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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28: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环境卫生治理方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

篇1

以建立新的农村环卫机制为抓手,以规划集镇环境、卫生、秩序和村级垃圾收运为重点,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区农村环境卫生差的状况,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1/3的村实现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街道)处理”,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通过3年努力,使全区所有村实现垃圾有效管理。

三、整治内容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共分三个层次推进:

1、城乡共建。在街道全部、架河乡、古沟回族乡的政府所在地及沿路、沿电厂四周的村建立“户集、村(社区)收、乡(街道)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2、重点推进。在两个乡镇2/3的村建立“户集、村(社区)收、乡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机制。

3、部分推进。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沿路、沿主要乡镇干道两侧,建立“户集、村(社区)收、乡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

1、区政府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为顾问,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市容局、新农办、文明办、监察局、林业局、环保局、交通局、区建委(规划分局)、水利局、广电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新农办,新农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成立市容办公室,抽调3—5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出台本乡镇(街道)具体综合整治方案,并报至指挥部核准。

3、各乡镇(街道)聘用若干名环卫人员,成立环卫站具体负责村垃圾收运和管理等日常性事务,各村每100户配备1名垃圾收运员,隶属乡镇(街道)市容办。

(二)完善配套设施

1、乡镇(街道)建立垃圾堆放点、统一收存垃圾。具体由区规划分局提出方案,区市容局、环保局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

2、乡镇(街道)统一配备垃圾运输车、垃圾桶、建垃圾池,标准由区市容局提出指导性意见,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3、完善集镇主干道路硬化和绿化,规范车辆停放,有条件的地方要落实亮化。

(三)落实经费保障

1、各乡镇(街道)垃圾堆放场建设由乡镇(街道)负责,经费自筹。

2、垃圾运输车由区统一采购,经费区、乡镇(街道)各半。

3、乡镇(街道)招聘环卫人员工资由区统一核定,经费区补1/3,乡镇(街道)负责2/3,村级垃圾收运费用补助村乡镇(街道)各半。

4、集镇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经费乡镇自行负责,年终区政府对完成好的乡镇(街道)的前三名以奖代补。

(四)建立监督机制

为保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多层次督查机制。一是由区市容局、建委、环保局、新农办联合督查人员每月进行督查,结果以督查简报的形式报到区几大班子,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二是区主要领导不定期抽查;三是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定期督查;四是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调度会,对落后乡镇(街道)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五是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新闻督查,每次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乡镇(街道)村在全面验收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或先进单位区里将给予适当奖励,验收不合格的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而不动的,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将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做好准备阶段(年7月1日至7月底)。广泛宣传、发动、出台相关文件,营造氛围,认真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各村大搞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掀起乡镇(街道)、村环境卫生整治新。

第二阶段:对照目标任务和整治方案、落实整治阶段(年8月1日至11月底)。集镇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重点落实门前三包、清理占道经营、治理交通秩序、规范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乡镇(街道)卫生秩序及经营秩序,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农村以建章立制、整治村内道路、修建排水沟、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垃圾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搞好秸秆处理为重点,达到村容整洁。乡镇(街道)、村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点后面,先示范村、重点村后所有村的顺序,逐步推进、全面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评比表彰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底)。对照标准和整治内容,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逐乡镇(街道)、村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

六、工作要求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构建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设置科学、方便群众、符合环保、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格局;城乡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为我镇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环境助力。

三、实施内容

(一)切实做好餐饮企业油污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含中餐、火锅、面馆、食堂等)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实现干湿分离、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回收作无害化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固体废物由餐饮企业就近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设施,去油后的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直排。同时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管,督导收集企业规范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严格封闭运输,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督促收集、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喂养生猪。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狠抓场镇街道、公共区域(主街侧街、医院、车站、广场等人口稠密区域及周边区域)、镇村结合部、老旧院落、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及卫生死角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场社区、社区、环卫分公司

2.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及卫生死角整治,确保各类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宝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环卫分公司

