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11: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机制不建全,管理人员的依法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意识相对淡薄;施工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常识缺乏、安全意识差,且流动性大,高空作业多,施工环境相对较差。针对建筑业高危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应从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入手,强化施工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施工防护保障措施,形成“全成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施工安全体系,达到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最佳效果。
1 安全教育要抓住“四性”
安全教育是突出人的思想教育,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把被动抓安全,转化到主动防安全的有效机制上来,在抓安全教育时,要抓好“四性”
1.1要抓住安全教育的预见性。作为施工管理人员要对在建的施工项目,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提出大胆的设想,分析风险,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积极地进行风险控制,要有预见性防患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可能出现情况的时间和施工节点,及时制定预案,消除事故隐患苗头。
1.2要抓住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建筑施工管理一般少则几月,多则几年的时间,安全教育管理贯穿施工管理整个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一个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不能通过安排一个安全员岗位,或安排几次教育能够解决的,要加强且经理安全责任制,突出现场标准化管理,适时组织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工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使所属人员掌握安全常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形成人人想安全的良好局面。
1.3要抓住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针对不同的工种,不同受教育的人群,强调不同的安全事项,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如:在高空作时,要教育从业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未系保险带作业,不准着滑底鞋子上岗等;在安全用电方面,要严禁私拉电线、乱接乱用现象。特别是冬季施工时,因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造成火灾酿成悲剧的情况。
2 安全管理要紧扣三个“抓手”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科学,如何发挥好科学管理机制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要紧扣三个“抓手”
2.1要紧扣“规章制度”这个根本“抓手”。各类规章制度是安全的工作的根本,是安全工作多年来的经验总结。牢牢抓住规章制度不放松,安全工作就有规可查,有法可依,安全管理的方向就不会跑偏。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现场的管理情况,针对人、事、物、施工进度、天气等综合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针对制度,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
2.2要紧扣检查验收这个重要“抓手”
安全检查验收是落实安全管理的重要步骤,要突出以检查验收为“抓手”,充分发挥好“检查验收”这个有力工具,利用个人对照检查,班组分析检查,安全例行检查,上级定期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登记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手段,在施工前,对建筑施工特殊作业(吊车吊装、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扭住隐患问题不放,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及时消除事故苗头。
2.3要紧扣奖惩这个关键“抓手”
奖惩的落实是有效确保各项制度的严肃性,促进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的正规有序的关键环节,项目负责主体要根据安全考核指标和“目标管理”机制,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和量化,对安全文明施工好的单位或个人的进行表扬或经济奖励,对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或个人,组织施工安全培训班学习,或进行经济处罚。
这三个“抓手”是相互相承的,制度是确保安全施工的根本,安全检查是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奖惩兑现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的有力手段。
3 安全防护要形成“二元防护体系”
安全防护体系中的“二元防护体系”是指“个体安全防护体系”和“主体安全防护体系”。它是“全员安全防护”与“主体安全防护”的有机结合,消除安全隐患盲点,实现互相补充,有利于施工安全落到实处。
3.1建立以建筑从业人员个体为主的安全护体系。主要是增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学习,掌握安全防护技能,形成全员安全防护体系。
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掌握必备的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施工安全防护能力。当遇到危害其生命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时(如:施工火灾的处理、人员受伤后急救方法等),不能因没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导致无从应对、束手无策,致使事故危害范围扩散,损失加大。要突出“个体防护能力“的提高,实现“全员防护体系”形成,增强安全管理的效能。
3.2项目管理主体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
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要从全成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角度考虑,从安全防护的实效着眼制定和完善。
1.1要抓住安全教育的预见性。作为施工管理人员要对在建的施工项目,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提出大胆的设想,分析风险,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积极地进行风险控制,要有预见性防患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可能出现情况的时间和施工节点,及时制定预案,消除事故隐患苗头。
