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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篇1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1)11-0015-03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现状,我们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试图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提高尽些微薄之力。此次调查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分解为法律素质、法律学习与培训、对法治的认知、对法治建设的评价和依法办事能力五个方面,围绕这五个方面设计了包括40个问题的问卷,随后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40份,收回201份,收回率83.75%,在201位被调查者中,从职务级别看,厅局级干部52人,处级干部149人,分别占被调查者的21.67%、62.08%;从被调查者的年龄构成看,多数处于35-55岁之间。此次调查数据可能有不科学的地方,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辽宁省中高层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具体分析。

一、对法治的认知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调查表明,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宪法原则,只有少数人不清楚。对国家机关的权力是谁授予的这个问题,有74%的人认为是人民赋予的,但有20%的人认为是人大,有6%的人认为是执政党,还有极个别的人认为是上级机关赋予的。从本质上讲,领导干部的权力是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其代表人民行使国家各项权力。

2.多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是正确的,但还存在不小的偏差。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宪法修正案也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但从调查问卷来看,还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仅仅看做是工具。对于依法治国首要任务的理解,76%的人认为是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只有23%的人认为是依法治官,还有1%的人认为是依法治民。事实上,依法治国的本质所在是依法治官和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尽管大部分人选择依法治理社会事务,这的确不算错,但二者相比较,依法治官重于依法治理社会事务。由此可以看出回答者在理解依法治国这个问题上的价值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仍然有1%的回答者选择依法治民,这种理解实际上与依法治国的本质含义是相悖的。

3.普遍认识到法律的广泛作用,但对法律的具体作用认识上有差别。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明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法的社会作用包括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和发展。对于法律的作用,62%的人认为是保护公民的权利,47%的人认为是调整社会秩序,33%的人则认为是处罚违法犯罪,而有13%的人认为是政府管理的工具。由于这是一项多选题,领导干部对法律的作用选择又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在这方面的认识差别。但就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92%的人认为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有4.9%的人认为有作用,0.9%的人认为作用不大,还有些人不清楚。可见,绝大多数人认识到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4.普遍树立了“法律至上”的理念,极个别人有“权大于法”的观念。法律至上是指在所有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政府、组织及个人的行为要符合法律要求。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对权与法的关系,91%的人认为法律至上,但还有少数人认为权大于法或法的权威不能大于人的权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有的内涵或精神。而权大于法的观念与此是相背离的。

5.普遍信仰法律,但少数人不信仰法律或法律信仰不坚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信仰是法治的精神要件,法律是信仰的理性形式。信仰法律是西方法治的传统。西方人非常信仰法律,甚至为信仰法律而献身。古希腊的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是为法律而献身的人。对法的生命在于法律被人们信赖和信仰,80%的人持肯定态度,15%的人持否认态度,其他人则为不清楚。可见,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信仰法律的,极少数人法律信仰不坚定也是基于现实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现象导致法律的权威被践踏等缘故。

二、对提高法律素质的需求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普遍认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知识准备不足。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调查显示,对于领导干部当前最缺乏的知识,排在第一位的是法律知识,其次是公共管理知识,最后是经济知识。即58%的人认为缺乏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缺乏公共管理知识,有21%的人认为缺乏经济知识(这是一项多选题)。对法律知识是否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65%的人认为基本适应,16%的人认为适应,15%的人认为不适应,还有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多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报纸上刊载的新法律是否关注,84%的人回答关注,仅有14%的人回答不关注,极少数人不清楚。对所有法律知识中最重要的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1%的人认为是宪法,22%的人认为是法理学,18%的人认为是经济法,14%的人认为是民法(这是一项多选题)。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行为中,这些法律知识都很重要,宪法、行政法、经济法都属于公法,是维护公权力的重要法律保障。法理学是法学基础学科,掌握任何法律知识都离不开法理学知识。民法是维护私权利的基本法,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懂得民法,因为在其工作中会出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如何保证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不侵害私权利,掌握民法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法律知识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但从被调查者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来看,体现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的不同及相关知识准备不足。

2.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重要性,但培训机会少。法律培训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从调查来看,被调查者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在对待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途径选择上,67%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培训,33%的人认为通过自学,29%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实践,8%的人认为通过法律报告。可见,法律培训则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主渠道。然而,现实中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机会太少,难以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培训的需求。普法教育是法律培训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成效并不理想。在对我国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时,60%的人认为有成效,28%的人认为没效果,8%的人认为效果良好,4%的人认为难评定。这说明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对今后领导干部普法的重点理解上,49%的人认为是依法办事能力,42%的人认为是法律意识的培养,29%的人认为是学习法律知识,8%的人认为是遵守法律程序。可见,目前的法律培训还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在师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机制等方面都亟须改进。

三、对法治建设评价度普遍不高,认识上差别较大

1.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针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在对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主要原因分析上,65%的人认为是执法不严,31%的人认为是法律不完善,25%的人认为是领导干部不守法,18%的人认为是多数人不信法。在这项多选题中,多数人选择了执法不严。这说明领导干部普遍认为执法不严是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最主要原因。在对我国公民行使民利,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状况的评价上,41%的人不太满意,仅有41%的人满意或比较满意,其他为不满意或不清楚。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权利意识还不太强。在怎么看待“不信法”这个问题时,46%的人认为缺乏法律权威,40%的人认为法治效果不好,14%的人认为“闹的孩子有奶吃”,13%的人认为法律意识淡薄。在这项多选题中反映出多数领导干部看到法律的权威性在实践中被践踏以及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的“闹的孩子有奶吃”的惯性思维及解决问题的习惯,使得一些人看准了,而且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特闹特解决”的态度,而政府为了维稳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合理或不太合理的要求。这使陷入了一个怪圈。此外,在对生活中哪些问题最不满意的回答上,78%的人认为是食品不安全,30%的人认为是虚假广告泛滥,23%的人认为是空气噪声污染,10%的人认为是税赋不合理。这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谋取暴利而不惜以身试法和政府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监管失控。

2.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不高。针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也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辽宁省的法治建设评价不高。在对我省行政执法状况的评价上,47%的人认为一般,42%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2%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令人满意的问题。而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上,43%的人认为一般,39%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6%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政府公信力与老百姓的期望值还是有差距的。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评价上,50%的人认为一般,35%的人认为较好,8%的人认为不好,5%的人认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程度还可以,但还有许多需要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还有待改进。