3.及时清运垃圾池(库)内外、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地制宜及时增添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洗垃圾桶(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面上的灰尘、污垢、“牛皮癣”等,做好消毒灭菌,保持环卫设施卫生干净。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4.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三)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持续开展镇中心场镇、场镇、村民居住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乱拉标语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持续清理场镇的大件垃圾、陈年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提高全民参与度,强化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做到有稳定的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分段包干管理等责任制度和镇村组保洁员等管理制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收集点爆桶爆池。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3.开展大清理行动,清理农村各级道路两侧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清理田间地头积存的农残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彻底清除场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贸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4.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正能量,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比活动。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扭转农村部分存在的事不关己的风气。落实“农村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减量,纠正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较多、污水横流、焚烧垃圾等现象,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做好县乡道及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继续做好县乡道公路沿线卫生治理。集中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引导周边农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镇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强化水域水面环境治理,集中打捞水库、河道、塘堰等水面水葫芦、浮萍、枯枝、落叶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保持水面干净。二是强化水域周边环境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彻底清除水域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白色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确保水域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

(五)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化学药物消杀并重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镇爱卫办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控制达标工作;牵头负责全镇“除四害”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杀灭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要积极配合和参与“除四害”活动,抓好本单位及有老鼠、蟑螂居民户的灭鼠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加强环卫作业防控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要求规范消毒,就近直送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4.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镇卫生院等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七)严格抓好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1.设置专用容器。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注“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2月上旬完成设置。

2.加强宣传引导。为了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口罩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3.及时清运消杀。一是加强有害垃圾清运消杀,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4.强化规范处置。各村(居)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由村(居)负责人交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代为处置。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四、时限要求

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后为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篇3

一、指导思想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十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区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整体目标是:2003年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集中清理城区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拆除违章建筑和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加强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治理;完成绿色通道和灯亮工程规划设计,抓好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灯亮工程”和沿路建筑整装美容工作;搞好寿济路、张北路两条绿色通道的拆迁和地形整理,为2004年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打好基础。

2004年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家园、绿色长廊”工程。完成张北路、寿济路、大寨沟沿路绿化美化及景观设计;完成城区主要干道两侧光缆、电缆的下埋任务及人行道铺装、建筑物整容工作;突击解决好各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实施“灯亮工程”,搞好夜景规划设计,提高亮灯率,城区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原则全部拆除,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规划可选择有利位置设置大型电子屏幕广告或霓虹灯广告,使我县的夜景更亮更美。

2005年以巩固提高、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区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卫生街、公园路、205国道城区段、公安街(槐荫路以西)、槐荫路(中心大街以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区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明年六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205国道以东索镇大街、镇府街、建设街、铁西路、公园路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索镇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

(三)市容管理(县建设局为责任单位)版权所有

1、城区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由产权单位完成修补、粉刷、整装、美容任务。

2、取消城区沿街道设置的垃圾方箱,重新设置果皮箱,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1处,城区各单位按规划要求设自备地下垃圾中转站,对城区内所有公厕进行全面整修,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好。

3、生活小区内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野广告,按照市政府27号令的要求督促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沿街门店负责清理各自建筑物、构建物、公共设施上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4、对城区所有生活小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小区沿街房乱开窗开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小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及时,无人为占用、践踏破坏等现象。

5、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光缆、电缆,由各产权单位于明年五月底以前完成线路下埋任务。

6、全面清理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对超批准年限的依法予以拆除;年内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改建透明围墙。

7、对城区破损路面、城区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城区道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

8、小区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实行袋装管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四)市场管理(县工商局为责任单位)

1、城区内各马路摊点划行归市、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乱叫乱卖。

2、取缔镇南大街、公园街、商学路、公安街、建设街等探头市场,中心大街夜市就近迁入建国小商品市场西侧广场经营,由建国村负责管理;商城大集迁入商城南路经营;镇南大街摊点迁入云涛小区大观园小广场内经营;建设街摊点迁入槐荫路市场内经营;公安街口探头市场就近迁入新民小区沿路大棚内经营,绿岛超市两侧的流动摊点迁入酒厂北路经营。

3、各市场内设立专业环卫队伍,市场摊点管理有序,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洁净无污水。版权所有

(五)行业卫生管理(县卫生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解决餐具不消毒、生熟不分,从业人员不查体,无证经营和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五小”行业不卫生的面貌。

2、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各单位门内卫生达标。

3、年内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露天烧烤;明年上半年取缔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露天烧烤。

(六)交通秩序管理(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责任单位)

