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9:41:4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里圈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里圈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以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切入点,拓展领域、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多元投入,努力提升广大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好风气,实现“全民管理、全民参与、全面覆盖”目标,为建设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社会和谐的乡共同奋斗。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城乡市容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乡党委、政府决定调整成立乡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集镇管理办公室、环卫所为市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乡范围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并及时掌握全乡市容管理动态,制订全乡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村(居)、驻乡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求按照覆盖式管理模式,继续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驻乡企事业单位负责庭院、厂区和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接受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检查。
(二)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年初各村(居)与乡党委、政府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凡年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考核不达标的村(居),必须向乡党委、政府提交未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任务的书面情况说明,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接受复查。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考核60分。
2、推行两级考评管理模式。根据《乡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乡对村(居)实行半月一反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一调度。每月不定期对村(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各村要认真落实“三定一包(定地段、定人员、定标准、包责任)”,每月定期进行自评和检查。各村(居)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文明劝导。
(三)财政投入机制
经费投入实行分级负担。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和全覆盖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设施,每年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环卫所及市容协管队所需经费必须纳入乡年度财政预算。市容环卫工作经费投入应根据经济增长每年适当增加。各行政村、社区工作经费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行政村的临时清扫保洁人员所需工资经费支出由乡、村按5:5的比例分担。乡、村两级投入由乡政府统筹安排。环卫经费列支标准按照每个新农村建设点1名环卫人员,2个标准垃圾池,每年1万元列支环卫保洁经费,其他自然村按照标准垃圾池设立数量(人口数的0.2%),全年环卫经费每个垃圾池1000元,每个自然村临时保洁清扫员每人4000元,乡村5:5负担工资支出。企业单位和居民收费标准参照上年度下发的《乡集镇管理办法》执行,所有经费来源按照本年度财政预算拨入环卫经费专帐,由环卫所负责安排经费支出。
(四)日常管理机制
1、乡政府对集镇重点区域实行专业化清扫保洁。乡环卫所是乡环卫工作具体责任单位,负责管理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和乡垃圾转运工作,并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于集镇主要道路以及重点区域、地段必须实行每天“两清扫、两保洁”、10小时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制度,做到“五无”:即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土堆积、无果皮纸屑。清扫保洁人员按照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0.3%配齐。
2、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实行8小时工作制全天候流动保洁,做到垃圾定期清扫,定时保洁,垃圾无积存、无死角。临时清扫保洁人员统一由环卫所聘请;人员配备按常住人口的0.2%配齐。
3、积极充实和完善市容整治专业队伍。乡市容整治办公室配备协管队员8名。采取自荐和推介方式,经乡市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挂牌上岗,着装统一。
(五)社会参与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鼓励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义务监督工作,参加各种有组织的实践活动。完善控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我乡市容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坚持24小时值班。
(六)应急保障机制
乡政府要以市容整治队伍为基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配备专用车辆强化集镇整治力度,防止三乱反弹,对不规范的摆摊设点和流动性大的三乱等影响市容管理的行为要迅速治理。同时及时受理市民服务中心有关举报、投诉,及时办结和回复。确保群众投诉回复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进取,合力推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思路创新
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践,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决策,防止和克服盲目性、随意性,要注重长效。二是善于根据属地个性管出特色,管处实效。三是要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群众造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实施管理的成果。
(二)精细操作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点和困难。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法制优势,开动脑筋、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化解矛盾;要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全民管理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收集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落实环卫工作经费,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由区财政局和区环卫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及日常工作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环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核拨;二要整合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适当倾斜;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通过动员企业赞助、民间捐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
一、工作重点
在巩固第一批村居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全托管、半托管、自我服务等多种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措施落实,确保6月底前,将“三线三河”沿线的262个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使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做好一批收尾,巩固整治成果。环卫管护中心要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对第一批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进行摸底排查,拉出单子,明确责任,确保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村居覆盖收尾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要求,与环卫一体化村居签订责任书,完善农村环卫设施、环卫管护队伍,把任务目标落实到村庄,明确到人,形成环环相扣、衔接有序、推进有力的运行机制。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考核,保证农村环卫作业规范化运行,提高城乡环卫作业质量。
2、严格验收程序,推进二批覆盖。按照“镇村为主、部门配合、系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6月15日前,由乡镇(街道)牵头,水务、交通运输、公路、环卫等部门协同配合,对乡镇(街道)辖区积存垃圾、河道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第二批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集中清理农村“三大堆”和治脏、治污、治乱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将第二批262个村居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范围。对实行全托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要按照“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的工作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及时纳入接管,并将环卫设施配备到位,实现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常态化。对采取半托管、自我服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及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指导,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3、坚持示范带动,提高环卫标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按照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同步推进实施“美化、净化、硬化、绿化、文化”工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向更高层次纵深发展。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五个一”为核心的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即建立完善一套农村垃圾管理、卫生评比等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保洁员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民环卫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落实制度,健全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奖惩考核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运行机制,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到位,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培育不同层面的示范村典型,用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真实可信的典型引导各村开展工作。市环卫管护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扎实开展“做一天环境卫生义务保洁员、宣传员、监督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卫意识、文明意识。新闻中心、电视台、政务网等媒体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树先进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努力形成老少皆知、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