导致部分消费者陷入投资漩涡中,失去理性判断能力。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做出的决断容易造成意外的经济损失。在国内,通常采用二级转让制度,使消费者与金融市场之间产生一道缓冲带,给单方以后悔余地。建议将二级转让平台与冷静期制度交通使用,在不影响互联网金融效率的前提下,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4.5 宣传引导防范风险

篇1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浪潮;商业银行;竞争策略

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时展的产物,并且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产业,所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在互联网的金融浪潮下商业银行必须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并制定健全的应对措施,才能更好地在互联网浪潮下生存。所以,首先要对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发展进行比较,此外,还要详细的对比双方的发展优势,以及互联网浪潮下商业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措施,才能为我国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一、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优势比较

(一)互联网金融竞争优势

1、信息量大、用户群体稳定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城乡覆盖率明显上升,伴随着网民数量也在逐渐增加。且手机媒体的使用率也在逐渐增加,使得互联网金融的用户人群变得庞大而稳定。并且互联网的便捷特点赢得了年轻人群的喜爱,从而扩大了互联网金融的知名度和信誉度[1]。目前,我国最大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阿里巴巴”通过建立网店,吸纳了大量的流动资源,所以,无形中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压力。并且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大量收集、分析客户资料,可以快速筛选出合格的客户发放贷款,从而降低交易风险,使得互联网金融始终保留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可靠地风险控制手段。

2、方便、快捷的高效率操作流程

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且互联网具有较强的共享价值,并且互联网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从而加速了交易速度。所以,相对于商业银行繁琐复杂的操作流程来说,客户愿意将方便、便捷的互联网作为首选。并且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小额贷款,只需要用户在电脑上申请就可以完成,不仅简化了操作步骤还提高了办事效率,使用户可以在短时间内就拿到款项,便于快速的解决当务之急。

(二)商业银行金融竞争优势

1、资金雄厚,信誉度高

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发展有一定的历史,并且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发展策略,因此,商业银行具有稳定的基础。并且商业银行的规模较大且资金雄厚,可以为用户提供信誉保障和安全保障。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商业银行的交易额高达820万亿,可见商业银行的家底雄厚,而这一点是互联网金融所无法媲美的。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点分布广

如果说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得到了广大年轻人的青睐,那么商业银行可谓老少皆宜。商业银行最大的特点就是网点分布广,从而有效地为用户提供便利的服务。并且商业银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非常完善,且每年都在新增物理网点和自助设备,便与帮助用户随时随的享受优质服务。并且商业银行也在全力推广电子银行业务,并取得了可观的成果。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竞争短板

(一)数据资源的缺失

传统商业银行大多数通过人工服务完成各项业务办理,不仅耗时耗力,还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交易可以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获取客户资料,并自动对客户资料进行分析获取大量的信息资源。此外,以阿里巴巴为例,阿里旗下的淘宝、支付宝、余额宝等交易平台,可以直接与阿里进行信息对接,并第一时间为阿里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源[2]。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可以通过售后评价体系,获取用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便于提高信誉度。此外,评价体系不仅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帮助互联网金融了解用户,从而有效地减少不良贷款数量。因此,对比之下互联网抢占了商业银行的大量客户资源和数据资源,使得商业银行处于被动状态。

(二)业务流程僵化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的信贷流程需要经过信息采集、信息核对、材料审批等繁琐的流程,才能获得最终款项。审批时间短则几天,长达数周,对用户来说是一项非常严重的困扰,而互联网金融只需在电脑进行简单地注册申请,几分钟就可以完成操作流程,且确保款项即时到帐,不仅可以解决用户的燃眉之急,还可以增加互联网的客户认知度[3]。并且商业银行主要依靠物理网点办理业务,往往需要客户排长队等候。因此,僵化的业务办理流程是大量中小企业无法获得优质服务的最大障碍,从而导致商业银行丢失大量的新老客户。

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竞争策略

(一)重视客户体验,简化业务流程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占优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尊重用户的选择,因此,商业银行要在传统的业务模式上进行创新,并吸取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同时还要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只有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进行深层改革优化,并制定“以人为本”的服务体系,才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此外,要细化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才能更好地为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同时还要整合业务流程,并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才能正确的认识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

(二)加大创新力度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对于商业银行目前的处境来看,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必须要进行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此外,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也是用户非常看重的一点,因为,一般情况下个人或企业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涉及的资金都非常庞大,所以,必须要最大限度的降低业务风险,才能充分的保障资金安全。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可以有针对性的加强电子银行业务项目,并扩大电子银行的功能,使其与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进行资源整合。目前,各大银行也在尝试开设新业务,如招商银行的“手机钱包”和建设银行的“融资商务”等项目的陆续上线,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进而更好地实现商业银行的物理、智能一体化发展[4]。