1.2要抓住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建筑施工管理一般少则几月,多则几年的时间,安全教育管理贯穿施工管理整个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一个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不能通过安排一个安全员岗位,或安排几次教育能够解决的,要加强目经理安全责任制,突出现场标准化管理,适时组织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工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使所属人员掌握安全常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形成人人想安全的良好局面。
1.3要抓住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针对不同的工种,不同受教育的人群,强调不同的安全事项,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如:在高空作时,要教育从业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未系保险带作业,不准着滑底鞋子上岗等;在安全用电方面,要严禁私拉电线、乱接乱用现象。特别是冬季施工时,因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造成火灾酿成悲剧的情况。
2安全管理要紧扣三个“抓手”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科学,如何发挥好科学管理机制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要紧扣三个“抓手”
2.1要紧扣“规章制度”这个根本“抓手”。各类规章制度是安全的工作的根本,是安全工作多年来的经验总结。牢牢抓住规章制度不放松,安全工作就有规可查,有法可依,安全管理的方向就不会跑偏。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现场的管理情况,针对人、事、物、施工进度、天气等综合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针对制度,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
2.2要紧扣检查验收这个重要“抓手”。安全检查验收是落实安全管理的重要步骤,要突出以检查验收为“抓手”,充分发挥好“检查验收”这个有力工具,利用个人对照检查,班组分析检查,安全例行检查,上级定期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登记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手段,在施工前,对建筑施工特殊作业(吊车吊装、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扭住隐患问题不放,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及时消除事故苗头。
2.3要紧扣奖惩这个关键“抓手”。奖惩的落实是有效确保各项制度的严肃性,促进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的正规有序的关键环节,项目负责主体要根据安全考核指标和“目标管理”机制,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和量化,对安全文明施工好的单位或个人的进行表扬或经济奖励,对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或个人,组织施工安全培训班学习,或进行经济处罚。这三个“抓手”是相互相承的,制度是确保安全施工的根本,安全检查是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奖惩兑现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的有力手段。
3安全防护要形成“二元防护体系”
安全防护体系中的“二元防护体系”是指“个体安全防护体系”和“主体安全防护体系”。它是“全员安全防护”与“主体安全防护”的有机结合,消除安全隐患盲点,实现互相补充,有利于施工安全落到实处。
3.1建立以建筑从业人员个体为主的安全护体系。主要是增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学习,掌握安全防护技能,形成全员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掌握必备的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施工安全防护能力。当遇到危害其生命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时(如:施工火灾的处理、人员受伤后急救方法等),不能因没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导致无从应对、束手无策,致使事故危害范围扩散,损失加大。要突出“个体防护能力“的提高,实现“全员防护体系”形成,增强安全管理的效能。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关键词:高校建筑工地风险因素安全管理
一、高校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建筑业的危险性很高,每年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死伤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各类不同行业中的排名仅在煤矿企业之后,位列第二位,统计数字也相当惊人。造成的伤害事件中不仅表现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也表现为周边人群。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建筑项目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高校是人口密集区,高校内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研究高校内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项目工期顺利实现的基本保证
任何一项建设项目都面临着紧迫的工期要求,对业主来说,节省时间就是增加效益,因此工期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就至关重要,直接决定着企业生产效益,因为拖延工期意味着损失。但是,假如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一个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遭到建筑监管部门的停业整顿处罚,那保证正常工期的完成根本不可能,因此,片面追求工期的提前实现而忽视施工安全的观念和做法不可取。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降低施工成本
建筑企业的成本包含的项目很多,且多是有形的,为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品也构成了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比如老化设备的更新、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等[1],从表面上看,抓安全生产管理意味着增加投入,增加成本,但实际上这些投入是必要的,也是经济的,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建筑企业必然面临着财产损失,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企业的赔偿金额则构成安全成本之一,随着工人工资的增长,这一类赔偿将越来越高。再者,一旦发生伤亡事件,主管部门的处罚也构成了安全成本之一,由此来看,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尽管这一成本是无形的。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
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生存,必然要注重维护自身的形象。建筑企业也不例外,试想,一个疏于安全管理的建筑企业,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哪个业主会放心地将项目交给这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建筑从业人员愿意、敢于进入这样的企业工作?项目经理的前程也将受到严重影响,最终的结果就是该企业出局。