四、普遍认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被调查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1.普遍认识到法律在自身工作中的重要性,但个别人认为不重要或不清楚。调查表明,领导干部非常清楚自己工作中最需要的是法律。在法律对您的工作是否重要的回答上,92%的人认为重要,仅有6%的人认为不重要,还有极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法律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而在对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法律的回答上,46%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0%的人认为是民法,27%的人认为是经济法,23%的人认为是其他法。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法律,排在第一位的是行政法、第二位的是民法、第三位的是经济法。

2.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具体认识上有差距。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对依法行政的目的认识上,56%的人认为是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44%的人认为是为了控制政府的行政权力。二种选择都对,但二者相比后者更为重要。而我们领导干部选择更多的是前者即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这反映了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目的认识上还有差距。而在对行政管理主要依靠的理解上,61%的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33%的人认为依靠政策,还有7%的人认为依据领导命令。法律排在第一位意味着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行政管理主要依靠法律,但也有一定数量的人选择政策和命令。在对法律与政策发生冲突的理解上,81%的人认为依法办事,16%的人认为请示领导,但仍有4%的人认为依政策办事。在对依法行政是否会束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手脚的认识上,80%的人认为不会,但还有10%的人认为有时会和8%的人认为会,此外,极少数人认为说不清。在对行政决策时是否需要考虑法律程序的理解上,83%的人认为需要,15%的人认为有时需要,极少数人认为不需要。在看待民告官现象上,有96%的人认为民告官有利于监督、制约政府权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他认为,民告官损害了政府的权威,不利于政府管理;民告官降低了政府行政效率;民告官强化了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矛盾的真正解决。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反映出有些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的价值观上的差别。

篇2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重点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掀起法制学习宣传的新,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减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在全区营造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采取法制知识讲座、集中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至少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举办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划拨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力争把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充分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篇3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高校辅导员要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对待学生财产权问题。首先是学生财物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辅导员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还要及时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笔者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遇到的学生财产被盗事件80%的作案者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有在校大学生的间接参与。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其次,作为经常和学生直接接触的高校辅导员,有更多可能与学生发生财产纠纷。有的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收受财物;更有甚者私自制定规则,对违规的学生或者班级进行罚款。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辅导员的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有害,还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麻烦。

(二)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不少高校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论文著作署上教师其本人的名字。大部分学生因碍于导师的面子或者是对导师在学业上的指导的感恩之情而默默地接受。高校辅导员应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但自己要知道窃取学生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尊重学生的知识产权,更要帮助学生增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处理学生被处分问题不恰当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规范的重要手段,对高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帮助,实事求是,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允许其对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总之,高校辅导员在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注意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二、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作为在教育管理一线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最注重的是应聘者的学生干部经历、应变能力、学历等方面,而对应聘者的法律素养没有明确要求。大部分辅导员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虽然在上岗之前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对辅导员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其培训内容对法律知识的重视不够,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依然是参差不齐。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忽视、漠视、侵犯学生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2003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必然选择。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

三、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举措建言

当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的个人学习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辅导员依法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有效性。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大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力度

目前高校辅导员通常为“杂牌军”,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法律、教育、职业规划、心理学、就业指导等,其中法律知识是他们最为缺乏的知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辅导员,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还是奖惩等都受法律的约束。高校应当尽力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并将他们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细化、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成为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加大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提升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进行宣传教育,把一些经典案例放在法律知识研修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沙龙上进行研讨等多种方式来培养辅导员的法律意识,使辅导员从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将相关法律知识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甚至习惯。这也正是当今教育界经常提到的“养成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辅导员真正做到依法律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理有力地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高校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学生,学校加大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使学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水涨船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无形中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成为辅导员自己的迫切需求。

四、结语

新形势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断提高,他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自觉地依法办事,这也是做好其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必然趋势,高校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有效办法,促使辅导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高校辅导员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刑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还有所在院校的《学生手册》,切实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随机应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提升高校的社会形象。[2]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停止正在做的事情,静静地注视着国旗的冉冉升起,直到国歌停止、国旗升旗仪式结束。这种行为即是一种潜意识,也是一种观念内化的结果。依法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也需要内化为高校辅导员的潜意识,使法治观念在其心中生根发芽。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但自己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应该通过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覃壮才.高等教育法规实用教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篇4

关键词:保密培训;思想教育;法律教育

国家或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按照核心、重要以及一般的等级进行划分,根据岗位等级不同确定工作人员类别,并针对不同工作类别进行专业保密培训,通过培训促使保密人员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内容包括政治观点、思想观念以及道德规范,法律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宪法》以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通过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全面提高企业职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保密培训中思想教育的重要性

在保密培训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是提高企业职工保密观念、加强保密意识的关键,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和运用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惩罚能够发挥同样的效果,是增强国家实力、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培训机构应该引导培训对象在正确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将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到实际岗位上,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最终达到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目标。目前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化,各行各业的技术核心保密工作越发重要,职工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思想认知,将会对我国核心技术或国防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教育是关键,培训人员要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做深、做透思想教育工作,才能有效化解企业职工内心问题和矛盾,才能提高保密工作质量和效率,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好企业职员的思想工作,能够有效增进不同岗位人员的相互理解、化解各方利益矛盾,处理和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对做好保密工作而言是一项双赢的工作,在保密培训中经常会遇到企业职员对自己与他人的工作表示不理解,对自身获取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产生疑惑,这是正常现象,因为每个人的工作岗位不一样,导致最终得到的利益也会不一样的,但是作为企业职工最重要的不是自己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利益,而是应该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考虑问题,如果不给他们做这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少人并不能形成这样的思想认识,因此进行思想教育是保密培训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保密培训中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不仅对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对企业、人民的安全也同样起到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做好保密工作对维护社会安定和和谐社会构建非常重要,但是现在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出卖家庭、单位和社会的行为,对于这类人要进行法律惩治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所以说在保密培训中要突出法律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法律知识教育,能够全面提高企业职工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尤其是在国际环境越来越复杂的局面下,学习法律知识能够提高企业职员对企业单位规章制度形成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如果不学习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就不可能做到很好的遵纪守法,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工。大多数罪犯都是由于自身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而在工作中违规操作,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途。所以进行法律教育对促进企业职员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学好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有明显作用,通过学习的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培训人员自我防范能力和法律意识,早一步培养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企业职工违法犯罪,最重要的是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有序。