(三)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风险控制是金融行业必不可少的话题,因此,商业银行只有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才能提高竞争力和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制定长期风险管控机制,并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措施。此外,还要建立科学准确地风险识别系统,才能有效地提高风险预防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浪潮下的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考验,所以,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才能改善目前不容乐观的发展现状。并且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变化会更加强烈,为了更好地迎接挑战,商业银行必须要做好自我完善,并加强对创新的重视和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业务水平。总的来说,商业银行需要与时俱进的发展,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才能为商业银行构建健康、和谐、安全的发展环境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洪娟.互联网金融浪潮下的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武汉金融,2014年03期

[2]章连标,杨小渊.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J].浙江金融,2013年10期

[3]裴改艳.新互联网金融浪潮下银行业面对的挑战和机遇――以阿里金融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3年23期

[4]周慧.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J].青海金融,2013年12期

篇12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防范金融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科技飞速发展,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最早出现于于21世纪初,从2013年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互联网金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然而由于相关监管制度不完善,其野蛮式发展、监管缺位、风控缺失等问题也相继暴露。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中产生的主要风险,并且提出一些风险管理措施也是相当必要的。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早出现在美国。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雏形自从互联网刚刚进入我国就开始出现,随着2013年以来我国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而呈现大规模发展,随着2015年以来相关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的出台而走向理性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很多人开始尝试在网上买理财,作为自己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之一。

另一方面,传统金融领域及社会各界也在探索互联网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传统金融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互联网相关企业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探索和创新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践。其中,几乎所有的传统银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网上银行平台,其数量庞大,是互联网金融“大军”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传统银行尝试将线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相结合,不仅建立可以进行查账、转账等基本功能的网上银行,更尝试“银行自建线上信贷平台”模式,利用互联网提高资金配备效率。与此同时,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迅速发展。另外,则是各类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与飞速发展,平台数量逐渐增多。

从交易额的增长也可看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2009年到2014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额从3万亿元涨到了23万亿元左右,P2P交易额则从1.5亿元涨到了3292亿元,平均增速为每年200%左右。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除了传统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建立的网上银行平台外,主要包括支付模式、理财模式、融资模式这三种形式。

(一)支付模式

支付模式主要指的是第三方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定义第三方支付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指的是非金融机构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一般而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指用户使用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智能手机登设备,通过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实现非语音方式的货币资金转移支付。目前,我国排名前三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和银联在线。有数据显示,近两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的增长速度都在30%以上,交易规模高速增长。

(二)理财模式

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是指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包括基金、保险、国债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和销售。这种理财模式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传统理财产品的线上销售,在这种方式下互联网平台提供各类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并提供代销服务。另一种则是与互联网特点融合生成的新型理财产品的销售,这种方式有机结合了理财产品与互联网平台,如余额宝就是典型的新型理财产品。余额宝是天弘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其产品运作载体为支付宝。相比传统的银行定期理财,余额宝能够让用户随时转进和转出资金,因此自从产品上线以来广受好评。余额宝的火爆催生了更多类似的货币基金产品。如微信推出了“微信理财通”,苏宁云商推出“零钱宝”。

(三)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主要包括P2P网贷和众筹模式。在P2P网贷模式下,P2P公司充当服务中介,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目前我国大多数P2P公司都进行线上担保模式,同时辅助线下认证模式。线上评级及担保模式主要是指网站通过网络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线下认证模式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国目前不完善的征信体系,降低违约风险。与传统民间借贷活动相比,P2P网络借贷的最大特点是“量少”及“人多”,单笔借款中的贷款人可以达到数十甚至上百人,单笔单款金融仅可以低到几百元。如此一来,借款人可以短期内从人数众多的网友中得到多笔小额资金,从而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也降低了每月还款压力。贷款人也可以通过投资不多的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目前,我国主要的P2P平台有人人贷、合力贷等。

众筹模式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借助互联网展示所运营的项目或从事活动的投资价值,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众筹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2011年我国才上线了第一家众筹网站。不过众筹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增长速度较快。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虽然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金融行为,其本质上还是金融。因此,互联网金融具有传统金融的一切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金融风险和产品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将金融发生和交易的平台搬到了网络上,还可能会面临着信息技术风险等一些非金融风险。