二、高校建筑工地施工的风险因素分析
高校内建筑工地具有一般建筑工地的特点,也由于处在一个人口密集区的原因存在一些特殊的风险因素。
(一)对建筑企业内部造成伤害的风险因素分析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局198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2]中划分的造成伤害的原因,结合建筑企业施工特点,将建筑工地施工风险因素分为类:
1、坠伤事故。建筑工地露天施工,多为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因操作失误、上下作业区间缺少隔离保护设施、操作设施机械故障、脚手架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坠落伤亡的事故是所有类型事故中的最多的一类[3]。
2、意外打击事故。施工人员自身安全设备缺失(不带安全帽)、建筑楼层之间防护安全网不牢固、塔吊物品坠落、高层工作人员随意处理建筑垃圾等原因,造成在低层施工的人员意外伤害。
3、电击事故。建筑工地的用电是隐患最多的环节之一,电工的技术水平导致电力组织设计不合理、配电设施配置不合格、非电业施工人员照明线路的私拉乱接行为等导致电击伤害。
4、机械伤害事故。建筑工地的大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塔吊、混凝土搅拌机、直梯运输机、打桩机、带式运输机等,这些机械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机械自身的故障,比如年久失修,设备运行前检查缺位等原因;另一个是施工人员的操作不当引起伤害。
5、其他伤害事故。施工人员多为承包商零散组织,在住宿、生活饮食等方面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集体居住,由于管理不善和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做饭生活用电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饮食风险是另一个隐患,尤其是夏天,中暑、食物中毒等。
(二)对高校人员、设施的风险因素分析
1、运输车辆事故。建筑工地施工需要土石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大型车辆进出人口密集的校区,由于大货车自身吨位大、车辆状况参差不齐,加上一些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开车普遍较快,也经常出现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情况,撞毁校园设施、撞伤行人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2、民工管理事故。虽然建筑工地按照惯例是封闭施工、封闭管理,但施工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经常不经允许偷跑出施工区域进入校园,使用校园设施,甚至进行盗窃、抢劫和,此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的概率也不低,并且民工的流动性强,案发后难以处理。
3、学生误入工地伤害事故。高校学生密集,学生课外活动时间较多,尤其是到了夜间,学生活动的范围很大,难免出现误入建筑施工现场的现象发生,误入后可能发生意外的伤害,比如摔伤、机械伤害、高层跌落甚至被不法施工人员临时起意而侵害的事件。
三、高校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美国安全工程师Heinrich在大量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得出了一个基本的规律――“88∶10∶2”的规律,即在100起安全事故中,有88起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有10起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结合造成的,只有2起是难以预防的。这就充分说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影响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决定因素[4]。因此上述风险因素应该是可以通过采取必要措施而有效避免的。
(一)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从技术层面上,防范安全事件的主要举措应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论证,成立专门的小组进行检查审核,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对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和试验制度,对主要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杜绝设备带病运作符合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技术性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尤其是问题高发的岗位一定要坚持这样的原则。比如高空作业、电气焊、大型机械的操作等。
(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本着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原则,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标语到位,制度范围涵盖每一个生产场所、每一道生产工序,并且设置安全员岗位,经过严格培训后上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到安全员的尽职尽责。工地门卫要严格落实,确保高校校园内的风险事件不发生。
(三)重视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应该有部分组成:一是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达到全体施工从业人员风险态度端正,重视风险事件,教育的形式应该是灵活多样的,比如案例教育、安全生产演讲、安全生产先进表彰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二是安全法规教育,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案例教育外来务工人员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触犯法律。
(四)加强对车辆和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雇佣的运输车辆要严格审核,不能无证驾驶,要经常召开驾驶员的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汇报情况,自查自省,作为工地管理方,一方面要尽量让工地避开人员密集的区域,能另开大门最好,如果不能,则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查到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外来务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远离家乡,生活比较清苦,心理问题也很多,工地管理方要通过有效手段管理好他们,可以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争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地预防火灾安全管理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术标准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
二是对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