三、思想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

在保密培训中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从道德教育层面培养企业员工的保密意识,法律教育主要是从法律层面对员工行为形成制约,在保密培训中两者缺一不可,有了思想教育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法律教育可以提高员工法律常识,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会从道德、法律法规层面考虑后果,能够有效避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所以我们不能说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到底哪一个比较重要,只能说两者在保密培训中同样重要,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价值。

四、小结

新时期、新形势的国际社会背景给保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发展,保密工作范围逐渐扩大、保密重要性逐渐提升,对企业职工的专业素质水平和职业道德要求更加严格,因此在保密培训中更加注重从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两个方面入手,才能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为我国机关单位、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丹.试论《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学员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J].职业技术,2011,11:61.

[2]鲁志杰.浅谈加强短期培训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J].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2013,01:26-27+31.

篇5

一、近年来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概况

近年来尤其是“五五”期间我县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各级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讲座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2006年,县委、县政府正式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列入县里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县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使领导干部学法走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每年对副科级(包括退居二线领导干部)以上领导干部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几年来,参加集中法制培训的领导干部就达3000余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和实施以后,县政府和全县11乡镇党政机关都先后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聘请相关具体律师为法律顾问。并且,据去年统计数据中显示,全县共有21个县直机关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真正建立起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尽量在依法行政的工作实际中,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人员队伍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评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对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及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察、评议,把督察、评议结果作为考察领导班子、测评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普治办统一印制“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听取法制讲座、个人自学法律、学法心得体会等内容记入学法笔记本,每年学法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县普治办每年年底还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等联合对笔记本情况进行抽查调阅,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落实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人大任命和非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都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原则上不予任命。考试注重两个结合。一是基础知识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将《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等作为考试的基本内容的同时,根据考试对象的不同,将与拟任处级干部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列入了考试的重要内容。二是法律知识能力与法律运用能力相结合。不仅对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行考核,同时也对拟任干部的用法能力进行考核,力求通过考试,真正考出拟任干部是否具有法律意识,是否具备拟任职务所必须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并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依法办事、违法违纪等情况列入述职、述廉的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共组织了6批干部任前法制考试。

二、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缺乏自觉性和持续性。还有好大一部分领导干部属于被动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学习兴趣不浓,热情不高,主动性不足。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未能显现。二是领导干部用法偏向主观性和意愿性。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未能显现,有些部门、单位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疲倦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法律不是万能,地方强压手段时有发生。三是社会现象反面影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积极性紧迫性。反腐倡廉力度不够,一些漏网之鱼的所作所为还会不时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响彻在他们的耳边,影响到他们的心灵平衡,当歌舞升平、酒飘万里、公车私用等现象司空见惯时,法、权难免会在心灵中失衡,对他们法制宣传教育也就只能对牛弹琴、苍白无力。

篇6

根据彝普发〔〕2号文件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我局制订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濉溪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要求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以会代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民不少于1天。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乡镇干部、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举办农村法律大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大集日主办一次法律大集活动,由县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组成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活动。

(三)乡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平台。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基层司法所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实现一个小学带动一个村,一个中学带动一个乡的法制宣传效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试点村牛街水田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召开“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括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对表现优异的乡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各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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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室;隐患;对策;交叉感染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民素质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自我保护的观念逐渐加深。尤其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举证责任倒置”颁布以后,患者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患者对医疗护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医院的护理工作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1-2]。在面对新挑战的关键时刻,护理人员任何的失误、大意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和医疗纠纷。供应室是医院内各种医疗器械等杀菌消毒的场所,是为患者提供间接服务的地方,若处理不当,易导致杀菌消毒不彻底,造成物品之间的感染,严重者可进一步引起医院感染。现将供应室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防范对策分析如下。

1 问题与隐患

1.1 护理人员 (1)医疗法律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观念差:多数护理人员法律知识不足,同时存在不直接接触患者就无医疗纠纷的错误观念。虽然供应室人员工作的对象不是直接的患者,而是用于患者身上的无菌物品,若工作人员出现失误或大意,同样会引起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3];(2)无证上岗:部分工作人员上任前未通过专业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属于无证上岗。因此,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杀菌消毒不彻底;(3)护理记录不规范:杀菌消毒记录集其他各种监测记录是供应室护理记录的重要方面。部分护理人员缺乏对护理记录重要性的认识,容易疏忽大意,出现记录不准确、早记、晚记、漏记等情况。

1.2 供应室布局 在部分基层医院,供应室的空间狭小,布局不合理。无菌、清洁、污染区域的分界不严格,人员与物品通道也不区分,各种物品在摆放时混乱,容易造成物品间直接交叉感染[4]。若将这样的物品应用于患者身上,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进一步引起医疗纠纷。

1.3 管理工作 (1)管理工作未做到位,出现已有的管理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或管理制度不完善;(2)管理机制松懈,应对措施不利,执行不严格;(3)管理人员对护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不足。

1.4 工作的环节 (1)物品的收送:人车部分是收下物品工作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其中,无菌与污染等物品未分开运输,容易造成交叉性感染的发生。而无菌物品的敞盖收送和装载过满也是常见的问题;(2)物品的清洗:彻底地清洗干净是灭菌和消毒极为重要的步骤。否则会使灭菌存在隐患,甚至造成失败,并诱发交叉感染等严重的医疗事故[5];(3)物品的包装:器械漏装是包装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其导致的严重隐患为延误术或者治疗的时间,甚至导致抢救延迟,给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而这些失误多为工作人员的麻痹大意所引起[6];(4)灭菌处理:因为存在灭菌设备的不合理使用、密封圈漏气、操作失误及前筛孔关闭等问题,会降低蒸汽的穿透能力,导致灭菌失败而引起交叉感染等事故的发生。

2 方法与对策

2.1 强化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供应室的护理人员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和意识,尤其要加强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举证责任倒置”里提到的法律知识,掌握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文规定,把自身提升为知法、懂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格护理人员[7]。