(一)金融风险

不管是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借款人不能按照合约规定还本付息而给企业的盈利和资本带来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的来源有信息不对称、调查人员技能不够、数据失真等。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的地域限制,不同地域的消费者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金融服务,然而这也使得企业无法面对面地与客户进行联系和交流,不易核实客户的相关信息,对客户信用及相关抵押物的核实带来更大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同样面临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有偿还能力,然而由于资金流动性较差暂时得不到资金而无法偿还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平台短期内大规模挤兑提现、存款与贷款期限错配、大量不良贷款等都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下,谣言和恐慌情绪的扩散速度更快,也易遭受流动性风险。

此外,互联网金融也会出现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风险等。相对于传统金融来说,互联网金融遇到此类风险的概率较小,但也不能排除。如,当利率波动变化较大时,货币基金回报率相对存款收益来说更小,则用户更容易退出货币基金。

(二)产品风险

由于互联网产品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会遇到以产品为视角的风险,如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一些人为操作失误或系统被攻击都会造成用户隐私及交易密码的泄露,从而给用户带来损失,加上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尚属新鲜事物,很多用户操作起来不甚熟练,更加剧了隐私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则是一些互联网财务管理型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无论何种互联网金融产品,最终都要进入金融市场,开展各类投资融资活动。一旦市场出现动荡,产品的收益与预期可能出现偏差,消费者可能会同时赎回,造成风险。

(三)非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非金融风险包括信息技术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技术风险来源于内部和外部,对系统的非授权入侵会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引发犯罪活动。法律风险则是由于企业业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原则,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2013年以来,大量P2P平台出现“跑路”现象,造成用户利益的极大损失。在监管部门相关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后,这种现象得到了缓解。

四、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为互联网金融营造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针对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的方式,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按照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行分类监管,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区分原则性监管和限制性监管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务模式的适用性。不宜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规模等设立过高的条件,但必须对其内部风险控制作出严格要求。对于行业内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惩治。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相关实践经验不丰富,急需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2015年,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之后又相继出台相关意见征求稿。然而这还远远不够。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两个行业的特征,从国际经验来看,不宜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单一主体监管和机构监管的方式,而是要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主。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一旦发现异常,要尽早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同时,要尽快出台各类指导意见和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三)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提高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如,对于一些收益明显过高的P2P平台,应意识到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贪小便宜,不在这些平台上投资。个人投资者还应该在投资前仔细地查看网站上的项目情况、网站运营方等相关内容,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加强风险管理措施,构建符合网络银行特点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认证、网络金融犯罪等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适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则,加强风险管理。

五、结语

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金融环境的不断开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也不可阻挡,给越来越多的人带来便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并有望在未来发展出更多的形式。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问题也不容小觑,这就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法规的建设,并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才有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道炜.互联网金融现状、风险及防范措施[J].海南金融,2014(10):67-71.

[2]陈林.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3(11).

[3]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5):103-118.

篇1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发展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158-03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个新的金融领域,它是由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渗透形成的,包括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其思维模式不同,金融业务的媒介也不相同。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性,故互联网金融工作者必须转换原先的思维方式,依照互联网思维来开展创新性的工作。由于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结合,互联网金融具有更高的互动性和透明度。用户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随时随地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具有即时性和可移动性的优势,且使用互联网金融进行交易也降低了成本,方便快捷。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盏哪J健

(三)推行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国内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互联网浪潮中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特色产物,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及性。通过整合社会金融资源,互联网金融降低了参与门槛,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范围更加广泛,业务主体和业务对象也更加灵活;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活动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信息公开化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效率更快,互联网金融借由互联网可降低金融活动的信息搜寻成本,降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成本,有助于缓解机构和个人之间金融信息不对称;第三,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去中心化”特点。无论是传统的借贷业务还是支付类业务,资金供需双方借助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匹配和交易,避免了繁琐的业务流程,资金流转简单便捷,既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金融业务环节中每个业务主体更大的自由度。

二、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体系不健全

互联网金融是广义金融的一部分,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成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做到“既守住风险底线,又鼓励行业创新”,是监管部门和业界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相当缺失,既缺乏具体的监管主体,又缺乏行业自律协会,仅有第三方支付领域处在央行有限的监管范围之内,而这种有限的监管又因互联网企业不断的金融创新而变得不可持续(以余额宝的出现为标志),还涉及到监管协作问题。

比如,当前存在的很大问题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不到位。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网上购物的长期发展和持续繁荣,为互联网企业累积了大量客户信用信息和交易记录,仅淘宝一家就积聚着亿万计的交易客户,信息涵盖消费意识、现金储备、交易习惯等各方而。在互联网金融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这些信息为电商企业进军金融领域提供了天然资本,然而如何有效存储和保护这些私人信息并保证不被非法盗用却成了摆在电商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除信息安全外,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余额宝、收益宝、现金宝等,由于上线时间比较短,尚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在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方面缺乏必要的经验。当前,我国政府已经着手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还专门下发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用于指导各级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但该《办法》只将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却并不在规范之列,这是监管的漏洞。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处于一片空白之中。