1、严格车辆管理,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定点停放,设立醒目标志,彻底解决机动车、自行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

2、取缔城区内变相经营的载客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二轮摩托车;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摩托车、自行车、汽车维修点全部进入店内经营,坚决杜绝“马路维修工厂”现象出现。

3、中心大街县宾馆两侧出租车就近迁入桓台影院门前停放;县博物馆门前出租车迁入博物馆西侧南北停放;公园门前出租车迁入对面小区南北路一侧停放;镇南大街出租车迁入大观园广场北靠一侧停放;卫生街出租车、自行车迁入县医院东侧农行营业部空场内停放;建设街出租车迁入惠康超市门前停放;城标广场附近出租车及各种塔吊、装载机进行规划迁移。

4、规范百货大楼、商厦、宝利源商场、县医院、肺科医院、长途汽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的管理,将喜乐家超市、绿岛超市、妇幼医院、鑫龙商场、百货大楼门前自行车管理权移交县公安局管理。

5、严格对洗车站点的审批,提高洗车站点的规模和档次,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处设立洗车站点;取缔兴桓路两侧、张北路城区段两侧的汽车洗车站点,各洗车站点要全部进厅,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洗车。

(七)环境保护管理(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把“三废”排放点,重点加强城区、近郊区污染源的治理,对有关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禁止“三废”超标排放。

2、严格控制企业废气排放,加快实施天然气替代工程。

3、严禁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四、考核办法版权所有

1、县委、县政府成立城区卫生容貌治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采取月抽查,季检查,年考核的办法,由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各责任单位逐项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排出名次,每月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年底汇总折算后分别列入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关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各级文明单位的考评依据。凡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达标或完不成任务的,年底均不能评为岗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超级秘书网: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使城区内“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改善我区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为元旦、春节营造干净、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人员

为全面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临时联合督查组。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毅峰(副区长)

副组长:王国强(区创建办)

成员:区政府督查办、淡水街道办、爱卫办、区工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城监大队主要领导,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区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临时联合督查组组成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共6人)区创建办1名、区政府督查办1名、区市容环卫局2名、淡水街道办1名、爱卫办1名。

联合督查组检查各系统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并进行评比总结。

三、集中整治范围、任务

范围:淡水城区居民区、花园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各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宿舍周围,城区内卫生死角、曝光垃圾的清理整治。

任务: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单位、企业、学校内部及周边以单位自行组织整治为主,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集中专项整治为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和曝光垃圾,重点整治乱摆卖、乱丢乱倒、乱堆放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两河四岸、市场周边等环境卫生。

四、整治要求、标准及责任区分

1、对城中村、结合部、两河四岸、出口等地段卫生死角、曝光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整治标准:无积存垃圾、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无渣土堆积、硬底化道路两侧成片杂草各清理1.5米。

责任单位:区直各机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具体任务见附表)

2、对办公、生产、生活、市场、服务场所、楼院小区、花园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内部及周边地区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院内、周边的杂草、废弃物、堆积物、曝光垃圾。整治标准:区内及院外周边卫生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无渣土、无弃物、无积水,排水目沟干净、畅通,空地、花池整洁。

责任单位:上述整治内容中的单位、业主或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实施,活动中区直各系统、工商局、物业管理总站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协调落实。

3、对居民区、行政村的巷道、楼与楼之间小巷、房前屋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曝光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整治。整治标准:巷道干净、沟渠干净,无积存垃圾、无渣土堆积、无碎瓦砾、无柴草乱堆、硬底化地区无杂草、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

责任单位:上述内容的清理由居委会及村委会组织辖区内居民进行清理,区市容环卫局配合,淡水街道办负责检查落实。

4、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活动中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电视、报刊报导。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

五、实施步骤

此次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各区直机关、团体按责任划分,牵头做好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并召开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加以贯彻落实,进行整改。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区创建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20日)

在前期宣传动员、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区市容环卫局做好全面配合,安排调度好车辆。着力抓好人民公园、市政广场、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出口等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堆放的垃圾、杂草、确保达标。

(三)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20日—*年1月30日)

由临时联合督查组对各责任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使城区面貌进一步改观。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卫生整治活动当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逐条落实。

2、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区直各机关、系统、淡水街道办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各企业、小区、学校由其归口主管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抓落实,以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