2.2 严格把关,大力加强质量控制、监督和检查力度 (1)提高杀菌消毒质量,加大监察力度,减少后患;(2)组织定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3)增进与相关科室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避免风险;(4)严格控制和避免无证上岗人员,防患于未然,减少隐患。

2.3 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的学习和定期培训 (1)护士长要监督护理人员专业理论的学习,定期组织学习《一次性物品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相关知识[8];(2)护理人员要定期培训各项操作流程;(3)同时,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供应室的规章制度,提高规范化意识,合理布局和严格区分杀菌消毒物品。

2.4 强化对护理记录重要性的认识 (1)严格按照护理记录的书写规范,做好详细记录;(2)定期核对各项记录单的填写,确保记录的规范准确。

3 结果

增强医护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要充分意识到供应室杀菌消毒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问题,同时要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理法案,严格保证合格的杀菌消毒质量,提高服务标准,才能进一步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这不仅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保障,也是体现供应室内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鉴于对上述问题的充分认识,我们要求全科人员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消毒技术规范》进行强化学习,使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提升,同时也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总之,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仅提高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还减少了临床上的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黄波,冯晓敏,熊小美,等.风险管理理论在供应室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管理,2006,12(1):74-75.

[2]沈彩霞.手术护理记录质量分析及质控对策[J].护理杂志,2004,21(4):86.

[3]王玉萍.关于供应室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与分析[J].中外健康文摘, 2011,8(42):365-364.

[4]何学文,周繁华.供应室护理工作的质量监控方法分析[J].中外医疗,2012,(3):143-145.

[5]杨宜群,霍晓辉,殷翠.我院护理实习带教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国水电医学,2003,(6):121-123.

[6]王洪梅,苏涛.消毒供应室与临床科室的工作配合[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6,1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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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高专 医学生 实习前 强化训练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1 资料

(1)一般资料:对青海卫院2009至2011届毕业生(包括护理、助产、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共1597人进行了实习前强化培训。(2)方法:在实习前4周,对即将进入实习阶段的医学生分专业进行实习前强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技能操作训练、职业道德教育、医疗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教育等。(3)结果: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实习质量。

2 医学专科生进行实习前强化培训的必要性

(1)便于角色转换:几乎所有的学生一直是在简单的学校环境里成长,而进入实习医院,实际上是从学校走向社会。角色由学生转为实习医生,环境从学校转为医院,因此往往会出现许多的不适应的现象。高职高专医学生由于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为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正确应对各种事件,树立良好的医护形象,就要求在学生实习前进行必要的强化教育培训。

(2)便于顺利开展工作:由于医学专科生在校课时有限,对各项技能操作只能做到跟着老师练习一两遍,没有深刻印象,更不能熟练掌握。而参加实习前技能培训的学生是在老师手把手指导下,反复进行各项基本操作,最终达到能够熟练、规范完成各项操作。进入临床后,能够迅速“派上用场”,而且操作规范、熟练。

(3)便于提高学校声誉:学生进入实习医院后,医院的领导及带教老师都会从基本技能、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等方面对该批学生进行纵向横向比较,这就直接影响着学校声誉及学生今后的实习生活、工作乃至就业,因此,通过实习前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巩固理论知识,他们进入临床后,由于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从而有利于学校以后实习生的安排,便于提高学校声誉。

(4)便于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在实习前强化培训期间,学生要大量重复练习各项基本操作,并且教师会对学生进行反复的考核,这样一方面使学生对基本操作做到娴熟,另一方面锻炼了他们的心理素质,从而进入临床后,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3 实习前教育的内容

(1)临床技能强化训练:临床基本技能训练是培养医学生技能操作、动手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过程,该训练可使医学生们进一步熟练一系列的规范性操作,缓冲医学生由理论学习到临床实习的角色转变,从而增加他们的自信心,进一步保证临床实习质量。临床基本技能主要包括体格检查、急诊基本技能训练等。在强化训练期间,老师先进行各项技能的规范性示教,然后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互相之间重复模拟操作训练,并强化学生在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相关并发症的处理等。

(2)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医学人才,是医学院校和医院共同的教育目标。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实习前强化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教育中对实习生的言行举止、礼仪形象要提出严格要求。针对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和医疗卫生领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强化教育,促使学生在临床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医护人员。

(3)规章制度学习:规章制度的学习是实习前强化培训的核心内容。我院有30多家省、市、州、县级的实习医院。实习生离开学校环境步入复杂的医院,其思想个性和规章制度,适应能力和工作要求等一系列矛盾将不可避免,而中后期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问题,这个时候容易出现纪律松懈、敷衍草率等现象。为了避免或减少实习期间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在实习前就要对学生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生手册》、《实习生管理条例》、《实习指导》、《实习医生守则》中的有关规定,让实习生自觉服从实习医院各级领导和带教老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4)心理健康指导:对于高职高专医学生来说,临床实习是在校学习的延续,是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重要阶段。很多医学生对临床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导致在实习期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杜绝或减少这类隐患,首先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强化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校心理健康的氛围;其次,针对实习学生开展实习前的群体心理辅导活动,如情绪调控的技巧训练、心理平衡训练、当众演讲等,帮助学生正确客观地认识自己,减轻自卑、忧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对于身心健康的损害作用,增强他们控制和调节自身情绪体验的能力,培养良好的社会性情感。

(5)法律安全教育:能否顺利完成实习,安全是第一位。高职高专学生普遍对法律知识了解少,比如学生对“知情权”、“举证责任倒置”等普通的法律知识往往一知半解。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增强,通过法律维护权利、争取权益、解决纠纷的人越来越多,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使得医务人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医学专科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法律知识远远不足,为此在临床实习前,邀请知名法律专家、律师来校集中讲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实际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剖析、讲评,弥补欠缺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总之,在医学专科生实习前,进行有目的的强化训练是非常必要的,是确保其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后顺利进入临床工作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 马春虎,温海青,纪正春.当前医学生临床技能教学问题与对策研究.承德医学院学报,2005.22(4):362.

[2] 金俊银.行政诉讼法实用问答.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6-7.