(二)企业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较弱

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新兴互联网金融,都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至关重要。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周期,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整个金融市场上都拥有重要的地位和话语权。然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能力却远跟不上业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以P2P网络贷款平台为例,因为涉及到借贷关系,其往往成为风险更高、令公众更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相对于传统信贷的优势在于信息绝对对称、成本低以及效率高等,是一种借助互联网技术“阳光化”的民间借贷,初衷是撮合交易,实现借贷信息和发现,不吸收存款、不直接经手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借贷平台通过设计理财产品以吸收资金,开展资金池业务,存在借贷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和非法集资的隐患,有的甚至还动用放款人的资金。

(三)保障措施不完善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W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三、解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首先,应尽快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出台有关业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性质、地位和经营范围做出规定,明确资金流动与退出方面的规则。其次,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并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标准、风险较高的平台要坚决予以关闭。第三,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政府部门不仅要出台有关管理办法,还应推动建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由此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能力。第四,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的经验,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以及交易证据确认等方面的规定,最终营造权责分明、法理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二)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督促互联网金融行业提高风险认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和研究。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的新业态、新渠道,而金融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因此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也必须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如此才能使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常发展。首先,应当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就自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担保机制、风控体系、网站安全、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识别技术和应急管理措施,并保证各项内控制度的全面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其次,守住互联网金融不可触及的风险底线,提高对金融行业运行规律和监管法规的认识,严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最后,设立客户准入机制和第三方保险服务。为充分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还应当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客户必须在满足多项资质认证之后方可加入相应服务系统,而对于可能出现的资金损失风险,企业还可考虑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为客户的日常收支结算等提供赔付支持。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配套措施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行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当前应着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参考文献:

[1] 肖镇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风险问题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2] 陶震.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06:74-78+158

篇1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发展优势 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便能让人联想到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某种联系。互联网金融是对以互联网为支撑的金融活动和相关的活动,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是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

互联网金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发展要以一定的信息、技术条件为基础。

(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

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对金融业务的自动化处理过程,即用电子化方式代替传统手工操作处理日常事务,极大地减轻了信息传递不畅以及不对称的现状。第二,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促使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逐渐虚拟化。这主要依赖于信息技术条件下的金融业务处理相对传统实体的金融业务处理成本更低,且时间、地点、方式灵活,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业务处理的效率,也方便了客户。第三,信息技术的发展也间接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

(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人才、资本、能源等生产要素也在全球范围内更加有效地流动和分配。一方面,金融资本的集中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金融一体化主要表现在金融资本的集中。即指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业、证券投资基金、保险业等通过资本市场的资本经营活动形成的大的资本集团或者联盟,主要是通过并购的方式,金融资本得以大量聚集。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也促使金融监管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推广。因此发展到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见了。比如,四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腾讯推出的微信联合人保财险的手机端支付,淘宝联合天弘基金开发的余额宝,还有包括:易付宝、百付宝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势

(一)成本低、效率高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鉴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减少了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处理技术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利用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高效率、规范化地处理业务,解决了银行传统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因为银行是高风险的金融机构,所以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客户进行筛选的风险管理能力。互联网金融具有对强大的数据收集、分析和行为跟踪能力,能够有效地调查、监督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三)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传统的金融服务网点具有时间空间限制,不能满足广大用户的及时需求,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类型的新型模式打破了很多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限制,一方面为消费者大幅度节约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微小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以及防范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创新过快,而监管模式和手段还比较落后;信用环境缺少,产业发展环境以及金融市场不完善。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巨大。

(一)风险分析

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的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

(二)对应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需要个人、行业和政府三方共同努力。一方面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另一方面,完善相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修补相关的法律漏洞,完善我国的互联网信用体系。但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是,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引进先进的技术。因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正处于待发展和改革的初级阶段,而有些发达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产业相当成熟,相关法律比较完善,比如美国,欧洲一些国家,还有亚洲的韩国;而且他们所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些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相似之处,比如信息处理,风险评估,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供求方直接交易,P2P的模式等。以下主要从个人、行业、政府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对应措施。

对个人而言:投资者或者消费者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和投资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

对行业而言: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对损害投资和利益、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的市场主体形成行业惩罚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先进技术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的优势,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防范管控风险和维护公共利益和行业利益。

对政府而言:需要尽快改变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监管部门联合的跨部门监管机制,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以政府为导向,引进国外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和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1]战松.网络金融实物[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