[3] 喻平.高职护生实习前实践技能训练的重要性.卫生职业教育,2008(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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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教育;渗透;初中政治;教学

G633.2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初中阶段的政治教育对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态的塑造具有重要意义。在初中的政治教学中,要把法制教育贯穿于政治课堂中,在培养学生对国家政治态度的正确认识和思想道德品质的同时,达到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目标。本文主要阐述了当前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当前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1.教师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由于我国教育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仍然以学生的成绩为重,教学过程以提高学生的成绩为主要目标,忽略了在政治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法制教育教学中,教师只重视教科书中的重点知识,一味地让学生死记硬背,而不会对课本内容进行拓展和延伸,学生难免会觉得枯燥,对法制教育产生厌烦的心理,导致缺乏学习兴趣,最终使法制教育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2.教师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初中的政治教师自身就缺乏法律意识,对必要的法律知识也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在日常的政治教学活动中,由于教师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足,很难在政治教学中合理而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这也是影响初中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

3. 复杂的社会对法制教育的影响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当前各种社会思想错综复杂,而初中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的关键时期,很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混乱的社会思想很容易对学生的三观产生影响,对学生辨别能力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二、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措施

1.提高政治教师的专业素养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和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作为新型课堂的主导者,在初中政治教学中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在教学中不要一味地让学生死记硬背,让学生在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掌握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此外,学校要有意识、有计划地组织政治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例如,安排教师参加法律知识的相关培训活动,还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到学校举办法律讲座,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学习法律的机会。另外,政治教师在日常的生活中,要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通过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使自己对法律知识有一个较为系统的认识,并且对其充分理解,能够做到在政治课堂上能够灵活地渗透法律知识,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提高法制教育的水平,同时也提高课堂效率。

2.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提高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领域的现代化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政治教学中也逐步引入了以多媒体技术为手段的现代信息技术。对初中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法律知识和概念比较抽象,初中生理解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运用多媒体技术来辅助教学,帮助学生对法律法规进行理解。例如在给学生传授宪法相关的知识的时候,可以运用多媒体技术把宪法的创立过程的专题片展现给学生,让学生认识到宪法的神圣地位,加深学生对宪法的起源、地位、特性、作用及法律效力等法律知识的理解。另外,教师还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对教材内容进行拓展和延伸,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信息。此外,还可以运用多媒体技术带领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在用多媒体展示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后,从典型的案例着手,带领学生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加深学生对法律知道的理解。运用多媒体技术,把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相结合,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结合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初中生正处于成长阶段,思维非常活跃,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未树立,分辨能力还不高,很难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进行抵制。初中阶段的政治教育对青少年三观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政治教师在ρ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遵循法律源于生活的观念,结合生活实际,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中的小事,将法制教育和学生的生活实例结合起来进行讲解,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学会关注生活,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加深学生对法律概念的理解、认知和掌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初中阶段的政治教育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树立具有重要意义。在初中的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既可以让学生遵守法律法规,不做逾越法律的事,还可以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初中政治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岑光庆.初中政治教学如何有效渗透法制教育[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5,(1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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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1.1强化法律意识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及高新技术的应用,护士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对象不断增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复杂,处理不好则会增加护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这就要求护士不但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高水平的技术与高质量的服务,更应具有法律方面的知识,尤其是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地预见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及违法会带来的后果,自觉依靠法律维护护患双方的权利,维护医院的权益。如果护士法律意识薄弱,在工作中任何环节处理不当,无论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都会引起护理纠纷或医疗事故,护士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因此,护士业务素质的高低和法律意识的强弱,与医院的健康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1.2强化法律意识是确保护士合法权益、适应发展的需要

将法律知识的教育纳入管理的目标,作为护士继续教育和岗前教育的必修课,采取不同形式对在岗护士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如组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核,法律知识竞赛等。针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和潜在的容易发生护理纠纷的问题、隐患和倾向,我院也已多次组织学习了“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和法律知识”以及“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法律知识”等专题讲座,从法律角度有的放矢的进行教育、防范,使护理人员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增强了法律意识,以避免护理差错事故和纠纷,在护理实践中有能力担负法律责任,既懂得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又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临床工作能力培训,防范护理纠纷

2.1加强专科业务培训,提高整体护理技术水平

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中,有些是因为护士操作技术不过硬,或业务知识缺乏,对病人病情观察缺乏预见性等原因造成的。在病人对医疗需求不断增强的今天,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无法满足病人要求的。因此,护士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并能用预见性的眼光观察病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我院护理部在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的同时,首先进行教育,使护士认识到在病人对医疗需求不断增高的今天,护理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无法满足病人的健康需求。其次加强了对护士护理技术操作及理论考核工作,各项应急、应知、应会考核以及各项急救仪器的操作和考核,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分次分批参加业务培训,这不仅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还减少了因业务技术问题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2.2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分析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护理问题中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病人缺少疾病知识、不了解治疗和护理方法、对病情变化不理解而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对护理质量不满而提讼的,有的则因为护士在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时态度生硬,缺乏与病人沟通交流以及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这些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护士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和方法,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解答,有能力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主管医生或上级领导反映,以协助解决问题。掌握正确的服务方法,不仅会得到病人的配合、理解及支持,而且能使其产生安全感与信赖感,从而有助于化解矛盾并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2.3加强规范护理行为管理,护理文书记录到位

病历及医疗文书对病人整个疾病的诊疗过程起到了法律依据的作用。在目前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病人首先提出查阅病历及医疗文书,护理文书记录在医疗文书记录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护理文书是临床护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在临床护理中护士应及时、准确、真实、公正地书写好各类护理文件,如病人入院时间、抢救时间、用药情况及病人转归等。我们通过针对护理文书具有法律依据的重要性,规范了各种护理文书记录制度,由于实施了护理文书的规范化管理,不但杜绝了差错,而且还给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总之,在护理活动中,护士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经常换位思考,多从病人角度和利益方面去努力维护好病人的权利,以优良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技术、娴熟的操作,以高质量的护理、高质量的服务水准为病人服务,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掌握好沟通技巧,消除纠纷隐患,只有这样才能防范护理纠纷。

篇11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335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137-0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国家医疗法律、法规的健全,人们在就诊过程中法律知识不断完善,维护自己权益意识增强,使护理人员面临巨大的职业挑战,所以,加强法律意识的学习刻不容缓。现将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现状及应对措施分析整理如下:

1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现状

1.1 护理教科书设置中无法律意识知识参照 在我国护理学基础教育中,中专教育中法律学课程只占全部学时很少的比例,主要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没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内容。业内人士对护理人员知识了解程度的调查显示,护理人员现有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教育,一小部分的人采取了自学的方式,大部分的人通过协会和单位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到部分法律知识,还有一部分的人法律意识淡漠,无法预见法律知识缺乏的危害。更不懂得加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1.2 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 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消费,不同于商品消费,不少患者和家属却把医疗服务放在商品消费的位置上,过度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太过于苛刻。而大部分护理人员往往法律意识和知识缺乏,不知道如何维护双方利益,尤其是保护病人的利益。无法预见自己对病人的一言一行造成的后果与法律的关系,以至于在工作中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导致了护理人员和病人及其家属之间的矛盾。

1.3 有些护理人员不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学习,不懂得学习新事物,想当然行事 年轻护理人员,经验不足,不懂得及时充电,来提升自己相关法律知识,我行我素,造成了不该发生的护患纠纷。而工作年限长的护理人员,自认为经验丰富,资历深,根据经验想当然行事,工作中太过麻痹大意,也是造成护患纠纷的原因之一。

1.4 部分护理人员自身职业倦怠感强,缺乏敬业精神 由于护理工作性质特殊,面对的是患有病痛的病人,自身情绪也易受感染,同时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导致护士的职业倦怠,对护理职业失去了热情,工作得过且过,自然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也易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1.5 护理人员证据意识缺乏 部分护理人员工作不认真,警惕性不高,书写护理记录时不严谨,字迹不清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将无法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和应对措施。还有一部分护理人员对病案保管不当,病案反应了病人住院期间一切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及病情动态,是反映护患双方治疗与被治疗,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病案保存不当或丢失,我们将无法提供病人的真实情况,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也是对护理人员的不负责。

1.6 护理人员角色缺如 部分参加工作时间短的护理人员年龄偏小且自律性差,未能进入护士角色,因此,就不能完全履行护士应尽的义务,工作中失误相对较多,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

2 干预办法

2.1 加强医疗卫生法规的学习,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应通过不同途径接受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法律方面的培训与学习,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在业务上多总结经验,做到精益求精,尽最大限度的减少患者的病痛。工作时间,全神贯注,不开小差,摒弃杂念,严格检查,核对,对病人做到多问,多看,多指导。对自己要求多想,多做,多练。

2.2 多为患者着想,对手术病人签协议时,一定将术中、术后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后果交代清楚,对病人存在的焦虑,恐慌心理,应给以安慰,让病人或家属无心理负担,相信医护人员,签字时做到心中有数,轻松上手术台,切不可麻痹大意,草率行事。

2.3 规范医疗护理文件 医疗护理文件是医院重要的档案资料,是护理人员临床实践的原始记录文件,也是诊断、治疗、护理的重要依据。完整的医疗护理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在医疗纠纷时,要依靠其中的记载以判断是非及有关医务人员有无法律责任。要求护士在书写时一定要认真、具体、准确、及时、真实、完整、全面。尽量用医学术语,措辞简单、清楚、扼要。不可任意涂改。书写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细致、准确、及时。

2.4 加强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培养 医疗机构应多组织一些关于护士素质方面的学习和交流,让她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职业素质,加强自身修养,加强慎独。对患者不能存在偏见,不分男女老幼、贫困或有钱人、有无社会地位,有无触犯法律,都要一样对待他们。碰到脾气暴躁的病人,应该理解他们,多为他们想一想,切不可感情用事,与患者发生言语冲突,应耐心地为病人做好解释,为病人做好护理,不要带着情绪工作,把情绪发到病人身上。

篇12

关键词:技工院校;法制教育;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

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校园犯罪事件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本身技工院校的学生就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而且我国大多数的技工院校还不重视对法制教育的开展和推广,技工院校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培养,本身的教育体系也有着很大的不足。本文分析了技工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浅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技工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制教育缺乏明确的定位

根据国家相关教学规定,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属于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之一,这就说明法制教育在技工院校里的教育体系里没有明确的定位,在技工教育中,与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相比,法制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就直接导致在法制教育上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许多老师和学生把法制教育看成是一门老师传授法律知识,学生接受的一种普遍的课堂学习方式,老师希望把法律的相关知识都传授给同学们,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还有一种情况是老师把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知识互相混淆,把法制教育课上成政治课,课堂效果甚微。在有些技工院校,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

1.2技工院校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

从总体看,技工院校里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力量薄弱,教学水平参差不齐。这种现象导致了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出现了许多问题,许多法律老师不是正式的法律专业毕业的,一般都毕业于政治教育、社会学等专业,还有的根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老师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更倾向于传授政治内容。薄弱的师资力量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积极参与性可言,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更达不到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素质教育目的。

1.3教学内容的繁重和复杂

目前,技工院校的法制教育课程中的教学内容几乎包括了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所有相关知识,还有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基本精神和含义。由于教学课时少、教学内容的繁重导致了传授知识成为了一种形式,知识为了赶学习进度,导致了学生学习知识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对法律知识死记硬背,这样就违背了进行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学生并没有真正的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

2技工院校中法制教育的解决对策

2.1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

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使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教育不能走过场,要保证学生能学到法律的相关知识,让学生从整体上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要加强对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的监督与管理,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定期的检查学校的法制教育情况,可以在学校内开展问卷调查活动,检查法制教育的落实情况,增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2.2优化技工院校的师资队伍

技工院校要加强法律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和完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水平的教师队伍,加大对法律教师师资培训的投入力度。还可以聘请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来补充师资团队,组建成实用、高质量的法律教育团队。也可以请一些有实际经验且热心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法官、警察来学校作报告、讲座。学校也可以组织从事法制教育的老师去未成年管教所或者少年法庭去培训、锻炼,提高教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能力。

2.3完善法制教育教学的多样性

2.3.1建立科学的法制课堂体系

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教师要改变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多运用启发和参与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把现实中的案例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丰富课堂教学,列举社会治安、学生违纪、青少年犯罪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教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在其他学科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适当渗透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法制教育就会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大大提高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效率。

2.3.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技工院校除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外,也要经常在校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来充实课堂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的演讲比赛,举办法律知识的报告会,用黑板报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班级要经常组织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同学们利用媒体学习法律知识、并要求同学们写一些观后感或者对法律知识展开讨论。技工院校可以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去参观看守所等活动,让学生直接真实的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把法律的价值与社会、自身联系起来,形成出于内心对法律的信仰。

3结束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作为技工院校,要在充分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体系。让学生尽快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现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降低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真正的用到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参考文献:

[1]苑凤华.技工院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析[J].科海故事博览.科教创新.2012(11):3

[2]聂炎.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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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秘书;法律意识;必要性;措施

我国的经济制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2015年北京联合张家口申奥成功,这意味着张家口向国际迈出了一大步,张家口市中小企业不仅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遇,而且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合法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必须依法、守法、合法开展各项事务。在企业中,秘书是一个重要的角色,担负着参谋、建议、沟通等多项职能,有效发挥秘书的作用,有利于企业有序、平稳的发展。因此,中小企业的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也必须看到,在面对这一环境时,张家口中小企业的秘书人员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张家口市中小企业秘书人员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外部环境中加强法律意识条件的缺乏。众所周知,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必须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张家口申奥成功后,在国际化的大舞台中,张家口的中小企业要想利用这次的机遇走向壮大,走向更加成功,除了更新自己技术、理念之外,还要将法律运用到企业工作的各个环节。但实际情况是,国家将法律摆在了重要的位置,企业中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其重要性,但对他们来说,法律还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并不能很好地与工作相结合。甚至很多企业在挑选秘书时很少关注秘书的法律意识,没有意识到秘书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意识的重要性。导致这种局面形成的现实原因在于:张家口三面环山,国际贸易往来较少,这方面导致企业错误地估计了法律意识的重要程度;企业在招聘秘书人员以及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时,几乎涉及不到提高秘书的法律意识,加强秘书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这些原因导致在外部环境方面缺乏对增强秘书法律意识的重视,导致秘书人员法律意识的缺乏。其次,秘书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秘书是与领导接触最多的人员之一,秘书的建议对领导的决策、命令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秘书人员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给企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方面,秘书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秘书人员与领导的频繁接触,使得一部分秘书人员对领导惟命是从,从不敢向领导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这就导致领导的一些错误无法避免,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并且,有些秘书利用与领导的关系,,贪赃枉法,将法律完全置之度外,给其他人一些方便,而赚取自己的一些利益。另一方面,秘书自身缺乏法律知识、意识。张家口申奥成功后,在中小企业秘书的日常事务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与外商的合作,这就需要秘书在合同、人事签订、企业机密方面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具有较强的法律应用实践能力和法律与工作相结合的能力。而一直以来,秘书在法律意识方面,并没有引起自身足够的重视,在平时的学习中也没有系统地学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企业出现法务纠纷时,通常是聘请相关的法律人员进行解决,秘书在法律问题的解决上更是捉襟见肘。

二、提高张家口市中小企业秘书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在面向国际时,必须提高自己的整体水平,才能在国际的浪潮中获得一席之地;秘书必须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才能得到更好地提升和发展。提高张家口中小企业秘书的法律意识,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秘书整体素质的需要。中小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守法、合法、知法是其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此可知,无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还是对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法律的支撑作用是其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成份。而秘书作为中小企业的一个特殊人员,在企业中担负着参谋、建议、上传下达的重要职责,加强其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水平,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法律的需要,实现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而且也有利于巩固、加强中小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申奥成功,使张家口中小企业必须将国际理念注入到其经营发展的各个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界、社会的有序发展需要一定的准则与法规来制约,对于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中小企业在面对国际大舞台时,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更新自己的经营理念,仅仅是其一方面的准备。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还应重视法律的作用,更加清楚地明白国际准则及在国际贸易、合作中法律对自身的保护,利用国际准则与法律,使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有更好的发挥,有更好的发展。企业的良好发展,不仅仅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的,它需要企业中每一位员工的配合与努力,而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更是如此。秘书作为与企业领导接触最多的人员,秘书人员只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真正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为企业秘书人员来说,若缺乏与企业生产和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有关的各种法律和法规的出现缺乏一定的预见能力,也很难当好企业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很难避免使企业陷入各种法律纠纷的困扰。因此,秘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中小企业领导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名企业秘书,具有一定的政治、知识、能力、心理素质是不够的,在面对国际贸易时,还应具有法律知识与法律应用能力,这也是秘书常常忽略的一个方面。对企业来说,国际交往与国内往来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秘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可以避免企业走很多弯路或者承担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秘书在平时的工作中,除了运用自身的知识与能力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还应在企业出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尤其是在对外贸易中出现纠纷时,义不容辞地辅助领导做好决策,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尽最大的努力降低损失。张家口申奥成功,使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化的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此时,企业开始面临涉外商务的活动。在此种情况下,秘书要想得到更好的提升与发展,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紧跟时代的步伐,掌握时代的要求,必须熟悉掌握我国的涉外法律、国际惯例和贸易规则,以及贸易对象国的商务法律。因此,秘书在提高自身的知识、能力素质时,还应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才能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三、提高张家口市中小企业秘书法律意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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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教育;妇产科;临床实习

DOI:10.13555/j.cnki.c.m.e.2016.03.050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769(2016)03-0480-03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应用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出现,医学生临床实习教学已受到了人们广泛关注。医学生不仅要学习医学专业知识,还应加强医学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增强法律意识,正确掌握临床思维、临床知识及专业技能。近年来,随着医疗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改革,患者对维护自身的健康权、隐私权等意识在逐步提高。面对妇产科工作对象及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相关部门统计,妇产科医疗纠纷居高不下,约占医疗纠纷的40%~50%[1]。医学生是未来医疗工作岗位上的医生,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环境下,参与妇产科学临床实习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困惑。

1我国现今医院妇产科的医疗环境

随着我国整体医疗环境的改变、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患者维权意识普遍增高,医疗纠纷及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方面,由于妇产科医生面对的人群的特殊性,疾病的特殊性及自身的特殊性,全国各地妇产科医疗纠纷高居首位[2];另一方面,医务人员的法律及风险意识并没有相应的提升,造成了患者维权意识与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对等现象,有文献报导,约67%妇产科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关[3]。二者之间的落差,有必要通过让医务人员(包括医学生)熟悉和掌握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将法律意识及风险意识融入临床诊疗全程加以解决。目前,法律知识的教育大多只是对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教,而医学生法律认知度普遍较低。医学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需加强法律知识教育,避免由于临床实习医患交流不够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以免为今后职业生涯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

2法律意识和相关知识的掌握在医学生的妇产科学临床实习中的重要性

2.1熟悉相关法律知识,融入法律意识

当前医学生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并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主动性。要加强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要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并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医学生更清楚侵权责任及过错追责,避免医疗过错的发生。在相关医学生问卷调查中发现,医学生对医疗相关法律知识认知程度普遍偏低[4]。在临床实践教学中,需要结合临床工作融入医学相关法律知识教学,学习与医疗、教学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应拓展法律知识教育渠道,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在临床实习前,请法律顾问以案例的形式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侵权责任法》、《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等,以提高实习医生对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度;临床实践过程中,组织医学生学习与妇产科临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母婴保健法》等,结合相关医疗纠纷案例对妇产科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学习,并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纳入临床实习考核;还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对相关临床案例进行分析探论、以问题为基础及情景再现的方法,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传统教学模式让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鼓励学生发现及分析问题,探索合适的解决方法[5]。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医学生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及义务,依法行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规避医疗纠纷的发生。

2.2保护患者隐私,注重人文关怀

《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体现了对患者的人性尊重及人文关怀,对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有着重大的意义。患者隐私权是患者应当受到保护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六十二条规定:医务工作者及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包括疾病信息、个人信息、身体隐私部位等为主体的私人信息,若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损害的将承担侵权责任。在临床医疗实践过程中患者的隐私权容易因医务工作者法律意识薄弱或疏忽而被忽视,加之在妇产科诊治过程中涉及患者疾病史、婚姻史、孕产史等重要信息,且患者患病部位特殊。因此,近年来由于患者隐私权而引发的医疗投诉或纠纷逐年增多,所以,在临床实习教学过程中加强医学生对患者隐私权教育至关重要。保护患者隐私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病史采集时应选择合适的环境,回避患者家属、探视人员、其他患者,避免患者病史信息泄露;实行各项操作前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对患者进行诊疗时选择适当的环境,注意遮挡保护患者隐私部位;妥善保存患者病历资料,禁止非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翻阅患者病历;避免公共场所讨论患者病情。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向医生转化、成长的第一步,实习学生往往对患者疾病、信息等充满好奇,在公共场合讨论患者病情将导致患者隐私权被侵犯;合理使用社交网络,避免在网络平台泄露患者相关个人信息及病历信息。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平台的广泛应用为医学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途径,但也为患者隐私权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2.3培养医学生合理的告知义务意识,提升其医患沟通能力

医患双方因沟通不到位,成为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医生对病人的病情、诊疗方案、治疗计划、预后及可能出现的相关并发症有详细告知患者或家属的义务。相关文献显示,医患沟通不到位在医疗纠纷中约占80%[7]。临床医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与患者沟通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对疾病的诊断及认知不到位,在实施医疗诊察活动过程中未详细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病情,并取得同意;实习生沟语言通能力及临床经验缺乏,对疾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远期预后结局如何告知及解释不充分,对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不能进行充分说明,并对疾病预后等盲目地进行保证,造成患者及家属对病情不完全理解及因实际情况与预期结果不相符而不满,从而引发投诉或者出现医疗纠纷。因妇产科学疾病的特殊性,专科检查多少会给患者带来不舒适感,加之分娩过程的紧张及宫缩痛,需要认真、科学、实事求是并耐心的向患者及家属解释,让患者及家属做出正确的认识及选择。提高医学生的沟通能力不仅能增加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信任,更能让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有清楚、合理、科学的认识,且对住院期间的疾病的治疗方案及预后、并发症能充分地理解。在临床实习教学中应循序渐进的提高医学生的沟通能力、强化专业知识及临床操作规范,要规范、客观、真实的向患者沟通病情。为锻炼学生沟通能力及临床技能,教师在临床工作中应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当的语言及非语言行为沟通,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及勇气,最大程度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8]。

2.4规范病例书写,提升证据意识

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的真实记录,是医疗技术水平、医院管理的反映,是解决医疗纠纷、判定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医学鉴定、司法举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医疗文书。因此医疗文书的书写必须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及时、详细、真实地进行记录。规范的病历不仅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而且是维护医院及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训练实习生临床思维、掌握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及鉴别诊断的重要途径。在临床实习教学过程中,每位医学生必须进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岗前培训,并对妇产科学相关疾病的诊断、诊疗计划、治疗方案及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进行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学生详细采集病史,尤其是个人史、月经史及孕产史等对疾病诊疗有重要价值的信息;熟悉女性生殖系统解剖结构及盆腔解剖结构,训练妇产科专科体格查体技能,要详细并准确记录专科查体情况;结合具体疾病及患者隐私对病历书写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详细记录,必要时要以患者亲笔签字为证,对病历书写缺陷引起医患纠纷的病案及时请示带教教师并展开分析讨论,加强医学生对医疗文书的重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避免因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而导致的医疗纠纷,确保临床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3结语

总之,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对于培养医学生整体职业素质、保障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及提高医学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临床实践过程中,既要做到注重临床实习生医学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又要将法律意识融入临床实践,还应依照医疗卫生法规进行医疗活动,从而做到保护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要有防范意识及前瞻性思考,在临床工作中防患于未然,规避由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医疗纠纷,为他们将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沈瑞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途径———医务社会工作[J].医学与社会,2005(9):10-11.

[2]高晓飞,周维燕,孙忠河.我国医疗纠纷原因的Meta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2,9:160-161,163.

[3]杨建华,张锦奇,陈奕霖,等.妇产科医疗纠纷成因及防范[J].医院管理杂志,2011,18:1169-1171.

[4]何嘉莉,梁敏莉,钟凌.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学教育亟待加强[J].医学与哲学,2007,28:70-72.

[5]包权,徐敏,李明珠.案例式PBL教学模式建构交互式师生关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2):187-189.

[6]于京珍,栾成允.患者的隐私权及其保护问题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22-23.

[7]杨曦,白文佩.妇产科临床实践中的医患沟通要点[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2,26:161-164.